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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实施管理范文1
论文摘要:《现代知识产权管理》一书研究视角独特、观点前沿,结构体例充实、逻辑清晰,内容重点突出、实用性强,对知识产权管理研究进行了全新定位。
21世纪是信息时代,同时也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经济是以智力资源的占有、分配和使用(消费)为最重要因素的经济,它不以劳动力、土地、资源、资本为第一要素,而是以知识为主要生产力。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是经济尤其是知识经济发展的根本保障,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则是知识产权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知识化社会发展进程的加速,尤其是随着网络技术对社会、经济、文化的全方位影响与推动,知识经济发展、技术创新、社会信息化、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国际化贸易活动等,都对知识产权管理提出了现实的迫切需求,因此知识产权管理的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巫需加强。
一、相关研究背景
综观近年来国内外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研究论著可以发现,研究者对于知识产权管理内涵的认识有所不同:国外学者更多地将知识产权管理定位在如何通过发明创造来为企业创造价值与财富,相对来说并未侧重知识产权管理的理论分析与阐述;而国内研究者的一个突出特点是试图较为清晰地概括与定位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主要专著有罗国轩的《知识产权管理概论》( 2007 ),蒋坡的《知识产权管理》( 2007),柯涛、林葵的《知识产权管理》(2004),马海群的《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信息管理》(2003)以及商晓帆、毕红秋的《现代知识产权管理》(2003)等。
目前,国内外知识产权研究以传统的法学、经济学研究以及技术视角的研究成果偏多,法学视角侧重法理理论,经济学视角则是更多地运用经济方法探讨知识产权管理的效率与方法,而技术视角主要是从技术规范的角度研究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问题,可见,缺乏三者结合起来进行“技术一经济一法律”一体化角度的研究。此外,从目前世界上著名的商学院多数在技术管理学科内开设有知识产权管理课程、从商业化的角度研究知识产权管理问题可以看出,我国知识产权管理的研究既跟不上现代数字、信息、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实践发展,又不能满足知识产权管理与教育的现实需求。为了为知识产权实践提供理论指导,解决知识产权管理与教育的需求,马海群教授经过长时间的思考、酝酿与积累,突破以往情报学领域以单一学科为主要研究视角的知识产权研究框架,将知识产权研究置于管理、法律和技术整合的研究视角之下,于2009年7月推出《现代知识产权管理》一书。本书不仅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针对性,而且对知识产权管理进行了全新的定位研究。
二、研究视角独特,观点前沿
传统知识产权研究主要有两个视角:一是法学的视角,强调制度的安全与秩序;另一个是经济学视角,强调制度的效力与效果。此外,还有不少学者从社会学、伦理学、历史学、管理学及技术发展的角度进行研究。随着数字、信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国家与企业面临的智力和经营环境的日益复杂,从管理角度探讨知识产权制度的社会价值及战略运行方式,从技术角度探究知识产权制度的运行效率与安全控制手段等,正成为知识产权研究的重要视角。目前,中国知识产权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不高,政府在宏观政策方面缺乏对知识产权管理的规划,企业对知识产权管理缺乏目标管理、战略管理和评价管理意识。因此,在我国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宣传、教育、研究和学科建设迫在眉睫。在这样的背景下,马海群教授紧跟学术前沿,突破了以往对知识产权管理的狭义理解,从更为广阔的视角对知识产权管理的内涵和学科内容体系进行了系统、全面和准确的探讨,丰富和拓展了知识产权管理问题的研究领域和学术视野。马海群教授清晰地认识到:“因为政府、企业和社会都面临着强化知识产权管理的历史使命,因此将知识产权管理界定为一种对知识产权各方面的宏观调控和微观操作更具有说服力”。
2008年7月17-18日举行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简称WI-PO)国际会议中主要讨论了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教育和研究的重要性(在发展中国家尤须如此),并强调必须提高人们对知识产权管理教育及其在建设具有知识产权能力的商业组织中所起的关键作用的意识。这在同类会议中尚属首次,具有相当的学术导向性和前瞻性。本书紧跟研究热点,对这次会议的重点在各章节中均进行了深人的探讨,如第4章现代知识产权文化管理中提出,要充分借鉴国外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分析我国知识产权建设的现状,提高加强知识产权高等教育及人才培养这一措施来解决我国存在的问题,这与2008年制定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第7条所提出的要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这一战略指导思想相契合;第10章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中,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定位于企业创新与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和促进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建立的有效途径,通过制定科学、有效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建立具体知识产权管理机制,促进企业的经济增长,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三、结构体例充实,逻辑清晰
全书的体例结构充实丰满、布局合理、层次鲜明。由于知识产权管理学科是新兴的交叉学科,发展历程较短,学科体系尚未定型。马海群教授对知识产权管理的内涵进行了重新审视,在借鉴和总结他人观点的基础上重新构架了知识产权管理新的学科体系。书中内容按照知识产权管理的不同方面全面展开,分别进行了深人细致的研究,并从知识产权法制管理、知识产权政策管理、知识产权文化管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知识产权经济管理、知识产权技术管理、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以及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9个方面构建并拓展了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体系,促进了知识产权管理学科的发展。全书共10章,大体可分为3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第1章,作为全书总体概述,本章节对知识产权管理的现实问题及基本理论问题的进行了介绍;第二部分是第2章至第8章,分别从知识产权管理的政策制度层面、理念创新层面、实践操作层面等角度展开论述;第三部分是第9章、第10章,开创性地将知识产权管理上升为国家和企业的重要战略层面,并将政府、企业和社会置于知识产权管理主体的位置加以考察,为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盈利能力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意见。
