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护服务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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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护服务方案

土地管护服务方案范文1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所称名木,是指珍贵、稀有或者具有历史价值、重要纪念意义、特殊价值的树木。

古树名木由市或区(市)县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确认,经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活动。

第四条市林业和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区(市)县林业和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区(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辖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

前款规定部门统称“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条古树名木是国家保护性自然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古树名木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对损害、损坏古树名木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

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捐资保护或认养古树名木。捐资人、认养人可以根据捐资保护或认养约定在古树名木标牌中享有一定期限的署名权。

第六条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七条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辖区内的古树名木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进行调查登记、鉴定分级、建立档案、设置标志;

(二)定期对古树名木生长和管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对管护责任人予以管护技术指导;

(四)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科学研究成果;

(五)根据古树名木生长需要,划定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将保护档案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保护管理职责。

第八条古树名木的管护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国家机关、部队、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封闭式公园、风景名胜区、寺庙等用地范围内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开放式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城镇公共道路用地范围内的,由建设管理责任单位负责;

(三)铁路、公路、河堤用地范围内的,分别由铁路、公路、河道管理部门负责;

(四)住宅小区、居民院落内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负责。未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由当地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

(五)农村集体土地上的,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负责;尚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

第九条古树名木管护责任人应当与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管护责任书,并履行下列管护职责:

(一)确定或者委托专门人员负责管护;

(二)按照技术规范管护古树名木;

(三)古树名木长势衰弱或濒危时,及时报告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照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治理和复壮。

管护责任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管护责任转移手续。

第十条古树名木的抢救、复壮费用由国家承担。

第十一条古树名木死亡,管护责任人应当及时报告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并查明原因、确定责任后,予以注销。危及安全必须采伐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经批准后方可处理。

第十二条禁止从事下列损害、损坏古树名木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

(一)在树冠垂直投影内挖坑取土、动用明火、排放废气、倾倒污水污物、堆物、封砌地面;

(二)在树冠外侧5米内新建建(构)筑物或者在树冠外侧3米内埋设地下管线;

(三)攀树、折枝、剥损树皮;

(四)损坏古树名木附属设施;

(五)借用树干做支撑物或倚树搭棚;

(六)刻划、钉钉、拴绳挂物;

(七)其他损害行为。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避让或保护方案,并经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方可办理有关规划手续。

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避让或保护方案保护古树名木。

第十四条对于影响、危害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生产、经营、生活设施或建筑物,由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所有权人或实际管理人限期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和危害。

第十五条禁止砍伐、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因公共利益需要必须移植古树名木的,应经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制订移植保护方案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批准机关应当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移植300年以上和特别珍贵稀有或者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古树名木,应经省建设、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移植的古树名木,由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园林绿化作业单位按照批准的移植保护方案实施移植。

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侵害古树名木,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二)、(三)项规定,拒不按照技术规范管护古树名木或者拒不履行报告义务的,由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古树名木损害的,处以每株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处以每株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擅自处理死亡古树名木的,由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每株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损害、损坏古树名木及其附属设施的,由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对古树名木损害较轻的,处以每株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损害古树名木枝干或者根系的,处以每株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处以每株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侵害古树名木的,由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土地管护服务方案范文2

尊敬的贾主任及各位领导:

欢迎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现将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退耕还林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我县退耕还林工程是从2000年开始,2000年至2005年为前一轮退耕还林,退耕还林面积9.6万亩,补助期限为16年,到2020年前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到期。为加强森林管护,对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补助政策到期的,从2018年起,国家再给予每年每亩20元的抚育补助,补助期限为5年。我县从2015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2015年实施600亩,在多扶镇已实施并竣工验收;2018年下达我县任务面积7200亩,主要选址在太平、关文、古楼、高院、青狮等17个乡镇,共计610个小班,项目惠及群众7165户,主要设计栽植柑桔、青花椒等特色经济林,该项工程2020年已实施完毕,并通过省上复查,合格率达95%。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是每亩共1600元,其中种苗补助400元/亩,补助给造林业主,另1200元分三次兑付给原土地承包的农户,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全县发展形成了以竹笋、珍稀树木、木本油料、林下经济、森林生态旅游等五大林业产业。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宣传。开展多种形式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印发宣传彩叶,小册子,在植树节、湿地日、爱鸟周等重要节日节点向群众发放,发放宣传彩叶20000张,小册子5000本。利用流动宣传车进村入户广播宣传,宣传车次23趟次,宣传总里程达1500公里。通过电视台和广场电子显示屏等视频滚动宣传,连续宣传30日,宣传总时段240小时。

