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建议范例6篇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建议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建议范文1

    关键词:税收筹划;博弈论;非对称信息

    Abstract:As one kind of enterprise festival tax behavior,the tax revenue preparation must conform to government’s legislation intention. But in present situation,the fact that the government collects tax while the taxpayers run after maximal benefits has made the relationship of them become one kind of game. Therefore,to let the taxpayers have their benefits legally,any tax revenue preparation must be adjusted to the variations of the taxation laws.

    Key words:tax revenue preparation;game theory;asymmetrical information

    一、税收筹划行为弈论内容

    随着经济的发展,博弈论已成为现代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分析经济现象的重要手段。“博弈”一词的英文单词是Game,是对策、游戏的意思,所以,博弈论亦称对策论。美国经济学家、数学家约翰·纳什(John F Nash)与另外两位数学家在非合作博弈的均衡分析理论方面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对博弈论和经济学产生了重大影响,并获得1994年诺贝尔经济奖。这标志着博弈论已和现代经济学融为一体,成为主流经济学的一部分。

    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间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也就是说,博弈论是研究当一个主体、一个人或一个企业的选择受到其他人、其他企业选择的影响,而且反过来影响到对方选择时的决策和均衡问题。 博弈论的基本要素包括:博弈的参与人;博弈时对弈者可利用的信息、行动、策略以及博弈的结果、支付。其中参与者、策略和支付函数是博弈论必不可少的三个基本要素。

    税收筹划行为弈论的基本要素可以归纳如下:①税收筹划行为中的对弈者(player),包括作为征税主体的各级税务机关与纳税主体的企业、单位和个人。②税收筹划行为中的行动(action),它是税收筹划博弈者在税收分配过程中采取的决策变量的集合。如征税主体应建立什么样的税收政策,应采取怎样的征管模式和稽查方式;纳税人应如何加强财务管理,如何进行纳税申报,如何缴纳税款等。③税收筹划行为中的策略(strategies),就是征纳双方在现有的税收环境下所采取的税收行动规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④税收筹划行为中的信息(information),是指有关税收方面和纳税人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包括各项税收法规和税收制度,企业的财务管理状况,征纳双方的行为特征及行为规律等。⑤税收筹划行为中的收益(payoff),指税收筹划对弈者所得或预期所得的效用,如征纳双方都尽力获得最大效用,即税务机关采取一切策略提高税收收入,而纳税人则想尽一切办法或策略进行筹划以达到少纳税或迟纳税的目的。这是税收筹划博弈中对弈者最关心的核心问题。⑥税收筹划行为中的结果(outcome),是通过筹划征纳双方达到的结果,如税务机关通过努力完成税收收入任务及纳税人通过筹划达到少纳和迟纳税款的目的。

    二、税收筹划空间的博弈论分析

    所谓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预先的合理筹划与安排,对税法进行精细比较后,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以求减少税收支出或者取得货币的时间价值。税收筹划决策流程图为:

    从这个流程图我们可以看出,税收筹划是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理财环节,是事前的一种“谋划活动”,其目的是少纳税款或迟缴税款。这种活动的前提必须是企业尽量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搜集信息,然后筹划主体通过认真分析与比较,寻找能够达到筹划主体理财目标的各种纳税方案,通过对这些方案进行分析比较,最后付诸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获得的更完全的信息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再修正,而后再实施。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需搜集的信息包括两方面:从企业的角度来讲,它对自身的筹划目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水平有着充分的了解,并且熟悉和掌握国家的各种税收法规和政策,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方面的信息是完全的。另一方面,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还要及时了解一些外部信息,如同行业的发展状况,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与调整等,事实上,作为一个企业无法准确预测和掌握外部环境的变化时间、变化方向以及如何变化等。比如国家既定的税收政策对企业来说是透明的、公开的,但是一旦作为立法者的国家修改税法、完善税制,纳税人如果不能及时进行应变调整,就难免要遭受损失。此时,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对称。对于国家来讲同样如此(这里为了分析方便将外部环境抽象为涉税政策、法规的制定者:国家),税收法规政策的改进完善是建立在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后的反馈信息之上的,但是国家无法及时并准确掌握企业将要如何利用现行税收政策法规,采取何种方式进行税收筹划。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利益在数量上的消长关系反映并决定了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在指向上相似而在形态上各异的价值取向,一方面,政府凭借国家权力要尽可能的多征纳税款;另一方面,纳税人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会尽可能少的缴纳税款。因此,以政府为主体的征税人与以企业为主体的纳税人成为博弈的双方[2]。在博弈的过程中,博弈双方可以在遵守某种协议的条件下实现一种理想状态,即“纳什均衡”,而该均衡的前提是双方遵守协议的收益大于破坏协议的收益。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博弈双方都有不遵守协议的动机,那么协议的制定就成为问题的关键。所以,作为征税主体的国家在制定税收法律制度时既要考虑纳税人的生存发展,还要考虑税源的可持续增长,从而必然会预先为纳税人留出一定的空间,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行空间。

