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文化资产管理制度范例6篇

文物文化资产管理制度

文物文化资产管理制度范文1

[关键词]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管理

[中图分类号]F8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2095-3283(2013)04-0110-02

文化事业单位是指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为目标,在文化领域从事研究创作、精神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文化事业单位拥有的各种资产总和。

一、我国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现状分析

(一)国有资产规模

我国文化事业性资产规模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模的比重较小,上不到1%,但其绝对数量仍较大,而且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增幅稳步增长。2001年,我国国有资产总量为88万亿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为26万亿元,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为1399亿元,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比重的053%。截至2008年底,全国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达到522亿元,比2001年增长了约273倍,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比重也提高了034%。近10年,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年均3902%的速度增长。

从表1和图1中可以看出,我国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在逐年上升,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的比重也在不断上升。在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事业的背景下,今后我国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比重将会不断提升。

(二)国有资产构成

截至2010年底,我国共有文化事业单位60459个,其分类情况为:文化艺术服务类机构(指文艺创作与表演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等)为54190个,艺术教育类机构158个,文化和文物主管部门3088个,文化文物执法机构2704个,其他有319个。如图2所示:

截至2010年底,全国文化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共有551373人,其中文化艺术服务类机构共计455161人,艺术教育类机构12796人,文化和文物主管部门51230人,文化文物执法机构21449人,其他有10737人。如图3所示:

从以上机构分类和从业人员情况可知,文化事业单位是以文化艺术服务类机构为主,文化和文物主管部门、文化文物执法机构也占一定比例。加强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以文化艺术服务类机构为管理重点。

二、我国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不足

我国文化事业单位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小,与发达国家的文化事业水平相比差距较大。而且,一些文化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一直重资产轻管理,缺乏有效的规范机制和措施。由于我国文化事业单位的资产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或者无偿拨付,所以文化事业单位作为资产实际使用者,缺乏对资产有效管理和有效使用的认识。

(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完善

完善的管理体制是加强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由于我国长期处于经济转轨期,完善的管理体制尚未形成。目前,对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着职能界定不清、权责划分不明等问题。首先,管理制度不完善。目前对于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尚未有完整的管理体系,尽管现行的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国有资产的形成、配置、使用、处置在原则上有相关规范,但是缺少具体规定。其次,管理职责界定不清。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部门,各部门间出现职能及权责划分不明确的现象严重。具体表现为财政部门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职责划分不清;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与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责划分不清等。

(三)国有资产操作与运营不规范

操作与运营不规范是管理制度缺失造成的,具体表现为:在资产的前期配置环节,采用基数法,单位编制预算互相攀比;资产使用环节,资产使用效率低下且缺乏监督,例如使用者缺乏产权意识,对使用的设备不珍惜,从而造成设备损坏严重,大大降低了资产的可使用时间和效率;资产处置环节,处置程序和处置方式不合理,不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甚至低价处置资产,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三、加强我国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文化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

针对我国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实际情况,应当从三个方面提高认识。1明确管理的目标。2坚持管理原则。3重视管理地位。通过三方面努力,提高对资产管理的认识。

(二)建立健全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关键是设置监管的主体。财政部门是事业单位的拨款单位,也是资产的出资人,掌握文化事业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所以设置财政部门监管主体最为合适,同时应构建“国家―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文化事业单位”管理模式。

(三)规范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营

在资产配置环节上,应当做到资产的配置与文化事业单位相适应,尽可能做到科学合理,结构优化,勤俭节约;在资产使用环节上,应建立完整的制度体系,包括资产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资产入库登记制度等;资产处置环节上,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技术部门审核鉴定,提出意见,按审批权限报送审批。对于处置资产取得的收入必须实行 “收支两条线”管理。

[参考文献]

[1]徐传谌,俞晓敏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中的政府作为研究[J]中国财政,2008(10)

[2]刘莉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相关思考[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24)

