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发展建议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民营经济发展建议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民营经济发展建议

民营经济发展建议范文1

当前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规模不大,经济总量小。个体工商户户均注册资金8300元,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金61.4万元。全市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不到1000家,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不到100家,投资在千万元以上的不到10家,上亿元的企业没有一个。2001年全市非公有制工业实现增加值29.1亿元,仅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38.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私营企业主要以商贸型为主,生产型和科技型企业偏少。据调查统计,全市个体私营经济从事商业批发零售、饮食服务等第三产业的占83.2%,从事加工制造等第二产业的占14.8%,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的占2%。三是经营业主科技文化素质总体偏低,创新能力差。全市个体私营企业主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总数的1.9%,高中文化程度占18.2%,初中文化程度占46.3%,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33.6%。四是多头管理,体制不顺。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的部门有工商局、乡镇企业局(非公有制经济委员会)、科技局(民营科技企业)、工商联,多个部门管理,“都管都不管”,对个体私营经济产业规划、政策研究、资金技术项目服务、创业指导等缺乏力度,经济指标统计口径不一,数字几套,不便政府决策。

一个地方经济腾飞,是靠发展内源性经济还是发展外源性经济,无疑要取决于当地的区位条件、资源条件和经济环境。我市是一个内陆欠发达地区,不可能像广东、江苏、上海、山东等沿海地区那样靠吸引外资加快发展。在今后20年的战略机遇期内,我市如何增创新优势,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关键的一条,就是能不能加快民营经济的发展。建议

(1)召开一个高规格的会议,出台一个含金量高的文件,表彰一批民营经济先进典型,形成一种民营经济大发展的良好氛围。

(2)优化“五个环境”,即以优化政策、政务、法制、市场、舆论环境为突破口,创造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有利条件。从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入手,带动整个发展环境的改善,从根本上清除妨碍民营企业大发展的各种制度性和政策。一是创造有利于各种所有制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落实对民营企业的公平待遇。二是优化政务环境,多服务少干预,多帮忙少添乱,多设路标少设路障,下大气力改进管理和服务水平。三是优化法制环境,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让民营经济的发展建立在个人对自身利益和财富积累的关心之上。四是优化市场环境,使绝大多数守法、规范经营的民营企业能够顺利成长。五是优化舆论环境,形成谁发展谁光荣,尊重民营企业家就是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舆论氛围。

(3)重点支持“四类企业”,以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职工就业型和农产品加工型企业为重点,扶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特别是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是我市最有活力的企业,是我市经济振兴的希望所在。我市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有397家,从业人员3万人,2002年实现技工贸收入18亿元,创利税3.52亿元。可根据企业经营资产、营业收入、利税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等指标,重点扶持民营企业50强。

(4)建立民营工业园区,发展族群经济。簇群经济是以某项专业产品为主导,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以某个城镇为聚集地,形成产业链和产业的聚集效应,创出名牌,催生出区域经济支柱。发展簇群经济已成为各地发展民营经济的主要模式,我市也有成功的典型。大量相关企业空间集聚,既竞争又合作,信息、技术、人才资源共享,产业配套,激发创新,成为区域经济长期增长和繁荣的源泉。有条件的县区、乡镇要建立工业园区,引导民营工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可依托平桥非金属矿加工经济群建立市级民营工业园区,同时抓好固始柳编经济群、淮滨造船块状经济群、潢川卜集花卉簇群、光山白雀茶叶经销簇群的培育,打造我市民营经济航母群。民营工业园区建设不仅仅是圈一块地、“几通一平”再建一些标准厂房,更重要的是要创新机制、创新环境、建立创业服务中心,真正为民营经济大发展搭建一个平台。

民营经济发展建议范文2

关键词: 民营经济,结构调整,企业改革,企业管理体制

 

改革开放的30年,也是我国民营经济飞速发展的30年。在这30年里,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力量”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造社会财富、优化产业结构、吸纳就业人口、实现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

--家族化现象严重,管理不科学。家族经营制是我国民营企业采取的一种较普遍的形式,据统计,我国民营企业中70%以上是家族企业。民营企业在创业之初,不仅资本有限,而且技术、管理、信息等资源也极度匮乏。在这种情况下,家族经营的灵活机制和亲情凝聚力正好可弥补这些不足。但是,随着民营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经营管理和组织结构越来越复杂,家族经营制越来越暴露出它的局限性和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近年来,一些民营企业也积极地采用了公司制的治理结构,但从其内部运营过程来看,仍没有摆脱家族式管理。因为民营企业的股权大多绝对集中于家族,企业资产与家族财产之间没有严格的界限,企业的利润或亏损完全由家族成员按非市场原则共同负担。

