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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专业要求范文1
随着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我国区域经济逐渐融入全球一体化的进程,对国际商务英语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在这一潮流的推动下,商务英语专业得到迅速的发展。自从2007年首批几所高校设立此专业以来,在短短七年中,全国各地已三百共余所不同层次的院校设有这一专业。商务英语专业虽然在数量上急剧增加,但是由于绝大多数院校都是进行通识商务英语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偏向“高、大、全”,造成许多院校,尤其是高职院校此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企业的实际需求仍有不小的差距。根据一项关于广东高职商务英语专业发展方向和社会需求的调查结果,企业普遍认为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差,整体动手能力不强,基本上不具备上岗能力和资格,难以胜任公司的工作。在这项调查所发现的问题当中,“最突出的就是企业对高职商务英语人才的价值需求取向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之间的衔接问题”。企业对人才的价值需求取向反映了区域经济发展对人才的价值需求取向。这项调查结果表明,按照区域经济发展要求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是高职商务英语专业面临的重要问题。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涉及培养目标的制定、教学体系的调整和学习方式的转变,本文将就如何从这三个方面改革高职商务英语人才培养模式这一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有关高职院校提供可行性建议。
一、按照区域经济发展要求制定人才培养目标
高校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必须有明确的目标,这一目标应该根据专业本身的功能、学校的办学层次以及毕业生所服务的主要区域的社会需求来制定。商务英语是一种特殊功能英语,是在国际商务活动中使用的英语。Leo Jones指出,大多数商务英语只是在商务背景下才使用的英语,其实它并不是什么特别的语言。因此,商务英语专业的人才培养与英语专业有一定的共性。戴炜栋认为,英语专业的人才培养要进一步加强与社会需求的联系,根据社会的需要,因材施教,培养出不同层次水平专业和种类的外语人才。我国设有商务英语专业的三百余所高校中,既有重点本科院校和普通本科院校,也有普通大专院校和高等职业学院,院校办学层次不同,学生水平差距明显,毕业生就业的区域范围不一样,因此,各类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也应有所不同。高职院校培养出来的商务英语人才大多数在所在区域的企业工作,如果不能满足用人单位的要求,主要是因为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太高,与学校的办学层次和学生水平不相符,而且没有与所在区域经济发展挂钩,没有真正做到因材施教和因需施教。
教育部制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出,要鼓励举办应用技术型高校,将其建设成为直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型大学。目前许多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一样,进行商务英语的通识教育,忽视了其应用技术型高校的定位。商务英语通识教育要求培养出来的人才具备“双重知识”和“双重技能”,根据John的看法,“双重知识”指的是英语语言知识和商务知识;“双重技能”指的是英语语言技能(即听说读写的技能)和国际商务技能。然而,高职院校培养的不是学术研究型人才,而是应用技能型人才。其商务英语专业所培养的学生并不是能够组织和实施重大国际商务活动的高端人才,不能要求他们掌握国际商务和英语语言两个领域的高深理论知识,这一层次的人才可由重点本科院校来培养,而企业对高职院校学生的要求只是掌握在一般国际商务活动中使用英语的基本技能。而且,高职院校对学生进行的是职业教育,而“职业教育是有目的地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适应某种职业活动的一种教育类型”。因此,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就是掌握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必要的职业技能,能够“零距离”就业的毕业生。要达到这一目标,还必须加强对他们就业力的培训。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商务英语人才培养目标应该是掌握在一般国际商务活动中使用英语的基本技能,具备必要的职业技能和较强就业力的毕业生。这种人才正是地方企业所大量需要的,这种人才培养模式就能与区域经济发展相衔接。以地处广州市花都区的广东行政职业学院为例,其近三年的毕业生一半以上在该区和附近区域就业,他们的工作岗位大部分是跟单员、经理助理和办公室文员,企业要求他们具备在涉外商务活动中能够使用英语跟外国客户进行交流的基本技能。学院商务英语专业根据该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调整了人才培养目标,使学生毕业时具备了商务英语专业的基本知识和企业所要求的职业技能。但是他们在跟外国客户打交道的过程中,时常发现自己自信心不足,见到外国客户时容易紧张,不了解接待外国客户的礼仪。这就是他们就业力不够的表现。因此,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心理素质、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就业礼仪等的培训(即就业力的培训),才能达到预期的人才培养目标。
二、按照区域经济发展要求调整教学体系
高职院校商务英语专业在按照区域经济发展要求制定人才培养目标之后,必须根据企业对其商务英语人才的价值需求取向,对其人才培养的教学体系和学生的学习方式进行改革创新。课程设置、教材建设和教学方式是教学体系的三大组成部分。在传统高职院校商务英语专业的教学体系中,教师是教学的主体,但许多人不了解区域经济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在课程设置、教材建设和教学方式上都注重打好学生的英语基本功,而忽视了对他们应有的国际商务知识与技能的培养,以致许多学生毕业以后不能很快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一项对广东省20余所高职院校商务英语专业的师生、400多位已经就业的高职商务英语专业毕业生调查研究所得出的数据,反映了企业对高职商务英语人才的价值需求取向。这些数据表明,企业对高职商务英语人才的价值需求取向比较集中于商务知识和商务技能,然后是英语应用技能,而不是很深厚的英语语言功底。而目前高职院校培养出来的商务英语专业学生在商务知识和技能方面还远不能满足这一需求。这个结果也许出乎许多商务英语专业教师的意料,但它反映了企业对人才的价值需求取向。我们应根据这一价值需求取向,从以下三个方面对高职商务英语教学体系进行调整。
(一)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在对一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中起到重大的作用,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该专业的教师所教和学生所学的主要内容。高职院校商务英语专业的课程设置既要体现专业学习的价值又要针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根据企业对该专业人才的价值需求取向来调整。
