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建设会议纪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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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会议纪要

法制建设会议纪要范文1

“五心”和谐文化是以馆员的现实存在为出发点,关注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人的生存意义和生存质量,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管理,引导、培育馆员求真、务实、创新的职业精神,让馆员以一种自觉践行和主动追求的理性态度,将图书馆文化所形成的思想付诸工作实践。

1、注重馆员主体及实行人性化管理针对馆内人员结构和层次不合理情况,对岗位人员进行调整,按年龄、性别、文化、健康等方面优化配置,既照顾老馆员的身体,也考虑年轻人的婚姻、家庭负担。在大胆采用精明强干年轻人的同时,也要用好经验丰富、踏实肯干的老馆员。岗位聘用由单向度的线性模式转为双向选择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馆员的效能。领导干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利用馆长接待日、班组业务研讨会、午休间的前台义务值班等形式,增进馆领导与馆员的交流,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维护馆员的利益,让职工在人格、工资待遇、工作环境和晋升机会等方面得到合理的尊重和满足。馆员工作快乐了,服务质量自然迈向新的台阶。

2、推行政务公开及完善目标管理在图书馆网站上设置馆员园地,公开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及目标任务、党政办公会议纪要、党总支委员会扩大会议纪要、馆风评议结果、科研成果及奖励、学术交流及业务培训、出勤率统计等等。政务公开,既推进了图书馆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又保障了馆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践行“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馆训,促进“五心”和谐图书馆文化建设,提高了服务效能。建立完善的目标管理工作体系和目标考评机制,做到分级管理、目标分解。将目标责任制管理与量化考核有机结合,量化指标与评优创先等工作结合起来,并通过每月的工作计划、月度小结、年终总结、工作量的核算实时监督,做到科学、公平、公正。

3、鼓励学术研究及创新服务水平馆员的创新精神和创造才能离不开科学研究,只有不断探索、积极研究的馆员,才可能具备创新精神和创造才能。因此,鼓励馆员开展科学研究是发展图书馆事业、树立馆员信心、提升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图书馆应专门设置科研经费(每个项目资助2000元),鼓励馆员3~5人组成课题组,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学术研究。支持馆员参加各种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会,让馆员及时了解学科研究的热点和前沿动态,努力向图书馆学科的深度、广度和新兴边缘领域发展。举办“湖北省高校文献信息资源建设馆长论坛“”高校图书馆建设与发展研讨会“”高校图书馆管理工作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增进馆际间的科研信息沟通。创建图书馆专业论文集《教育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搭建馆员交流平台,而开展“青年馆员论坛”则是培养青年馆员的创新意识,促进业务成长。

二、发挥“五心”和谐文化的促进作用

图书馆是服务型组织,是服务型的学术性组织,是服务型的教育性机构。服务在图书馆工作中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每个馆员都是服务文化的创造者、传播者。让读者的需求得到满足、让读者和馆员的交流互动充满人情人性,是“五心”和谐文化服务的主要目标。

1、优化馆藏结构根据学校院系的增加、专业的调整及建设重点学科、发展有特色学科的需求,对馆藏文献结构进行调整;按学科建设的发展形势、重点学科级别、专业范围、读者层次、科研重点、图书经费等制定文献资源建设的规划和范围;在加大电子文献资源建设的同时,扩大重点学科文献的收藏范围,突出馆藏文献特色,保证其系统性、完整性和权威性。

2、搭建读者互动平台建立在线教育和创新网上咨询等服务平台与学生、教师等不同读者建立和谐关系,及时了解读者的意见、建议和需求;完善“学科馆员与学科教授联系制度”,密切与院系的关系,广泛了解师生需求;利用“宣传周”活动,让馆员直接与读者交流、互动,消除彼此间的障碍及隔阂,让读者参与评选最满意的图书馆员,接受读者的监督,改进服务质量。

3、开展专题文献服务利用图书馆主页、馆报、橱窗、墙报向读者推介宣传和传递各类文献信息;编辑《教育动向》和《学科资源通报》等专题信息服务简报,为全校领导、干部、教授和研究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文献信息资源导航服务;建立特色专业学科馆员制度,进行定题跟踪、课题服务、科技查新等高层次信息咨询。

4、建设特色数据库基于学校的学科优势和馆藏文献的资源特色,我馆先后建立了《华中师范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农村问题研究文献数据库》《桂子文库》《华大文库》等具有学校特色、教育特色、资源特色的专题文献数据库,服务于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经济建设。其中,《中国农村问题研究文献数据库》依托我校政治学研究院的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对中国农村和农民问题的研究,特别是在农村基层政权、村民自治及法制建设、农村经济发展与体制创新、农村教育与社会发展等专题方面的研究建立起来的,通过收集专家学者的论著、论点及与农村相关的政策法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信息服务。《华大文库》是对华中师范大学前身华中大学、中原大学、中华大学等所藏文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挖掘,并进行全文数字化,以凸显华中师范大学的历史特色,还原历史原貌,保护珍贵文献。

三、结语

法制建设会议纪要范文2

【论文摘 要】工程档案是档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首先分析了工程档案管理的重要意义,分析了工程档案与工程质量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最后提出了如何做好工程档案管理的应对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

工程档案的管理是整个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指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以纸质、胶片、磁介、光介等载体形式存在的全部文件,包括前期文件、竣工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等。保证工程档案资料的准确、完整和系统尤为重要,因此,如何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刻不容缓。

1. 工程档案管理的重要意义

1.1 完善工程实施状态,确保质量、进度、安全的全面控制。目前我国诸多工程项目一般采取项目经理承包责任制的方式,由项目经理全权负责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等,以便突出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经理承包责任制对确保工程项目的完成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针对不同内容,确定不同的目标,只有在工程项目完成后,所有目标达到先前所制定的考核标准,项目承包奖才能得到兑现,如果将工程施工文件归档工作也纳人到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就能保证工程施工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

1.2 建设工程档案是建设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建设工程立项文件是建设工程项目决策、审批、确立过程的真实记录,在建设工程施工之前,建设工程档案就开始产生并积累。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已经形成并积累的文件被称为建设工程准备阶段文件,项目经费落实和项目预算编制、概要设计、招投标、及项目具体实施的根本依据。而项目预算、概要设计、招投标产生积累的文件材料又是项目勘察测量、详细设计的依据。如果把这一个文件积累过程从建设工程中剔除,建设工程是根本无法成立,也是无法开展的。在建筑材料如钢筋、水泥、砖块等使用前,必须要经送检合格才能使用,这些检测文件材料是非常重要的依据。在建筑材料使用进程中,应该根据指令实施,如用什么标号水泥,怎么配比,用量多少等,在实施中还有旁站监督记录和检测记录,出现了问题还有调整指令和变更说明等等,这些都需要工程资料来指导。

1.3 建设工程档案直接反映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质量问题是重中之重,建设档案的管理好坏也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的好坏,随着建设工程项目广泛实施和现代科学管理思潮的发展,对建设工程质量有了严格的定义,即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工程满足业主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性综合。相信在档案管理的前提下,工程质量也会更加得到重视。

2. 如何才能够不断完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

2.1 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先期介入,控制为主。在工程准备阶段,建设单位首先要贯彻精神,把档案方面的规定要求向参与的单位和部门进行宣传。每一个工程的建设都会涉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多个单位以及建设单位不同的部门。不同单位和部门在工程的各个阶段又有不同的资料收集任务,所以必须落实好各单位、各部门的责任。因此,为了确保每个基建项目的档案资料能按时、按质、按要求收集齐全,建设单位首先应在各种施工合同中明确有关单位在档案资料收集方面的要求及违约责任,做到以预防为主的重点。 转贴于

