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及办法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及办法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及办法

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及办法范文1

财务会计理论的角度来讲,其核心职能主要有两个,也就是核算和监督职能,具体分析如下:

(一)财务会计核算职能

所谓的财务会计核算职能,主要是指会计对企业客观经济活动的表述和价值量上的确定,通过核算了解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为管理及决策提供所需的数据信息。会计核算职能包括多方面的内容,但是主要有记账、算账和报账,这也是整个会计工作的基础。核算职能有三个基本的特征:第一,在会计核算当中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的,从货币价值的角度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状况。从这一角度来讲,在会计活动当中只能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其他的计量单位都不能使用,能够直接以货币形式计量的就直接用货币表示,不能直接衡量的需要将其转化为货币价值再进行计量。第二,会计核算只要针对的是企业已经发生的事实,并且具有可延展性,也就是说只能对核算日发生之前的事实进行核算,对于尚未发生的事实不能进行核算。核算的结果能够通过某种方式验证,以保证核算结果的可信度。第三,会计核算具有完整性、连续性、系统性和综合性,也就是所要完整的反应企业的经济活动情况,会计核算必须连续进行,核算项目之间形成一个系统。

(二)财务会计监督职能

所谓的监督职能,主要是指在财务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法律规定。监督职能也是现代财务会计活动的一项重要职能,其也具有三个基本的特征:第一,是一种经常性的监督活动,具有完整性和连续性的特征,财务会计监督职能通常是与核算职能一起发生的,监督的内容包括企业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第二,监督职能主要利用了财务会计的各种价值指标,因此主要是以财务活动为主,综合反映企业的发展情况。财务指标是进行监督的主要依据,对照财务指标数据机具企业的活动目标能够比较客观的、综合的反映企业的发展状况,以督促企业内部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第三,监督是以法律、法规和制度为主要依据,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的特点,可以说监督是法律赋予财务会计的一项职能,也是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

二、财务会计的核心职责

财务会计的核心职责比较多,因为很多职责与企业的发展可以说是息息相关,结合现代财务会计的特点,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流动资金核算

流动资金是企业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条件,在财务会计活动当中必须对流动资金进行正确的核算。为此,财务管理部门要制定流动资金管理和核算的详细实施办法,参与核定流动资金的定额,在流动资金管理上实行管用结合与资金归口的分级管理模式。在流动资金管理上,应该编著详细的流动资金计划,并根据企业的负债情况,制定银行借、还款计划,根据计划和企业的发展需要进行流动资金调度,企业流动资金供应,以满足企业的发展要求。在核算过程中,要详细考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果,调整流动资金速度,实现流动资金利用的最大化。

(二)成本核算

成本核算也是财务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成本核算主要针对的是经营性的企业,主要指的是企业,也就是核算企业生产经营的成本。在成本核算当中,企业要制定完善的成本核算办法,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工作程序,根据核算工作的需要编制成本费用计划。在成本费用计划当中要明确企业生产经营的范围、费用开支的范围,对费用开支情况有一个科学的预测,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每一项成本费用开支情况都要登记成本费用明细账,按照规定编制成本报表上报。在成本费用考核当中,主要检查费用实际产生与计划之间的差异,寻找成本费用控制中存在的不足指出,并在今后的核算管理工作当中加以改正。

(三)利润核算及分配

利润核算及分配是财务会计活动的一项重要职能,对于企业来说这一职能非常重要,能够集中反映企业的盈利情况。企业所获得利润分配也是财务会计的一项重要职能,到底是用于扩大生产、支付债款这些都需要进行决策才能确定。一方面,企业的财务会计部门要编制详细的利润计划表,将利润指标详细的分到各个单位或部门;另一方面要详细的核实利润实现情况,不断寻找新的利润空间和增长点。

总之,财务会计活动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财务会计活动当中要明确其核心职能和职责,明确日常工作的主要方向,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的实效性。

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及办法范文2

【关键词】 农业资产; 会计科目; 会计核算; 异同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于2008年1月1日实行,而在此之前,财政部已经颁布实施了《企业会计准则(2006)》和《企业会计制度》(于2005年开始对已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农业企业实行《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三者对农业资产的会计核算有着较大差别。

