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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企业信用建设的措施范文1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信用建设,深化企业信用帮扶工程,积极构建工商与各类企业之间稳定、和谐的沟通网络,提高企业信用管理能力水平和守信经营意识,根据省市局工作部署,县局决定在系统基层各单位推行企业信用指导员制度。
一、推行企业信用指导员制度的意义
推行企业信用指导员制度,是进一步改革监管方式,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一项有效举措,有利于促进工作人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增强服务意识,有利于助推企业信用建设,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和守法守信经营意识,树立企业良好的诚信形象,对构建工商与企业良性互动的关系,积极营造和谐、有序、规范的经济发展环境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二、组织及领导机构
县局成立实施企业信用指导员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叶财义同志任组长,胡志慧、江旺维、梁伟、王贤林同志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业信用办),具体负责企业信用指导员制度的组织实施、考核督查、工作指导及情况汇总等。
三、企业信用指导员的设置及基本要求
遵照“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服务优、作风硬”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现阶段企业信用指导员由各基层单位的分管信用管理工作的领导兼任。
企业信用指导员的基本要求:一是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工作作风;二是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三是熟悉辖区工商企业的基本情况;四是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协调能力和较高的文化素质;五是具备担当信用指导工作应有的信用管理等相关知识。
四、企业信用指导员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做好本辖区年度巡查工作计划、阶段巡查计划的制订和落实;
(二)加强工商所信用监管工作的指导力度,根据各业务部门的监管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区监管中信用工作的内容、职责要求和方式方法,抓好监管工作的落实;
(三)加强信用监管的的督查,督促工商干部按计划落实巡查,并将巡查结果及时、准确地输入系统,做到信用分类监管与开展责任区监管工作相统一;
(四)加强与企业、个体户的联系,适时进行诚信经营教育,引导企业走依法经营、规范经营之路,发动企业积极加入诚信企业促进会组织,当好工商与企业之间的桥梁
(五)加强信用建设的对外宣传。通过企业年检、推选诚信典型和媒体报道等途径,积极营造工商信用工作氛围,扩大工商信用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六)定期不定期走访企业,主动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随时提供信用建设方面的指导帮扶和服务咨询,为企业获得更多的信用资源出谋划策。
五、联系指导的重点企业范围
(一)工商信用评价“AA”等级以上企业;
(二)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
(三)获得知名商号称号的企业;
(四)“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五)地方政府确定的重点骨干企业。
六、工作要求和方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企业信用指导工作,真正把企业信用指导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来,广泛宣传建立企业信用指导员制度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落实相应的帮扶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深。县局将在年度的目标考核中列为重点考核项目。
(二)突出重点,选好载体。围绕工作职责,有重点地联系几家企业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选好载体,找准工作的切入点,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发联系函等方式,经常性保持与重点企业的联系,全面深入实施企业信用指导员制度,切实担当起实践者、指导者、协调者、督导者、创新者、落实者角色。
加强企业信用建设的措施范文2
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今年以来,开发区按照我市市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思路和要求,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将2019年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9年开发区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开发区成立了社会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兼职工作人员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工作。开发区研究制定了《开发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并正在根据《2019年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开发区全面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6月14日,开发区组织召开了社会信用建设工作动员大会,明确了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和责任单位,并要求各相关单位拟定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做好工作协调、信息互通共享工作。
(二)稳步推进企业信用贯标工作。目前,尽管开发区现有企业数相对较少,但经过认真筛选,推荐江苏三元有限公司2家企业参加2019年度企业信用贯标,两家企业在我市鼎诚企业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的辅导下,顺利通过2019年度企业信用贯标专家组验收。
(三)积极开展公共信用信息报送和“双公示”工作。今年以来,按照市信用办要求,开发区开展了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目录的梳理工作,梳理汇总信息归集目录约284条,对各部门负责信息归集及上报人员开展了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操作培训。截止本月底,开发区共上传公共信用信息约176条、双公示信息48条,红黑名单报送60条。
(四)稳步推进企业信用修复培训。开发区联合连云区举办企业信用修复培训会为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加强对失信主体的信用监管,培育企业信用意识,协助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8月6日,开发区联合连云区组织举办2019年首期企业信用修复培训会,开发区韩饲料、东乳业等企业参加了会议。会议介绍了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解读了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政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标准、联合惩戒措施以及退出机制。参会的失信被执行企业代表签署了《信用修复承诺书》,现场培训完后还进行了培训结业考试。
(五)稳步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在政务诚信制度建设方面,目前开发区街道已出台了《开发区街道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强徐圩街道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2019年,开发区已将政务诚信建设纳入开发区街道绩效考核体系,并拟定了《2019年度开发区街道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办法(讨论稿)》。
(六)加强信用体系舆论宣传。通过开发区官网及时全面宣传了开发区社会信用建设工作,并开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窗口,为全社会提供实时查询服务,提高广大群众和法人组织对社会信用建设的遵从度和参与率。开发区利用手机短信、现场宣传、开展信用读书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动员企业积极参加贯标工作;在网络宣传上,利用开发区官网,全方位展示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宣传信用建设有关政策法规,弘扬诚信典型。开发区还通过开发区行政管理学院大力开展“道德讲堂”、校园诚信、诚信讲座等活动,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和实质内容贯穿其中。
