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企业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民爆企业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视察和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安〔2019〕13号)的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民爆企业防雷安全专项检查。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视察和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刻吸取近期各类重大安全事故教训,结合深化“十大专项整治”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工作任务,突出烟花爆竹、民爆企业防雷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企业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整章建制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及时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问题自查自纠有效机制,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为把建成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全市烟花爆竹、民爆企业:1.防雷安全工作是否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2.防雷装置和防静电设备设施安装情况。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安装了防雷装置和防静电设备设施,查看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查看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3.防雷装置日常维护情况。查看日常维护制度;查看日常维护记录。4.防雷装置检测情况。查看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查看防雷装置整改记录;对整改后的防雷装置查看复检申请及检测报告。5.查看是否建立雷击报告制度。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强化执法,切实夯实安全责任,按时高质量完成专项检查工作。

(一)信息采录。各单位要主动联系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全面摸清辖区内的所有烟花爆竹、民爆企业信息进行采集,将数据纳入政府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平台和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名录。做到防雷安全监管信息公开、透明,建立健全安全预防体系。

(二)执法检查。各单位要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按照《雷电灾害防御安全监管检查任务清单》对烟花爆竹、民爆企业逐一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雷电灾害防御安全隐患和问题要下达《雷电灾害防御安全整改工作清单》限期进行整改,并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对逾期不及时整改的,各单位要启动执法程序进行立案查处。

(三)时间安排。即日起至2020年1月15日前为信息采录和执法检查时间;2020年1月16日至2月15日为执法回头看及整改时间;2月20日前各单位要将专项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市气象局法规科及当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气象局将汇总各地专项检查情况于2月25日前书面报告市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