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实施方案范例6篇

扶贫资金实施方案

扶贫资金实施方案范文1

第一部分  规划建设

一、项目村基本情况

长宁县梅硐镇东河村是我县的贫困村之一,位于镇域东部,东邻兴文县中心村,西与本镇石陇村村相接,南与本镇红光村相连,北靠兴文县九角村,村域幅员面积4.65平方公里,辖6个社,有耕地1500余亩,林地4800余亩,有农户284户,人口1042人,其中贫困户60户,贫困人口181人,全村有无房户13户、危房户46户、住房困难户23户。该村以传统种、养殖业为主,2016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00余元。

二、项目村基础设施现状

(一)道路现状

全村现有通村公路4条,贯穿全村各组,长约11.35公里,村域内4条道路为混凝土路面,长度9公里,路面宽度4.5米,其余均为泥结石道路,路面宽度5米。现有60%农户已通硬化入户路,还有40%农户未通硬化入户路。

(二)电力现状

全村农网改造全面完成,电力供应基本能够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村域无变电站,有变压器6台,年度总用电量19.2万千瓦。

(三)给排水现状

各社农户现生活用水基本依靠蓄水和地下水,水质较差。厕所以旱厕为主,个别农户建有沼气池,人畜粪便部分进入沼气池进行处理,污水仍以直排为主。

(四)通信、广播通讯、有线电视

全村已接通固定电话线,部分农户安装了固定电话,已通移动电话。广播通讯已通,无有线电视。

(五)公共服务设施及配套基础设施

村“两委”办公室位于东河村2社(大坡上),占地面积90平方米,建筑面积90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较为分散,无文化娱乐、体育设施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配套设施匮乏。

三、项目规划区域

(一)规划情况

根据东河村村域的实际情况,尊重村民意愿,选择在交通相对便捷、产业相对集中的3社(小地名:灯皇坡)处新建“1+7”党群服务中心,并以此为核心建设区,规划区域符合长宁县县域新村总体规划。采取改造提升旧村庄模式,整村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根除脏、乱、差现象,有效改善村容村貌。产业与基础设施相配套,依托养殖肉牛、林下土鸡等产业,促进村民增产增收。通过项目实施,实现农民生活生态化、环境优美化、居住清洁化,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整洁、村貌美化”的基本标准,建成宜居和谐、休闲旅游新村。

(二)产业情况

东河村规划以养殖肉牛、林下土鸡产业为重点,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发展,产业化经营。按照适当集中和个别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加大配套设施和村容整治力度;大力发展集体和民营经济,逐步将东河村建设成为集产业、旅游、观光休闲为一体的新村。

四、农房改造规模

新村农房改造规模67户,涉及268人(每户按4人计),其中贫困户46户,184人,危房户30户的住房问题,共规划较大居民点(10户以上)3个。

五、项目建设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实施年限

县自查时间

申请市考评时间

1

农房改造

农房改造提升67户

2017年

2018年

2018年1月

2018年2月

2

道路建设

新建便民路3800m(宽1.2m,厚10cm)

新建便民路4500m(宽0.8m,厚8cm)

新建C30混凝土公路225㎡(含路基,长50m,宽4.5m,厚18cm)。

3

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改造

新建“1+7”党群活动中心320㎡(会议室60㎡,文化室50㎡,便民服务中心80㎡,远程教育中心80㎡,办公室50㎡)

4

配套设施

安装路灯76盏

5

其他

新建文化广场750㎡(长35m,宽21.4m,厚10cm)

新建公厕一个(50㎡及配套设施设备)

新建垃圾房9个共36㎡(长2m,宽2m,外墙贴瓷砖,盖琉璃瓦)

第二部分  资金投入

一、资金投入概算

本村农房改造提升规划规模为67户,项目总投资38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100万元,县级财政投入50万元,整合资金投入96万元,农户自筹(含农户建房成本、产业投入)134万元。(分项投入及补助情况见附表)

二、资金补助方式和管理方式

扶贫资金实施方案范文2

1、提高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做到项目快速确定、资金快速拨付、效益快速发挥。

2、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调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积极性。

