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规划调整范例6篇

土地利用规划调整

土地利用规划调整范文1

关键词:小城镇;土地利用;问题与对策

1土地利用调整的含义与特点

1.1土地利用调整的含义一个完整的土地利用调整含义必须包括:优化土地自然条件,调整土地利用关系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其基本内涵为:在一定区域内,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产权调整,达到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和生态环境维护的一项整体性、综合性的土地利用调整措施[1]。

土地利用调整的目的就是在不同部门、不同用途之间分配有限的土地资源,并在微观层次上与其它的经济资源有机结合,使得地尽其用,达到生产、生活、生态质量的改善。

1.2土地利用调整的特点

1.2.1社会性。土地利用调整不单单是一项涉及土地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利用改良过程,更重要的是,在土地利用调整过程中所涉及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调整。只有存在于社会中的人,才是各项调整活动实施的能动主体。所以,协调发展土地关系的同时,也不可忽视人的作用。

1.2.2动态性。土地利用调整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的目的、任务和内容,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在不断变化,不同的社会经济阶段具有不同含义的土地利用调整。

2小城镇建设中土地利用的基本现状与存在问题

2.1规划严重滞后、缺乏科学合理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是国家引导和控制用地的重要手段,其显著特征是超前性、控制性和指导性。我国小城镇的大发展始于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而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却是在1986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成立之后才开始的[3],其间相隔了8年之久,失去了前瞻指导作用。

不仅如此,许多地方的小城镇发展和建设缺乏科学、长远、严密的规划。在小城镇发展过程中忽视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忽视城镇体系规划;规划体系不完善、内容不完整、可操作性差,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流于形式,难以真正发挥作用。土地利用规划缺乏应有的权威性、指导性和实效性。

2.2用地粗放

小城镇的发展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聚落规模的扩大。但是目前在小城镇建设中缺乏科学合理的统一规划,盲目追求超规模,加之项目、资金和第二、三产业集聚规模不到位,必然导致粗放用地。

我国许多小城镇人均用地量均超出了国家规定的人均100m2的标准。据统计,1995年我国村镇人均建设用地155m2,建制镇149m2,分别为设市城市现状人均用地水平的1.53倍和1.47倍,城镇人均建设用地远远大于设市城市。此外,全国城市中,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00 m2以下的城市占38%,其人口占全国设市城市人口的63%,人均建设用地高于120m2的城市占46%,其人口占全国设市城市人口的24%。这其中77%为小城市,占全部小城市数量的60%[3]。

2.3大量占用耕地

在小城镇的发展进程中,无论是城市人口比重日益增加,或集聚程度达到城市规模的居民点数目增加,还是城市自身规模的扩大,都必然伴随着城镇建成区的扩大和耕地面积的减少。在这一过程中,许多地方都把农村城镇化错误地理解为土地非农化,造成小城镇扩展一般以所在地为中心,逐渐向外蔓延。这种重外延、轻内涵的小城镇发展模式,使小城镇的用地规模无限制的向外扩张,耕地占用面积迅速增加。

另一方面,我国小城镇的发展绝大多数依靠农民自发形成,城镇建设资金的严重匮乏是制约小城镇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小城镇发展初期,只能采取低成本扩张政策,以地生财,以大量占用耕地为发展的代价。有的小城镇没有落实建设项目,就先圈地占地;有的盲目兴建各类市场,造成有摊无市;有的随意修建商业一条街,沿路线型扩张;占据的大多是耕地,造成了新的土地闲置和浪费。

2.4用地结构不合理,空间分布不均衡

用地结构的合理程度反映一定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一个侧面,也是衡量土地集约程度的重要标准[3]。小城镇由于其发展的诱致因子不同,其土地利用结构表现也不一致。目前,我国大多数小城镇在用地结构方面普遍存在居住用地比重过大,公共设施用地和绿化比重偏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完善等问题。

小城镇土地利用的空间分布,是小城镇职能和空间分布土地资源的结果。一般而言,小城镇土地利用的空间分布主要表现在两个层次:宏观和微观层次。宏观层次指的是小城镇体系的空间分布,受地方局部利益的驱动和行政区划的影响;微观层次指的是小城镇内部的土地利用[1]。

