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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范文1
(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三三大队,湖南 长沙 410119)
摘 要:在我国,现如今占据主导地位的行业是建筑业,建筑业被普遍认为是支撑着我国的国民经济的重点行业之一。随着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建筑施工的企业会计迎来新的挑战。怎样根据现在的税收制度进行核算,是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所要面临的重要问题。本文笔者根据现行的税收制度,对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提出建议,进而有效解决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企业所得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 :税收制度;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
中图分类号:F22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5)19-0144-02
收稿日期:2015-06-12
作者简介:葛湘(1968-),女,河南人,本科,经济师。研究方向:财政税收。
一、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中所遇到的问题
(一)项目复杂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业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由于建筑业的特殊性,项目运营复杂,投资很大,当多项项目同时运营时,人工、成本、花销等方面的费用统计将更复杂。建筑施工企业会计需要统计的资料十分复杂,例如:工程结算与进度不同,导致收入与实际数据存在差异。部分建设方在工程完成后要求开具发票,发票的记录时间与实际时间不相符、金钱不相符,部分投资方还存在拖欠资金的现象。其次,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在采购物品时,部分负责人存在多报、谎报现象。
(二)税收问题
部分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前与投资方私下商议怎样逃避缴纳税款,施工方与投资方利用以物抵账的方式,虚报成本,隐藏收入。在购买物资等方面,少开或是不开发票,从而减少应该缴纳的税款。与此同时,我国建筑业存在一个普遍问题,许多地方的施工团队属于同一个企业,企业在税务机关办理证明,接受异地税收的管理,但项目竣工后,税务工作人员没有跟踪管理,企业根据这一方式,减少应该缴纳的税收。
(三)监督问题
施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其规模宏大,涉及领域广泛,时常有偷税、漏税现象的发生。纪检部门应加强对施工企业的审查,不时对企业进行抽查,审查内容包括:国有企业是否胡乱收费;施工企业间的合同是否合理合法;国有资产的使用是否合理;施工过程中用料问题上是否有虚报、谎报问题。同时,对国有企业部门也应进行检查,内容主要为:所收取钱财是否上报国库;财政部门存在返还的钱财是否另作它用;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关部门存在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将钱财占位己有、单独设置小金库等问题,立刻提交给专门的纪检部门,对存在问题的相关人士要进一步进行调查,若情况属实,立即开除。同样对于在缴纳增值税收过程中做的好的单位要提出表扬,为了树立良好的风气,可以设置表扬大会,在全体收税单位的见证下,对表现好的单位进行褒奖,同时相应设置鼓励奖,使大家对此事重视起来。
二、核算方式
现在我国建筑施工企业采用的会计核算方式,是由行业会计的基础制度转化而来的。建筑施工企业计算方式的内容是:“企业工程中,工程的款项要及时入账”。
企业可以通过公式计算资产负债表:
本期收入=收入的总额*期末的完工进度-前期累计的收入 (1)
本期费用=成本的总额数*期末的完工进度-前期确认的成本 (2)
工程的总成本=账目中工程的成本+预期发生的成本(3)
可以根据上式,通过完成的工作量算出工程的进度,还可以根据其占劳务总量的多少和所占成本的比例得出结论。
根据表1表2,假设合同的总额数为1000万,预计支出为900万,计算出纯利润。虽然与实际工程的结算方式存在不同,但是比较符合权责要求。需要注意的是,要按照百分比确认收入与成本是否为纯利润。
施工企业会计的核算方式存在许多不足,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调整:
(一)确认收入
确认收入要以发票的金额为准,工程结算占总百分比的比例计算方式为:已经确认的合同收入,加上确认变更的收入,以及确认奖励的收入,最终得到业主确认的收入;第二类:累计开票的收入,减去以前会计累计的收入,得到当期确认的收入;第三类:账面的工程成本,加上预期发生的成本,得到工程的总成本;第四类:工程的总成本,减去以前累计确认的成本,计算得出当期结算的成本;第五类: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间接费和支付分包单位金短款相加,得到账面发生成本费;最后一类是预计的人工加上预计材料费、预计机械费、预计间接费和预计分包费的总和,最终计算出预计成本费。
(二)账务处理
对于登记已经发生的账本:
借:某公司施工工程、工程项目、成本的项目
贷:应付的工资、库存的材料、银行贷款
对分包的过程:
借:某施工工程项目、分包工程、分包的单位
贷:库存的材料、银行的存款
对办理工程结算款方面,要将现在所得的收入减掉以前所得的收入:
借:银行的存款
贷:某工程的计算收入
对当期结算的成本:
借:某工程成本、某工程项目
贷:某施工工程、结算过的工程成本费
对已经发生成本的预估,账面不做任何的处理,但要求所得税在缴纳之前必须取得合法的证明。
(三)管理费用和注意问题
管理费用需要对项目进行考核,需要当期确认账面反应。因为企业工作量大,遂可以将季度作为一个结算期。在结算过程中需要注意:首先是在人工、机械和物料上。这类的计算模式一般为:出包工程+供料+其他款项=分包总量。将上述材料成本按月结算,发票应在缴纳税款前获得。同时提前纳税,增加分包单位的税收负担。
三、给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意见
施工企业结构复杂,经营规模大,遂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一直以来都处于混乱状态,给企业的管理增加难度,想要改善此情况,就要提高施工企业会计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定期召开会议以及讲座,为会计人员普及最新的税法知识,使施工企业的会计人员懂得税务的法律法规。另外,要加强施工企业部门间的团队协作能力,企业间必须要保证信息通畅,最新消息时要及时、有效的反映企业的收入及成本费用情况,再一次加强对企业成本的管理工作。最后提高施工企业会计的业务水平及质量,减轻企业在纳税中所遇到的风险。
结语
通过对财务实践方面的研究探讨,发现在当前税收管制下,常规的会计核算不能与纳税评估相统一,同时加重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负担。目前首要问题是解决会计核算的常规问题,使常规核算与评估纳税达到统一状态,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同时有效防止因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模式的不统一、漏税的情况发生,使企业施工同其他行业一样做到不偷税、不漏税,有效推动企业未来的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 葛英毅.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J].现代经济信息,20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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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齐延丽.现行税收制度下建筑企业会计核算[J].财经界(学术版),2011(06).
