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和法律顾问的区别范例6篇

法务和法律顾问的区别

法务和法律顾问的区别范文1

各位领导:

自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坚持多措并举,扎实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共有110名村居法律顾问,分包全县535个行政村(社区),有力推动“法治X县”、“平安X县”建设,根据会议安排,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工作情况

(一)推进普法宣传,提升法律素养。今年以来,全县法律顾问采用普法报告会、以案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在所服务村居认真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法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目前共入村1万余人次,开展普法活动1300余次,发放便民服务卡30余万张,基层群众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逐步增强。

(二)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维稳防线。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维护基层稳定中的“调解”作用,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务管理、新农村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 目前共参与解决矛盾纠纷1010件,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发挥专业优势,提供法律服务。组织法律顾问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疑答惑,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满足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今年以来,全县村法律顾问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70人次,提供辩护案件230件,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497件,减少群众律师费用100余万元,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1471条,有力推进了依法治村工作的开展,有效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

(四)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工作实效。组成专门工作组,采用实地查看工作台账、微信群建立情况,组织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已对全县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5次,有力促进了工作开展。强化考核促进作用,积极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加大经费保障,由县财政负担在经费已列入预算,上半年60.5万元经费已拨付到位,确保了工作有序开展。

二、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服务效果不够理想。少数法律顾问工作准备不够充分,在认识和能力上也都存在不足,缺乏为基层服务的经验和方法,到基层工作“蜻蜓点水”,开展法治宣传,化解基层矛盾,提供法律服务等职能没有得到真正发挥。

(二)管理考核不够完善。日常管理不到位,对法律顾问的到位和工作情况缺乏有效的管控措施,仅仅依靠顾问工作日志和台账,考核的内容不够完善。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工作规范运行。严格保障经费支持,进一步加大相关经费保障力度。探索团队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实现精细化管理,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案。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通过现场会、调度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顾问履职能力。

(二)加大宣传引导,扩大社会影响力。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积极挖掘培育先进典型做法,以点带面,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群众知晓率。切实抓好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为村”平台等新媒体,为工作更好开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充分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平台,组织全县村级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进村入户开展法律服务过程中,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法律常识,引导群众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推动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

 

   

阳江市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积极推进一村 (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2014年,我市在江城区和阳春市率先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试点工作。2015年1月,在全市全面铺开。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市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市司法局积极组织实施,狠抓落实,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进法律服务进城乡社区,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为推动法治阳江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主要做法

全市共有123名律师分别挂点到845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并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我市律师共向挂点村(社区)提供服务10080件,为群众办理诉讼案件12件,办理法援案件8件,处理群体、敏感性案件44件,调解259件,谈判签约3件,审查合同102件,起草法律意见书42份,代书102份,接访咨询8069次,举办法制讲座472次,协助选举8次,法律培训305次。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成立市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统筹指导开展工作,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推进,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经深入调研和学习考察,结合我市的实际,市司法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批,2014年10月以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各地各单位执行。2015年,这项工作再次被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并把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为基础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市十大民生实事。市政法委、社工委、财政局等部门大力支持,市、县(区)、镇、村居共同推动,把法律顾问进村(社区)工作做成了服务群众、凝心聚力的民心工程。

(二)整合资源,优化律师配置

阳江市社会律师事务所共19家,社会执业律师128人。其中江城、阳东两区共286个村(社区),拥有近八成的律师;阳西县和阳春市的律师加起来不足15人。针对我市律师事务所分布不平衡及人员短缺的实际,在统筹律师资源中,通过分区分片方式召开多场工作推进会议,协调好律师资源富余的县区支援资源相对缺乏的县区,每位律师平均担任6至7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通过整合律师资源,较好地解决了县区律师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宣传动员,落实层层部署

2014年9月,我市召开了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动员大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在动员会上作讲话,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动员全市律师积极投身到这项工作中去。会后,阳春市和江城区两个试点当月完成法律顾问合同签订工作。2014年12月,其他县区分别召开动员大会,部署2015年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每个村居安排律师挂点担任法律顾问,并签订了2015年法律顾问合同,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于2015年1月全面铺开。为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光荣感和政治责任感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真抓实干,不流形式,确保省委省政府的决策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四)加强督导,完善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市司法局制度了《阳江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督导方案》,成立由局领导带队、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4个督导组,实行对各县(市、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分片督导,要求各督导组每季度至少到所负责的县(市、区)进行一次抽查督导,每次督查镇街数量每个县(市、区)不少于3个,每个镇街督导的村(社区)数量不少于2个。各县(市、区)司法局也制定相关的工作方案,加强做好督导工作。

为规范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我市根据本地实际,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定期服务制度。要求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累计8小时,每年开展法律讲座不少于4次。二是建立工作日志制度。为每位律师印发工作日志和台帐,工作台帐实行一次一记、一村一卷,并以此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性和延续性。根据省厅的工作部署,今年9月份要求将村(社区)法律顾问相关信息、工作日志全部录入管理系统,我市做好市司法局、县司法局、司法所和律师所信息联络员登记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沟通,保证管理系统录入工作顺利完成。三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为法律顾问给每条村定制了公示牌和律师台签,并将公示牌悬挂在村居委办公楼显眼位置,为村民与法律顾问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系机制。四是建立工作交流制度。定期开展总结、研讨活动,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汇报会,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确保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五)组织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2014年10月11、12日,我局组织全市基层司法所长,驻村(社区)律师开展专业培训,对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同时对如何开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曹建宇律师在培训班上围绕如何做好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为主题,介绍了律师进村居的背景、面临的难题、有关探索以及个人感悟等相关内容。今年8月,邀请珠海市司法局徐正泉副局长在推进会上介绍在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好的经验,以及广东暨众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维春以案例分析的形式传授了律师进村(社区)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一些具体做法。今年9月,各县(市、区)司法局为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系统录入工作,加强对司法所相关人员进行管理系统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拓宽了我市律师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思路及提高了业务素质。