我国小城镇体系的建设还远不完善,小城镇的设立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往往不是从区域经济整体出发,而是地方官员急功近利的体现;城镇人口规模普遍偏小,重复建设现象严重, 产业结构趋同,集聚效益降低,生态环境较差,城市的自然人文景观特色缺乏;乡镇企业、村庄和小城镇布局过于分散。还有许多小城镇的兴起是依托过境公路发展起来的,其空间分布多为轴向发展,纵深不够,空间形态不合理;城镇内部道路建设不规范,功能分区不明显,建筑密度和容积率低,建筑物布局零乱。此外,由于用地缺乏硬性的预算约束,地价对用地分布缺乏制约,导致各类用地混杂,特别是工业用地分散,缺乏明确的分区。

2.5土地利用效率低

目前,我国许多小城镇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较低,具体表现为:集镇住宅以低层为主,农民宅基地面积超过规定标准,城镇农民住房建新不拆旧;工业用地布局混乱,大部分按照有求必应的方式进行供地,没有很好地按照企业的行业类型、生产特点、投资情况、产出状况进行用地定额把关和合理布局,许多企业把占地作为企业资产投入增值的主要目的来考虑,大面积圈地。导致一方面城镇规模快速外延扩张,另一方面又存在大量新的闲置土地,使得小城镇现有建设用地中建筑容积率不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较低。

2.6土地市场管理制度不严

土地管理部门受体制因素的制约,基层土管人员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不够,执法难。土地未批先用、征而未用、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和非法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现象屡禁不止。有些企业和部门受眼前利益驱动,私下交易土地资产,导致城镇区不是按“退二进三”的良性发展.

3小城镇规划进行土地利用调整时应采取的对策

3.1完善科学的规划体系,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

规划是建设的龙头,小城镇土地利用调整,需要科学合理的规划作为指导。小城镇发展,也要严格按小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进行,并做好这些规划的相互衔接。最好把小城镇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落实到一张图上,便于土地利用调整和小城镇建设规划的实施[4]。

首先,要从区域的角度来规划城镇体系。小城镇的发展不是小城镇本身的问题,而应把小城镇纳入一个地区的人口、资源、环境、经济总盘中通盘考虑,要从资源配置、环境保护、功能定位和农村城镇化等方面处理好小城镇的发展与农村、城市的关系。根据不同的区位优势、资源条件、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严格控制小城镇发展的数量,形成合理的小城镇区域布局。

其次,要编制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小城镇的建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要结合经济发展的预期对小城镇的规模、发展方向、发展时序做出统筹安排。因而规划不仅要有预期性、还要有弹性,为小城镇的发展留有余地。通过规划的实施,引导小城镇各项用地的优化配置, 形成良好的功能分区和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土地利用结构。

3.2积极推进产业聚集、实行集约用地

产业聚集是指主导小城镇发展的二、三产业的多个生产部门集中于某一区域,共同投资建设,形成较大的产品供需市场,从而带动就业人口的聚集和相关投资、服务与消费活动的集聚。产业聚集可以带来经济规模的增加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降低交易费用,其过程实质是用地集约的过程[1]。

由粗放型利用转为集约用地,一方面,可使城镇二、三产业向工业小区和商业区集中,从而发挥其规模和协同效益。另一方面,在主导产业的选择上,注重与当地的自然资源优势相结合,与国家大型项目的建设相结合,使得其产业保持持续的经济活力,充分发挥小城镇的极化效应,推进各种要素的聚集,从而实现土地利用的调整优化。

3.3严格控制农用地转用,保护耕地,提高小城镇土地利用效率

小城镇发展用地要贯彻“积极发展、量力而行、依托老镇、滚动前进、依法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4]。为彻底扭转城镇建设无止境的外延,保护十分有限的耕地资源,新《土地管理法》增加了农用地转用的重要内容,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

同时,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确立的土地有偿使用方式,提高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建立耕地占补平衡制度[4]。有计划地、科学合理地加强对工矿废弃地、农村河滩地和荒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的复垦利用,正确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在注重耕地数量增加的同时重视新增耕地的质量,以寻求真正意义上的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此外,还要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等。

