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健医生工作计划范文1
儿童保健实习心得体会【1】
回顾20xx年的儿保工作,在医院及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了今年的儿童保健工作。先将工作总结如下:
1、截止20xx年10月1日掌握辖区内儿童情况:0-7岁儿童 人,0-3岁儿童数 人,新生儿数 人。
2、7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 人,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 人,按要求进行4.2.1(0-1岁一年检4次,1-3岁一年检2次,3-7岁一年检一次)免费体检,同时给于发育、心理、营养等方面的指导,并对体检有问题的儿童及时进行转诊。
3、本年度共有 名新生儿,对其中 名进行了家庭访视,对新生儿进行体格检查,在喂养,母乳喂养,护理,疾病预防等几个发那个面进行指导,并作针对性指导,尤其新生儿脐疝,得到家长的好评及认可。
4、为辖区内儿童提供健康知识咨询,发放联系卡,随时进行电话咨询。并对高危儿童进行电话随访。
5、开展儿童保健针对性健康宣传,如婴儿抚触,疫苗接种,甲流防控等。
6、对辖区内儿童贫血、佝偻病、腹泻、肺炎等常见病及体弱儿专案管理:体弱儿专案管理人数 人,共 人进行血红蛋白检测,发现中重度贫血 人,并及时转诊。
7、每天上网查询新生儿数,与妇保医生共同打电话确认是否居住在本辖区,与新生儿家长联系确定产后访视时间,准备上门访视。每年度上报相应的报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学习儿童保健知识,虚心像兄弟单位儿保岗位的同行学习请教,再接再厉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儿童保健实习心得体会【2】
一、妇幼保健服务机构与人群
扶沟县辖16个乡、镇、场,411个行政村,总人口744315人。县卫生局辖16个乡、镇、场卫生院,411个村卫生所。全县已婚育龄妇女147645人,7岁以下儿童52582人,5岁以下儿童35364人,3岁以下儿童220xx人,当年出生6411人。
二、认真做好围产期保健工作,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围产期保健工作是妇幼保健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党和政府都给予高度重视,特别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极大地提高新法接生率和住院分娩率,孕产妇和新生婴儿的生命安全得到大力保障。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大力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县妇幼保健院增设围产期保健门诊、高危妊娠门诊及孕妇学校。当年活产数6411人,产妇总数6404人,孕产妇系统管理5503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84%;产后访视5669人,产后访视率88.43%;住院分娩6173人,住院分娩率96.29%;新法接生6351人,新法接生率达99.06%;孕产妇死亡3例,孕产妇死亡率46.79/10万。
三、扎实做好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儿童系统管理率,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儿童保健工作是妇幼保健另一项重要内容,儿童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倍受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当年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46941人,儿童保健管理率达89.27%;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19350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7.92%。5岁以下儿童营养评价,实查29565人,结果显示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1.15%,说明儿童的营养状况有待改善。县妇幼保健院六一儿童节前夕,在县教委大力支持下,在各幼儿园教职员工积极配合下,对城镇所属的7所幼儿园集体儿童进行全面系统的体格检查,共体检2109人,检出缺点疾病630人,检出率为29.87%。对检出的轻度贫血176人,佝偻病120人,龋齿350人,腹股沟疝9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3人,在保护儿童隐私前提下,提出相应的诊疗处理意见,深得家长的好评。通过群策群力的保健措施实施,全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79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2.32婴儿死亡率58例,婴儿死亡率9.05。
四、积极做好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改善妇女整体健康状况,保护劳动力资源
妇女是重要的劳动力资源,是经济建设的主力军,国家一直给予相应的保护政策。县、乡医疗保健、计生部门共对79443名妇女进行了妇女病普查普治,检查率为161.42%,查出妇科病35808人,妇科病率为45.07%。在县妇联大力支持下,县妇幼保健院坚持一年一度的城镇妇女病查治工作, 35月份共普查单位98个,普查人数870人。由于普查的项目全,有乳腺检查、妇科检查、b超检查、阴道镜检查、宫腔镜检查及阴道脱落细胞学检查,妇女患病率达80.00%,查出子宫颈癌3例,属较高水平。经过相应的规范治疗,妇女整体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五、继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杜绝计划生育手术死亡的发生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仍是妇幼保健重要内容。县妇幼保健院作为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单位,一直注重对乡级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培训,取得明显效果。当年各项节育手术总数4884例,放取节育器占49.30%,输卵管结扎占2.83%,人工流产率占10.24%,药物流产占20.07%,引产占2.52%,无一例引产死亡发生。