    (六)严格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市司法局专门研究制定《阳江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明确考核内容和奖罚措施。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并将评估的结果与律师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评奖评优和年度考核挂钩。

2014年我市两个试点的检查评估已于今年年初完成。阳春市司法局牵头组织从阳春市人大、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法制局、市财政局及各镇(街道)抽调人员组成九个检查考核组,分赴各村(社区)进行考核。考核主要采取听取律师汇报、召开村干部、律师和村民代表座谈会、实地察看、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江城区也分别组织多个检查考核小组对律师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我市共有114名律师参加了2014年度两个试点县区的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阳春市和江城区司法局已对考核结果进行了公示。目前,各县区对2015年上半年的考核已完成并公示,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

   (七)加强保障,确保经费落实

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行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与公益法律服务进行经济补贴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给予每个村(社区)不少于1万元的经费支持。其中省财政负担50%,市级财政负担的15%,县级财政负担35%。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与各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做好法律顾问经济补贴经费落实工作。2014年至2015年,我市及各县区已将法律顾问经济补贴经费列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予以安排解决。2014年我市两个试点的法律顾问经济补贴已全部发放到各律师事务所。2015年省下拨的专项经费及市县两级的经费补贴已到位,2015年上半年法律顾问经济补贴已发放到各律师事务所,下半年的经济补贴待考核后发放给各律师事务所。

二、主要成效

律师自驻村以来,扎实开展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顾问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形式,让群众在享受优质法律服务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

(二)法律服务更为便捷。群众不出村就可享受到法律服务,从村委和经济社的土地产权纠纷、农村集体“三资”合同审查、经济社土地补偿款合理使用,到村民的交通事故赔偿、服刑人员婚姻登记、劳资纠纷等,法律顾问都用心提出了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帮助他们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此外,法律顾问通过对经济困难且需要法律帮助的群众给予及时的法律援助指引,更好地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

(三)基层治理明显改善。法律顾问通过法制宣传、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修订村规民约等,有效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办事水平,有效地防范了风险。如圭岗镇马催村委会经咨询驻村黄斌斌律师后,通过合法途径撤换了两个自然村的村长。这说明村(居)委会法治意识提高了,处理村务更依法依规。促进基层组织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到村(社区)内部公共事务管理的各个方面,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管理、科学管理和依法管理,实现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对于突发事件、疑难案件及群体性案件,法律顾问都随叫随到,及时参与案件的处理,并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如红丰镇有群众因土地权属纠纷引发挖掘山坟事件,正当双方剑拔弩张互不让步时,红丰镇司法所邀请驻村法律顾问谢汝用律师参与该案的调解,他在了解案情后,向双方讲解了有关土地权属的法律和政策,从法理及情理上阐明利弊,最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平息了纠纷。又如东平镇海荫村民委员会晒布村村民因原3名村干部挪用村集体资金一案,由于错误理解了阳东县人民法院的判决认定,准备组织上访。驻村法律顾问欧建华律师获悉后主动介入,其积极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向村民详细解释了判决书的内容,消除了村民的误会,让村民消除了上访念头,维护了当地的稳定。

三、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司法所人员和律师资源较少,工作任务较重,个别律师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够积极、工作开展也不够全面,宣传力度不够、长效机制建设有待完善等。因此,很多工作还需在推进中逐步完善。下一步,我们要切实做好如下工作:

(一)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要积极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促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深化服务,确保成效明显。把胡春华书记关于“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防止走形式”的批示要求执行到位,结合地方实际,创新服务模式,组织、动员和引导律师投身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去,保证服务工作到位、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三)要健全机制,确保运作规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一项创新型工作,要不断完善机制,建立健全系列规范指引,确保工作机制有保障,规范运作成常态。

法务和法律顾问的区别范文2

误区一:请诉讼经验丰富的律师

为企业提供诉讼法律服务,是企业法律顾问的基本职能,但这不是主要的,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是为企业管理和经营活动把关,协助企业预防各类风险的发生,防止已发生的损失不当扩大,尽最大努力为企业减免损失。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最高境界,不是为该企业打了多少官司,而是利用自己的智慧和业务能力让该企业尽量别惹上官司。

误区二:请名气大的律师

很多当事人在聘请法律顾问时,往往是冲着律师的名气去的,认为名气大的律师所起的作用也大,其实,当事人的这种观念是不科学的,中国的律师业也在不断成长,而且正在进行专业划分,名气大的律师不一定就是对企业法律业务擅长的律师,在各个法律领域,如婚姻法、继承法、刑事辩护等,有不少很有建树的大律师,这些大律师未必就对企业法律业务比其他律师更在行,这些大律师们籍自己多年的名望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后,很多实际业务仍然需要其他律师辅助。在我看来,与其聘请大律师,倒不如聘请专业性更强以及具有实际的企业运营管理经验的律师,因为这样可以让专业律师更容易走进该企业的经营管理业务核心,进行更加贴近本企业实际需求的业务指导。

误区三:请法律顾问单位多的律师

很多企业经营者有这样的认识,倾向于聘请已经担任了多家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担任本企业的法律顾问,这是典型的中国人的跟风的心态,这样的心态同样也是不科学的,律师的实力和能力并不在于他给多少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而是在于该律师的服务能否让企业满意。我并不是说顾问单位多的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上有什么问题,但是在选择企业法律顾问的问题上,我还是建议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认真考虑,综合权衡,切忌盲目跟风。