高职商务英语专业应以社会需求和学生就业为导向,定期对课程设置进行必要的调整,形成动态的课程体系。这个体系要把通识教育与应用教育有机融合起来,应该包括专业核心课程,职业技能课程和区域特色课程三大模块。专业核心课程可以保证学生学到本专业的基本知识与技能,体现专业学习的价值。我们应该改革专业核心课程中那些与人才培养目标不相符的内容,增加课程的实用性和前瞻性。职业技能课程可以让学生学到必要的职业技能,为他们就业做好准备。为了达到目标,还必须增设与学生就业所需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接轨的课程。区域特色课程可以让学生了解自己将来可能就业的区域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获得区域内的企业要求他们掌握的职业技能,更好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以广东行政职业学院为例,其商务英语专业根据所在的广州市花都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对课程设置作了必要的调整。在保证专业核心课程的前提下,增设了一些职业技能课程。由于皮革行业是花都及附近区域的一个主要行业,许多毕业生在这个行业的企业就业,该专业拟开设《皮革外贸英语》和《花都概况》两门具有区域特色的课程作为选修课。
(二)教材建设
教材建设是高职商务英语专业教学体系改革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每年只出版几种商务英语教材。但是据温建平博士的调查,1980至2006年我国正式出版的商务英语教材超过了1100种。到了现在,国内出版的这一方面的教材总量已经大大超过这个数目,而且每年还会有新的教材出版。由此可见,商务英语专业教材的数量随着该专业的迅速发展也得到大幅度的增加。然而,国内出版的商务英语教材的质量参差不齐,而且严重滞后于区域经济的发展。我国各区域经济开放程度及发展侧重点不同,而现有的商务英语教材大多以通识商务英语为主,很少关注区域经济发展对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例如,梁雪松主编的《实用商务英语翻译教程》,内容包括信函、合同、外贸流程、信用证、企业样宣材料、名片、广告、商务旅行等方面的翻译,但全书没有涵盖与任何区域经济或任何行业相关的内容。这样的教材比较适合进行通识商务英语教育的本科院校使用,因为其毕业生就业的区域和行业比较广,但对高职院校来说,就不太合适,因为它侧重于商务英语翻译的知识与技能介绍,但是没有包含任何“区域元素”,没有与任何区域经济发展相衔接的内容。使用这一教材进行教学,就无法达到按照接区域经济发展需要所制定的商务英语人才培养目标。
鉴于目前我国已经有大量侧重通识商务英语的专业教材,我们应该在这个基础上,组织编写适应各个主要外贸行业和各个区域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专门用途英语教材。一些高职院校在这方面已开始有所动作。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外语系于2013年开始着手编写一本基于花都区域经济发展的商务英语翻译教材《商务翻译实战》。该教材以初级商务英语翻译岗位需要为出发点,加入“区域元素”,将翻译实训项目的行业集中在花都区的汽车、珠宝和皮革三大支柱产业以及学院毕业生就业较为集中的服装等行业。通过对这些行业商务英语翻译特点的分析,将翻译训练内容进一步细分,在选材上尽量以这几大行业为主,既兼顾一般商务翻译的共性,又突出几大行业商务翻译的特性,使得教材更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使用这一教材,既可以让高职学生掌握商务英语翻译的通用技巧,又可以让他们熟悉所在区域几大行业翻译的要求和特性,可以增加他们今后在这个地区这些行业就业的竞争力。
(三)教学方式
为了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高职商务英语专业必须在教学方式上进行创新,改革传统课堂的教学方式,大力提倡任务型实训教学。任务型实训教学以学生将来就业时岗位要求完成的主要任务为目标,融合英语语言知识与技能,国际商务知识与实际操作技能的学习与训练,可以促进学生这些技能的协调发展。目前许多高职院校商务英语专业对任务型实训教学环节的重要性认识上不足,实训课程目标不明确,实训项目不具体,专业与职业核心技能训练不突出,实训方法和手段单一,这对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技能型人才极为不利。
针对上述问题,高职院校的商务英语专业首先要科学设置和开展针对应用型商务英语人才必备技能的任务型实训,如商务谈判实训、商务函电实训、电子商务实训等。通过商务软件和模拟教学,使学生进入仿真的商务活动场景,并在实际操作中使自身的商务技能与英语能力得到全面提高。在任务型实训教学中,要求学生“开口讲”和“动手做”,在完成某项课程任务的实训过程中学到一定的专业知识或职业技能。其次,要把职业资格证考试嵌入任务型实训教学中,要求学生在完成专业教育的同时完成职业技能培养,在毕业时要取得“多证书”,即毕业证、计算机证、英语等级证以及相关的职业资格证。这样,既可以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还可以强化教师的实践能力,因为教师要辅导学生考取职业技能证,自己就必须能够熟练操作并懂得处理考证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以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商务英语专业为例,该专业开设了《商务谈判实训》课程,教师在学院专门建立的商务谈判实训室里对学生进行任务型实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他们还把职业资格证考试嵌入任务型实训教学中,2014年增设了《剑桥商务英语(BEC考证培训)》和《外贸单证实务(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证培训)》两门考证培训课程。为了利用花都区得天独厚的优质资源,给学生更多的实训机会,该院的外语系加入了广东省皮具行业协会,并跟花都区阿里巴巴,广州石头记珠宝有限公司、广州交易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了实践基地协议,每个学期都派教师与学生到这些企业进行实训教学。
三、按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转变学习方式
当前高职院校商务英语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往往把重心放在教学模式上,而对学习方式的改革不够重视。其实,一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是由教与学两部分组成,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过去的一些教育改革和教学方法创新,事实上也更多的是把注意力聚焦在教师“怎么教”的问题上,而对学习者“怎么学”考虑得不多。因此,仍然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教师讲得生动,学生听得激动,最后还是不会行动一知识没有转化为特定的专业能力的问题。这是造成企业普遍认为毕业生综合素质差,整体动手能力不强,基本不具备上岗能力和资格,难以胜任公司工作的重要原因。如何引导学生转变学习方式这一问题必须引起高职院校更多的关注。笔者认为,高职商务英语专业学生应该从课堂学习、课外学习和校外学习三个方面转变学习方式。
(一)课堂任务型合作学习
在高职商务英语专业的课堂上,我们应提倡学生进行任务型合作学习。合作学习理论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首先在美国被提出,它强调的是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作用。王坦认为,“合作学习以现代社会心理学、教育社会学、认知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学等理论为基础,是一种极富创意和实效的教学理论和策略体系,值得大家关注和研究。”