--民营企业很难进入垄断行业。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已有一些垄断行业对非公有制经济开放,但由于行政性垄断尚未完全破除,自然垄断行业呈现出一种“半行政、半市场化”的体制特征,距有效竞争相去甚远,从而导致垄断行业市场准入问题仍是影响和制约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问题。目前我国的垄断行业主要集中在电力、电信、铁路、航空、石油等行业。这些行业基本都属于基础设施行业,其投资规模巨大、回收期较长,因此初始投资基本都来自于国有资本,加之民营企业寻找项目大多存在“短平快”现象,使得民营企业很难进入该行业。民营企业在融资等方面较之非民营企业存在着更多的障碍,尚未取得与国有企业一样的待遇,融资在一定程度上成了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的“瓶颈”。

--缺乏核心竞争力,制约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民营企业在创业初期,具有机制灵活、面向市场的特点,形成了国有企业无法比拟的竞争优势。民营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拥有较强的竞争力,从而使民营企业创业成功。近年来,随着国际市场国内化、国内竞争国际化,民营企业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既有来自国有企业的竞争,更有来自跨国公司的竞争。民营企业的各种优势正在逐渐减弱,原有的一些优势正在被新的形势、新的环境逐渐瓦解。因此进一步培育和提升民营企业在新的发展阶段上的核心竞争力,才能推动民营企业继续做大做强。

二、促进我国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建立现代企业管理体制,转变人才培养观念

家族制企业在其企业管理中存在着种种弊端,这就要求民营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公司治理机制。首先,必须进行所有制改造。民营企业的发展趋势应是控股化和集约化,充分发挥家长式管理模式的灵活高效的优势,促进所有权与经营权规范分离,并在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之间建立规范而透明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使各方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不断拓展民营企业持续发展空间。其次,加强民营企业人力管理。民营企业人才开发和管理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要改变这种现状,就要求企业转变人才观念,彻底打破旧有观念;要以企业文化来培养人才,重新树立一种具有稳定性、吸附性的企业文化,提高民营企业主的文化素质和修养;要建立企业人才的发展战略机制,吸引、留住和有效使用人才,让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在此基础上,还要不断完善民营企业的组织结构。

(二)合理放宽市场准入,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效率

市场经济强调的是平等竞争,其实质是企业拥有平等参与市场和获取资源的机会。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有效地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使民营企业在继续扩大和加深已进入的市场领域外,加快进入尚未进入的行业和领域,让民间资本充分流动,使其发展能力、活力和潜力进一步迸发。这就要求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落实措施,加快消除市场准入障碍,为民营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建议政府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清理和废除不符合《反垄断法》的地方性、部门性法规,打破行业、部门和地区垄断,实现民营企业与国企、外企平等的政策待遇。此外,还要加强对管制者的管制。

民营经济发展建议范文3

关键词:鹤岗;民营经济;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3-0019-02

改革开放以来,鹤岗市民营经济在国家政治和经济发展大环境的影响下,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由“星星点点”的“夹缝经济”攀升为“炉高火旺”的“战略经济”的发展过程,在创造社会财富、吸纳就业人口、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这些年的发展,在鹤岗市诸多经济成分中,民营经济成为经营最为活跃、实力增长最快、发展潜力最强的一个生长因素。但也不可否认,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存在,该市的民营经济与过去相比虽然有了较大的发展,但与南方发达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甚至与全省其他煤城比也存在一定的差距,还需要多方努力,不断推动该市民营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

一、存在的问题

1.职能部门管理服务不规范

民营经济的主体是中小企业,它们势单力薄,处于弱者地位,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重要责任就是为他们提供规范的管理、优质的服务。但民营企业主反映最强烈的却是职能部门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低,各种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交叉重复收费等现象屡禁不止,搞得许多民营企业苦不堪言;个别部门缺乏主动热情的服务经济意识,还是“管”字当头,“卡”字在手、“罚”字在口,对民营企业动辄以处罚相待;而且违纪人员现象也较多,个别税费征缴部门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养了许多不交税费的企业。这种情况若持续存在,必将严重影响该市民营经济的发展。