六、做好妇幼卫生监测工作,为全省实施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自1996年以来,我县一直是省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点。孕产妇死亡监测在全县实施,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在崔桥乡实施,出生缺陷监测在县医院和保健院实施。多年来县医院妇产科、小儿科、保健院保健科、崔桥卫生院防保站,始终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的工作作风,踏踏实实、甘干奉献,每季度向上级输送宝贵的科研资料,为全省制定切实可行的妇幼卫生工作方略,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七、实施生殖健康 /计划生育国际合作项目,促进我县妇幼卫生工作紧跟时展步伐
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在我县实施以来,极大地提升了全县妇幼保健工作服务能力。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的理念已深入人心。项目信息科学管理、青少年保健门诊及计划生育规范服务培训,以及项目县互访参观学习,使我们大开了眼界,把握住了妇幼卫生发展的时代脉搏。青少年保健门诊、孕妇学校、围产期保健、计划生育服务门诊的规范建立与正常运行,使我县妇幼卫生工作跟上了时展步伐,妇幼保健工作面貌一新,优质规范服务及各项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使我县妇女、儿童、男性及青少年受益非浅。
八、实施出生及出生缺陷监测项目,掌握个案信息,锻炼一批专业技术队伍,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信息质量
20xx年国务院淮河流域癌症综合防治项目全面启动,实施出生及出生缺陷监测项目,各乡、县直医疗保健单位及时网络直接出生、死亡及缺陷信息,保健院保健科负责终审。自20xx年6月下旬实施以来,截至到11月22日已累计上报6870例,出生缺陷17例,不但及时掌握了个案信息,拓宽妇幼保健服务内涵,而且锻炼一批专业技术队伍,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信息质量。
九、做好项目信息管理暨年报培训工作,为做好项目及常年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扶沟县是联合国人口基金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第六周期项目、淮河流域
出生及出生缺陷监测项目、河南省妇幼卫生监测项目,进入9月份以来,国家、淮河流域、省、市相继举办了信息管理及年报培训,为了达到资源共享,综合利用相关信息,我们整合
各项目信息及年报内容,于20xx年9月27日至29日,举办了项目信息管理暨年报培训班。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保健单位、私立接生医院、计划生育服务站的防保站长、妇幼专职、网络直报及季年报人员40人,接受了培训。为做好项目及常年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十、加强妇幼保健建设,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提升妇幼保健及临床医务人员服务能力
妇幼保健的工作方针是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人的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县妇幼保健院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部级督导契机,在XX年年增设孕妇学校、围产期保健门诊、青少年保健门诊、计划生育服务门诊、门诊手术室的基础上,20xx年新增新生儿重症室,并配备了相应的检验、辅助检查设备,扩大服务范围,完善空调、饮水机等服务设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保健需求。制作灯箱广告牌、张贴各种宣传标牌、宣传折页和宣传报架,营造亲情服务氛围,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借保健院医疗质量管理年验收机会,加强医护质量、控制感染、急诊救护方面规范管理,病历书写体现良好医患沟通关系,突出知情选择人文关怀、优质服务理念,大大提升了保健院的临床综合服务能力,年创业务收入400万元,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十一、妇幼保健工作中面临的困难与建议
1、县、乡妇幼保健人员待遇过低,队伍难于稳定,影响工作质量
县、乡妇幼保健人员待遇都低于临床医务人员收入,新农合开展以来距离更加拉大,势必影响妇幼保健人员工作热情,借专业对口、执业需要调入临床,保健队伍难于稳定,培训知识无法进行,影响工作质量。应单列防保人员的工资,由卫生局统一拨付发放。
2、群众对自愿婚检工作认识不足,应加大宣教力度,最好政府买单婚前医学检查费用。
3、县妇幼保健院起步晚,长期处于求生存的困境中,围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保健工作一直没有能力很好发展,为了适应新时期妇幼保健卫生事业的发展需求,希望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大力政策支持和财政倾斜。
儿童保健实习心得体会【3】
在领导下,圆满的完成了20xx年的儿童保健工作。先将工作总结如下:免费向0~36个月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儿童保健服务,逐步提高儿童健康水平,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 在2011年内掌握辖区内儿童情况:0-7岁儿童2948人,0-3岁儿童数1378人,新生儿163人,0-7岁包括外来儿童3032人,0-3岁包括外来儿童1438人。
2. 7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覆盖率为94.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1342人,覆盖率95.5%。按要求进行4.2.1(0-1岁一年检4次,1-3岁一年检2次,3-7岁一年检一次)免费体检,同时给与发育,心理,营养等方面的指导,并对体检有问题的儿童,及时进行转诊。
3. 本年度共有135名新生儿,对其中35名进行了家庭访视,使访视率达到95%。对新生儿进行体格检查,在喂养,母乳喂养,护理,疾病预防等几个方面进行指导,并作针对性指导,尤其新生儿脐疝,得到家长好评及认可。
4. 为辖区内儿童提供健康知识咨询,随时进行电话咨询。并对高危儿童进行电话随访。
5. 开展儿童保健针对性健康宣传,如婴儿抚触,疫苗接种,甲流防控等。
6. 每天上网查询新生儿数,与乡医医生打电话确认是否居住在本辖区,与新生儿家长联系确定产后访视时间,准备上门访视。
儿童保健医生工作计划范文2
采用我中心自制调查表,统计实施健康教育前后社区儿童保健的覆盖率、儿童家长满意度、家长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调查表均经权威专家审定合格方可实施。
