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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流动的利弊范文1
【关键词】农民流动 民工潮 农民工
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尤其是90年代初以来,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跨区流动,即“民工潮”,日渐成为令人瞩目的社会现象。对此大规模的民工流动,国家采取一切措施以期平安渡过,但现实中真正的问题并不在于流动的短暂时期内造成的交通运输及相关社会影响,而在于这些劳动力在流入城市之后造成的社会后果和远期效应。从这一点来看,目前的讨论大部分注重现象的描述和流动利弊的分析,并未用社会学系统的观点看问题。与许多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情况类似,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已是不可逆转的现实问题。从舆论倾向看,理论界和民工流动地强调其利,而流入地(尤其是大城市)政府与居民多重视其弊。事实上,不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操作上,现在该做的已不是利弊分析,而是必须着力研究政府和社会各个部门如何兴利除弊,系统协调城市与民工的关系,使各种社会资源包括民工劳动力的配置趋于最优化,使与民工流动相关的社会利益分配失衡降低到最小。本文将深入细致地探讨“民工潮”背后隐藏的社会问题及其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一、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原因
1、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决定了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动的必然性
(1)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存在。人口众多是我国最突出的国情,庞大的农村人口基数带来巨大的就业压力。
一方面,耕地逐年减少,农村就业弹性十分小;另一方面,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土地对劳动力的需求相对下降。这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迫切需要寻求其它就业渠道,从而出现了各种方式的流动。
(2)农业比较效益下降。由于农业比较收益下降,土地对农民的吸引力越来越小,再加上农民收入增长不前,各种收费增多,负担沉重,这是“民工潮”的直接动因。人口问题和农业问题的交织已将许多农民推向城市,由此构成不发达省区“民工潮”的推力。
(3)典型的二元结构特征的内在要求。我国的工业化进程是在生产技术极为落后的农业基础上开始的,建国后所走
的重型工业化道路使国家的生产结构和就业结构偏差越来越大,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更加突出了国民经济的二元结构特点。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及一系列偏向城市的政策导致两个明显不同的阶层的出现: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我国现阶段正处于农业劳动力非农化时期。转变二元结构格局,推进农业劳动力非农化,从而实现现代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2、城乡和地区间收入差距是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动的根本原因
我国长期以来重城市轻农村的发展政策,导致城乡间经济差距较大。农民在意识到了这一点后,产生了强烈的离土流动的倾向。就全国来看,农村经济发展是不平衡的,我国的中西部人口7.2亿,集中了全国63%的人口。其中农村人口5.77亿,占全国农村人口的64.4%,中西部农业劳动力占全国劳动力的76.2%,我国的劳动力大部分集中在中西部,而且基本上是以从事农业为主。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大批农民从中西部流往东部地区,从内地奔向沿海,从农村涌向城市,形成了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
3、农民观念的更新和宽松的政策促进了农民的流动
随着改革的深化,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市场意识不断增强,观念不断更新,眼界不断开阔,冲出家园致富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加上不少地区把劳务输出作为本地区经济的一条途径,注意加强引导、服务和组织,消除了农民外出打工的一些限制,所以,农民一般凭一张身份证就可走南闯北。
总之,我国现阶段正处于二元结构向现代化经济过渡的转型时期,上述各种原因的存在决定了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是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必然过程。
二、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十几年来,进城民工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是巨大的。他们在城市“苦、脏、累、险”行业中已成为主力军;他们把劳动所得寄回家乡,为当地经济发展增加了大量资金;他们在城市学到了知识和技能,回乡后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生力量;他们增加了城市与农村的联系,加快了农村城市化进程。但大量农民流入城市,也给社会治安管理造成很多困难。由于他们没有固定住所,没有固定职业,较难以管理。在民工高度聚集的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一些城镇中,各种刑事犯罪多数是民工所为,有的地方甚至比重高达90%左右。
三、加强对农村流动人口的管理
1、提高认识水平,破除陈旧观念
(1)必须充分认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外转移的客观必然性和历史进步性。尊重市场经济下人口流动的规律性,从根本上转变对流动人口自由择业的歧视和不公正待遇。不得侵犯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不能一提流动人口,就把他们同“盲流”和流窜犯罪分子联系起来,随意清理和遣返。对于已取得就业岗位的流动人口,不能肆意延长劳动时间、提高劳动强度、克扣工资,甚至进行人身侮辱等。
(2)要克服城市自我保护意识,从市场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给农村剩余劳动力应有的地位。
(3)改革城乡户籍制度,打破户口身份上的终身制和世袭制,实现人口迁移的自由。
2、加快和培育劳动力市场,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
