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社区服务活动实践报告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社区服务活动实践报告范文1
在信息全球化的今天,大学早已不再是一个封闭的社会空间,也不再是一个独立的空间机构,校园与社区和谐共处。《学校与社区的关系》一书中提出宣传、沟通活动是营造社区关系必不可少的方法,社区与学校之间的双向信息交流是提高两者关系的必由之路,而公民对于学校事务的参与合作,则是形成良好学校-社区关系的关键所在。avid Nichols(1990)指出,形成积极大学和社区的关系需五方面的条件,即合作委员会的领导和沟通、经济合作,成为好邻居、有效分享资源,提升生活质量。我国学者桂万宏、苏玉兰(1987)认为:“学校是一种社会组织,不能独立于社会之外,处于真空状态;学校本身不能独立实现教育目的,也不能与学校所处的外在环境(社区)相隔绝;学校教育与社区发展的关系是:社区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心理文化)与学校教育活动要相互协调,学校教育活动必须适应社区的需要和发展,学校教育的任务与学生的社区背景有关,学校教育计划应以社区资源为基础,学校应与社区其他机构相联系,学校教育应该为整个社区服务。”国内、外学者们就大学并非脱离社区的独立组织存在,二者应和谐共处、达到相互促进方面达成共识,并且更多的学者将目光投向如何建立社区与学校的协同发展机制、寻求协同发展的方式、方法上。本文将立足本校会计专业及周边社区,探讨专业教学与社区服务协同发展之课程――《专业社区服务与文化实践》教学设计。
一、课程定位与教学目标
1.定位。我校秉执“立足广州,根植社区”的办学理念,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立“社区服务教学”模块,会计专业人才培养中单独开设《专业社区服务与文化实践》的实践课程。该课程是在会计专业学生修习完四学期的专业课程之后,对专业技能的综合应用能力的检验,课程的开设不仅仅是为了综合提高会计专业人才的核算、分析、检查三大核心能力;也是引导学生以较强的人文素养,践行专业服务社区、造福社区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2.目标。本课程以学生团队进入社区,开展服务的工作过程为依托,通过任务驱动型的项目教学活动,使学生掌握核心专业技能;同时培养学生的社区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服务风尚,并积极促进学生形成诚实、守信、善于沟通合作的良好品质;通过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社会能力和方法能力,最终达到对学生可持续学习和发展能力的培养。课程知识目标、能力目标,详见表1。
附:表1 《专业社区服务与文化实践》课程目标(略)
二、课程实践活动与内容
1.课程实践活动。课程总课时为9课时,以活动形式来组织,共有开设五个活动(见表2),具体实施时,各班分小组(每组6至7人),每组选其中一个活动完成。
附:表2 专业社区服务实践活动(略)
2.实践活动内容设计。《专业社区服务与文化实践》课程将开展五个活动,五个活动有各自的要求与实践内容:一是伪钞怎么辨活动。要求学生了解我国人民币的管理制度,掌握人民币的真伪辨别及点钞等专业知识与技术,具体实践内容包括专业服务方案设计、货币文化宣传展示、点钞技能服务、辨钞技能服务。二是银行服务知多点活动。要求学生了解银行业务内容,了解个人、家庭理财的基本理念与方法,具体实践内容包括专业服务方案设计、家庭银行存款存储知识分享、银行票据认知服务、银行卡保管与使用释疑、房贷知识服务。三是家庭账怎么记活动。要求学生了解和掌握家庭日常收支的内容,熟悉和掌握家庭收支的记录方法及记录的重点、难点内容,了解和掌握家庭日常收支的内容以及记录方法,具体实践内容包括专业服务方案设计、家庭记账服务。四是个人工资怎么算活动。要求学生了解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劳动报酬的相关内容,熟悉掌握个人工资的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计算技术、代扣代缴项目内容及金额确定方法。五是企业报表教你读活动。要求了解并掌握财务报表的内容及编制技术、财务分析内容及技术,具体实践活动内容包括专业服务方案设计、企业报表认知服务、企业财务指标解读。
三、课程的考核与评价
课程结合实践活动内容,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考核为主,占比80%,重在考察活动过程,包括人文素养(10%)、服务方案设计(20%)、专业服务实践(50%);人文素养方面,考核维度包括出勤、服务过程表现,遵守纪律情况;服务方案设计,考核维度有方案内容、合理性、可行性,展板、宣传海报内容及设计;专业服务实践的维度包括专业知识解释与展示、专业技能展示与指导;小组团队精神,服务对象评价;形成性考核中,主要是从学生的人文素养、专业素养、团队精神方面给出评价,并且以服务效果为目标,把第三方服务对象的评价放在前面,由社区人员给活动小组、成员打分,占到形成性考核成绩的一半分值,在人文、专业素养中均有体现。终结性评价主要考察的是学生的反思与提升,要求学生在活动结束后,总结收获与不足,完成活动报告。提交报告,组间交换评阅与讨论,活动指导老师参与交流,并作启发性提问,深化反思,从而达到锻炼学生方法能力、社会能力和提升专业能力的目的。
四、专业教学与社区服务协同共进
社区服务活动实践报告范文2
一、社区志愿服务的组织
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是一个直接决定社区管理民主化的本质问题。如何提高社区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的力度,实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新格局?利用各类培训教育、宣传社区意识;利用居民学校经常性进行社区方面的讲座,让学生和家长了解社区,增强社区意识;广泛开展志愿性自娱自乐活动,增强居民与社区的联络;通过文化广场活动,让居民经常进行信息与情感的交流和沟通;通过组建文体协会,确立社区的文化品牌等,都是其中的方法。
目前,油田社区志愿服务者还以青年为主,但也应该看到,老年志愿者亦是社区志愿服务中不可忽视的一支力量。因此,可以充分利用老党员、老干部们丰富的社会经验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为社区服务,也可以利用社区内的“名人”资源,如请有名气、有学识的老人作为志愿者,为社区青少年举办教育讲座、报告。同时,也可以挖掘妇女在社区发展活动中的潜能,使广大妇女“走出小家,进入大家”,积极参与社区事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积极引导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居住环境的美化、绿化属于社区公益活动,也是居民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可以引导居民自愿参与植树、种草、养花、护绿以及义务打扫居住区、工作区等活动,培养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意识。定期捐款也是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公益活动的一种方式,包括在区、街、居设置捐赠接受机构,开展经常性主题捐赠活动。
从一定意义上讲,如何更好地完善社区志愿服务,是关系到社区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这就要求在实践中不断开发社区志愿服务的新方法,如互利换工的互助服务,每个人把自己的需求和特长在居委会登记,需要时相互换取。这是居民们互相提供服务、提供方便的一种有效、便捷的方式,也会拓宽居民的交往圈。
二、社区志愿服务的激励
社区志愿服务正在蓬勃开展,需要采用一定机制来评估和激励这些服务,使他们提供的志愿服务具有更大的社会效益和效率。
增权机制。增权是社区发展和社区工作理论的重要概念,指在社区发展或助人过程中提高或增强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精力和决策能力的过程。这里,主要是指志愿者与受助者在社区志愿服务的提供与接受的过程中实现互惠双赢、共同提高。对于受助者而言,他所需要的有形服务 得到了满足并增强了对社区参与的认识,今后可作为志愿者积极地为他人服务;对于志愿者而言,通过参与,建设了社区,为他人创造了福利同时自己获得了满足感和归属感。