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范文2
【关键词】会计基础; 管理
一、会计基础管理创优工作理念
国网、省市公司高度重视会计基础管理工作,在推进会计基础创一流和会计基础创优工作中,信丰公司始终秉持打基础,促规范,提质量的工作理念,从财务管理的最基本环节抓起,立足“打基础、强内涵”,以扎实的会计基础工作作为推动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持续提升的内在动力,以规范化的会计基础工作作为提高升财务工作质量和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的有效手段。
二、会计基础管理创优范围
会计基础创优管理包括会计主体设置、会计政策、财务岗位与监督、核算管理、财务报告、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工作。
三、会计基础管理创优主要做法
1.健全会计机构
按照三集五大“纵向压缩管理层级,横向归并会计主体”的原则,对公司系统多经企业和机构职能进行规范。
(1)统一会计核算主体。根据省公司主多分开工作要求,对与公司存在资本纽带关系的企业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关联企业开展了收购整合,注销存在资本纽带关系企业1户,归并了会计核算主体,取消基层供电所的二级核算职能,明确县公司为唯一的会计核算主体。
(2)确立财务资产部为公司集中统一的会计核算机构。通过“三集五大”机构职能整合,明确公司所有经营业务均由财务资产部公司统一集中核算,实现了公司会计核算的集中统一。
2.配强会计队伍
在一切工作中,人是最活跃的因素,会计队伍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会计基础工作质量,一支精干的会计队伍对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促进作用,信丰公司充分重视会计队伍建设,将财会队伍的配备和培养作为关系到公司经营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将优秀员工充实到会计工作岗位。为提高财务工作质量,信丰公司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财会队伍。在全公司选拔优秀人员到财务部门工作。目前公司在财务部门工作的会计人员均具备大专以上学习,财会专业毕业人员达到70%以上,在全部会计人员中3人具备会计师职称,其人员均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岗位设置坚持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原则,实现了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牵制,同时结合实际,实行会计岗位AB岗制度,确保了财务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2)出台政策激励公司员积极参加会计学历和会计资格考试。公司员工参加会计职称和会计人员从员资格考试,相关的费用由公司报销。会计人员参加职称考试、从业资格考试的热情空前高涨,经过几年的努力,信丰公司系统会计人员中6人具备会计中级职称,在15个基层供电所中,所有的电费核算人员均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创新人才培训方式,从基层单位选拔具备财务发展潜力的人员到财务部门跟班学习,着力培养会计后人才。改制以来,公司新进员工中基本没有财会专业人员,为保证财务部门后续会计力量,信丰公司将具备一定会计基础,有志于财会事业的员工选拔到财务部门锻炼,脱产跟班学习,由老带新,建立师带徒机制,促进了跟班员工的快速成长,为公司财务工作提供了后备力量。
3.严格会计核算
按照省公司统一部署,信丰公司经过几年的财务集约化建设,至今已初步建立了集中、统一、精益、高效的现代化财务管理体系,会计核算日趋规范,会计基础质量不断提高。
(1)突出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国网、省市公司会计制度和规章的指导地位。公司陆续转发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国家电网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原始凭证规范管理意见》、省市公司《财务定性评价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全员认真加强学习,财务人员严格按法律和制度办事,为会计基础工作得到了有效规范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国家、行业和上级制度体系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企业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和规范公司会计基础工作,主要有《关于规范民工劳务费等费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账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报账管理实施细则》等。为保证公司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公司制定了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违反规定,工作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进行考评考核,有效促进了会计基础工作执行到位。
(2)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自查。为检验公司会计基础工作成效,及时发现近几年来公司陆续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自查,资金安全管理自查,经营管理自查和基层单位财务收支检查等。通过自查发现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会计基础工作质量逐年得到提升。
(3)加强工程管理。按照业务预算全过程管理要求,加大与前端业务部门的协同,共同推进对专项业务预算和工程全过程管理,工程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一是开展了农网工程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自查,维护农网资金安全,规范工程资金管理;二是组织开展农网工程项目清理,加快工程成本出账进度,对完工工程及时办理工程转资。