此外,书中还敏锐地认识到知识产权是一个变化中的概念,赋予其全新的时代内涵,沿着“管理”这一主线对知识产权进行了创新研究,并吸收、融合了法律和技术的相关内容。全书脉络清晰,宏观层面论述与微观层面分析并重,内容Ir}l盖了现代知识产权管理的所有重要的维度,同时突出和重视政策管理、文化管理、教育管理、技术管理及信息管理在现代知识产权管理中的作用,这也是本书的一大亮点和创新点。本书以满足我国知识产权管理教学与研究的现实需求和展示知识产权战略时代的来临为我国带来的深刻社会影响为落脚点,汇集了马海群教授在知识产权管理领域多年的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可为管理学、法学、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等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的研究提供参考、借鉴和指导,也可为各级政府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实践工作提供有力的决策参考工具。同时,本书可作为高等学校相关专业的研究生、本科生的知识产权管理及相关课程的教材,以培养既懂得工程技术又懂得法学、管理学、经济学基本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四、内容重点突出,实用性强
本书知识覆盖面广,重点突出,信息量大,数据详实。马海群教授经过多年的研究与积累,将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工程技术等相关学科的前沿知识创造性地融合并运用到知识产权管理的研究中,通过对国内外知识产权管理领域的相关实践和研究的最新发展动态、经验和相关案例,找出我国现阶段知识产权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启示和完善的建议。例如书中较为全面和详实地介绍了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政策管理、文化管理以及技术措施立法方面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同时,为了更具直观性和借鉴性,书中较为全面地展示了国外的知识产权信息网站并配以截图。全书的内容并没有拘泥于知识产权管理的微观内容研究与具体实践操作研究,而是将研究范畴拓展至国家和企业的战略层面,如书中强调“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家和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国家和政府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主要是在法律法规、政策策略和国际贸易谈判等方面展开工作,如营造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法律体系框架与环境、制定推动本国知识产权能力与水平提升的政策策略、维护法制主权和争取国家利益等。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则应该从制度建设入手,结合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工具的应用,以机构可以获得的知识产权权项的管理为主轴,如专利、商业秘密、商标等,并辅之以企业管理必须强调的其他制度”。
本书不仅注重基础理论,强调联系实际,而且采用案例进行教学。书中材料组织充分、合理,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先进性。文后参考文献达276条之多,可见本书编著者阅览了大量的国内外该领域最新重要论著,将其中的有价值信息与观点经过认真加工、提炼、继承,融人到全书的各个章节中。同时,全书加大了理论探讨与实践结合的力度,通过大量数据的介绍、经典案例的分析以及国外主流技术的引人,把知识产权管理的知识全面地呈现到读者面前,大大强化了这部教材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此外,本书配有随书光盘,能够与纸本文字形成有效互补,学生可以通过多媒体的形式加深对书中内容的理解,实现了“立体教学”,使教学效果得到进一步加强,更加凸显了本书的实用性。
五、不足与建议
知识产权实施管理范文2
2013年6月,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通过了欧盟608/2013号条例(REGULATION[EU]No 608/2013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规定了知识产权海关执法的新规则,并废除了2003年7月22日颁布的欧盟理事会(EC)1383/2003号条例(CONCERNINGCUSTOMS ENFORCE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REPEALING COUNCIL REGULATION[EU]No 1383/2003)。该条例于7月19日生效,其中关于申请表格、制定实施办法和建设数据库等条款于2013年7月19日开始适用,其他条款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原条例失效。
引入哪些新规定
扩大海关执法的知识产权范围
新条例除了原条例包括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工业品外观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原产地名称以及地理标志以外,新包括了在各个成员国法律的保护下成为独有财产权的厂商名称、半导体产品的布图设计、实用新型。除了涉嫌侵犯上述知识产权的货物以外,与货物分开进出境的包装、标签、贴签、宣传册、操作说明书、保修文件或其他类似的项目若含有侵权商标或地理标志,也作为侵权嫌疑货物;以规避技术保护措施为目的而设计、生产或改造的装置、产品或部件也作为侵权嫌疑货物,纳入知识产权海关执法范围。
列明海关执法行动申请人的范围
新条例明确规定任何有立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关于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诉讼的知识产权权利人、独占许可证被许可人或授权使用者、知识产权集体管理机构或专业防御机构、有权使用地理标志的生产者团体,应当有权提出海关执法行动申请。
新条例允许寻求在欧盟范围内有效的权利(例如欧共体商标、欧共体工业品设计、欧共体植物新品种、受欧盟保护的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欧洲专利)给予保护的个人向任意成员方海关提出申请(这些申请被称为“欧盟申请”,Union application,与之对应的是针对只在某个成员国有效的知识产权提交“成员国申请”,national application),这些申请人有权要求海关不仅在提交申请的本国范围内,而且在整个欧盟范围内采取措施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强化海关依职权的执法行动
新条例规定,当海关在有合理迹象的基础上怀疑其监管下的货物侵犯知识产权后,他们可以主动暂停放行或者扣留货物(除了易腐货物),并通知申报人或货物所有人,以及在同时或其后通知有权提交关于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海关执法行动申请的个人或者团体有关暂停放行或扣留货物的情况。
扩大销毁货物程序的适用范围
新条例规定,海关收到申请获批者关于断定某批货物侵犯知识产权的确认文件和其销毁货物决定的文件后,在申报人或货物所有人同意销毁的情况下,销毁货物程序强制适用于所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此外,若申报人或者货物所有人在货物暂停放行或扣留通知下达的10个工作日内(易腐货物应在3个工作日内),没有书面向海关确认其同意销毁货物或者反对该决定,海关可以视为申报人或者货物所有人已经确认同意货物的销毁。
引入“小规模托运”货物的定义