服务效益度量机制。对于社区志愿服务机构而言,要实现以收抵支,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必须把握好福利服务和公共服务、民政对象服务和一般居民服务的尺度和标准。在公平与效率的原则下,福利服务和民政对象服务应坚持福利服务宗旨和社会效益为主,而公共服务和一般居民服务坚持便民利民宗旨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为了能够客观地评价社区服务的性质和效率,有必要进行服务项目成本核算。
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社区采用这一制度将参与者参加公益活动的时间记录下来,建立起个人的“时间储蓄卡”,使公益活动成为“付出、积累、回报”的“爱心储蓄”,以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公益事业,这是社区志愿服务激励机制的创新。参与“爱心储蓄”者日后需要他人帮助时,就可以从“储蓄卡”中支取自己应得的那份服务。
社区服务活动实践报告范文3
关键词: 社区管理 社区服务 理论教学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是随着时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新型专业,它在实践中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已经开始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随着“构建和谐社会”伟大号召的提出,“社区如何发挥更大作用”已经成为该专业新的理论研究与教学方向。但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该专业的实践运用仍然存在着突出的问题,进而影响到了该专业的教学。为了加强专业实践性教学,增强学生对黄冈市社区建设的感性认识,强化学生专业意识,在院、系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把握住契机,展开了一次教学实践活动。
一、实践性教学的基本形式
人文科学系公共管理教研室制订了详细的教学实践方案,指定了包括我在内的两名专业教师分别领队,带领14名该专业学生,分成两组分别进驻黄州区建新社区和毛纺社区展开工作。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入户采集小区居民的基本信息,进而进行数据的分析和录入工作,帮助建立基本信息的管理系统,并运用所学到的专业知识,进行小区基本信息分析,写出分析报告。同时对小区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展开社会调查,制作了调查问卷,写出了调查总结报告。
我们要求学生每天必须对当天所做的工作和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总结,指导老师也要对学生的工作进行及时的辅导和点评,必要的时候邀请小区相关负责人协助进行教学工作。整个教学实习期间,学生全部深入基层,针对黄冈市社区建设现状,取得了大量宝贵的第一手材料。同时,也发现了黄冈市社区服务建设中存在着的一系列问题。在“发现问题”、“归纳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学生、教师通过完全不同于课堂教学的模式,开始了实践性专业教学模式的有益尝试。
二、实践性教学的有益尝试
学习的形式主要表现为“教”与“学”,但是这种“教”与“学”的形式则有多种表现。通过回顾教学实习中的一个个案例,我发现教学首先要掌握住学生的兴趣,再引导学生去调动自己的兴趣,去能动地了解知识产生的背景、根源、意义,这样得到的教学效果是学生坐在教室里学习所无法比拟的。
案例:在教学实习开始之初,大多数学生迟迟没有进入角色,没有走出传统的理论教学模式,甚至还有学生带着教科书进行实习。针对这种情况,在实习的第一天晚上进行总结时,我提出了一个问题:“什么是社区服务?”与以往在课堂上教学不同的是,我要求学生不准翻书,而是去向社区干部要答案,去通过社会调查得出答案。次日,学生通过简单的调查,发现“社区服务”这个概念除了街道几个干部知道,其他居委会主任都茫然不知。
回来后,再次进行总结时,学生七嘴八舌地议论起这种现象。我要求学生再扩展一下思维,看能不能想到什么。在经历短暂的沉思后,有部分学生谈到:一方面我们社区要开展服务,另一方面大部分站在最前线的居委会主任却都不知道什么是社区服务,于是自然就产生了排斥力。对社区服务这项新生事物认识不足,意义宣传不够,仅作为部门的业务工作,在小范围内的一个系统内的宣传是不适合作为一项社会事业的推动力的。我适时地谈到:这就是我国社区服务行业所面临的内在阻碍。
我向学生提出了这些问题,要求学生通过与社区居民、社区干部进行问卷调查和座谈的方式来找到答案。学生的兴趣迅速被调动起来,自发进行了分工,有负责制作调查问卷的,有负责拟订座谈提纲的,等等。几天之后,我们在开总结会的时候,一交流,问题就出现了。比如在“社区服务应当开展哪些服务?”这个问题中,通过对问卷选择项的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人的观念仍然停留在一个较为传统的阶段,缺少了鲜明的时代特征;对“社区服务应该由什么人来做?”的选择,67%以上的人认为“退休的老太太也能够胜任”;对“社区服务应该包括哪些工作?”的回答,79%的人选择的仅仅是“清洁、绿化、收取物业管理费”。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与我们的教材给出的答案产生了出入,由此引发了师生间新的讨论。
比如“社区服务由谁做?”这个问题,几乎所有人的选择项都是“由居委会或者社区干部来做”。而对真正有权力、有能力去更好进行社区服务建设的政府部门,却很少有人会想起,我们的教材中恰恰谈到了“政府才是社区服务的最强力的后盾”。
问题继续抛了出来:为什么黄冈市社区的居民没有想起政府“社区服务”这一职能?是居民没有意识到还是政府职能产生了盲区?
学生们又陷入了沉思,大家意识到光靠翻书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于是又积极与社区干部进行了访谈,在老师的理论指导下,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得出结论:是因为黄冈社区建设中还存在着一系列需要解决的矛盾。比如“服务渠道与对象的矛盾”、“服务功能与服务需求的矛盾”、“服务设施与服务资金的矛盾”,而这些答案的给出又与我们教材的相关内容不谋而合,得到了印证。
大家针对所发现的存在于黄冈市社区建设实践中的种种问题和矛盾,集思广益,又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诸如“健全机制,完善网络服务”、“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加大扶持,形成规模”等。以上这些建议,绝对不是纸上谈兵,而是学生们经过了对调查问卷的一再分析,经过了与教师、社区干部、社区居民的多次讨论得出的,可谓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半个月的实习很快就结束了,但是带给大家的感受却是全新的。学生感觉收获最大的是学到了与课本不一样的“实实在在”的知识;而对于我们教学工作者,却完全可以用“惊喜”来形容。
三、实践性教学对传统教学模式的启示
刚才我用“惊喜”来形容自己的感受,其实这种“惊喜”来源于两个方面。
(一)实践教学对学生学习形式的启发
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们按照预定计划,很好地开展了小结工作。每天我们从实习单位回到学校,都会按时召开总结会,交流每天的所见和所闻,交流大家的所感和所想。学生们拿出自己遇见的实例,像上课一样进行交流,大家问着:为什么课本上是那样,而实践中是这样?理论和实践究竟有着什么样的不同?大家带着问题思考,带着问题翻阅教科书,带着问题围着专业老师展开咨询。有的学生积极上网查询资料,有的学生展开激烈的辩论,甚至有的学生给自己家里从事居委会工作、物业管理工作的亲戚打电话取经。在学生做着这些事情的时候,我们惊奇地发现,他们的积极性已经被一种前所未有的激情调动了起来,他们不再是皱着眉毛去学习,而是带着微笑认真地学习,他们不再是“要我学”,而是真正的“我要学”。一个学生在他提出的建议被建新社区的领导欣然采纳之后,兴奋地说:“原来我学到的东西这么有用。”听了这句话,我感觉到兴趣才是他们真正的老师,而引导兴趣的正是实践。
(二)实践教学对教师传统教学模式的启发
其实真正在实践教学中受益的绝非只有学生,教师也是受益人。学生对于所接触到的与课本讲授不一样的东西,会显得格外的好奇,他们会问“为什么”。那么老师理所当然就成了他们提出问题的主要对象。我们的专业知识比学生丰富,社会阅历比学生丰富,但是面对某些问题的时候,仍然感觉到力不从心。怎么办?总不能说“我们也不明白”吧?于是,更深入地寻找答案,就成了我们唯一的选择。