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范文3
关键词:国家电网公司;会计制度;改革
1.国家电网公司会计的概念和特点
国家电网公司会计的核算对象是电网内各部门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是反映和监督国家电网公司资金运动及其结果的一种管理活动。其职能是会计在国家电网公司进行各项业务活动中所具有的对财产物资和经费收支活动进行管理方面的功能。随着国有企业集中控制改革的推进,国家电网公司会计的适用范围也是随之相应变化。过去国家电网公司在预算管理上将其分为全额预算、差额预算和自收自支等三类。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管理方面的完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各项事业的飞速发展,国家电网公司财务管理方面发生了新的变化,公司会计呈现单位产权和主体多元化现象,这就迫使国家电网公司会计要施行权责发生制而不是现金收付制,首先进行成本核算,然后再编制各种财务报表,最终实现区域国家电网公司会计在格式内容上趋同,达到财务集约化管理,在节约成本的基础上进行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提高自身综合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现行国家电网公司会计核算方面不足之处
(1)年度预算上报时间推迟,项目预算打捆现象较为严重。推进财务集约化深化应用方案制定的指导性不强,与管理实际的差异较大,未能按时完成国网公司的考核要求。
(2)建立完善的财务集约化组织领导体系需要机构调整,但调整后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力度有待加强,里程碑计划不能得到正确履行。
(3)修订后的成本标准部分项目与历史成本差异较大。现金流预算的偏差率太高;现金流预算未能实施按旬编制、按日控制。
(4)短期融资比例过大,会引起资金周转困难。涉及单位多,情况复杂,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及税务风险.基础数据不完善、积累分析数据少、分析深度不够。
(5)牵头部门对完善公司电网检修运维项目标准成本工作开展的积极性不高影响项目实施效果。系统集成难度大,购售电业务系统与成熟套装软件集成难度较大。
3.国电电网公司会计制度上不足之处的原因分析及改革建议
3.1国家电网公司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研究
3.1.1 固定资产核算制度
国家电网公司应设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具体核算公司各部门因出售、报废和毁损或其他处置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科目,以及在此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
3.1.2 无形资产核算制度
随着国家电网公司的不断发展,无形资产在国家电网公司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是国家电网公司国有资产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对无形资产流失现象已经给予了充分的关注。但目前公司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的核算却未能跟上步伐。
3.2 国家电网公司财务报表体系改革研究
国家电网公司是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直接保障,资产庞大,资金雄厚,在收纳大户所和居民电费时会取得巨额收入,但这部分收入无法弥补全国内区域电网大量建设和维护支出,因此国家电网公司通常需要国家的财政拨款。国家电网公司的以上特征决定了电网公司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及其对会计报表信息的使用要求与其他国有企业有所不同。
3.2.1 财务报表中补充辅助财务报表的对策建议
国家电网公司不仅要编制总体财务报表,还要补充一些辅助的财务报表。需要补充的辅助财务报表包括:
(1)收入支出表附表
收入支出表是反映国家电网公司在预算框架内的年度收支总规模的报表,是反映国家电网公司在一定期间预算类的收入、支出、结余及结余分配情况的会计报表。
(2)无形资产明细表附表
增加无形资产附表,详细反映无形资产的形成、所有、折旧、转让及预计给公司可以带来的经济效益。
(3)区域电网建设工程明细表附表
为了有效地反映区域电网建设方面的财务信息,在国家电网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时,还应增加区域电网建设工程明细表附表。只有这样才能够完整地反映国家电网公司的财务状况、才能够提供全方面的财务信息,从而能满足北京国网总部和社会报表使用者不同的需要。
结论
国家电网公司会计科目具有明显的行业特点。为加强财务信息化管理,规范会计电算化的核算,实现财务数据的实时收集、集中监控、分类查询,有效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分公司将售电收入实时管理系统和财务集中核算系统结合在一起统一进行了推广实施,为使集中核算后财务管理工作规范、畅通,特制定本办法。在飞速发展进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正确高效地改革国家电网公司会计核算的理论和方法显得尤为重要,国家电网公司管理体制改革、国家电网公司投融资体制、资产的特异性等内容引致的会计核算问题错综繁杂,设计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的会计活动内容,使其符合我国国有企业单位管理体制和其业务内容的实际情况,协调好实用性和前瞻性的矛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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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郑亚莉,余建可.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分析[J].中国财经信息资料,2001.