(七)推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在市信用办的具体指导下,开发区在日常监管、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财政奖补、资质审查、备案管理、绩效评价等活动中开展信用审查,把公共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信用评级报告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有失信行为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实施联动惩戒,逐步使信用审查成为各类准入门槛的基本要求。全年开发区在开展项目招商过程中,对拟开展投资项目的企业进行信用审查,全年共审查企业约10家,确保了开发区投资企业及项目的优质性。组织并敦促开发区企业查询信用报告累计约30次,使开发区企业及时了解到各自的信用状况,以便顺利开展市场融资、企业上市等活动。在对开发区企业项目备案时,开发区要求备案企业提供相关信用承诺,以确保备案项目的真实性,以降低审批部门的行政风险,确保了备案项目的真实有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制度的通知》在开发区招投标活动中将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内容列入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并实行“一标一查”,全力确保开发区招投标中标单位的质量和完成标的事项的可靠性。
二、2020年开发区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修复培训。下一步,开发区将继续深入推进诚信教育及信用修复工作,引导失信企业积极修复自身信用,帮助企业提高守法诚信经营意识,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
(二)深入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贯标。进一步组织企业参加申报信用管理贯标,引导企业重视贯标工作,加强内部管理,自觉依法经营,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探索扩大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应用,从政府行政服务、政策扶持、评优评先向贯标企业倾斜,逐步向社会其他领域推广。同时,同步开展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辅导工作,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对外形象,展现了开发区企业诚信经营和综合实力。
(三)进一步提高工作重要性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好抓实。加强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的联系和协调,不断改进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加强企业信用建设的措施范文3
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
系,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加
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且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围绕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
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的目标要求,用五年左右时间建立全省社
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主要任务是:以建立社会信
用制度为核心,以公共信用为示范,以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体系
建设为重点,以征信体系建设为关键,综合抓好诚信教育、信用
制度、信用市场、信用服务、信用监管、技术支撑等环节,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发展信用文化,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
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
门分工负责,协调各方资源,实现信息共享,规范信用服务,加
强信用监管。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
方向,推动市场化运作,规范有序地建立社会信用服务体系。
坚持总体设计、统筹协调、分步推进的方针。结合我省实际,
周密制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以点带面,分阶段推进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坚持宣传教育与法治建设相结合的方法。一手抓诚信宣传教
育,一手抓法规制度建设,依法强化信用监管,惩治失信行为。
坚持统一标准,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路线。采用现代化信息
技术手段,实现信用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公共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着重从服务、决策、执行、
监督等方面,加强公共信用建设,提高政府机关的公信度。转变
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精简机构和人员,理顺职能分工,深化行
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公共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形成依法
行政、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完
善科学决策制度,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机制。建立公共
决策咨询听证制度,完善公共权力和公共责任的履行制度,做事
到位,承诺有度,承诺兑现。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
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防止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
主义。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改善行政复议、
等制度,加强对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监督,及时纠正公共信用
失信问题,特别是承诺不兑现、违法行政等问题。完善政务公开
制度,增加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加强社会
监督。发展电子政务,加快全省政务公众信息网建设,推动政府
采购、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政策宣传等实现信息化,
为社会各界提供方便、快捷、公平、低成本的服务。
(二)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本意见所指企业包括企业法人、
其他经营性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1.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征信体系和征信机构
(1)整合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实现联合征信。依法组建省企
业征信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利用福建政务信息网,由
省企业征信机构统一采集全省范围内企业信用信息,建立全省企
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省级各单位要建立全省本系统、本行业、本
部门管理对象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在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的前提下,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向省企业征信机构提供法律法规
许可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支持该机构低成本、高效率地采
集企业信用信息资源。省企业征信机构建立与省政务信息平台相
连接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全省企
信用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和联合征信。