高职高专院校,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已经倡导了多年,培养动手能力也成为高职高专学校的主要宗旨。而实践教学法我们也似乎学习了多年。在以前,我们认为,每年暑假派出老师去基层单位实习,在上课的时候把自己在基层单位的经验和感受教给学生,就是实践性教学。在带领学生深入社区展开工作的这半个月里,我发现自己以前的理解还是太狭隘,并没有理解实践性教学的精髓。
我认为,实践教学不仅仅是要把自己的实践经验通过与理论知识相结合的形式讲授给学生,更重要的是要带动学生通过实践去检验理论知识的可行性,去发现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去寻找解决问题的可行途径。也就是说实践教学的目的侧重教学,但不仅以此为目的。因为实践和教学是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的,我们应该通过教学去促进实践的改革,通过实践去完善教学的方法。
参考文献:
[1]史铁尔,于雷.社区建设理论与实务.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社区服务活动实践报告范文4
一、提高认识,把社区建设摆上重要位置
2002年3月,经省市政府批准,东山撤镇设立街道办事处,6月份正式挂牌。由镇进入街道,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更重要的是体制和职能发生了重大变化,意味着东山已全面融入城市。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成为摆在我们面前必须认真实践的课题。面对刚刚由村转为社区、镇转为街道,我们各级干部对如何开展社区建设还几乎是一片空白。鉴于这一情况,我们提出以“经济发展、社区建设、富民工程”为工作主线,把社区建设摆上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
1、加强宣传,形成合力。一是统一干部思想。我们通过层层召开会议、组织培训和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让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到:加快社区建设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执政为民的要求;是实现富民强街、提升社区居民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的需要;是加快城市化进程、强化城市基层政权建设的必然,从而把大家的思想统一到加快社区建设的要求上来。与此同时,我们多次邀请市民政局和xx市先进社区的领导来作专题宣讲报告,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诠释社区建设的内涵,提高大家的理性认识。此外,我们分批组织街道和社区干部到xx先进社区和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吉林省四平市参观,让大家走进社区,亲身体验和感悟社区建设,启发思路,开阔眼界,为建设社区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宣传社区居民。社区建设必须立足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动员社区居民的参与,是社区建设的生命力之所在。为此,我们发放了致《社区居民一封信》,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利用宣传栏宣传社区建设的意义、目标和创建工作计划等,把广大社区居民的目光吸引到社区创建上来,逐步确立了“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全新理念,赢得了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三是宣传驻区单位。通过分层次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宣传社区创建的共同责任,征求驻区单位意见,争取对社区建设的支持。明月集团无尝提供场地让社区建设活动中心;区劳动局帮助东山社区率先成立劳动和社会保障站;xx造币厂与章村社区共建宣传栏,充分发挥了整合资源、共建文明社区的效应。通过开展有效的宣传工作,形成了各级干部重视、驻区单位支持、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2、加强领导,强化考核。街道专门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挂帅,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宣传、民政、财政、计生、司法、文化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各社区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网络,为推进社区创建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与此同时,街道明确了创建目标,即利用2年时间,全部建成xx市示范社区。为此,街道专门制定了社区建设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工资奖金挂钩,与年终评比挂钩,与干部的选拔任用挂钩,调动了社区干部抓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3、典型引路,强力推进。外港社区基础条件较好,加之居民的文明程度相对较高,社区相对集中,人居环境比较优越,社区建设易见成效。为此,我们以外港社区为试点,首先在点上取得社区建设的成功经验,然后,在全街道加以推广。为促进面上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我们坚持每月一次现场推进会,在实践中发现典型,塑造典型,推广典型,从而不断提升社区建设水平。章村社区为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在全街道率先建成农民公园和休闲广场,免费为居民开放;东山社区建设首家社区就业培训学校;岔路社区培植了一所家政培训学校;龙西社区建成一流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外港社区建成600平方米的社区活动中心。正是这些典型,引领着社区建设不断向着更高的层次迈进。
二、紧扣目标,推进社区建设快速发展
立足社区创建目标,我们以美化社区环境、维护社区治安、发展社区服务、推进社区自治、繁荣社区文化为重点,遵循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资源共享、共驻共建,责权统一、管理有序,扩大民主、居民自治,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开拓进取、努力创新的基本原则,着力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快社区建设。
1、抓阵地建设,构筑社区创建工作的平台。一是健全网络。各社区按照地域性、认同感等构成要素,将9个社区合理划分为61个居民小组,初步形成街道、社区、居民小组三级网络。与此同时,成立了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计生、社区治安六个工作委员会,形成了健全的工作网络。二是加快基础实施建设。去年累计投入近600百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每个社区都建立了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活动中心。此外,各社区还建成了“一点、两栏、三站、五室”,即一个全民健身点;宣传栏、公示栏;社区服务站、劳动和社会保障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老年活动室、教育培训室、调解室、警务室。三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各工作委员会制度以及党建制度全部规范上墙,并且还建立了“居务、事务、财务”公开制度。各项制度的建立,使社区工作步入有序运行的轨道。社区每季度一次“三公开”已成惯例,每年进行一次社区干部向居民代表述职,重大事项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已成为社区工作必经的程序,社区居民自治得到充分体现,推进了基层民主建设。
