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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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

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范文1

Abstract: The scientific research strength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indexes to evaluate the comprehensive competition power of colleges, strengthening management innovation of scientific research in colleges is the inevitable requirement of the building of a 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 and the scientific development of management of scientific research. The article from the managing concept, the system and the mechanism analyzes the management innovation of scientific research in colleges.

关键词: 高校;科研管理;创新

Key words: colleges;management of scientific research;innovation

中图分类号:G64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1-0186-02

0引言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科研能力作为高校的重要职能之一,其科研实力和科研水平已经成为衡量高校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之一。高校科研管理创新则是提高高校科研实力和科研水平的重要砝码,是国家创新体系和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积极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战略,迎接知识经济时代各种挑战的需要。因此,高校科研管理需要不断与时俱进,实现管理理念、管理体制和机制等方面的创新。

1高校科研管理创新的必要性

1.1 高校科研管理创新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国家创新体系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基础保障,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的摇篮,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助推器,是参与综合国力竞争的焦点和灵魂。国家创新体系的主要功能是通过知识和科技的不断创新,促进知识不断传播和运用,从而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同时,实现高校科研管理创新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

1.2 高校科研管理创新是实现高校科研管理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高校科研管理范围广泛,实现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不断创新,首先,需要转变科研管理理念,科研管理者必须具有创新意识和思维,树立创新的基本理念;其次,应加快高校科研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建立健全适应高校科研管理科学发展并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运行体制和机制;最后,创新管理方法,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创造和谐的科研环境,从而实现高校科研管理的科学发展。通过高校科研管理创新,进一步提升高校科研能力,促进科技创新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创造出更多科研成果,促使高校科研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2影响和制约高校科研管理创新的因素

2.1 高校科研管理理念淡薄

2.1.1 以人为本理念淡薄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高校科研管理应该坚持的理念。长期以来,科研管理中存在“重视科研管理,轻视科研服务”,对科研人员和科研项目实行机械化管理,缺乏以人为本的理念,导致科研人员工作积极性不强,进取心较弱。

2.1.2 科研与教学关系认识不足高校科研工作与教学工作的关系一直是学术界十分关注和争论的焦点。目前高校在科研与教学之间还处于相互分离状态,尚未建立起相辅相成的理想状态,特别是一些非重点高校重教学轻科研的思想十分严重,而且把教学与科研严格割裂开来,没有把科研人员作为一线人员对待。学校学科发展需要科研,社会需要学校培养创新性人才需要科研,伴随着高校的发展、学生就业的压力加大,对高校科研提出了严峻挑战;三是教职工职称的评定科研也是其重要指标,为此,协调好科研与教学之间的关系成为高校工作的棘手问题。

2.1.3 科研管理开放性理念淡薄随着知识、经济、信息、人才、财富全球化,各领域之间的合作与渗透逐渐增强,各校的教学与科研被逐步纳入到全球价值链中。目前高校在科研过程中缺乏交叉学科、跨学科、高校之间、高校与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有效合作,往往处于闭关自守状态下搞科研,不具备把科研项目做大、做强的条件,开放性理念淡薄。

2.1.4 科研知识产权保护理念淡薄知识产权是基于智力的创造性活动所产生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某种专有权利,是知识经济时代最为宝贵的财富。[1]但目前我国高校科研管理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导致高校科研知识产权流失,给科研工作带来损失。

2.2 高校科研管理体制和机制滞后

2.2.1 科研管理体制滞后长期以来,高校科研管理很大程度上仅限于上请下达式的“被动管理”,科研管理一直由科研处对校内各院系、研究所的科研工作进行直接管理,按要求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检查、监督、总结、验收、鉴定和报奖。部分二级院系、科研院所缺乏相应的管理权限,不利于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2.2 科研人才机制不健全首先,部分高校科研团队尤其是交叉学科、跨学科科研团队尚未形成,无法承担高层次涉及到多学科的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其次,缺乏科研管理创新的环境,部分科研管理人员和教师学术浮躁心理明显,加之高校教师既要承担教学任务又要承担科研工作,特别是个别高校对科研人员不平等的待遇,使得高校教师科研工作积极性不高,科研氛围不强,人才流失现象明显,严重制约了科研的发展。三是,高校科研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缺乏掌握与科研管理工作相关的系统知识以及创新意识。

2.2.3 科研评价、激励机制不健全科研工作的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不健全是目前高校科研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一方面,科研评价工作形式主义明显,用同一个标准评价不同的科研活动,缺乏量化标准或假量化标准,专家评议制度不完善,人为可操作性强。另一方面,高校科研管理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导致科研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不高。

2.2.4 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滞后知识经济的核心是要实现知识的经济化,即将社会所创造的知识转化为可供运用的技术,使之成为经济增长的力量。[2]但现阶段,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滞后,存在着“重成果,轻转化”现象,科研成果与经济建设缺乏有效衔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水平较低,导致转化为经济或社会效益的成果较少。

3高校科研管理创新的对策探析

高校科研管理创新主要是针对科研管理理念、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创新,科研管理理念创新是着眼点,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是着重点,从而提高高校科研实力,以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各种挑战的需要。

3.1 创新高校科研管理理念

3.1.1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高校科研管理的以人为本理念实质上要求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作为一个服务性的管理系统,需要面向全体科研人员服务的过程。高校科研管理者要把以人为本原则贯穿在整个科研活动的始终,在管理中不仅要重视科研管理,而且更要重视科研服务,积极为科研人员和社会需求之间建立合作纽带,在服务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服务推动管理。[3]

3.1.2 正确认识科研和教学的关系需要结合高校的实际情况,明确学校的任务和教师的特点,允许一部分科研能力突出、学识水平高、能获取大项目的教师安心从事科研工作,从而能够获得标志性科研成果;与此同时,又要把大部分教师稳定在教学第一线。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促使教学与科研相互融合、成果相互转化,以形成科研促进教学,教学带动科研的纽带,共同促进高校科研管理工作质的飞跃。

3.1.3 增强科研管理的开放性高校科研管理应该树立开放性理念,科研管理过程保持一个开放、畅通的研究环境,广泛吸取各方面对科研管理有利的信息,树立大科研、大成果的目标,加强学科内部、学科之间、高校之间、高校与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渗透、交叉,以合作求发展,打破高校闭关自守搞科研的局面。

3.1.4 增强科研知识产权保护理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高校科研管理创新和促进其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促进高校科研产业化的助推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加科研管理工作的知识产权内涵,将知识产权拥有量及其保护和管理制度建设状况作为高校科研机构科研业绩认定、科技人员职称评定和科技奖励工作的重要指标和条件。[4]同时,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意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改变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重视科研成果,轻视科研知识产权保护的旧观念。

3.2 高校科研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3.2.1 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改革高校要建立校、院(所)二级科研管理体制,适当向院(所)、下放科研管理权力,在科研管理工作过程中注重灵活性和适应性,提高科研管理效果,增强其科研主动性。高校科研处主要是制定、实施学校年度或中长期科研规划,引导科研人员关注社会需求和学科前沿动态;协调科研管理各环节之间的关系,为科研创造良好环境。[5]

3.2.2 健全科研人才机制鼓励教师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形成完整的科研学科体系,促进交叉学科之间的融合贯通。加强高校科研文化建设,科研管理人员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进行政策创新、思想创新和技术创新,努力学习和钻研与科研管理的相关知识,建立专业的科研管理队伍,运用创新的思维来指导科研管理工作。

3.2.3 健全科研评价、激励机制健全的科研评价、激励机制可以引导高校科研管理向着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一方面,科研评价不能只局限于数量,运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等多种评价标准,更应该注重科研质量,重视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力;完善专家评议制度,重视对科研成果的评价,避免人为操作性。另一方面,完善激励机制,实行待遇与科研工作相挂钩,遵循公正平等的原则,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积极采纳每位教师和科研人员的良好建议,参与有关重大科研问题的讨论和决策,增强科研管理的民主性。

3.2.4 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市场经济体制下,要求高校科研管理注重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能力。因此,通过政府宏观调控的引导与市场相结合,加强科研成果转化技术创新,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探索适合自身的科研成果转移中心,有效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服务于社会。同时,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又可以反哺高校和学科之间的不断发展。

高校科研管理创新是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各种挑战的需要,是国家创新体系和高校科研管理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高校科研管理理念和体制机制的创新,必将实现高校科研管理的跨越式发展。

参考文献:

[1]刘英,李军林.新时期高校科研管理创新研究[J].2007,(5):200-202.