为了减少人口流动的盲目性,必须加快建立和培育劳动力市场,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第一,应在交通便利的城市区建立区域性劳动力供求交易中心,为流动人口和用人单位提供公平竞争和双向选择的场所。第二,加强市场中介组织建设,如信息机构、职业介绍机构、职工培训机构的建设,开展咨询、职业介绍、培训等系列化就业服务,以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盲目流动所带来的风险。
3、规范政府管理行为,加强管理法规建设
(1)为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一些地方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许多改革措施,这些改革措施虽然在指导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存在不少问题,必须进行认真的清理和完善,使之走上规范化、条理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其中,凡是对流动人口管得太死、短期行为严重、存在歧视的政策条文应一律废止;互相制约或不完善、不严密的政策条文应予调整和完善;彻底改变重收费轻管理的不良倾向。管理是政府行为,政府有相应的资金渠道,不能一提加强管理就同设卡收费和罚款联系起来。当前农民负担仍然沉重,即使他们外出打工挣几个钱,也是血汗钱,来之不易,不能任意收取,对该收的费用、该办的证卡,应力求合理、简便、适合于流动人口的具体情况。
(2)加强市场规则建设。为了保证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平等竞争、公平交易和自由择业的权利,必须加快市场规则的建设。对那些搞市场垄断、歧视、侵犯自由权和契约权的不正当行为严加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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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口流动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1.正面影响
(1)有利于城镇化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所谓城镇化就是指都市化和城市化,它是人们在社会生产中生活以及居住方式的一种改变现象,主要变现在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人口不断从农村涌向城镇,农业人口不断发展成为了非农业人口,农村地域逐渐演变成为城镇地域。这也使得城镇的人口不断的增加,用地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居住环境以及公共设施都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城镇化的产生不但是物质文明进步的主要表现,也是社会主义得到有效发展的关键性因素。
(2)成为城乡商品流通联结的纽带成都作为西南地区最大的额物资集散地,其为流动人口的务工提供了较为宽松的社会和经济环境。许多流动人口通过销售、经营和贩运,把各地的农副产品,手工制品以及瓜果蔬菜等商品供应给市场,这不但繁荣了城市的经济,也给城镇的居民带来了方便。与此同时,流动人口又把农村所需的农用机械和日用工业品带回了农村,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城乡物资的有效流通,繁荣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2.消极影响
(1)扰乱了城市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产生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流动人口的流动无组织性和无序性,例如重庆,每到春节前后,火车北站、汽车北站、菜园坝车站、朝天门码头以及朝天门汽车站等都会出现爆满的情况,许多铁路严重超员,市内滞留了许多往返的农民工。这种现象的出现也严重影响着重庆主城区的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不利于公民的经济发展。除此之外,一些流动人员在城区内出现偷流动税漏税、无照经营、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甚至一些流动人员还出现暴力抗税的现象,据调查得知,重庆市内流动人口中有30%的人员均出现没有办理经营许可证和手续不齐全的现象,这给重庆市的城镇居民带来了巨大的生命健康威胁。例如北京地区,截至2007年6月底,北京市户籍人口已达到1204万,流动人口总量为510万,全市实有人口总数已经超过1700万。
(2)增大了城市管理的难度随着城市外来人口的逐渐增多,人口给城市的管理带来了许多不可避免的麻烦,由于流动人口属于无序的流动,通常居住都较为分散,流动速度较快,这就使得在管理上增加许多的难度。据调查得知,许多流动人口都没有办理暂住证以及计划生育证,有些还不能出示原籍地的有关证明。此外,由于劳务市场的管理较为薄弱,这就使得私招乱雇的现象较为严重,特别在城郊结合的地区,常出现私自出租房屋的情况,这就给城市的管理带来了困难,给少数外出躲生的育龄妇女提供了庇护场所,造成了生育上的漏洞,给计划生育管理带来了新的压力。
二、协调流动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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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口迁移;现状;经济发展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农村。但自1978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至上世纪80年代末,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土地的收益率发生了质的飞跃,农民的收入也上了一个新台阶。党的以来,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数以万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落后的农村地带涌入发达先进的城市和沿海地区,形成了一股“民工潮”。对此现象,人们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经济学家认为这是现代化和工业化的普遍规律,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中国农民在改革过程中的第三大发明创造,从而极大地推进中国现代化、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但社会上也有人对此加以指责,认为“民工潮”会引起社会治安状况恶化、交通运输超负荷等诸多问题,还会产生土地荒废的现象,导致农村劳动力素质下降,损害农业生产,出现“超生游击队”,从而有害于人口控制以及引发各种“城市病”,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诱因之一。因而许多人把“民工潮”说成“盲流”,视为“灾难”,把人口迁移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当代我国的人口迁移对经济发展会产生什么影响,到底是有利还是有弊?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是正确对待人口迁移首先客观认识的重大问题。笔者认为,盲目、无效、无序的人口迁移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合理、有效、有序的人口迁移十分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