二、项目扶持范围和内容

(一)扶持范围

精准识别的扶贫对象中有感恩思想脱贫意识强的农户。

(二)扶持条件

被扶持户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自愿申请;二是有明确的产业项目。

(三)组织实施

到户增收项目资金。首先由村两委、工作队运用“四议两公开”的办法确定被扶持的农户、项目和资金。项目实施后,由乡(镇)政府组织验收。

三、项目申报、审批和备案

(一)项目申报:

1、 建立项目库。村根据产业扶贫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于10月底前建成下年度项目库,同时将标准文本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镇扶贫办备案。

2、 制定规划。根据镇下达的年度资金计划,各村依据乡镇年度脱贫计划,从项目库中筛选项目,审核确定后,制订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规划,报乡镇政府审批,并报县扶贫办备案。

(二)项目申请。项目申请必须在驻村工作队和村第一书记的指导监督下进行。以贫困家庭为单位申报,由户主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以户为单位逐户汇总,村为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对依托村集体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的产业项目,由提出申请的带贫企业或村编制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报批。项目所在行政村将审核盖章后的项目实施方案,报镇政府审批。镇政府审批后下达资金使用计划。

(四)项目上报备案。镇政府资金计划下达后,村在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实施方案及项目审批汇总表报镇扶贫办、财政所备案。

四、项目实施管理

(一)项目实施。经镇政府审批后的项目,要实行规范统一的项目操作规定,先公示,后实施。

(二)项目监督。村建立由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参与的项目监督小组,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

(三)项目公示。项目贫困户名单、项目内容、资金数量等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项目监管。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中属于应纳入政府采购、招投标范围的工程、物资等,应当按照政府釆购、招投标相关规定执行。

(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如确需变更,须经镇报县同意并备案。

五、项目验收和报账

(一)项目验收。到户增收项目资金实行村报账。扶贫项目完工决算后,由贫困户或项目实施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镇政府根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 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县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人员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抽查。

(二)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后,由贫困户或项目实施单位提出报账申请并附相关凭证,经镇扶贫办对相关凭据审查后,报镇财政所审核后方可拨付资金。因特殊情况,需先期拨付资金的,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镇政府研究批准,同时应以正式文件上报县扶贫办财政局备案。

对于统建统管项目,镇财政所要将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账户;对于补贴给贫困户的扶贫资金,要釆取“一卡通(一折通)”的方式直接发放给农户,严禁以现金形式支付。

(三)资金报账。报账时要按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供以下凭证:

1、贫困户自建项目报账时需提供: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提款申请单、年度扶贫开发到户增收自建项目验收单、公告公示和项目验收现场照片等资料。

扶贫资金实施方案范文3

一、 会议精神

(一)通报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情况。新妍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新妍)咨询部负责人张涛就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解读。市上成立了由市扶贫办牵头、市财政局和新妍共同组成的评价组。评价组于2019年1月-4月,进行了30个区县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形成了现阶段评价结果。我区自评总分为103分(总分为100分,机制创新加分3分),实际得分98.74分(位列全市一类等次)。

(二)区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业务培训。资金处刘洋就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作了详细解读,一是项目库建设是精准使用资金、精准安排项目的第一颗扣子。二是项目库入库原则:1.围绕脱贫攻坚;2.坚持现有目标标准;3.逐户精准安排项目;4.坚持项目库与资金匹配,总规模不宜超过1.2倍。三是项目库入库范围:1.主要构成:培育壮大贫困地区特色扶贫产业、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和抵御风险能力、其他;2.负面清单项目不得入库: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扶贫项目、盲目提高脱贫标准的项目、未建立带贫减贫机制、缺乏扶贫绩效目标的项目、与减贫目标、与贫困户自身发展不密切的项目、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项目。四是项目库入库程序: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区县审定、市级备案,逐级公示公告。五是入库项目的管理:1.三类资金(贫困区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益金)一律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2.转变项目计划下达方式,切实改变过去资金等项目、逐级申报的问题;3.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市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区县后,区县原则应于30日内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工程类项目在计划下达60日内启动实施;单个扶贫项目原则上必须在当年度实施完毕,确需跨年度的应在12个月内实施完毕;4.落实项目后续管护责任和资产管理。六是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市上即将下发《进一步规范区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区县政府要抓好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统筹领导,明确各行业部门工作职责,落实项目库建设工作责任。