这些制度和措施的实施,都将从根本上促使企业自我抑制用地需求和限制地方政府土地的自我供应,决定了今后小城镇发展用地主要以内涵挖潜、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为主。

3.4合理布局小城镇

小城镇的布局,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交通条件、区域位置及城镇的功能作合理的安排,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实现小城镇和乡镇企业两大发展战略的有机结合[5]。在规划时必须考虑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环境保护的同步发展,严禁污染项目进入小城镇;还要规划好各种基础设施和配套项目的建设,增加小城镇对乡镇企业和农民的吸引力。

小城镇的合理布局、功能分区,首先要加强乡镇企业用地规划,要合理安排乡镇企业用地,划出乡镇工业园,使其集中连片、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其次是要合理布置居民点和商业区,居民区和商业区的配置要“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居民区以环境为本,辅以便利交通;而商业区作为城镇土地利用中单位面积产出最高、利用强度最大、最活跃的一类用地,一般应布局在城镇中心、主要交通干道两侧,结合小城镇的旧城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适当进行用地功能转换。

3.5规范土地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秩序

各级土地管理部门一方面要积极支持小城镇建设,加强对小城镇建设中土地问题的政策调研,及时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主动为当地政府和建设单位提供土地政策咨询,提前介入、热情服务,积极协助办理用地报批手续,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增强管地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又要严格土地管理、依法批地、管地、用地,加大对小城镇建设中违法用地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打击土地隐形市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从而保证小城镇建设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江爱成.土地整理与小城镇建设[EB/OL]. 省略/jac.htm.

[2] 傅应铨.小城镇建设中土地利用探讨[J]. 财经科学,2000,(5).

土地利用规划调整范文2

关键词 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思路

中图分类号S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708(2014)121-0154-02

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是确保土地资源安全的重要方式,当前正在实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宏观管理起到了推动作用。然而,从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来看,新一轮土地利用的背景出现了一些新变化。因此,展开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确立科学的规划理念

首先,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因为土地利用的整体规划是采用规划的方式来引导或者是积极鼓励人们使用土地的强度以及方式等,这对人们的利益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进行规划的过程中,必须全面考虑到各方利益,并且在集中协调中有效反映出来。特别是在当前的民主和法制体系逐渐完善的情况下,人们既有参与权,并且还有监督权与知情权,公众参与和规划决策的理念渐渐增强,并日益显现。展开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为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土地利用的服务,将人的发展当成是终极目标,衡量社会进步的有效标准。

其次,确立理性发展的理念。理性发展的理念强调采用更长远的眼光来看待土地问题,并且在基础设施、公共投资以及今后的发展计划等多个问题上实现密切合作,确定发展的目标。理性发展往往需要多个组织来一同协作,比如农业机构、社区团体、社区发展机构以及居民等的全面协作,这样才能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因此,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全面考虑到使用理性发展的理念,让更多的个人、社会团体以及机构等全面参与到规划利用土地中来,采用土地市场监管的方式来解决土地流失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2 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

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需要从全局的视角来进行审视,全面研究每一个地方如何从当地实际出发来制定出科学有效的措施,来应对多种挑战。当前,正在大力实施的规划是耕地的保护。特别是对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整体规划的重点很有必要加以调整,但是我国人多地少的实际国情来看,耕地保护还是目标重点,必须进行全力保护。此外,国家还特别强调耕地总量的平衡,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确保耕地生产能力,全面提升农民进行耕地生产的积极性。同时,还需要科学规划好建设用地与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有效协调人和自然之间实现和谐发展,为农业、农民创造一个好的生产

环境。

3 全面提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与实用性

土地规划的科学性主要是基础性土地统计数据本身的真实性以及规划方案本身协调的科技保障。具体来讲,一是,全面使用新的土地资源调研评价工作成果,全面查清当前的土地利用数量、质量和本身的利用情况,为进一步做好土地利用规划的调整以及提供科学的基础数据提供保证。二是,在进行全面总结现有经验的基础上,采用可持续发展观等土地理念,开展土地利用的规划研究,以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弹性目标的探索,制定并全面完善不同层次、类型的土地利用规划标准体系以及土地规划技术标准,创建与国情相符的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理论以及体系。三是,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对土地规划的收集到的数据进行适当的更新,及时处理相关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调与反馈,对规划采用动态的监测,提供管理技术支持。