2.2 档案管理要明确范围,突出重点。总的来说,每一个工程项目都必须经过工程准备、监理、施工、竣工验收等几个阶段,而每个阶段必然产生不同的文件资料。例如,在工程准备阶段有立项文件、建设用地审批文件、勘测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开工审批文件、预算文件、工程管理机构文件等;在监理方面有监理规划、监理会议纪要、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和监理总结等;在施工阶段有土建工程资料、安装工程资料、基础设施文件、材料检测文件和各种施工试验及施工记录文件等;竣工验收阶段有综合竣工图、专业竣工图、工程竣工总结、竣工验收记录、工程决算及交付使用财产文件、声像及电子档案文件等。不过,对于不同地区、不同规模、不同使用功能的项目在每个阶段所产生的文件资料又有所不同。因此要把握重点,抓住主要环节。

2.3 完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用于支持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完成后的管理工作,是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推动企业施工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必要条件,一套好的计算机档案管理系统将对一个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一套不好的管理系统可能会使档案管理陷入混乱甚至使整个施工进程受到影响。因此,一套好的工程档案管理系统应达到如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以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需求为背景,支持企业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的档案管理;(2)支持档案人员高效率完成施工档案管理的日常业务,包括新增加的档案建立,旧的档案维护等,以提高公司的档案管理效率;比如:施工人员信息资料,就应该包含施工人员的姓名、年龄、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施工技能程度、所学的专业、毕业时间等。每一条档案信息都有其自身的属性和特点,但也有相同点。如果不对这些信息进行细致的分析,将直接导致管理的混乱。(3)支持企业的管理层快速有效地获取相关信息,以便做出科学的决策,推动企业科学化、规范化管理;(4)系统软件应尽可能结构简单,使用方便;(5)系统软件要做到修改、添加、删除档案记录准确,查询档案快捷、高效。采用计算机软件系统来进行管理已经是当前水利水电施工档案管理的迫切需要。

2.4 进一步提高项目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认识,加强培训。一是要提高各档案馆(室)对新形势下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思想上强化服务意识。二是加强对兼职档案员和档案管理人员以及施工单位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三是加强档案宣传力度和档案法制建设,对严重影响基建档案质量的,就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结语

相比一般的档案管理,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更加具有系统性、专业性。其档案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因此,是对工程项目的一个更加直接有效的控制,因此,在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已有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切实的努力。

参考文献

[1] 刘来芳. 对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若干问题的分析和建议. 城建档案, 2007,(09) .

法制建设会议纪要范文3

一是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定了周密的学习计划和严格的学习制度,规定班子成员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每季必须召开一次学习心得体会讨论会。班子成员以自学为主,集体讨论相辅,采取通读与精读相结合的方式,力求读一遍有一遍收获,学一遍有一遍提高。系统地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及《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努力奋斗》等文章,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不断提高。同时,班子成员十分注意调查研究,并把调查研究作为班子内的一项制度,坚持每月不少于三分之一时间下基层,勤调查,多动脑,多动手,多掌握第一手资料,创新理念不断提高。几年来,班子成员共写出有价值的文章30多篇,对税收工作起到很大的推进作用。这得益于该局班子在更新观念,更新知识基础上的开拓创新。

二是抓好业务学习。作为领导干部,如果业务不精,就不会是行家里手,工作就很难开展,更不用说来创新工作了。特别是近几年来,在该局组织收入异常紧张的情况下,要想严格执法程序、完成收入任务,班子成员具备精湛的业务素质是首要条件。为此,行唐局一班人从不必要的应酬中解脱出来,尽量抽出更多的时间进行业务学习,抓住一切机会参加学习和培训,对市局下发的业务文件,通过传阅、集体学习和会议传达等形式,让班子成员及时了解掌握。同时,在学习过程中,他们积极寻找行唐经济与地方税收的最佳结合点,用于指导税收工作。副局长刘进京根据严峻的税收形势,结合自己所学的税收知识,亲自撰写了《大力加强法制建设营造良好治税环境》调研文章,并灵活运用到税收工作中,全局税收执法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从机构分设到20__年,该局共发生6起涉税诉讼案件,从20__年到现在,再没有一讼案发生。20__年,该局在全省地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做了经验介绍。

三是坚持外出学习。创新,不可能事事从头来,样样自己干。只有走出去,汲取先进经验,充分消化吸收再创新,这是创新的一条捷径。近几年来,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股所长以及部分业务骨干分别到厦门、深圳、南京、承德、邯郸等先进地区参观学习。借鉴别人的先进税务理念,先进工作经验,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提升了创新思维能力,创新了工作理念。20__年初,通过外出考察学习,结合工作实际,确立了以打造文化内涵、形象内涵、素质内涵为突破口的创建学习型税务机关工作思路,得到市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将该局《创建学习型税务机关实施方案》转发全市各单位,推广了他们的经验。

二、明确思路,科学决策,在突破发展上创新

一是决策前,搞好调研,掌握实情。凡是重大决策,局党组始终坚持事前调研,进行科学论证。20__年初,副局长王风奇在基层调查研究时,发现部分职工思想不稳定,工作浮躁。对此,他在局长办公会上提出,把“六个一”建设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载体,得到班子成员的一致认可。经过一年的努力,该局的思想政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被省局授予“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20__年,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进行调研,用调查研究来辅助决策,指导机关效能建设。制定并完善制度48项,清理归纳行政职权36项,通过实施政务网络智能量化管理等措施,规范了税务干的行为,提高了工作效能。一年多来,共有18个兄弟单位来行唐局参观学习。在全市地税系统机关效能建设现场会议上,行唐局做了《提升素质,量化控管,推进机关效能和谐发挥》的经验介绍。

二是决策中,发扬民主,科学决策。每次决策前,都尽可能的多征求大家对决策的意见,把决策权交给群众,用集体的智慧指导工作创新。20__年,行唐局被市局列为全市唯一的社保费征缴一体化试点单位,如何圆满完成此项工作?首先,他们以科所长会议和基层干部职工代表会议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取得干部职工的支持。同时,召开局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统一了一班人的思想,确立了以基础资料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为突破口的社保费征缴一体化工作思路。在机构设置、工作职能、操作规程、工作制度等方面构建了整体框架,建立了制度化、法制化的征缴体系,保证了社保费征缴一体化工作的开展。20__年,我共组织入库社会保险费1279万元,同比增加481万元,增长60。在邯郸、邢台举行的全省社保费工作会议上,社保费征缴一体化工作经验得到肯定。

三是决策后,善后跟踪,长远问效。该局成立了专门机构,负责对每一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推行“问效卡”制度,定期发放“问效卡”,各单位将工作开展情况、先进的做法、遇到的困难等及时通过“问效卡”反馈到县局。通过汇总整理,县局以专题简报、会议纪要的形式发至全局,使全体人员对每一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心知肚明。今年,市局把行唐局列为税收管理员软件推广应用试点单位,从“问效卡”反馈的情况,了解到基层人员的软件操作技能急需提高。局班子立即决定,进行为期3天的税收管理员软件专题培训。通过培训,基层人员达到了能够

熟练操作软件的要求。截止目前,共发放“问效卡”24份,归纳整理出意见和建议8条,对涉及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解决,促进了工作的开展。从税收管理员软件几个月的运行情况看,该局管理人员的职责进一步明确,管理内容更加明晰,得到市局领导的肯定和认可。三、分工协作,合谋共事,在真抓实干上创新

创新是一个领导班子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也是一个领导班子不断进步,具有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主要反映。该局领导班子在工作中坚持做到:

一是注意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班子成员只有同心同德干事业,紧密配合,相互补台,积极为他人想办法、出高招,才能形成创新合力。去20__年3月份,副局长赵合乡下乡检查档案资料时,发现部分干部职工在日趋紧张的税源和逐年增大的任务面前,一度产生为难情绪,从而消极工作,被动应付。他及时与主管局长碰头,提出结合保先教育活动的开展,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怎么办”、“怎么干”大讨论的建议。经局长办公会研究,这项工作很快付诸实施,大家通过认真讨论、座谈,一致认为要正确对待面临的困难,坚定信心,深挖税源,全力保收入。3月底,该局顺利实现了首季开门红。这一做法得到县委书记张平军的高度赞赏,被列为全县保先教育活动“示范单位”,并多次代表县直单位接受上级督导组的检查验收。

法制建设会议纪要范文4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造价;管理策略

一、前 言

建设工程造价,是指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就是该建设项目有计划地进行固定资产再生产和形成相应的无形资产和铺底流动资金的一次性费用总和。它不仅与工程内容有关,还与建设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企业的管理和技术水平、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政策等存在着联系。在工程建设的各个程序和环节上,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还常受到参与各方多因素影响,并表现在立项、设计、施工、竣工等每个过程都会影响到造价的高低。正确地编制工程造价对社会和企业的决策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所处的地位、位置和目的的不同,影响了合理确定建设工程各阶段的造价。

长期以来,在宏观政策和某些不良政绩观的影响下,项目单位为了早日争取项目,在项目建议书和可研阶段不进行充分研究,往往低估工程造价,在项目获得审批通过后,采取“三边”手段进行实施,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结果导致了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想象,项目单位认为 “肉烂在锅里”而不予重视,影响的却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还有在同一阶段,由于工程参与各方各方所处的地位、位置和目的的不同,也影响着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例如:在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确定中,根据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各个部分有不同的计价要求;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这里应注意的是,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招标控制价不同于标底,无需保密。为体现招标的公平、公正,防止招标人有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对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上浮或下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同时,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报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但是在现实工程中,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确定并不是招标人说了算,监管部门、审计部门都参与了进来,他们从各自的角度大刀阔斧的修改国家的规范,全面否决招标人的权利时刻存在着,这些部门的人员用权力践踏着规范而面不改色。影响着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

(二)市场供求关系失衡造成市场竞争不规范,影响了合理定价。

长期以来,在宏观政策调控下,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从事建筑施工的队伍却以更大幅度增加,“僧多粥少”的供求局面使得本己激烈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部分施工企业为争得施工任务不得不面对难以接受的招标条件,如降低工程造价、 垫资施工、缩短工期、 肢解发包等等,面对这些不规范的建筑市场, 施工企业只有拼老本, 保眼前,如此恶性循环下去,大大的扰乱了建筑市场,企业缺少更新改造的后劲, 冲击了正常的工程造价管理, 而现行的政策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这样也就更加助长了建筑市场竞争中的不规范行为。

(三)由于施工企业之间的差异难以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影响了合理定价。

最低价中标法体现了公平的市场竞争原则,但它在我国适应不良、水土不服的关键原因是建设领域的市场化程度较低,企业还没有成为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无法避免“价格大战”式的恶性竞争,同时对 “什么是最低成本价报价”进行详细界定还没有一套完整的体系,恶意低标中标的防治还停留在理论阶段。

(四)工程肢解发包、行业垄断严重,影响了合理定价。

由于建筑市场缺乏规范的法制管理,某些建设单位在工程发包中不是从工程的整体利益出发,而是肢解工程多方发包。也有某些行业依靠特权垄断发包。造成现场的总包单位无法协调安排进度和对现场的统一管理,造成施工中的浪费。工程肢解发包和行业垄断增加了中间环节,抬高了工程造价,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五)对建设单位的不规范行为缺乏约束机制,影响了合理定价。

现阶段我国投资体制还不完善,责任机制还不健全,负责工程发包和工程款支配的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的效益缺乏直接的利害关系和约束机制,特别是市场供求关系失衡使得建设单位在建筑市场中居于主导地位。建设单位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进度、质量和造价。建筑市场能否规范运行,直接取决于建设单位的行为是否规范。某些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素质,在工程建设中不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不严格履行合同条款,随意压缩工期、压低造价,在工程发包中片面强调市场经济就是愿打愿挨,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人,干扰了建筑市场的正常运转。由此可见建筑市场治乱的首要着眼点,就是要规范业主的行为。

(六)对造价中介机构管理力度不够,影响了合理定价。

近年来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工作的中介组织发展很快,而相应的管理制度却不配套,各种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定和审批未能严格执行,造成从业人员素质不一。某些中介组织带有行政色彩,不按规定办事,缺乏公正性。中介组织对承担的咨询服务不负经济责任,也没有完善的赔偿制度和回避制度。特别是招标控制价编制中,错算、漏算时有发生,一部分中介机构为了经济利益超负荷的工作,造成一部分工程的招标工程造价不准确、影响了招投标工作质量。

三、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措施

在建设工程造价从定额计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过程中,无论是体制上还是思想观念、人员素质上都不可避免地受到旧的习惯势力的影响。因此,在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进程中,既要肯定定额计价方式下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作用,又要认真分析它不适应市场经济形势发展的弊端,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运用价值规律的原则,适应市场经济竞争的需要去健全和完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针对当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应从加强法制建设入手,健全法制、完善法规。

(一)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制建设,重点查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执行情况,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履职情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要依法管理,更应加强法制建设和执法监察,在健全法制、完善法规的同时,逐步建立起一个以严格执法、合理执法为核心的建设工程造价形成体系和复核监督体系,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走向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轨道。

(二)建立约束机制,规范业主行为。

在建设工程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贯穿于建设全过程的始终,建设过程的各个阶段离不开建设单位的参与。因此,建设单位的行为对工程建设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政府各主管部门应对建设单位在建设阶段的行为依法加以规范和约束,要强化施工总承包职能。总承包单位有能力和资质的,应尽量自行承担水、暖、煤、电、消防和装修等的施工,严禁建设单位强行分包工程任务。工程建设的材料设备应主要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加强验收。建设单位若需自己采购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其责任和要求,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材料设备,承包单位有权拒绝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要求承包单位购买其指定厂家生产的材料、设备。要严格审查标书合同,对违反规定明显不合理的条款如过分压工期降造价及过分要求质量达优的应予以取消。

(三)规范中介机构的服务,提高竞争能力。

中介机构是建筑市场中不可缺少的服务主体,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提倡服务社会化、市场法制化。造价咨询、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就是一种有偿的社会化服务,在目前条件下,我们要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为工程承发包双方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对中介机构不合格的要清除。积极开展业务技能培训, 提高咨询服务单位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专业技术资质等级,要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定咨询服务机构的行为规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业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以优质的服务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共同搞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四)提高企业素质,规范承包行为。

实行建设工程招投标以来,承包单位承揽施工任务的主要方式是通过投标取得。因此,必须规范招投标市场。第一,建立联合办公制度,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造价工程师负责,组成“工程造价审定小组”,组织招标投标、标准定额、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定期联合办公,参与招标投标评标活动,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各承包单位不得以带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承揽工程,禁止私下授标,层层转包;第二,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做好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招标文件的衔接;第三,严把概算审核关,加强概预算人员的培训考核,把考核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提高概预算人员素质。

(五)重视“以人为本”,提高造价人员的业务水准。

“以为人本”是众多业主强调的一个管理理念,在工程造价管理中,人的因素更显重要,尽管企业可能有相当不错的管理模式,但由于个人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的差距,也会使得工程造价出现漏洞,给单位带来难以察觉的巨大损失。工程造价控制涉及多个环节和专业,如前期规划,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管理,竣工结算等等。每个环节都需要具有相应水准的人去高质量完成。他们工作中的任何失误,都会最直接地令企业“合理合法效益递减,人才的竞争才真正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残酷竞争,要提高工程投资效益,企业就必须在工程造价控制所涉及的重要环节上,重视“以人为本”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加强各阶段工程造价的管理,为合理确定造价打下基础。

