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优缺点范例6篇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优缺点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优缺点范文1

摘要: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难题,本文介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从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分析了其融资难的原因,并提出发展民间资本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重要手段,探讨了民间资本融资的优势以及发展民间资本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为中小企业缓解融资困境提供借鉴。

关键词 :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民间资本

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改革开放后,中小企业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解决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完善资本市场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同国际上其他国家的中小企业一样,中国的中小企业也面临着严重的融资困境。中国的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是抑制其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也是其面临的重大难题。

(一)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受限

中小企业具有规模较小,信息公开程度较低,治理不规范等特征,而这些特征不利于企业投资者更好的获取相关信息,进而使得中小企业很难通过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方式来筹集资金。加上,证券市场加强监管以及严格的审批制度,使得证券市场上融资数量有限,为中小企业预留的空间更小,这进一步降低了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能力。

(二)融资成本高

鉴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以及其发展空间和偿债能力的考虑,商业银行很少针对中小企业提供低利息贷款,大部分银行提供的贷款成本都较高,且中小企业要获得贷款还要支付较高的手续费等费用,使融资成本进一步提高。另外,一些小额贷款公司、中小金融机构,虽然有针对于中小企业的专门贷款,但由于缺乏国家的监管,使得贷款的风险较大,贷款利率也相应较高,加大了融资成本,加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三)间接融资不畅

鉴于大型企业及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资产状况,许多商业银行首先会满足大型企业及上市公司的融资需求,较少会为中小企业预留贷款空间。大型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其财务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较高,容易减少商业银行借贷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而中小企业,由于未上市,其信息的透明度不高,商业银行难以通过其财务信息来判断中小企业的发展能力和偿债能力,另外加上资本市场的信用制度尚未建立完全,使得商业银行会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更加谨慎,要求更严格,进而抑制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导致中小企业间接融资不畅。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通过对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的描述,可以看出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中小企业自身的原因,另一方面则是来自外部的原因。

(一)内因

我国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普遍存在着较大的问题。许多企业存在着不良资产,资产负债率过高,企业内部控制较薄弱,生产经营效率低下等特征。这些生产经营特点使得中小企业缺乏技术创新能力,抵御风险能力低下,直接加大了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不确定性和波动性,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都较高。而大多金融机构则都倾向于向内部控制较完善、资产机构较合理、抵御风险能力较强、信息透明度较高、生产经营能力较好的企业提供贷款。中小企业往往不具备这些条件,使得金融机构在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时更加谨慎,所需的手续也更繁杂,提供贷款的条件也更苛刻,这就间接减少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此外,中小企业缺乏担保体系,信用低下,经常通过假破产、甩债出逃、资本转移等方式逃脱债务,使得银行利益得不到保障,制约了银行信贷。

(二)外因

制约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的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国不存在一个能给民营企业的成长提供多元化融资的民间资本体系。

由于中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低,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这就会加大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交易成本和监督成本,加上中小企业资产有限,缺乏有效的抵押资产,使得贷款风险较大,因此,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普遍存在惜贷的现象。这必然导致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恶劣,其生存空间受到较大的威胁。当中小企业很难从正规的银行金融机构获取融资时,他们就会转向民间金融,融通民间资本。然而,由于民间资本具有高利贷的性质以及体制外特征,长期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自身风险控制能力较低,使人们对其风险尤其关注。民间资本缺乏相关机构和法律的监管,且大多都是基于血缘、人缘、地缘的关系型借贷,因此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另外,民间资本大都缺乏正规的组织和良好的治理结构,缺少国家的信用保障,使政府难以对其进行监管,其借贷具有较高的风险。此外,证券市场与中小企业信贷担保的相关体系尚未完全建立,我国资本市场上目前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机构数量、担保基金的种类和规模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这进一步加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正是由于这些外部因素的存在,使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更加恶劣,其融资困境一直困扰中小企业的发展与壮大。

三、民间融资的优势

根据国家对金融机构及其活动监管的范围不同,可划分为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民间金融是民间经济融通资金的资金活动。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体系中,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各自拥有优势,前者常常服务于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而后者则多服务于区域性中小企业,二者的服务领域的侧重点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互补的作用。相对于正规金融,民间资本金融具有以下优势:

(一)便捷优势

民间资本金融分布广泛,便于对中小企业提供借贷,同时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前期及未来趋势了解更加深刻和透彻,基于以上了解,民间金融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个性化融资,受时间、空间以及主体的限制较小,可以灵活配置资源。

(二)信用优势

与正规金融相比,民间金融的担保机制更灵活,更能适应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民间金融没有规范的约束机制,但其贷款多为基于血缘、地缘、声誉等的关系型贷款,可以通过道德和社会舆论来约束还款,以减少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此外,这种基于关系的民间金融也有利于降低监督成本和交易费用。

(三)信息优势

基于关系型的民间金融,使得其对地区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更加了解,相比于正规金融,它更容易掌握企业的相关信息,同时,在长期的交流中,也便于收集借款人的相关信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损失。

(四)成本优势

不同于正规金融的繁杂手续,民间资本借贷流程简化,操作较为简单,,从而为贷款者节约了一笔手续费。此外,民间资本金融本身组织机构小巧灵活,交易双方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约定贷款的归还日期、借款金额、借贷利率、归还方式等,大幅度的降低了交易成本。基于以上优势分析,民间金融对中小企业的作用是正规金融所不能比拟的。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受限、间接融资不畅、融资成本过高的环境下,民间金融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了一种较为良好的融资渠道,有利于缓解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引导民间资本的合理科学发展,完善民间金融体系。

四、发展民间金融的建议及应注意的问题

由于民间资本金融体系不完善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主要因素,因此我们应建立相应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安排来完善监督机制,引导民间资本走上规范化发展的轨道,为民间资本提供一个较为良好的金融环境。首先,要确立民间资本的合法地位,将其正规化和正式化,并引导其健康发展。其次,建立民间金融资本借贷利率收集和公布机制,通过市场机制使民间借贷利率趋同。再次,建立平等的准入和竞争规则,引导民间资本充分发挥自身的优点和缺点。最后,制定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监管措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引导民间资本健康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以引导民间资本正规化为重点。中国民间资本数额巨大,形式多元化,但是缺乏有效的国家法律制度来引导民间资本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此外,由于民间资本长期缺乏国家的管理,在对国家资本金融市场产生一些负面影响的同时也使很多中小企业缺乏对民间资本的科学认识,因此,必须要加强对民间金融的认识,了解民间资本的优势与不足,从而为其的发展提供一个合理的空间。

第二,以构造区域性中小企业民间金融市场为主要措施。目前民间资本借贷大多是基于关系型的借贷,为了引导民间资本健康合理发展,国家应建立区域性的民间金融市场。同时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用现代企业制度来约束和引导民间金融的发展。放松金融市场的准入机制,拓宽当地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

第三,充分调动和发挥政府、民间资本和中小企业三方的作用。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解决的根本途径在于引导民间资本向正规化发展,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各个方面的努力,尤其是政府、民间资本和企业自身,加强这三方力量的合作,从而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多带来的多重风险,降低监督成本和交易费用。

参考文献:

[1]林毅夫,李永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经济研究》,2001年第1 期.

[2]陈会玲、汪段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及制度突破,《企业经济》,2009 年第2期.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优缺点范文2

关键词:农村金融;小企业融资;金融体系

文章编号:1003-4625(2010)04-0016-04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一、非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涉农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

经过改革开放30年来的发展,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以间接金融为主的农村金融体系,形成了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在内的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农村金融格局。然而,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并未实质性改善农村的融资环境,尤其是涉农小企业的融资困难更未得到根本缓解。这就意味着我国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并不完全符合农村经济特别是农村小企业发展的需要,从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我国完整、健全的涉农小企业融资体系并未真正建立,这是造成我国涉农小企业融资困境长期难以解决的根本原因。

第一,现有的以间接金融为主的农村金融体系难以满足涉农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如果仅从表面考察,我国涉农金融领域并不缺乏金融中介:国内前5家大银行中有两家(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被定位为服务“三农”;国内仅有的3家政策性银行也有一家(农发行)专门定位在农村;农村信用社以及由其合并重组而成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经营机构遍布农村各地;此外,其他大型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也被要求面向农村提供一些金融服务。然而,实践表明,上述金融机构在解决涉农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并不像人们设想的那么明显,特别是大型商业性金融机构支持农村小企业的力度与其资金实力更不成比例。究其原因,则是源于现有农村金融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并非专为涉农小企业而设立,加之金融机构商业化的改革导向和定位,更使其必然将融资的重点偏向城市和农村的大中型企业。众所周知,“三农”本身的弱势性使得“三农”融资具有很高的风险性,涉农小企业又因其高度分散、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而比农村大中型企业具有更高的融资风险和业务成本,使得大型农村金融机构对涉农小企业融资具有一种天生的排斥本能,特别是在农行早已商业化并确定了上市的目标、邮政储蓄银行也被赋予商业化经营方向的情况下,即使要求这些银行必须面向农村融资,其融资重点也基本放在涉农大中型企业上,至于涉农小企业融资由于距贷款的“三性”原则相差太远,往往被这些银行所排斥。因此,在我国的农村金融领域,农村信用社事实上成为“三农”融资的主力军。面对广大农村地区大量小企业的巨大融资需求,仅仅依靠农信社的融资只能是杯水车薪。