其次,还需要从可操作性的方面来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的整体规划的科学性。一是,从土地编制规划的整个过程来讲,规划成果的关键是重在有效的措施。从规划的功能来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应具有上下密切衔接的功能。二是,具有同级之间的互相协调功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到规划的同一级协调问题,彼此间如果协调不到位,就会对规划实施的具体效果产生负面效应。三是,全面发挥对一些基础设施项目的布局指导作用。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一些不科学内容进行修订。还需要全面管理好台账,对不同的国民经济部门应该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四是,全面发挥好资源保护以及协调利用方面的功能。土地利用整体固化及时确保空间的可用与可建,更是确保那些地方可以进行开发,哪些不需要开发,或者是对生态相对敏感的区域如何去限制开发等。最后,注意各个地区间开展有效合作。特别是通过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来对调整进行统筹安排,提升土地利用整体水平。

4 强化土地规划监管实施的力度

首先,创建土地利用规划监管实施的保障系统,让编制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能得到全面的落实。其次,确定政府规划实施监管的内容与责任。也就是强调政府制定的一些区域性规划进行全面的实施,还要对下级规划部门实施的行政行为得以监督。最后,规划实施的法律法规应严格执行。对存在的涉及到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法律法规应进一步完善,每一级的主管部门管理力量与机构组成,也要承担相关的监督管理责任,提升土地利用监管水平。

总之,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是确保土地资源安全,科学使用并保护好的土地的重要依据,更是国家展开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方式,因此,做好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必须确立科学的规划理念,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全面提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与实用性,强化土地规划监管实施的力度,从而提升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实施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付翔,王慧珍,段建南.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与实施的思考[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

土地利用规划调整范文3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划修编的意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和矿产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我们要清楚规划工作面临的宏观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上,国务院总理向人民庄严宣布,确保18亿亩基本农田这条底线不能突破,国务院对土地规划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规划是加强改善土地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通过土地调控,我们才能真实了解各类用地结构、数量和分布,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宏观重大举措,土地作为国家的重要资源,在国民经济的基础地位非常重要。只有真正掌握土地的结构、数量和分布,才能合理地控制土地总量,挖掘土地利用潜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为土地供应参与宏观调控提供科学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也为规划提供了很好的契机,为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登记、土地开发整理等各项土地事业提供了可靠的基础支撑和前提。在此基础上,编制科学的规划才能真正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才能真正实现国民经济既快又好的发展。因此要认清规划工作面临的形势:一是国土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要做好“五个统筹”,即统筹资源利用与经济发展、统筹城乡建设与资源利用、统筹区域发展与资源利用、统筹生态环境建设与资源利用、统筹对外开放与资源利用。要坚持统筹与促进的原则,做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工作。二是针对经济快速发展与资源供给相对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的局面,国家提出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需要国土资源规划来统筹安排,以缓解资源供需不足的局面。三是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充分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国家将长期实行土地调控政策,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布局、用途和结构。根据这些要求,迫切需要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战略性、宏观上把好土地“闸门”,为土地供应参与宏观调控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的需要。目前,国家正在实行矿业秩序整顿,需要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为巩固矿业秩序整顿成果,为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持续利用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指导意见。

二、要正视当前国土资源规划存在的问题。

目前规划也面临一些新的问题。

(1)规划滞后问题。随着我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速,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规划已经严重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急需编制一个危机性、历史性、科学性的规划。

(2)规划缺位问题。一些重要的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还未纳入规划管理,规划的政策法规体系还不健全。

(3)规划实施不到位问题。主要是农民对规划意识淡薄,无序建房的问题相当突出,不按规划建设、未批先建,造成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三、明确任务,扎实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规划修编工作。

