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与文化的关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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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与文化的关系

民俗与文化的关系范文1

关键词:民俗文化;保护;旅游开发;辩证关系;主体选择

中图分类号:F59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009)05-0143-04

根据民俗学家钟敬文先生提出的民族文化三分说,民族文化分为上层文化、中层文化、下层文化。上层文化即贵族文化、精英文化、典籍文化,中层文化为市民文化,下层文化即广大农民及其它劳动人民所创造和传承的文化。中、下层文化就是民俗文化,“民俗文化”即“民间风俗”,是“指一个国家和民族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它是民族文化中最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钟先生还指出“民俗起源于人类社会群体生活的需要”,“为民众的日常生活服务”;“在特定的民族、时代和地域中不断形成、扩布和演变”;

“民俗一旦形成,就成为规范人们的行为、语言和心理的一种基本力量,同时也是民众习得、传承积累文化创造成果的一种重要方式”。这个概念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同。对民俗文化有多种分类方式,有把“民俗”文化分类为物质生产、生活方式、社会礼仪、岁时节序、传统节日和信仰的民俗,还有把民俗文化分为精神民俗、物质民俗和社会民俗。

民俗文化是一种“生活文化”,与一个民族某一地区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民俗文化既包含于主流文化的民间文化部分中,也包含于非主流文化的民间文化中,本文探讨的范畴界定为稀缺的民俗文化部分,即非主流文化中的民俗文化,通常是指我国55个少数民族文化的民俗文化部分。这部分民俗文化具有稀缺、奇特、原生态、活态等特点,在具有高旅游开发价值的同时,在文化保护与传承上表现出极度的脆弱性。

民俗文化作为重要的人类文化遗产,在文化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等学科学术研究中日益凸现出不可或缺的研究价值与传承价值。在全球一体化、现代开放型社会,旅游开发成为众多民俗文化资源丰富地区发展经济的首选路径的背景下,如何有效保护与传承民族、民俗文化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与焦点,而如何正确认识并处理好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成为有效保护与传承少数民族民俗文化的关键。

一、旅游开发与民俗文化保护之间的辩证关系

旅游开发作为提升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实力所普遍采用的方式,与民俗文化保护之间本质上体现为一种辩证的矛盾统一关系。

1、民俗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矛盾关系

我国二十多年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实践与理论探讨中,民俗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矛盾关系一直是争论的焦点。旅游开发带来的浓厚商业文化侵蚀着民俗文化;旅游开发带来的强势现代流行文化冲击着民俗文化。民族文化出现普遍的“庸俗化”、“伪民俗”、“同化”、“商业化”等现象;受到侵蚀、冲击的民俗文化,改变着拥有这类民俗文化的地域群体的整个价值取向,改变着群体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与精神追求。这种改变体现在物质、精神及行为规范等方面,在民俗文化变迁历史进程中呈现出较为明显的突变特征。

与主流的汉文化相比,少数民族民俗文化属于稀缺的文化资源,弥足珍贵,突显出巨大的文化价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适当的方式极易转换为经济价值。对文化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即“文化经济化”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具体体现,是普遍认可的优化路径选择。最普遍采用的价值转换方式就是旅游开发,因此,在认可旅游开发促进民俗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不能回避旅游开发给民俗文化演化发展、历史变迁带来影响的现实。

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各地普遍将旅游业作为主导产业以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以摆脱贫困为单一战略目标或者为主导性目标,忽视了这样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旅游开发必然会把强势主流文化引到当地,使当地成为一个开放的系统,完全暴露在外来文化环境中,当地以落后经济为基础的弱势民俗文化必然会受到经济实力较强的异文化的强烈冲击、以及旅游开发所具有的浓厚商业文化对传统的朴实的民俗文化的冲击,在仅以追求经济利益导向的旅游开发背景下,导致宝贵的民俗文化资源的流失、甚至丧失。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似乎不可调和的矛盾: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开发的优势核心资源在于独特的、稀缺的、原生态的民俗文化,通过旅游开发,将宝贵的民俗文化资源转化为丰厚的经济收益,改善贫困的生活条件,但旅游开发过程中原生态的民俗文化却随之削弱,被强势文化逐渐同化,宝贵的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资源逐渐消失,旅游吸引力也将随之消失,旅游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设想终将成为泡影,依靠旅游产业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也成为不切实际的设想。旅游开发与民俗文化保护之间构成了似乎难以调和的矛盾对立关系。

2、民俗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统一关系

实际上,旅游开发在科学合理的政策指导下,对于民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会起到积极的正面作用。旅游可唤醒民俗文化主体的文化自觉性、增加民俗文化价值、提高民俗文化主体的文化自豪感等。开发民俗旅游“既是挖掘民族文化、展演民族文化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被价值化的过程”。学界对旅游开发的认识也越来越理性,提出民俗旅游开发实际对民俗文化也是一种有效的保护方式。

因此,旅游开发与民俗文化保护两者之间并非单纯的矛盾对立关系,应从民俗文化所处的客观现状来看待旅游开发对民俗地区文化的正面效应。旅游开发作为民俗文化经济价值的转换器,在转化价值的同时,也承担着宣扬民俗文化、挖掘文化价值的角色。在宣扬文化与挖掘文化价值的过程中出现的伪造现象,并非仅仅存在于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的个别现象,因此,对于恶意伪造行为,应以政策法规手段进行有效管治。在宣扬文化、利用文化获取经济价值的过程中所出现的过度商业化现象,也并非是仅仅存在于我国民俗文化的旅游开发过程中的独特现象。旅游开发过程中出现的与民俗文化保护相背离的一些现象,其根本原因并非在于旅游开发本身,而是在于旅游开发目的导向设置出现偏颇。根据民俗文化旅游开发依托的文化资源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因果与依存关系,一个民俗地区的旅游开发首先应是保护民俗文化、其次才是发展旅游经济。在没有保护好民俗文化资源的前提下,实现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只能是“杀鸡取卵”、难以实现长期发展。因此,旅游开发的首要任务应是保护、挖掘民俗文化资源,围绕着首要任务的次要且平行的任务才是转化民俗文化资源的经济价值、获得经济利益。

依托某一旅游项目保护、传承、挖掘某一个或某些民俗文化事项,以旅游的六大要素形式呈现给游客,在保护、传承、挖掘、呈现独特文化的同时,可以自组织地实现文化价值向经济收益的顺势转化。现实中,在策划旅游开发项目时,往往首先考虑这个项目能获得多高的经济收益、能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多大的带动作用,而不是以能否保护好一个或几个文化民俗事项为首先考虑的问题。正因为这样本末倒置的民俗旅游开发理念,导致了与民俗文化保护不和谐的现象及文化破坏大量出现并难以扼制。

民俗地区的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之间存在内在的统一性、关联性。一旦某个民俗地区的特色文化流失或消逝,其经济价值也会随之消减。因此,民俗文化保护是根本,无论是政府的政策、旅游开发项目、还是来自各方的力量,都应以民俗文化资源保护为核心,这样文化价值可持续转化为经济价值才有根本保障。

因此,以民俗文化保护为核心导向的地方政策指导方针的确立、旅游开发的角色定位与开发理念的重新审视,成为加强旅游开发与民俗文化保护之间统一关系的重要前提。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政策引导将旅游开发统一到文化保护的大系统内,协调文化保护与经济收益的矛盾性,通过制度创新、政策创新、经营理念的创新提高两者的内在一致性,建立起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机制,可以遏制民俗文化的流失与变迁速度。