误区四:请收费便宜的律师

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是一种有偿业务,应当体现出律师的真正价值所在,在我看来,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地位并不比一位企业副总逊色多少,有的企业将律师视为外人,不愿意律师融入自己的企业管理和经营中,对律师在企业中所起的作用认识有限,自然也就不希望付出更多的代价聘请法律顾问,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样的法律顾问所起的作用也相当有限。指望以较小的代价让律师做出更多的付出是不符合价值规律的,在法律服务领域,没有打折的律师,只有打折的服务。

误区五:请自己在律师界的亲朋好友

找熟人好办事,请法律顾问自然也在熟人圈里寻,这种现象在当前的法律服务市场很流行,中国人的人情世故关系网,在这方面很突出的。熟人有熟人的优势,但是熟人也有熟人的不足。熟人可能专业,但未必就一定专业。有时候正是因为太熟悉了,即使发生熟人出现问题的情况下,也难以拉下脸来,追究责任或者予以解聘。

法务和法律顾问的区别范文3

拥有1054名村民、429户人家的翻石渡村,是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一个富裕的村庄。新建的别墅风格的农家住宅楼像等待检阅的士兵,一排又一排,整整齐齐地矗立着。该村党支部书记任飞龙告诉记者,就在上个月,他还在为村里旧村改造、新房分配的问题,忙活得“焦头烂额”。

翻石渡村从2004年开始进行旧村改造,但在新房分配问题上,村民代表和一些村民产生了分歧。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议:有老房子的农业户口的村民分房时,在规定范围内每平方米出1250元,超出部分每平方米出1930元。

“我是住在村里的,你把我这么多的老房子都拆了,怎么还要我出这么多钱?”一些原来房屋面积较大的村民找上了村委会。

无论任飞龙怎么说,总是有人不服气,任飞龙找来了村法律顾问王定康。

王定康一面安抚气愤的前来吵闹的村民,一面耐心地向村民代表们作法律解释。几经协调、说理,村民代表们同意了对全体旧屋面积超出100平方米以上的村民,按每平方米57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村里的事情是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来决定的,但大家都是庄稼汉,制定的政策有时会违反法律。有村法律顾问给我们把关,不仅我们心里踏实了,村民们也都心服口服。”任飞龙感慨地说。

任飞龙的感慨源于宁波市实施的“一村一法律顾问”工程。

农村法律顾问,一项有益的尝试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中有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经济合同等方面的纠纷不断增多,而一些村干部对涉法纠纷往往‘把不准脉’,使得一些原本简单的问题,因‘用药不当’而激化了矛盾。”谈及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原因,宁波市司法局副局长汪如坤直言,“农村发展对法律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农村法律顾问制度是应时而生。”

2007年初,宁波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随后,承担着“制定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试行办法,鼓励支持一村一律师的法律咨询、法治帮扶机制”任务的宁波市司法局,出台了《宁波市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2007年9月,农村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在宁波全市拉开帷幕。

“这项制度原来叫‘一村一律师’,后来改为‘一村一法律顾问’。”宁波市律师协会会长童全康介绍了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过程,“‘僧多粥少’是改名的主要原因。”

宁波市共有行政村2650个,制度推行之初,全市律师事务所只有81家、律师723名,其中属县区管辖的律师事务所41家、律师279名。根据“一村一律师”的要求,县区的律师人均要承担近10个村的法律顾问。面对村庄数量多而法律服务资源少的矛盾,宁波市司法局将76家基层法律服务所的435名基层法律工作者也列入法律服务队伍。

服务队伍的壮大,并不意味着工作可以顺利推进。根据意见规定,法律顾问将义务为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和经济困难的村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

这让不少律师心里犯起嘀咕,有人觉得为农村无偿提供法律服务,是领导为了政绩搞的“面子工程”,既然不收费,只要应付就行了;有人认为农村干部、群众法律意识低,对法律服务需求可有可无,做得再多也是“吃力不讨好”;还有的人嫌农村路远、不方便,怕影响自己其他的业务……

“这些问题若不解决,无疑会严重影响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有效开展。”童全康表示,要防止法律顾问“图形式、走过场”现象的出现,重在制度的配套。

“为了让法律顾问尽快熟悉农村情况和提高处理纠纷的能力,市司法局专门安排课程进行业务培训,还将《宁波市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手册》分发到法律顾问手中。”童全康说。

此外,宁波市司法局还专门出台《宁波市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规程》、《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其中规定“法律服务人员为农村提供法律服务事项,每月至少联系一次”;“做到一村一卷,一事一记,一次一记,一事一档”;“对顾问单位不满意的法律服务人员,要及时予以更换”。

“重视公益性法律服务,是宁波律师的传统,而宁波实施‘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更是走在了全国前列。”宁波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王明珍介绍说,截至2008年9月,宁波市2650个行政村已有2328个行政村聘请了法律顾问,覆盖率达87%。同时,这一制度又被推广到街道社区,宁波市434个社区已有268个社区建立了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61%。

从“打官司是件遥远的事”到“律师就在身边”

“一开始,村民们对于这种不花钱请律师的好事总有点不敢相信。”镇海区浦镇沿山村治调主任说,2008年5月,村里要建造垃圾场,部分村民抵制,法律服务工作者顾安荣将情况反映到宁波市承信法律服务所,并出具了一份法律意见书。村委会根据顾问的法律意见,顺利开展了垃圾处理场建造工作,事后村里干部和群众都很满意。“这件事,让我们觉得法律顾问不仅管用,而且是真心实意为村里办事,改变了村干部以前认为免费顾问只是摆摆样子的看法。”

有了农村法律顾问,村里集体经济发展多了一个“高参”。余姚市梨洲街道南庙村,近几年每年有三四百万元标的的工程需招标,但由于操作程序过于简单,村民们很容易与村干部发生纠纷。法律顾问到来后,不仅参与招标合同的拟制,还指导村干部依照法定程序实施,一些村民说:“这样做给了广大村民一个明白,也还了村干部一个清白。”