    三、税收筹划行为的博弈模型分析

    经济学对人的行为的考察是建立在“经济人”的理论假设基础上的,所以,谋求主体利益最大化是税收筹划博弈的实质性目标,具体来讲,就是征税人以依法治税为前提的税收收入最大化,纳税人以可承受风险为最小的财务利益最大化。绝对的税收遵从模型并不存在,因而征纳博弈就不可避免。如果企业选择进行税收筹划,那么必然会与征税方发生利益博弈。这种博弈是企业先行动的动态博弈。有些筹划活动可能完全在税收制度约束下展开(比如利用税收优惠),但有些税收筹划活动,其合法性需要由税务机关进行界定(比如转让定价)。在这种情况下,税收筹划的收益变得具有风险。企业能不能进行税收筹划需要依赖于对税务机关行动信息的判断,下面我们用一博弈模型进行分析。 

    1.模型的建立

    参与人:纳税人—企业;征税人—税务机关

    模型中各变量的含义——U:企业的收益函数;Y:企业的实际收入;T:企业应纳税额;C: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成本;A:税务机关税收检查的成本;B:税务机关认定企业税收筹划不合法而对企业的罚款;M:企业税收筹划所获得的收益。

    当税务机关不进行检查或者经检查认定筹划行为合法,企业收益函数为:U=Y-T-C+M;反之,若税务机关检查且认为企业筹划行为非法,企业收益函数变为U=Y-T-C-B+M(见图2);具体支付矩阵见图3。

    2.对模型的分析

    假设企业认为税务机关进行检查但税收筹划不合法的概率为P,检查合法的概率为1-P,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为R=1,不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为 0,该情况下预期收益可表示为:

    π(1,P)=P(Y-T-C+M-B)+(1-P) (Y-T-C+M)

    π(0,P)= P(Y-T)+(1-P) (Y-T)

    令π(1,P)=π(0,P),得均衡概率P*=(M-C)/B

    分析说明:

    ①税收筹划收益M越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也越大;M越小,税收筹划的概率也越小。

    ②税收筹划成本C越大时,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越小;C越小时,税收筹划的概率越大。

    ③税务机关对企业税收筹划不合法的惩罚力度B越大,企业税收筹划的概率就越小,反之则越大。

    3.结论及建议

    通过以上博弈模型分析结果可以表明,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并不是一件容易和简单的事,任何一种税收筹划方案都不可能永远是最优的,都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此,随着税收法律环境条件的不断变化,纳税人一定要因时、因地制宜地设计具体的筹划方案。

    ①企业(纳税人)自身必须全面了解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政策,特别是要通晓税法。正如前面所分析:税务筹划取决于纳税人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内在动机和国家税收制度、政策等外部环境,应该说能够使税务筹划得以真正实现的决定性因素是外部税收制度及国家其他(如投资、外汇管制等)政策和制度等外部环境,这也是税务筹划的一个独特之处。目前,我国现行税制还不太完善,纳税人应该在认真学习与掌握税收政策后进行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从微观角度来看,税收筹划行为不违法,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真正实现节税目的;从国家宏观经济角度来看,税务机关可以通过企业的税务筹划行为来洞察国家税收政策执行的效果,发现并堵塞税收法规和政策的缺陷和漏洞,使税制日臻完善。

    ②纳税人要与时俱进、因地制宜、不断更新税收筹划方案。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税收政策作为国家一项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必须与经济发展同步以便解决经济发展中的各种问题。所以要求纳税人在利用某项税收政策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对政策变化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并防范筹划的风险。必须指出,在税收的计税差异、政策差异和税制设计缺陷给予的税收空间中,不同纳税人的选择环境都是相同的,关键在于能否及时发现并利用空间。“纳什均衡”是一个动态平衡,政府会根据经济发展情况与税收法规的制度缺陷不断地完善税收法律制度,不断地调整税收筹划空间。企业要不断地发现和利用税收筹划空间制定新的筹划方案,伴随着博弈双方对该空间的认知程度,在约束与博弈中达到新的“纳什均衡”[2]。

    ③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从模型分析可以看出,企业税收筹划的概率,不仅与税收筹划成本有关,而且与预期税收筹划收益有关,所以,这就要求纳税人在一定的财务管理水平下对税收筹划成本及收益进行预测,以节税利益最大化和所花费成本最小化为原则,在现有的条件下权衡利弊,全面分析,开展有的放矢的税收筹划活动,以期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另外,当前我国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的差异性很大,且纳税人的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并未分设,虽然规定在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不一致时,计缴税金应以后者为准,但两者在会计上要统一反映,有时还是难以完全统一的,甚至还有矛盾,所以要求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与《税法》的相关制度,力争做到既能使企业受益,又不违反《税法》的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

