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例6篇

防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防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1

一、防雷减灾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分工负责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气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37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各地气象部门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中编发〔〕13号),气象部门承担组织指导防雷减灾工作的职能。全省各级气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规划、指导、监督和管理。同时,公安、建设、技术监督、气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对防雷设施的设计、施工、检测,建筑物图纸会审、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生产、流通过程中各种防雷产品的质量等方面,实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严格管理,强化监督,确保防雷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防雷安全。

二、认真落实防雷设施定期安全检测制度

根据《建筑设计防雷规范》,凡高层建筑、工业烟囱、水塔、重要物资仓库、易燃易爆仓库、油库、露天堆物、电力、通讯、电视广播设施、计算机工作站以及其它易遭雷击的建(构)筑物,必须按有关规定安装防雷设施,并接受每年定期安全检测,通信等弱电设备每年定期接受防静电设施安全检测。各级气象部门的防雷机构要会同本地消防等有关部门,认真组织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测工作。负责防雷设施安全检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必须取得计量认证证书。对已建的应安装而未安装防雷设施的建(构)筑物,或虽安装防雷设施但经检测不合格的建(构)筑物,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安装或改装;对拒不采取措施或逾期不改装的,公安消防部门依据《浙江省消防管理办法》进行处罚。计算机防雷工作,按省公安厅、省气象局《关于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浙公算〔**〕59号)执行。

三、确保建筑防雷工程建设质量

各地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16号)要求,切实加强对建筑防雷工程建设的管理。对建(构)筑物防雷工程建设,实行开工前会审、施工中监理、竣工后验收的工作制度。各级气象部门防雷机构要与建设等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在建筑防雷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共同把好质量关。严禁无防雷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接防雷工程。

四、加强对防雷设备和产品质量的管理

防雷设备和产品的科技含量较高,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目前一些技术力量薄弱、生产设备简陋的厂家,生产销售质量低劣的防雷产品,扰乱市场,危害社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级技术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防雷设备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大打击伪劣防雷产品的力度。凡进入我省的防雷设备和产品,售前必须先向防雷主管部门报验,经省技术监督局、省公安厅、省气象局审查批准后,才能进入市场销售。对生产销售无标准的防雷产品和质量不符合标准的伪劣防雷产品,一经发现,要依法处理;对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防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2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基本完善遏制消除防雷与升放气球事故隐患的工作机制、操作流程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到2022年底前,重大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风险明显减少,重大事故明显减少,最大限度降低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隐患可能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各级政府防雷减灾工作领导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的实施意见》,按照防雷减灾属地管理原则,突出政府领导职能,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气象主管机构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单位和责任单位。

2.推动部门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消除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强化各级气象部门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应急、住建、文旅、教育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按照市局和县安委办要求加快制定《县气象局防雷及施放气球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并严格贯彻执行。

3.推动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全县范围内防雷和升放气球全覆盖检查,继续加强县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库建立动态管理,建立重点单位风险点辨识管控清单动态更新机制;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企业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联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

(二)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1.做好源头把控。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审批时限实施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和活动审批,从源头防范风险、保障安全。

2.优化政务服务。积极对接地方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权责清单管理,配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和投资审批项目等改革,全面推行在线审批,推动部门地方审批平台对接,大力推行容缺后补、告知承诺等便民服务措施,打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切实发挥行政审批事前监管作用。

3.建立完善防雷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隐患自查自改自纠,推进防雷安全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从根本和源头上遏制防雷安全重特大事故发生,构建防雷减灾长效工作机制,配合市气象局推进雷电易发区等级划分及区域性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完善雷电易发区域及防范等级,及时将结果并向社会公布。根据市气象局部署,稳步推进对各类工业园区、自贸区、特色气候小镇等有条件的区域开展区域性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强化评估结果在区域项目选址、功能分区布局、防雷类别(等级)与防护措施确定、雷灾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等方面的应用。

4.深入持续开展防雷与施放气球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每年组织开展防雷与施放气球安全监管专项检查,根据气象部门监管职责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活动,明确工作责任人,建立排查整改台账,实施问题隐患和整改制度清单化管理,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务必彻底整改并复查验收,并有针对性的提出防范措施。

