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自身的价值范例6篇

劳动力自身的价值

劳动力自身的价值范文1

论文关键词:劳动力;生产

论文摘要:在任何社会中,劳动力都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劳动力具有使用价值,其所有者可以将其作为商品出售给资本家,也可以将其留作自用。当作为商品出售时,称为劳动力商品,具有价值,表现为资本家支付给工人的工资。除作为商品出售外,剩余的劳动力留作自用,如用于劳动力的再生产。本文应用劳动价值理论,分析劳动者将自用劳动力用于劳动力的再生产的过程。

一、引言

随着资本主义的不断发展,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并没有按照马克思的预言,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从而激化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的矛盾,而是经济持续发展、社会普遍繁荣,形成了“橄榄球式”的社会财富结构,出现了一个新的阶层——中产阶级。中产阶级的数量开始占社会成员的大部分,这些中产阶级大都源于资本主义早期仅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工人。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占有者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工人按等价交换原则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从资本家那里得到的工资就是工人维持自身生存所需要的生活资料价值的货币表现。显然工人的工资仅够用于购买维持自身生存的生活资料,积蓄是根本不可能的。而现实中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人通过出卖劳动力的获得的工资不仅能维持自身的生存,还能有积蓄。随着积蓄的增加,他们不再是以前除劳动力外一无所有的工人,而是名副其实的中产阶级。

二、自用劳动力的使用

仅靠出卖劳动力获得工资收入的工人,其积蓄从哪里来呢?设积蓄为A,工资收入为w,生活和发展资料支出为c。

A=W—C(1)

公式(1)中,要使积蓄A大于零,显然工资收入w必须大于生活和发展资料支出c,也就是说工人的工资收入不仅能够工人的自身生活,而且有剩余。工资是劳动力商品的价值的货币表现,用于购买生活资料的支出同样是生活资料的价值的货币表现,可以得出,工人出卖给资本家的劳动力的价值大于生活资料的价值。

在工人消费生活资料进行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的过程中,发生了价值的增加,即创造了新价值。依据劳动价值理论,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可知工人在劳动力的生产过程中进行了劳动,耗费了劳动力。

劳动力是人的劳动能力,是体力和脑力的总和。工人在劳动力的生产过程中耗费了上一生产过程生产的部分劳动力,也就是说工人并没有将全部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而是留了一部分劳动力作为自用。正是这部分自用劳动力的使用,使得在下一次劳动力的生产过程中发生了价值的增加。自用劳动力的使用同资本家使用购买来的劳动力一样是会创造价值的,同样会创造剩余价值。

三、劳动力的生产

劳动力是指人的体力和脑力的总和,它蕴藏在劳动者的身体当中。而劳动者又是生产力中最主要的起决定性作用的要素。发展社会生产力是任何社会发展的必要前提。社会生产的一个首要任务,就是要保证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工人阶级的不断维持和再生产始终是再生产的条件圈。

一般地,工人并不会把全部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而是留一部分给自己支配,用于家务劳动、学习等等。家务劳动和学习都要耗费体力和脑力,创造价值。同任何其它商品一样,劳动力商品的价值也是由生产和再生产这种独特物品所必要的社会劳动时间决定。在劳动力的生产过程中,生活资料和发展资料本身不创造价值,其本身的价值在劳动力的生产过程转移到了新生产的劳动力中。自用劳动力的使用创造的价值和生活资料的价值一起构成劳动力的价值。

假设社会平均剩余价值率为100%,工人初始拥有劳动力的价值为1000个单位,将初始劳动力按4:l的比例在出售劳动力和自用劳动力之间进行分配。假定生活资料的价值保持不变为800单位,工人出卖劳动力获取的工资超过生活资料价值部分作为积蓄。

从图1可知,工人将800个单位价值的劳动力卖给资本家,获得800个单位价值的货币,又将货币换同相同价值的生活资料,剩余的200个单位价值的劳动力留作自用生产了400个单位价值的劳动力,加上生活资料转移而来的800个单位价值,新劳动力中的价值为1200个单位。接着,:工人将新劳动力中的960个单位的劳动力出售换来价值960个单位的货币,又用800个单位价值的货币买来800个单位价值的生活资料,剩下的160个单位价值的货币留为积蓄,另外,240个单位的劳动力用于劳动力的再生产,加上从生活资料中转移而来的800个单位价值,共生产出1280个单位的新劳动力,依次循环。经过三次劳动循环,该工人除基本满足生活消费外,另有160+224=284的积蓄。

在下班后或在节假日,工人使用自用劳动力生产劳动力,家务劳动、学习劳动这些具体劳动创造了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了劳动力的价值。通过自用劳动力的使用,实现了价值的增加,劳动产品既劳动力归工人自己所有,新增价值即剩余价值也自然归工人所有。

劳动力本身也足一种劳动产鼎,而且是一种具有创造社会财富的特殊的劳动产品。劳动力产品不是天然自生的产物,而是人类自身劳动的结呆。在其成长和发展的过程中,耗费了人们的精力、休力、时间和各种物质财富。

四、自用劳动力是实现按劳分配的路径之一

工人将自己的部分劳动力留作自用,以实现劳动力的再生产,新增价值即剩余价值有工人自己占有,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并没有被资本家剥削掉。劳动成果足按劳动量进行分配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作岗位对劳动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复杂劳动在总劳动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劳动力市场对高级劳动力的需求将越来越大。未来消费产品的高科技含量和高环保要求使得劳动者要大部分的劳动时间用于学习以获取生产这种产品所需要的技能,而真正直接作用于产品的劳动时间相对很少。价值的增加主要发生在学习劳动者的过程中。

社会总财富的积累在于价值的净创造,即剩余价值的生产。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决定荇工人在劳动前要进行长时间的学习,在工作期间也需要更多的假期,更多的时间供自己支配,以进行劳动力的再生产,特别是高级劳动力的在生产。劳动者作为劳动力的所有者,直接占有这个劳动过程的剩余价值,实现财富的积累。劳动者扩大自用劳动力的使用,有利于确立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使劳动者与资本所有者收人日益扩大的趋势得到遏制并逐渐缩小,使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日臻完善。

