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范例

文物保护

文物保护范文1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以文物保护科技赋能为动力,全面提升我省文物保护研究利用水平。

到2025年,文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文物保护水平全面提升,文物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文物科技赋能水平取得新突破,文物保护机构队伍力量明显增强,文物活化利用不断创新,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明显提高。

展望2035年,我省将建成与创新型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目标相适应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体系,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有力支撑文物保护研究利用,考古成果、博物馆事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利用取得明显成效,文物助力彰显徽风皖韵独特魅力明显提升,文化归属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文物资源和文物安全管理。制定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办法,适时公布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全面摸清全省文物底数,推动省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公布和实施,将文物资源空间信息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统筹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地下文物埋藏区、水下文物保护区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两线”纳入率达100%。研究制定出土文物移交管理制度。加强对红色资源、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水利遗产、科技遗产等调查和保护。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保护机制。将文物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推进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建立“一单四制”,深入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2020—2022年),持续举办文物建筑博物馆消防队伍“大比武”竞赛活动。加快文物“三防”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一级风险单位防火防盗安全设施建设率达到100%。推动市、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落实文物行政执法责任。(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分别牵头,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合肥海关、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文物科技创新。深化基础研究,面向文物保护利用基础理论需求、关键科学问题,促进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质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等学科同文物保护深度融合,提高省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对跨学科研究的支持力度。聚焦文物断代、病害形成及发展等关键科学问题,开展考古溯源与断代新技术、有机质文物材质工艺识别、劣化程度评估与保护技术、文物考古材料组成分析等基础研究。积极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在文物保护、考古研究、博物馆展览、文物资源管理等领域的运用,力争在智能考古勘探技术应用等方面取得突破。推动文物专有设备研制升级,建设区域考古研究标本库和考古实验室。支持博物院申报油画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加强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联合实验室、科研工作站和科技创新联席机制。(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数据资源局、省社科院、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提升考古研究水平。加强含山凌家滩遗址、蚌埠禹会村遗址等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和“考古中国”国家重大考古研究课题我省项目研究;开展繁昌人字洞遗址、东至华龙洞遗址、淮南战国楚王陵(武王墩)等主动性考古发掘项目,组织重要考古新发现评选公布。推动凌家滩遗址、双墩遗址、禹会村遗址、寿春城遗址、大工山—凤凰山铜矿遗址、明中都遗址、柳孜遗址等“十四五”国家大遗址考古研究、保护管理和开放展示。支持建设省楚文化考古研究基地。强化城乡建设、县城绿色发展等建设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开展全省各级开发区文物保护评价,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原则上不予收储入库或出让。做好引江济淮、铁路、公路、机场等重点工程建设考古工作。持续开展考古工地检查,规范考古发掘行为,组织优秀考古工地评选。(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社科院、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文物古迹保护。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实施西递、宏村、查济、南屏古建筑群等文物修缮工程,改善文物保存状况及周边环境。加强石窟寺资源调查,开展黄山摩崖石刻、枞阳浮山摩崖石刻群前期勘察研究等一批石窟寺专项保护项目。开展长江文物资源调查和保护研究。加强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遗产审批管理,强化文物本体保护和风貌管控。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利用力度,推动文物保护利用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相协调。推动低级别文物挂牌保护。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文物保护工程业务监管,落实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审批改革。支持凤阳明中都皇城城墙、寿县古城墙、歙县古徽州城墙等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推动黄山市祁门申报列入“万里茶道”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革命文物保护传承利用。贯彻落实《省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开展红色资源普查和认定工作。推进鄂豫皖、闽浙赣和淮北、淮南、皖中、苏南等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整体规划、连片保护、统筹展示,实施独山和金寨革命旧址群、凤阳小岗村旧址等100个革命文物修缮修复工程。开展侵华日军淮南罪证遗址等一批革命博物馆、烈士事迹陈列馆、纪念馆展陈提升项目。认真总结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革命文物陈列展览成功经验,结合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5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和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5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推出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出版《革命文物通览》《革命文物故事》等书籍,弘扬大别山精神、新四军精神、渡江精神等伟大精神。支持渡江战役纪念馆、金寨红军广场、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等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推出系列主题产品,建设红色旅游融合示范区。统筹推进革命文物与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青少年教育活动。推动革命文物学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史研究院、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厅、省社科院、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博物馆和社会文物管理高质量发展。推进楚文化博物馆、阜阳博物馆等市县博物馆开馆,支持合肥、长丰等市县博物馆建设,指导建设凌家滩遗址、蚌埠禹会村和双墩等一批遗址博物馆和专题博物馆。实施90个馆藏文物修复、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项目。围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推出100个大中型原创性主题展览。持续开展“百万青少年走进博物馆”系列活动,完善大中小学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教育教学长效机制。推进博物馆理事会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咨询和纽带作用,完善博物馆绩效评估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博物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民间收藏文物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开展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鼓励支持合法规范收藏民间文物。支持省文物总店举办文物艺术品交流会和展销会,培育现代文物市场。继续开展“鉴宝江淮行”等公益性文物鉴定服务活动。(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合肥海关、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大力推进让文物活起来。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编制大运河(段)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文旅融合发展规划,推进柳孜运河遗址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大运河通济渠泗县段保护展示工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有序推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涉及我省的任务。深入挖掘地域文化价值内涵,研究建立徽文化(新安江文化)、长江文化、淮河文化、大运河文化、红色文化等地域文化标识体系。提升明中都皇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运营服务水平,力争凌家滩遗址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挂牌运营。启动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加大文物建筑开放利用力度,开展全省文物建筑活化利用优秀案例评选推介。推出文物体验、研学、休闲旅游精品线路,支持黄山古村落研学旅行等文物旅游探索。创新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等活动。建立健全促进文博创意产品开发激励体制机制,支持博物院发挥国家文创试点作用,打造文化创意品牌。支持黄山、金寨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加大对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等文物保护、考古研究等支持力度。推进长三角文博区域合作项目,开展长三角等地区联合考古研究等学术和项目交流,加快与沪苏浙博物馆资源、服务、运营一体化发展。(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外办、省广电局、省社科院、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壮大文物人才队伍。推动考古相关学科专业建设,鼓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大学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积极引进科技考古等方向人才,适当扩大相关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加强省社科基金、自然基金等对文物保护研究项目的支持力度。发展文物修复与保护、考古技术、展示利用、徽派古建筑营造技艺等职业教育,开展文物领域大师、名师、匠人进校园参与教育教学活动。培育文物领军人才、中青年创新骨干和技能人才等多层次文物人才队伍。举办文物建筑修复、考古勘探等文物职业技能大赛。推进文博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大学和蚌埠、六安市等有条件的单位和地区申报考古发掘资质。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实施保护项目与人才培养联动战略,强化文物保护、展陈提升等紧缺人才培养。落实中央及省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编制保障有关要求,各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统一加挂文物局牌子,完善内设机构设置,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力量。文物资源富集、工作任务重的市、县(市、区)可在机构限额内单独设置文物局。(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将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目标任务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细化任务、合力推进。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保障。省文化和旅游厅加强对方案实施的组织协调。(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人民政府牵头)

(十)强化法治保障。适时推动修订《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规定》等法规规章,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制度,加强《省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等宣传,切实营造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的良好法治氛围。(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文物保护范文2

关键词:文物保护;建筑修缮;“叶家花园”

1历史沿革

1933年,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防治院、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红十字肺科医院)开业。它是一所综合性三甲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从上海市肺科医院的大门进去,穿过门诊大楼和病房,在医院的深处,有一条碎石小径把人引入一座宛若世外桃源的花园——这就是在老上海大名鼎鼎的叶家花园。叶家花园距今近百年的历史,花园内草长莺飞、花红柳绿、环境优雅,是医疗养生的最佳环境(图1)。1908年(宣统三年、1911年,5月江湾跑马厅竣工、开幕)叶澄衷之子叶贻铨(字子衡)在沪创办中国人自己的跑马厅——“江湾赛马场”。1923年花园建成,对外开放。作为供赛马赌客休憩用的场所,这里被称为“夜花园”即“叶家花园”,占地77.636亩。1933年叶子衡将叶家花园捐赠给国立上海医学院。为了纪念叶澄衷,取名为“澄衷肺病疗养院”,又称为“澄衷医院国立上海医学院肺病疗养院”。1937年抗战军兴,11月上海沦陷,花园被侵华日军占领。直到1945年抗战胜利,花园由国立上海医学院收回。今天,花园仍为医院的组成部分,而这所医院也成为全国闻名的肺病专科医院。花园内原本的延爽馆改建为院史馆,琉璃阁(原名叫“坎大利爵士茶厅”)改作茶亭会议室。叶家花园是日本人设计的,其设计风格具有独特性。“伏虎岭”和“卧龙冈”被设计在花园南北两侧,中间有一个池塘,形成一个整体。这种设计风格非常具有花园特性,这种亭台楼阁、小桥流水,颇具江南园林风格,其景色犹如一幅画卷。最大的岛中央有一幢乳白色的西式建筑,坐北向南,廊柱为希腊风格的爱奥尼克式,平台二楼前半部也是平台,站在上面可眺望全园景色。花园以湖泊、假山取胜,为当时私人花园之佼佼者。花园竣工至今已有近百年,虽然经过了多次战乱,但是其景色依然优美,其独特的气质依旧出众。

2现状调查

叶家花园于2011年2月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杨浦区不可移动的保护单位,保护修缮的范围涉及门楼、?望台以及五座桥和九个亭子等构筑物,包括回波亭、琉璃阁、百态亭、四恭亭、听泉亭、吟月亭、牡丹亭、抗战亭、紫藤架、四恭桥、玉带桥、羲象桥、柳浪桥和晴涛桥[1]。在任何情况下,修缮施工前都需要对现场进行细致勘查,保证对修缮文物的了解程度。勘查是文物古建筑修复前的关键步骤之一,其中对其年代风格的识别,损毁情况的勘查是主要的关注部分[2]。经检测单位的专业技术检测以及建筑结构工程师多次现场踏勘,现状门楼主要出现了房屋倾斜、木结构腐蚀、混凝土梁承载力不足、混凝土梁柱开裂破损、钢筋锈胀及保护层开裂、内墙渗漏霉变、外墙粉刷层脱落、墙体开裂、木窗框腐朽脱落、木格栅腐朽松动等情况;现状九座亭子主要出现了檐口大面积脱落、屋檐瓦片破损缺失、护栏顶部面层开裂破损、踏步破损及缺零掉角、地坪开裂、厅顶吉祥物毁坏等情况;现状五座桥主要出现了桥饰破损、桥面裂缝、桥底梁板及支座混凝土开裂钢筋锈蚀、桥石材开裂、桥檐开裂等情况。现状桥亭均存在安全隐患,影响美观和使用[3](图2)。