第二,专司小企业融资之职的小型金融机构发展迟缓导致涉农小企业告贷无门。一般说,一个完整、健全的金融体系应当包括规模不同的金融机构,每一规模类型的金融机构在这一金融体系中都有自己的定位和与其规模相对应的服务对象。我国现有农村金融体系则呈现为较明显的大型银行主导型特征,小型金融机构发展缓慢。如前所述,我国现有农村金融体系主要由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发行和农信社构成。虽然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都被赋予了“三农”服务功能,但出于商业化经营的考虑,其融资重点基本限于涉农大中型企业,加之涉农小企业众多,由这些大型银行去面对浩如烟海的涉农小企业融资,无异于人们常说的“高射炮打麻雀”。农发行作为政策性银行有其特殊的定位和业务领域,难以成为涉农小企业融资的主体。因此,真正面向涉农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而仅仅依靠农信社来解决涉农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显然远远不够。虽然我国一些地区已经出现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但由于这些小型金融机构尚处于试点阶段,短期内难成气候,加之其他类型的小型涉农金融机构尚处于缺位状态,因此,我国涉农小企业仍然面临着没有足够的对应金融机构为之提供融资服务的窘境。

第三,在涉农小企业融资体系中,直接融资一直处于缺位状态。如果以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建立为标志,我国资本市场已经有20年的历史。20年来,资本市场规模由小到大,层次日渐丰富,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推动作用。但是,遗憾的是,我国资本市场建设的重点一直在城市经济领域,并且主要为大中型企业融资服务,至于在涉农小企业金融领域,资本市场根本无从谈起。如果说在间接金融领域还有一些银行对涉农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话(尽管这种融资数量很少),那么我国资本市场至今基本对涉农小企业关闭着大门。虽然2004年5月深交所设立了中小企业板,2009年10月深交所又建立了创业板,但这些市场的上市门槛对于大量涉农小企业来说仍然高不可攀。至于OTC市场、产权市场、债券市场等与涉农小企业也基本无缘。资本市场结构缺失与功能的不足,使得涉农小企业基本失去了直接融资的渠道,加剧了涉农小企业的融资困难。

第四,针对涉农小企业的担保机制的缺位是造成涉农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因素。众所周知,与一般的城镇小企业相比,涉农小企业在规模、经营稳定性、抗风险能力等方面更具有弱质性,如果没有相应的担保机制,无论其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都会遇到更大困难。因此,涉农金融体系构成中理应包含相应的担保要素。然而,我国现有涉农金融体系中针对涉农小企业的担保机制基本处于空白状态,这是农村小企业融资难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五,民间借贷的非合法化加剧了涉农小企业融资的困难。我国涉农金融领域客观上呈现为正规金融与民间借贷并存的格局。前者往往带有官方或半官方的性质,并处于主导地位;后者则一直没有合法的身份。按理说,面对地域广阔的农村地区数以万计小企业极度分散的融资需求,在正规金融不愿意介入或鞭长莫及的信用领域,由民间信用去填补正规金融留下的小企业融资空缺,应当获得国家法律、政策的认可和鼓励。然而,长期以来,民间借贷作为我国信用体系中的一种非正规信用形式,因一直没有合法身份而不得不处于地下活动状态。虽然理论界关于为民间借贷正名的呼声不断,但并没有产生政策性效果。这种状况导致涉农小企业在难以获得正规金融渠道融资的情况下又失去了民间信用的融资来源,从而不可避免地加剧了其融资的困难。

二、构建涉农小企业融资体系的设想

(一)充分发挥现有正规涉农金融机构的作用

借鉴国外的做法,笔者认为,可以从几个方面构建对现有涉农金融机构进行支持的优惠政策体系:

1.财政税收政策。主要包括:(1)优惠的营业税

和所得税政策。对涉农金融机构给予税收优惠是国外的普遍做法。例如,法国农业信贷银行过去就长期享受税收照顾,在1971年以前一直免缴营业税;也有些国家对涉农的金融机构免征所得税。我国也应针对涉农金融机构的不同情况,实行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2)对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的储蓄存款实行免缴利息所得税政策。这种做法在国外早有先例,法国储蓄银行(包括普通储蓄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A类账户(Livret A)中的储蓄存款就属免税对象。我国虽于2008年10月对储蓄存款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暂免”不等于“取消”。为了鼓励现有农村金融机构面向“三农”融资,国外对涉农金融机构储蓄存款利息免税的做法也应为我们所借鉴。(3)对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的贷款实行财政贴息政策。“三农”特有的弱质性质决定了“三农”贷款应当给予适当的利息优惠,这种带有“政策性”特征的贷款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差额,应当由财政给予相应的利息补贴。(4)对涉农金融机构特别是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资金的支持。这在国外也是常用的政策支持手段之一。例如,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在早期活动中,在向公众筹集资本方面所受限制较多,因此,国家的捐赠、拨款和贷款等在许多年间都构成其资金的主要部分,尤其是其中长期贷款几乎全由国家资金支持。这种做法也可以为我国所借鉴。

2.货币政策。主要包括:(1)差别准备率政策。西方中央银行往往根据存款流动性强弱、银行规模大小、银行所处的地域等实行差别准备金比率。我国也应对涉农金融机构特别是主要面向农村小企业融资的小型金融机构实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2)差别利率政策。这一政策国外早已有之。自从20世纪30年代起美国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就被美联储的Q字条例规定了最高限,但在Q字条例取消前,美国却允许储蓄贷款协会的存款利率略高于商业银行。从扶植涉农金融机构发展、增强其融资能力的角度出发,我们也应当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利率政策,允许其超过基准利率吸收存款。(3)优惠的不良资产处置政策。涉农贷款形成不良资产的几率较高,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自身实力又小,因此,应当对其实行较为优惠的不良资产处置政策。尽管在农信社存量包袱的化解方面,我国中央银行已经采取了以专项央行票据对农信社不良资产进行置换的方式,但存量包袱的化解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农信社的不良资产问题,而应探索建立一种经常性的帮助其处置不良资产的政策或机制。

3.监管政策。一是在资本比例上应适当降低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要求。即使在发达国家,监管当局通常也对一些弱势金融机构实行较低的资本比例要求,例如,美国监管当局对储蓄贷款协会的资本比例要求就低于商业银行。我国也应在资本比例要求上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区别对待。二是在业务范围上给予涉农金融机构更多的自限,以便其开拓更多的盈利渠道,起到“以副养主”的作用。三是相关风险控制指标也应当与其他大商业银行有所区别。

(二)在现有正规金融之外大力发展多种小型农村金融机构

虽然在解决涉农小企业融资方面应当通过给予优惠政策来充分调动现有正规农村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但事实证明,仅仅依靠现有正规金融并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三农”融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现有正规农村金融机构并不是专为涉农小企业而设计,很难适应农村小企业的需要。因此,长期来看,要解决涉农小企业融资难,还必须在现有正规金融之外为农村小企业量身打造一支小型金融机构队伍。

首先要在试点基础上广泛推广村镇银行,并为村镇银行的运营创造良好环境。自从2006年银监会允许各类资本在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后,村镇银行便成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新成员。但总的看,村镇银行在发展中还存在若干亟须解决的问题。一是村镇银行还处于试点状态,数量有限,远不能满足涉农小企业的需要。二是设立条件过严。按照规定,村镇银行应采取发起方式设立,且应有1家以上(含1家)境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由于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因此一旦找不到这样的机构,村镇银行便无法设立。三是税负高于信用社或农商行。以吉林东丰诚信村镇银行为例,其营业税为5%,营业税附加为3%,城市建设税为5%,所得税为25%,而当地农村信用社营业税仅为3.3%,并且免3年所得税。此外,村镇银行还存在资金来源相对匮乏、高素质管理人员缺乏等问题。鉴于这种状况,笔者认为,一是应当在试点基础上尽快扩大村镇银行的设立范围和覆盖面,特别要加快金融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不足的农村地区村镇银行发展的步伐;二是要降低村镇银行的设立门槛,放宽民间资本进入村镇银行领域的政策限制;三是要在财政税收政策上给予村镇银行与农信社等同的待遇和优惠;四是在资金、人才培养等方面应当对村镇银行给予必要的支持。