一、“农业资产”与“生物资产”的区别与联系

《企业会计准则》和《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都明确提出了生物资产,并将生物资产分成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三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的规定,生物资产是指与农业生产相关的、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即企业所拥有的具有生长、蜕化、生产和繁殖能力的生产资料。这里所指的农业,包括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林业和水产业等行业。具体的生物资产包括:蔬菜,粮食生产企业的大田蔬菜,花卉生产企业的花草苗木、林木生产企业的用材林、经济林和防护林,畜牧(家禽)养殖企业的存栏牲畜(家禽),水产业养殖的鱼虾、珍珠、贝类等。

而《制度》并未提出“生物资产”概念,只对“农业资产”进行了界定,并规定合作社拥有的农业资产包括两类: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不包括种植业和水产业所涉及的生物资产。下文仅对农业资产,即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的会计核算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不同制度、准则下农业资产的核算

(一)牲畜资产的核算

《制度》并没有将牲畜(禽)资产按消耗性和生产性资产进行分类,而是分为“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两类,除已投产(成熟)的产役畜外,其他牲畜资产的均在“幼畜及育肥畜”科目核算。

1.消耗性牲畜(禽)资产

育肥后作为农产品出售的幼畜(禽)及育肥畜(禽)属于消耗性牲畜资产。消耗性牲畜(禽)资产会计核算如表1所示。

2.生产性牲畜(禽)资产核算

《制度》中所指的“产役畜”属于生产性牲畜资产。自行繁育的生产性牲畜(禽)资产会计核算如表2所示。

(二)林木资产

《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按林业资产的生产目的、价值转移方式以及经营性质将林业资产分为三类:“消耗性林木资产”、“生产性林木资产”和“公益林”。

《制度》则采取了不同的分类标准,将林木资产分为两类,分别是“经济林木”和“非经济林木”,而制度并未对其具体内容做出规范。

经济林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国《林业法》将林木资产分为5大类:1.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2.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3.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4.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5.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林业法》中所指的“经济林”属于狭义经济林范畴。广义经济林是与防护林相对而言,以生产木料或其他林产品直接获得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具体可包括生产干鲜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味料、香料、工业原料、药材和木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如果《制度》所指“经济林木”为狭义经济林,则“经济林木”都属于“生产性林木资产”。如为广义经济林,则“经济林木”有部分属于“消耗性林木资产”,一部分属于“生产性林木资产”。笔者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中所指“经济林木”,应为广义经济林。

1.消耗性林木资产核算

消耗性林木资产主要包括用材林等,用材林在《制度》中列为“经济林木”核算。会计核算如表3所示。

2.生产性林木资产核算

生产性林木资产主要是指果林、橡胶林、茶林等经济林,这部分林业资产在《制度》中属于“经济林木”,会计核算如表4所示。

3.公益林核算

公益林主要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等,这部分林业资产在《制度》中列为“非经济林木”核算,会计核算如表5所示。

三、不同制度、准则下农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

《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幼畜及育肥畜科目借方余额减去存货跌价准备――幼畜及育肥畜跌价准备科目贷方余额后的净额,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农业生产成本科目借方余额减去存货跌价准备――其他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科目贷方余额后的净额,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固定资产”原价项目下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子项目,反映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累计折旧”项目下的“生物资产累计折旧”项目,反映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的贷方余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项目下的“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反映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在建工程”项目下的“生物性在建工程”项目,反映生物性在建工程科目借方余额减去生物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贷方余额后的净额。消耗性林木资产科目借方余额减去消耗性林木资产跌价准备科目贷方余额后的净额,在“消耗性林木资产”项目单独反映。在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下“公益林”子项目,反映公益林科目的借方余额。

《企业会计准则》:消耗性生物资产是企业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通常一次性消耗并终止其服务能力或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能力,类似于流动资产中的存货,在资产负债表中也是并入“存货”项目反映;生产性生物资产是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与固定资产一样都属于劳动手段,但在资产负债表上须单独列报;公益性生物资产主要是以防护、保护环境为主要目的,如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提供的一般企业资产负债表格式中,并没有“公益性生物资产”项目,对于有公益性生物资产的企业,应增设“公益性生物资产”项目,列在“生产性生物资产”项目之后。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合作社购入或培育的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根据“牲畜(禽)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在“农业资产”项目中的“牲畜(禽)资产”子项目填列。合作社购入或营造的林木,根据“林木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在“农业资产”项目中的“林木资产”子项目填列。

