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经济考核办法范例6篇

县域经济考核办法

县域经济考核办法范文1

一、开展扩权强县试点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为目标,以扩大经济管理权限、提高各级行政效率、理顺县级权责关系为重点,明确扩权事项,积极开展试点,为深化县域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积累经验,促进全省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扩权原则。坚持“依法合规、责权统一、增强活力、富民强县”的原则,在保持现有行政区划不变的前提下扩大试点县(区)经济管理权限。除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需经市审批或者管理的经济事项,原则上改为由试点县(区)自行审批、管理,报市备案;原需经市审核、报省审批的,原则上改为由试点县(区)直接报省审批,报市备案。对国务院有关部门文件规定需经市审核、审批的事项,采取市人民政府委托和授权等办法放权。试点县(区)取得相应的管理权限后,同时承担与管理权限相应的责任。

二、扩权强县试点的选择范围

(一)确定试点县(市、区)的基本依据。1.具备试点基础。试点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发展活力、发展潜力在所在市中相对较好,通过扩权能够在短期内快速发展。2.具有试点效应。通过下放经济管理权限,能够有效带动人口大县(市、区)加快发展,并对不同类别县(市、区)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3.便于顺利推进。试点县(市、区)只在6个市下辖的县(市、区)范围内选择,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区和民族自治州下辖县不列入试点。

(二)试点范围。根据试点县(市、区)选择的基本依据,在6个市确定8个试点县(市、区)。具体是:昆明市石林县、东川区,曲靖市马龙县,玉溪市新平县、易门县,普洱市宁洱县,丽江市永胜县,临沧市云县。

三、扩权强县试点的发展目标

通过扩权强县试点工作,在试点县(区)初步建立起事权与财权对等、权责利一致的县域经济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试点县(区)经济发展实力不断增强。

四、赋予试点县(区)经济管理权限的内容

赋予试点县(区)与市相同的部分经济管理权限,主要包括计划直接上报、财政审计直接管理、税收管理权部分调整、项目直接申报、用地直接报批、资质直接认证、部分价格管理权限下放、统计直接监测等8个方面的管理权限(具体事项见附录)。今后国家和省赋予试点县(区)所在市的经济管理权限,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明确规定的,由试点县(区)直接享有。

五、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由省县域经济发展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各有关市认真做好经济管理权限和政策调整后的工作衔接,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省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农村土地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办理好扩权事项,并加强对试点县(区)经济管理权限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试点县(区)经济管理权限扩大后不出现管理上的脱节和漏洞。省县域办协调组织好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试点县(区)政府部门的业务工作水平。试点县(区)应当以扩大经济管理权限为契机,增强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计划直接上报

1.试点县(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各业务部门的专业计划)直接报省直有关部门,同时抄报所在市有关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对试点县(区)的有关指标直接进行平衡,在所在市名下以“其中”形式列出。

二、财政、审计直接管理

2.试点县(区)财政体制直接对省财政部门。按照确保既得利益、不挤不占、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好省、市和试点县(区)之间的财政管理体制和财政收支基数,涉及试点县(区)的体制上解(补助)、税收分成及返还、转移支付、专项拨款补助、企事业上下划、财政结算等事项由省财政直接对试点县(区)办理,资金由省财政部门结算到试点县(区)。

3.试点县(区)的预算、决算直接对省财政部门。各试点县(区)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预算、决算以及财政收支旬、月报及调整预算报省财政厅,同时抄报所在市财政局。

4.库款报解及资金调度管理直接到试点县(区)。试点县(区)国库根据财政体制规定对中央、省报解财政库款。省财政确定试点县(区)的资金留解比例,资金调度由省财政直接调拨到试点县(区)。

5.政府性债务由省财政部门直接监管到试点县(区)。试点县(区)举借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债转贷资金和专项再贷款等债务,向省财政部门承诺偿还,到期后由省财政结算或者扣款。试点前已发生的政府性债务仍按原来方式进行管理。

6.审计计划管理。试点县(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直接报省审计厅备案;省审计厅授权的项目,试点县(区)直接向省审计厅申请,省审计厅研究同意后,向试点县(区)审计局下发授权审计通知书。

7.对试点县(区)财政决算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纳入省审计厅的管辖范围。

8.增加试点县(区)审计局为审计信息直报点。

9.省审计厅发往各市审计局的文件、资料,增发试点县(区)审计局。试点县(区)审计局的文件、资料直接报省审计厅,同时抄报所在市审计局。

三、税收管理权部分调整

10.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在规定期限内向试点县(区)税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相关材料,属省级税务部门审批权限范围的,由试点县(区)税务部门审核后直接报省级税务部门审批,以后年度由试点县(区)税务部门审核确认后执行;属市级税务部门审批权限范围的,由试点县(区)税务部门审核、审批,报市级税务部门备案。

11.试点县(区)地税部门直接受理、审核纳税人的资源税困难减免事项,报县(区)人民政府审批。

12.试点县(区)税务部门受理纳税人(内资企业)处理财产损失时,属省税务部门审批权限范围的,由试点县(区)税务部门核实后直接报省税务部门审批,属市税务部门审批权限范围的,由试点县(区)级税务部门审核、审批,报市税务部门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发生的财产损失,由试点县(区)国税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审核确认。

13.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由省级以上(含省级)税务部门审批的减免税等项目,由试点县(区)税务部门核实后直接报省级税务部门。

四、项目直接申报

14.项目备案管理。试点县(区)投资主管部门享有《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所划定的市投资主管部门的权限。

15.项目核准管理。除需市综合平衡外部条件和国家、省有明确要求的项目外,试点县(区)投资主管部门享有《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所划定的市级核准权限;需报送国家和省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由试点县(区)投资主管部门直接向省投资主管部门申报。

16.项目审批管理。除需市综合平衡外部条件和国家、省有明确要求的项目外,试点县(区)投资主管部门享有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权限;需报送国家和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由试点县(区)投资主管部门直接向省投资主管部门申报并抄报所在市投资主管部门。

17.需申请国家和省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由试点县(区)有关部门直接向省有关部门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抄报所在市有关部门。

18.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以下,符合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由试点县(区)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同时抄报省和所在市投资主管部门。

