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管理规章制度范例6篇

农民工管理规章制度

农民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文1

关键词:农村会计职业化;财务规范公开;健全制度;创新方法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9-0044-1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人民群众民主意识、参政意识的逐渐增强。农村财务问题是当前农民关心的焦点,其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近几年,村级财务管理由于党政领导的重视,财政及农经部门的努力,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和清理整顿,其状况已有明显的改善,管理日趋规范。但是由于农村财务工作的涉及面广,业务量大,政策性强,有些村的财务管理工作仍然没走上规范化的轨道,所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

1 推行农村会计职业化,稳定财会队伍

实行农村会计职业化管理一是能够优化会计队伍的结构,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可以采取笔试、面试等方面形式的严格考核,以择优录用的原则,这样能够使得农村会计的年龄和文化结构得到很大方面的改善;二是能够有效促进基层的民主建设。通过采取农村财务会计职业化管理模式,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参政议政、民主理财意识,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乡镇财务部门对村级财务的管理;三是密切了党群、干群的关系。公开选聘尤其是实施异地任职的会计,能够对自己所要经手的财务工作做到严格管理,从而杜绝了乱收费、乱支出、挪用款项现象的发生,从而在农村基层财务管理过程中起到“防腐剂”、“保洁员”的作用。四是通过推行农村会计职业化建立了新的用人机制,对选聘的会计,只要遵纪守法,做好本职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权力任意罢免、调换、从而稳定了农村基层财务管理的会计队伍。同时强化了乡镇政府对村级财务的管理,使农村会计队伍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2 完善财务规范公开,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财务公开是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环节,不仅政策性强,而且专业要求高,必须长期坚持并逐步规范。时间证明,只有将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公开工作做好了,才能够得民心、顺民意,只有将广大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事情做好,新农村建设才能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做好农村财务公开管理工作,其重点在于执行质量,难度在于彻底执行,最注重的是对这项工作的坚持。一是丰富农村财务管理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使农村财务工作要以财务公开为重点,从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实际问题出发,凡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村内重大事项都要向群众公开,要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及时丰富和不断拓宽村务公开内容,如水电费、招待费、办公费等各项支出。二是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及时公开。目前实践中公开不及时的现象普遍存在,因此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强化监督检查措施,保证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公开的及时性,争取做到能事前公开的决不延迟到事后,能一次公开的决不分次公开,能按期公开的决不延期公开,能细化公开的决不笼统公开。三是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在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及时公开的同时,要认真听取广大群众对财务工作的疑问和意见,及时予以解释反馈;对群众提出的要求,及时予以答复与解决;对群众意见反响大的事项,要及时予以纠正或解决,真正让群众参与到财务管理中来。群众依法行使民利是财务公开长期有效的保证。

3 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是一切财务工作顺利开展的依据,是保证各种财务收支工作的能够开展的重要纲领,因此,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农村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具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各种规章制度是由上级部门制定,各村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另一方面要从各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出科学合理的补充规定,这样更有利于各村的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鲜明特点是具有科学的强制性,严格的约束性,鲜明的政策性,因此,抓好各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对于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具有一定的促进意义,同时有利于财务收支业务的处理,有利于财务收支计划的完成,有利于增收节支工作的开展。各部门在制定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同时,应深入调查、反复研究协商,根据存在问题的实际情况,本着增收节支的原则来制定。制定了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以后,一定要认真地执行财务管理。首先,各级领导的重视是财务管理的关键;其次,财会人员必须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和维护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4 创新工作方法,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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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收入的提高,农民建房在数量和规模上都有大幅度的增加。但是,由于农村自建房缺少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指导,乱搭乱建、扩大房屋占地面积等违章建设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建房中,出现了严重的违章建房、在原建房屋上无序加层和随意建房等现象,不仅影响了村镇容貌景观,而且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各涉农镇办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农村建房管理工作作为关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严格实行土地和规划控制,规范农村建房监管工作