合作学习的主要形式是小组讨论。在高职院校商务英语专业的课堂教学中,应该提倡以任务为主导、以小组为单位的合作学习。例如,教师在上某一门课之前,按教学计划把教学内容分解为若干个专题,然后把学生分为若干个小组,同时把这些专题作为任务,下达到各个小组,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在课前进行必要的准备,例如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相关讨论,形成比较集中的意见,并制作相关的PPT。在学习一个专题时,首先由教师围绕该专题的主要内容或必须掌握的技能进行讲解,并提出具体任务要求,由各个小组代表在课堂上展示他们事先就专题进行讨论研究所得出的结果,在教师点评之后,各个小组继续对这个专题进行更加深入的讨论,同时教师到各个小组了解情况,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必要的指导。
这种任务型合作学习,以学生为中心,由他们按教学任务自主准备,收集资料,组织研讨,不仅能让学生学习到每个专题的知识和技能,还能使他们在模拟环境中提高在商务活动中运用英语的技能,而且还可以培养他们的团队合作意识,这正好符合企业对人才的价值需求取向。
(二)课外任务型支持性学习
大学的育人环境应当是整体、全方位的,既包括课内,也包括课外,但是仅仅将“课外学习”界定为专业实践是不够的。学生课外支持性学习活动,可以作为课堂学习的延伸和专业实践的铺垫。
上文提到的课堂任务型合作学习中,课堂教学中相当大的一部分任务都是由学生在课外自主完成。他们在课堂上接受教师按教学计划布置的专题学习任务后,在课外按专题任务进行资料收集,思考分析,并把各自的看法在小组中进行讨论和研究,形成一定的共识,并把这些共识意见在课堂上进行展示。这种课外支持性学习不仅是课堂教学的延伸,还为将来学生到校外进行相关任务型实训学习做必要的铺垫。学生到企业进行某种任务型实训之前,教师也可以把他们分为小组,指导他们校内进行相关的课外支持性学习,这有助于他们到企业后再通过实地训练,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三)校外任务型实训学习
高职商务英语专业的校外实践教学是培养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对接的人才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它可以让学生在现实的情境中融合语言与商务知识的学习,有效衔接商务操作技能的训练,促进各项技能的协调发展。有关高职院校应该组织学生开展校外任务型实训学习。在进行某个专项任务的实训时,学生除了在校内进行模拟实训学习以外,还可以到校外的实训基地学习。通过这样校内外结合的任务型实训学习,学生可以更加有效地获得企业要求他们就业时应该具备的专业技能和职业技能。
法务专业要求范文2
尽管法务会计的发展历史较为短暂,但西方等国家却已经在此领域有了突破性的发展。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在美国的安然破产案审理过程中,每一方当事人都私下聘请了相关的法务会计作为团队一员,协助律师制定诉讼方案。由于在此案、审判过程中有专业的法务会计人员的介入,使得有关安然是否披露虚假财务信息、是否存在舞弊行为的争论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这也最终迫使安然(Enron)公司承认做了假账,安然虚报盈利共计近6亿美元,其虚报的数字让人瞠目结舌。以此为鉴,越来越多的公司已经开始聘请公司的法务会计为其公司日常运作进行内部控制完善水平进行评估,以期尽早帮助公司查出舞弊行为,避免公司损失的扩大。随着全球经济低糜,实体经济不景气,导致许多公众公司经营出现危机,从而导致大量的财务舞弊案的出现。许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甚至是投资者都要借助法务会计的专业知识来避免损害的发生。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法务会计专业的发展。具体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法务会计一方面可以在公司遭遇诉讼案件时为其辩护,保障其合法权益,即通过会计审计手段,同时运用诉讼技巧设计出最有效的诉讼法案。即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利益从而尽快结束司法程序。另一方面也可以为投资者查找公司可能进行虚假陈述的相关证据资料,也可以在投资者进行诉讼时,协助其代表律师对投资者因公司虚假陈述而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提供最佳的诉讼方案建议从而使投资者能够获得最多的赔偿。法务会计还可以协助法官进行案件的审理工作,例如,在某些金融类诉讼案件中,许多涉及金融、会计、审计方面的内容都使得法官无能为力,急需法务会计人员利用其专业知识和经验,为法官提供帮助进行审判活动。综上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法务会计的市场需求量很大,未来在各国都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各国对其人才的需求数量也将大幅度的增加。
(一)法务会计在一定程度制约会计假账的存在
顺应国际潮流,在我国尽快建立完善法务会计的配套制度应属当务之急。在会计领域,从事会计职业必须学会做假账已成为行业公开的秘密,其危害性不言而喻,这也使得其逐渐成为了世界性的难题,会计假账同时也会产生政治和法律方面的问题。因其涉及到财务、税收、金融等众多国计民生领域,这一问题不解决将直接制约一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和质量,甚至会演变成全球的经济危机。日趋严重的会计假账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将会进一步导致资本市场动荡,进而引发商业贿赂,最终表现为腐败蔓延。而法务会计的出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这一悲剧的发生。其中的一条基础路径就是培养高质量的法务会计人才输送到社会,而这一使命无可争议地落在了财经院校的肩上。尤其是应用型财经院校更是义不容辞,应突破传统法学会计单独作战的格局,开设法务会计专业,对会计假账治理与财务、税收、金融、财政风险防范有所作为。
(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定位适应了会计法治需要
高校教育的现状是会计学、法学分别被授予完全不相干的学位,其学习的专业课内容也大相径庭。而在实务中,会计师与律师的业务之间几乎没有交集,能够合作的案件也极少,都是各自为战,其效果可想而知。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培养出来的法律、会计人才由于没有跨学科的知识结构体系因此根本不具备实务中所要求的既懂法律又知晓会计专业技能的能力,因此根本无法满足会计法治的需要。会计法治所追求的客观独立、防范假账、控制风险的会计契约效果无从实现。而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则有助于实现舞弊防范、加强内部控制从而加强公司企业财产的保护。我国公司企业经常利用会计做假账从而滥用公司资产达到其违法的目的掩饰其违法行为。这也是国有资产流失较为严重的原因之一。解决这一难题的方法之一就是借助法务会计的专业技能进行公司行为的监督和防范。为此,应用型财经院校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立足学生的就业前景,在借鉴和整合会计、法学专业各自的办学经验的同时,融合出法务会计的学科建设精华,将法务会计专业学生培养定位为以会计假账防范、企业财务税收风险防控为主要内容,以处理解决金融经济案件为最终目的的特色复合型会计法律人才培养,减少甚至消除会计假账,实现会计法治使命。
(三)法务会计人才就业市场广阔
