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周工作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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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周工作总结

法制宣传周工作总结范文1

一、宣传周活动的筹划准备

为切实做好本次宣传周活动,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召开会议专门研究确定了具体的活动内容,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承办人,并明确了完成的时间。在活动准备工作期间,先后多次召开庭务会,对各项活动的进度及时跟进和加强督办。

二、宣传周活动的主要内容

1、举行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试点工作启动仪式。4月18日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知识产权局,在岳麓区法院举行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岳麓区法院率先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该项工作,是完善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开辟知识产权保护新渠道,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重要改革;是人民法院满足专利纠纷解决的现实需求,疏通专利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互通渠道,实现专利纠纷高效便捷化解的重要举措。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陈仲伯出席启动仪式并作重要讲话。

2、召开新闻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十大案件。4月24日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长沙经开区召开专题新闻会,了《xx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2年)》和《xx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2012年)》,展示xx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成果和决心。新闻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曹道成还就法院打击“傍名牌、搭便车”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举措、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等问题,详细回答了记者提问,及时回应了社会关注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热点问题。

3、集中选取典型案件开庭和庭审网络直播,邀请社会群众旁听庭审。

法制宣传周工作总结范文2

强化本部门在普法工作中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教育引导全系统工作人员并带动服务对象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守法习惯、严格依法行政、善于依法维权,为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将普法宣传渗透到依法行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及法律常识,通过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在日常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局机关各业务股室与各直属局要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三)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强化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指导,坚持县级主管局、直属局、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级联动普法。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同时要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做好本单位所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落实普法工作责任,积极支持、配合县委县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新格局。

三、工作内容

(一)重点宣传普及《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责任股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事保局)

(二)重点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责任股室:劳动关系与仲裁股、劳动监察股、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居保局)

(三)重点宣传普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责任股室:劳动关系与仲裁股、政策法规股)

(四)重点宣传普及《就业促进法》、《失业保险条例》。(责任股室:就业促进股、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就业局。)

(五)重点宣传普及《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责任股室:社会保险股、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社保局、医保局、居保局。)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任务。各股室、各直属局要按照县人社局《关于依法治县工作的实施方案》、《“法律七进”三年行动方案》和本方案确定的任务、内容和重点时段,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各直属局要落实依法治县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股室,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集中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情况及时报送局机关法制股。

(二)创新普法方式。根据县人社局《“法律七进”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重点内容,结合各类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和不同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集中宣讲、主题活动宣传、专项依法治理活动等方式,面向社会积极开展人社部门专业法律法规宣传;充分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重要平台作用,在网站设置普法专栏,用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突出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开展好“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等活动。利用展板、墙报、标语、印制普法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法制宣传周工作总结范文3

一、思想宣传工作。

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做好评选表彰先进和妇女典型的宣传工作;及时上报有关妇女工作的信息;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家庭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了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突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家庭工作重点,大力开展“洁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有部署、有示范、有检查、有总结,完成创建行动目标任务,并有情况反映;开展好“三八”节百年大庆和其他节日几年活动,并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做好了妇女刊物的征订、发行、应用工作。

二、协助开展好“双学双比”活动

我局积极协助乡镇参与“双学双比”活动,积极扶持和发展农村妇女合作社,估计妇女参与农村妇女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通过畜牧科技下乡活动,搞好农村妇女创业职能培训。

三、维权工作的开展

抓好了五五普法活动、三八法律宣传周、综治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的开展;深化“巾帼普法维权活动”,做好预测和排除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妇女儿童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化平安创建工作;认真开展好尤其是妇女的工作,做到及时调查、处理、回复,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继续开展好“不让进我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妇女干部的聘用和选拔工作。

四、扎实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做好家庭教育规划的终期评估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抓好“六一”庆祝活动,深入开展“手拉手”等活动;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开展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五、妇女组织自身建设