五、重视高级劳动力的生产

劳动力的生产町分为低级劳动力的生产和高级劳动力的生产。低级劳动力只能从事简单劳动,而高级劳动力能胜任复杂劳动。低级劳动力的生产主要体现在人口数的增加,它受到地球环境承载力上限。高级劳动力的生产主要体现在人口素质的提高,是未来社会生产的重点内容,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生产可分为劳动力的生产和消费牖的生产。在不同的社会阶段,两种生产的价值净创造足不同的。在原始社会,人口数量少,维持人口的繁衍是部落的第一大事,低级劳动力的生产,主要体现为人的简单繁衍,是当时社会生产的主要内容。在奴隶社会,战争和祭祀是国家的头等大事,战争和祭祀都需要用奴隶,奴隶主全部地占有奴隶,奴隶是其财富的主要内容,奴隶数量的多少反映奴隶主的贫富。尽管具有些简单技能的奴隶的价钱更高一些,但低级劳动力的生产体现为奴隶的数量增加仍是当时生产的主要内容。进入封建社会,最低生活消费品的生产成为价值净创造的主要领域。随着最低消费品的满足,剩余价值创造主要发生在般消费品的生产过程。人的消费需求是无止境的,一般消费品的满足了,随之出现的是科技含量高、环保要求高的高级消费品的需求。

对高级消费品的需求引致对高级劳动力的需求。要实现高级消费的生产,首先要实现高级劳动力的生产。高级劳动力的生产所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高级消费品的直接生产过程所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比越来越大,相应地高级劳动力的生产过程创造出的价值量与高级消费品的生产过程创造的价值量之比也越来越大。社会中价值的净创造越来越多地发生在劳动力的生产过程,特别是学习劳动过程中。高级劳动力的生产所实现的价值净创造占价值总净创造的比重不断提高,这种发展趋势不可阻挡。正如前所述,劳动力生产的劳动成果归劳动者占有,而高级劳动力的生产又是劳动力生产扩大和深化的重要领域,加大高级劳动力的生产可以大大的提高社会分配中按劳分配的比例。这就要求社会重视高级劳动力的生产,努力创造和完善高级劳动力生产所需的条件,如加大教育投入、尊重人才等。作为高级劳动力的一种存在形式,人力资本自1960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首次提出后,受到社会的普遍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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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劳动价值论;价值创造;价值分配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站在劳动者的立场上,在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的基础上,得出的科学理论,这一理论在当今社会仍然具有极大的价值。因此,正确认识劳动价值论,认清其科学内涵和本质,对于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劳动价值论是劳动者追求自身解放和自由发展的理论武器和理论依据

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目的是为了划清劳动与剥削的界限,为了揭露资本家雇佣工人的剥削实质,为了揭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为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提供理论依据。

从这个意义上讲,劳动价值论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反对资本统治、反对剥削,追求自身解放的强大思想武器,也是无产阶级团结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因为劳动价值论的提出,并不是为了让资本家良心发现而放弃剥削,只是使广大无产阶级看到自己的处境,为了共同的利益,为了自身的解放团结起来,共同反对资本剥削,争取自身的解放。劳动价值论是劳动者利益的理论体现,创造价值的劳动者理应拥有自己创造的价值,这是劳动者的利益所在,也体现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代表了劳动解放乃至人类解放的大趋势。

劳动价值论不仅是反对资本统治的理论武器,在社会主义社会,它还是劳动者实现自由发展的理论依据。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经济,是劳动者的各种经济权利得到充分发展和实现的经济,这也正是社会主义必然取代资本主义的趋势所在。只有坚持劳动价值论,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地位,坚持作为社会文明创造者的劳动者拥有自己所创造的文明,劳动者才能实现自身的利益和自由发展。虽然我们所处的时代同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相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劳动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但劳动价值论的本质,劳动者争取自身的解放和自由发展这一核心的内涵没有改变。因此,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不断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把握劳动价值论的科学内涵,对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

二、活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惟一源泉

关于什么样的劳动创造价值,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有人认为非劳动要素也创造价值,这种观点是值得怀疑的。创造的主体是人,物没有意识,怎能谈得上创造?只有活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惟一源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核心,在于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的抽象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惟一源泉。只有活劳动才能创造商品的价值,物化劳动根本不能创造价值。正如马克思明确指出的“劳动是唯一的价值源泉”“价值本身除了劳动本身没有别的任何‘物质”这里的劳动是指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而非具体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地说到,“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马克思这一理论无疑是科学的,因为物化劳动已经凝结在作为商品的物质中,是不可能再“活化”的,不会再具有创造价值的功能。尽管资本和土地等其他生产要素都参与了价值的形成过程,但是在价值的形成过程中,他们都不创造新的价值,仅仅转移了原有的旧价值。物化劳动也创造价值的观点,实际上回到了马克思曾经批判过的非活劳动要素也创造价值的理论上。正如马克思所说:“土地所有权和资本,尽管会对它们的所有者形成收入的源泉,也就是,会给他们一种权力,让他们可以占有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但决因此,便成为他们所占有的价值的源泉。”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正是批判资产阶级学家把劳动作为与资本、土地同等的生产要素,抹杀了劳动创造价值的作用而提出来的。企图把与劳动相对立的资本、土地都看成是创造价值的,这种观点忽视了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同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站在资产阶级的立场上把劳动同资本、土地一样作为生产要素没有什么两样,这是在从根本上否定劳动价值论。

