化学分析的基本方法范例6篇

化学分析的基本方法

化学分析的基本方法范文1

药物分析是化学制药技术专业的一门主干课程,是学生进行后续课程学习及深造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在新形势下,为了培养合格的化学制药技术专业人才,要结合高职培养目标与专业特点,面向社会需求,进行药物分析教学。笔者结合多年的药物分析教学经验,对化学制药技术专业药物分析课程的教学内容改革和教学方法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化学制药技术专业 药物分析 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

Abstract:Pharmaceutical analysis is a trunk course in pharmaceutical engineering, which is an essential base for students to learn the following courses well and improve themselves further. Under the new conditions, in order to cultivate qualified pharmaceutical talents, teaching pharmaceutical analysis should be based on the specialty properties and society demand. Combined with teaching experience in pharmaceutical engineering, some notions on the rearrangement of teaching content and the conducting methods were discussed in the paper.

Key words:Pharmaceutical engineering; Pharmaceutical analysis; Teaching content; Teaching methods

随着改革开放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医药产业整体呈现高速发展势头,对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同时又具备现代化药品生产技能,熟悉行业管理和运行过程,并能解决一定现场问题的技能型、复合型高层次制药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化学制药专业的设立及时地迎合了这种需求。化学制药技术专业融药物学、化学和工程学为一体,培养具备制药工程方面的专业知识及化工生产工艺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医药化学与化工实验技能、工程实践、工程设计方法的基本能力的技术应用型人才。药物分析是化学制药技术专业的一门主要专业课程,是制药学科领域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高职教育飞速发展的今天,如何结合专业特点进行药物分析教学,为培养合格的制药专业人才,满足社会需求奠定良好基础,是我们药物分析教师的一个共同目标。为此,笔者结合多年的药物分析教学经验,谈谈药物分析课程的教学改革。

1 药物分析课程特点

药品不同于一般的产品,是用于防病、治病、诊断疾病、增强机体抵抗力的特殊商品。为了保证用药的安全、合理和有效,在药品研制、生产、供应以及临床使用过程中都应该执行严格的科学管理制度,并采用各种有效的分析方法,对药品进行严格的分析检验,实现药品的全面质量控制。药品质量控制是一项涉及多方面多学科的综合性工作,药物分析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药物分析主要运用化学、物理化学或生物化学的方法和技术研究化学结构已经明确的合成药物或天然药物及其质量控制方法,也研究有代表性的中药制剂和生化药物及其制剂的质量控制方法,是一门研究与发展药品质量控制的“方法学科”。在化学制药技术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设置药物分析课程是十分必要的,它充分体现了化学制药专业对培养学生具有强烈的药品质量观念的重视[1,2]。

药物分析课程的任务,就是培养学生对不同于一般商品的药品具备强烈的质量控制观念,教会学生运用化学、物理化学或生物化学的方法和技术,研究化学结构已明确的化学合成药物、天然药物、中药、生化药物及其各种制剂的质量控制方法,使学生能胜任对药物原料、中间体、工艺过程、储藏、临床使用全程控制药品质量,并能研究、探索和解决药品质量问题的一般规律、基本技能和最佳最新方法[3,4]。紧紧围绕着药品各个环节的质量问题,这就是药物分析课程的特点。它是在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物化学以及其他有关课程的基础上进行学习的。

由于药物分析课程的特性,也决定了药物分析教学的独特性,即涉及的内容繁多:药物分析的基本理论、八大典型药物的分析、制剂分析的特点与基本方法、生化药物及中药制剂的分析、药典与质量标准的结合、药品质量的科学管理、药品质量控制中的新方法和新技术等等。在有限的课时内,让学生掌握这些内容是不可能的,特别是高职院校,学生的基础比较低,对一些高深理论知识难以理解。高职课程的教学要区别于药学专业以及本科院校药物分析课程的教学,要在有限的学时内让学生掌握基本的理论知识和重要的知识点,又要突出实践环节的重要性,这对教师的教学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我们教研室在药物分析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的特点以及高职的培养目标,结合药物分析课程本身的特点,做了以下尝试。

2 教学探讨

2.1 协调各相关课程关系,重新整合教学内容高职高专教育最近几年发展非常快,大部分高职院校是由中专院校和普通专科院校的合并或者中专院校的升级而成,所以,对于高职类院校化学制药技术专业的建设也还刚刚起步,大部分院校选择的课程体系是相当于压缩的本科。对于教材方面的建设,更是薄弱,大部分高职院校所选用的教材也基本上是本科院校用的教材。2000年我院药物分析方面的教材选用的是供本科药学类专业用的《药物分析》。该教材对高职类学生来说,显然不太合适;因此,2003年开始选用的是国家职业药师资格考试应试指南《药物分析》。高职类院校的毕业生,都要求有双证,我们选用这教材,也是为学生以后考药剂师打基础。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并没有按照教材的内容照本宣科,而是根据学生的特点,对教材进行了适当的处理,对教学内容进行了整合。

根据笔者的教学经验,对该课程教学内容的整合有这样的建议:首先,在课程安排时间上,有机化学、无机与分析化学、药物化学应该先于药物分析(而药理学、药剂学等课程要安排在药物分析课之后),因为学习药物分析需要应用到这些课程中的一些基本原理、概念和方法,这种安排有利于学生对药物分析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其次,在教学内容上,可以把与上述课程重复的琐碎知识点直接从生化中删除,不必重复讲授,这样既节省了教学时间,简化了教学内容,又达到了教学目的。

2.2 根据高职学生特点,适当调整教学内容顺序由于教材涉及的内容知识点多,比较琐碎,学生比较难掌握。高职学生本身基础就比较差,课时比较少,因此,突出教材的重点就特别重要。我们采用的是打破教材的章节顺序,归类讲解。将论述药品真伪鉴别、纯度检查和含量测定的基本规律放在一起讲,让学生系统掌握药品质量检查的一般方法;将生化药物及中药制剂的分析方法以及制剂分析基本知识技能等基本理论放在一起讲;对于八大类药物,把其分析方法归纳成一条主线,即:药物类别——结构特点——鉴别方法——含量测定——杂质分析——典型事例——实际应用,把重点章节的主要内容穿成一串,这样,学生的思路比较清晰,学和记都比较容易。

2.3 根据学生特点,更新教学方法教学方法的改革主要是改变单一的以课堂讲授为主要途径的传统教学方法,取而代之的是适合课程特点的各种教学方法,使学生真正从书本和课堂上解放出来。传统教学模式几乎都是“填鸭式”教学,只强调教师的“教”,忽视了学生“学”的个体差异及主体作用。这种教学方式导致师生双方缺少交流,教与学两者相互脱节,重教轻学,重理论轻实践。按照这种教学模式,要达到高职的培养目标几乎是不可能的。高职培养要求学生具有独当一面的能力,具有把科学技术、图纸转化为产品的能力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对学生的专业技能主要通过专业课、实践课来培养。因此,对于高职专业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就显得非常重要。多年的教学实践证实,启发式与讨论式教学相结合的方法非常适合药物分析的教学。

启发式教学即以“学为主体、教为主导、发展智能”为原则,在教师指导下,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兴趣,训养学生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都比较讨厌学习枯燥、抽象的知识,喜欢时尚、挑战自我,对能引起他们好奇心、兴趣的内容格外青睐,所以在教学时,采用启发教学手段,可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采用启发式教学,最主要的就是教师提问,要科学严谨、梯度适当、新颖活泼、举例典型、讨论性强。例如,巴比妥类药物的分析,老师就可以提出:从物质的结构上分析,巴比妥类药物含量测定的方法有哪些?为什么可以用标准碱溶液直接标定等等,通过问题的提出,使学生在课堂上能够集中注意力,有效提高授课效率。

讨论法和启发式教学模式经常结合在一起使用,讨论式教学更重视师生的交流,老师在课堂上主要是引导,启发学生的思维,而学生才是课堂的主角,教师应该积极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通过问题的提出,让学生积极讨论,最后老师进行归纳总结,即对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以及讨论中出现的问题加以条理化,以加深学生对重点知识点的理解与记忆。通过这种教学模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2.4 先进教学设备与传统教学方法的结合药物分析课程最大的特点是知识点多,涉及到的分析方法既包括化学分析法,更多的是仪器分析,例如,药物的一般鉴别实验,其鉴别方法就包括化学鉴别法、光谱鉴别法和色谱鉴别法。对于化学鉴别法,由于学生已经学过有机化学以及分析化学,根据药物结构的特点,采用适当的方法鉴别,通过讲解和板书,学生一般都很容易接受。对高职学生来说,光谱鉴别法以及色谱鉴别法属于仪器分析,分析的原理、仪器的构造和使用,有一定的难度,而我们高职的培养目标是高级应用型人才,所以,对于仪器方面的分析,只要求掌握使用的原理以及使用方法。对于图谱,对照书讲解效果很差,我们一般采用多媒体教学。多媒体教学具有信息量大、直观、图声俱全等优点,例如,对于水杨酸类药物的分析,将紫外吸收图谱和红外吸收图谱通过幻灯片讲解,对于特别基团的特征吸收峰的讲解就容易得多,学生也更容易接受。