2.融资机制不畅通

鹤岗市民营企业的发展一直面临着资金短缺的困扰。银行普遍存在着对大企业“争贷”而对小企业“惜贷”的问题,在银行方面看来,民营企业贷款数额小、信誉不高,又没有相应的抵押物,加上信用担保体系发展滞后等因素,致使民营企业很难得到银行的贷款。于是,民间借贷开始盛行。民间资金虽然解决了企业经营的燃眉之急,但由于成本太高,企业难以承受,所以存在的问题很多。对于高利率的民间借贷,有民营企业家说:不借款是等死,借了款是找死。但由于缺少资金,尽管利率高也不得不贷,这就严重制约了鹤岗市民营经济的发展。

3.企业管理方式不科学

家族经营制是我国民营企业采取的一种较普遍的形式,据统计,我国民营企业中70%以上是家族企业,鹤岗市则几乎达到100%。家族式管理方式有其优越的地方,如企业的领导成员间容易沟通、管理成本低、容易保守商业秘密等。在创业之初,资本、技术、管理、信息等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家族式经营模式的灵活机制和亲情凝聚力正好可弥补这些不足。但是,随着民营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经营管理和组织结构越来越复杂,家族经营制越来越暴露出它的局限性和不足。例如,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家族成员的管理能力明显不足,从而导致民营企业战略决策失误;任人唯亲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吸引高技术和高级管理人才;由于创业过程的复杂性和亲情关系等原因,使产权很难明晰,父子成仇、兄弟反目的事时有发生;亲情大于制度,使企业的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以上这些问题是导致众多鹤岗市民营企业存活比短的原因之一。

4.企业人才短缺现象严重

人才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备因素,但从鹤岗市目前情况看,民营企业人才严重短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到民营企业就业的寥寥无几,特别是高级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业务素质高的营销人才更少,招不进、留不住人才是普遍现象。人才的缺乏导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严重不足,只能在较低的水平上进行简单再生产,即使引进新的技术和产品,没有过硬的人才进行生产仍难以转化成现实生产力。

除此之外,鹤岗市民营经济总体水平不够高,规模效益不够明显,还没有形成产业链、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相当部分民营企业规模相对较小,缺少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不注重企业文化的建设,发展潜力较弱。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制约着该市民营经济的发展。所以,要想加快鹤岗市民营经济的发展,就必须要解决制约发展的因素和问题。

二、加快鹤岗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

1.改善民营经济生存环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民营经济是“候鸟型”经济,它不受地域的限制,哪里的环境好就会到哪里去发展。因此,要想发展民营经济,就一定要培育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目前,鹤岗市民营经济还处在培育发展阶段,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呵护和支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继续坚持欲取先予、蓄水养鱼的原则,继续创造民营经济发展的优势环境。

一是优化政务环境。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是最重要的就是政务工作,各部门在工作中要把是否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作为衡量工作的主要标准。从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出发,彻底解除影响、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规定,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和环节;强化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职能,纳入更多审批事项,减少审批“体外循环”,对一些行业要特事特办、现场办公,使审批做到阳光化。

二是优化法制环境。要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强化依法履职意识,特别要强化干部依法履职意识。加强督查,彻底杜绝企业面临的“三乱”问题,为企业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要抓好社会治安,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维护民营业主的合法权益。

三是优化市场环境。要坚决打击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扶优限劣,使绝大多数守法、规范经营的民营企业能够顺利发展。

2.拓宽融资渠道,增强民营企业发展后劲

鹤岗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有限,依目前情况来看,通过股票和债券方式筹资还很不成熟,主要还得依靠银行和民间资金。

因此,首先要加强民营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充分发挥金融部门融资主渠道作用,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比如,对于民营企业缺少抵押物的,可以启动以企业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为抵押向企业发放贷款。

其次要大力激活、吸纳民间资金,把融资重点放在撬动民间资本上。目前国家已允许民营经济进入金融领域,我们应抓住这个契机,利用多种形式来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如建立小额贷款公司(或叫民营银行)、担保机构或成立联户联保组织来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小额贷款公司采取股份制的形式,只贷不收(只贷款,不吸收存款),发放的对象是中小企业,资金比较少,期限也比较短,方式很灵活。而联户联保是指由牵头企业组织相同或相近区域、资产和规模相当、彼此熟悉的企业组成联保体,联保体成员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民营银行、“联户联保”形式在我国一些地区已经成功运作,效果良好。我们可以学习,但一定要注意不能盲目模仿,要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来选择相应的方式。