19.鼓励类、允许类项目投资总额在1亿美元以下,限制类项目投资总额在5000万美元以下的,由试点县(区)审批,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发放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的鼓励类内资项目办理《国家鼓励类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由试点县(区)有关部门直接报省有关部门。

21.试点县(区)申报的省级、部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农业投资项目、财政农业专项项目,由试点县(区)有关部门直接报省有关部门并抄报所在市有关部门。

22.市审批权限内的小(二)型水库和水闸控制运行计划(跨县级行政区域的除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利工程规划同意书(跨县级行政区域的除外),由试点县(区)自行审批,报所在市备案。

23.试点县(区)对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文件的审批,除化工、造纸、电镀、印染、酿造、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等污染较重或者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外,享有市级环境保护部门的权限并负责对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审批项目每3个月向省、市环境保护及有关部门备案1次。

24.办理《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更新设备技改及配备件证明》,由试点县(区)有关部门初审后直接报省有关部门,同时抄报所在市投资主管部门。

25.承担军粮供应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挂牌国家粮食储备企业、省级粮食储备企业基本设施的占用、置换、拆迁、报废,承担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的粮库的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建设、调拨、变卖、报废、拆除、改用、外借,由试点县(区)粮食部门直接报省粮食部门审批,但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直属粮库除外。

26.现代粮食物流、仓储、加工项目,由试点县(区)粮食部门直接报省粮食部门审核。

五、用地、矿产资源开发及森林资源利用直接报批

27.试点县(区)及其政府所在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和局部修改(调整)的审批,由试点县(区)人民政府直接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时抄报所在市人民政府备案,不再报所在市人民政府审核。

28.试点县(区)的矿产资源规划(含专项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等专项规划,由试点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同时抄报所在市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不再报所在市审核。试点县(区)有关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和矿产品运销、地质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工作,直接对省负责。

29.试点县(区)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在省人民政府下达市年度计划中单列。

30.试点县(区)需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由试点县(区)政府直接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同时抄报所在市人民政府备案,不再报所在市审核。

31.试点县(区)应当经省级审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和投资预算申报,由试点县(区)政府有关部门直接报省直有关部门审批。

32.试点县(区)应当经省、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由试点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初审后,直接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33.试点县(区)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等指标由省有关部门单独审批和下达。

六、资质直接认证

34.试点县(区)有关部门直接核发所在市权限内的各类证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由市发放的证照除外)。主要包括经营性收费、商务、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建设、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文化、新闻出版、体育、旅游、民政、劳动用工、失业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证照。属省有关部门发放的证照和批准的事项,一律由试点县(区)有关部门直接向省有关部门报批、核准。

35.二级及二级以下建筑业企业总承包及专业分包资质,工程勘察乙、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工程设计丙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二级、三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工程监理乙、丙级企业资质等,由试点县(区)自行审查,直接报省有关部门审批。

36.冠县(区)行政区划名的企业符合企业集团条件的向试点县(区)工商登记机关申请企业集团登记。

37.试点县(区)有关部门直接向省有关部门申报企业债券发行等直接融资事项。

38.企业申请拍卖经营许可、二手车评估机构许可、省鲜茧收购许可、省缫丝企业生产许可、典当经营许可,由试点县(区)自行审核,报省商务主管部门审批,抄报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其中典当经营许可由省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报商务部审批。

39.市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权限由试点县(区)行使。

40.破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困难企业干部提前退休、破产企业养老保险费欠费核销由试点县(区)自行审核后直接报省有关部门审批,报所在市备案。

41.6吨以下锅炉安装告知,企业可以挂号信函形式直接向试点县(区)质监部门告知;6吨以下工业锅炉司炉工考核发证由试点县(区)质监部门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42.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受理报批,由试点县(区)粮食部门直接报省粮食部门审批、受理上报。

43.陈化粮购买资格认定,由试点县(区)粮食部门、工商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后直接报省粮食部门审批,报省工商管理部门备案。

44.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库点资格认定,由试点县(区)粮食部门直接报省粮食部门审核。

45.国家、省粮油龙头企业认定,由试点县(区)粮食部门直接报省粮食部门审核。

七、部分价格管理权限下放

46.城市供水价格标准授权试点县(区)制定。

47.建制镇环境卫生及垃圾清运服务价格,授权试点县(区)制定。

48.出租车运价,车站、旅游景点车辆停放服务费,授权试点县(区)制定。

八、统计直接监测

49.加强试点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监测,在市的统计资料时,同时试点县(区)的主要统计数据,试点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数据仍统计在所在市。

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增强县级财政实力,切实缓解县级财政困难,促进财政增长、农民增收,实现富民、富县的目标,根据省委、省政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有关决定精神,制定如下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考核奖励办法。

一、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

(一)扶持资金

1.考核奖励资金。加大对各地县域经济发展的考核奖励力度,通过考核奖励,充分调动各地发展县域经济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考核奖励资金属于财力性补助,应当按照规定专项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2.专项资金。省财政根据财力、项目规划及实施情况安排县域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重点用于县域重点优势产业财源项目建设的贷款贴息,以及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相配套的基地建设补助。按照“渠道不变、投向不变、综合投入”的管理机制,将现有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投向县域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

3.清收借款。进一步加大省级财政借款清收力度,每年清理收回的财政有偿资金借款按照规定比例全部用于支持各地发展县域经济。

4.发挥投融资职能。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银合作,积极推进银企合作,充分发挥各类政府性投融资担保公司的职能作用。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者集合债券,稳步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等多种融资方式。投融资公司应当切实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增强资产流动性,为县域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

(二)扶持范围

重点扶持二、三类县中发展有规划、产品有市场,既能增加财政税收,又能增加农民收入的优势产业和特色项目。

(三)扶持原则

1.分类指导原则。结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规划,突出优势和特色,巩固、改造和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植新兴产业和高科技产业,壮大现代农业和服务业,提高县域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县域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2.统筹发展原则。按照主体功能区划分要求,科学编制发展规划。着力改善基础环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经济,着力统筹城乡发展,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努力缩小城乡差距。

3.鼓励发展原则。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的要求,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对等,权利与义务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加大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和对县域经济发展财政目标考核奖励的力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大力发展非公经济,鼓励创新发展机制,发挥非公经济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

4.突出重点原则。县域经济发展应当突出优势和特点,把发展县域经济与新农村建设、兴边富民行动计划、工业倍增计划、农业产业化优势农产品推进工程、山区农业综合开发等扶持政策有机结合起来。