(一)有规划的村庄,要严格按照村镇规划进行报建;没有规划的,要尽快完成村镇规划。未编制村镇规划的,原则上不批准新增建房,确需建设的要按程序上报,经国土资源、建设部门会审后,再进行选址建设。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了规划控制的区域,按规划控制组织实施。太平店镇规划区、竹条集镇、牛首工业园区和柿铺街道办事处高速以西区域不得零星新建个人住房;柿铺街道办事处高速公路以东区域农村村(居)民,因法定事由要求异地建房或符合分户条件建房的,一律以“村民公寓”的形式进行建设。严格控制在公路、铁路沿线新批建房和宅基地。

(二)农村村(居)民新建、改建、扩建住房,须经本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讨论通过、镇(办)集中审核后,由区建设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办理土地、规划及建设相关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

(三)农村村(居)民建房宅基地必须符合村庄、集镇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倡集中建农民住宅小区,鼓励自然村向中心村、小城镇集中,鼓励农村居民联户建设多层住宅。农村建房要与村庄改造、土地整理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庄周边的荒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住房,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建住宅。农村村(居)民建房宅基地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制,新建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含庭院),使用村内空闲地或原有宅基地建房的每户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含庭院);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0米,每户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四)城市规划区以外(高速公路以西)的农村土地、规划和建房监管工作由区国土资源部门和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内(高速公路以东)的村(居)民建房和违法违章建设的查处工作,依照《市城市规划区个人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市违反城市规划建设查处暂行办法》及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执行。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农村村(居)民建房,各职能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减化审批流程,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三、明确监管主体,强化农村建房监管

(一)加强初审工作,强化村(居)委会责任意识

各村(居)委会要认真履行初审和监督责任,明确工作责任,增强责任心。对符合申请宅基地和建房条件的农村村(居)民,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审议通过后,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公示期为十五天),由村(居)委会签署意见,报镇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村(居)委会要加强对村(居)民建房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章建设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

(二)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加大监管力度

各镇、相关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有领导责任,要把农村建房管理工作提在重要位置,明确专人管理,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审查把关,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各村(居)委会做好建房审核和监管工作,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建房,确保农村建房“有人管理”。涉农镇(办)要会同基层国土资源、建设部门审核农村建房申请和初审条件,符合条件的由区建设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批。有条件的镇(办)可以推行集中审核,统一报批,减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实行集中管理。

(三)加强宅基地申报管理工作,规范农村用地行为

基层国土资源所收到的建房申请,要及时会同规划、城建部门进行现场查勘,审查是否符合城镇规划、村庄规划,符合规划的方可签署意见。不同意建房的要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说明理由。区国土资源部门对农民建房申请,要及时组织现场查勘,并审核建房用地申请、申报、讨论、公示程序是否落实,是否符合建房条件,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等。占用耕地、超面积等利用宅基地建房的申报手续,按国家、省、市土地政策执行。

(四)明确农村建房监管主体,强化工作职责

村民异地建房或符合分户条件确需建房的,由区建设部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再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区建设部门要及时审查是否符合村庄规划,在收到申请之日起法定的工作日内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书面说明不同意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理由。在工作中要加大巡查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发现或接到举报后,要及时立案,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定期组织各类专项行动,切实遏制农村违法违章建房的混乱局面。

(五)实行部门联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严格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认真开展农村村(居)民建房的日常监管、监察工作,规范农村建房行为。区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会同各镇、相关街道办事处,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违法违章建房举报、制止、查处联动机制,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加强对农村建房的服务、指导和监管工作,加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筑市场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村村(居)民的守法意识,规范私人建房行为,确保农村建房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涉农镇办要将村民建房的发现、制止、监管与基层组织考评、考核挂钩,从源头上加强监管,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违法建设不蔓延,确保禁违目标的实现。各村(居)委会要确定专门人员,开展定期巡查,一旦发现违法违章建房苗头,必须立即采取相关有力措施,及时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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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认识 重意义

2004年,以徐满为村党支部书记的新领导班子上任后,加大对村财务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他这个村在管理财务过程中,克服用人管理的老办法,注重用制度去管理,使村级财务有章可循。他们参照上级财务民主管理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村财务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六年来,这个村两委班子无论大事小事都不折不扣地落实、执行、监督这些规章制度的落实,实现了民主理财、管财、用财。

建机制 促强化

任家村在管理财务过程中,克服用人管理的老办法,注重用制度去管理,使村级财务有章可循。参照上级财务民主管理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村财务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建立健全财务工作流程图。