其次,着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自从2008年5月银监会与人民银行出台《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后,小额贷款公司便应运而生。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更贴近涉农小企业,因此在解决涉农小企业融资方面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但是,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资本规模小、信贷供给能力有限,融资比例低、融资渠道窄,盈利周期长,抗风险能力弱等。鉴于这种状况,笔者认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一是适当提高银行融资比例。二是给予一定的利息补贴扶持。

再次,要规范发展民间互金融组织。在我国民间互金融组织发展过程中,曾经出现过一些问题,特别是个别标会形式的金融互助组织曾经走向异化,成为巨额的游戏并演化成社会性灾难。但这些问题的出现并不能彻底否定互金融组织在解决涉农小企业融资中的积极作用,我们应当在吸取以往教训的基础上,采取措施促进民间互金融组织的规范化发展。

(三)积极发展农村直接金融

目前农村小企业的融资主要来自银行类机构的间接金融,融资渠道的过于单一也是造成其融资难的一个原因。笔者认为,要构建完善的涉农小企业融资体系,还必须在间接金融之外大力发展农村直接金融市场。一是要发展农村商业信用,促进农村小企业之间的资金余缺调剂。商业信用作为企业间直接融通资金的一种形式,具有方便、快捷的优点。同时,由于商业信用提供者的目的不在于获取利息,而在于销售产品,因此,对缺乏周转资金的农村小企业而言,通过这种方式融资比之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更为优惠。此外,农村小企业的经营都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处于同一地域范围的涉农小企业相互之间密切的地缘和人缘关系也使得他们之间的商业信用授受具有较好的信任基础。二是借鉴城市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的做法,探索发行农村小企业集合债券。2003年国内不同高新区12家企业采用“统一冠名、分别负债、分别担保、捆绑发行”方式发行中国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债券,开创了国内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先河。2007年国家发改委又批准北京中关村3家企业和深圳20家中小企业以“捆绑发债”的形式募集资金。笔者认为,这种方式也应该引人到涉农小企业融资体系中,以便增加这些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三是探索建立农村OTC市场。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中,OTC市场是一个重要的层次。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OTC市场研究和试验的重心仍然局限于为城镇非上市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提供市场通道,并未延伸至涉农小企业融资领域。这不仅不利于中国OTC市场功能的全面发挥,更不利于涉农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及其公司管理的规范化。因此,根据涉农小企业的特点为其量体打造广泛的OTC市场,应当纳入我国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范畴。四是针对涉农小企业的融资需要开发多种具有较强适用性的基金品种。与我国经济的二重结构相对应,我国资金分布也具有明显的二元结构特征,即城市流动性的过剩与农村资金的短缺同时并存。针对涉农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开发多种基金品种,引导城市过剩的流动性流向农村,既可以为城市过剩资金寻求新的赢利途径,又可支持农村小企业的发展。五是为民间借贷松绑,实现民间借贷的合法化。事实上,只要农村还存在小生产的生产方式,民间借贷就具有生存发展的经济基础;只要正规金融在涉农金融领域留有市场空缺,就需要民间借贷去弥补;只要涉农小企业存在对资金的现实需求,民间借贷就会通过创造金融供给满足这种需求来顽强地显示自身存在的必要性。既然如此,实现民间借贷的合法化和阳光化运作,无疑既有利于为涉农小企业开辟新的直接融资渠道,也有利于民间借贷的规范化管理。此外,将多层次信托业务特别是融资租赁业务引入农村小企业融资领域,也是构建涉农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的重要内容。

(四)建立健全农村担保体系

涉农小企业之所以贷款难,很大程度上源于农村担保机制的缺失,因此,加强农村担保体系建设也是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解决涉农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方面。为此,必须同时发挥政府与市场、官方和民间等多方面的作用。一是应当考虑在“三农”(包括涉农小企业)领域建立政策性的担保机制。由于“三农”融资的对象都与“农”有关,相对于城市和工商业融资而言,这类融资存在着更大的信用风险,金融机构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往往不愿对涉农小企业发放贷款,因此,为了消除金融机构面向涉农小企业融资的障碍,政府有必要建立专门的政策性“三农”贷款担保机制。二是在涉农小企业融资领域引入商业性担保机制。自从1995年《担保法》颁布以后,我国城市中小企业融资领域中逐渐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担保机制,对解决城市中小企业融资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迄今为止,商业性担保机制并未广泛延伸至“三农”领域,特别是涉农小企业融资中的担保机制基本处于缺位状态。因此,笔者认为,为了解决涉农小企业融资难,除了应建立政策性担保机制外,也应当着力引入商业性担保机制。一方面,要鼓励现有担保机构将担保业务向涉农小企业融资领域扩展,另一方面也应积极支持在该领域建立专门的商业性担保机构。三是要鼓励民间互担保机制的建立和发展。由于涉农小企业具有规模小、数量多、地域分散、融资金额小而频繁等特点,因此,仅仅依靠政策性和商业性担保机制很难完全解决其融资担保问题,必须同时建立和发展各种民间互的担保形式,特别是要鼓励发展涉农小企业之间的互保、联保机制。

(五)加强农村保险体系建设

完善的涉农小企业融资体系也应包含相应的保险体系。虽然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5年《保险法》颁布以来,我国保险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相对于城市保险而言,农村保险发展严重滞后,特别是涉农小企业保险发展缓慢。由于涉农小企业的经营多与“农”有关,受自然因素影响大,这些企业本身又因规模小承受各种风险的能力弱,因此保险公司往往不愿面向涉农小企业开展业务,这也是导致涉农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因素。因此,要解决这些企业的融资难题,必须同时加强农村保险体系建设。涉农小企业的保险体系建设也应当包含多种层次。首先要充分发挥现有保险公司的作用,通过给予必要政策优惠,鼓励保险公司面向涉农小企业开展保险业务。其次,鉴于“三农”的弱质性质,仅仅依靠商业性保险很难满足涉农小企业的保险和融资需求,因此应当在“三农”领域建立和发展政策性保险机制。再次,要建立和发展互助保险制度。在国外(如日本、法国等)的农业保险领域,都早已建立起了合作互助的保险模式,我国也应当借鉴国外经验,在涉农保险领域建立互助保险机制,以便为涉农小企业的融资创造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优缺点范文3

关键词: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证券市场;民间借贷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6.002

0 引言

在我国,中小企业热衷于间接融资和内源融资。间接融资包含有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而内源融资由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和自身经营收益等组成。间接融资由于主要依靠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因此这种融资方式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只能被动接受,所以有必要在小型和中型企业拥有主动权的直接融资方面寻找道路,来改进中小企业融资境况。

本文通过以往几年的数据比较对企业直接融资现状进行详细的解读,并分别从企业自身、市场环境、政府作用等方面找寻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针对这些原因,本文参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在美国的诸多成功经验,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希望能切实帮助中小企业取得直接融资上的突破,以推动它的成长。

1 我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现状

直接融资拥有较低风险和较高流动性的特点,因此我国很多资金需求者会利用这种方式进行融资。这种方式的融资有效地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包括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和民间借贷等途径,然而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完善,出现了很多状况。

1.1 直接融资渠道窄

正所谓渠道为王,但许多小型和中型企业的面临直接融资渠道窄的问题。我国的《公司法》和《证券法》中对中小企业通过在股票和债券市场上进行融资的要求比较高,很多规模不大的小型和中型企业难以公开进行募集资金,再加上中小企业市场信用较低,很难在民间借贷上融资。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在国新办新闻会上介绍,2013年我国全年非金融企业境内债券和股票融资合计2.02万亿元,比上一年少4819亿元,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11.7%,比上一年低4.2个百分点,比例不高,而且还不断下降。对此,企业内部融资成为许多小型和中型企业的无奈之选,这种融资方式也叫作内源融资。内源融资包括朋友借款、职工内部筹资等非正规金融,这种资金很不稳定,给中小企业自身的发展起到了不确定性,而且降低了中小企业发展的速度。

1.2 股票市场、债券市场

我国的证券市场开始发展较晚,远远落后于西方成熟证券市场体系。据统计,截止到2011年年底,我国21.9万亿元的债券余额占同期GDP的47%左右;市场流动性上,2011年美国债券市场日均成交量达9087亿美元,是同期纽约市场和纳斯达克交易所股票日均成交量之和的九倍,然而我国的债券日均成交量仅为2524亿元。从这个角度来看,目前中国债券市场是债券发行规模小、缺乏市场流动性、民众参与水平较低的市场。另外,国债是我国债券市场里的主力军,占据了一大半的市场债券份额,使得企业债券的发行空间变小。