统计学方法数据应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处理,计量资料以(x珋±s)表示,结果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家长对儿童保健和预防接种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知识的掌握程度明显加强。见表1,表2。儿童家长满意度由2009年的87.05%(1597例)上升到2012年的99.00%(2048例),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156,P<0.05)。
3讨论
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是社区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儿童保健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尤其是西部偏远地区,由于受文化、经济条件、职业、风俗、医疗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家长对儿童健康保健的认识普遍薄弱,并存在错误认知,严重影响儿童的健康成长,甚至威胁儿童生命。为提高社区儿童家长的保健知识、树立科学的保健意识、掌握正确的保健方法,实施积极、有效的早期健康教育显得尤为重。
预防接种是指在经科学传染病疫情监测与人群免疫水平分析后,利用预防性生物制品(俗称疫苗),针对传染病易感人群(主要是儿童),按照国家和省级相关免疫程序的规定,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接种,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达到预防、控制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目的。
我中心近年通过调查分析发现,手足口病仍是6岁以下儿童发生传染病的主要疾病,其次是麻疹、急性感染性腹泻病、小儿麻痹症、流行性腮腺炎、猩红热、百日咳、甲型肝炎等疾病不容忽视。故分析适龄儿童未接受或为全程接受免疫规划疫苗的原因,实施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是增强儿童免疫水平、预防传染病的关键。
本次研究结果显示,实施健康教育后,家长对儿童保健和预防接种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知识掌握程度明显加强。截至2012年底,儿童预防接种覆盖率由2009年的83.98%上升到2012年的98.00%;儿童保健覆盖率由2009年的73.05%上升到2012年的95.03%;儿童家长满意度由2009年的87.05%上升到2012年的99.00%。提示健康教育在社区儿童保健与预防接种工作中的重要价值。
儿童保健医生工作计划范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预防接种
第三章 计划免疫保偿
第四章 异常反应和接种事故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相应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儿童计划免疫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程序,有计划地对儿童实施预防接种。
第三条 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负有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义务。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财政、教育、公安、工商、民政、民族、宗教、电业、交通、新闻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第五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在城镇的七周岁以下儿童,居住在农村的十二周岁以下儿童,均应按本条例规定接受计划免疫。
第六条 对在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章 预防接种
第七条 医疗保健机构承担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责任区,由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划定。
第八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在卫生防疫机构指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完成责任区内的儿童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工作。
第九条 儿童计划免疫预防接种所用疫苗为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混合制剂、麻疹疫苗、乙型肝炎疫苗。
儿童计划免疫所用疫苗种类,根据国家和省规定,可以增加或减少。
第十条 儿童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儿童出生后,应及时到医疗保健机构办理《预防接种证》。
医疗保健机构为儿童预防接种后应如实填写《预防接种证》。新生儿在未办理《预防接种证》前接种卡介苗、乙型肝炎疫苗的,接生单位应出具接种证明。
第十一条 托儿所、幼儿园和学校在为儿童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手续时,必须查验《预防接种证》。对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要求其及时补种;对未补种的,不得为其办理入托、入园和入学手续。
第十二条 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托儿所、幼儿园和学校必须密切配合医疗保健机构按规定为儿童进行预防接种。
第十三条 暂住人口中的适龄儿童,必须按规定到现居住地医疗保健机构预防接种,并办理有关手续。暂住人口的预防接种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十四条 儿童计划免疫预防接种所用疫苗由卫生防疫机构统一管理和发放。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经营。
卫生防疫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提供合格、有效的儿童计划免疫预接种疫苗。
第十五条 儿童计划免疫接种卡介苗、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混合制剂不收取疫苗费用。
乙型肝炎疫苗费用由被接种者承担。
第十六条 儿童计划免疫所用疫苗按国家和省规定供应。特殊情况所需疫苗费用,由财政承担。
第三章 计划免疫保偿
第十七条 儿童计划免疫逐步推行保偿制度,保偿实行自愿原则。
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为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时,可以与医疗保健机构签订保偿合同,缴纳保偿金。