虽然多媒体教学有很大的优势,但它不能代替传统的板书教学模式,它只是传统教学模式的重要补充。“寸有所长,尺有所短”,媒体总是处在被支配的地位,它是教师教学活动的辅助设施,不能反客为主,我们为了教学而使用它,并不是为了使用它而教学。多媒体教学应立足于传统教学资源,充分发挥教师的人格力量和榜样力量,教学活动只是一个过程,重要的是教学效果,多媒体教学必须服从于提高教学效果的要求[5,6]。因此,是否使用多媒体,应取决于课堂教学的内容,要根据上课内容进行传统板书与多媒体教学的合理结合,从而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如,讲解水杨酸类药物含量的测定方法,在讲酸碱滴定法特别是两步滴定法时,有关操作的要点,标示量百分含量的计算,如果用多媒体教学,效果就不太好;而对于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含量的讲解,单凭传统板书加上老师的讲授是很枯燥,很难讲解清晰的,学生也很难理解,如果能够配上图谱,教师一边播放多媒体,一边讲解,则能取得神奇的效果。

总之,教学没有固定的模式,药物分析教师要善于根据社会需求、专业特点、学生情况,结合《中国药典》,合理地设计、调整、更新药物分析学科的教学内容,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摸索和改良教学方法,提高药物分析教学质量,跟上现代药物分析前进的步伐,为培养出21世纪的高级应用型制药工程专业人才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刘文英.药物分析,第4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2.

[2]王志群,倪坤仪.药物分析教学探讨[J].药学教育,2002,18(4):28.

[3]李喜凤.《药物分析》“精、博、严”课堂教学[J].河南中医药学刊,1998,13(4):34.

[4]杜 斌,孙汀汀,张 楠.谈药物分析教学的改革[J].药学教育,1998,14(3):19.

化学分析的基本方法范文2

关键词:分析化学实验 教学 改革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7(c)-0196-01

分析化学实验课程是化学专业学生重要的基础课,它既可以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又可以锻炼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很多高校致力于分析化学实验教学内容改革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动手能力[1-2]。近年来,某们注重加强基础训练,即规范实验的基本操作,增强学生规范化的意识,同时加强综合型设计型实验的训练,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并且改革实验成绩考核方法,收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1 加强基本的实验技能训练,规范实验操作过程,增强学生规范化实验的意识

实验操作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实验结果的准确性,扎实的实验技能是学生应具备的基本功,达到实验基本技能训练的规范化、熟练化是实验教学的基础。因此在实验讲解部分强调实验过程基本操作规范化的重要性,并且在学生动手实验过程中,从实验准确性、实验习惯等方面严格训练学生的基本操作,在课堂严格检查并做好实验操作成绩记录,为准确评定每个学生的实验操作成绩作好准备。及时纠正学生的非规范的实验的操作,不能让学生养成按照自己的习惯随意去做,引导学生如实并详细作好实验记录的习惯。要求学生在掌握分析化学基础理论知识的情况下,必须掌握实验仪器的规范使用操作,以及实验所涉及化学试剂的使用,包括定性分析所涉及的仪器和定量分析仪器的正确使用、基准物质的称量和标定、指示剂的配置和使用等。掌握包括滴定分析操作等基本技能。要求操作正确并逐步达到熟练的程度。这是基本的实验技能,必须加以重视。我们在讲解实验时,有时先让学生上台讲解实验原理或者各实验步骤,有时教师先做一个错误的操作,然后让学生来改正。这样的教学方式,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影响,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2 加强了设计型综合型实验的训练

分析化学实验课,要求学生运用分析理论和方法于实践。目标是给学生打下坚实的基础,学会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传统的实验教学,告诉学生实验的目的、原理、所用仪器和试剂、实验步骤,注意事项等,这种实验教学的指导方法要求学生服从,按要求去做。这种指导方法在分析化学实验的最初阶段是必要的。分析化学常用仪器的使用如滴定管、移液管等的规范操作,必须以这种方式进行教学,以增强学生规范化实验的意识。目前许多分析化学实验教材编有设计性实验内容,教材上的文字指导是题目、简介、可行方案或提供背景材料。设计性实验的指导方法要求学生思考、实践和总结。某校培养的学生大部分是为电厂水处理部门服务的,结合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删减某些重复的定量分析实验,增加能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的设计型、综合型实验是十分必要的,开设综合性实验、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是分析化学实验教学的基本任务之一。如开设水样中磷酸盐含量测定实验,要求学生自己设计方案,紧密联系电厂水样中磷酸盐含量的特点,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通过同学之间交流相互补充,由学生提出可行的实验方法。如果课堂时间不够学生完成实验内容,就利用实验室每周开放时间继续完善实验数据。通过综合型设计型实验,可以使学生初步掌握综合分析实验的要领和技术,起到丰富知识、开拓视野的作用,是一种值得推广的实验教学方法。

3 全面考核学生实验成绩

受教学资源的限制,某校分析化学实验课程的开设两人为一个小组,这样容易使部分学生产生依赖同组同学的心理,自己不动手实验,只是帮同组同学作数据记录,这样不利于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提高。由于之前的实验成绩考核本身存在一些弊端,缺乏一套科学的分析化学实验成绩评定方法,教师给出学生实验成绩时,往往只注重实验结果和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对实验中实验操作规范化和准确性、实验态度是否端正等因素考虑少,致使学生的实际能力无法检验,学生对分析实验课重视程度不够,实验过程应付了事。

我们改革分析化学实验的考试办法,全面衡量学生的综合能力,对学生的实验成绩给出一个客观的评价,以期提高学生动手实验的积极性和对实验课的重视。我们在分析化学实验教学中,采用综合型的考试方法。即将实验考试分为实验基本理论考核,实验基本操作技能考核和实验报告完成情况考核。实验基本理论考核采用闭卷形式,主要考查学生对实验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该项成绩占总成绩的40%。实验基本操作技能,主要考察学生实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和熟练程度,以及在实验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学生的实验态度,该项成绩占总成绩的40%。实验报告的完成情况,即实验数据的分析和数据处理,思考题完成情况,数据是否有涂改等,该项成绩占总成绩的20%。综合型的考试方法,考核做到量化,每一步都给成绩进行量化测评,能够对学生进行科学的全面的考核。

实验教学是实施全面化学教育的一种最有效教学形式。通过教学内容的优化和成绩考核方法的改革,使实验课程成为学生学习和掌握科学技术和科学方法的有效途径,使学生得到全面综合训练。从实施效果看,学生对实验课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能够积极主动认真地做好实验,实验过程中操作准确规范,能认真观察实验现象,积极思考实验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其中的原因。实验报告基本符合教师提出的要求,实验报告写得整洁清楚,对问题讨论较深刻。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化,分析化学实验教学的改革必将进一步深入。虽然目前还存在不少困难,只要我们教师和广大同学密切配合,在实验中不断尝试新的方法,就可寻找到更多切实可行的途径,以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化学分析的基本方法范文3

2020年)》中明确规定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重任,要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任何学科和课程的发展都有相关的理论作支撑,理论的发展来源于实践的需要,又高于实践。财务与会计理论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也在不断发展,以适应和促进社会发展对财务与会计实务的需求。财务分析作为财务管理与会计专业高级应用型人才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必将随其相关理论基础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丰富和创新,以满足社会经济对人才的需求。笔者根据新的社会经济需求,结合财务分析的理论基础,分别从宏观、中观和微观的视角以及财务分析课程定位的视角来构建财务分析教材的内容体系,同时也为相关财务分析教材提供理论支持。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对财务分析理论基础和内容创新的研究形式主要有教材或专著和论文。理论基础研究主要以论文形式出现,主要沿着两条路径展开:一是财务分析学的定位(张先治,2007;);二是财务分析的支撑理论:财务与会计目标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等(李心合,2001;连彬,2005;黄世忠,2008;任家华,2012)。关于内容创新研究主要以教材或专著为主,论文为辅的形式进行,主要也是沿两条路经展开:一是以相关理论为基础,构建现代财务分析框架(李心合,2006;张先治,2007;黄世忠,2008;任家华,2012);二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对传统财务分析内容的增加与创新(黄国良,2005;李峰,2006;王化成,2007;张远录,2008;姜国华,2008;朱学义,2009;张新民,2011)。主要观点如下:关于理论基础研究,张先治(2007)通过财务分析与各学科的关系提出财务分析定位于边缘学科,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任家华(2012)提出财务与会计目标理论的发展决定财务分析的目标定位;李心合(2001)提出信息不对称理论为财务分析提供了必要。关于内容创新研究,李心合(2006)提出应将价值创造、战略、价值链或价值网、生态化等,都纳入财务分析体系的观点;张新民(2011)提出要透过财务报表看企业战略、价值和风险等观点;朱学义(2009)提出了适应不同层次的人才决策需要,建立“初级财务分析”、“中级财务分析”和“高级财务分析”体系的观点。综上,国内外专家学者依托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无论财务分析的理论基础、内容框架,还是方法体系,均已做了不少相关研究和应用,这为构建一个全新的财务分析体系提供了大量启示和重要参考。但总体而言,目前研究视角主要以微观信息使用的需求为导向,需要后续研究能拓展到中观宏观视角,且根据财务分析的定位创新财务分析内容,大部分学者侧重于某单一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系统化。