(一)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建设方案认真优选,编好、定好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的编制应做到工程内容和费用构成齐全,计算合理,不重复计算,不提高或者降低估算标准,不漏项、不少算。在编制投资估算时,应将所采用的估算系数和估算指标价格、费用水平调整到项目建设所在地及投资估算编制年的实际水平。对影响造价变动的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注意分析市场的变动因素,充分估计物价上涨因素和市场供求情况对造价的影响。投资估算精度应能满足控制初步设计概算要求,并尽量减少投资估算误差。

(二)设计阶段应合理选定工程的建设标准、设计标准,贯彻国家的建设方针。

通过对建设全过程各阶段对投资影响分析可以看出,初步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约为20%,技术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约为40%,施工图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约为25%。由此可见设计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性。在设计阶段,应合理选定工程的建设标准、设计标准,贯彻国家的建设方针。积极、合理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优化设计方案,编好、定好概算,使设计概算控制在投资估算范围内,并将初步设计概算作为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施工图预算不超初步设计概算。

(三)招投标阶段要合理设置招标控制价。

对于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须设置招标控制价。它不同于“标底”,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标底”必须保密;而招标控制价须在招标文件或开标前三天向投标单位公开。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凡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标书”。设置招标控制价,可以防止串通投标、哄抬标价。建设单位应组织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审核并确认招标控制价,以使招标控制价合理;审核确认后的招标控制价在发给正式投标人的同时报有关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如果招标控制价定的过高便会导致中标价偏高,导致工程造价失控(固定总价合同尤其重要)

(四)在工程实施阶段应有效控制工程变更和现场经济签证。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但要进行有效的控制。变更时应对造价进行分析,才能够心中有数,特别需要注意分包方提出的变更,要分析是否真需要变更,防止分包单位投标时采取的不平衡报价而使工程造价超高,为防止在施工图设计中产生漏洞,除在审核时把关外,还应在甲乙方的图纸会审、设计院的技术咨询中消除,总之,应消灭在开工之前。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的越早,损失越小,反之就越大。为此,必须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尤其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更要用先算帐后变更的办法解决,使工程实施得到有效控制。现场管理人员在作工程签证时需做好以下工作:①签量不签消耗;②签量不签价;③不能与合同相抵触;④签单价不签总价;⑤签量应有明细计算式及相关图形;⑥签证事项的相关来源应清楚。

(五)合理处理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完善工程造价。

在现行招标工程中往往以现行清单计价规范为基础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会提供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另外规费和税金是单独计价的,在实际工作中要规范地、科学地处理,才能正确完善工程造价。

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若材料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价格后计价。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有关计价依据进行计价。

这是其他项目清单中暂估价的计价原则。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七部委令第27号)第五条规定:“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由总承包中标人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共同依法组织招标”。实践中,如何进行共同招标,一直缺少统一的认识。共同招标很容易被理解为双方共同作为招标人,最后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尽管这种做法很受一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的欢迎,且也不是没有可操作性,但是,却与现行法规所提倡的责任主体一元化的施工总承包理念不相吻合,合同关系的线条也不清晰,不便于合同履行。恰当的做法应当是仍由总承包中标人作为招标人。首先,采购合同应当由总承包人签订。其原因:一是属于总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主体是总承包人,二是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工期的责任主体是一元化的,均归于总承包人。根据合同法规定的要约承诺机理,如果招标人作为招标主体一方发出要约邀请,势必要作为合同的主体与中标人签约。因此,为了避免出现两方作为共同招标人、一方作为合同主体的法律难题,招标主体仍应是施工总承包人,建设项目招标人参与的所谓共同招标可以通过恰当的途径体现建设项目招标人对这类招标组织的参与、决策和控制,实践中能够约束总承包人的最佳途径就是通过合同约定相关的程序,具体约定应体现下列原则:一是由总承包人作为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二是建设项目招标人的参与主要体现在对相关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等能够体现招标目的和招标要求的文件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发出招标文件,甚至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相关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只有经过建设项目招标人审批并加盖其法人印章后才能生效;三是评标时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依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七部委27号令规定,作为共同的招标组织者,可以派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参与评标,否则,中标结果对建设项目招标人没有约束力,并且,建设项目招标人有权拒绝对相应项目拨付工程款,对相关工程拒绝验收。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以暂估价形式出现的专业分包工程。对未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规模标准的材料和专业工程,需要约定定价的程序和方法,并与材料样品报批程序相互衔接。

需要指出的是,达到现行法规规定的规模标准的重要材料设备,应当依法共同招标,其范围还包括延续到专业分包合同中的重要材料设备。上述共同招标的操作原则同样适用于以暂估价形式出现的专业分包工程。

总承包招标时,专业工程设计深度往往是不够的,一般需要交由专业设计人设计,国际上,出于提高可建造性考虑,一般由专业承包人负责设计,以纳入其专业技能和专业施工经验。这类专业工程交由专业分包人完成是国际工程的良好实践,目前在我国建设工程领域也已经比较普遍。公开透明地合理确定这类暂估价的实际开支金额的最佳途径就是通过建设项目招标人与施工总承包人共同组织的招标。

对未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规模标准的材料设备,需要约定定价的程序,需要与材料样品报批程序相互衔接。

关于规费和税金,清单计价规范规定: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这是规费和税金的计价原则。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规费是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税金是国家按照税法预先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要求纳税人缴纳的费用。它们都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但是其费用内容和计取标准都不是发、承包人能自主确定的,更不是由市场竞争决定的。

规费和税金是由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税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确定。在工程造价计价时,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并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在发生清单工程量变更时,和税金应同时发生变化和调整。

(六)合理确定风险内容和范围,确保工程造价符合实际。

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会带来损失的、不确定的状态。它具有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的特点,并且风险始终是与损失相联系的。可以说,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可以带来损失的、不确定的状态。它具有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三大特性。工程风险是指一项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调试以及移交运行等项目周期全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

清单计价规范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它规定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或在签订合同时,载明投标人应考虑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风险幅度。它定义的风险是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根据我国目前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根据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人工成本信息,对此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人工费不宜纳入风险,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可控制在10%以内,超过者予以调整,管理费和利润的风险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工程施工发包是一种期货交易行为,工程建设本身又具有单件性和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施工及工程造价的风险因素很多,但并非所有的风险都是承包人能预测、能控制和应承担其造成损失的。基于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工程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权、责的对等性要求,发、承包双方应合理分摊风险,所以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或在合同中禁止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的语句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风险幅度。

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特点,投标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应有限度承担的是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等的风险;应完全不承担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在计价方式改变后,工程造价形成机制便发生了巨变。原本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转眼间变成了由承包人承担,建筑市场一时出现了许多的不适应。要求对风险进行定义并规范管理的要求呼声甚高。在工程施工阶段,发、承包双方都面临许多风险,但不是所有的风险以及无限度的风险都应由承包人承担,而是应按风险共担的原则,对风险进行合理分摊。其具体体现则是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对发、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幅度进行办公室和明确,而不能要求承包人承担所有风险或无限度风险。

根据国际惯例并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的特点,发、承包双方对工程施工阶段的风险宜采用如下分摊原则:

1.对于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如工程造价中的建筑材料、燃料等价格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或在合同中对此类风险的范围和幅度予以明确约定,进行合理分摊。

根据工程特点和工期要求,承包人可承担5%以内的材料价格风险,10%的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

2.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发生变化,并由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的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应承担此类风险,应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

3.对于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善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的风险,承包人应结合市场情况,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合理确定、自主报价,该部分风险上承包人全部承担。

