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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自查报告范文1
一、检查范围
县区和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以及重点服务业单位。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名录库、联网直报数据质量和贯彻落实“四大工程”总体部署情况等方面。
名录库:主要核查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是通过与工商登记、纳税记录的比对,核查是否存在工商部门已经注销或吊销、实际已经搬迁或长期停产、长期无纳税记录等,但仍在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库并继续报送数据的企业;二是在库单位是否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规模(限额)标准,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及时退出调查单位库的企业;三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纳税证明等基础证照和数据资料是否完整准确。
数据质量:主要核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数据质量。一是通过与行业平均水平或地区平均水平的比对,发现企业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是否存在奇异值或异动情况,据此确定重点核查的地区和企业;二是通过比对主要指标与用电量等相关指标的关系,摸清数据严重异常的企业名录,并进行真实性核实;三是通过实地核查和现场询问等方式,核查企业是否独立上报,联网直报数据与企业财务和生产经营记录是否一致。
“四大工程”:主要检查巩固拓展“四大工程”总体部署的落实情况。通过查阅落实“四大工程”建设的相关工作文件、会议记录、培训通知等,重点检查执行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落实工作责任制、清理废止违法违规文件和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此外,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基础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也纳入本次检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领导,市局成立“三查”工作领导小组,任组长,综合处具体负责“三查”的协调工作。“三查”实施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具体采用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市局负责制定全市“三查”工作总体方案,组织领导“三查”工作;市局各相关专业处室负责制定并实施本专业“三查”工作。各县区在全市总体方案框架内,制定本地“三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局对县区自查工作开展全面调研检查,国家局和省局对县区进行重点抽查。
四、检查步骤
全部检查工作分自查自纠、调研检查和迎接抽查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5日前)
市局及各相关专业处室、县区及各相关专业对照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坚持边查边改、及时纠正;对自查中发现的较为严重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并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方案。
7月15日前,县区以及各相关专业分别完成并上报自查报告,市局各专业处室同时完成本专业自查报告。各县区和市局各专业处自查报告报市局综合处,县区各相关专业自查报告报送市局对口专业处室。县区自查报告应包括“四大工程”建设和推进情况,“三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乡镇、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二)调研检查阶段(7月16日—23日)
市局组织调研检查组,对县区自查自纠情况开展调研检查。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认真组织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或提出具体建议。
7月23日,市局向省局上报自查报告,汇报自查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整改意见。
(三)迎接抽查阶段(7月23日以后)
各县区、各相关专业做好各项工作准备,7月23日至月底,迎接省局抽查;7月底至8月初,迎接国家局抽查。
五、其他方面
1、各县区要加强对“三查”工作的领导,设立专门领导组织,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三查”工作。县区局主要负责人是“三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三查”工作质量负总责。
企业财务自查报告范文2
2013年伊始,证监会掀起史上首次IPO在审企业财务核查打假风暴后,资本市场或将迎来IPO的撤回潮,882家在审企业“堰塞湖”有望得到疏通。
按照1月8日证监会IPO在审企业2012年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会议上的工作部署,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要在3月31日完成自查报告;4至5月份,证监会审核部门对每家在审企业的自查报告进行全面复核;随后证监会组织15个以上的工作小组选取20到50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这种系统性的行动以前是没有的,以前是哪家企业报到会里有问题,然后找会计师事务所复核,但也是个别企业,不会抽查几十家。”一券商投行部负责人说,“同时,中介机构的工作量加大,以前担心的东西会重点核查,此次核查的范围基本全覆盖了。”
证监会要求中介机构在此次行动中要特别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自我交易、关联方代为支付成本费用等、与利益群体(保荐机构、PE机构等及关联方)发生交易往来、体外资金支付货款、压低员工薪金、调控期间费用等十二项粉饰或操纵利润情形。