文物文化资产管理制度范文2

【关键词】 水文;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

2011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江苏省委省政府一号文件《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水文现代化建设。江苏是水利大省,围绕“两个率先”的发展战略,到2015年初步建立水利现代化综合保障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水利现代化。水文是水利的先导,没有水文就没有水利。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防汛抗旱到水污染防治,到水资源管理,到创建节水型社会,水文为水利的发展提供各种数据和技术支撑,可以说水文现代化是水利现代化的前提,没有水文现代化就没有水利现代化。江苏水文现代化离不开支撑水文事业单位运转和发展的固定资产,而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是水文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重要补充来源。江苏水文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水文单位)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主要包括:上级部门调拨的固定资产;在建设项目中购置达到水文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办理竣工验收的固定资产。水文单位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的管理现状是: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甚至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这一状况严重影响水文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江苏水文现代化的实现。

一、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管理现状

(一)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难落实

截至2011年1月底,水文单位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没有专门的管理办法出台,从而无法明确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具体的管理部门及管理职责。在日常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管理中,虽然要求参照水文事业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但由于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相关责任无法落实,即无法明确具体部门的管理职责和人员的管理责任,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无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因而无法像水文事业固定资产那样规范管理。

(二)“重建设、轻管理”,资产管理不到位

不少水文单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现象,即重视水文基建项目建设,轻工程完建后的资产管理。具体表现在:

1.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管理意识薄弱。根据现行的《江苏省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江苏省水文系统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水文单位工程建设经费单独开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这就把会计主体人为地划分为两个主体,水文事业费是一个会计主体,基本建设项目是一个会计主体。所有的基建项目都由基建会计来核算,不通过水文事业费财务。工程固定资产移交转入水文事业固定资产时,水文事业费财务作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处理,不涉及其他资金收支。因为不涉及水文事业费财务资金收支,不影响水文事业费财务报表,因此不少水文单位对基本建设项目完工与否、工程资产上账与否不大关心,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管理意识薄弱。

2.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购置的达到水文事业固定资产标准和管理要求的资产,对上级部门调拨的仪器、设备,对已达到预计使用状态而没有竣工验收的房屋建筑物、设备,日常管理中往往缺少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账或台账,资产领用及保管没有记录,手续不完备。由于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未得到彻底落实,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缺乏定期的清查盘点,造成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账”“物”不符。

3.工程资产配套费投入不足。水文工程多“小”“散”,给工程建设及后续的管理带来不便。而针对工程资产后续的看管、养护缺少必要的、足够的投入,使工程资产损毁、流失严重,造成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账”“物”不符。

(三)现行建设管理体制和机制造成资产“账”“物”不符

具体表现在:

1.工程建设中,上级部门调拨的与工程配套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因调拨单滞后于实物资产到达,造成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账”“物”不符。

2.工程建设中,集中采购的专业性强的仪器、设备,因购置发票等凭证滞后于实物资产到达,造成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账”“物”不符。

3.工程竣工验收滞后,造成水文事业固定资产“账”“物”不符。水文单位在建工程完建后,只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资产才可以移交,转入水文事业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由于水文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相对滞后,工程固定资产不能及时移交转入水文事业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所以常会有一边是在用多时房屋、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一边水文事业固定资产账上却没有反映。

(四)现行核算方法造成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信息失真

水文单位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反映的是其原始价值。由于水文工程多“小”“散”,导致工程建设难度大、建设时间长、竣工验收滞后,工程固定资产不能及时移交转入水文事业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必定会发生合理损耗,或因电子、通信、测验、测量等技术的革新及相关仪器、设备的升级换代,其原始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距会越来越大,发生价值背离,从而不能准确地反映其真实价值,造成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信息失真。

二、针对造成水文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管理现状的四个方面原因,笔者结合江苏水文实际,提出解决对策

(一)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

管理出效益,用制度强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是水文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管理的根本途径。建立健全水文单位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的职责及人员的责任,完善资产监督和考核机制,科学、规范地管理,发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的效益。

(二)转变观念,规范管理

转变“重建设、轻管理”观念,加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对工程建设过程中购置的达到水文事业固定资产标准和管理要求的资产,以及上级部门调拨的仪器、设备,及时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建立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账或台账。对已达到预计使用状态而没有竣工验收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建立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账或台账。定期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确保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账”“物”相符。根据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账或台账及清查结果,完善相关资产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加强协调,强化工程建设管理

加强和上级部门及其他相关建设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工程的配套投入,及时取得调拨及集中采购固定资产的合法凭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尤其是水文工程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加强水文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建设速度,确保建设质量,加快工程完建后竣工验收,工程固定资产及时移交转入水文事业固定资产核算、管理。