一、人口迁移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必要条件
在社会化大生产和经济现代化的形势下,人口迁移已成为必然趋势,合理的人口迁移则成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能够极大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人口迁移有助于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
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基本方式的经济形式。它包括劳动力市场在内的完整统一的市场体系,还包括劳动力在内的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这是市场合理配置资源的前提。只有进行人口迁移,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才能真正发挥,劳动力资源才能流向最有价值的使用方向,从而社会经济资源才能得到有效配置,市场经济也就能够顺利地运行和发展。我国的人口迁移促进了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为市场资源配置机制的运转创造了条件,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人口迁移有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剩余劳动力,也存在着尖锐的人地矛盾。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能够使农村劳动力得到比较充分利用,充分发挥农村存量资源的经济作用。因此,只有通过合理的人口迁移,才能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得到有效转移,尖锐的人地矛盾才能缓和。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持续增加,从而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了前提,也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成为可能。农村劳动力得到充分发挥,才能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农业生产才有机会采用新技术和先进的机器设备,农业劳动率才能迅速提高,进而有力地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对中国而言,这一点意义更为重大。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农业生产一直处于地少人多、人均自然资源占有量严重不足的条件下,农村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仅1亩多,大大低于了世界平均数。农村劳动力人口基数大,土地经营规模小,农村经济效率低下,极大地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通过剩余劳动力转移必然可以减轻农村人口负担,据统计,近年来,河南农民外出工作的工资性收入已成了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支撑,从而缓解农村“隐蔽性”失业问题,减轻就业压力,缓解人地矛盾,具有非常大的作用。而且从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以及国外、国内许多地方的经验也可以证明,要发展农村经济,必须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也是农民脱贫致富必由之路。
那么人口迁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还能够给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多少好处?笔者认为可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一,能够促进当地非农产业的飞速发展,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新的资金来源,从而壮大农村经济体的实力,加速农村现代化和工业化的进程。近年来,我国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及其产生的巨大积极作用,就是这方面最好的证明。据初步统计,2010年,河南农村劳动力省内转移1268万人,省外输出1190万人,累计获取资金突破四百亿元,相当于农村总产值的70%。[1]农村的种植业和养殖业投入的部分资金,也有许多来源于劳务人员的劳动所得。第二,人口迁移是一所没有围墙、无须缴费的市场经济大学校。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外转移,能够借地育才,低本高效地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培养大批急需的人才。而且,农民从农村走向城镇,从农产业转向非农产业,在开阔视野,经受磨练的同时,也增长了见识,更新了观念,树立了市场经济意识,提高了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一方面为迁入地区的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也为家乡的经济起飞在资金、信息、技术和人才上做了必要的准备工作。在中国农村,外流劳动力后来成为了振兴家乡经济的中坚、乡镇企业的骨干力量的事实举不胜举。
(三)人口迁移促进城镇化和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人口流动,特别是人口迁移,大大提高了城镇化率,解决了工业化进程速度较快及沿海发达地区劳动力紧缺的问题,同时也提高了城镇化率,推动了城镇化的发展。人口的大量迁移,给城镇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从而迫使城镇加快住房、通讯、交通灯基础设施的建设,促使医疗卫生及文化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中国深圳、上海浦东等城市的巨变,无一能够离开流动的“民工”和迁移的人群,这些人填补了大城市脏、累、苦等工作无人做的空缺,使城市得以正常运转。
(四)人口迁移加快二元经济向现代化经济的转变
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具有二元经济结构的国家,21世纪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就是要使二元经济转变为现代经济,实现这种转变的核心问题则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2]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只有通过有效的人口迁移,才能使农村劳动力大量转向非农产业,迅速发展现代经济;也只有通过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出,才能促进农业向集约化经营和大规模生产,从而实现全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一言以蔽之,只有通过合理、有效的人口迁移,中国经济才能真正快速走向现代化。