2、抓社区服务,增强社区工作的亲和力。我们立足“四个面向”,大力培育社区服务组织,开展各项社区服务。建立了治安巡逻队、社区专业服务队、社区卫生保洁队,全街道已有志愿者队伍近2000人。形成了面向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去年以来,我们把社区服务和推进富民工程相结合,把服务重点放在弱势群体和下岗失业人员上,共投入近20多万元用于困难家庭和弱势群体帮扶工作,投入近100万元用于发放居民养老金。街道、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共培训500人次,推荐就业580人,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的要求。此外,街道各职能部门纷纷将工作重心下移,有的还建立了社区服务窗口。现已建立了社区治安服务窗口,实现了警务进社区,并配备了90名社区保安人员,街道财政每年安排70万元用于社区警务建设;建立了计生服务窗口,配备了30名计生信息员;建立了社区窗口,直接受理居民的来信来访。日臻完善的社区服务,让人们充分享受到社区服务带来的便利,增强了认同感。
3、抓文化建设,提升文明程度。我们把建设学习型社区融入社区创建之中,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的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一是狠抓老年教育工作。街道成立了老年大学,开设了10多个专业,现有学员达200多人,满足了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同时还建立了社区老年学校,开设了24个班,学员达500人,老年学校已成为老年人终身学习的课堂、文化娱乐的场所。二是开展健身活动。现已建成20多个室内外健身点,并且定期开展健身活动。章村社区还把健身点和环境、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投入近300万元建设了免费农民公园和体闲广场,不仅为居民提供了文化娱乐健身的场所,而且塑造了现代文明社区的新形象。三是大力开展文艺表演活动。去年以来,由社区组织的文艺表演活动多达30余场次。此外,街道结合迎接“十六大”,举行了文艺演出和首届社区文艺汇演,丰富了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
三、提升标杆,实现社区创建工作新突破
对照创建省示范街道和省级示范社区的标准,今年以来我们坚持围绕中心、以人为本、服务居民、重在建设的方向,进一步加强领导,发动群众,同创共建,努力建设基础设施配套、生态环境优美、社会秩序井然、社区服务完善、文化生活丰富、综合效益显著、道德风尚良好、社区居民放心的现代文明社区。在推进过程中,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创建工作计划,继续采取社区建设现场推进会的形式,落实关键举措,营造创建工作的强大声势,进一步放大“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效应,提升创建水平,争创省级示范街道和一个省级文明社区、三个市示范社区。重点在四个方面求突破:
1、在强化阵地建设上求突破。我们以章村社区为试点,一次规划到位,分批组织实施,高起点建设好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年内实现50%以上的社区小组建成办工和活动中心,并且统一挂牌,统一标识。同时,街道投入200万元,正在新建1000平方米功能齐全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2月底即将投入使用,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各类服务,进一步扩大社区工作的影响力。此外,新建中前社区综合大楼,力争建成全市一流的社区服务中心。
2、在社区环境建设上求突破。环境建设的水平,是社区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我们把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人居生态环境作为创建文明社区的根本任务来抓。以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社区为载体,一方面注重社区的绿化,结合绿色江宁工程建设,实现绿化布局均衡,绿化工作达标;另一方面要发挥街道市容监察中队的作用,主动争取区市容局的支持,上下联动,加强市容卫生的整治。以道路、小区市容卫生整治为突破口,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实现区域景观良好,环境整洁有序。目前,市容整治工作初显成效,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社区服务活动实践报告范文5
内容提要:荷兰的社区矫正与恢复性司法实践活动,类型多样,效果显著。而社区矫正与恢复性司法的结合,对保障社会安全很有助益,将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一、荷兰社区矫正的法律框架
“社区矫正”是指处以具有非拘禁性质的处罚措施,在英美法系国家,包括缓刑令、社区服务令、附条件不以及附条件不执行监禁刑判决。犯罪人留在社会上,受一定期限的监督,并有义务遵守判决所附条件。判处犯罪人遵守一定条件,往往是为了治疗和矫正犯罪人的缺陷,如药物或酒精成瘾、无家可归、没有工作等。在荷兰刑事司法制度中,社区矫正既可对成年人判处,也可对未成年人判处。
(一)对成年人的社区矫正
2001年以来,对成年人可以判处的社区矫正有两种类型:为社区提供无偿劳动与教育刑。“为社区提供无偿劳动”,即社区服务令;教育刑始用于未成年人,后出现主要为成年人设计的教育刑项目,如“酒后驾驶课程”。但对成年人判处的社区矫正类型主要还是社区服务令。
为社区提供无偿劳动的项目由缓刑局管理和组织,但不得与正常社会工作发生竞争。犯罪人所做工作必须有用、有必要且有意义,服务于公益目的,只是这些工作因故一直未做,如修缮公园和街道陈设、疏浚排水沟渠、修剪林木、翻新社区中心和儿童看护中心等。社区矫正可由法官判决,也可由公共检察官裁处。
法官可判处的社区服务令,最长时限为240小时,教育刑最长也为240小时。对于所有犯罪,凡可处拘禁刑、可处罚金刑的犯罪人,均可处以社区矫正。社区服务令与教育令可并处,但两者相加,最长不得超过480小时。
未执行社区矫正的,易科拘禁刑,每2小时社区矫正折抵易科拘禁刑1日。若公共检察官认为犯罪人未执行社区矫正,便有权命令执行易科拘禁刑,但应向犯罪人发出易科拘禁刑执行通知令:犯罪人如有异议,可将之提交法官审查酌定。若公共检察官认为犯罪人因自身责任以外的原因而无法或不能执行判决的,也可为犯罪人选择另外的工作项目。但公共检察官无权变更法官判处的工作时数。
为使犯罪人免于受到,公共检察官可与犯罪人达成“结案交易”,但仅限于法定最高刑为6年监禁刑的犯罪。以结案交易处理的案件,检察官可裁处社区矫正,最长时限为120小时。
(二)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
荷兰的社区矫正,始自未成年刑事司法。1981年,针对鹿特丹市青少年到处乱涂乱画与流浪不归,启动了“替代”项目,要求青少年作案者修复被损害的物品。这一项目很快在全国推广,适用于12岁至18岁的犯罪人。未成年人参加“替代”项目是自愿的,若已完成应做工作,便可不被。①至2005年12月,全国每年适用“替代”项目的案件总数为13,000例,在数量上已成为适用于未成年人的最主要的社区矫正类型。
社区服务令与教育令也适用于未成年人,判处方式与成年人相同,但时数最高分别为200小时,若社区服务令与教育令并处,则最多不得超过240小时。针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可以是修复因犯罪而造成的损害。这比为社区提供无偿劳动更具体、更有侧重。
法官判处的100小时以下的社区矫正,必须在6个月之内完成;100小时以上的,则应在1年之内完成。在未成年人案件中,完成社区矫正的期限,也可由公共检察官予以延长。公共检察官也可对未成年人裁处社区矫正,作为不的条件,但检察官裁处的社区矫正最长不得超过40小时,并应在裁决下达后3个月内执行。
(三)统计数据
2004年被处社区矫正的成年人总数为52,530人,其中,检察官裁处的为14,290人,法官判处的为38,240人。这占当年荷兰所有法官与检察官所处刑事处罚总数(460,573人)的十分之一强。