(四)改变现行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1.工程建设中,对收到的调拨及集中采购的仪器、设备等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确实无法及时取得相关合法凭证的,可根据相关招投标文件、合同或同期同类产品市价暂估入账,日后取得相关合法凭证时再作调整。

2.将水文基建项目资金纳入部门预算核算,计提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水文单位是公益性事业单位,随着部门预算的推进及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将水文基建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能更完整地反映水文单位的资产信息及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可以在水文事业费中对水文基建项目按单项实行项目核算,根据水文基建项目建设及管理需要设置会计科目。如在“事业支出”科目下设置“在建工程”二级科目,同时结合水文基建项目立项批复及建设管理实际需要,增设“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具、器具”、“其他”等三级科目。而水文基建项目资金则仍可单独开户、专款专用,只需要在水文事业费中“银行存款”科目下按单项水文基建项目设置二级科目核算即可。这样水文在建工程资产就包含在水文事业费总资产中,资产信息才完整,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时便于日常加强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尤其是会计的监督和管理。每年度终了,应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分析、比较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确定两者差额,即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对单项资产价值较大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可成立由工程建设部门、业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组成的资产鉴定小组,确定其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结合水文行业特点,对账面价值大于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已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的日后不得恢复;对账面价值小于等于公允价值的差额,不作处理。建议会计处理中,设置“在建工程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贷记“在建工程资产减值准备”。工程资产转入水文事业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时,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将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转为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转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即:借记“固定资产”,贷记“事业支出――在建工程”;借记“在建工程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水文事业固定资产的核算,笔者在《对江苏水文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的几点思考》一文中,建议增设“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两科目,取消“修购基金”、“固定基金”两科目,建议采用权责发生制,对固定资产的购置成本予以资本化,并在使用过程中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对固定资产成本进行分期确认和分摊,同时根据谨慎性的要求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这里不再重述。

笔者认为,只有建立健全水文单位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并落实管理责任,科学、规范地管理,才能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发挥国有资产的最大效益,促进江苏水文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江苏水文现代化的实现。

【主要参考文献】

文物文化资产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企业管理 物资精细化 思考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4)03-0052-01

一、前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我国的各种企业也迅速的发展壮大。在企业的运作过程中,企业物资的精细化管理对企业成本的降低以及提高企业的采购效率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物资的精细化管理能够有效的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使企业的物资在每个环节都能得到细化,从而提高企业效率。

二、企业物资精细化管理的现状及特点

当前,我国关于企业物资精细化管理的研究与报道均较少,也很少有企业能够真正将物资精细化管理运用到生产过程中。因此,尚没有关于企业物资精细化管理的确切定义,可以将其理解为企业物资管理的进一步细化。

其一,在现代企业中,购买的物资是为了满足项目的生产建设需求,企业的物资管理也可以说是为生产建设项目服务的一个方面。也就是说,企业物资管理的各个环节都是由生产建设项目驱动的,项目的生产需要使得企业在物资管理的精细化方面成为可能。

其二,企业的物资管理是以项目为核心的,贯穿于项目的整个施工环节。因此,企业的物资管理都是为项目服务的。换句话说,当项目发出物资需求计划时,物资管理部门应迅速做出响应,集合需求形成采购计划,按照性能价格比最优,总成本最低的理念实施采购。

其三,企业物资精细化管理最重要的标志就是,物资管理部门响应项目物资需求变化的反应能力。企业物资精细化管理最终的目标是为项目生产建设提供准确、及时的物资供应,追求的是一种无库存或极少库存的生产系统。

三、物资精细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物资采购流程不规范,信息沟通不顺畅

企业的物资采购通常涉及到用户、技术、机动、供应商等多个群体,由于涉及的主体众多,在各主体之间存在信息沟通不顺畅,信息处理不及时。从而影响了企业实际施工运作。当物资采购计划先于施工进度,就会造成材料积压,占用公司成本;当物资采购计划滞后于施工进度,就会造成供料不足,从而延长施工工期,增加企业风险。