新条例规定对于涉嫌侵犯商标权或地理标志权的假冒货物以及涉嫌侵犯著作权及相关权利或工业品外观设计权的盗版货物,若其包含三件或以下的货物或者总重小于2千克(“小规模托运”,不包括易腐货物),且申请获批者在申请书中声明适用“小规模托运”的货物销毁程序,则海关暂停放行或扣留货物后向申报人或货物所有人发出通知,其中包括海关打算销毁这些货物的决定。当申报人或者货物所有人在收到货物被暂停放行或者扣押的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既没有表示同意销毁货物又没有向海关当局提出异议时,海关当局可以视为申报人或者货物所有人已确认同意销毁货物。
明确和修订海关执法行动的期限
具体化了海关采取执法行动的期限及期限的延长。新条例规定在批准申请时,主管海关部门应限定海关采取执法行动的期限,该期限自批准申请的决定生效之日起,不应超过自采纳决定次日起一年。该期限需要延长的,申请获批者应在原期限到期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主管海关部门应在收到延期请求的3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获批者通知延期决定。海关采取行动的延长期间应自上期届满次日算起,且不得超过1年。
明确了海关通知有关暂停放行或者扣留货物的时间。由于销毁物品的过程意味着货物的所有人(或申报人)以及申请获批者具有同样权利来表达他们对于货物销毁的反对,申请获批者应当有权对货物所有人或是申报人对于货物销毁的反对做出回应。也正因如此,对于货物的扣留,货物所有人或申报人应当比申请获批者提前一天或是在同一天得到通知。新条例规定海关应当在货物暂停放行或者扣留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报人或者货物所有人;海关应当在通知申报人或者货物所有人关于暂停放行或者扣留货物的当天或者之后,及时通知申请获批者。
依职权暂停放行或者扣留货物的期限从3个工作日变为4个工作日。新条例规定,当海关认为某批货物(易腐货物除外)涉嫌侵犯未涵盖在任一海关执法申请书中的知识产权,海关可以对货物采取暂停放行或者扣留的措施,并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潜在的申请人。潜在申请人必须在收到海关作出暂缓放行或扣留决定的通知后4个工作日内提交海关执法申请书,否则海关将放行货物或解除扣留。
厘清费用负担和赔偿问题
海关的职责应当服从成员国的立法规定并受其监督,但是批准申请的决定不应授权申请获批者对海关未能侦查到侵权嫌疑货物并放行了该货物或未能采取扣留措施要求赔偿。
假如海关依申请采取行动,申请获批者应该对海关为保护其知识产权实施的行动引起的所有费用给予补偿。然而,这并不妨碍申请获批者向侵权人或货物被发现时所在成员国的法律规定下应当承担责任的其他人求偿的权力。
细化与第三国海关的信息共享问题
新条例规定,在不损害欧盟数据保护规定的前提下,以有助于消除国际贸易中的货物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为目的,欧盟委员会和成员国的海关可以与第三国有关部门共享数据和信息,如货物的性质和数量;涉嫌侵犯的知识产权;货物的原产地、起运地与目的地;有关运输工具活动的信息等。
中国企业应注意的问题
中国企业应充分了解欧盟知识产权海关执法新条例的内容,及时跟踪欧盟委员会对知识产权海关执法申请表格的内容和格式、小规模托运货物的数量标准等方面相关立法的更新和解释,熟悉海关执法流程,并注意以下问题:
欧盟知识产权海关执法条例是程序法,进出口货物是否侵犯欧盟及其成员国所保护的知识产权是基于欧盟和各成员国的实体法规定,中国企业要注意欧盟及其成员国的知识产权实体法律制度,以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新条例扩大了知识产权海关执法的范围,已经超出了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保护的范围,也大大超过了中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涵盖的范围。一方面,中国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尽快在欧盟进行注册或获得授权,以使自己的知识产权能够在欧盟市场获得保护,并有利于启动欧盟海关的知识产权执法程序;另一方面,中国的出口商应避免进入欧盟市场的货物因涉嫌侵犯相关的知识产权而遭到海关扣留,甚至被销毁。
知识产权实施管理范文3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指由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方针、目标、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规章制度以及各类知识产权管理活动构成的有机整体,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涉及的知识产权事项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活动[1]。
1.1构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利于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一方面,建立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有利于激发企业员工的创新意识,提高员工的创新能力,增强创新的主动性。另一方面,建立研发过程中的专利信息检索、分析和利用机制有利于研发人员跟踪现有技术的最新进展,分析有无研发的必要及是否会构成侵权,如有必要还可在他人研发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构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思考更深层次的研发,这样既避免了侵权又可以节省研发经费和研发时间。最后,通过对研发及生产、采购、销售等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产出。通过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可以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又可以增强企业的创新动力。
1.2构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
如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外乎就是人才、技术、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一个企业即使有一流的人才、一流的技术也不一定在市场竞争中具备优势。如果不构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的管理,企业通过大量投入而研发的产品可能轻易被别的企业仿制,创新无法产生应有的经济效益,企业无法发挥技术优势,对研发的高投入却无法带来高效益及竞争优势,从而在市场上的地位无法得到保证。甚至,通过大量投入而研发的产品可能侵权,不但不能给企业带来竞争优势还可能面临索赔。因此,构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能保护企业的技术优势,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最终改善企业的竞争地位。
1.3构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利于企业持续发展