二、旅游开发背景下民俗文化保护主体的选择

依据民俗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两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论述,可指导民俗文化的保护主体的选择,以制度安排如出台政策加以规范与管理,以强化旅游开发与民俗文化保护之间的协调统一性。通过对民俗文化保护主体的重新设定和再思考,将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问的矛盾通过旅游开发主体与民俗文化保护主体之间的融合统一于一个主体内,并以制度约束主体的行为,尽可能缓解开发与保护的矛盾。

目前民俗文化保护的主体主要有两类:政府与民间组织。但在旅游开发背景下,还需将“开发商与经营户”作为一重要主体纳入到民俗文化保护系统中,与政府、民间共同构成三大保护主体。

1、民俗文化保护的两个主体:政府、民俗文化的依存群体

民俗文化保护的过程模式可归结为两种:一、直接来自政府层面的主导性保护,如贵州雷山县西江千户苗寨,借由2008年贵州旅游发展大会刺激西江千户苗寨的旅游开发,为保护村寨民俗文化,从县委政府层面积极推行保护措施,主导编制苗寨发展与保护规划及各项开发与文化保护项目;二、先起由民间自发力量,然后由政府多方协助引导,支持民间民俗文化的推广、传承与保护,’从民间主导逐渐转化为由政府主导保护工作。在主流文化强力冲击下,起源于民间的文化保护,一旦缺少政府政策与财力等的支持,将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不管哪种过程模式,民俗文化的可持续传承和发展在一定时期内不能缺少政府的全力支持与资金投入。

行政保护力量不可或缺,民间自发组织的作用更是不能忽视、其角色不可取代。以往民间自发组织仅由民俗文化所依存群体中的部分人员构成,由于民俗文化普遍具有活态性,因此民俗文化保护应涵盖保护地域内的全部民众即民俗文化所依附、依存的整个群体。

政府与民俗文化的依存群体力量两者构成密不可分的两大要素,在民俗文化保护、传承中承担着不同的角色、作用互补。政府的角色:优化文化存留与传承所需的条件与环境。文化依存群体的角色:承担起自身民俗文化的存留与传承重任,是民俗文化具有传承生命力的根本原因。政府力量作用于文化主体,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保证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尤其利于活态文化的传承与延续。

2、民俗文化保护第三主体的选择与定位

对于旅游开发地而言,还有一种非常重要的力量必须纳入到民俗文化保护主体之中,即依托当地独特的旅游资源创造经济财富的开发商与经营者群体。民俗文化作为一种资源,其价值为开发商和经营户所利用转化,利用转化得当,则既可有益于保护好民俗文化,又可创造必要的经济价值;反之,则在为当地带来一定时期经济发展的同时,将会对民俗文化产生破坏性影响。因此,约束好开发商与经营户的经营理念和经营行为对民俗文化的科学利用非常关键。

开发商和经营户的定位问题:他们应不仅仅是投资商、开发商、经营者,更应是民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人,是兼具商人与文化保护的“二元身份”人,且以文化保护、传承身份为主导。如何约束与监管开发商和经营者的“二元身份”,应纳入政府以行政法规手段进行监管的重要工作中。以文化保护为主导的“二元身份”制度设计,是将旅游开发纳入到民俗文化保护大系统中的重要手段。

政府、文化依存群体、开发商与经营户群体,三大主体是一个民俗文化地区以旅游开发为手段带动经济发展且同时保护当地民俗文化所必须管理好、引导好、规范好的三个重点群体。三者之间协同合作,使命共担、利益共担、风险共担,共同构建一个依托旅游开发保护民俗文化为核心、带动经济发展的双目标优化模式。

此外,学者及社会其他群体,可作为三大主体的必要补充,为民俗文化保护与传承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民俗与文化的关系范文2

[论文摘要]云南是民族文化大省,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民俗文化资源。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民俗文化开发的市场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其中从经济学、人类学等方面,对云南民俗文化的市场化研究状况作了总结,可资参考。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交通的便捷和人们生活消费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人对民俗文化发生浓厚的兴趣,客观上在促进民俗旅游产业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将其推向了市场化的境地。与此同时,对以丰富的民俗资源著称的云南进行有关市场化的研究也有了很大的进展,内容涉及经济学、人类学等多方面,现将其研究成果综述如下。

(一)文献典籍中的记载

民俗文化市场化是经济进步和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故国内早期专门研究民俗文化市场化的著作几乎没有,但关注商品市场与民俗文化之间关系的观念中国早已有之。从历史典籍记载进程来看,《庄子·逍遥游》记载:“宋人资章甫而适诸越,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用“章甫”(帽子)这个商品因民俗文化的不同而在市场上无法流通的事例,记载民俗与商业贸易之间的关系。司马迁在《史记》中专辟“货殖列传”专栏,以区域性民俗特点作为该传的基本框架。把各地物产概括为山东、山西、江南和江北四区,然后结合各地的民俗来阐述当时的商业活动规律,认为古代风土人情对区域贸易的影响很大。潘雄先生对此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他认为,如果经济民俗学或民俗经济学能正式成为一门应用科学的话,那么这一学科的先驱者应该是中国的司马迁。此后的《风俗通义》、《荆楚岁时记》等文献也对一些民俗文化事象展开论述,但未见将民俗文化与市场相结合进行叙述的内容。

(二)经济学角度的研究

目前,关于民俗文化市场化有系统研究的成果甚少,从可以查阅到的资料来看,专著类的成果有:何学威所著的《经济民俗学》,围绕物质民俗、社会民俗、精神民俗等方面展开,阐释经济生活中的民俗文化因素,首次提出了民俗文化产业理论与实践的问题,从经济开发角度系统地研究民俗文化,将民俗文化与文化产业挂钩。民俗文化与文化产业的关系实质为民俗文化与经济的关系,民俗文化与经济的关系相辅相成,作者提出以经济腾飞带动民族民俗文化发展,以传统民俗文化的发扬光大促进经济繁荣的观点。该著对民俗文化在经济的冲击下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没有做深人地探讨与分析。论文类的成果,最典型而且最具代表性的是潘雄的《民俗研究在商业贸易中的重要性)(载于张紫晨选编《民俗调查与研究》,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一文。该文作者运用对比研究的方法,追述了中国民俗与贸易之间关系研究的最早典籍记载,见于《庄子》与《史记》,同时与马林诺斯基的“库拉”制度研究作对比分析,以实例论证的方式,阐释了民俗在商业贸易中的巨大作用:作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商人来说,只有翔实具体地了解民俗事象,才能在商品交易中获利与成功。该文只是着重论述民俗在商业化中的重要作用,对市场化给民俗事象带来的影响没有涉及。

(三)人类学角度的研究

20世纪80年代,旅游经济正式纳人国民经济计划,作为旅游资源当中极为重要的部分,民俗文化资源随着旅游文化的发展,渐渐走向产业化道路。目前,真正对民俗文化市场化进行的研究,也着重从民俗旅游和产业化角度进行研究与分析。

