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护理单元申报材料范例6篇

优秀护理单元申报材料

优秀护理单元申报材料范文1

第一条技术改进与合理化建议(以下简称技术建议),和推行工厂现代化管理,是企业革新挖潜、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第二章技术建议和现代化管理优秀成果的内容

第二条创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配方,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及开发新产品,节约原材料等.

第三条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工、夹、量具、试验方法、计算技术、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运输及储藏等方面的改进或建议.

第四条对医疗卫生技术、教育、保育以及利用自然条件等方面的改进或建议.

第五条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进口设备的消化吸收和革新以及长期未解决的技术关键和质量关键等.

第六条对企业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的创新和应用,促进企业素质全面提高等方面的建议或改进.

第三章组织领导和职责范围

第七条技术建议与现代管理优秀成果评定小组成员由:厂长××、××、××、××等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组成.

第八条技术建议是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工作,由××归口统一管理,技术建议管理员具体负责,基层单位设技术建议联络员.

第九条技术建议管理员职责

1.汇编全厂技术改进措施计划,掌握并督促技措实施情况,收集资料,在适当的时候提请评定小组进行评定,总结上报重大技术成果.

2.负责全厂技术建议资料处理,收集并推广厂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配方、新结构的应用与交流.

3.负责接待外单位有关技术改进方面的参观学习,并建立咨询业务关系.

4.协助领导组织对厂内重要的非标设备设计方案的论证及会审,并办理下达设计任务书.

5.负责全厂内技术攻关或招标的具本组织工作.

6.定期召开基层技术建议联络员工作会议,安排与检查该方面的工作.

第十条基层技术建议联络员职责:

1.编制上报本单位年、季技术建议计划项目,经批准后协助实施.

2.对本单位实施的技术建议项目验证、考核、分析和预鉴定,组织整理有关资料上报总师办.

3.总结推广技术建议成果,协助实施人员解决有关问题.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与合理化建议(以下简称管理建议)由××统一归口管理,全厂各管理系统(不含全质办)在企业管理工作中实现的现代管理优秀成果均需报××,由××审查并定期提请厂评定小组进行评定(具体组织工作参照第九条,第十条进行).

第十二条厂科协组织实施的管理建议由科协归口提请厂评定小组评定,并报××备案,具体工作参照第九条,第十条.

第十三条属全面质量管理的tqc成果,由全质办归口管理,并报××备案.

第四章技术建议、管理建议的审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技术建议项目必须做到:

1.经过试验和应用,并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图纸资料和技术总结.

2.按照技术建议(现代化优秀管理)成果报表逐项填写,并经单位主管和受益单位签证.

3.凡属于提高工效、提高产品质量、节约原材料、改进设备(备件)、新的非标设计等必须要有相应的工时定额员、质量管理部门、材料定额员、设备动力部门和使用单位等签署的效果证明.

4.一般项目经所在单位考察后签署意见,报总师办,较大项目须经三个月的生产试用验证,连同有关资料上报总师办.重大项目须经六个月的生产验证,整理全套资料上报,由××组织,××主持经厂评定小组评定后报上级主管机关.

第十五条凡经鉴定的技术建议和现代化管理优秀成果,其鉴定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能否纳入正式技术文件用于生产或经营管理工作.

2.能否进行推广应用与交流.

3.详细分析与核算经济效果,对无法计算出经济效果的应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有关领导签字.

第十六条凡纳入正式工艺规范的技术建议项目,由有关部门与车间进行工时或材料定额的修改,并考核实施情况.对改变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性能的项目,根据产品图纸审批程序办理更改手续,并考核其批量生产情况.

第五章奖励与审批程序

第十七条凡申请技术建议成果或现代化管理优秀成果奖励的集体(个人),应由实施者提出申请,填报项目成果申报表,并附第十四条所规定具备的材料(管理优秀成果须附论文或文字总结)报归口单位立案,交财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最后由归口单位组织厂评定小组进行评定审查,厂长签字.需要上报的则逐级办理报批手续.

第十八条凡成功而投产(或用于管理)的项目,以修改技术文件的日期作为该项目的投产日期,以连续十二个月为计算经济效益的有效期.实际年节约额计算公式为:

年节约价值=(改进前成本-改进后成本)×年产量-(一次性投资费用+报废损失费用+间费用)

第十九条凡被采用的技术建议和现代管理优秀成果,根据其贡献大小,给予荣誉和适当的物质奖励,奖励标准如下表:

1.能计算出经济效益的项目:

奖励等级年节约或创造价值奖金额荣誉奖或其他审批权限

一100万元以上

二50万~100万元

三10~50万元

四2~10万元

五0.5~2万元

六0.5万元以下

*现代化管理优秀成果获四~五等奖励者由厂长审批,六等奖由个管科审批.

2.不能计算出经济效果的项目:

奖金等级内容奖金额荣誉奖或其他审批权限

一长期未解决的技术攻关项目

二临时性技术攻关项目

三一般性技术革新项目

第二十条技术建议项目和现代化管理优秀成果原则上每年××月、××月各评定一次.