二、财务分析理论基础与创新依据

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国际化的不断深入,金融市场的不断成熟,资本运作和投资分析的日益现代化以及现代企业管理方式的不断创新,使财务信息在经济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财务分析的范围越来越广,影响财务分析的因素也越来越复杂(张先治,2007),财务分析方法越来越科学合理,这些对传统的财务分析提出了新的挑战和研究领域。

(一)财务分析内容构建的目标理论与创新依据 实务中财务分析的发展需要起指导作用的相关理论作支撑,而任何课程内容和方法体系的构建都离不开与之相关支撑学科的理论基础,尤其是相关学科的目标及其应用领域的目标。以会计学为基础对企业财务活动及其效率与结果进行评价,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相关信息的财务分析,其目标必然与企业会计目标和财务目标一致。

(1)会计目标理论。会计目标定位随外部经济环境而动态调整,会计目标理论的研究萌芽于20世纪30年代,到20世纪60年代,以目标为起点的会计准则制定日益受到重视,而会计目标理论研究真正进入高峰阶段是20世纪70年代。在研究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这两大学派产生的外部经济环境和适用的财务报告目标各不相同,受托责任观适用于资本市场不发达,所有者和经营者十分明确,不需要第三方作为中介的情况,财务报告目标是报告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几乎不考虑资源委托人之外的信息使用者;而决策有用观是在证券市场日益规模化和成熟化的背景下形成的,财务报告目标是提供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信息,关注“潜在的”信息使用者。我国上市公司90%以上是国有企业改制而成,所有者和经营者不能十分明确,受托责任在很大程度上不适合我国国情,同时我国资本市场也不太发达,决策有用观也受到一定限制,但资本市场化加速发展的经济背景下,财务会计需面向资本市场提供信息,决策有用观更符合现实逻辑(2008,周长鸣)。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现行会计准则也明确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会计信息,同时也反映受托责任的情况,并且进一步指出报表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这标志着我国会计目标研究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更倾向于决策有用价值。

外部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我国会计目标理论定位的转变,必然促使财务分析内容不断丰富与创新。根据决策有用观,财务分析目标理应为报表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提供信息。而报表使用者根据对财务信息需求的不同,可以分为微观(企业)、中观(行业或产业)和宏观(国家)视角的信息使用者。以此为依据,财务分析的内容应突破传统的以微观视角为主的局限性,跳出纯粹的、单一的财务分析限制,将微观的财务分析拓展到宏观和中观领域,预测我国整体的财务经济运行态势,满足各层面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创新财务分析的内容。因此,我国目前财务分析的内容应包括微观视角的财务分析、中观视角的财务分析和宏观视角的财务分析。其中微观视角的财务分析主要满足投资人对企业财务状况、企业价值评估的需要;中观视角的财务分析评价一个行业的运行情况和发展态势以满足相关部门的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等需要;宏观视角的财务分析主要为了提供整个社会经济运行具有全面影响的财务信息。现行经济环境下,财务分析教材内容的创新点就是要提高财务和会计信息在中观或宏观经济决策中的功能与影响。

(2)财务目标理论。企业财务目标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动态性,是与相应的经济环境相适应的,西方企业财务目标主要经历了筹资数量最大化、利润最大化、净现值最大化、每股收益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几个阶段。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企业财务目标也经历了三个阶段:产值最大化、利润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不管是西方还是我国,随着环境的变化和财务理论的发展,财务目标都趋同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方向。未来企业价值评估或预测、项目价值评估和价值创造将是财务管理学的重要内容,以此为基础,现代财务分析的内容必将打破传统的评价、解释公司过去的绩效为主的局限性,企业价值分析的引入将是财务分析的一个重大突破与创新。因此,财务目标理论的发展决定了现代财务分析教材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基于价值视角的财务分析。

(二)财务分析课程定位与创新依据 随着财务与会计、经济学和管理学等相关理论与实务对财务信息需求的扩大,作为边缘性学科的财务分析在连结财务会计学与相关学科中的地位与功能将会进一步得到提升。作为一门独立课程的财务分析,其定位应该是融会贯通于专业或学科之中,成为各学科或专业课程知识融合的一座桥梁。与财务分析课程紧密相关的专业是会计学和财务管理学,财务信息应服务于企业的所有使用者,而财务管理和会计专业的每一门课程都是服务于企业管理某一个方面,因此财务分析课程内容应服务和反映每一门课程,成为财务与会计专业各课程知识融合的一条连结线。财务管理与会计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尽管侧重有所不同,但就核心课程而言,主要包括《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管理会计学》、《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审计学》和《投资学》等。因此,从《财务会计学》课程来看,财务分析的内容应包括通过报表看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此部分为传统的财务分析核心内容);从《成本会计学》课程来看,财务分析的内容应包括通过报表进行企业成本控制和成本战略等分析;从《财务管理学》课程来看财务分析应包括透过报表看企业投资决策和筹资决策等分析;从《管理会计学》课程来看,财务分析应包括透过报表看企业管理控制和管理决策等分析或看企业经营者绩效;从《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课程看,财务分析应包括透过报表看企业战略、企业风险控制和企业或行业核心竞争力等分析;从《投资学》课程来看,财务分析应包括透过报表看企业对外投资决策或证券投资决策等分析。因此,随着相关专业或学科课程设置的更新,财务分析内容应以环境出发,不断创新,搭建一座各科知识融会贯通的桥梁。

(三)财务分析方法体系与创新依据 财务分析方法体系由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组成,但定量分析是基础。传统的定量分析方法主要包括比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因素分析法、趋势分析法和综合分析法等方法。随着财务分析内容的变革与创新,传统的财务分析方法体系已无法满足现行财务分析的需求,为此,必然带来财务分析方法的突破与创新。

(1)微观视角下的财务分析方法创新。传统的财务分析方法基本上是从微观出发,从财务与会计的视角来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由于会计目标与财务目标理论的转变、财务分析课程定位的变更以及社会对会计信息需求范围的扩大,从微观的角度来看,企业价值视角下的财务分析、战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社会贡献视角下的财务分析和核心竞争力视角下的财务分析等方面内容将构成现代财务分析教材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满足这些分析内容的需要,无疑需要传统的财务分析方法与统计分析方法相结合,构建一个新的微观视角下的财务分析方法体系。这个方法体系应以基本的财务指标为基础,结合企业价值、企业战略、企业社会贡献和企业核心力等方面的需要,利用数理统计学方法,如结构方程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层次分析法和蒙特卡罗模拟方法等方法来构建。

(2)宏观和中观视角下财务分析方法创新。财务会计理论的发展和外部经济社会对财务信息的需求变化,使得宏观和中观信息使用者成为财务分析的重要主体之一。王化成(2013年)明确提出“会计信息过去只是在微观企业产生影响力,现在需要对微观企业会计数据加以提炼,可以反映某一行业、整体企业乃至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收入分配政策等提供增量信息和参考依据。”并提出可以利用会计数据来分析宏观经济运行情况、预测前景走势,提升会计的决策支持作用和地位,增强会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同时,李挺伟(2013年)也提出要编制微观特点的财务指标、中观特点的行业财务指数和宏观特点的综合财务指数来反映企业盈利模式和成长性、行业的发展规划和宏观经济运行。因此,宏观和中观视角下的财务分析方法主要应以编制会计指数或财务指数来满足分析的需要,当然会计指数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我国专家学者正在根据社会经济对会计信息需求进行研究与探索。

三、财务分析教材现状分析

目前财务分析教材的名称存在差异,有财务报表分析、财务分析、会计报表分析和企业财务报表分析等多种提法,但这些名称的本质是相同的。笔者选择了2001年-2013年出版的18部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内教材,包括“十一五”部级规划教材,21世纪会计学(或经济管理类)系列规划或精品教材以及东北财大、高等教育、北京大学、上海财大和立信会计等出版社出版的优秀教材。同时选择了五本西方主要的财务报表分析教材。主要情况见表1和表2。从表1可知,十余年来,财务分析教材的基本框架主要包括概述、能力分析、报表分析和综合分析,随着社会需求和财务会计理论的发展,部分教材开始涉及价值分析(王化成,2007;姜国华,2008;刘文国,2009;张立达,2013);部分教材尝试桥梁功能,与管理会计(黄国良,2005;黄世忠,2007)、成本会计(张远录,2008)、风险管理(姜国华,2008)、审计(张立达,2013)和财务管理(张新民,2008;杜晓光,2012;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2)等课程的知识融合起来,为各科知识在财务分析过程中的运用提供一个平台。在财务分析方法上,18部教材基本上都包括了财务比率、趋势分析、综合分析等主要传统分析方法,但部分教材根据财务信息需求和财务分析内容变更,开始运用数理统计学或计量经济学方法来满足分析的需要,如分析软件(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2)和统计学方法(陈少华,2011)等的运用。另外,从十余年财务分析教材内容的纵向发展来看,教材内容体现出了与外部经济环境相关性,与资本市场、风险投资、财务预警和可持续发展等现实问题相关的财务分析越来越多。