从民俗旅游角度对文化资源开发进行研究、分析的成果较多。王德刚的《民俗旅游开发模式研究—基于实践的民俗资源开发利用模式探讨》(载于《民俗研究》,2003年第1期)一文,通过对民俗旅游发展经验研究,总结出了民俗旅游开发的六种模式:品牌经营模式、社区一历史(传统)街区模式、乡村模式、“生态博物馆”模式、主题公园模式、节庆活动模式。同喜琴的《论民俗旅游对旅游地民俗文化的“污染”与防治)(载于《贵州民族研究》,X006,_年第1期),阐述了民俗旅游对旅游地民俗文化的“污染”:由于过于关注民俗文化的形式,常常导致民俗文化精神内核的丧失;伪民俗大量涌现,破坏了旅游地民俗文化的

和谐性等方面。李彬,包磊的《旅游商品化对民俗旅游本真性影响研究》(载于《商场现代化》2008年3月(下旬刊))文,着力探讨民俗旅游本真性和商品化的内涵,并力图寻求二者之间的内在张力,提出解决的建议,以获得民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徐赣丽的《民俗旅游的表演化倾向及其影响》(载于《民俗研究》2006第3期),李正欢,黄远水的《解读民俗旅游本真性与商品化的内在张力》(载于《哈尔滨学院学报),2002年第11期),邱扶东的《论民俗旅游资源的保护原则与方法》(载于《宁夏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等一系列文章,对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作了探讨与研究。

从产业开发角度进行研究的,主要有何学威的《民俗文化产业与振兴民族经济》,(载于《中南工业大学学报》,2000年第6卷第2期),把民俗文化当作一种隐藏在人民生活与思想中的象征符号,研究民俗文化产业在振兴民族经济中的作用及可行性。姜继为,吕桂兰的《试论民俗文化与市场经济的相互融合》(载于《河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主要论述了民俗文化与市场经济相互融合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民俗文化与市场经济相互融合的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民俗文化的生命力与市场经济的生长点的问题。此外,张来芳的《民俗文化产业化的构想》(《江西社会科学》,200()年第5期),邱扶东的《论民俗旅游资源的保护原则与方法》(《宁夏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等论文都相应分析了民俗文化产业化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可实践性。新晨

(四)国外的研究状况综述

国外旅游产业发展较早,对民俗文化商品化、市场化研究的论著也较多,美国旅游人类学家格林伍德(Greenwood.1977)就对旅游文化的商品化给予了较多的关注。他认为,文化旅游的开展必然带来文化的商品化,但若是把文化完完全全按照商品来进行包装,就会带来极大的消极意义,因为这实际上“剥夺了文化的内涵”,同时也剥夺了构成文化的方方面面。商品化使文化失去真实性,使民俗生活置于舞台化和戏剧化之中,故格林伍德反对民俗文化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将民俗事项商品化,提倡对文化的市场持一种理性的态度。但是,也有学者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待民俗文化的商品化。以色列著名的旅游人类学家埃里克·科恩(ErikCohen)就认为,民俗文化商品化、市场化使其真实性丧失的说法是不贴切和荒谬的。一种新的商品化了的民族文化,可以随时被接受为是真实的,哪怕仅仅只是市场化了的真实,同时这种商品还会得益于悠久的民族文化所赋予的深厚内涵,成为更具吸引力和市场的商品。由于有了商品经济效益带来的资金支撑,又反过来使文化产品的生产更加完善和进步,进而促进民俗文化的推广和发展。

此外,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现代旅游规模的日益扩大,民俗文化的市场化程度也不断加深,由此而带来旅游开发对旅游目的地及民俗文化所造成的影响,尤其是负面的影响越发引起学者的关注。这些负面影响大多发生在不发达国家和地区,涉及到社会文化和环境影响问题,成为20世纪70年代学术界最感兴趣的领域。随着民俗旅游商品化倾向的日益严重,国外很多学者开始在“真实性”和“舞台性”两方面展开了研究,试图寻找民俗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出路。在这方面,影响最为深远的理论就是马康纳(MaCannel)的“舞台真实”理论,较系统的探讨了关于旅游景观系统的六种舞台类型。国内对民俗文化市场化的境遇研究,较少有比较系统论述的著作,大多只是在民俗旅游的研究中有所涉及。虽然有一定数量的文章谈及民俗文化的市场化,但是对于民俗文化市场化进行实例探讨的文章并不多,在笔者涉猎的文献中尚未发现从市场化境遇角度出发来研究云南民俗文化发展的专题性论著。

民俗与文化的关系范文3

【关键词】传播学 西安民俗文化 文化传播

项目来源:西安市社科2015规划课题,项目编号:15X45。

近年来,“让中国文化走出去”已经上升为国家文化战略。2015年2月28日至3月1日,西安市发改委举行了西安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战略规划、西安欧亚经济综合园区发展规划成果、评审成果、研讨成果会。《战略规划》提出,西安要依托自身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打造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描绘出了一大战略、两大定位、三大目标、四大抓手、五大平台、六大中心的“123456”的宏观战略蓝图。其中,三大目标之一是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五大平台中有国际合作平台和文化交流平台;六大中心之一指文化旅游中心。《战略规划》将经过政府相关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由此可以看出文化在西安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西安文化要走出去,民俗文化是不可忽略的一部分。

基本概念

1.民俗学与民俗艺术

1846年英国考古学家汤姆斯首创“民俗学”的概念,百余年来为学术界所认同,成为社会科学中一门年轻的学科。汤姆斯创立“民俗学”之初,在界定“民俗学”的概念时,就提出其含有“民众的知识”和“民众的学问”。他认为民俗学的意思是“在普通人们中流传的传统信仰、传说及风俗”以及“古时候的举止、风俗、仪式、迷信、民曲、谚语等”。

“民俗艺术”,特指“传承性的民间艺术,或民间艺术中融入传统风俗的部分。作为文化传统的艺术符号,在岁时节令、人生礼俗、民间信仰、日常生活等方面广泛应用。‘传承’‘传统’和‘群体性’是民俗艺术的特征,民俗艺术具有深厚的文化背景和坚实的社会基础”。(陶思炎,2008)

2.传播学

20世纪30年代以来,人们已经开始了有关传播学这一跨学科的研究,今天已经发展成为一个跨学科交叉性的边缘学科。它运用许多学科(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新闻学、人类学等)的理论观点和研究方法来研究传播的本质和概念;信息的产生与获得、加工与传递、效能与反馈、信息与对象的交互作用;传播过程中各基本要素的相互联系与制约;各种符号系统的形成及其在传播中的功能;各种传播媒介的功能与地位;传播制度、结构与社会各领域各系统的关系等。

西安民俗文化简介和传播现状

西安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文物、文化是西安对外交往的突出特点。西安是十三朝古都,文化遗产丰富,被称为“天然历史博物馆”,其民俗文化也相当丰富。西安受中国古代传统文化影响极深,民风淳朴,有着十分丰富的文化内涵。西安民俗文化不仅体现在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人独特的生活方式(传统着装习惯、饮食习惯、住宿特色、娱乐方式等),还体现在琳琅满目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艺术和传统民间体育活动中,如书法、绘画、雕塑、剪纸、戏剧、手工艺品制作等。西安还建设了一批民俗体验基地,如马嵬驿民俗文化体验园、西安大海子民俗村、礼泉袁家村民俗村、乾陵黄土民俗村、关中民俗博物馆等。将具有丰富地域特色的民俗活动和民俗产物相对集中在一起,为人们提供亲身体验西安民风、民俗的场所。

2009年,前国家主席在位于陕西西安的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馆亲笔题字“民俗文化源远流长”。2013年7月2日、7月3日,中央网JOURNEY IN TIME节目连续两期专题介绍西安的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馆,时长50多分钟,用英文介绍了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馆的起源、馆藏真品、珍贵的文化价值和研究价值。西部网也有专门的中文网页大篇幅介绍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馆。这些足以见得民俗文化研究的必要性。