第二十一条对借鉴已经应用的科技(或管理)成果,应降低一个等级奖励.

第二十二条奖金的分配应按参与实施工作人员贡献的大小合理分配,落实到人,各单位不得留成克扣.

第二十三条获奖项目不得重复得奖,如项目在如下名目下均可获奖(技术建议成果奖、现代化管理优秀成果奖、iqc成果奖、节约奖等),则以获其中金额最高的一种奖励

第二十四条获奖项目如果经现次评审提高了奖励等级时,可补发差额部分的奖金.

第二十五条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与奖金者,一经查出,应撤销其荣誉,收回全部所得奖金,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优秀护理单元申报材料范文2

创业技能大赛活动方案

 

为紧扣越秀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科创之芯”的目标要求,推动大湾区产业变革,鼓励引进一批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来广州越秀创业,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积极培育创业典型,发挥创业成功者的示范作用,激发青年创业热情,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在团广州市委的指导下,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科工信局、区税务局、区科协、区工商联、区青联和市青创中心拟联合举办“越青杯”2021年越秀区青年创客新星创业技能大赛。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主题口号

梦想于创新 创业来越秀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

三、活动形式

以“服务创业青年”为办赛宗旨,统筹整合各方优势资源,打造越秀区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面向全社会征集青年创新创业企业项目,通过申报筛选、初赛(专家评审)、复赛(项目路演)、评委团实地考察(走访)和决赛等环节评选出优胜项目,并给予优秀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和项目表彰、展示、宣传等奖励。

同时,升级“5×30”越秀区青年创新创业服务计划,即整合30家投资机构、30家孵化基地、30家服务机构、30家媒体机构和30家越秀创新型企业的优势资源,优化评委导师机构组成,为广大创业青年在投资、孵化、传播、营销、经验、资源等方面提供创业实实在在的服务,打造成为在资源配对、人才交流、融资对接上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平台。

四、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二)主办单位

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组织部、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统战部、广州市越秀区总工会、共青团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越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广州市越秀区科学技术协会、广州市越秀区工商业联合会、广州市越秀区青年联合会、广州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三)承办单位

广东文投创工场、广州市越秀区青年创新创业促进会、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越秀)

(四)协办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总商会、广州市越秀区科技企业孵化协会

(五)“5×30”越秀区青年创新创业服务计划单位

1.投资机构

广发信德、广金基金、国发基金、广东文投、中银粤财、中科中广、碧桂园创投、温氏投资、德祥投资、唯品会、盈睿资本、元禾原点、暴龙资本、啄石资本、花城创投、深创投、达晨创投、瀚晖投资、同创伟业、创钰投资、阳诚基金、黄埔文投、毅达资本、君琪资本、富存投资、南粤基金、奥牛资本、南方光合、三七投资、蓝盾股份、佳兆业文体、合鲸资本、中青创投、中大创投、越秀产投、聚图资本、新途资本、诚存资本、易方达资产、金协投资、湾海投资、中科科创、奥园产融投资、燕缘投资、华高投资、伟辰资本等。

2.孵化基地

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越秀)、广东文投创工场、有园·万菱创工场、景龙创工场、科学家之家·创工场、国盈众创空间、羊城同创汇、五号空间、wework、腾讯众创空间、科创咖啡、有园·长湴大学堂创新园、Uparker有园创新空间、孵客创业公社、珠光NT空间、粤传媒C-PARK、羊城创意产业园、智汇PARK、TIMETABLE精品联合办公空间、289艺术Park、CCIC联合文创、中大创新谷、YOU+青年创业社区、创客街、粤科孵化器、猪八戒网流花社区、南方同创汇等。

3.服务机构

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学院、香港科技大学霍英东研究院、越秀知识产权服务联盟、华南版权贸易、天河区文化创意产业协会、三环专利、慧科集团、卖家成长、哲力知识产权事务、有园科技、蓝莓会、百思一刻、国际创客学院、新励成、金柚网、艾媒数聚、汇志传媒、创头条、众客悦人才网、老虎科技、兼职猫、3N技术、庖丁技术、广州凡科、广州金佳誉、大成律所、快法务、盈科律所、壹财税、e账柜等。

4.媒体机构

(1)纸媒: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新快报、信息时报、民营经济报、广州青年报等。

(2)客户端:南方+、网易、今日头条、搜狐、百家号、东方头条等。

(3)网媒:新华网、新浪网、凤凰网、大粤网、金羊网、奥一网、大洋网、搜狐网、腾讯网、和讯网、南方网等。

(4)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广州电视台。

(5)创投媒体:36氪、创业邦、钛媒体、网易创投、创投时报、艾瑞网、I黑马、投资界、小饭桌、猎云网、投资潮等。

(6)视频平台:腾讯视频、爱奇艺等。

5.创新型企业

广州豌豆思维科技有限公司、时萃(广州)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唯科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小球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才立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品致国际会展有限公司、2048(澳門)有限公司、广州叶浪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柔软简史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广州微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拿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蓝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口可口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栎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加装易(广州)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熊霸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幻境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舒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壹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位讯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咸之鱼影视有限公司、广州智伴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蟠桃网络有限公司、广州龙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极轻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广州三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全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云工工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广州市韦邦杰世广告有限公司、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广州幸运娱乐有限公司、广州又艺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云裳定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钰顺人力资源信息服务(广州)有限公司等。