第十八条 对参加计划免疫保偿的儿童免收卡介苗、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混合制剂接种费用。
第十九条 入保儿童在保偿期内发生相应传染病的,经县(市)、区卫生防疫机构认定属实后作出决定,由医疗保健机构按合同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当事人对卫生防疫机构认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向上一级卫生防疫机构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卫生防疫机构认定的结论可以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二十条 儿童计划免疫保偿金应用于儿童计划免疫事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他用。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章 异常反应和接种事故
第二十一条 承担预防接种的医疗保健机构,对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接种事故,应及时诊断和治疗,保存其有关资料并报告所在县(市、区)卫生防疫机构。
第二十二条 对有争议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接种事故,由县(市、区)以上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
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自接到鉴定结论七日内申请上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重新进行鉴定,上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后应出具鉴定结论。
第二十三条 经鉴定确属接种异常反应或接种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处理费用从当地卫生事业费中支付。造成接种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拒绝承担或未按规定完成本责任区内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机构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 医疗保健机构违反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造成预防接种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可并处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机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营儿童计划免疫疫苗的,没收疫苗、所用设备及非法所得,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为儿童计划免疫预防接种的,应责令限期接种,特殊情况下,应强制接种。
第二十八条 医疗保健机构违反规定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由财政、物价部门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九条 侵占、挪用儿童计划免疫保偿金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追回侵占、挪用的金额,应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重复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
罚没收入一律交同级财政部门。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含义:
医疗保健机构是指医院、卫生院(所)、门诊部(所)、疗养院(所)、妇幼保健院(所)及与上述机构业务相同的单位。
异常反应是指使用国家鉴定合格有效的疫苗,对儿童正确实施预防接种后,因疫苗或者个体体质原因出现的明显临床症状和体征。
接种事故是指在预防接种过程中因医务人员过失或者疫苗质量的原因,给接种儿童造成的异常后果。
儿童保健医生工作计划范文4
【关键词】健康教育;儿童;计划免疫
【中图分类号】R186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7-8517(2016)08-0103-02
计划免疫是指将传染病疫苗按照科学免疫程序,有计划的接种于对应人群,从而达到疾病防控的目的。预防接种可使儿童机体形成特异性免疫功能,起到预防疾病发生的作用,是我国疾病防控、提升儿童生存质量、保障人口素质开展的重要手段[1]。以往主要在婴儿出生时,对其家长进行计划免疫的相关教育,近年来,随着医疗事业不断发展,儿童计划免疫在疾病防控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社区儿童计划免疫的健康宣教工作,对免疫工作顺利开展具有积极效果[2]。笔者在社区开展儿童计划免疫的健康教育工作,对其价值进行探讨,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取我院防保科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管理的768名1岁以下儿童作为研究对象,按照护理方法的不同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384例。对照组:男性213例,女性171例;年龄3~11个月,平均(9.5±1.2)个月。观察组:男性216例,女性168例;年龄2个月~10个月,平均(9.2±1.4)个月。纳入标准:儿童年龄为1岁以下;符合儿童计划免疫相关指标;家长愿意与本组研究配合。排除标准:儿童患有严重免疫性疾病;家长存在精神疾病;家长与本研究不配合;家长为文盲者;因多种原因转到其它地方预防接种者。两组儿童性别、年龄一般资料无明显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对照组采取常规的健康教育方式,根据儿童预防接种要求,在出生后1个月,儿童应建立健康档案,发放健康手册,将国家相关规范制度于宣传栏内进行公示[3]。观察组实施细节健康教育,详细措施如下。
1.2.1孕期教育孕期通过孕妇讲座进行儿童计划免疫相关内容宣传,根据孕产妇对宝宝健康的关注心理,与妇产科联合开展健康宣教工作。由计划免疫相关医护人员详细讲解计划免疫的目的、预防接种的重要性及相关注意事项等,使孕妇了解预防接种是预防传染性疾病的主要途径,预防接种证为入园、入学主要凭证等。
1.2.2产后教育新生儿出生后,需要开展产后健康教育工作,告知卡介苗等疫苗接种的注意事项。满月后,进行建卡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将接种预约单交给家长的同时,可针对家长看不懂、不愿看的内容进行讲解,通过疑问解答、针对性介绍等方式,使家长进一步了解计划免疫的相关注意事项及流程。