(2)省、市、县(区)实行联合征信。对于省级数据库内,
已涵盖各市、县(区)的省级部门和单位,由省企业征信机构直
接联通相应的省级部门和单位进行数据的采集;对于省级数据库
与各市、县(区)数据库分别设置的部门和单位,由省级部门和
单位负责采集各市、县(区)对口部门和单位数据,再提供给省
企业征信机构。
(3)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源单位必须支持省企业征信机构的
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以便征信机构定期、实时、方便、动态
地采集数据。省企业征信机构要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的自主申报系
统,拓宽信用信息渠道。数据存入全省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时,应
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的安全。
2.依法披露企业信用信息。省企业征信机构采集的企业信用
信息数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披露。对内为国家机关司法和行政提
供依据,为在企业资质申请、政策审批等程序实施过程提供决策
参考;对外向社会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依法公示企业的信用
信息,促进企业信用监督约束激励机制的有效形成。对于需要获
取企业信用信息的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必须依照法律
法规,通过相应形式进行无偿(指企业基本信息)或有偿(除企
业基本信息以外的信息)查询。涉及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
个人隐私的信用信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各部门、各单
位对其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需要披露时也应依法办理。
3.开展企业信用评估(评级)。企业信用评估(评级)机构与
企业征信机构分离,实行总量控制、适度竞争、依法特许经营和
市场化运作,开展专业、科学合理的企业信用评估(评级)。
4.建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按“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
分开、科学管理”的原则,发展各类信用担保公司,鼓励企业投
保保证保险,以提升企业的社会信用度。
5.建立企业信用数据标准体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用统
一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制定统一的企业信用数据标准体系,实
现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源提供单位之间企业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
运用数字安全认证技术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开放和共享的等级划
分,实现授权查询和深度查询的权限设置。
6.加强企业信用自律。以增强企业防范能力,强化约束监督,
促进诚信守法为目标,建立企业客户和员工的信用档案管理、分
析评估和风险警示制度,有效化解企业经营风险。规范企业自身
行为,在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商品质量、经济鉴证、中介服务、
税金缴纳、金融信贷、往来帐款、财务核算、数据统计等环节加
强自律,不断改善自身的社会信用形象。
7.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建设中的作用。行业协会要在企业信
用体系建设的统一框架下,制定行业信用管理和服务制度,建立
行业内机构和人员的信用档案。加强行业自律和组织协调,指导
业内企业建立内部信用管理系统和树立诚信意识,改善业内信用
状况。
(三)加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成立个人信用征信机构,以现
有的金融系统信贷网络为技术载体,以居民个人在银行开立的个
人基本账户为主线,归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础信息,逐
步整合工商、税务、国土、房管等部门拥有个人信用信息的数据,
实现联合征信,形成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方
案,结合我省情况,全面组织实施。
三、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法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
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企业和个人信用的征信管理、信用信息披
露管理、信用评级管理、信用保险与担保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管
理、信用服务从业人员管理、信用信息网络管理、经济鉴证类中
介机构管理、失信制裁和监管等方面的法规。
(二)推行政府监管部门对企业信用的分类管理制度。政府各
行政执法部门和监管部门应在各自监管领域,根据管理的需要和
特点,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对企业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
定相关的企业信用分类和信用信息匹配办法,建立科学的企业信
用指标。
(三)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建立由政府监管部门、
各类授信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等共同参加的市场联防
机制,对失信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信用公示、警告提示、限制消
费、限制市场准入、降低信用等级、行政处罚等惩罚。对信用记
录良好的企业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在工商年检、纳税服务、政
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给予
优惠或便利,促使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四)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管。对于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
的征信、评估(评级)、担保、调查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应依法
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日常监管,
对其执业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防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失误或
被滥用,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诚信建
设舆论宣传、职业道德教育、普法教育和信用管理基础知识普及
活动,树立“信用福建”形象。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利用各种新
闻媒体和教育单位,运用各种形式开展信用宣传教育,增强公务
员、企业员工和广大群众信用意识和法治观念,树立诚信为本、诚
信兴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六)培育信用市场需求。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信
用产品和相关服务开展管理工作,在登记注册、资质认定、年审
年检、专项检查、日常监管、审批事项,以及财政支持项目等方
面积极使用信用调查和评估资料,参考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对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公司的信用状况等,要
实行信用强制评估。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依
法使用信贷信息数据。引导各行业扩大征信需求、发展信用交易,
扩大信用经济规模,在签订合同、合资合作、消费信贷、投放信
用工具等商业活动中,更多地利用征信服务,降低交易风险。
(七)政府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国家相
关各部门所需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源提供单位的数据库转换软件
和硬件配套以及省企业征信机构建设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
等必需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给予支持,其余采取市场化方式进
行筹集。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成立省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省直有关部门、省级各主要金融机构