本次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坚持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促进土地利用优化配置,实现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坚持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全面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规划引导与市场调节、需要与可能、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合理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规划修编的基本原则是六个“坚持”: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为根本目标,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是坚持保障经济发展和保护土地资源相统一,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与土地供应能力,综合平衡各业用地需求;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合理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有效引导和确定各业用地规模与布局。三是坚持节约与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各业用地走内涵挖潜为主的发展道路,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率。四是坚持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要正确处理农用地保护与建设用地供应的关系,进一步强化对农用地的保护与管理,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确保建设占用耕地与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相平衡,做到土地有效综合利用。五是坚持统筹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要充分考虑我市土地利用特点,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六是坚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相衔接,与城镇建设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相关规划相协调。重点突出“一区两园”,乡镇要做好土地规划,首先做好城镇规划、产业规划和村镇规划,着眼未来。

四、把握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认真分析评价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情况;二是认真研究规划背景,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潜力和土地供需状况,制定规划目标;三是合理划定土地用途区,确定各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四是科学编制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方案,具体地讲,就是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定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用地,确定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目标和任务;五是从严制定规划实施管理细则,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五、科学编制,确保规划编制严肃性。

一是要落实好工作专班。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将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编制专班。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认真做好配合工作,提供本地本部门发展规划,提供对土地资源的需求量,为规划编制提供必要条件。

二是改进规划方法,提高规划决策水平。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改进规划方法,提高规划决策水平。国土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密切配合,及时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成立有广泛代表性的规划专家资询小组,承担规划的咨询、论证和评估等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和群众意见,提高公众参与度,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是切实加强规划基础工作。要认真撰写规划编制方案,充分利用国土资源调查评价等成果,深入进行资源可供性分析,提高规划的前瞻性。严格核实耕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建设用地现状、待开发土地资源面积、矿产资源勘查、资源储量、开发利用、矿山环境及废弃地复垦等规划编制的基础数据。认真做好规划基础调查、资料收集、专题研究以及重大项目和政策建议的认证等工作,完善编制工作措施,夯实规划编制基础。

四是严格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要符合《湖北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要点》和《湖北省第二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要点》,严格执行规划编制的条件和要求,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规划编制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五是严格规划编制工作进度。从现在开始,我市市、乡(镇)两级规划要积极推进,争取2007年底在做好与省级规划对接工作的基础上,完成市、乡(镇)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预审稿)的编制,并报省国土资源厅预审,报省政府批准。

第二个问题:关于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可以全面查清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各地要统一思想,第二次土地调查,是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各乡镇办场要紧紧围绕工作目标、任务、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

一、认清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标。

这次土地调查的目标是,采用先进技术方法,在现有土地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技术标准,用两年半的时间全面查清土地利用状况,直接掌握准确的各类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完善土地调查、统计与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二、明确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任务。

这次土地调查的任务是,逐地块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和面积,掌握耕地、园地、林地、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逐地块调查城乡各类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调查全市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概括起来讲,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主要任务共有5项,就是“三个开展、两个建立”。“三个开展”就是,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查清农村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开展城镇土地调查,查清城镇内部建设用地的使用状况;开展基本农田调查,查清全省基本农田状况。“两个建立”就是,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三、要保证全市土地调查的进度。

第二次土地调查由国家统一部署,分步实施,重点和急需地区先期进行。2008年底基本完成中部地区及西部重点城市调查,2009年下半年,各地对调查成果进行整理,并以2009年10月31日为调查的标准时点,统一进行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按照这一总的工作步骤,结合的实际,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计划在2009年3月底完成,向省汇交调查成果。

四、明确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要严格按照全国土地调查办和国土资源部编写的教材,培训统一的技术要求、技术方法,不能打折扣、走捷径,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参与土地调查,通过资质审查的队伍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承担调查任务。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对调查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要及时组织专家研究解决,不能久拖不决。三是严肃检查验收,保好质量关。四是加强督查指导。对行动迟缓、进展缓慢的地方要面对面地进行督办;对功效低、质量差的地方,要面对面地进行指导,以确保整体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平衡发展。

第三个问题:加强领导,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国土资源和矿产规划编制暨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时间短、任务重、质量要求高,各级政府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

一、要健全机构。

市政府成立了国土资源规划编制暨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组建了工作专班,市政府各部门要明确专人,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开展工作。调查队员进驻村组后,所在村委会要安排专人配合,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满足调查工作的需要。全市上下要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国土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以确保规划编制和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要明确责任。