二是落实责任。落实工作管理机制,成立领导机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自规局、政府办联系林业的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联系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自规局分管林业副局长兼任,全权负责统筹协调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去年以县政府名义两次召开了乡镇主要领导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推进会,并对林业工作人员借助奥维地图技术对退耕地块的判定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成立工程技术队伍,负责退耕还林外业踏勘、规划设计,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全程开展技术服务,技术人员包片驻乡,落到地块,确保栽植一片,成活一片,见效一片。落实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工程建设推进有力。严格落实县级自查,县目督办领导亲自到项目乡镇开展退耕还林工程督导整改工作。对实施地块移位,苗木栽植密度不达标,成活率低于90%,一律通报,对管护不到位,退耕地块停耕不及时,责令立即整改,并将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乡镇年度绩效目标考核。

三是狠抓建设。将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与招商引资、产业建设、生态扶贫等三结合,切实推进工程建设落地。在符合退耕条件的地块,优先考虑业主大户,吸引业主成片承包土地,发展林业特色经济。积极配合我县有机农业排头兵建设,优先考虑县委、政府主导产业,吸引更多村社、林农培育其主导的支柱产业。对接贫困村,优先考虑贫困村致富产业培育,主动为其项目对接、工程实施、技术服务等,让新一轮退耕还林发挥最大效力。将工程放在生态脆弱地实施,给农村还出一片山清水秀;将工程放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实施,给政府还出一个个支柱产业;将工程放在贫困村产业园实施,给贫困户还出一条条致富路。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县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土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我县请第三方技术单位结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和林地一张图,筛查退耕地块,符合退耕还林的后备土地资源几乎没有。我县通过实地核查最终选定7200亩退耕地块,涉及小班610个、退耕小班多,面积小、地块零散,不成规模,工作推进难度较大。

二是农户对工程实施有顾虑。认为耕地一旦退耕,粮食直补(地力补贴)将会被取消,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除去种苗补贴400元外仅有1200元,而粮食直补虽低,但年年有,群众对退耕还林工程不情愿。

三是村组基层干部对工程实施有担忧。因退耕地块多、面积小且零散,土地流转后土地权属界限已破坏,且同一宗地仅有部分土地符合退耕条件,村组干部怕因承包土地权属纠纷而产生矛盾。加之我县财力薄弱,没有配套资金,作业设计、数据矢量化及村组丈量土地、编制资料没有工作经费。

四是资金兑付不及时。我县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7200亩,中央财政已提前到位资金864万元,但因我县财力紧张,资金被统筹,目前种苗补助及农户直补资金一分钱未付。

二、天然林保护工作

(一)西充天然林基本情况

西充地处川东北嘉陵江中上游丘陵地区,生态区位重要,是被纳入天保工程区管理的非天然林区,全县林业用地面积64万亩,有林地面积55万亩,活立木蓄积28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5%,辖区内零星分布有591亩少量天然次生林。从权属上看,除百福寺有400亩国有林外,其余林地基本上都属集体所有,林木为个人所有。

(二)天然林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天然林虽少,但为了加强我县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我县将48万亩森林纳入2011-2020十年天然林保护二期建设工程来管理实施。现开展的主要工作:

1、林木采伐管理。天保二期工程实施后,随即调减木材产量,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2011年至2020年,全县商品林采伐计划调减为零。这十年省林草局下达我县森林采伐限额为112764立方米。2014年1月1日,我县实施封山育林并禁伐三年的决定,严格控制县域内林木采伐,实际采伐木材51535立方米。在实施林木采伐中,我县严格执行限额采伐管理和木材采伐许可制度,凡是具备采伐条件和要求的,由林主申请,村组乡镇审查签注意见,经具备有采伐设计资质单位进行采伐作业设计,并经公示无异议,报我局审批同意后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坚持凭证采伐,强化采伐现场的监督管理,每个伐块的采伐,县资源站都落实人员进行全程监管,建立木材检尺台帐。加强木材流通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和非法经营加工、运输木材的行为。