3保护修缮原则

叶家花园是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建筑与园林。酸雨、二氧化硫以及粉尘等,是现代社会较为常见的几种大气污染物,均或多或少地给文物保护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4]。后期自然破坏较为严重,需及时采取必要修缮措施。本次保护修缮工程,应严格遵循文物建筑修缮的规定,在此工程中要保护文物的安全与价值,尽量还原文物的真实情况,保护文物的整体不受损。同时,考虑到叶家花园是一座对外开放的花园,作为医护人员及患者休憩、放松的场所,其安全性也是本次修缮必须考虑的原则,在修缮过程中,应该按照以下方针实施:(1)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指导策略为主,科学合理地保护文物和建筑,适当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从而更好地保护建筑文物。(2)真实性原则:保护现存实物原状与历史信息,尊重其历史真实性,对叶家花园的任何修复都必须建立在考证和历史研究的基础上,应该按照建筑物原有的特征、材料质地、工艺进行修缮。(3)“安全性”的原则:安全包括两方面,一是主体结构是否安全,二是人们在使用过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花园内的桥梁建筑距今已有近百年,桥梁遭受自然侵蚀,混凝土产生碳化现象,梁底钢筋均已锈蚀,修缮过程中必须以“安全为主”,不能只做表面文章。同时,对于有些桥梁栏杆间隔过大的现象,在征得文保专家认可的前提下,对于栏杆的间隔进行了加密,杜绝了行人落水的安全隐患。(4)可识别原则:一座文物建筑存留至今,历经多个时代并存留有多个时期的历史信息。本次修缮所采用的材料、工艺、施工技术等,在“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大原则下要与文物原位置有所区别,并能看出是现代修复的。(5)可逆性原则:对于维修中不得不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等,例如结构加固、防水材料做法等,应具有可逆性原则,给未来的保养和维护留有余地。

4保护修缮措施

4.1墙体工程。在前期,先对现有砖墙进行查看,拆除改动过和风化严重的部分墙体。对于拆除下来的青砖经挑选后,完整坚固者用于墙体的补砌,不足的部分按照原来青砖的尺寸到厂家定烧补砌。砖墙补砌时,按原砌法用相同规格的青砖进行砌筑,对于破损较轻的砖墙则采用砖粉修补法进行修缮。同时做好防潮处理,在外墙距离地面二至三皮砖做水平防潮层,并采用化学注射法修复避潮层。

4.2大木作工程。对所有亭子木结构的主要节点进行检查,如屋架的端节点、桁条及椽子的搁支点,柱梁之间的榫接点,以及附墙木柱的内侧面、柱脚的腐朽、蛀蚀情况等。木结构的屋架、梁、柱、檩条等出现局部的、个别部位的腐朽、虫蛀、开裂时,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承载力验算,并及时采取加固措施。对梁枋上的木雕,无害且轻微破损处则保留现状,不再另行修补,其上选择喷涂无色、透明的、亚光化学保护层。而针对脱落破损的单个雕刻构件,按照残留相同构件的形式和雕饰工艺予以补配。原有木构件按原传统工艺涂刷桐油两遍,新更换的木构件在刷桐油前,先刷一遍底漆做旧。

4.3屋面工程。本工程采用“揭瓦亮椽”的方式对屋面进行全部修缮。在揭除屋面瓦件之前,先做好瓦件现状记录及残损情况记录。瓦件拆卸后存放在安全场地,分类码放整齐。拆除下的瓦件经挑选后,完整坚固者用于修补各屋面屋脊,挑选其余保存完好的瓦件用于屋顶重新铺设。对于破损丢失的使用与原瓦件同型号和尺寸的瓦件进行补配。按照《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对屋面木椽及其他木构件进行检查,糟朽较严重的予以更换。木椽及椽剜或其他部分糟朽者一律废弃,不糟朽者经整理修补,可用于它处更换其他糟朽构件。新椽子木质采用杉木,木椽连接及固定方法均与原做法相同。

4.4地面工程。将室内外后期浇筑混凝土地面予以拆除,恢复原有铺地。修补石阶沿石,对缺损的予以补配,走闪的予以归位,并清洗干净。对损坏较小、不影响继续使用的柱础、磉石清洗干净,对损坏严重的柱础及磉石进行替换,对缺失的柱础、磉石按原样进行补配。

4.5装饰工程。内外墙面工程:按原样式修复外墙及线脚,对缺失的部分进行恢复。粉刷层大部分剥落、污染,均全部清除予以重做,表面粉刷纸筋灰面层,纸筋灰按原来的方法补配,通过试做,用淋制的石灰膏配兑的石灰水刷饰纸筋灰面层。其建筑修缮的各种材料与色泽等都尽量与原来的材料一样,细木含水率控制在8%~14%。修缮檐口短机等木构件,破损缺失部分均按照残留相同构件的形式及雕饰工艺予以补配。所有木构件重做桐油涂刷。对新做木构件桐油涂刷后进行做旧处理,对原有木构件后做的油漆进行拆白处理后,重新做熟桐油两遍。上部构件涂刷保护剂。

文物保护范文3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文化以及科学信息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发展,在我国职业院校中开设的有关考古专业文物保护技术课程的教学方法以及在这种教学方法下的教学质量,逐渐受到现今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

关键词:

考古专业;文物保护技术;教学方法

近几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文化以及科学信息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我国考古活动也不断取得突出的成就。在我国现今发展阶段,在高职院校内设立的考古专业课程中,有关考古文物保护技术课程教学方式方法的研究逐渐受到我国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如何才能更好的完善职业院校考古专业文物保护技术课程的教学方式,本文经过研究,特得出以下结论。

一、职业院校考古专业文物保护技术课程的教学现状及成因

1、我国职业院校考古专业文物保护技术课程的教学现状

在我国现今社会的发展阶段,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新时期发展的潮流和需求,我国各大职业院校开始选择在本校内开办和设立有关考古专业文物保护技术的相关课程内容。但由于我国各大职业院校在考古专业有关文物保护技术相关知识的课程教学上,没有足够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理论做支持,导致我国现今阶段各大职业院校,无论是在有关考古专业文物保护技术课程教学的教学方式、教学师资还是办学理念上,都存在着严重的弊端和不足。

2、我国职业院校考古专业文物保护技术课程教学现状的成因

我国的职业院校的办学理念不同于本科院校,在注重理论知识教学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对于学生相关专业知识在综合实践能力上的培养,是我国职业院校最为显著的办学和教学特点。但现今阶段我国职业院校考古专业在有关文物保护技术相关专业知识课程的教学过程之中,大部分依然采用中国传统的专业知识教学方式,对于文物保护技术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上的侧重程度较深,普遍忽视了考古专业文物保护技术实践教学,即对学生考古文物保护技巧的综合实践能力的培养上重视力度严重不足,严重影响了我国职业院校考古专业有关文物保护技术相关课程知识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1]。除此之外,在我国现今社会的发展阶段,全国范围内的职业院校中负责考古相关专业的授课教师,在考古有关文物保护技术相关方面的专业知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和完善。教师教学经验的不足以及相关专业知识水平低下等方面的内容,是直接导致我国职业院校考古专业中对学生文物保护技术相关知识内容的教学效果不能很好的达到授课教师最初的心理预期的主要前提原因之一。

二、职业院校考古专业文物保护技术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

1、建立文物保护技术培训实验基地,提高学生实践应用能力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文化以及科学信息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我国全国范围内的各大职业院校为了更好的适应时展的需要,更多的选择在学校内的考古专业课程安排中引入和设立有关文物保护技术方面相关专业知识的授课课程。但由于我国的职业院校在有关考古专业的办学经验方面还比较薄弱,在大多数时候,对于学校考古专业的学生,有关文物保护技术相关方面知识的教学过程中会选择参照或者沿用本科院校中相关专业课程内容的教学方式,而本科院校传统的专业知识授课方式更多的注重理论知识的教学特点严重违背了职业院校旨在培养实践能力较强的综合应用型人才的教学理念,最终导致职业院校考古专业有关文物保护技术相关方面专业知识的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严重低下。想要更好的解决这一教学弊端现象的出现,我国的职业院校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培训机制,建立与考古专业文物保护技术相关专业课程知识相匹配的实验培训基地等一系列的硬件设施。在有效保证学生对于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掌握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为学生提供更多的综合应用实践机会,为最终培养出更加适合社会发展需要的综合应用型人才提供坚实的客观保障条件。

2、回聘退休考古专业文物保护专家,提高教学质量

在现今社会的发展阶段,由于受到我国国家教育局以及相关部门有关指导政策和工作精神的影响,职业院校的专业在职授课教师与本科院校相关专业的授课教师在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水平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职业院校考古专业负责文物保护技术相关专业知识的在职授课教师,普遍存在因考古专业相关知识掌握程度不够深入而最终导致教师的授课质量低下,学生学习效果不能达到社会对于相关考古专业人才在专业知识水平高度上的需求,严重影响了职业院校考古专业有关文物保护技术方面的教学发展进程。我国的职业院校如果想要更好的改善考古专业在对文物保护技术相关专业知识的教学现状,可以将已经退休的文物保护方面的专家和资深学者回聘到学校之中。在不影响学生对于相关专业课程知识学习的课程安排的基础之上,适当的举办专家讲座或者专家亲临授课相关方面形式的教学活动。在更好的为学生拓宽有关考古专业在考古文物保护技术的知识面广度的同时,通过一系列的讲座和培训安排,更好的提升学校考古专业相关在职授课教师对考古专业知识的掌握水平,最大限度的改善教师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全面的教学现状。

3、改善教学方式,灵活教学方法

虽然在我国现今社会的发展阶段,在职业院校考古专业之中有关文物保护技术相关方面的课程,是在参照和效仿本科院校授课过程的基础上设立的,但为社会培养具有更高水平综合应用实践能力的新型就业人才是我国职业院校的办学宗旨。传统本科院校过于注重理论知识教学的教学方式不能更好的适应职业院校在当今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需求,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受到严重阻碍。我国的职业院校如果想要更好的完善和改革校内考古专业有关文物保护技术方面相关知识的专业教学实践效果,就必须及时有效的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趋势,改变传统古板理论化的教学方式,在教学过程中合理有效的应用更加灵活的教学方法。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手段,最大限度的提升学生对于考古专业有关文物保护技术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积极性,有效的激发学生对于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潜力和自主学习能力,最终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2]。