3.加强管理,提高素质,为企业发展提供动力

创新管理方式。家族式的管理方式有其优点,但缺点也很多,随着民营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必须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企业管理,实行“能人战略”,更新思想,转变观念,创新管理方式。

提高自身素质。民营经济是能人经济,企业家的素质在民营企业发展中具有决定性作用。如今浙江省的民营企业家白天当老板,晚上看黑板,都在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鹤岗市的民营企业家也应该学习这种精神,通过各种方式来提高自身素质;各职能部门也要制定培训规划,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对其进行系统培训,帮助他们熟悉法律法规和国际贸易规则,提高民营企业家的素质。

民营经济发展建议范文4

一、实现民营经济新突破

1、在民营企业培育上实现突破。以宽松的环境、优惠的政策、积极的扶持、周到的服务,挖掘各种资源,激活各种资本,调动各方力量,掀起全民创业热潮;加快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加大小企业孵化和培育力度,实现民营经济总量膨胀。到20*年,全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突破3.5万户,从业人员突破25万人,注册资本突破*0亿元。

2、在壮大骨干企业上实现突破。“十一五”期间,从全市优势行业中筛选30家较大规模民营企业予以重点扶持,使其成为技术先进、主业突出、自主研发能力强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筛选300家最具成长性的民营中小企业进行重点培植,发展壮大骨干企业群体;筛选3000家个体工商户进行重点联系,帮助其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促其尽早转化为私营企业。到20*年,全市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突破500家,其中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突破200家,过*亿元的企业突破20家。

3、在建设特色产业集群上实现突破。走“镇域经济特色化、特色经济产业化、产业经济集群化”的路子,立足我市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筛选一批特色产业予以重点扶持;围绕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推动产业龙头与民营中小企业联姻合作,形成以技术、资本、品牌和市场等为纽带的协作体系;以工业园区为载体,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园,扩大产业集聚规模,提升产业发展档次;推进“一镇一品”、“一镇一业”特色产业镇建设。到20*年,力争所有的镇、街道都培育出1个以上销售收入过5亿元的主导产业。

二、拓展壮大创业主体

4、鼓励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创业。鼓励支持事业单位人员领办、创办民营企业。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在不违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从事民营经济活动。

5、鼓励失业人员创业。对于下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可以逐月领取剩余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6、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选择自主创业的,人事、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要为其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和信息服务;在自主创业期间,凡办理人事手续、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金的,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其按规定缴纳养老金的年限可合并计算工龄;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私营的,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7、鼓励农民创业。农民或农村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免征个人所得税;农村居民以自有房产为场地,从事不涉及前置审批项目个体经营的,可凭本人身份证、有效宅基地权证和相邻房主同意该农村居民以自有房产为场地从事个体经营的协议,办理注册登记;农民在当地市场出售自产农产品,免收集市贸易各类行政性收费。

8、鼓励外来人员创业。外地人员来我市从事民营经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等部门证明,可享有本地居民待遇,且允许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市区落户:一次性在我市投资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固定资产达到20万元以上;1年内向我市税务部门纳税超过3万元,或2年内纳税累计超过5万元、3年内纳税累计超过7万元;3年内接收城镇失业人员20人以上就业,并能提供较稳定工作。

9、鼓励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以农产品收购、加工销售为纽带,辐射和带动周边农户,发展高效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对新评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三、加快创业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创业基地建设。以“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创业促就业”为目标,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依托产业集聚区或园区等,利用闲置、现有厂房改造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建立相应的服务机构,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辅导活动,为不同发展阶段的小企业提供完善的创业服务。政府对培育小企业创业基地项目,凡经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认定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11、加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围绕我市主导产业集群,建立一批多元化投资、面向同行业的共性技术服务机构,创建为产业集群服务的公共技术中心、检测中心和研发中心。鼓励集群龙头企业通过自身的技术平台,为集群内中小企业提品开发、技术创新、成果推广、科技培训、质量检测等方面技术服务。凡经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标准认定、投入运作且达到预期技术支撑效果的技术服务机构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12、加快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办面向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机构。加快制定担保业配套政策,规范担保行为,促进担保业健康发展。凡经主管部门按相关标准认定、主要从事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给予适当的风险补助。