2、森林管护。按照批准的《西充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实施方案(2011-2020年)》,2011年我县启动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按上级下达的年度计划圆满完成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我县天保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的管护面积48.7万亩,2020年底实际落实管护面积为51.8万亩,占任务的106%。全县共设置森林管护点53个,各乡镇组建有森林管护队伍。通过与乡镇、基层林业站、管护人员签定管护责任书、责任卡,落实管护单位、管护人员职责。管护人员恪尽职守,对各自管护区域巡山护林,认真填写巡山记录,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全县森林资源得到了较好管护。

3、公益林建设。到2020年底,累计完成公益林建设任务2.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8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

(三)主要做法和措施

1、主要做法。

(1)、管护机制。对国有林、国家及省级公益林实行专人管护,落实目标责任,实现全过程监督管理。对其它林分落实管护责任制,建立乡村组三级管护体系。层层签订森林管护承包合同,明确责权利,提高管护成效。

(2)、资金投入。主要落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重点落实公益林生态补偿金,开展人工造林、森林抚育、封山育林等项目实施。将工程与贫困户增收结合开展生态扶贫。

2、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政府是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落到实处。

(2)、实行工程监理。对纳入天保二期工程的森林管护、生态效益补偿、公益林建设、中幼林抚育等项目进行监理。确保关键内容、关键环节不出问题,做扎实工程,做人民放心工程。

(3)开展检查验收。每年开展县级自查,对检查验收结果进行适时通报,督促限期整改。不定期开展工程监察,及时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保证天保工程顺利实施。

(4)纳入目标考核。将天保工程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制落实等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的年度目标考核中。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益林建设问题。公益林建设成果巩固难度大,受自然灾害影响大,一旦受损,无后续资金支持予以恢复。

2.地方配套政策问题。我县财政资金紧张,国家规定的20%配套资金难以对口配套到位,对工程的正常实施和成果巩固造成一定影响。

3.补助标准问题。补助标准低、资金量少、无作业设计等前期工作经费,工程实施压力大、成果巩固难。

4.林区基础设施落后。工程区管护站点、道路、通讯、用水、用电以及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国家投入严重不足,森林的潜在威胁越来越大。

5.后续产业发展问题。后续产业发展缺乏有力的政策保障和资金扶持,工程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天保工程今年已结束,林农将再次步入“两危”困境。

土地管护服务方案范文3

一、主要工作目标

系统建设的主要目标是:1、我县全面建立起具有生产要素管理、农业项目监管、实时监控调度、网络科学决策等功能的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2、全面应用“两区一田”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建立全县统一的“两区一田”数字化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其中全部农业“两区”项目、标准农田地力提升项目完成上图入库。3、系统作为管理“两区一田”项目的必经渠道,实现项目网上申报、审核、创建、跟踪、验收、查询和统计的一站式管理。

届时,可直接通过系统,可视化了解“两区一田”项目建设状态、进展情况和空间分布,即时完成各项数据统计和分析,准确作出科学决策,实现“建在哪、怎么建、谁来建”的一体化流程化信息管理。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配合省、市做好县级系统基层平台。全面建立县级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基层平台和行政区划、卫星影像、河流水域、道路交通、土地利用现状、土壤资源、耕地资源等地理信息数据库。

(二)推广应用“两区一田”业务综合管理系统。通过规范采集、整理全省“两区一田”业务数据,建立全县统一的“两区一田”数字化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同时,将系统作为“两区一田”项目管理的必经渠道。

(三)完善系统的网络基础设施。完善全县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骨干光纤专线网络。建设县级内部局域政务网络建设,规划县级网络端口数量20个,统一接入全省骨干光纤网络。

(四)建立系统日常管护体系。按照分级、协作管理的原则,建立以农业信息化工作机构为主体的系统建设与管护队伍,开展农业数据采集分析、图像加工处理等方面的操作培训,建立系统管护制度。

(五)探索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成果应用。完善工作机制、业务流程和数据采集体系,拓展现代农业地理信息技术应用领域,加快系统建设成果转化,逐步推进建设成果在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和行政村(社区)的应用,探索建立区域现代农业数据中心。

三、具体实施步骤

整个系统建设自2012年3月开始,自10月底结束。

(一)工作准备阶段。时间:3月-5月。该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有:

1、制订《县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2、采购好电脑、服务器、笔记本等设备,做好县农业局局域政务内网等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二)组织实施阶段。时间:6月-8月。该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有:

1、建立县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分工。

2、组织采集、上报“两区一田”业务数据。

(三)总结验收阶段。时间:9月-10月。该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有:

1、组织做好省、市对我县的验收工作。

2、总结建设经验,做好材料交流。

3、探索长效机制建设。探索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建立系统管护机制。

四、主要措施

(一)当好领导参谋。建立系统建设进展定期报送制度,对系统建设进展、存在问题等工作动态报送上级政府和农业部门。

(二)抓好各项工作。根据系统建设要求,县农业局各科室(单位)抽调精干力量,制订建设方案,抓工作落实,使我县“两区一田”的地理信息系统工作圆满完成。

(三)确保建设质量。遵循业务系统渠道、项目内容、工作流程等“三不变”的原则,落实技术措施,细化目标任务,准确采集各项业务数据,认真进行测绘和数字化整理,做到图形准确、属性真实、流程清晰。

(四)强化系统共建。融合国土(测绘)、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相关信息资源,建立业务数据资源,底细信息数据、基础网络设施和信息服务体系的共建、共享和公用机制,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创新模式和机制,逐步拓展应用领域,确保系统建设取得实效。

五、组织与分工

1、现代农业园区工作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录入和统计现代农业园区基本情况和建设情况等数据资料。

2、农技总站负责收集、整理、录入和统计粮食生产功能区基本情况和建设情况等数据资料。

土地管护服务方案范文4

邵岙水库是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试点县中的示范工程,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创建时间节点安排,管理单位利用4个月左右时间,按照《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开展了一系列创建工作。在创建过程中,管理单位分析了邵岙水库标准化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部分典型性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最后,就本次标准化管理创建提出了几点感想。

关键词:

邵岙水库;标准化;管理

1工程概况

邵岙水库位于慈溪市匡堰镇南部山丘区,大坝坝高32.00m,坝顶高程48.5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坝顶长220.00m,宽5.20m,坝体为砂壳心墙坝,水库总集水面积10.51km2,总库容493万m3;正常水位44.50m,相应水域面积0.375km2,库容379万m3,是一座以防洪和供水为主的小(1)型水库,供水0.6万t/d、供水200.0余万t/a。水库库区年平均降水量1450mm,坝址年均径流量730万m3。因邵岙水库年供水量远小于径流量,加之水库可调蓄水量相对较小,故防洪和抗旱调度极为频繁,近几年数次出现过旱涝急转的现象,由于靠近慈溪中心城区,是慈溪市防汛压力最大的小(1)型水库。

2创建过程

2016年初以来,浙江省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慈溪市被列为20个省级试点县(市、区)之一,是宁波市唯一一个省级试点,邵岙水库被宁波市列为市级示范工程之一。面对这一契机,慈溪市水利局和邵岙水库管理所积极谋划、上下联动,抓紧时间开展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全力争当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排头兵”。从4月中旬开始,邵岙水库管理所就在慈溪市水利局的指导下,开始开展标准化管理前期工作。一是对照管理要求从硬件和软件2方面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分析其中的原因,以及能否在短时间内解决等问题;二是配合设计单位做好市级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编制;三是按照标准测算所需创建资金,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6月初,浙江省水利厅下发了《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征求意见稿)》,基本明确了各类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标准,分类分项地细化了赋分原则,理清了基层单位标准化管理创建思路,明确了创建方向。为此,克服时间紧、任务重、部分问题解决难度大的困难,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创建任务进行了分解,并按照难易程度对一些重要的或尚未完成的分项任务进行时序倒排,制定了创建时间表。根据时间节点安排表,于7月初完成管理制度和操作手册的编制,对覆盖本单位的所有管理事项均明确了要求,做到事项—岗位—人员三对应;7月底初步完成划界方案,明确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同时在原有各类标识标牌基础上,按新标准对标识牌的设置内容和数量进行完善;8月20日前完成水库部分管理区域形象面貌的升级改造工作;8月底对照验收标准完成创建台账的梳理,迎接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考核。