2.成本管理中缺少责任机制

管理部门在物资管理中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分工不明确的情况。在项目中缺少责任约束机制,当项目完工出现亏损时找不出问题症结。项目负责人和施工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欠缺,责任意识淡薄,加上企业的人员流动性较大,因此在项目进程中存在着管理不力的现象,造成企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

3.企业的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在企业中许多物资供应管理人员缺少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素养不高。伴随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实现了信息化、电算化的广泛普及和推广,这对企业物资供应的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企业的工作人员中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材料员人数有限。这些制约了公司的物资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物资精细化管理的措施分析

1.以领导决策精细化为基础

对于物资供应部门,它直接关系到生产建设用的各种物资的采购、管理等等一系列流程,流程的顺畅必须有完整细致的管理制度来保障。首先是要深入基层,充分调研,为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作为决策层,要了解供应部门发展趋势,掌握生产建设的需求,为制定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提供依据。其次是坚持集中决策。决策应该是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讨论酝酿的方案,充分体现了精细化管理的特点。第三是建立决策实施反馈机制,这是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步骤。

2.注重培养员工的精细化观念和意识

与其他管理理念相比,精细化管理属于比较新颖的管理思想。要成功实施精细化管理,需要企业高层管理者在企业内部营造一种氛围,从注重培养员工的精细化管理观念和意识入手,采取各种形式,向员工宣传贯彻精细化管理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全面把握和领会精细化管理的灵魂与意义,最终将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植根于员工的脑海之中。只有这样,才能由被动变为主动,有效地推动精细化管理的实施。同时,要强化培训,提高员工素质,把执行作为自身的一种习惯。

3.物资供应管理制度制定要精细化

结合目前生产建设的实际情况,按照目前所倡导的“管理机制流程化、管理制度标准化、管控方式系统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的目标要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要做到制度制定精细化,应该做到:一是对生产建设单位进行现场调查,了解生产建设实际状况,对各种物资的使用及需求情况做好实际调研,为下一步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做好准备。二是做好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管理是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基础。三是制定精细科学的物资采购计划。物资采购管理人员要根据实地调查得来的一手资料,详细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力求采购计划完美,为油田生产建设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4.制度执行精细化

执行是一套系统化的流程,它包括对方法和目标的严密讨论、质疑、坚持不懈地跟进以及责任的具体落实。好的执行能激发员工的斗志,推动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差的执行能削弱干部员工的斗志,影响企业整体利益。一是领导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二是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健全的激励机制是强化企业执行力的有效手段。要想使员工积极努力地执行,就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精细化的奖惩机制。只有对最具执行力的员工予以奖励,员工才会积极提高自己的执行力,才能在全系统上下形成良好的执行文化氛围。

五、结语

在企业的物资精细化管理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是不可或缺的。只有实行物资的精细化管理,才能使各个部门的工作更加明确,提高企业的物资采购效率。因此,我们要发挥物资的精细化管理的作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完善管理制度,从而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最终提高企业在整个社会市场中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蒋劲勇. 5企业物资精细化管理 [J]《中外企业家 》 -2013年17期.

文物文化资产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 财务文化; 物质文化; 制度文化; 精神文化

一、狠抓物质文化,优化财务功能

财务物质文化是财务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它是财务活动中所应用的方法、工具以及实体性的文化性设施和文化环境的总和。马克思指出:“任何一种文化都与物质技术相联系,以物质技术为对象而升华”。为此我们狠抓物质基础,研发财务技术,创新财务模式,优化财务功能。

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日益先进的计算机已广泛应用到财务领域,成为当今财务文化的特征。我公司全面启用远光财务核算软件,实施会计核算“三统一”。制证、账簿、会计报表、预算报表等全部实现电算化管理,并依据省公司九项制度对一级会计科目进行了统一,二、三级科目进行了规范。我公司先后为基层供电所和下属多经单位财务全部配备了微机,并统一使用财务核算软件,统一了会计核算,使“三统一”工作延伸到各基层单位。

利用网络资源,安装网上银行,加速了资金的周转,降低资金安全风险,提高了工作效率。深入开展“三清理一规范”工作,撤并不必要的账户,减少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进行了清理,有效减轻了企业资产经营的负担,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改变传统收费模式,实行委托电费收缴模式。公司与邮政部门达成共识,由邮政储蓄代收电费,利用银行卡划拨结算。截至这项收费改革的新探索,减少了客户按月交费的麻烦,确保了电费回收率和资金安全。公司将自有固定资产,低维费固定资产,低维费代管资产,一、二、三期农网资产涉及的上万张固定资产卡片全部录入微机,建立电子档案,实现固定资产数据微机化管理。