    参考文献: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建议范文2

关键词:建筑企业、所得税、筹划

建筑企业所得税的逐年增长使所得税的地位不断提高,逐渐成为我国的主体税种。因此所得税的缴纳不仅对国家产生重大影响,就企业而言,所得税的筹划也是十分重要的,每个企业都十分重视该税的筹划[1]。由于建筑企业所得税的税源大,税负的强性也很大,因此具有较大的纳税筹划空间,是每个建筑企业开展纳税筹划的重点,因此应该引起每个企业的重视。建筑企业若能在筹资过程、投资、生产经营过程和利润分配过程中合理选择、进行纳税筹划工作,必能给建筑企业合理合法的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同时增加税后收益带来好处,促进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2]。本文主要从建筑企业在筹资过程、投资过程、运营过程来谈如何进行纳税筹划,希望能够给建筑企业提出一些策略。

1. 筹资过程中的建筑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筹资是建筑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无论是刚建立的还是需要扩充投资经营的建筑企业都必定会涉及到筹资问题[3]。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企业可以从不同渠道获得所需资金,不同的筹资渠道或筹资方式气税负水平是不一样的,因此如果选择不一样的筹资渠道,最后给企业带来的收益也是不一样的,企业所承担的税负多少也不一样,即所得税的缴纳多少也不同。

其中利用银行贷款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建筑企业减轻所得税的重要途径之一,因为建筑企业在归还利息后,它的利润略有降低,实际所得税税负会比给银行所支付利息小[4]。假如金融机构和建筑企业之间能够达成某种协议,让金融机构提高部分利率,建筑企业在最后计入成本的利息就会增大,这样可以大大减少建筑企业所承担的税负。金融机构再以某种形式将企业所支付的高额利息返还给建筑企业或者为企业提供更方便地贷款等,也能达到避税的目的。从企业纳税的角度来看,如果自己积累筹资资金所承担税负将比企业与经济组织间拆借所承担的税负要重得多,但是相互融资的税负又比社会融资的税负要重。因此,从建筑企业角度来看,社会筹资达到的效果最好,因为这样可以使企业的纳税利润规模得到降低。

2.建筑企业在投资过程中的所得税纳税筹划

2.1所得税纳税筹划之投资方向选择

建筑企业在进行投资之前必须先明确投资方向,选好投资行业或领域。不同的行业或区域,最后得到的投资收益会大不一样[5]。就纳税方面来说,我国为了优化产业结构,确保经济能够健康稳定发展,国家会对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国家政策的投资,会给予建筑企业减免所得税税收等方面的待遇。为了改善我国目前的经济布局,对中西部地区的税收政策比较优惠。因此建筑企业应尽量选择那些有税收优惠的行业或地区投资。

2.2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之投资结构选择

为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国家会对不同行业、性质、用途的项目给予一些税收优惠待遇。比如国家现在为了促进农业发展,会对农业有关的项目进行扶持、优惠[6]。但为了分散风险,投资者最好不要将所有资金投放于一个地区或行业,这样就产生了优化组合投资结构的问题。不同的投资结构最后肯定会形成不同的应税收益过程,最终影响投资者的所得税负担。

3.建筑企业运营过程中的所得税纳税筹划

3.1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之折旧方法选择

折旧作为生产成本的组成部分之一,建筑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主要有:工作量法、平均年限法和年度总和法等。当我们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所计算出的折旧额也不一样,这样分摊到生产成本中的固定资产成本也会不同。因此,折旧的计算和折旧方法的选择必然影响成本大小,最终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和税负轻重。因此,建筑企业便可以利用折旧方法上的差异,选择合适的方法开展纳税筹划工作[7]。

3.2所得税纳税筹划之坏账损失处理方法选择

我国的税法、《企业会计准则》、财务制度等规定,建筑企业可以选择备抵法或直接冲销法来处理建筑企业中的坏账损失[8]。我们在选择不同的坏账损失处理方法将会对所得税额的多少产生影响。通常选择备抵法要比直接冲销法使建筑企业获得更大的税收收益。大多数建筑企业选择备抵法来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坏账损失,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减轻企业税负,企业能获得延迟纳税或增加营运资金的好处。

3.3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之长期投资核算方法选择

建筑企业对长期投资通常采用成本法、权益法来进行核算。成本法是企业 “投资收益”账户的反映,当投资企业所持有股份比被投资企业全部股份的25%要小时,投资企业便就可选择成本法来核算长期投资,并将投资收益投放在被投资企业的账面上作为资本积累,这样可以获得延迟纳税的好处,最后在有利时机将投资收益收回,达到减轻所得税税负目的。

4.结论

建筑企业要是能在筹资、投资、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选择、进行纳税筹划工作,必能能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增加税后收益。但是,建筑企业纳税筹划过程中,必须权衡各方面因素,然后才能作合理的抉择,在抉择过程中不能片面地看问题,把眼光只盯在税收上,要以实现企业权益最大化为目标,选择最优的方案。