三、结论

总而言之,在考古学专业中,有关对于文物保护技术方面相关知识的学习,是对学生科学理论知识的掌握能力以及综合实践的应用能力的综合考察。只有我国现今阶段开设考古相关专业的职业院校,有效的摆脱学校传统的专业知识教学方式,更好的掌握灵活、科学的教学方法,才能够为社会培养更多更好的综合应用型考古人才,相关授课教师的教学才能取得预期的理想效果。

作者:姬颖 单位:洛阳科技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文物保护范文4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血脉和根系,是一个国家、地方的形象和窗口,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坚持什么样的文化方向,推动建设什么样的文化,是一个政党在思想上、精神上的一面旗帜”。多年来,我们党高举中国先进文化的旗帜,在思想上、精神上鼓舞和激励全党全国人民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励精图治,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伟大胜利。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建设文化强国,创造文化惠民,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党又把建设先进文化提到党的建设和国家发展这一战略高度来认识,这是对党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理论的进一步深化,标志着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文化教育意识的进一步增强,也标志着党的执政思想更加成熟。所以,坚持以“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这一要求,指导各项文化工作,就为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智力支持。   面对新的世纪、新的挑战和新的机遇,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文化建设中的领导地位,身体力行,勇于开拓,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指导甘南各民族各项文化工作,同时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倡文化建设发展的多样性,树立文化创新意识,文化与科技融合,才能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和大繁荣,保持文化的先进性。   一、弘扬和发展民族文化,把甘南建成甘肃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和繁荣的重要地区   甘南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各民族源远流长,各具特色的文化是甘南文化建设优势所在,本地区多民族各自的风土人情、风俗习惯、文化艺术等繁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还需要我们不断挖掘、弘扬和发展。在合作、玛曲、碌曲、迭部、夏河等地流传已久、丰富多彩、风格各异,而且日益发展的藏民族独具文化特色的乡浪节、浪山游、赛马、赛牛会及佛教盛会;临潭、舟曲、卓尼具有的江南风情和汉、回、藏、土民族文化相融合的看大戏神会、“花儿”浪山会、万人拨河会、烟花爆竹会、风情旅游节,都是以歌传情、以舞会友、以运动加盟等实现民族大团结的大舞台。多年来,逐步扩大与国内外民族文化的交流,让民族民间艺术这一无形资产融入甘南的两个文明建设之中,提高本地区的知名度。要把民族文化的资源优势转化为民族文化的产业优势,以促进甘南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同时要把藏、汉、回族及甘南其他少数民族的特色建筑、民族服饰、餐饮、民俗礼仪、体育项目、节庆活动、歌舞器乐表演、民族工艺精品等荟萃甘南,繁荣甘南,把民族文化和甘南的一系列文化活动与旅游资源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甘南作为甘肃民族文化体系发展的作用。   二、要树立精品意识,抓好文艺创作,多出优秀作品   丰富多彩的优秀作品是繁荣文艺的重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精神文化水平的集中反映,它代表着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因此,我们要抓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这个大好机遇,鼓励扶持高品位、高质量、高水准的文化产品,强化精品意识,推进文化的不断发展,坚持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抓好精品工程,全力创造和推出甘南民族文化名牌产品,挖掘和继承本地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把甘南各地藏族乡浪节、浪山节、汉族的“花儿”庙会、烟花会和多民族参与的万人拨河运动等办得更具民族性、现代性;让“洮州花儿”、“藏族山歌”、“民族器乐”、“甘南藏戏”、“民族舞蹈”等一批优秀民族剧目,在获得国内外奖项的同时,采取相应的激励机制,在民族院校发扬光大,教育传承,寻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良好结合点;要更多地培养和鼓励传承人及创作编导人员;通过签约和奖励等形式,挖掘和生产出更好的优秀作品。   三、重心下移,切实抓好城乡基层文化建设   文化教育工作的重点、难点、着力点在基层,从某种意义上说,创造在基层,希望在民间。因此,必须把公益性文化工作重心下移,抓好基层文化基本阵地、基本队伍、基本内容、基本活动方式建设,强化阵地意识,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中心的作用,要必须做到周密的文化活动,要继续培养发展创新,抓好节日文化、集镇文化等丰富多彩的特色文化教育,搞好文化下乡惠民活动,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   四、加强文化设施建设,为文化事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大力搞好文物保护工作   要树立“出精品、上档次、选品牌、创特色”的工作目标,致力于建设一批标志性文化建筑设施。切实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文化活动场所。同时,宣传文物保护法,提高认识文物保护的重要性,拟定可行性保护措施,使文物得以有力保护。首先,要全力协调、配合、创建和着力打造甘南州民族文化艺术中心,文化一条街,发挥文化馆的功能和全州七县一市博物馆馆藏文物的展示。通过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情况,甘南一江三河七县一市有丰富的古人类文化遗迹,各类野外不可移动文物遗址499处,其中古遗址283处,古墓葬55处,古建筑47处,石窟寺石刻1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99处,其他3处。甘肃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甘南州境内有重要新发现15处。这些都分别被列为部级、省级、州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应该引起足够重视并加以很好地保护和利用。471处州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都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在全自治州两馆建设的基础上,应认真搞好其保护、利用和发展。   五、大力开发博物馆文化产品是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惠及民众的重要渠道   “博物馆的文化产品分为两类:一是以馆藏文物为基础而设计、制作出来的各种基本陈列展览和专题陈列展览,它们是博物馆文化产业的主流产品、拳头产品和长线产品;二是根据观众的购买欲望而设计、开发出来的,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和鲜明的个性特征,能够引导旅游品消费,创造文化产品附加值的博物馆文化商品,它们是博物馆文化产业的副产品。”我们要按照全州各县各民族特点和优势创造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的良好环境,扩大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规模,提升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水平,在全州博物馆之间建立资源、创意、市场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机制。另外,在文化产品开发后期,还应加大文化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将产品的历史渊源、生产工艺、价值内涵等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同时将其制作成精美的卡片,随产品赠送。把文化产品开发作为博物馆服务社会的重要方式,作为博物馆文化传播功能的具体延伸,必定能促使其更好地发挥社会职能和教育职能。#p#分页标题#e#   六、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切实加强文化队伍建设,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保障   在大力发展影视、图书报刊、文艺演出、艺术教育等传统文化产业的同时,加快发展民族文化艺术产品、文化旅游、文化技术、文化信息、艺术中介、艺术品拍卖、音像制品、电子游戏、电脑网络等。加强文化队伍建设是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保证,要深入学习党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论述,着眼于文化队伍素质的提高,针对当前甘南州文化系统各单位文化艺术专业人员普遍缺乏的状况,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稳定好现有人才,珍惜现有人才资源,努力营造优秀文化人才施展聪明才智、建功立业的环境。要在培养、教育上做文章,引导文化产业者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文化素养和艺术创作水平,为开创甘南藏族自治州文化工作新局面做出不懈的努力。

文物保护范文5

关键词: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内法;国际法

一、对非遗的保护是大势所趋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由于其内涵丰富,二是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对其保护我们需要区别对待,认真地去思考,考虑其自身的特殊性,对症下药,方可解决非遗的保护问题。

(一)现实国情的需要

现阶段我国的国情是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的发展很不平衡,有的发展很超前,有的发展很落后,矛盾比较突出,其中最为突出的矛盾就是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需要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主要矛盾贯穿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的整个过程,并一直存在着,面对矛盾,我们需要弄清矛盾的因果关系,分析这个矛盾,这样才有助于更好地去解决矛盾。非遗作为文化的一部分,我们要有文化自信,我们是一个历史文化悠久的国家,有着厚重的文化给我们做支撑,文化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灵魂,作为非遗的文化可以带给我们强大的精神动力,有利于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明方向。从世界的角度观看此时的中国,一个文化大国的形象矗立在世界的东方,文化是其目标之一,打造文化强国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认同感和国民精神的根基。2018年在的讲话中提到了“四个自信”,其中就文化自信作出来了深刻的阐述,他指出了文化自信的重要性,他在发言中强调文化自信是更加基础和深厚的自信,它是最根本的自信,坚定文化自信就等于坚定民族的自尊、自强。

(二)全球化的需要

面对经济和文化全球化,尤其是现在,我们需要保持头脑清醒,首先就经济全球化来讲,指的是商品在全球范围内的流通,给我们带来了许多的便利,但是我们仍需认识到其不足之处,面对经济全球化,许多人的观念开始发生了变化,只注重经济利益,认为物质利益才是最重要的,殊不知没了文化的支撑,我们很难想象会是什么样子。经济全球化还给我们文化的多样性造成了很大的损害,如果把文化比作一只万花筒,那么最好的景象应该是百花竞放的局面,可如今的形势是西方文化却成为了主导,主要集中在建筑、影视、食品等领域,尤其是美国凭借着资本优势和高超的影视技术获取了年轻一代很多人的眼球,开始陶醉于西方文化,这种单一的文化模式对与文化的多样性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必然会导致文化的衰落。其次,从文化的传播来看,文化全球化指的是文化在全球化范围内的传播,它是一种文化在世界发展的趋势,在面对外来文化的时候,我们要拒绝“拿来主义”的发生,我们需要保持理智清醒的头脑,积极地学习世界各民族的优秀文化,学会抵御外来不良文化的能力,这样才不至于在文化全球化中失去自己的本民族文化。在2017-2023年中国非遗行业现状研究中,指出了非遗不仅是民族自我认知的历史依据,它在民族走向未来的过程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大到国际社会,小到普通民众,都应该加入到非遗的保护行动中来。人类发展需要保持文化的多样性,世界上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人类文明的进步正是在各种文化的碰撞中发生的,在吸收其他民族优秀文化的过程中,发扬本民族的特色。从人类的历史来说,人从生到死有一定的时间段,这是非常短暂的,唯独传统内在于传统的伟大精神、智慧与理念没有时间的期限,它超越了时空,它是一个民族价值观念的体现,是国家的软实力。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难点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分析