在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规划的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要积极推进规划编制,争取2007年底完成市、乡(镇)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市级矿产规划的编制并报省国土资源厅预审。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把规划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因为规划一经审批,一般在5年内没有修改机会,因此,我们的规划一定要科学、实用,要做到高质量的编制。第二次土地调查,按照“国家整体控制、地方细化调查、各地优势互补、分级负责实施”的形式实施。要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把任务与责任落实到领导、单位和相关的责任人。

三、要搞好配合。

全市国土规划编制暨第二次土地调查涉及面广,综合性强,不仅涉及相关部门的专业规划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而且涉及到城镇农村各类土地现状。市发展改革、民政、财政、建设、规划、水利、农业、环保、统计、交通、林业、计生、公安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

四、要加大宣传力度。

土地利用规划调整范文4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一、加强领导重视力度,提高认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集中统一管理土地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土地宏观管理的关键措施,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土地条件,统筹安排各业用地,规定土地用途,依据法律和规划维护和监督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合理有序进行,实现土地的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划工作包括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等方面,是一项长期、连续的任务,规划实施管理是规划工作的重点和核心,是实现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发挥规划宏观调控作用的基本措施。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龙头”作用,充分认识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保障土地利用和管理目标的实现。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后,要及时组织规划实施,绝不能放松规划工作。要把规划实施管理放到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领导目标责任体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规划工作,加强配合,自觉遵守和积极维护经依法批准的规划。

二、建立健全规划审查和计划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1、加强对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用地规划审查、审核。对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在规划编制和上报过程中,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规划期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规划期限不一致的,要审查城市人口预测和人均用地指标是否合理,结合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利用效益,确定合理的用地规模。由地方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也要参照上述要求,建立相应的审查、审核制度。

2、切实做好农用地转用的规划审查工作。在建设用地项目报批过程中,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审查,并由负责规划的职能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计划负责。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及时做好规划和用地审查的各项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批准用地;未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符合《土地管理法》第26条规定的,要按照法律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对项目的批准文件,及时调整规划,并将规划调整方案与建设用地的有关报批资料一并报批;对未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第26条规定的,不得批准用地,确需建设的项目,需先修改规划,按规定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才能审批用地。申报的分批次农用地转用,不得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因特殊原因,小部分用地确需超出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在编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方案的同时,可以对规划作局部调整,落实到规划图上,并将规划调整方案与建设用地的有关报批资料一并上报,在审查项目的同时由负责规划的职能部门对规划局部调整进行审查确认;全部或大部分超出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须按法律规定修改规划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才能审批用地。

3、加强对农用地结构调整的规划引导。依法做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告工作,通过公告土地利用规划用途,引导农民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发展适应市场、优质高效的农产品,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建立健全法规,使规划管理有法可依

土地利用规划调整范文5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步编制;规划数据库

为满足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县乡规划成果的要求,实现县乡两级规划的控制指标、空间布局的一致以及规划成果的“图数一致”,本文提出结合规划数据库的建设,同步编制县乡规划的思路。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规划任务,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划定土地用途区,实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完成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1.规划编制技术路线

规划编制过程中,采用GIS技术编制规划图件,统计分析规划指标数据,建设规划数据库,实现县乡两级规划一致以及规划成果的“图数一致”,从而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对土地资源的宏观调控作用。

规划编制主要经历以下四个阶段:方案编制、图件编制、数据建库和成果输出(见图1)。

2.方案编制

按照国土资源部对县乡规划成果“图数一致”的要求,确定县乡两级规划以第二次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数据为基础,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1基期转换 以二调成果为基础,首先进行地类转换,将二调土地分类转换为规划分类,然后依据历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进行基期回推,得到规划基期年的基期数据。

2.2指标分解 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自上而下分解下达用地主要控制指标,实现县级规划对乡级规划的控制与指导。县级规划确定各乡(镇)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等约束性指标[1];乡级规划按照县级规划下达的指标同步编制,并及时反馈信息,县级规划针对不合理的指标进行论证、调整和修改。两级规划相互衔接、反复沟通最终确定调控指标,保障县乡主要控制指标的一致性与合理性。