以往村民在处理产权、邻里等纠纷时,往往采取吵架,甚至大打出手的方式予以解决,“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推行后,通过法律顾问的普法宣传,村民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在越来越多的村民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2007年12月,镇海区骆驼街道东邑村两户居民因为宅基地引起纠纷,法律顾问干科威获悉后,及时参与调解。干科威对纠纷双方当事人告之以法、晓之以理,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本打算要打官司的那户居民说:“非常感谢村里的法律顾问,打了官司,我们两家人就彻底翻脸了。现在由法律顾问出面调解,我们服气。”

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化解,法律顾问在给农村带来“法律大餐”的同时,更在深深地改变村民们的法律观念。

“以前,村民们认为打官司是件很大的事情,是件很遥远的事情。老百姓打官司、请律师,一般是请不到的,是要花大价钱的。而现在,法律顾问就在他们身边,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咨询,非常方便。”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办事处主任李春丽深有感触地说。

或许,这样一组数字的表述更能见证“一村一法律顾问”的良好效应:据2008年9月统计,宁波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担任农村法律顾问和社区法律顾问中,共参与修订涉法文书1330件;处理群体纠纷464件;开展法制宣传638场次;参与调解纠纷1148件;组织义务法律咨询2560场次。

李春丽点评出数字背后的深刻内涵:一方面,老百姓零距离享受到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取得了“小矛盾不出村就地解决,小纠纷不积压及时解决”的良好社会效果;另一方面,通过律师的“宣传员”、“调解员”角色,也架起了政府和群众的连心桥。

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不会“西北风一吹就过去”

在翻石渡村村委会综治室门口,“农村法律顾问公示牌”端端正正地挂在墙上,牌上写着法律顾问的姓名、联系电话、监督电话以及5项法律顾问的主要服务形式。房间内,一张办公桌、4张红漆椅子,这是法律顾问于红飞的办公室。每月10日和20日,于红飞都会到这里接受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们的法律咨询,其余的日子,村民们有事都可以和于红飞电话联系。

回顾一年多的法律服务工作,这个留着齐肩短发,性格爽朗的姑娘迸出的第一句话是:“工作量很大,压力也比较大,但能为村里答疑解难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经常接触工伤劳动案、离婚案,调解邻里纠纷,于红飞已深得翻石渡村民的认可。她笑着说:“村民们把我当成了‘110’,经常深更半夜还打电话。”于红飞清楚地记得,2008年8月的一个晚上,一户村民因遗产分割问题闹得不可开交,一晚上给她打了10多个电话。

于红飞很感谢村民们对她的信任,但她坦言不少村民将法律服务的概念搞错了。村里老百姓鸡毛蒜皮的事都由法律顾问“包干”,这让她有点“吃不消”。

与于红飞被“热捧”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法律顾问却抱怨自己常坐“冷板凳”。有律师反映,有的村干部认为农村工作主要凭经验和村干部的个人魅力办事,对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不理解。有的村干部干脆说:“市场经济自管自,赚到钞票真本事。”害怕法律顾问介入后,以后的事更难办,人更难管。

村民的曲解加大了法律顾问的工作量,村干部的排斥让法律顾问寒心,虽然这只是农村法律顾问制度推行过程中出现的部分问题,但还是不容忽视。

走访中,一些村民表示担心:“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会不会西北风一吹就过去了?”

“和以往‘百名律师进千家’、‘三下乡’不同的是,宁波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一定可以扎下根去。”让汪如坤副局长如此充满信心的原因在于,“一村一法律顾问”采取了“政府花钱买部分服务,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出力尽部分义务,广大农民免费获得部分法律服务”的独特模式。

宁波市政府规定,对市级重点扶持的206个经济欠发达的行政村,按每村3500元标准给予法律服务方面的经济补助,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对本级经济欠发达的行政村予以适当的经济补助。其中,鄞州区还印发了《鄞州区农村法律顾问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农村法律顾问经费补助对象和标准:列入区级重点扶持欠发达村每村3500元;其他村每村2000元。

“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不是纯粹的司法引进工作,区政府起着引领、推动作用。要防止长期免费法律服务消磨律师的服务积极性,区政府的资金支持很关键。”鄞州区司法局局长王宁非常强调政府资金支持对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性,“鄞州区政府2008年投入了140万元,2009年还将投入140万元,确保‘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的长效推行。”

法务和法律顾问的区别范文4

[关 键 词] 500亿万州 第二大城市 法治机制

万州地处三峡库区腹地,承担了重庆市最繁重的移民任务,是渝东北沟通鄂西、陕南、湘西的重要交通枢纽和物资集散地,是长江开埠最早的工商业城市之一,在重庆市区域发展格局中具有特殊重要地位。更好地发挥万州在“一圈两翼”发展新格局中的重要支撑、区域性经济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重庆市委、市政府要求万州区委、区政府带领全区人民珍惜机遇、锐意进取、争创一流,市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府决定要求,及时完善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共同为早日把万州建成重庆城乡统筹发展的第二大城市、渝东北及三峡库区的经济中心、和谐稳定新库区的示范区、全市“一圈两翼”发展格局中的重要增长极而努力奋斗!法治如何保障“500亿万州” 目标的实现――构建“五个法治机制”是500亿万州目标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一、构建“500亿万州” 法治意识创新机制