5.加强防雷装置检测资质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检测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重点加强对设立分支机构及跨区域从业的监管,严厉查处无资质、超资质等级检测、出租、出借、挂靠资质、伪造检测记录、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推进检测资质单位信用评价及信息公开,促进诚信自律,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6.严厉打击违规施放气球行为。加强执法监管,加大日常检查巡查力度,重大节假日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施放气球活动安全。对违规施放气球、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使用、运输、存放灌充气体等违法行为要立即查处,坚决杜绝无证施放、未经审批擅自施放、超范围施放、未按规定设置识别标志、系留气球无人值守等违法行为,防范气球意外升空、爆炸等事故。

7.提升防雷及施放气球应急处置能力。落实雷击及施放气球事故调查、上报制度,制定完善违禁施放气球应急处置预案以及雷击、施放气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加强气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执法队伍,加大执法经费投入,配备执法器材,为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化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大执法经验交流,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切实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2.加强安全监管部门联动。推进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监管和联合检查,加强部门协作和联动,落实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制度,将防雷及施放气球单位信用记录纳入全县信用系统,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加大失信约束力度。

3.大力推进“互联网+”管理。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模式,全面运用“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重点抽查、突击检查,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健全行业规则和行为规范,提升防雷及施放气球行业自律水平。

(四)加强安全科普宣传

针对防雷与施放气球安全工作特点,广泛开展安全科普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活动,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通过印发宣传材料、举办专题讲座、制作播放公益宣传片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防雷与施放气球普法宣传、安全培训、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

(五)提升防雷减灾业务服务能力

加强防雷减灾业务服务能力建设,强化雷电监测技术、雷电致灾机理、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护技术等雷电业务研究,建立完善的雷电实时监测和短临预警业务系统,提高雷电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扩大雷电预警信息的覆盖面,特别是要确保能够及时精准地把雷电预警信息发送给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开展防雷专业技术交流培训,加强防雷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建设与部门工作职责相适应的高水平、专业化防雷技术服务队伍,提升防雷安全保障的能力和水平。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按照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做好整治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结合市局印发的防雷及施放气球安全检查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已开展完或正在开展的安全检查、质量考核、资质挂靠专项整顿活动进一步梳理,查漏补缺,建立工作台账、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整改,落实整改工作责任。

(三)集中攻坚(2021年)。持续开展全县范围内防雷与施放气球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对存在重大防雷与施放气球安全隐患的,要全面落实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要保持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与施放气球安全隐患排查不间断,全面落实跟踪整治不间断,在推进防雷与施放气球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

各相关股室(中心)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市局业务法规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好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防雷及施放气球安全监管责任;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防雷与施放气球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示范引领。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防雷与施放气球管理制度和标准,培养一批防雷技术服务专家人才和执法监管骨干力量。

防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3

气象部门要充分发挥对全县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对建筑工程防雷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县住建、规划、安监、消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气象部门做好建筑工程防雷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建立和执行各项工作制度

(一)建立建筑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前置审批和竣工验收

备案制度。

县住建、规划等部门在受理报建工程时,应将防雷装置设计核准和竣工验收纳入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从源头上遏制雷击事故的发生。未取得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的,住建部门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必须提交建筑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安监、消防等部门要依法将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防雷安全责任制。

(二)严格执行建筑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制度。

新(改、扩)建建筑工程必须按规范和标准设计防雷装置,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将防雷工程设计文件报气象部门进行审核。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合格的,气象部门应出具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不合格的,气象部门应出具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建设单位应根据修改意见书的要求进行设计修改,并按原审核程序报审。未经审核或未取得核准文件的设计方案,不得交付施工。

(三)严格执行防雷装置质量跟踪监督制度。

建设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接受气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建设单位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对施工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和分阶段检测,检测报告和监督结论作为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和住建部门竣工验收备案的技术依据。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和施工单位必须及时予以整改。

(四)严格执行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制度。

对新(改、扩)建建筑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时,应同时进行由气象部门参加的验收防雷装置。验收合格的,由气象部门出具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书;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和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尽快整改完毕,并及时申请复验。未取得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书的防雷装置,不得投入使用。

三、认真做好雷击风险评估工作

大型建筑工程、易燃易爆场所及学校、医院、宾馆、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以确保公共安全。