根据以上制度和准则的要求,农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如表6所示。

四、问题和几点建议

从以上对比中可以看到,《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对于牲畜资产和林木资产的会计核算差异很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也有明显不同。针对这些差异,笔者提出以下一些建议:

(一)林木资产分类

《制度》将林木资产分成“经济林木”和“非经济林木”两类,这样的分类不够科学。一方面,因为经济主体所拥有的资产,都具有“经济性”,因为“资产”确认的条件之一就是能为会计主体带来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制度》未指出哪些林木属于“经济林木”和“非经济林木”,使得会计实务操作出现困难。如果“经济林木”属于广义经济林,则其既包含“消耗性林木资产”也包含“生产性林木资产”,制度对这些林木资产都采用一种会计核算方法,未反映其属于存货或固定资产的特性,并由于制度要求对投产后的“经济林木”需计提摊销,也就要对其中的“消耗性林木资产”进行摊销,这样的核算显然不够合理。如果“经济林木”属于狭义经济林,那么也同样产生类似的问题。笔者建议借鉴《企业会计准则》和《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将林木资产划分为“消耗性林木资产”、“生产性林木资产”和“公益林”,并参照相关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二)农业资产摊销的核算

《制度》对农业资产计提摊销时直接减计农业资产,所以农业资产会计科目只反映其折余价值,不反映原值和累计摊销价值,使得农业资产价值的信息反映不够充分。作为一项长期资产,所提摊销直接冲减其账户余额,会造成“账实不符”,让信息使用者产生误解。因此笔者建议增设“农业资产累计摊销”作为“农业资产”备抵账户核算其摊销额,“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合作社拥有该项资产的账面原价。

对于投产后农业资产(投产的产役畜、投产的经济林木)的摊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将其全部计入当期损益,计入“经营支出”,这种做法会造成少计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其较为合理的核算办法与下文“已投产的产役畜和经济林饲养和饲养费用核算”类似。

(三)已投产的产役畜和经济林饲养和饲养费用核算

《制度》规定,经济林、产役畜(均属于生产性生物资产)投产后,其管护费用、饲养费用都予以费用化,计入“经营支出”,经济林木、产役畜计提摊销时也计入“经营支出”,这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做法一致。但是在实际农业生产中,产役畜投产后开始繁殖或者承担劳役,例如奶牛开始产奶,其饲养成本应该由其农产品牛奶承担,计入相应的“生产成本”等科目,而不应一概而论计入“经营支出”。同样,经济林投产后开始生产农产品,其管护费用应由该林木所生产的农产品(果品等)承担,计入“生产成本”等科目,在农产品成熟入库或出售时进行结转。已投产的产役畜和经济林饲养和管护费用核算是否合理恰当,将直接影响到农业资产和农产品的成本核算。

(四)资产负债表列示

生物资产在所处生命周期中的不同阶段会具有类似存货或固定资产的特点。存栏待售的牲畜具有存货的特点,应属于流动资产,而生产性林木具有固定资产的特点,应属于非流动资产。《制度》将合作社的牲畜资产和林业资产都计入农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长期资产,显然不够恰当。

综上所述,我国现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特殊性较大,与《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在很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随着合作社的不断发展,财政部应及时不断修订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逐步缩小与《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的差异,使合作社与其他企业在平等基础上互相竞争,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下运行,以实现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等.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及讲解[M].暨南大学出版社,2004.

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及办法范文3

1.合法性原则,就是指企业必须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绳,在国家的规章制度范围内,制定本企业切实可行的财务内控制度。这是企业建立内控制度体系的基础,在大量的违法违规的企业中,一则是因为不依法办事,更重要的是因为企业财务内控制度本身就脱离了国家的规章制度,任意枉为,最后给国家给企业造成了损失,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

2.整体性原则,就是指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必须充分涉及到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各个方面的控制,它既要符合企业的长期规划,又要注重企业的短期目标,还要与企业的其他内控制度相互协调。我们在工作中通常存在着很多局限性或“近视症”,往往就事论事,仅从财务单方面出发考虑问题,结果顾此失彼,与其他内控制度执行相互矛盾,或不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解,而造成制度的“名存实亡”,因此,在建立财务内控制度体系时应把握全局,注重企业的整体实施效果。