劳动是价值的惟一源泉,但不是所有的劳动都创造价值。一方面,经济学上所说的价值始终是商品的价值,即交换价值。所谓创造价值是指创造交换价值,而不是单纯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提出来的,创造价值的劳动在资本主义社会主要是指资本统治下、资本雇佣劳动的关系中的雇佣劳动者创造的价值,就是为了揭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不平等的交换关系,进而提出了剩余价值理论。因此,马克思研究创造价值的劳动的侧重点是指人类特殊的生产劳动。关于生产劳动,马克思既论述了生产劳动的一般,也论述了生产劳动的特殊。关于生产劳动的一般,马克思指出:“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并对此进行了补充,“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因此,生产劳动的特殊是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联系在起的。“生产劳动只是这整个关系和劳动力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内借以发生作用的形式和方式的简缩表现”。可见,马克思分析生产劳动,完全是围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围绕生产剩余价值这个中心进行的。劳动价值论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剩余价值论,正是站在了生产劳动者的立场上来揭露和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

当然,我们现在面临的生产关系发生了变化,生产劳动只在很小的私有制范围内存在,私有制范畴内劳动者的劳动还具有生产劳动的性质。在社会主义公有制范围内不宜再用生产劳动的概念。因为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成为社会的主人,而不再是“会说话的生产要素”,劳动不再具有生产劳动的性质。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创造价值的劳动,会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出现新的内容和形式,主要是指合法的生产商品的劳动,既包括有形的商品,也包括无形的商品。但需要注意的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是两个不完全相同的概念。创造价值的劳动一定是社会必要的劳动,但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必要的劳动都是创造价值的,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比如,公务员劳动是社会必要的劳动,但它不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对于这些劳动者而言,不过是用自己的劳动,从已经创造出的社会价值中为自己创造出一定的份额。

三、劳动价值论与按要素分配和按劳分配的关系

关于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问题,有的学者认为,二者是两码事,价值分配依据的不是价值创造,与劳动价值论没有关系,笔者不敢苟同。

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是密切相关的,价值创造是因,价值分配是果,有价值创造作用,才有价值分配权力。没有价值创造作用,是不能参与价值分配的。谁创造价值,谁就拥有价值,这是劳动者解放和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如果没有价值创造作用,却要得到分配的价值,那么这种分配关系或生产关系就是不合理的,这种不合理的分配制度必然会被合理的分配制度所替代。

1.劳动价值论与按要素分配

劳动价值论是通过所有制走向分配的,与资本雇佣劳动联系在一起的是按要素分配,与社会主义公有制联系在一起的是按劳分配。马克思所处的年代,社会经济生活中按要素分配占主体地位。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不创造价值,本不应该参与分配,但站在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背后的所有者,在特定的生产关系下,凭借对生产要素的私人占有,分配了更确切地说是占有了劳动者创造的价值和剩余价值。

资本主义的这种占有关系正是由不合理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造成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分配关系本质上和生产关系是同一的,是生产关系的反面。”马克思正是在批判这种不合理的分配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劳动价值理论来批判按要素分配的,进而揭露和批判了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不合理性。当然,这里提到的按要素分配,指的是与资本雇佣劳动联系在一起的,至于小生产者取得的要素收入并不在此之列。因此,与资本雇佣劳动在一起的按要素分配,是对价值创造者的剥夺,因此必须推翻整个资本主义制度,让创造价值的劳动者获得全部劳动创造的价值。所以,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毫无疑问是要求价值创造决定价值分配的,剩余价值理论就是在批判按要素分配的基础上形成的科学理论,换句话说,如果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含有批判当时的按要素分配的理论要求,就绝对不会形成剩余价值理论。当今社会,我国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种公有制还不具有纯粹和完全的形式,商品货币关系依然存在,私有制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并且也是当今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这也必然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按要素分配的问题。尽管其性质没有发生变化,但由于私有制占从属地位,社会主义又保证了劳动力所有权的实现,所以其对抗的程度和表现形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其在现阶段存在的合理性,并不说明它代表了人类社会进步的趋势,这种分配必然会被按劳分配所取代。

2.劳动价值论与按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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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在商品经济中,商品的价值由什么创造,怎样实现,一直是经济学界争论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不同流派的经济学家有其不同的理解与解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价值的一元,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其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石。在本文,笔者赞同卫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的一元论。并对此作了简要浅析。

要分析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一元论的正确性以及指出其他价值创造理论的谬误,我们必须先了解几个必要的基础定义。商品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逻辑起点,从最一般意义而言,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它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使用价值是指物品的有用性,及物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使用价值是物品的自然属性,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由商品的自然性质和社会习惯决定。价值是指耗费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即人们脑力和体力的支出,反映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由社会必要劳动实践决定。马克思认为“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说明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前提和物质承担者,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和内容。商品必须用来交换,而交换必须有一个可比的参照用来比较,在商品的二因素中,使用价值是不同质的,不可用来比较,而价值则可比较,人们无法比较千差万别的商品以及为此支出的不同形态的具体劳动。而只能抽取它们的具体形态,仅从余留下来的相同的东西去比较它们的数量,这个同质的可以相比的劳动就是人类一般劳动力的支出,它的凝结对象化或物化就是价值。因此商品社会的特定生产关系决定了劳动的二重性,商品的二因素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决定的。

一、对几种非劳动价值一元论的介绍

不可否认,现今的生产状况已经改变,比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已经复杂很多,这给很多人带来了困惑。那就是劳动还是不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是不是有其他的因素参与创造了价值,这些疑惑从来就有,一直未曾停过,下面列举几种有代表性的价值创造理论来分析。。土地价值理论。认为土地创造价值,持有这一观点的代表人物是重农学派的创始人和法国经济学家奎奈.奎奈的净产品学说认为在社会各生产部门中只有农业能够生产净产品,因为这种“净产品”是一种自然赐予,是自然力的产物。在工业制品的生产中,并没有财富的增加,这是因为工业制品中价值的增加,不过是劳动所耗费的生活资料价格的增加,因此劳动本身并不创造净产品。但是如果这个学说成立,劳动不创造价值,那么由于土地早在人类之前就存在,并且有自然生产力,那么价值也就是生来就有的,并且能够与自然力一样长期存在。价值也便成为了与人类经济活动毫无关系的身外之物,这里完全否定了劳动创造价值,但这学说本身并不能白圆其说。