五、参赛对象和条件

(一)参赛主体

青年创客新星,是指在区辖内所创办或领办的企业中拥有30%以上股份并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其对所带项目拥有清晰无争议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该项目具有足够先进的创意设计理念,在创新行业运营模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有较强的示范推广意义,并具有可预见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市场前景广阔。本次大赛以申报人在越秀区内创办企业或所带项目合作单位作为申报主体,申报主体需承诺至少5年不将注册地迁离越秀区。港澳台专项赛申报主体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参赛对象

申报企业需符合越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越秀区的各类企业;申报项目需坐落越秀区,是依法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已经开工建设或启动研发的项目。重点面向以下领域:

1.现代服务业、生命健康产业、数字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高端高质高新现代产业。

2.在推动全区转型升级方面有突出业绩,符合全区总部楼宇经济和创新驱动战略发展方向的企业和项目。

3.同各大公共服务机构开展科研合作并在区内进行成果转化的企业和项目。

4.其他服务于全区招商引资、引技、引智工作大局的企业和项目。

(三)参赛条件

根据企业和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本次大赛分为成长组、初创组、港澳台专项赛三个组别。港澳台地区优秀参赛团队及项目,可适当放宽参赛条件,提供来穗、来越秀落地创业专项扶持。

1.成长组

(1)以企业或企业联合自然人名义参加比赛,自行选择现代服务业、生命健康产业、数字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赛道。

(2)已在越秀区完成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手续(非越秀区注册的企业,须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在越秀区注册企业并约定注册资本金额等相关条件后可参赛,如获得优胜须在越秀区完成企业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符合协议约定条件后方可享受相关资助政策待遇),成立年限不超过5年。

(3)项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创新性、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提供知识产权证书(权属证明)或委托主办方代办权属审查登记,具备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

(4)企业社会形象良好,无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

(5)曾在本赛事往届同组比赛中优胜并获资助项目不得申报。

(6)如参赛企业已获得A轮融资达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符合相应条件可直接进入实地考察及决赛阶段。

2.初创组

(1)以企业或项目名义参加比赛。

(2)以企业名义参赛的,需在越秀区完成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手续(尚未注册的或非越秀区注册的企业,须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在越秀区注册企业并约定注册资本金额等相关条件后可参赛,如获得优胜须在越秀区完成企业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符合协议约定条件后方可享受相关资助政策待遇),成立年限不超过2年;以项目名义参赛的,须承诺未来注册企业将落户越秀区并约定注册资本金额等相关条件后可参赛,如获得优胜须符合协议约定条件后方可享受相关资助政策待遇。

(3)项目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提供知识产权证书(权属证明)或委托主办方代办权属审查登记。

(4)企业社会形象良好,无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

(5)曾在本赛事往届同组比赛中优胜获资助项目不得申报。

3.港澳台专项赛

(1)港澳台地区当地企业,或股东之一(符合参赛主体条件)为港澳台籍自然人或港澳台资法人单位的内地企业。

(2)企业知识产权清晰,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服务等业务。

(3)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中小企业。

(4)其他条件参照成长组。

六、报名时间及渠道

(一)报名时间

大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31日

(二)报名渠道

1.个人报名:个人或项目团体均可通过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报名表及相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附件3),按要求填写资料于2021年5月31日前报送报名表及项目计划书至大赛官方邮箱,邮件命名:组别+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公司名称,也可直接前往大赛承办单位(广东文投创工场)现场咨询报名。

2.组织推荐:区各相关单位、各街道积极推荐优秀青年创业项目,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命名为:XXX单位/街道名称+2021越青杯推荐项目,统一报送至大赛官方邮箱。

3.社会发动:鼓励各类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创投机构推荐优秀创业项目,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命名为:XXX单位名称+2021越青杯推荐项目,统一报送至大赛官方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3247313932;

大赛官方邮箱:yueqingbei2021@163.com

七、赛事奖项

(一)成长组

成长组表彰前20名:

一等奖(2名):奖金+新星大礼包;(奖金最高10万元)

二等奖(6名):奖金+新星大礼包;(奖金最高5万元)

三等奖(12名):新星大礼包;

(二)初创组

初创组表彰前10名:优胜奖:创客大礼包。

八、评审体系

(一)评审权重

统计权重:评委主要从“5×30”计划中挑选,按照不同权重统计分数,其中投资机构分数权重为150%,其他机构分数权重为100%。

(二)评审指标

1.产品情况(20%):项目创意创新性、特色性和开发进展等整体情况;