1.3 民间借贷总体缺乏规范

在我国,民间金融中最主要的就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一种集灵活性高、利率高、风险大、融资期限短和规模小于一身的融资方式,包括私人借贷、私人钱庄、农村合作基金会、银背、典当行和担保投资公司等。民间借贷方式虽然比较便利,但利率较高,会加重企业负担,制约中小企业自身扩张,而且目前我国在规范民间借贷的制度上还存在空白,很难控制民间借贷。

2 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原因分析

2.1 中小企业自身原因

2.1.1 企业资金运作管理缺乏规范

中小企业为了节约成本,把资金更多地用在生产制造上,从而忽视了对于企业自身管理方面。首先,中小企业在管理上,有些时候一个人甚至要负责员工管理、财务管理和经营决策等工作,分工及其不严密,对于资金流动不做详细的规划,这使得企业运营资金能力低下,探求其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小型和中型企业普遍缺乏完整严密的内部管理制度;其次,中小企业有时借入资金之后,没有经过债权人同意就改变资金用途,使得债权人的风险变大,增加了企业融资的难度。

2.1.2 中小企业市场信用不佳,无法提供有效的信用担保

信用是每个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基,然而中小企业却几乎被市场列入“信誉黑名单”。部分是由于个别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以次充好、违约毁约、假冒伪劣等现象,在财务管理上财务不透明,甚至有虚列成本、隐瞒收入、将盈利变亏损,减少税费等情况,使得社会对整个中小企业存有误解和偏见,让百姓认为中小企业不可靠、不安全、不值得资助;还由于中小企业抗危机能力较弱,竞争力差,欠款欠息现象在中小企业中很普遍。

在市场信誉不过关的情况下,小型和中型企业难以直接融资,只能通过抵押方式进行间接融资,然而中小企业运作的不规范使得各类资产难以作为抵押品,不能提供有效的担保,融资十分困难。

2.1.3 中小企业融资意识差,融资水平低

中小企业很多都是从零起步,缺乏完善的企业管理体系,很难持续发展。有的企业家族治理化程度高,融资观念差。而且,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特点,很难吸引杰出的高端人才,管理者素质普遍偏低,决策水平有限,安于现状,没有长远的战略眼光,很少接触到先进的融资理念。其次,由于融资规划不够,融资渠道单一,也不了解融资流程,只有到迫不得已才进行融资,盲目选择融资产品和方式,导致最后无法按时达到既定的融资目标。

2.2 外部原因

2.2.1 资本市场体系问题

第一,中国的资本市场并不能满足小型和中型企业的资金融通目标。中小企业上市门槛过高,在创业板上小型和中型中只有极少数的企业拥有公开发行的资格,而沪深主板市场要求更高,中小企业只能望其兴叹;第二,政府限制企业债券融资,小型和中型企业几乎难以拿到发放债券的资格;第三,缺乏中介机制,使得我国资本市场的大量资源没能进行有效的配置,无法将民间资本正确引导至中小企业;第四,风险投资发展还未成熟,中小企业难以承担相应的巨大风险,这类融资可能会使得中小企业面临挑战,管理不当甚至可能导致破产危机。

2.2.2 企业可发行债券规模小

在发达的国家的债券市场已经非常成熟,企业靠发行债券来筹资是很常见的。在中国,发行债券受到严格的限制。《证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必须符合的条件之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额不低于6000万元。在这些条件看下,即使信用较高,效益较好的公司也很难达标。

除了债券发行门槛高以外,债券市场还存在担保问题突出、发行费用高、缺乏了解企业积极性不高等缺点。各地有资格进行担保的担保机构普遍较少,并且已经满负荷运作,根本没有剩余资源开展新的业务,而且担保机构也为了控制风险,一般会要求企业资产抵押,但是很多有潜力的小型和中型企业的固定资产很少。

2.2.3 民间借贷不规范,难监管

我国的民间借贷在各种规范方面几乎都是空白,可以说是无管理、无监控的真空时期。首先,民间借贷准入门槛低,具有形式多样、隐藏性强等特点,长期游离于国家的金融监管,不受到法律政策的制约,可以说是完全市场化;其次,民间融资缺乏合适的办理流程,借贷凭据不全面,主要依靠道德进行约束;还有就是,民间借贷的随意性容易产生地下钱庄、高利贷和欺诈等违法行为,扰乱我国金融市场;最后,民间借贷缺乏保障机制,借款用途缺乏有效监督,若不能按时收回资金,容易引发民事财产纠纷。

2.2.4 政府监管不足

我国政府不断尝试创新管理,设置了很多审批事项和准入门槛,却往往忽略了后期的监督和管理。市场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流动方面,政府监督还不足,甚至有时候政府放任民间借贷,出问题了再管理。还有就是,政府未能给予企业正确的融资建议,没有体现出服务型政府的特点。

2.2.5 政府不公平干预过多

有些地区政府为了保证债券发行成功,在选择发行企业时候除了满足净资产、连续盈利、注册资本等条件外,还附加了其他对中小企业不公平的条款,造成了发行门槛过高,使得部分企业丧失积极性。有时候在股票市场上还会出现政府推荐排队上市的行为,极大的扰乱了市场秩序。还有就是,政府的少部分决策受“人脉”关系影响,直接或间接影响了部分中小企业的利益。

3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措施和建议

3.1 企业自身角度

3.1.1 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管理

观念上,中小企业应该从家族主导的企业管理模式中走出来,加强经营管理,减少经营风险,逐步建立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中小企业应逐步培养直接融资意识,增加企业的内部积累以提高融资能力,而且要有长远的眼光,不要等到紧急情况才去融资。

行动上,中小企业可以进行企业重组和出售股权等运作,体现产权多元化优势。同时还需要坚持管理理念中的“以人为本”,建立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推进企业信息化管理,运用先进管理技术和现代科学技术加营销管理和强财务管理。

3.1.2 保持企业财务对外信息透明

信任是相互的,当企业对外提供透明的经营财务信息的同时,也在增加社会对于该企业的信任度,所以中小企业应建立全面的财务管理体系,规范企业自身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将真实可靠地财务信息传递到投资人或银行的手中,以取得其信任。

3.1.3 提高企业整体素质,树立诚信观念

首先,要对中小企业领导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学习科学管理和科学决策方面的内容,对普通员工进行行业技能培训,这样能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水平;其次,小型和中型企业应建立诚信理念,按时还贷付息,以维护良好的市场信誉;还有就是,企业应该树立品牌,大力推广宣传,提高品牌知名度,这样能够很大程度上吸引消费者和投资者,保证未来融资便利。

3.1.4 中小企业应充分利用直接融资渠道

中小企业应提高直接融资意识,若符合股票上市或者发行债券条件则应积极争取,若不符合,则努力发展,往标准靠拢,尽早进入证券市场进行融资。中小企业也要善于利用国家的政策和优惠,提高自身实力,积极入市。

在直接融资中,除了一般常规的融资方式,还有一些新的融资方式有待开辟,如中小企业私募债。在我国境内,小型和中型企业以封闭方式转让或者发行,并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的债券,叫作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股具有发行限制小、发行速度快、时间可控、成本可控、市场需求大、高收益、高风险等特点。除了高风险外都符合中小企业融资特点,能较大程度上解决融资问题,目前这种方式已经在很多地方进行试点,截止2012年9月已有19家完成私募发行,累计发行规模18.5亿元,目前应该有很多中小企业已经尝试过私募债,所以中小企业在私募债市场还是可以有所作为的。

3.1.5 适当利用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风险偏高,而且脆弱,中小企业本身基础不牢固,切不可盲目进入该市场。虽然目前我国民间融资比较较高,但中小企业若不理解该风险,没有能力降低风险甚至是规避风险,那么资金链断裂的时候便是该企业破产的时候。

3.2 政府支持角度

首先,加大财政扶持的力度。筛选出一批产品增值率高的、综合能力强的、成长空间巨大的中小企业,关闭一些不环保、收益差的企业。政府可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可以实行差别税率,使中小企业能够获得政策上的支持,增加内部积累,提高融资能力,还有就是给小型和中型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同时降低小型和中型企业贷款门槛,目前有关法规没有实际上惠及中小型企业。

其次,成长前景好的小型和中型企业应该得到中国政府的融资担保。我国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实力弱,在融资过程中往往因缺少担保而融资失败,随意政府应适当助力。可以借鉴美国政府的担保方式,组建一个常设性的政府机构帮助小企业发展,特别是为小企业提供各种贷款担保,帮助小企业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通过直接贷款、担保贷款和协调贷款等多形式对中小企业予以资金支持。

综上所述,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着企业自身不足、资本市场不完善以及政府扶持不利等多方面问题,针对这些方面提出了以上这些措施和建议。小型和中型企业融资难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主要就是解决融资渠道问题,所以只有加大融资渠道的建设,再加上政府和金融机构的支持,才能根本性解决这个世界级的难题。

参考文献

[1]Michael Aliber.Informal Finance in the Informal Economy[J].International labor officeworking Paper on the Informal Economy,2007.