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陆文山将此次专项行动定位为普适性的反馈意见。
“核心是解决堰塞湖问题,800多家企业排队上市的问题早晚要面对,不来点狠招很难改变现状;其次,也算是对于之前出事儿的情况给予一次回应,之前造假的过会让会里丢了面子,现在把责任明确放下去,再出事儿就有根有据的打板子了。”一证券业律师表 示。
此前,新大地、绿大地、胜景山河造假上市一度引起轩然大波;同时,珈伟股份、百隆东方、南大光电、科恒股份、东吴证券等上市公司不断出现业绩变脸,也让监管层压力倍增。
“企业出了问题,保荐机构承担责任,如果很多企业出问题的话,市场会对证监会产生质疑,因为也过了一道审核程序,对监管来说是有压力的。”前述投行负责人说。
证监会数据显示:2012年1至6月新上市公司104家,其中上半年业绩下降占29%,下降幅度超过50%的占6%,比往年有明显增加;截至2012年11月,在审企业中业绩下降的占比也较高。
打假风暴刚开始,威力已经显现,1月10日,过会排队已经5年之久的贵州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主动要求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这次肯定是要砍一批企业。”一位参与此次专项行动的保代表示。
“会里这次明确表达了态度,多次警告打板子的问题,中介机构接下来一定不敢含糊了,即便浪费人力物力也得跑;同时,由于各种原因,接下来应该会迎来撤材料的高峰期。”一位证券业会计师判断。
打假风暴
“我们开会传达了会议精神,要查设备报关进口记录、到厂记录、安装调试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并对照会计政策看转固时点是否合适等等,这活比会计师做得都细,很多人这个春节是过不好了。”前述保代表 示。
证监会要求中介机构必须实地走访,真实自查,并称将抽查机票记录、高铁记录、住宿记录。
此前,绿大地、新大地通过自我交易实现收入、利润的虚假增长,即首先通过虚构交易(例如支付往来款项、购买原材料等)将大额资金转出,再将上述资金设法转给发行人客户,最终以销售交易的方式将资金转回。因此,自我交易成为此次核查的第一关切点。
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审核二处处长杨郊红在专项检查工作会上直言,蓝田股份、绿大地、新大地、万福生科等农业企业把证券市场害得不浅。
对于财务造假与粉饰业绩的手段,证监会此次采取从严的确认方式。
例如,常见的粉饰方式—放宽信用政策,增加经销商铺货,符合会计准则,怎么处理?证监会要求仔细对照会计准则,确认收入和报酬是否实质转移;分析突然变化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对方的经营规模;检查资金流和物流,合同是否有退货条款或者阴阳合同,期后是否有销售退回;如果确实符合,希望增加信息披露,提示投资者。
“财务造假是个很专业的问题,造假跟包装,没有很清晰的界限,当然新大地、绿大地是很恶劣的造假,但有些利用会计准则的漏洞,把收入提前透支很难界定。”前述投行负责人表示。
在他看来,证监会还有一点尴尬,“证监会不是会计准则制定者,到底是造假还是包装,他没有这个权 利”。
2012年10月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4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审计》,就有机构提出质疑认为该提示超出了会计准则要求。
杨郊红回应称,没有违背基本精神,只是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最根本目的是希望会计师充分挖掘风 险。
严查之下,中介机构压力不小。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专项检查工作会上表示,如果发现重大问题,稽查局将提前介入,“我们现在已经有几个项目立案了,陆续结案后,有几家中介机构将面临监管或处罚的情 况”。
严打已经开始,1月8日,证监会向东吴证券IPO项目的发行主体与其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发出监管函,两名中信保代邵向辉、周继卫被采取9个月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这也是自2012年以来最严格的罚单,此前的多名保代大多为监管谈话与出具警示函,稍重者也仅为“禁赛”三个月。这次起因是会后事项披露不实,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幅度超过了50%。
IPO撤回潮
在所有受访的业内人士看来,此次专项行动逼退在审企业的意图是显而易见的。
专向行动的工作机制是,如自查过程中发现发行人已申报财务会计信息存在粉饰业绩、财务造假等情形,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应以书面形式主动向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门和辖区证监局报告。
“这个不太现实,中介机构顶多找理由撤材料,无论如何也难以向衣食父母下手,有保荐机构敢写信给证监会举报的话,以后没法混了。”前述投行负责人直 言。
备受关注的是,1月10日,过会排队已经5年之久的贵州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主动要求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从时间点上看,这是专项行动以来,第一例撤回案例。而决定终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8日。
遵义钛业上市失败,主要是主营产品价格变化剧烈,海绵钛价格急跌之后一直未能回暖,以及遭遇环保检举和公司内部管理问题等因素。
次日,证监会更新的《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显示:福建安溪铁观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均躺在了终止审查企业名单中,决定时间分别为1月7日、1月9日、1月9日。
同时更新的《创业板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显示:大连路明发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也躺在了终止审查名单中,决定时间为1月10日。
在4到5月份,证监会审核部门要对所有在审企业的自查报告进行复核。有证券业律师断言,未来几个月将有更多企业被分流,“盈利下降自然撤掉一批;在审企业专项检查逼退一批”。