四、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共同做好防雷安全工作

防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加强管理提升服务做好回访与宣传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水平的提高,特别是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城市高层建筑的日益增多,雷电灾害危害程度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也越来越大。由于所处地理位置的特点和地形以及亚热带季风气候影响,椒江区雷暴天气较多,年平均雷暴日数为49.6天,属雷暴高发地区。今年开春以来我区雷暴天气频发,防雷安全形势严峻。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建设“平安浙江”电视电话会议和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气象工作会议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上级气象部门的帮助下,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工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公共服务,为“十二五”防雷减灾事业科学发展奠定基础。

1依法加强防雷减灾工作

防雷减灾是一项涉及到国民经济建设、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作。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气象部门在履行防雷减灾行政许可职能时,必须依法行政,规范服务,切实解决好防雷减灾为公共安全服务、为安全生产服务的问题,因此,作为气象主管机构的我们在注重提高社会防雷减灾意识的基础上,不断增加防雷减灾的科技含量,加强队伍素质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防雷减灾工作,依法认真履行防雷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平安椒江”为目标,大力推进防雷减灾工作,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条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危机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贯彻防雷减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强化落实防雷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雷击造成的损失。

2宣传与安全员培训相结合提高防雷减灾意识

我局经常组织气象专家下街道社区、企业及中小学宣讲防雷减灾知识,并利用世界气象日等科普宣传日组织人员到社区、广场及农村送发雷电减灾防御知识等科普读物,加强防雷政策法规、雷电防御知识、雷灾信息等宣传,提高全社会雷电灾害防御意识,为防雷技术服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提高群众防雷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宣传及时上报雷灾事故重要性;加强雷电防御知识教育,消除群众迷信和恐惧心理,提高群众避险、自救、互救能力。今年6月区气象局与区安监局两部门联合发文对辖区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和部分乡镇(街道)安全员进行培训培训,全区近80家单位防雷安全员参加了培训,学习雷电成因和雷灾的危害、防雷管理的法律法规、防雷工作的组织管理、防雷设施常见问题和维护等内容,同时散发防雷宣传材料等,使防雷安全员全面了解雷电灾害概况、相关法律法规和防雷基本知识,明确防雷安全员职责和工作着力点,以进一步提高防雷安全意识和雷电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相应提升了防雷减灾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满意度,增进了与服务单位的相互了解与沟通。

3进一步推广农村防雷设施建设。

我局大力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把加强农村防雷安全做为重点工作,在去年防雷示范村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农村防雷建设,增加农村防雷示范村建设个数,完善各街道(乡镇)的农村防雷减灾体系,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农村防雷经费投入,在农村地区推广安装防雷装置,在农村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天气预警显示屏,充分发挥各街道气象协理员、各村气象信息员的作用,强化防雷安全的重要性,引导和帮助农民按农村防雷设计规范建造民房,现已订购《农村建房安全实用技术图集》一千份待收后即分发到农民手中。

4坚持做好学校防雷安全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学校防雷,完善学校内、外部防雷设施建设,加强对学生的防雷知识和防雷应急措施的宣传,在重要及人员密集场所或者易受雷击位置设置警示牌;政府进一步加大学校的防雷建设投入;从去年开始实行我局已指导学校建立防雷安全工作制度与雷电灾害应急预案。今年上半年完成城区十五所中小学教学楼的外部防雷定期检测工作。学校防雷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5把好防雷设施设计、验收关及重点单位定期年检工作

加大对新(改、扩)建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施工监督、竣工检测验收的力度,严把防雷设施工程验收关,规范合格证发放标准,未取得验收合格证书的建筑不得投入使用。危险环境和重点单位及企业防雷设施年检工作不放松,主动通知单位年检时间,及时完成相关单位年检工作。我局还加大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易燃易爆等易发重大雷击事故场所和易遭雷击危害的单位防雷设施安全检查力度,促使各单位完善防雷设施和应急预案,制订计划帮助海正药业集团成为我区首个创建气象应急准备工作达标企业。

6积极做好雷电风险评估工作

我局从加强防灾减灾、保障公共安全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和规范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逐步拓展雷电风险评估业务,提升防雷技术服务科技含量,为大型建筑物设计把好源头关,完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业务体制机制,雷电风险评估业务推广渐入佳境。

