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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的优缺点范文1
关键词:风电发展现状 风电融资
1 风电发展的现状与前景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十五”期间,我国提出了能源结构调整战略,能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对能源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它是人类生产和生活必需的基本物质保障。为改变过度依赖煤炭能源的局面,我们需要积极推进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供应。2005年我国通过《可再生能源法》后,我国风电产业迎来了加速发展期。2008年我国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15.3万千瓦,2009年容量达到2200万千瓦。届时,风电将成为火电、水电以外的中国第三大电力来源,而中国也将成为全球风能开发第一大国。风能是一种可再生清洁能源,与其他能源相比,它的污染少,不仅节能节水无污染,而且对保护生态环境大有好处。
2 风电项目目前融资方式及存在问题
2.1 风电融资方式单一,融资风险高
大规模的债务融资一方面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影响企业再筹资能力,降低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另一方面风电企业导致资金链非常脆弱,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负债率居高不下,贷款过度集中,风电项目至少80%资金靠债务融资,资本金仅20%。因此,融资方式的优化、融资渠道的拓宽已经势在必行。
2.2 风电生产缺乏优惠信贷政策支持,融资相对较难 目前仍执行一般竞争性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率,金融机构对风电项目的贷款要求必须有第三方担保,相对而言,它贷期相对较短,而且缺乏优惠信贷政策支持,虽然风电属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兴产业,但实际上只是使风电企业融资更加困难。
2.3 风电融资成本偏高
由于风电的固定资产投入比例较大,资金运转周期较长,为企业的经营发展带来沉重的债务负担,造成风电项目建成后财务费用居高不下,一般为6-10年,形成的贷款利息较高,而风电的融资成本主要就是贷款利息。
3 风电项目融资方式的优化
3.1 采用BOT项目融资模式
项目融资是上世纪70年代兴起的一种重要筹资手段。BOT代表着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主要用于基础设施、能源、公用设施、石油和矿产开采等,它是依赖项目本身良好的经营状况作为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除此之外,还有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现金流量,它不是以项目业主的信用或者项目有形资产作为担保获得贷款,融资是“通过项目融资”,而非“为了项目而融资”。它将项目的资产而不是业主的其他资产作为借入资金的抵押。
3.1.1 BOT项目融资模式的优缺点。
缺点:对项目发起人而言,基础设施,合同文件繁多、复杂,有时融资杠杆能力不足,融资期长、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基础设施融资成本较高,投资额大,母公司仍需承担部分风险(有限追索权)。
优点:
一是拓宽项目资金来源,极小化项目发起人的财务风险,转移特定的风险给放贷方(有限追索权),减轻借款方的债务负担。
二是减少资本金支出,实现“小投入做大项目”或“借鸡下蛋”,充分利用项目财务收益状况的弹性。
三是降低建设成本,保证项目的经济效益。
四是扩大借债能力。项目主建人的偿还能力不作为项目贷款的主要考虑因素,是否发放贷款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来决定,主借人的资信不会受到影响,借进的款项不在主建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
3.1.2 BOT项目融资模式特点
BOT项目融资与传统意义上的贷款相比,有以下两个特点:
一是项目融资中的贷款人日后的还款来源,主要为项目资产以及项目投产后所取得的收益,项目主办人不承担从其所有资产及收益中偿还全部贷款的义务,将原来由借款人承担的风险部分地转移,项目融资的最重要特点,就是将部分责任转移到其他地方,分担项目主办人原来应承担的还债义务,将其分担出去,这样就可以减轻自身的压力。
二是项目融资中的项目主办人只投入自己的部分资产,将项目资产与其他财产分开,一般都是专为项目而成立的专设公司,贷款人(债权者)仅着眼于该项目的收益向项目公司贷款,项目公司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公司,他不是向项目主办人贷款。
3.2 ABS资产证券化融资
ABS融资是原始权益人将其特定资产产生的、未来一段时间内稳定的可预期收入转让给特殊用途公司(SPV),ABS是项目融资的新方式,给投资者带来预期收益的一种新型项目融资方式,由SPV将这部分可预期收入证券化后,在证券市场上融资,它的全文是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
3.2.1 ABS资产证券化融资的特点
ABS资产证券化融资有两个特点:
一是ABS发起人出售的是资产的预期收入,没有增加负债率,也不改变原股东结构,同时获得了资金,而不是增加新的负债。
二是ABS融资方式实质上是“公司负债型融资”。 与银行贷款相比,一方面能使非上市公司寻求到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另一方面节省了融资成本,主要是由于ABS能够以企业本身较低的信用级别换得高信用级别。
3.2.2 ABS资产证券化融资的优缺点
缺点:可能会加大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成本,主要是由于我国信用评级的不完善和我国法律环境存在的缺陷造成的。
优点:
一是能改善资本结构。能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资信评级,融入的资金不是公司负债而是收入,资产证券化是一种表外融资方式。
二是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实物资产所有权不改变,目前资产证券化模式下,企业出售未来一定时间的现金收益权。
三是资金用途不受限制。可用于偿还利率较高的银行贷款,资产证券化融入的资金,在法律上没有用途限制,这一点和债券融资也有很大区别。
四是时间更短。债券发行需向发改委审批额度,证监会批准需9个月到一年。资产证券化受国家支持,只需两个月到半年,由证监会审批。
五是成本较低。资产证券化的资金成本包括筹资费用(根据现行标准测算,年成本约1%)和资金占用费(票面利率)两个方面。这些成本要显著低于股票和贷款融资,也略低于债券融资,只要达到一定规模即可。
六是内容灵活。资产证券化可以做相对灵活的设计:利率可以在发行时给出票面利率区间,与投资者协商而定,可以有较多的选择;融资的期限可以根据需要设定。
七是效率较高。通过破产隔离,资产证券化变资产信用融资,只与相对独立的这部分资产有关,避免了对一个庞大企业全面的经营、财务分析,投资者只需根据这部分资产状况来决定投资与否,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级别与发起人的信用没有关系,投资决策更加简便,市场运行效率得到提高。
八是门槛较低。企业只要拥有产权清晰的资产,现金流历史记录完整,就能以该资产为支撑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同时,该资产又要能产生可预测的稳定现金流。
3.3 采用PPP融资模式
PPP融资模式,是政府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的形式,即“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通过这种合作形式,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合作各方可以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有利的结果。它强调的是优势互补、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是项目的监督者和合作者。
3.3.1 PPP融资模式最主要的目的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仅意味着从私人部门融资,更是为纳税人实现“货币的价值”,PPP融资模式主要有5个特点。
一是由于投入了资金,政府为保证公众利益而服务,私人参与者保证项目在经济上的有效性。
二是能够使项目准确地为公众提供其真正所需要的服务。
三是私人部门合作者为实现规模经济效应,通常会关联到经济中的相关项目。
四是伙伴关系能够使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各司所长。
五是私人部门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并且更容易创新,在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一个项目时通常更有效率。
3.3.2 PPP融资模式的优缺点
缺点:
虽然PPP模式近些年来在我国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在应用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大的问题,需要逐步完善,主要是由于其操作程序也比较复杂、实践经验的不足、专业人才的缺乏、系统的法律规范的缺乏等等。
优点:
一是私人部门与政府合作,当他们缺乏资金时,向商业银行借款也会相对容易,政府为他们做后盾,他们的地位也会相对提高,甚至有时会有特定的优惠。
二是政府的地位发生了改变。在传统的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私人企业总是属于从属地位和被管理者的身份,政府往往都是项目的管理者和所有者,政府往往处于核心主导地位,因此,项目建设过程中总是显得效率低下。但PPP模式政府和私人的关系由过去的管理与被管理转变为合作的关系,有效地改变了这一切,政府不再是项目的唯一管理者,当遇到意见不合的时候,相互交流,相互协商,政府部门与企业相互信任、相互协调。
三是PPP模式有时可以将新技术引进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它们基本上都有自己的优势所在,这些私人部门,大多都是市场优胜劣汰后发展出来的强者。
四是PPP模式可以有效地分散风险。不像传统的基础设施建设一样,风险仅有政府自身来承担,通过采取PPP模式,参与者各方都承担了一定的风险,新型融资模式下,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各参与方根据自己承担风险的大小享受对等的收益,获得相应的回报。
企业在进行筹资方式的选择时,综合考虑资本结构、筹资成本、货币时间价值、风险等因素,应根据项目自身建设与管理的需要,为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对比分析,从优选择一种或多种筹资方式。
参考文献:
[1]王永刚,贾洪刚.风电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探讨[J].价值工程,2012(32).