参考文献

[1]瞿志明.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合理避税探讨[J].国际商务财会.2010年01期

[2]邝健斌.浅谈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J].财经界.2010年01期 

[3]李慧霞.浅谈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J]. 河北水利. 2006(02)

[4]徐俊.浅谈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J]. 科技广场. 2009(08)

[5]蒙强.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途径与思考[J]. 会计之友(上旬刊). 2008(12)

[6]刘东波.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探析[J]. 财会通讯. 2011(02)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建议范文3

1 我国企业纳税筹划的薄弱点

鉴于我国众多企业纳税筹划案例的分析,薄弱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1 纳税筹划的企业战略高度 为纳税人减轻税负,增加收益是纳税筹划的直接动因。企业可以通过充分利用税收法律法规,特别是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的投资、经营和理财等进行周密筹划和科学安排,以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但企业的纳税筹划不能仅仅停留在减少纳税支出,增加收益这一筹划目标上,而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企业的总体发展战略。事实上,如果企业对是否进入某个市场进行决策时,考虑最多的并不是纳税筹划问题,而是是否符合企业总体发展战略,这一市场潜力如何,企业能否在这一市场保持强劲的竞争力。也就是说,纳税筹划是企业重大决策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可能往往并不是一个决定性因素。当然,纳税筹划作为企业战略的一个子系统,服从和服务于企业总体发展战略并非完全是被动的,有时,企业可能出于纳税筹划的考虑而调整或重新制定发展战略。比如,企业进行战略决策时,往往会关注税收政策的导向性,尽可能会去迎合好的政策,享受税收优惠[2]。遗憾的是,不少企业纳税筹划实践中往往缺少方案设计的战略性考虑。

1.2 纳税筹划的内部协调 纳税筹划的组织管理一般有两种体制,即以财务部门为主和以专门纳税筹划部门为主的两种体制,前者适用于集权型、结构简单、相关事务相对集中的企业,而后者适用于组织结构相对复杂、权利结构相对松散的企业集团。很多集团企业没有专门的纳税筹划部门,将纳税筹划的责任推给财务部门兼负。财务部往往只给予各个子企业纳税筹划指导,具体还是由各个子企业自己来进行筹划。这不便于集团内部纳税筹划的统一协调,最大限度地服从和服务于集团的整体利益。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筹划的结果就维护各自的利益来讲也都千差万别,导致不少失败的教训。

1.3 纳税筹划的流程 由于信息质量问题,组织和执行人员的掌控能力问题以及外部条件的动态变化等问题,对于纳税筹划方案的选择简单地凭借以往的经验来确定已然不可行。规范的纳税筹划流程设计可以较好地解决上述问题。但企业往往把注意力重点放在个案上,缺乏整体协调,战略纳税结构还远尚未形成。企业整体纳税筹划思路不清,缺少科学的流程设计是企业成为税务检查的重点对象的重要原因。

目前,多数企业纳税筹划的流程可以表示为:“发现机会并提议——财务分析和制定方案——高层讨论进行决策——方案实施[3]”,其中前两个环节基本都是财务部门的事情,而方案的实施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或外部条件变化等原因,效果难以保证。在有了专门的纳税筹划部门后,对纳税筹划的要求自然提高,所以流程再造与优化就成了当务之急。

1.4 纳税筹划的可操作性 目前,多数企业纳税筹划操作仍然处在较低档次。这主要表现在强调税款的减少而往往忽略了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利益诉求,导致沟通障碍和筹划成本的增加,不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比如,企业乐于利用开票方式和开票时间的改变来调整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基本上是推迟),但这种做法带来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另外,需要强调的是,纳税筹划是需要动员与之相关的诸多力量共同完成的一个系统工程。举个例子,纳税筹划方案做得不错,但结果销售合同不是按照方案的要求签订,纳税筹划的目的势必无法达成。

纳税筹划的成功离不开纳税筹划部门与各方的良好沟通。如果缺乏内部沟通,纳税筹划部门便难以掌握企业自身的条件,难以完成科学的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和实施;如果缺乏与客户或供应商的沟通,纳税筹划的实施就难以得到其有力的支持和配合;如果缺乏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就难以掌握相关政策的动向或避免不必要的税务处罚。

2 政策建议

针对企业纳税筹划的薄弱点建议如下:

2.1 放眼长远,顺应企业整体发展战略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应放眼长远,站在企业总体发展战略的高度,从企业地域和产业布局、治理结构、股权结构、生命周期、经营流程等大的方面着手,以节约税收成本,降低税负为切入点,进行一系列综合规划并保障其有效实施。不能仅仅站在企业财务管理的层面,从企业物流和资金流方面着手,以逐个环节寻找降低税负的突破口所进行的局部的、零散的纳税筹划行为。