[2]Antonio Davila.Informal financing and the growing of startup firms[J].Journal of BusinessVenturing,2008.

[3]熊维.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企业研究,2010,(6).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优缺点范文4

关键词:流动性过剩;微观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1.0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6-1428(2008)01--0092-03

一、流动性过剩条件下县域微观金融窘境

流动性过剩条件下,宏观经济金融层面上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资产价格快速上涨,房市股市持续升温,信贷增长过快,经济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而在县域微观金融层面,由于城乡经济结构的差异和体制、机制上的固有缺陷,金融资源在城乡间配置不合理的状况也在加剧,微观经济金融发展正受到多方掣肘。

1、受股市和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影响,资金由县域往大中城市迁徙的趋势不断加剧,金融资源分化态势日趋明显。2006年以来,由于股市持续火爆,居民购买股票和基金的热情空前高涨,大量县域资金涌入股市,进一步加剧了县域资金向大中城市迁徙的趋势。以福建南平市为例,仅2007年上半年就新增股民约2.1万户,同比增长163%,流入股市资金约13.5亿元;基金销售量大幅攀升,销售基金达15.8亿元,同比增长378%,几乎是上年增量的2倍。同时,由于近几年大中城市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升温,房地产的增值效应在不断放大,极大地提高了县域居民投资城市房地产的热情,相当部分县域居民纷纷在大中城市、特别在省会城市购房置业,大量县域资金通过房地产市场流入了大中城市,统计显示,2007年上半年,该市金融机构存款同比少增17.89亿元,减幅高达77%。由于大量储蓄存款通过各种渠道直接或间接流入股市和房地产市场,大部分县(市)储蓄存款出现了持续负增长。

2、流动性过剩条件下,国家已经明确了鼓励和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导向,但金融市场的结构性缺陷却使得县域中小企业不像大中型企业一样有着相对便捷的直接融资渠道,县域经济难以分享到资本市场发展的好处。为了有效缓解流动性过剩问题,我国政府提出要加快发展资本市场,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由此,近二年来,我国企业上市得到了极大的提速,直接融资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优质、规模企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我国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重正在悄悄发生变化。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个非常明显的趋势,由于城乡经济结构和质量上的差异,以及体制和制度上的固有缺陷,目前的直接融资制度安排显然不利于小地方、小企业上市融资,资本市场的发展给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融资平台,但对于小地方、小企业来说,这样的融资机会几乎是微乎其微。我国虽然早在2004年就在深圳建立了中小企业板,为中小企业创造了直接融资方式,但是这个市场实际上只能解决部分高风险、高回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难以成为中小企业的常规直接融资渠道。因此,目前金融市场结构上的缺陷,在流动性过剩推动下,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对于县域来说,其导致的结果就是,金融资源向大中城市和大中型企业倾斜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了。

3、地方金融机构传统盈利模式受到挑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的不断增长,居民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需求也日趋多元化。随着居民投资需求的日趋旺盛,居民资产证券化呈快速发展趋势。面对这一变化,县域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在电子银行、银行卡业务、证券业务、金融衍生业务、投资基金托管、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方面有着地方金融机构所不具备的天然优势,中间业务收入已逐步成为其盈利的重要手段。而地方性金融机构由于在信息技术、网点布局、资产规模等方面的劣势,在发展中间业务上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盈利的主要方式仍旧放在传统的存贷业务上,在房市股市持续升温,县域资金不断向大中城市迁徙的大背景下,地方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明显吃紧,资金组织与投放都受到制约,地方金融机构的传统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正受到挑战。

4、受资产价格不断上涨影响,县域资金借贷利率水平不断提高,民间融资成本正在上升。民间借贷是县域中小企业融资的另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方式。随着资产价格的不断上涨,从2006年到2007年,居民通过投资房市股市的所带来的投资回报相当可观,由此无形中加大了居民的投资回报预期,民间借贷资金利率水平随之也水涨船高,县域融资成本正在悄悄上升。据福建南平定点监测显示,目前,南平市各县(市、区)民间借贷加权平均利率约为12-15.04‰,比银行同档次贷款利率高出50%。县域中小企业面临银行贷不到款,民间借不到或借不起钱,自身积累难以支撑企业发展的局面,这显然是不利于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

5、由于经济金融持续升温,国家在宏观调控上的频率和力度也为近年来所罕有,但每次调控,首当其冲受到伤害的却总是县域经济。为了防止经济由偏快转向过热,近二年来,国家加大了宏观调控的频率和力度。但无论是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还是提高利率,还是金融主管部门的窗口指导,作为实行一级法人制的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从成本和效益层面考虑,要压缩信贷规模理所当然首先紧缩的是县域机构,这点作为一个市场化条件下的企业来说完全无可厚非。因此,纵观历次调控,最先感受到贷款难的无疑还是县域。从贷款审批权限的上收到贷款授信的减少,县域企业的间接融资正一次一次感受来自宏观调控的压力,这显然是管理层所不愿意看到的。

二、对策与建议

微观金融层面出现的这些问题凸显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结构性缺陷和金融资源配置的失衡。因此,解决这一问题,应坚持政策扶持和市场化运作同步,从政策、机制和服务体系入手,创新金融制度,完善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建立适应县域经济发展需要的政策环境和服务体系。

1、进一步放宽村镇银行、社区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加快组建步伐,构建县域微观金融多元主体。银监会的《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新设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吸纳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这一规定对发起人资格进行了限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县域地区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的组建步伐。因此,笔者认为,应逐步解决金融市场资源垄断问题,允许有实力的企业出资兴办地方性金融机构,在建立过程中要坚持市场导向,政府只起协调发展和指导监督的作用,对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等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放宽对发起人资格的限制,企业法人、自然人只要具有规定的注册资本金和相应的资质就应能有条件成为发起人。同时,地方政府应出台财政、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吸纳鼓励多种资本参与进来,尽快促成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的组建,从而在县域形成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合理、功能互补、适度竞争,可持续发展的微观金融组织体系。

2、结合县域经济发展现状,支持和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上的创新。鼓励与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县域经济发展及农村各种主体需要的金融产品,满足县域经济发展的多样化需求。例如,在以林农业为主导产业的县域地区,搭建与培育林权流转市场,完善林权流转体制,建立农村林权担保制度;结合《物权法》的实施,探索农村土地流转与融资的可行性,通过优化农村资源,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支持开发适合县域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如:小额票据融资、半成品和成品抵押贷款等金融产品,有效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

3、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板市场建设。中小企业上市直接融资,一方面可以解决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并获得企业做大做强所急需的一系列增值服务。另一方面也可以缓解对当地金融资源的分流,减少县域企业的融资压力。因此,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应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板市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避免中小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贷款,扩大资本市场的作用范围,为更多的成长性企业、龙头型地方规模企业在创业板直接融资创造条件。

4、加快和完善区域性的县域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争取做到中小企业不能上市也能挂牌融资。中小民营企业迫切需要有一个产业融资和权益流动的平台。无论是政府还是风险投资,都需要有一个进入和退出的平台。从政府方面来讲,这些年来一直持续的招商热,也反映出各级政府有一个选择企业平台的需求,因为它要知道到什么地方去找企业、找项目。另一方面,对于中小企业板和境外的资本市场来讲,在中国寻找符合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也需要能够在比它低一个层次的资本市场里面集中寻找。因此,在我国,加快建立区域性的县域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都是应时之需,是资本市场建设里面“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

5、大力发展融资租赁市场。融资租赁融资的优点在于:一是限制条件少,能迅速形成现实的生产力;能使中小企业保持技术及设备的先进性,提高产品竞争力;与发行股票、债券或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相比,受到体制、企业规模、信用等级、负债比率、担保条件等方面的限制较少;二是融资风险小,中小企业有权选择自己最需要的设备,掌握设备及时更新的主动权。由于租赁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有购买或归还租赁设备的选择权,设备过时的风险就由出租人承担了,有效规避了设备的无形损耗风险。中小企业出现经营不善无力交付租金时,出租人只能收回设备。与债务融资下的破产清算相比,融资租赁的财务风险更小;三是保持中小企业财务的合理性与安全性。一方面,避免了流动资金的一次性过多占用,增强了中小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另一方面,与股权融资相比,融资租赁融资可避免对股权的稀释,对优质中小企业来说,这样的融资方式尤其具有吸引力。

6、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上可以考虑从县域开始加大力度,使金融机构在利率定价管理上更具灵活性。可考虑加大在县域利率市场化改革试点力度,完全放开县域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同时要让县域金融机构在资金组织与投放上有更多权限与空间,通过金融产品的灵活定价,以及市场供求关系,来合理配置资源,调节资金流向。

参考文献:

[1]产权交易市场与中小企业融资[DB/OL].省略.