二、人口迁移对经济发展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合理、有序、有效的人口迁移,必然能够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推动新农村和城镇化进程,但盲目、自发、无序、无效的人口迁移,则很有可能给经济发展带来各种消极影响。
(一)人口迁移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的负作用
第一、人口迁移,大多数属于优质迁移。只有年轻力壮、文化程度比较高、技术能力比较强和各方面素质俱佳的劳动力才会选择迁移。这种情况越多就越容易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第二、由于农业生产高付出低收益,而外出打工则相对低付出高收益,还能见多识广,因此许多地方出现打工热,家乡土地被荒置,严重影响了当地农业的发展,甚至有些地区还出现了“空心村”。
综上可以看出,人口迁移既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又会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负作用。但权衡利弊、比较得失后,笔者认为人口迁移利大于弊、得大于失。只要政府和群众一起采用适当方法,调控人口迁移,做到人口合理、有序、有效迁移,不仅能够在此过程中增强农村人口素质,而且可促进优秀人才回流,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我国应完全经济管理制度,对人口迁移进行有效控制,科学管理,从而大大减少人口迁移的负作用。
(二)人口过度迁移引起的“城市病”
我国近年来人口迁移的经验表明,农村人口过度迁移会引起“城市病”的发生,从而严重影响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所谓“城市病”,是指居住条件恶化、卫生状况极差、社会秩序混乱、交通拥挤、环境污染严重、犯罪率提高等等。由于农村人口过多、过快、过猛的盲目迁入大城市,目前,我国部分城市已经或多或少的出现了“城市病”现象。“城中村”、“蚁族”的现象层出不穷。比如,北京一直是缺水城市,由于近年来人口总量不断增加,供水形势日趋严重。在一些外来人口聚居地区,自来水已是滴流。外来人口聚居区普遍存在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严重损害了部分地区的环境质量。[3]类似这种情况值得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现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人口迁移实行管理和疏导,使农村人口能够有序、有效地迁移,以免“城市病”在中国恶化。
参考文献:
[1]赵排风.城市化进程中河南农村劳动力转移模式的创新[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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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剩余劳动力;劳动力转移;途径;对策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含义
农村剩余劳动力概念的界定,对于我们提高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认识,并对症下药,是十分必要的。这里存在两个概念:一个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一个是农业剩余劳动力。
1.农业剩余劳动力。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著名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把边际生产率为零值甚至为负数的劳动力称之为剩余劳动力。国内学者对农业剩余劳动力较典型的定义是:在目前生产力水平下,超过农业生产需求量的那部分劳动力。目前,我国农村不仅存在农业剩余劳动力,而且存在大量非农业剩余劳动力,还有一大批农民“过渡拥挤”在农村并不发达的有限的非农产业里。这部分农民从农村中转移出不仅不会影响所在非农产业的发展,而且有利于提高其劳动生产率,所以我们用农村剩余劳动力来更好地表述问题。
2.农村剩余劳动力。它是指超过农村产业需求的那部分劳动力,将他们从农村中转移出去,并不会减少现有产量,而且很有可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即其边际生产率为零或负数,并且农村剩余劳动力包括了农业剩余劳动力。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研究的理论基础
1.“推力――拉力”理论。“推力――拉力”理论着眼于迁移原因的研究,认为迁出地必有种种消极因素所形成的“推力”把当地农民推出原居住地,诸如当地的自然资源枯竭、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导致的失业和半失业状况等;而迁入地必有种种积极因素所形成的“拉力”把外地居民吸引进来,诸如较高的工资收入、较好的生活水平、较好的受教育机会、文化设施和交通条件等;迁移者总是在迁移后的正负效益的利弊得失的权衡中,做出是否迁移的抉择。
2.刘易斯的两部门结构发展模式。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教授于1954年和1958年分别发表了《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和《再论无限的劳动》两篇著名的论文,创立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二元结构模型”。在刘易斯的模型中,不发达经济由两个部门组成:传统的仅能维持生存的农业部门,以劳动边际生产率等于零为特点,劳动力相对于资本和土地过于丰富,以至于把一部分劳动力转移出农业,农业的产量不会减少,劳动力的供给因而是无限的;从农业部门退出的劳动力可以逐渐转入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的现代城市工业部门。刘易斯认为任何提高自给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的作法会造成工业部门实际工资的提高,影响资本积累,因而忽视了传统农业的改造。虽然刘易斯的两部门发展模型与西方国家历史上的经济增长经验大体一致,但是这种理论的一些假设条件并不适合我国的制度与经济现实。