但是西安民俗文化的传播却非常有限。就以最出名的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馆为例,它没有自己的官网,更没有英文网站,网上也很难搜索到,只有TRAVEL CHINA GUIDE和两个网站上有介绍,且很简略。同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馆一样,各民俗基地或民俗体验村都有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但是这些微信公众号上提供的信息非常有限,通常都是一些简介和交通指南门票价格等。较难以丰富生动的信息和视频吸引游客和研学主体。虽然在西安较大的公园举行过民俗大庙会,但毕竟受到交通、天气等因素的限制,传播范围有限。

有关西安民俗文化的学术研究也不多。笔者以“西安民俗”为关键词在中国知网上精确全文查找,有159篇,多集中在以下方面:a.旅游,如《民俗文化旅游形象建设》(杜妍、王家民)、《文化生态和民俗文化旅游规划研究》(尹得举)、《西安文化旅游产品开发》。b.民俗文化元素研究,如《西部城市形象广告片的民俗文化元素――以成都、重庆、西安、昆明、桂林为例》(陈卓)、《借神话“牛郎织女”开掘地域文化》等。c.民俗建设与保护,如《西安鼓乐的传承与保护及生态还原》(冯光钰)、《浅议民俗文化在城市园林建设中的作用与发展――以西安环城西苑为例》(于娜、邹志荣)等。直接研究西安民俗文化传播途径、传播方式、传播主体等具体问题的几乎没有。

传播学对西安民俗文化传播的几点启发

1.加强西安民俗文本英译研究

从传播对象的角度研究,西安民俗文本英译对西安民俗文化传播有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西安作为一个国际化的历史文化大都市,国际友人和游客数量非常庞大。2015年西安旅游局官网的《2014年旅游接待情况统计》中指出:2014年度西安全年接待海内外游客1.2亿人次。《西安市旅游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指出:截至2013年11月份接待国内游客9649万人次、国外游客122.33万人次。而相对于这个庞大的数字,与国际旅游紧密相关的旅游文本英译研究,尤其是西安民俗文化英译研究则非常有限。就西安民俗文化研究最大的基地和体验园――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馆来说,它没有官网,更没有英文网站,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馆简介和中文讲解词加起来仅38000多字,没有找到对应系统完整的英文文本。笔者认为,为了西安这个国际化大都市旅游环境的长远发展,应该大力度加强旅游文本的英译研究,应该重视民俗文化英译研究,广泛搜集民俗文化相关文本,分析西安特有的民俗文化词,查找国外民俗基地或民俗村相关平行文本,最好能够组织相关研究的专家学者严格把关,把民俗文化文本英译作为一个大的项目来系统规划、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英译文稿。当然,有了英译文稿后还在于将它推广出去,在西安各民俗基地和民俗体验园加以应用,从而促进外国游客对西安民俗的认识和了解,从更广义的层面上推动西安文化走出去。

2.正确认识并积极推广网络民俗

从传播学的传播途径和传播主体的角度来看,现代社会中,都市人群和互联网广泛应用都是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民俗作为社会的传承文化,始终处在变迁的过程中。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的更新而不断地消长演进,始终适应并引导着人们的生活需要”。我国传统民俗,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衍生出新的形式与内容,可将其称为网络民俗。现在大部分人都具有一定的网络知识,掌握互联网操作的基本知识与技巧,有条件、有时间经常上网。人们更易于接受新鲜事物,也乐于尝试新的方式和新的方法,因而将传统的民俗借助互联网媒体衍生出一些新的网络形式,如网络民俗。网络民俗的主体构成以都市居民为主,传播时效的优势是传播速度异常快、覆盖区域特别广,参与方式便捷、简单、环保,民俗内容具有共通性;其社会功能表现在:教育、调适、传承、环保各个方面。具体到西安民俗文化的网络传播,应该结合具体的西安民俗文化,找出共同性较强的民俗活动,如祭拜等,进行网络民俗活动。

3.积极发挥新媒体的文化传播作用

从传播媒介的角度来看,要推动西安民俗文化的传播,必然要加强西安民俗文化传播途径的多样化研究,扩大民俗文化传播范围。充分利用新浪、腾讯等平台,将其作为相关信息的补充渠道,特别是开通新浪官方微博,利用微博提炼旅游实用信息,实时关注网友互动,及时处理粉丝的咨询。新浪网上公布,由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制作、新浪微博提供数据支持的年度政务指数报告(2014年度),西安市旅游局官方微博荣获“全国十大影响力飞跃微博”奖。西安市旅游局自2011年6月起,分别在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中开通“西安市旅游局”官方微博账号。截至2015年1月28日,两个微博共累积28.4万粉丝,其中新浪17.9万粉丝,腾讯10.5万粉丝。新浪微博累计3926条信息,腾讯微博共3075条信息。这些数据都足以证明新媒体巨大的传播能力。西安民俗文化的传播也应该注重新媒体传播,开通自己的官方微博、公众微信号等内容上,可以民俗旅游相关的政务信息、便民措施等各类民生信息,还可推出“西安民俗旅游攻略”“西安民俗景点推荐”“西安传统美食”等一系列吃、住、行、游、购、娱等西安民俗旅游信息资讯,还可以作为民俗旅游信息咨询的网上窗口。

总 结

西安民俗文化非常丰富,民俗村、民俗基地、民俗体验园很多,民俗艺术丰富多彩,有很大的研究价值。目前,西安民俗文化传播途径、力度等可以进一步扩大,传播学这一跨学科研究对民俗文化传播有很大的启示。笔者借助传播学的研究成果,从传播对象、传播途径、传播因素等对西安民俗文化传播进行更新的解读,期望推动西安民俗文化的广泛传播,促进西安旅游业发展,从而推动西安文化走出去。

参考文献:

[1]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2]刘安洪:《民俗文化传播与旅游文本英译初探》,《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4年第2期。

[3]陶思炎:《都市民俗学》,东南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期。

[4]陶思炎:《论民俗艺术学的研究》,《东南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

[5]徐瑞华:《网络民俗》,《贵州社会科学》2012年第11期。

民俗与文化的关系范文4

论文摘要:民俗,指一个国家或民族在自己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反复出现、并代代相习的生活文化事象。而民俗以空间观念划分类型可分为“农村民俗”与“城市民俗”,它们作为彼此分离又相联系的文化范畴在日常生活中无形的控制着人们行为,我们从社会民俗的主要功能出发,分析城市民俗文化与农村民俗文化的内涵,探究城市民俗文化与农村民俗文化在社会结构、文化背景以及心理特征上的差异,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更多因素的出现,城乡民俗文化呈现出整合的趋势。

民俗是作为主体的人所创造并享用的对象,它存在的全部价值就在于具有实在的功能,满足着主体的需要。从乡村到市镇、再到都市,是人口流动、聚集和社会发展的渐进性结果,它们各自的民俗文化形态正是不同空间下主体的阶段性需要的表达。“城市民俗”与“农村民俗”作为民俗空间类型中最重要的两个领域,其研究既是人的研究,也是社会的研究。

一、城市民俗文化与农村民俗文化在社会结构上的差异

不同的社会结构是产生不同文化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城市民俗文化与农村民俗文化之所以能存在着截然不同的质的差异,即在于城市与农村的社会结构带有截然不同的性质。