[2]刘合金,李可军,孙莹,李如振,王文莉,邹振宇.基于片上可编程系统的变频逆变电源设计与实现[J].电网技术,2011(02).
[3]李如振,王海洋,杨雪,刘平心,于晓东.山东电力PTN数据承载网规划及建设方案[J].电力系统通信,2011(06).
[4]张玉军,李如振,黄萍,邹振宇,翟彬,李可军,高洪霞.智能电网建设方案初探[J].山东电力技术,2009(05).
资产证券化的优缺点范文2
【关键词】信贷资产;证券化;股权化;风险管理
资产证券化是近30年来世界金融领域最重大和发展最快的金融创新之一。美国是资产证券化的起源地,是全球最大、最发达的资产证券化市场,也是资产证券化理论研究的最前端;而后来起步的比较有代表性的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地区,由于经济金融制度和市场条件的不同,通过立法确立了本国的模式来促进资产证券化发展。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过度借贷对经济改革的阻碍作用日益明显,重塑银企关系,解决企业的过度借贷问题已势在必行。
国内对资产证券化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基本是在2000年以后,就是在2005年首次推出建行房产抵押贷款证券化前后,成为当时的研究热点,之后一直处于探索阶段,到目前为止,并未形成一个共识,即资产证券化在中国到底行不行得通。而对贷款股权化的研究并不多,但其实这也是一条比较好的解决银企关系的途径;但这只是基于理论探讨,因为国内的商业银行经营自主性还较差,受银监会的管制,所以这条途径并未被实践过,笔者认为,可以通过比较其与资产证券化的特点,权衡双方利弊,根据自身特点及贷款单笔规模,考虑这两种选择,选择其一,对银行来说,不失为一种不错的办法。我们着眼于当今中国金融领域的在发行或者存量资产证券化和股权化的实际情况,调差研究商业银行通过该项业务对其自身的实际影响,并关注金融改革的进展。
一、证券化与股权化的模式
(一)中国的特殊国情[1]
1.中国经济处于转型期
与发达国家不一样的是,中国经济整体正处于转型期,企业、银行操作不规范,监管不健全,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仍在变动之中。
2.中国资本市场欠发达
中国资本市场欠发达,特别是债券市场还很小,我们只有一级债权市场发行国库券和金融债券,公司债市场很小,而世界发达国家在清理坏账过程中,都要依托资本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进行坏账包装、销售来降低清理成本,中国还欠缺一些。
3.法律系统不完备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阶段,尽管在法律法规方面,我国已经为资产管理公司和信托公司处理不良资产提供了可能性,但是在一些与我们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方面亟待健全和配套。
鉴于以上特点,笔者认为法制和市场的欠发达,决定了清理工作必须以银行为主导,突出政府的作用,要求相对的封闭运行。
(二)信贷资产证券化理论模式
1.定义
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基础资产),进行严谨有效的交易结构和信用提升手段的精心构造,收益与风险的的分离和重组,发行证券,实现资产的流动性和可转让性。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其典型的一种业务,即商业银行将一些对企业的贷款打包定价信托给信托机构,然后由信托机构充当特定目的载体SPV,发行信托受益凭证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这就实现了银行的长期贷款资产表外化(贷款属于银行的长期资产之一,属于表内业务,计入资产负债表负债项目),而换现,大大增强其应对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2.中国环境下的现实模式选择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目前有两种:一种是由证券公司以专项管理计划的形式发起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在深沪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另一种是由银行发起资产证券化,通过信托机构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
(1)以信托方式实现证券化
关于资产证券化的模式,根据《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证券化资产主要是以信托方式实现证券化,规定了通过信托方式实现支撑资产的破产隔离。在《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中也规定:“资产支持证券由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发行,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由依法设立的信托投资公司或银监会批准的其他机构担任”。这意味着我国的SPV载体只能是信托投资公司。
(2)具体过程
商业银行将其不良债权,以信托方式,转让给信托投资公司管理运作。在这个过程中,商业银行作为资产的委托人,拥有其权益;信托投资公司作为资产的受托人,也拥有独立的权益,二者通过签订信托协议,形成对不良债权管理运作的信托关系。在信托期内,不良债权的资产所有权,在法律上,视为信托投资公司所有,委托人无权对这部分资产的运作进行直接干预,但有权获得与资产变化有关的财务资料,监督受托人的运作合理性。信托投资公司对不良债权的运作后果不承担法定的经济责任,不良债权在财务上与信托投资公司自身的财务分立,即封闭管理。信托公司只能按照协议约定,获得资产管理费用。信托期满,信托公司可将信托资产交换委托人。
(3)选择信托方式的好处
其一,对商业银行来说,不良债权划交信托公司后,其责任并不因此消解,这有利于迫使商业银行在日后的经营运作中努力防止新的不良债权增加;其二,对信托公司来说,虽然管理运作这些不良资产,但由于账务分立,不致造成自身账务混乱,蒙受巨额亏损的压力;其三,这个过程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和运作机制,有利于保障各方的权益,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我国信托市场和信托业的成长。
(三)信贷资产股权化理论模式
1.定义
贷款股权化,是指将商业银行对发放给企业的贷款转换为银行对企业的股权。其实质是将企业的负债转变为所有者权益,进而商业银行进行股份转让或者持有投资。
2.模式创新
按照国际惯例,西方商业银行不允许直接投资兴办企业,我国也规定国家专业银行不得涉足实业,包括服务性的第三产业。
我国银行法规禁止银行持有企业股权,1986年《银行管理条例》、1995年《贷款通则》和《商业银行法》均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不得投资非自用不动产、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
因此,商业银行要想实现债权转股权,直接进行转化是行不通的,而只能通过间接转换,即通过一个中介投资公司,完成商业银行与实体企业的股权对接。
3.商业银行创设资产管理公司来间接投资并持股
即由商业银行出资创设资产管理公司,由其投资并持有债权转换而来的股权。
(1)组建股份制资产管理公司
各商业银行以各自的贷款转换的股权和一定的现金入股(现金数额视各商业银行难以收回的经营性贷款的多少而定),国家以一部分经营业绩良好的企业的国有股权入股,共同组建一家资产管理公司,各商业银行将贷款转换的股权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间接地对企业进行监督,但不直接管理企业,不会违反《商业银行法》等有关直接投资限制的规定,也不会增加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难度。
商业银行作为投资公司的股东,其资产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质量.而投资公司的资产质量又取决于其参股企业的财务与经营状况。实行贷款股权化的企业中有很大部分都是亏损的.资产质量等级并不高。国家以一些经营业绩优良的企业的股权入股,则提高了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组台的质量等级.从而提高了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
(2)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策略
资产管理公司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资产管理公司按其所持国有企业股份,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享受相应的股东权益,资产管理公司以所有者的身份对企业经营进行监督,督促和帮助企业优化内部组台,合理配置生产要素.调整经营方向,直至参与表决去调整、撤换那些经营不善的企业管理人员,使企业获得良好的经营业绩。
2)由于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东是国家和各商业银行。信誉较高,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发挥此优势,以国家信用和银行信用为担保向全社会公开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支持经济效益欠佳的企业的发展。条件成熟,资产管理公司可考虑向社会发行股票。