从表2可知,西方五本教材的基本内容与我国的教材具有一致性,主要包括概述、报表分析和会计分析(筹资、投资和经营活动)。从具体内容来看,西方教材除了上述内容外,信用分析、风险分析和价值分析也是其主要内容,在特殊项目分析中,与审计、现金流量和并购有关的财务分析也占一定份量。

与我国教材相比,西方教材在内容上比较重视信用、风险和价值分析,且会计分析和报表分析的侧重点也有差异;从分析方法看,西方教材对财务比率与综合分析法的强调较少,而统计学或其他方法的运用相对较多;在语言表达上,我国教材比较正式、理论性较强,西方教材较为灵活,大部分都以提问或小案例引入的方式做标题,以吸引学生的兴趣与思考。

四、财务分析教材体系构建的创新

根据现行会计准则和上述财务分析的理论基础与创新依据,结合国内外财务分析教材的发展现状,财务分析的最终目标是为满足利益相关者决策的财务“信息需求”。因此,财务分析不管是方法的选择,还是内容的构建,必须体现“需求”的内涵,即财务分析教材方法体系和内容体系的构建应以如何满足决策者的“信息需求”为基本导向,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变化的知识体系。鉴于此,笔者构建如图1所示的财务分析教材体系。

(一)第一部分:财务分析导论 导论部分是财务分析教材的一个定调和基础,为后面的内容奠定方向。应由四个部分组成:财务分析的理论基础、财务分析的信息需求者分析、财务分析与其他课程的关系以及财务分析课程的定位和目标。此四部分内容相互依存,具有较强的逻辑关系,根据支持实践的理论基础来分析财务信息需求者,根据不同信息需求者的具体需求确定财务分析的目的,以财务分析与其他课程的关系为基础,结合信息需求者的目标来定位财务分析课程。

(二)第二部分:财务分析方法体系 财务分析方法的选择是根据财务分析目标与理论基础,为满足不同层面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而确定的。具体包括传统的财务分析方法、数理统计或计量经济学方法以及专门针对中观和宏观需求者的分析方法。传统的财务分析法主要是针对微观层面而言,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方法,是其他分析方法的基础,包括财务比率分析法、趋势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综合分析法等;数理统计或计量经济学方法主要是为满足信息需求者对价值、风险与预警等方面的需要而选择的,主要包括主成分分析法、层次分析法、结构方程法和ANN神经网络模型等方法;把微观财务分析拓展到中观和宏观领域的方法主要有财务指数法和会计指数法。

(三)第三部分:财务分析内容体系 财务分析内容体系按不同的标准可以构建不同的体系,从微观、中观和宏观的视角来看,其内容体系由微观视角下的财务分析和中观与宏观视角下的财务分析构成;从内容的发展来看,可分为基本内容和创新内容。笔者以第二种标准为基础,并将以微观、中观和宏观为视角所需的财务分析内容融合于其中,以此构建一个全新的财务分析体系。(1)基本内容。基本内容主要是目前财务分析教材的基本框架,倾向于微观视角下的财务分析。具体包括财务报表分析、四大能力分析、四大活动分析、趋势分析和综合评价分析等内容。该部分内容一方面满足微观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另一方面为创新内容奠定基础,是财务分析教材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2)创新内容。创新内容主要包括两个视角的财务分析:财务分析课程定位的视角和中观宏观的视角。根据前文的理论分析,财务分析课程定位于各相关课程的桥梁,由基于战略管理、基于风险管理、基于信用管理和基于价值管理等方面的财务分析以及从审计学、管理会计学和投资学的视角等方面的财务分析构成,此部分内容主要也是满足微观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尤其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信息需求。中观宏观视角的财务分析主要是运用财务指数和会计指数将微观领域的会计数据运用到行业或整个财务经济运行之中,以满足制定产业政策或宏观经济政策的财务信息需求。

(四)第四部分:财务分析的应用 财务分析的应用是运用财务分析方法,结合企业、行业或整个经济实际情况,对财务分析内容的运用,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微观视角下的财务分析应用。以某上市公司为案例,针对基本内容进行财务分析,同时分别从战略、风险、价值、信用等视角对该企业进行财务分析。(2)中观宏观视角下的财务分析应用。以某行业或地区的企业为例、运用财务指数和会计指数对某行业或某地区的财务经济运行状态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案例:不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评价和社会贡献分析;小微企业财务状况评价与社会贡献分析――以某地区为例。

参考文献:

[1]张先治:《财务分析理论发展与定位研究》,《财经问题研究》2007年第4期。

[2]李心合:《关于财务理论若干问题研究》,《财经研究》2001年第10期。

[3]李心合、蔡蕾:《公司财务分析:框架与超越》,《财经问题研究》2006年第10期。

[4]任家华:《财务报表分析的理论研究与课程建设思考》,《中国管理信息化》2012年第2期。

[5]李峰:《传统财务分析指标的延伸与拓展――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视角》,《中国证券期货》2010年第9期。

[6]张新民:《基于管理质量视角的财务状况质量分析框架的构建》,《财务与会计》2011年第7期。

[7]黄世忠:《财务报表分析:理论・框架・方法与案例》,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年版。

[8]黄国良:《会计报表分析》,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9]王化成:《财务报表分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0]张远录:《会计报表分析》,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年版。

[11]姜国华:《财务报表分析与证券投资》,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2]张先治:《财务分析》,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3]李心合:《会计报表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4]穆林娟:《财务报表分析》,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5]张新民、钱爱民:《企业财务报表分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6]单敏等:《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7]刘文国:《财务报表分析》,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18]袁淳、张新玲:《财务报表分析》(精要版),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9]池国华:《财务报表分析》,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0]陈少华:《财务报表分析方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1]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财务报表分析》,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

[22]杜晓光:《会计报表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

化学分析的基本方法范文4

 

关键词:药物分析;分析化学;药学专业;教学改进

 

《药物分析》是高等院校药学相关专业设置的一门主干专业课程,是一门研究合成药物或天然药物(化学结构已知)及其制剂质量的一门学科,涉及到物理学、生物学、微生物学以及化学等多个领域的方法和技术。《药物分析》课程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对不同于一般商品的药品具有强大而丰富的理论和实际的质量控制概念,在药品的研发、生产、流通、采购和使用等各个环节中能够胜任质量控制工作,并且在遇到药品质量问题时,能够研究其基本规律,探索其内在原因,并且提出新方法解决问题[1]。在此过程中,分析化学中各种分析手段与药品质量控制的各个环节密不可分,因此分析化学在《药物分析》课程中扮演了重大的角色。本文将重点讨论分析化学在《药物分析》课程中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通过分析化学的新技术的引入来改进《药物分析》的教学。

 

1药物分析与分析化学的联系与区别

 

在《药物分析》的教学过程中,笔者对于分析手段在药物鉴别、检查及含量测定等各项中的要求与使用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同时也体会到了药物分析要求的不断提升对于分析化学学科的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

 

药物分析其本质还是对于目标物理化性质的定量描述,目前对于物质定性/量描述的方法都可以归入分析化学的范畴中来。分析化学中的各种手段为药物分析提供了全面的技术支撑。在药物分析中,无论是经典分析手段中的容量分析(滴定分析)还是先进的仪器分析手段中的光谱分析与色谱分析,这些技术都在分析化学中有着详细的介绍。对于学生而言,在分析化学中打下坚实的基础对于理解药物分析中各个项目的设置背景有着很好的帮助。如在抗生素高分子杂质检查这一知识点中,正确的理解尺寸排阻色谱的原理及适用仪器,对于该知识点中“自身杂质外表对照法”的理解就有很好的推动作用。另一个例子是,对于分析化学中红外光谱原理及特点的理解则对于药物分析中鉴别项的学习有着很好的帮助。总的来说,只有对于分析化学有着的详细与扎实的掌握,学生在药物分析的学习中才能更好着眼于药物质量相关的分析策略。如若不然,学生会将大量的学习精力放在各类分析手段的学习中,无法掌握药物分析的教学重点。

 

药物分析和分析化学紧密相关,在理解二者联系的同时,更要理解二者之间的差异。对于分析化学来说,课程更关注的是分析手段本身,例如各种分析方法的基本原理、仪器构造和基本操作等,包括经典分析方法中的容量分析、重量分析,以及仪器分析中的光谱分析、色谱分析和电化学分析等。而对于药物分析来说,分析目标物才是课程的关注重点。药品与一般的商品不同,它是一类与人体疾病和健康密切相关的特殊商品,针对药物的品质鉴定和含量分析有相应的药典,而这些都离不开化学分析方法。但是,用于药品分析的化学分析方法与一般的化学分析方法又有着不同要求[2]。因此,任课教师在向学生讲授这两门课时,要以不同的侧重点为基础授课,并最终可以让学生回答出这两个问题:为什么药物需要进行此项分析?为什么采用这种方法进行分析?