六年来,任家村两委班子无论大事小事都不折不扣地落实、执行、监督这些规章制度的落实,实现了民主理财、管财、用财。2006年村里给各社分摊修路款,确定了各社的修路款数额指标,6社社主任认为村里拨给本社的修路资金少、不够用,找到村里要求再拨一些,经过反复努力,最终将其说服。2007年一社主任梁建英收到一农户合作医疗参保费,但却忘交到村里,造成这户没有加入合作医疗。恰巧这户人家得了病,花掉医药费5000多元,由于没加入合作医疗,花掉的医药费不能报销,该农户要求社主任承担按合作医疗标准报销的医药费,社主任却要求村里承担这笔医药费。村两委班子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没替社主任支付这笔医药费,并决定由过失人――社主任承担这个农户按医药费标准应得的报销款2000余元。

强监督 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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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开展农村工作规范化管理,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在农村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着力解决影响农村规范化管理的突出问题、影响农村发展稳定的根本问题、影响村级班子自身建设的主要问题。逐步实现村级组织“管理规范化、工作制度化、决策民主化、服务人性化”“四化”基本要求和“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五个好”基本目标,切实提升村级党组织班子领导水平和新农村建设工作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基层组织建设是农村工作规范化管理的中心,要围绕打造过硬班子、建设过硬队伍、完善决策程序等目标,重点抓好“两委”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的规范管理。

1、村(居)“两委”班子建设。

一要明确界定“两委”关系。要确定村(居)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明确村(居)党支部和村(居)委会的领导、被领导关系,党支部书记主持村(居)内全面工作,村(居)委会在党支部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管理村务。要进一步细化村级组织、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的职责任务,严格界定职责范围,使村级组织有职有责、分工明确、运转有序。

二要建立健全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民主议政日”活动,党支部、村(居)委会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讨论、协商决定村级事务。要根据村干部所任职务、个人能力、文化程度等差别,合理进行分工,既发挥本人特长,又确保事有人干。

三要规范考核奖惩。不断完善村级工作考核办法,注重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注重考核实绩和群众评议,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补贴、奖励、培训、调整的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2、党员队伍建设。

一要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县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和《关于实行农村发展党员全程纪实等三项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和发展党员程序,保存好有关影像、纪实资料,确保不出问题。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对不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村支部书记,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要规范党员定期评议工作。区分在职干部党员、普通党员以及党员的年龄、文化等差别,分别制定评价标准,每半年开展一次评议工作,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并存档。

三要规范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畅通党员出口,对宗旨观念淡薄、不能坚持组织原则、长期不交纳党费、无故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通过劝退、除名等方式,清理出党员队伍。

3、村级重大事项决策。

一要明确重大事项范围。村级重大事项主要包括土地调整、村庄规划、农村宅基地安排、集体资产处置、修建公益基础设施、村(居)民福利发放、发展党员、土地补偿等事项。

二要严格决策程序。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应按照“1+5”党内基层民主运行机制要求实施,一般由党组织书记、党组织班子或党员、村民代表联名提出,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确定初步方案,召开全体党员、群众(代表)会议进行票决,票决结果应当场公布,并进行公示。

三要严格实行报批制度。对于票决通过的村级重大事项,需提交上级党委、政府批准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票决结果上报,有关部门应根据管理权限及时进行审批备案,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农村财务管理方面。农村财务是农村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重点,也是农村工作的焦点、农村稳定的热点,应着重在集中核算、逐级审批、定期审计等方面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农村财务管理规范、监督到位、运行安全。

1、实行委托、集中核算制度。镇设农村财务核算中心,在坚持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收益权、处置权不变的前提下,经村“两委”或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委托镇核算中心代为管理并正式签订授权委托书。核算中心专业人员担任各村的主管会计,撤销各村出纳岗位,村内只设会计一名,负责本村的报账业务及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管理等工作。村会计在每月的规定时间到镇农村财务核算中心,进行集中核算,建立手工帐和电子帐。