非遗又被称作无形遗产,它的分类是相对于物质遗产而言的,它是文化大家族中的一个重要分类,它所指的内涵是十分丰富的,不仅具有了文化的共性,同时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正是由于其特殊性,所以非遗的保护也是一大难点,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非遗的生存土壤恶化。一是经济的发展促使人们想要追求更好的物质生活,离开自己的家乡去城市寻求更多的就业机会,城市里有着好的生活和工作条件,这造成了许多乡村和城镇后继无人的状况。二是人们的文化观念渐渐地发生了变化,尤其是对于民族音乐、民族舞蹈、文学艺术等等,由于其这些非遗的产生存在和发展有着其特殊的时代背景,所以很多人容易对其贴上标签,认为现在学习这些东西都已经过时了,逐渐地不被人们接受,不在被人欣赏,更加不会去传承,面临失传危险。三是学习非遗的困境,传统技艺和口头传统表达本身包含着复杂的内容,这些内容都需要非常好的记忆力,包括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目,传统音乐和民间文学、古典史诗都需要表演者具备高度精确的记忆力,这无形之中增加了学习的难度,可能花费了时间学不会,同时在个人看来,就算学会了也没有用武之地,所以使得年轻人疏离了传统艺术,失去了学习的兴趣。第二,传承与创新问题,依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要义,指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指的是不仅要完整地保存下来,而且还要弘扬。一是就非物质文化的保存存在着一个问题,由于民间艺术大都分都是以口头传承方式流传下来的,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造成了人走艺亡的现象非常普遍。二是从事传统技艺的艺术家们数量在不断减少而且年龄在逐渐增大,年岁已高,艺术家在传播传统艺术上时常感觉力不从心。三是由于非物质文化本身学习的难度较大,很多人不愿意学习,所以导致保存很是问题,创新只有在保存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第三,保护经费短缺的问题,保护非遗资金短缺的问题在全世界是普遍存在的,由于资金不足,导致了就非物质的保护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资金不足的问题是非物质文化流失的一个很大的原因。

(二)非遗保护的立法现状

迄今为止,有统计显示,目前我国文化领域法律占全部现行法律文件的比例为不足2%,与之对应,经济领域、政治领域、社会领域和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文件分别占全部现行法律文件的比例为31.5%、52.1%、7.56%和7.56%。在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层面上算得上与文化领域相关的法律文件只有《著作权法》、《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广告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其中《电影产业促进法》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今年3月才实施的新法,而《著作权法》、《文物保护法》因过于陈旧正在修订中。文化产业促进法经过几年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已经到了第八稿,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预计在今明两年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这部法律的关注度社会给与了很高的期望,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保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是具意义非凡的。以上可以看出,目前我国文化立法领域均呈大片空白和严重滞后状况。文化快速发展的需要非常不匹配,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就只能是一句口号。

三、非遗的法律保护措施

第一点,享有立法权的部门应充分行使立法权,根据现实实际情况的需要填补立法的空白,做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法可依。最近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二点,明确非遗中的法律概念,法律概念是法律保护的关键,法律概念是认识法律和表达法律的认识之网上的纽结,是“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建筑材料”;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须的和必不可少的工具,没有限定严格的专门概念,我们便不能清楚地和理性地思考法律问题”。只有在明确概念之后才能分析其特征,依据特征和现实基础实施法律保护。第三点,明确权利和义务,根据17世纪英国学者洛克的“劳动价值论”观点,非遗是由技艺传承人或者族群创作、演绎和完成的智力成果,传承人应当对该劳动成果享有权利,主要包括所有权、享受国家扶持的权利,但同时作为传承人也应当履行的义务,比如保存的义务、传承给后人的义务,总而言之,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第四点,做好相邻部门法之间的衔接,特别是与民商法、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诉讼法、知识产权法的关系。就从目前我国的非遗保护的现状来看,主要采用的是以行政法保护为主、以知识产权法为辅的方式。一旦出现法律纠纷,我们需要选择适用法条依据,虽然非遗保护法就保护作了说明,但是这样的规定也只是形式意义上的规定,没有多大的实质作用,需要进一步地探讨。第五点,对于侵犯非遗的行为,综合各种合法手段进行维权,比如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仲裁、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可以利用刑事诉讼程序对侵权行为进行追究刑事责任;还可以依据相关的规范进行相应的责罚等等。

参考文献:

[1]徐柏翠、潘竟虎.中国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影响因素.经济地理.2018(1).

[2]刘鑫.从公开活用走向促进地区振兴:日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民族艺术.2018(5).

[3]彭琳、赵智聪.“心意传承”与“模型传承”——文化景观中非物质文化要素保护的日本模式借鉴.中国园林.2014(4).

[4]马振.旅游对舞蹈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影响——以土家摆手舞为例.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8(5).

[5]刘宏成.丝绸之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法治论坛.2016(3).

[6][美]E•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文物保护范文6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街区;保护;再利用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不断发展,城镇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街区保护的矛盾也日渐突出。在城市现代化建设中,受到历史街区认知和城市建设规划等因素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街区保护和传承受到很大影响。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及分类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团体或个人具有文化遗产特征的各种社会实践、文艺表演、知识技能等所涉及的制作工具、工艺品以及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通常包括口头语言、文艺表演、风俗文化、传统实践和手工技能等[1]。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依存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依赖于文化街区而存在的,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上来看,属于思想意识和精神层面的传统文化,无论文化的产生、继承和发展都无法脱离物质载体。而文化街区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生存空间。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历史街区具有依存性。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人类历史长期发展和群体及个人长期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具有传承意义的文化,能够代表不同区域的社会和文化发展过程。我国拥有几千年的发展历史,经历了历史朝代的更替,一些风俗文化和传统技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断融入新的元素,成为了见证历史发展和群众智慧的结晶。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沉淀而成的,具有历史追溯性。

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区域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精神、文化和技能等思想和精神层面的表现形式。不同地区文化和思想形态具有较大差异,在非物质文化传承中,不断融入了地域性的思想理念,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区域特点。例如:不同地区具有当地特有的生活方式和风俗,具有代表性的思维方式和信仰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被视为地域文化的缩影。

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并非一成不变的静态物质,而是在长期社会实践和群体生活中形成的文化、思想和技能,无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成、传承和发展都离不开人类的活动和思想的变化,它蕴含在人类的生活方式和民风民俗中,反映出不同地区人群特殊情感。非物质文化与人类活动息息相关。同时,非物质文化是基于人类发展而得到传承和不断发展的,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历史传承性[2]。

二、历史街区概述

历史街区概念于1985年在我国首次提出,历史街区泛指那些文化历史遗迹较为集中,能够对某一段历史时期的风俗文化、传统习惯和思想文化具有完整展示的街区。历史街区内容不仅仅包含了所在地段和街道的格局以及空间形式,还涵盖了房屋建筑与周边环境之间的构成关系,包括历史街区在社会发展中的功能。1986年,我国正式明确了将历史街区作为历史文化保护区予以保护;2002年,我国文物保护法将历史街区列入到了不可移动文物范畴,包括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镇、乡镇和街道等。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街区保护和再利用面临的问题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街区保护体系尚未健全

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街区保护范围较广,从1987年国际古遗迹理事会的华盛顿宪章中的定义来看,历史城区不仅仅包含房屋建筑本身,也包括自然环境和人造环境,包括街区的功能,其保护内涵是历史街区的整体框架。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街区保护中往往将工作重心放在了街区文物建筑上,而忽视了对其他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的保护,历史街区的功能性保护也往往受到忽视。进而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街区整体框架遭到损害,一些文物建筑缺少了环境和功能作为依托,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被严重削减。

(二)市场经济发展与历史街道保护存在冲突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不断发展,各大省市和地方将工作重心放在发展地区经济和提高百姓物质生活水平上。在城乡规划中,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城乡建设用地与历史街道保护的冲突逐渐显现出来。近年来,人们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生活质量也在不断改善,城市发展正向着现代化迈进,城市交通、现代建筑以及商业街道规划和建设都具有较强的现代气息,这种现代文化与我国历史街区文化形成反差,进而产生了文化风格上的差异。在历史街区保护中,不仅要兼顾到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还要考虑到当前城市发展的进程,这种状况给城市规划和设计带来了新的挑战,也是对城市整体规划布局的重大考验[3]。

(三)忽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街道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街区是基于长期历史演变而形成的发展记忆,无论建筑、街道和民风民俗都体现出城市发展的历史轨迹,具有深厚的文化价值和历史价值。但是在商业化开发中,由于忽视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导致历史街区格局发生改变,生态环境遭受破坏。一些省市和地方在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驱使下,以旅游开发和招商引资的名义,对历史街区进行改造,让原有的街区风貌变得不伦不类。

(四)历史街区的功能性不断削弱

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街区是历史文化的载体和依托,人文因素是历史街区文化构成的重要部分,不仅能够体现出历史街区的文化风貌,还能够使街区发挥出功能性。然而在城镇化建设中,各地方政府和省市缺少对历史街区居民的保护,改变了住户周边生活环境,促使一些住户不得不离开原有的历史街区,造成居民的流失,让历史街区成为一个个空巷,让街区丧失了原有的活力,变成了僵化的历史馆藏。同时,由于缺少了人的因素,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失去了载体,受到破坏。

(五)现代化建设对历史街道文化特色的影响

城镇化建设发展中,一些地区忽视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街区文化整体保护,在历史街区周边环境规划中未加以合理规划和设计,造成新老建筑搭配混乱,不能实现相互交融,导致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街区失去原有特色,在城市整体布局中形成了不和谐元素。同时,由于规划不合理,导致周边也太杂乱无章,削弱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街道的影响力。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街区保护和再利用策略

(一)注重商业与文化的融合

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街区具有浓厚的地区特色,但是历史街区并非与世隔绝,历史街区的建筑、环境以及风土人情都带有历史文化特色,是展示地区传统文化的窗口。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街区能够了解地区文化的每个细节。在城市建设和商业规划中,注重发挥出历史街区的文化特点,围绕文化制定出相应的商业发展策略。文化街区具有传统的风俗习惯,具有独特文化产品制作技艺,在城市商业规划中要充分发挥传统文化蕴藏的商业价值,以文化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城市和地区的品位,实现商业发展与文化保护的平衡。例如:位于上海市金山区的枫泾古镇,结合历史街区的文化特色与商业发展相融合,保留了古镇周围水网河道、建筑和桥梁,将江南水乡古镇与商业相结合,打造出具有文化的特色的地区品牌,冯静黄酒、枫泾豆干以及枫泾丁蹄都成为当地具有代表性的产业,不仅赢得了国内旅游市场和商品市场,也在国际上多次获奖,成为以历史街区的传统文化为依托发展现代经济的典范[4]。