3)资产管理公司直接出售、转让少数企业的股权。以调整自己的资产结构,从全部用于股权投资到适当换取一部分流动性较强的资产,从而进一步改善资产质量。这种健康化的结构会有进一步的潜力获取资本增值收益.包括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及资产管理公司自身市场价值的提高,有助于弥补专业银行因核销坏帐而削弱的自有资本。
(3)债转股对企业与银行的好处
债权转股权对企业有四点好处:一是部分贷款转为投资后,减轻了企业还本付息的债务和利息负担;二是债权转股权后,资产管理公司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可以提高企业信誉;三是银企新关系的建立,为企业赢得新的筹资机会,使企业具备相当的竞争新投资能力;四是资产管理公司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使企业有可能利用金融公司灵敏而健全的经济信息网络,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对市场的适应能力。
债权转股权对商业银行来说的好处是:部分死滞的贷款转化为投资,可以转移部分风险贷款,使那些长期为企业垫付已实际成为企业必须的周转资金,因而根本不可能收回的贷款转化为银行的一种较为安全的资产形式。
二、分析比较证券化与股权化
无论是债权转股权,再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还是将债权直接转让与信托投资公司,两者均有共同点与不同点,下面笔者以客观的角度去剖析两者的联系。
(一)证券化与股权化具有相同之处
1.将不良贷款资产进行脱离重组
两者都是利用了中介载体,将不良资产进行分离重组,商业银行将一部分对自身流动性不利的不良贷款资产或是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或是转让给信托机构,对其自身来讲,都可以换取一定的流动性,并且其头寸由商业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或者信托公司协议决定,根据公允价值定价。在这个过程中,商业银行将直接提高资产流动比率。
2.商业银行应对资产流动性风险的提高
商业银行将不良贷款出售或者转让,都将获取部分或者全部对价,等于是将长期挂账的坏账换取为了流动性资产,大大提高其资产流动性,从而直接提高其抗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二)证券化与股权化又有所区别
1.中间载体的不同
商业银行将不良资产信托给信托机构,或是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前者载体是信托机构,后者则是资产管理公司,其运作过程是不相同的。信托公司受托管理后,会将资产整理组合打包,再将其委托证券承销商在债券市场上发行,获得发行对价;资产管理公司在接受这部分股权后,可以自己作为股东进行经营管理,也可将其再转让。
2.商业银行对脱离资产的权利与义务的不同
商业银行在将不良资产信托给信托机构,其虽然获得了流动性对价,但其还负有追回贷款本身产生的未来现金流入,包括贷款本金与利息的催讨、收回的义务,再将收回的现金流划给证券化后债券的受益人。而债券转股权,并且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后,商业银行不再负有任何责任和义务,等于是将风险和报酬完全转移给了资产管理公司。
3.商业银行承担的风险不同
商业银行将不良贷款信托给信托机构之后,风险并未完全转移,因为一旦最终债务人即企业无法偿还到期或已经逾期的本息,商业银行将负有连带偿还债务的责任。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商业银行只是换取了流动性,并为真正转移不良贷款资产的风险。而贷款股权化并出售的话,则是一种所有权的转移,伴随着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完全免除了呆滞贷款带来的潜在信用风险。
三、商业银行在选择证券化还是股权化应考虑的因素
(一)贷款本身被追回的可能性
笔者前面提到,信托给信托公司后,商业银行并未完全解除责任,而负有贷款本息追回的义务,这就需要考虑到借款人的实际情况,银行应该时常监督发放贷款企业的财务状况。若将其划为可疑贷款,或是损失贷款,则应考虑是否股权化,因为其追回本息的可能性很小;若将其划为次级贷款,则可以考虑是否证券化,相对来说能尽快换回大部分未来收益对价,因为债转股需要通过代办股份转让这一环节,周期较长。
(二)考虑股权化和证券化的成本效益
1.考虑费用收益
无论是贷款股权化,还是证券化,都必须考虑成本效益问题,商业银行的目标是追求盈利最大化或者股东权益最大化,如何从中做出选择,需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包括两者的转让手续费a,信托管理费b,催讨贷款的成本费用c,贷款对价p,变现后的再投资收益r1,作为资产管理公司股东的投资收益r2适用公式:
股权化的收益=p-a+r1+r2
证券化的收益=p-b-c+r
2.考虑转让贷款资产的资金时间价值
信托投资公司可能短时期无法凑足足额的支付对价,或者需要在等相关债权发行后才能支付商业银行该项贷款的对价,这就是商业银行不得不面临的问题之一,资金具有时间价值,而这段时间如果不剥离,有可能借款人财务好转,能够给商业银行带来不小的收益。但转移即意味着放弃这部分未来收益,还要相应承担从签订转让合同到实际全部收回支付对价这段时间所产生的资金时间价值的机会成本。
由于其费用和收益均不相同,所以需要具体分析得出综合收益较高的方案。
(三)自身风险管理的因素
1.监管体系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银行内部监控的机制有内部管理控制和内部会计控制两条路线,这是银行的管理层为了事项经营目标获得经济收益并且对内部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有力手段和措施。但是往往在工作中,对自己工作的任务还不是很明确,这也是银行监管体系不完善的所导致的。银行的内部稽查部门受管理层的控制较大,独立性较弱,不能有效的发挥其应该有的作用;另一方面,工作人员的权威性缺乏,在银行内部的影响较弱,不能收到管理人员或其他操作人员的重视。这就削弱了稽核监管部门对经营者的监管力度,银行业的风险进一步加大。
2.风险意识薄弱
国内商业银行员工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对资产证券化这一块的风险意识,大多数员工都并不十分熟悉,不具有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甚至部分银行的管理者在这方面的意识也很缺乏。风险意识的薄弱,将会是银行最终承担很大风险的原因之一。
3.需要考虑自身技术及人才的储备
商业银行应该根据自身头寸管理以及流动性的需要,适当地将部分不良贷款资产脱离资产负债表。处理不良资产的选择,是一项体现了高知识水平上的策划、经营、管理活动,它横跨证券业、投资银行业、企业管理等各个领域,需要各方面的专业人才。
4.处于何种发展前景的考虑
组建资产管理公司侧重于未来发展,适合规模较大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即对商业银行来说,债转股实质上是一种投资形式的转变,即从债权投资到股权投资的转变,从表面上看,可能商业银行会失去稳定的债息收入,但从长远来看,商业银行作为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东,实际上和资产管理公司具有关联关系,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资产管理公司产生的盈利属于自身部分来弥补这部分债息,可能还要大的多。并且不需要承担贷款收不回的信用风险。笔者不建议股份制商业银行进行债转股,而证券化更适合,实施成本相对小于债转股。
(四)资本市场流动性的因素
商业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后,需通过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的转让来变现;而信托证券化后则是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公开发行,来筹集资金,这就需要比较两者的市场流动性,由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规格较高,均为机构投资者,因此目前就证券化后的这部分债券流动性并不高,这也直接影响信托公司支付银行对价。
商业银行在选择之前需要分析比较目前代办股份转让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流动性。
国内对资产证券化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基本是在2000年以后,就是在2005年首次推出建行房产抵押贷款证券化前后,成为当时的研究热点,之后一直处于探索阶段,到目前为止,并未形成一个共识,即资产证券化在中国到底行不行得通。而对贷款股权化的研究并不多,但其实这也是一条比较好的解决银企关系的途径。
笔者以为,可以通过比较其与资产证券化的特点,权衡双方利弊,根据自身特点及贷款单笔规模,考虑这两种选择,选择其一,对银行来说,不失为一种不错的办法。
信贷资产证券化与股权化,都是很好的解决商业银行脱离不良资产的方法,两种模式各有不同点,商业银行需要综合分析比较两种模式的优缺点,结合自身的实际环境做出选择。
参考文献:
[1]王松奇.中国向不良资产宣战[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56-57.