7努力做好评价回访服务关

努力做好评价回访服务关。根据省气象局提出的第三方回访要求及台雷办函[2011]1号文件精神,我局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装置设计评价、防雷装置竣工检测、防雷装置定期检测业务回访工作,统一由市局委托电信部门进行回访,并根据回访反馈中出现的出具检测报告有点慢以及雷电风险评估费用偏高等问题再次进行有针对性地的电话回访,以此来督促我们的服务工作。通过回访调查发现,与客户解释、沟通不到位是导致发生回访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我局对自身工作中的不足,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加以改进,缩短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以及根据有关政策对雷评收费做出减免,以提高客户满意度。

8结语

防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5

【关键词】防雷;问题;措施

雷电作为一种极易发生的自然灾害,在任何时间都有可能发生。据有关资料统计,全球每秒钟就有1800场雷雨,并出现600次的闪电,这其中有100次炸雷落地,给建筑物、发电设备、通讯设备和影视设备带来的破坏性损失,并可能造成火灾,击伤人和牲畜。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大约在10亿美元左右,有3000多人因此失去生命。

一、我国目前的防雷发展状况

预防雷灾简称“防雷”,在技术上指的是经拦截、疏导、泄放入地的系统方法化解雷击对建筑物及其内部的设施带来的损害的一套防护技术。从广义上说,防雷指的是对雷电及雷灾进行研究、监测、预警和预报,防雷产品的研发、产品设计、生产、产品检测与性能认证,雷电防护装置的安装、调试与维护,防雷技术的风险评估,对雷灾进行的调查、鉴定与评估等方面,简单说,是指由各种防雷的软件和硬件所构成的防御系统。

我国的防雷技术发展相对较晚,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才诞生第一家防雷产品生产企业,在2002年5月份,深圳召开了第一届防雷技术论坛,从此,我国防雷技术进入了快速发展轨道。我国如今在23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立了300多个防雷监测点,除气象部门以外,电力部门、军队、电信部门、林业部门等都设立了监测点,监测点所获得的探测信息可实时传输至中央气象部门并经气象信息中心传至相关部门,为雷灾的预警和预防奠定了技术基础;目前我国的防雷产品开发企业、生产企业和施工企业已达数百家,截止到2010年6月,已有30家企业获得防雷工程双甲资质,为防雷提供了较好的硬件基础;防雷产品检验与认证机构达数十家,其中包括“北京雷电防护装置测试中心”等机构,使防雷产品的安全性能有了参数数据,也因此为防雷产品的用户提供了鉴别依据;全国各级气象管理部门都设立了防雷管理、施工和检测专业机构,同各地政府相关部门组成一道道防雷责任网,这标志着我国的防雷行业已经基本走向成熟。

当然,目前防雷行业的发展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囊括全国的雷电监测网还未形成,人们对雷电监测和预警预报业务的需求难以满足。省一级的气象部门防雷政策、相关法规及管理体系还有待完善,各级气象防雷管理机构的非管理单位有待剥离,例如气象防雷部门下属的施工队等单位。县一级气象防雷管理机构的技术相对薄弱,对技术要示较高的信息系统机房和防雷器漏电流的检测、雷电风险的评估等项业务还难以有效开展。此外,还有关于防雷产品检测与认证的监管力度不足,防雷管理部门缺乏对已建和在建工程的监管。工程设计和施工不按防雷标准的状况还很突出;按规定应安装防雷装置却不安装情况十分普遍;已经安装的防雷装置缺乏管理与维护,造成防雷安全风险增大。国内和国外许多防雷产品夸大技术参数,实际防雷效果有限。一些防雷管理机构对无资质,无经营许可证的防雷产品生产企业、经销企业、施工企业查处力度不足,造成防雷产品的生产、经销、施工企业泛滥。雷灾的调查、鉴定与评估体系尚不完善。

二、加强防雷管理措施分析

1、气象部门应强化防雷管理

气象部门应充分发挥防雷安全管理的职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防雷技术规范,加强对防雷管理,做好防雷产品的年检和新建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及工程竣工的验收。政府安全生产管理及公安和消防部门应依相关法律法规将防雷安全纳入到安全许可管理范围之中,对企事业单位防雷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无气象管理部门颁发的《防雷防静电检测合格证》而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和储存的企业、加油站和油库等单位和易燃易爆场所,对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予核发。对农村中雷击灾害多发地区的防雷装置建设要给予充分重视。对林区的雷击火灾预防技术和预防方法展开研究,对雷击森林火灾的预防措施要进行全面落实,尽全力减少雷击造成的损失。