构建500亿万州法治意识创新机制,能使万州社会经济发展具有生机与活力。解决的重点是在现实问题中创新,在推进法治文化中创新,从而带动万州整体法治意识的跃升。

第一,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中深化创新。依据树立法治意识和现代化法治建设的要求:一是要努力增强万州团队法治意识效能。这里的关键就是在500亿万州目标实现过程中,要着力提高依法办事的整体团队效能,要优化行政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克服和防止行政“不作为”、“缓作为”问题而耽误500亿万州目标的发展大局;要加强机关团队效能建设,积极开展政府工作绩效评估,完善限时办结、首问责任、部门协作、绩效考核、服务承诺等制度,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有权无责、有责无权、权责不对称等影响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公开办事依据,简化办事流程,扩大服务范围,强化直接服务,加强和改善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窗口”服务与管理,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高效便捷的政府公共服务;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进行政监督方式,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努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政府行政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政府行政的监督作用;二是能不能真正推进500亿万州创新发展,关键取决于能否抓住和解决阻碍万州发展的“瓶颈”问题。现在有的单位抓工作、搞建设,往往避难就易,喜欢把功夫下在费力小、见效快的工作上,不愿意花气力去解决那些影响万州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有的单位组织大项活动、完成大项任务不注意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总结教训,而是满足于单纯完成任务,甚至热衷于争彩头、出经验。这些做法不仅不能有效地解决500亿万州目标中的问题而推动发展,而且也无助于干部能力素质的提高。

第二,在推进整体法治文化中深化创新。按照法制文化的重要性,依据法制与文化的语言、逻辑、结构、内容、主题、形式、载体并结合万州实际:一是着力把万州一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健全领导责任、市场运作、表彰激励等机制,以机制创新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建设500亿万州要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实现工作载体的“由虚变实”,工作机制的“由软变硬”,工作内容的“由浅及深”,努力提升法治文化建设的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新万州”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二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要构筑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框架,单位“一把手”可签订相关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的责任书,从而实行项目化、经常化和规范化管理;三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经费保障。应采用财政支持与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保障法治文化建设所需费用,积极鼓励运用社会化、市场化办法筹集法治文化活动经费,将法治文化宣传过程自然生成的各种产业化资源充分开发利用起来,以此弥补经费的不足,实现500亿万州法治文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统一;四是建立资源整合机制。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须发挥各行各业的资源优势开展工作,整合各部门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应在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上下功夫,将参与支持法治文化活动等作为考核和评比先进的一项重要内容,从而强化“凝聚力”和“向心力”,实现由一两个部门“主演”到“导演”,由“独唱”到“合唱”的转变。

二、构建“500亿万州” 法治政绩考核机制

重庆市委、市政府《决定》希望:万州按照“加快、率先”总体要求,实施工业强区、城市带动、开放创新、软实力提升、生态文明和固本强基六大战略,努力把万州建成重庆城乡统筹发展的第二大城市。到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到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一小时经济圈”的平均水平。万州要达到两个全市平均水平,党政官员的法治政绩考核机制是必需的环境依托,是纳入法治轨道必然要求。

1. 党政官员政绩考核做到四个解决好。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党政官员要讲实话、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依法办事、勤政为民,反对:一是解决好怎样看待政绩的问题。500亿万州目标的实现,各级官员的政绩考核目标要有正确的导向,要重点考核官员主要心思用到抓工作、搞建设上,积极推动万州的改革与发展,处理好近期效益与长远效益的关系,以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宽阔胸怀,下大力抓好那些投入大、周期长、管长远的基础性工作;二是解决好创造什么样的政绩问题。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始终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提高队伍战斗力上,强化使命意识和忧患意识,加强各级党政官员的战斗力建设、把提高打硬仗的能力作为最高追求,把战斗力建设标准贯彻到具体工作中,落实到具体岗位上,创造出令人信服的政绩;三是解决好创造政绩的思路问题。考核的主要原则是把求真务实思想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创造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群众检验和历史检验的政绩;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有机统一,把执行上级指示与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既不对上级指示生搬硬套,也不为了本单位的小团体利益另搞一套;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大力精简会议、文件,严格规范和控制各种检查、评比、考试等活动;四是解决好创造政绩的方法问题。建设500亿万州,要善于吸取万州以前的失败教训,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能力、揭露问题是党性、解决问题是政绩的观念。做到这一点,各级官员既需要智慧,也需要勇气,关键是勇气,核心是克服怕丢面子的心理,重点是勇于正视那些不可回避的矛盾和问题,从而在战胜自我、否定自我中提升能力。

2. 党政官员实绩考核不能仅用GDP衡量。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全面考察党政官员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一是要将法治考核纳入政绩考核的标准之中来衡量各级党政官员的政绩,将法治建设这个软任务变为硬指标,在建设500亿万州过程中极大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如果官员只顾经济发展,忽略其他方面的发展其恶果就会导致社会不公等现象的出现。法治不仅仅能促进经济发展,还能保障人的自由和人格尊严,保障社会公平公正。500亿万州目标的实现,法治的作用不容忽视。但是要将“法治、GDP”同时纳入“新政绩观的指标体系”可能还需要一个过程,但是万州人应该树立这种意识,要把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不能脱离法治搞经济,也不能脱离经济谈法治,既要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要服务于经济发展。二是牢固树立政府依法办事就是最好的投资环境的观念。行政执法与群众工作、市民生活密切相关,与市场主体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对群众、对投资环境的影响最大、最直接。行政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500亿万州发展环境的好坏和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高低。执法机关必须确立自觉守法、依法行政的观念,不断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特别是要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把严格执法及执法成效纳入考评范围。建设“500亿万州”,是认真贯彻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万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的决定,是实现“135”目标任务的关键之举和必由之路,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万州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

三、构建“500亿万州” 法治环境保障机制

构建500亿万州法治环境保障机制,能使500亿万州目标尽早步入快车道。政府部门要抓住西部大开发、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库区移民等发展机遇,有针对性地制定更加符合万州现实特点的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500亿万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需求。