2.二元价值论。认为劳动和土地共同创造价值,持有这一观点的有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和l7世纪末,l8世纪初的法国经济学家坎铁隆,尽管威廉·配第提出了自然价格是由生产商品时所耗费的劳动实践决定的.劳动是价值的基础,他又提出“土地是财富之母,而劳动则为财富之父和能动要素”,实际上是认为价值是由土地和劳动共同创造的。相比较于土地价值论而言,二元价值论看到了劳动与价值的关系。但是在价值的两个决定因素之问如何比较的问题上,二元价值论又是模糊的。

3.多元价值论。现在我国更为流行的是在亚当·斯密提出的三元价值论的基础上加入了生产要素等非劳动因素,包括原材料、土地、资本、厂房等都创造价值,形成了多元价值论。其支持者断言:“现代经济活动要求对各种资源在生产中所做出的贡献进行分别的评价,然后将其综合起来凝结到商品中而形成价值”,他们认为没有土地,没有原材料,没有资本和精湛的管理才能,光有劳动是不能创造价值的。因为在当今,机械的大量运用和科技的发展,表面看来,人越来越异化,逐渐成为整个机械劳作中的零件,是人从属于机器,必须配合机器,人的劳动失去了独立性。他们就是看到了机器的大量运用和其巨大作用,而否认了劳动创造价值的唯一性,这一认识无论在学界还是民间都有很大的市场。其实这里就混淆了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的概念。各个非劳动生产要素确实参与了劳动过程,但如机械设备,它本身就是人类活劳动的产物。资本是由人类劳动积累而来,在人类劳动之前是无所谓资本的,我们在价值分配过程中,考虑到了非劳动生产要素,按生产要素分配。这种劳动价值论混淆了价值分配与价值形成。

这些“要素价值论”所采用的这种典型的做法就是将价值定义为商品的有用性,也即商品的使用价值。把创造价值的活劳动理解为投入到直接生产过程中的活劳动,而将整个生产过程中其他劳动排除在外。其实劳动力以外的其他生产要素不能创造价值,只能在劳动的作用下转移自身包含的由劳动力的活劳动创造的价值。

二、劳动结构在科技变革中的变化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既是一门实证科学,又是一门规范科学。但如今对其劳动价值论怀疑之声不绝,我们不得不联系实际对此进行解读。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表明,随着科技革命的高涨,生产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革,也引起了劳动结构的深刻变化。脑力劳动者比例大幅上升,尤其在知识经济时代,无疑智力型劳动已成为价值增殖的最重要的因素,脑力劳动者成为创造价值的主力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20世纪中后期。科学技术产生了一系列革命性变革。新的技术革命不仅改变了劳动工具,拓宽了劳动对象,而且劳动者本身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脑力劳动在物质生产领域内所占的比例大幅提高,对于商品价值形成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大。比如20世纪的后20年中,随着信息产业出现与发展。凝结着大量脑力劳动的各种软件产品的大规模生产与应用,深刻地改变了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大大提高了社会劳动生产率,已表明了体力与脑力劳动在创造商品价值中的作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再是以机器大工业为代表的l9世纪中叶,体力劳动在价值创造中处于主导地位,这给人们一种迷惑,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属于那个时代的,落后于我们这个时代,我们需要新的理论来贴合我们这个时代的发展。

2.在生产理论系统中,科学技术、管理因素的作用日益凸现,由原来的潜在形式转化为明显的形式,它不仅突破了生产过程的传统界限,而且改变了劳动结构。在今天,有比以往更多的人从事科技劳动,科技劳动不仅是一种更为复杂的劳动,而且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科技劳动在相同的时间内会创造出更多的价值,而且在现代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劳动对价值的形成起重要作用,管理劳动不仅创造价值而且创造更多的价值。

3.人在劳动中的地位和作用与以往相比大大改变了,科技改变了劳动的性质和内容。人们就认为人与机器一起组成机械化机器体系,以自动控制器部分地替代了人的脑力劳动,它在生产上广泛运用,使劳动者从传统的生产位置上退出,不直接参加生产过程,丽是站在直接的生产过程之外。所以人们误以为在价值形成过程中,人的劳动作用已经次要,取而代之的是科技和机器,相比之下,似乎资本土地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三、如何更清晰认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如何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理论,拨开认识的迷雾,坚持正确的理论方向,我们必须要明白:其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下,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社会经济运动进行科学分析建立的一种理论体系,因此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强调经济范畴的生产关系属性。也因此我们可以知道,马克思是劳动价值论的与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价值理论的本质区别,就在于两者是以不同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作为理论基础的,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完全是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上来考虑问题的。因为无产阶级除了劳动外,别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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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本论;人力资本;马克思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人力资本做了较多地研究。虽然他没有明确地提出过人力资本概念,但从人力资本的实质来看,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中对劳动力商品的阐述与当代人力资本理论存在相通之处,并能为我们所借鉴。马克思关于人力资本的思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力资本的定义

马克思明确的指出:“我们是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肉体力和精神力的总和,它存在于他的活的人格中,他把它推动时,通常会产生一种使用价值。”他还指出,可以将劳动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

舒尔茨对人力资本的解释是:“人力资本的显着标志是它属于人的一部分。它是人类的,因为它体现在人的身上;它又是资本,因为它是未来满足或未来收入的源泉或两者的源泉。”

马克思的劳动力在实质是与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的定义基本是一致的。舒尔茨的人力资本也就是马克思所讲的劳动力,只不过舒尔茨把劳动力看作是投资与收益的结果,而称之为人力资本。

二、人力资本价值构成

马克思认为:“决定商品价值量的因素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时间。”在这里的“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应包括科学技术条件、社会生产协作和管理水平等非物质条件,“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则暗指劳动者的技能、知识、劳动态度等。