[2]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DB/OL].smedd.省略,2007-7-9

[3]中小企业不上市也能挂牌融资[DB/OL].省略 ,2005-12-6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优缺点范文5

关键词:产业转移;政策支持;金融资源配置;承接模式;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31(2011)05-0041-05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1.05.10

一、样本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发展状况

(一)承接规模大致相当,承接质量存在较大差异

从规模水平来看,湖南郴州、永州两市工业园区建设面积197.2平方公里,比江西上饶、赣州两市的118.7平方公里要有显著优势,转移企业总量相差不多。但是,湖南两市吸纳劳动力18.6万人,仅为江西两市40.3万人的46.2%(见表1)。2009年湖南两市引进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253亿元,仅为江西两市488.3亿元的51.8%;实现利润29.9亿元,仅为江西两市89.6亿元的33.4%;转移企业的进出口额6.3亿美元,仅为江西两市18.5亿美元的34.05%(见表2)。

(二)特色产业集群贡献率均较高,但结构差异较为明显

四个地区产业集群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均达到了65%以上,其中最高的赣州市达82%。但样本地区也存在较大的发展差距,如永州市产业集群主要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其工业增加值明显偏低,仅89.6亿元;而以有色金属深加工及电子信息为主的赣州市、郴州市的工业增加值均较高。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形成集聚,并带动了产业结构的改善,如郴州、上饶和赣州第二产业贡献率均达到了42%以上,而永州仅为34%。对比2004年产业转移初期的三次产业结构,2009年郴州、永州、上饶、赣州第二产业占比分别增加了8个、5.4个、8.1个、8.9个百分点,赣州的三次产业结构排序实现了从“三二一”到“二三一”的转变;与郴州、上饶同步,永州也实现了“三一二”到“三二一”的转变(见表3)。

二、样本地区产业转移承接模式的综合对比分析

(一)样本地区承接模式简介

1.郴州模式――全面招商+标准厂房+金融跟进

一是全面招商。二是标准厂房建设。2009年起每年安排8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园区标准厂房建设。三是金融跟进。2009年末,该市金融机构工业园区贷款余额107亿元,占全市贷款总余额的26.7%。开办了贵金属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林权抵押、仓单质押等40余项特色金融产品;引进了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等股份制银行,成立了6家民营小额贷款公司,完善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2.永州模式――厂房补贴+以商(乡)招商+金融助推

一是建设厂房奖励。企业在园区投入达到总投资的40%后,政府将企业预交的土地款作为奖励全部退还,同时鼓励企业和民间资本在园区兴建标准厂房,补贴标准最低达到146元/M2。二是以商(乡)招商。以转移进来的企业为支点,撬动有关联的上下游企业进驻工业园区,以老乡或熟人牵线进行招商引资。三是金融全面助推。开办了保理融资、仓单质押等贷款品种,设立了外汇远程核销点和湖南省建设银行系统首家县级外汇指定银行,建立了产业转移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3.上饶模式――核心企业+上市公司+金融对接

一是引进核心企业,围绕“三度三业”招商选资。“三度”即重点考量项目的投资额度、强度和进度,自2008年起,投资低于1亿元(或1000万美元)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引进,鼓励进标准厂房发展;投资强度要求每亩至少达到100万元以上;项目签约供地后要求2年内无条件建成投产并生效,否则进行清理整顿。“三业”即做大光伏、机械电子、有色金属等三大产业簇群。目前,核心区内有企业近千家,其中投资过亿元项目193家,多为高新技术企业。二是培育上市公司。样本地区仅有上饶市在承接产业转移中培育了一家上市公司――2010年5月江西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三是金融及时对接。2008、2009年连续举办“政银企融资对接月”活动,现已有20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

4.赣州模式――精品园区+直接融资+金融培育

一是构建精品园区。面向社会采取BT(建设――移交)开发方式,对暂无客商投资的项目,政府投入资金撬动,并适时退出。目前有1个部级出口加工区、1个部级开发区和8个省级工业园,集聚了全市三分之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二是扩大直接融资。江西省第一个地方债券项目“2009赣州发展债”15亿元发行;2008年江信国际第一次在赣州发行2亿元“赣州香港产业园民生工程集合资金信托融资”产品;2009年,赣州市第一只创业投资基金“赣州高能矿业及能源基金”发行。三是金融培育扶持。建立了转移企业贷款资质培育制度,金融机构主动上门为企业服务,有111户转移企业获得贷款23.53亿;建立了以政府出资的政策性信用担保为主体,以企业交纳会费、实行企业间互保联保的互担保机构和由企业、个人出资组建、市场化运作的商业性担保机构为两翼的三个不同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1]。

(二)样本地区要素禀赋、政策支持、金融资源配置比较分析

1.差异化导致承接产业转移规模和质量的差距

(1)要素禀赋:土地、水电、劳动力成本各具优势。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较,四个样本地区的土地成本、用水用电、劳动力成本都具有比较优势,且优势各异(见表4)。

(2)政策机制:招商政策与行政管理机制的创新和落实存在不同差异。一是各地的招商政策推出存在时间差。上饶市早在2007年就出台了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意见,在税收、用地、规费、项目审批和企业注册等方面对承接产业转移提供优惠政策;当年,上饶市开发区财政决定每年安排1亿元人民币以上资金设立工业发展基金,对引进的企业进行奖励扶持。赣州市专门出台了系列优化发展环境的政策文件,实施了领导挂点、部门服务、限时办结、跟办代办等一系列服务客商和企业的措施,实行了重大项目代办制、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督查制、投资环境客商评价制等。而湖南省的规范性政策略晚。2009年5月,湖南省委、省政府出台支持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措施,在建设用地、环保审批、财政扶持、园区建设、物流平台建设等11个方面鼓励3个市州先行先试。郴州市财政2008年起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而永州市则从2009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资金用于承接产业转移的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等。

二是在政策力度上也存在明显差异。例如,赣州市除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了国家钨和稀土新材料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等优惠政策,因而被誉为“目前国内市级权限范围内最优惠的政策”。湖南郴州市虽然享有全国“有色金属”之都的美誉,但在政策方面却并不如江西的赣州市。上饶市既是国台办和江西省政府授予的台资企业转移重点承接地,又是海西经济区20个设区市之一,既收获了位居我国东部与中西部结点的地缘之先,又可享受到国家推进“万商西进”,优化产业布局的政策惠顾。

(3)金融资源配置:配置方式存在质的差别。赣州市和上饶市在承接产业转移的过程中,金融资源的配置方式已发生了质的飞跃,已由承接之初的自有资金、商业信用、民间借贷和亲友借贷为主的融资方式向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社会信用等现代化融资方式转变。如2008年江信国际第一次在赣州市发行2亿元“赣州香港产业园民生工程集合资金信托融资”产品;2009年江西省第一个地方债券项目――“2009赣州发展债”15亿元发行;赣州市第一只创业投资基金――赣州高能矿业及能源基金也在2009年发行成功。上饶市的晶科能源有限公司2010年5月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与此同时,赣州市和上饶市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也趋于成熟。赣州的“一体两翼三层”信用担保组织,规模和机制都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作用显著。上饶市金融机构利用当地20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放大功能,有力地推动了产业转移的承接。郴州市在完善多层次的金融组织结构方面先行一步,引进了中国光大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开设了6家小额贷款公司。而永州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其金融资源配置还停留在自有资金、民间借贷等为主的原始融资方式上,间接融资方式扮演了辅助角色,直接融资更难企及,信用担保体系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地方性金融组织建设也还在萌芽状态。

2.政策支持占主导,金融资源配置、要素禀赋的重要性不可偏废

(1)要素禀赋对低成本型和资源依赖型转移企业产生的影响较大,但总体的影响呈弱化趋势。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样本地区在劳动力价格、原材料价格、运输成本等相关环节都具有比较优势,低成本型产业转移模式因此成为首选。同时,矿产资源与农副产品资源丰富对于资源消耗型或资源依赖型产业具有明显的发展优势。特别是初级加工的产业,如永州市的竹木、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己形成了规模化发展。郴州市、赣州市的有色金融等对资源依赖较大的产业也因为产业链的相连纷纷安家落户。而不具备矿产、廉价劳动力资源的地区,转移成本偏高,承接力相对不足。但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要素流动障碍与成本的降低,资源禀赋的影响有弱化的趋势,特别是由于近年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物流运输成本的地区差异大大缩小,区位交通优势对承接力的影响正逐步下降[2]。