1.2.3满月婴儿宣教课堂针对满月婴儿开设宣教课堂,由资深医护人员担任讲师,着重针对需要接受免疫的相关流程及接种预约、禁忌症、一类疫苗与二类疫苗含义等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并开展问答环节,家长可针对性提出疑问,由专家解答,促进家长与家长、家长与专家之间的交流[4]。
1.3观察指标观察两组儿童疫苗接种及时率及全程规范疫苗接种率。疫苗接种及时率:指1岁内(国家规定的一类全部免费疫苗)均按规定的时间段按时接种。全程疫苗接种率:指1岁内(国家规定的一类全部免费疫苗)均全部接种。家长对儿童计划免疫相关知识知晓情况以调查问卷方式获取,问卷内容包括:是否认为计划疫苗可有效预防传染病;1岁以下儿童应当接种何种疫苗;各种疫苗所预防的疾病;疫苗接种后的注意事项等,共10个项目,总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完全知晓,60~80分为部分知晓,60分以下为不知晓。
1.4统计学方法应用SPSS19.0软件对本研究所有数据进行统计和处理,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采用均数加减标准差(x±s)表示,计数资料用χ 检验,采用百分率(%)表示, P
2结果
2.1两组疫苗接种情况比较观察组疫苗接种及时率及全程规范疫苗接种率较对照组明显提高,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2.2两组家长知晓率对比观察组家长计划免疫相关知识知晓率较对照组明显提高,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儿童计划免疫是一项极为繁琐的工作,经过一次性健康教育难以取得效果,多数家长难以理解,重视程度不够,只有通过不断进行知识灌输、循序渐进的方式才能使家长对儿童计划免疫相关知识有进一步的认识[5]。因此,在社区计划免疫工作中,开展细节健康教育,对改善儿童计划免疫存在的问题,提高儿童疫苗接种率均有重要意义[6]。
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疫苗接种及时率及全程规范疫苗接种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
研究发现[7],通过在不同阶段开展健康教育,可针对不同阶段家长心理需求进行知识讲解。另有学者表示[8-9],制定个体化健康宣教方案,针对每一阶段中可能存在的疑问制定计划,解答相关问题、纠正知识误区等,诱导家长自愿参与到儿童计划免疫的相关课程中,因课程灵活性大,能避免枯燥,加深家长对相关知识的了解。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家长相关知识知晓率显著较对照组高(P
综合上述,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中,开展细节健康教育能加深家长对相关知识的了解,从而提高接种率,对社区预防接种工作顺利开展具有积极作用,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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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健医生工作计划范文5
(一)总体目标
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早孕建卡率达85%
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5%
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住院分娩率达100%
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0%
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0%
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产前筛查率达80%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8%
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先天性白内障筛查率达95%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90%
妇科病检查率达60%
剖宫产率控制在50%以下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消除隐患,规范产科行为
按xx市产科管理质量的评估标准和市局文件精神,对于产科技术落后、技术水平低的接产单位实行重点管理,上述单位必须按资质范围提供服务,对超范围服务将给予批评教育,全局通报,取消资质,追究责任等措施,彻底解决历年来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二)提高防范产科风险意识
具备产科资质的单位,院领导要加强对产科的管理,除规范产科各项医疗行为外,必须增加医疗设备的投入,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努力降低产科风险。
(三)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任何一级医院不允许接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四)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区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09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基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五)确立区人民医院为我区新生儿抢救基地,实施抢救预案,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六)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追究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协会活动。三、加强妇幼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加大投入,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持续和规范地发展
(一)深入落实市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意见的通知》(x政发[200x]18号)精神,履行妇幼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职能,确保房屋设备到位,人员专职,制度建全,目标明确,工作到位,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二)继续加强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从硬件配置上予以支持,提升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区域影响力。