马克思认为,“同任何其他商品一样,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这种特殊物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所有者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因此,生活资料的总和应当足以使劳动者个体能够在正常生活水平状况下维持自己。”此外,“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总和,要包括工人的补充者即工人子女的生活资料,只有这样,这种特殊商品所有者的种族才能在商品市场上永远延续下去。”马克思还认为,“为改变一般人的本性,使他获得一定劳动部门的技能和技巧,成为发达的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和训练,而这又得花费或多或少的商品等价物。劳动力的教育费用随着劳动力性质的复杂程度而不用。这种教育费----对于普通劳动力是微乎其微的----包括在生产劳动力所消耗的价值总和中。”最后,马克思还认为,“劳动力的价值规定包含着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

马克思在这里明确指出了人力资本的价值构成,并阐述了通过教育和训练是增加人力资本的途径,并认为教育费用应该包含在劳动力价值之中,由资本家来支付。劳动力的教育与培训在马克思看来是从属于资本家的,是被动的,这个过程的发起是为适应剩余价值的生产,由资本家组织完成的。同时还指出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生产力水平、自然条件、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决定着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在范围、数量和质量上都不相同。而且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教育、文化水平的提高,劳动者及其家属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数量和质量也日益提高,因而劳动力价值有上升的趋势。这里他揭示了人力资本的国别(地区)差异、价值增值的因素,也表露出人力资本积累的重要性。

三、人力资本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和价值创造作用

马克思认为,所谓资本,其实质就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马克思同时区分了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这一区分使我们能够理解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不变资本只是生产剩余价值的关键,可变资本才能带来剩余价值,只有工人的劳动才是剩余价值的源泉。这里所讲的“可变资本”,实质上就是人力资本。

马克思指出:“我们叙述了劳动过程的不同因素在产品价值的形成中所起的不同作用,事实上也就说明了资本的不同组成部分在资本本身的价值增殖过程中所执行的不同职能。产品的总价值超过产品的形成要素的价值总额而形成的余额,就是价值已经增殖的资本超过原预付资本价值而形成的余额。一方面是生产资料,另一方面是劳动力,它们不过是原有资本价值在抛弃货币形式而转化为劳动过程的因素时所采取的不同的存在形式。”“转变为生产资料即原料、辅助材料、劳动资料的那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并不改变自己的价值量。”“相反,变为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改变自己的价值。它再生产自身的等价物和一个超过这个等价物而形成的余额,剩余价值。这个剩余价值本身是可以变化的,是可大可小的。这部分资本从不变量不断变为可变量。”

在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关系上没有一个人能比马克思认识得更深刻、论述得更清楚的了。马克思关于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区分不仅揭示了剩余价值的来源和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而且也为正确认识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在整个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行了阐述,揭示了在生产和价值增殖过程中人力资本的主体地位和价值创造作用。这个思想和结论实际上被后来有关人力资本的各种经验和理论研究印证,直到今日仍具有理论指导意义。

四、人力资本的差异性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马克思将劳动分为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不仅如此,马克思还强调了当社会财富的创造越来越由体力劳动为主转变为脑力劳动为主的时候科学劳动和管理劳动的作用。他指出“直接劳动在量的方面降到了微不足道的比例,……同一般科学劳动相比,同一自然科学在工艺上的应用相比,……却变成了另一种从属的要素。”他还指出:“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消耗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在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动因的力量而这种动因自身——它们的巨大效率——又和生产它们所花费的劳动时间不成比例,相反地却取决于一般的科技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这种科学,特别是自然科学以及和它有关的其他一切科学的发展,又和物质生产的发展相适应。)马克思认为由于人力资本的差别,不同的人力资本在使用中形成的价值量也就不同。质量较高的人力资本在使用中不仅可以创造出更多的使用价值,而且可以创造出更多的价值。同时马克思认为随着科技水平的进步,价值的创造越来越依赖于高水平的人力资本,这也印证了一些国家经济所取得的大幅度的进步。

五、人力资本产权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劳动力所有者要把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卖,他就必须能够支配它,从而必须是自己的劳动能力,自己人身的自由的劳动者。”“他必须始终让买者只是在一定期限内暂时支配他的劳动力,使用他的劳动力,就是说:他在让渡自己的劳动力时不放弃自己对它的所有权。”马克思还认为:“劳动力所有者和货币所有者在市场上相遇,彼此作为身份平等的商品所有者发生关系,所不同的只是一个是买者,一个是卖者,因此双方是法律上平等的人。”《资本论》第2卷中,马克思指出:“劳动力的买和卖,这种行为本身又是建立在先于社会产品的分配并作为其前提的生产要素的分配的基础上的,也就是建立在作为工人的商品的劳动力和作为非工人的财产的生产资料互相分离的基础上的。”在《资本论》第3卷中,马克思写道:“他所以是一个资本家,能完成对劳动的剥削过程,也只是因为他作为劳动条件的所有者同只是作为劳动力的

占有者的工人相对立。”

马克思的对人力资本产权的性质进行了严密的分析,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分离,资本主义社会采取契约形式,给予工人完全的人力资本私有机制。虽然人力资本不仅具有属于个人私有的特征,但具有极强的依附性。这种依附性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人力资本依附于人而存在,并以具有劳动能力为条件,在幼儿时期,无人力资本存在,随人的年龄增长,人力资本逐渐步入形成期收益期和消费期,第二,人力资本的价值实现,只有在劳动过程中才能体现并得到价值增殖,也就是说人力资本只有通过改变物质资本的形态或运用物质资本,才能将自己的价值转移到新的产品或使用价值中并创造出新的价值。