(三)贫困区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业务培训。市财政局农业处张天成就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从六个方面作了政策要求:一是项目类型分三种,即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小额信贷贴息、就业培训可纳入农业生产发展类,易地扶贫搬迁贴息可纳入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管理费、工作经费(如驻村工作队)、节日慰问费不进入方案;已正式公布的脱贫摘帽区县,可适当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列其他(必要的垃圾、污水、改厕等公共设施可纳入整合,严禁用于绿化、刷墙、照明等面子形象工程)。二是项目名称明确了五个方面的要求。1.“负面清单”中的项目不得纳入整合,即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2.道路方面:仅限于贫困村连接主干道和村内通组道路项目,不得支持4级以上等级公路;3.不支持中型及以上水库;4.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农业生产保险等不进方案;5.风险补偿金不属于偿还债务可进入方案。三是项目内容不能照抄项目名称,要填量化指标、可检验施工量、补助对象等。四是绩效目标:1.要有具体的投入产出指标;2.所整合项目与扶贫相关(天气预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乡村振兴项目规划、林业生态、防虫防火、水文监测等项目不得进入方案);3.对绩效目标要定量,以便考核项目的实效性。五是实施地点必须规划到具体的行政村,到人到户的项目除外,可以全镇、全乡或全区概括。六是强调了财政资金整合的范围:1.纳入贫困区县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涉农资金现为17项,市级财政涉农资金调整为16项。不得将文件要求以外的上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东西扶贫协作对口援助资金等纳入本区县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2.四好农村路项目市级资金,依靠债券和土地出让金,不得纳入整合;3.社会捐赠资金纳入区县本级预算,作为区县资金纳入整合;4.区县试点相关文件及管理办法与上述规定不符的,要及时修订,并按程序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5.切实提高实质整合比例,尽可能将整合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有效解决资金整合后仍按原用途使用的问题。

市扶贫办资金处刘洋根据上级文件从五个方面作了补充要求:一是整合的基本前提:围绕脱贫攻坚。“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任务挂钩,按照脱贫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成果的主要标准。” 二是项目源于区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纳入整合方案的项目由区县扶贫办等项目主管部门在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择”。三是整合类型只限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四是不得安排用于“负面清单”的项目。五是根据财农〔2019〕7号文件要求“已公布脱贫摘帽区县,可根据巩固脱贫成效需要,将整合资金适当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市扶贫办资金处黎德文作了工作强调和部署: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扶贫项目管理工作。要弄清中央为什么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中央多次就扶贫项目管理工作单独发文,要求各省市高度重视,足以证明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二)正视扶贫项目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要注重资金实效性。目前,我市各区县扶贫项目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乡镇部门不重视,项目下达慢,资金滞留等问题,加快资金下达、加快拨付、减少资金结转结余,下一步各区县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达项目及资金计划。资金管理要以绩效考核为抓手,项目管理要以项目库为抓手,要严格工程类扶贫项目的监管。

(三)层层压实责任,继续做好扶贫项目管理工作。一是强化区县主体责任;二是加强项目工作责任制;三是加大评估考核力度;四是提高政策业务能力;五是建立通报约谈制度。

二、工作建议

一是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及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涉及全区有关行业部门和所有乡镇,需要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加大统筹力度,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和建设脱贫攻坚项目库,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区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水平。

二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根据资金整合后的实际使用投向,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部门,责任部门对整合资金支出进度、项目管理及使用绩效承担主体责任。

三是及时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力争资金下达时间符合绩效考核要求(第一批资金要求在60日内下达,第二批资金要求在30日内下达),切实改变过去资金等项目的方式。目前我区还有产业扶贫5600万元等其他资金未下达到具体项目。