2004年有11,274宗未成年人案件使用了“替代”制裁;由公共检察官裁处社区矫正作为不条件的未成年人案件有12,391宗,由法官判处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案件有8,052宗,②上合计31,717宗,占2004年所有未成年人犯总数的三分之二强。而2004年,法官对未成年人判处的非社区矫正刑罚仅有2,909宗,公共检察官裁处的金钱性制裁(monetarysanctions)仅有2,479宗。
(四)组织与监督
公共检察官负责所有社区矫正的执行,但已有社区服务项目与教育课程的管理则由其他组织负责。对于成年犯,荷兰现有三大缓刑机构即缓刑局、救世军③与成瘾犯罪人缓刑机构,负责提供工作与培训场所,并对犯罪人是否参加并完成社区矫正的情况予以监控。针对未成年人的“替代”制裁,由警察提出,公共检察官监督,国家“替代”制裁协作官执行。未成年犯的其他社区矫正则由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及其“青少年缓刑”官筹备、组织与监督。
被判处的社区矫正执行完毕以后,上述机构向公共检察官提交完成通知书;若犯罪人不参加或未完成被判处的社区矫正,上述机构将向公共检察官提交不参加或不完成通知书,并在随后对未参加者与未完成者执行易科拘禁刑。
二、成年犯社区矫正的效果
近来一项研究④对成年犯社区服务令的效果进行了调查分析,调取了以下三组犯罪人群的数据:从未参加任何项目的人、接受了面试但从未完成社区服务令的人、已完成社区服务令的人。2002年以来,在这三类人中,已完成社区服务令的数量最多,在2003年和2004年均有近75%的社区服务令得以完成。当社区服务令作为结案交易方式被犯罪人接受后,其完成率比法官判处社区服务令的案件还高。犯罪人接受社区服务令作为结案条件、社区服务令的执行比较迅捷、犯罪人群易置于工作项目中等,都是其取得巨大成功的原因。
在社区服务令的成败因素、犯罪人的特性等方面,研究的结论是:(1)被判处社区服务令的犯罪人,84%为男性,16%为女性,尽管男性占绝大多数,但女犯完成社区服务令的比例高于男性;(2)能够完成社区服务令的比不能完成社区服务令的人,平均年龄略高;(3)有工作、有家庭或伴侣因而具有社会责任的犯罪人比独身、无业者,更有可能完成社区服务令;(4)酒精成瘾不影响社区服务令的完成,但硬性⑤成瘾可使不能完成社区服务令的风险提高50%;(5)身体疾病与精神疾病使不能完成社区服务令的风险提高;(6)重犯完成社区服务令的比例低于初犯;(7)酒后驾车犯罪人与简易审犯罪人完成社区服务令的比例最高,其中酒后驾车犯罪人完成社区服务令的比例达86%;简易审犯罪人完成社区服务令的比例则高达90%;(8)小额盗窃犯完成社区服务令的比例较低,约为62%;(9)此前被处社区服务令并已完成的犯罪人,完成社区服务令的比例高于此前被处社区服务令但未完成的犯罪人;(10)与此前未受拘禁刑的犯罪人相比,此前多次被判处拘禁刑的犯罪人,遵守社区矫正的规定的情况要差一些。而从社区服务令内容来看,社区服务时数越多、必须完成社区服务的期限越长,则不能完成社区服务令的风险越高。
犯罪人能成功完成社区服务令的最重要因素是参与劳动力市场;使社区服务令不能完成的最重要因素是硬性成瘾:“最易完成社区服务令的犯罪人群是那些未曾遭遇到与法律相冲突的麻烦、有稳定工作或正在求学的人群,以及作为结案交易的条件而裁处的社区服务令”。⑥这类人群完成社区服务令的比例高达96%。但是,即使是那些没有工作、硬性成瘾、有重新犯罪史而社区服务令的完成比例最低的犯罪人群,其完成社区服务令的比例亦达41%。可见,社区矫正项目监督者的作用很重要,如果他们能经常性地激励犯罪人努力工作,犯罪人就能够完成社区服务令。
三、针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令
自1981年启动“替代制裁”以来取得的成功,激发了人们继续拓展社区服务令的热情。1989年,荷兰刑法典规定了社区服务令。至今,用于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社区服务项目已无本质区别,差异仅体现为最长期限不同。在未成年刑事司法领域,最值得研究的是教育令。针对未成年犯的教育令的判处数量一直在稳步增长。
教育令是指判处犯罪人必须参加一项教育项目,对未成年犯判处的时数最长为200小时,但绝大多数教育项目都远少于200小时,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必须与未成年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性质或致罪因素具有本质关联;(2)必须对所实施之罪给予明确关注;(3)激励犯罪人提高社会交往技能,帮助其在未来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4)使犯罪人的行为发生改变,帮助未成年人有积极的社会表现。教育令应针对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原因对犯罪人施加个别化影响。目前荷兰已有的教育项目种类丰富,既有全国性的项目,也有地方性的项目;有的侧重教育与认知技能的培养,有的侧重社会交往和实践技能的培训,譬如对如何在应聘面试中举止得当进行培训。另有重返学校项目,方便改变职业之需。与犯罪性质及致罪原因有明确而密切关联的教育项目有:(1)性教育课程。通过性教育与培训强化未成年犯与异性进行正常交往的能力。(2)聚焦被害人项目。目的在于提高青少年犯的被害人意识,帮助他们避免在未来成为犯罪的被害人。(3)“使用与犯罪”项目,针对因使用成瘾物质如酒精和其他非法而实施犯罪行为的青少年犯罪人。在鹿特丹,有两种“使用与犯罪”项目,一种专门针对酒后实施暴力的犯罪人,课程时长为28小时;另一种针对轻罪犯罪人,时长为20小时。(4)为辍学者与无业犯罪人提供日间活动的项目。该项目种类繁多,可为犯罪人创造一个激励环境,使他们重拾教育、习惯工作与休闲的标准生活节奏,强化社会交往技能与实践技能。
近三年在阿姆斯特丹,社区服务令的判处数量十倍于教育令,为2000比200。但教育令在减少累犯方面比社区服务令更为有效,被判处社区服务令的犯罪人群重犯率为25%,而被判教育令的犯罪人群重犯率仅为15%。⑦
四、刑事司法中的犯罪人、被害人与社会
违规范的犯罪人会与社会形成紧张关系,这一紧张关系依犯罪的性质以及被其违反的规范的重要程度而轻重有别。犯了罪的人是否仍信守社会共同体希望维系的社会规范?从规范的视角,犯罪人已与社会拉开距离,甚至因实施他不允许别人实施的行为而凌驾于社会之上。但犯罪人仍与社会保持多种联系:仍为社会的成员,拥有家庭、恋人、同事,或为某学校的学生等。因此,犯罪被发觉后,犯罪人重新融入社会的问题主要是一个规范性问题,即在何等情况下会认为犯罪人又成为可受平等信赖、享有平等机遇的“我们中的一员”;为了弥补他已犯下的罪错,他应当做什么,他本应做什么。
传统刑事司法认为,犯罪人应受刑罚之苦;待其服刑以后,再重新接纳他,恢复其平等权利,令其成为受到同样尊重的公民。这正是报应主义的要求,即要求犯罪人承担应尽义务,对其施加刑罚,判处监禁刑。然而,犯罪人在监狱中服刑期限越长,释放后就越难重新融入社会,也越难重新适应自由社会中的生活。信赖问题,是释囚在社会交往中面对的最突出问题。他们很难找到工作,很难形成新的稳定的社会关系。
传统刑事司法无法在犯罪人与社会之间重构规范性信任,在犯罪人重新融入社会方面效果不好。而社会活动者之间的规范性信任正是所有具有融合性、富有成效、可成功构筑的社会关系的基石,因为每个人的社会意愿都由“诚信”(goodfaith)主导着。被动接受刑事诉讼与惩罚的犯罪人想尽一切办法减轻责任、减轻刑罚,这不利于信赖关系的重建;但即使犯罪人承担所有责任,并因之被判长期监禁,当他获释后,信赖与诚信问题仍会对其社会交往产生困扰。长期监禁刑的副面影响很大。
刑事诉讼程序为犯罪被害人提供了“边际角色”(marginalrole)。刑罚并不能满足被害人,也不能令他有安全感,他可能始终不明白为何犯罪人对他下了手。除非被害人从犯罪人那里得到确切的答案,否则,被害人将一直处于焦虑状态,甚至形成精神创伤。了解犯罪背景,尤其是从犯罪人的角度了解之,会对刑事被害经验的“结束”有很好效果。犯罪人还可通过各种形式补偿因其犯罪所造成的痛苦与损失,对犯罪后果予以补救。被害人无以言表的焦虑与恐惧,会使被害人与“他们的”(their)犯罪人长期尖锐对立,而实际上双方本有可能和好。
五、恢复性司法
“恢复性”的含义就是指刑事犯罪实施以后赔偿损失、恢复良好社会关系;对已致损害积极进行弥补与赔偿则是实现“司法正义”的核心。就结果而言,“恢复性司法是指通过修复犯罪已致损害、以实现司法正义为目的而发起的每一项活动”。⑧修复犯罪造成的损失、对犯罪造成的恶害以向善的方式进行处理,便是恢复性司法追求的结果。而就过程而言,“恢复性司法是因一具体犯罪而关涉到的各方当事人如何处理犯罪善后及其对未来的意义而提出解决对策的过程”。⑨
(一)主要程序
修复损害、补救恶害的目的在于令已知犯罪人承担受道德谴责的义务。当然,在犯罪尚未查清、犯罪人未知的情况下,赔偿被害人、弥补其因犯罪而致损害的义务自然落在国家机构肩上,这些机构必须履行其对被害人的支持与关切。