3化解难题

3.1管理人员难题

邵岙水库管理所是慈溪市水利局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共7人,目前实有在编人数8人(含部队转业1人)、其中长期借调到外单位6人,长期借用外单位有编制职工3人,另有2人为临聘人员,实际在岗人数为7人。从年龄结构看,在岗人员中50岁以上4人,且2人今年底将退休,40~50岁1人,30~40岁2人。从学历水平看,仅有1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本科学历,2人具非水利函授大专学历,其余4人均为中专或高中毕业。从专业技术能力看,仅有1人为中级职称,2人为初级职称。显然,邵岙水库的管理团队无论年龄结构还是专业技术结构都存在明显缺陷,与标准化管理的要求不相符合。对此,一方面主动向上级主管单位反映情况,要求借老同志退休的契机为水库管理所补充符合标准化管理要求的新鲜血液,优化管理队伍结构;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内部挖潜,充分调动“中人”的积极性,派遣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几位同志去参加日常巡查、工程监测、闸门启闭以及电力维修等各项业务培训,力争人人“一专多能”,从而实现一人可上多岗的目标要求。

3.2管护资金难题

邵岙水库管理所每年的收入主要源自供水,近些年来由于受全市供水结构调整影响,水费收入下降十分明显。在实现足额按时收缴水费的前提下,水库近5a的年平均供水收入仅有60余万元,再加上渔业资源承包及部分土地房屋出租的收入后,也只有70多万元。与此同时,在不包括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情况下,水库每年的管理经费开支已经达到了170余万元,年亏损额超过100万元。作为一家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显然无力承担如此巨额亏损。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和市财政积极协调,目前临时填补了管理经费缺口。但同时,对于水库的日常维修养护资金,就无法做到按标准每年固定下拨了,只能在上报年度岁修计划后,按轻重缓急的原则有选择性地批复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针对这一问题,应积极向主管部门建言献策,一是增水量:建议继续优化调整市域内自来水的供应格局,在保证一定备用水源的前提下,减少境外引水规模,多取包括邵岙水库在内的慈溪市境内水库原水;二是提水价:建议在适当的时候向市物价部门提出提高水库供水价格的要求。通过两条腿走路,力争实现邵岙水库扭亏为盈、自收自支的既定目标。

3.3管理范围难题

划界确权是标准化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难点工作。由于一些历史遗留原因,很大一部分水利工程都存在产权界线不清的问题。邵岙水库始建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的建设主体是余姚市,后经历史变革,水库被划归慈溪市管理。20世纪90年代,慈溪市国土部门曾根据邵岙水库提供的原始资料和申请,为水库管理所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本有了土地证就不该存在争议,但事实情况并非如此。一来土地证中的图纸仅是一张手绘的示意图,既没有界线经纬度,又没有明确文字说明水库管理范围高程线,实际可操作性不大;二则附近部分村民也能提供林业部门颁发的林权证,以此证明他们对部分土地拥有使用权,因此邵岙水库管理范围的划定仍然争议不断。考虑到实际情况,暂时按照《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库区内校核洪水位以下的地带、大坝两端以外50m内的地带、以及大坝背水坡脚以外50m内的地带,划定为水库的管理范围,并设置相应界桩。如今后条件成熟,再视情完成确权。

3.4服务外包难题

将水利工程管理和养护工作由政府推向企业的服务外包策略是近年来上级水利部门大力推广的改革内容,也是慈溪市今后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的调整方向。经过简单梳理,认为邵岙水库在日常巡查、工程监测、库面及库区日常保洁、绿化养护、生态渔业养殖以及白蚁防治等几大方面都有服务外包的可能。而实际上,目前水库仅有白蚁防治和生态养殖委托给了专业机构或第三方,日常巡查和工程监测仍由水库职工负责,保洁及绿化养护工作则根据需要临时雇佣小工来完成。一方面,当前水库职工的专业技术能力不一定能满足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另一方面,临时雇佣小工的做法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将以上工作通过市场行为打包委托给具有相关资质的水利服务公司,可能是较好的解决方案。当然,要实现这个目标还需解决2个问题:一是需有足够的服务采购资金,在水库自身尚未实现扭亏为盈之前,市财政不太可能同意服务整体外包方案;二是需有足够的水利服务公司,由于水利工程管护服务外包概念刚刚兴起,市场上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很少,可供选择的余地不大。

3.5信息化管理难题

“互联网+”的兴起,对水利工程管护工作提出了数字化、现代化和信息化的要求。在本次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中,管理信息化被提升到与传统水利工程管护要求相提并论的高度,对没有开展信息化管理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之前,邵岙水库除了零星的水雨情遥测和部分视频监控外,从未系统地开展管理信息化工作,与创建要求差距较大。但作为一座小(1)型水库,建立独立的信息化运行管理平台既无可能也无必要,主要还是考虑依附市级水利工程管理平台,通过统一的途径和要求建立电子台帐,同时尝试开展信息化巡查。