2.3空间布局 按照上级规划目标,参照相关规划,结合实际情况,以乡(镇)为单位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布局各项用地指标。县乡两级规划在安排基本农田,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布局重点建设项目,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与重点项目,划定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边界等过程中,要特别注重上下级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县级规划确定的用地安排,在乡级规划中要严格落实,县级规划不做具体安排的用地,在乡级规划中的安排不能与县级规划相冲突,实现两级规划主要用地空间布局上的一致[2]。

3.图件编制

县乡规划图件编制的思路:以二调和变更调查的1:1万成果图件为基础编制乡级图件,在乡级图件的基础上编制1:5万或1:10万县级图件。

3.1土地利用现状图 先将二调数据库通过地类转换和基期修改,形成规划基期库,然后以基期库为基础编制土地利用现状图。

3.2土地利用规划图 县乡级规划图主要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土地整治规划图、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等。土地利用规划图的编制主要经历以下三个过程:

3.2.1编制规划草图 首先按照确定的规划目标拟订多个规划方案并布局在现状图上,然后对各方案逐一进行论证并提出推荐方案,最后通过规划协调确定最终规划方案,编制规划草图。

3.2.2核对规划数据 检查规划草图的各项指标与下达指标是否符合。首先提取规划草图中布局的相关专题要素,然后利用基期库统计各乡(镇)规划指标的面积,最后与下达指标相比较,若不符合则重新编制规划草图,如果符合则可以建立规划数据库[3]。

3.2.3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图 以现状图为基础,提取规划草图中的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边界、重点建设项目等相关专题要素为主要表达内容,编制县乡两级土地利用规划图。

4.数据建库

县乡规划建库的思路:首先将二调数据库转换形成覆盖全县的1:1万基期数据库,然后以基期库为基础建立乡级规划数据库,最后在乡级规划库的基础上经过投影转换、缩编整合等处理后,形成1:5万或1:10万县级规划库。数据建库要经历以下三个阶段:

4.1数据入库 首先提取规划目标数据(主要指规划地类图斑)、分区规划(主要指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和专题规划(主要指土地整治重点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等要素,然后对各要素进行空间拓扑关系和属性数据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检查[4],并按数据库建设标准处理和完善后映射导入到数据库中。

4.2统计汇总 对各类规划数据进行分析、量算和统计,逐级汇总直到县级,从而得到县乡两级的规划汇总数据。

4.3指标检查 将各级汇总数据与上级下达的指标进行对比查看,如果与指标不符则调整规划方案,直到符合指标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5.成果输出

规划数据库建成后,导出规划库中的统计表格,用于完善规划文本中的规划表格;同时利用规划库输出符合制图规范的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成果图件[5]。

6.结论

在县乡两级规划同步编制过程中,结合规划数据库的建设确定规划指标和用地空间布局,确保了规划成果的“图数一致”。通过分析数据库的统计数据,能及时反馈和解决乡级规划落实县级规划下达的任务时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有效地保障了县乡两级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用地空间布局的一致性和合理性。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北京;中国出版社.201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 北京;中国出版社.2010

[3]程雄,张王菲等.用GIS 软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7

土地利用规划调整范文6

关键词:农村用地,土地整理,问题对策,规划保护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地之间的矛盾也日益激化,未来建设的用地量必定会突破当前的用地储备,建设用地必然会占用一部分农用地,尤其是耕地,耕地的占补平衡形势越来越严峻。如何确定土地整理项目投资的新方向,以实现保护耕地的目标,并采取一定的投资方式保护现有耕地,进一步稳定粮食耕种面积,提高耕地产出率,这对于探讨我国农村土地整理的问题及对策有一定的价值意义。硕士论文,问题对策。

一、固始农村土地整理的现状与问题

1.1城镇化水平低,发展比较缓慢

由于固始县特殊的自然条件、经济基础、区位和观念等诸多方面的原因,造成城镇化水平低,城镇发展比较缓慢。全县33乡镇中,仅有8个建制镇,建成区面积只有19.6个/千平方公里,人口只有17.73人,占全县总人口11.63%。城镇不但数量小,而且规模小。硕士论文,问题对策。固始作为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工业和第三产业滞后,尚不能很好地直到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作用,经济功能薄弱,总体规模偏小,多数乡镇基本以单一的行政中心为主,并有传统农产品加工的乡镇企业和小规模的集市贸易,集聚能力和服务功能薄弱,职能单一,处于低层次发展阶段。