2.2 明确责权,强化内部沟协调 鉴于很多集团企业内部对于纳税筹划各自为战的局面不便于统一协调,最大限度地服从和服务于集团的整体利益,而且各自策略实施的结果也很难保证争取到其自身最大的利益。所以建议在集团企业设立专门纳税筹划部门并明确筹划部门和子企业的责任和权利,协调各个子企业之间纳税筹划的协作与配合,统筹规划纳税筹划工作。这样对现有纳税筹划力量进行整合,形成合力,将更具创造力和执行力。专门的纳税筹划部门相当于企业的税务咨询委员会。集团内做出重大的财务或经营决策之前,需要纳税筹划部门进行纳税相关可行性评估,全面地权衡利弊,辅助决策。这是战略层面的职能。在战术成面上,纳税筹划部门还应为集团成员设计、协助执行和评价具体的纳税筹划方案。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建议范文4

关键词:零风险;纳税;筹划;立体式

一、立体式”纳税筹划的策略

1.抓规范:编写《税务工作手册》,规范涉税业务流程

结合《税务工作手册》的编写和讨论,归纳出适应蚌埠供电公司实际业务、符合“三集五大”体系建设需要的涉税业务共四大类、141个流程, 填补了财务集约化环境下财税管理标准流程的空白。

2.巧筹划:深挖涉税政策内涵,提出合理筹划建议

多次将税务主管部门和高校财经教授“请进来”,研读涉税政策,根据电网企业的行业性质,定位重点关注的税种,收集相关涉税政策,提出适用于公司经营的筹划建议。

3.拉“红线”:集结涉税典型案例和备忘录,警示风险

对近年来内外部审计、同行业接受各项检查结果进行梳理,编写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典型案例并集结成册,组织相关专职学习讨论。整理出《涉税检查及处理结果备忘录》,收录了公司近十年来各类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处罚结果和账务处理方式,一方面做好了备查备忘,防止出现交接不清、重复认罚的情况,另一方面利用其明确了操作“红线”,杜绝再犯。

4.勤自检:建立“零风险”自检体系,定期运行

以“涉税零风险”为目标,建立纳税筹划管理自检体系,涵盖了9个税种、3项基金以及发票管理等涉税业务各方面,在财务月结和年结等关键环节定期梳理,防范纳税风险。

二、立体式纳税筹划的主要做法

1.建立权责明确的纳税筹划组织体系

蚌埠供电公司纳税筹划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公司财务资产部牵头负责纳税筹划的组织、布置、监督、考核等工作;财务资产部税务管理专职负责纳税筹划的实施,并将结果向上级领导汇报。

2.构建“立体式”纳税筹划各环节

蚌埠供电公司积极探索“立体式”纳税筹划的有效载体和实现途径,经过近两年的探索和实践,逐步确立了一套工作思路,明确了“涉税零风险”的目标,制定了“抓规范、巧筹划、拉‘红线’、勤自检”的实施方案:

(1)编写《税务工作手册》,规范涉税业务流程

近年来,随着国网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电网生产经营各环节进行了集约化管理、信息化建设,流程再造比率大,税务管控“短板”多。为使纳税筹划与前端业务有效衔接,打好“立体式”纳税筹划的基础,蚌埠供电公司以编写《税务工作手册》为契机,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归纳整理出涉税业务共四大类、141个流程,填补了财务集约化环境下财税管理标准流程的空白。

(2)深挖涉税政策内涵,提出合理筹划建议

蚌埠供电公司多次将税务主管部门和高校财经教授“请进来”,研读涉税政策,提出适用于公司经营的筹划建议。

(3)集结涉税典型案例和备忘录,警示风险

①以例说理,是非明辩。蚌埠供电公司发动广大员工,通过书籍、网络搜集涉税典型案例,并择优评选,集结成《依法治企典型案例库-涉税篇》,以生动言辞、贴近实际的描写列示了日常工作中的税务风险,为干部员工敲响了警钟。

②备查备忘,昭示“红线”。蚌埠供电公司花大力气,整理出《涉税检查及处理结果备忘录》,收录了公司近十年来各类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处罚结果和账务处理方式,列示了涉税处罚事项、金额、处罚依据、金额出处、经办人、凭证号等详细信息,一方面做好了备查备忘,防止出现交接不清、重复认罚的情况,另一方面利用其明确了操作“红线”,杜绝再犯。

(4)建立“零风险”自检体系,定期运行

实现账目清楚、申报正确、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公司除利用省公司下发的《税收自查模版》定期自查外,还建立了纳税筹划管理自检体系,涵盖了10个税种、3项基金以及发票管理等涉税业务各方面,在财务月结和年结等关键环节安排专人逐项检查,防范纳税风险。

三、立体式”纳税筹划的实施效果

蚌埠供电公司经过对多年实践经验的归纳和总结,把“立体式”纳税筹划的实施效果归结为规范企业管理、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涉税零风险”三项功能,保证了企业“长治久安”。