[2]蓝静.浅谈高校科研管理的创新[J].中国西部科技,2007,(2):61-62.

[3]陈巧玲.高校科研管理创新探析[J].商业时代,2008,(17):71-73.

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范文2

【关键词】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系统 无形资产核算 无形资产管理

一、无形资产事业的发展在于创新

(一)无形资产创新发展是客观的必然

1.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创新

无形资产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是经济的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客观上也需要无形资产的相应发展。21世纪是发展知识经济的时代,是无形资产面临的新环境。知识经济是建立在以智力资源为依托、以高技术为核心,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消费之上的经济。知识经济的基本特征,是智力资源资本化、产业高技术化、信息社会化、信息网络化、投资无形化、经济全球化和教育终身化等。发展知识经济对无形资产提出了国际化、系统化、集中化、层次化、信息化、规范化、效益化和知识化等新的要求。

2.无形资产改革需要创新

我国的改革已进入新的阶段,随着改革由局部转向整体、由经济领域转向上层建筑等各个方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都将面临着一些从未遇到过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和新课题。与此相适应需要对无形资产的各个方面进行改革,而深化改革就需要无形资产创新。

3.发展无形资产学需要创新

自然科学在发展,其他社会科学在发展,无形资产科学也需要相应地得到发展。发展无形资产学的关键在创新。经济全球化、科技进步、管理现代化和无形资产改革都需要创新发展无形资产学。

无形资产创新是有关人员在无形资产实践过程和研究过程中的创造性活动。无形资产创新是创造出原来没有的和与原来不同的有利于发展的创造性活动。创造性活动就是抛开旧的创造新的,是扬弃与发展的过程。抛弃旧事物中的消极因素,发扬旧事物中的积极因素,创造新的事物。创新的本质是发展,发展是创新的现象与本质、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创新的目的最终是为了事业的发展。

(二)无形资产创新的分类

无形资产创新按组织性质划分有:

1.原始创新,是首先或最早进行的无形资产创造性活动;

2.集成创新,是整合多种因素而进行的无形资产创造性活动,如有效地组织相关院校结合、相关学科结合、产学研结合和国内外结合等多种形式,采取有效措施集中优势力量整合科技资源进行的无形资产集成创新;

3.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是在对引进理论、技术或方法进行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的再创造性活动。

无形资产创新要提倡自主创新。自主创新是创新者独立地根据需要并能拥有知识产权而进行的创造性活动。自主创新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核心,是国民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自主创新属于导向性政策,就是要有一种自主意识,敢于走出自己的创新之路,强调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只能靠自己来完成。

在自主创新过程中,要正确认识创新与继承的关系。创新是在继承基础上的发展。如在科学理论的发展中,新的科学理论,其最闪光的部分是新的被检验是正确的研究成果,但也包括了原有理论中被检验是正确的内容。科学理论的嬗变,是在继承原有理论中有用内容的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在继承中创新,是实事求是的一种科学精神。同时,在创新理论的过程中,还要正确认识创新与借鉴的关系。我们要虚心学习和借鉴国外包括西方国家的理论、方法和经验,为创新理论提供参考;但不能搞照抄照搬教条主义、本本主义,而是一切都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创新理论。

无形资产创新表现在各个方面,当前,主要表现在无形资产相关概念的比较,无形资产系统要素的确认,实施无形资产核算多元模式,建立无形资产多层次管理体制等。

二、无形资产系统要素的开拓

(一)解放思想,消除认识误区

无形资产是一个系统,它是由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结合而对无形资产运动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无形资产系统由哪些要素组成还存在两种认识误区:第1种认识误区是无形资产等同于无形资产核算论,有些人认为无形资产是由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几种无形资产所构成。第2种认识误区是无形资产等同于知识产权论,有些人认为无形资产是由知识产权各要素构成的,即知识产权构成的要素也就是无形资产的构成要素。知识产权一般包括:专利、发现权、科学技术进步成果权、植物新品种、技术秘密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号权(厂商名称权)、著作权(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地理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权、未披露过的信息保护(商业秘密)等。

无形资产是客观存在的系统,其构成要素既不等于无形资产核算要素,也不等于知识产权要素,无形资产系统是以无形资产核算要素或知识产权要素为主体的还包括其它要素的系统。因此,需要解放思想,消除认识误区,开拓创新,全面、正确地认识无形资产系统的构成要素。无形资产系统要素的开拓基本上是横向开拓和纵向开拓,横向开拓是发现和识别新的无形资产要素,如人力资源(人力资本)是无形资产;纵向开拓是丰富无形资产要素的内容,如属于著作权的发掘民间文艺的作品和后续创作人的民间文艺作品。

(二)建立无形资产系统构成要素确认鉴定机制

无形资产系统要素的开拓需要建立无形资产系统构成要素的确认鉴定机制。

1.无形资产系统要素确认的标准

(1)会计准则确认无形资产的标准。无形资产确认是指将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加以记录并将其列入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过程。《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①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②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会计准则确认无形资产的目的,在于通过确认将企业的无形资产纳入企业的会计核算并经营无形资产。

(2)社会确认无形资产的标准。无形资产系统包括法定要素和其他要素,法定要素是由会计准则确认的无形资产,对于其他无形资产要素也需要进行确认。社会对无形资产的确认是指将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作为社会各单位的无形资产加以核算和管理。

社会确认无形资产的标准是: ①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从社会视角,无形资产是指一定主体拥有、没有实物形态、长期使用、预期会带来效益,并获得一定权利的资源。②满足3个条件。这3个条件是:第一,该资产是一种资源,对社会是有用的;第二,该资产是预期会带来效益,对社会是有利益的;第三,该资产是获得的一种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社会确认无形资产的目的,在于通过确认为社会的无形资产,以便纳入社会各单位的核算与管理,发挥社会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2.无形资产系统要素鉴定机制

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要纳入规范,不同于学术界的探讨,每个人可以发表不同的意见,而应该有一定的鉴定机制。

无形资产要素纳入会计准则范围的鉴定机制,应该是由政府的会计主管部门的相应组织,对社会经济实践中有关无形资产的现象、活动和研究等进行调查,按照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确认标准进行全面、系统和深入地研究,确定无形资产要素,经过一定程序,纳入会计准则作为法定的无形资产要素。

社会确认无形资产要素的鉴定机制,分别由相关的部门、行业和地区等有关单位对现实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无形资产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本部门事业发展的影响和作用,依据社会无形资产确认标准对其进行研究,如确定为无形资产要素,经过一定程序,纳入该部门有关规范,作为相关实践活动的行为准则。如植物新品种是一种无形资产,是拥有植物新品种的单位应享有的植物新品种权。相应由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并由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受理和审查并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植物新品种授予植物新品种权。

对一个企业来说,既要按照会计准则确认的无形资产内容纳入企业的会计核算系统,对其进行会计核算;又要按其他部门确认的无形资产内容,纳入企业管理系统,对其进行经营管理,真正发挥无形资产是一种持续发展资源的作用。

综上所述,对无形资产系统要素的开拓,无形资产一般可以包括专利权、发现权、科学技术进步成果权、植物新品种权、专有技术、经营秘密、商标权、商号、地理标志、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商誉和人力资源(人力资本)等共15种。无形资产系统是一个开放系统,随着经济、社会、文化、科技和管理的发展,无形资产系统的构成要素将会不断丰富与发展。