企业通过构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利于增强知识产权预警能力。研究和分析当前产品、技术的知识产权,形成知识产权风险识别机制,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规避或降低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企业一方面对自身产品及技术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另一方面加强对自身技术和产品的知识产权监控,防止他人侵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的持续发展。企业通过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建立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监控、知识产权应急处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等行为。全面保护知识产权,防范知识产权风险,最大力度的保障企业的利益,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构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内容
知识产权管理是一个系统化管理,是依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目标将知识产权管理的诸要素给予合理的配置,并明确其活动范围和方式,形成相对稳定的、科学的系统[2]。因此需要构建一个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保障知识产权管理的有效进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内容包括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信息平台及管理评估体系四个方面的内容。
2.1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构建
目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有三种形式:知识产权部门直属于最高管理者、属于研究与开发部门和属于法律部门。这三种组织形式都属于直线组织结构,刚性大,部门间横向协调差,信息传递具有纵向的特点。因为企业知识产权的开发、利用、运营与企业技术开发、产品市场流转、经营管理战略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使得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生产部门、研发部门、市场营销部门、法务部等就产品、技术、市场、法律保护、资源配置等方面问题需要经常保持联系与交流。因此,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其他各职能部门之间要加强以信息为纽带的横向协调。基于此,企业应该建立矩阵式组织结构。矩阵式组织结构把以一个项目或产品为中心任务的横向直线型组织与传统的以职能为中心的直线型组织实行交汇,通过对项目小组的跟踪管理,确保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及时性、严密性和灵活性,有利于技术创新。知识产权管理事务涉及面广,因此应该配备不同知识和技术背景的人员。一般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包括高层管理者(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技术、市场、知识产权事务、法务等人员。高层管理者因为参与公司战略的制定,因此是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的不二人选;市场人员由于长期接触市场,熟悉市场,可以对市场上自身技术和产品的知识产权进行监控防止被他人侵权;知识产权事务人员主要对企业现有的知识产权进行日常管理与维护,并从事知识产权文献的检索、分析,为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提供定性和定量的数据;法务人员主要从事相关合同订立知识产权相应条款及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技术人员可以从技术角度看如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企业是最有利的。
2.2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构建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化就是要实现以“制度治人”而不是“以人治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其中最主要和最重要的对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技术及商业秘密的管理。企业应该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激励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体系。如专利管理制度、商标管理制度、著作权管理制度、技术及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申请审查制度、成果登记制度、知识产权实施、转让、许可制度、知识产权奖励制度等。长期以来,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是企业不注重相关制度的制定或制定具有随意性,没有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还有些企业制定了相关制度但执行力度不够。国外企业则非常注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如日本三菱化学公司,入职人员签订的劳动协议中约定了保密义务,在员工离职时,再次签订保密协议,有些岗位的职员离职时还要签订择业禁止协议。企业创造知识产权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创新,而是为了给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对于知识产权的实施、转让、许可,企业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使得知识产权带来的效益达到最大化。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就是为了促进、保护、激励企业创新。但是知识产权制度在企业中要体现和发挥作用还需要企业建立公平合理的激励机制,激励机制是企业不断创新的动力。企业要建立激发各类人员不断创新的机制,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按照对企业贡献的不同,实施不同程度的相对公平的奖励,以激发企业员工的创新积极性。
2.3知识产权信息平台的构建
知识产权信息是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重要信息资源,为企业创新创造重要条件,因此占据知识产权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以专利信息为例,它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具有巨大的经济、技术、法律和情报价值。目前世界上已有专利文献4000多万件,据统计,充分利用已有专利文献,可节省60%的研发经费和40%的科研时间。因此,企业要根据所在的行业领域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尤其是专利信息数据库。如今处在信息化社会里,专利信息是新技术、新产品开发过程都必须借鉴的重要信息资源,对已有信息进行二次开发,已经成为企业科技创新的重要途径。充分利用已有专利信息,可以了解相关技术领域的总体发展水平、专利数量、技术热点,了解其他企业的战略布局,确定自身的知识产权战略。通过借鉴前人已经开发的技术创新,汲取其精华创造自己的知识产权,一方面能有效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大大降低研发费用;第三可以缩短研发时间;第四可以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例如比亚迪汽车公司研发的1.5TI缸内直喷涡轮增压发动机就是在借鉴大众1.4TSI发动机的基础上研发的,这样既减少了开发周期,又保证了技术的可靠性,避免了技术风险。
2.4知识产权管理评估体系的构建