六、马克思人力资本思想评析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着丰富的人力资本思想,其思想主要分布在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中,在当今仍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马克思分析了人力资本的定义、价值构成、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和价值创造作用、差异性、产权特征,还从剩余价值率和利润率的角度为人力资本投资效率的研究拓展了理论视野,马克思强调了资本的生产关系属性和经济剩余的归属性,虽然没有进一步针对具有资本一般共有的增殖性的人力资本的效率作更多的深入研究,但为人力资本投资效率的研究奠定了基础。马克思的人力资本思想为当前我国正确认识人力资本的投资特性,更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正确认识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建立更好的人力资本报酬机制以及正确认识人力资本的依附性,避免人力资本的浪费提供了巨大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对人力资本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其对劳动力商品的研究中,马克思关注劳动力商品的使用和交换,区分了劳动和劳动力,确定了劳动力商品的价值,通过分析得出了剩余价值的源泉。并没有对劳动力的生产进行充分的分析,这一点正是现代人力资本理论研究的重要方面,因此,马克思的人力资本思想也具有其时代的局限性。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M](第1,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2]王建民.劳动力商品与人力资本[J].北京大学学报,2001,(6).

[3]陈学法.人力资本与人力资本投资理论比较[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2,(1).

[4]路菊芬,董学君.人力资本理论及相关问题的思考[J].云南民族学院学报,2003,(1).

[5]西奥多·舒尔茨.论人力资本投资[M].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2.

劳动力自身的价值范文5

[关键词]价值创造;内涵;意义

自马克思创造劳动价值论迄今的一个半世纪,人们对它的争论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因为从本质上讲,价值论既是生产论,也是分配论的渊源。不同的价值论决定不同的分配论,而分配则事关不同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的切身利益,所以,价值论必然成为具有不同阶级、阶层背景的人们关注的对象。那么,马克思价值创造学说的科学内涵是什么,现实意义在哪里呢?

一、马克思价值创造学说的科学内涵

(一)价值的定义

“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1] “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2]“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3]因此,所谓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可见:“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4]“价值实体不外是已经耗费的劳动力――劳动,即和这种劳动的特殊的有用性质无关的劳动――而价值生产不外就是这种耗费的过程。”[5]“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6]

(二)价值的特点

1,各种劳动具体形式即有差别的劳动的消失。2,价值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即人类生命力(体力、脑力)的耗费、支出和凝结。因此,价值剔除和舍弃的是差别,抽象的是一般,凝结的是生命力。在价值中,你看不到形形、丰富多彩。价值是由同质的人类生命力创造的,除此之外,任何不同质的劳动及事物都不创造价值。

(三)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

价值反映的是同一部门不同生产者之间在生产单位产品的劳动上互相比较的关系。“任何生产者,不管从事工业,还是从事农业,孤立地看,都不生产价值或商品,他的产品只有在一定的社会联系中才成为价值和商品。”[7]“当加利阿尼说价值是任何人的一种关系时,他还应补充一句,这是被物的外壳掩盖着的关系。”[8]“我们不可能从对小麦的品尝当中,来判断它是由封建社会的农奴生产的,还是由资本主义制度下雇佣劳动者生产的。”[9]这说明,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它本身不反映人们的社会生产关系,而价值则体现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且是被物的外壳所掩盖着的社会生产关系。价值不是孤立地存在和决定的,它只不过是人类劳动的一般社会形式,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这种关系是通过社会对人们劳动的质和量的比较和检验来表现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商品的‘价值’,不过是一个历史地发展了的形态,表现着一个东西,这个东西,在其他一切历史的社会形态内,同样是存在的,虽然有不同的形态。那就是:它不过用一个历史发展了的形态,来表现劳动当作社会劳动力的支出所有的社会性质。”[10]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在购买商品时从不关心这些商品是用谁的钱、哪国的钱来投资生产的等等,人们不能从物化劳动和生产要素在价值的生产和商品交换中看出其所体现的社会性。

(四)价值是一个经济学范畴而不是一个哲学或伦理学范畴;是一个社会范畴而不是一个自然范畴;是一个商品经济范畴而不是一个自然经济范畴

现实生活和生产中,人们往往把价值理解为积极作用,从而把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相混淆。作用大,用途多,就说它价值大,而使用价值与生产要素以及物化劳动的必然联系,使人误认为其创造了价值。实际上,正因为用途多,作用大,所以它才不是单一的、同质的,不是价值。

(五)从价值实体角度看,劳动可分为活劳动和物化劳动

(六)马克思曾说过:价值实体绝不是特殊的自然实体,而是物化劳动。“唯一不同于物化劳动的是非物化劳动,是还在物化劳动过程中的作为主体的劳动。换句话说,物化劳动,即在空间上存在的劳动,也可以作为过去的劳动而同在时间上存在的劳动相对立。”[11]“物化劳动是过去的劳动,而活劳动是正在进行的劳动。活劳动是劳动力的耗费过程,是工人生命力的支出。”[12]“活劳动是原因,物化劳动是结果。活劳动创造价值实体,提供价值实体,但它本身不是价值实体,价值实体是物化劳动。”[13]活劳动是同质的人类生命力,物化劳动则是同质的人类生命力耗费的结果,它表现为除人类生命力以外的形形的价值实体如货币、机器等。因此,认为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的学者,1,忽略了物化劳动本身就是价值实体,而价值不能创造价值。2,忘记了只有同质的人类劳动才创造价值,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本身不属于同一范畴,更不属于同质人类生命力。认为生产要素创造价值的学者,也忽略了诸如资本、土地、企业家才能等的不同质。

马克思价值创造学说的科学内涵就在于:价值是同质的人类生命力(体力、脑力)创造的,除此以外,任何事物都不创造价值。

二、马克思价值创造学说的现实意义

马克思主义价值创造学说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支撑,是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理论指南和思想武器。它深刻地揭示了只有活劳动才创造价值,只有劳动人民才是财富创造的主体。它是规范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行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抑制两极分化、实现社会公平的宏观控制力和战略思想力。

根据马克思主义价值创造学说,生产决定分配,劳动创造价值,劳动就应该获得价值、分到价值。

当前,我国收入分配中存在着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例较低,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例较低,工资收入占居民总收入的比重较低,劳动要素在企业内部分配格局中的比重低等问题。因此,只有以马克思主义价值创造学说的内涵和精髓为指导,真正贯彻落实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方式,切实确立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尊重劳动,提高劳动报酬特别是其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并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政策,才能增加劳动者的收入,缩小收入的差距特别是两极分化的程度。

注释:

[1][2]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5:50-51.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人民出版社,1972:428.

