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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宣传行动方案范文1
兴宾区主要活动分工方案
2021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3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围绕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特制定我区主要活动分工方案如下:
一、开展一批防灾减灾宣教活动
根据行业灾害事故风险水平和抵御灾害综合能力,围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创新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形式,按照“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面向社会公众普及洪涝、台风、地震、风雹、地质、森林火灾、生物、生态环境等各类灾害以及生产安全、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的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分头落实)。
向社会公众有序开放消防训练基地、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气象科普教育基地,设立专区开展防灾减灾公众体验活动(区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气象局等负责落实)。
充分发挥“全国防灾减灾日”公益短信、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扩大宣传活动覆盖范围,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局等负责落实)。
二、开展一批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各有关部门针对本行业各类易发灾害事故可能带来的威胁,组织专业队伍,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等参与,重点针对社区、学校、医院、敬老院、福利院、建筑工地、火车站、城镇燃气、城市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开展全面、系统的灾害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灾害事故隐患,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加大各方面投入,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事故风险,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提供有力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分头落实)。
三、开展一批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根据自身职责,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注重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重点针对城市内涝、地质灾害、台风、地震等灾害以及生产安全、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灾害事故预警、应急指挥、人员疏散和搜救、群众生活救助、伤员救治、物资调运、信息共享、社会力量参与等演练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教育体育局、兴宾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等负责落实)。
四、开展一批防灾减灾新闻宣传报道活动
组织区融媒体中心,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对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以及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防灾减灾经验做法等进行集中报道,营造防灾减灾良好舆论氛围(区委宣传部负责落实)。
以上各项活动,请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组织协调,逐项抓好落实。
安全宣传行动方案范文2
一、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推进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全市小煤矿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小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重点内容
(一)执法行动的重点内容: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
2、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二)治理行动的重点内容:
1、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和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的;
2、干部下井带班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3、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工艺和淘汰机电设备的;
4、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5、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以及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器配备不足的;
6、通风、排水、机电运输、防灭火、安全监控等系统不健全和压风、通讯、供水三条生命线未到采掘工作面的;
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8、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9、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宣传教育行动的重点内容: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煤矿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工作步骤
(一)认真学习发动,开展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
各单位结合本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安排整改资金,认真组织整改,全面、及时、主动地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6至9月)。
1、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2、进一步强化瓦斯综合治理和整顿关闭,切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雷电等安全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各单位在9月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
针对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对督促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及时研究解决威胁安全生产的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人,责任追究到人,督促干部职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宣传行动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安全发展为目标,认真落实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围绕“治理隐患、杜绝事故、保障安全”的主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自查和督察行动、重点领域安全整治“三项行动”,严格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全面推进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围绕“治理隐患、杜绝事故、保障安全”这个主题,扎实开展局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稳步推进关于局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强化安全生产力度,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粮食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推进局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对象、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范围是:直属各粮库、各粮油购销企业、粮食加工企业及宾馆、零售粮店、主食厨房和出租场所,主要包括:电器设备、用电线路、锅炉、电梯、消防设施、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车辆管理、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和安全警示牌设置等。
(二)加大安全生产自查和督察力度。杜绝下列行为出现,必要时配合安全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的;
4、瞒报事故的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改的;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其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对下列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储存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以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和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7、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8、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方法步骤
各单位要统筹各项工作,把“三项行动”与局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科学地组织本单位开展好贯彻落实。
(一)制定行动方案,开展自查自纠( 6月30日前 完成)
各单位要按照市局“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结合20__年“隐患排查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本单位“三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注意抓好思想发动,提高认识,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出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各单位“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必须于 6月25日前 报送市局人事保卫处。
(二)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7月1日 至9月底)。
1、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对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主要对象是各粮、油库、批发零售企业、加工企业及所属的宾馆、粮店、主食厨房、出租场所和车辆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整改目标,明确监管责任和排查治理责任。
2、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
防雷电等安全措施,严密防范因大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切实发挥板报、专栏等宣传载体作用,广泛宣传这次“三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
4、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国庆节前,市局将组织对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第二阶段安全整治督察,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至11月底)。
1、进一步完善措施,提高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天然气泄露、防自然灾害以及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单位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组织检查和总结,并于 11月10日 前以书面形式将总结报送市局人事保卫处。同时市局将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组织开展综合督察。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周密计划,确保“三项行动”的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把“三项行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时时刻刻抓住不放,积极强化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尤其是对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要抓住不放,扎实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确保“三项行动”取得实效,促进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抓好协调筹划,保证整体推进。一是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尽快解决;二是要积极探索掌握安全生产规律,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务求实效。
安全宣传行动方案范文4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加强旅游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旅游安全意识,提高广大旅游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县旅游局局长任组长,县旅游局副局长、县旅游局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长为成员。
三、工作任务
(一)旅游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主要工作任务
严厉打击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旅游经营的;