知识产权评估体系是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进行评估,评价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估工作对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完善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评估的内容包括:知识产权方针、目标是否符合公司的实际;机构设置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设置是否合理;在实际工作中是否有效执行;日常管理工作中需要改进的地方。为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作出更加准确评价,应该设置合理的评价指标及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在选取评价指标时要注意指标的完备性和有效性,还要根据其作用大小设置权重,评估方法要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评估指标,可以参考国外企业的评估指标,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
3结束语
知识产权实施管理范文4
关键词:安顺蜡染 ; 知识产权 ;政府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992(2010)08-0066-02
孔子有言:“不谋万世,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不足谋一域。”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作用凸显,各个国家,甚至国家的地区间利用知识产权优势展开激烈的竞争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在国家层面,各个国家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相继出台,我国也在2003年提出了“创新型国家”的口号并在2008年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在地方上,北京、上海、江苏、杭州等东部发达城市已经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了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可以预见,未来围绕着以知识产权为主题的地方城市竞争已经展开,谁能在发展中掌握先机谁就能在未来的知识经济时代赢得发展的主动权。但是,静态的知识产权制度要有动态高效的政府管理才能发挥作用。因此,研究地方政府知识产权管理不仅具有理论意义更具有实践意义。本文拟就安顺蜡染知识产权的政府管理进行研究,以超越知识产权制度的不足,为曾经是“东方第一染”的安顺蜡染探寻新的发展路径。
一、 安顺蜡染知识产权政府管理的概念与特征
“知识产权本质上是一种产权,产权从法学的角度来说,就是权利,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就是一种生产要素和经济资源。”吕炳斌.建设创新型国家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M].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第101页.随着知识产权价值的上升,加强蜡染知识产权的政府管理就成为一种需要。所谓蜡染知识产权政府管理是指:政府对蜡染知识产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由专职的知识产权部门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利用经济、技术、法律、文化、教育等手段所实施的计划、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的活动。蜡染知识产权管理的特征使得它区别于一般的行政管理、蜡染知识产权的企业管理和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具体而言,蜡染政府知识产权管理具有以下特征:
1.战略性。2007年安顺市政府了《“十一五”科技发展暨2020年远景规划》,提出了着力打造“中国蜡染之乡”品牌的目标。由此可见,安顺蜡染的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需要地方政府站在宏观的角度,从地方的整体利益出发来制定计划、采取符合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具体措施。
2.管理性。战略包含着管理的意味。知识产权管理的一个根本的命题是:如何使产权转化为财富,并且最大效用的转化为财富。同上.第126页.这就需要借助于现代管理学的知识让蜡染传统资源作为地方发展的优势为社会财富创造作贡献。
3.法律性。要想对蜡染知识产权实施有效的政府管理必须借助于法律这一工具。目前,在国际层上关于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工作进展缓慢,而贵州省却在省政府的带动下首先展开传统知识的地方立法准备工作,这无疑将对安顺蜡染知识产权政府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4.文化性。蜡染蕴含着丰富的历史与文化,它造就了一方特别的行为与生活方式。知识产权的管理者也身处其中必然受其影响。因此蜡染知识产权的管理者对于蜡染文化及知识产权文化的认知、态度将影响蜡染知识产权政府管理的效果。
二、安顺蜡染知识产权政府管理介入的原因
知识产权在本质上是一种私权,它通过赋予知识产权的创新者独占性与排他性的权利来保证其在创新过程中所付出的成本获得回报。是私权就有可能滥用和有可能被侵权,进而导致市场竞争失序,产业发展受阻。安顺蜡染从辉煌走向没落,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盗版侵权泛滥,市场失序。面对日益猖獗的盗版侵权行为,权利人的维权过程可谓漫长而艰辛。但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维权时间与从事创造的时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维权时间和精力投入过多,投入创造的时间就越少。蜡染的发展也就失去创新的源泉。如果通过政府管理的介入,对侵权进行制裁,对失序的市场进行规范,使知识产权制度功能得以发挥,市场回归理性发展,在某种意义上也就保护蜡染创新的源泉。现实也表明:“在一些市场经济最为发达的国家和知识产权制度运行最为成功的国家无一例外的选择了进一步加强在知识产权制度运行中行政权力的介入,将政府管理融入知识产权制度刘华.论知识产权制度运行中的政府管制[J].北京:中国科技论坛.2005(1):55-59.。”
此其一,其二,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只保护主体明确的权利人和法律规定的客体,对于难以界定的集体性权利和存在争议的传统知识客体,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无法提供保护。因而需要修正现有的的知识产权制度或进行新的传统知识立法。而要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要想达成对传统知识立法保护,因为国家利益的不同,势必困难重重。因此,对传统知识进行保护与其说是法律问题还不如说是知识产权政策问题。
三、 安顺蜡染政府知识产权管理的成败的关键
理念决定行动及事情的结果。知识产权文化的构建和形成也是知识产权政府管理成败的关键因素。甚至有人将“知识产权文化的缺失看成是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困境所在,又把它看做是消除当前这种困境的出路”。孙运德.政府知识产权能力解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9(12).因此知识产权文化的作用不言而喻。但为使文章体系紧凑本文不展开讨论,而主要是从政府管理机构的角度进行分析。
1.整合现行知识产权行政机构