三、实施无形资产核算多元模式

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准则)和《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无形资产指南),对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做了全面的规定。无形资产准则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处置和报废、披露等做了规定;无形资产指南又对有关无形资产核算的开发支出的资本化,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的相关因素,无形资产的摊销,土地使用权的处理等做了规定,无疑这对无形资产的核算是重要的。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规定了无形资产通过设置“无形资产”、“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从无形资产系统的层面分析,现行的有关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规定,还存在以下问题,即不能全面反映企业拥有的正在使用的无形资产。其原因是:①不在《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范围内的无形资产得不到反映,如属于无形资产的发现权、科学技术进步成果权、植物新品种权、经营秘密、商号、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和人力资源(人力资本)等得不到反映;②在账面上无形资产价值已摊销完毕但还在使用的无形资产,已没有账面的现有无形资产的结存记录得不到反映。

为了全面反映无形资产系统的构成要素,需要对现行的无形资产核算办法进行改革,采用无形资产核算多元模式。它要求:

(一)采用会计核算办法

会计核算方法基本上采用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核算办法,但对规定无形资产核算的内容只限于“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6项应进行改革,不规定无形资产包括的具体内容,而只规定凡符合无形资产标准(条件)的都可以通过无形资产相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也就是说,除现行规定的6项无形资产以外,凡企业按规定的无形资产标准确认的无形资产要素,都可以通过无形资产相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采用业务核算办法

对于在账面上无形资产价值已摊销完毕但还在使用的无形资产,以及企业拥有或正在使用的没有账面货币计价的无形资产要素,采用业务核算办法,设无形资产备查登记簿,只核算其数量,反映数量的增加、减少和结存情况,以便监督管理。当对企业拥有或正在使用的没有账面货币计价的无形资产要素进行评估价值后,应转入按会计核算办法进行核算。

对无形资产实施多元核算模式,可以全面反映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以便对无形资产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更充分地发挥无形资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有作用。

四、建立无形资产多层次管理体制

我国现行的无形资产管理,是分部门专项直接管理和企业综合管理的体制,全国没有统一管理无形资产的部门。为适应无形资产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的形势,无形资产系统要素的丰富和发展,需要对现有无形资产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建立无形资产集中统一、分级管理的多层管理体制。无形资产管理体制是管理无形资产的组织制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的总称。组织制度重要内容是组织机构的设置、人员配置和职权划分等,组织机构是管理体制的载体,是管理人员活动的场所。管理制度包括产权制度、运行机制及其他各种制度。管理方法包括基本管理方法和各种具体方法。所谓无形资产集中统一、分级管理的多层管理体制,集中统一是由全国无形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制定无形资产的方针、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分级管理是分国家、部门和企业的分别管理。无形资产管理体制实际上是“宏观指导,部门分管,法规调控,相互协调”。

集中统一,是实施全国的无形资产宏观管理,在以知识产权为主体的无形资产系统的条件下,可以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或其他司)组织全国无形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相关部委选派;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无形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与方法,制定无形资产发展规划,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等。

部门专项直接管理,由不同部门的相关机构分别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无形资产要素。例如: ①国家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系统的专利和知识产权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②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主要负责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系统的新闻出版、著作权等管理工作。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其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的认证和保护等。④ 国土资源部,主要负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⑤财政部,主要负责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等工作。

企业综合管理,企业一般拥有多种无形资产,要接受来自各个国家管理部门对该部门所管理无形资产的指导或管理,实施对无形资产的综合管理。企业对无形资产的管理是无形资产管理的基础,相应建立企业无形资产管理体制。企业建立无形资产管理体制的原则是:以国家政策、法规为依据;集中统一;岗位职责明确,责权利相结合;与企业管理体制相适应。企业无形资产管理体制是“产权清晰,集中统一,权责明确,管理科学”。其要求:无形资产产权必须划分清楚;采用集中统一的管理形式;管理岗位职责明确与权利相结合;建立管理制度与采用科学管理方法。企业无形资产管理体制的核心是建立无形资产管理机构。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无形资产机构一般采用集中统一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组织形式。①集中统一。企业设无形资产管理部(处或科)或知识产权部(处或科),设置职能岗位,明确职责与权益。无形资产管理机构应由企业的主要领导负责分管,并由精通技术、法律、财务、经营各方面的人员组成。按照无形资产工作的内容和工作岗位,配备无形资产人员,进行合理的分工,可以一人一岗、一人数岗或一岗数人,做到人尽其才;明确各工作岗位之间的相互关系,制定工作流程,加强相互间的协作。无形资产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无形资产,如对专利权、专有技术、经营秘密、商标权、商号、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和商誉等进行管理。管理无形资产的开发、使用、转让、权益和保护等。要求按照规定从价值和事项两个方面,依据凭证和设置账簿,进行分类和明细管理。全部无形资产要有事项(数量)管理,同时,按规定要有会计价值核算和价值管理。②分级管理。在规模较大、无形资产较多的企业,在企业无形资产管理机构集中统一管理之下,可以分级次进行两级管理,如在企业集团总部之下分各子公司对无形资产进行管理,或在企业总部之下各车间(商品部)对无形资产进行管理。对无形资产机构各管理级次的职责、权力和利益,管理范围和要求,要有明确的规定。实行分级管理,总部负责无形资产事项(数量)和价值管理,总部之下各管理层只负责对无形资产的事项(数量)管理。在我国,除了管理规范的大中型企业以外,一般中小企业没有建立相应的无形资产管理组织,没有专职管理人员,需要加强无形资产管理组织的建设。在国外,如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企业内都设有知识产权部,每一个分公司还有知识产权科,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

主要参考文献

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范文3

关键词:企业知识产权;研究数量;研究内容;现状评述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2)05-0138—04

一、企业知识产权研究量化分析

(一)文献选取

本文以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数据库、国家标准全文数据库、中国行业标准全文数据库、国外标准数据库、国家科技成果数据库、德国Springer期刊数据库、英国Taylor&Francis期刊数据库10家数据库为文献源,以首篇文献出现时间1980年到2010年为起止时间,并设立“题名检索”为检索项。

鉴于研究成果的学术性,本文主要以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下文主要以核心期刊为例)、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收录文献为依据。

(二)样本分析

在题名检索中,笔者分别以“知识产权”、“企业知识产权”、“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为检索词进行题名精确检索,三类检索词首篇文献出现时间统计显示(见表1),我国对知识产权的研究始于1980年,12年后,我国学者开始对企业知识产权进行研究,20年后,学界开始关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研究。

下面以知识产权、企业知识产权、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首篇文章出现的年代为时间段,对表2~表5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的1980年到十四大召开前的1991年(见表2)。其间发表篇名为“知识产权”的论文总数为205篇,没有以篇名为“企业知识产权”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为检索词的论文,各年份发文增长率亦正亦负,增幅缓慢,表明国内学者对知识产权的研究刚刚起步,对企业知识产权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研究还没有开始。

第二阶段:从十四大召开的1992年到2000年(见表3)。相比上一时段,此间数量明显增多,共发表篇名为“知识产权”的论文4730篇,为第一阶段的23倍,各年度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论文的层次出现质的飞跃——2000年开始出现关于知识产权的博士(7篇)、硕士(39篇)论文。

在这一阶段,学者们开始关注企业知识产权的研究,此间共63篇,仅占研究知识产权论文总数的1.33%,说明此间学者研究视角开始转向对企业知识产权的研究,但研究成果与知识产权研究相比较,可谓凤毛麟角,而且这个时期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还没有受到关注。

第三阶段:从加入世贸组织的2001年到2010年(见表4)。每年发表的论文数量持续上升,尤其在2005年以后,数量快速增长,达到几近或者超过1992--2000年发表的论文总量。此间有的学者开始关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研究。一方面,说明国内学者越加关注知识产权的研究,另一方面,研究的范围越来越广泛。在这一阶段,研究企业知识产权的优秀硕士论文始于2003年(见表5)、博士论文始于2008年;研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优秀硕士论文始于2007年,截至2010年底还没有博士论文出现。