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我省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方案,研究部署工作,协调有关
事项,督促各部门、各地区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并相应
成立公共、企业、中介机构、个人四个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协
调小组。各设区市和省直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信用体系建设的领
导机构,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信用体系建设。省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经贸委,与省整规领导小
组综合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加强部门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中要积极履行职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
有步骤地推开。有关分工如下:
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媒体开展诚信宣传教育
工作;
由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省政府法
制办等有关部门参加,拟制我省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由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省经
贸委、工商局、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拟制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其中由省财政厅牵头,省民政厅等有关部
门参加,拟制我省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由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做好我
省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由省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起草我省社会信
用管理地方法规规章草案;
由省质监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负责建立我省社会信用管
理地方标准体系;
由省工商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负责建立我省失信制裁联
防机制。
(三)做好基础工作
1.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贯彻实施《公民
道德建设纲要》和普法教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
2.做好信用分类管理和登记上报工作。各地行政监管部门和
执法部门要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框架下,结合各自工作
需要,对管理对象实行不同形式的内部分类管理,建立信用档案,
完善信用信息记录、收集渠道和内部评估机制,并做好信用信息
的上报工作。
3.加强信用监管。各地行政机关要采取法律、行政和经济等
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管理措施,对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给予必要
的惩戒。
4.引导企业和个人加强信用自律。各地要充分发挥中介机
构、行业协会(商会)和工青妇等各种群众组织的作用,制订和
推行信用守则,规范企业和个人行为,形成维护信用的良好社会
风气。
(四)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
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把这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目标责
任制,列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内容,做到管理机构、工
作方案和组织实施落实到位,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按时保质完
成任务。按照整规工作行政督查和责任追究制的要求,对社会信
用体系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进行督查和责任追究,发现问题,及时
纠正。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本实施
加强企业信用建设的措施范文4
一、我省建设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主要过程
我省的企业信用监管工作,起步还是比较早的。**年间,为解决合同当事人间互不信任以及合同履行率较低,合同欺诈比较普遍的问题,组织开展了以合同公示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合同信用工程。20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信用浙江”的要求,我们组织实施了“百万企业信用工程”。通过实施“百万企业信用工程”,全省有30个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开展企业信用建设工作。
去年,在以往开展企业信用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认识到:开展企业信用工作,应和实现工商监督职能到位相结合,应和工商监管职能创新相结合,应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相结合,应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此,我们提出了以市场主体为对象,以经济户口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手段,以信用评价为杠杆的建立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思路并付诸实施。今年,根据总局关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要求,我们进一步从明确征信范围、科学制定评价标准、细化信用监管评价等级、合理设置信用监管类别和内容、完善经济户口系统、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一是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将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各类企业信用信息及时录入经济户口系统,逐步形成一个比较完整、及时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二是建立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本着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相关联、数据可采集、可量化运算的原则,确定了能全面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50多项指标作为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指标,并设计了相应的数学模型;三是开发企业信用评价软件系统,由计算机从企业信用数据库中提取数据,自动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形成评价结果;四是制订《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讨论稿)》,对企业信用监管的定位、主体、职责、原则、体制、内容、等级、实施、管理以及评价结果的应用等方面作出了较为系统的规定。在今年7月底召开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论证会”上,与会专家学者对我们设计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该体系定位准确、目标明确,能够满足现阶段对企业监管的需要,建议将企业信用监管体系付诸实施,并在实践中加以总结完善。
二、业信用监管体系的主要内容
企业信用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法定职能为依托,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引入信用管理理念,通过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反馈、信用提示、信用培植、信用披露等方式,以激励、限制、惩戒、教育等手段,对企业实施市场进入、存续、退出全过程监管,促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的制度。工商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主要内容是,围绕一个核心、基于两个基础、抓住三个环节、发挥三大功能、建立九项制度、实现两个目标。