 

2分析化学的“新技术”与药物分析的“老传统”

 

分析化学是一门基础科学,在教学实践过程中,教学的重点也更多的偏重于基本原理的理解。同时,由于分析化学近30年来的飞速发张,基于“老原理”的“新手段”也层出不穷。最典型的例子便是色谱法。经典的色谱法在20世纪初便已经出现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直到现在色谱法也是药物分析中极为重要的一类方法。然而,在20世纪70年代,色谱领域取得一次重大进展,即色谱-质谱联用技术的诞生。最好的分离技术与最好的检测技术的结合对于解决复杂样品的分析困境提出了极好的解决策略。然而,药物分析中此类技术的应用却极为有限。造成此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方法的稳定性;仪器及操作的成本;方法的推广性等。所以如何以药学专业的学生培养目标为基础,对分析化学的教学进行有重点的取舍是所有药物分析专业任课教师必需要思考的一个问题。

 

《药物分析》课程不仅注重对学生理论知识的培养,更加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应用学科,其教学体系主要包括两部分,即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但是,传统的《药物分析》理论教学更多的偏重于讲授课本知识,过分的强调知识体系的系统性,而与实际生产融合较少,特别是理论教学过程中易产生内容的滞后性等问题[3]。我国高等院校药学相关专业使用的《药物分析》教材以《中国药典》为基础,系统地介绍各种药物性质、分析要求和质量控制方法和技术。目前,《中国药典》每五年更新一次,现行版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在此版本中,许多药物的质量标准被修订和完善,更重要的是纳入一些新药分析,以及一些新的质量控制方法和项目。然而,教材的更新通常是在新版《药典》出版之后进行,修订后的教材实际应用到教学课堂中可能已经是1~2年之后,导致一些教学内容的陈旧滞后。同时,《药物分析》的实验教学部分也存在问题。目前,《药物分析》课程开设的实验多为验证性实验,学生在做实验的过程中照本宣科,难以主动思考问题、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主观能动性较差,以后走入工作岗位会困难重重,直接降低了药学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

 

3药物分析改进之路的思考

 

3.1分析化学教学改进

 

对于药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分析化学是基础。打下好的基础对于后续药物分析的学习可以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但值得注意的是,适用于化学专业的分析化学课程安排对于药学专业来说并不是最佳选择。对于课程的设置,任课教师应参考药物分析的学习要求,可以将滴定分析、光谱、色谱这三部分内容进行详细阐述,其他分析化学内容则可以适当的简化要求以适应药学的专业特点。

 

3.2药物分析理论教学改进

 

在教师层面,在《药物分析》理论课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能过分依赖于教材,考虑到教材相对于新版《药典》的滞后性,应及时的适当调整和更新教学内容,以保证学生吸收知识的新颖性。在学院层面,应鼓励教师参加各种教学相关比赛,通过以赛促教的方式拓展教师知识面的广度和深度,以便及时更新授课内容并提高授课质量。除此之外,基于课堂讲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方法也应进行改进,考虑到《药物分析》课程内容的综合性与多样性,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可以开展启发式、讨论式、案例式(CBL)以及问题式(PBL)等多种教学方法,甚至允许教师和学生交换角色,鼓励学生自己制作多媒体课件,和其它同学及教师分享与药物分析相关的某个主题,以此改善教师与学生在课堂上的互动[4]。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方式有效地培养学生自主思考问题、积极分析问题并有效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学生在课堂分享过程中,也能训练自己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最终目的是充分的发挥学生潜能,将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

 

3.3药物分析实验教学改进

 

从课程特点出发,《药物分析》课程对于学生的知识综合运用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5]。因此,可以将原有实验课程要求进一步细化为三个具体层次。首先就是原有实验室基础实验技能培训,主要要求学生掌握药物分析实验中的常规操作,使学生具备了解已有实验原理。验证已知实验结果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可继续培养学生的实验设计能力,开展“设计性实验”训练。即要求学生在熟悉了解某一实验原理的基础上,能自行提炼出实验主旨与目的,并围绕目的设计出完善的实验方案。在经过以上的学习与提升之后,最终希望学生可以独立进行并完成“综合性实验”。该层次着力于为学生补充教科书上没有明确提及的知识盲区,通过查阅文献,分组讨论等形式,帮助学生完成从分析目标选择,实验方案调研与设计,实验项目及指标的建立等过程,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理解问题重要性的能力。为学生毕业设计或是继续深造中所需要的创新能力奠定必要的基础。

 

4结语

 

本文通过对药物分析中分析化学的角色定位进行系统的思考,结合作者自身的化学背景,对《药物分析》课程改进提出可能的想法。最终希望,课程设计与内容设置与现代社会的科技发展接轨,使学生培养内容更具实用性与科学性。这就要求授课教师要不断的提高自身授课水平与知识范围,也对学生主动思考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通过对《药物分析》及相关专业课程的不断思考与改进,现代高校才能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对药学专业人才的需求。

 

参考文献

 

[1]潘小姣,王勤.《药物分析》教学改革的经验总结[J].中国当代医药,2014,21(5):126-127.

 

[2]董钰明,冯葳,段生玉.药学专业分析化学与药物分析的关系[J].兰州医学院学报,2001(4):77-78.

 

[3]卫亚丽,何可群,伍丹,等.药学专业分析化学与药物分析课程整合教学模式探索[J].广东化工,2015,42(14):230-241.

 

[4]梅晓亮,张威,鲁正熹,等.《药物分析技术》课程教学改革及信息化教学环境下翻转课堂的实践[J].中国教育信息化,2019(6):52-55.

化学分析的基本方法范文5

一、经济分析方法研究刑事诉讼法学的可行性分析

(一)利益最大化机制驱使人的社会行为

在利益关系趋于复杂化和多元化的理性社会形势下,人的社会行为呈现出鲜明的利益倾向,追求利益最大化是支配个体行为活动的重要运作机制。有限的社会资源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利益欲望与需求,因此,个体必然会以自身诉求为出发点,对拥有的社会资源加以合理配置与利用,以实现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从经济学上来说,作为经济人或理性人,个体普遍会以资源投入与效益产值的比例作为行为活动准则,努力追求以最少的资源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这种功利主义的经济分析方法不仅适用于社会学、市场行为学,而且适用于犯罪、婚姻、教育等人类的所有社会行为。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核心归根结底是人的犯罪心理、犯罪行为,而个体行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客观特征使得经济分析方法在研究刑事诉讼法学当中具有独特的切入点。无论是以权力操纵、权力扩张为主因的刑事犯罪,还是以权利保障、维护为核心的刑事诉讼活动终归落脚于功利主义,回归于经济分析方法。

(二)刑事诉讼法学建设追求效用最大化

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等活动也建立在效能最大化的基础之上,这是因为参与制度建构的专家或学者也在潜意识中受到利益最大化的驱使。因此,刑事诉讼法学本身就离不开经济分析方法的支撑,这主要体现在诉讼程序、诉讼制度、诉讼行为、诉讼权力四个方面。

其一,刑事诉讼程序的设置和启用等相关内容中都涉及到直接成本、错误成本、伦理成本或成本效益关系等经济学概念。从经济分析的视角对现有刑事诉讼程序的合理性、科学性做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其二,刑事诉讼制度中的辩诉交易制度、证据证明制度等相关内容基于经济分析视角,例如, 我国移植辩诉交易制度成本巨大且未必有价值的结论就来源于对犯罪者成本惩罚成本等经济学概念的辩证分析。其三,对侦查主体合法行为和非法行为等刑事诉讼行为的研究来自于经济分析,并将侦查投入的边际成本与边际效益的契合点做为最具诉讼效率的临界点。再如,对刑讯逼供罪的犯罪成本、惩罚成本与刑讯逼供的犯罪收益进行分析得出要提高刑讯逼供罪成本,降低其犯罪效益的结论。其四,关于诉讼权利的研究体现在对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行使分析当中,以经济分析方法从风险规避、风险偏好、风险中型等三个概念来研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沉默权的选择态度。

(三)刑事司法资源的有限性追求高能诉讼效率

刑事诉讼法的本质是基于国家主持的社会不同利益关系的纠纷解决机制,这决定了诉讼制度建设、诉讼执法等环节需要国家投入一定的建设成本与运作成本。虽然加大成本投入通常会达到提高诉讼收益的效果,但缺乏经济性的司法构建不是最理想的。一方面,特定时期和空间内可供国家调配利用的社会资源是有限的,国家不可能无度地将资源投入到制度建设当中。另一方面,刑事诉讼活动所涉及的犯罪行为大多具有情节重大性,对国家和个人的利益影响深远,且通常潜藏于社会,对法律规制具有逃避行,所耗费的社会资本同样巨大,如果盲目地提高成本势必会加剧国家负担。因此,刑事司法资源具有鲜明的稀缺性和易耗性,这就决定了国家在刑事诉讼法的建设与执行等过程势必会追求以最小的诉讼资源实现最大的诉讼产值。由此可见,经济分析方法在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的应用不仅是个体层面的要求,也是国家资源调配和国家制度建设层面的必然。

二、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经济分析方法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分析方法局限性难以适应刑事诉讼法特殊性的需求

尽管经济分析方法在解决一些简单的刑事诉讼案例时具有显著的优势,能够依托经济学理论寻求到高效能的诉讼解决途径,但这是建立在早期学者将刑事法律问题抽象为经济问题基础上的。事实上,目前许多复杂的刑事诉讼案件不断涌现出来,单纯的经济分析方法并不能完全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的特殊性需求。