3.费――拉尼斯模式。费――拉尼斯模式是在刘易斯模式基础上提出的。美国耶鲁大学教授费景汉、拉尼斯对刘易斯模式的修正强调了提高农业生产率的重要意义。他们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假设农业剩余劳动力存在,部分农业劳动力边际劳动生产率等于零,劳动力可无限供给。当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工业部门转移时,农业产出保持不变。由于他们的转移,使农业部门农产品产生剩余,而且生产数量等于转移劳动力的农产品需求量。第二阶段,工业的发展和扩张,使农业劳动力减少,农业部门劳动边际生产率提高,但仍然低于制度工资。农业总产量与工业部门增长不能同步,农产品剩余不能满足农业剩余劳动力转入工业部门的需要,粮食出现短缺,从而导致工业产品比较价格降低,工人实际工资上涨,不利于工业的进一步发展。第三阶段,农业部门剩余劳动力转移完毕。农业边际劳动生产率高于制度工资,也就是说农业和工业劳动者工资均可按市场原则决定,农业劳动和农业生产趋向于商业化。费――拉模型与刘易斯模型的重大区别是:前者不但考虑了工业部门的发展,而且也充分关注农业部门的发展,并且明确了二者的发展关系,认为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业剩余产品的增加是农业劳动力转入现代工业部门的前提条件。
三、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传统途径
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途径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到目前为止,我国的非农产业仍以乡镇企业为主。二是城市化战略,实现农村劳动力的跨区域转移。其中又可分为小城镇战略和大城市战略,二者侧重点虽各有不同,但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都仍有待进一步突破。
四、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途径和对策
1.乡镇企业仍是不可或缺的转移途径。据测算,乡镇企业适当集中比分散办厂,能扩张就业能力(包括连带效应)50%以上。因此,如果引导乡镇企业(特别是其增量部分)向城市尤其是小城镇适当集中,无疑将为乡镇企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而乡镇企业的发展又会伴随着企业吸纳就业能力的上升,从而又反过来促进城镇化进程,由此可以形成一个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2.加强小城镇战略在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的优势。我国约有6万个小城镇,将小城镇与非农产业相结合,加快小城镇的发展。如果每个小城镇能够吸纳5000人,全国6万个城镇共计可吸纳近3亿人,小城镇必将成为我国农业劳动力的主要载体。由此可见,把发展农村非农产业与建设小城镇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小城镇,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渠道。
3.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努力消除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体制。传统的户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等仍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体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农”转“非”迁移政策,简化手续,全面清理目前各类限制农民工流动的政策规定,取消对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让农村劳动力和城镇劳动力享受平等的就业待遇,为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打开方便之门。
4.建立和完善外来劳动力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制度,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与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相比,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还非常薄弱,农民的社会保障基本上是一种依托于土地的“土地保障”的原始方式,土地不但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因此要农民愿意离开土地,也能够离开土地,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就必须进行土地产权制度、农村社保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改革,解决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障制度。
5.把第三产业和中小企业作为转移农村劳动力的突破口。第三产业就业结构转换滞后,在很大程度上,是导致中国非农就业结构偏差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促使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乡镇企业要把第三产业发展作为再次创业的突破口,重点是发展农产品流通业、交通、通讯、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等行业,开发农村房地产和旅游等新兴产业。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是关乎中国今后的经济发展走向的重大问题。如何将农村剩余劳动力引入更加高效的行业和地区,实现劳动力的优化,是全面提升中国劳动力市场水平的重要途径。在这条道路上,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
参考文献
[1]“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课题组.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现状、问题与发展国研网
[2]刘利,王钊.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现状问题及对策[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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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农村劳动力;培训;两难选择
两难选择通常是针对某一问题,至少存在两种相对的可供选择的方案,接受或采用任何一种均可,但是都没有达到最大效果。两难选择意味着在面对两个同时期望的目标时,一个人需要放弃一个目标而去实现另外一个目标。[1]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进程中,同样存在着诸多影响培训实效性的两难选择或虚假的两难选择,好比“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如何正确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将直接影响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实效性。
一、基于当前还是着眼长远