二、完善制度文化,创新监督管理

作为供电企业、作为国有公司,我们对财务制度始终坚持“四严”原则:立制严谨、执行严格、预算严密、审核严肃。

以省电力公司“九项财务制度”为指导,细化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如《预算管理办法》、《现金管理办法》、《银行存款管理办法》、《电费回收考核办法》、《会计稽核管理制度》等,并汇编成册,下发各单位贯彻执行。

制定了与上述制度相配套的《预算管理岗位工作流程图》、《会计出纳岗位业务流程图》、《会议费开支流程图》、《材料费报销流程图》、《固定资产报废流程图》、《业务招待费开支流程图》等流程图,明确了各项经济业务处理流程,使业务处理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形成了以制度约束行为,以监督提升管理的会计监督体系。设定财务信息专责和财务稽核专岗。财务信息专责负责专机操作,定期维护,定期更新系统密码, 及时与市公司财务部进行信息沟通,确保了财务信息的安全;稽核专岗负责企业经济日常活动的监督和审查。加强资产的全寿命管理,注重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环节的严格申报和跟踪监督。每年对企业资产进行至少一次清查、盘点,摸清公司资产的使用情况和权责关系,消除资产产权隐患,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

公司实行五级审核制。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由经办人、部室主任、财务部、主管副经理、经理五级层层审核,严格审核程序,严肃审核责任。

制度文化的建设,规划了企业的财务文化活动,明确了财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职责范围,形成了具有活力的理财规范。科学的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切实贯彻执行,形成一个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三、深化精神文化,营造人文和谐

财务精神文化侧重于人员思想意识的培育,精神面貌的展示,业务技能的提高,团队形象的树立,职业道德的内涵。财务精神文化在财务文化中起主导作用,是整个财务文化的源泉和动力。

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提升财会人员履职能力。在抓好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的同时,注重塑造精神文化,营造财会人文和谐,打造财会勤廉团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培训制度和教育计划,营造出实现自我价值的环境。通过自学、外出委培、技能竞赛、举办讲座和理论学习等方式,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每年公司轮换组织财务人员外出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举办专业培训班,通过聘请讲师,对会计基础知识、职业道德和新会计准则等内容进行培训教育,全面提升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公司还将培训考试成绩记录在案,作为个人评优的重要条件,形成培训学习激励机制。

深入开展以“忠诚企业、忠实事业、忠信职业、忠于职守”为主题的会计文化建设,对财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教育,激励信心、激发潜能,树立奉献意识和全局观念,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

财务管理年活动的开展,为构建财务文化提供了契机。构建财务文化又丰富了财务管理年活动内涵,我们创新思路,放宽视野,乘机而上,在构建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的同时,着重从精神文化方面构建文化体系。筹建财务文化室,购置了报刊、图书资料等,制作了文化墙、展板,为财会人员交流学习提供了平台,营造良好的财务工作氛围,增加了财会人员的凝聚力、亲和力、战斗力。

建立例会学习制度。每月15日为公司财会人员学习日,对省市公司有关财务文件、新的财务规章制度进行贯彻学习,学员要有心得体会,确保了省市文件精神及新规章制度的及时贯彻落实,提高了财会人员的业务处理能力。

不定期开展会计基础资料评比活动,集中公司基层供电所和多经企业财会人员分组进行会计凭证、账薄等会计资料规范互评。开展技能操作比赛,如点钞、微机操作等实战技能操作演练,并评出优胜者给予奖励,营造出浓厚的“学、比、赶、超”氛围,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基层相互交流、相互学习、互通有无,激发了基层财会人员学理论、练技术、争当先进的热情,充分调动财会人员的积极性。在历年市公司组织的农电财务技术比武活动中,我公司成绩都名列前茅。