2.市场分析(20%):项目所占市场规模和潜力情况;

3.团队情况(25%):主要创始人的履历、技术能力表现以及资源;核心团队的构成、稳定性和互补性,工匠创新人才等;

4.盈利模式(15%):参赛项目的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创新,企业发展的预期,包括营业收入及增长率和毛利率预测等;

5.财务分析(10%):参赛项目的财务收支分析和融资及风险分析等财务情况;

6.技术创新(10%):参赛项目的技术创新和开发情况;

7.其他(10%):参赛企业如已建立党支部、团支部、工会组织等,可适当加分。

九、赛事流程

(一)方案确定:完成总体方案设计,细化执行方案。

(二)大赛启动:根据方案完成大赛前期筹备工作,通过赛事预热广泛发动宣传,对外活动公告,接受项目申报。

(三)接受申报:参赛者通过主办方的官方微信、官方邮箱等方式提交报名材料,主办方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四)初赛:采取专家网络评审方式,邀请5-7名评委进行线上评审,评委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大赛的评审要求对项目进行评分,最终根据各评委的评分,评选出成长组赛道及港澳台专项赛20强项目进入复赛,以及评选出初创组前10强的优胜项目。

(五)复赛:采取项目路演+评委评审的形式,邀请参赛企业、5-7名评委通过项目路演比拼的形式,开展5分钟项目演讲+3分钟答辩的复赛评审。港澳台专项赛项目将与成长组项目共同角逐,评选出优秀项目进入决赛。优秀项目由合作媒体和投融资机构给予报道曝光。

(六)实地考察:由主办方代表组成考察小组,走访和考察进入决赛的企业,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七)决赛:邀请指导单位、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机构、媒体嘉宾、创投嘉宾、复赛选手、亲友团等人员参加,决赛项目进行5分钟项目演讲+3分钟答辩的路演,评委现场打分评选出优胜项目并由领导颁奖,企业家深入互动交流。

(八)公示奖励: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人选,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涉密人员除外),公示期为7天。入选人才可自行选择将奖励资金拨付到个人或单位账户,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奖励资金将按照人才所在企业对区税收贡献情况等相关规定拨付。

十、相关要求

大赛活动严格按照越秀区防控办的要求,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提前排查和登记活动人员的健康状况,确保大赛安全有序。所有工作人员做好岗前培训工作,熟悉防疫要求和应急处理流程。所有活动场地必须在明显位置设置防疫工作告示、提示,现场配备口罩、免洗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全体人员进入会场必须主动配合体温检测,自觉佩戴口罩。

 

 

附件:1.大赛奖励礼包设置

2.报名表

3.青年创客新星申报材料

 

 

附件1

 

大赛奖励礼包设置

 

一、新星大礼包(成长组一、二、三等奖,共20名)

1、知识产权服务(为在越秀区办理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登记的团队,提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的全方位服务,免费对接专业服务,最高可享受1500元补贴)

2、3个月免费孵化(主办方提供孵化基地对接,为创业团队提供办公支持,每个团队有10人免费名额,价值3万元)

3、1个亿意向投资资金(主办方提供投融资服务对接不少于15家投资机构,为创业团队提供投融资服务支持)

4、构建创业朋友圈:全年创业训练营(引入投资人、专家、企业家组成的创业导师团队,为创业团队提供智力支持)+全年创业服务机构资源对接(分别对接工商注册、法律、会计、技术等服务机构不少于20家,为创业团队提供资源支持)

5、品牌曝光:不少于10家媒体报道对接服务(文字、视频等报道,为创业团队提供品牌曝光支持,价值2万元)

6、政策服务:国家、省、市、区各级政策对接(推荐加入越秀区青年创业创新促进会,提供政策服务支持,按照相关规定享受越秀区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方面的政策待遇)

二、创客大礼包(初创组优胜奖,共10名)

1、知识产权服务(为在越秀区办理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登记的团队,提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的全方位服务,免费对接专业服务,最高可享受1500元补贴)

2、60天免费孵化(主办方提供孵化基地对接,每个团队不超过3人免费名额)

3、5000万意向投资资金(主办方提供投融资服务对接不少于6家投资机构)

4、构建创业朋友圈:1期创业训练营+创业服务机构资源对接(分别对接工商注册、法律、会计、技术等服务机构不少于10家)

5、政策服务:国家、省、市、区各级政策对接(推荐加入越秀区青年创业创新促进会,按照相关规定相应享受政策待遇)

附件2

 

“越青杯”2021年越秀区青年创客新星创业技能大赛报名表

 

所属市、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团队

负责人

 

身份证号

 

(证件照)

学校院系

单位

 

联系电话

 

E-mail

 

QQ

 

联系地址

 

项目名称

 

负责人户籍

(或常住地)

 

负责人

个人情况说明

(政治面貌、社会职务、荣誉及实践情况等)