(七加强对竣工资料及现场勘察的管理,合理解决争议问题。

竣工资料通常包括竣工图、结算书、有关签证及会议纪要、往来书信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竣工图必须要经现场监理和业主现场勘察核实是否跟实际施工状况一致,否则无论是建设方结算人员还是社会造价咨询公司都是以竣工图纸为依据来核实工程量及工程项目的,所以显得非常重要了。如某房屋修缮工程,因为是属于小工程,总造价才80万元人民币,建设方没有请监理也没请设计单位设计图纸,所以结算的时候,竣工图完全由分包施工方自行出具,竟然把图纸上的尺寸标大很多。幸好建设方认真负责,及时发现图纸尺寸不太对,经现场丈量核实发现偏差达20%,如果建设方没能认真核对图纸,那么分包方就可以赚取额外的工程量了。

当双方产生争议的时候,建设方最好召集相关当事人员对现场实际做出说明,了解情况后甲方内部集会议形成一致意见后与总包施工单位进行洽商。应注意定额疑问可以咨询相关主管部门,但对于合同原则问题应法院来裁决。

五、结论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在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目标在于提高工程效益。建设各方对工程造价具有决定性影响的环节进行控制,以尽可能减少直至避免目标计划值与实际值发生偏差,切实降低工程造价。合理确定是有效控制的基础,有效控制是合理确定的保证,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前面两者达到了有效的搭配与补充,才能够抵达最终的目标。我们要勇于探索,敢于开拓,主动转变观念,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工程造价业的发展,为开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新局面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法制建设会议纪要范文5

一、领导重视,加大投入,城市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1、各级领导重视,增强城市管理工作活力。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对城市管理工作非常重视,区领导先后对城市管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把城市管理工作作为改善区域环境,发展社会经济、提升城市品位的大事、要事来抓,为城市管理注入了强劲活力。一是区领导高度重视。在国际女排赛事、浙洽会、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等重大活动保障中,区领导多次亲临现场督促和检查城市管理工作,针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多次召集规划、建工、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进行协调,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并形成会议纪要。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王志明副区长,多次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急事、要事,每月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年初主持召开了20*年全区城市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城市管理工作任务。二是协调解决重大工程筹建工作。无消纳处置场地是困扰渣土管理工作的最大难题,为切实解决渣土消纳出路,我们就如何实施渣土规范化管理多次向区领导汇报,得到区领导的大力支持,区领导召集城管、规划、农业园区、水利局、交警、新矸、大矸街道等相关部门多次讨论建设渣土堆场的方案意见,王志明副区长还带领国土、城管、规划、大矸街道等部门领导对渣土堆场现场选址。今年4月,区委姚书记在《关于确定*区渣土消纳场地的请示》上批示,确定了大矸街道白石村一山坳作为消纳场建设用地,用地面积达130亩,落实土地征用费用529万,建设资金300万。为规范渣土堆场管理,今年8月,由城管局请示,要求对建筑垃圾收费,姚书记批示同意城管局意见,并落实大矸街道为建设单位;为使消纳场地尽快投入使用,姚书记又于10月初批示该工程作为区级特殊应急工程简化审批手续,从而大大加快了工程建设速度,目前,渣土堆场已正式启动使用,为彻底解决我区的渣土出路问题,规范渣土管理提供了基础保障。三是建立执法协调机制。为推进城市管理执法权下放工作,2月份,常务副区长召集了相关部门负责人专题研究部署了《关于强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使我区各城管中队执法权下放工作相当顺利,与街道(乡镇)之间的管理体制、人员关系得到明确。为加强对大港工业区的综合管理,9月份,在区委常委会的协调下,成立了由新矸街道、新矸派出所、区城市管理局、大港公司组成的大港综治警务室,我局派出10名协管员和3名正式队员,开展联合执法,较好地维护了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抓好骆霞线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今年6月,区委姚书记主持召开了整治工作专题协调会,成立了由区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国土局等单位成立的联合执法组,我局抽调了40名执法骨干力量,对骆霞线长江路以东段两侧的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面积达2300平方米,改善了骆亚线周边的市容市貌。另外,在区领导的重视协调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区域划分不断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大队和各城管中队、各街道城管办的职责分工,执法工作机制得到完善,行政执法的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四是内部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根据区委、区府对我局20*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意见和市局对各行业工作考核内容,强化了对市政、园林、环卫、行政执法等事业单位的目标考核管理,制定了《20*年度事业单位目标考核方法》,逐项分解指标,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我们还成立了机关效能督查小组,完善了局长值班日制度,通过各位局长轮流值班和不定期效能督查,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并每月效能通报,使下属单位的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2、理顺体制,积极构造“大城管”格局。随着建成区范围不断扩大,城市管理的范围不断延伸,迫切需要理顺管理体制。为此,我们在反复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的管理模式,在区领导的协调下,逐步理顺管理机制。先后对科技园区、保税南区、汽配园区明确了管理关系,对通途路以南、钱塘江路以西、富春江路以北的市政和绿化管理进行了接管,完成通途路以南等20个工程27个标段自建区来已建成道路的移交接管工作,完成了中河路等3个项目的接管和雁荡山路等2个项目道路移交工作,移交、接管及时办结率100%。并对历年来遗留下来的中小工业区和太平洋工业区管理问题也进行理顺,落实了中小工业区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组织有关人员对太平洋工业区范围内的市政设施进行了普查和费用测算,提出了改造和移交方案,积极向区领导做参谋,争取改造资金,现已提交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通过,落实了改造和养护资金,解决了该地区长期以来的脏乱差问题。

3、转变思路,努力构建“服务型”城管。坚持管理就是服务,执法就是服务理念,开展“解难创优、服务企业”活动。今年4月,我局通过调查问卷和上门咨询等方式,向工业区内300家企业征求意见,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派人员到现场认真勘察核实,并上门一一进行解答和回复,共投入了700多万资金,完成三个工业区内的路灯配套、人行道改造、绿化补种等设施建设工程,有力地改善了工业区的投资环境。在浙洽会期间,针对力劲科技有限公司的开工项目,我们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加强与建筑工务局、大矸街道的协调,及时组织力量对泰山路、富春江路沿线的市政绿地进行了集中整治,并将坝头路与富春江路交叉口绿化带改成车行道,方便力劲科技等企业车辆进出,得到企业的高度评价。为进一步提高区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的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专门委派人员负责窗口工作,对行政审批个别项目下放权限,争取提前办结,提前办结率达100%。始终坚持“服务要让群众满意”为宗旨,积极推行每月回访制度,每月向已办结的办事对象进行一次调查性回访,倾听办事对象对本窗口、本部门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对办事对象所审批的行政事项实行后续督查,收到了良好效果。今年城管窗口共受理办结行政审批项目614件,窗口连续三个季度被评为优胜窗口,窗口办理人员被评为服务标兵,窗口负责人被评为*区十佳窗口服务明星。

4、加大城市维护经费投入,切实提高维护管理力度。为确保城市维护经费落实,基本满足正常的设施维护、综合执法需求,根据区财政部门的要求,年初编制并上报城管系统年度部门预算,制定全年城市维护费的分配方案,确保管理资金到位。20*年区下达城市维护费项目经费预算指标4296万元;区预算追加15*.6万;追拨建筑垃圾处置场300万元;追拨道路大修资金1028万元;全年共下达城护费指标7130.6万元,比去年(4697.2万元)增长51.8%。

二、完善设施,加强管理,城区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1、市政设施完好。以实施市政道路专项改造为重点,不断加强市政设施管养工作。投入1000万元专项资金,完成中河路、横河路、明州路、华山路等城区12条道路74369平方米的人行道改造;投入500万元,完成中小工业园区大面积改造,共铺设人行道1.8万平方米,铺设地下管道250米,浇制路灯基础108只;投资1000万元,对通途路、松花江路、钱塘江路等10条道路进行大修;投入500万元,对长江路、恒山路、中河路等10条道路路灯进行更新;投资60余万元,完成城区部分道路的2008盏路灯节能改造;投资97万,安装了城区路灯防盗系统,有效遏制路灯设施被盗、被毁现象;投资350万元,完成了对东泰河桥、规划河桥、太河桥等16座桥梁接坡改造;对城区桥梁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并建立检查台帐。投资163万元,完成姚江路、九华山路、东河路等16条小街小巷改造。一年来,设施管养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中河路、横河路、恒山路人行道改造工程均获得市级市政养护优良工程奖,市政台帐管理工作在上半年考核中名列全市第一,市政设施的综合完好率达95.46﹪。