(三)加强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妇幼保健队伍服务能力。
(四)加强妇幼卫生政策研究,探索妇幼卫生事业长期发展的有效机制。四、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针对不同人群,积极开展儿童肥胖控制、高血压干预、心理卫生、视力保护等项目。五、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监测,不断规范和完善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工作。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部级、市级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完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化的优势。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监管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药物流产
和中期引产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予以惩处。
(四)坚持执行b超和染色体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七、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八、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区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区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九、加强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监督管理
儿童保健医生工作计划范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和预防为主的总方针,以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提高母婴保健服务质量为目标,以满足社会需求和适应市场为导向,不断增强医院整体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保障我县广大妇女和儿童的身心健康。深刻领会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文件精神,认真分析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的重点工作和任务,推进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为我院实现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的目标作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XX省《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钢要》以及XX市妇幼卫生发展规划,以科学建设为先导,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在“十三五”期间努力把妇幼保健院建设成为科学,规范,功能齐全人员结构合理,技术水平较高,保健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集保健、医疗于一体的全市一流妇幼保健服务基地,保健工作不断创新,医疗水平逐步提高,经济收入稳步上升,在“十二五”的基础上逐年上升15%,力争到2020年业务收入突破4000万元。
三、整体规划
(一)妇幼保健规划
1、主要健康指标
①平均期望寿命:在2015年的基础上,到2020年增加1-2岁。
②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到2020年在2015年的基础上下10%。
③孕产妇死亡率:到2020年在2015年的基础上下降25%。
2、妇女与健康主要目标:
①保障妇女享有卫生保健服务权利,提高妇女预期寿命,帮助残疾妇女康复,提高妇女常见病普查率,降低患病率,预防和减少农村妇女妇科病,碘缺乏病,流动人口妇女享有户籍所在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②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到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0/10万以下。
A、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100%。
B、住院分娩率100%。
C、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达100%。
D、新法接生率100%。
E、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以上。
③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
④提高妇女生殖保健水平,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与生育保健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逐年降低。
⑤控制妇女艾滋病和性病新发病例,至2020年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95%以上。孕期检测率达90%以上,感染艾滋病及梅毒的孕产妇采取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达到90%以上。艾滋病及梅毒感染的孕产妇用药率达90%以上,预防艾滋病及梅毒知识知晓率城市达100%,农村达95%。
⑥提高妇女的健身意识,增强妇女身体素质。
⑦加强妇女期的保健宣传,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⑧提高宫劲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降低死亡率。
3、儿童健康重要目标
①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A、推行一级防治措施,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开展出生缺陷预防的宣传及健康教育,开展婚前保健,婚前医学检查等服务。