城市自兴起的那个时刻起,其社会结构就与农村有着极大的不同,城市的出现被视为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这种文明的表现首先在于地缘关系打破和替代了农村所存在的浓厚的血缘关系,从而使社会结构的变化成为促使城市民俗文化与农村民俗文化出现差异的一个主要原因。与农村人口相比,城市人口虽然也带有一定的地域性特征,但是这种地域性特征却因城市人口来自五湖四海而与农村带有极大的不同,来自不同地区的城市人口在某种程度上打碎了农村顽强存在的血缘关系。

中国的农村是传统的第一产业的主要基地,其社会生活长期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所制约。在农村,血缘关系不仅一直是影响民俗文化发展趋向的主流,而且也作为中国文化主体的儒学文化赖以产生的基础。农业生产的不可移动性,不仅使中国农民产生了对于土地的眷恋,而且使血缘关系长期存在,从而使这种关系成为滋生农村民俗文化的一种主要温床。“农村民俗”作为一个笼统的、集合的概念,因劳动对象与劳动空间的不同而形态多样,各具其趣。在以稻麦种植、蚕桑生产、猪羊养等为主的农业村落,形成了依赖血缘联系、情牵大田作业、关注岁时节令的“农村民俗”,说到底,就是一种血缘文化,而在农村文化中最为讲究的是长幼、尊卑,这种规范扩大到生活细节中去,就形成了一定的“礼”和“俗”。

城市民俗文化是一种排除了血缘关系的以行业或者社团等关系为基础的民俗文化。城市以城池、街市为标志的人口聚集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的、或经济的、或文化的、或军事的中心,而现代都市又可能是贸易中心、金融中心、信息中心、教育中心、科技中心、交通枢纽和旅游中心。城市的居民来自五湖四海,主要靠三百六十行谋生,并因此形成城市文化的多样纷呈的特征。它们同具有非农业的共性,但彼此民俗却不尽相同,其类型构成与乡村民俗相比,可谓大相径庭,因此,城市民俗文化更多的体现为行业民俗文化和市民生活文化。在行业民俗文化中能够集中地反映和体现城市民俗文化的是商业民俗文化,城市就是以商业为主要产业而进行发展起来的,行业民俗文化在城市民俗文化的产生与发展中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当然,对于促使不同城市形成各自较有特色的民俗文化也具有决定意义。

二、城市民俗文化与农村民俗文化在文化背景上的差异

所谓民俗文化背景,是指民俗民俗文化在其滋生与发展的过程中所处的基础条件及文化氛围[3]。虽然农村民俗文化也受到文化环境因素的制约与影响,但是与城市民俗文化相比,能够对城市民俗文化起到影响和制约的因素,要比农村民俗文化的范围广阔的多。

(一)农村与城市的经济方式不同

农村以农、林、牧、副、渔为业,其生产依赖土地等自然资源,具有自给自足的性质;而城市汇聚着工商百业,依靠资金、手艺、交换、时局而发展。乡村经济虽是旧时的经济支柱,但易受地形、气候、水源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乡村远离政治中心,因此,它在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中不可避免地处于从属的地位;而城市的行业生产能超越地理因素的束缚,成为政治与文化中心不可或缺的基础,并以上层社会和市民阶层的需求而在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中领有主导的地位。不同的经济条件以及基础设施,产生的民俗文化肯定不尽相同,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二)农村与城市的人口特征不同

农村的主体是农民,他们的人口构成较为单一,大多以血缘村落相聚居,并依赖祠堂、族谱、族规、族长而凝聚成宗亲群体,他们的文化程度一般较低,主要从事田间的体力劳动。城市的主体是市民,他们多为迁徙之徒,先后来自八方的乡野,具有多族源、多姓氏的特征,并且相互杂居于空间狭窄的街巷之中,各干其业,经长期相处、磨合,逐渐褪去原先的地方色调,整合出新的城市民俗,城市的居民因生活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而广闻博见,相对农民来说,构成了文化素质稍高的人力资源,同时也因为各个地方的不同人员整合出新的城市民俗文化,不同于其以前生活环境中的民俗,并很快适应其中。

(三)农村与城市的语言应用不同

农村的语言应用一般取方言土音,常用俚语俗称,少见新词新语,地方性特色突出,村民间的口头语言彼此雷同,反映出他们生活的群体感强,而个性化弱。城市的语言应用因市民八方汇聚而五音混杂,一般为下层多地区方言的纷呈和上层官话的并用,并逐渐混成新的城市语言。相对乡村语言,城市语言因阶层、行业、教育、交际等情况的不同而表现出个性化的特征,且语词丰富,新语迭出,包容着丰富而鲜活的社会生活信息。农村与城市的娱乐方式也不尽相同。农村中民间文学和民间艺术活动比较活跃,山歌、谣谚、传说、故事等村民间口耳相传。城市中的民间文学体裁以笑话、新故事和政治讽谣居多,秧歌、扇舞等民间舞蹈转化成晨练性体育活动,歌厅、舞厅、酒吧、茶馆、网吧、健身房、游泳馆、棋牌室、步行街、休闲广场等成了市民的娱乐空间,城市的娱乐圈相对开放,没有家族、社区、行业、性别等的明显区分,相对农村来说,城市中的社交与娱乐有着更多的选择,不同的选择,就产生了不同的语言民俗,而民俗的产生,主要依赖于语言以及文字,这样就造成城市民俗与农村民俗的差异。

三、城市民俗与农村民俗在心理特征上的差异

由于历史的时间原因和地理的空间原因,在中华民族的大文化背景下,形成了近现代以来中国特有的乡土农业文化和都市工业文化两种不同文化类型的异质并存,体制原因造成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4],导致了两种不同的文化土壤,在这些文化土壤上根植出各自的社会心理特征和价值观念体系。城乡两种文化心态的总体差异,比如在政治心理方面,乡村是圣贤期待心理占优势,而在城市则是独立自主意识占优势。不同代际之间的社会心理差异,如乡村社会第一代人表现为苦难的忍耐和听天由命,而城市社会的人则表现为解放的追求和艰苦创业;如对第二代人的比较:以食为天、故土难移与忍辱负重、游离谋生;对第三代人的比较:压抑的变态欢愉与新生的困惑奋起;对第四代人的比较:不畏天命的发财意识与自觉平庸的享乐主义。不同阶层的城乡心理差异,比如以相敬如宾的夫妻关系为自豪的乡村道德妇女与追求自身解放为目标的城市现代女性;满足于一知半解的乡村术士与追求多极真理的城市知识分子,讲求实用的“下里巴人”与讲求享受的“阳春白雪”等等。

多神崇拜与无神危机的宗教信仰心理差异;以礼代法与有法无“天”的伦理法制心理差异,都是农村民俗心理与城市民俗心理典型的差异[5]。乡村农民基本上仍以体力劳动为主,而城市市民则处于体力劳动向脑力劳动转换时期,农民与市民在需要和情感方面的巨大差别与生产方式变革密切相关。外来文化的冲击也是成因之一,文化只有在沟通和交流之中才能相互融合和发展。由于地理技术因素,农村往往在接受外来文化方面与城市有一个时间差,或者说农村受外来文化的冲击必须以城市为媒介,因此城市必然优先得到与外来文化融合的机会[6]。再加上乡土文化又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缺乏都市文化的开放性,从而导致离城市越远的山区,其与城市的社会心理差距越大。