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范文4
关键词:保险;会计处理;账户;主营业务成本
中图分类号: F84文献标识码:A
保险行业的作用
一个成熟的保险市场,必然同时存在保险人、被保险人和保险机构三种主体,其中保险是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它是保险市场精细
分工的结果。与此同时,随着保险法律法规体系相应建立,监管机构逐步形成,保险行业在保险市场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一)有利于促进保险资源的优化配置
通过保险中介机构,促使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供需双方更加合理、迅速地结合:对需求方而言,既满足了被保险人的投保需求,又解决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专业知识缺乏的问题;对供给方而言,既降低了保险企业的经营成本,又使保险经营者从繁重的展业、鉴定、理算等工作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致力于市场调研、险种开发、偿付能力管理、保险资金运用以及建设信息传递迅速、系统运转高效的管理制度等方面。保险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中介机构三种主体互相取长补短,共同促进保险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有利于降低保险商品的成本
通过保险中介机构,有利于收集保险信息,降低交易费用,提高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同时也促进了社会效益的提高。保险企业可以利用保险人和保险经纪人人员的特有优势,使整个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和自身经营管理能力不断得到提高。同时仅仅支付的手续费又大大低于保险公司职员的费用水平,降低了经营成本。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一样,还有利于保险公司的理赔业务。
(三)有利于完善保险市场机制
保险人是保险人的人,保险经纪人是被保险人的人,保险公估人则处于独立客观的立场经营。引入保险中介并使其在保险市场上广泛发挥作用,能使保险公司专注于开发保险产品、加强风险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真正成为知识密集型的专业承保公司。这不仅有利于保险人控制展业成本,而且也将市场机制通过保险中介市场引入保险市场,促使保险市场机制的完善。
保险行业的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一个行业的良性发展,必须以规范的会计核算为依据,但保险行业作为国内近些年才发展起来的行业,国家一直没有出台专门的会计核算制度。鉴于此,财政部2004年制定了《保险中介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并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在保持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相一致的前提下,针对保险中介机构的业务运作特点,对其会计核算进行了特别规定。下面将针对保险行业会计核算的几个重点问题进行探讨。
(一)保险机构的账户设置
保险公司应设置3类账户,分别是核算营业保证金业务、代收保费业务、公司损益业务。
营业保证金帐户
必须在全国性商业银行开立,用于存储营业保证金,并与银行签订存款协议,约定: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保险机构不得擅自动用或者处置保证金。银行未尽审查义务的,应当在被动用保证金额度内对保险机构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通常情况下,该账户资金不得动用,除非公司注册资本金或出资减少或公司进入清算程序(保证金存款协议样本附后)。
代收保费账户
用于核算保险公司代收的保险费。该帐户应以被保险公司为单位,设置明细账。该账户资金不得与保险公司核算户有资金往来,代收保费账户资金的划转帐户只能是各被保险公司的银行账户。也就是公司不得坐扣手续费。
公司核算户
用于核算公司的各种收入和费用,属于保险公司的基本账户。
(二)会计核算问题
1、营业保证金的核算
(1)核算范围
核算保险公司缴存的营业保证金。
(2)会计处理
缴存营业保证金时借记“存出营业保证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按照监管规定动用营业保证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存出营业保证金”。存出营业保证金期末余额,反映保险公司缴存的营业保证金余额。
代收保费和代垫保费的核算
(1)核算范围
核算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收取、之后再解付给保险公司的保费。
(2)会计处理
保险公司或被保险公司签发保单,保费由保险公司代收,保单签发后,借记其他应收账款——代收保费——投保人,贷记应付账款——代收保费——被保险公司;实际收到投保人的保费后,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贷记其他应收账款——代收保费——投保人;
保险公司向被保险公司解付保费时,借记应付账款——代收保费——被保险公司,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账款——代收保费——投保人期末借方余额表示已经签发保单,但未收取保费。若投保人未交付保费,由保险公司垫付给被保险公司,则借记应收账款——垫付保费——投保人,贷记银行存款,投保人缴纳保费后,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贷记应收账款——垫付保费——投保人。
3、主营业务收入
(1)核算范围
核算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2)会计处理
保险公司或被保险公司签发保单后,无论保费是否收取,保险公司应按照约定佣金金额确认收入,借记应收账款——佣金——被保险公司,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被保险公司,后附业务结算表和保险中介服务发票。
(三)费用核算
1、代垫费用的核算
(1)核算范围
代垫费用是指按照合同规定,保险公司在完成业务的过程中暂时垫付的费用,如合同中规定的差旅费、查勘费、专家咨询费、检测费等。如果业务合同中未明确规定为代垫费用的,应作为保险公司的业务成本进行核算。
(2)会计处理
发生代垫费用时,借记应收账款——代垫费用——被垫付人或单位,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代垫费用——被垫付人或单位。
2、筹建期间费用处理
(1)筹建期间应设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归集与公司开办相关的费用支出,包括购置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办公设备、场地租赁费、筹备人员工资、差旅费、交通费、验资费、申请材料制作费等,待公司开始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经营当月的损益。
发生上述费用时,借记“长期待摊费用”。公司获准设立的,于公司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开始经营当月,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长期待摊费用”;公司未获批准的,筹建期间费用由投资人协商承担。
(2)筹建期间购建固定资产的,应设置“固定资产”账簿,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公司获准设立的,于公司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开始经营后,贷记“实收资本”等相关科目;公司未获批准的,固定资产处置由投资人协商决定。
(四)主营业务成本
凡许可证上列明的业务为主营业务,按照会计的配比原则,因主营业务产生的成本为主营业务成本,具体来说包括如下几方面:
1、核算范围
(1)支付给营销员的佣金;
(2)业务部门的办公费、折旧费、水电费、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
(3)其他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成本。
2、会计处理
(1)支付营销员佣金
①按月结算
确认业务收入的同时计提营销员佣金,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应付帐款——营销员佣金---XX(营销员)”;按约定时间支付营销员佣金,借记“应付帐款——营销员佣金---XX(营销员)”,贷记“现金”。
②按次结算
确认业务收入的同时支付营销员佣金,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现金”。
(2)业务部门费用支出