“预审员要结合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反馈及回复),对照自查报告,发现有该查不查的,直接移交稽查立案,不要心存侥幸。”证监会发行部主任刘春旭在专项检查工作会议上强调,如果3月31日提交不了,则在20个工作日之内申请中止审查,待提交自查报告并经复核完。如果没有及时中止申请,证监会有权终止审核。
证监会此次强调,中介机构要审慎推荐,风险大就别做;一定要推荐,就多耗费精力,仔细核查。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其真实目的还是让有问题的企业自行撤回。
“因为要砍企业,很多同行开始郁闷了。我们已经开始自查了,但我们自己手上最差也增长10%,目前不是很担心。”前述保代说。在他看来,持续盈利能力对企业的去留依然非常重要,尤其对强调成长性的创业板。
创业板发行部主任冯鹤年在会上强调:依据首发办法,报告期内财务指标必须符合成长性要求,创业板企业如果2012年业绩下滑,则已经不满足发行条件,要及时撤回申请,保荐机构不允许以中止方式排队等待时间。
数据显示,在2012年IPO市场中,177家企业首发成功过会,37家公司IPO申请未通过,6家企业取消审核,6家被暂缓表决,另有64家企业被“终止审查”。
长痛or短痛?
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履新之后,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工作逐步展开,但目前来看,依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证监会希望通过此次行动,夯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姚刚在会上表态称,此次行动关注的不是企业业绩好坏,而是信息披露是否充分。
“我们的发行监管工作也要相应调整思路,对如实披露信息的,且不存在明显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将核准发行,而且已有业绩下滑仍过会的企业案例。”发行部主任刘春旭亦强调。
最近被处罚的科恒股份、南大光电、东吴证券等,均存在过会后重大事项承诺中并未如实说明的情形。
此次专项会议召开的当天上午,深交所对外了“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和第2号,分别对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和药品、生物制品业务的信息披露进行规范与细化。
但此次行动对持续盈利能力的依然做了强调。
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会计师应高度关注可能导致发行人未来期间业绩大幅下降的相关财务信息和风险因素披露,比如: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产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于发行人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或主要原材料价格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出现较大幅度上升的情况。
到底是强调信息披露还是强调可持续盈利能力,在监管导向的过渡期,一时难辨。
“如果说业绩有下滑10%到20%,同时对前景有行之有效的分析,日后能起来的话倒也可以,如果说下滑太厉害了,比如50%、40%,那就不行了。”前述券商投行部总经理如是表示。
在一位业内人士看来,企业造假跟证监会一直强调持续盈利能力是有很大关系的,“我们的发行价完全跟净利润挂钩,这就造成了大家有造业绩的现象,多一分利润,就要多一千万的募集资金啊”。
但在目前监管导向的过渡期,执法尺度面临无法统一的尴尬境地。“我们用过去三年的财务报表去判断持续盈利能力,这个方法是不妥当的。以信息披露为主没问题,但是不强调持续盈利能力也不行,不能跟证券法对着干。”前述业内人士表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必须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写进证券法 的。
“不过,证监会在法制方面比较专业,有些框框一时是无法突破的。”
亦有证券业律师表示,谈中介的作用和责任,不能脱离当前法律环境和执业环境。“郭主席的愿景很高远,如注册制、信息披露为核心等等,长期还是看好的,但需要时间;我倒认为证监会在推动证券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上,应发挥主动性,这才是根本。”
一直以来,我国法律对中介的法律责任偏弱,威慑力不足,证监会对中介一般通过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来进行威慑。
前述投行负责人亦赞成这一观点,“一旦发现造假,如果保荐人和会计师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大家自然就知道该怎么办了。”
企业财务自查报告范文3
关键词:施工企业;内部审计;现状;措施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3-0-01
伴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化以及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已经开始日趋规范,市场经济的运行不但为施工企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也使施工企业必须面对巨大的竞争压力。施工企业由于涉及到的项目合同比较分散,对企业风险的预警和控制还仅仅停留在一般的内部审查和监督上,为此,工程施工企业需要确立以市场经济作为前行的方向,从企业内部的管理理念进行转变,通过深入开展企业内部审计职责,更有效的推动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作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主要的目标是通过审计监督和评价,来实现对企业效益的有效管理,其职能是通过对企业生产实践中的经济活动进行适当性、合法性的监督,作为独立的客观监督和评价活动,与企业自身的内部审计条件和外部环境所决定,通过以财务审计为基础,以促进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为目标,来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快速发展。
一、当前施工企业开展内部审计的现状与问题