(四)扶持方式

按照分类指导原则,根据各县(市、区)资源禀赋、经济结构、发展基础、发展水平的不同状况,将全省129个县(市、区)分为3种类型,制定不同政策措施加以引导扶持。

一类县超前发展。基础设施完善,综合实力较强,发展质量高,产业结构合理,对全省经济发展贡献突出,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引导带头作用的县为一类县,共35个县(市、区)。财政政策措施以考核奖励为主,鼓励快速发展,超前发展。

二类县加快发展。有一定发展潜力,加以扶持能够促进其加快发展的县为二类县,共58个县(市)。财政政策措施以考核奖励为主,专项扶持为辅,进一步改善县域经济发展环境,增强能力,激发活力,促进加快发展。

三类县跨越发展。发展基础差,发展难度大,受自然条件限制,发展相对滞后的县为三类县,共36个县。财政政策措施采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考核奖励与专项扶持并重的方式,促进跨越发展。

(五)监督管理

加强对县域经济发展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考评力度,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收支完成情况、扶持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问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及时按年度兑现财政发展考核奖励资金。

二、县域综合评价考核表彰

每年由省统计局按照《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考核办法》的规定,对全省129个县(市、区)进行考评,评选出县域经济发展“10强县”和“20个争先进位先进县”。经省县域办审核,报省县域经济发展协调小组批准的“10强县”和“20个争先进位先进县”,由省人民政府通报表彰。

三、县域经济发展财政目标考核奖励

为了充分调动各地发展县域经济的积极性,培植地方财源,增强县级财政实力,按照“不动体制,激活机制,政策激励,分类指导”的原则,对全省129个县(市、区)实行财政增收等各项财政目标考核奖励。

(一)考核奖励的对象

全省129个县(市、区)全部纳入考核奖励范围。

(二)考核奖励的内容

对各县(市、区)增加地方一般预算税收收入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进行考核奖励,即当年地方一般预算税收收入超过其所在类县当年平均增幅的县,对超过部分给予奖励。

具体计算方法如:某县县域经济发展财政奖励资金=〔该县当年地方一般预算税收收入—该县上年地方一般预算税收收入×(1+该类县当年地方税收收入平均增幅)〕×奖励系数

奖励系数按3种类型县分别设定,奖励系数根据县域经济财政发展情况逐年调整。

(三)配套考核的内容

配套考核主要包括财政收支平衡、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债务管理,配套考核指标属于约束性指标和否决性指标,对不能完成相应目标责任的给予一定的惩罚。

1.收支平衡考核。当年出现新增赤字或者滚存赤字超过2000年的,取消当年考核奖励资格。

2.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考核。财政供养人员超上年增幅超过2.78%,扣减当年所得奖励资金的50%。

3.债务管理考核。省财政明确为不得新增债务的县,债务增加的,取消当年考核奖励资格。

(四)奖惩资金兑现

1.年度终了,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当年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县域经济发展协调小组,同时抄送省财政厅。

2.省财政厅根据总结情况,分别对各县(市、区)县域经济发展财政税收收入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财政收支平衡、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债务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按照程序报批后兑现奖惩。对财政税收收入完成较好的给予财力奖励,对不能完成和控制相应配套考核指标的给予一定的惩罚,奖惩资金在年度财政结算时兑现。

四、本办法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云发〔2004〕21号),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好字优先、分类指导、科学导向,全面、客观、公正地对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激励先进,鼓励赶超,促强扶弱,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省县域经济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评价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省级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有关数据的初步审核,省统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综合评价结果的计算等工作。

省县域经济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组成审查小组,负责对数据进行检查、核定,对评价结果进行确认,评价结果报省人民政府审定。

三、工作原则

坚持经济与社会事业统筹发展的原则,体现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突出经济考核;坚持全面和重点相结合的原则,体现综合考评,突出重要工作考核;坚持近期和长远相兼顾的原则,使考评工作具有前瞻性和正确的导向性,突出各地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实绩;坚持科学真实、公正可比的原则,推动和引导县域经济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加快发展。

四、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全省129个县(市、区)。其中,一类县35个县,二类县58个县,三类县36个县。

五、指标设置

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考核指标选取经济发展指标、社会民生发展指标和可持续发展指标3大类,共计25个统计指标。

经济发展指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非农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非公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算内农业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等10项指标。

社会民生发展指标为:农民人均纯收入、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化率、预算内教育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预算内卫生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平均每万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净脱贫人口数等8项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量、人口自然增长率、预算内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森林覆盖率、人均常用耕地面积等7项指标。

六、评价办法

采取分类指数和综合指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评价过程是:收集并计算评价指标的基础数据;对评价指标的基础数据进行同度量处理,形成评价指标的比较值;用各指标的比较值乘相应的权重,得出单项指标的指数;各单项指标指数相加得出分类指数,然后根据经济发展指数、社会民生发展指数和可持续发展指数加上权重进一步计算得出综合评价指数。

七、质量控制

考核指标数据统一由各县(市、区)统计部门采集、整理、审核,填报《县域经济综合评价考核数据报表》。统计部门没有统计的指标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报当地统计部门审核。

县(市、区)统计部门应当严格审核上报的考核指标数据,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州(市)统计部门。

州(市)统计部门负责对所辖县(市、区)填报的《县域经济综合评价考核数据报表》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上报省统计部门。

省县域经济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指标数据进行抽查,抽查县(市、区)的个数不少于考核总数的1/3。

八、奖励办法

考核工作基期年为年,每年公布各县(市、区)综合评价综合实力排序结果,公布考核结果和表彰奖励时间均为次年的5月底前。

省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排序结果。对综合考核前10名的县(市、区)和综合评价指数排位名次提升较快的20个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分别授予“省县域经济发展10强县”称号和“省县域经济发展争先进位先进县”称号。

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和审定的考核结果,对实绩特别突出的县(市、区)进行奖励。实行一年一考核,每年进行1次表彰奖励。

九、考核纪律

参加评价和考核的县(市、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严禁虚报、瞒报、迟报。如发现弄虚作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评资格;对已获得荣誉称号和奖励的,追回荣誉称号和奖励,并严肃处理。