二、企业知识产权研究的主要观点

以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为主要文献源,以“企业知识产权”为检索词进行题名精确检索,共检索到文献964篇(期刊918篇,优秀硕士论文43篇,博士论文3篇),而分别以题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_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企业知识产权档案”、“企业知识产权建设”、“企业知识产权经营”、“企业知识产权融资”、“企业知识产权质押”等为检索词进行题名、精确、在结果中检索,检索结果显示,排名前三位的是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为题名的检索,且分别为227,172和166篇。由此可知,自20世纪90年代国内学者开始研究企业知识产权以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战略问题是学者们讨论的热点。学者们对企业知识产权的研究既有宏观上的,也涉及微观领域。

(一)关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

大多数学者从不同视角研究保护策略、对策和战略,也有学者以区域、行业和企业内外为视角来研究知识产权保护。

研究保护策略、对策和战略方面。例如,李正华从对外策略和内部策略展开研究,认为从企业对外关系的发展方面分析,对待知识产权问题应当制定出相应的策略,具体包括合同界定、依法确权、及时备案、停止使用、制止侵权等策略;从企业内部关系的理顺方面分析,具体包括获取信息、有效创新、严格保密、知识管理策略等。孙斌、吴松强运用博弈论的有关思想、方法,建立了知识产权所有企业与侵权企业之间的三阶段完全且完美信息动态博弈模型,以及侵权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在对模型分析、讨论的基础上,推导出知识产权利益各方的博弈关系,提出了政府及知识产权所有企业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知识产权保护费用,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罚力度以及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等行之有效的对策建议。王立诚等人在分析知识产权存在的问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管理机构薄弱、人才缺乏、技术秘密保护不力、知识产权流失较重、知识产权情报工作开展不力等)基础上,提出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和企业必须采取相应对策。

以区域行业和不同类型的企业为视角来研究知识产权保护。例如,王惠珍的《宁波进出口企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问题探讨》,王秀丽、郭燕的《服装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分析及解决对策》,杨宝明的《国内软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调查分析》,林勇的《论农作物种子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张东风的《河北民营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段瑞春。的《国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应对》,杨拉克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研究》,丁永豪的《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等等。

(二)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研究

学者们对知识产权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有关知识产权最优制度的设计、专利情报检索、专利技术图等方面的微观理论研究;有关知识产权制度的交易成本、社会福利、经济学分析的研究;在国家层面上,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和技术创新的关系、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差异,跨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战略的研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尤其是跨国企业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研究。

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内容,冯晓青教授。总结和概括了国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包含的内容,他认为国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主要是围绕有关专利技术开发、专利申请、对员工的发明奖励、知识产权的归属、知识产权的运用、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等内容,知识产权管理的具体内容已与日常的知识产权工作紧密相连。戴励盛认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具体内容已与企业日常的知识产权工作紧密相连,有知识产权的地方就有知识产权管理,管理的涉及面也非常广,所以很难将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具体化,但如果从具体管理措施角度理解就直观得多,根据管理对象的不同,知识产权管理可分为专利管理、商标管理、商业秘密管理等,每一类又有具体的管理措施。

关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关系,戴励盛认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正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更进一步,是知识产权管理在企业管理中更高形式的体现。正如何敏所说,“在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知识产权战略无疑具有全局性的意义,能使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更具主动性、技巧性”。冯晓青特别强调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关系——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是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既密切相关又相互区别的概念。一般地说,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前者是落实后者的保障。企业战略管理对企业的作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已成为企业管理学领域一门非常重要的学科。

涉及管理制度、管理体制的研究。高永琳认为,国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大致分为集中管理体制(如IBM公司)、分散管理体制(如东芝公司)、按行列管理的体制(如佳能公司)。这3种管理体制中,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都是处于总公司管理层的核心位置,与技术部门、经营部门密切联系,将授权后的知识产权工作全部汇集在此统一管理,成为总公司的智囊部门。金芳运用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种理论与方法,从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管理的基本概念出发,对美、日企业及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进行国际比较,提出当前我国企业面临着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知识产权管理组织制度建设两个重大课题,依照我国实际提出了推动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进程,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建设的构想,构建了知识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罗琼/A9)则结合法律与管理两个学科的不同特点,从专利、商标、著作权管理战略的重要性人手,来研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外部、内部组织结构,以及知识产权管理涉及的各种制度的具体内容。金哲主要针对我国企业知识产权运作管理的问题研究了企业知识产权创新管理体系。

另外,还有学者以行业为视角进行研究。如牛淑鸿、石巍针对造船企业的特点,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外部机制为视角,对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的优化进行了剖析,提出了使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建设性对策。

(三)关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

随着知识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成为国际竞争战略的核心内容。越是发达的国家越重视知识产权战略。自1979年美国前总统卡特第一次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提出后,知识产权战略就成为美国最重要的长期发展战略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日本通过大规模引进和消化欧美先进技术,实施“技术立国”战略,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后来,日本启动了知识产权政策,促使其从“技术立国”到“知识产权立国”的战略转移。

国内部分学者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进行了梳理分析,现有6篇关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方面的综述,分别为李培林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综述》,黄微、王琳娜、孙骞的《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述评》,李铁宁、罗建华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文献综述》,孙伟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评述》,邹杰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综述》和李倩、刘桦林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综述》,可见,学者们意识到从整体上梳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李培林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概念研究、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相关研究和知识产权战略体系划分研究等不同层面对学者们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列举了国内学者如万迪、冯晓青、吴汉东、陈美章、范再峰等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概念的不同表述,认为虽然学者们有不同表述,但其内涵基本一致。他对学者们关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分析,认为目前我国学者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的内容较为广泛,既有宏观研究,又有微观研究。一部分是国外经验的介绍和国内经验的总结,主要涉及经济、贸易战略管理的基本问题,内容包括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战略等,范围涉及高科技、民营等各类企业。他从战略制定主体的不同和系统、商业运作模式三个层面归纳分析学者们对不同战略类型的表述,最后提出关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的几点不足,即关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也没有一个确定的研究领域和内容;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对如何将个人所有的知识转化为组织的知识而形成知识产权,研究得较少;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绩效的实证研究成果不多。

黄微、王琳娜、孙骞在对文献分析的基础上,从学者们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宏观、微观及相关研究几个层面进行梳理分析。赞同李培林的关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概念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没有确定的研究领域和内容的观点,另外指出目前研究还存在着在法律层面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较少,多数是从企业管理层面进行研究以及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的实际应用成果研究较少等方面的问题。

李铁宁、罗建华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类型和实施战略、专利情报战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中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企业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价方法、国外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等层面对学者们的观点进行梳理分析,指出目前国内外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从竞争的角度将知识产权战略分类研究、专利情报战略、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模式、知识产权战略价值化和投资战略,采用定量评价方法评估知识产权战略对企业能力的贡献大小。而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企业资源和能力形成的核心竞争力的机理缺乏深入研究。

孙伟从战略管理的视角,系统回顾和评述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中的以知识产权客体为体系,以知识产权运作过程为体系,以知识产权核心要素为体系三大类观点。

邹杰通过对国际、国内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分析人手,阐述知识产权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作用,对如何运用知识产权,如何建立适合企业发展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李倩、刘桦林分析了国外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经验介绍、国内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现状,提出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对策,如增强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制定规范的知识产权制度,实行品牌战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积极促进政府把知识产权从企业行为上升为国家战略等。

三、企业知识产权研究现状评述

综观理论界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的绝大多数研究成果,可以归结为两类:一类是属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包括迄今为止已经出台的《专利法》、《商标法》等),另一类则属于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方面的(包括目标、程序、措施等)。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的领域和内容多集中在企业管理层面,在法律层面的研究较少,尤其关于企业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方面的应用研究更少。