2、强加防雷宣传

防雷宣传要重点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防雷技术;对灾情进行通报;对典型雷击事故进行分析;对防雷技术的服务内容、服务方法、收费标准进行公布;通报防雷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宣传防雷科普知识。宣传要面向社会公众,同时也要面向党政机关人员。宣传方式可利用媒体、广告等形式,也可采用科技下乡和咨询服务等方式,还可采取有奖问答和赠送相关法律法规等方法,宣传要做长期性准备。应与相关部门协同动作。作为一项社会性较强的公益工作,防雷的影响面广泛,涉及到多部门,仅依靠气象管理部门难以全面展开。必须在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协作下,才更将这项工作做好。

3、严格履行职能,切实把好防雷质量关

我国正在建设法制社会,所以要培养和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气象执法队伍,以促进防雷事业的健康发展。气象执法队伍既要懂法,又要精通防雷技术,同时要有严格执法的勇气和责任心。在工作中严格执法,切实把住防雷质量关,对不符合防雷技术标准的企业和单位及个人要提出整改意见,令其限期整改,对无防雷审核手续而擅自施工建设的违法行为,要责令施工单位负责人停止违法施工。

三、结语

我国经济在快速发展,信息技术水平也在迅速提高,而雷灾的危害及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呈逐渐增大的趋势,防雷技术的需求在全社会变得越来越大,社会对防雷管理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在我国的公共管理改革取得进展的背景下,在我国的气象发展战略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上,相信防雷管理领域的研究成果将日益丰硕,防雷管理体系将日益完善,雷电社会防御能力将日益提高。为消除雷电灾害隐患,切实保障防雷安全。

参考文献

[1]顾艳君,钱志良,杨全超,于鑫淼,卢熊熊.一种新型超高压电动短路接地线夹[J].苏州大学学报(工科版).2012(02)

防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6

雷电灾害是我国最严重的气象灾害之一。2011年全市境内共发生重大雷电灾害事故8起,雷击造成5人死亡,20多人受伤。雷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给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带来的威胁日趋严重。由于雷电季节将至,县又处在雷击易发二类区域,多年来,为了加强县雷电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各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加大各类雷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经排查,目前我县部分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雷击灾害的防御仍存在麻痹侥幸心理,主要表现在许多企事业单位的防雷电设施陈旧老化,无接地体、防静电等设施,不符合国家防雷电技术标准要求,要求整改的内容拒不整改;许多化工、炸药、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生产和储存场所的防雷电设施不够完善,防雷电装置设计也极不规范,甚至无《防雷电检测合格证》就擅自投入生产;许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在设计前未进行雷击风险评估,致使防雷设计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甚至防雷装置未经气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施工;部分竣工项目的防雷装置未经验收合格,无《防雷竣工验收合格证》,便擅自投入使用。以上隐患如不及时整改、遏止,一旦发生雷击,后果不堪设想,由于防雷减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为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气象部门作为雷电安全的监管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管理,依法行政。按期完成各项防雷电安全检测、整改等工作。该检测的决不放过,按国家技术标准要求彻底整改到位,不留隐患。

二、经济发展局应当配合气象主管机构落实建设项目雷击风险评估,把《雷击风险评估报告》作为立项的重要依据。

三、公安部门应当配合气象主管机构落实易燃易爆场所的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装置检测,落实计算机信息系统(场地)的防雷装置检测;各类炸药库、雷管库等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设施不到位或年检不合格的,杜绝存放火工品。

四、住建、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配合气象主管机构落实建设项目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把建设项目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纳入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要把气象主管部门核发的《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作为办理招投标开和开工许可的必备条件,并把建设项目防雷装置的竣工验收与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同步。

五、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将防雷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范畴,要把各企业的《防雷电安全检测合格证》作为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严格把关。

六、消防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防雷监管方面的联动,配合气象部门作好宾馆、饭店、网吧、烟花爆竹存储和销售等企业的检查、督促整改工作。

七、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防雷电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杜绝不合格的防雷产品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