一直以来,司法资格证和注册会计师证被誉为天下第一第二考,各大高校法学专业就业率极低,甚至教育部已经不再审批新建本科法学专业,虽然会计专业就业相较于法学要好,但如未取得注册会计师证在社会找工作也并非易事。一方面是毕业的法学会计专业学生找不到工作而另一方面是企业、金融机构和部分事业、行政单位急需既通识会计专业知识又能处理法律风险的复合型人才,尤其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这种对防范会计与法律风险的岗位需求就更加紧迫。不仅仅是上述部门,就连专业分工较强的会计师实务所、律师实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也慢慢发现其所涉及的业务领域已经不是单一实务所可以完成的,需要跨行业跨事务所合作解决,而仅仅是简单的1+1合作并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急需通晓会计、法律等多门专业知识的跨专业的复合型人才,从而对实务中所涉及的会计法律和税务的综合性难题进行处理和解决。而这类问题是靠单一专业人才所解决不了的。放眼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其比较重要的业务之一就是法务会计业务。例如近几年著名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就增加了一倍的法务会计人员。再看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其绝大部分业务是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验资,这类传统领域的国际竞争力较弱而对于司法会计鉴定、税务筹划等竞争力较大的鉴定咨询业务的涉猎却比较少,更别说是法务会计业务了。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局势,传统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经营范围必须进行拓展,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新的业务增长点。而能够处理这些新增业务的人才主要来源于需求法务会计,因为其具有会计和管理咨询专业优势,且能够解决法律问题,因此未来在我国法务会计也将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较优选择,其就业前景尤其乐观。从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到,法务会计的未来就业前景比较乐观。而近年升格为本科层次的原高职高专学校由于层次较低、竞争力较弱因此更加注重结合本校以前的学科优势和学科品牌来培养应用型人才。这类学校中的应用型财经院校更是以其品牌的会计专业而闻名,如何充分地整合利用这类院校的会计专业优势,将人才培养定位于重点面向公司、各种事务所培养能够从事会计假账的防范,有能力就涉及税收、财务、会计、金融类案件风险防控问题的处理的综合性会计法学人才。另外从人才培养和专业设置的角度来看,在高校设置法务会计专业,培养具有法律、审计、财税、会计等复合型知识的人才构想,正符合教育部最新人才培养的精神,即未来将有600多所新转型的本科院校要立足社会需求进行职业教育,换句话说就是按照实际工作中某一职业的需要来培养跨专业的复合型人才。既使得传统法学教育模式得以变革,又形成了与国内研究型高校法学教育的平行与补充的关系,有利于优化法学教育布局,提升法学教育水平。因此,应用型财经类院校开设具备法律、会计等跨学科综合知识的法务会计专业,培养综合性人才将填补国内空白,同时也将拓宽就业市场,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从而在根本上解决现在法律专业就业难的危机,同时提高毕业学生的市场竞争力,最终解决高校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化实现教育公平。
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方案设计
(一)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设置总体构想
要想真正建立起复合型法学人才的培养机制,创建法务会计专业,国内的高校就必须科学地设置独具特色的课程体系,在科学设置法务会计复合型法学人才的课程体系时,应当避免简单地将法学、会计学课程1+1叠加,这样的效果只能是1+1<2。应当以法学、会计学和审计学专业设置的专业基础课为基本构架,将法学实务理论与会计学实践知识相融合,在教育部规定的硬性课程完成的基础上,适当压缩一般性通识课程的学时数,再将节省出来的课时设置法学与会计学交叉的特色课程,来实现交叉学科间知识的融汇贯通。因而,除了设置法学基本理论与实务的专业基础课以外,还应开设注册会计师、中级财务会计学、法务会计概论、法务会计实务、公司财务报表的阅读和分析、会计欺诈调查、金融法和金融犯罪调查、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等具有实践性的专业特色课程,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证明理论基础,使法学与会计学形成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关系,也使得培养出来的“法学+会计学”复合型法学人才具有区别于传统法学专业方向的特质,能够更好地胜任法务会计方向的需求。
(二)法务会计复合型法学人才培养的具体实施方案
1.建立全国统一的法务会计资格考试及其认证体系
最高人民检察院曾明确指要求在各级检察院不包括区级检察院应尽快设置法务会计岗位,以适应新时期人民检察工作的要求。人民检察院也曾招收司法会计人员,这类人员需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但这种考试不同于注册舞弊查核师,缺乏对法务会计需要掌握的专门知识进行考察。如前文所述,社会对法务会计人才的需要仅靠司法机关的人员无法得到满足,而且其特殊的公职人员身份也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其独立性。最有效最快捷的方式就是在全国进行专门的法务会计资格考试(如美国的注册舞弊核查师),以保证法务会计人员具备相当的综合性技能。其考试科目有待于学者及实务工作者针对法务会计所处理的业务领域和内容进行确定,而笔者只是抛砖引玉设想其考试科目大致应当包括以下几大板块:即财务会计学板块、审计学板块、民商法学板块、三大诉讼法学板块、犯罪心理学板块等。而法务会计人员不应当隶属于司法机关,即不应当具有公职,主要防止其缺乏独立性,当然其考试和资格认定也不应当隶属于司法机关,这样法务会计在处理业务的过程中才会时刻以客户的利益为先,在法律和会计准则制约下服务客户。另外,由于我国的法务会计起步较晚,缺乏基本的实务经验,国内的法务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与国外法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合作,引进其先进的理念和实务中积累的法务会计从业经验,共同拓展法务会计业务。同时,我国的立法应当明确法务会计执业的法律责任,对法务会计人员从事有关证据收集、以专家证人身份出庭作证等程序要进行法律规制,并制定法务会计人员的从业道德规范和准则,应制定相应的部门法规定法务会计人员违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可引入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
由于法务会计人才要求较高的实务操作能力,因此传统的跨学科理论教育无法解决其实践能力的培养。而诊所式教育模式的运用能够使学生身临其境,在接触实践项目的同时更好地运用书本知识,并能切身体验这种来自社会实践中的真实项目中需要的法务会计技能,从而能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因此,有必要在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中加入诊所式教育模式,从而达到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效果要求。
(1)法务会计的诊所型课程设置方向。在设置法务会计的课程前我们应首先明确法务会计人才的教育理念。笔者认为,法务会计专业诞生于市场需求,因此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属于职业教育而非学历教育,即不能忽视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否则还会延续传统法学专业“滞销”的情况。为了避免重蹈覆辙,有必要将诊所教育纳入课程体系,笔者认为应作为必修课进行设置。另外,如在法务会计专业开设诊所实践课,则需变更其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以及作业、试卷及答案的形式与内容,探索新的标准评判学生的学习效果。笔者建议可结合学生的自我评议及相互评议的结果,综合考虑客户的评价,再加上教师的最终评价的综合评价体系。
法务专业要求范文3
法务会计产生的必然性
1.单纯会计知识产生的局限性