(二)注重建筑与环境的协调

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街区的建筑与改造需要结合街区整体风格和生态环境,在对街区文化内涵进行深刻挖掘中,充分发挥传统建筑工艺的特点,实现整体风格的协调性。例如:沈阳中街是具有大约400年历史的商业街,在对街区进行改造中,不仅对周边建筑群风格进行了综合考量,也对现代交通进行了合理设计,充分考虑了机动车保有量带来的交通环境改变;此外,在沈阳中街古街道改造中,实现了新老建筑界面改造设计,确保颜色的对比统一,充分考虑地域风格色彩带给建筑的影响,进而实现建筑与环境的协调。不仅实现历史街区的再利用,也实现了街区环境的保护和创新[5]。

(三)实现居民基本居住功能

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街区具有较为悠久市井气息,是地区百姓生活聚集地。在城市建设规划中,要充分结合历史街区的文化特色和价值,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考虑地区民众的情感和民意,结合街区建筑特色进行居住功能的改善,在完善历史街区居住功能的同时,加大对居民的保护,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街区风貌得到继承和发扬,从而为特色产业开发奠定基础。

(四)实现保护性创新

在城市化建设中,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街区进行再利用,要充分调查研究老街道的空间和格局的明显特征,充分考虑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的关系,结合城市发展和历史街区的空间格局,实现保护性创新,从历史街区文化逐渐实现过渡,逐渐融入到现代城市面貌中,这样才能够让历史街区与现代元素相协调;另外,在对历史街区建筑和空间格局进行再利用中,要本着保护性创新的原则,从建筑风格、建筑材料以及立面色彩上进行实际论证,最大限度还原街区文化特色[6]。(五)实现公共活动空间连接我国历史街区的街巷通常较为狭长,不仅实现街区居民的生活和交通功能,还为文化、娱乐提供了场所。历史街区的传统生活方式丰富多彩,一些类似桥廊、码头等为历史街区提供了公共活动的空间。而现代城市中,公共活动空间与历史街区相比具有更大的尺度,具有更强的秩序感,公共空间通常采用绿色廊道、广场、绿地等。要对历史街区进行再利用,需要构建城市的整体效果,要实现历史街区与现代城市的融合,需要设置环境协调区对历史街区公共空间加以延续,同时与现代城市公共空间相协调。在一些欧洲国家,通常采用城市广场设计方法,分成历史街区和现代休闲广场等,将历史街区和现代城市空间利用城市轴线进行连接,达到整体效果的把握。

五、结束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街区是城市和地区历史发展的印证,蕴含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内涵。在现代化城市建设中,要充分考量历史街区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理解环境对非物质文化发挥的重要作用,进而结合非物质文化特色进行在再利用,这样才能提高城市品位,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彩虹.基于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下的历史街区景观规划与设计研究[D].桂林:广西师范大学,2017.

[2]陈思怡,王荃,夏甜.城市历史文脉延续视角下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以永州柳子街为例[C]//2018中国城市规划年会.2018.

[3]谭雪刚.浅议福州三坊七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保护[J].艺苑,2019(3):100-101.

[4]叶方舟.杭州饮食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保护及传承研究[D].杭州:浙江工商大学,2017.

[5]况锐.历史文化内涵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J].唐山文学,2018(6):78.

文物保护范文7

一、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深深地植根于民,世世代代流传在广大民众的生产生活当中,它与社会生产生活密不可分,是长期积淀在人民心里的民族文明,蕴含着中华民族文明的精髓,反映着中华民族薪火相传、艰苦奋斗精神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好非遗,对进一步发掘并全面揭示非遗的深层次含义和重大价值,对提高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心和集体凝聚力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但就目前地方政府非遗主管部门来说,面临着有限的工作人员和经费,同时还有繁重的保护与传承的压力,引入民间力量并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非遗事业,是今后遗产保护的必然趋势。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泰山石敢当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泰山被人们看作国家和民族的精神标志所在,是百姓和历代帝王所共同敬仰的神山。2006年5月20日,“泰山石敢当习俗”被列入经国务院批准由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予以公布。泰山石敢当的信仰与传说是民俗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部分,在泰安乃至全国均具有普遍分布和较大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是旨在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工作而出台的一项专门性法律[1]。从2011年6月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鼓励开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科学技术研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方法研究,鼓励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整理、出版等活动。”第三十五条明文规定: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保护机构以及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应当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研究、学术交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宣传、展示[1]。所以,民间力量投入非遗事业已势在必行。

三、泰安市民间力量参与泰山石敢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实践探索

民间力量是泰安市非遗文化的继承、保存与传承创新的主体力量,地方性非遗的保护工作也充分尊重了群众主体地位,唤起群众的主体意识,调动群众内生能动性,引入社会力量,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物保护事业,有效贯彻百姓事百姓办的非遗保护与蓬勃发展工作原则,发挥民间力量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工作中的重大影响[2]。

(一)组建泰山石敢当文化馆等场所

个人参与是一种门槛较低,运用广泛的非遗传承保护的方式。社会各界也不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事业饶有兴趣者。在个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事业中,泰安市出现了一批优秀的代表人物。如赵伟、房庆安、卢洪刚等一直醉心于泰山石敢当文化的研究与保护,先后成立了民间性质的泰山石敢当美术馆、泰山石敢当民俗文化馆、泰山石敢当博物馆等。以成立于2010年的泰山石敢当美术馆为例,是以收藏、研究、整理开发石敢当文化为重点,以展示、交流中国历朝历代、各类艺术家泰山石敢当作品为侧重的全国性、综合性博物馆。泰山石敢当博物馆和泰山石敢当民俗文化馆都是一种社会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保护事业的形式,是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形式而存在的;而泰山石敢当文博馆则位于泰山东街,是山东省第一个以石敢当文化为主题的博物馆。

(二)泰山石敢当石碑、石刻等实物研究

目前有许多研究泰山石敢当石碑、石刻等实物传承的民间学者和石碑、石刻爱好者。“泰山泥塑”被列入《山东省第二批国家非遗目录》,也可以做成泰山石敢当形象。“泰山泥塑”艺术历史悠久,最初可追溯至唐代,曾被当作贡品。在全国的泥塑中,“泰山泥塑”艺术形象别具一格,泰山石敢当泥塑艺术作品继承了“泰山泥塑”写意传神的民俗艺术作品审美传统,同样也融合了概括与抽象式的现代艺术表达手段,逐渐构成了自己独有的艺术品格,整体造型大胆多变,粗犷豪迈,写意传神,总体色调凝重、古朴,独具地域特点,是泰安中国传统文化民俗的主要内容,具有高度的美学价值、艺术性、人文价值与市场经济社会价值。

(三)利用民间艺术推广泰山石敢当文化

2006年,泰安皮影戏被纳入了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于2007年列入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近年来范正安的皮影戏已应邀到俄罗斯、韩国、日本、泰国等许多各国表演。范正安的泰山石敢当皮影戏一人同时饰演几个角色,心中想着词,口中唱着曲,手里舞着人,脚下踩着槌,精美逼真的皮影道具,生动精彩的故事情节,活灵活现的石敢当与妖怪的打斗场面,加上范先生抑扬顿挫而又生动逗趣的唱词[3],让六百多年历史的泰安皮影戏独特的“十不闲”绝技,展现在观众面前。民间艺人赵英和武金凤是泰安传统文化剪纸的标志性人物,其中赵英为泰山剪纸非遗的传承人,而武金凤的泰山金凤剪纸则为泰安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赵英所创作的巨幅“泰山石敢当像”剪纸创作,是目前为止我国最大的泰山石敢当剪纸艺术作品[4]。木版年画也是展示泰山石敢当民俗文化的另一个表现形式。泰安市邱家店乡徐家庄的王连洋先生,是王氏木版年画的第七代传承人,他所创造的泰山石敢当木版年画在颜料使用方面,采用了大量中国的传统颜料,多以红、黑、青、黄等为主要色彩饱和度变化较大的颜色创作。作品着重突出了泰山石敢当镇宅、辟邪、担当、平安等美好寓意[5]。

(四)民间力量参与泰山石敢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瓶颈

尽管泰安市政府在利用民间力量介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事业上已有了许多尝试,并卓有成效,但仍面临着许多问题和不足。首先,民间力量投入非遗保护事业的有关机制与建设还不够完善,保护宣传与奖励制度也亟待健全。普通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较为淡薄,参与性也较低,政府部门对民间力量投入非遗保护事业的宣传推广也亟须提高。其次,资本引入程度偏低。资金投入不足一直是非遗保护事业中的短板。目前泰安市保护资金投入主体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支出主导,仅有少部分级别较小的非遗单位则是采取社会资金财政补助、企业文化捐赠的办法筹得资金投入[6]。再次,民间组织非遗博物馆的数量和管理人员水平有待提升。泰安市大多数的民办博物馆建在个人门面房或工厂之中,开放程度相对受限。实际工作人员配备情况来说,专门的非遗保护人员数量比较少,技术水平也比较低下,而且没有针对性和细致的管理工作,很难实现高标准的保护目标[7]。

四、民间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建议

(一)加强民间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保障

健全的行政决策、完善的监督监察、完备的市场管理等有关机制,是民间力量积极参与发展非遗保护事业的重要基础。应更加积极地出台适用于实际状况的监督管理措施,对民间力量积极参与发展非遗保护事务,既要扶持与引导,又要加以规范与制约,从而使得相关活动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上的双赢[8]。此外,积极推动形成由政府领导的各方力量联合配合的长效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地位,与其他地方各有关部门协调和配合,统一统筹协调分配对泰山石敢当历史传统文化的保护性工作任务。广泛吸收地方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民间团体等力量,联合进行非遗文化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科研机构、高校的人员科研资源优势和专家资源,大力培训专业科技人员,增强非遗保护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二)吸纳社会资金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地方政府在非遗保护事业所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经费与人才的严重欠缺,特别在政府资金投入方面,往往面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窘迫困境。于是,通过吸纳社会资金支持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就成了当下克服国家财政投入困境的不二选项。而目前成立基金会是吸引社会各界资金投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最主要模式,通过向社会公众以及民营企业等筹集资金,进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展览、推广等服务项目,特别是部分财政投入所无法涵盖的服务项目。

(三)引导全民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舆论导向

当前的现状是全民对于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整体意识比较淡薄,大部分民众认为这是政府的事情,不属于公民个人的事务。针对这种现状,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文化管理机关应当更加认真地加强文化宣传,进行正确观念引导,尤其是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技术,对非遗保护事业中贡献特别突出的单位、团体尤其是民间个人,政府应当公开奖励,树立典型,进行宣传和推介。以此带动和推动公民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保护的舆论导向,增强公民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