虽然学者们分别从不同的视角来进行研究,但没有将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管理和运营看作一个整体来研究,还没有提出一个企业知识产权建设的完整框架,使企业知识产权建设理论之间缺乏内在的统一和联系。而诸多国外企业都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营、保护和管理,企业内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扶持政策。认真考察创新型国家的企业政策法规(如美国在1980年制定的《史蒂文森——怀特勒创新法》、1982年的《小企业创新发展法》;德国政府在1978年出台的《中小企业科技政策的总体构想》;日本于196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基本法》,以及韩国的《小企业科技创新特别法》),可以看出,在上述政策法规中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关于“企业知识产权”方面的条款,这些经验值得借鉴。

另外,从国内制度政策层面上看,现有的涉企法律及政策较少涉及知识产权建设,企业知识产权建设滞后的问题已经成为企业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受制于知识产权”已带有普遍性,迫切需要有关企业知识产权建设方面的理论指导以及政策扶持,从目前研究来看,尚没有专门针对企业知识产权政策方面的研究,现行的企业政策(法律)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第一,偏重于要素供给、市场净化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而能力(知识产权建设能力及创新能力)提升方面的政策非常薄弱,即存在着政策结构功能的失衡性问题。

第二,存在政策过程(体制)的多元性(管理企业知识产权的部门有多个——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局,国家版权局等)问题。

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范文4

 

目前科研界存在的“高耗低产”的现状不得不让人担忧,因此如何从科研立项环节加强评估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为规避政府投资风险,完善管理体制客观要求,应将知识产权评估纳入政府科研立项评估体系,作为政府科研立项的决策依据。

 

我国正在加快建设创新新型国家的步伐,科技创新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战略。创新投入高、科技进步贡献率大、对外技术依存度低、创新产出高等是创新型国家的基本特征,也是政府科研工作的重要目标和主要衡量指标。通过与大中小型企业项目评估来看,无论是针对个人或项目评审,知识产权是评估基础成分的基本。我认为,应当将知识产权评估纳入政府科研立项评估体系,以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作为政府科研立项的决策依据。

 

一、知识产权评估应当成为政府科研立项决策的重要依据

 

(一)是规避政府投资风险的重要手段

 

知识产权制度是保护科研创新成果的法律武器,是开拓占领国内外市场的战略资源。但在我国以往的科研立项中,不乏一些由于在选题环节出现偏差导致的重大决策失误,有很多项目在投入大量经费或者结题以后才发现是国内外已经取得了专利知识产权的技术,甚至有的科研成果在进入产业化阶段后被知识产权权利人提起侵权之诉。这不仅导致科研经费的重大损失,也影响了“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2014年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了“针对重大产业规划、政府重大投资活动等开展评议,规避知识产权风险”的要求。因此,在科研项目立项阶段纳入知识产权评估,有利于利用知识产权信息制定正确的技术创新战略,确定研究方向,提高技术研究和开发的起点水平,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避免政府投资风险。

 

(二) 是完善科研管理体制的客观要求

 

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激发创新活力、聚集创新优势资源、优化创新环境、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举足轻重。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是衡量城市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是城市创新能力最终体现。但是,在科技管理体制上,原有的科研管理,包括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和科技成果管理,与国际上通行的知识产权制度存在许多不协调的地方。这种二者不协调的弊端导致了科技项目重复立项和某些科技成果得不到知识产权保护的现象大量存在,造成了科研资源的浪费。【张鼎映,《科技项目立项中的知识产权研究》】。同时,在科技成果转化阶段,由于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科研人员的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也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这将会扼杀社会的创新动力。因此,在科研项目立项中未雨绸缪,作好知识产权评估,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精神和依法治国精神的体现。

 

二、 科研立项中知识产权评估的原则和内容

 

科研立项(SRTP)是指科学研究或学术研究前针对具体研究课题进行项目依据、资金、人员、研究方法、技术路线、预期完成标准等进行设置、论证的第一道程序。【http://baike.com/wiki/%E7%A7%91%E7%A0%94%E7%AB%8B%E9%A1%B9】简言之,就是科技项目管理中项目的确立。知识产权评估工作应当坚持“紧扣需求、分类评议、讲求实效”的原则,促进知识产权科研立项评估与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紧密融合,并最终为项目规划、政府决策和技术研发提供决策依据。

 

在立项阶段,知识产权的各个种类,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权、集成电路布图涉及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等都应当成为被研究和考虑的因素。

 

知识产权评估不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查新检索,而是一项贯彻到科研项目实施和管理的全过程的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考量技术、法律、经济、市场等多方面的因素。笔者认为,以下应当成为科研立项中知识产权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是项目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包括权利类别、数量、法律状态、保护期限等;二是项目已有知识产权权利主体的合法性与权利稳定性的分析;三是项目涉及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主要技术的专利检索分析报告及其说明;四是项目预计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可能性;五是项目可能与他人知识产权发生权利冲突的风险分析;六是项目承担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状况和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由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涉及的知识产权类别较多,技术领域广泛、专业性强,且知识产权的预期产出带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对这些评估内容既可以由项目申请主体提供,也可以由决策部门委托相应的中介服务机构或者信息服务机构提供,必要时应当组织专家团队和市场运营专业人员开展专题论证。

 

三、 建立健全科研立项中的知识产权评估制度体系

 

科研项目主管部门应参考知识产权评估意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因素对项目的影响和潜在风险,适时调整项目决策。同时,从政府层面,应当逐步建立健全科研立项中进行知识产权评估的制度体系,确保知识产权评估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一)建立知识产权评估制度体系

 

2012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了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主要是服务于重大经济项目投资、重大科技计划制定实施、人才引进、企业并购、进出口贸易等活动。目前,贵州、浙江等地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出台了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的实施办法。2010年,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一定程度上为科研立项的知识产权评估提供了依据。我认为,科研立项的知识产权评估,也应走法制化的轨道,应当适时制定科研立项中的知识产权评估办法,对知识产权评估的具体条件、评估主体、评估程序、评估内容、评估意见的运用,以及因未评估而导致国家科研经费重大损失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二)加快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人才的培养。

 

整合资源,针对相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评估中介服务机构,鼓励通过联合培养、远程教育、专题培训、国际交流等方式开展项目评估专业人才培养和培训,建立能够提供高质量专利分析和知识产权评估服务的人才队伍,逐步建立知识产权评议专家库。鼓励和支持高校在知识产权学历教育中纳入有关项目知识产权评估的教学内容。

 

(三) 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研发活动是科技活动的核心和创新之源,政府对科研项目的财政支出能够发挥政府对自主创新的规划和引导作用。企业作为科研产品与市场研发的市场主体,是承担科研的中坚力量,也是科研项目重要的申报者、承担者和执行者,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能力直接决定着科研经费的投入产出效益。

 

因此,要站在为行业产业发展“导航”的高度,不断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能力,培养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引导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贯穿于科技创新全过程,企业科研部门要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以及法务部门协调配合,在科研项目申报之前进行充分的知识产权论证和风险评估,提高科研项目申报水平,抢占技术制高点。

 

(四)搭建打造专业化、高端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评估工作,加强信息沟通、数据共享等协作工作机制建设和运行,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完善知识产权数据库,为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决策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降低在科技项目决策中的知识产权评估成本。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组织有针对性的专利态势分析和预警研究,不定期重大经济科技领域的行业知识产权现状及态势分析报告,供决策参考。

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范文5

1 引言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发掘企业知识产权中蕴含的巨大商业价值成为企业在竞争中制胜的法宝。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成为一个成功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然而,由于中国经济市场化时间比较短,无论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还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开发与运作知识产权的经验及技术都还相当薄弱,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还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将对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政策建议和对策。