项目组别

项目初创组    企业成长组   港澳台专项赛  

项目类别

现代服务业        生命健康产业

数字产业          文化创意产业

其他:(可自行填写)

项目现状

创意阶段 计划阶段 启动阶段  运营阶段

团队/公司

名称

 

注册时间及地区

 

注册资本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营业执照注册号

 

团队主要成员

(10人以内)

姓名

性别

年龄

主要经历(教育、实习、工作情况)

联系方式

 

 

 

 

 

 

 

 

 

 

 

 

 

 

 

 

 

 

 

 

 

 

 

 

 

参赛项目简介:(填写要求如下)

1.参赛项目简介主要是对项目的核心竞争力、专利、创新创意性、实施情况、团队、荣誉、预期计划等整体情况进行整体介绍。

2.参赛项目简介必须在800字以上。

承诺:本人(项目负责人)已详细阅读本届大赛的相关文件,并承诺遵守大赛的相关规定,同意无偿提供申报项目说明,由大赛组委会公开推介。本人(项目负责人)承诺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真实、可靠,作品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明确无争议;未剽窃他人的成果;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提供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等有关数据及证明客观、真实。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情形,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由大赛组委会给予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一切奖励,面向社会公开通报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

项目负责人           (签名)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项目初创组的参赛选手若尚未注册公司实体,表格中的注册时间、注册资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营业执照注册号5个内容全部填“无”,其余的内容为必填。

2.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如无特别说明,所有内容为必填。

 

附件3-1

 

编号              

 

 

越秀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青年创客新星)

评选推荐表

 

 

 

 

 

 

申 报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领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中文

 

性别

 

小两寸免冠

彩色近照

外文

 

国籍

 

出生地

 

出生日期

 

手机号码

 

邮箱

 

毕业院校、

专业及学位

中文

 

英文

 

创办企业/

团队名称

中文

 

职务

 

创办企业/

团队地址

中文

 

邮编

 

是否国家/省/市引进人才或中央/省/市其他类人才项目入围人才(须注明)

 

学位

时间

国家

院校

专业

 

 

 

 

 

 

 

 

 

 

 

 

 

 

 

 

 

 

 

 

职务

时间

国家

单位

 

 

 

 

 

 

 

 

 

 

 

 

 

 

 

 

 

个人创业事迹(800字以内)

 

 

 

 

              

 

 

                                     申请人签字:

 

 

 

申报单位意见

1.推荐理由

2.支持条件

申请人有关信息属实,本单位承诺予以上述支持,特推荐申报广州市越秀区青年创客新星。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2

 

越秀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青年创客新星)

创办企业、项目情况表

(自主创业型/项目合作型)

 

企业/团队基本情况

企业/团队名称

 

所属类型

自主创业型      项目合作型

通讯地址

 

邮编

 

注册地址

 

邮编

 

公司/团队网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税务登记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性质

 

产业领域

 

注册资金

 

人员情况

人员类别

姓名

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日常联系人

 

 

 

 

 

企业/团队详细情况

 

企业/团队概要(800字以内)

 

 

 

 

 

 

人员总数

 

本科以上人员数

 

直接从事研发人员数

 

是否上市公司控股

 

是否部级高新技术企业

 

获得时间

 

获奖与支持

 

 

 

核心技术

 

 

专利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技术来源(是否为专利权利人)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类型

实缴金额

出资形式

股权比例

 

 

 

 

 

 

 

 

 

 

 

 

 

 

 

 

 

 

 

 

产品及服务

具体描述产品及服务(包括产品/服务的用途、功能、行业领域、市场定位、客户价值及产品/服务的新颖性、先进性和独特性)

 

 

 

产品市场及竞争分析

具体产品市场分析(建议分析①国内外市场情况分析及行业竞争对手分析、②项目成果竞争力分析、③成果产品(服务)制造情况、④营销策略、⑤市场前景预测⑥产品(服务)的盈利模式等内容)

 

商业模式

 

 

 

 

 

 

业务拓展

计划

 

 

 

 

 

 

风险预测及控制

(建议分析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拟采取的控制应对措施,包括技术实现主要面临风险、市场风险、竞争风险、管理风险、环境风险、资金风险及运行机制风险等)

 

 

 

 

融资情况

说明

目前已吸引风险投资项,累计万元,其中国外风险投资项,累计万元,国内风险投资项,累计万元。(如有吸引风投情况,请具体在下表描述,包括资金需求总量、资金用途、资产估值、拟出让股份、投资者权益及退出方式等,如项目已获得国内外风险投资,请在此说明,仅指创办企业或申报本次创客新星的合作项目所获得的风险投资,不包括团队成员其他项目获得的风险投资。获得风险投资需提交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财务数据及预测

(需包含历史财务数据和未来3-5年的财务预测数据,请列表详细填写)

 

 

 

附件3-3

越秀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青年创客新星)

申报人所属创办企业/创业团队的

核心成员情况

一、团队带头人基本情况

姓名

中文

 

性别

 