2、绿化养护到位。积极抓好城区绿化建设,投入180万资金,完成大港五路、六路、太河河岸、科技园区、甬江路、钱塘江路、庐山路、普陀山路、凤凰山路等21532平方米的零星裸地复绿工程;投资30万元完成了小山公园山顶边坡治理;投资100多万元,完成了对国贸花园前绿地整治以及念慈园整体改造、海之滨公园的入口铺装改造工程;开展了小山公园水体绿化建设试点工作,种植荷花、睡莲等200余盆;有效地提高了城区公园景观效果,为市民提供更好的休闲环境。实施了道路绿化优化升级改造,投入50万元对恒山路6*3平方米机非绿化隔离带进行全面改造;投入12万元对中河路两侧绿篱进行更换,道路绿化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在加强绿化建设改造的同时,加快苗圃基地建设,完成了通途路75亩二期苗圃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图,并进入施工。苗圃引进种植苗木10个品种5000余株,累计培育各类草花29.2万盆,培育母本2.5万盆;保障了我区重大活动期间的花卉供应。同时,注重抓好园林式居住小区、园林式单位的复查工作,由区绿化办牵头对7个园林式居住小区、14家园林式单位进行了复查,指导新建设小区开展园林式居住小区创建工作,今年又有14个新建小区被评为区级园林式居住区,*明港中学、*职业高级中学、台塑行政生活区、宁波弘讯科技有限公司申报了市级园林式单位。为加强城区绿化养护管理,对今年到期的绿化养护地段进行重新招投标,加大城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力度,实行每周考核、月考核、季度考核相结合,将考核分与外包资金结算相挂钩,切实提高绿化养护质量。

3、市容保洁良好。根据*区《区域城市管理责任范围划分协调会议纪要》,积极发挥环卫行业主管职能,重新拟订了《*区街道乡镇市容环境卫生考核方案》,在原对五个街道实施考核的基础上,今年对3个乡镇也列入考核范围,考核内容新增了渣土管理和市容管理相关情况,采取每月2次暗查、半年一次明查,年度进行综合考核,并及时将检查意见和结果书面反馈给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市容环卫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积极做好区政府参谋,充分发挥协调作用,为大矸、霞浦两个街道争取资金600万,建造垃圾中转站,配备相应设施。为切实加强渣土管理,抽调执法大队一名副中队长及4名队员到渣土办工作,实行早、日、夜间全覆盖巡查和重点蹲守的机制,对渣土清运处置过程进行加班加点全程跟踪监管的专项整治活动。在强化巡查的同时,积极引导群众和社会力量对渣土乱倾倒现象进行监管,向学校、社区、企业等单位发放宣传资料。为规范渣土处罚额度,将城区内的所有渣土类违章案件交由机动中队处理,统一了处罚标准,做到了处罚的合理、统一、依法、有据。此外,还在凤洋一路垃圾中转站北侧划定7亩多土地用于建立装潢垃圾中转站,与枫林垃圾焚烧场签订装潢垃圾消纳处置协议以解决装潢垃圾的最终处置去向。全年共办理渣土清运处置核准手续58起,查处违章行为64起,罚款48600元。积极推进了责任区制度工作有序开展,我们从年初开始对城区39条道路,3071家店面经营户签定了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并持续开展了回访工作;同时确定了明州路、华山路、中河路为达标示范路,为加强示范路段的创建工作,分管局长牵头多次召集执法、市政、园林、街道环卫等部门召开现场会,就创建工作明确部门责任、落实相关整改责任,三条道路均评上市级达标示范路段。为提高保洁水平,环卫资金投入不断加大。下拨300万用于渣土建设,继续设立市容环卫以奖代补资金300万,投入10万元,在全市率先对箱压式垃圾中转车辆的滴、漏问题进行了改造。投入100多万,用于城区装潢垃圾的管理和处置,全年清运装潢垃圾2.7万吨。在环卫节期间,区政府还下拨专款资金20万元,区领导分头对环卫工人进行慰问。同时,各街道也加大了市容环卫经费的投入,新矸街道投入市容维护费980万元,专项硬件设施费100万元,用于中转站设备扩容和车辆的购置,改建西河塘路中转站一座,新购置压缩车、吸粪车各一辆。小港街道投入230万元,新建联合区域中转站1座,购置压缩车3辆,更新了环保型果壳箱。大矸街道投入180万元,新建公厕2座,购置车辆5辆。由于环卫资金投入加大和环卫管理职能的理顺,城区的环卫保洁质量有了明显提高,目前,*城区道路保洁面积达290万平方米,其中18小时保洁面积为156万平方米,机扫面积为171万平方米,机扫率为60﹪。同时,为使环卫管理进一步强化,我局和新矸街道在环卫工作上相互配合,特别是在女排赛事、创模复查等重大活动中,做到既明确分工,又紧密配合,共组织较大规模环境卫生整治6次,清理各类垃圾1000余吨,清理“三乱”15万条(次),开展了社会志愿者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义务清理卫生死角活动,有效改善了城区市容环境。

三、文明管理,严格执法,城管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1、创新执法机制,落实执法责任。一是落实执法责任制。按照强化城区管理的要求,城区实行分组、分片、分路进行执法管理,根据《20*年度事业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各中队确定了考核路段标准,制定量化考核指标,对执法人员按岗位分解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执法责任制落实。二是抓好队伍培训。为转变城管执法理念和工作方法,强化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利用每月一次的中层例会,经常性地开展执法工作研讨;建立以大队案审科为主的执法培训工作小组,定期对各中队进行执法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加大队伍准军事化管理。参加市局城管系统大阅兵活动,对全区各街道(乡镇)的协管员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强化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城管队伍的整体水平和队伍形象。三是积极创新执法方式。今年来,大队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不断探求新的工作机制。推出同步执法与重点地段执法相结合的执法方式,要求各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执法时段,在占道摆卖等现象出现频率高、密度大、数量多的时段同时开展执法行动,并对违法违章现象较为集中的重点地段进行重点巡查和定点看守;在城区重要路段采取徒步方式进行管理和执法,其他区域进行机动巡查,实行徒步巡查和机动巡查的有效互补,不断提高执法效果。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各执法中队在开展区域集中整治任务时,我们积极尝试联合执法路子,各中队之间相互抽调执法力量,增强了各街道集中整治效果。同时,深入开展了城市管理进学校活动,目前已建立了华山小学、淮河小学少年城管班,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城管岗亭等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基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

2、重视队伍建设,加强督察力度。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大队完善了督察工作方案,建立了一套保障廉洁的监督机制,维护形象的督察机制,奖勤罚懒的奖惩机制及过错追究责任机制。对队员行为规范、到岗到位责任落实、执法效果和形象、受理情况、依法办理案件情况进行每月一次的督察,每季度一综合考核,每半年一全面考核,并及时将每一次的考核结果反馈给队员,保障和监督各中队及其执法队员依法履行职责、遵守纪律、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出现。为完善中队内部管理,在城区中队、机动中队设立分队,聘任了6名分队长,使一批德才兼备、富有一线工作经验的队员脱颖而出,充实了后备干部的力量。二是以人为本开展工作,在服务中管理,在管理中执法。从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出发,以服务市民为中心,在服务中坚持原则,严格管理;在管理中,讲究方法,严格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注重日常的宣传教育、服务先行,实行文明管理;对屡管屡犯,视城管法规于不顾的人员,坚决依法处理。相继开展了违章建筑流动摊贩、渣土乱倾倒、夜间施工、食品安全,打击“油耗子”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792起。使执法队伍进一步得到锤炼,城管形象进一步得以提升。三是健全投诉处理督办机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使群众投诉办理情况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执法大队始终坚持“接到举报3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指挥中心做到24小时专人值班,通过建立礼貌接听、准确记录、每日汇总、领导批办、全程督办、征求举报人意见等工作程序,快速、高效地办理了各类投诉,全年共受理各类投诉2119起,无一起重复投诉案件,多次受到区领导、区效能办的通报表扬,多次收到群众表扬信件。