扶贫资金实施方案范文4

一、总体要求

围绕市、区委“六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十大扶贫专项方案”的推进实施,以自查扶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落实、精准帮扶和脱贫减贫措施及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扶贫项目的规划实施和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等为重点,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落实“精准治贫、规范实施,依法扶贫、依法脱贫”的核心工作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镇纪委将严格考核问责,切实做到依法监督、依法查处,确保市委三届十次全会《决定》全面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

二、自查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中共省纪委 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共市委关于决战决胜扶贫攻坚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市扶贫开发工作问责办法》和《市关于加强扶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三、监督检查对象

(一)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机关全体干部;

(二)脱贫攻坚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帮扶工作队。

四、监督检点

(一)围绕脱贫攻坚“六个精准”总体要求落实情况开展自查。针对资金使用要精准,重点解决扶贫资金拨付下不及时、资金沉淀严重,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资金使用公示不到位等问题;针对措施到户要精准,重点解决落实扶贫措施到户到人要求不到位,制定因人因户具体措施走形式、打折扣,扶贫措施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效果不实不显等问题;针对因村派人要精准,重点解决落实“五个一”帮扶机制、脱贫验收评估机制、动态统计监测机制、贫困对象退出机制不到位等问题;针对脱贫成效要精准,重点解决脱贫验收评估和扶贫成效上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识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二)围绕扶贫资金管理、项目运行、资源调配等关键环节开展自查。重点解决党员干部用扶贫资金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截留、挤占、挪用、拖欠、套取、骗取扶贫资金,在脱贫攻坚项目管理方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利用职务之便纠受礼品礼金、索要财物、吃拿卡要以及违规处置扶贫物资,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等问题,确保所有脱贫攻坚资金真正用于贫困群众。

(三)围绕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自查。重点解决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敢担当、不愿担当、庸懒散浮拖、等靠要、推诿扯皮、不严不实、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党员干部以“三严三实”的优良作风推动脱贫攻坚高效实施。

五、自查方式

(一)查阅资料

查看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相关资料,查看是否按照中央、省、市、区统一部署开展相关工作。查阅被检查单位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监督检查情况,查看是否开展监督检查,是否发现问题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驻村干部、村“第一书记”工作的特殊性,建立专项台账,落实考核制度,开展常态化检查。

(二)调阅财务账簿

采取“自查模式,各贫困村扶贫移民项目专项资金账务资料,查看是否存在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问题;截留、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问题。

(三)实地查看

随机抽取被检查村扶贫移民项目进行实地查看。查看是否存在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工程质量较差等问题。

(四)随机走访

随机走访被检查村脱贫攻坚工作或扶贫项目涉及群众10户。查看是否存在驻村干部和村社干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基层干部冒领、私分村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等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收集问题线索。镇纪委畅通举报电话、网络、来访等举报渠道,开设脱贫攻坚违纪问题网络举报专区,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定期梳理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等情况,集中排查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的涉及脱贫攻坚违纪违规问题绕索优先办理、认真核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二)加大督办力度。镇纪委强化对反映的问题绕索处置、案件处置以及典型问题的指导督办,通过调阅案卷资料、发函督办、约谈交办等方式,对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案件,以及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进行实地督办。对督查督办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以适当方式反馈相关主责部门,督促开展专项整治,有针对性加强制度建设,防止同一问题反复发生。

(三)遵守工作纪律。自查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十一项规定”、区委“十二项规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禁。各村要建好“三本台账”,对督查工作情况建立“督查台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逐一登记造册、督促整改、检查销号,并及时形成书面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及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及查处建议等内容)。

扶贫资金实施方案范文5

1.全面完成了2012年度项目的扫尾工作

督促2012年度项目还没完成的重点村完成了全部剩余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完善了项目资料,拨付了项目资金,并接受市绩效考评组的考核检查,获得好评。为2012年度重点村扶贫项目建设画上了个圆满的句号。