通过对当前施工企业的审计工作进行调查发现,其问题主要表现是,一是由于审计人员自身的独立性等原因,与被审计单位或员工由于比较熟稔,对审计工作中的出现的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与审查,二是由于对被审单位的工作情况有所了解,因麻痹大意而简化了相关业务程序,对企业存在的一些问题或变化没有足够的重视,或者因固有思维的影响而调查不深入;三是被审单位对审计工作及方法比较熟悉,对其中的有些问题提前做好了应对措施,不便于给审计人员的取证;四是审计人员与被审单位之间串通舞弊现象的发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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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在施工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时,必须结合复杂多变的审计环境,从各个方面来开展工作,对一些遇到的特殊原因和难题进行多方调查取证,经过对施工企业审计工作的认识,主要从以下几点来突破。
1.结合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分散性来着手取证
我国审计法律法规的颁布,为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参考准则,而在面对日趋复杂的审计环境,对审计对象的审计内容的广泛性与当前的客观审计条件产生了矛盾。比如在对施工企业进行审计时,由于施工项目的分散性,审计项目的数量也非常大,有些项目延伸到海外,并且随着施工领域的不断扩展,对施工企业进行内部审计工作来说,无论是从时间行还是从项目上都难以实现对所有的项目进行彻底审计,为此,只有从审计经验和实际审计项目中进行抽查审计,以当前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来推动施工企业的审计合法性与适时性。同时,依靠施工企业各部门的自查与审计人员互查相结合的方式,由于在审计管理上,人员素质差异上存在的问题,对于施工企业做出正确的客观的审计结论的难度是可想而知的,因此审计风险是难以避免的。
2.针对当前施工市场的不规范,对施工企业在项目中盈亏问题难以做出准确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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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施工企业进行内部审计时,其主要重点是对企业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进行认定和评议,而由于施工企业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还存在在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对施工企业的某些工程项目的盈亏问题还难以作出准确判定,特别是施工企业市场竞争的加剧,对于在工程招投标中采取的不正当手段或恶性竞争现象,不仅给建设单位带来风险,也给施工企业的正常运转和施工带来了压力,如有些项目为了实现政绩的突出,对建设资金方面有施工企业长期垫付,有的建设单位不履行合同条款,对工程造价私自调整或变更付款方式,也给施工企业的资金链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甚至有的建设单位恶意拖欠工程款……所有这些现象的发生,都给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带来不确定性,也为施工企业的最终经济效益带来风险,而对经济活动中的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带来了更多的问题和矛盾,为此,仅靠审计人员通过相关的审计工作和职业判断来作出审计结论,难免进一步增加了审计的风险。
3.当前施工企业的财务制度与财务人员的专业局限性之间的矛盾
在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中,由于施工领域各类工程预算与造价上的专业性,再加上不同施工现场的随时性与特殊性,对财务部门的核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难度,而财务人员对工程物资成本与实际收支之间的核算只能通过相应的资料来进行,由于对现场未施工项目的不了解或不熟悉,再加上新的会计制度的实施,会计人员面对自由裁量权的扩大,而对财务管理中的工程总价、合同总价、实际造价等问题难以进行准确的确定,对当期的收入与成本核算等工作,面临着更多的财务失真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无形中增加了审计风险。
4.审计从业人员的经验及职权限制等也增加了审计风险
随着我国审计工作的不断发展,审计人员在施工企业的审计工作中,由于涉及的工程项目种类太多,而审计人员的相对较少,再加上对相关专业知识的缺乏,都给审计工作的效率提升带来了阻碍。日益复杂的审计环境与审计从业人员的专业局限性之间的矛盾,特别是某些经济活动中的虚假事实的迷惑性,给审计人员的审计风险同样带来了不利影响,增加了审计的难度。
二、加强对施工企业内部审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1.强化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行为,降低审计风险,推动审计质量的提升
审计工作的实施必须在审计程序和要求下,有步骤的开展和实行,比如从审计的准备阶段到实施阶段,再到终结阶段,都要将规范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贯穿其中,从而推动审计质量的提升。施工企业在开展审计调查时,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工程项目进行详细的自查,并从施工单位的自查报告中进行全面的分析,区分各类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将施工工程中的风险因素进行认证和权衡,并结合审计原则和规定,按照相应的流程来调查取证,形成审计报告,同时,从审计报告的复核体制出发,坚持对全员、全经济过程的审计质量控制,从而有效的降低审计风险。
2.健全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完善企业的审计体系
对施工企业来说,从企业的管理效率上要建立明确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从而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监督,同时,加强对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对工程施工中的收入项目、成本支出,以及利润等问题进行细化和明确,并将对各工程项目的实时监督与企业的综合管理构建起来,使其审计工作与项目的实施过程同步协调进行,以确保财务审计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国家应该规范施工企业的经营秩序,构建良好的外部环境