其一,刑事案件当事人的行为具有限制性,在理性和自由的选择方面时常受到外界影响。以经济分析法研究刑事诉讼法学相关问题的前提是认定每个社会个体是经济学范畴的理性人或经济人,其行为活动都具有理性和功利主义。事实上,这种假定只能适用于私法范畴。并不能通用于身处公法的刑事诉讼一方主体当事人。其原因在于,理性和自由选择虽然为私法的制定和施行奠定了基础,但对公法而言却往往是遥不可及的。许多刑事犯罪活动发生于非理性选择的情势之下,稍微具备法律常识的个体,在理智情境下都会清醒地意识到犯罪效益与犯罪成本之间的巨大差额,这说明外界的多元压力或逼迫往往是造成刑事犯罪的主因,行为主体的非理性活动也就无法用经济分析方法来解释。

其二,诉讼效率并非刑事诉讼活动唯一追求的结果。经济分析法的侧重点在于研究刑事诉讼法学的效能,这对以解决多种社会纠纷的法律目的而言无疑存在片面性,这是因为在诸多情境下诉讼活动的正当性和争议性往往高于效率。在刑事诉讼活动价值体系中,追求净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往往建立在满足正义和公理的基础上。换言之,效率职能是正义、自由、平等的附属价值、次要价值。

(二)分析理论的片面性滞后于国际刑事诉讼法学的经济分析

纵览经济分析方法在刑事诉讼程序、诉讼制度、诉讼行为、诉讼权利等内容中的应用, 分析视角大多集中于成本收益理论或边际理论。成本收益理论在分析某项行为活动的可行性时应用较多,是判定某刑事诉讼程序设置合理性、科学性的重要依据。辩诉交易制度中对利润空间的分析就是来源于投入与产出的比例分析。边际理论则主要应用到个体行为的分析中,通过对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的研究推出结论。这一理论对刑事诉讼法学而言,能够确定某项刑事诉讼环节的最佳资源投入量,用于分析侦查资源、审判资源、起诉资源等在什么时候能够实现诉讼产值的最大化。反映到具体应用中,如警察在侦查案件时通常先选择那些证据明显、说服力大、成本低的证据,而随着案件的推进和取证范围的扩大,取证的难度会增加,证据收集的边际成本就会随之增大。反观国际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经济分析方法,除上述两种理论外还存在帕累托最优与卡尔多希克斯标准博弈论贝叶斯定理等理论,这对进一步分析刑事诉讼法学奠定了更全面的基础。一方面,国家机关之间的利益博弈是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诉讼法学从建立到完善的过程中通常伴随着利益分配的此消彼长,将帕累托最优和卡尔多希克斯标准引入其中具有重要价值。另一方面,刑事诉讼活动充满了多个角色的博弈关系,法官与当事人的博弈、证人与当事人的博弈、向对方当事人之间的博弈等,彼此之间交错复杂的冲突与合作关系在博弈论的阐释下会更加明晰。贝叶斯定理则是指,可以根据已经发生的某件事的概率来推算这件事未来发生的概率。

(三)忽视法律人员传统分析思想方法对经济分析方法的影响

经济分析方法在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的应用通常是将经济模型或理论直接置于某项制度或行为的分析当中,缺乏对经济分析法可行性、适用性的深度研讨。经济分析方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法律以及社会个体、人的行为等都是理性的,具备自由选择权利的。只有基于此,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学概念和原则才能利用到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当中。事实上,法律官员在建构或执行刑事诉讼法时除了效率还会受到传统和分析手法的影响。在执法人员观念中存在已久的传统意识会支配其法律行为。特别是扎根于伦理和政治学中的传统约束和规范并不属于经济学范畴,这意味着完全以经济分析方法研究刑事诉讼法学是不具可操作性的,例如,道德、文化、信仰、伦理等影响因素在经济学领域并没有相对应的概念或准则,这些非经济动因对刑事诉讼法的影响就无法用经济分析方法来研究。一方面,经济分析方法具有不确定性,而个人利益正不断趋于复杂性和多元化特征。物质性收益只是个人利益的一部分,多数理性人所追求的利益最大化更多的指社会地位、名誉、尊严等。这些含蓄的利益要素在不确定的经济分析方法面前很难得到全面而精准的阐释。另一方面,非理性的社会个体客观存在于刑事诉讼活动当中,在情感、伦理、道德、宗教等多元因素的影响下,许多刑事诉讼活动并不具有理性化特征,如果单纯以经济分析方法研究其行为动机就具有片面性和局限性。

三、经济分析方法在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的应用路径

(一)基于刑事诉讼法学需求建构经济分析方法理念与模型

当前,经济分析方法虽然已经在私法领域形成一整套系统的研究策略,但于刑事诉讼法学研究而言却显得捉襟见肘。在此背景下,如若贸然将经济分析的模型或公式直接应用到诉讼程序、诉讼制度、诉讼行为、诉讼权利的分析当中就会显得突兀而不具操作性。其结果必然是流于形式化的经济分析方法只能停留于简单的案例剖析层面,并不能真正进入主流的学术研究领地。因此,在建构经济分析方法的理念与模型时应遵循按部就班、步步为营的策略,结合刑事诉讼法学研究需求制定科学、系统的理论建构体系[3]。首先,准确全面地理解刑事诉讼活动中利益最大化的内涵与要求。理性人以及刑事诉讼活动追求利益最大化是经济分析方法运用的前提条件,而这里的利益最大化却不单指物质收益,还包括尊严、名誉、社会地位、文化等非物质的利益最大化。这就要求在确定经济分析方法的适用范畴时应根据刑事诉讼活动的现实需求融入对应的经济学理论。其次,经济分析模型的介绍与引入要建立在对经济理论的充分论证基础上。经济分析方法在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已在前文论及,而如何使之应用到所有法律领域是当下应思索的问题。在经济分析方法的应用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各种理论基础的可行性与使用环境,并在深入论证后提出经济模型的完善策略。

(二)拓宽经济分析方法理论基础视野并加快立法实践过程

马克斯韦伯提出法律保障是以经济利益为直接服务对象的,这决定经济利益对法律建设的重要影响作用。因此,许多学者在利用经济分析方法研究刑事诉讼法学问题时习惯于将经济利益结果作为刑事诉讼法律建设的依据和参考标准,其结果则是法律价值取向及制度选择的偏激化。我们固然要承认功利主义对多数理性人或经济人社会行为支配性作用的合理性,但是也要意识到法律制度对社会个体和国家利益的维权属性。显然,当下以成本利益理论为主的经济分析方法并不能完全适应刑事诉讼法的建设需求。因此,拓宽经济分析方法的理论基础并推进立法实践过程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借鉴国外经济分析方法在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的成功经验,将帕累托最优与卡尔多希克斯标准博弈论贝叶斯定理等理论纳入经济分析方法的基础体系。其目的主要在于解决刑事诉讼法活动中涉及的多方博弈和利益纠葛关系。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在于维护多数人的利益,推进国家和社会进步。而在经济学理论中,并不存在第三方利益未受损失的资源优化配置。因此,在刑事诉讼法的建设过程中遵循一方利益损失小于其他方利益增进总和的改进就是有效的, 这一理论对我国现有的刑事诉讼法律建设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将经济分析方法纳入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实践当中,主要体现在对法律人员的经济分析意识培养和对法律实践中经济导向价值当中。一方面,从理性人的角度对法律人员的经济分析意识加以培育,使其在刑事诉讼活动当中从经济分析视角入手综合考虑多方利益的博弈关系。

(三)综合传统非经济性观念完善经济分析法适用的前提条件

将经济分析方法应用到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不仅要强调经济理论适用的前提和基础,更要关注非经济性传统观念对刑事诉讼法建设的影响。

首先,精准把握刑事诉讼法服务于民众利益的立法准则。经济分析方法在研究刑事诉讼法时通常会单纯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忽视正义、平等、公平等正当性。重新认识到经济利益相对于公平、正义的附属价值意义是极为必要的。在国家机关职权行使过程中,正义价值在公法活动中体现出正当性要求。因此,在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要辩证看待经济分析方法的地位与作用,不能过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忽视对正义价值的寻索。

其次,要综合考虑传统价值观念对刑事诉讼法的影响。将经济分析方法与传统的人情、伦理、道德等价值要素结合起来,寻求两者的契合点[5]。经济分析方法对理性人的假设是一种理想状态,这种方法虽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忽略非经济性观念的重要影响。以证人不出庭作证为例,我们通常将其行为动机定性为经济损失或安全隐患。事实上,传统价值体系中的情感、伦理、道德等因素也是其不愿出庭的重要原因。大义灭亲的行为虽然符合正义的需求,但不可否认其对伦理而言存在的痛楚。因此,在用经济分析方法研究刑事诉讼法学时要综合考虑好两者之间的主次关系。