基金项目:重庆工商大学创新基金项目《信贷资产证券化与股权化的比较研究》(项目编号:122047)。
作者简介:
李林(1989—),男,浙江绍兴人,大学本科,现就读于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专业。
张丹丹(1990—),女,贵州贵阳人,大学本科,现就读于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专业。
资产证券化的优缺点范文3
【关键词】应收账款管理 金融工具 风险 收益
应收账款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对提供商品或劳务以信用方式进行赊销形成的,是尚未收回的被欠款单位占用的本企业的资金,属于商业信用的一种形式。企业进行赊销并形成应收账款,是为了增加销量或业务量,提高营业收入,但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经营的风险。企业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合理的管理方法,做好应收账款的事前风险预防与监督回收等工作,以保证应收账款的合理水平和安全回款,尽可能减少坏账损失,以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一、现代企业急需发展应收账款的融资手段
现代企业,信用赊销已经成了常态,如果企业不能及时收回应收款项,资金就无法继续周转,会阻碍正常的营运活动开展,并且可能引发企业之间的相互拖欠而形成三角债,使企业蒙受财务损失,严重的话甚至会危及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避免或减少呆坏账损失,对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是及其重要的。
应收账款管理与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效益和资金筹措等重要问题密不可分。企业财务管理应该使用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将应收账款以抵押或质押的抵借方式或留售方式,出让给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扣除一定的利息费用或手续费等后,以获取运营资金的筹集资金手段。
应收账款融资包含了借款企业信用和买家商业信用,如果应收账款融资能够广泛运用,不仅能够推广企业商业信用并提高其层次,有利于建立诚信守法的市场经济规则,更有利于树立企业自身的良好社会形象。应收账款融资为企业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对企业日常的经营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与向银行贷款比较,应收账款融资手续简单、办理时间短。企业经营中难免会由于出现突发事件,在短期内急需周转资金,运用应收账款进行融资,企业可以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解决短期资金的需求。
第二,应收账款融资可以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应收账款融资可以把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提前变现,盘活了企业的资金,从而增加了整个企业资产的流动性。
最后,应收账款融资能够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如果采取了无追索权的保理融资模式,银行将买断企业应收账款,企业收款风险转移,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是应收账款的减少和货币资金的增加,负债并没有任何变化,更有利于资本结构的优化。
当然,应收账款融资也有致命弱点,它与应收账款的质量密不可分,如果应收账款本身存在较大收款风险,金融机构接受该应收账款进行融资的可能性就会很小。
二、应收账款管理中运用金融工具融资的考虑因素
(一)规避风险与保险
现代企业不但要面对市场风险,还要面对信用风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企业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日益复杂化,利用金融工具来加强风险管理显得日益重要。规避风险是金融工具的主要作用之一,也是应收账款管理中首要考虑的因素,合理利用金融工具可以实现对冲风险、合理避税和规避管制等目的。金融工具还能起到保险的作用,即在限定最低收益和最高风险水平后,同时保留在未来获取更高收益的权利。
(二)增加流动性和提高收益率
合理利用金融工具,可以起到让企业增加资金流动性和提高收益率的作用。企业可以通过抵押、质押和贴现来解决资金流动性问题,还可以通过金融杠杆来实现收益的放大,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实现资本结构的灵活调整,促进对资金链的优化管理。
(三)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
金融工具的运用中,企业可以在证券中写入特殊条款,建立信号显示机制,使得信息分布结构得到改善,从而顺利传递企业意图,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克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四)利用比较优势
每个企业都会有其自身独特的优势,再结合不同金融工具的优缺点,企业可以利用自己的金融比较优势,实现投融资活动的双赢或多赢。
三、应收账款管理中金融工具运用分析
(一)应收账款的质押和抵押
应收账款的质押和抵押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作担保,企业作为债务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和一定额度内向金融机构借用资金。该借用资金数额可以达到抵押的应收账款金额的七成至九成,如果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金融机构有权向该企业追索。
应收账款抵押和质押,企业仍然承担应收账款成为坏账的责任,收款风险没有转移到金融机构。
(二)应收账款保理
应收账款保理是指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金融机构获得流动资金,加快资金周转。理论上讲,保理一般包括有追索权保理(非买断型)和无追索权保理(买断型)两种类型。无追索权保理方式下,企业将应收账款的收益和风险全部转移到了金融机构,可视为一种金融销售行为,转让后在会计处理上要确认为收入而不是负债,在财务报表上也不作为债务反映,与应收账款的抵押融资方式比,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相对要低些,可以优化财务指标,增加企业信用水平,有利于进一步获取新的融资。
但是,金融机构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要收取融资利息和业务手续费,成本较高。另外,金融机构显然更愿意接受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这样收款风险就完全由企业承担了。因此,保理方式对于企业来说不但要承担较高的应收账款融资成本,还可能承受到期不能付款的风险。并且,金融机构在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中时通常还会对企业提出一些额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融资风险、成本和难度。
(三)转化为商业票据和银行承兑汇票
企业可将应收账款转换成商业票据,即商品销售方要求购买方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货款,票据到期前销售方可以将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商业票据贴现,分为卖方付息和买方付息两种形式,可以事前约定由卖方或买方支付贴现利息,灵活性较好。票据贴现融资方式对中小企业而言,对比向银行贷款的成本,最有吸引力的便是其低利率。
此外,销售方也可以要求买方提供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付款方银行签发的,在票据到期时付款方银行见票无条件付款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对买卖双方均有利:
1.对于销货企业来说,银行承兑汇票相当于给购买方提供了一种可以在远期付款的方式,能够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销售,同时让账期变得明晰化,有利于资金的规划和管理。并且银行承兑汇票经过银行承兑,风险极低,可以按期收回货款,在急需短期资金时,也很容易就能向银行贴现来融通资金,比较灵活。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一般情况下低于同期贷款利率,企业需要提前贴现融资时,相对于贷款融资可以降低利息费用。
3.对于买方来讲,当金融市场出现贴现利率低于同期存款利率时,开票时采用全额保证金方式并承担卖方的即时贴现利息,可以锁定利差收益。间接上也促进了买方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付款的意愿,从而使得销货企业的收款更具有保障。