1.2土地松散,土地整理功能得不到发挥

在固始县人均建设用地普遍偏高,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的比例较大,“一户一楼,一家一院”的传统农村型居住方式仍是目前小城镇居民普遍采用的居住形式,从而导致土地松散,人口松散,土地整理功能得不到发挥。而目前,增加耕地数量、补偿因非农建设占用的耕地一度成为土地整理的唯一目标,致使土地整理的综合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甚至产生了很多负面影响,如重数量轻质量、占优补劣、开发不该开发的土地、破坏生态景观环境等种种问题。

尽管国家已明确了土地整理的工作方针,立足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但土地整理项目重申报轻建设,工程质量较低,项目目标单一化等问题依然存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目前土地整理还未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影响了土地整理综合性的显现与发挥,导致了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目标相脱节的现象。

二、土地整理的对策与方法

2.1加强土地整理政策的宣传,调动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

《土地管理法》强调'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土地整理的目的,在于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土地耕种条件和质量,服务于农业、农村和农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因此,土地整理在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阶段,就要广泛取得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土地整理能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真正把土地整理工程做成德政工程和民生工程,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所以就要加强土地整理政策的宣传,让土地整理的政策优势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还要主动接受农民群众的质量监督。

2.2规划应因地制宜,做到保护和利用

新农村建设中土地整理规划方案的制订应贯彻民主政治原则,使土地整理规划的实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硕士论文,问题对策。规划时应参考村、组的界线。由于我国现阶段农村土地采取的是农村集体承包制度,各村、组的土地存在明确的界线。有些规划在设计中忽视了村、组界线的存在,经常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因此,在规划时,应尽量考虑村、组的界线,设计上可以不存在明显的界线,但在单元划分上应考虑。

在土地整理的立项阶段,应向公众公示土地整理项目区的具体区位,项目的性质和实施时间;在项目的规划形成阶段,调动公众的积极性,让公众参与到规划的调研中,把公众的意愿带入规划草案当中,使规划方案尽可与公众利益一致。同时,规划应尊重当地农民的生活习惯,能利用原有设施应尽量利用。有些道路是农户长期在生产和生活中形成的,存在一定合理性。硕士论文,问题对策。规划应因地制宜,做到保护和利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筹兼顾,相互协调,符合当地实情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原则。硕士论文,问题对策。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加强规划管理,实现土地可持续发展

加强土地的规划管理,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必须通过建立和完善一系列调控机制来实现。由于城镇对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比农村要高,有必要对建成区及周边的用地进行细致的评价,在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和地价的基础上,保证城镇建设有足够的土地供给。城市规划主要是通过控制规划期内的城市建设规模和实施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管理来实现。主要包括开源、节流、规划控制、经济手段等调控机制,并建立与有效保护耕地,集约利用土地、保障土地最大收益相适应的土地产权制度等。在规划的指导下,按照批准的城市建设规模和年度经济发展需要,从严控制土地供应规模。同时增强规划对土地性质及环境保护的调控功能,切实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对各种生态资源进行有效保护和利用,控制合理的环境容量和科学的建设标准。

总而言之,我国目前土地整理中的公众参与还只是一种低层次的参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召开公众听证会,以听取公众意见,修改和完善土地整理规划;土地整理规划实施阶段要发挥公众舆论监督的作用。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在规划实施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协调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农户以及其部门的协调工作。硕士论文,问题对策。公众参与土地管理项目,可直接了解项目各方面的情况,提出意见,起到弥补单纯技术研究的不足,使规划方案更加可行,设计更加科学,实施更为顺利。

参考文献:

[1]王恩旭;东北地区协调发展的机制与对策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06年

[2]张焱;中国地区现代化协调发展研究[D];四川大学;2007年

[3]高向军,罗明.国土整治与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M].中国大地出版社.2005.9

[4]韩润仙,韩桐魁.试论农村土地整理发展制约因素与保障措施[J].国土经济,1999,1

[5]刘宗连.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农村土地整理[J].中国土地,20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