3.针对性原则,是指内控制度的建立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针对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针对企业容易出现错误的细节,制定企业切实有效的内控制度,将各个环节和细节加以有效控制,以提高企的财务会计水平。目前我们很多企业没有一套根据企业实际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与规范,从而造成会计工作薄弱,财务管理混乱。

4.一贯性原则,就是指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必须具有连续性和一致性,不能朝令夕致,随时变动,否则就无法贯彻执行。我们在制定企业财务内控制度时,要高度重视这一点,要力求制度尽可能连续,保证会计工作的严肃性。

5.适应性原则,指企业财务内控制度应根据企业变化了的情况及财务会计专业的发展及社会发展状况及时补充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适应性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外部的适应性,另一方面是对企业内部的适应。外部适应性是指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要适应国家的宏观经济发展,产业的发展和对企业竞争对手机制的适应。而内部适应性是指要适应企业本身的战略规划、发展规模和企业的现状。企业要把握这两个方面,制定适时适用的财务内控制度,并将企业财务会计水平向更高、更好的方向发展。

6.经济性原则,是指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的建立要考虑成本效益原则,就是说在运用过程中,从经济角度看必须是合理的。一项制度的制定是为控制企业的某些环节、关键点,并最终落实到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及增加效益上,若违背了这个观点,就变得得不偿失。

7.适用性原则,是指企业财务内控制度应便于各部门、各职工实际运用,也就是说企业财务控制度的操作性要强,要切实可行。这是制定财务内控制度的一个关键点。企业内控制度的适应性可概括为“内容规范、易于理解、便于操作,灵活调整”。

8.发展性原则,制定企业财务内控制度要充分考虑宏观政策和企业的发展,密切洞察竞争者的动向,制定出具有发展性或未来着眼点的规章制度。企业财务内控制度是企业的一项重要制度,它能促进企业财务会计水平的提高,为此,我们要具有战略的高度把它引向更完备的发展方向。

内控体系的目标

企业财务内控制度是为企业的经营目标服务的,我们制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必须达到以下五个目标:1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2保证所有交易事项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及时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3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4保证账面资产和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5保证财务会计监督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内控体系控制的要点

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要达到服务于企业经营目标,要达到对经营活动的控制,必须使财务内控制度对每个环节进行控制,控制好各个要点。实行企业财务内部控制要实现以下要点:1.明确管理职责、纵向与横向的监督关系;2.职责分工,权利分割,相互制约;3.交易授权,建立恰当的审批手续;4.设计并使用适当的凭证和记录;5.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的授权;6.资产和记录的保管制度;7.独立稽核,例行的复核与自动的查对;8.制订和执行恰当的会计方法和程序;9.工作轮换;10.独立检查,包括外部和内部审计等。

内控体系框架

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在解决了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建立的前提下,按照企业内控制度建立的原则、目标、要点的要求,企业应建立起本单位的完备的财务内控制度体系。我认为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应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的基本财务会计控制制度:

1.可靠的凭证制度;2.完整的簿记制度;3.严格的核对制度;4.合理的会计政策和会计程序;5.科学的预算制度;6.定期的资产盘点制度;7.适时适用的监督考核制。

具体地讲,财务内控制度体系框架可分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原则性的财务、会计制度

1.会计核算制度:

(1)会计核算的体制;(2)主要会计政策;(3)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4)会计科目使用说明;(5)会计报表种类及其格式;(6)会计报表编制说明(附注)。

2.财务管理制度:

(1)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2)货币资金管理;(3)往来结算管理;(4)存货管理;(5)短期、长期投资管理;(6)固定资产管理;(7)在建工程管理;(8)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管理;(9)其他资产管理;(10)销售收入管理;(11)成本费用管理;(12)盈利及分配管理;(13)财务会计报告与财务评价管理。

(二)综合性管理制度

1.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对会计核算基本流程,有关会计事项处理的必需手续以及具体操作规范作出规定);2.财务预算管理制度;3.会计稽核制度;4.内部牵制制度(根据需要,对会计核算中需强调的内部牵制、制约程序作出集中的规定);5.财产清查制度;6.财务分析制度;7.会计档案管理办法;8.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9.对子(分)公司等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办法。