县域经济考核办法范文2

一、2010年德宏州农村信用社存贷款变化基本情况

至2010年12月31日,全州农村信用社人民币各项存款617,293万元,比年初增加190,608万元,增长44.67%;各项贷款369,333万元,比年初增加61,747万元,增长20.08%;其中,芒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2009年年末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为129,391万元,2010年年末存款余额为173,722万元,增长25.52%;2009年年末贷款余额89,291万元,2010年年末贷款余额106,668万元,增长16.29%;瑞丽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2009年年末存款余额为93,669万元;2010年年末存款余额为153,504万元,增长63.39%;2009年年末贷款余额为66,144;2010年年末贷款余额为82,465万元;增长24.67%;陇川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2009年年末存款余额为55,186万元;2010年年末存款余额为78,024万元;增长41.14%;2009年年末贷款余额为39,023万元;2010年年末贷款余额为49,015万元;增长25.61%。盈江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2009年年末存款余额为98,418万元;2010年年末存款余额为134,878;增长37.05%;2009年年末贷款余额为74,336万元;2010年年末贷款余额为82,336万元;增长10.76%。梁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2009年年末存款余额为50,021万元;2010年年末存款余额为77,165万元;增长54.27%;2009年年末贷款余额38,792万元;2010年年末贷款余额为48,849万元;增长25.93%。从各县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的存贷款数据变化情况看,各联社的存贷款业务都处于增长的态势,且增幅都在两位数以上,但按年度新增当地贷款/年度新增可贷资金(比例>=70%为达标县域法人金融机构)的考核比例计算,均未达标。

二、考核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

2011年,德宏州5家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均为县级农村信用联社)参加考核未达标,影响了考核政策的有效落实,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国家宏观调控货币政策的影响

2010年下半年,虽然国家宏观调控货币政策未作明确调整,但实际操作过程中银行信贷政策已发生明显变化。为控制房地产泡沫和通胀预期压力,下半年,央行三次上调银行存款准备金率,银行资金流动性受到限制,银行金融机构信贷规模逐渐紧缩,地方新增贷款势头明显减弱,新增贷款幅度减少,难于达到70%的考核比例标准。

(二)上级主管部门的影响

2010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普遍呈现信贷规模总量受控现象,例如云南省农村信用联社对辖内县级联社提出了“信贷规模允许年度中间有所突破,但年终必须控制在新增贷款规模计划内”的要求。为使年度内部考核能够过关,辖内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纷纷按此要求对信贷规模进行了压缩控制。2010年,省联社下达德宏县域法人金融机构信贷规模的控制数是“在2009年末的基础上净增62,240万元”,德宏办事处根据实际需要,分别下达盈江县联社8,000万元、梁河县联社10,140万元、陇川县联社10,000万元、瑞丽市联社16,500万元、潞西市联社17,600万元。受信贷规模控制,贷款增长幅度被限制,导致2010年末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增幅不明显,达不到考核指标的要求。同时,为减轻融资成本负担,云南省联社营运管理部门根据各地州县域法人金融机构资金充盈状况与资金投向情况,对全省农村信用社营运资金进行统一调配,以规避风险,达到最佳盈利效果,2010年,仅德宏州5家县级农村信用联社上存省联社资金余额就达1.56亿元。经济欠发达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被抽走,限制了县域法人金融机构的放贷能力,影响了金融对经济的支持作用,严重制约着贫困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

(三)受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

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与水平不同,对资金需求的整体差异比较大,特别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不及内地经济发达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资金供需不匹配,差异较大。一是在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多以农村信用社为主,而农村信用社的资金主要用于扶持“三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受贷款规模、单笔贷款额度及存贷比例考核等监管指标的管制,很少涉足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大型项目投资。二是农村富余劳动力批量外出务工,农户春耕生产、农村消费等方面的信贷需求减少,使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的增量减少,没有优质的信贷项目,充盈的信贷资金也只能“待字闺中”,导致信用社有钱贷不出。

(四)受季度性资金需求的影响

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农户,而种养殖业的发展季节性很强,导致其存贷款增减情况受季度性资金需求变化的影响较大。2010年12月,德宏州德宏糖厂进入开榨季节,甘蔗款兑付正常,这个时期是农户的还款高峰期,也是农村信用社的存款增长期。考核期与农村经济的季节性资金需求特点的不对称,也是影响县域法人机构考核结果的重要原因。

(五)受农村收入变化的影响

近年来,由于国家加大对经济落后地区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大片地土被征用,许多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陆续建成,失地农民拿到土地征收补偿费后及时的存入农村信用社,致使农村信用社存款出现阶段性增长,农民的收入增加,资金需求就减少,导致农户对贷款需求的下降。

(六)受内部业绩考核的影响

年末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业务完成情况的考核期,也是存款增长迅猛、贷款大量收回的时期。2010年末德宏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存款较上年同期增加190,608万元,但受内部控制与金融监管的影响,2010年末信用社贷款仅在2009年的基础上增加了61,747万元,存款的大幅增长和贷款的集中收回,导致年度新增可贷资金增幅大于年度新增贷款增幅,致使考核不达标。

三、完善考核办法的几点建议

(一)实行县域法人金融机构考核区域划分政策

针对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采取区别对待政策,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适当降低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县域法人金融机构考核标准。云南省有73个国家扶贫攻坚重点工作县,25个边境县,8个民族自治州,农户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农户人均纯收入不高,生活水平普遍偏低,而县域金融机构考核政策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鼓励县域金融机构提高经营水平,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特别增加对地方“三农”建设的信贷投放力度。因此,建议将“年度新增当地贷款与年度新增可贷资金的比例>=70%为达标县域法人金融机构”的标准,调整为50%,以利于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县域法人金融机构能够考核达标,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推动地方“三农”发展,使县域法人金融机构考核政策实施效果达到最大化、合理化和优质化。

(二)实行县域法人金融机构监管适度化

上级主管部门应适当放宽对县域法人金融机构贷款规模的限制与考核,加大对地方经济建设的倾斜力度。2010年末,德宏州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369,333万元,存贷比仅为59.8%,信贷投放与银监部门考核的75%的比例还有很大空间。德宏州县域法人金融机构的可用存量资金较大,但由于受存贷比例、单笔贷款额度和信贷规模等指标的限制,贷款规模总量相对较小,对地方“三农”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明显不足。建议积极协调县域法人金融机构的相关管理部门,对其在单笔贷款额度及存贷比例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允许资本充足、拨备覆盖率良好、流动性充足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在充分评估、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将存贷比例放宽至80%。