[4][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53、91.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167,719-720.

[6]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5:60.

[9][10]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4:1001、1026.

[11]谷书堂、柳欣.新劳动价值一元论―与苏星同志商榷[J],中国社会科学.

劳动力自身的价值范文6

[论文摘要]与马克思提出劳动价值论的时代相比,现代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马克思不可能完全预见到现代社会出现的

各种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以一种发展的眼光看待劳动价值论,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解决新问题,从一个新的角度来看待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本文拟就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如何看待劳动价值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科学技术工作者如何参与收入分配等问题略陈笔者管见。

一、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的理论根源

由于我国现在尚处于社会主义经济运行中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建立,经济运行中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并存,收入分配采取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

1、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是由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多样性决定的:我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和公有制经济的相互结合,决定了在公有制经济中只能采取按劳分配的收入分配制度。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并存,共同参与创造财富,要求按生产要素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指各种要素都应根据其在再生产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的大小来参与收益分配,获得相应的报酬。基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只有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制度,才是现阶段唯一公平的分配方式,这种分配方式在形式上是平等的,因而也是公平的。在公有制经济中,由于国家和集体是除了劳动以外的一切生产要素唯一的所有者,因此全体社会成员只能是劳动者而不能是其他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实行按劳分配,即按付出劳动量的多少来决定应该获得的收入的数量。但是这种分配方式也存在不平等的一面,由于人的天赋、能力、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担任的工作的难易程度都是不一样的,对社会、生产做出的贡献也是不一样的,如果采用同一种分配方式同等的对待必然产生新的不平等。正如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说到“像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1]而“要避免所有这些弊病,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 [2]

2、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是由各种生产要素在财富的创造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决定的。威廉配第曾经指出:“劳动是财富之母,土地是财富之父”,马克思也曾经在《资本论》和《哥达纲领批判》等文献中多次指出劳动并非一切财富的唯一源泉。现实的常识告诉我们仅仅有劳动者而没有资本、土地等其他生产要素的参与,是不可能创造价值和财富的,在生产过程中三者缺一不可(应该注意这并不意味着资本、土地也创造价值)。对此马克思曾经论述到:“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它是工人用来实现自己的劳动,在其中展开劳动活动,由其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的原材料。”[3]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知识、技术、信息和管理才能等过去不被重视的要素在现代的生产和经营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他们也要求参与分配。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由于“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4]所以应该允许资本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参与分配,这样有利于生产要素向更有效的领域流动,有利于技术进步的加快,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有人认为,既然生产要素包括劳动,那么按劳分配应该包含在按生产要素分配之中 ,因而认为我国应该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而不是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他们把按劳分配中的“劳动”与按生产要素分配中的“劳动”混为一谈,混同了按劳分配和按劳动力价值分配。事实上按劳分配中的“劳动”是指生产物质产品的活劳动,而按生产要素分配中的“劳动”是指在劳动力市场买卖的劳动力。按劳分配包含了必要劳动价值和剩余劳动创造的剩余产品价值中应该享有的那一部分,而按劳动力价值分配仅仅是必要劳动价值(如果真的是劳资双方“等价交换”的话)。

其次,应该正确认识按生产要素分配不等于要素价值论。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由于资本家对资本、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所有权,基于这种法律上的财产权,他们享有对剩余价值的索取权,但并不能因此认定资本、土地等其他生产要素也创造价值。与此相反,要素价值论的最基本的观点是土地、资本、劳动三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价值,现在还有人提出企业家作为第四大生产要素,把前三种生产要素结合起来共同创造价值。

他们提倡按贡献分配,他们认为,资本、土地也要参与分配正是因为它们也参与了价值的创造。要素价值论把使用价值的生产和价值的生产、价值的形成过程和价值的增殖过程混为一谈。

二、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人力资本(主要是指企业家和技术创新者)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人力资本创造的价值也越来越多,现代生产中体力劳动所占比重不断降低、劳动复杂程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不少学者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产生了怀疑。在这种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该如何看待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不重视脑力劳动,认为马克思所说的劳动指的就是体力劳动。因而在知识经济到来的时候他们提出:商品中所含的体力劳动的成分越来越少了,因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也不再适用了,商品价值应该从由劳动和劳动时间决定变为由“知识含量”决定、由知识来计量。事实上,马克思从来就没有忽略过脑力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清楚地论述到:“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体力和智力的总和”,[5]也就是说,无论是生产何种商品,都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生产的,只不过是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所占的比例不同罢了。由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是体力劳动居于主体地位的时代,因而《资本论》中更多的是以体力劳动为例来分析。而现在脑力劳动取代了体力劳动的主导地位,出现了“无人工厂”、“生产自动化”,体力劳动的作用逐渐被人们所忽略了。对于这种生产方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有提及:“劳动表现为不再像以前那样被包括在生产过程中,相反地,表现为人以生产过程的监督者和调节者的身份同生产过程本身发生关系。这里已经不再是工人把改变了形态的自然物作为中间环节放在自己和对象之间;而是工人把由他改变为工业过程的自然过程作为媒介放在自己和被他支配的无机自然界之间。工人不再是生产过程的主要当事者,而是站在生产过程的旁边。” [6]在这里马克思清楚地意识到了生产率的发展将使得体力劳动的主体地位会逐渐被脑力劳动所替代(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性马克思不可能详细地阐述这一现象),但是这并不代表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论断不再适用,马克思所说的劳动从始到终都包括了脑力劳动。归根到底机器也是由劳动者劳动创造的;科技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但是这也是科技工作者大量脑力劳动的结晶。此外,如果不通过劳动将科技成果运用到生产中,科技的发展也不会对生产做出太大的贡献。再者,前文引述的自动化生产方式所创造出的大量产品,是物质财富、是使用价值,而且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理论已经对劳动生产力与价值及使用价值的关系做了明确的论证。因此,产品的剧增并无法否定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性,在知识经济的新形势下,劳动价值论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商品的价值仍然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原理是不变的,只不过这种劳动具有高效性、高能性和高质性等新的特点。