当前和长远是事物发展的两个阶段,存在着先后顺序。当提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目标应该基于当前还是着眼长远时,人们更倾向于认同这个观点:基于当前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更有利于培训的实施与发展。长久以来,我国农村容纳了大量的劳动力,其中有一部分是处于无业状态或是隐形失业状态,这些人口,一方面对自身家庭产生了负担,限制了家庭纯收入,造成农业从业劳动力生产率低下,而且对国家也是一种人力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数量巨大的失业劳动力对社会的稳定也产生了潜在的隐患。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也要求一部分人口要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农业技术的应用和升级对于数量有限的土地资源而言,也会挤出大量的劳动力。对于农村居民而言,他们更关注的是如何快速脱离贫困的状态,更多地关注眼前的现实利益。经过培训,他们的境遇如果没能改善或是稍微有点改善,这将直接影响到其他农村劳动力接受培训的积极性,而且他们理想的培训应该是机会成本很低,这样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的可能性就越大。对于参加培训的劳动力来说,机会成本是选择接受培训,放弃继续工作所带来的损失。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他们对培训的需求还处于满足正常生产活动和获取维持日常生活所需劳动报酬的阶段,仍然处于满足低层次的需求,这种前提下,他们更倾向于基于当前需要的培训。对于政府而言,受经济动机驱动,无论是输出地政府还是输入地政府,也都赞同基于当前的培训。因为当前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更多的技术工人,而且技术的革新也要求进行大规模的再培训,经过培训的劳动力也确实能很快上手,弥补用工缺口。
已有的经验也提醒我们,一是人才培养具有滞后性,而市场的变化却越来越快,有时候,当市场急需的人才大量培养出来之际,人才的规格与质量已不能适合变化了的市场行情,从而造成培训资源的浪费,这就客观上要求培训必须具有前瞻性。二是基于当前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会导致过度的重视“转移”,忽视“培训”,看重短平快技能层次培训,忽视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教育,重视转移培训的目的,轻视转移培训的过程,长此以往,必然会影响培训的后续发展。三是受终身教育理念的影响,培训应该满足适应社会发展和实现个体发展的需要,着眼于长远的培训可以保证职业的流动性、一贯性和可迁移性,并引向终身教育。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选择何种培训理念,是眼前还是长远,不仅直接关系到培训的要求与需求的问题,更深层次讲,还涉及到培训的价值取向问题,基于当前的培训理念关注的是教育的经济功能,强调培训应该定位于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突出其工具理性。基于长远的培训,更在乎学员的后续发展,这意味着更加强调教育的人力资本开发功能。对于政策的制定者来说,究竟选择哪一种方案,关注现实还是未来,依然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二、输出地培训还是输入地培训
根据培训地点的不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分为输出地培训和输入地培训。输出地培训是指在农民工家乡开展的培训,输入地培训是指在用工地进行的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对输出地政府而言,首先可以缓解当地就业压力,由于输出地经济发展实力往往不强,难以提供足够的岗位,消化接受培训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将培训的劳动力输送到相对发达的沿海城市,可以获得比较多的就业机会;其次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输出地人多地少的危机,逐步实现农业规模化发展,从而增加农民收入和本地收入,推动输出地经济社会发展。因此,输出地政府对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态度积极。对于农村劳动力而言,在输出地开展培训,一是可以使农民工提前了解城市生活,做好角色定位,便于更容易更快地融入城市;二是输出地生活成本低,也可以降低农民工的生活费用;三是农民工流动性较强,培训过程中常出现中途退出的现象,输出地培训可以相对持续地完成培训;四是一般情况下,输入地对农民工存在着歧视现象,现有的户籍制度也决定了外来农民工不能顺利进入当地的就业培训体系,当地的一些措施也强化了这种难度。但输出地培训也不可避免存在着缺陷,输出地政府积极开展转移培训,这看似有利于培训的开展,但其目的在于有效地转移劳动力,培训的内容也仅仅是很粗浅的知识,对于培训内容在以后的工作过程中究竟能起到多大作用,这并不是其关注的重点,这直接导致培训的实效性不高。此外,输出地政府的财政收入不高,也导致培训资金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培训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培训质量不高,使培训流于形式。
输入地开展培训,其优势在于:其一不仅可以减少用工单位的招聘成本,解决“民工荒”的问题,而且更能针对用工单位的实际需求,使转移培训做到有的放矢;其二输入地培训可以避免农村劳动力重复培训的现象,有效地防止资源浪费,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还可以先定出口,再定入口,解决就业的后顾之忧,提高他们的培训积极性;其三输入地培训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农民工离开熟悉的农村,其生活方式、社会意识迫切需要重构,如果不能很快适应新环境,从而对新环境失去安全感,他们很容易产生犯罪的动机。输入地培训可以提高他们的适应能力和融入当地的意识,从而化解社会矛盾和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输入地的治安。与输出地比较而言,更大的收益者应该是流入地,毕竟劳动者创造财富的主体是留在所服务的单位和地区。大量流动的劳动力在为当地创造出社会财富的同时,也提供了庞大的税收,从而为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财力资源。因此,建立以流入地为主的培训模式也是情理之中。然而,长期的城乡二元发展政策使部分输入地居民产生了狭隘排外的小市民意识,他们在心理和行为上对外来农民工培训产生排斥和抵制情绪,造成输入地政府对培训反应冷淡。
无论是输出地培训还是输入地培训,均是利弊共存。全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劳动力大市场,受培训的劳动力可以在这个范围自由流动,这就要求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机构应该转变思想,积极牵线,促进农村劳动力输出地与输入地的联合协作,通过合作办学或是订单培养等方式,统筹规划区域培训,从分割走向合作,实现农村劳动力的顺利转移。根据生产要素禀赋,建立多层次、多结构的劳务输入网络,从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实现优势互补。