1. 合力推进依法执政行政的法治党政。依据十五大以来提出的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要求和行政法的内容并结合万州实际:一是万州各级党委、政府应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主线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工作措施,合力推进法治党委和法治政府建设;二是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在指导开展全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方面,要营造良好的500亿万州执法服务环境;三是推进和谐行政法治环境建设。要在加强行政争议协调和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的基础上,努力改进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主动化解内部行政争议,进一步为500亿万州构建和谐行政法治环境;四是全面落实领导干部真正过好法治考试关措施。500亿万州,领导干部是关键,特别是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必须先过法治考试关,这是重庆市对领导干部任用的一条“硬杠杆”,万州应该把新提任领导干部是否最终过法律关作为任用的真正检验标准,不能走过场。对过不了法律关的不能提任或者一次考试不合格可补考一次,补考仍不过关的要免去新提任的领导职务。

2. 实施科技兴万信息法治三大功能。 为了更好地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好三大功能。一是重大决策监控法治功能。这种功能主要是建立远程实时浏览、现场实时监控的法治管理新模式,进一步开发、建立以实时动态图像监控为主的法治监控系统:如区委、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系统、行政执法公开系统、政府办公基础呈报系统、党政事业单位办公系统、城镇交通车辆河道定位系统等等,都应纳入信息法治的轨道,形成交互式资源共享监控体系。这种功能的主要目的在于为重点实施实时监控,对重大科技源选取若干点作为实时监控点,为实行远程封闭式监控自动报警,时势地消除信息安全隐患,为实现500亿万州扫清障碍;二是重特大事项应急处理指挥系统功能。这种功能主要是使用数据管理方式,利用电子地图直观、真实的特点,提供基于以上系统的数据查询、分布定位、定级评价、分析处理、环境影响的分析与处理,形成重特大事项的应急救援与处理空间数据、应急预案计算机的辅助制定、重大事项后果模拟与分析等各种应急救援处理的基本资料;三是生产生活管理网站和网络系统功能。这种功能主要是根据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需要,使党委、政府掌握党政事业部门、企业发展状况而建立的可靠办公自动化系统。这种功能的主要目的是在现有党政办公网络平台的基础上,以科技数据交换和处理分析为中枢,开发建立数据交换体系和电路交换通路,形成一个既封闭又相对独立、既高端又可靠的数据库域网而防止不必要的事态发生而影响500亿万州目标的实现。

四、构建“500亿万州”司法权威运行机制

司法权威运行机制不要局限于设置孤立、短期的措施,而必须重视程序与制度的作用,利用程序规范性与制度刚性来完善司法权威运行机制。

1. 建立多渠道法检官锻炼机制。以《检察官法》《法官官》和《公务员法》为依据正确理解法检官的专业化水平,不能仅理解为狭隘的法律适用水平,还应包括处理社会矛盾与纠纷的水平、通过个案感知社会现状变化发展的水平。要提高法检官的专业化水平,就必须跳出“培训教育――取得学历”的单纯思维,走“教学培训――社会锻炼”的综合途径,建立多渠道法检官锻炼机制,全方位地对法检官进行培养。具体说来,首先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派法检官到基层政府及部门进行锻炼,通过识民情、知民意来提高法检官处理社会矛盾与纠纷的能力;其次是加强法检官在系统内部的交流,不仅有上下层级的法检官流动,同时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之间的法检官也要进行交流;再次要使法检官每年得到相应的知识培训以适应法律不断更新的需要。形成机制是一个系统性工程,牵涉到方方面面,如选派法检官锻炼的年限、选派部门的选定、选派职级的对应、锻炼期间工作绩效的考评、激励手段与方式的选择、与相关地方政府的协作等都需要一一加以落实。因此,加大对现有法检官的培训锻炼力度,提高业务技能,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是实现500亿万州目标司法保障的关键所在。

2. 建立涉诉案件化解机制。按照法院涉诉工作同国务院《条例》中规定的范围和要求,涉诉案件往往能深刻影响到司法权威的树立。涉诉案件化解机制,核心在于主动接访、定期查访、畅通异议渠道、限期反馈几个方面:主动接访,要做到眼睛往下看,主动到那些矛盾突出、纠纷复杂的地区和行业,如库区房屋拆迁地、自然灾害发生地等去接访,力争以主动的姿态化解500亿万州建设中的矛盾。定期查访,建立在主动接访的基础上,万州各级法院要围绕“定期”二字改变日常工作安排,将定期落到实处,做到基层法院(法庭)每月、中级法院每季度定期到矛盾突出的地区和行业查访,积极为库区群众提供法律问题咨询解答服务,并充分引导群众将矛盾纠纷转入司法渠道解决;畅通异议渠道,要让接访、查访发现的涉诉案件中当事人的对判决、裁定的异议得以顺利进入正常司法审查监督程序,以便于展开复核复查工作,畅通异议渠道不仅是正确处理涉诉案件的基础,更是疏通群众怨气的制度载体。群众感觉自己的异议已被接收,就会耐心等待制度内的解决结果,就不会寻求其他制度外的解决方式,这对于维护库区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限期反馈是涉诉案件处理机制的关键,及时将处理阶段、结果反馈要给当事人有利于稳定的情绪,抚平因案件久拖不决而产生的不满,有助于司法公信力的提高。

五、构建“500亿万州”法律专家顾问机制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认真开展法律顾问工作,为依法决策、行政提供法律服务。政府部门应实实在在地组建法律专家顾问团,对相关法律及国家优惠政策进行专项研究,并结合万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尽早实现500亿万州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任务。