高效运作的组织机构是政府知识产权管理活动目标达成的保障。目前,在我国涉及知识产权事物管理的部门杂而多,“虽然许多国家均没有将不同领域知识产权的管理事物交由一个系统的行政部门来管理,像中国这样,由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分头管理不同领域的知识产权事物,且相互之间完全独立的体制设计则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编: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改革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28-29.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分散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职能分散、信息共享困难、行政效率低下,同时给寻求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人和社会大众带来维权的不便。因此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整合成为必要。
2.政府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与执法机构的分离
在我国,由于知识产权制度起步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不健全,导致知识产权行政机关曾经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发挥极大的作用,因此也形成了颇具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的“双轨制”保护制度,即行政与司法并行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随着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的完善,由政府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履行知识产权执法职能弊端显而易见:一是使政府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承担了过重的执法负担与压力,但却使得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的功能发挥受到限制; 二是在未来,政府知识产权管理或者行政管理的趋势必然是越来越专业化,因此,管理与执法相分开的机构设置会成为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
安顺蜡染陷入盗版侵权泥潭直至毁掉整个安顺蜡染市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执法不严,受害者的权利得不到保护,从而失去创新的动力与信心。因此建立与政府知识产权管理分化的专业知识产权执法队伍是安顺蜡染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措施。当然,要想一下一步到位的建立如此理想的知识产权执法队伍,需要大量的人才,考虑到目标实施的难度现阶段可以参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在公安局设立专门的经济警察负责知识产权的执法工作。
四、 安顺蜡染政府知识产权管理具体运作
1.安顺蜡染蜡染的技术标准管理。蜡染的生产有着繁杂的工艺过程,技术标准的高低将极大的影响产品的品质。同时为加强政府对蜡染知识产权的管理也必须依靠规范的行业标准。值得庆幸的是,在2009年9月25日,全国首个蜡染地方标准――《安顺蜡染制品》获得通过。《安顺蜡染制品》规定了如何鉴别界定伪劣产品、规范了蜡染常规产品的生产,还为先进企业创作和生产优质产品提出了较高标准。它的出台一是使蜡染工艺的生产有了可靠依据,为形成竞争有序的蜡染市场提供了制度上的屏障,同时也为政府知识产权管理提供了具体的操作审查标准,有利于蜡染市场的行政监管。
2.安顺蜡染知识产权的数据化管理。信息时代,政府管理信息的数据化便于部门的沟通和交流,也便于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因此建立传统知识数据库是政府管理工作形式转化的要求也是蜡染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传统知识数据库的价值在于一是为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构提供立法研究材料;二是便于著作、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统一管理;为将来传统社区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商业开发的利益分享提供比例依据和维权的证据。传统知识数据库分为总库和分库。蜡染传统知识属于一个分库。蜡染传统知识数据库建立、资料收集、整理、登记最好由经过整合的机构统一进行和管同上,第152页.理。或者在现有条件下由专利、版权、工商部门分散进行,由传统知识工作小组汇总后再建立数据库。
3.安顺蜡染知识产权的日常维护管理。从管理的主体上看,蜡染知识产权政府管理是一项专业性的工作,因此需要专门并且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蜡染知识产权政府管理办公室的组成人员的知识结构应当搭配合理,至少包括法学、管理学和文化人类学、社会学的工作人员。
从管理的工作内容上看,专门蜡染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从事的工作重要有:(1)研究提出蜡染知识产权工作方针、规划及政策建议;(2)蜡染传统知识数据库的更新维护;(3)建立蜡染知识产权资讯档案;(4)提供蜡染知识产权维权咨询服务;(5)接受蜡染知识产权侵权投诉申请,必要时建议知识产权执法部门立即采取行动;(6)定期进行蜡染市场、企业的暗中调查,统计盗版侵权、劣质蜡染产品生产企业和个人名单,建议有关部门定期进行清理;(7)负责与蜡染生产企业进行沟通,指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8)负责与蜡染生产的传统社区和蜡染协会进行定期的沟通,召开工作会议,共同探讨蜡染知识产权保护新途径;(9)借鉴广东省知识产权工作从青少年抓起的经验,组织“蜡染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提高全民的蜡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4.政府对蜡染传承人的管理和培养。安顺蜡染这一珍贵的传统文化要延续下去的根本在于人,在于传承人能够沉寂下来,用心境创作所产生的不朽艺术之作。因此,对蜡染传承人的管理和培养是蜡染知识产权政府管理工作中的艰巨任务。有的学者指出安顺蜡染的发展以原生态为要。笔者认为,在当今文化、信息交流激烈碰撞的社会。蜡染的原生态发展不是封闭的,即使蜡染传承人隐居山林从事创作也会无意识的融入当今的社会,带着当今时代的印记从事创作。因此,政府对蜡染传承人的管理和培养更重要的是为蜡染的发展缔造人文氛围。而具体的措施就是设置蜡染文化街。蜡染文化街是安顺蜡染向外展示的窗口,也是安顺蜡染品牌形象的展示。有了它蜡染传承人创作激情就有了依托的对象,创作心得的交流就有了更广阔的平台。目前,在现有条件下政府可以对蜡染集中地的中华南路进行改造,将其改造成为具有蜡染韵味和艺术美感的文化街。为打造安顺历史文化名城增加亮点。お
参考文献:
[1]陈祺敏.《基于区域创新理论的知识产权管理研究》.北京交通大学硕士论文,2007.
[2]李发耀著.多维视野下的传统知识保护机制实证研究[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
[3]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编: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改革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
[4]孙运德.政府知识产权能力解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9(12).