法制宣传周工作总结范文4

为了更好地落实党的*和*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根据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关于健全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精神,以及市司法局工作会议确定的加强“法律进社区”工作要求,现对20*年本市“法律进社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进一步抓紧做好“法律进社区”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客观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区群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内容,是司法行政部门进一步贴近群众、便民利民的需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法律进社区”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今年的“法律进社区”工作要在前3年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抓经常、打基础、挖潜力、创特色”的工作思路,与时俱进,大胆探索,锐意进取,把“法律进社区”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各成员单位(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把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把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有机地组织起来,使各种资源在社区实现优化配置、功能互补,构成科学合理的社区服务体系。要进一步完善“法律进社区”的工作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开拓新思路,探索新办法,以窗口为载体,不断提高“法律进社区”工作的实效。各区县司法局要严格按照市司法局20*年3月11日专题会议决定的要求,抓紧做好“法律进社区”的各项工作。

二、以全面总结“四五”普法工作为抓手,认真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认真总结本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年来,尤其是“四五”普法以来,在社区和农村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典型经验,结合本市社区和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谋划“五五”普法关于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总体思路;充分利用社区的组织资源、信息网络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探索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建设工作,会同市民政局对本市涉农区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启动农村基层干部民主法制培训工作;总结部分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居委会”创建活动经验,在条件成熟的区逐步推广;积极开展第三次市民法律素质问卷调查工作,对市民法律意识、法律知识、运用法律能力的现状进行科学的、切合实际的评估。以“东方讲坛”为载体,利用市法制讲师团的专家资源,继续举办面向社区、面向市民的法制讲座;配合市委宣传部“三下乡”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农村;与团市委联合,继续开展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抓住节点,认真组织开展“8.16”依法治市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

三、齐抓共管、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

继续推行律师事务所与街道乡镇结对签约工作,加强对签约律师事务所履约情况的督促检查。签约的律师应认真履行各项约定,律师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可采用在“窗口”投放联系卡、宣传页、设置服务联系指示牌,或指派律师定期到“窗口”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受理居民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对于行动不便或有紧急情况的社区居民应提供上门服务。

各公证处应根据区域大小,公证服务需求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开展公证进社区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应采用公证员定期到社区“窗口”坐堂接待的形式,并在“窗口”放置居民联系卡、宣传页等材料,公布公证咨询电话;对于特殊人群实行上门办证服务,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进社区的考核工作。

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充分发挥其贴近社区,服务便利的传统优势,深入社区为居民提供各项便民利民的法律服务,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应按照市“法律进社区”办公室的要求,对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值班和开展法律服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在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宣传、表彰,积极配合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为构建和谐社区、平安*发挥其特有的作用。

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强对街道、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指导,指定并完善工作站人员的接待咨询、岗位职责和受理申请的规定,以及办案(事)工作流程,进一步做好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初审工作,切实履行好咨询服务、受理申请、受理调查、非讼和法律宣传五项职能。探索建立联络员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开展“12348”专线与法律援助站联动调处矛盾纠纷的调研。年内着重考核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接待量、初审受理两项指标。

进一步发挥社区志愿者参与法律服务的作用。司法所(科)要运用“窗口”功能,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对居住在社区内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素养、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物业管理等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到志愿者队伍,加强对志愿者工作的宣传和发动工作,组织志愿者之间的交流研讨活动,定时向志愿者所在单位反馈其在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中的表现,各“窗口”应建立志愿者工作情况台帐,建立法律志愿者名册。

四、以“窗口”为载体,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要进一步加强对参加“窗口”服务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法律服务志愿者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窗口”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严格按照“窗口”运行机制的“一口受理、内部流转、分工落实、配合协调、监督反馈”的基本原则运行,市“法律进社区”活动办公室将在调研基础上,对“法律进社区”在“窗口”服务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窗口”五支队伍的人员到位率、群众知晓率、纠纷调结率。

各区县司法局要协调各方力量,整合工作资源,充分发挥“窗口”作用,创造性地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实现社区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的有机结合,使“法律进社区”工作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延伸,针对社区居民不同的法律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居民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五、加强指导,将“法律进社区”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律进社区”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制定本地区的“法律进社区”工作方案,保证“法律进社区”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