市场经济发展仅仅靠单纯的会计知识是远远不能满足其需求的,尤其是在涉及到法律问题时只具有单纯的会计知识更是显得无能为力。法务会计人员首先应该是一名合格的会计人员,具备一定的会计知识和财务知识,能够运用审计方法。其次法务会计人员又同样精通相应的法律知识,这样就能够在查明会计事实的同时也能够在诉讼中提供帮助,合理量化经济损失和界定各方责任,从而快速有效的寻求到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
2.现代审计功能的弱化
现代社会经济的复杂性,加大了企业的破产风险。审计报告的使用者总是期望注册会计师能在其企业破产之前,能够将可能发生的风险信息提前告知,以此来起到预警作用。但注册会计师认为按照公认的审计准则来执行审计业务和对财务报表的公允性进行表态才是他们的主要职责,由此认识上的偏差而产生的结果是社会公众对于注册会计师的期望值与注册会计师本身的能力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差距。法务会计的出现,有力的改善了此种局面的出现与恶化,一方面法务会计弥补了审计人员的不足,尤其是在查找、防范舞弊等服务功能上的缺陷。另一方面可以帮助会计人员减少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极大的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法务会计的众多优越性,不仅解决由审计功能弱化产生的问题,还可以作为缩短公众对会计、审计人员期望差异的沟通桥梁。3.市场经济发展产生的必然结果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与经济全球一体化都使得经济组织的规模不断扩大,由此推动着现代金融工具的创新与发展,但是金融工具的多样化也让经济现象变得越来越扑朔迷离。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案件由此大量出现,其形式的复杂多样、手段的高明,都使得单独的会计或审计知识己不能满足经济纠纷多样化和复杂化的需要。会计要想与市场经济大环境的需要相适应就必须要时俱进的发展,现代法务会计作为会计学与法学相结合的边缘学科由此便应运而生了。
我国对法务会计的定位
法务会计是会计学和法学相结合的一个应用型边缘学科,是会计学在不断发展过程中所达到的一个新领域。法务会计以相关的学科为依托,将它们的研究成果加以综合的运用,其目的是能够在实践中解决相关的问题。根据以上的分析和借鉴国外对法务会计的一般定位,我国对法务会计的定位大体是能够运用相关会计学、审计学、法学的知识和调查的技术方法,通过调查、取证来获得相关的会计证据及资料并对所获得的证据与资料进行详细的分析,能够在司法实践中解决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在需要时可以为法庭提供诉讼支持。
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
在我国法务会计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实践中的运用面也比较窄,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如:社会目前对法务会计的认知度不高、没有完善的关于法务会计的法律制度、缺乏专业的资格认证体系,由此导致无法评估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产生了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从业素质参差不齐的结果。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大的发展环境要求我们能够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所以我国推动法务会计的发展势在必行,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经验,积极开展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
在法务会计的发展过程中,理论的研究和发展是必不可少的,只有不断的发展法务会计的理论及其知识结构,才可以为法务会计未来的发展带来新的内容,同时这些新的理论研究成果对法务会计的实践也具有指导作用。
(二)在全社会范围内努力宣传法务会计,加强法务会计的社会影响力
促进新事物的发展,最直接有效的方式莫过于扩大其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只有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新事物的发展才能够达到最快速度。所以为了促进法务会计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我们要增强法务会计的社会影响力,让法务会计的理念深入人心,为法务会计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推动力。另外,新事物的发展需要严谨的体系为其提供发展的保障,比如注册会计师、律师等职业都有相应的专业资格认证体系,所以要尽快建立起法务会计的相关专业资格认证体系,拥有专门的执业考试。这样才能提高人们对法务会计的重视程度和参与意识,提高法务会计的社会地位,树立法务会计的社会形象,促进法务会计的迅速发展。
(三)积极培养法务会计专业人才
法务会计工作需要的是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好的专业人才,所以法务会计从业人员的培养目标应当是既能够拥有扎实的会计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会计实践经验,又能够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和证据规则知识、熟知证据规则和法律程序,并且可以灵活运用审计技术方法。同时还要求法务会计的从业人员具有高尚、独立、敬业的从业精神。只有具备这些素质的人员才能更好的胜任法务会计的工作,为法务会计的发展提供源动力。
(四)规范法务会计的行业管理,明确法务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法务专业要求范文4
法务会计的产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上世纪末,一种融会计师与律师为一体的新兴职业——法务会计师从哈佛刚登上历史舞台,便立即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法务会计的需求将日益增加。专家预测,法务会计将成为21世纪全球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支撑行业,也将成为中国未来10年最热门的职业之一。
一、法务会计的概念与特点
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综合运用会计学与法学知识以及审计方法与调查技术,通过调查获取有关财务证据资料,并以法庭能接受的形式在法庭上展示或陈述,以解决有关法律问题的一门融会计学、审计学、法学、证据学等学科内容为一体的交叉学科。对于法务会计的理解可归纳如下:从学科角度看,法务会计是适应市场经济需要、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融会计与法学于一体的新兴的边缘会计学科;从实务角度看,法务会计是为适应市场经济法制规范的需要,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会计资料为凭据,处理涉及法律法规会计事项的技术方法。法务会计作为一门新兴的边缘会计学科,具有以下特点:
(一)法务会计涉及学科广泛。法务会计是一个复合型学科,同时涉及会计、审计、法律、管理、金融等多个领域。法务会计师既要了解会计工作中涉及的法律事项,又要熟悉法律事务中涉及会计资料、会计知识的领域。与此相适应,法务会计人员须具备的专业知识要求包括:1.必须具备坚实的会计专业背景,这是了解经济事项的基础;2.必须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所涉及的法律不仅指国内法律,也包括国际法律、国际公约(条约)和有关国家与地区的法律,这样才能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配合律师的工作,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保障客户的利益;3.必须拥有审计、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和欺诈调查在内的完整的知识体系。