业务部门发生本科目核算范围内的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按资金使用范围设置明细,贷记“累计折旧”、“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现金”等相关会计科目。
保险会计核算中尚待解决的问题
尽管《保险中介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实施使保险公司的会计核算有章可循,结束了该行业五花八门的核算办法,但在《办法》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发现仍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一)对主营业务成本和营业费用的区分并不明显
在实际操作中,各保险公司没有严格区分主营业务成本和营业费用。因为主营业务成本的前身是生产成本或劳务成本,而保险公司对外提供的是劳务,所以有的公司认为应先在“劳务成本”科目核算提供劳务的相关支出,这样主营业务成本的核算范围就非常清楚。有的公司则认为保险公司不是生产性企业,不必先使用“劳务成本”科目。但不管界定主营业务成本时是否应采用“劳务成本”科目,都应明确保险中公司的营业费用范围。如果主营业务成本的
核算内容如《办法》规定,则营业费用应该至少包括:广告费、展览费、业务宣传费等内容。
(二)收入和成本计入损益时不符合配比原则
由于保险商品的特殊性,保险中介公司对客户的服务期通常会很长,其中保险经纪公司的服务甚至会达到20年或30年。这时,收入只能一次体现,但服务成本却要分摊到20年或30年以后,势必形成收入与成本的不配比。按现有的收入确认原则,服务前期的收入产生的利润中,有一部分是与以后年度后续服务中要发生的费用配比的,这部分利润在前期就要缴纳所得税并以利润形式提取公积金或分给投资人,这势必会影响公司以后的经营和发展。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印发《保险中介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J].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2004.9.
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范文5
关键词:我国保险;保险会计制度;改革;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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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01年11月27日,财政部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于2002年1月1日起在股份制上市企业施行。2003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顺利地拉开了在海外股份上市的序幕,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正式开始实行。本文通过不同时期的不同会计制度的比较与分析,以求对我国的保险会计制度研究有所启示,进而为建立保险会计准则提供参考。
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时期(1982~1993)
1978年以前,我国的金融体系基本上是中国人民银行一统天下的格局,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立出来,相继在1984年2月颁布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由于当时我国的经济体制还是计划体制,而且保险公司发展还处于“拓荒”阶段,许多保险企业独有的特性尚未发挥出来,财会制度上缺乏相应细化的规定。因此,1989年12月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对此制度进行了修订,重新颁布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并于1990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会计制度,其实用性和规范性均增强了。从总的来看,这个时期的会计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
1财务管理实行计划管理原则。由于计划经济的影响,保险公司在财务会计制度上实行统一计划、分户经营、以收抵支、按盈提奖的财务管理体制。突出财务计划的作用,利用定额进行财务计划的编制,用以评价企业财务活动;公司收人大部分上交国家财政,成本开支范围由国家规定,盈利全部上交国家,亏损由国家弥补;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制度,将资金划分为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和专项资金。资金主要由国家有计划地划拨,仅以专用基金形式给予企业一点财务权力。
2会计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为了保证会计制度的统一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会计制度由总公司统一制定,各级保险公司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各级公司不得自行变更或修订制度,但可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给总公司,由总公司负责修订。
3在核算体制上按照不同性质的保险业务,分别确定会计核算体制,如按国内财产险、涉外财产险、出口信用险和人寿保险业务分别单独核算。其中国内财产险业务、人寿保险业务一般由各级公司独立建帐、独立核算、分级管理、自计盈亏或自负盈亏;涉外财产险与出口信用险一般由总、分公司以下单独建帐、分级管理,总公司统一核算盈亏,分公司自计盈亏。
4会计恒等式采用“资金平衡理论”,即“资金占用总额=资金来源总额”。保险企业的资金,从占用的角度看可分为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固定资金是指占用在企业固定资产上的资金,它包括办公用房、职工宿舍、机具设备、交通工具等,流动资金是指占用在流动资产上的资金,它包括货币资金、结算资金(如应收及暂付款、预付赔款等)、各项支出(如赔款支出、手续费支出、业务费等)。保险企业的资金来源,按不同渠道分为自有及内部形成的资金(比如国家拨给的资本金、固定基金、内部形成且有专门用途的准备金、专用基金)、借入资金、结算资金(如应付及暂收款、应付手续费等)、业务经营收入(如保费收入、利息收入、迫偿款收入及投资收入等)。
5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资产负债共同类和损益类。另外,鉴于当时的核算体制是按四大险种分别核算,因此,设置国内、涉外、信用、寿险四套会计科目,分别核算不同险种的业务。由于四类业务的财务活动有很多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因此四套科目中大部分科目是四类业务通用的,少部分是专用的。
6记帐方法允许从资金收付记帐法、借贷记帐法中任选一种。
7在货币计价上国内业务(包括财产险与寿险业务)以人民币为记帐符号;涉外财产险、信用险业务则采用外币分帐制,直接以原币入帐,年终时将外币业务损益按决算日牌价折算为人民币核算。
二、《保险企业会计制度》时期(1993~1998)
随着党的“十四大”召开,以上这种计划体制下会计制度已不能适应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新要求。因此,1993年,财政部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要求,对我国所有的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而彻底的改革,财务会计改革进行了模式性的转换。1993年2月24日,财政部结合保险行业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在《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颁布了《保险企业会计制度》,于1993年7月1日起施行。这次改革是一项重大的举措,其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首次确立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会计要素体系,并对会计要素的记录和报告作出了基本规定,规范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基本原则,实行了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原则,提高了企业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在核算体制上将非人身险业务与人身险业务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即分别建帐、分别核算损益。非人身险业务可分为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险业务分为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