2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少有利的外部环境

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必然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本文讨论的知识产权管理外部环境主要是指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及中介市场机构。由于中国的经济市场化时间不长,无论是法律保护机制还是市场运作机构都还不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少有利的外部环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自身的缺陷。1980年我国才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4年才开始实施第一部《专利法》。目前虽然已经制定了较为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并应实际之需作过调整和修改,但是,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表现出一些本身的不合理性。例如,专利法规定的专利审批期限过长,专利费用过高,导致企业往往因害怕在专利申请中投入过多的时间和精力而浅尝辄止。实践中,专利审查机构由于不受期限的约束,常有任意拖延专利实质审查时间的情况出现。专利的审查期限过长往往使得申请的专利技术丧失先进性,损害了申请人的利益,打击了申请人的积极性。

(2)知识产权司法机关执法不力。法律的保护不仅在于立法的完善,更重要的是依赖于有力的执法。然而调查表明,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指责更多地集中于司法机关的执法不力。法院与仲裁机构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处理中无法达到及时、正确的裁断要求,使得侵权纠纷中无法及时确定权属,打击侵权行为。这里除了由于司法机构、组织制度原因造成的工作作风拖沓、办案效率低下问题,同时也有司法机关人员的专业知识欠缺的原因。

(3)行政机关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行政权力在中国社会有其深刻的文化心理优势,由此企业普遍对行政机关存在高期望值。然而,行政机关由于体制因素而效率低下,同时,行政机关由于在司法中的地位,对严重的侵权而致犯罪的行为,缺乏防止措施和指控的权限;法院在刑事责任的追究中,按分工习惯,又将此类审判交由刑庭,而普通的刑庭往往缺乏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企业经常反映难与管理机构打交道,而且很难适用刑罚手段来保护自己,打击侵害者。

(4)市场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泛滥。由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不健全,加上过去中国实行成果管理的科技管理体制的惯性影响,导致中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泛滥,甚至有时达到公开化。例如,有人就错误地认为“盗版”行为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有利:“在中关村,凡有真的几乎就有假的,对畅销品来说,往往假的数十倍、百倍于真的”。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在这种市场环境下很多时侯只能是无可奈何。

(5)中介市场很不完善。市场经济中,中介机构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知识产权管理这种专业知识要求很高的市场中,专利机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等中介机构应发挥应有职能。知识产权机构不仅可减少企业申请或注册过程中所需要的时间,同时还可抓住侵权行为的要害,收集有利证据打击侵权。然而我国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缺乏,人员素质难以满足相应需求。

2.2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乏战略规划

国内除了像海尔、北大方正等极少数企业对知识产权有比较系统规范的管理外,绝大多数企业还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更谈不上从战略上进行规划,企业关注的仍是有形资产的管理。1996年5月,中国专利局对7省市的调查发现,每个大中型企业每年科研成果超过百项,但申请专利的却寥寥无几。北京大学刘剑文博士组织的调查表明,北京市仅有21.6%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制定”或“正在考虑制定”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大部分企业都处于未制定的状态。没有专利战略,就不能保证科研开发的各个环节,包括选项、立项、专利申请规模、专利保护及其策略和产业化顺利进行。许多企业不知道对专利文献的利用,很少进行专利文献检索,造成低水平重复研究。由于缺乏战略高度的规划,许多企业成果只申请了中国专利而造成技术流失,专利申请后利用率很低,产业化、商品化程度低。此外,还很容易导致陷入专利“陷井”与“雷区”,侵犯了别人的专利权,不仅要支付高额赔偿,甚至导致企业破产。深圳市某厂的产品属荷兰菲利浦公司在中国获权的专利保护范围,被诉侵权,不但自行销毁了模具和侵权产品,还要支付巨额赔款。

2.3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意识不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比较晚,知识产权管理意识比较弱。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①企业能真正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在内部建立知识产权制度、运用制度为自己的技术开发和企业发展服务的还不多,更别说一些中小企业了。北京大学的一次调查表明,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有5.9%的企业“无机构也无人负责”,“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负责”的仅占21.6%.其它地区及传统企业的情况就更严重了。②专利的申请量少,质量不高。据调查,中国有70%以上国有大中型企业、95%以上小型企业没有专利申请。199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在专利部类中,国外来华申请发明专利已有五个部类,超过半数,而我国为数不多的专利申请中,技术含量和水平远不及外国专利,更谈不上向国外申请专利,有意识地建立专利网和专利壁垒来保护这些成果。“863”计划仅20%的成果申请了专利,多数成果以论文的形式公布于众,有些成果是国外还没有的,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因为没有申请专利而拱手让人了,申请的专利和论文的比例大致是1:80.③知识产权的管理大多停留在保护层面,还没进入资本化运作。例如,我国的上市公司年报摘要的报表附注中披露无形资产具体构成的公司从1995年~1998年在逐年增加,但1999年披露无形资产构成的公司比例突然下降。1999年我国共有上市公司424家,披露无形资产的仅有173家,而披露的无形资产构成主体是知识产权。研究发现不披露无形资产构成的公司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贡献要小于披露无形资产构成的公司,同时市场对披露无形资产构成的公司无形资产的定价要高于未披露的公司。这说明我国企业还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对吸引投资的巨大作用。

2.4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乏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规章制度

良好的知识产权管理需要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规章制度。然而,调查表明,我国企业目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时大多是通过聘请律师帮助解决,大多数企业还没有认识到专业机构的设置和利用以及配置专业人员,没有设置专业人员从事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研究及开发,同样也缺少严格的规章制度来对知识产权管理加以指导。例如,北京大学的调查表明,在企业与雇员是否签订保密协议的问题上,有7.8%的企业“无任何保密规定”,29.4%的企业“仅在企业内部规章中规定,无专门协议”。许多企业商标档案的管理与企业的其他档案进行合并管理,而没有专门的商标档案制度和对商标的申请、印制、保管及续展进行规定。

2.5 缺乏知识产权管理与运作的人才

1999年,我国拥有专利工作者约一万余人,平均每13万人中才有一名懂专利的人员。国内很少有企业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均当作法律事务处理,缺少能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业务紧密结合的专业人才,导致许多专利申请后无人管理,未能充分利用。我国过去科研与生产相分离,企业仅仅是生产基地,科研开发主要由大学、研究所承担,由国家进行计划分配,导致企业研发能力薄弱,而大部分科研成果累积在高校、研究所,不能产业化、商品化;同时,也缺少精通知识产权管理与运作和专利许可业务的专门人才把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系起来。

转贴于 3 原因分析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落后固然有其历史的原因,如我国实行市场化经济的时间短,企业的精力大部分集中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无法顾及知识产权管理等。但是,面对经济全球化和来自全世界企业的激烈竞争,我们不能仅拿这些作为借口,必须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根源,才能做出正确的对策。前述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多而且复杂,有些问题恰恰又是其它问题存在的原因,综合起来可分为企业行为体现出的问题和制度缺陷导致的问题。

3.1 制度方面导致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上面的分析表明,制度缺陷是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行为方面存在问题的更深层次原因,其产生的影响更为深远。因为制度是决定人们相互关系的、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性规则,制度的缺陷会增大人们在知识产权活动中的交易费用,缺少激励人们实施知识产权管理的利益动因。没有法律制度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收益,人们不仅缺少知识产权管理的积极性,相反,还会因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而不受处罚而产生仿造、假冒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由于制度方面的原因引起的。那么,造成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方面缺陷的原因是什么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对制度的形成进行分析。制度不是天然就有的,制度的形成与完善是一个不断变迁的过程。制度变迁的路径要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前者是指一群(个)人在响应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利机会时所进行的自发性变迁;后者是指由政府法令引起的变迁;自发性制度变迁通常也需要政府行动来加以促进。诱致性制度变迁是在获利机会的诱导下利益各方长期博弈的结果,其变迁是缓慢的,而强制性制度变迁则可由政府直接颁布法令实现。而且,如果诱致性创新是新制度安排的惟一来源的话,那么一个社会中制度安排的供给将少于社会最优。因为自发性制度变迁通常也需要政府行动来加以促进。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的形成主要是诱致性制度变迁,它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这也是我国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目前仍不健全的原因之一。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外部环境则主要是强制性变迁,依靠政府颁布的法令。然而我国政府过去阶段的任务重心是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而政府本身的机构改革有些滞后,这造成一方面立法不完善,另一方面政府机构效率低下,执法不力降低了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作用。我国企业当前正面临着加入WTO带来的激烈国际市场竞争,依靠缓慢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不能适应当前需要,必须通过政府完善知识产权法令,加快政府机构改革,实现强制性制度变迁。通过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行为的强制性变迁。