企业信用信息是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核心。企业信用监管就是围绕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加工和应用而展开的。
经济户口和信息化建设是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两个基础。信用监管的实现,必须以信息化建设的网络联通为平台,以经济户口的完善为基础。
征信、评价、监管是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三个环节。征信就是要采取各种有效途径,全面掌握企业的各种信用信息,为企业信用监管创造条件。评价就是通过制定评价标准,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市场经营户实施评价,确定企业分类,为企业信用监管提供依据。监管是信用评价结果在工商监管过程中的实际运用,与传统的依法监管互为作用,形成依法监管和以德监管并举的监管模式,是工商执法监管职能的拓展和深化。
信息共享、监管联动、监管重点选择是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三大功能。是指企业信用监管的。工商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建立,能实现全系统的信息共享;形成工商监管的联动机制,使违法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被动,合法守信企业处处守信,步步主动;加大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重点行业、重要商品、特殊经营行为等加强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应建立的九项制度是,一是征信制度,是工商部门采集、整理、记录、维护企业信用信息的活动。二是信用评价制度,依据企业行为规范和信用能力等信息,运用评价软件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自动的综合量化分类,作为企业信用监管的依据。三是信用反馈制度,将企业信用状况和信用监管措施等情况告之企业的一项制度。四是信用提示制度,依据工商监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利用企业信用监管等级和其他信用信息,经济户口系统自动产生提示内容,提示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对相关企业予以注意或者采取相应的措施。五是日常检查制度,根据企业信用监管评价结果和有关信用监管提示,结合企业的行业特点、经营特点和其它监管要素,有效组织开展对企业的日常检查,实行动态监管。六是信用激励制度,通过企业信用监管,赋予信用优良企业以信用资产,推动企业信用自律。七是信用约束制度,对违法失信企业采取相应的约束措施,予以警示,并鼓励、指导其重塑信用。八是信用修复制度,原信用监管等级较高的企业,因非主观故意因素,造成企业信用监管等级降低,但在一定期限内主动采取整改措施,纠正失信行为,消除失信行为带来的不良后果,重建企业信用的,可以消除原指标对企业的不利影响。九是信制度用披露,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主动公开企业的信用状况,或者根据社会公众的申请满足其查询企业信用状况的要求。
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两个目标是,从工商行政管理出发,其目标是发挥我们的整体优势、综合优势,实现工商监管职能到位;从企业信用社会化要求出发,其目标是促使更多的企业成为信用企业。
三、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实际运转
1、采集信用信息,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一个丰富、充实的企业信用数据库,是实现企业信用监管的前提和基础。收集企业信用信息,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业务工作中形成,这类信息比较客观、真实,可信性强;二是通过政府的指令或者与有关部门的协议,相关政府部门之间互相提供企业信用信息;三是由企业主动申报。从实际情况看,通过办理工商行政管理业务而收集企业信用信息,是主要的。我们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将工作中形成的各类企业信用信息及时录入经济户口系统。对企业主动申报、有关部门主动提供的信息,要及时收集、录入,保证企业信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丰富企业信用数据库的内容。同时,鼓励企业自行申报信用信息。
2、实施信用监管评价,给企业贴上信用标签。信用监管评价是企业信用监管的核心口我们所说的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是以经济户口数据库为依托,运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的方法,按照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标准,对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经营情况作出的综合性评价。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实施信用监管的基础,是开展信用教育、赋予信用资产、实施信用激励和信用约束的依据。企业信用评价实行客观、统一、公正、效能的原则。企业信用监管评价的指标体系、数学模型和计算机软件,由省工商局根据评价的要求制定、开发并修改,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使用。
3、实施信用反馈,形成企业讲信用的氛围。向企业反馈信用评价情况是企业信用监管的重要环节。将企业信用监管评价结果,反馈给被评价企业,有利于企业了解本身的真实信用状况,给信用好的企业以动力,使其保持良好的信用状况;给信用不良的企业以压力,使其努力改变信用现状,提高信用等级。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主要记载被评价企业的信用监管评价等级、含义和代表颜色,各项得分情况,日常监管类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提示等内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结合日常监管,逐步扩大信用反馈范围。
4、赋予信用资产,增强对企业的吸引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企业信用监管,赋予信用优良企业以信用资产;鼓励、指导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重塑信用。结合企业信用监管工作,听取企业在生产经营、合同、商标和广告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各类企业提供信用管理的指导和帮助,帮助企业改进经营管理,提高依法经营和信用管理水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的各类社团组织授予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广告经营信用单位、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等信用资格,或者认定知名商号、著名(驰名、知名)商标、知名(著名)商品等信用资产的,企业的年度信用监管等级应在A级以上。对于年度信用监管评价等级为AAA级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的各类社团组织可以认定为企业信用建设示范单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年度信用监管评价等级为AAA、AA级的企业,可给予年度检验免审查的待遇。
5、开展信用教育,提高企业信用意识。企业信用建设的目的,是促使每一个企业都能够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因此,对企业进行信用教育是必不可少的。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依托开业登记,建立从业教育制度;依托各类协会,建立专项教育制度;依托办案,建立针对性教育制度。教育的内容主要为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组织企业发起“诚实立身、信誉兴业”的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树立守法经营好、社会信誉高、商品质量优、道德意识强的守信典型企业活动,促进企业文明生产、诚实经营。实施企业工商联络员制度,对工商联络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
6、矫治失信行为,维护信用秩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企业信用监管评价等级,对企业实行不同的监管方式。将监管等级按监管力度的大小不同,分为A监管、B类监管、C类监管、D类监管。工商巡查、责任区监管,应根据监管类别的不同,分别确定巡查方式和巡查次数,合理分配监管力量,提高执法效率。
四、实施工商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取得的初步成果
(一)以经济户口为基础的信用监管工作平台基本搭就。近几年来,我们坚持统一、系统、效能原则,以有效的职能人员配置和完善的规章制度,充分发挥经济户口对于企业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依托经济户口系统,开发了企业信用监管评价功能,使得信息数据录入、评价结果生成、内部信息共享等工作在统一的软件平台上顺利运作。在此基础上,消除了网络布局的盲区盲点,修正了个别地区网络技术不协调的局面,打通了影响经济户口网络一体化建设的各个关节,初步形成了经济户口的网络一体化。