(四)鼓励民间力量利用新媒体参与保护泰山石敢当文化

泰山石敢当文化的保护发展中要重视创新传播的载体与媒介,引导民间组织更多地借助APP、直播、互联网平台等新兴媒介工具,积极推动将泰山石敢当与新兴媒介融合,从各个视角深层次地发掘与呈现泰山石敢当形象与故事,并利用新兴媒介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社会交互效应,努力打造以消费者需求为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展示渠道,突破传统手工艺口传心授与师徒制传统表现形式的束缚,融入文本、图像、声音、影像、增强现实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现代艺术展示表达手段,让古老技艺更好地呈现在公众视线中。利用新媒体改变传承机制,让更多人对泰山石敢当文化产生浓厚兴趣,并成为今后弘扬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的中坚力量[8]。

五、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社会公共文化资源,引入民间力量参与为文物保护与利用创新带来了生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组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积极作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作为代表的泰山石敢当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其保存与传播需要当地政府的真正主导,民间力量、专家学者和民众的广泛参与,只有这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格局才会更趋完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总体水平才能持续提高。

作者:马蓉 朱英兰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篇2

一、固有路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困境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传承方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既往进行传承的方式主要是师徒、亲属间的口头经验传播,在特定的地域与种群中,它以类似方式进行代际传承。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会遭遇传承中断,往往面临“人消艺息”的困境。而伴随着时展,有传承意愿的人越来越少,自然就造成了传承难以为继的局面。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代因市场经济的冲击而面临着生存与传续的危机。步入新世纪以来,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植根的基础——农耕文明日渐衰弱。伴随着农民进城和传统农业被现代化农业取代,维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文化环境已步入消亡,而相当数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恰恰是以口头形式传播,这就更加加剧了“传承难”的困境。占到一定比例的拥有人文、史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后继乏人的危机,其中一些甚至已经由于没有当代传承人而走向消亡。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保护方式

由于社会政策、商业、文化、科学和技术的变化导致文化生态的变化,相当数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灭绝的危险。保护这些独特的文化瑰宝刻不容缓。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的保护模式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相关部门对老一代传承人技艺展示的访谈、录音、录像等模式来进行。尽管类似的保护模式为我们留下了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初始记录,但相关书籍的绝版,及录音、录像在数十年的保存环境里逐渐丧失数据,这些都为当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传承与保护的现存问题

市场经济冲击与农耕社会消亡带来的双重影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构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首先,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中国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从而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原产地的生态环境明显恶化,许多传统艺术和民间习俗等文化遗产,由于生存空间和传统口传心授的限制而失去了文化生存空间。因此,这些文化瑰宝正在迅速消失。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很难实现,这是因为整个社会没有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在中国文明传承上的重要作用。由于种种原因,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文明社会处于边缘地位,正在面临烟断火绝的危机。目前来说,践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要有两种模式:师徒式传承和家传式传承。现在,能够掌握一些传统工艺的民间艺人大多是四五十岁的人,他们传承着祖辈的技艺,其中一些技艺已经濒临灭绝。然而,由于经济状况等各种原因,许多年轻人不愿意继续传承传统工艺,也缺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性和责任感的认知,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传承的中断。

二、数字技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新路径

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着特定种群和特定区域内先民的思想与文化传统,在当代社会主义新文化的养成中扮演着承前启后的作用。文化发展同科技进步是相互促成的关系。伴随着一系列新科技的出现,如5G技术的大规模应用、集成线上管理系统的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了多种的选择。让公众重新认识和欣赏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新的方法、途径来保护和继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是至关重要的。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识别与采集

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为非遗保护提供了新的未来。数字技术提供了新的采集和记录方式,包括视觉和文本数字化、立体扫描、全息成像、数字摄影和动作捕捉,将手稿、音乐、图片和艺术图像等档案项目转换为数字格式并记录在数字磁盘或其他媒介上。此外,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可以利用多媒体网络数据库进行存储和管理,从而提高其完整性和可搜索性,有助于长期提升非遗保护的水准和质量。现代数字信息获取和处理技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新方案,用更高效更长久保存的数字化新模式替代固有方法,从而在根本上解决了图书资料再版困难、录音录像资料随时间而逐渐失真的非遗资料保存困境。同时,现代数字信息获取和处理技术也可以对原有资料进行线上的升级改造,修复其画面,并使其长期保存。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存与保护

将数字化引入非遗保护带来的影响是迭代性的。VR技术可以帮助人们身临其境地体验非遗形成的背景,从而能够让大众了解到非遗的魅力。数字摄影或3D扫描可用于创建各种非遗作品的三维全景。虽然与博物馆展柜中展出的真实作品相比,三维全景的可视性效果尚存在差距,但是宣传效果却是传统博物馆所无法企及的。数字化还令非遗的保护得以走出封闭的边界,使开放且开源的数据库面向全世界;同时,使非遗研究人员能够通过搜索引擎快速查找到相关信息,不仅提高了研究效率,而且降低了研究成本,拓展了保护思路。这些都有助于全面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水平。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也逐步提升。在保护非遗文化艺术资源方面,用较高安防水平的密钥为每个数字化的非遗进行数列编号和编码,如此便可实现非遗在数据库内的有效确权,使其能够更可靠、更有效地被存储,从而加强对非遗文化艺术资源的保护。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转化与传播

非物质文化遗产要适应互联网环境,必须进行数字化展示和传播方式的改造。一是利用数字化采集的方式复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征和生产方式,特别是对美术手工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二是通过多种采集方式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的线上化和数字化,从而建成具有多元特色和独特风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三是在统一平台的基础上进行开发整合,将多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数值和相应数据综合到统一线上应用平台,从而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数据化”,以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展示、传播、利用的便利性和全面性,从而最大限度地共享和利用海量存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承与保护的困境

1.数字化进程中“重技术,轻文化”

利用数字技术来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既要做到文化生态环境的恢复,同时也应该伴随着传播模式的创新。这应该是一种回溯到非物质文化最初的生态保护和传播的方式。我们必须准确理解数字技术的“双刃剑”的特性。数字技术在帮助世人生动地看到世界丰富的文化多样性的同时,也会使没有强势文化的个体暴露在“文化单极化”的挤压中,对弱势文化的生存条件产生极大的影响。目前的数字保护技术忽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固有的精神追求和生存理念,而只追求具有视觉冲击力的新的、独特的文化风格。这只限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层传播,却没有涉及其背后的内层逻辑与文化内核。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的是文化传统内那些非物质的、思想性的存在,是某一族群在历史中积累而形成的风俗习惯、特色活动和历史遗留的积累,因此它是文化遗产的一个子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手段的数字技术需要足够的文化关注,做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层和内核的全面保护。

2.数字化进程中缺失非遗传承人与拥有者的参与

数字化保护作为使非遗在当代重焕生命力的新模式,在实践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传承人与社会受众间的结合,发挥非遗保护事业“以人为本”的宗旨与精神,从他们的客观需要出发进行资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人在整个数字保护过程中处于失语状态,无法表达自己的诉求,也无法充分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文化创作中。文化遗产依赖于继承人的保护,然而目前的数字保护却忽视了继承人的贡献。造成了数字保护的困境。为了克服眼前的问题,让非遗的继承人和所有者完全参与数字化保护过程是至关重要的。

3.数字化进程中缺乏对社会效应、经济效益的思考

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少被商业化,因为它本质上是自发、自主、自愿的。所以,在一些人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不能产生经济效益,反而会消耗一些经济资源。富有成效的数字保护的关键因素是,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将文化价值转换为经济价值。此外,它还能鼓舞保护者将静态保护转化为动态保护,将被动保护转化为主动保护,从而提高传承者的积极性。

三、对策研究:数字技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结合

(一)加强非遗传承数字化传承过程中的文化关照

如今绝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是静态保护。这种静态保护不能有助于保护无形文化和其他抽象概念中固有的文化内涵、民族心理、民族精神,而后者才是一个国家文化的本质。若想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原始性和活力,对其进行数字化保护至关重要。因此,信息技术的应用价值并不局限于静态和有形文化遗产的数字化,而是涵盖了文化遗产的所有方面,将信息技术的应用整合到文化遗产中,并支持文化遗产的传承。一个群体或地区的文化和历史积淀,以及它的价值取向,都反映在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民族气质、文化记忆和艺术创作。遗产地的居民既是传统文化的继承者,也是传统文化的实践者。为了有效挖掘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族文化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必须始终坚持对文化底蕴的挖掘和保护。

(二)非遗传承人和拥有者作为综合载体参与非遗数字化进程

非遗持有者和当代传承人是践行非遗数字化进程的重中之重。从地方社会来说,他们在文化系统内扮演着中转与传承的作用,按照经验传承着固有的文化传统,维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日常生活之间的有意义的联系。同时,他们共同实现文化创意,这对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长期存在至关重要。因此,让尽可能多的继承人和拥有者参与到解决非遗数字化的文化困境中来至关重要。让继承人和拥有者参与数字保存有多种优势。对继承人和拥有者来说,它是对日常生活和工作的真实反映。他们能够通过自己的逻辑理解互联网时代这种新型保护方式的意义与价值,使数字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长期存留在当地人的日常与生活中,内化成为他们经验结构的一部分,并逐步发展成当地社会文化体征内在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推动非遗数字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加快产业融合

非遗的数字化保存可以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非遗的数字化有助于创意文化业和传统艺术业的产业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图像、视频、音频、虚拟场景动画等数据库资源的建立,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有强大的推动作用。而随着数据库规模的扩大和多样性的增加,其本身也可以成为当代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设计的灵感来源。

数字技术的引入对文化产业与产品自身的结构、属性、消费方式有着革命性的影响。非遗保护事业需要充分融合数字技术开发,尽早在特定区域内形成以非遗开发为中心的产业园区;同时实现一定程度的非遗市场开发,高度重视产品保护的创新举措;运用现代设计与互联网营销打造一流非遗文化产品,通过多种现代流媒体方式在社会上打响非遗知名度,开发非遗的商业价值,让古老而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实现完全开发。非遗的数字化保存以新颖的方式改造、保护、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非遗产品,使其使用功能和审美功能满足现代都市人群的需求;突出其原始特征,通过产业延伸其文化魅力和艺术价值,更全面、更有活力地进行非遗的保护。