企业经营的再保险业务,可区别为分入业务与分出业务进行核算,也可将分出业务并入直接业务核算。信用险业务可实行三年结算损益的核算办法。
3建立了资本金核算体系。制度抛弃了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资金来源总额=资金占用总额”的平衡公式,采用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恒等式,明确了产权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套资本金核算体系。
4建立了资本金制度,实行资本保全原则。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企业经营期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按照资本保全原则,企业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转让、报废、毁损发生的净损益以及计提折旧不再增减资本金,而是直接计人当期损益。这与以前企业收入中大部分上交国家财政、资金随意增减相比有利于企业的自我积累和发展壮大。另外,改革了资金管理办法,取消了专款专用制度。实行企业资金统一管理和统筹运用,以促进企业提高资金运用效益。
5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和损益类,并分别对保险企业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作出了明确规定,规范了各类科目的设计,并从保险企业“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角度出发,细化了资产流动程度、风险程度和财务损益的科目。
6扩大了保险企业使用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自。制度规定“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合并某些会计科目”。“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决定”。
7采用了国际通用的借贷记帐法和国际通行的会计报表体系。制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规定保险企业对外报表为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利润分配表,并对这些报表的作用、报表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作了具体说明,使财务信息成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
8规范了保险企业基本业务的会计核算标准和损益的计算。制度对资金的筹集与积累、非人身险业务、人身险业务、再保险业务、拆借、贷款和投资业务、固定资产、货币资金及结算款项、费用、营业外收支、利润及利润分配等业务的会计核算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9体现了一定程度的会计稳健原则。制度规定保险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计提坏帐准备、贷款呆账准备、投资风险准备,允许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
10对有外汇业务的企业规定即可采用外汇分帐制,也可采用外汇统帐制。采用外汇分帐制的企业,应设置“外币兑换”科目。各种货币之间的兑换及帐务间的联系均通过“外币兑换”科目。
三、《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时期(1998~2001)
1993年制定的《保险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了6年,它对于促进保险企业的发展,促进企业间有序竞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内保险市场不断发展和壮大,保险行业发生了许多新变化,特别是1995年10月,我国颁布实施了《保险法》,国家加大了对保险行业的监管力度,并于1998年成立了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此后,保险监管部门出台了《保险管理暂行规定》等配套的政策法规,保险公司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由多业经营转向分业经营;另外,保险公司保险资金运用发生了重大转变,改变了过去放开经营的做法。这些新变化和新情况客观上要求会计制度与之相适应,作出新的规范。因此,1998年12月8日,财政部对原制度进行了修改,颁布了《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有:
1改变了会计制度名称。制度考虑到当时保险企业都已是公司制企业,因此将《保险企业会计制度》改名为《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这样更加符合我国保险公司实际情况。
2完善了保险业务损益结算办法。制度规定除长期工程险、再保险业务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外,其他各类保险应按会计年度结算损益。与原制度比较,本制度作了如下调整:(1)原制度只明确了信用险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本制度明确了长期工程险等长期性财产保险业务以及再保险业务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2)前者规定业务年度为三年,后者没有规定业务年度的具体年限,其具体年限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业务性质确定。
3重新确定了保险业务的分类,并实行按险种分类核算。制度根据保险分业经营的原则,对保险业务的分类进行了调整,将保险业务分为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和再保险公司的业务三大类。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等;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普通人寿保险、年金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等;再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分入保险业务和分出保险业务。在具体业务分类上,修改了原制度在具体业务划分上存在的交叉情况,明确规定财产保险公司不得再经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划入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另外,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对保险业务进一步分类核算。
4增加了确认保费收入的原则。关于保费收入的确认,我国原制度规定,非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业务和分保业务规定保费的收入入帐时点,确认原则不统一,也不尽合理。本制度对保险业务规定了统一的保费收入确认原则,明确规定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第一,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第二,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第三,与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5调整了贷款和股权投资业务的会计处理。按照《保险法》及其他有关保险监管法规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从事除保户质押贷款以外的其他贷款业务,不得买卖股票和进行股权投资。根据上述规定,新会计制度相应取消了除保户质押贷款以外的其他各类贷款业务的会计处理,取消了股票投资及其他股权投资业务的会计处理。
6增加了存出资本保证金和提取保险保障基金的会计处理。按《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后,应按其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除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根据该规定,本制度相应增加了存出资本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另外,《保险法》规定,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支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保险公司应当对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按当年自留保费的1%提取保险保障基金。根据该规定,本制度相应增加了提存保险保障基金的会计处理。