三、增强技能还是获取资格
增强技能还是获取资格背后涉及教育功能的两种理论:生产功能和信号功能,即是坚持人力资本理论还是筛选理论。人力资本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提出的,他认为传统的经济理论把经济的增长仅仅归结为物质资本的增加,而实质上人力资本的提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远比物质资本的增加重要。人力资本是指凝聚在劳动者身上的知识、技能及其所表现出来的能力。这种能力是经济增长和生产发展的主要因素,是一种收益率很高的资本。人力资本是通过人力投资形成的。根据《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统计,外出农民工中初中文化程度的占多数,初中文化及初中以下受教育水平的占76.5%,外出农民工多数没有参加过任何技能培训,低教育程度的农民工接受培训的比例也较低。可见,我国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本存量处于较低水平。已有的研究也表明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进程中,培训确实是增加人力资本存量的最佳途径,依靠培训,可以迅速提高劳动者的质量与素质。 转贴于
筛选理论是由迈克尔·斯宾塞和罗伯特·索洛提出的开创性理论,该理论认为劳动力市场的信息是不完全的,或是雇佣双方所拥有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在进入实际工作岗位前,雇主是无法判断应聘者的能力,必须假借某种外显的东西来进行筛选,就是通常所说的教育的入口和出口。对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来说,培训者获得的资格证书作为一种筛选的标准或是信号。雇主可以很轻易地通过证书直接获知求职者的受教育程度、自身的学习能力和培训潜力,而且不需要耗费任何的信号发送成本。因此,导致的结果是那些获取资格的学员有可能获得更好的工作岗位,进而得到更多的报酬。这背后隐藏许多问题,一是筛选理论所依据的证书,提供的只是一种“市场信号”,是一个人接受过人力资本投资的证明,是进入工作岗位的敲门砖,至于工作中的实际绩效如何则没有必然的联系,日常工作中常常出现高学历低能力的情况,证书并不是个人能力的真正表现;二是劳动力市场这种按信号制定报酬的机制,会使很多人想方设法地追求制造信号,忽视自身技能的提高,这就制造了一种假象;三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只要农村劳动力愿意参加培训,政府一般都愿意颁发资格证书,在这种情况下,资格证书毫无价值可言。
教育的主要功能是传授知识和技能,筛选功能则是教育的副产品,只有在其主要功能发挥良好的情况下,教育的筛选功能才具有精确性。尽管这样的描述可能有点欠妥,无论是强调能力获取还是资格获取,教育对经济的推动作用是有目共睹的,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都是明智之举。但对教育的生产功能和信号功能的认知模糊,会直接影响到教育投资政策,培训生产功能强调了社会效益,政府必然会加大公共投入力度;信号功能强调个人收益,在一定程度上会弱化公共投入的动机。
四、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政府不再是培训资源的唯一配置者,也不是培训服务的唯一提供者,究竟是以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不能一概而论。赞同政府主导培训的理由有多种,一是各级政府正在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自从2003年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这种制度支持保障了培训活动的可行性和持续性。二是根据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程度,教育类型刻意划分为基本上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教育供给、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的教育供给和基本上具有私人产品性质的教育供给。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则被归类到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教育供给之列,是因为受培训者个人所获得的知识、技能、态度等等不仅可以为个人带来正的收益,而且会外溢到全社会,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最终使其他社会成员受益。劳动力转移培训属于准公共产品,这也决定了政府必须要有所作为。三是政府主导可以整合现有的培训设备、场地、资金、师资等教育资源,建立起以公办学校为主体,民办培训机构为辅助的农村劳动力培训体系。公办的培训机构有多个部分组成,例如,教育系统的培训机构包括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普通中专学校和农村化技术培训学校等。农业系统的培训机构包括“雨露计划”、“阳光工程”、“星火计划”“农民工转移培训”等配套的各类培训机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机构有技工学校、人力资源培训学校和就业服务培训中心及各地的实习实践基地。四是政府主导的培训可以利用政府职能优势,有效解决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法律法规缺失和落后的状态。美国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相继制定了《人力发展与培训法》和《就业机会法》,这些法律的制定有力推动了美国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
从以上的分析来看,政府主导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显然是理想的选择。然而,赞同市场主导的观点认为在市场高度发达的社会,政府推动的力量是否还能像以前一样发挥作用,答案不可而知。例如,在众多的职业资格认证过程中,出现了政府大包大揽的垄断行为,这在很大程度上束缚了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甚至会使培训偏离社会实际需求。此外,当前我国有一亿多的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仅靠国家实施的“雨露计划”、“阳光工程”等,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而且这些措施配套的资金也很有限,平均到每个劳动力身上,显得并不充裕。主张市场主导的农村劳动力培训,是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目的是为行业和企业培养一线的技术、技能劳动者,市场是农村劳动能力培训的出口,市场提供岗位,市场更清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根据劳动力市场需要进行培训,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成本浪费,使培训和就业无缝对接。二是市场主导培训,可以减少国家的投资,使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急需的领域,而且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筹集资金方面具有先天的优势。