文物文化资产管理制度范文5

自然、文化遗产与旅游资源的异同

旅游资源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可以用于发展旅游业的自然的与历史文化性的资源,包括诸如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历史文物以及可以展示的民间艺术、戏曲音乐、民风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自然、文化遗产(狭义)指公认的、能为人们提供生态、科研、文教等功能的、具备独特价值的、自然界演变的产物或人类社会发展的精神产品。凡旅游资源都属于自然与文化遗产,但自然与文化遗产内涵更丰富,外延更广泛,有的文化遗产就无法直接展示给游人,譬如长征精神等,遂不能直接作为旅游资源。

鉴于自然与文化资源的范畴大于旅游资源,因此遗产的管理体制较之于旅游景区的管理体制更为宏观。这就是本文为何要把旅游资源的管理体制或旅游景区的管理体制的改革扩展为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因素。

当然还有一个不可回避的因素是面对着自然、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的词句时,人们的潜意识里的反应是有明显差异的。面对遗产,人们首先映入脑际的是保护和继承,而面对旅游资源,人们可能会事先想到开发取利。《文物保护法》规定:“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应该说这是对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的原则性规定,具有规定性意义。

我国现行自然与文化遗产管理体制现状

(一)法制不健全且缺乏针对遗产管理统一的国家立法

由于自然、文化遗产存在形式的多样性,包括物质的和非物质的遗产等,以及价值的多重性,有部级、省市级等,这客观上增加了遗产管理的难度。目前涉及遗产管理的法律有《文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水法》、《城乡规划法》等几十部之多,再加上各地制定的条例规章更是数不胜数,这些法规对遗产管理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因为法规多,执法单位多,推诿扯皮多,从而就陷入“三个和尚没水喝”的怪圈。

(二)国家指导及属地管理相结合

目前我国遗产的管理体制除少数归国家部委直属外,如故宫博物院,大多情况是遗产由属地管辖,国家部委负责业务指导。旅游开发给地方政府带来GDP的增长,激发了其发展当地旅游业的积极性,这是现行体制有利的一面。然而从实践来看,由于地方政府掌管着遗产管理的大权,他们出于GDP的考虑,往往置国家法规于不顾,不惜人为破坏遗产,地方政府的经济利益导向是各地遗产管理的主要阻碍因素。

(三)多头管理导致效率低下

自然与文化遗产大都属于公共资源(私人藏品和一些非物质遗产除外),其管理主体毫无疑问应是政府。目前,我国涉及自然与文化遗产的主管部门太多,有文化、旅游、环保、林业、国土、建设等部门,管理分散,部门之间难以协调,工作效率低下。另外,遗产管理部门作为政府机构又兼经营,自己办公司,造成政企不分。

我国自然与文化遗产管理体制改革思路

(一)建立自然与文化遗产统一的管理机构

目前我国正进行政府机构体制改革,这为遗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带来契机。由于遗产管理缺乏统一机构,造成实质上的多头管理、条块分割、效率低下、保护不力,为权力寻租开启方便之门。为此,有必要针对遗产管理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对一些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从而完善遗产管理体制。

基于以上思路,可以把涉及自然与文化遗产的主管部门文化部、旅游局、林业局合并,并吸收其他部委如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等下属的相关遗产管理部门,精简组成为一个统一的政府机构(省市县对应设厅局),实施对遗产的监管。之所以将此三机构合并,是因为旅游局主要职责是负责旅游资源的管理与开发,林业局负责生态建设和保护(此两局主要涉及自然遗产的管理),文化部负责文物管理、文化的发展和文化产业化的监管(负责文化遗产的管理),这种整合打破了条块分割,降低协调的成本,管理易落实到实处。该机构(姑且暂称自然与文化遗产部)的主要职能是全面负责遗产的管理,制定遗产保护、管理与可持续利用的制度、条例和规划,并监督实行。为提高该机构的权威性,中央应给予其适当地位和完全的执法权。(二)废除属地管理体制且实行中央垂直管理