13、加快民营中小企业培训和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建立民营中小企业培训机构,为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职业技能及技术应用等方面提供培训服务。以现有中小企业网站为基础,打造民营经济政务和商务服务平台。通过技术推广和专业培训,提升民营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四、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14、进一步改善政务环境。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多服务、少干预、多帮助、少添乱的原则,根据政府行政职能建设的要求,简化办事程序、兑现服务承诺。对涉及民营企业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做到管理权限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标准公开。严禁向民营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对违反规定损害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定期组织民营企业和个体业户对政府各部门行政职能做出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纳入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体系。

15、进一步改善法制环境。严格规范对民营企业的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除涉及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重大问题外,就同一事项不许对企业实行多次检查;取消所有向民营企业收取费用的评比,授牌等活动;严禁强迫民营企业加入任何协会组织,严禁强行向民营企业拉赞助、收会费等。

16、进一步改善政策环境。从2008年起,市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民营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用足、用活、用好国家鼓励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类优惠政策。中小民营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为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17、进一步改善金融环境。鼓励和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在有效规避风险的前提下,不断创新信贷品种,改进信贷管理方法,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鼓励各金融机构同担保公司加强协作,研究新方法、探索新路子,切实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18、进一步改善舆论环境。利用各种媒体手段,大力宣传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积极挖掘优秀民营企业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激发全民投资创业的激情。要大张旗鼓地表彰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发展民营经济强镇及服务民营经济先进单位,并在政治和物质上给予相应的激励。

五、加强组织领导

民营经济发展建议范文5

为了推动新一轮解放思想的深入开展,更好地为全县个体私营等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宽松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一)当前全县个体私营经济总量少、规模小、活力弱、效益低,已成为制约个体私营经济上规模、上水平、上台阶的主要因素,要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要将个体私营发展壮大作为主要突破点。

(二)个体私营经济目前发展准入门槛高、审批环节多、收费项目乱、经营环境差,是我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要推动又好又快发展,必须要将改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环境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切入点。

(三)工商部门作为政府管理经济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要为全县发展,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着眼,从服务每个企业入手,以思想大解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新一轮大发展。

二、降低准入门槛,方便企业快速进入市场

(四)放宽投资领域。按照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未禁止的一切行业和领域即可准入的“非禁即入”原则,实施市场公平准入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参与公有制企业的改组改制,放宽民营经济的投资领域。

(五)放宽企业名称核准条件。申请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企业名称可以不受乡、镇、村区划的限制,在核准时可以不冠乡、镇、村区划名,而允许直冠“*县”行政区划名;支持、帮助规模较大的企业向省、市工商局申请在企业名称中直冠省、市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鼓励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无地区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对企业申办手续有困难的,可以无偿提供咨询服务,并代办有关手续。

(六)放宽股东出资方式。公民个人及其他非公有资本投资设立有限公司,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六种形式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外,还允许用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鼓励股东多元出资。

(七)放宽注册资本出资限制。具备生产条件、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出资额可实行零首付注册,先核发3个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在三个月内到位20%,二年内缴足全部注册资本。

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和数额内,股东可以通过章程自行约定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不要求所有股东在出资期限内同步、同比例出资。

(八)放宽经营范围,试行大类核定。对入住我县各类工业园区的企业,只要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均试行无具体经营范围的注册登记,可根据企业意愿,只明确载明与企业名称中行业特点相一致的主营范围,从大类核定。

(九)放宽企业住所权属证明的限制。对产权人无法提交产权证明的,经企业住所地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居委会、有关法人单位、开发小区(含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管委会出具的同意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企业即可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允许经过物理分割的同一法定地址注册多家企业。

(十)放宽登记前置审批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前置行政许可项目外,其他一些部门和地方性规章及文件规定的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一律停止执行。

(十一)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凡申请组建企业集团,可降低省政府规定的集团注册资本限额,只要母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控股子公司不少于3个,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之和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即可注册登记。

服务业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拥有3家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也可办理服务业集团登记。