小两寸免冠

彩色近照

外文

 

出生年月

 

出生地

 

国籍

 

最高学位学历

 

职位

 

专业领域

 

身份证/护照号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是否国家/省/市引进人才或中央/省/市其他类人才项目入围人才(须注明)

 

教育和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学校或工作单位

学位或职务职称

 

 

 

 

 

 

个人简历(800字以内)

 

 

 

二、团队核心成员基本情况(3位核心成员情况,本页可复制3份)

姓名

中文

 

性别

 

小两寸免冠

彩色近照

外文

 

出生年月

 

出生地

 

国籍

 

最高学位学历

 

职位

 

专业领域

 

身份证/护照号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是否国家/省/市引进人才或中央/省/市其他类人才项目入围人才(须注明)

 

教育和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学校或工作单位

学位或职务职称

 

 

 

 

 

 

 

 

 

个人简历(800字以内)

 

 

 

 

 

附件3-4

附件清单

(凡在材料中申明获取各类证书、证明、执照、批文、报告的,必须准备材料原件以备查。)

序号

附件名称

备注

1

申请人及所属团队核心成员有效身份证件及户籍证明

必须提供

2

申请人及所属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学历或学位证书

3

申请人及团队核心成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

4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如未注册无需提供;如已注册,必须提供

5

股权结构证明材料

6

上一年度年度审计报告

7

上一年度纳税证明材料

8

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如专利使用权证明文件等)

可选择提供

9

成果鉴定书

10

查新报告

11

检测报告

12

专业资质证书

14

已获投资证明

15

专利证书以及专利许可使用证明

16

集成电路版图设计权登记证书

17

集成电路版图设计权许可使用证明

18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9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证明

20

科技成果(新产品)鉴定证书

21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主要研制人员名单

22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鉴定委员会名单

23

临床批文

24

药品GMP证书

25

获奖证书

26

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认证

27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证书

28

计量器具样机试验合格证书

29

检测报告

30

环保证明

31

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

32

农肥、农药登记证

33

通讯、电力入网证

34

用户报告

35

优秀护理单元申报材料范文3

一、资金来源

*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资金年度资金总额度为1000万元。*市财政局每年在“文化创作与保护”预算科目中安排资金200万元,在“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资金800万元。年度预算资金使用在经市人大审议批准后执行。

二、资金使用方向

*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资金的使用方式为专项补助。

*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资金重点用于*传统工艺美术人才和技艺保护,促进行业振兴与发展。发展资金具体使用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基地和大师工作室的建设;

(二)技艺抢救、保护和创新;

(三)发放大师带徒津贴,促进人才保护和人才培养;

(四)征集、收藏、宣传、出版传统工艺美术技艺资料和优秀工艺美术代表作品;

(五)组织工艺美术大师创作优秀作品;

(六)工艺美术方面的科研和产品开发;

(七)举办大师作品展览会,组织参加国内外交流活动。

三、资金申报及拨付

(一)根据《*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规定,*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协助市财政局、市工业促进局做好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资金使用的具体管理工作。

(二)凡在本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单位或个人,不分所有制和隶属关系,只要符合资金使用方向,均可向*工艺美术行业协会提出申请,或通过市工业促进局工业发展资金网上申报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已申报政府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工艺美术行业协会根据申请情况组织行业专家进行初审,并提出下年度具体项目及专项资金预算,每年9月30日前报市工业促进局、市财政局。重点项目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业促进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审核论证。

(四)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业促进局对项目进行综合论证后,下达下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市财政局根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在每年第一季度将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资金拨付到市工业促进局,市工业促进局与立项单位签订合同后拨付资金。

四、资金的监督检查

(一)市财政局和市工业促进局负责对项目进度及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或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二)*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协助市财政局和市工业促进局,对使用*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资金的有关单位进行日常监督。

优秀护理单元申报材料范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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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以下简称“软件所”),是一所致力于计算机科学理论和软件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发展的综合性基地型研究所。2017 年计划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三个一级学科招收 45 名学术型学位博士研究生,同时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和方向详见软件所 2017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3、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为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同等能力人员的范围及其报考要求参见国科大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两名计算机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考。

(二)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两年学制或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需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申请;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申请。

(三)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软件研究所关于硕博连读的暂行规定》报考。

(四)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按软件所《2017 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办法》报考。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参见国科大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七)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应在报考时向报考单位和导师说明,并征得同意。

(八)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 博士生网报时间:2016 年 12 月 12 日-2017 年 1 月 12 日。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生、普通招考工学博士(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已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必须在软件所通知时间内(具体以邮件为准),与软件所完成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网上接收与拟录取手续。

2、报名方式考生报考前需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然后进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或“硕转博”,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3、提交报名材料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 2017 年 1 月 23 日前,将 200 元报名费及以下申请材料寄送到软件所研究生部:(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签名);(2)两名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书(推荐书模版可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3)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先提交学生证复印件);(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同等学力人员免交);(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或拟开展的研究计划;(7)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8)其它可以体现本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考生已发表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及时交到研究生部。