3.2 企业行为方面体现出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企业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即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行为方式及结果。例如,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缺少主动性,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缺少战略等。在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的管理受到极大重视,视为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为什么我国的企业却不大重视呢?原因之一是过去体制的惯性影响。我国过去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成果管理体制,转向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制的时间较短,人们还受过去成果管理体制的惯性影响,从而对知识产权管理缺乏了解和认识,取得的研究成果往往不是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而是以等方式处理。原因之二是企业缺乏知识产权管理的积极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行为从无到有、从被动到主动的变迁,其动机是受行为变迁所带来的利益驱动。只有行为人分析到行为的结果能带来巨大的利益时,他才会采取行动,从而发生行为变迁。我们可把企业的行为变迁分为两种: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诱致性变迁是行为主体受巨大利益的诱导而产生的自发性行为变迁;强制性变迁是政府制定法律规章,强制企业发生行为改变。一方面,诱导行为变迁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因为这要受行为主体现有知识与经验、认识能力和学习能力等影响;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不完善,削弱了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取得的收益,导致企业缺少进行知识产权管理的积极性,从而又延长了企业行为的变迁过程。所以,要解决我国企业目前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通过政府制定适当的法律规定,强制企业的行为发生变迁,这样可大大缩短这一过程。原因之三是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匮乏,导致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供给不足。人才匮乏既是存在的问题,又是企业某些行为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过去科研与生产相脱节,大量科研人员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科研力量不足,导致企业知识产权的形成来源不足;另一方面是我国实施市场经济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时间较短,通晓知识产权法律和知识产权资本化运作的人员很少,这导致企业可能还认识不到知识产权管理能带来的巨大收益,或者认识到了,但由于缺少相关的人员而不知如何着手采取行动。例如,我国很多企业认识到商标的巨大经济效应,只单纯花费巨资做广告,但由于商标的价值内涵及商标的许可运作知识缺乏,反而导致短期行为,产生不良后果。

4 政策建议及对策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要解决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目前存在的问题,首先就是要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制度,形成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行为变迁;加大知识产权管理的知识供给;同时,企业自身也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和行动。

4.1 政府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上要发挥更大作用

第一,政府应加强与发达国家知识产权方面的交流,了解世界知识产权法律、政策方面的新进展。从而加强和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制定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和法律。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执行规范,一方面要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改革,制定严格的工作规范,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和人员素质;另一方面要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制度规范,制定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规定,企业进出口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企业竞业禁止规定等。第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由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知识产权本身的专业性很强,使得这方面的执法难度较大,而我国执法人员的水平也有待提高。因此,司法、执法部门应注意加强与技术专家、知识产权法律专家的沟通,聘请他们担任专家咨询顾问并协助解决疑难案件。第三,政府可引导和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建设。在初期,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对中介市场加强管理和指导,并逐渐放开,通过行业自律和市场化运作,促进知识产权中介市场的完善。第四,政府应加速我国专利信息网络的建设,尽早建立开通互联网络向公众提供专利说明书全文、法律状态查询。选择一些有条件的省市建立远程可视审查会晤系统,方便和加速专利审查。建立多功能的知识产权文献馆,提供知识产权自动检索、知识咨询,提供专题培训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

4.2 企业应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

第一,企业领导要增强知识产权管理意识,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战略研究,并与企业业务战略和技术创新工作紧密相结合。所谓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就是针对企业知识产权形成、保护、发展和价值运作而制定的长远的战略性规划。不仅要研究知识产权的保护,还要把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的技术开发战略和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紧密联系起来,创造更大利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第二,企业要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专门的人员,并受企业决策层的直接领导。这一部门的职能是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其实施情况;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管理的策略研究;负责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建立企业内部知识产权文献“数据库”等。第三,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知识的学习。一方面加强对员工知识产权管理知识的宣传与培训,把知识产权管理意识贯彻到企业各项工作中去;另一方面,企业还要学习和引进国外企业先进管理经验,充分利用专利文献,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运作提供指导。

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范文6

一、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差距

所谓创新型国家是指那些把科技创新作为国家基本战略,大幅度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从而形成日益强大的竞争优势的国家。目前全世界有20多个,如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德国、韩国、新加坡等。创新型国家具有四大特征:一是创新综合指数明显高于其他国家,科技进步贡献率在70%以上;二是R&D投入占GDP的比重都在2%以上:三是对外技术依存度指标在30%以下:四是这些国家获得的美国、欧洲和日本授权的专利数占这三方专利总数的97%。当前我国科技进步贡献率约为39%左右,R&D投入占GDP的比重为1.4%,对外技术依存度大于50%,获得的美日欧三方专利数占其总量的比例不足1%。可见,目前我国离创新型国家的标准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改革开放以来,从1978年至200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67%,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3.3%左右的年均增长速度。1993年我国GDP增长速度高达14%,1994年开始放缓,1994、1995、1996年增长速度分别是13.1%,10.9%和10%。1997年到2002年我国GDP增长速度一直低于10%,但到了2003年,我国GDP又以迅猛速度增长,2003、2004、2005、2006年我国的GDP增长分别高达10%、10.1%、10.4%、10.7%。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过去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方式是粗放型的,以大量的资源消耗为代价。以2003年为例,我国大约消耗了全世界27%的资源,仅换来了全世界GOP的4%的经济增长。2D06年虽有好转,但也不容乐观,这一年我国消耗了全球17%的资源,换来的也仅仅是全世界GDP的6%的经济增长。

总理在2007年3月5日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今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的目标,并强调“要引导各方面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工作重点放到优化结构、提高效益、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上来,防止片面追求和盲目攀比增长速度,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温总理讲话对于我国经济增长模式转变的重要指导意义,切实遏制住经济盲目增长的势头。然而今年第一季度我国GDP增长却进一步攀升到11.1%!这说明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并不顺利,以高能耗为主的工业扩张模式仍在延续。

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三大障碍

一是人口问题。我国人口超过了13亿。总理曾经说过,“13亿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多么小的问题乘以13亿,都会变得很大,多么大的经济总量,除以13亿,都会变得很小。”2005年世界各国PCT专利申请量排序,按总量排序前14名的依次是美国45452件、日本24800件、德国15981件、法国5710件、英国5100件、荷兰4493件、韩国4492件、瑞士3236件、瑞典2839件、中国2501件、意大利2357件、加拿大2317件、澳大利亚1962件、芬兰1884件,中国排在了第10位。但是,把这14个国家按每百万人的PCT专利申请量来排序,则就成了瑞士436件、芬兰360件、瑞典316件、荷兰276件、日本194件、德国194件、美国1 55件、澳大利亚98件、法国95件、韩国94件、英国85件、加拿大73件、意大利41件、中国仅2件,我国立刻就排在7最后。而且连倒数第二名的意大利每百万人口PCT专利申请量都是我国的20.5倍,更不用说第一名的瑞士是我国的218倍了。显然,按照人均的概念排序,肯定还会有很多其他国家排在我国前面。正因为人口问题,尽管2005年中国GDP达到22350亿美元,仅次于美国、日本和德国,位居世界第四,但人均GDP仅为1703美元,只相当于美国的1/25,日本的1/21和世界平均水平的1/4,大体上相当于刚果、乌克兰、摩洛哥,全球排第110位。