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在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市司法局基层处要切实发挥“法律进社区”办公室职能作用,组织好每半年一次的联席会议,沟通各区县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情况,及时、准确的将开展该项工作的经验、做法,以《*司法简报》等形式加以反映,适时召开全市“法律进社区”工作座谈会。

法制宣传周工作总结范文5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标准启动“五五”普法工作

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关键措施。“五五”普法以来,区委、区政府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按照“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民主法治”的指导方针,自觉地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普法依法治理与经济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严格“一岗双责”制度,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全区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专兼职人员具体抓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格局,保证了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区委、区政府于年10月批转了《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本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规划,并做出会议决议。规划和决议明确了我区“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年7月组织了“四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区总结和“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区启动工作,召开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表彰了先进单位和个人,宣传和推广了先进经验,同时对“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工作进行总动员。区委主要领导出席了大会,对我区“五五”普法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会后,区委及时充实调整了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并落实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制,认真做好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各街道、部门按照区“五五”普法规划的整体要求,认真部署,广泛发动,积极开展了“五五”普法工作,使我区的“五五”普法启动工作做到“四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机构人员到位、措施制度到位、保障措施到位,确保了我区“五五”普法工作有领导、有计划、高起点、高标准地整体推进。

二、重点突出,大力开展“法律五进”活动

为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根据省、市普法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大力开展了以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法律五进”活动,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通过加强重点对象、重点行业的普法工作,提高了全社会法治教育水平,增强了全社会法治意识。

(一)抓好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机关干部是全区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的组织者、带头人,抓好他们的学法用法,是搞好全民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的关键环节。一是建立了党政中心组学习制度。先后制定了《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区公务员学法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大干部把学法用法摆上了工作日程,制定了学习计划,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业人员辅导与考试相结合,着重在增长普法理论知识,提高普法水平上下功夫,着重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水平上下功夫。区里定期举办全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组织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上课,先后组织了9次专业法规学习讲座,重点对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民主法治理论、《宪法》、《物权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辅导学习,受教育干部达3000多人次;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党校在轮训各级干部时,都开设了法制课,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各街道、区直各部门也充分利用法制夜校、机关集中学习时间等教育阵地,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等形式,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教育。“五五”普法以来,全区共举办各层次、各类型法律知识培训236期,培训党员干部约6.9万人次。二是落实科级干部和公务员普法考试制度。区普法办按照上级要求,每年组织一次机关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和科级以上干部集中考试,将考试成绩作为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还结合本部门执法情况,对执法人员和公务员进行各类专业法规考试,有利地促进了各级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三是实施了干部任前法律培训教育和考试。为进一步增强我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每年在干部提升之前,凡是经区人大任命的干部,都组织任前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教育和考试,通过加强高层次、系统化法律知识培训教育和考试,既提高了领导干部的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又影响和带动了全民普法教育,促进了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抓好法律进社区、进农村工作。在法律进村居活动中,我们重点在“三参与、三增强”上下功夫。即:参与村居法制教育,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参与村居普法活动,增强公民法制观念;参与村居综合治理,增强公民依法治理的责任感。建立村居法律宣传咨询站(窗口),依托辖区律师、法律服务人员及离退休法律专业人士,为公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更好的提高广大村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从年3月16日至年3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百名志愿者法律服务进村居”活动。我们制定并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从全区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所、公证处及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志愿者队伍,以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的形式进入农村和社区讲案释法。先后共授课62次,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接触群众达10000余人,现场接受法律援助6起,并在在社区开展大规模集中法制宣传2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从年开始,每年安排一至两个月的时间从全区律师事务所抽调律师组成法律宣讲团,精心挑选与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物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合同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专题,结合司法实践过程中的具体案例,编写成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宣讲题纲,目前为止,先后在全区各街道、村居开展法律讲座76次,法律宣讲活动中,受教育群众9000余人,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0余起。