(二)被害人——犯罪人和解
“被害人——犯罪人和解”(VOM)或称“被害人——犯罪人和好”(VORP)项目,是恢复性司法的主要实践活动,它将被害人与犯罪人带到一起,由独立调解者主持解决犯罪善后问题,补救与赔偿犯罪所致损害,修复各方关系。
在荷兰,未成年犯必须参加和解项目。但其参与是自愿的,而且,恢复性调解会仅对那些承认犯罪基本事实、愿意直面犯罪、补偿恶害、修复损害、承担责任的犯罪人开放。被害人有权拒绝参加。被害人与犯罪人的和解结果可以是口头协议,但一般采用书面协议,载明犯罪人承担的责任如补偿犯罪所致损失、修复损害、赔偿被害人无法修复的损失等。这些协议常被带人传统刑事司法程序中,由法官对协议予以允准。
(三)被害人、犯罪人与社区会议
“与犯罪相关的各方当事人”并不仅仅指被害人与犯罪人。对如何处理犯罪感兴趣的还有社区。犯罪对社区亦造成损害,社区代表也需要参加到恢复性司法程序中来。“家庭或社区团组会议”(familyorcommunitygroupconferences)是恢复性司法的另一主要实践活动,使社区代表有机会参加到恢复性司法程序之中。
在社区矫正的背景下,恢复性司法实践活动吸纳社区代表参加,将更为广泛的人员涵括进来,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家庭团组会议除被害人与犯罪人参加以外,双方的家庭成员以及愿意参加的“重要他人”(significantothers)如亲朋故友等都受邀参加,共同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如何帮助被害人与犯罪人妥善解决犯罪善后问题等发表意见,展开讨论。第二,社区团组会议不仅对家庭成员开放,还使重要社区成员如教师、体育教练、牧师等参加进来。只要是被害人或犯罪人的熟人,对犯罪背景以及犯罪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害有所了解的,均可参加。社区团组会议人数可以很多,但会议主持者的作用保持不变,只是若参会的人数越多,主持者的任务便越复杂,对调解者的要求也越高。第三,召开家庭或社区团组会议的目的在于就犯罪善后达成具有共识性的解决方案,这与仅在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一对一”调解相比,所达成的协议更具综合性,可能包含犯罪人以外的他人的义务,譬如在未成年案件中,调解协议可能包含其父母的义务。
(四)正式与非正式的社区代表
社区成员并不只是指“非正式”代表,即在国家机构或组织中没有正式地位的参加者。在荷兰,针对未成年犯的“家庭团组会商”的法律制度规定参加者中需要有一名警官、一名青少年权益保护者和一名社会工作者。他们每人均具有正式的身份,代表不同机构、组织或社会的利益,参与会商讨论。社区正式代表的参与,可以建设性地使用机构资源,使机构可以处理冲突、认识犯罪背景、掌握致罪原因类型。
(五)通过恢复性会议而提升社区矫正
荷兰的研究表明,在由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中,社区服务令、强度大的教育课程、监督严格的缓刑,均属于较具有效性⑩的制裁类型。(11)而当对犯罪人个人具体问题给予更加个别化的关注时,效果更佳。总之,有助于提高效能的因素主要有:(1)否定性处罚与肯定性处罚相结合,对好行为给予肯定与鼓励;(2)犯罪与制裁之间具有清晰的联系;(3)视犯罪人为有能力做出合理反应、可以给予教导的正常人;(4)重视并阐明处罚理由和处罚意义;(5)在处罚者与被处罚者之间建立有影响的关系。
在荷兰刑事司法框架中,具有积极性意义的社区矫正仍置于“刑罚”名义之下。但社区矫正属于崭新的制裁措施,它不因施加痛苦而判处,其目的在于社会建设性,以推定犯罪人同意自愿受此制裁作为基本条件。这一推定完全不同于传统刑罚,因为传统刑罚无需犯罪人的同意,而以机构的意志强制性地判处。
在荷兰,人们对运用恢复性司法实践使被害人与犯罪人达成恢复性协议(restorativeagreement)的兴趣愈益浓厚。但以和解与会商为代表的恢复性司法实践与社区矫正有何关系?适用社区矫正时,对犯罪人的自由给予一定限制,但犯罪人仍留在社区,该社区的正式或非正式代表对社区矫正的执行予以协助。这就可以避免拘禁刑所产生的隔离与疏远感。在对未成年犯社区服务令进行的研究中发现:近一半未成年犯与其曾经服务过的组织一直保持联系,其中以非正式方式进行联系的,占34.6%;13.7%的未成年犯继续留在那里作义工。为未成年犯提供工作场所并接纳他们留下工作的人中有85%报告这些当事人有令人肯定的表现;12%的人认为他们对犯罪人的印象更好了。(12)这表明社区矫正具有拘禁刑在结构上所缺少的融合性潜质。
在社区矫正中,被害人的地位并不重要,但针对青少年的“替代制裁”是一个例外。在过去,替代制裁官也很少组织被害人与犯罪人和解,主要还是以警官为主导;自恢复性司法活动开展以来,替代制裁官在和解与会商方面都受到培训。因此,尽管“替代制裁”在本质上仅具有部分恢复性,并不召开被害人——犯罪人和解会议,目的就是修复犯罪所致损害,然而,“替代制裁”项目的发展趋向将更加具有恢复性特征。对未成年人使用“替代制裁”,即意味着父母的知晓和参与,并同意使用替代制裁。
将恢复性司法与社区矫正联系在一起,可将重要的社区成员、父母、朋友、教师、社会工作者、青少年权益保护者等吸纳进来,对犯罪所致损害以及如何弥补恶害进行充分讨论。而被害人获得参加整个过程的机会,可以讲述其感受。参加恢复性司法活动的正式代表可向其他参加者告悉现有社区矫正的各种类型,可以帮助犯罪人选择与犯罪性质、犯罪的个人背景与社会背景以及犯罪对被害人和社会所致后果最为适合的项目。若犯罪人经济条件不好,无法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则可选择有偿劳动,通过一定时间的劳动以劳动报酬赔偿被害人。
令社区代表参加到设计或选择具有高度个别化的社区矫正类型,不论对于正式社区代表还是非正式代表,都暗含会商模式(conferencingmodel)。当然,在某些案件中,仅有被害人与犯罪人参加和解会议可能更为妥当,更加可行,所达成的协议中可以包括社区矫正。
首先,发动那些可予犯罪人以积极性、规范性、有效性影响的家人与亲朋好友来影响犯罪人。家庭成员与亲朋好友对儿子、女儿、友人实施的犯罪亦感震惊,也受伤害,如果将这种痛苦与犯罪人面对面表达出来,其所传达的对犯罪人的道德谴责十分强大,远大于法官判决所承载的道德谴责。如有被害人参加,他们可以更加生动而直观地描述犯罪对他造成的恶害,这比检察官在法庭审理阶段所做陈述更令人信服。这种面对面本身就已属于制裁犯罪人的一种方式,而且通过更多地了解犯罪人的背景和历史,有助于选择最为恰当的犯罪反应方式。恢复性协议的设计可以用来满足被害人、社区与犯罪人的特定要求和利益。恢复性协议含有损害赔偿、为社区劳动和接受教育的内容。因此,将犯罪人的亲友纳入恢复性司法活动中,不仅含有道德伦理意味,还有功能性与工具性之需。正如最著名的恢复性司法倡导者博瑞斯威特所言:“与刑事司法制度相比,故交至亲能以更加强烈、更加敏锐、更具推动力的方式促使犯罪人自觉自愿不再重新犯罪”。(13)围绕犯罪人周围的“关爱社区”(communityofcare)可以帮助犯罪人执行恢复性协议条款,帮助他成功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
通过与围绕犯罪人周围的“关爱社区”共同承担社会“控制功能”,可以避免将犯罪人转人另外一个世界,即犯罪人成为被调查的对象,受到法律专业人士的控制。此时,对犯罪人最“重要的他人”变成心理学家、精神病医生、社会工作者等,传递给犯罪人的“自我形象”便是具有“犯罪人身份”(criminalidentity)。“犯罪人身份”意味着人们认为这个人会一直犯罪。其风险是:犯罪人改变其原有生活的权利被剥夺,他只能与法律专业人员相周旋,逃避自己的责任。(14)
和解与会商可以激发犯罪人承担责任,激活其亲社会倾向,犯罪人可从罪错中汲取教训,可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可在社会中重新赢得尊重。总之,使社区矫正比其他制裁方式更加有效的上述诸特征可通过会商模式得以强化。
(六)恢复性司法与富有建设性的处罚
恢复性司法的首要目的不是惩罚犯罪人,而是弥补犯罪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若犯罪人不愿承担责任,则将由法官审判之,以判决强制犯罪人履行赔偿损失的义务。恢复性司法成功的关键不在于对犯罪人的影响,而在于损害可在何等程度上得以赔偿。犯罪造成的损害既有道德上的,也有其他符号意义上的,还包括对犯罪人本人的损害,因此,最好的恢复性程序就是促使犯罪人积极参与的程序。当然,即使犯罪人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在很多案件中,仍可达致恢复性结果。
恢复性司法诉诸于那些与犯罪及其后果直接相关的人员,邀请他们共同进行对话,对犯罪进行评说。可以说,当恢复性司法使犯罪人认识到犯罪事实并为犯罪后果承担责任时,恢复性司法便在构筑着处罚,表达着对犯罪行为的申斥。