[5]刘华.论知识产权制度运行中的政府管制[J].北京:中国科技论坛.2005(1).
知识产权实施管理范文5
论文关键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战略
1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作用
1.1给企业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企业科技竞争的决定性因素为自主创新能力,而自主创新的基础与衡量指标又为知识产权,企业经过不断持续的技术创新活动,对所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不断进行开发,并使之产权化,然后再将其投入到生产领域,这样企业所获得的丰厚利润就可以从这些新产品的开发而获得,从而还能将其转变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1.2为企业拓宽了市场空间
企业由于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这就使其产品具有“独创性”,真正实现所谓的“新产品”的目标,当技术优势向产品优势转化时,该企业就赢得了市场,取得竞争优势,从而为企业拓宽了市场空间。
1.3为企业降低了运营成本
企业降耗、节能、减排可以通过知识产权蕴涵的技术创新、工艺创新而成为可能,企业的运营成本的降低通过技术进步而实现,使得企业核心竞争力被大大提升。
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对于知识产权管理认识不到位
当前,大多数企业对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知识产权管理没有从战略高度上进行规划。有形资产及其管理是企业所重视的问题,而忽略了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对于专利战略也缺乏研究和制定。多数企业由于对知识产权缺乏从战略高度的规划,致使其自主创新成果只在我国申请了专利,而到国外却没有申请,一些企业虽然申请了专利,但宣传力度不够,这就造成专利成果利用率低,从而无法提高产品的产业化、商品化程度。
2.2知识产权管理缺乏资本化运作
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的管理多数只注重对其表面的保护,而未进行资本化运作。模糊了对知识产权概念和价值的认识,尽管一些企业科技人员努力创造了智力成果,然而企业家对其重视不够,并没有将其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而进行有效保护,并使之转化为企业的生产力。
2.3缺乏知识产权管理与运作的人才
只有拥有严密的组织和制度保障才能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管理。据相关调查表明,当遇到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问题时,企业通常都是直接聘请律师来帮助解决,对于相关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专门机构多数企业都没有设置,也没有相关从事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研究及开发的专门人员的配置,也缺乏较为严格的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引导。
3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对策
3.1初期实施防御型战略
企业要以自身现状、发展战略以及外部环境等为依据,编制出不同的知识产权战略,并在企业研究开发、生产营销、资产运作、发展规划等环节纳入该战略,以促进战略得以有效实施。在企业实现防御型战略之后,就会拥有了一定的知识产权资源,并具备了相应的知识产权制度,此时企业就可以逐步向攻防兼备的混合型战略过渡。待攻防兼备的混合型战略也顺利完成后,企业再考虑进攻型战略的实施。
3.2构建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是否能有效地利用知识产权,决定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获胜与否。因此,构建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是企业当前急需完成的工作之一,并要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归纳到企业的重要管理部门中。市场竞争需要企业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同时,企业还要将人才市场中吸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尤其是知识产权法方面的人才,组成一支分工合理、团结互助的队伍,此外,还要加大财力和物力上的支持,这样才能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正常运作得到有效保证。
知识产权实施管理范文6
摘要:高校是我国知识创新、传播和创新人才培养的主力军,目前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中主要存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意识淡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疏漏;知识产权政策导向滞后,管理经费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知识产权人才缺乏,知识产权流失严重等问题,对此我们提出了相应的对策,这些对策包括大力强化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意识;建立健全高校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人才培养,打造高素质知识产权队伍等。
关键词:高校知识产权管理问题
0引言
知识产权是关于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及其他来自智力活动所取得的一种财产属性权利。当今世界,知识产权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也越来越重要。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发[2008]18号)《纲要》指出,要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大幅度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支撑。[1]《纲要》的出台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也标志着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从此迈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作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知识产权工作的体制、机制完善与否,任务目标完成的质量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以及创新型国家目标的实现。
1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问题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就是高等院校对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资源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以实现最佳经济效益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过程。随着我国科技事业的不断发展,经济建设的快速增长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以及法治的不断健全,我国高等院校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
1.1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意识淡薄由于我国高等院校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的时间较短,我国高校领导层和一般管理者中的大部分人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知识产权教育与培训,传统观念和意识还存在于高校相当一部分领导、一般管理人员、教师和科技人员的头脑中。他们对知识产权的深刻内涵缺乏真正了解,对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认识不足,意识薄弱。长期以来,我国高校一直把数、科研项目数、科研经费数、鉴定与获奖成果数等当作科技工作要求的主要方面,而且往往把这些指数作为教师职称评定、晋级奖励、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在这种“重成果轻专利”的政策导向下,教师们申请专利保护的敏感性差,缺乏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偏重学术水平的评估,轻视经济效益的发挥。科研成果一般以、成果鉴定、学术研讨会等形式公诸于众,使其丧失了作为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新颖性而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与此同时,又使得大量的科技成果免费被世界各国使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1.2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疏漏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仍有部分高校没有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机构,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没有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工作大都由科技处管理人员兼管,这样做不仅严重影响了科技人员申请专利的积极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高校的知识产权的健康开展。另外,这种相互脱节、互不协调的运行机制,出现了管理上的混乱和漏洞,形成了知识产权流失的“暗道”。如高校大量教师通过跳槽、考博、留学、访问等途径离开原学校,谋求新的发展,而将所掌握的技术资料、图纸、成果、软件等带到新单位;大量硕士生、博士生、访问学者,在校期间参与了导师的科研工作,离校时将有关技术秘密直接或变相地带走;一些高校中有相当比例的教师和科技人员在技术服务和社会兼职活动中,为了一己私利,将技术秘密非正常地转移到兼职单位;有的把职务发明当作非职务发明进行专利申请等等。