四、农村民俗与城市民俗的整合

农村民俗与城市民俗在存在明显差异的同时,还呈现出不断整合的趋势。

(一)城镇化的发展决定农村民俗文化与城市民俗文化整合的趋势

近年来,由于高速公路的连通、行政区划的调整、卫星城镇的建设、经济开发区和保税区的建立、郊外大学城的发展、一小时都市圈的规划等,加快了都市化的进程,确立了大都市作为中心城市的地位,带动了周边中小城市和乡镇的发展[7]。同时,相邻的都市圈之间也成为城市文化的辐射带和连接带,缩小了乡野的空间,促进了城乡民俗的接触与整合。城镇化,尤其是都市化,决定着城乡民俗整合的趋势。

(二)民族精神的一致性加速农村民俗文化与城市民俗文化的整合

乡民、市民同作为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继承着共同的民族精神。这就是:爱乡爱国、团结统一、平和勤劳、自强不息、入世乐生、包容天地。作为民族生存与发展的精神支柱,民族精神属于民族的整体,它超越地域、城乡、阶层、职业的限制,促进了内部的文化认同与民俗传习。此外,相同的民族精神还通过共同的语言、共有的制度、相类的器物、相仿的行为等而得到稳固和加强[8]。在同一的民族精神的支撑下,乡村民俗与都市民俗既有分离,又相联系,可以说,相互整合伴随着相互离异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在当代整合是其中的主导趋向。

(三)“移风易俗”的倡导与推进将最终推动农村民俗文化与城市民俗文化的整合

孔子早在春秋时期就提出了“移风易俗”的概念,并把“移风易俗”看作道德建设的重要方面。司马迁则主张“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注意到时空变化对风俗的必然要求,体现出锐意进取的务实精神[9]。“移风易俗”既有伦理道德的要求,又有时空变化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驱动。当今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已打破城乡的分野,“移风易俗”适应着时空的变化已深入城乡的各个角落[10]。在这一过程中,民俗既有传承,又有变异,在某些方面缩小了城乡的区别,并融合着城乡的文化因素,形成了新的共有的习俗。

在城镇化、市场化、知识化、现代化的驱动下,城乡的差距正在缩小。这不仅体现在物质生活的层面,更反映在精神观念的层面。城乡之间确实存在着观念的互感,并从深层推动着城乡民俗的整合,随着时代的发展,城乡之间的差距逐渐缩小,当城乡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处于同一水平之时,城市民俗与农村民俗这两条轨迹便会融为一体,变成一条轨迹,从而构成华夏民俗板块,这是时代使然,也是历史使然,但也许会需要相当长的历史阶段才能完成。

参考文献:

[1]包永辉.金陵“首富村”探秘[N].扬子晚报,2002-12-23A1版.

[2]陈建宪.试论民俗的功能.民俗研究[J].1993年第2期.

[3]方川.中国城市民俗研究述论[J].民俗研究.

[4]刘纯彬等.论中国的二元社会结构.社会,1989.4.

[5]沙莲香.社会心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

[6]李文杰.城市文化旅游资源开发[D].华中师范大学,2006.

[7]华龙.民俗研究[J].上海文艺出版社形成民俗文化出版中心,1994,(04).

[8]王仲明.关于民俗文化研究中的几个问题[J].新疆社科论坛,1998,(03).

民俗与文化的关系范文5

【关键词】民俗摄影 特性表现 价值 关系

民俗摄影是新兴的摄影门类,其出现完善了摄影艺术。而想要正确定位民俗摄影就要把握民俗摄影的根本,从其本身的特性展开研究,然后通过特性感悟其魅力,这便形成了对民俗摄影的基本价值观。

一、民俗摄影的特性表现

可以说事物都具有一定的特性,民俗摄影更是与传统摄影相区分,在外在表现上拥有相对的特殊表现。在探究民俗摄影的过程中会发现,民俗摄影特性的许多方面是相矛盾的,但正是这些相悖的表现,才使民俗摄影个性鲜明。

(一)个性鲜明的民俗标签

从字面可以看出,“民俗”是民俗摄影的核心,其首要职责就是表现民俗特点。民俗摄影以民俗文化为创造根基,用摄影的手段有目的地记录民族风情,从而将民俗呈现。所以民俗摄影者要深入生活,聚焦生活的点点滴滴,用镜头定格瞬间的生活状态,才能塑造出具有民俗特色的摄影。摄影师对待民俗摄影,要把握“民俗”这一理念,用总的视角定位传统文化,但这并不意味着糟粕不分,或是片面、歪曲地表现民俗特质。由此,呈现出来的民俗摄影必然是个性鲜明的民俗文化精品。

(二)真实与艺术表现共存

与其将民俗摄影看作是一种艺术的行径,倒不如说这是一种真实人物风情的再现。首先,民俗摄影属于纪实摄影的范畴,强调一种真实性,要求画面内容要准确无误地反映民俗事象,遵守固有的民俗事象和民俗规律,采用写实的手法,极力追求一种朴实之感,还原民俗事象本质的真实。其次,表现真实民俗并不意味着平平淡淡的记录,摄影艺术正是其主要的艺术表现手段。民俗摄影的艺术性在于用摄影形象思维以及摄影造型法则来塑造事物,这其中包括光的运用、角度选取、构图选择等艺术手法。这种真实与艺术共存的现象是相互促进的关系,真实的民俗为艺术的呈现提供契机,而艺术的表现是具有真实感的保障。

(三)狭义性与包容性同在

民俗摄影的狭义性主要在于民俗摄影关注民俗活动、民俗事件的真实性,摄影师要以客观的角度看待民俗摄影,他们往往基于尊重民俗的基础之上,抓拍民俗活动的典型瞬间,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理想化的调整、改编、虚构。而民俗摄影具有包容性的原因在于纪实、人像、新闻等许多摄影艺术都涉及民俗摄影,其明显包容了艺术摄影,运用艺术的眼光呈现作品,同时还将民俗、民风融入画面之中,使其彰显文化涵养。因此,狭义的民俗摄影与包容的民俗,促使民俗摄影向着全面化的方向发展。

二、从民俗摄影的特性看民俗摄影的价值

如果说民俗摄影的特性是外在表现,那么其价值所在就是内在修为。想要单纯地了解民俗摄影的价值是不科学的,缺乏基本的依据。所以就有从民俗摄影的特性来探究民俗摄影的价值,如此才会有深刻的领悟。

首先,民俗摄影的“民俗”特性显示了民俗摄影的基本价值:在社会发展进步的同时,传统的民俗、民风正在逐渐消逝,民俗摄影的意义就在于其是抢救濒临消失的传统民俗的有效手段。其运用形象的手段真实地将民俗再现,这不仅在于将民俗文化不加修饰地还原,保持了传统民俗的完整,而且对于民俗文化的弘扬有着极大地推动作用。从这方面看民俗摄影具有一定的现实价值。

其次,就民俗摄影的真实与艺术层面来说,民俗摄影基本还原了民俗活动的现状,向我们呈现出一种真实而又具有艺术价值的摄影艺术。其真实地将民俗、民风罗列,并形象地再现,无论时代在怎样改变,民俗摄影依旧坚持自我的发展,这份坚守对民俗摄影来说是难能可贵的。而艺术的摄影呈现,不仅让摄影作品具有了极高的艺术美感,由此产生了鉴赏美学,集聚史料研究和文化价值,而且美化后的民俗摄影,拥有了能够交流的功能,这必定促进民俗摄影的传播性。民俗摄影中真实与艺术的结合,让民俗摄影的现实作用更加凸显。