4几点感想

(1)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不是一项独立工作。标准化管理是一项自上而下的系统工程,不是靠某个单位或某几个人动动笔杆子耍耍嘴皮子就可以完成的目标。在创建过程中,既需要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统一领导并明确创建方向,又要充分发动基层水利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对照创建目标和要求,统一思想、上下联动,才能取得成功。

(2)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不是一个工作目标。标准化管理表面上是短期的创建目标,但从深层意义上看,它更是扩大水利影响力、提高水利地位的有力手段。近年来,各地水害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和普通老百姓开始关注水利建设。应当借此契机,通过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向社会高调宣传水利工作,力争获得广泛社会认可,从而争取更多人力和财力资源更好地发展水利。

土地管护服务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通过深化改革,初步建立符合镇情、水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达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运行规范、良性发展的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搞好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与维护,落实管护经费,提高水库的市场化运作水平、综合利用功能,使之长期安全地发挥防洪减灾、农田灌溉等效益,逐步实现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

(二)改革的原则

在镇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做到:正确处理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正确处理责、权、利三者的关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近期目标与远期发展的关系。

(三)改革的范围

我镇这次重点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范围是:3宗小(一)型水库和6件小(二)型水库。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理顺管理体制

1.明确管理主体。国家投资建设的小型水库由镇政府统一管理,其管理机构的人权、财权及水库收益归镇政府;对村集体和其他经济组织参与投资建设的小型水库,可以由投资者委托镇政府统一管理。水库收益主要用于水库及其灌溉、供水设施的管理和养护。镇政府是小型水库防汛和日常管护的责任主体,小型水库防洪安全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小型水库防洪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水库安全负总责。

2.明确管护范围。根据《省河道和水工程管理保护范围标准》文件规定。

小型水库管理范围:设计洪水位线或土地征用线以内区域。

小型水库保护范围:小(一)型水库为设计洪水位线向外延伸100米内的区域;小(二)型水库为设计洪水位线向外延伸50米内的区域。

小型水库安全保护区:主副坝、引水工程拦河坝、溢洪道、电站、水闸周围50-100米(水平距离,下同)以内区域,水轮泵站、压力管道、机电排灌站和变电站等水工建筑物以及管理机构工作区边界30米以内区域。

3.明确管理责任。镇政府、水利站要搞好全镇小型水库管理的宏观调控、防汛调度、政策制定、监督检查、学习培训等工作。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编制、调整小型水库管理工作中长期规划。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小型水库管理工作,组建管理队伍、落实防汛责任、制定管理制度、筹措管理资金、搞好日常检查考核和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保护、水质保护,加强水库灌区的建设管理,搞好水库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等。

(二)落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制度

实行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制度,聘用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组建专职管理队伍,建立巡查和报汛制度;加强对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的上岗培训,实行持证上岗。提高日常管护人员履行职责的基本业务素质。一是搞好水库安全管理员招聘。小(一)型水库要配备2名管理人员,小(二)型水库要配备1名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实行推荐招聘制、人员备案制和培训上岗制,招聘由所在村委会推荐,镇政府审查同意后,签订招聘合同,并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于镇、村确定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参加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证,持证上岗。二是抓好水库安全管理员管理。镇政府负责组织对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进行管理考核,考核成绩作为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的依据。三是落实水库安全管理员待遇。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实行聘任制,管理人员报酬纳入镇政府财政预算,县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三)健全管理设施

实现“三通”(通路、通讯、通电)是水库管理的必要条件。各小型水库要配备必要的观测设施(即简单的水位、雨量观测)、照明、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牌及其他设施,同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四)建立完善经费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小型水库管护经费财政补助机制。将小型水库管护经费纳入镇政府财政预算,县财政予以适当补助,保证管护人员基本工资的按时发放,确保小型水库有人管、留得住、管得好。二是建立和完善小型水库源有偿使用机制。要健全水费收取机制,增加水费收入,减轻财政负担。农田灌溉免费使用,经济作物灌溉水价按照规定标准执行。三是建立和完善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内水土资源综合开发和有偿使用机制。有条件的水库可以发展镇村集中供水扩大经费来源;搞好水库养殖,增加水面养殖收入;搞好管理范围土地和其他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同时,切实加强小型水库管理经费与收益资金的管理。小型水库管理经费与收益资金全部由镇财政管理,设立专户,专人、转账管理,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使用审批和审计制度,并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五)落实两项经费