(三)财务收支审批报告制度

1.财务收支审批管理办法;2.重大资本性支出审批与授权审批制度;3.重大费用支出审批与授权审批制度;4.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四)财务机构与人员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分级负责制;2.会计核算组织形式;3.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4.内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含会计工作岗位轮换管理办法、会计人员委派管理办法等);5.对违反财经纪律及企业财会规章制度事项的处罚规定。

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及办法范文4

关键词:事业单位 会计核算 优化 完善

事业单位作为具有一定社会服务职能的单位,资金以及资产管理状况直接关系到事业单位各项职能是否能够有效的发挥。在事业单位内部开展会计核算工作主要是为了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进行全面完善的记录分析,从而确保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的合法。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的功能主要是检查事业单位对财政拨款的管理是否符合国家预算计划,事业单位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可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以及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通过开展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杜绝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各种违法违纪问题。随着国家队事业单位改革的步伐不断推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因此,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必须改革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确保事业单位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一、改革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意义研究

(一)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改革是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

随着国家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事业单位的体制正处于逐步改革之中,传统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出现了较多与现实情况不适应的地方,因此必须对事业单位现行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进行革新,以确保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通过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改革可以优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模式

通过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将单位内部的资金管理、预算控制等管理目标分解到事业单位内部的各个职能部门,通过这种方式,使事业单位内部工作人员充分明确单位的战略发展目标,提高整个事业单位的整体管理以及运行效率。

(三)通过开展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改革,可以强化针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

会计核算工作作为会计委派制度的形式之一,通过开展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管理,可以在《会计法》的指导下,对事业单位的所有财政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强化针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确保事业单位各类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合法,提高国家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

二、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管理问题分析

(一)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不全面,会计核算方式较为落后

对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也是国家相关法律以及政策的基本要求。但是现阶段,部分事业单位对会计核算工作重视程度不足,会计核算体系在执行上也不规范,造成会计核算工作难以顺利开展。此外,虽然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已经不断优化升级,但是与之对应的会计核算方式却没有改进,导致会计和方式不够科学,没有准确的会计核算结构,必然制约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质量的提高。

(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管理理念落后

部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部门缺乏会计核算管理意识,没有充分认识到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对规范完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作用。这就导致部分事业单位对国家的财政拨款的规划利用安排不当,资产账务管理混乱,资金的利用效果也较差,制约了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管理覆盖面较窄,部分会计核算指标设置不科学

随着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渠道与支出方式也日益多元化,这就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管理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但是部分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部门未能及时结合体制的变化,改革会计核算工作,导致会计核算工作的覆盖面不全,难以形成对事业单位财政资金以及资产的全面管理。

(四)对事业单位的资产以及债务管理不完善

在事业单位的核算管理方式上,主要是采用首付实现这种制度,因而对于事业单位在管理过程中的一些隐性债务难以全面的反应,造成事业单位的债务管理混乱。此外,在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方面,由于会计核算体制未能有效的结合资产管理工作,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时有发生,未能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与精细化。

三、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改革完善措施研究

(一)针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完善会计核算体系,优化财务管理模式

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部门应该按照《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内容,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重点针对事业单位的财务预测、会计工作过程监督、会计信息数据整理分析等方面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完善与事业单位日常经济活动相关的账务管理,并将会计核算结果直接反映到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部门。此外,由于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的财政拨款以及事业单位的自行创收,因此必须针对事业单位的资金收支渠道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模式,形成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统一管理。此外,应该进一步拓展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范围,不仅应该将事业单位的资金的收入、分配、使用以及利用效率统一纳入到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之中进行统一的管理,同时也应将成本核算、资产管理纳入到会计核算管理工作之中,确保事业单位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避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以及资金的流失。

(二)强化会计核算的财务监督功能

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是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通过会计核算促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一系列有关法律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同时,应该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按照事前评估、事中控制以及事后审计等步骤,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审核,保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合准确,提高财务会计工作质量。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效果,事业单位可以借助于外部专业的中介审计机构,对自身财务管理状况进行审计监督,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