(三)给予优惠的信贷倾斜政策

对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实行适度宽松的信贷倾斜政策。例如德宏,作为云南8个民族自治州之一,地处边疆边境一线,少数民族和农村人口占比大,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经济基础较薄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的存款贷款量受蔗糖、咖啡、坚果、电力等行业的季节性影响波动较大,受上级主管部门调控制约突出,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愿望较难实现。目前,云南正处于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黄金口岸建设的战略机遇期,建议优先给予云南省信贷优惠扶持政策。一是统筹信贷资源配置,计划规模向云南倾斜,在资金、人员、业务授权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二是请求中央、省加大对经济落后地区特别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民族加工、旅游业和特色产业的信贷投入和扶持力度,重点支持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农村电网、人畜饮水工程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三是争取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直接贷款、银团贷款。

县域经济考核办法范文3

关键词:山西;县域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4-0059-02

郡县治,天下安。自古以来,县一级就在整个国家政权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新的历史阶段,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一、新形势下山西县域经济的重要地位

山西省119个县中91个产煤,没有产煤县的“以煤为基、多元发展”,就没有全省的经济转型。山西省县域经济占全省经济总量的58.8%,没有县域经济的翻番,就没有全省经济的跨越或发展。因此,山西省经济要全面转型,必须以县域经济的转型为基础;山西省经济要真正跨越式发展,必须以县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为依托。由此可见,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紧迫的。

二、山西省县域经济的特点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山西省各地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作为实现山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举措来抓,加大政策、科技扶持力度,强化政府服务,扩大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自,创新管理方法与模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有力地支撑了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形成了独特的发展局面。

山西省县域经济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县域经济的平均规模小于全国平均规模;二是县域产业结构排序虽与全省产业结构排序相同,但县域经济以工业为主的特色比较明显;三是县域农业是全省农业的主体,县域人口以农业人口为主;四是县域在岗职工人均工资较低,居民消费能力不足;五是县域财政包袱沉重,收支矛盾突出;六是县域之间人口规模和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差异较大,人均主要经济指标的差距也较大;七是县域之间农业生产条件禀赋差异较大,农业经济实力差距也较大;八是县域之间规模以上工业经济实力差距较大。

三、关于加快山西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

(一)坚持结构优化升级,壮大县域经济实力

山西省县域经济基本以工业为主,因此优化县域工业结构是优化县域产业结构的重头戏,必须实施工业化带动城镇化战略。要立足县情,充分发挥矿产资源、农业资源等特色优势,下大气力延长产业链条,加快培育地方骨干企业,着力抓好工业园区建设,大力促进县域工业集群化、板块化发展。一是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重点,着力把产业结构调优;二是以品牌建设和节能降耗为重点,着力把产业水平调高;三是以工业园区建设为重点,着力把产业布局调好;四是以产业承接和产业转移并举为重点,着力把产业竞争力布局调强。

(二)发展农业产业化,夯实县域经济发展的基础

在稳定农业生产的同时,要加快发展区域农业和特色农业,提高产业化水平。一是要继续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着重引导优势产品集中布局,继续抓好特色优势支柱产业。与此同时,要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的步伐。二是要培育壮大农产品龙头企业,推进产业化经营。发展壮大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因此,要加快发展一批生产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

(三)放手发展民营经济,走富民强国之路

非公有制经济是适合县域经济的有效形式,政府部门要致力于改善基础设施、维护市场秩序,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目前,山西省县域经济总量中非公有制经济所占份额较高,但其发展水平、外向程度、科技含量等均不高,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空间非常大。民营经济是县域经济的主体。因此,要进一步放宽准入领域,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产业和行业外,全部向民营经济开放;支持民营企业采取收购、兼并、控股、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事业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培养造就高素质民营企业家队伍,推动民营企业管理创新和提档升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对交税多、投资大的民营企业在经济上要给予奖励,在政治上给民营企业家应有的地位和荣誉;激发广大城镇居民和农民积极创业的热情,放胆、放手、放开发展民营经济,形成全民创业、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实施大县城战略和百镇建设工程,积极培育块状经济

要按照山西省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一核一圈三群”的总体布局,统筹推进县城、中心镇和新农村建设,形成城镇化与工业化、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一核”即由太原市区、晋中市区、清徐县城、阳曲县城构成的太原都市区,是全省城镇体系的组织核心,经济转型发展的增长极核。“一圈”即太原都市圈,是以太原都市区为核心,太原盆地城镇密集区为主体,辐射阳泉、忻定原、离柳中城镇组群的都市圈。三个城镇群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省域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区域。“一核一圈三群”的总体布局可以使城镇人口、产业集聚能力得到提升,城镇功能不断完善,块状经济将得到更强的实力。

(五)打造优质城市环境,为县域经济营造环境

城乡统筹、城市发展,关键在于城市的环境。当前,城市的扩容已成为政府在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最大压力。开发建设城市、经营城市,县级政府是主导而不应是投资主体,政府应把投资多元化推向市场来吸引投资,依靠外来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集聚四面八方的力量来开发当地资源。一是优化政策环境,增强吸引力。出台和完善优惠政策,规定县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按下限收取,为企业和项目提供宽松、优惠、透明的政策环境。加大清理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力度。二是优化治安环境,增强保障力。实施“三道禁令”。即凡没有文件依据的不准罚没、收费和执法;任何部门都不准下达收费、罚款指标;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执法收费。设立投诉中心。县优化办向社会公布投诉热线,每天24小时受理各种咨询和投诉,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查。三是优化服务环境,增强感召力。以一流的硬件设施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县优化办以新的政务服务中心为载体,进驻“中心”,狠抓服务,将全县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多项行政审批服务项目集中起来,实行窗口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四是优化人文环境,增强亲和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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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刘禹宏,韩淑珍.东西部县域经济空间差异分折[J].开发研究,2005,(5):l1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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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郭来喜.关于开展《中国中部崛起纳入国家行动》的倡议[J].人文地理,2004,(1):125-128.