最后,我们应当明白,任何文化的发展不能只有狭义的文化,而没有包容的心态。这对于民俗摄影同样适用,即便民俗摄影在对待民俗文化的视角这一方面是狭义的(这是主体表现的要求),但是其并非与其他摄影形式没有联系,表现出排斥的状态。相反,民俗摄影与各种摄影门类是相交融的。正是这种包容性,允许民俗摄影以一种开放的心态放眼于世俗,从而提升了民俗摄影的价值表现,使其能够由我及他地认识世界。

三、民俗摄影的特性与价值的关系探究

既然我们看到民俗摄影的特性对其价值的表现作用,我们同样应该想到两者的内在联系。一方面,民俗摄影的特性是对民俗摄影价值的总结,了解民俗摄影就会逐渐领悟民俗摄影的价值。民俗摄影以一种直白的方式诉说其特性,从而直接将民俗摄影的价值呈现。另一方面,民俗摄影价值影响民俗摄影特性的表现,民俗摄影的价值间接作用其特性,在其影响下,民俗摄影特性会悄然发生改变,从基本的形态特性到成型的意识特征,这些特性都会受其影响。民俗摄影特性与民俗摄影价值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二者相互作用,才能相得益彰。因而,探究民俗摄影的特性与民俗摄影的价值不能单一地考虑一种因素,应当在纵观全局的基础上做出客观公正的探究。

总之,民俗摄影的特性与其价值是紧密联系的,我们对其探究应当关注两者相互作用下的关系效应。而这个探究的过程必然是伴随着客观认识,需要我们亲身经历并体验。由于我们使用现代的眼光,借助现代的摄影技术来认识传统。这个过程可能伴随着现代人有限的认识。从民俗摄影特性看民俗摄影的价值可能具有局限性,探究的过程即是认识民俗摄影过程,有些探究的结果并不精准,但是我们应当相信探讨民俗摄影的价值必然有所收获,而这种收获也必定会对民俗摄影的发展提供借鉴。

(注:本文为2014年度黑龙江艺术科学规划“黑龙江地区鄂伦春民俗摄影研究”,课题编号:2014C016)

参考文献:

[1]王晓旭.民俗的审美价值探源及其现代意义[J].河南教育学院报,2006(2).

民俗与文化的关系范文6

关键词:生态环境;生态文明;民俗研究;环境调查;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255(2013)01-0045-04

长久以来,民俗学与生态学一直处于泾渭分明的状态。事实上,民俗学与生态学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说,生态造就了民俗,影响着民俗。我们在生态学的视角下对传统的民俗文化进行分析与研究,不仅可以为民俗学本身开辟一个独特的研究视角,更可以为人类反思自身偏颇的生态观和价值观提供理论依据。另一方面,以民俗研究的手段,探索人类与生态系统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民俗习惯,改变“破坏生态与挥霍资源”的民俗习惯,不论是对于我国现代化建设,还是对全球的生态环境保护都有着重大的意义。

一、生态学视角下的历史背景

21世纪以来,人类进入了“后现代”的生态时代。如果说,在漫漫历史长河中,人类一直扮演着征服与改造自然的角色的话,那么,21世纪的人类将反思自己盲目追求物质财富、功利追逐生产力发展的片面价值观,转而寻求一条与大自然和谐共处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工业文明将逐步向生态文明转变,资源耗费型经济将向集约型和生态型经济转变,无论是人类自身亦或是全社会都呈现出生态化的演变趋势。

面临着环境破坏和自然枯竭的窘境,人类开始反思自身生活和发展对生态环境的种种影响。的确,

人类的生活方式、习俗传统、思维观念实际上都密切影响着周边的生态环境,而生态环境也主导与制约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在不久的未来,人类的文化观念将对人类的生态文明建设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环境与资源危机的最终解决需要人类在生态观和价值观上迈出最关键的一步。

二、山村民俗的生态本源

人类的社会属性是在人类生理进化中不断形成的,文化的产生是人类在生理进化中的巨大突破。可以说,生物学进化赋予了人类生命,文化演进人类赋予以灵魂。正是由于人类具有文化演进的能力,人类从动物中脱颖而出,并比其他动物更快的进步。生物进化与文化演进并非非此即彼,而是互相吸引,互相影响。长久以来,文化演进一直帮助着人类群体去适应复杂多变的环境,帮助着人类遗传进化的完成。[1]

在漫长的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民众创造了千姿百态的民俗。对于不同社会的人类种群在生产、生活习俗方面表现出的种种

差异,早期的人类学研究主要将其归结于文化与社会方面的原因。这一理论局限导致早期的民俗学研究几乎放弃了生态性也是人的根本属性的观点,忽

视了人类在自然中的位置以及人类与自然以及其他物种之间的联系,使“人类中心”的观点无限膨胀。然而,如果我们仔细研究和考察这些传承的民俗背后的背景与环境,不难发现,最初的人类是凭借着生态直觉和生态经验来构建自己的民俗的。生态环境既是具体的民俗文化发生的本原,又是其发展的依托,更是其具体的加工对象。

从生态科学的角度来看,“生态空间区位”与“生态自然周期”是人类民俗创建的生态性本源。“生态空间区位”是指人类群体栖息地所处的自然与地理位置。在人类创造出的各种文化因素中,生产方式或生活习俗的地域差异是其中最为明显的,而“生态自然周期”是指人类社会对自然周期变化的直接感应。“生态空间区位”限制着山村民俗的生成与发展,同时又为山村民俗的衍化提供物质条件和基础――“生态自然周期”在一定程度上规定着民俗的性质与样式,并支配着山村民俗的精神衍化。[2]

以江浙某典型山村为例,人口分布最为密集的地区在山腰而非平原,原因是其地理位置处于中亚热带北缘,平原上过湿过热,排水不畅,农民需要投入巨大的力量改造环境来发展农业。相反,山腰位置气温适中,排水通畅,又高出大量蚊虫的分布上限,因此成为山村族群的主要居住地区。此外,当地的水资源因素与土壤结构因素也影响着当地人口分布与生活情况,正是江南稳定而丰富的水资源与偏酸性的红壤造就了江浙山村特有的农业经济。此外,由于农业生产和岁时更迭、气候变化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作为以种植业为基本农业的江浙山村,当地村民很早就开始对天象、物侯、岁时、节令予以了特别的关注,形成了岁时节令的概念,并对其因地制宜地进行了符合地域生态实际的处理。尤其是在当地的稻作产区,何时耕田,何时浸种,何时插秧,何时耕耘,何时追肥和灌水,何时收获等等,都根据节令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并流传至今。由此可见,民俗并非完全是人类有目的、理智的创造,它的生物性基础是人类生存的本能,并通过人类的经验加以发展,最终达到符合人类自身利益的需求从而得以代代相传。人类群体对于所处的生态环境的切身体会以及对生态环境的磨合适应,即是民俗生成的生态本源。