(三)强化对事业单位的预算考核

预算核算也是会计核算工作重要内容,必须对事业单位的预算完成管理进行必要的考核。重点针对预算的编制、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核算管理范围。通过全面的预算考核管理模式,促进预算编制计划在事业的财务管理过程中得到有效的实施,推进事业单位全面预算管理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中得到全面的落实。

(四)在会计核算工作中,进一步完善资产以及债务管理

对事业单位的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可以准确的反映事业单位的资产的变化,因此针对事业单位资产的核算,可以建立权责发生管理的制度进行统一管理。明确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中长期资产、不良资产的分类,完善事业单位内不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处理。对于事业单位债务的会计核算工作,首先应该明确事业单位的真实财务状况,并对整体负债情况进行统一的评估,以便于制定相应的偿还计划,进而降低债务风险,避免事业单位由于偿债风险制约自身的长期发展。

(五)规范会计凭证的管理

会计原始凭证作为会计核算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重点。对于原始凭证的管理,应该重视规范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审核工作,对于各式各样的记账、账簿以及报告等凭证,必须规范统一凭证格式,确保金额以及办理手续符合相关财务管理的标准要求。对于各类原始凭证的填制,应该按照所涉及的经纪业务活动并根据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分类管理,并保证编号设置合理,各类附件齐全,说明或者是凭证摘要简明,所必备的各种印章齐全。通过对原始凭证的规范管理,准确的反映事业单位的资金活动以及资产管理,确保各类凭证与账目记录相符,保护事业单位资产以及资金的安全。

(六)重视高能力水平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队伍的建设

为了提高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水平,必须强化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队伍的建设的教育培训。首先,应该使相关的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学习掌握财务管理知识以及相关的政策法律知识,具备充足的理论知识与专业能力开展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其次通过再教育或者是引进人才的方式,提高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最终通过相关的业务教育培训,使其能够针对不同的会计科目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并能够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以及规定要求,完善预算等会计报表的编制,确保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能够及时、准确的开展。

四、结束语

在当前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的背景下,事业单位财务活动也出现了较多新的变化,因此,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必须重视会计核算的改革,根据事业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完善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制度,优化会计核算整体流程,实现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与精细化,进而提高会计核算质量,确保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及办法范文5

关键词 税务会计 会计核算 油气田企业 纳税筹划

一、企业税务会计的发展、作用

税务会计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它是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的,对维护国家和纳税人的权利都是极其重要的。因此,税务会计是企业新兴的一门边缘学科,是融税收法规和会计核算为一体的特殊的专业性会计。

本世纪以来,税收会计理论体系已得到长足的发展,其财务管理功能也逐步被广大企业家所认识,许多国家已有独立成科的税收会计。企业税务会计逐渐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立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会计分支,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开始的。可见,企业税务会计对于企业利用税法取得合法利益以及确保不因纳税方面的任何疏漏而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具有重要作用。

二、企业设立税务会计的必要性

现在世界许多国家的企业都设置了专门的税务会计,在企业中发挥着显著作用。目前,在我国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中,缺乏高素质的税务管理人员,企业财务人员对税务知识的掌握比较肤浅,企业纳税仍然依赖于财务会计的账簿和报表。其财务人员在申报纳税时,头脑中往往没有税务资金流动的清晰、完整,系统的观念,导致在多层次、多环节、多税利的复合税制下显得无能为力。在较多的情况下只能机械地接受税务机关的指示或处理。在现实情况下,企业税务会计只能成为财务会计的简单附属,而财务会计又不能全面行使税务会计的职能,二者互相牵制,影响了各自职能的充分发挥。

随着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和会计环境的不断改善,企业非常有必要专设既精通会计业务,又熟练掌握税收政策法规的税务会计。首先,企业专设税务会计是企业依法纳税的需要。 第二,企业专设税务会计是企业充分享受纳税人权利的需要。第三,企业专设税务会计是企业追求效益最大化的需要。第四,企业专设税务会计是企业适应税收工作的需要。

三、以税务会计核算为核心,组织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随着各国税法、税制的不断发展和健全,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在不违反财务制度的前提下,以税收核算为中心来组织实施整个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会计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

下面,以我们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为例,结合实际,浅谈企业以税务会计核算为中心,组织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一、胜利油田分公司的生产、销售与税收现状