当然,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缺点也很明显,对于购买方来说,办理的限制条件较多,应用面不广。
(四)应收账款证券化
应收账款证券化是指企业将所拥有的能产生预现金流的应收账款,出售给专门从事资产证券化的特设信托机构(SPV),经其重组整合与包装后,转变为在资本市场可销售和流通的金融产品的过程。应收账款证券化主要包括三个主体:原始发起人,特设信托机构(SPV)和投资者,此外,信用评级机构和信用增级机构对完成发行也非常重要。具体操作上,首先由发起人将应收账款出售给专门从事资产证券化的SPV,SPV将其汇入资产池,在经过一定的重组和信用增级后,SPV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保证,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有价证券,到期证券由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来清偿。一般来说,SPV精通证券化,提供更为专业化的融资服务,可以帮助企业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提高流动性,改善融资能力。并且,对比银行贷款、民间融资等其他融资方式,SPV收取的总费用率要低很多,而且发行人可以灵活选择以高于或等于其面值的价格出售证券,支付利息也相对较低,传递到企业的融资成本也就较低。通常在大额应收账款融资时,应收账款证券化的优越性比较突出。
应收账款证券化是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对应收账款本身有一定的要求:首先,应收账款具备标准化、高质量的合同条款;其次,相关企业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或具有相对稳定的坏账统计记录,可以预测未来发生类似损失的概率;最后,期限合理,银行一般对半年之内到期的应收账款比较感兴趣。但是,在当前的中国企业中,现实存在的应收账款很难完全满足上述条件,而且在我国的宏观环境上还存在信用体系不完善,法律制度缺位和税收制度不配套等难题,应收账款证券化还有待于进一步开拓和挖掘。
参考文献
[1]张海棠.浅析应收账款的管理[J].经济师.2007,(3).
资产证券化的优缺点范文4
关键字: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比较分析
一、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的比较
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资方式有三种:配股、增发和可转换债券,在核准制框架下,这三种融资方式都是由证券公司推荐、中国证监会审核、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和发行价格、证监会核准等证券发行制度,这三种再融资方式有相通的一面,又存在许多差异:
1.融资条件的比较
(1)对盈利能力的要求。增发要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若低于6%,则发行当年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应不低于发行前一年的水平。配股要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低于6%。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要求公司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对分红派息的要求。增发和配股均要求公司近三年有分红;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要求最近三年特别是最近一年应有现金分红。
(3)距前次发行的时间间隔。增发要求时间间隔为12个月;配股要求间隔为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没有具体规定。
(4)发行对象。增发的对象是原有股东和新增投资者;配股的对象是原有股东;而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对象包括原有股东或新增投资者。
(5)发行价格。增发的发行市盈率证监会内部控制为20倍;配股的价格高于每股净资产而低于二级市场价格,原则上不低于二级市场价格的70%,并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价格以公布募集说明书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价格为基础,上浮一定幅度。
(6)发行数量。增发的数量根据募集资金数额和发行价格调整;配股的数量不超过原有股本的30%,在发起人现金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可超过30%的上限,但不得超过100%;而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数量应在亿元以上,且不得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40%或公司资产总额的70%,两者取低值。
(7)发行后的盈利要求。增发的盈利要求为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前一年的水平;配股的要求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要求发行完成当年足以支付债券利息。
2.融资成本的比较
增发和配股都是发行股票,由于配股面向老股东,操作程序相对简便,发行难度相对较低,两者的融资成本差距不大。出于市场和股东的压力,上市公司不得不保持一定的分红水平,理论上看,股票融资成本和风险并不低。
目前银行贷款利率为6.2%,由于银行贷款的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很低,若以0.1%计算,其融资成本为6.3%。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一般在1%-2%之间,平均按1.5%计算,但出于发行可转换债券需要支付承销费等费用(承销费在1.5%-3%,平均不超过2.5%),其费用比率估计为3.5%,因此可转换债券若不转换为股票,其综合成本约为2.2%(可转换债券按5年期计算),大大低于银行贷款6.3%的融资成本。同时公司支付的利息可在公司所得税前列支,但如果可转换债券全部或者部分转换为股票,其成本则要考虑公司的分红水平等因素,不同公司的融资成本也有所差别,且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优缺点比较
(1)增发和配股
配股由于不涉及新老股东之间利益的平衡,因此操作简单,审批快捷,是上市公司最为熟悉的融资方式。
增发是向包括原有股东在内的全体社会公众发售股票,其优点在于限制条件较少,融资规模大。增发比配股更符合市场化原则,更能满足公司的筹资要求,但与配股相比,本质上没有大的区别,都是股权融资,只是操作方式上略有不同。
增发和配股共同缺点是:融资后由于股本大大增加,而投资项目的效益短期内难以保持相应的增长速度,企业的经营业绩指标往往被稀释而下滑,可能出现融资后效益反而不如融资前的现象,从而严重影响公司的形象和股价。并且,由于股权的稀释,还可能使得老股东的利益、尤其是控股权受到不利影响。(2)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兼具股票和债券的特点,当股市低迷时,投资者可选择享受利息收益;当股市看好时,投资者可将其卖出获取价差或者转成股票,享受股价上涨收益。因而可转债可认为是一种“推迟的股本融资”,而对上市公司来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优点十分明显:
首先,是融资成本较低。按照规定转债的票面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若未被转换,则相当于发行了低利率的长期债券。其次,是融资规模大。由于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格一般高于发行前一段时期的股票平均价格,如果可转换债券被转换了,相当于发行了比市价高的股票,在同等股本扩张条件下,与增发和配股相比,可为发行人筹集更多的资金。再次,业绩压力较轻。可转债至少半年之后方可转为股票,因此股本的增加至少有半年的缓冲期,即使进入可转换期后,为避免股权稀释得过快,上市公司还可以在发行公告中,安排转股的频率,分期按比例转股。股权扩张可以随着项目收益的逐渐体现而进行,不会很快摊薄股本,因而避免了公司股本在短期内的急剧扩张,并且随着投资者的债转股,企业还债压力也会逐渐下降,因而比增发和配股更具技巧性和灵活性。
但是,可转债像其它债券一样,也有偿还风险。若转股不成功,公司就会面临偿还本金的巨大风险,并有可能形成严峻的财务危机。这里还有一个恶性循环问题,转股未成功的原因必然是股价低迷,而股价低迷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公司业绩滑坡,若此时必须偿还本金,公司财务状况将会进一步恶化。
二、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的选择趋势