废除属地管理体制,实行中央垂直管理,将遗产管理经费纳入中央政府的财政预算。新体制必须能妥善解决利益攸关方的利益关系,以防止不同利益主体之间不公平的博弈,导致对遗产的损毁。属地管理虽能调动地方的开发积极性,但由此带来的地方主义、竭泽而渔式的发展理念,会使遗产的保护陷入危机。因此,要克服地方主义必须废除属地管理,实行中央垂直管理,经费纳入中央财政,人事也由上级遗产部门管理,从而摆脱对地方的依赖。对于一个可能跨及数省或数市的大遗产区,其管理应打破区域管辖范围,由上级遗产管理部门任命一个专门的直属机构管理。目前许多地方风景名胜区采用的是景区管理委员会的形式,这个直属机构亦可借鉴这个形式——即某某遗产管理委员会,全权负责对整个遗产地的管理、保护与利用的各项事宜,至于该遗产地与所在省市的关系,可沿用中央直属企业与省市的关系来处理。

考虑到我国现行政治体制,各地遗产局即使不受各省市长直接管辖,各地遗产部门恐仍难以对当地政府的破坏遗产行为予以制止,可考虑将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与各省市主管领导的政绩直接挂钩(地方只对由于自身的不端行为造成的遗产损坏负责,而对遗产部门自身的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免责),各省市长与上级人大或同级人大签订直接责任书,如发生遗产的重大损毁,则人大立即追究省市长的责任。

另外,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基础上对遗产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可以给当地赢得长期的无形资产——知名度,大量的人流物流(不超过限度)为当地居民源源不断地提供就业、商贸等机会,而地方政府也可获得稳定的税收收入。随着研究者、志愿者的到来,可以提高当地的文明水平。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政府应给予其相应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使其安心工作。新体制能否协调各方的利益分配,至关重要。

(三)健全法制并严格监督制度

健全法制,制定实施国家统一的遗产管理法,严格监督制度。我国涉及遗产管理的法规不少,也起了相当的作用。但执法主体众多,易产生内耗和惰性。况且遗产形式多样,价值多重,有些遗产陷入法规的盲区,只能以其他法规套用,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就套用文物法。因此为了妥善管理遗产,呼吁人大尽快制定国家统一的遗产管理法,以提高遗产管理的权威性,使遗产管理部门有法可依。

为确保法律的实施,必须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遗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应定期接受上级人大、政协与同级人大、政协组成的专门委员会的监督和检查,同时,中央可以授权并委托专家和志愿者组织民间监督团体,对遗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实施监督。遗产管理部门实行首长负责制,对于查出的问题,人大、政协专门委员会立即提出整改意见,由遗产管理机构遵照执行。对于出现严重的遗产毁损,人大可立即责成启动行政乃至司法程序,追究遗产管理机构首长的责任。

人大应责成政府将遗产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形成经费每年适度增长机制,并监督预算的实施。政府应在每年度的人大会议上,就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情况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提请人大审议,这应成为一个制度。

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遗产管理部门退出经营活动。遗产管理部门按照遗产管理的要求,以特许经营方式授权企业或个人,对遗产进行合理开发经营,并向经营者收取一定的特许经营费上缴国库,国家适当返还。遗产部门作为政府机构必须脱离经营活动,对其下属企业按照国企改革的要求,把企业从机关剥离出去,或由国资委托管,或市场化改制,至于经营者与遗产机构的责、权、利的关系可通过法规界定。

(四)拓宽经费来源且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拓宽经费来源,严格专款专用制度,建立经费保障机制。高效运作的管理体制,离不开必要的经费保障,经费来源的主渠道是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精简的管理机构有利于减少支出,要将节约的经费和财政拨款专款专用,加强财务审计。但我国各类遗产丰富,政府拨款除去人头费往往捉襟见肘,拓宽资金来源也是当务之急。政府应成立保护遗产基金会,开展对外工作,积极吸收国际友好组织和人士的捐款;另外拓宽国内渠道,运用税收杠杆,鼓励国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基金会捐款,并在应缴税额中予以扣除。

综上所述,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艰巨的工程,它关系到中华文明的传承与弘扬,与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因此,建立一个高效运转的自然与文化管理体制,是保护利用好自然与文化遗产的关键。