胜利油田分公司是国家的特大型国有企业,从1961年发现至今,走过了50多年的光辉历程,创造了非常好的经营业绩。2012年营业收入1822.42亿元,实现利润385.1亿元,实现税费526.5亿元,实现经济增加值236亿元。成本利润率和吨油利润、人均利润都排在中石化油田板块前列。

胜利油田分公司是国家的纳税大户,根据油气田的生产性质,按照增值税的有关规定,我们油田销售产品应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原油、天然气、炼化产品及有关劳务等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增值税额占石油企业税收总数的70%以上,分公司应纳增值税实行两级申报、集中缴纳的管理方式,由分公司按月在税法规定期限内缴纳。除增值税外,分公司涉及的税种还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石油特别收益金等。二级单位所涉及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

二、结合油田实际,以税务会计核算为中心,组织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由于油田企业具有与其他企业不同的生产经营特点,工艺流程复杂,成本核算模式和税收缴纳方式不同,资金的投入与产出也不同,在实际工作中对涉及税收问题的处理就会不同。鉴于以上这种情况,我认为,油田企业财务人员必须了解企业的生产过程和经营情况,从多个角度和层次上对每个税种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并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合理运用国家的有关税收政策,查缺找正,比较各个纳税方案的优劣效用,从中选优,才能避免和减少纳税成本。不断提高税务核算和税务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企业的纳税能力。

四、协调税法与会计法规之间的矛盾,搞好企业财务管理

胜利油田所处的生产经营环境不同于围墙内的加工式工厂企业,因此油田发生的成本费用与其他企业又有所不同,在实际处理有关业务时,也很难找到规范对口的处理方法。我认为,正确协调两者的矛盾,其基本原则是在全面履行纳税义务的前提下做到以下几点:⑴、当税法有明确的处理办法,会计法规也有明确的处理办法时,应先按会计法规的规定办法进行会计核算,纳税申报时再按税法的规定调整纳税;⑵、当税法有明确的处理办法,而会计法规没有明确处理办法时,应严格按照税法的有关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以便于申报纳税;⑶、当税法没有明确的处理办法,会计法规也没有明确处理办法时,应先按会计法规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再按照有利于纳税的原则进行调整,申报纳税。这是协调税法与会计法规行之有效的方法。

总之,企业一定要更新财务管理观念,紧紧围绕着税收会计核算这个中心,按照全面履行纳税义务这一根本原则来组织、实施企业的会计核算,强化财务管理,切实确保企业税收会计核算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开辟企业经营管理的新天地。

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及办法范文6

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的财务会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单位的财务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公路管理局的一切经济活动。

第三条建立健全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完善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依法组织收入,节约开支;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法纳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单位的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本制度的要求;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税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会计核算

第六条各会计核算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立会计科目,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应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各会计核算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八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九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十条各会计核算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私设的会计帐簿登记、核算。

第十一条各会计核算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帐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第十二条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便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第十三条单位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当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十四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帐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以及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

财务会计报告及各种会计资料须经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同意,方可对外报送。

第十五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第三章收入核算

第十六条收入的核算包括:公路规费收入、养护资金收入、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十七条公路规费收入要按“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收入由财政部门委托专业银行代收代缴;经费由财政部门按计划下拨。

第十八条非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按《广东省非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执行;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按经营公路的有关规定进行核算、管理。

第十九条各单位(部门)的收入,必须统一使用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或发票,资金统一上缴财务部门,严禁私自坐支、私设“小钱柜”。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要按要求编制收入报表(年报、月报),并根据收入资料提出分析意见。

第四章资金结算

第二十一条出纳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二)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不得坐支,不得以“白条”抵库,更不得任意挪用资金。

(三)签发支票、本票、汇票后经核准并盖印鉴章;妥善保管空白支票、本票、汇票等有关资金往来票证。

(四)及时、准确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相等,银行存款的发生额要与银行对帐单的数额相符,余额不符的要做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余额相符,对发生的未达帐,要及时进行追踪和处理。

(五)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开具支票必须注明收款单位名称、日期、款项用途及最高限额,并与会计处理相符。