1.3知识产权政策导向滞后政策问题的核心是如何调动科教人员积极性的问题,现在的激励机制力度不够,有些政策只是写在纸上没有落到实处没有使那些从事专利技术转化的人从自己的创造性劳动中得到应有的回报。[2]目前高校科研人员的收入主要有工资、岗位津贴、各类头衔津贴、各类奖金、科研奖励和社会服务收入(如担当各种鉴定会、评奖会、课题立项评审会、评标会等)。以上各项收入都是与职称挂钩的,而职称的评、聘等都需要看发表的论文数、出版的著作数和科研奖励的级别等,均与专利无关。据有关部门统计,科技成果是目前大学教师普遍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它与科研人员的住房问题以及福利待遇等多项利益紧密相关,而这些利益的获得很少与专利工作以及专利技术转化挂钩,严重地影响了科研人员申请和从事专利工作的积极性。因此,在专利技术转化方面,应尽快制订一套足以调动教职工从事专利技术转化工作积极性的政策和措施,确保专利技术转化者能够从中受益。
1.4管理经费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按照有关规定,我国各高等院校应该设立专利基金,并对获权专利给予一定的奖励。但是,我国高校目前的情况并非如此,即使有些高校设有专利基金,却也是严重不足。我们知道,从专利的申请到获权后的维持都需要交纳一定费用,这就需要足够资金的支持。而我国高校目前普遍缺乏知识产权管理经费,近年来高校专利权提前中止的现象屡有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与维护费用严重不足有直接的关系。由于缺乏知识产权管理的专项基金,一些本该申请专利的高科技成果丧失了专利制度的保护,丧失了国际竞争性。另外,我国一些高校科技成果的研发和转化无视市场导向,忽视对专利文献的检索无法了解和把握国内外最新技术水平的发展动向造成研发转化与市场的严重脱节,加之一些高校教师申请专利时只追求数量,不注重质量,致使科技成果实现真正意义上转化与产业化的比例低,且应用前景不佳。
1.5知识产权人才缺乏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的范围很广,涉及面宽,情况复杂,且专业性、法律性非常强。这就要求我们的高等院校要有一批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者,但我国高校却普遍缺乏这方面的人才。我国多数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是由学校的科技处代为管理,一般没有配备接受过正规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的专业管理人员。这样,兼职管理人员运用知识产权知识的能力和水平较差,也就必然造成了知识产权各环节管理的失衡。这些管理失衡、各种法律关系处理不当、各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就直接导致高校知识产权的严重流失。
2加强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对策
高校是知识产权的密集之地,曾经有人统计,今天影响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科技成果有70%来自于[3]高等院校。在知识产权日益成为现代化国家立国之基的背景下,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针对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如何借鉴国外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制定确实可行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对策,已是我国高等院校迎接新挑战、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整体综合竞争能力的必然选择。转2.1大力强化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意识观念意识问题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针对我国高校目前普遍存在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观念模糊和意识淡薄的现状,我们应大张旗鼓地在全国高校范围内进行知识产权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这种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增强保护和管理好自己知识产权的意识,另一方面强化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的观念。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利用校报、学报、电台、电视台、宣传栏、墙报、校园网等,还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和学习班以及开设必修课的形式,广泛宣传普及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知识及知识产权管理知识,并进行典型案例教育,全面提高我国高校师生员工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观念和水平,强化其竞争能力与自我保护意识。
2.2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高校科教学人员申请专利获取自主知识产权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高校要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政策从制度上扭转那种重论文和报奖、轻专利的思想,把知识产权创造纳入到科研人员业绩考核中,与职称评定相结合,与岗位津贴相结合,与成果奖励申报相结合。教育部门在各种检查评估指标体系中也要逐步增加专利项目的比重;高校要对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科教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撑。教育部第3号令《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中指出“:高等学校应拨出专款或从技术实施收益中提出一定比例,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用于支持补贴专利申请、维持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费用。”建议各高校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基金(经费),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将具有创新水平的成果及时申请保护,取得自主知识产权。
2.3加强人才培养,打造高素质知识产权管理队伍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竞争,归根结底是知识产权人才的竞争。因此我国高校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首先,我们要有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专门机构。,在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要开办知识产权学院或知识产权系,有计划地、系统地、正规地培养知识产权方面的专门人才。在其他一些高等院校本科教育中,应开设知识产权课程,使我们高校学生普遍具备知识产权方面的基础知识。其次,我国高校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人才的引进工作。我们既可以从国内的一些法律机构、管理机构中引进知识产权人才,还可以从国外引进这方面的人才。再次,加大对现有知识产权人才的培训力度。我们可以通过开办讲座、集中学习、到专门知识产权院(系)进修等方式对现有高校的知识产权人才进行教育、培训。最后,大力开展国际间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合作与交流。使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与国际潮流相融合,以此共同推进人类知识产权事业的创新与进步。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Z].国发[2008]18号,2008206205.
[2]陈美章.大学专利技术转化问题研究[J].知识产权.200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