7增加了抵债物资的会计处理,修改了长期待摊费用的会计处理。制度将原“递延资产”科目改为“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这是因为“递延资产”实际上是不能全部计人当期损益而在以后会计年度分期摊销的待摊费用。它并不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不能作为一项资产。
8规范了会计报表体系。本制度将原“损益表”名称改为“利润表”,将原按保险业务设置的损益表改为按保险公司设置利润表,并对各报表的指标项目作了相应调整;用现金流量表取代财务状况变动表,确立了现金流量表在保险财务报表中至尊的地位。
四、《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时期(2001至今)
2001年,继新《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颁布实施之后,财政部又了《企业会计制度》,保险公司又面临一次重大变革。因此,2001年11月27日,财政部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该制度以《企业会计制度》为基础,借鉴国际会计惯例,充分考虑了股份制改革的必然趋势特别是上市企业的基本要求,集银行、证券、保险等会计制度于一体,分别对6个会计要素以及有关金融业务和财务会计报告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这次改革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又一重大举措,其主要内容有:
1实现了会计要素的重新界定以及相关的确认和计量。会计要素是企业对外提供财务信息的基本框架,虽然1993年会计制度改革对会计要素作出了基本规定,但是,仍然只规定会计记录和报告,并没有完全解决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问题,这种会计制度本质上是规范簿记的内容。这次新制度对6个会计要素进行了严格界定,并对其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全过程作出规定,和原制度相比较,更加全面、严谨、规范,使其反映的会计信息更加符合事实。
2在某些会计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上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随着我国加入WTO,外资保险公司纷纷进入中国保险市场,它要求国内保险公司的会计标准要与国际惯例相协调,采用国际保险业的通行做法。这次新制度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确认、计量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中所规定的基本相同。比如,各项准备金的提取采取了国际通用的办法;短期投资期末计价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上,允许企业按照资产的使用情况计提折旧。
3首次将国际上普遍遵循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纳入新制度。实质重于形式是指经济实质重于具体表现形式,它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例如,对于保费收入的确认,强调的是“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这一经济实质,并不以“保险合同成立”这一法律形式作为唯一标准。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体现了对经济实质的尊重,能够保证会计核算信息与客观经济事实相符。
4谨慎性原则体现更充分。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它本身属于一种负债经营,其业务对象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从而也就决定了保险行业在处理会计信息的方法上必须更加稳健保守。这次新制度无论是会计要素的确认,还是会计方法的处理以及会计信息的披露,可以说将谨慎性原则体现得淋漓尽致。比如,新制度将虚拟资产排除在资产负债表之外,明确规定开办费不得列入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在期末结帐前处理完毕;注重资产质量,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它包括坏帐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抵债资产减值准备等八项准备;此外,对利息收入明确规定了严格的确认条件,对于逾期贷款,缩短了应收利息转表外核算的天数,由一年缩短为90天。
5增加了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完善了会计信息披露。新制度在原来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分配表的基础上增加了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投资者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此外。对会计报表附注进行了详细、严密的规范,提高了财务会计报告的信息含量和可理解性。
6明确了新业务和疑难问题的处理方法。随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所得税会计的重要性日渐突出,过去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很少涉及,在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上,也只局限于应付税款法。而这次新制度在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上分别确定可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并详细地列示了其计算方法。此外,新制度对于实务工作中新出现、以及在以往会计制度尚未规范的一些疑难业务比如或有事项、会计调整、关联方关系以及交易、证券投资基金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7明确了会计政策的审批权限。新制度规定,在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前提下,保险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财产损失处理的批准权限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会议或类似机构。不再经过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和批准,改变了过去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批准权限混淆不清的现象,赋予了保险公司更大的自。
综上所述,我国的保险会计制度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市场的开放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在不断完善,但是同时也要看到,任何一种建立完备制度的企业都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基础的不严密性,其体系就不可能完备,加之外部环境的变化,会计制度本身当然也是不可能完全没有漏洞。虽然,新制度的颁布和旧制度相比,更加注重了保险企业的风险问题,谨慎性原则得到了较多的运用。但是,新制度只就保险公司财务会计事项做了原则性规定,财会制度相关内容不全并过于宽泛,而且,新制度集银行、证券、保险等会计制度于一体,没有体现保险行业的特色。此外,2002年,为了履行我国入市承诺,加强保险监管,新《保险法》又重新颁布,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保险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组织形式、保险条款费率监管等方面又发生新的变化,比如,在财寿险分业经营上新《保险法》规定,财产保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可以同时经营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因而保险会计制度又面临新的调整。笔者认为,保险公司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需要单独有一个统一的、科学合理的会计准则,制定保险会计准则是符合保险会计规范的发展趋势,它不是保险企业会计制度细枝末节的修改,而是在系统地把握保险会计个性、保险会计规范发展与变革趋势以及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因此,当务之急,财政部应在现有的新制度基础上尽快出台保险行业会计准则。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保险企业会计制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3.