1. 推行内行专家支持引领机制。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研究,推进500亿万州法治化进程。特别是让专家在法规规章的起草、制定过程中,发挥专家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充分论证,让专家提出具有权威性和现实性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能得到人大、政府、法制办等机关的重视与采纳; 二是注重岗位职业工作,提升岗位职业健康水平。要建立信息法治监管中心,要从以控制岗位职业道德、岗位办公健康、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等方面为主,逐步转向全面监控岗位、职业、健康办公,把岗位、职业的引领工作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和统一的工作来抓,形成科学的、合理的岗位职业氛围。特别是让专家在这个机制中多进行有益的探索和研究,用科技的力量进行有效的岗位、职业健康管理系统化、规范化,为实现500亿万州提速;三是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具体做法:其一,法律顾问应为政府部门出台一些规范性文件从法律的角度把关,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决策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其二,法律顾问应参与接待,乐为百姓释法,尽量避免少数老百姓信“访”不信“法”,“唯上崇上”,“越级上访”等问题的出现,让法律专家参与,主要是从法律层面为百姓指路,为百姓释疑解惑,为政府排忧解难,真正体现法律顾问的社会价值;其三,纠正违法行政,当好法律参谋,政府法律顾问应拥有一项特殊的权力――对政府拟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并审查其是否合法,要有机会参加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提供法律咨询,纠正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件内容等;其四,不要等出现了问题再找法律顾问,政府请顾问是法治社会的进步,但现在普遍存在一种现象,一些政府部门对法律顾问是“顾”而不“问”,等出现上访甚至后才想到法律顾问,这是要不得的,让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可以节约行政成本,可以避免法律风险。

2. 配套实施万州法律顾问机制。一是有效推行法律顾问村村通制度。万州区委法建办、区司法局已经发出通知,在全区推行“村村(社区)有法律顾问”的制度:村(社区)法律顾问主要由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按照任职条件,经村(居)委会同意后,双方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村(社区)法律顾问主要的工作是草拟、审查、修改民事、经济合同等法律文书;指导、协助村(居)调解民间纠纷,解答有关法律问题;村(居)委会及居民参加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代书各类涉法文书;接受当事人申请,为内容单一、权责明确、标的额小、履行期短的协议或合同作居中见证;定期到村(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需要举办法制培训班、法制讲座;为村(居)委会涉及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指导村(居)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等等这些制度不能留于形式,要落实到为“500亿万州”目标服务的具体环节上。二是有效建立公司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制度。这些主要制度包括: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及时提供合同法律法规最新资讯,根据客户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为客户保管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档案,根据客户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法律顾问函;为客户量身定做各类不同用途的合同范本,根据顾问单位需要,提前介入公司各项投资活动,并提供法律意见;起草、审查、修改协议、合同、章程、竞业禁止(保密)协议等法律文书;应邀代表公司进行合同签约谈判,合同违约索赔,合同价款催收,债权清收;出具法律顾问函、法律意见书、办理法律顾问见证;接受公司法务部门外包服务,派驻常驻法律顾问,与公司共建法务部门;公司合同诉讼、仲裁、资信调查、法律顾问尽职调查,处理非诉讼法律事务;设置信用账户,合同履约监管法律服务。

参考文献:

[1]中共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万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N]. 2007.11.30

[2]中国共产党重庆市万州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关于《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建设“500亿万州”的决定》[o].(2)(4)

[3]河北省高院研究室:督促程序适用中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法律适用,2005.5

法务和法律顾问的区别范文5

关键词: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

一、律师担任农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概述

农村法律服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是指专门针对农村地区的相关法律事务当事人,为满足其法律事务需求或维护其合法权益而进行的一系列法律活动。农村法律服务表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首先,服务主体的涉农性;其次,服务对象的涉农性;再次,服务内容的涉农性;最后,服务目的的涉农性。

按服务内容的不同进行划分,我国农村摄取法律服务的服务内容包括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援助服务和公证服务等。人民调解是一种特殊的农村法律服务,它是由人民群众自发组织的一种靠自身力量化解矛盾的法律性组织,也是当前我国农村地区最为普遍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人民调解的主要构成部分包括真调解中心、管区调节站以及村调解委员会,不同的级别,管辖的范围和内容各不相同。援助服务和公证服务在农村地区的发展较为落后,由于农村缺乏律师执业机构,因此基层法律服务不能完全代替律师服务,援助服务和公证服务的缺失一直是农村地区的一种普遍状态。

二、律师担任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存在的问题

1、农村地区缺乏通过律师解决纠纷的意识

农村基层可以说是一个熟人社会,这导致大多数农村群众在纠纷发生需要法律帮助时,不会首先考虑到找律师解决,而是更倾向于通过熟人关系介绍法律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是扎根于农村的专门服务于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工作者,既与纠纷当事人在生活在同一个地区,又是通过熟人介绍的自己的亲朋好友,当事人对其的个人品质、工作能力和个人信用都会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把握,这样的人情纽带关系给当事人尤其是一些文化素质较低的当事人一种安全感。基于这些原因,大多数农村居民更倾向于找身边的法律工作者解决纠纷而不是寻求律师的帮助。

2、农村地区律师执业环境差

律师不愿意下基层进入农村社区工作除经济原因外,农村地区律师执业环境差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他们认为农村关系复杂、调查取证困难,自己的工作往往得不到理解与支持,因此,律师在心理上并不愿意到农村工作,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第一,即前文所说的农村社区熟人社会的性质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网十分复杂,律师调查取证时往往首先与这种数人关系难以从当事人身边的熟人中取得有价值的信息;第二,近几年农民工的大量流出导致农村地区人口流动性差,调查取证十分困难;第三,当需要对村委及乡镇政府调查取证时,很多村民由于不敢与政府抗衡,怕说错话,往往敢怒不敢言。这些现象都严重阻碍了律师在农村地区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