长期以来,配股是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普遍方式。在国际市场上公司股权再融资以增发为主,配股较为少见,仅在公司陷入经营困境,无法吸引新投资者认购的情况下,才使用这种方法。
增发新股自1999年7月由上菱电器股份公司成功实施以来,在发行数量、规模上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由于融资渠道已经大大拓宽,而上市公司的盈利和分红压力日益巨大,股权融资的成本也不再低廉,从长期看,增发和配股等股权融资在市场中的地位将逐渐下降。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可转换债券是最主要的融资方式之一,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应用前景十分广阔。从国际发展趋势来看,今后上市公司在制定融资方案时,根据环境特点和自身条件以及发展需要量体裁衣,在一次融资或在一段时期内的融资中综合采用多种融资方式进行组合融资。由于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限制较严,满足条件可以采用该融资方式的公司只是少数,从理论上分析,适合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公司应该符合增发和配股的条件,可以把增发和配股作为备选方案,融资方式的选择余地较大;但符合增发或配股条件的公司则不一定能符合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条件。而且,一些公司即使满足条件,也因为受资产负债水平的限制而发行总额有限。因此,同时采用可转换债券、增发以及银行贷款等方式进行组合融资对于资金需求规模大的公司具有重要意义。而且,通过精心设计组合融资方案,将长期融资和短期融资结合起来,运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增强融资的灵活性,可以大大降低公司的融资风险和融资成本。企业进行融资决策的关键是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以使融资风险和融资成本相配合,在控制融资风险、成本与谋求最大收益之间寻求一种均衡。今后上市公司融资的趋势是:从实际出发,更注重融资方式与手段的创新和优化,将种种情况综合考虑,选择最优再融资方案,以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价值最大化。
参考文献:
[1]陈上龙:国有企业资本市场融资途径探析,资本市场,2002年9月:10-11
资产证券化的优缺点范文5
关键词:ETF资产配置投资策略
一、ETF简介
作为一位理性的投资者,对于任何一种金融投资产品,都要在看到其优点的同时,认识到该产品的缺点和不足,只有这样,才能合理有效运用这一金融工具,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功能。
1.ETF的概念
中文正式名称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追踪标的指数变化并且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开放式基金。
2.ETF的特点
ETF是一种复合型的金融创新产品,集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和股票的优势于一身。
ETF所具有的开放式基金的优势为:可以自有的申购与赎回,不存在在特定时期申购与赎回受限的问题。封闭式基金的优势在ETF产品上的体现为: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市交易,从而使产品具有高度的流动性,而流动性对于一个金融产品来说,是十分关键的,并且具有极高的价值。ETF产品所体现的股票的优势为:二级市场上的连续交易价格机制,不但增强了流动性,而且使交易的信息更加透明,再加上ETF独特的套利机制,使得其价格能够紧贴净值,避免了封闭式基金的深度折价现象。
ETF具有双重交易机制:进行申购和赎回的市场与ETF份额交易的市场分离。前者在一级市场上进行,后者在二级市场上进行。
3.ETF的优点
ETF拥有许多其他类型的基金所不可比拟的优点,主要体现在:
(1)ETF是指数化投资的理念与资产证券化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的这一本质就决定了ETF具有投资运作成本低、费用低廉、交易方便、资金门槛低的特点。
(2)在一级市场进行的ETF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采用的是实物交易机制,这就有效地避免减少了很多基金所面临的“现金拖累”的现象,提高了资产配置的效率。
(3)运作的机制简单易懂,容易在投资者中获得较大的认同度。对于个人投资者,特别是二级市场上的散户投资者,只要对宏观经济和行业产业的发展做出判断,并且投资相应的ETF产品就可以了。
(4)ETF可以尽量地延迟纳税甚至规避纳税。
(5)ETF可以避免由于基金管理人个人的偏好,所造成的投资组合收益和风险的不确定性。同时,当市场上ETF产品细化程度非常高时,ETF甚至可以有效的代替个股,减少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避免高位接盘、抬轿子等基金黑幕的出现。
(6)ETF的制度设计富有弹性,可以涵盖广泛的证券范畴和各种资产配置方式,可以通过一次性的交易活动便利的实现一篮子证券组合的买卖交易,可以在短期投资方面提供许多便利等等。
4.ETF的缺点
(1)ETF的表现不可能超越大盘,甚至不可能超越其跟踪的指数。另外,ETF的管理者不可能把所有的资金按比例分配到所跟踪指数的成分股上,这就导致在上涨阶段,ETF的净值增幅低于目标指数的涨幅。
(2)ETF不能像开放式基金一样,股息可以用于再投资。
(3)买卖ETF时,需要支付经纪人佣金和买卖差价。
(4)ETF为了紧贴指数走势,不能像一些积极性的基金一样,在某些行业或者股票表现逊色的时候,调整其投资组合。特别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缺乏卖空机制的情况下,ETF缺乏有效的对冲机制,容易直接暴露在风险下,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在了解了一个金融产品的特色和优缺点之后,研究如何运用该种产品、如何利用该产品构造和实现我们的投资目标,便成了重中之重。
二、ETF的投资策略
先要引入一个概念:资产配置。何为资产配置?就是将所要投资的资金在各大类资产中进行配置。它大致可分为三个层面:战略资产配置、动态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战略资产配置是一种长期的资产配置决策,即通过为资产寻找一种长期的在各种可选择的资产类别上“正常”的分配比例来控制风险和增加收益,以实现投资的目标。动态资产配置是在确定了战略资产配置之后,对配置的比例进行动态的调整。而战术性资产配置是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对资产进行快速调整来获利的行为。一般来说,战略资产配置是实现投资目标的最重要的保证。诸多学者的研究得出的结论证明了这一点。
1991年,Brinson,Singer和Beebower研究了资产配置对投资组合总收益率的贡献。他们将总收益率分解为三部分:(1)资产配置策略;(2)市场时机选择;(3)证券选择。研究指出,资产配置对投资组合收益率的贡献率是91.5%,也就是说,投资组合的价值增殖在于资产配置。
GaryP.Brinson在1986年的研究中得出的结论是:资产配置策略——而不是证券选择和时机选择——对投资组合的总收益率和年收益率变化的幅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随着ETF作为一种金融产品和投资工具的作用逐渐凸显,如何有效的利用ETF产品实现有效合理的资产配置策略便成了研究的重点。
1.用ETF进行合理有效的资产配置
从本质上说,ETF是一种指数化投资产品。在指数化投资为核心思想的资产配置策略中,“核心/卫星”(Core-Satellite)方法占据了重要地位。
“核心/卫星”(Core-Satellite)方法,是指将组合中的资产分为两大类进行配置,组合中的核心资产用来跟踪复制所选定的市场指数进行指数化投资,以期获得该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收益;组合中的其他资产采用主动性投资策略,以充分利用市场上各种各样的投资机会获利。“核心/卫星”(Core-Satellite)方法的好处是以相对较低的费用在更大的程度上控制了风险,增加了组合的收益。将组合的核心资产配置于指数化投资,实际上就是用更精确的手段将组合的整体投资“风险报酬”更多的“支付”给主动性投资的部分,从而实现最佳的组合风险——收益管理。
运用“核心/卫星”(Core-Satellite)方法,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类指数化投资”的问题。所谓“类指数化投资”,是指,当在一个市场上使用多个基金经理进行投资时,所有主动管理的投资加在一起,会构成一个收益和风险都与指数类似的投资组合,但是仍然面临高额的主动管理费。通过使用“核心/卫星”(Core-Satellite)方法,在任何给定的市场中,投资者可以将资产的一部分投资在一个指数化投资组合中,剩余的少量资产分配给主动管理者,授权他们进行更加积极的管理。
从分散化投资的角度,很多实证检验的结果证明,将组合资产同时配置在主动性投资和被动性投资上,可以降低组合集中于一种投资的风险。具体表现在,当主动性投资收益率好于被动性投资的收益率时,或者当被动性投资收益率好于主动性投资收益率时。投资者可以在享受自有资产组合的低波动性带来的低风险的同时,分享主动性投资与被动性投资带来好处。