正因为恢复性司法秉具参与性、对话性或叙事性特征,因此,恢复性司法程序将改变对于个人发展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概念。这些概念将影响犯罪人在未来选择其他行为方式的可能性。这些概念是:自我、问题、他人、关系。
恢复性司法的前提是犯罪人自愿参与程序性调查,使其“自我”与“他人”相连。恢复性司法要求人们创造条件,使犯罪人真心实意的参与成为可能;同时需要犯罪人做出决定,将公众的合法利益融入到他的判断与决定中,这时,人们也表达了恢复被犯罪侵害的社会关系的需要。
与刑罚所秉具的排除理念不同,恢复性司法秉具的是团结理念。将个人纳入到富有意义的社会活动与社会关系网络之中,以便组织并维系对犯罪行为的规范性反应,是恢复性司法的恒久追求。至于团结的方式,可在会议进程中予以设计,而未来的团结性和谐关系的构筑,将从恢复性计划的执行开始。令犯罪人自觉参与,实践证明,是一枚解决重犯痼疾的金钥匙。
(七)社区矫正、恢复性司法与社会安全
“身处人身与财产不受伤害、亦无意伤害他人人身与财产之地,并以此感到正当合理,则此地便有公共安全”。(15)安全社区的创建,仰赖于社会团结性关系“自然存在的维护者”(naturallyoccurredguardians)的工作。“自然存在的维护者”包括朋友、妻子、孩子、雇主、缓刑官等。美国明尼苏达州矫正局局长凯·普兰尼斯说:“欲创建安全社区,公民们必须积极参与,重新参与到决定共同遵循的规范、信守这些规范、并对违反规范者以何等不致增加社区安全风险的最佳方式予以处理的过程之中”。(16)若社区矫正欲更有助于公共安全,则它与恢复性司法在文化上、程序上的结合乃是其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
注释:
①可见,“替代”项目自诞生之日起,便兼具恢复性与转处性特征。
②Blom,M.,VanderLaan,A.M.,Huijbregts,G.L.A.M.(2005).MonitorJeugdterecht.WODCCahier2005-17.DenHaag.pp.32,34,35.
③救世军,是一种基督教组织,着军装,有军衔,行简易宗教仪式,以救助穷人而著称于世——译者注。
④Lünnemann,K.,Beijers,G.,Wentink,M.(2005).Werkstraffen:succesverzekerd?SuccesenFaalfactorenbijwerkstraffenvanmeerderjarigen.HildeVerweij-JonkersInstituut.Utrecht.
⑤《荷兰法》(OpiumAct)对硬性(harddrug)与软性(softdrug)进行了区分:硬性如海洛因、可卡因与“灵魂出窍”迷患药(以安非他明为基本成分的强效合成兴奋药),对人体健康具有巨大的、无法接受的危害;软性如大麻,对人体的危害比硬性轻得多。——译者注。
⑥Lünnemann,K.,Beijers,G.,Wentink,M.(2005).Werkstraffen:succesverzekerd?Succes-enFaalfactorenbijwerkstraffenvanmeerderjarigen.HildeVerweij-JonkersInstituut.Utrecht.P147。
⑦Binnenlandsbestuur.nl:18November2005.
⑧Walgrave,L.(2000)Methetoogopherstel:bakensvooreenconstructiefjeugdsanctierecht.UniversitairePersLeuven.
(9)Marshall,T.(1996).''''CriminalmediationininGreatBritain1980-1996''''.EuropeanJournalonCriminalPolicyandResearch4(4):37。
(10)有效性是指,与其他处罚类型相比,累犯率较低,判处并完成社区制裁以后再次犯罪的时间延后,重新实施的犯罪较轻等等。
(11)VanderLaan,P.(2001).''''Politileenjustitileinterventiesbijgewelddadigeenernstigdelinquentejongeren''''.In:Loeber,R.,SlotW.andSergeant,J.(Ed.).Emstigerngewlelddadigejeugddelinquentie:omvang,oorzakeneninterventies.BohnStafleuVanLoghum.Houten:319-344.
(12)Bol,M.W.,Overwater,J.J.(1984).Dienstverlening.Eindrapportvanhetonderzoeknaardevervangingvandevrijheidstrafinhetstrafrechtvoorvolwassenen.WODC.Staatsuitgeverij.DenHaag.
(13)Braithwaite,J.(1999).‘RestorativeJustice:assessingOptimisticandPessimisticAccounts’.In:M.Tonry(Ed.)CrimeandJustice,AReviewofResearch.UniversityofChicagoPress.Chicago:25:P68.
(14)Little,M.(1990).YoungMeninPrison,Thecriminalidentityexploredthroughtherulesofbehaviour.DartmouthPublishingCompany.Aldershot.
社区服务活动实践报告范文6
论文摘要:服务学习具有将社区服务与学术课程结合起来的课程与教学取向,具有明确而真实的学习目标、适应真实的社区需要、学生做决定以及分析性反思四个特征。服务学习理念对我国高校青年志愿服务体系的构建提供了诸多启示:理念上要以学生为本,活动内容与形式上要以社区为基础,训练和督导要以专业化为目标,维系和奖励要以自我满足为需要。
服务学习(ServiceLearning)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将社区服务与课堂教学结合起来的开放性的学习方式。通过服务学习,学生可以在生活情景中运用知识,并从经验的反省中获得未来生活所需要的知识,进面提供进一步获取知识的动机,同时形成公民的责任。…简单地说,服务学习是由学校设计一些方案,通过在社区里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服务性活动,使学生掌握各种知识。服务学习在美国相当普遍。由于服务学习具有灵活性、实用性及实效性等特点,也逐渐得到了国内广大教育者的推崇。笔者认为,服务学习理念对于加深大学生对志愿服务的认识,构建高校青年志愿服务体系有积极的启发意义。
一、服务学习的内涵、特征与功能
在美国《国家与社区服务法案》中,服务学习被视为一种方法,包括以下四部分内容:第一,学生的学习与发展借助于参与的服务活动,该活动是一种有组织的服务,由学生与社区一起协调,并符合社区真正需求。第二,服务学习融入学校课程,让学生针对服务学习中的所见所为进行思考、讨论与写作。第三,服务学习提供学生应用所学新知识到社区真实生活情景的机会。第四,服务学习将学习的教室扩大到了社区,有助于增强学生对他人关心的情感。可见,服务学习是一种融合服务与学习的学习方式,强调服务与学习同等重要。服务学习的基本特征包括:明确而真实的学习目标;适应真实的社区需要;服务者做决定;分析性反思。
服务学习的功能具体体现在学生、学校及社区(社会)三方面。就学生而言,服务学习可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他们的人际交往能力,还可以增强他们在真实生活情景中的学习能力、反思能力与批判思考能力;就学校而言,服务学习可改善师生关系,增进师生互动,使学校成为更开放、更适合学生成长与发展的学习场所,同时学校也可从社区得到不少资源与支持;就社区而言,学生为其提供直接服务,可以给社区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二、服务学习与志愿服务之间的关系
服务学习和志愿服务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志愿服务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没有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四大特征。志愿服务具有多元化学习方式的特点,Wilson指出:志愿服务组织具备较好的学习气氛,可以经常通过与他人互动及工作经验积累进行学习,志愿者在组织情境下,通过参与服务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学会目标管理、时间管理、团队协作等,而学生则可以通过这种服务学习的方式成为被别人尊重的独立个体。因此,“在服务中学习”是服务学习与志愿服务的共同点。