2.主持完成《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编制工作的相关指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基本思路,在坚持“雪中送炭、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瓶颈制约和突出矛盾的政策倾向,突出资源优势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的基础上,把我县集中连片扶贫攻坚和乡镇与乡镇合作协同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科学编制完成了《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规划明确我县作为特殊连片贫困地区所属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总体要求、空间布局、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为下一步我县全面实施扶贫攻坚奠定了坚实基础。

3.完成“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到户扶持试点产业基地项目建设

根据《县巩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识别成果,创新扶贫到户资金使用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试点贫困村全面实施以产业扶持为主的试点项目建设。目前,试点村“四个一”工作(一项主导产业、一块产业基地、一个专业合作社、一套扶贫帮困机制)已经全面完成,惠及贫困户557户1458人,面积为3612亩的油茶基地建设初具规模,油茶苗长势良好,相信不久的将来,必定是贫困户增收致富的绿色银行。

4.较好地完成我县“贫困地区千村万户调研活动”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办“贫困地区千村万户调研活动”工作部署,计财股及时制定调研工作方案,抽调精干人员成立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十一五”扶贫开发重点村---蔡江乡罗坑村、“十二五”部级贫困村---小布镇上潮村,开展贫困地区千村万户调研活动。调研组通过座谈、走访及实地调研,全面深入地了解贫困村和扶贫对象各方面的情况,掌握了较为详实的基础材料,所撰写的调研报告受到上级一致好评。

5.认真做好了省级贫困村年度扶贫项目的申报工作

我们从切实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的角度,结合年度上级下达的到村财政扶贫资金数额,科学合理的从整村推进扶贫规划中挑选确定了各贫困村本年度扶贫项目,并向市办申报。同时,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充分调动贫困村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全力推进我县整村推进贫困村年度项目建设。2012年省级扶持贫困村共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340万元,在134个贫困村实施项目365个(其中:基础建设项目97个,扶贫资金857.6万元;增收产业培育项目134个,扶贫资金402万元;社会事业建设项目134个,资金80.4万元),目前,贫困村项目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

6.配合县振兴办顺利地完成国家部委和省、市相关部门对我县调研工作

为迎接国家部委和省、市部门对我县调研,计财股组织人员完善了全县贫困户档案,准确反映了我县贫困人口的分布状况和贫困现状。主持完成了《解决楂源村东排调研点存在问题工作方案》,为解决我县类似贫困现状提供了依据。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抓紧完成对坊乡对坊村等五个新增互助资金试点村扶贫互助社注册登记、开户工作,并尽快下拨试点资金,启动试点工作,对原来的10个试点村互助资金帐户进行清理,重新申请账号。

2.督促各贫困村依据市批复,启动年度项目建设,安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建设进度,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请拨款。

3.制定2012年度省级支持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扶贫攻坚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选定实施项目上报,抓好项目实施。

4.做好部级贫困村年度项目申报前调查摸底工作。

5.全面完成贫困对象建档立卡工作。

6.完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机制

扶贫资金实施方案范文6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以下是和大家分享相关开展扶贫资产清理工作的参考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参阅。       为规范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防止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持续发挥扶贫资产效益。推动扶贫项目资产提质增效和持续发挥效益,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XX省扶贫资产清理管理相关工作持续推进,XXXX扶贫资产清理登记工作于今年3月初由试点县向全州全面推开。XX市召开了“XX市XXX区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部署会”,进一步完善了市、乡两级扶贫资产管理中心,印发了《XX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市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领通〔2021〕2号),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全面启动扶贫资产清理、登记和确权管理工作。

 

      现相关工作正在全市范围内迅速推进。截至目前,按实施方案进度要求,已初步摸清了2013年以来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项目799个,涉及资金56641.65万元,其中经营性扶贫资产280个34692.51万元、公益性扶贫资产180个10519.34万元、到户类扶贫资产339个11429.79万元。“3+1”保障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组组通资金、一事一议资金共计94421.9万元,实施项目985个。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XX市将进一步对清理出的扶贫资产进行确权和移交,明确资产管理部门,确保扶贫资产持续发挥效益,该项工作预计于2021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