ETF产品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非常适合于用来构建组合中的指数化投资核心,成为组合中指数化投资的理想工具,特别是综合指数类的ETF产品,更适合于作为市场组合的替代,涵盖整个市场并获得市场的平均收益。
在拥有以ETF为核心资产,采取“核心/卫星”(Core-Satellite)方法进行资产配置的资产组合之后,投资者可以实现多样化的投资目标。但是ETF的功能有很多不止这一点,运用其他的市场功能,投资者可以利ETF产品构建不同的组合,实现多样化的投资目标。:
2.用ETF构建各种市场敞口
(1)可以实现多样化的海外市场敞口
由于我国对于资本项目的管制,ETF的这项功能对于我国投资者来说,目前只具有理论上的可行性,并无实际操作的可能。故以美国投资者为例进行阐述。对于美国投资者来说,可以通过购买ETF而不用直接投资外国的股票,就可以获得外国股票市场的敞口,以获得投资外国股票所带来的收益。如果投资者不采用投资ETF的方式,而是直接到国际市场上去购买外国股市的股票的话,投资者所要承担的风险就要大的多。举个例子来说,由于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市场体制以及法律法规的不同,投资者不一定能够买得到想要买的股票和想买的数量。即使想要买的股票全部都能购买的到,想买的数量也都能得到满足,在购买之前,还要进行外汇的兑换,投资者要承担这一部分的汇率波动风险。
(2)可以实现行业敞口和行业敞口之间的替换
一般来说,持有股票指数或者一揽子股票的风险要比持有单支股票的风险小一些。所以,当投资者偏好某一个行业或者某一个板块,但是又不知道如何该持有哪支股票时,投资以对应行业或者对应的板块指数为追踪指数的ETF便可解决这个问题。
(3)可以实现敞口之间的对冲组合
因为不同的投资者对市场中某一行业或者某一板块的判断不同,所以持不同观点的投资者建立的投资组合不同。但是为了避免判断失误带来的投资损失过大,投资者一般都要使用对冲的交易策略将投资的风险降低到可以承受的程度。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投资者A看涨股票a、b、c、d,同时看跌属于能源板块的股票e、f、g、h、j,A对自己判断的会涨的具体股票十分有自信,但是对会跌的具体股票不是十分确定,这个时候,A就可以借助ETF来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实现投资的目标。具体操作如下:A将自己看涨的股票组成多方组合,再以等量的货币购买追踪能源板块指数的ETF,以降低风险。
3.可以用ETF来实现投资组合中的现金管理
(1)开放式基金可以用ETF解决投资组合中的现金闲置问题
在开放式基金中,为了应对基金持有人可能的赎回,通常都预留总额为组合资产总值的5%的现金。这会引起“现金拖累”的问题从而影响组合的收益。为了避免这部分现金闲置,基金管理人可以将这部分现金直接投资于普通股票中。但是,由于股票市场的波动性很大,股票的流动性也参差不齐,这样做除了增加了投资风险和交易成本,还带来了可能无法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赎回的风险。但是,如果用组合中闲置的现金购买ETF产品,不但以更低的交易成本获得与直接投资普通股票相同的收益,而且,可以随时便利的在一级市场上将ETF变现,以应对赎回。
(2)ETF可以利用其他ETF有效管理组合中的现金流
虽然,ETF的申购与赎回采用的是实物机制,即一揽子股票与ETF份额的交换。但是在申购与赎回发生时,由于股票市场运行机制的问题,难免会有某只或者某几只股票暂时无法获得或者无法获得想要的数量,此时便要用现金来填补相应的空缺。再加上所追踪的基准指数会有定期和非定期的调整,组合产生现金流会不断的发生变动。通过买卖ETF,可以实现对组合中产生的现金流的有效管理。
ETF管理人可以用组合中不断变动的现金购买其他的ETF,这样,在该ETF需要现金的时候,可以卖出持有的其他的ETF获得资金。
参考文献:
[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上证50ETF投资指引.中国经济出版社.
[2]马骥.指数化投资.经济科学出版社.
资产证券化的优缺点范文6
关键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技术模式
中图分类号:F279.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9)06-0135-04
针对我国国有银行系统存在大量不良资产的现实,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自1999年开始,我国相继成立了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专门接收和处置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从世界各国处置不良资产的经验看,在资产处置技术模式上,一般采取了集中处置、分散处置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混合处置三种技术模式。然而,一国究竟采取什么样的资产处置技术模式,不是由一国的主观偏好来决定的,而是由一国的客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由此所确定的资产管理公司目标和性质来决定的。因此,分析我国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时空背景以及资产管理公司目标和性质,从而确定正确的资产处置技术模式,对我国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不良资产处置的技术模式及其决定因素
1.1不良资产处置的技术模式
根据不良资产处置的集中程度,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可以采取三种不同的技术处理模式。
1.1.1集中处置技术模式。该模式是指资产管理公司将接收的不良资产进行分类打包,并采取向第三方出售或资产证券化等方式集中批量处置。在该模式中,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资产不是按照资产项目进行处置,而是将不良资产相对集中地出售或委托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对资产进行最终处置,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中事实上扮演着中间批发商的角色。如美国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专门机构重组信托公司(Resolution Trust Corporation)在处置不良资产时,采取打包出售、外包和证券化等方式集中处置不良资产[1]。
1.1.2分散处置技术模式。该模式是指资产管理公司对接收的不良资产按照贷款的项目分别进行直接的最终处置。在该模式中,资产管理公司针对不良贷款的性质和不良贷款对象千差万别的客观状况,按照项目分别拟定处置方案,更多地体现了资产管理在不良资产处置中扮演最终处置人的角色。如中欧转轨国家在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时,主要采取了债权和股权置换、庭外调解、个案解决、贷款展期等分散化处置方式[2]。
1.1.3混合处置技术模式。该模式是指资产管理公司对接收的不良资产进行分类处理,对一部分不良资产采取集中处置,对另一部分资产进行分散处置。由于资产管理公司在采取集中分散处置的重心不一样,在该处置模式中,又可以分为两种技术处置模式。一是以集中处置为主,以分散为辅的技术处置模式;另一种是以分散为主,以集中为辅的技术处置模式。
1.2不良资产处置技术模式的优缺点比较
上述三种不良资产处置技术模式相比,各有优缺点。不良资产集中处置技术模式具有处置成本低、处置速度快的优点;同时,伴随着不良资产集中处置的打包出售和资产证券化,在一定程度上培育了不良资产的二级市场;此外,由于不良资产打包出售一般采取公开竞标的方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不良资产处置的道德风险。不良资产分散处置具有处置回收率高的优点;同时,伴随着不良资产分散化的处置,可以培育和提升资产管理公司的竞争能力;此外,分散化处置可以针对不同的不良资产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手段,具有更大的灵活性。不良资产集中处置技术模式缺点主要有:资产处置回收率低、不利于资产管理公司竞争能力的培育与提升、资产处置缺乏灵活性等。不良资产分散处置技术模式的缺点主要有:资产处置速度慢、处置成本高、存在着一定的道德风险等。混合处置技术模式的优缺点介于集中和分散处置技术模式之间。具体见表一:不良资产处置技术模式优缺点的比较。
表1不良资产处置技术模式优缺点的比较
技术模式优点缺点
集中处置技术模式
处置速度快;
处置成本低,有利于不良资产二级市场的培育;降低道德风险
处置收益低;
不利于资产管理公司能力的培育与提升;资产处置缺乏灵活性
分散处置技术模式处置收益高,有利于资产管理公司能力的培育与提升;处置速度慢;处置成本高
资产处置灵活性高存在较高的道德风险
混合处置技术模式介于上述二者之间介于上述二者之间
1.3不良资产处置技术模式选择的决定因素
一国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究竟采取什么样的技术模式,是由一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由此决定的资产管理公司的目标和性质决定的。具体地说,是由以下因素决定的。