(2)政策支持,特别是地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和发展环境是影响承接力的关键“软实力”。由于产业资本的逐利性,政策支持对不同类型转移企业的影响都很关键。目前,大部分的承接地都倾向于产业集群的转移方式,通过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建立起产业集聚效应,吸引大量相互配套产业链企业来投资落户。如各地工业园区的打造就为承接产业链集群型、市场开拓型企业提供了充足的发展空间,上饶市的光伏新能源产业集群、赣州市的矿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发展、郴州市的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集群,对整个工业的产业结构合理促进作用都非常明显。在产业转移过程中,起组织和领导作用的经济人角色主要是政府。政府通过优惠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落实影响产业转移。这在各地政府招商引资硬性指标的约束下,更加凸显“双刃剑”的效用。

(3)金融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体现在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有效促进。我国产业转移企业融资方式与融资生命周期理论较吻合。对于部分市场开拓型的大型企业集团,如上市公司海螺水泥、华新水泥在永州市开设分厂,既是看中了原材料资源,也是瞄准了当地巨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但其集团规模融资能力强大,一般不需要承接地信贷支持。当前金融不支持或支持现有产业转移企业的状况已在某种程度上彰显了金融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对于国家产业政策明令限制发展的“两高一剩一资”转移企业,国有商业银行有严格的准入门槛和一票否决制。在地方政府的敦促干预下,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股份制商业银行对不符合信贷条件的转移企业也变相地采取多种方式支持贷款。在2009年宽松货币政策下,部分转移企业的信贷需求依然得不到满足,可见问题多在于转移企业的本身。此外,行之有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是推动新生产业转移企业发展的利器,这一点在样本地区的创新实践中有许多成功案例,如创新和开办贵金属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等贷款业务。本质上讲,承接地的金融服务问题主要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破解的重要途径还在于放宽金融约束条件,大力引进多层次的金融体系组织和丰富创新金融产品[3]。

(三)样本地区不同模式的优、缺点分析及优化重构

1.郴州“全面招商+标准厂房+金融跟进”模式

对扩大招商引资规模、减少企业投资成本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金融对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的扶持发挥了重点支持的作用。不足之处是当产业转移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继续全面招商就扩大了前期成本;政府出资建设标准厂房受到财力的限制,且已建好的厂房是否完全符合企业的整体规划还存不确定性因素。

2.永州“厂房补贴+以商(乡)招商+金融助推”模式

在一定程度上可减少企业建设标准厂房的成本、放大招商引资的扩散效应、满足转移企业不同的金融需求。不足之处是以乡招商受到人缘、地缘等先天因素的约束,以商招商的上游企业(特别是能决定下游企业必须随之转移的上游企业)毕竟属少数,而且下游企业建设周期需要较长的过程。金融全面助推涉及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要发挥协同效应,必须要有一个权威的组织领导者,而现实情况是组织领导者缺位。

3.上饶“核心企业+上市公司+金融对接”模式

由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改变,也更易于培育公司上市,高档次、大规模的金融对接活动表明金融扶持力度的加大。不足之处是银企对接活动在时间上有局限性,难以满足转移企业不同时期的客观需要。

4.赣州“精品园区+直接融资+金融培育”模式

对园区规划和产业集群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也体现了政府与金融部门服务产业转移的意识较强。如有色产业基地、氟盐化工基地等专业园区的建立,园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对环境保护的监管等整体规划,都做到了统筹合理布局;区域园区如香港、台湾、深圳工业园的建立,对相关地域企业转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拉近心理上的距离。不足之处是精品园区建设和以政府为背景的直接融资,特别是债券融资受到地方财力的约束;金融培育机制缺乏广度与深度,并不能从根本上满足企业需求。

5.承接模式的优化与重构

综上所述,可以在总结样本地区不同模式优缺点的基础上重构一种模式:“精品园区+核心企业+直接融资+金融助推”。

(1)精品园区。政府部门要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规划特色产业园或区域产业园,完善承接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好承接地交通、供电、供水、排污、排水以及文化娱乐、生活等基础设施,为投资者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增强项目的吸纳和承载能力,使之有利于产业聚集作用的发挥、符合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园区建设过程中可以吸收永州模式中“厂房补贴”的成分,减轻政府出资的财政压力。

(2)核心企业。当产业转移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要由招商引资转变为招商选资,引进战略投资者,引领本地经济发展。为了提高先进产业和生产环节的转移效率,要根据产业政策的需要协调采用以加速折旧、亏损弥补等各种税收政策优惠方式,促进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3)直接融资。在财政与金融的共同支持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实现直接融资;同时大力培育民间资本融合,鼓励发展风险投资介入产业转移企业。

(4)金融助推。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赋予一家牵头单位一定的权限,要求对银行、保险、担保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并加大考核力度,满足转移企业不同的金融需求。在企业发展初期,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甄别企业好坏,因此非正式的内源性直接债务融资是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随着企业经营的相对稳定,外源性的间接债务逐步成为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正式金融将取代非正式金融。在成长期,企业与外界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企业经营步入上升阶段,租赁、信用担保贷款等都可能是融资渠道之一。到了成熟期,中小企业也可以积极与商业银行合作,推出一些创新金融产品,如集合委托贷款、应收账款的信托、质押与转售。

三、结论及政策建议

(一)结论

1.“精品园区+核心企业+直接融资+金融助推”是较为优化的一种承接模式

该模式既突出了落后地区政府部门在产业转移中的主导作用,也强调了欠发达地区直接融资的重要性,还兼顾了金融助推在不同地区发展中不可或缺的普遍意义。这是本文的基本观点之一。

2.政策支持是影响承接产业转移的直接因素,要素禀赋的影响力有弱化趋势

样本地区的分析表明,优惠政策出台的及时以及政策落实力度的大小,是决定承接产业转移质量的关键要素。同时,随着要素流动障碍与成本的降低,资源禀赋的影响更多地体现在特色产业集群的形成上,但总体上有弱化的趋势。

3.区域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金融资源配置是影响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因素

区域经济规模和发展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当地金融发展和服务水平,同时,金融发展水平也限制了区域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4]。在直接融资匮乏的欠发达地区,银行信贷的媒介作用相对更为突出。标志样本地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重要原因,在于其金融资源配置方式和规模存在显著的差异。只有金融资源配置方式实现了突破,才会带来承接产业转移质的飞跃。

4.对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产业转移企业,承接的工作重点应各有侧重

各种融资工具在企业成长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对处于婴儿期和青壮年期的转移企业,承接地应把工作重点放在园区建设和提供宽松的生存环境为主,金融组织以提供高水平的金融服务、多样化的支付手段以及优良的社会信用环境为主;从中年期到老年期,工作重点则在于实现融资方式由原始到现代的突破[5]。因此,政府和企业应深入了解金融市场的特点和运作机制,有的放矢。

(二)政策建议

1.承接产业转移要与“转方式、调结构”的战略方向一致,注重与本地的产业互补相结合

承接地要设立一定的承接转移“准入门槛”,坚持有利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有利于三次产业协调发展,有利于增强产业的互补性和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的基本原则,从“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从“引资”到“引技”再到“引智”、“引制”转变,注重转移产业落户后的内生性、可持续发展。

2.充分发挥金融、财税、产业政策的协同效应,完善差别化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制定的会商机制

差别化的区域政策制定应以省部级职能部门统筹协调为主,兼顾各地级市州的实际情况,赋予地级市州相应的权责;并充分协调金融、财税、产业等主管部门,建立差别化区域政策的会商研究机制,充分发挥各项政策在地方经济建设中的协同效应,在发展中解决地方经济、金融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3.增加产业转移的金融制度供给,探索有效利用社会资本途径

以诱导性金融制度供给方式为主,政府强制性供给为辅,引导社会资本设立相关具有明确服务对象及目的的金融机构。如可成立阶段性的省级开发性金融机构,专司对全省产业转移中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项目的投资,在完成相关目的后即可撤销;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金融业,引导民间资本成立园区贷款公司、信托公司、风险投资基金、联合担保基金、产业链企业联保机制等,对现有机构进行一定的重组和改造,提高民间资本进入效能。

4.深入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转移企业融资提供良好的环境

各企业主管部门、工商联和行业协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的诚信教育,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建立良好银企关系。政府要重视建立为转移企业融资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补充企业信用的不足,分担金融机构对转移企业融资的风险。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房屋和土地的管理,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支持金融机构维护资产安全。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中介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规范服务行为。

参考文献:

[1]曾省晖.产业转移与承接:金融业如何作为――赣州案例[J].金融与经济,2008(2).