三、普通招考选拔方式

(一)普通招考工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外)将采取“申请- 审核制”方式进行选拔,分申请、初评、综合考核三个环节。

1、申请:满足申请条件者应与报考导师联系,征得报考导师的同意后,在规定时间进行网报、提交申请材料。 2、初评:软件所按学科专业组织专家组,集中审阅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并按招生计划的 2 倍左右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未获准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其申请终止。

3、综合考核:以面试为主,辅以笔试、专业外语水平测试,必要时进行实践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时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具体科目请咨询研究生部)和政治理论。

4、初评时间:2017 年 2 月 13 日—14 日; 5、综合考核时间:2017 年 2 月 27 日-28 日(暂定时间,具体以研究生部的综合考核通知为准)。

(二)普通招考工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仍然采取统考方式。考试科目见软件所网页上的 2017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考试时间:2017 年 3 月 11 日—12 日复试时间:4 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

1、对于普通招考工学博士的考生,我所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成绩,结合考生体检情况等,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的原则,从中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硕博连读生转博考核与录取,按《软件所关于硕博连读的暂行规定》进行。

3、直博生的考核与录取,按软件所《2017 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及推免生面试办法进行。 4、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

五、收费及奖助学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博士生入学需缴纳学费。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 年·生,按学年收取.经另行批准的工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按原批复意见收取. 国科大及软件所设有多种奖助学金,用于支持优秀博士生潜心学习,较好地完成博士学业。

现行的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主要包括:1)国家助学金(12000 元/年·生,非定向博士生)、

2)国科大学业奖学金(分三档:10000、13000、16000 元/年·生,缴纳学费的博士生)、三助津贴(生均不低于 14400 元/年·生)、软件所奖学金等(详见软件所有关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规定)。

六、违纪处罚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七、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 6 年;直博生学习年限一般为 5 年,最长不得超过 8 年。

优秀护理单元申报材料范文5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供给的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第三条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县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单位推荐、资质审查、实地考察、综合评定。每年在相关媒体上公布一次。确定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厂家。

第四条凡纳入定点维修管理范围的单位车辆均应在定点维修厂家进行维修和保养。保修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家指定的企业进行维修保养。新购置的车辆。

第五条定点维修厂家维修期限为一年。

第六条维修合同期满后。县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履约情况进行续标或另行组织招标。

第七条维修程序

一、本地维修程序

1单次维修项目在1000元以下的维修车辆。自主选择定点维修厂家起先维修。由送修单位填写《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送修单》经车属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

2单次维修预算金额在1000元以上(含大修)车辆。分析判断故障原因。政府采购中心认可后,维修前必须先进行入厂检验。入厂检验由车属单位、维修厂家、采购中心三方共同参与。确定维修项目、更换部件及预算金额。并由送修单位填写《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送修单》经车属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进行维修。

二、非定点维修及异地维修程序

1定点厂家无法维修的车辆。采购中心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可批准到非定点厂家进行维修。维修结束后,由车属单位填写《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非定点维护申请表》报县政府采购中心。确认定点维修厂家无法修理后。单位分管领导在维修清单及发票签字,报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加盖“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异地维修加油登记专用章”后,方可到县会计核算中心报支。

2车辆需异地维修或出差外地因故障需维修的必须在当地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报帐时须持维修企业的维修清单及发票。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加盖“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异地维修加油登记专用章”后,无特约维修站的应尽量在当地定点维修企业维修。维修结束后。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方可到县会计核算中心报支。

县会计核算中心将依据本办法规定不予以报帐。严禁擅自到非定点维修厂家维修、保养(包括车身清洁维护、内饰修理等)车辆。凡擅自到非定点单位维修的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审核。

第八条资金结算

一、送修单位必须积极筹措资金。保证车辆维修费用。

二、定点维修的费用由送修单位和维修厂家自行结算。月结月清。每月1日至5日由定点维修企业将上月维修费用清单(提供维护申请表、维修结算价格清单[统一格式]维修结算汇总表[统一格式、一式两份]维修合同、保修卡等复印件)分单位、分车号整理清楚报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各定点维修厂家要严格遵守采购中心核减后的材料报价。如维修材料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时。采购中心根据市场情况予以核增或核减。严禁各维修厂家无故高报材料价格及工时费。将按当次结算修理费用的10%-20%处罚,各定点维修厂家在申报时要说明涨幅情况并提供依据。发现1-2次者。3次以上者将取消其定点维修资格并予以通报。

四、车辆维修结束出厂时。并就维修价格进行初步认定。定点维修厂家应当要求车属单位司机或分管领导在维修清单上签字。

五、定点维修厂家要严格按规定开具规范、合法的维修票据。费用结算时。以便监督及结算费用。必须按照统一格式填写结算清单。

第九条送修单位职责

一、切实加强车辆维护。并把车辆维修审批关。禁止对普通轿车进行豪华装修。

二、车辆送修时超过规定维修限额的单次维修费1000元以上)单位需持维修申请表到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审核。