(二)以工商业务流程为主要手段的征信系统初步形成。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制定信息采集录入制度,对各业务机构在企业信用信息收集方面的职责,做出明确要求;2、摸清“家底”,将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档案重新整理,充实登记、年检信息,日常监管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3、明确分工,加强协作,确保企业信用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
(三)以综合量化为主要特征的企业信用监管评价体系基本建立。去年,我们尝试运用综合量化的方法,建立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标准并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将企业分为四等六级进行分类监管,为企业贴上信用标签。今年,又对企业信用监评价标准作了进一步完善,为更好地实施企业信用监管提供依据。
(四)以企业信用监管评价结果应用为重点的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正在实施。信用监管是信用监管体系的实现手段。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在企业信用监管方面作了一些积极的尝试。一是实行信用反馈制度,把信用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评价企业,让企业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信用状况,这有利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倡导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风气。二是建立信用监管提示制度,利用企业信用监管等级和有关信用信息啻由经济户口系统自动产生相应的信用监管提示建议,提示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对相关企业予以注意或者采取相应的措施。三是将企业信用监管评价与开展企业信用教育结合起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定期对那些信用不良的企业进行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信服务等教育,加强对企业有关合同、商标、广告、企业登记事项的指导。四是把信用监管和日常检查结合起来,实行动态监管。根据企业信用监管评价结果和有关信用监管提示,结合企业的行业特点、经营特点和其它监管要素,将企业分为四个等级、四种颜色进行监督检查。
五、建设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若干体会
(一)经济户口是建立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基础。“经济户口”是企业信用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使企业信用监管发挥评估、指导、监管作用,必须以“经济户口”为依托,丰富、充实企业信用数据库,并确保“经济户口”数据的完整、正确、及时;否则,企业信用建设就是空中楼阁。
(二)信息化是建立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前提。在经济全球化、市场一体化的背景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离不开信息化,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同样离不开信息化。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在省市县之间应有广域网,以便企业信用信息的集中、交换和查询。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必须开发企业评价软件;实施企业信用评价必须有一定的企业信用数据,而且必须存在于企业信用数据库之中,否则,企业信用评价工作难以开展,企业信用监管难以实现。我们已经实现从省局到基层工商所信息传输的网络化,实现现有各类应用软件的统一和整合,涵盖企业全面、全过程信息的新的经济户口软件已经推广使用。争取尽快实现省局能够随时调用、随时查询全省县级以上工商局的企业信用数据,各县级以上工商局相互之间能够查询企业的普通信用数据。实现省、市、县经济户口数据库数据的即时、自动交换与汇总。根据实际情况,在技术、法规及制度上研究、解决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和披露方面遇到的问题,保证企业信用信息的安全利用。
加强企业信用建设的措施范文5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 融资 信用保障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大潮和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科技型中小企业依靠自身决策灵活、建设周期短、管理成本少等优势,得到快速发展。同时,科技型中小企业也是具有活力和前景的企业,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对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就业问题的解决有直接的推动作用。
然而,融资难问题成为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许多中小企业无法获得银行贷款,这极大地限制了其可持续发展。信用保障体系的不完善是造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一般而言,企业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信用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获得资金的前提,完善的信用保障体系有利于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断深入发展和规模的扩大,提高企业竞争力。所以,如何构建融资信用保障体系,是本文主要研究的问题。
1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概况
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率较高,当研发后的产品获得成功时,能迅速占有优势,而后企业为了进一步扩大规模并回收成本,需要保持技术上的领先性而不被市场淘汰,就要有更多的资本支撑,所以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资金是不过或缺的生产要素,然而,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较小、发展不成熟等原因,使其在融资上处于弱势状态,融资问题成为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难题。
目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问题表现:一是直接融资渠道狭窄,间接渠道主要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时,存在信贷配给问题,银行给予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时条件苛刻,易产生惜贷问题。二是融资结构不合理,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是依赖银行等间接融资融资,直接融资比例较低。三是融资体系不完善等。针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要从整个融资体系的角度出发,从内外两方面找原因,如下表1所示。
2 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探索,我国的信用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信用保障体系也不断完善。但是信用体系在取得成就、带来益处的同时,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差距仍旧较大,其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
(1)担保机构管理分散,发展不足。由于多数担保机构缺乏先进的管理体系,使其在社会信用经济中发挥的作用很有限,难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许多银行也因为担保机构自身实力弱的问题,不容易获得银行的信任,难以发挥担保的作用。虽然政策性担保机构是依靠各地政府出资提供担保资金,但是地方财政规模小,缺乏后续资金补偿制度,容易造成担保资金不足,也限制了其担保能力。
(2)缺乏风险分散机制。目前我国在银行和信用担保机构之间缺乏一个完善的风险分散机制,避险能力弱,在同银行谈判的过程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由于未签订担保合作协议,很多担保机构也达不到享受国家风险补偿政策的要求,金融机构会转移所有责任到担保机构上,这就增加了担保机构的压力,代偿风险一旦发生,担保机构将无法弥补。
2.2 信用评级体系落后