作者:林凇 祝雨璁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篇3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人类文明的见证与结晶。我国于2005年启动“非遗”建档标准建设,2011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使我国“非遗”保护具有了法律依据。作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彰显文化自信”重要组成部分的“非遗”,其保护与传承更为国家和社会关注。据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统计,截至2020年,我国共有40项人类“非遗”,1372项部级“非遗”和3068位部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4个部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迄今世界上入选联合国“非遗”名录项目最多的国家。

一、“非遗”保护的优势与不足

1.优势。

一是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截至2020年,我国已有24个部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涉及17个省,23个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不等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包括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和其他人文精神财富保护等。[1]45

二是行政力量支持“非遗”保护。如,兰州市政府重点支持4个部级非遗项目基地建设,开发以黄河文化风情周和五泉文化庙会为代表的非遗展演活动。大连市自2007年就将“非遗”保护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积极争取中央补贴,市财政局与市文广局于2018年联合印发了《大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非遗保护工作经费予以保障。[2]京津冀三地也在文化产业协同发展方面迈出实质步伐,共同签署了多份文件,成立了京津冀非遗曲艺人才培训基地。

三是教育资源参与非遗保护。雄安新区端村学校将省级非遗项目——芦苇画的制作纳入学校课程规划中,使学生近距离感受非遗魅力。容城县依托高校优质资源和行业影响力,承办雄安时尚创新高端论坛等活动,促进“非遗”与市场对接,构建更具市场活力的新文化业态。

2.不足。

一是中外“非遗”保护存在差距。意大利在特色文化遗产旅游宣传方面,法国在文化遗产保护和弘扬文化遗产提升民族自豪感方面,日本、韩国在“非遗”立法与保证传承人社会地位方面,美国、澳大利亚在自然与文化遗产国家公园的立法与管理方面,都具有较为成熟的理念与实践经验,[1]56对我国“非遗”保护有借鉴价值。

二是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断档。我国对于国土空间规划提出了3条控制线,即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该控制线将我国国土空间划分为生态、农业、城镇3类不同功能空间,但在实际“非遗”保护中却过分依赖规划编制单位,自主参与度不够,导致规划过于理论化,操作性不强,况且不同国土空间在文化底蕴、经济实力、环境状况、发展方向等方面都不尽相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加之当下各地大量以保护为名义的文旅项目及各种开发建设由于开发定位、资金及“非遗”保护主客体利益诉求等问题,大都未能触及“非遗”保护的核心矛盾,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当下“非遗”保护传承“活态”、焕发“活力”的核心矛盾。

三是地方重视程度尚待提高。部分地方尚未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和工作考核目标。部分地区存在功利对待“非遗”保护的问题,过于关心入选“非遗”名录带来的经济效益,忽视要遵循合理科学的方法保护与传承。此外,资金短缺也是大部分“非遗”保护项目的共同难题。

二、“非遗”动态保护内涵

1.动态与动态保护。

动态,指任何事物都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其变化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或空间的转化而变化。[3]动态保护是对已有保护方法、措施的继承和发展,它摒弃了过去保护措施中诸多静态的、固化的因素,使保护更具韧性和可持续性。动态保护模式不但可以有效地解决保存与传承问题,而且可以基于当下经济发展、法规体系、文化传承、环境保护等角度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在过程中适时构建最佳策略模型调控主客体的平衡。

2.“非遗”动态保护。

“非遗”的动态保护就是在保护现存“非遗”的“活态”前提下,根据“非遗”生存实况,以国家文化发展战略为依据,促进“非遗”的蜕新,科学合理的为其商业化、产业化、创新化创造条件。充分发挥“非遗”在教育、宣传等方面的作用,并通过多元化的保护方法,处理好“非遗”主客体动态关系,使之能够相互促进,永续传承,使“非遗”作为文化软实力在当代社会和市场格局中焕发活力。

三、“非遗”动态保护原则

一是保护为纲的原则。保护“非遗”与其所依存的物质载体同等重要,在研究保护与开发关系中,明确保护是根本。此外,保护“非遗”的同时,对于其载体,如,生活方式与生产方式依托的特定物质环境的保护,以及持有人和传承人的保护,必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对保护与传承加以支持。

二是方式灵活的原则。灵活是指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的动态保护方法和措施,坚持“有利传承”和“传承有利”的动态互补原则。“非遗”的民俗性决定了其所在的地区以及持有人和传承人必然也受到这些民俗文化的影响,给保护与传承的过程带来困难。因此,应放开思路,以有利于保护与传承为最终目标,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地解决问题。

三是可持续发展原则。“非遗”保护的可持续发展原则是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性循环。一方面,研究“非遗”作为体验型文化旅游项目的经济效益动能,以开发促进保护与传承;另一方面,加大对“非遗”保护投入力度,增加社会效益,使之成为凝心聚力的文化软实力。

四是科学发展的原则。“非遗”作为旅游项目开发中最敏感的元素,在开发前应系统论证,不但需要定性的分析,更需要定量的模型,谨慎控制开发强度,合理安排开发时序,保证“非遗”保护与开发建设相互促进、科学发展。

五是以人为本的原则。“非遗”的传承根本是人,“非遗”的保护不仅需保护“非遗”依存的物质环境,更需保护“非遗”的内核——传承人(持有人)。因此,保护“非遗”的传承人是延续与传承的根本,提高整个社会对”非遗“传承人的关注,为“非遗”的传承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

六是完善体系的原则。由政府主导、专家领衔、部门配合,自上而下地构建一套完善高效、具有开放性的保护体系。应加强完善各级保护名录,重视构建“非遗”的内核与物质载体(含自然环境等)的保护体系,大力支持相关文化活动,重视教育宣传,整理编写和培养专业人才。

四、”非遗“动态保护策略与措施

1.继续完善建档体系建设。

建档是“非遗”保护工作开展的基石,完备的建档体系与档案管理库是非遗保护强有力的保障。建档体系建设应依法依规加强对“非遗”建档标准和内容的建设,针对“文字、录音、影像”等存储手段以及“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等实施环节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与措施。将“非遗”传承人或团体以及其他相关“活态”要素与“静态”信息也纳入建档内容中,将图书档案馆、考古研究所和博物馆等成熟的建档机制借鉴到“非遗”建档中,积极利用4D、VR等先进技术推动“非遗”档案建设,广泛听取相关行业意见,鼓励相关民间团体与组织、“非遗”传承人、专家学者等参与“非遗”建档体系的建设与监督。

2.优化传承人生存条件与培养制度。

提高“非遗”传承人的社会地位,肯定其工作价值,加大对于生活困难传承人的生活补贴,鼓励高校、博物馆、民间团体等进行“一对一”的重点扶持,聘请传承人为校外导师,将“非遗”带入课堂,与义务教育阶段的手工课、劳动课、音乐课、美术课相结合,打造特色课程。设立地方“非遗”人才培养基地,培养传承后备力量,定期进行“非遗”考核,对于积极探索、努力创新的传承人和团队给予奖励表彰。对于相对生活困难的传承人加大扶持力度,对于传承懈怠的传承人或团队给予警告、处罚,直至取消资格。[4]

3.丰富“非遗”宣传模式。

将不同形式、不同地域的“非遗”,通过生产性保护、展示性保护、互联网传播以及大众传播等方式,实现跨时空、跨地域的宣传保护;把握互联网动向,善于利用新兴网络媒体及平台,开设官方或传承人账号,聘请专业团队负责运营;“非遗”的视频与资讯与当下网络流行内容结合进行二次创作,尽量“出圈”,多与粉丝互动,做到网络宣传最大化;成熟的“非遗”项目可寻找学术明星、传承人代言,制作专题栏目或设计“非遗”专属IP,在电视、电台、网络等投放;地方部门及民间机构定期举办“非遗”巡演、社区讲座等宣传活动;使公众近距离接触“非遗”、了解“非遗”、欣赏“非遗”,从而提高“非遗”知名度与公众参与度。

4.注重对整体环境的保护。

“非遗”不仅是一个非物质概念,它是自然资源与历史文化资源相互结合的产物,保持其“活态”的动态保护措施必须整体考虑自然生态因素和社会人文环境,二者不可割离。部分“非遗”的生存与自然环境息息相关,一些自然资源直接便是“非遗”的原材料。保持优美的自然环境与丰富的人文资源,“非遗”才能保持原有的文化韵味。

5.促进“非遗”的创新发展。

精准提炼“非遗”中的精神内涵与元素符号,使之与工业产品、时尚潮流等相结合,是“非遗”发展的绝佳机会。不但可以为工业产品植入中国文化精髓,增强产品影响力,而且可以拓宽“非遗”的受众、市场和社会认知度,更可以依托工业产品出口向世界展示中国“非遗”文化的独特魅力。

6.推动文旅产业开发。

“非遗”与旅游可相互促进,旅游开发可为“非遗”保护提供资金支持,促进“非遗”的保护与价值的深度挖掘;“非遗”可以提升旅游的文化内涵与价值,更可以提高游客的体验度。音乐、杂技、绘画等“非遗”项目与旅游项目动态共生,开发特色“非遗”体验项目,排演“非遗”舞台剧,推出文创纪念品,构建体验、互动、文化、科教于一身的文化旅游产业模式。可以提升自身价值、增强吸引力,吸引更多国内外投资,带动地区发展。

7.加强“非遗”资源协同发展。

目前,我国已有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城市群等多个城市集群。群内各城市地缘相近、人缘相亲、文化一脉相承又各具特色,这对“非遗”保护与传承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有利于形成系统的文化线路,便于城市间开展深度文化合作,形成优势互补。也可推进“非遗”的人才培养、活动交流与理论研究,共同建设城市群“非遗”专属资源库与人才培养基地。

〔参考文献〕

[1]马乐平.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园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D].上海大学,2015:45.-56.

[2]张小鸥,孙海涛.大连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研究[J].艺术科技,2015(3):37.

[3]史青.城市人文景观设计动态性发展研究[D].湖北工业大学,2014:32.