(二)法务会计关注的焦点是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涉及民事和刑事,一般多见于民事案件。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法务会计人员站在为当事人服务的立场上,通过调查分析,确定责任的发生原因及其归属,并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三)法务会计的目的是根据法律的特殊规定,运用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对企业的经济情况进行描述,尤其是针对法庭所关注的问题加以计算、检验、分析、认定,并向法庭提供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庭做出判决的依据。
二、法务会计的功能
(一)确认财务问题。当某一团体对某一财务事项产生抱怨、质辩、谣言、疑问时,法务会计能很快地确认出财务事项中要害所在,并根据自己的经验与常识,做出相关的认定,并向冲突的双方解释。
(二)强化了会计的控制职能。法务会计根据法律的特殊规定,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对经济过程中与财务事项有关的法律责任进行界定。如果会计人员在处理经济活动时没有遵守相关的规定,必然会受到相应的惩罚,以此来约束会计人员的行为,使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从而完成会计的控制职能。
(三)收集会计事实证据,提供诉讼支持服务。在会计案件中,诉讼当事人需要有相关证据来支持他们的诉讼请求。法务会计人员熟悉会计记录的具体产生过程,通过取得必要的凭证包括其他市场或行业信息,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或反驳对方当事人的主张。
(四)保护和惩戒会计职业人士。会计界人士与法律界人士对会计人员法律责任的界定存在较大的分歧。通过法务会计可以促进会计界与法律界的沟通,增进法律界及社会公众对会计职业规则的充分理解,在司法程序中提供专家服务,鉴定、评价会计处理的公允性、合法性,合理界定会计职业人士的会计法律责任,一方面约束职业行为使之符合恰当的法律规范;另一方面着眼于保护职业界人士免受不公正的制裁,使守法者得到保护,违规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三、法务会计在我国发展的现状
(一)法务会计理论研究发展缓慢。1.对于法务会计的许多理论研究,学术界还存在很多的分歧;2.我国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涉及的范围和领域还仅局限在经济舞弊贪污案件的查处工作上。
(二)缺乏法务会计专门人才。法务会计是会计学和法学相互交叉的学科,作为一名法务会计人员,就必须具备相应的会计和法律专业知识,并具有运用审计技术和调查技术进行独立调查分析的能力。而我国现在的教育大多是单一型的人才。
(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相对落后。目前我国还缺少关于法务会计的专门的法律法规、基本准则来规范指导法务会计工作的开展,缺乏相关法务会计的法律制度的健全,成为了发展法务会计的障碍。
(四)法务会计在人们的认识中存在误区。有的人认为法务会计就是现在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相关工作和业务范围,只是司法工作的一部分,只是对经济诉讼起一个取证协助的作用,这项工作由司法机关直接领导、控制和监督。事实上法务会计不仅仅具有上述功能,它还在企业及个人的经济活动中具有广泛的发展空间和适用范围,应该加以广泛应用。还有一部分人把法务会计和司法会计相混淆,其实两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由于本篇篇幅限制在此就不详叙了。
四、加强我国法务会计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法务会计理论研究力度
理论是实务的先导,在我国法务会计实践有所发展的情况下,其理论研究相当滞后,至今没有形成较完整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法务会计的业务范围如何界定,工作程序如何运转,经济损益如何度过,我国现阶段法务会计的发展有何特点等,都有待于进一步研究,以指导法务会计实践健康有序地发展。为此,应积极营造良好的研究氛围,以召开研讨会、设立课题等各种形式加以引导和推动。
(二)建立稳定的法务会计机构
除了设立全国性的、地区性的法务会计发展机构,对法务会计业务,从人员、制度上进行指导之外,还应有具体的业务部门作为法务会计人员的载体,以促进法务会计持续稳定的发展。考虑到我国目前与法律相关的会计与审计业务有时也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考虑从中选取一些有资质的事务所,进行培训与认定,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务会计部门。在上海,最近已经由司法部门给某些事务所颁发了司法会计鉴定的资质证书,并进行定期培训。这是一个非常可喜的现象,这将为中国法务会计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大力培养法务会计人才
首先,加强法务会计理论教育。就我国当前实际情况来看,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除了可以在高等教育中增设专业或在会计专业下增设专业方向,还可以采取攻读双学历、双学位的方式,鼓励并创造条件,让会计专业的学生辅修法学类专业,从而尽快培养出一大批既精通会计又熟悉相关法律的法务会计人才,以适应新环境的需要。
其次,规范法务会计师资格认证程序。法务会计是服务于法庭的,具有相当的严肃性,要求法务会计师具备相当高的专业素养。鉴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比较成功,注册会计师的总体水平也较高,法务会计师应当以此为蓝本,通过对注册会计师进行法庭程序上的培训或在资格考试中加试相关法律科目,考核相关法务知识等途径使其能够胜任法务会计一职。同时,由于我国经济、法律环境的不断变化,建立有效的法务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制度也是十分必要的。
最后,建立法务会计年检制度。我国在建立法务会计时,除应规定从事法务会计业务的事务所必须取得资格认证、从事法务会计专业的法务人员必须通过法务会计资格考试并接受后续教育外,还应定期进行年检。对于违反职业道德出具不符合实际情况鉴定结论的法务会计人员和所在的事务所,应吊销其从业资格或暂停其从事的业务,同时辅之以适当的民事赔偿和刑事处罚。
法务专业要求范文5
1.1法务会计的定义“法务会计”标准英文翻译应该是“ForensicAccounting",是指与法律、庭审有关的会计。对于法务会计翻译过来的含义,国内学者们有诸多见解,本文在综合诸多国内学者见解的基础上,认为“,法务会计是指法务会计师通过对会计学知识、法学知识、审计学知识、案件调查技术的融合与运用,旨在通过调查获取经济违法中有关会计证据资料,来解决有关法律问题的一门融会计学、审计学、法学、证据学、调查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等学科的有关内容为一体的边缘学科。”法务会计是市场经济在法制化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会计学分支,它是法学与会计学相互统一的边缘学科,是当今学术研究的一个热点。法务会计人员主要涉及的方面有诉讼活动、经济纠纷和仲裁活动,主要是为当事人提供财务证据、制定诉讼策略,作为当事人在法庭上发表专家意见也是法务会计人员一项重要的服务内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法制化建设的发展需要法务会计来提供专业服务。但是在我国的法务会计理论研究是一个新兴专业,具体的实务活动尚未普遍展开,法务会计人才奇缺,所以建设法务会计职业组织和相关规范就是一种空谈。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法务会计的基本理论进行研究,重点分析法务会计在诉讼支持活动中的相关问题,并尝试着构建我国高职院校的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