加强施工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的同时,国家应该从规范市场秩序的角度出台相关专项措施,比如对项目承包及垫资施工的专项治理,对施工企业的监管更加深入与细致,从而确保项目工程在建设中拥有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为降低施工企业的审计风险创造条件。
4.注重审计人员的后期培训与职业教育,提升审计水平
施工企业的审计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的提升,为此,加强对施工企业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素质,从自身的学习及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新的审计技术与方法,学习当前关键审计行业的相关政策和方针,以实现对审计人员法律法规能力,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的全面提升,从而提高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更加积极有效的落实审计风险责任。
总之,针对施工企业的内部审计现状和特点,就其存在的问题展开论述,并从中探索出适宜施工企业强化审计责任,减低审计风险的措施和意见。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创新和发展,对新形势下的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审计思路的不断探索与实践,相信未来施工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会越来越完善。
参考文献:
企业财务自查报告范文4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管理;思考
中图分类号:F81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6-0011-02
强化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是目前税务部门税收征管的一项重要工作。现结合我局企业所得税管理实践,简要分析当前的企业所得税征管现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主要做法
1.不断加强户籍管理,管理户数逐年递增。户籍管理是税源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是抓好所得税管理的首要环节。在户籍管理方面,我局一方面积极与工商、地税、财政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实现纳税人户籍管理的信息共享,通过信息比对来降低漏征漏管户的存在;另一方面加强税收管理员对辖区纳税人的巡查力度,及时了解辖区内纳税人的增减变动情况、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重点对新办企业进行跟踪和监控,有效杜绝了漏征漏管现象的发生。截至11月底,我局共管理企业所得税纳税人1 415户,比去年同期增加253户,增长21.77%,比全市平均增幅高出1.2个百分点。
2.不断增强收入意识,收入占比逐年提高。始终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将企业所得税作为一个大税种进行重点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主动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大局。截至11月底,我局共组织入库企业所得税33 096万元,占全局总收入的比重为33.76%,占全市所得税入库比重为35.29%,比上年同期增加191万元,增幅0.58%。
从行业分类看,工业企业入库税款2 208万元,占总入库数的6.67%;商业企业入库税款7 951万元,占总入库数的24.02%;金融保险业入库税款7 171万元,占总入库数的21.66%;房地产业入库税款1 169万元,占总入库数的3.53%;电信行业入库税款14 041万元,占总入库数的42.42%。商贸流通和金融、电信、房地产业是我局企业所得税入库的主导行业。
3.不断加强重点税源管理,把握收入主动权。只要抓好重点税源企业所得税收入,就掌握了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我局对重点税源企业采取了以日常监控为重点,以税源分析、强化预缴、汇算清缴、预警评估为手段,实行“一户式”监控管理。在日常监控管理中建立重点税源分户档案,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财务核算、涉税指标等静态数据情况和动态变化情况,按月、按季做好重点税源收入预测和分析工作,强化所得税预缴管理,及时把握收入主动权。截至目前,我局共深入重点税源企业调研19户次,组织座谈3次,27户重点税源企业累计入库30034万元,占全部所得税收入的91.77%。
4.不断加大汇缴检查力度,成效显著。一是坚持分级检查制。检查工作由专项检查组、稽查局和监控科室共同负责实施。其中部分重点企业和亏损企业以及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由专项检查组负责检查;汇总纳税企业、部分重点企业以及零低申报年应纳税额低于3 000元且收入额大于500万元的企业由稽查局负责检查;其他零低申报应纳税额低于3 000元的企业由各监控科室负责检查。共检查企业340户,占全部汇缴企业的37%。二是坚持调账检查制。汇缴检查将广泛使用调账检查制,一方面回避了检查过程中不正常的人情关系,减少了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便;另一方面可以节约人力物力,降低检查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坚持检查底稿制。实行检查底稿制,要求检查组统一文书使用,规范检查流程,本着“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有效纠正和预防了执法偏差。四是坚持查前培训制。先后三次组织检查组成员进行统一培训,重点学习了《市区局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检查实施方案》,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汇缴检查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工作步骤、工作方法及时间安排等,为检查人员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五是坚持每月调度制。每月25日召开检查工作调度会,各检查小组汇报检查开展情况,交流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工作经验,查找检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督促汇缴检查工作更好的开展。全年共检查企业340户,占全部检查企业的37%,有问题企业 278户,调整应纳税所得额9 068万元,入库企业所得税2 746万元、罚款87万元、滞纳金48万元。