劳动力流动的利弊范文6
几年来报考公务员人员数量越来越多,对于报考公务员俨然已经成为一种流行趋势,并且公务员考试热现象还将会持续。实际上,全社会的各行各业都需要优秀人才,如果优秀人才过于集中在政府部门,说明国家机关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过大,不利于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不利于人才流动到企业、科研机构等第一线单位,将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应理性分析“公务员热”的原因,找出科学应对的策略。
一、报考公务员热的原因
“公务员热”并不是一直就存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政府公务人员下海经商是一大潮流,联想的柳传志,万科的王石,soho的潘石屹等很多企业家,都是放弃了“铁饭碗”,端起了“泥饭碗”。而现在,政府公务人员下海的情况越来越少见;相反,报考公务员却越来越热,人们又愿意重新端起了“铁饭碗”。“公务员热”实际是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健全等问题的集中体现。下面我们从社会各行业的现况逐一进行分析:
1.国有企业吸收就业能力下降。国有企业的经济总量虽然占经济的比重较大,中国的500强企业几乎都被国有企业所占据。2010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77390亿元,国有企业交纳税费25316.8亿元,相对于全国税收收入来说,国企贡献颇大。但我国的国有企业经历过“寒冬”的考验,通过企业的重组、改制等方式进行了重新的洗牌,使大量国企下岗职工当时被动地流入社会各方面,而这些负面作用至今仍然尚未消除。
2.民营企业的竞争压力过大。民营企业虽然曾一度成为就业的主要市场,但目前民营企业的发展并不乐观。对于民企的讨论现在已变成了一个沉重话题,复旦大学教授韦森认为:
“最值得担心的事情不是中国经济的增长不能维持当前的规模,而是民营企业投资的衰竭,而中国已经出现了这样的趋势。”曾经廉价的劳动力是民营企业得到获胜的一个重要筹码,廉价的成本优势使民营企业一度迅速的崛起,吸引了大量的劳动力及大批的人才。但经过多年的发展之后,民营企业的所承担的税费与社会负担不断加重,大部分民营企业要应付30多个部门,上缴50种税费,其中大部分是各种项目收费。
3.创业的环境不断恶化。创业也同样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不仅是创业本身存在风险,更难堪的是我国的创业环境大不如前。改革开放前20年,我国刚刚启动市场取向的改革,在放松行政管制后,允许个体经济、私营经济适当发展,投资者面对着无所不在的市场短缺,到处都是投资赚钱的机会,逐渐激发起人们自主投资创业的欲望,先期进入市场淘金者的成功案例也激发了越来越多的人创业。而到了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大部分行业都已经进入了供过于求的买方市场,除垄断性行业外,竞争越来越激烈,投资收益率明显呈现下降趋势。近十年来,我国一直处于过剩经济时期,如果没有适宜或领先的技术、有效的管理方法、足够的资金规模、良好的人脉关系,投资创业几乎没有胜算。
二、解决“公务员热”的几点对策
公务员报考热必然导致大量优秀人员齐集政府部门。一些实用型人才、技术型人才本应该在各自的技术领域发挥专长创造财富,然而这些人才却转到政府任职行政人员,造成了人力资源的严重浪费。公务员报考逐年升温并不是一个正常现象,只有对职业待遇、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完善后,才能为其退烧。因此只有经济不断持续发展,各行各业齐头并进,社会流动的渠道不断拓宽,这才是为“公务员热”全面降温的根本。
1.加强社会保障建设。建立与完善各类以国家财政为后盾、以国有企业红利为补充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机制。多年来,我国在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方面的制度性安排是将利润留存在企业,以继续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壮大(所谓蛋糕做大的问题)。今天,大多数央企已经成为行业龙头与“超级强人”,如烟草、石油石化、电信、电力、钢铁、交通运输等,这些行业中的众多企业,每年创造出巨额的利润与现金流,已经完全有能力向股东进行更多回报(蛋糕做大后的分配问题)。就收益而言,2010年全国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19870.6亿元,而建立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其资产规模经历近二十年的发展之后,目前也不过只有8000亿元的规模。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认为,近几年国企盈利这么高,且占据信贷等资源,尽管从2011年起,央企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提高了5%,但是依然很低,利润上交的比例达到80%都不为过。作为资产规模最大、资产质量最好、盈利能力最强、产权最为
清晰的国有企业,在利润分配中应该真正做到红利“全民所有”。当前可以做到的,是在国有企业上缴资金的使用方面,可用于充实社保基金,应该明确红利所得资金“专款专用”于提升全民福利的用途。
2.改善民营企业经营的外部制度环境。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为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消除外部制度障碍。第一,实行公平的行业准入政策。目前,我国正逐步取消各种外资准入限制和壁垒,逐步对外资开放外贸、金融、保险、证券、电信等服。务业领域,在向外资开放这些领域的同时,也应向中小民营企业开放,除了关系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的行业以外,其他行业都应允许民营中小企业进入。第二,减轻民营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一方面,各级政府应该规范对民营中小企业的收费,对于有关的收费科目要进行清理和规范,调整不公平的收费政策,坚决禁止不合理收费。另一方面,凡是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可以享受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民营中小企业也应当享受。对国家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的项目,可以让民营中小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新产品开发费用计入成本、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土地租用费付款和用地价格等方面享受到相应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