1.2法务会计产生的基础法务会计的产生、发展与适应是与我国的国情相适应,法务会计学科在我国是一个刚刚起步的职业,很多的理论都是从国外引进,虽然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国外制度建设与业务经验,但是却不能生搬硬凑,必须要与我国的国情想吻合。虽然在今天我国法务会计业务集中在经济领域,并且诉讼支出业务比重也很小,但是不能因此而不重视,我过的法务会计业务只要包括四个方面,诉讼支持、调查会计、损失计量和舞弊甄别。
2我国法务会计的现状分析
2.1法务会计的需求分析当前,法务会计在国际会计市场上具有强大的活力和发展趋势,业务领域随着经济和法制的发展一直在不断扩展。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完善,现有的司法会计活动已经出现供不用求现象,法务会计在解决我国会计与法律实践问题、完善我国法制建设、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弥补我国司法会计不足和完善我国会计学科体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日渐显现,因此我国有必要大力发展法务会计职业。我国经济领域纠纷案件越来越多,也有越來越多的经济案件被诉至法庭,这表明我国市场经济还缺乏规范性,法制化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整个经济案件中,经常是经济主体的会计信息成为整个案件的关键,因此,案件双方关注的焦点也就是会计信息。而法务会计已经逐渐满足不了当前社会形势的需求。因此高等职业院校法务会计人才的研究已经越来越受欢迎。
2.2目前法务会计的教育现状自2001年以来,中国开始在国内高校试办法务会计专业,河北职业技术学院的会计学法务会计方向、云南财经大学的司法会计专业方向,这是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先驱。此后,国内的一些高等院校陆续展起法务会计教育专业,有政法院校、有财经类院校,也包括一些综合性大学;既有在本科生阶段设的,也有作为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具体的开设方式基本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类型:第一,将法务会计课程作为财务会计专业的必修课开设,仅在本科生阶段开设。例如,华东政法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这样的课程设置可能会略显单薄。第二,在本科生阶段设立法务会计方向,如南京审计学院、浙江财经学院等。第三,将法务会计作为一个学科专业在硕士学历教育阶段开设。21世纪初,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开始开设法务会计专业,对外招收硕士研究生,此后,国内其他知名高校也开始法务会计的硕士学历教育,这一举动推动了我国法务会计理论制度的研究与业务拓展。第四,招收法务会计方向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复旦大学在2005年开了招收法务会计专业硕士的先河。在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时,复旦大学首次开设了“舞弊审计与法务会计”专业,此后,法务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开始在国内其他院校开设,包括政法类和综合类大学。因此,法务会计在我国高校教育中虽有所发展,但是后续提升完善的空间很大,需要教育界、会计界、法律界以及相关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另外,非学历教育是教育事业不可或缺的部分。在学历教育尚未成熟的情况下,非学历教育以其灵活的培养方式为行业实务输送所需人才;在学历教育发展成熟后,非学历教育则作为一种补充,弥补不足之处。2005年,中国政法大学开始面向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会计师、审计师、内部审计人员,以及各类商务调查事务所从业人员、在校的会计与财务管理专业方向的大学生与研究生提供法务会计培训。
3高职院校法务会计的培养模式
3.1人才培养目标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需要充分体现该专业的职业方向,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首先是就业。就业目标主要是就业范围、就业方向以及就业岗位群或者就业岗位的基本定位。也就是要与社会的基本需要相吻合,反映社会对于法务会计的各种要求。高职会计专业毕业生的主要就业方向应该是各种企事业单位,达到就业目标,就要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法务会计工作基本技能,能实现“零距离上岗”,掌握比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取得法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助理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且要加强法务会计的道德建设。另外在侧重就业目标的同时,还要注重学生会计能力目标的培养。会计能力目标是指毕业生从事会计工作应具有公共能力或通用能力的职业能力。能力目标就是必须会法务会计基本理论,精通法务会计业务,熟知国际法务会计惯例,具有高尚的道德、较高的计算机水平、广博的知识技能、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复合型人才。能力目标强调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与技能教育并重,融知识与能力为一体,培养具备会计基本知识与各项技能的通才。总的来说,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培养目标应定位为:面向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熟悉法务会计的基本业务,并且具备法务会计的一些证件。
3.2人才培养的内容
3.2.1目标与社会需求一致高职院校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方面要注重教育学生理论知识,和实际运用相结合,让学生熟练运用这些知识。学生在校接受的实践教学课时,实际动手操作能力要与理论相结合,这样法务会计专业毕业生才能达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要求,最明显和直接的就是会计专业毕业生就业会很简单,让用人单位招到适合本单位的会计法务人员,还能让毕业生能够轻易的找到工作,实现毕业生的动手能力强,理论基础丰富。
3.2.2重视法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目前在法务会计专业教育中,虽然职业道德教育比较薄弱,但是学校不仅会在加强注重学生的智育以及会计专业技能培训的时候还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对德育教育和人格培养的重视,对法务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以及违背职业道德照成的后果加倍宣传,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让其学生法务在会计职业道德和法律知识,社会责任感方面都变强。能很好的处理个人利益以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不会照成法务会计信息失真,职务犯罪的现象。
3.3人才培养的师资保障
3.3.1建立“双师型”教育队伍是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最关键的一点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人员精干,即会实践操作技能又懂理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他们是开展职业教育教学的核心力量,是形成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素质,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前进的基础。