2、推行民主理财、逐级审批制度。村(居)建立5—7人的民主理财小组,一般从无职党员和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报镇政府审核备案,负责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审查。村内开支应附有正式单据,经经办人签字后,由党支部书记签字确认,提交民主理财小组初审并加盖村民主理财小组印章,初审不合规定的直接予以否决,经初审,报镇财务核算中心审计把关后,方可进行记账。严禁村内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现象,严禁不符合财务规定的收支单据入账。

3、实行定期审计、定期公开制度。对农村财务实行年度审计、换届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由镇农村财务核算中心牵头,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每年年底或“两委”班子换届前或村主职干部调整前进行财务审计,审计结果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作为干部评先树优、调整奖惩的依据。依托“民主议政日”活动,坚持每月对财务收支情况公开一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推行开支授权、账务交接制度。镇党委对村主职干部的开支权限进行限定,超过开支权限的,应当召开“两委”联席会议或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确定大额开支。建立备用金制度,按照村人口多少,可分别提取一定数量的备用金,具体数额由镇党委统一明确规定。在村级主职干部或会计更换时,应及时交接各类账务、资产、债权债务、有价证券等,镇农村财务核算中心制定统一的财务交接办法,并抓好监督落实。

(三)村级日常事务管理方面。村级日常事务直接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要切实加强规范管理,实现好、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

1、规范村庄规划建设、宅基地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县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小城镇建设规划的要求,科学制定好本村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土地管理法》、《村镇建设规划》及《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基本制度,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抓好农村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的审批、使用工作,严禁乱圈乱占、乱搭乱建现象,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应加大对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2、规范各项惠农政策落实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种粮直补、农机直补、良种直补、家电汽车下乡补贴等惠农政策的贯彻执行力度,规范补贴资金发放程序、简化发放手续、加大公开力度,保证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3、规范村级办公场所使用管理。按照“一室多用、一屋多能”原则,注重整合办公资源,充分发挥村级办公场所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的功能。村级办公场所的党员干部远程教育设施、党员活动室、计生服务室、计生学校、民兵之家、文化阅览室等服务设施资源应分别安排村干部负责管理维护,并定期对党员群众开放,提高办公场所的利用率。

4、规范印章、档案管理。明确印章管理人员。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不得直接保管印章,党支部公章一般由党支部组织委员保管,村(居)委会公章一般由村会计股长(或报账员)保管,个别情况复杂、矛盾较多的村,可由上级党委负责代为管理。严格印章使用程序。一般情况下由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批准使用,村级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并经党员大会、村(居)民代表大会通过,方可使用公章,并建立公章使用记录档案,以备查阅。规范村级档案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村级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坚持及时归集、定期建档,保证档案材料的规范、完整、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督导。由镇组织办公室牵头,成立镇农村工作规范化管理督导小组,将农业、财政、建设、国土、规划等有关职能部门纳入督导小组范围,切实加强对农村工作规范化管理的督导。

(二)深化“三务”公开。镇党委结合开展农村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农村“三务”(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拓宽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畅通公开渠道。要积极借鉴博昌街道农村“三务”公开试点工作经验,出台措施,鼓励有条件的村,利用触摸查询机、电子显示屏、互联网等现代公开手段,抓好农村“三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定期对村主职干部进行考察。镇党委开展对村主职干部的考察工作,每年围绕主职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一次考察,充分听取“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和群众代表对村主职干部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特别是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做好村主职干部的教育和调整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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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1.1内部运作机制不规范,随意性较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重创建、轻规范”的问题,虽有规范的《章程》,但是大多流于形式。一是大部分合作社管理水平不高,民主意识差,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虽健全,但没有真正发挥作用。二是财务管理等内部制度不健全,利益关系不紧密。大部分合作社对成员不进行利润二次分配,缺乏合作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致使可持续发展能力差。

1.2经营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不健全。存在为数不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是注重建立却轻视管理,内部经营管理和运行机制不规范。很多合作社有规章制度,有办公场所,但是只是一种形式,形同虚设;还存在一部分只是为了实现政府的组建指标而仓促建立的。很多地方政府不同部门针对同一个方面的制度存在明显差异,制度混乱,使得农民不知该听从哪个。

1.3专业人员的缺乏。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上存在着人才的"三少",即合作社中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优秀人才少之又少;政府相关指导部门中懂法律、懂政策、会监管的指导人员少;理论深厚、善于把国际先进经验和我国特殊国情融会贯通、善于理论联系实际的科研人员少。