(六)严格执行单位各项开支的审批程序。

第二十二条单位的银行存款应以单位名义开设帐户,不得公款私存;预付款项、应收款项应按有关合同或者协议进行结算或办理回收。

第二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及时对应收帐款、预付帐款等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核对,对于超过约定期限和法律规定有效期限的款项,应发函催收或者派专人催收。

第二十四条任何应付款项的结算支付,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审批。

第二十五条银行印鉴章必须由不同岗位的会计人员分开保管。

第二十六条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当天送存银行,收到的支票、汇票等票据应该及时处理;对签发的票据应在建立的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第二十七条下属各单位因资金周转困难,需向市局借款,必须事先确定借款金额、时间、利率,并同市局签订借款合同,经局领导批准后方能借款。

第二十八条未经局领导班子同意,严禁下属单位私自向金融机构或有关单位借款、对外提供抵押、担保。已经领导批准同意借款、担保、抵押的下属单位,每年年终必须向市局如实提供本单位的借款、还款、抵押、担保等资料。

第五章税务核算

第二十九条各核算单位税务核算的职责是:

(一)照章纳税,办理本单位税务登记,异地代扣代缴税务登记及变更税务登记等事项。

(二)办理本单位有关税款的申报、缴纳、免税及退税等事项。

(三)办理接受税务检查、进行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等事项。

(四)编制有关的税务报表及相关分析报告。

第六章会计监督、内部稽核

第三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各核算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内部必须建立日常检查和定期审查制度。具体包括:对收入、成本支出、费用开支的检查;对资产、负债真实性、合法性的检查;对基金的计提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对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检查;对各财务部门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等。

第三十二条局财务科有责任对下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为了加强整个公路系统财务的宏观管理,各核算单位必须每月向局财务科报送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按照国家规定,会计报表必须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各核算单位出现的异常情况和问题,局财务科必要时可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专项审计。

第三十三条为了使各核算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良性的、健康的方向发展,各核算单位必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税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接受舆论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各核算单位的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法,照章办事。对违反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该向单位负责人书面报告并请求处理,不得擅自处理。单位内审人员有权对单位财务人员执行公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五条各下属单位任用财务人员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报局财务科审查。

第七章报销审批程序

第三十六条单位的费用开支、固定资产的购置、对外投资、备用金的借支、经费的拨付、工程款及项目预付款拨付的报销(批)程序是:

一、经办部门(单位)准备所有的发票、借条,固定资产购置申请报告,对外投资的协议(合同),领导批准的文件,请求拨付经费、工程款及项目预付款的申请报告等相关资料。

二、经办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审核项目、事项的真实性,各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其中办公室负责核实车辆使用费、业务招待费的发票、单据),财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安排提出意见。

三、财务部门审核发票、单据的合法性,金额的准确性。

四、单位分管项目领导审批。

五、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批准。

六、会计做帐。

七、出纳付款。

所有费用开支必须注意如下事项:

一、单位的一切开支都必须遵循上面的程序;

二、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计划;

三、所有开支的证明性与规定性的文件要齐全;所报销的单据必须是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或发票,由经办人、验收人或证明人注明用途并签名。

四、不符合要求的开支,财务部门有权予以拒付。

第三十七条市局费用一次性开支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但招待费、办公用品费用一次性开支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审批,超过1,000元的由主要领导批准。

职工的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医药费、差旅费、通信费、教育培训费、抚恤金、慰问金等开支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职工因公出差、办事或住院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用途,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能借款。事后10天内,必须报帐,不得将公款长期留用,否则,财务部门当月即从该职工工资中予以扣回。借款的金额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000元以上50,000元(含50,000)以下的由主要领导审批;50,000元以上的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局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下属单位借款。

第三十九条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对经其批准的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负完全责任。

第八章票据管理

第四十条各核算单位票证的印(购)制、领用、开具、取得和保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发票的印(购)制、领用、开具、保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

第四十一条各核算单位的票证包括:公路规费发票、过桥(路)费发票、税务发票、财政专用收据及其他票证等。

第四十二条各核算单位要设置发票登记簿,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发票的保管和销毁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会计电算化

第四十三条为适应会计工作电算化发展的需要,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各核算单位应当积极推行会计电算化,并报当地财政部门批准。

第四十四条各核算单位会计电算化应按照《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使用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应符合《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

第十章会计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