(1)制度欠缺。1992年以后,独立于中国人民银行系统之外的评级机构开始出现[1]。虽然全国性评级公司已有了较为成熟的信用评价体系,但一套公正、客观、全面的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并没有真正形成,对资信评级机构的运作制度、业务范围也没有正式的制度规定,评级报告得不到社会广泛的认可,评估成本高,使许多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愿申请信用评级。
(2)有失偏颇,公正性不够。由于我国的评估业对信用的采集、评价等都分布在不同的职能部门,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的职能部门也只能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评估,从单一方面进行评价,而不能全面反映企业整体信用水平,从而有失偏颇。
(3)缺少科学先进的评价指标,评价结果共享难。指标在不同行业或一个企业的不同时间段,无法进行比较[2]。另外,由于受到保密原则的约束,评价结果不对外公布,这就限制了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阻碍了企业信用信息的传播。
2.3 法律政策缺失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保障体系建设的保障,法律对市场各参与方都具有强制性作用,能保障各方的利益。但是法律和政策并不健全,存在缺陷。
(1)政策上主要表现为国家政策的支持力度不够。与大型企业相比,科技型中小企业得到国家和政府在项目、资金上的支持难度比较大[3]。
(2)法律的不健全是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的一大问题。在市场经济发展不成熟的条件下,法律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保障体系的建设尤为重要。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更加注重法制建设,但是针对信用经济方面的法律保障作用并不明显,许多信用核心法律并未制定,只有《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等少数法律涉及信用管理,法律的规定也比较笼统、零散,不能适应各种信用问题的出现[4]。
2.4 信用意识与观念淡薄
当前,虽然科技型中小企业中也有不少守信的企业,但是整体信用水平仍处于低态,未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信用文化,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观念淡薄。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多数人重利轻信,市场各参与方普遍忽视对信用意识和基本道德观念的培养,许多中小企业为了扩大再生产,在发展的过程中急功近利,致使失信行为的产生和企业信用文化缺失,导致中小企业信用水平降低,严重的直接造成资金流失。
3 信用体系不完善的原因分析
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保障体系的困难重重,为了更好的进行信用体系建设,有必要对信用缺失现象进行分析,具体分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 政府法律政策的因素
政府在构建企业信用保障体系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政府方面影响信用体系建设的因素主要:一是政府的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缺乏相应的处罚规定,对一些逃避债务、失信的企业行为,缺乏刚性约束,对信用好的企业也没有奖励和促进措施,这就难以促进企业坚持诚实守信原则。二是缺乏全国的相关信用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法制的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信用立法不完备、法律诉讼成本高、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不到位等,这些方面存在的缺陷间接地维护了违约者的利益,鼓励了企业的失信行为。
3.2 企业自身的原因
一方面是我国中小企业员工素质较低,由于长期受封建传统道德观念的影响,人们对信用的重视程度较低,而且每个人有不同的教育背景,素质参差不齐,有许多企业家缺乏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理念,忽视企业信用文化建设,因而企业信用文化意识较低[5]。另一方面是没有专门的信用管理职能部门,企业内部尚未确立信用管理制度,所以很难形成科学的信用管理体系。
4 加强融资信用体系建设以解决融资难问题的具体措施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在提高全社会信用意识的基础上,加强信用机制作用的发挥,并利用法律、法规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信用体系的建设。
4.1 加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
(1)提高企业人员诚信意识,从思想上进行转变。借助大众媒体的工具,大力宣传信用意识的积极作用,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使大众能自觉树立诚信意识,同时要发挥其监督功效,支持、鼓励守信企业,惩戒毁约等不守信行为。企业还要把信用观念加入到企业理念中,加强内部诚信教育,在企业内部形成良好的信用氛围,提升企业形象。
(2)制定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规范。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基础是规范的内部信用管理,要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建立独立的企业信用管理部门,建立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分析调查客户信息,并及时掌握国家政策、银行信用贷款状况等,保护自身利益。第二,要提高风险防范控制能力。信用风险无处不在,制定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规范,增加刚性约束,使企业保持良好的信用度。
(3)加快企业产权制改革,明确产权。明确法人信用的法律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避免出现互相推诿责任的现象,明确的产权形式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前提。
4.2 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
(1)完善信用担保和风险分摊机制。许多大型商业银行因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实力弱,没有可供抵押的资产,而不愿意给其贷款,这就需要发挥信用担保机构这个第三方的作用。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是世界各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普遍做法[6],对融资进行信用担保是解决融资和银行惜贷问题的有效措施。为了降低风险,要建立担保风险分摊机制,把风险进行分摊。例如,日本的担保机构和银行就对风险进行分摊,担保机构承担70%,其余的风险由银行承担[7]。由此,对我国来说,我们要借鉴日本的做法,使担保机构、政府、银行等共同承担融资风险。同时要完善再担保机制,建立区域型再担保机构,对担保机构进行风险再分散[8]。
(2)加大对担保机构的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力度,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政策性担保机构资金的来源主要是财政收入,在此基础上,政府的投入和政策扶持可增加商业银行对企业的投资信心,也可刺激其他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投资。
(3)学习先进的评级技术,健全征信系统。一方面,对相同的业务,各地区的评级机构可相互联合,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提高整体信用评级质量,保证其权威性和科学性。另一方面,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9],投资者可通过数据库了解到融资企业的详细信用信息,很大程度上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帮助。
4.3 建立健全信用体系法律法规
信用除了需要道德的约束外,还需要有强制性的法律和法规,要尽快完善立法,依靠法律维护正常的企业信用关系。目前,我国针对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处于空白状态,要尽快制定《我国企业信用法》,进一步完善《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措施,使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做到有法可依。同时实行信用奖惩制度,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对企业信用采取激励机制。二要建立信用预警机制。三要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失信者采取监管措施,实行严重失信者淘汰机制[10]。
5 结语