化学分析的基本方法范文6

一、有关地方分权改革的议论

日本在宫泽喜一内阁时期,有关推进地方分权的决议被参议院及众议院通过后,积极展开地方分权改革。其具体的改革,开始于一九九五年七月三日地方分权推进法的颁布。依该法第九条规定,在首相府设立地方分权推进委员会,该委员会依该法第十条规定,负责调查审议地方分权推进的基本事项,并作成地方分权推进的具体方针以后,向首相提出劝告。该委员会于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九日提出中间报告,就机关委任事务制度的废止、地方公共团体事务的调整、国家与地方关系的调整、地方行政体制的重建等等提出初步的基本方针。其后并分别于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日、一九九七年七月八日、九月二日及十月九日提出第一次劝告、第二次劝告、第三次劝告及第四次劝告;就机关委任事务制度的废止、地方事务官制度的废止、新地方自治制度的确立、国家与地方关系的调整、国家与地方纷争处理制度的确立等等,再次提出具体的方针。政府依该法第八条规定,此次四次劝告为基础,作成了地方分权推进计划,于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日经内阁会议决定。

对于此事,行政法学界及地方自治法学界从多种不同角度,提出积极支持、保留与批评等各种意见,并评论地方分权改革的意义、问题点和课题,成为日本行政法学界近年来议论的焦点。在这些改革政策方针确立的同时,还对地方自治法等法律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因此,地方自治法等的修改动向,及修改后对于行政法学、地方自治法及宪法学理论的影响,更是今后长期议论的重要课题。

二、行政程序法解释论与立法论

日本行政程序法于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二日制定,翌(一九九四)年十月一日施行。日本制定行政程序法,是从一九五二年的“国家行政运营法案”开始的,历经一九六四年第一次临时行政调查会第三专门部会第二分科会提出的“行政程序法草案”、一九八三年行政管理厅(第一次)行政程序法研究会提出的“行政程序法律案纲要”、一九八九年第二次临时行政调查会(第二次)行政程序法研究会提出的中间报告(即“行政程序法纲要”)、一九九一年第三次临时行政改革推进审议会公正透明的行政程序部会提出的“行政程序法纲要”,至一九九三年制定,其间长达四十余年。最终在一九九一年第三次临时行政改革推进审议会提出的公正透明的行政改革中,日本行政程序法诞生。

在重实体、轻程序的日本法意识及行政官僚强烈反对等诸多背景下,行政程序的法制化一直以来都是日本行政法学界长期积极议论的课题。不可否认的是,在法制化的过程中,虽有日美间贸易问题等政治原因,日本的行政法学界在推动行政改革而促成公开透明的行政程序的法制化过程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行政法学者在该法颁布之前,为行政程序法研究会及部会的领导等,展开了积极的行政程序法理论研究,并提供推进实务的理论基础,还拟订了多部行政程序法草案。该法颁布之后,对于法制化的意义一边予以肯定的评价,对于该法的适用等课题,积极展开法解释论,一边对于尚未法制化的部分,仍继续展开立法论。另外,根据该法规定的关于地方公共团体的行政程序规范的事项,及该法规定的授权地方公共团体制定行政程序条例,全国各地方公共团体于是展开行政程序条例及听证规则的制定,显示出对行政程序法议论的热衷。

三、情报公开法制化议论

在村山富市内阁时期(一九九四年六月三十日至一九九六年一月十一日)提出行政改革政策,于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制定行政改革委员会设置法,依该法第一条规定成立行政改革委员会,并依该法第二条规定,其任务是监视掌理规制缓和实施的状况和其他行政改革实施的状况、建立调查审议行政情报公开法制作业及其他制度。其中关于调查审议行政情报公开法制作业,行政改革委员会于一九九五年三月成立行政情报公开部会,进行调查审议情报公开法制作业。桥本龙太郎内成立(一九九六年一月十一日)后,该部会于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公开情报公开法纲要(中间报告),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一日向行政改革委员会提出该纲要,行政改革委员会在加以检讨后,于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六日提出确立情报公开法制的意见,成为政府原案,政府于一九九八年三月提出法案。在野三党(民主、和平·改革、自由)及共产党议员亦分别提出法案。目前此三法案正在众议院的审议中。

情报公开条例及纲要的制定状况,在地方公共团体层面已非常普遍,只是如同行政程序法一样,对于中央统一情报公开法的制定,一直成为立法悬案,为行政法学界及宪法学界长期积极关注的课题。近年来更由于行政情报未透明化的结果,官官接待、核反应堆事件、药害事件等迭起,情报公开请求诉讼亦层出不穷,行政法学界更积极推动情报公开法制化作业,展开情报公开立法论。行政改革委员会情报公开法纲要及确立情报公开法制的意见公开后,对于该等案的意义及内容的评论,问题点的检讨,成为行政法学界热衷议论的课题。

四、行政法学方法论

日本行政法学方法论受到行政法学界重视的时期,应可分为六十年代及九十年代两个时期。在六十年代批评传统的行政法学议论中,出现了私法特别法论、行政特有法论、行政过程论、行政领域论等行政法学方法论,可谓行政法学方法议论的战国时期。到九十年代的今天,私法特别法论、行政特有法论与市民公法论在理论上,仍存有诸多问题点,尚未解决,而特殊法论与行政过程论,各以其最新的教科书显示出其方法论的完结,然而,不可否认,在理论上仍存在未解的争议点。至于行政领域论,除了继续充实其理论外,更进入到对公共性论及公共性分析的展开,倍受注目。此外,在九十年代,行政法学界出现了行政法学的学际化、国际化论,特别是与行政学融合,与法社会学接近,与国际法交流的理论。甚且,更有提倡立法政策论或法务政策论的必要。这些行政法学方法议论,与六十年代的以批评传统的行政法学为出发点的理论,截然有别,显示出行政法学方法议论在九十年代有了新的发展趋势。

上述四项特性,均为目前及今后行政法学发展的重要趋势,当属现今学界应予检讨的理论课题。只是由于字数限制,本文仅能择其中的一项加以检讨。笔者认为行政法学方法论系行政法学理论体系的根本架构,在理论上,应当首先检讨评论。因此,本文仅以九十年代行政法学方法论为检讨对象,至于其他重要的三项特征,则不得不割爱。本文具体的检讨课题,包括六十年代行政法学方法议论的特征与问题点、九十年代行政法学方法议论的特征、公共性论及公共性分析的意义与课题:

(一)、六十年代行政法学方法议论的特征与问题点

早在五十年代,当时的行政法学,曾被私法学界指责为流于以形式的法治主义为基础的官僚法学,刺激了行政法学界本身对于传统的行政法学的检讨与批判。这些传统的行政法学批判的重点,无非在于传统的行政法学,以公私法二分论、行政权与公权力的优越性理论、行政国家思想、权力关系为中心及警察法的思考方式为基础体系,致使行政法学之基础架构,与国民权利利益的保障法相去甚远,于是从促障基本人权贯彻法治主义的观点出发,展开了对传统的行政法学的批判。六十年代后半期以后,随着高度经济成长,行政的多样化、复杂化、肥大化等现象显著,特别是环境、社会福利、住宅开发、消费者保护等领域,非权力的行政活动扩增,产生诸多传统行政法学的基础论理构造下难以解决的新行政法现象。除了认识这些新兴行政法现象外,从保障基本人权、贯彻法治主义的观点,探讨如何克服解决,成为现代行政法学的课题。在议论这些现代行政法学的课题时,学者积极批评传统行政法学基础论理构造下形成的诸多个别论点,就在批评传统行政法学议论中,对于如何有效地掌握现代行政法现象,及以怎样的角度来看行政法学的性格及课题,所持论理相当殊异,引发了行政法学方法论或体系论的争议。

行政法学方法议论中,根据室井力教授的整理,有渡边洋三教授的私法特别法论、今村成和教授的行政特有法论、高柳信一教授的市民公法论、兼子仁教授的特殊法论、盐野宏教授及远藤博也教授的行政过程论、室井力教授的行政领域论。

这些方法议论中,私法特别法论虽称行政法全部为私法的特别法,只是其论理构造却仅以非权力行政的方法,并非以行政法全部为假设前提,甚至非权力行政的方法是否得单纯地理解为私法的特别法,更有疑问。市民公法论亦曾引起主张者高柳信一教授与批评者藤田宙靖教授的论争,甚至该论的重点所称市民社会的行政公法的一般原理是否必然地从市民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论理导出,亦有疑问。而特殊法论将行政权的法(=行政法)与现代特殊社会的法(=特殊法)的论理予以切断,既难谓行政法学方法论,又易导致缺漏国家论的法解释论或法技术论。

前面方法议论中,首开行政公法体系批评论者,为今村成和教授的行政特有法论。其后,室井力教授、盐野宏教授及远藤博也教授,则以其行政公法体系批评理主化为出发点再独自展开行政领域论及行政过程论。因此,行政过程论虽然有来自藤田宙靖教授的警戒论及兼子仁教授的反对论,只是不可否论,该论与行政领域论已成为今天行政法学界的主流。

由此,可知六十年代行政法学方法议论,系在批评传统的行政法学议论中产生,而在诸多行政法学方法论中,对于如何有效地掌握现代行政法现象,以怎样的角度来看行政法学的性格及课题,行政法在法体系中的定位为何,行政法与市民法(=私法)的关系为何,各个方法论所持论理固然相当歧异,但这些行政法学方法议论均以从保障基本人权、贯彻法治主义的观点批判传统行政法学基础架构为出发点,则为共同目标或特征,毋庸置疑。