Study on the county economy development in the new situation in Shanxi

WANG Zhen

(Economy and trade college,Shanxi agriculture university,Taiyuan 030801,China)

县域经济考核办法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及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有利机遇,强化金融服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完善金融服务功能,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全力协调引导金融机构围绕重大项目、主导产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促进经济金融和谐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把保持信贷总量的合理增长作为全县金融工作的首要任务,用好用足国家货币政策,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确保当年全县新增存、贷款增速、用于“三农”的贷款增幅、用于中小企业的贷款增幅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确保年全县信贷总量新增8亿元,达到30亿元。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金融支持重点,为县域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全县各金融机构必须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突出金融支持重点,加大信贷投入力度。

1、加大对开发区企业及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要积极推进银企对接,县人民银行、县银监办要会同县发改委等各经济主管部门进一步推进多层次、多形式的银企洽谈活动。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有市场、有合同订单、有信誉、有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财税型、成长型、就业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基本面比较好、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对抵押物充足、企业信誉良好、因金融危机影响出现暂时还款困难的,可以展期或转贷,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同时,积极向上级金融机构争取,增强贷款利率下浮弹性,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给予利率优惠,减轻企业负担。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企业贷款资质培育工作,通过对培育企业进行信用宣传、健全财务制度、信用评级等措施,并对企业建立档案,对信誉好、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做强做大。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正常开展业务,扩大小额贷款公司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辅助支持功能。

2、加大对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大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利用城司搭建城市融资平台,推进政府投资性项目“代建制”管理,积极争取金融信贷支持,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稀土产业(龙钇重稀土、万宝稀土、和利稀土等)、正耀科技、华星科技、美雅服饰、绮都制衣等重大项目进行一次面对面的现场对接,提高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效率。各金融机构要结合县内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加大信贷投入力度,尤其是对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的重大项目,加大中长期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投放力度,积极推行银团贷款。

3、加大对民生工程的金融支持力度。对民生工程的信贷支持总量不低于3000万元。一是做好对保障性住房的信贷支持,优化有关贷款审批流程,有效满足县城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新增贷款1000万元。二是加大对创业、就业的信贷支持,新增贷款1000万元以上。三是做好返乡农民工、下岗工人、高校毕业生、进城创业农民工等各种有创业愿望的人群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扶持工作。四是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积极发放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新增贷款1000万元。五是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向个人创业贷款过渡,扩大金融机构运用小额担保贷款推动全民创业的覆盖面。

4、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按照支农贷款增速不低于总贷款增速和农社新增贷款不低于75%用于支农的目标要求,做好支农工作。(1)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作为信贷支持重点,特别是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在服务“三农”发展中发挥支柱作用,增加对农村小额信贷的发放力度,增加对信用农户的额度,下调贷款利率幅度,以进一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支持农民增加收入。(2)要继续做好农村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工作,扩大对农村住房、林权抵押的贷款面和量,增加农民的信贷支持;(3)要加强对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信贷支持,主要是在法规允许下,通过简化贷款手续、提供优惠利率等措施对新农村建设、乡镇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信贷支持,以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力度;(4)要加强对农村沼气、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公路、农村电网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大型灌区节水改造等农村民生工程项目的信贷支持。

(二)强化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功能

1、积极向上争取政策。继续跟踪落实2009年市恳谈会精神,积极向上级金融机构争取政策倾斜,对实行“金融改革试验区”政策,在信贷投放、金融业务试点、人才引进、业务经营权限、信贷资源配置、金融创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着力将打造成赣州南部的“金融中心”。尤其是要积极争取上级金融机构下放相关业务权限,扩大基层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增强贷款自营权。

2、健全金融组织体系。继续做好农发行支行的设立工作,积极培育和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鼓励国内外商业银行在县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建立适应县域农村经济发展的小型银行、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大力引进服务于县域新型工业、“三农”和民生等领域的保险业务。

3、健全金融服务体系。推进县域内现代化支付系统、同城票据交换系统、银行卡网络系统、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建设,大力推进银行卡产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金融服务现代化;建立以开发区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机制,积极推介现金管理平台、电子银行、转账电话、银行卡、常年财务顾问、专项财务顾问、代客理财、利率互换、担保类业务等业务品种,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需求;深化服务内容,对开发区内优质客户的资金融通建立“绿色通道”,优先满足其资金需要。对开发区内优质客户推行“延时、限时、引导、上门”等“特色服务”,促进开发区经济区优质客户的快速发展;完善贷款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一套责权利相统一的信贷风险管理制度、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和贷款营销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信贷人员营销贷款的积极性;加大对上市企业后备资源的培育力度,使好的企业和项目可以通过资源整合顺利实现上市;大力发展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不断拓宽保险覆盖面。

4、健全金融创新体系。探索推出应收账款、收益权、股权、知识产权、动产(存货)、仓单质押贷款。引进使用中期票据、信托租赁、国内(际)保理、企业年金、外汇衍生产品等金融创新产品。加大农村住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使用权、果园证、林权抵押贷款投放力度,加快市场交易规则的制订,明确政府、银行及其它各市场参与主体职责。自主开发县域农业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责任保险等保险产品。稳步发展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业务,促进消费增长。出台县域内金融人才使用、晋级、提升和待遇方面的措施,吸引和聚集金融创新型人才。

(三)多措并举,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

1、积极做好企业上市的准备工作。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是企业做强做大的一条重要途径,要切实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步伐。一是成立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鼓励支持我县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实现直接融资,做优做强,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此,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确定上市企业。由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上市企业的条件,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业绩,筛选出有实力高成长的拟上市企业重点扶持。同时以市委农工部决定继续在、寻乌开展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工作向全市推广的契机,加快金融制度创新,由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有前瞻性地加大对上市企业后备资源的培育力度,重点培育辅导做好上市前期准备,为今后推进更多企业上市起到点带面的示范作用;三是培育上市企业。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上市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金融机构积极做好培育工作,今年要加大对龙钇稀土和汇森家具两家拟上市重点企业培育力度。要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细化财务科目、规范财务行为,透明财务信息;要做好拟上市企业的银行信用等级评定,及时建立培育辅导企业的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等,定期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向企业反馈,并督促企业整改,同时,根据培育辅导的情况,评定企业信用等级,为拟上市企业提供必需的等级证明。由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成员单位根据培育的情况和上市所需的条件,做好一切所需的资料,并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全力做好首批上市的前期工作。