暂定小型水库每年安全管护补助经费为小(一)型水库5.6万元/座(包含水库日常维修补助经费2万元/年、管护人员补助3.6万元/年);小(二)型水库2.8万元/座(包含水库日常维修补助经费1万元/年、管护人员补助1.8万元/年)(详见附件2)。同时,切实加强小型水库“管护补助经费”及“水库收益资金”的管理。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镇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四、实施步骤

全镇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计划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完成。

(一)制订实施方案阶段(2014年2-3月)

对全县所有小型水库进行普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水利部及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改革方案。方案应对管理主体、管理责任、管理设施、管理组织和管理经费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4月—2014年5月)

镇政府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要将改革任务细化、量化,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明确阶段工作目标和实施期限,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6月)

镇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对全镇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验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单位,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机制,加强领导。镇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搞好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研究处理改革重大问题,推动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面完成我镇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任务。

土地管护服务方案范文6

关键词:基本情况 存在问题 意见建议

一、鸡东县林业基本情况

鸡东县下辖8个国有林场、1个国有苗圃。林地总面积158880.5公顷,其中国有林地110907.9公顷、集体林地47972.6公顷,森林覆盖率46.05%(县属)。经普查,8个林场有土地总面积9020.6公顷,其中有争议土地2050.3公顷(因四山、西南岔林场未清查、凤凰山林场未清查完,不含在内)、未收费面积657.8公顷(包括职工补贴田、合同未到期田、退耕田、沙化地等)。林业系统现有正式职工1152人、离退休职工1050人,全系统开档案工资329人(机关财政补贴99人)、岗位工资423人(专项管护人员300人)。

二、鸡东县国有林场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1、资源破坏严重,土地沙化,亟需退耕还林。九十年代以来,职工开垦的土地资源,为林场经济发展助了一臂之力,在短时间内林场经济创收有了保障,但实质并不乐观,开垦的土地95%以上是山坡地,目前已耕种十余年,土质脊薄、石头遍地、水沟纵横,现60%的地无法继续耕种,职工种地艰难,广种薄收。目前平房林场在册土地最多,但却有180多公顷土地严重沙化、超坡,无法正常耕种,而且无法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职工强烈要求对土地进行重新调整。

2、体制和机制不健全,亟需理顺。当前林场人员结构庞大、臃肿,由于体制等多方面因素导致工作人员的作风、精神面貌滞后,不思进取,不求上进,混工资、等退休现象普遍存在。此外,管理机制也缺乏科学性。制度虽然上墙,检查监督不够;责任虽然签订,执行兑现不力;目标虽然分解,自觉履行不足;工作虽然完成,质量标准不高。因此转变林场体制和机制迫在眉睫。

三、深化鸡东县国有林场改革的意见建议

林场改革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需要稳妥推进,对此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1、以培育森林资源为重点,加快推进国有林场分类经营和管理。从森林资源上看,依靠大量的采伐来维持林区经济发展是不可能的,天然林数量减少,可采资源不足,人工林逐渐成为木材供给的主要来源,但是采伐量与生长量不成正比,难以形成供需平衡,国有林场要以培育森林资源为重点,以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为目标,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为核心,以第三产业为支柱,以提高综合效益,实行分类经营,分类管理,多业并举。生态公益性林场,实行事业化管理,商品型林场实行企业化管理。尽快落实林场分类经营政策,及时落实相应的专项资金和差补费。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积极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强对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培育和管护,建立健全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并列入公共财政预算。

2、推进退耕还林,加强生态保护。将林区土壤沙化、坡度过大、肥力降低的地块全部退耕,利用好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增加投资搞产业的能力。要将国家政策宣传到位,让职工充分理解退耕还林后给自己带来的经济效益和为国家带来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对林场的清查情况来看,以土地为收入的林场尤其是平房和红旗2个林场,普遍呈现出“地中海”表象,“山脚都是地,山尖有点绿”,主要是由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对森林的过度砍伐,土地的过度开垦,森林植被遭受极大破坏,造成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恢复难度较大,如不及时采取措施治理将严重影响林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