3、不正当竞争影响法律服务市场的合理有序

目前,我国法律服务市场混乱,各种法律服务机构层出不穷,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既有专业机构提供正常法律服务的市场竞争,又有未经司法机关许可直接挂牌成立的非正当法律服务中心,这就造成了法律服务市场缺乏秩序,各种法律服务部门形成了一种群雄割据的局面,造成了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混乱,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比如,一些基层法律服务所收费标准不规范,使用不正当手段找关系、违规收费等,与律师事务所等合法机构形成不正当竞争。

三、拓展农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内容的对策

1、发展农村地区律师和律师机构

农村地区由于思想观念落后和法律发展不成熟,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要通过不断进行思想更正,不断完善和发展农村地区律师及律师机构进行解决。首先要根据各农村地区不同的法律发展状况及律师机构种类,实行不同的促进乡镇律师发展的政策。一方面,在经济发展成熟,法律服务系统较为完善的农村地区,政府可以不进行宏观调控,让其自由发展;另一方面,在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国家要适当进行宏观干预,通过国家的调控和组织引导农村地区律师在初期阶段的良好发展。

2、加快农村立法建设,为律师服务新农村提供司法保障

要推动农村地区律师服务系统的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法律的援助和支撑,各农村地区要根据本地区律师制度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制定出符合国家法律规定,适应本区实际情况的规范农村律师发展的规章制度,从而保证农村地区律师发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样有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保证律师在处理农村基层纠纷时,合法有效的化解矛盾,避免群众冲突,因此,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要深入农村进行调查考证,确保所指定的法律能客观地针对农村律师制度发展的实际情况。

3、规范农村地区律师机构的管理机制

要规范农村地区律师机构的管理机制就要从以下几点做起:首先,实行行业自治,合理划分律师机构的级别,由上级机构管理下级机构,由下级机构监督上级机构,从而实现避免复杂管理机制造成的混乱,也能更好的保证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性;其次,各律师机构都要接受国家司法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再次,国家应给予农村律师和城镇律师同等的福利待遇,鼓励律师之间进行业务交流,这样才能促进乡镇律师服务机构更好更快发展。

总结:

总之,在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发展的当下,民主法治建设迎来了新的机遇,新形势下发展农村地区法律服务是十分必要的,建立和完善农村地区法律服务系统是贯彻依法治国总方针的必然要求,明确法律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是县镇律师发展的必由之路,规范农村地区法律服务系统的制约机制和管理机制也是其中重要的一环。本文对律师担任农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内容等的探析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张苏军.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发展律师服务业[J].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08(05)

法务和法律顾问的区别范文6

1.突出服务重点。紧扣瓯一体化和新型城市化建设,主动介入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采取定点、对口等服务方式,积极主动地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土地流转和拆迁安置等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参谋和法律把关作用,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深化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利用企业“法律体检”等形式,加大对企业的法律支持力度;推进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将农村法律顾问工作重点从村居转移到社区,加大考核和督导力度,深化村务“法律体检”工作,为社区换届选举提供法律、见证监督选举等服务。深化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扩大法律援助案件范围,受援率要达到100%;积极应对新修改的刑诉法实施,认真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完善便民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加强财政保障力度,努力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2.创新服务产品。创新法律服务金融改革项目,组织律师、公证员、普法讲师团等法律服务人员为金融综合改革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建议、法律审核、证明监督等法律服务,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政府金改决策把好法律关,开通公证处等窗口服务金改绿色通道。创新法律服务在外商项目,引导律师服务在外商会(企业家),开展“法宣护航,服务商”活动,在异地商会建立普法联络点,加强对在外商的法律援助。创新法律服务拥军项目,探索建立涉军维权法律服务机制,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案件调解和法律援助等“四位一体”服务。深化法律服务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工作,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三分三改”、“村房两改”等提供优质的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公证、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工作格局。3.提升服务能力。整合服务力量,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宣传志愿者、司法行政干警等力量充分发动起来,整合服务职能,加强联系互动,努力在较高层次上搭建服务与需求相适应的法律服务平台。加强管理监督,积极吸收和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深入开展法律服务队伍纪律整顿和作风建设,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自律,开展经常性的执业监督检查活动,加大投诉查处工作力度,抓好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管理,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创新服务手段,继续完善“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机制,着力打造集热线咨询服务、网络互动服务、专业队伍上门服务“三位一体”、有机统一的高端法律服务平台。

做强主业,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

1.全力抓好社会矛盾化解。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强化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围绕海渔事纠纷、征地拆迁、非法集资等重点领域,积极寻求新的方式,解决人民调解工作在实践中的一些“断档”和“空白”。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业务的舆情分析制度,及时收集、分析、报送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有效发挥预警作用。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积极吸收“两代表一委员”参加人民调解工作,成立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共同参与民间纠纷化解。认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建立健全调解制度,规范调解程序、文书制作和内务管理,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2.着力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完善矫正对象入矫、矫正执行、解除矫正等全过程的监管教育措施。深入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年”活动,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升级完善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广定位手机管理系统,使用指纹(面部识别)系统,实现日常管理的动态化和审批工作的网络化。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进一步落实分类管理和分类考核制度,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和脱漏管率均为“零”。认真贯彻中办发[]5号文件和浙委办[]48号文件精神,建立跟踪帮教机制,开展走访活动,掌握底数,全面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和衔接帮教措施。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促进各部门工作职责的落实。大力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多途径、多形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3.强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把普法教育与创建平安县、法治县、文明县城、生态县城等紧密结合起来,精心设计“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加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查调研,做好查漏补缺,进一步推动“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密切与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以普及行业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努力形成“司法牵头,各管一线,部门联动,共促法治”的“大普法”格局。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有效发挥新城社区法治文化公园和图书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辐射作用和集聚效应,建立新居民学法基地,积极构建覆盖面广的法治文化示范区。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完善督查评比通报奖励机制,努力打造“幸福社区”和“精品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