文物保护范文8

关键词:数字化;城市历史景观;非物质文化遗产

1概念辨析

1.1城市历史景观、城市历史景观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根据201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关于城市历史景观的建议书》,“城市历史景观是文化和自然价值及属性在历史上层层积淀而产生的城市区域,其超越了“历史中心”或“整体”的概念,包括更广泛的城市背景及其地理环境。”[1]而更广泛的背景除了遗址的地形、地貌、水文等自然特征、建成环境、地上地下的基础设施、土地使用模式和空间安排等有形要素,还包括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做法和价值观、经济进程以及与多样性和特性有关的遗产的无形方面。[1]城市历史景观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上述无形方面的一部分,是遗产景观内的人们长期在生产劳动、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民间工艺、技术、口头传统、风俗习惯、神话传说、信仰崇拜等活态现象及相关工具、手工制品等物质载体。

1.2城市历史景观的数字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

数字化的过程是将现实生活中的丰富素材通过信息转变,使其成为可以存储操作的数字符号,通过计算机的统一处理,实现数字信息的稳定性保存,同时为信息所承载的意义创造更加可靠的传播途径。[3]城市历史景观的数字化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将城市历史景观信息建立电子档案或文件,从而为城市历史景观的保护、管理、传播提供支持的手段。[3-4]具体实践主要包括运用三维激光扫描采集遗产信息并创建地理信息系统(GIS)数据库、BIM等信息集成模型,保存遗产物质环境的资料;利用空间技术模拟遗产环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利用虚拟现实(VR)、现代计算机图形学、数字图像处理等技术表现遗产中的物质要素等。[4-5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实际上就是将以非物质的形态存在的文化形式固定下来,转化成一种可观、可感、可留存的模式。

1.3城市历史景观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

城市历史景观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是指将城市历史景观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其现有物质环境数据库,与其遗产物质环境结合,从而实现完整阐释非遗本体及其空间文脉的保护方式。其保护对象为城市历史景观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及产生它的城市历史景观空间的统一体,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发生的城市背景、文化空间的联系,而非割裂空间背景仅仅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

2选题背景

2.1为什么要用数字化手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如下特点:①活态性:其存在必须依靠传承主体(社群民众)的实际参与,体现为特定时空下的能动活动。此外,一切现存的非物质文化事项,都需要在与自然、现实、历史的互动中不断生发、变异和创新。②民间性:是一种民间自主的行为。广大民众才是其创造(传承)主体和生命的内驱力。③生活性:对于民众来说,非物质文化活动不需要外力的组织和注入,而是寓于生活中不可分离的部分。④特异性:产生于特定的地域、特定的时期,与所处地方有内在联系。[5-6]基于其活态性、民间性与生活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维持需要得到社会民众的认同,然而不断进步的生产方式和不断变化的生活环境却极易与这些原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发生冲突,从而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亡。基于其特异性,某些非物质文化已然消逝在时间的洪流之中,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则局限于较为封闭的社会地理环境而鲜为人知。而数字技术的多媒体、多维度、多层次、动态交互、超越时空、以人为本等特性从某种意义上讲更贴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性[7],它使尚存的非物质遗产信息得以即时浏览、鉴赏和长久留存,使消亡的非物质文化得以再现,使某些难以适应时代环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一种崭新的形式重新与社会民众产生关联从而得以传承。

2.2为什么提出对城市历史景观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保护?

2.2.1国内外城市历史景观中非物质遗产的数字化保护缺位现状。目前,国内外城市历史景观数字化保护与研究实践主要集中在对于遗产物质环境的模拟和记录[4],而对于“无形”非物质文化遗产部分的记录则较少。文化遗产保护的新思路并未充分体现在今天的遗产档案建设中[4]。“无形”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城市历史景观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非物质遗产数字化保护的缺位对城市历史景观的保护十分不利。例如,澳门通过建构BIM建筑信息模型及基于数据库的信息管理平台,预计形成从修缮施工到后期运维的全面数字化、信息化管理,但显然只是停留于物质环境保护层面。[10]2.2.2为什么要将在城市历史景观中的非遗保护纳入物质环境数字化保护体系?目前,国内外有许多基于文本、图像、视频或动画等形式的非遗数据库建立,但大多停留在对其本体的“文物保护”式记录。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是基于一定物质空间的,二者紧密联系,单一的数字化储存通常忽视了其赖以生存的文化空间特性[5],导致其脱离了文脉。因此,保护城市历史景观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宜采用这种脱离其空间背景,单独建立非遗数据库的形式,而提倡建立起其与城市历史景观中遗产物质空间的联系,维护其原生意义,将其纳入现有的物质环境数据库,从而形成“物质要素”与“非物质要素”结合的完整城市历史景观数字化保护体系。

3城市历史景观的数字化保护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现存问题

3.1城市历史景观的数字化保护现存问题

现存城市历史景观的数字化保护,大多依托数字复制、数字存储、数字建模、虚拟现实等技术实现数据保存和数据虚拟再现的目标。对数字技术更新换代的追求,并没能使其保护成果更加丰富、多样,而是仍停留在复制、记录的范围内。无法脱离城市历史景观的物质化实体产生新的价值,“缺失了与当代甚至未来文化相交响的衍生传承与开发弘扬。[7]这体现了城市历史景观的遗产保护新理念尚未落实到位以及数字化技术应用缺乏创意的问题。此外,建立城市历史景观信息数据库的形式虽对专业人士的保护工作提供了非常有益的帮助,使得更多学科的专业人士参与保护,但对于广大非专业人士来说数据库难以操作、不够直观、交互甚少,因而并未有效将它们转化为保护主体。数据库的建立是必须的,但对城市历史景观进行“传播性保护”,让广大民众成为遗产的保护主体才是最终目的。

3.2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问题

现存的非遗数字化手段虽能保存其重要信息,却使其失去了活态性特征。这是由于非遗不只是具有物质外观的客观实在,其景观内涵的生存和发展、延续与传承需要社会认同与保护,且离不开特定的社会需求与地域真实感知。”而现存数字化手段则未与社会民众建立密切联系,形成良好互动关系,从而将他们代入非遗保护语境,同时也脱离非遗生存的特定地域而仅对非遗本体进行保护记录。

4案例借鉴及启示

针对上述城市历史景观中非遗数字化保护缺位现状以及现存问题,通过借鉴以下案例,试图从中汲取相关思路以改善现状、解决问题。

4.1数字化非遗图谱相关案例

数字化非遗图谱是通过分析加工非遗信息,使用数字化技术进行图形表示,并经过系统编辑得到的可视化图形,可将其分为非时序图谱、时序图谱和交互图谱。非时序图谱包括区位地图、传承人关系图谱等相对静止的内容;时序图谱包括非遗传承图谱及非遗演化图谱等反映事物不同时间阶段演化的内容;交互图谱则是在其他图谱形式基础上和交互技术结合而得到的。[8]以GIS或GoogleMap为依托,通过在现有遗产物质空间数据库或网站中录入非遗相关数据,绘制非遗图谱,可有效解决城市历史景观中非遗的缺位及文脉空间背景断裂的问题。4.1.1非时序图谱。①非遗分布图谱。芬兰的CUL-TURESAMPO网站提供了欧洲文化遗产的底图展示工具,该地图展示虽非专门针对非遗构建的,却对非遗分布地图构建富有启发。[8]用户可以通过地理位置查找特定遗产(图1)[11]及其周边类似遗产(图2)[12]。这种方式十分有利于用户建立对于非遗的保护观念。②传承人分布及关系图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视化图谱表示》一文中,作者绘制了传承人关系图谱,可表现传承人之间的承继关系及上下级关系。图谱中,传承人被描述为节点,传承人之间关系则用线表示。边的方向标志着承继的方向,还可以被标注出关系类型,如师徒关系、父子关系等(图3)。[8]《非物质文化空间数据库与地图表达方法———基于蔚县剪纸的实证研究》一文中,作者绘制了蔚县剪纸艺人分布图(图4)。[9]上述2种图谱叠合即形成传承人分布及关系图谱。③非遗网络图谱。与传承人关系图谱类似,非遗项目或者非遗某方面要素(包括表现形式、文化空间归属等)构成节点,便可代表非遗项目或要素之间的地理区位关系、表现形式的异同、传承人的社会关系、文化空间归属等关系。[8]4.1.2时序图谱。①非遗传承图谱。即时序观念下的传承人、传承空间演变关系图谱,可通过动画技术表现。《非物质文化空间数据库与地图表达方法———基于蔚县剪纸的实证研究》一文中,作者“根据30多位不同时代著名剪纸艺人传承关系和籍贯信息构建了不同村镇间的剪纸文化传承路径图。”[9](图5)②非遗演化图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视化图谱表示》一文中,作者通过流行图的方式,表示非遗的分化与融合(图6)。

4.2澳大利亚巴拉瑞特

应对城市历史景观数字化的僵化运用及与普通公众互动关系较弱,从而造成的非遗活态缺失问题,巴拉瑞特提供了许多新的解决思路:①设立面向普通公众、区分于专业规划工具的开放数据平台,可供市民获取高质量的城市历史景观信息、进行数据共享及发表自己观点[4](图7)。这个平台会收集公众所的与非遗相关的照片、视频等资料,“公众被视为重要的遗产信息来源”[4],真正参与到遗产保护过程。②通过数字化技术的创意运用展示历史变迁场景,增强公众参与保护的兴趣。例如图1的“发现”模块中,“'艺术景观'(Artscapes)部分针对当地著名的斯特尔特历史街区(SturtStreet),利用数字图片叠加技术将澳洲画家亨利富勒伍德(HenryFullwood)1887年创作的同名水粉画叠加在现状照片上,并进行了空间校准,用户可以通过控制画作的透明度来发现街景的历史变迁。”[4](图8)而许多非遗甚至消逝的非物质文化亦可通过这种叠加在现状照片空间的数字化创意方式展现,更加直观、生动。

5保护建议提出

归纳上述案例及启示,提出如下3方面城市历史景观中非遗数字化保护建议:

5.1以整体化为原则的数字化存档

在遗产物质空间数据库中录入非遗的各方面信息,将非遗本体信息与其产生与演变的文化以及空间环境视为一个整体进行保护,进行一体化的数字化存档,以从其产生根源上对其进行保护。在此基础上,可绘制非遗的时序与非时序图谱,建立非物质文化的地图化表达模式,以揭示其在物质环境中的源流演变,为非遗的专业保护提供有力支撑,向广大群众更加清晰地介绍了其前世今生。

5.2以广大民众为主体的数字化传播

鉴于非遗的民间性,即其传承需要社会的认同与参与,强调以包括当地居民、游客在内的广大民众为对象进行遗产价值传播,以一种更利于广大民众接受的方式传播遗产信息,从而有效扩大非遗的传承主体。这不仅要求数字化传播平台及传播方式易于操作和理解,传播信息的形式直观形象、轻松有趣,更重要的是要切实将广大民众纳入非遗的保护流程,增加其参与度,比如举办摄影竞赛、网页设计、遗产线路开发和规划社区参与[4]等形式的活动。

5.3以创意性为追求的数字化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