服务学习以社区服务为平台,但不同于单纯的社区服务,是否具有课程整合和反思的要素是两者的本质区别。社区服务和志愿者行动的核心都是服务,其主要目标是通过服务满足社区的需要,与课程没有任何正式的联系。而服务学习的核心是课程、服务与反思的结合,比社区服务多了课程整合与反思的过程。
三、“服务学习”视阈中的
高校青年志愿服务体系服务学习包括以下四个阶段:准备(preparation)、开展服务(service),反思(reflection)和最后总结(culmin~ingactivities)。[5借鉴服务学习理念,笔者认为,构建高校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应包括以下环节:规划、培训、服务、反思和评估。在具体构建和实施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设计与理念:以学生为本
青年志愿者活动的主体是学生。服务学习的显著特征之一就是“服务者作决定”,因此设计服务活动,要以学生为本,尊重他们的创造精神,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使服务学习真正成为学生自觉推进自主管理的有效实践。“以学生为本”,一方面是“服务学生”,即满足学生的实际需要,通过服务实践,使其对教学内容的认识由感性层面上升到理性层面;另一方面则是“学生服务”,即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服务于社区,向社区成员传递新理念,传播科学知识,繁荣社区文化。
高校青年志愿服务应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并将这一原则贯穿于服务学习的全过程。在目标确定、内容选择、实施行动、反思评价的环节中落实民主管理,让学生切实参与进来,促使学生成为自主的公民。首先,制定服务目标时要考虑目标范围、有效性、可行性、相容性和明确性,能使学生在已有的知识基础、能力、社区资源及可供的时间内顺利实现,能使不同的学生从目标中对所期望的结果获得相同的理解。其次,志愿者活动的工作重点、内容、方式、方法要结合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具体特点,根据志愿者不同的个体条件、服务意向、兴趣及需要安排相应的工作,这样既能使学生获得探索的满足感,又能使学生的知识经验与其他令人满意的学习经验联结在一起,产生情境类化迁移。再次,要发挥志愿者的主观能动性,为服务对象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同时,也要强调教师在服务行动的指导作用。
(二)内容与形式:以社区为基础
“适应真实的社区需要”是服务学习的又一显著特征。服务学习在本质上是要解决学生为什么而学习的问题,即学习的意义问题。对生活在特定社区中的人.社区需要就是社区中每一个人的需要。满足真实的社区需要不仅能为服务学习创造好的环境,其本身也是寻找学习意义的过程。“只有当学生帮助满足真实的社区需要或帮助解决对社区重要的问题的时候,服务学习才是有效的。当服务学习被人为弄成或碰巧弄成‘做作的工作’(make一work),它就是无效的。”
当前,社区已成为人们学习、生活、娱乐的主要场所,越来越多的人由“单位人”变成了“社区人”,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人的多元化需求都在社区汇集。这客观上为高校青年志愿者参与社区建设创造了条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高校青年志愿服务以社区为基地,可从以下几方面人手:一是扩大社区服务对象。要立足校园,面向社会,可为社区中有特殊困难的老干部、老科技工作者、老教师、农村文盲、见义勇为英雄及家属、孤寡老人、残疾儿童、民工等人提供服务。二是延长社区服务时间。可以与社区、孤儿院等洽谈长期服务协议,让志愿精神代代相传,让服务对象得到长期帮助,使志愿活动更加具有社会影响力。三是拓展社区服务内容。可以利用高校的智力优势,开展社区文化服务、特殊对象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社区中介服务和共建服务。通过不断创新,丰富已经开展的日常生活型服务、医疗健康型服务、科技文化型服务的内容,开发法律援助、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教育、环保等方面的新项目。四是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充分挖掘社区资源优势,围绕社区居民生活的具体内容和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来开展活动,确定重点,创出特色。五是创新社区服务渠道。如帮助社区建立团支部,选拔优秀大学生担任社区团支部书记,指导社区团支部开展活动等。
(三)学习与培训:以专业化为目标
通过研究发现,学生的服务学习经验与学术课程的联系越紧密,服务学习的成效就越大。服务学习与学术课程的整合不仅是实施服务学习的关键,也是服务学习发展到新的历史阶段的重要标志。服务学习中的志愿者培训不但强调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还会根据社区服务的需要,及时提供各种资格培训和课程训练,加强对志愿者服务所需的技能技巧,如沟通技巧、团队协作、组织领导、快速适应环境能力等方面的训练。高校青年志愿服务要达到“专业化”,应做到:一是与专业结合开展服务。如生物环保专业的学生开展“保护环境”服务活动,法律专业的学生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活动,外语专业的学生开展义教等等,这样既能提高服务质量,体现专业水平,又能促进学生提高学习成绩和实践能力。二是志愿者必须接受专业、系统的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基础理论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社会沟通能力培训,组织管理能力培训等。通过专家讲座、集体学习和实地考察等形式,为学生学习了解专业理论、组织管理等方面知识提供机会。培训结束可颁发结业证书,同时请学生提建议,以便志愿者今后组织开展更加实用的培训,帮助他们实现自我发展。三是要具备志愿者专业精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学习是一种综合学习,除问题解决学习之外,“体验学习”占很大比例,如照顾孤寡老人和残疾儿童之类的服务学习,而情感的升华则是重要目的。全美服务学习委员会主席、参议员格伦说过:“服务学习在读、写、算3R教育之上又增加了关键的第四个R——责任(Responsibility)。”
反思是服务学习的关键部分,青年志愿服务学习中的反思既包括学生的反思,也包括教师的反思。学生的反思包括“我在服务中是怎样运用所学知识的”,“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将如何运用这些知识”,“我的行为、观念需要有哪些改变”等内容。教师的反思则包括”我的教学是否对学生的服务活动产生了启发,哪些地方需要改进”,“学生是否把服务与课程内容联系起来了,如果没有,我该怎么做?”等。反思形式既有学生或教师个人的反思,也有教师组织的以小组或班级为单位的反思。反思是为了进一步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纠正不当的行为习惯。在反思结束后要撰写日记或报告以促进提升。
(四)维系与奖励:以自我实现为需要
志愿者维系这一环节的核心问题是如何留住志愿者的问题,而要解决该问题的关键是要强化他们的参与动机。因此维系就要尽可能赋予志愿者动机,使他们在从事公益服务的同时,得到心理的满足。美国专家保罗·杰·伊尔斯利认为,在美国这个个人主义至上的国家,却有那么多的人热心志愿服务事业,原因之一是“志愿者从这些活动中获得了更多的东西”,志愿者也是需要利益的,当然不是物质上的,而是精神上的利益,是一种高尚的利益,如人道主义和理想主义的实现、奉献社会的满足、学习新事物的机会、提高技能、参与社会、寻求情感上的慰藉、觉得自己善良、有益于人、被人需要等。。。
奖励是服务学习的要素之一,奖励能使相关部门、学校,尤其是学生为他们所做的事感到自豪。对相关部门和学校而言,奖励能增强其推动服务学习的成就感和持续开展的决心;对学生而言,奖励能增强他们的自尊感,使他们更愿意在日后继续参与服务学习活动;对社会而言,奖励有助于社会大众了解、接纳和认可服务学习活动,有助于吸引更多的学校和青少年学生参与,有助于获得更多的支持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