B、落实二级防治措施,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
C、加强三级防治措施,减少先天残疾的发生,做好新生儿两病筛查及听力筛查工作。
D、孕妇叶酸服用率达85%。
②保障孕产妇女安全分娩,降低新生儿发病及死亡率。
③降低儿童死亡率,到2020年将婴儿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2015年的基础上下降10%。
A、降消新生儿破伤风。
B、计划免疫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应达到100%,乙肝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
C、加强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的培训及5岁以下儿童肺炎,腹泻的管理,降低新生儿窒息和5岁以下儿童肺炎,腹泻等原因构成为主要的死亡率。
D、加强儿童安全教育,降低儿童意外死亡率。
E、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5%以上。
④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增强儿童体质。
A、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以2015年为基础下降1/4。
B、将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
C、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到100%。
D、0-6个月母乳喂养率达95%以上。
E、适时、合理添加辅食,减少儿童维生素A、D缺乏症。
⑤加强儿童健康教育和健康保护。提供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知询及不良心理矫正服务,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的蔓延和增长,艾滋病孕产妇所生婴儿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0%以上梅毒孕产妇所生儿童预防治疗率达90%以上。
⑥加强托幼机构的管理,到2020年托幼机构管理率达85%以上。
4、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十三五”期间,继续做好院内,院外、社区的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工作,在今后五年中,医院以患者和健康为中心,改革医院管理制度,改善医疗环境普及健康技能,提供全方位健康服务,改进医护质量,提高健康水平,把本院建设成本市一流的健康促进医院。
(二)项目工作
“十三五”期间,继续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农村妇女乳腺癌筛查项目”,在做好上述项目的同时,争取增加“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及“免费婚前检查项目”,提高两癌筛查率及婚前健康检查率,切实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工作。继续开展已婚妇女妇科病的普查普治工作,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
(三)、学科建设规划
1、儿科:
①目前儿科仍停留在二级分科,儿科医生专业技术能力不强,特长不突出,在今年五年中,儿科医师进修应专科细致化。
②开设新生儿科,选派2名医师和2-4名固定护理人员进修新生儿科,进修人员返回后制定和完善新生儿病区诊疗、护理、管理章程,推广新生儿诊疗技术,为新生儿病区工作做好技术准备,开展新生儿肺炎和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的治疗,能早期识别新生儿外科疾病。
2、妇产科:目前我院妇产科专业基础扎实,梯队合理,在我县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在“十二五”期间得到了重点建设,开展了新的业务项目“腹腔镜”和“无痛人流”,为了更好的提供技术服务,满足广大孕产妇的需求,在“十三五”期间,准备开展“导乐分娩”。
3、保健科:“十二五”期间,我院保健科通过医院等级达标及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后,在原来孕产期保健门诊及儿童健康检查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生儿两病筛查、儿童心理行为智力检测、听力筛查、口腔保健等新业务,但仍不能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需要,在“十三五”期间仍将作为重点建设的学科,开展新的业务,拟增设新的保健科室有:产后康复科、乳腺科、小儿骨密度测定、眼保健科。
1、医技科:
①.检验科:检验科目前的发展已显示出良好的态势,目前我院检验科除常规的检验项目外,已能开展液基细胞学检查、HCG测定,优生四项,白带五联检,糖化血红蛋白测定,肺炎支原体及新生儿溶血三项等检验项目,在未来五年中,检验科将引进新设备开展支原体及衣原体、女性内分泌激素检查、肿瘤标志物测定等新业务,加强检验科的硬件建设,建艾滋病筛查室。
②B超室: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人员,添置新设备,开展四维彩超,提高胎儿畸形的诊断率,早发现胎儿先天缺陷,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严重出生缺陷儿的出生,为孕妇家庭及社会减轻负担。
(四)人力资源规划:加强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完善人才培训体系,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培养学科带头人,加大临床培训的力度,提高医疗队伍整体水平,积极开展优秀人才引进工作,实施灵活的用人机制。
(五)文化建设规划:严格管理,强化医院内涵建设,加大质量管理,注入人文关怀,突出医院文化建设,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加强医德教育,推动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推行“人性化,”服务理念,努力形成人性化服务。
(六)后勤管理规划:以管理规范化,服务形象化,质量品牌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调整现有的后勤组织结构,为一线提供优质、高效、低耗、快捷、满意的后勤保障服务,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抓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为医院安全稳定保驾护航,加强食堂管理,改善食堂卫生,让职工患者用餐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