1.4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重要性的认识还不足。一些管理部门或领导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把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摆上应有的位置。目前,大部分还是停留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文件上重要,落实上跑调的状态。文化素质较低的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和职能运作更是知之甚少;了解合作化运动的农民生怕穿新鞋走过去“归大堆”和“大帮哄”的老路,分不清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过去那种大而全的统一经营模式的根本区别。

2.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析

2.1重视合作社人才培养。农民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农业经营主体组织化进程,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提高农民文化水平,应开展对农民的培训普及市场经济基本知识,增强农民的市场观念和风险意识,逐步改善农村人力资源状况,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健康发展;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培养一批合作事业的积极分子和带头人,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内部教育和学习机制,引导社员加深对合作制度和组织章程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他们的合作意识和对合作社的认同感。

2.2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出台,但这部法律的有关规定是原则性的,与现有的法律也有一些不一致的地方,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合作社法律法规,制定地方实施细则,因地制宜地推动合作社的发展。出了国家层面的立法,还要建立健全与合作社有关的组织章程、管理制度、风险调节机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农民合作社的建立、发展和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2.3加大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

各地要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技术、信息和项目服务,对已有一定基础、发展较好的专业合作社进行必要的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开发农产品加工及相关项目时,发改委、财政部门要在立项、投资方面按照产业化经营项目对待。此外,合作社服务装备由当地地方政府买单,技术上的试验、示范、推广也由政府买单;吸收有能力、有技术、懂管理、善经营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能人到综合服务站中来。

2.4增强服务功能,实施品牌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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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经济管理工作应承担的任务

1.1创新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新机制,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1.1.1行重点清理。我们对财务管理混乱村实行了严格的"三清三查三改"。"三清"是:清理收支往来帐据,清理集体资金、存款、有价证券,清理集体财物;"三查"是:查非生产性开支,查村干部报酬和补贴,查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招投标;"三改"是:改变农村财务工作无人管理、无章可循、无人监督的状况。在清理工作中,我们把专业清理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清理整顿工作落到了实处。对于那些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的上访村,必须深入清理,深挖根源。清理之后,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监管,促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1.1.2创新财务管理模式。为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确保集体财产安全和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我们探索创新了财务管理模式,积极推行了农村会计聘任制,进行了电算化试点尝试,使农村财务管理模式更加科学可行。

1.1.3狠抓农村财会队伍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把财务人员的定期培训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1.1.4创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管理考核办法及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创新规范财务管理程序。我街办针对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并完善了一整套以财务公开为基础、财务审计为主体、民主理财为依托、"双代管、双监督"为保证的制度和措施,在从严控制备用金限额、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严格开支审批手续等方面进行了有效审计监督。

1.2健全落实规章制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要积极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要重点整治好诸如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修建道路、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现象。要全面落实四项制度,强化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即: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向群众公示的内容要全面、准确、合法,公示形式要贴近群众,切实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要规范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在义务教育阶段要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在严格核定学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费用;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村级报刊杂志的征定费每年不得超过当年村级管理费的10%;农民负担案件"追究制",要严肃查处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和违规违纪行为,建立预防和查处涉及农民负担案件的长效机制。要严把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关,保证粮食直补、柴油化肥补贴及市街办两级转移支付资金款能够及时足额拨付。

2. 提高农业经济管理水平的具体措施

2.1加强财经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农经人员素质。通过培训,参训人员不仅提高了专业知识水平,也都学会了熟练操作微机。财经统计站工作人员能够熟练运用电算化软件处理财务,村会计能够通过远程教育设施开展农业病虫害咨询、大棚菜价格查询等,为广大村民、蒜薹贮存户及时了解市场行情提供了方便,为农业信息化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通过培训,提高了街办村两级经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了农经人员综合素质,培养了一支工作责任心强、勇于开拓进取的农经干部队伍,适应了新形势下农经管理工作的需要。

2.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2.1建立日常工作规章制度。制定一整套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财务管理的执法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国家各项政策的落实。

2.2.2建立农经岗位责任制度。要制定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岗位和执法责任制,明确岗位执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