2、瞒报旅游安全事故的;
3、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4、旅行社聘用无证领队、无证导游人员的;
5、旅行社超范围经营的;
6、旅行社未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
7、星级饭店消防器材过期、监控设施失效的;
8、旅游景区(点)使用“三无”游乐设施设备的;
9、旅游景区(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游乐设施设备仍在使用的;
10、旅游企业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旅游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主要工作任务
结合“安全隐患治理年”排查治理成果,对各旅游企业整改不到位、任然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包括以下几项:
1、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报
告制度及各岗位安全职责制度等各项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应急预案尚未完善,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人员未健全、落实的;
4、特种行业尚未完全持证上岗的(含餐饮、电工、电梯、高压容具操作工、游乐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司机等);
5、大型游乐设施、游船、水上游乐项目、消防疏散通道、消防器材、监控设施设备、厨房灶具等设施设备及饮食卫生未达到安全标准的;
6、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课时不足的;
7、各项安全管理档案尚未建立健全的。
(三)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主要工作任务
1、以“关爱生命、关注旅游、打造和谐安全之旅”为主题,开展旅游安全生产系统宣传教育活动
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树立“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观念,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63周年”,积极开展各类旅游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旅游咨询服务活动。大力宣传旅游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在全社会树立良好形象。
2.努力推进“以人为本、关注旅游、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建设加强旅游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要与生产实际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企业诚信建设相结合,与提高企业服务质量、提高企业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相结合,让旅游安全文化在旅游企业中蔚然成风。开展旅游安全警示教育,做到旅游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切实保障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安排
“三项行动”要贯穿各单位全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三项行动”应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6月初以前)
1、各旅游企业单位要按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08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2、各旅游企业单位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全体旅游从业人员参与“三项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在排查治理隐患和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6至9月)
1、突出重点、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旅行社务必要杜绝租用不合资质的旅游车辆,星级饭店要确保消防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旅游景区(点)要确保大型游乐设施设备安全有效,切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加强岗前安全培训工作,推进职业安全教育,促进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3、各旅游企业单位应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9月份,县旅游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在全行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为63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至12月)
1、针对第四季度特点,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冰雪灾害,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旅游企业单位应对“三项行动”开展“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作法,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市旅游局将对全行业“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三项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个岗位。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依法处理,并在相关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既要突出小长假、“十一”等重要时段,以及以前经常发生或容易发生事故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设施、关键岗位,也要加强日常检查、监督指导,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地开展“三项行动”。
安全宣传行动方案范文5
一、三项行动的基本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协同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加强联合执法和督促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
(二)突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对因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被政府依法关闭、吊销的企业,要加强后延监管,责令其办理注销登记;对被依法关闭、取缔和吊销营业执照后仍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治理违规违章行为,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加强企业监管,依法查办大案要案,狠抓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协调推进。着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通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日常登记监管工作相结合,严格审查各项前置许可项目和有效期限,对有关许可证照期限即将到期的,要提醒企业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二、三项行动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重点范围
结合工商职能,主要是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车辆改装企业和商(市)场、娱乐场所、宾馆、网吧等人员密集的经营户,以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
(二)重点内容
1.发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职能作用,依法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审查各类前置许可条件。
2.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积极配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企业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切实做好企业监管工作。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加强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突出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的;
(3)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3.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企业年检工作,严格审点行业企业的前置许可时限和许可范围。
4.积极配合做好对重点行业的专项治理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合理安排巡查力量,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车辆改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执法和专项治理活动。
5.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要面向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经济组织和人民群众,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营造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良好氛围。
三、三项行动实施步骤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完善工作制度(5月)
结合2011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涉及工商部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三项行动”工作方案。认真查找在登记、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梳理监管流程,完善工作制度,提出改进措施。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6至9月)。
1.针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车辆改装、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违法违章行为,按照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参加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
2.在认真落实监管职责、监管措施的同时,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
1.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2.10月底前,完成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交换机制,依法、及时将安全事故企业责任人纳入“黑名单”。
安全宣传行动方案范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推进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全市小煤矿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小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重点内容
(一)执法行动的重点内容: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
2、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二)治理行动的重点内容:
1、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和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的;
2、干部下井带班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3、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工艺和淘汰机电设备的;
4、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5、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以及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器配备不足的;
6、通风、排水、机电运输、防灭火、安全监控等系统不健全和压风、通讯、供水三条生命线未到采掘工作面的;
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8、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9、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宣传教育行动的重点内容: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煤矿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工作步骤
(一)认真学习发动,开展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
各单位结合本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安排整改资金,认真组织整改,全面、及时、主动地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6至9月)。
1、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2、进一步强化瓦斯综合治理和整顿关闭,切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雷电等安全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各单位在9月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
针对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对督促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及时研究解决威胁安全生产的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人,责任追究到人,督促干部职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