2、发展多渠道直接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获得资金支持。支持企业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资产证券化方式融资,运用资产证券化方式解决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或项目融资问题。向上争取发展融资租赁方式,使融资与融物相结合,信贷资金使用权与财产所有权相衔接;利用信托资金用于第一、二、三产业的经济建设,改善开发区的产业格局,增强开发区的经济辐射和带动作用。鼓励县域的银行机构支持企业开展资本运作,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间接上市融资。

(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

1、健全政策扶持体系,优化县域金融环境。一是确定扶持企业。由县发改委、县民管局、开发区管委会、各金融机构对全县企业进行一次筛选,择优弃劣,屏去信用等级差的企业,确定重点支持目录;二是强化政府、银行、企业间的互动关系。成立由县政府十大体系办牵头、县人民银行、县银监办参与的县域金融发展协调小组,拟定“绿色信贷”公约,每季召开会议,搭建政府、银行、企业的交流平台,促进政、银、企合作。

2、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提供融资便利。推动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担保体系,广泛吸引各类资金进入商业性担保公司。增加政策性贷款担保公司的资本金,建立担保机构亏损账务财政补贴办法,扩大亏损账务补贴资金规模,形成补贴资金的补充机制。研究探索设立新的商业性担保机构的管理办法,规范商业性担保机构的运作,引导商业担保机构适当降低对企业贷款担保费用,完善操作流程,简化操作程序。重点要发挥江西信用担保公司分公司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融资平台作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3、规范涉贷中介收费,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规范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融资环境。一是由物价部门在年初对全县的评估机构等涉贷中介收费全面检查清理,取缔超范围、超项目、超标准收费行为,重新按法规核定新的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对于抵质押物的评估,银行和所有权证的登记部门不得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同一标的物在评估有效期内再次抵(押)的,不得重复评估;三是各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除按相关法规收取的费用外,不得附加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4、加大征信体系建设,落实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健全适合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评级和制度及奖励惩戒机制,不断完善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建设。加大在干部使用、政府招投标项目、政府集团采购等方面的征信产品使用,积极与公安、工商、法院等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将干部使用与个人征信相结合,在提拔任用时,需有在县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供的信用证明。引入和建立独立、客观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探索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评级机构认证制度,尤其要解决企业无法确定信用等级的融资难题。

5、增强风险防范与化解能力,维护县域金融稳定。一是人民银行建立定期的县域金融稳定评估报告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辖内各金融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地共同商讨规划县域金融合作的有效模式和长远规划,交流经济金融发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协调金融合作中产生的各类矛盾,创造跨部门的金融合作平台,加强财税、金融、产业、环保政策的协调配合。三是根据开发区建设的需要,由开发区、县发改委、县民管局编制出重点支持行业和领域目录,对照《年县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对投入这些领域的金融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励。四是法院、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县域金融债权的保护力度,保证对涉及有抵押、质押的金融债权在清算中得到优先偿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原则,发挥县十大体系办功效,建立县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人民银行行长任副组长,县银监办、县十大体系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民管局、县统计局、县农业局、县中行、县农行、县工行、县建行、县邮储银行、县农信社、赣州银行支行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民银行。

(二)强化调度。为更好地发挥掌握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由县政府办牵头,每季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将每季一次的金融运行情况分析会合并一起组织召开,主要任务是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分析问题,确保金融扶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三)注重协调。一是注意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环保政策、财政政策的协调;二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经常性地加强沟通、协调,互相通报相关情况,尤其是在信贷支持中出现问题上,要及时与县十大体系办、县人民银行、县银监办反映,便于得到妥善解决等。

县域经济考核办法范文5

一、创新个人考核机制的做法

(一)划定个人工作责任区域

工商部门要全面履行市场准入、商标广告管理、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监管等基本职能,为市场输送合法主体,引导企业实施品牌、信用战略,要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的层次,创新服务的手段,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形式新、层次深、水平高的服务,就要进一步量化个人工作区域。

_、将_个分局按管辖范围划分为__个片管区。片管区的设置由分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和人员状况合理设置,每个片管区设片长_人,片管员若干人。各基层分局为量化个人监管服务责任,将各片管区进一步划分为若干个监管责任区,全县共划分__个个人监管责任区。

_、明确机关人员包片挂点区域。将全县分为南山片、城区片、东河片、北区片四个片,××县工商局班子成员和机关股室工作人员分成四个区域性包片工作组,协助包片分局解决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和其他困难、对包片分局工作开展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协调包片分局每季度开展一次区域性联合执法。

(二)明确个人工作职责

虽然基层工商分局和内设股室都履行市场监管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职责,但工作重点不同,为了更好地落实工作责任,××县工商局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个人工作职责。

_、针对基层分局监管范围广的特点,××县工商局从____年初开始,探索了片区综合管理模式、区组结合片管巡查联动监管模式,外勤将分局辖区划分为若干个片管区,内勤按各项业务管理划分成二组一室,即基层分局设置登记信息管理组、巡查监管办案组和综合管理室,采取“业务对口专管”与“片区责任管理”相结合的双重工作模式,片管员既是片管区的责任人,又是二组一室成员,双重身份集于一身。

_、针对机关股室工作以指导服务为主的特点,将工作职责量化到人,细化了机关工作人员包片挂点联系责任、服务指导责任。如企业注册局负责对各类经济主体的登记注册服务,为量化工作职责,××县工商局要求注册员在受理咨询和办理业务时做到“一口清”,实行首办责任制,如果对来办事群众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宜不受理,不做负责的解答的,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事项不说明、不转送,而被服务对象投诉的,经核实后直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_、××县工商局班子成员负责分管业务和包片分局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考核连带责任,如分管股室、包片分局在个人绩效考核中被扣分,包片领导按分管股室负责人、包片分局负责人的平均扣分值扣分。同时,将每个干部职工的工作职责和监管范围在内部办公系统进行公示。

(三)创新了个人绩效考核方法

今年,××县工商局改革以往按工商业务设定考核目标的方式,确定履行工作职责、执行工作制度、遵守工作纪律、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文明服务、廉洁自律、工作目标落实完成情况等八个为考核内容,并细化内容设定了___分考核分值,对每个工作人员均建立了个人绩效考核电子档案和书式档案,采用月考核、季考核、督查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