1.规范企业管理

蚌埠供电公司实施“立体式”纳税筹划管理以来,通过“抓规范、巧筹划、拉‘红线‘、勤自检”四个手段的实施,夯实了管理基础、梳理了管理流程,提高了公司整体工作效率和效益。

2.减轻税收负担

蚌埠供电公司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建议,督促业务部门提高涉税筹划意识,加大了进项税抵扣比率;引导业务部门在预算、招标、采购等环节对符合优惠政策的企业进行倾斜,免抵了部分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资料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并取得实质性进展。2012年,利用“用户移交资产免交企业所得税、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352万元。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建议范文5

一、纳税筹划的目标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运用一定的技巧和手段,对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科学、合理和周密的安排,以达到少缴缓缴税款目的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是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派生目标是涉税零风险,实现税务稽查没有问题。

二、纳税筹划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税收筹划的最基本原则是符合税法或者不违反税法,这也是税收筹划区别于偷、欠、抗、骗税的关键。

2.合理性原则

所谓合理性原则,主要表现在税收筹划活动中所构建的事实要合理。构建合理的事实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符合行为特点,不能构建的事实无法做到;二是不能有异常现象,要符合常理;三是要符合其他经济法规要求,不能仅从税收筹划角度考虑问题。

3.成本效益的原则

税收筹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只有当筹划方案的所得大于支出时,该项税收筹划才是成功的筹划。

4.事先筹划的原则

开展税收筹划,纳税人就必须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准确把握涉税环节、税种、税收优惠等情况,然后利用优惠政策达到节税目的,也可以利用税收立法空间达到节税目的。

5.风险防范的原则

税收筹划可能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性的边缘上进行操作,这就意味着其蕴含着很大的操作风险。如果无视这些风险,盲目地进行税收筹划,其结果可能事与愿违,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必须充分考虑其风险性。

三、具体的筹划方法

(一)企业投资中得纳税筹划

1.投资产业的纳税筹划

(1)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从事税法规定的农作物、中药材和树木种植,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远洋捕捞以及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税法规定的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和内陆养殖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

(2)筹划思路

企业要从事这些受政策鼓励和扶持的项目,必须研究行业的具体规定,注意审批程序,取得行业准入资格。同时,进行投资方案比选,选择利润最大化的方案。

对于现有将高新技术仅作为部门核算的公司,应将高新技术业务剥离出来,成立独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以适用15%的税率。

2.投资项目的纳税筹划

(1)主要优惠政策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10%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企业可以结合节能减排,做好项目筹划。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即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筹划思路

按优惠目录中选购节能减排设备;对研究开发费用,在会计处理上按规定完整归集,在投资方向上,可以选择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3.企业内部组织形式的纳税筹划。

(1)税收优惠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主要有两种组织形式可供选择: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两种组织形式在法律地位上不同导致了两种分支机构在税收方面各有利弊,分公司由于可以和总公司合并纳税,因此,分支机构的损失可以抵消总公司的所得,从而降低公司整体的应纳税所得额,子公司则不享受这种优势。但子公司可以享受法律以及当地政府所规定的各种优惠政策,如减免所得税。

(2)筹划思路

要根据分支机构预计盈亏情况和适用税率综合平衡,考虑分支机构发展趋势。一般来说,分支机构在设立初期需要大量投资,盈利较少或亏损,所以一般在设立分支机构时采取分公司模式,待其盈利后转为子公司模式。

(二)企业运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1.合理选择会计政策以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1)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和存货计价政策的选择

固定资产的折旧涉及到三个问题: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年限的估计和净残值的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在这三种方法中,加速折旧法可以使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这样,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前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就会减少,而后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就会增加,使企业前期少缴纳所得税,后期多缴纳所得税,即企业的一部分所得税缴纳时间后移,企业就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按照同样的思路,确定存货的计价政策,以适应物价的涨跌趋势。

(2)合理设置内部机构用以合理界定费用和成本的界限

企业通常设置不同的内部管理机构来加强经营管理。为了便于核算和考核,企业的会计核算往往以部门来确认、计量和反映各项费用,如营销部门的费用计入营销费用、管理机构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生产车间的费用通过生产成本而归集到产成品等。但税法对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明确规定,为此企业在设置内部管理机构时,在便于管理的同时应顾及税收方面的考虑。由于费用与成本在结转属性上的区别,费用全部列入当期损益,而成本可以结转。所以,按照增加费用减少应纳税所得的思路,对存货中转等业务,可以单独设置部门来管理。

2.做好成本、费用的纳税筹划

(1)转让定价的纳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以上规定,为居民企业通过转让定价安排,将利润转移到适用低税率的关联企业,比如可以享受低税率的高新技术企业,减轻企业集团的税负提供了空间。

(2)工资薪金的纳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工资薪金支出指企业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

①优惠政策。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实行加计扣除。其中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对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的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如果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人数不足职工总数的30%,但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②筹划思路。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一定的适合岗位上尽可能地安置退伍军人、残疾人员,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减轻税负。