3、加强法制建设,提高办案质量。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以市城管系统优秀案卷评比和办案能手评选为契机,健全案件审核制度,对中队承办每一个案子进行打分,提高队员对案件质量的重视。强化法制指导和服务,案审科定期对疑难复杂案件和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分析,向各中队提供法律帮助,提出指导性意见。注重执法公开透明,案件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使办案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受到社会监督。重大、重要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实行例会制度,由大队领导召集各中层干部集体讨论决定。同时,还建立了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行政处罚备案制,进一步完善了处罚程序,要求各中队的执法案件定时上报。从而,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使执法情况得到有效的监督,避免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全年没有发生一起错案,也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行政复议案件,保证了办案质量。

4、加强装备管理,充实装备力量。为了进一步规范装备管理,我局制定了装备使用登记制度、装备操作规程、装备出行申请制度,大队装备实行分级管理,装备管理责任落实到各中队,建立健全装备管理台帐,中队装备管理实行装备日清点制,大队综合科按月对各中队所使用的执法装备进行核查,将装备使用、管理情况纳入考核范围,使各项装备管理工作责任明确、条理分明。为改善执法环境,在区政府的重视下,不断加强装备力量,新购置了电脑12台,数码相机10台,执法皮卡车2辆,复印机1台,打印机8台,购进了2台车载式和22台手提式无线调频对讲机,建立了城区城管通讯无线网络系统,大大提高了执法通讯的便捷和高效。同时,城市管理实时监控制系统安装和指挥中心数字化改造项目也已经由区政府组织落实。

四、服务于民,公用行业管理不断规范。

1、节水型城市创建有序推进。在“中国水日”、“中国水周”、第十五个“城市节水宣传周”中,通过在明州路、华山路、新大路等城区主要路段设立节水广告宣传图片、发放节水手册、展示节水器具,开展节水知识有奖问答、社区节水知识讲座等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地进行节水宣传,大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通过一年的努力,玉兰社区的里仁花园和芝兰社区的明州花园被评为宁波市首批节水型小区;另外,对新矸区域的各居民小区家庭9升以上耗水型便器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调查,提出了改造方案,区政府投入100多万,对新矸区域的9个社区14359只耗水型便器进行集中改造,现已基本改造完成。此举在《人民日报》、《浙江日报》等重大报刊均作了报道,深受广大市民欢迎,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制建设会议纪要范文6

    

    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能否得到较好落实,直接影响着人大监督工作的效能,关系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抓好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是增强监督实效的关键环节,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必要措施,更是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必然要求。

    一、审议意见的性质和法律效力

(一)审议意见具有显著的自身特性。一是一致性。在常委会会议上 ,每个组成人员都有发表自己各种观点的权利 ,但并非所有发言都可以作为审议意见 ,只有那些合法合理、科学客观、切实可行,并且能够代表大多数组成人员意志的才能被吸纳为常委会审议意见。二是针对性。审议意见是审议同级政府和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以及执法检查报告时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是对公民和法人,更不是针对各级政府和两院。三是准确性。审议意见在概括事实和指出问题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准确地反映工作实际情况,各种表述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关法律以及行文规范。四是时效性。审议意见审议的工作多为需要一段时间核实才能显现成果,因此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在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要求“一府两院”在2个月内将落实方案进度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人大常委会,6个月内落实完毕并在常委会上作出书面汇报,对一些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无法短期内落实完毕的审议意见,可以延迟处理,但要制定落实计划按期办理。五是可操作性。审议意见所提出具体的目标、指向、要求和量化指标等,“一府两院”在当前的条件下能够落实或通过努力能够落实的;尽量不出现无法完成或无法准确完成的建议、意见,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论述重大意义等具有“官八股”色彩的文字。

(二)审议意见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以及执法检查报告时所发表意见、建议的高度概括而成的书面综合意见,是“一府两院”抓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依据,它是常委会会议成果的载体,是人大常委会集体意志的体现。一是审议意见不同于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和提出建议,体例较为完整;而审议意见是对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改进而提出的具体整改意见,内容相当于调研报告的建议部分,但其效力高于调研报告。二是审议意见不同于审议发言。审议意见是提炼综合了绝大多数组成人员从各自专业角度出发对所审议议题提出的个人建议,其效力高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低于常委会的决定、决议。三是审议意见不同于一般议事。常委会审议工作通常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循一定的程序,经过归纳汇总,认真分析,去伪存真,,并形成的代表人大常委会集体意见的书面文件,具有较强的权威性。由此可见,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后,对不作决议、决定而又要求“一府两院”在工作中加以改进并限期落实的意见,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重要形式,是人大常委会集体行权、议决事项的重要载体。

(三)审议意见具有鲜明的强制性。《监督法》第十四条、二十条、二十七条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一府两院”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常委会认为必要时组织跟踪检查;“审议意见”及研究处理情况,要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这表明,审议意见已作为常委会意志的一种独立的法律形态写入监督法,明确了审议意见的法律效力。一是具有明确的地位。它是指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监督,审议其工作报告时,用于表达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志,评价并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促进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一种书面建议、批评和意见,体现人大常委会监督方向,在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强化监督效能,督促“一府两院” 工作,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具有明确的执行力。“审议意见”不是可交办可不交办的问题,人大必须向“一府两院”交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作为其改进工作的有力依据。三是具有明确的约束力。由于常委会审议的“一府两院”工作多是关系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经济、民生等发展的重要事项,审议意见能否得到“一府两院”的重视和落实,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监督法》明确规定“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不仅是需要“研究处理”,而且必须将“研究处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赋予了审议意见较强的约束力。

    二、审议意见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规范、机制不健全等原因,造成审议意见的形成、交办、督办和落实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效果不够好,导致人大刚性监督明显缺乏。

    (一)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一是人大常委会自身思想认识不够高。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存在怕对方反感、怕影响关系、怕人家说越权,是“找茬子”“添乱子”的思想,在审议工作时,不敢大胆提意见建议;有的在督办审议意见时,信心不足,畏难情绪重,不敢大胆行使监督权,跟踪督办力度不够、刚性不足,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部门,缺乏刚性监督措施,造成有些审议意见有始无终,降低了人大常委会在社会上的影响和威信。二是承办单位对审议意见的法律地位、效力认识不足。有的认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对“一府两院”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而审议意见一般只在程序上对“一府两院”有强制力,对实际工作不具强制力和约束力,导致落实时常存在空口承诺或敷衍了事等现象;有的到落实期限后,反馈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也仅是书面报告,没有实实在在地落实成果,没有认识到人大监督区别于其他监督的法律刚性。