(十二)放宽服务对象,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对持有《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证》的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以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士兵)、科技人员、残疾人员、农村特困户等从事个体私营经营的,一律按落实国家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办理,实施国民待遇政策,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3年内免收工商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费、变更费、补换营业执照费)、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十三)放宽验照时限,严禁验照收费。为使个体工商户验照不影响其在旺季正常经营和降低经营成本费用,将验照时间从每年的1月至3月改为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同时县局委托各工商所上门为个体工商户进行验照服务,对验照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规定的,当场通过验照,验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借验照、年检之机乱罚款、乱收费、搭车收费、代收代扣其他收费。

(十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立足于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制度,凡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个体私营等民营经济经营的服务行业和项目,都要为个人和民间资本进入服务业放宽条件、简化程序、降低门槛,支持其大力发展。

凡允许外资经营的服务业领域都要允许民间资本经营;凡允许本地资本经营的服务业领域都要允许外地资本经营。

(十五)放宽服务业发展项目。鼓励发展旅游业、文化业、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贸易服务业、中介服务业、社区服务业、农村服务业,力争在物流、信息、咨询等现代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发展上有大突破;尤其要重点支持农村服务业如农产品购销、加工、储藏等行业的发展。要做好农资流通领域的规范和发展,鼓励以连锁经营的方式设立农资经营服务企业。

三、立足全县果、棉、药、粮等优势产业,大力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

(十六)认真理解和践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增强支持服务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自觉性,积极促进农村“小生产”适应社会化“大市场”,引导、支持农民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向组织化、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十七)积极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其业务范围可以涉及农产品销售、运输、储藏、加工以及与农业生产相关的技术、信息服务等,还可以为农民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统一购买使用;行业范围可以涉及农业、种植业、养殖业、渔业、林业以及其相关的服务业等。

(十八)帮助农民快速进入市场。在农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方面,只要有五个以上出资人共同出资和认可出资(农民成员占80%以上),不限出资多少,不限出资方式,不需要验资,不进行年检,只要材料齐全,当场颁发《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赋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资格和地位,并免收登记注册费。

四、积极培育各类经纪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十九)鼓励和引导从事农产品、工业品、技术、劳动力、运输等经纪项目的个人和中介组织的发展。允许经纪人既从事经纪活动,又从事农产品购销;帮助经纪人建立自律组织,健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经纪业务培训,促使经纪人向规范化、规模化、现代化、信息化方向发展。

(二十)发挥经纪人在新产品引进、农产品流通和服务、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经纪人公司发展,使农村经纪人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收入增长、农村市场开发等方面发挥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创新服务手段,为县域经济发展开辟便捷、高效的绿色通道

(二十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四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个统一”,继续推行和完善政务公示制和首办责任制,实施阳光审批,网上公告,群众监督。

(二十二)在县、所两级“工商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建立服务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绿色通道”和服务窗口,以“六有六做到”规范化标准为基础,简化登记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供申请、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和网上审批,为个体私营等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便捷、高效、周到的服务。

(二十三)坚持“凡是审批进大厅,大厅之外不审批”和“凡是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当场登记、当场发照”的原则。

(二十四)对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及经济发展影响较大的企业,申办登记时有法定前置要求的,应积极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在说明情况和申请人提交承诺的前提下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边办边规范,允许先核发营业执照进行投资建设,并限期补办前置审批手续予以规范;对法律法规未设定法定前置许可的,应依法积极予以注册登记,当场审批、当场发照。

(二十五)针对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实际,登记注册别推行“超前服务,突出一个‘先’字;特事特办,突出一个‘特’字;开通绿色通道,突出一个‘通’字;急事急办,突出一个‘快’字”,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缩短登记注册时间,为企业发展赢得先机。

(二十六)在企业注册登记工作中减少层级审批,全面推行注册审批“一审一核”制;对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和企业变更名称、经营场所、营业期限、无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法定代表人、补换执照等事项的登记审批,严格实行“审核合一”的“一人核准”制,减少注册登记的内部审批环节,提高企业注册登记效率和当场发照率。

(二十七)对企业年检采取“提前通知、到期前提示、到期后催检、迟延不检再公告、首次不检免处罚和送检上门”等人性化服务措施。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法人营业单位及分公司,实行企业年检“审核合一制”,对国家驰名企业、省著名企业、县重点企业和诚信守法、资信等级较高的民营企业,实行企业年检免审制。

(二十八)对企业改制、变更登记,以及登记注册中法律规定不明确、不具体、存在重大疑难问题和需要“特事特办”的登记审批,由局长决定实行局分管领导、企业登记注册部门负责人、法制股负责人和有关业务骨干“集体会审”的制度。