[2]财政部。保险公司会计制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范文6
关键词:高速公路;会计核算;全面预算
一、高速公路会计核算的必要性
1.满足相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会计核算是高速公路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部分既有助于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决策有用性,又能够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增强会计工作质量。同时,会计核算工作为高速公路单位编制会计报表提供依据,能够满足相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推进高速公路单位长期稳定发展。
2.从无序松散的管理模式向全面预算的集中管理模式过渡
高速公路单位依托于会计核算体系,能够解决高速公路建设与运营两阶段的财务管理制度脱节问题;能够加强投资管理、成本定额管理及绩效考核管理。目前,受多不稳定性因素的影响,以致高速公路单位会计核算环节存在一系列问题,通过推进无需松散的管理模式向全面预算的集中管理模式转变,依据《会计法》和《高速公路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以确保会计核算的有效性、完整性。
3.有利于资金科学合理配置
高速公路单位主要着力于资金成本、项目成本、固定资产等多个方面予以核算,高速公路公司通过会计核算能够准确反映出资金使用状况、耗费状况,及时发现使用过程中不足之处,以规避资金流失、浪费现象的发生。
二、高速公路单位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财务与会计核算管理机制不合理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单位缺乏健全的财务与会计核算管理机制,再加上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不规范,且未能够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监督管理资金使用状况,以至于大量的资金得不到有效应用,资金私自挪用、贪污资金额现象日益突出;另外,高速公路单位财务管理人员进行控制与管理资金时脱离了项目工程进度,以致项目资金核算较混乱,难以达到预期目标。
2.会计核算工作的作用和价值发挥不出来
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紧密相连。现阶段,国内多数高速公路项目在成本核算环节未设置会计核算科目,且开展成本核算时脱离了相关规定,导致成本核算工作流于形式,其有效作用与高效性价值难以充分发挥。
三、加强高速公路会计核算的有效策略
1.健全财务与会计核算管理机制
健全的财务与会计核算管理机制为高速公路单位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工作效率与质量提供有力平台,凭借该机制还能够保证会计核算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决策有用性,促进高速公路单位可持续发展。
2.实行预算控制
预算管理是以提高企业效益为目标,以资金流量为纽带,以成本费用控制为重点,以责任报告信息为基础,以经营、财务预算指标为依据,是一种全新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是企业管理的核心之一。企业通过预算的编制和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比较、分析内部各单位未完成预算的原因,对未完成预算的不良后果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各项预算的执行。
预算管理机构应直接对企业最高领导层负责,保持相对独立性。企业通过预算管理制度对各级管理层的财务活动和管理活动进行评价,包括企业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情况、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各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内控环节的协调情况等。
3.加强高速公路资金控制
加强资金控制应致力于两个方面,即收取的通行费审核控制与经费支出的控制。首先是收取的通行费审核控制。高速公路在收取通行费时应严格按照收费系统显示的收入数当日缴存通行费收入专户,在对收取通行费进行审核控制过程中,审核收费员应保障高速专用银行汇款单、通行费票证耗用及现金交款单、银行汇款收取三者收款金额和收款时间的一致性,;其次是经费支出的控制。高速公路财务部门应依据年度预算计划编制本部门的年度和月度支出计划,会计人员应在年初对日常养护经费,参照前一年度标准,按照各条养护线路,对养护作业所需的人员经费、材料经费、机械经费支出以及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进行预算以确定年度基本支出并进行监督和控制。
四、结论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地位已经确立,而会计核算作为财务管理的基础环节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企业的会计核算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加强高速公路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不仅对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本身的成功与否具有重要影响,而且对高速公路企业乃至我国整体的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就高速公路公司的会计核算问题进行了探讨,说明了高速公路强化企业会计核算的必要性,分析了高速公路公司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高速公路会计核算问题的措施。
参考文献:
[1]马玉玲:公路管理中的会计核算问题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1(01).
[2]王小平 应文波 包善祥:浅谈道路工程施工企业会计在工程项目成本核算问题的处理[J].金融经济.2011(18).
[3]孙 琳:高速公路建设会计核算中相关问题分析[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