(二)、九十年代行政法学方法议论的特征

九十年代以后,行政法学方法论出现了几个特征:

(1)行政法学的学际化·国际化--与行政学、法社会学、国际法学的交流·接近传统上,行政法学属法律学,系以宪法原理原则为基准,对于行政法规范为它的解释学;行政学为以行政组织、机能的分析、其相互作用及存在要件的解明为内容,尤其是现实机能的把握为其重点。行政学的范围,一般而言,包括下列三阶段的内容:现实的叙述·分析;基于该叙述·分析而导出结论的理论形成;理论的适用,解决方策的提出。仅止于前二阶段的,是重视社会学的行政学;包括三阶段全部的,则为重视规范学的行政学。因此,法解释学的行政法学与行政学在本质上固属殊异。而法社会学系以一定的法规范下现实(法现象)的分析为内容,行政法学若融入以法现象分析的实证研究,容易阻碍良法诞生,或易导致违法行政的产生。加上行政法学界又坚持其法学方法论,强调行政法学的自己完结性,其结果,一直限于与行政学等其他社会科学交流而独自发展至今。

九十年代到今日,已有学者提出与行政学、法社会学等交流,接近的重要性。这有现代行政程序法的变革,带来现代行政的复杂化、多样化为背景。具体而言,传统的具体行政行为系以单方确定公民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为中心。而今天行政程序法中,以合意形式型的具体行政行为,例如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诱导型方法、非正式计划方法则日渐增加。甚且,即使是传统的行政行为,亦由单方确定公民权利义务的性质,转变为以合意为前提要件的行政行为、或复合型的行政行为。在现代行政方法变化的情况下,传统上以重视法效力·法强制力的规制行政中心的行政法学,已不得不检讨对于无法效力的事实行为或法效力微弱的行为的问题,因此,检讨·分析无法效力的事实行为或法效力微弱的行为,及间接规制的方法,当为现今行政法学的重要课题。而其前提要件,即为行政实务·实态的正确把握,激发了以法解释学为中心的行政法学方法论而产生根本架构的变化。亦即,行政法学的课题,除了传统的法解释学的展开外,更需重视行政过程的分析,与立法学的交流,以图正确把握行政实务·实态。实证研究亦是行政法学不可或缺的课题。

(2)立法政策论或法务政策论

最积极提倡立法政策论或法务政策论的阿部泰隆教授,以法解释学为中心的行政法学立法论,造成其抽象的理论与实务运作相差甚距,行政法学理论体系难谓实用,于是主张对于现实社会产生的行政法问题,非但依现行法展开解释论,更应从实践性的观点检讨立法论,以图架构制度设计的政策法学。

(3)公共性论及公共性分析

公共性论及公共性分析系室井务教授提倡的法学,特别是行政法学的方法论。在室井力教授领导的行政官僚制研究会,经多年检讨下,九十年代初,室井力·原野翘·福家俊朗·滨川清编‘现代国家の公共性分析’(日本评论社,一九九0年)及“特集·现代国家にぉける公共性”法律时报六十三卷十一号(一九九一年十月)出版,一九九一年日本公法学会将公共性论及公共性分析列入报告讨论议题(公法研究五十四号,一九九二年)后,行政法学界展开了公共性论。近年来,基于公共性论,对于各行政领域的中央机关组织、规制缓和等公共性分析,更是累积了不少研究成果。

前述六十年代行政法学方法议论发展至今,并由近年出版的以其方法论为基础的教科书来看,行政过程论及行政领域论为行政法学方法论的主流,支配了行政法学界。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行政过程论虽在今天,已有不少学者支持,并有以其方法论为基础的教科书出版,但查其体系及内容则未必同一。且时至今日,行政过程论的理论,似仍为论争不正的对象,尚难谓全面地得到认同。反观行政领域论被肯定后,复接续地、具体地展开了公共性论及公共性分析,方法论上有更精致的展开,笔者认为当可期待成为二十一世纪行政法学方法论的主流。因此,本文将具前瞻性的公共性论及公共性分析,再作更详细的探讨。

(4)公共性论及公共性分析的意义与课题

A.意义

公共性论的主要内容,一言以蔽之,为政治·行政的公共性或现代国家的公共性理论。从法学的观点来看,基于实体的法基准与程序的法基准,分为超市民的·特权的公共性(即虚伪的公共性)与市民的·生存权的公共性(=真实的公共性)。前者为将支配阶级的私的·特殊的·部分的利益转化·伪装为公益,企图实现公共性。后者为将公共性概念解为真实的·积极的公共性,为现代国家的国家作用,特别是行政组织与活动的存在理由=目的。

在现行宪法基本原理、价值的基准下,公共性应系以保障国民基本人权为目的,并以民主主义为实现手段。因此,在认识超市民的,特权的公共性与市民的·生存权的公共性的对立·矛盾的同时,公共性论正是透过解释论与立法论,以图排除前者,实现后者的法学课题。易言之,公共性论系以确保实体上及程序上合理的行政价值判断基准,实现行政组织与活动的存在理由的公共性为其内容,因此以全部行政过程为对象,并意识到行政的现实的运作与法意旨不合,这些现实的行政实态应该为批评的对象。

而公共性论与六十年代提出的行政领域论,方法论上,有异同之处。行政领域论,系以对各行政领域行政活动及法制度的论理构造予以客观分析,在个别的、具体的论点上,认识、检讨行政法与市民法的差异,析出行政权与国民权益间紧张关系的价值判断的合理的根据。公共性论,乃系依各行政领域,对被保护与受害的权益间的对立,透过程序上的及实体上的客观分析,资以析出价值顺序的体系化,并将等于行政价值判断基准予以合理化。因此,公共性论与行政领域论,应有其连续性。不过,公共性论的问题意识,来自于现代资本主义的矛盾,乃以行政官僚批判或行政活动批判为其内容,并在现代国家的民主的变革下,基于国家论,试图提示现代国家行政法学的角色。鉴此,与以批评传统的行政法学为内容的行政领域论,在方法论上,应属有别,可谓已进展至另一阶段。

至于实现市民的·生存权的公共性的法的基准,为宪法的价值基准,包括实体的基准(=人权尊重、和平主义,=实体的公共性)与程序的基准(=民主主义;=程序的公共性)。此等基准,虽仅止于抽象的·一般的宪法原理原则,但重要的,是应对于各行政领域,依该等基准而为具体的公共性分析,此亦为实现市民的·生存权的公共性的不可或缺的检讨课题。在检讨具体的问题之际,不免有人权价值冲突·对立的情形,因此,为调整人权价值的冲突、对立,基本人权间价值顺序明确化的人权论的展开,亦属必要。

因此,公共性论首先应以行政的公共性分析为起步。具体而言,在中央行政机关的情形,各依法令的行政目的,以前述宪法的价值基准,整理·检讨各行政机关的组织及活动的全部、行政方法等的公共性。

B.发展现况

公共性分析理论发展至今,到中央行政机关的公共性分析情形,已有大藏省、劳动省、邮政省、运输省、法务省、建设省、自治省、经济企划厅、文化厅、公平交易委员会、国税厅、中小企业厅、国土厅等等的公共性分析的研究成果。这些作业系对于中央行政机关组织的历史与实态及活动的一部分,各依现行行政组织法及若干的个别作用法所规定的行政目的所为公共性分析,并剖析行政的政治的·社会的任务与公共性的矛盾。

此外,公共性分析理论本系以行政领域论为基础,除了上述中央行政机关的公共性分析外,各行政领域的公共性分析亦渐展开,例如财政、租税行政、经济行政、社会保障行政、警察行政、劳动行政、都市行政、地方自治行政、教育行政等的公共性分析,已有成果出现。甚且,行政方法的公共性分析,亦有若干业绩公诸于世,例如行政计划、行政程序、情报公开的公共性分析,甚且,法律的授权与行政的公共性、规制缓和或事业主体的公共性、行政救济的公共性等行政法学上诸多论点,更积极展开公共性分析。

C.课题

公共性论及公共性分析理论,虽有以上的展开,但是不可否认,仍有下列的理论课题。

a.法基准理论:公共性论及公共性分析理论,须透过所提的法基准将它具体化,资以形成行政的法或制度的构造,而所提的法基准虽不失为一尝试性的基准,惟至今仍仅止于宪法原理与行政法构造关系的整理而已,权利论的具体展开,亦即包括权利构造的基本分析、政策体系与权利体系的相互关系的实证研究等架构现代的人权论,应为公共性论及公共性分析理论具体化的基本课题。再者,民主主义论的深入亦为今后必须展开的课题,特别是行政程序、情报公开论等具体展开、法治主义论的具体化、地方自治论的具体化、司法的民主化等等,亦均为公共性论及公共性分析具体化的理论课题。

b.公共性论与解释论的关系:公共性论及公共性分析理论的终结,对于行政法学理论,特别是解释论,产生怎样的影响,亦即公共性论与行政法一般理论的批评作业的关系,尚未有效地整理,此等方法的整理作业,亦为今后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