    (二)审议质量还不够高。一是会前调研不够深入,审议发言针对性不强。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前调查不够深入细致,审议发言准备不充分,且仅限于依照“一府两院”报告发表意见,针对性不够强、重点不够突出、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审议的深度不够,形成的部分审议意见缺乏真正能够促使“一府两院”加强和改进工作、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的“药方”。二是态度不够端正,审议发言深度不够。审议过程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怕因发言而得罪人,专说好话、空话和套话,提出问题避重就轻,提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如蜻蜓点水,又大都是弹性措施;有的发言内容表述不够严谨、规范、具体,尤其缺少明确的要求和量化的指标;有的发言只赞不议、自审自议,造成审议意见言之无物,质量较差。例如,在审议意见中提出“解决人员编制或经费”的建议,这种建议是存在问题的共性而非个性,往往难以引起“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重视,也难以具体操作。三是组成人员结构失衡,审议能力不够高。由于受常委会组成人员所从事行业和掌握知识面的限制,审议中往往存在业务不够熟悉,抓不住重点要害等问题,导致审议专业性和务实性不够,甚至说外行话。

    (三)审议意见的形成还不够规范。审议意见的形成程序决定审议意见的地位和作用。《监督法》对常委会的决定、决议以及人大代表的批评、建议和意见都有明确规定,而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其形成程序却没有明确规定。这就使某些具体工作环节存在随意性,影响了审议意见的法定性和权威性。有的常委会专门委员会没有对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进行充分的梳理、归纳,只重视会议主持人的意见要求,或以常委会领导的意见为最终审议意见,忽视或轻视其他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有的为图省事方便,直接将人大的视察调研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全文照搬,作为审议意见转送反馈;有的审议意见求大求全,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之类大而空言词见诸其中,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审议意见应有的效用;有的审议意见初稿全由人大办秘书或工作人员撰写,由于对有关情况不了解、不熟悉,抓不住要点,找不准问题,草拟的审议意见与实际工作相去甚远;有的形成审议意见后,既没有再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也没有经主任会议讨论研究,缺乏法律约束力,有悖于人大常委会议事应遵循的民主集中制这一首要原则。

    (四)审议意见反馈转送不及时。大多数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常委会会议后到形成书面审议意见发送“一府两院”的时间都存在过长、拖沓的问题;有的甚至数周内才草拟出初稿,等到提交主任会研究审定,以常委会正式文件转送反馈“一府两院”时,已错过落实的最佳时段,审议意见的效能必然大打折扣,所审议的工作只能是“虎头蛇尾”,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五)审议意见的落实效果不够好。《监督法》规定“一府两院”在规定时限内要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在常委会上作专题汇报。但从实践看,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却存在诸多问题。有的存在“以文应答”“文不对题”现象;有的到最后落实期限了,才查找审议意见对着写报告,“闭门造车”,应付交差;有的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避而不谈,置若罔闻,甚至对一些明显能够办到的意见也没有落实;有的只是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打算,并没有按意见整改工作等等,审议意见的监督效力未能完全显现。

(六)审议意见的督办机制还不够健全。《监督法》只是对审议意见的处理做出了程序性规定,而没有对处理办法和结果、奖惩办法作出具体的约束性规定,各地对审议意见的处理办法不一,缺乏规范性、系统性监督机制。在工作中,有的地方人大在交办审议意见后,缺乏对执行机关的办理落实方案、实际举措、落实进度等进行全过程实时监督,只是电话过问,审查书面报告,缺少强有力的监督措施和创新性举措,结果造成审议意见的出台与落实脱节;有的只要将审议意见转送给“一府两院”就算完成任务,至于落实过程和效果如何,缺少跟踪问效和绩效评价与票决测评机制,甚至于督办工作“听之任之”“无人问津”;有的承办机关不督促不回复,即使回复也是对照审议意见草草撰写办理落实报告答复了事,难见实实在在的落实成果。另外,人大机关至今还没有专门的督查督办的工作机构,也没有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在一些工作的衔接和联系上还不够严谨细致,督查督办工作不够系统深入,审议意见的监督实效难以充分发挥。

三、强化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是推进人大监督工作、落实监督成果的重要途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质量的好坏,是监督工作成败的关键。如何督促“一府两院”扎实抓好审理意见办理落实工作,提高人大监督工作实效,须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审议意见的地位。审议意见具有监督性质,其法律地位低于人大决议、决定,但高于代表意见建议,对“一府两院” 工作有一定约束力和强制力,其办理落实质量关系到人大履职行权的效果,更关系到“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质量和水平。一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议意见的法律效力、重要性要有正确认识。要充分认识审议意见在人大监督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形成反馈与督办落实,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实际效果。二是“一府两院”要提高对审议意见重要性的认识。要建立人大与“一府两院”工作对接机制,适时召开人大与“一府两院”工作对接会,举办“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法制培训,使他们真正了解和掌握人大监督工作的目的、方式、规则和程序,克服人大的审议意见就是走形式、敷衍了事即可,人大监督是“找麻烦”“找茬子”的错误思想认识,增进理解,扩大共识,树立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思想观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积极谋求落实效果。三是人大代表、社会公众要加强对审议意见重要性的认识。《监督法》明确规定,审议意见及办理结果要向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代表和社会监督。这表明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同样有权利、有义务,也有职责去监督审议意见是否真正得以贯彻落实,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也要加强对审议意见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与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监督,自觉履行好监督职责和义务。

    (二)抓好关键环节,提升审议意见质量。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能否得到有效落实,审议意见质量的高低最为关键。一是抓好培训提高能力。通过开展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外出考察等多种形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增加业务知识,全面提高学习、调研、审议、督办等方面能力。二是做好会前调研。俗话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常委会前,相关部门要围绕审议议题,制定详细的调研方案,组织相关委员和代表灵活运用视察、调查、征求意见、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调研,做到点面结合、优劣结合、上下联动,广泛深入的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全面、翔实地掌握第一手资料,并认真归纳汇总、分析研究,形成客观真实、可靠准确的调查报告和审议发言,为常委会审议做好准备。三是规范审议方式。要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发送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工作报告、视察检查报告等,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研究法律和实情,拟定审议发言提纲,做到审议发言熟悉情况不说外行话、紧扣主题不说题外话、实事求是不说过头话;要实行审议重点发言和侧重发言制度,不求“大而全”,笃求“细且真”,以增加审议深度。

(三)规范审议意见形成程序。法律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切工作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审议意见的形成不但程序上要合法,而且所提的意见和建议也应该具有法律依据。一是对口整理为宜。要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专业性较强,对所监督联系的工作情况熟悉的优势,围绕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来整理,归纳提炼组成人员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可取见解,特别是会议审议比较集中、形成共识的意见建议必须纳入到审议意见,对不同意见建议要认真分析,,使审议意见在文理上更加严谨、合规、合法,又能用专业性的语言真实准确地表达和反映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智慧与意志。二是内容规范、重点突出。应综合人大视察调查、执法检查报告中指出的意见建议,尤其要把“一府两院”看到但没想到、能办不办、能禁不禁、需要在工作中引起重视亟待解决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高度凝炼概括,归纳整理到位,对于要求办理落实的事项、时限应明确,办结的标准要量化,形成具有科学性、建设性、针对性、实践性的审议意见,便于“一府两院”办理落实。三是文件格式要规范。审议意见作为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中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因此它的行文要标准规范。要做到使用专用的文件用纸和文号,届别明确,格式清晰;区别会议纪要,行文的结构、形式和内容参照常委会正式文件,采用公文用语,做到文字平实简洁,语言精炼;引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要有出处,原文引用,不可断章取义;正确使用标点符号,不可产生歧义。四是审议意见以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为宜。审议意见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某一议题发表的个人意见,经人大专门委员会综合归纳后,尽管能够代表常委会的意志,但并不是硬性决定某一事项,法律效力要低于决议、决定,如果再将其提交常委会会议表决,就混淆了“议”与“决”的性质,使得决议、决定失去了必要性。人大常委会遵循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非行政首长负责制,作为常委会议的审议意见,应体现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根据主任会议的职权来看,宪法、地方组织法规定主任会议负责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因此,由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审议意见后转送“一府两院”是合法合规,也是合乎工作实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