二是资源问题。我国的土地资源是“一多三少”,即绝对数量多,人均占有量少,高质量的耕地少,可开发后备资源少。内陆土地总面积约144亿亩,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占有土地面积约为12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1/3。人均矿产资源占有量为世界平均水平的58%。铁、铜、铝、铅、锌、金等多为贫矿。45种主要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不足世界人均水平的一半,石油、天然气、煤炭、铁矿石、铜和铝等重要矿产资源人均储量,分别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11%、4.5%、79%、42%、18%和7.3%。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2200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只相当于是世界人均水平的1/7。我国600多个城市中,400多个城市存在供水不足问题,其中比较严重缺水城市达110个,全国城市缺水总量为60亿立方米。而且水资源污染、地下水超采和用水效率低下,进一步加剧了有限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森林面积和林木蓄积量在世界上排第6位,但人均量分别仅及世界人均值的1/6和1/8。森林覆盖率为13.9%,仅为世界平均值的1/2,在世界上排名100位之后。几十年前我们曾经引以为豪的国家“地大物博”的说法恐怕用“地大物薄”来形容才更为贴切。

三是环境问题。我国过去的经济快速增长不仅是靠过度消耗资源换来的,而且还以环境的破坏为代价。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约占70%,是少数几个以燃煤为主的国家之一,污染严重。2006年9月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的《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显示,200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占当年GDP的3.05%。如果在现有的治理技术水平下全部处理2004年点源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需要一次性直接投资约为10800亿元,占当年GDP的6.8%左右。同时每年还需另外花费治理运行成本2874亿元,占当年GDP的1.8%。照这样算下去,如果2004年的环境破坏得到彻底治理,那么这一年GDP的实际增长仅仅为0.63%。当然,我们没有花费10800亿元加上2874亿元来治理,但5118亿元的经济损失必须从当年GDP中减去,那么2004年的真实GDP增长则是6.74%,而绝不是10.1%。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2007年1月3日说过,当前中国的环境形势十分严峻,环境与经济的矛盾空前突出。改革开放20多年取得了西方100多年的经济成果,而西方100多年发生的环境问题在中国20多年里集中体现。20多年的成果与20多年的污染,过度消耗了资源与环境。环境资源问题已经对建设“和谐社会”构成了严重挑战。

三、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创新发展之路

上述三个问题将进一步制约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搞不好会得失相抵消,甚至导致得不偿失。因此,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家发展方略,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切不可“吃了祖宗的饭,断了子孙的粮”。

可持续发展可以包含三种模式一是资源节约型,即尽量节省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这在很多国家都已经成为公民意识和经济政策。但是,哺育人类的地球所能提供的资源终归是有限的,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用一点就少一点,节约资源充其量不过可以延长资源耗竭的时间。二是循环经济型道路,把生活废弃物当作资源重新使用,循环往复,力争永续利用。有一句话说得好, “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垃圾,只有放错了地方的资源”。然而,任何资源做到永续利用都是不可能的,每循环一次都有一定的损耗,而且重新利用还要耗费能源甚至其他的资源。三是创新型道路,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方式的革新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新型道路是以人的智慧和知识为根本性资源,即智力资源主导的发展模式。智力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而且愈用愈丰富。将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结合起来,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所以说,创新型发展道路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由之路。如何在不太长的时间里通过创新型发展道路实现我国的跨越式发展,跻身于创新型国家行列,我们不仅需要加强技术创新,努力提高国家的科技水平,更需要制度创新,通过制度保护创新的积极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就是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宏伟目标的制度保证。

四、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特征是鼓励创新,它通过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来激发人们的发明创造热情。在知识产权制度下,知识产权具有显著的生产力特征,也是先进文化的一种体现。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生产力,就是保护先进文化,就是鼓励创新。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应实行“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模式,即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保护相互衔接,共同构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也是最根本的保护途径;但因为知识产权制度在我国的实施历史很短、民众知识产权意识不强,司法保护还不能全面应对众多知识产权纠纷,我国也采取了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保护措施。行政执法具有快速及时、积极主动、投诉方便、成本低、效率高等优点,很适合当事人不愿意激化矛盾、尽快解决问题的心理,也符合中国人民“礼之用,和为贵”的传统文化理念。因此,行政执法保护是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可或缺的方式。

通过“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强,成效显著。仅以2006年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为例,这一年,在专利权保护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侵权纠纷1,227件,其他专利纠纷案件43件,结案973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案件33件,查处冒充专利案件933件;出动了20,475人次,检查商业场所7,780个,检查商品2,968,249件,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12件,接受其他部门移交案件35件,与其他部门协作执法469次。在商标权保护上,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了一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面广的大要案件,全年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50,534件,其中涉外商标案件9,562件;共收缴和消除违法商标标识3,036万件(套),罚款3 98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商标犯罪案件252件、涉嫌犯罪人263名。在著作权保护上,全国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受理案件10,559件,结案10,344件,其中处罚8,524起,调解1,585起,移送司法机关235起:共收缴各类盗版品7,300多万件,其中查缴的盗版图书1,800多万册,盗版期刊100多万册,盗版音像制品4,800多万盘,盗版电子出版物201多万盘,盗版软件379多万张,其他各类盗版品24多万件。

另外,在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上,全国海关共查获各类进出口侵权案件2,473起,涉及侵权货物数量近2亿件,案值超过2亿元人民币。在公安机关知识产权保护上,全国公安机关以深入开展“反盗版白日行动”为着力点,全力开展打击盗版、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共检查出版物销售市场和经营单位10.5万家次,收缴盗版影响制品、计算机软件等各类非法出版物2,831.6多万件,破获各类侵权盗版案件2,300多起;全年收缴非法光盘生产线14条。在知识产权民事司法保护上,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4,219件和14,056件,其中受理和审结专利案件3.196件和3,227件,商标案件2,521件和2,378件,著作权案件5,719件和5,751件,技术合同案件681件和668件,不正当竞争案件1,256件和1,188件,其他知识产权案件846件和844件;共受理和审结民事二审案件2,686件和2,652件;新收再审案件42件。在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上,全国地方法院共审结涉及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2,277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3,508人,其中有罪判决3,507人。

尽管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对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来说还有很多不适应的问题。一是知识产权意识的淡漠给知识产权保护造成了严重的观念障碍;二是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的体系分散,多头管理:三是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力度还远不能对犯罪分子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四是现行法律中关于知识产权犯罪的条款已经不能满足打击犯罪的需要;五是知识产权执法手段严重不足,六是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使得一些知识产权权利人失去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信心。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几点思考

第一,理顺国家知识产权宏观管理体制,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高效的体制保证。我国目前知识产权宏观管理体制是分散型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分管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分管商标,国家新闻出版署分管版权,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都有植物新品种的管理职能,海关总署、文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都负责相应的知识产权宏观管理,这种“多龙治水”的管理体制难以形成合力,造成管理协调乏力,管理资源分散,管理成本高,管理效率低。也为外商在我国实施各个击破的知识产权战略提供了便利。因此,亟需在国家层面上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宏观管理体制,譬如成立知识产权部或国家知识产权总局,统一管理包括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专有权、地理标记专有权等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事务,为知识产权保护创造方便而不是设置障碍。

第二,加强地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目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正斤级行政单位的2家,正厅级事业单位的3家,副厅级行政单位的7家,副厅级事业单位的15家,正处级行政单位的3家,正处级事业单位的1家,独立建制的15家,由科技厅分管的16家。条件好一点的有执法车,有工作经费:条件差的连起码的工作条件都不具备。地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这种参差不齐的局面严重制约了保护知识产权职能的发挥。因此,应率先整合地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为国家层面上的管理整合打下基础。

第三,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知识产权制度虽然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但在我国的实施才仅仅20多年。除了专业人员外,普通老百姓对于什么是知识产权,为什么要保护知识产权,怎样保护知识产权,都感到很陌生。而且,我国自古就有“偷书不算贼”的传统观念,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淡薄,这也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产生和加强设置了思想障碍。因此,要使我国民众树立“侵犯知识产权为耻,保护知识产权为荣”的观念是一件长期而艰巨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