三、车辆修竣后。司机和单位主管领导要同时在维修厂家提供开具的维修清单上签字。并负责回收更换的旧件。进行初步的维修价格认定。

四、如实填写维修项目。不得假报、虚报以免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

五、加强车辆管理。建立车辆档案。并建立车辆维修内部审核制度。将维护申请表、结算单及旧件完整保存备查。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第十条定点维修厂家职责

一、热情承接各行政事业单位汽车维修任务。做到四优”即:时间优先、质量优良、服务优秀、价格优惠。

二、凭送修单位填写的送修单》承接维修工作。必须按照《合同法》和汽车维修行业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汽车维修进出厂登记和质量检验制度。如承修车辆维修费用超过1000元。与送修单位签订维修合同。

三、凭《送修单》维修。维修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否则一律不予承接。须经政府采购中心审批。

四、严禁各定点维修厂家将1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化整为零多次维修。违规者将取消其定点维修资格。

五、严格把关。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法规和制度。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

六、对可以维修的部件。损害车属单位利益。不得以换代修;不得搞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

七、各定点维修厂家财务部门须对政府采购业务单独建帐、单独核算。成本项目真实明晰。专人保管以备查阅。准确反映维修费用;对维修车辆建立定点维修保养档案。

第十一条定点维修厂家服务承诺

一、保证修理质量。对承修的项目、更换的部件必须保证使用时间和行驶里程。实行“三保”具体标准依定点维修协议约定及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出厂时向车属单位填写出厂合格证和保修卡。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人同意,对保修期内的维修项目、更换的部件免费维修和更换。注明出厂时间、行驶里程、注意事项。维修厂家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可以用旧部件,但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部件。

二、保证修理速度。对送修单位所送车辆随到随修。小修不过夜。保证送修单位用车。急用急修。大修不超过预定期限。

三、为送修单位提供提醒服务。免费调试检查。定期到送修单位走访征求意见和建议,包括车辆年审、保险到期、驾驶证年审等;维修的车辆不发生材料费时。大修车辆必须做到四轮定位;根据送修单位需要免费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动力性能检测;免费提供技术咨询及车辆维护、保养、安全学习资料。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以热情、高效、方便、全面的报务满足用户需要。

第十二条加强对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县政府采购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单位汽车定点维修情况进行检查。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对到非定点维修厂家进行维修的单位。

优秀护理单元申报材料范文6

第二条凡驻本县(含中央、省、市驻本县)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在本县辖区内有经常居所的个人,申请国内专利或申请国外专利,确因经济困难无法全额承担申请费用的,或实施专利缺乏启动资金的,可依本办法申请资助。

第三条专利资助资金是一种政府引导性和奖励性资金,专门用于专利申请资助。县专利资助资金的来源为县财政专项拨款,由县知识产权局归口管理。县财政每年预算专项经费3万元,根据需要逐年增加。

第四条给予资助的专利申请应当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条件,并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给予资助的专利实施启动项目应当是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列入各级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的优秀专利,可优先获得资助。

第五条专利申请资助范围包括专利申请费、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年费和发明专利实审费;专利实施启动资助范围包括项目评估费、市场调研费、研发和推广费。

第六条专利申请资助上限:国内发明专利,职务发明每件资助2000元,非职务发明每件资助1000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职务发明每件资助500元,非职务发明每件资助300元;发明创造申请PCT专利的按指定国家或地区进行资助,每件每个国家或地区最高资助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一项发明申请多个国家专利,资助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

第七条申报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须向县知识产权局报送下列材料:

1、《县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请表》。

2、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代办处开具的缴纳费用收据复印件,申请为个人的,须提供收据原件供核对;申请为单位,收据原件已报销入账的,提供单位出具证明及收据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代办处或总装备部国防专利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及复印件和请求书首页复印件。

4、职务专利申请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个人申请的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在本地的居住证明。

5、申请国外专利的须提供国内申请费收据复印件及国外申请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第八条申报专利实施启动资助资金须向县知识产权局报送下列材料:

1、《县专利实施启动项目资助申报表》;

2、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以及专利权所有者或合法实施者的证明文件;

3、实施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申请资助单位营业执照及近期财务报表。

第九条县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请的受理和审核。设立县专利实施启动资助资金评审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对申请专利实施启动资助资金的项目进行评审工作,评审内容包括:

1、项目技术水平;

2、项目可行性分析;

3、项目对我县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分析;

4、已通过有关部门组织评审的项目可不再评估论证,但需提供依据。

第十条经评审的项目,由评审委员会审定并提出项目资助意见,报县知识产权局批准。

第十一条县知识产权局对专利实施启动资助项目进行管理、跟踪和服务,对资助项目的资金用途、项目进展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价和验收。

第十二条申报专利资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的,已资助的费用将全数追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有意协助骗取资助金的相关单位或个人,由县专利管理部门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