5.高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断促进企业发展。按照总局、省局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以及市局相关具体要求,严格审核企业报送资料,实地核实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享受政策依据、条件、程序对照文件逐条逐级审核,确保了政策执行准确性。2010年共审批财产损失税前扣除9户,审批金额4 194万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14户,其中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5户,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免1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户,农、林牧渔业减免所得7户;过渡期优惠政策12户,减免税额519万元。全面摸清小型微利企业户数、经营状况、税款征收情况,为169户小型微利企业落实了所得税优惠,减免税额418万元。
二、当前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零低申报距居高不下。今年第一至第三季度,我局企业所得税零低申报率为54.03%,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8.25个百分点。
2.核定征收面广且户均定额低。目前,我局企业所得税申报总户数为1 457户,其中核定征收企业为535户,核定征收率为36.04%,比全市平均水平高11.8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户均核定税额仅为0.27万元,比全市平均低0.41万元。
3.税负率(贡献率)偏低预警过高。2009年度,我局二次筛选前共预警企业所得税纳税人581户次,占总户数的45.97%,比全市平均值高2.54个百分点,列全市第七位。其中,因税负率原因被预警的有282户,占全部异常户数的27.84%,比全市平均值高出10.04个百分点。
4.纳税评估工作不深入。经过对已完成的纳税评估任务进行检查,发现各单位普遍存在约谈记录、自查报告、实地核实、评定处理等环节工作底稿描述过于简单、结论阐述不够规范等问题。
5.对企业申报数据的审核有待进一步加强。市局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状况的通报显示,我局所得税营业收入与增值税销售收入不一致的有134户,占比对户数的21.10%,反映出我局征管质量不高。
三、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当前,企业所得税已经成为中国税收的一个大税种。伴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所得税在国家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所起到的杠杆调节作用也将显得越来越重要。近年来,从总局到省、市局都高度重视企业所得税的管理,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同时,还要向纳税人大张旗鼓地宣传,在整个社会营造“诚信纳税”的浓厚氛围。
2.强化收入分析。一是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组织收入原则,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念,坚决不收过头税,自觉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源分析,从经济因素、政策因素、征管因素等方面切实分析掌握本单位税收收入变化的原因,加强所得税与经济发展的相关性分析,做好收入预测。三是密切监控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及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增强对税收收入的预见性。
3.加强申报数据的审核力度,着重提高数据质量。一是按季度对申报情况进行分析,掌握本单位所辖企业零低申报、亏损、核定征收、电子申报等情况,对申报指标不符合要求的,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辅导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修正;要加大对持续亏损企业、零低申报企业等监控力度,确保征管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二是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不得违规扩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三是坚持对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修正,进一步提高所得税申报数据质量。
4.深化两个系统的所得税应用工作。一是深入分析本单位预警面持续偏高、出现连续预警情况的深层次原因,查找企业所得税管理漏洞,挖掘收入增长潜力,促进企业所得税收入与经济的协调增长,切实降低预警面。二是扎实做好信息采集工作,提高采集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规范纳税评估操作,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定处理,做到适用法律法规条款准确充分。根据评定处理结果,及时督促纳税人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定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和调整账务,进一步做好督导、复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