(三)抓好法律进企业、进学校工作。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了《区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学校的实施意见》,年4月在凤凰纸业有限公司举行了“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启动仪式,组织法律工作者及有关部门以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现场解答等形式走进企业、学校,进行法律宣传,并接受现场企业干部职工及在校师生的咨询。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采取发放法律法规明白纸、法律服务、维权联络卡等方式,继续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的学法用法教育,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先后为企业管理层举办法制讲座4次,受教育人员1600余人。各职能部门也广泛开展“送法进工地”、“送税法上门”等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进企业一线送法讲法,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职工的法制观念。在法律进学校活动中,有针对性的编写法律明白纸,学生人手一份;由法律服务志愿者结合各学校实际情况,对在校学生上法制大课十余场次,依托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所等机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多次组织在校学生到法院旁听审判,到监狱、劳教所听违法犯罪人员现身说法等,对青少年进行警示教育,不断强化了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运行机制。今年四月份,在区关工委的领导下,区司法局和团区委共同组织开展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区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区政法系统、法律服务行业中选聘了15名法律素质过硬、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到目前为止,法制副校长为学生开展法律讲堂37次,在全区形成了以校内法制教师、兼职法制副校长,校外基层政法干警相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队伍,有效地提高了青少年法律素质,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创新普法载体,开展主题活动,掀起普法工作热潮

一是多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各街道、各部门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用什么”的原则,突出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充分利用举办法制夜校、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开展送法下乡入户的法制宣传月(周)活动等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宣传宪法、基本法和专业法,重点抓好与市场经济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好新颁布法律的学习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法制舆论氛围。廿里堡街道南屯村,把村中心大街建成高标准法制宣传一条街,在街两侧设立了法制宣传栏,定期张贴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方便了群众学法,受到了村民普遍欢迎;广文街道为每个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方便了居民法律咨询;大虞街道东庄村每月组织一次专业人员、教授讲课,形成了良好的法律学习环境。建设局仅年就组织2000余名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培训,组织近千人次法律宣传进工地、进企业。据统计,“五五”普法以来,全区共组织普法宣传团巡回讲课140余次,举办各类法律知识竞赛22期,各类法制图片展览24期,全民普法参学率达98%。

二是大力实施了“八个一”和“五个一”工程。在“五五”普法期间开展了法制宣传“八个一”工程,即每个街道要建立一支法制文艺宣传队;每个村、每季度要开办一期法制宣传栏目;每个街道要开设一条“148”法律服务专线;每个街道要有一个法律咨询室;每个村要有一个法制宣传广播站;每个村要有一所法制宣传夜校;每个村要有法制宣传栏;每村十户联防小组要有一名法制宣传员。针对我区实际,我们还突出抓了普法教育“五个一”工程,即每个干部人手一套普法教材,一本学法笔记、每个单位一个法制橱窗、一个学法日制度、一项考试办法。为推动全民普法宣传,区里在做好普法学习材料征订、发放工作的同时,每年都有重点、有选择地编印、印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法制宣传教材提纲》等各类法制宣传资料,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三是利用重点时段集中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历年的12月4日普法活动中,区普法办都组织全区各街道、各部门集中开展大规模普法宣传活动,采取各种手段,宣传重要法律知识及各职能部门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普法学法用法的有利环境。全区各街道、各部门还以“3.8”妇女节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5”土地日、“6.26”国际禁毒日、“11.8”法律援助日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开展专题法律宣传。区国税局每年四月份集中开展“税法宣传月”活动,宣传各项税收法规;区国土分局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6.25土地法宣传日”活动,并邀请国土资源部专家授课;工商分局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加强针对市场经营业户的法制教育,促其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卫生局在每年的艾滋病防治日开展大型户外宣传活动,制作图文并茂的法律知识展板,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区地震局在“5.12”防灾减灾日开展大型图片巡展,发放宣传册子,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防震避震知识,增强社会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据统计,近两年来,参与此类活动干部群众达5万人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材料3万多册,展出普法展板300余块,为群众提供法律、政策咨询2万余人次。