(3)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纳税筹划

①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②筹划思路。按规定,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是以营业收入作为扣除计算标准的,如果将集团公司的销售部门设立成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将集团公司产品销售给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实现对外销售,这样就增加了一道营业收入,在整个利益集团的利润总额并未改变的前提下,费用限额扣除的标准可同时获得提高。

在核算业务招待费时,企业应将会务费(会议费)、差旅费等项目与业务招待费严格区分,不能将会务费、差旅费等挤入业务招待费,否则对企业将产生不利影响。因为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务费、董事费,只要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均可获得税前全额扣除,不受比例的限制。例如发生会务费时,按照规定应该有详细的会议签到簿、召开会议的文件,否则不能证实会议费的真实性,仍然不得税前扣除。同时,不能故意将业务招待费混入会务费、差旅费中核算,否则属于偷税。

在核算业务招待费时,企业除了应将会务费(会议费)、差旅费等项目与业务招待费严格区分外,还应当严格区分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并通过二者间的合理转换进行纳税筹划。

【案例】A企业计划2008年度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150万元,业务宣传费支出为120万元,广告费支出为480万元。该企业2008年度的预计销售额8000万元。试对该企业进行纳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建议范文6

[关键字]新会计准则;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

一、引言

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逐步发展,税收筹划已日益成为房地产企业实现成本降低、效益增加目标的重要选择。实际上,会计是税收的基础,税收筹划正体现了纳税人对会计和税收环境的反应和适应,因此,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必然对我国税收和税收筹划有重大的影响。

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的重要经济增长点,是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被认定为“暴利行业”的房地产近年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家税务总局也针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管理出台了相关文件,并不断地进行调整和完善。2007年,国家出台了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要进行全面清算的规定。2008年,国家增加了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比例。2009年,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冲击,出台了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救市”政策,不仅改变了预缴方法,且降低了预缴率,项目计税毛利率也下降5个百分点。2010年春以后,各地房价纷纷上涨,为了维护楼市稳定,国家又加强了对其的税收监管:进一步明确完工产品的确认条件;进一步细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房地产开发从立项、建设、销售到使用涉及十多种税,占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实体税税种的50%左右。房地产相关人士甚至认为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收入将被课以最高达73%的税收。可以说,房地产在我国是一个重税行业。面对国家严格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同行业对手的激烈竞争,为了实现企业的长期目标,房地产企业自然有实施纳税筹划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

二、房地产业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活动的优化安排,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既合理又合法地减税、节税,以达到税负最小化的财务筹划活动。

(一)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种分析

目前,我国在房地产开发、转让、保有、出租等诸多环节分别征收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其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十多种税。

与其他行业的企业相比,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种较多,税负较重,主要财税特点如下:

1.房地产企业复杂的多元化业务需要精细的财税管理。房地产企业的主要开发经营活动包括规划设计、征地拆迁、房产建造、工程验收、经营销售等,其经营内容广泛,经营业务多元,投资主体复杂,多样化的经营活动需要复杂而精细的管理流程和财税管理模式与之相适应。

2.房地产企业资金筹集多元性、现金流转复杂化。房地产企业筹集资金的主要渠道包括预收购房定金或预收建设基金、预收代建工程款、土地开发及商品房贷款、发行企业债券、其他经济实体联合开发的投资、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票筹集资本等等,资金筹集方式多样,现金流转复杂。

3.房地产企业成本、费用结构复杂。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主要有征地拆迁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开发间接费等。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成本主要包括土地转让成本、商品房销售成本、配套设施销售成本、出租房产经营成本、出租土地经营成本等。由此可见,房地产企业涉及的成本费用结构特别复杂。

(三)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技术

房地产企业由于业务范围广,经营活动复杂,因此,采用的筹划技术也是多种多样,根据其行业特点和经营业务,对其采用的筹划技术可以归纳如下:

1.税基筹划技术

房地产开发占用资金量大,需要不断筹措资金才能维持其开发能力,而资金筹集中的税收筹划集中于如何降低税基。银行贷款筹资、发行债券筹资等都是债务融资方式,可以利用利息抵税效应减低税负,而发行股票筹资则属于权益资金模式,只能按税后利润分配,不能有效降低税基。

2.收入实现技术

主营业务收入的筹划,其切入点是运用实现技术,合理控制和确认收入的实现,减低税负。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税收政策对其收入的约束是相当严格的,预售收入也要按预计利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房产销售定金、预收房产款都要纳入收入总额缴纳营业税。

3.费用摊销技术

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周期长,通常是跨年度经营,税收筹划人员应该充分考虑相关费用的会计处理问题,比如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或费用化问题;突破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的税前列支限额的限制,及时确认能够当期扣除的损失等等,都是运用摊销技术的重要筹划内容。