_、每月实行分局内部交叉考核。由分局长组织各片区人员,对照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制度执行、廉政守纪、食品安全监管等内容,对各片区工作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并就检查情况做好记录,分清责任,与个人工作实绩挂钩,记入个人月绩效考核情况表,重大责任问题及时上报县局处理。

_、每季由机关业务股室进行专项考核。即机关业务股室每季度对分局单项工作进展情况、工作规范落实情况和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根据工作要求布置的临时(阶段)性工作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并通报相关情况。分局按照通报进行整改落实,同时记入当月个人绩效考核情况表。

_、县局开展不定期督查。县局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进展情况,成立督查组通过“不打招呼、不定时、不听汇报、不反馈”的四不督查方式对基层分局、机关股室制度执行情况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及时通报。

_、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县局于__月初制定考核方案,由机关部门负责人(或机关部门、基层分局负责人)组成考评组,由县局领导带队,对各分局制度执行情况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由基层分局负责人组成考核组,对机关部门制度执行情况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_、将省、市工商局和县以上效能办、纠风办的明查暗访情况列入重点考核内容。机关股室和基层分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商品监管不到位,被上级和有关部门批评的,每次按考核分值加倍扣分;被追究责任的,每次按考核分值三倍扣分。如某位干部未按规定执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按分值是扣_._分,但如果被省、市工商局和县以上效能办、纠风办明查暗访发现并通报批评,责任人就要扣_._分。

为落实考核责任,××县工商局实行个人绩效考核扣分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即年度汇总__分以下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如果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辞退;年度汇总__分以下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年度汇总__分至__分的,年度考核为称职;年度汇总__分以上的,方可评定为优秀。

县域经济考核办法范文6

一、切实增强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统一思想认识。招商引资工作是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第一菜单”,在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结构调整、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抓招商就是抓发展,各园区、乡镇和有关县直部门要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关乎全局、关乎长远的大事来抓,要切实加强招商项目引进和服务,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全力以赴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力求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2.明确总体要求。按照“建设新城、强工兴园、城乡一体”的发展方针和“一核、两带、三区”的发展布局,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招商方式,切实引进投入产出高、环境污染少、资源能耗低、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各类产业项目,不断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力争在优强项目引进和内外资金年均增长方面实现快速发展。

二、支持和促进主导产业发展

3.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的原则,形成科学合理、特色鲜明的产业布局。县经开区重点发展食品加工、有色新材料与先进制造、商贸物流产业。滨水新城重点发展旅游休闲、文化创意、总部经济、商贸金融、生态居住等现代服务业。国家农业科技园重点发展现代农业和都市农业。循环经济工业基地重点发展精细化工、高新材料和工业物流产业。丁字物流园重点发展商贸物流等产业。创业富民基地要依托县经开区,规划建设标准厂房,吸收引进相关配套企业。各乡镇要根据全县产业布局,按照“因地制宜、抓住重点、突出特色”的原则,进一步明晰产业定位,严格依据产业规划引进项目。

4.加大产业招商力度。根据县域发展整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围绕主导产业招商,重点支持有色新材料与先进制造、食品加工、精细化工和金融、商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深化产业发展研究,制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和培育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大力引进上下游产业项目,延伸产业链条,打造百亿级乃至千亿级产业集群,增强核心竞争力。

三、提升项目服务质量

5.完善项目前置审查机制。县招商引资项目前置审查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招商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商务局、发改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县招商项目准入审查工作。办公室设县商务局,由县商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经开区、滨水新城和循环经济工业基地按照全县总体发展规划和片区规划对引进项目自行组织审批,并报县招商引资项目前置审查领导小组备案。重大招商项目的引进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6.实行全程代办服务制度。由县商务局负责全程代办招商引资项目准入的服务性手续;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程代办项目签约后到项目开工的所有行政审批手续。制定《县招商引资项目全程代办服务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办结时限,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县级以上的审批事项由县内对应职能部门协助办理。

7.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县优化办为项目服务投诉受理机构,设立举报电话,负责受理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诉事项,并制定出台责任追究办法,对违规行为及时启动行政问责。严格执行《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项制度》,严禁以检查为名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县内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到企业检查或作出行政处罚必须报县优化办备案。

四、完善考核和激励机制

8.健全招商考核奖惩机制。按照“分类指导、严格考核、奖优罚劣”的原则制定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将各园区、乡镇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县直相关部门服务质量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完成或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优质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或因服务不到位影响项目引进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取消评先资格,对服务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9.完善招商激励机制。县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招商引资专项奖励资金,设立“信息奖、联系人奖和特殊贡献奖”三个招商引资专项奖。信息奖由县招商引资项目前置审查领导小组审批,对通过前置审查的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提供人给予每个项目1000—10000元的奖励。联系人奖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批,在项目签订正式商务协议并预付首笔履约金后,根据项目前置审查领导小组认定的投资额度,报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批后兑现联系人奖。奖励标准为:投资在2000万-5000万元以内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投资在5000万-5亿元以内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投资在5亿元-10亿元以内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投资在10亿-20亿元以内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投资在20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特殊贡献奖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批,对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和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给予企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100万元以内的奖励。具体实施办法由县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五、创新招商引资方式

10.完善招商网络。积极联络国内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大力发展中介招商和招商,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作用,构建多层次、多渠道、覆盖面广的招商信息网络;强化网络招商,加强招商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和处理信息,创建快速便捷的招商引资信息管理平台。

11.拓宽引资渠道。大力支持企业通过股票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多渠道引进资金;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为企业融资创造良好条件;大力支持金融业发展,争取引进各类金融机构来设立总部基地和分支机构。

12.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招商形象和重大项目的包装策划,围绕产业特点和园区特色制作《招商手册》;整合招商资源信息、完善招商项目库,通过各种媒体及招商节会对我县主导产业、优势项目、优惠政策和投资环境进行广泛推介。

六、强化招商引资工作保障

13.强化基础工作。推进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加快县经开区、滨水新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和循环经济工业基地产业发展规划编制,进一步明晰产业定位。做好存量建设用地和各园区用地的调整置换,拓展园区发展空间;对用地规模较大的重大项目实行一次性规划、分期分批供地政策。依法推进闲置用地清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