[2]马涛,李东,杨建华,翟相如.地区分工差距的度量:产业转移承接能力评价的视角[J].管理世界,2009(9).

[3]陈建军.产业区域转移与东扩西进战略――理论和实证分析[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2002.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优缺点范文6

虽然中央与金融管理部门要求加大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支持,国有银行、中小金融机构也通过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加大了融资的力度,从而使民营企业的短期资金融通难度有所降低。但由于体制、制度、政策以及供求运行方面的原因,信贷支持仍然满足不了迅速增长的民营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寻求解决民营经济融资难问题并取得进展时,浙江、江苏等地的民间资本“浮出水面”,并且按照市场原则形成了独特的运行规则,为民营经济融资困境的解除提供了新的方案。

国内外大量的数据和经验证明,民营企业发展的初期、中期主要靠内源融资与外源直接融资,只有达到一定规模后才导入外源间接融资。我国的民营企业大部分处于初、中期发展阶段。因此,如何用市场化方法把充足的民间资本导入民营企业,构建民资、民用、民管的内生性融资机制将显得尤为重要。

一、民营经济对民间资本的需求状况与结构分析

通过对浙江、江苏等地调查结果显示,同以前相比,民营企业短期资金的融资环境有所改善,但长期权益性资本仍严重缺乏;相对做大的民营企业融资困难得到缓解,但规模较小的企业融资仍十分困难;县级以下地域的民营企业资金特别匮乏。民间资本是民营经济资金需求的重要来源。从资金需求量上看,通过对浙江、江苏、广东、福建、陕西等地民营企业所做的调查,有80%的调查企业认为资金紧张是民营企业发展所面临的首要难题,而其中需要和非常需要民间资本的企业占有了85.6%,有53%的企业反映连流动资金的需求都无法得到满足,90%以上的民营企业只得完全靠自筹来解决创业资金。

从企业规模看,并非所有的民营企业都存在融资难的问题。一些特大型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已公开上市的企业,其资金相对较为充足。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实质上是中小民营企业的困难。在调研中发现,企业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中,有17%的表示非常需要民间资金,年销售额在500-1000万元(包括1000万元)的企业中,表示非常需要资金的占46%,而年销售额在100-500万元的,这一比例为25%,100万元以下的企业,这一比例降为10%。

上表显示了浙江民营企业由于规模的不同而对民间资本的不同需求状况,年销售额在100万-1000万的企业对民间资本需求较大,而1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需要民间资本这一项占比最高。企业的规模越大,对民间资本的需求欲望越小,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大企业的社会影响力,信誉等比小企业要好,同时也较易从各种途径获得资金,企业的融资本要求也相对的比较容易得到满足。而中小规模的企业,由于自身原因借贷无门,且有着比较强烈的扩张欲望,对民间资本的需求比较强烈。

从企业的地区性差异看,经济发展越快的地区,对民间资本的需求量越大,也更多地需要民间资本的支持。温州、台州、温岭三地区需要和非常需要民间资本的企业的比例分别为90%、86%和79%,相比之下,经济欠发达的丽水地区这个数字要少得多,为50%。区域经济的活跃及信贷供给不足是产生民间资本需求的主要原因。

从民营企业的行业分布看,产业技术含量及产业层次高的行业,企业的融资能力强;反之,企业的融资能力相对较弱,其对民间资本的依赖性也就越大。陕西的大部分民营企业集中在制造业和批发零售餐饮业,属于产业的低层次,融资能力弱,因而这部分企业产生了对民间资本的强烈需求。如广东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的新兴产业的民营企业,资金来源相对较为广泛,对民间资本需求也较弱。

从城乡民营企业获得的金融支持力度看,差别也很大。各商业银行信贷结构的调整使得资金不断向大城市和大企业集中,而对中小民营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的减弱更加剧了城乡民营经济资金供求的矛盾。县域民营经济只能靠自有资金和民间资本维持生计。

二、民营企业融资构建

根据调查,我国各地民间资本供给充分,如陕西潜在的民间资本约有1313.46亿元,大部分处于闲置游离和等待状态。但民营企业对其需求强烈,需求量约为1582亿元,大部分企业却处于融资困境。要解决民营经济融资的市场失灵现象,必须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运用市场化手段构建“民资、民用、民管”的内生性融资机制。而金融成长的内生性理论表明,一国金融成长的真正动力与基点在于内生性机制的构造。金融成长的内生状态是在经济的发展中逐渐形成的,能够与经济中各要素很好地契合,具有市场化运行特征和自发激励、资金互助等比较优势。民营企业作为这种内生状态的微观金融主体,天生有着资金运行的市场规律与明晰的产权,从制度上避免了行政干预和转轨金融的弊端。内生性融资机制的存在和发展既不至于损害民营经济可贵的内源融资基础,又因其包含有民间金融的自选择机制、创新功能、私人相互信息和不存在所有制的歧视而能对民营经济发展起到持续的推动作用。

构建“民资、民用、民管”的内生性融资机制,当前需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要成立社区民间金融服务组织

在市场经济较发达地区浙江、江苏等地可考虑在县级城市成立社区管理组织。该组织非同一般的金融机构,它是由自然人、民营企业自由参加、自主管理、自我约束、市场运作的金融服务组织。主要任务是搭桥、牵线,提供融资信息与融资服务,协调国家有关政策,制定融资规则,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按照行业规范、乡规民俗、制度和准则约束违法或侵蚀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反对违法乱纪等欺诈活动,保障融资安全,防范融资风险。

(二)要建立社区民间金融市场

民间金融市场的建立为民营企业资金余缺的调剂提供了场所,使现存的民间资本合法化,为民间资本的流通和开展民间金融创新活动提供交易的平台,也便于留住自源性资金和吸引外源性资金。刚开始可考虑先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县城市试点,待有了经济后再普遍推开。民间金融市场的建立着重于市场自身的培育和融资机制的完善,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推动各项资源的重新配置,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基础和制度环境,促使民间金融得到健康发展。

(三)要选择符合内生性融资机制的融资方式

根据社区民间金融的特征、资本的供求状况、民营企业的发展阶段,选择融资方式、设计创新融资产品是开拓融资渠道、实现民营企业融资需求与民间资本供给对接的关键。通常可供选择的融资方式有:1.内源直接融资方式。这种融资方式不涉及任何中介,交易成本低,融资的阻力和摩擦小,融资的效率相对较高,适应于民营企业发展初期阶段的融资。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在发展初期稳定的、主要的资金来源就是内源直接融资。要保持这一融资方式的优势,就必须调整融资的比例结构,克服民营经济在发展初期仅仅依靠内部集资单条腿走路的弊端,扩大折旧和利润再投资的比例。尽管这种方式的改变具有规模小、发展慢以及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等缺陷,但它却是民营企业融资的现实选择。2.内源间接融资方式。它适应于民营企业经过初期发展阶段、投资需求较大、外部资金介入困难时,社区金融组织或企业内财务公司通过发展行民营企业内部债券、信托存款、民间拆借、等金融产品在社区金融市场导入企业内民间资本。这种方式具有资产负债边界清晰、债权债务分明、收益稳定可靠、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特点,能发挥民间资本的私人相互信息、自选择机制等优点,也便于吸引分散的民间资本。但缺点是融资手续复杂,成本高,内源融资数量有限。3.外源直接融资方式。这种方式能广泛地吸纳企业外部的民间资本,调剂民间资本因季节性、临时性、地域性供求余缺。它具有融资规模大,融资环境优良,融资条件高、投资回报稳定等特征,也能发挥民间金融的自发激励、辅助融资、资金互助等内生性市场化等优势。运用这种方式时可以通过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信托基金或在社区金融市场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导入民间资本。4.外源间接融资方式。当民营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融资需求特大时,就必须向金融机构借款或通过票据融资。通常运用项目融资、并购重组、抵押担保贷款、票据承兑贴现等方式既能筹集到一定的资金,又能克服国有银行融资的所有制界限、信贷配给以及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这种融资方式具有融资数额大、融资企业信誉好、融资成本高等特征。目前我国的民营经济大部分处于发展的初中期,选择内源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方式为佳,其次再选择外源直接与间接融资方式。当然这几种融资方式可以混合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目的是达到既能导入企业内、社区内民间资本,又能动员社区外民间资本,实现融资方式与金融产品的配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