其次,应该搞清到底是什么创造了价值,正确认识马克思所说的“劳动是唯一的价值源泉” [7]和“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8]马克思强调 “只有劳动才是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能够用来估计和比较各种商品价值的最后的和现实的唯一尺度”,[9]也就是说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准确地说应该是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或抽象的人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这里的劳动是指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而非具体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地说到“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10]虽然资本和土地等其他生产要素都参与了价值的形成过程,但是在价值的形成过程中,他们都不创造新的价值,仅仅转移了原有的旧价值。需要指出的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劳动不再仅仅是指体力劳动还应该包括脑力劳动,而且脑力劳动正逐渐取代体力劳动的主体地位。因此上述的抽象劳动应该包括更高层次的脑力劳动,即技术创新、知识应用、理论研究和企业管理等类型的脑力劳动。“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唯一源泉”是指仅仅靠劳动是不能创造财富的,财富的形成要求劳动、资本和土地三者相结合。这里的劳动是指创造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因此说资本和土地参与使用价值的创造,参与了价值的形成过程是正确的,而说它们创造了价值是完全错误的。

此外,还应该强调的是创造价值的只是劳动中的活劳动,物化劳动是已经凝结、物化的活劳动,是商品的价值。现代化生产中有这样一种现象:活劳动在具体的生产过程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物化劳动(机器、设备等)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是物化劳动并不创造商品的价值。这是因为:首先,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也凝结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由活劳动创造;其次,这些生产资料是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缩短劳动者的必要劳动时间、延长剩余劳动时间,以此来增加劳动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它本身并不创造价值。因而创造价值的只是劳动中的活劳动。

基于以上认识,在脑力劳动占据主体地位、信息技术和知识在生产过程中越来越重要的背景下,我们该如何认识企业经营者在生产中的作用以及他们该以何种形式参与分配?

三、正确认识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劳动

当今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产效率的提高,从而使得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数量增加。这不仅仅是生产工人的劳动支出的增加,更多的是包括了科技工作者和经营管理者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所付出的大量的复杂的脑力劳动。

关于科技工作者的劳动的价值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察:一方面,科技工作者作为生产性劳动者,他们自身的劳动创造价值。对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做过论述:“有的人多用手工作,有的人多用脑工作,有的人当经理、工程师、工艺师等等,有的人当监工,有的人当直接体力劳动者或者做十分简单的粗工,于是劳动能力的越来越多的职能被列在生产劳动的直接概念下,这种劳动能力的承担者也被列在生产工人的概念下。”[11]由此可见,马克思把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经营管理者也看作是生产劳动者,从而也参与了价值的创造。而且由于科技工作者的劳动是一种复杂劳动,因此在同样的时间内,他们可以创造出比一般劳动者更多的价值。另一方面,科技工作者的劳动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创造社会财富中均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科技工作者将先进的科技应用到生产过程中,不仅可以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来增加产品的数量,还可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因而,在评价科技工作者劳动的价值的时候,不应该仅仅根据他们的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的多少来衡量,还要看到他们在创造社会财富中的作用。

关于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劳动的价值,马克思把经营管理者看作是生产劳动者。不过,经营管理者创造价值的劳动不同于一般工人创造价值的劳动,他们对于企业的作用也不同于一般工人。一般劳动者只是生产商品,不用承担其他的压力,但是经营管理者不仅要管理生产过程,还要决定该生产何种产品、该如何定价等问题。一个好的经营管理者可以挽救一个濒临破产的企业,与此相反,一个没有能力的经营管理者可以使一个原本盈利的企业变为亏损。企业经营者的价值不仅仅是对于企业生存和发展有重要作用,还包括了对社会的影响(外部效应)。由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的价值不仅仅是创造价值,还承担了更多的责任,承受了更大的压力,他们从事的是更为复杂脑力劳动,是更多的自乘的简单劳动,他们理所当然应该获得比一般劳动者更高的报酬,这使他们自身人力资本价值得以实现。此外,为了防止“58”、“59”现象,为了调动经营者的劳动积极性,也应该使他们得到他们应该获得的报酬,对经营管理者采取年薪制和股票期权制相结合的分配方法,以此调动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对科技工作者实行科技入股制和年薪制相结合。

有不少学者提出私营企业主的收入全部是他们的劳动收入,没有剥削的性质,从而得出“资本家养活工人”、资本主义社会是最优越的社会等等荒谬的结论。这不禁引起了对私营企业主收入问题的再思考。首先应该肯定私营企业主的收入里有一部分是他自己的劳动所得。对此马克思在《资本论》描述到:“利润中也包含一点属于工资的东西。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是作为劳动的管理者和指挥者出现的,在这个意义上说,资本家在劳动过程本身中起着积极的作用。……这种与剥削相结合的劳动……当然就与雇佣工人的劳动一样,是一种加入产品价值的劳动。” [12]上面我们已经分析了企业主管理企业的劳动也是生产性劳动,因而私营企业主的劳动也创造价值。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私营企业主的收入中没有剥削的成分,私营企业主的收入要大于一般的国企企业经营者,他们的收入中除了自己劳动应得那一部分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是与资本投入相应的利润收入。如前所述,资本(代表机器等其他生产资料)这种物化了的劳动本身是不会创造价值的,因此这种利润收入是资本增值的结果,是通过剥削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得来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