文物文化资产管理制度范文6

大多数文化事业单位存在资金用途不明、“专款不专用”的现象的不良现象,这是由预算中出现错误造成的。在现在的文化事业单位中都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这种制度下,预算工作必须要得到重视。为了使事业单位资金的正常运转,真正的体现预算的计划控制作用,在对预算管理工作时必须要进行决算。决算是对预算执行的总结,文化事业单位的预算和决算是相关联的,通过两者的控制,来避免那些不良现象发生。(四)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不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事业单位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他们对其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纵观现在的文化事业单位,其人才结构存在明显不合理的现象:高素质的会计人才和财务管理人才占有比例小。由于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使得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很难高效进行。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会计制度深化改革的情势下,低素质的工作人员已经失去了竞争力,其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偏低,对新制度、新技术的接受能力有限。同时,财务管理工作的轻松环境可能会使财务人员缺乏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这也是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的一种表现。

二、深化文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的措施

(一)转变财务观念

财务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的观念要与时俱进。这就要求财务管理人员要转变传统观念,在传统的基础上加以改革,并逐步寻找适合自己发展的新的理念,完善财务管理体制。例如,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实施下,对产权界定可以很好的对经营成果的核算。这项工作就不是一般的财务人员就可以做到的,需要财务人员转变观念,所以财务管理人员要接受新的财务理念才可以更好的完成财务工作。

(二)加强预算管理

文化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是国家财政,由于这个许多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存在漏洞,认为花的是国家的钱,造成资金浪费。为了更好的管好、用好预算资金,文化事业单位要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并对预算项目细化。[2]国家拨给文化事业单位的资金有限,所以财务人员在预算时,要充分考虑单位年度内的业务情况。财务管理者可以通过参照前几年的各项收支水平来做本年度的预算,并留有一部分的预备资金,用以应对年度内突发的情况,使其预算更合理。预算的根本目的是提高资金的使用率,避免超预算的情况发生。文化事业单位的资金虽然都是国家专项资金,单位资金的使用上要坚持“勤俭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使国家资金可以最大化的帮主事业单位的发展。

(三)加强资产管理,特别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文化事业单位的资产是国家的一部分,它的资产都经国家物资管理部门验收的。文化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保障文化事业活动正常开展而设立的单位,因此文化事业单位要有更为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其单位资产的购置及维护方面,要报予国家物质管理部门,并在财务上明确记录,加以说明。[3]对单位的贵重仪器等物品,应该经专业技术人员检验评估后交付使用,并在财务备案,以方便记录设备的后期维修保养等费用。单位固定资产的转让和报废,都需要国家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及有关单位的鉴定,并将所得记录上财务,事业单位不得私自处理。除此之外,对一些隐形的资产也要在财务部门做出相应的记录,如文化产品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还有文物、艺术品等都是国家重要的资产,是国家文化的一部分。对于这些资产财务部门要详细的记录在案,并定期与物资管理部门进行核对,以保证国家文化资产的安全。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首先是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原则是经济适用,符合集中采购标准的要进行集中采购。为了防止重复购置,可以将固定资产的购置纳入预算中去;其次是对固定资产的处理。为了确保国家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要及时上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最后是固定资产的折旧。所谓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损耗而逐渐转移到成本、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从而使资产出现贬值的情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固定资产的更新周期大大缩短。于是,对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速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速折旧从而加速资金的回收就变得更加重要,这也对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财务管理工作上,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制约财务人员的工作。现在就有很多好的制度可以优化其工作,例如会计岗位责任制度,这个制度就很好的把责任分配到个人,提高了财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其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从侧面提高其综合素质,有利于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财务工作要遵循“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原则,使财务工作更加规范,才能保证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重视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的完善

财务最终反应了文化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的成效。为了使文化事业单位更好的发展,要严格实行“责任分化,授权控制”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4]首先要从单位内部的会计环节入手,让财务人员明确责任,并逐步向其他管理部门延伸,最终使整个单位的工作都有条有理。财务部门应该有严格的制度,财务人员都要有明确的责任和权限,一般情况下不能僭越。例如,会计不能代出纳收款,出纳不能代会计做账,非出纳人员不得管理现金收付和保管业务,这些做法都不合理,容易使财务工作混乱,发生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结合各单位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流程制度,规范财务人员的工作方法,可以使会计工作更有效率。在财务工作中,要注重基础工作,注重细节问题,并做好账目的核对工作,以便及时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了更好的监督财务工作,财务人员可以对单位资金的流向做出记录,张贴出来,使经济业务和会计处理得以相互联系,使财务工作公开透明。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