四是广泛利用媒体宣传法律知识。在日报版开辟了普法专栏,每月一期,以“以案说法”、“法治动态”、“法律咨询”、“法律解读”等形式就涉及群众重要利益的各方面法律知识进行普法宣传,取得良好的普法效果;区普法办创办了《普法信息简报》,积极宣传全区普法动态,加强普法工作交流;司法局利用“行风在线”,为广大市民解读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

四、以“法治”为总抓手,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一)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民主法治社区(村)的创建,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是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完善居民自治机制的具体社会实践。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和谐社区的意见》和《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区司法局组织专门人员,以社区、社区、村等村居为重点,深入各社区(村)了解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在全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星级考核评分标准,下发至各街道、各社区(村)。各街道、各社区(村)认真贯彻实施意见,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社区,促进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廿里堡街道北王村和南屯村、大虞街道东庄村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法制意识和村干部的自身素质,进一步拓宽了依法治村的渠道,推动和促进了村集体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南屯村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各项民主法治制度得到完善、机制更加顺畅,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更加健全,民主管理得到较好落实、法制宣传深入人心,党员先锋模范充分发挥作用,群众遵纪守法,年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为全区民主法治工作提供了样板,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有效的引导和促进了全区各村居的民主法治进程。

(二)加强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水平。我区自去年以来投入3000余万元改建扩建公共服务大厅,成立了政府法治与公共服务局,积极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各执法部门认真开展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和规范,及时开展了清理行政执法主体、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等工作;完善了公共服务审批窗口的审批办理机制,优化和简化审批流程,推行网上办理,实行审批信息共享,提高了服务效能。全区承担审批和服务功能的所有部门全部在公共服务大厅设立窗口,80%以上的审批项目实现“一站式”服务,做到了办事事项公开、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政策依据公开,严格实施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有效地提升法治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目的。

(三)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司法便民举措。区坚持将执法活动始终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实行执法公开、阳光执法。一是公开执法内容。实行政务、审务、检务、警务公开,认真清理规范执法主体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公示栏、新闻媒体等途径向执法对象和社会群众公开。二是公开办案程序。执法单位将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工作流程上墙公示,增强执法透明度,使执法过程和环节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防止执法中的权钱交易和“暗箱操作”,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执法不公的疑虑,促进和彰显执法公正。严格案件审批制度,重大、复杂案件集体审议,避免受到不当干预。三是公开执法纪律。向社会公开执法队伍内部各项管理规定,《廉政建设规定》、《执法责任制规定》等规章制度上墙公示。严格落实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乱纪行为。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担任“行风监督员”,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各执法单位普遍建立了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追究制。如区公安分局为每名民警建立了电子执法考评档案,对其办理的案件实行一案一记载,一案一考评,并将其作为执法情况的“晴雨表”和干部任用的基本依据,建立案件三级审核把关和错案倒查追究制度,基本形成了较完备的执法责任追究体系;五是坚持以人为本,把司法便民各种规定落到实处。近年来,区法院坚持积极救济民权,加强服务减轻群众负担,高效审理解决民忧,维护审判公正性保障民权,加大了已判案件执行力度;采取便民措施,在辖区内不断增加便民联系点,总数达到25个。

“五五”普法以来,我区的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少数领导和单位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对普法工作抓得不深不实;二是对企业和个体私营业户的普法方式有待于进一步改进,特别是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亟需加强;三是部分单位虽然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但是没有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致使工作计划难以落实到位。各单位普法工作协调力度不够、工作总结交流不够,降低了普法工作效率;四是少数干部不依法行政、群众不依法办事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五是宣传载体培育力度比较缺乏,宣传形式不够丰富,离深入人心还存在不少差距;六是普法经费不足,严重制约了各项普法活动的开展。

五、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克服不足,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为推动“六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深入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用创新的思维来思考、来谋划、来部署、来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求“六五”普法工作,在目标上,更加突出任务指标的刚性化;在理念上,更加突出法制精神的培育;在内容上,满足不同人群的学法需求;在手段上,更加突出现代方式的运用。