三、江浙山村经济民俗的生态特点

民俗文化纷繁复杂,但并不杂乱无章,马克思曾经说过,“物质决定意识。”在众多的民俗系统中,人们首先从所处的自然环境出发,创造出与生存和发展相适应的经济民俗,并在此基础之上逐渐形成了与之配套的社会民俗、信仰民俗等等。所以,经济民俗可视为是所有民俗基础的基础。经济民俗是指围绕着物质生产而形成的风俗习惯,它由当地居民占主要地位的生计方式所决定。换言之,如果对一个地区的经济民俗进行生态学审视,就能发现不同人类集群之间的民俗差异完全都是出于对不同生态环境的适应,某个地域的经济民俗必然带着当地自然环境的生态烙印。

江浙山村的经济民俗是以精耕农业为主的农耕经济民俗,不同于刀耕火种的斯威顿耕作,精耕农业的突出特征是在耕作中引入了犁和动力耕作、水利灌溉与人工施肥。[3]但是精耕与其他经济民俗一样,仍然离不开生态环境的基础。精耕农业的生态核心是土地,是通过对单位土地增加能量投入,来提高种植作物单位面积产量的耕作方式。它的基本特点是凭借人类的能动性去有意识的改变生态环境,最大程度地提升土地福利。人类所改变的不仅仅是地表的生态系统,就连地下储存的各种资源例如地下水资源等都被大幅度的利用起来。而这样的改造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巨大的:人们制造大量的单一作物的田地;人们毁山开林;人们改变河道用以兴修水利;人们为了适应作物需要施肥改变土质等等。表面上看,人们似乎通过科学技术征服了这片土地,但事实上,人们越改变他们周围的生态环境,就越需要付出更多的能量与物质去维护这种短暂效益。一旦人们稍有疏忽,脆弱的生态平衡被打破,这些被改造过的土地上就会出现不可恢复的生态危机。

四、生态环境对江浙山村社会

民俗的制约与影响

广义的社会民俗范畴是宽泛的,所有带有社会特征的民俗都可以视为社会民俗。但民俗学所称的社会民俗是一个狭义的定义,指一定的社会集群在家族、家庭等社会组织单位中,与他人交往形成的风俗习惯,具体内容包括家族体制、姓氏宗族、人生礼仪等等。表面上看,社会民俗与生态系统的关系不大,不像生产、消费等经济民俗所带有的生态印记那么显而易见。但如果从历史唯物的角度来看,我们仍然可以发现并鉴别出此中内涵的生态特点,尤其是生态系统对社会民俗千丝万缕的制约与影响。

当人类从原始社会进入农耕社会之后,开始聚居,地域共同体成为社会组织的主要形式,而在地域共同体中,血缘关系、信仰习俗以及其他的社会联系,是人们相互聚居的直接原因。[4]当然,村落的形成不仅仅有着复杂的社会因素与文化因素,同时还与生态环境因素有着紧密的联系。影响村落发展与布局的生态因素主要包括地理位置、气候、地形、水文、土壤等,如江浙山区村落多分布于山地与平原的过渡地带,适于农耕,同时又靠近水源,形成了鳞次栉比的村落布局。同时,在村落的取名上,对于生态环境的依赖也可见一斑,相当多的山区村落直接以附近的地理环境命名,例如杨溪村、东天目村、上溪村,等等。

如果通过种群因素对江浙一带山区村落的构成进行划分,则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由单一家族发展而形成的村落,或者有主要家族存在,附带联接其他亲族组成的村落,此种村落为江浙山区村落的最主要组成形式;二是以杂性移民形成的聚居村落。杂居村落中的居民多没有亲属关系,但是具有强烈的地域认同意识,可将其视为变相的“家族村落”。而这种深厚的领土意识和地域群体观念是建立在深厚的地域生态基础之上的,人们在密集的区域内劳作栖息,守望相助,高频率小空间的社会接触,让同宗或者非同宗的人们产生了亲密的情感和互相的认同,促成了村落之间的各种民俗的形成。而这些民俗又同时受制于当地的生态环境,并影响着当地的生态环境。以江浙某山区村落为例,其村落民俗中包含大量生态因素以及影响生态的内容:一是对本村内的自然资源与环境的监护与管理。村落约定俗成地对村落境内的山、水、田、矿等等享有所有权,并规定村内所有村民有享受这些自然资源的权利和保护这些自然资源的义务;二是对村落内部成员的生产与生活进行组织与协调。尤其是一些影响当地生态环境的经济行为,例如开荒、抗旱、围垦、开矿、采伐等等,由于这些活动需要集中大量的人力与物力来改变周边的生态环境,所以需要通过村内规定来约束村民的组织与互助,合理分配义务与利益,保障集体行为的顺利进行;三是管理村落的社会秩序。主要内容包括纯粹的社区内管制与涉及生态环境的社区外管制。后者多为保护村落的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强调村落发展与村落居民之间的和谐稳定,这些社会民俗带有明显的生态意识,体现着当地居民朴素的和谐理念。

五、生态文明对山村民俗的价值重构

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已经到了迫切需要改变的边缘,现代人所追求的享乐主义、实用主义、唯我主义的世界观与价值观是造成当前生态灾难的根本性原因。在当下丰富的物质生活的背后,潜伏的是人类自我毁灭的暗礁。许多卓有远见的人已经意识到,人类已经站在命运的转折点上。著名环境学者福特曾经说过,“如果我们要拯救地球,围绕个人贪婪的经济学和以此为基础的社会制度必须要让位于更广泛的价值观和一套立足于与地球上的生命协调一致的全新社会安排。”[5]他认为,人类自身如果不对自身贪婪与自利的本质进行深刻反省,无法对未来做出正确的取舍,就不能制定出真正符合人类自身利益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也就永远无法走出当下的生态困境。

事实上,不仅人与人之间应当建立一种平等的伦理关系,人与自然之间也应该建立一种合理的伦理关系。可惜的是,人类在自身的行为习俗上却越来越与这种理念背道而驰。就当代农业耕种的习俗来说,农业活动改变了动植物的自然分布,加速了土壤的侵蚀和森林、草原、河流的破坏,带来了环境污染、资源耗竭、人口过多等诸多恶果,这些都是人类习俗与生态环境交互影响的结果。

众所周知,生态系统的整体性是其最根本的特质属性,它主要表现为:生态系统的各种组成单元能互相联系和互相作用,使生态系统成为一个和谐的有机整体;生态系统层级结构的等级性、有机性和互动性共同组成了整个生态系统的时空有序性和空间整体性。整个生态系统是一个循环的系统,人类只是生态系统的一部分,人类的生存与生态系统息息相关。[6]只有以符合人类可持续发展利益的生态观来改造整个社会习俗,才能最终构建一个和谐的生态社会――一个真正建立在生态原则之上,可以调节人与自然关系的自由社会。

以生态学的视角来重新审视山村民俗,尤以其中居民的生产民俗与生活民俗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最为巨大。倘若要对山村民俗进行价值重构,也应主要从这两方面着手。在生产民俗方面,江南一带的山村农业普遍存在着对自然资源的浪费性使用和自然资源的低效转换,以及农业过度开发导致的生态失衡和人口超载的问题。而在生活民俗方面,又存在着过度消费的误区,外部消费迅速扩张,过度炫耀和挥霍性的消费等问题。我们必须从两方面着手:一边应改变以往在生产活动中只追求单一性经济指标最大化而无视生态系统整体性的狭隘观念,将只注重从大自然中摄取资源的生产方式转变到既注重经济效益,又注重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可持续生产方式上来;一边要摈弃传统民俗中那些消极、反生态、反文明的生活方式,树立适度消费的观念,倡导高精神质量的生活态度,构建与生态相和谐的绿色生活民俗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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