3.3.2聘请退休的教师因为在教师中,有很多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师离退在家,有一部分完全可以有精力继续工作,这样我们可以充分发挥他们的余热,挖掘其潜力,这样可以解决师资缺少的问题,而且也可利用其威望以及影响扩大学校知名度保证学校师资力量的稳步提高,并且可以建立一些网络教室,可以培训年轻老师,在教学、科研上监督和培养,加强优化老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3.3.3建立稳定的专职教师队伍在确定学校教学质量提高的同时,还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稳定的教师队伍。利用资源加快建设专职教师队伍,建立健全以岗位聘任为主要内容、以岗位津贴为主要分配形式的人事分配制度,强化竞争机制,吸引充满生机的、高层次的新生力量加盟。通过培训、科研、教研活动和以老带新等形式,加大对现有在职教师的培养力度,扶持中青年教学、科研拔尖人才。在引进、稳定、培养人才上,做到有规划、有目标、有措施,并注重师资队伍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的合理配置。
3.4实践教学的方法
3.4.1完善实训条件在课程实施的基础上要是加强学生的实训条件。在课程设置时要使学生的技能训练和学习同事进行,这样就可以实施“教学工厂”。让缺少实际经验的毕业生,有充足的实训经验,不会在成为制约其高职院校合作的瓶颈。
法务专业要求范文6
关键词:法务会计 发展 市场经济 建议
自 "红光实业"开创了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的先河, 接着"银广夏"财务舞弊案、"东锅事件"及蓝田股份、嘉宝实业等公司的财务舞弊案件先后发生,这就越来越凸显法务会计的市场要求和现实意义。在我国,法务会计近几年有所突破,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总的来说还是存在许多不足。如对国外相关观点的学习整理以及对会计制度构建研究不深入、学科体系尚未最终形成、实践运用的系统研究仍然缺乏等。本论文提出三点促进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建议。
一、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不断完善法务会计相关法律、制度和机构
虽然新颁布的《会计法》对新世纪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做出了一定的规范,但其他与法务会计有关的如证据法、企业会计法等法律制度并不完整。法务会计是社会主义法制市场经济中调节各种经济行为的重要手段。因此必须依靠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使法务会计在执行业务时能够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即为法务会计的良性发展提供一个好的法律环境。在国际上其他国家均设有有许多法务会计组织和机构,如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acfe)、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属的法务和诉讼服务委员会(fls committee),为促进法务会计的发展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相关的组织却只有注册会计师协会,相对而言并不够细化到具体地指导法务会计业务,更谈不上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因此,我们不妨借鉴国外经验,进一步将与法务会计业务开展有关的组织机构完善起来,使从业人员在业务开展上既能自觉接受管理、指导、监督,又能公平、自由地交流工作方法、操作规则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达到提高服务质量,减少从业风险,拓宽业务范围等目的。
二、大力推进法务会计理论研究的同时,加强对法务会计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素质提高
理论研究是一门学科不断成长和持续焕发活力稳步健康发展的源头。作为新生的极具前途的法务会计专业,更应当重视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理论研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规范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参考国外的经验,基础理论研究的任务应当主要由专业机构或大学来承担,这是因为专业机构和大学能够集中优秀的专家学者一起研讨和掌握专业最新最前沿的基础理论动态。而实践理论研究的任务则应当主要由各会计事务所(或相当机构)承担,这是因为实践理论主要是具体技术(如检查技术、鉴定技术等)在法务会计在业务开展中的运用,而会计事务所(或相当机构)是实施这些具体技术的最终主体,相对而言更具有实践优势。但无论是基础理论还是实践理论的研究成果都应当在学术研讨会、专业刊物等平台公开,使之得到广泛的交流,促进法务会计理论的发展。
法务会计的发展归根结底还是要为市场经济经济活动服务,因此大力培养法务会计从业人员势在必行。相比传统会计,法务会计的从业人员要求更高--不但要具有扎实的会计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会计实践工作经验,而且还应当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证据规则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独立敬业的精神。鉴于我国法务会计从业人员匮乏的现状,可以在院校学历教育上加大对会计学和法学的交叉培训,打好后备人才的基础。同时,在有经济或法律专业特色的高等院校中开设法务会计专业,借鉴国外同等学历的教育机制系统地培养法务会计的基本从业人员。再次,可以在现有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等相关专业人士中开展业务培训,针对性地补足薄弱和发挥特色,"快速"地解决市场经济对法务会计从业人员的需求问题。另外,法务会计从业人员不能无原则赞成客户的立场,而应提供独立的法务会计服务,遵循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不可忽视的是,人才培养方案都应当建立在法务会计资格认证制度完备的基础上--比如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全国(或国际)统一的资格考试以获得从业资格。
三、大力拓展法务会计业务范围的同时,促进业务实践有序、规范。
我国法务会计发展具有业务范围不够宽阔的缺点。就国内实际情况而言,目前开展得较为突出的业务主要有:税务会计、保险赔偿责任理算会计、海损事故理算会计等,但仍以税务会计为主。社会公证会计、物价会计、基金会计等则需待社会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完善后逐步开展。要拓展上述业务,除了从业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外,还应当建立完善法务会计的业务部门。由于法务会计业务的开展牵涉诸多机构部门,因此还要加强各相关机构部门之间的协调,恰当处理其关系。只有这些机构、部门之间通力合作、相互协调,才能增强法务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继而促使法务会计的业务开展有序、规范。
参考文献:
[1]张苏彤:《高级法务会计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陈慧慧:"法务会计在我国发展的现状和前景",载《中国工会财会》 2004年04期 。
[3]罗鹏:"论法务会计发展的问题与对策",载《现代商贸工业》2009年第13期
[4]赵红英:"我国法务会计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载《经济研究导刊》,2007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