二是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六五”普法期间,计划每年聘请优秀法学专家对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组织法制讲座,重点学法制建设理论、行政法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新法律法规,每年年底组织一次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集中普法考试。

三是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在继续抓好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将该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开,力争实现争创全国、全省“民主法制示范社区(村)”的新突破。

四是积极抓好法律“五进”活动尤其是“法律进企业、进学校”活动。认真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开展校园法制学习宣传活动,有计划、有步骤的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探索和创新依法治校的方式方法,努力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针对企业普法存在的不足,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力度,进一步提高他们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法制宣传周工作总结范文6

一、基础设施项目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重大疾病控制体系暨卫生监督体系项目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竣工,完成室内外装修,现处于项目验收阶段,下一步将完成综合业务楼相关配套实施和办公设备的招投标采购工作,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时投入使用。

二、群教活动开展情况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按照县委和县卫生局党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我队结合卫生监督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实践活动。通过6次集中学习、7次专题讨论、向兰辉及侯方杰先进典型学习、反腐倡廉警示专题教育、张思德纪念馆实地调研、党员干部在线学习城的学习、班子成员之间面对面座谈、领导与干部职工座谈等形式,反思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思想上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意见保持高度一致。活动中,共发放征求意见表50份,收回48份,收集意见建议13条;召开恳谈会1次,收集意见建议5条;开展党员双报到1次,组织党员义工活动1次。

三、宣传信息与卫生技能学习情况

上半年我队共在省卫生监督系统中录入案件50余起,日常监督信息670余条。同时,积极编辑工作简报,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工作动态,共印制简报(包括图片新闻)27期,其中办公室9期、行政审批股1期、稽查法制股3期、执法监督一股7期、执法监督二股1期、执法监督三股6期。利用法制宣传日、宣传周进行饮用水卫生、学校及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等卫生法律知识宣传,上半年共开展对外宣传4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半年来,我队卫生监督员基本完成了国家卫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30课时的学习任务,完成了县党员在线学习课时任务并通过了考试,并利用空余时间勤钻业务知识,充分利用网络、书籍等充实自己的政策理论,对工作中出现的疑难点进行讨论,学习气氛浓厚。

四、卫生行政许可情况

上半年,我队共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49起(新办33起,校验16起);受理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2起;发放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1700余份。

五、稽查法制工作情况

以加强卫生监督稽查为出发点,开展大队内执法质量调查,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发出稽查通报2期,有效督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效能。

六、卫生监督执法情况

(一)医疗卫生监督

1.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队在上半年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此项行动以维护全县医疗卫生秩序为重点,共查处违法医疗案件74起(无证行医案18起,打击游医56起),处罚金额达20余万元。

2.有序开展医疗机构年度审验工作。截止6月底,我队共审验医疗机构921家,其中乡镇卫生院67家,村卫生站817家,个体医疗机构37家,有效保障了医疗机构校验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3.严格放射诊疗防护工作监督检查。上半年我队完成全县医疗放射人员个人剂量监测仪送检工作,共收集个人剂量监测仪元件140份,合格率99%。针对个人放射剂量仪监测不合格的情况,我队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

4.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我队严格按照年初计划,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开展执业医师执业规范、处方书写规范、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医疗废物、放射诊疗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出具日常监督意见书252份,日常监督覆盖率达100%,有效地规范了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上半年,我队对辖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共监督公共场所186家,其中住宿业46家,美容美发业58家,沐浴场所5家,游泳场所3家,其他公共场所74家,现场审验89户,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1082人。监督频率为2户次/半年,监督覆盖率达到了90%。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上半年,我队共出动卫生监督员225人次,车辆56台次,监督检查市政供水企业1家,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61家,快速检测25家,行政处罚供水单位1家。卫生监督员一方面从证照管理、人员培训体检、制度建立、水源保护、制水工艺、涉水产品、供水安全等方面对供水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另一方面对各乡镇供水站逐一摸底,了解现阶段供水安全现状和存在的主要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