4.转化技术

房地产开发企业除了自行独立开发、销售房产这一传统经营模式外,还可以采用合作建房、代建房等形式多样的经营模式,转化技术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其效果非常显著。

5.规避平台筹划技术

土地增值税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存在着明显的税率跳跃临界点。对此,可以利用规避平台筹划规律进行筹划节税,其关键性的操作就是控制增值率,可以通过对价格和扣除额的调节来实现。

三、新会计准则下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

与房地产企业相关的有九大会计准则。本文将尝试在与房地产企业有直接相关性且涉及企业日常经营业务的四大会计准则下对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研究,四个准则分别是《投资性房地产》、《建造合同》、《利息费用》和《收入》。

(一)《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下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

投资性房地产转让或出租业务中所获得的转让收入或租金收入将涉及不同税种,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以及契税等。房地产企业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目的多数是用于出售,房产出售涉及一项重要税收,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对土地增值税的筹划,关键点在于控制增值额,而增值额就是转让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调节房产销售价格和扣除项目金额来实现土地增值税的筹划。一是合理制定房地产的售价二是尽量提高扣除项目的金额。房地产企业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时,在免税临界点附近,收入增加或成本费用减少的金额将小于税收增加的金额,得不偿失,是纳税。当售价或其他扣除项目金额处于纳税时,应采用降低售价或增加其他扣除项目金额等办法,使其摆脱纳税,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当然,在增加其他扣除项目金额时,应注意税法对可扣除项目的具体规定。

(二)《建造合同》准则下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

建造合同准则是新会计准则的第15号准则,它与房地产行业直接相关。该准则主要强调的是对代建房的规范,目的是用于规范房地产建筑商建造工程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对房地产企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新准则和旧准则相比,建造合同准则没有实质性的改变,但对建造合同的修订和完善,也为房地产企业带来了更多的筹划空间。房地产开发形式多种多样,比如有自主开发、代建房和合作建房等。税法对各种建房方式进行了界定,不同建房方式的税收待遇是存在差别的,因此房地产企业运用这些特殊政策进行税务筹划,其节税效果是很明显的。比如,房地产开发企业独立开发项目出售的,不仅要按3%的建筑业劳务对建造行为缴纳营业税,房地产销售时还得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缴纳土地增值税和按5%的销售不动产行为缴纳营业税,除此之外,还要按实际缴纳营业额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法附加。很明显,房地产企业以自主开发形式开发房地产税负相当重。然而,我们有时可以通过选择代建房和合作建房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以减轻房地产企业的税负。

(三)《借款费用》准则下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

《借款费用》准则规定,凡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不能直接予以资本化,而应在发生当期确认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准则着重解决了借款费用的确认和计量问题,尤其是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和金额的计量问题。借款费用准则下企业的节税途径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当企业处于亏损年度或有前五年亏损可抵扣时,利息支出应尽早资本化;当企业处于盈利年度,利息支出尽量予以费用化,可以降低土地增值额和加大在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房地产企业应尽量向金融机构贷款,以免遭税务机关对超额利息的剔除;同时,企业还得注意利息支出的合法性问题。

(四)《收入》准则下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收入准则完善了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准则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必须同时满足5个条件才能予以确认。严格的收入确认条件也为房地产企业的延迟收入确认时间带来了税收筹划空间。

1.分期收款的税收筹划

根据有关规定,不动产的销售以不动产的法定所有权转让后确认收入。但是,由于房地产市值普遍较高,买方市场一般很难一次清购房款,分期收款销售房产就成了房地产业的一大营销策略,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体现会计上的谨慎性原则,企业不能按销售价格总额确定收入,会计人员应对估计不能收回的,不能确认收入,已经收回部分价款的只将收回部分确认为收入。所以,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收款时间分次确认收入,并相应地分次结转成本。这样,企业延迟了收入确认时间,也就意味达到了延迟缴纳各种税款的目的,起到节税的作用。因此,我们建议房地产企业合理利用分期收款的方式达到税收筹划目的。

2.预售房款的税收筹划

房地产销售业务收入结算方式复杂,往往采用预收房款这种方式解决房产开发的部分资金不足问题。根据有关规定,房地产企业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房地产,收款的当天会发生营业税的纳税义务。然而,企业收到向其他往来单位的借贷款或者企业收到由其他往来单位的归还借款,收款的当天是不会发生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因此,对预收性质的房款,企业可以与客户商量签订协议,将预收购房款在账上处理为往来单位垫付款,则能推迟营业税确认的时间,从而起到延迟缴纳营业税的筹划效果。同时,也延迟了所得税和其他相关税费的缴纳时间。一方面解决了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不足问题,另一方面,企业还获得了税款资金的时间价值,筹划成果非常明显。因此,我们建议房地产企业合理利用预售房款转化技术达到税收筹划目的。

[参考文献]

[1]朱丽春.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若干问题研究[D].厦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1.

[2]于小镭,毛夏挛,蔡昌.新企业会计准则与纳税筹划[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