本文主要从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保障体系建设的视角出发进行研究,认为要完善信用体系,要注重信用意识的培养,从信用担保和评价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面进行建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但不管怎样,解决其融资难问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长期摸索前进,而如何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保障体系更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还需要我们的不断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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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刘晓霖.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J].财会通讯,2011(2):23-25.
加强企业信用建设的措施范文6
一、建立健全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
(一)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规定,在国家用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种专项资金(基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各地区也要结合实际,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
(二)鼓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出资人增加资本金投入。对于由政府出资设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担保机构,各地区要视财力逐步建立合理的资本金补充和扩充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担保机构的资本实力,提高其风险防范能力。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措施,组织和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引导担保机构充分发挥服务职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为有市场、有效益、信用好的中小企业开展担保业务,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等问题。
(四)为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各地区可根据实际,逐步建立主要针对从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的损失补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区域性再担保机构,以参股、委托运作和提供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发展,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增信、风险补偿机制。
二、完善担保机构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
(五)继续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中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三年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进一步研究完善促进担保机构发展的其他税收政策。
(六)开展贷款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责任余额1%的比例以及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其注册资本金30%以上的,超出部分可转增资本金。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可按照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七)为促进担保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对主要从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实行与其运营风险成本挂钩的办法。基准担保费率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执行,具体担保费率可依项目风险程度在基准费率基础上上下浮动30%-50%,也可经担保机构监管部门同意后由担保双方自主商定。
三、推进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互利合作
(八)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及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鼓励、支持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加强互利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根据双方的风险控制能力合理确定担保放大倍数,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沟通协作,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信贷融资风险,促进中小企业信贷融资业务健康发展。
(九)金融机构要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创新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方式,拓展合作领域,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推出更多适合中小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政策性银行可依托中小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开展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业务。
(十)金融机构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下放对小企业贷款的审批权限,简化审贷程序,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对运作规范、信用良好、资本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的担保机构承保的优质项目,可按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适当下浮贷款利率。
四、切实为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创造有利条件
(十一)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中涉及工商、房产、土地、车辆、船舶、设备和其他动产、股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抵押物登记和出质登记,凡符合要求的,登记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担保机构可以查询、抄录或复印与担保合同和客户有关的登记资料,登记部门要提供便利。
(十二)登记部门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积极推进抵押物登记、出质登记的标准化和电子化,提高服务水平,降低登记成本。同时,担保机构办理代偿、清偿、过户等手续的费用,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减免。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过程中,有关部门不得指定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质物)进行强制性评估,不得干预担保机构正常开展业务。
(十三)各部门和有关方面按照规定可向社会公开的企业信用信息,应向担保机构开放,支持担保机构开展与担保业务有关的信息查询。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实现可公开企业信用信息与担保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五、加强对担保机构的指导和服务
(十四)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由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参加,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将其纳入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