民营经济发展建议范文6

为深入了解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破解当前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省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于5月4日召开会议,专门听取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人关于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总体汇报。随即,视察组先后对松原市、辽源市、四平市和白山市的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视察。围绕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推动全民创业,有效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这一主题,许多参加视察的常委会委员提出:“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振信心,督促各项政策的落实,切实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我省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把脉”――找出症结所在

我省的民营经济发展起步较晚。2007年,省政府提出了实施民营经济三年腾飞计划,民营经济开始迅猛发展,成为我省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和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从总体上看,我省民营经济依然处于成长时期,尽管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总量少、企业规模小、质量不高仍将是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视察组了解到,我省的企业从数量看,虽然民营企业占有较大比重,但是与其他经济类型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单位规模相对偏小,缺少一批能起牵引和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尤其缺乏在行业中占有相当份额的龙头企业。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特别是资金短缺问题,仍是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难题。”视察中,有的常委会委员直截了当地指出,从体制和政策两个方面看,尽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大环境已经形成,但省政府和各地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还有待去贯彻落实,个别具体执法部门和具体执法人员在落实政策和具体执法过程中,重处罚,轻管理,对民营企业引导、扶持、教育不够,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还存在隐形费用支出问题。

“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有待提高,其中,部分企业经营理念还相对落后,企业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匮乏。”虽然近年来通过技术改造,新上了一批较大项目,使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和发展,但是大部分民营企业仍然以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的产品为主,高新技术产品、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的产品比重较小,能够叫响的“优质产品”、“名牌产品”不多,市场竞争力不强。部分民营企业仍然沿用家族式经营,作坊化生产,缺乏现代管理理念,管理水平不高。

民营企业人才队伍仍然以当地原有人才构成为主,引进的域外人才很少,缺乏懂经营、会管理的职业经理人队伍,以及专业技术背景和创新意识的技术人才,尤其是市场开拓、资本运营、科学技术等方面的人才缺口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影响了企业发展。

“良机”――政府抓住不放

“虽说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但也存在重要的发展机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负责人认为,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采取扩大投资、拉动内需等措施,为“保增长”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会使民营经济获得更好的发展机遇,同时,我省民营经济正处于政策释放期和投资产出释放期,所以,作为政府部门下一步抢抓机遇加大工作力度显得尤为紧迫。

从年初省政府召开全省民营经济腾飞暨全民创业推进大会以来,政府相关部门围绕目标责任,全面提升了服务品质和工作效率。“今后一个时期,作为政府部门要继续在强化千户成长型企业的生产组织、深化银企合作、推进全民创业、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上力争取得了明显成效。”

“支招”――破解发展难题

2009年5月25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由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提交的《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的《关于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民营经济实质是民生经济、百姓经济,经济发展的最大动力在民间。”许多常委会委员认为,政府部门要广泛宣传鼓励、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调动“干部干事业、能人搞实业、百姓创家业”的积极性,引导全社会形成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能创业的浓厚氛围,掀起新一轮全民创业的热潮。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的常委会委员建议,要加大信贷支持,建立银企对接的长效机制,实施中小企业金融支持计划,帮助企业获得资金扶持。

怎样才能形成“小商品大市场、小资本大集聚、小企业大协作、小产业大规模”的集群优势?审议中,有的常委会委员建议:“政府应做好区域发展规划的实施工作,充分依托工业集中区的载体作用,推动民营企业空间上进一步集中、产业上进一步集聚。”可以选择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和具有广阔市场发展前景的企业,在技术、资金、市场、管理和服务上给予重点倾斜和扶持,促使骨干企业、核心企业、龙头企业加快成长,做大、做强、做久,通过培育、支持和引导,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从而加快产业集聚。

“政策是好政策,但落实过程中有时就变了样。”不少民营企业负责人对省人大视察组成员大倒苦水。几年来,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多个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文件,去年金融危机以来,国家又先后推出了“拉动内需十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根据本地实际也制定了相关鼓励和扶持全民创业的具体配套措施,政策支持力度可谓前所未有。“要切实抓好已经出台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工作,狠抓政策兑现,集中精力使这些好政策惠及更多的民营企业。”部分常委会委员同时指出,各级政府还应考虑和出台帮助企业吸引人才,鼓励人才进入民营企业的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