1.3.1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各国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各不相同,对于市场发达国家来说,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是由于经济运行的周期性、银行业自身变迁和银行内部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如美国和北欧的瑞典等国,也就是说,是由于经济发展的周期变化和银行自身经营管理原因而形成的。而对于一些转轨国家,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则更多,既有政策原因,又有经济原因,还有银行自身管理原因。不良资产形成原因的复杂性客观上需要不同的手段来处置,需要根据贷款的项目实施分散处置。
1.3.2社会环境因素。不同的社会环境对不良资产处置的技术模式选择具有重要的影响。社会环境因素主要有:(1)市场因素。发达的资本市场体系、众多的有能力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机构是采取集中处置的一个必要条件。波兰原来计划在银行重组和破产中出卖70%的坏账,最后由于缺乏交易市场而受阻。(2)法律环境因素。法律环境对资产处置技术模式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金融债权主体资格的确定、金融债权主体资格的范围和处置成本。如果金融债券的主体资格和范围受到限制,那么,对集中处置技术模式的效果将会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3)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备程度。社会保障体系完备与否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到不良资产处置技术模式的选择。在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备的国家,资产处置完全可以按照市场化的手段运作,不会引起社会震动。在这些国家采取集中处置技术模式,将不良资产打包出售给为了赢利的企业或个人,由他们按照完全市场化的方法来处置不良资产,不会引起社会震动。而对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国家,如果由企业或个人收购不良资产并按照完全市场化的手段来处置不良资产,有可能仅考虑经济利益而忽视社会利益。
1.3.3政府对资产管理公司的目标定位。尽管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采取成立专门的机构(统称资产管理公司)来处置银行体系的巨额不良资产,但各国对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所确定的目标却不尽相同。对于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他们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接收银行不良资产,其目标在于将“坏银行”变成“好银行”,以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在此基础上,一些国家将资产处置速度作为资产管理公司追求的主要目标,一些国家将效益(处置收益减去处置成本)作为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目标。而对于一些转轨国家,除了发达国家所确定的处置速度或处置效益目标外,还结合各自国家的当时所面临的环境的主要任务,赋予不良资产处置机构更多的目标。目标决定结构,也决定了各国所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处置技术模式。
1.3.4资产管理公司的性质。资产管理公司的性质对不良资产处置的技术模式也具有重要的影响。一般来说,如果将资产管理公司定位于临时性的处置机构,如何快速处置不良资产就显得较为重要。如果将资产管理公司定位于永续经营的企业,资产管理公司就要考虑自己靠什么来使自己长期的生存下去,因此,在处置不良资产时,既要考虑资产处置速度,又要考虑自身能力的培育和提升,从而获得持续经营的竞争力。不同的处置模式对资产管理公司的能力培养是不一样的。集中处置技术模式由于采取标准化的方式处置不良资产,不利于资产管理公司自身核心能力的培育。而分散化处置技术模式由于采取个性化处置,增加了个人在资产处置的价值,从而有利于资产管理公司核心能力的提升。
1.3.5资产管理公司接收不良资产的数量和质量。如果资产管理公司接收的不良资产数量大,超出了自身处置能力,资产管理公司就可以借助外部的力量,在一定程度上采取集中处置技术模式。此外,不良资产的质量也会影响到处置技术模式的选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对于显著存在着 “冰块效应”的不良资产,为了达到尽快止损的目的,有时需要采取集中处置的技术模式;其二,对于数额小,资产质量差的呆账项目,资产管理公司在综合考量处置成本和处置收益的情况下,可以采取集中处置的技术模式。
总之,一国不良资产处置的技术模式选择不是主观臆断决定的,而是至少需要从上述五个维度来聚焦资产处置技术模式选择问题,从而选择适合本国的资产处置技术模式。
2.我国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技术模式选择
2.1资产管理公司成立时的资产处置技术模式选择
我国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经济社会环境、资产管理公司的目标和不良资产的数量和质量与其他国家不尽相同,这些因素决定了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应采取适合我国国情的不良资产处置技术模式。
2.2.1我国不良资产的形成原因十分复杂,既有政策原因,又有市场原因,还有银行自身经营管理原因。如某资产管理公司接收的不良资产中,有1993年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的贷款项目,又有“两伊战争”原因造成的不良贷款,还有工业出现事故为恢复生产而造成的不良贷款。不良贷款形成的成因不同,需要资产管理公司采取不同的个性化处置方式,以做到对症下药,经济合理地处置不良资产。也就是说,我国银行不良资产形成原因的复杂性,决定了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的处置中,更多地采取分散化处置的技术模式。如果大规模采取集中处置的技术模式,资产管理公司扮演不良资产批发商的角色,由不良资产收购者(通过竞标获得不良资产的企业或个人)最终按照市场化原则处置,就不能对不良资产的成因做出客观的评价,这些收购者在一切为了效益的目标下,可能会引起社会矛盾的激化。
2.2.2我国的经济体制还处于转型中,外部环境因素还不能有效地支撑采取大规模的集中处置。主要表现在:其一,我国的资本市场不够发达,缺乏具备处置不良资产能力和条件的机构和不良资产的二级市场。其二,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其三,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备。我国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表现为国有企业的不良债务,其比例高达90%。在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备的条件下,需要不良资产处置机构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不仅要考虑经济效应,还要考虑社会效应,考虑社会的稳定。
2.2.3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目标的多样性。考虑到我国不良资产的具体状况,结合我国的国情,在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时,我国政府赋予资产管理公司三大目标:第一,防犯和化解金融风险,实现国有银行由“坏银行”向“好银行”转变。第二,在努力控制不良资产处置成本的基础上,提高不良资产的回收率。第三,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企业扭亏为盈。要实现国家赋予资产管理的目标,从业务处置模式上看,需要资产管理公司更多地采取分散化处置。(1)我国资产管理公司的目标不是以快速处置为主,而是在综合考量处置收益和处理成本基础上,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为主。实现这一目标,需要资产管理公司针对不良资产项目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置手段和个性化的处置方案;需要通过对项目的深入调查,发现不良资产的价值所在,并对其进行重组和培育,从而提升其价值;需要根据不良资产的质量情况,对具有加速贬值的资产快速处置。(2)要实现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将国有企业塑造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微观主体的同时,使国有企业扭亏为盈的目标,就需要资产管理公司配合相关部门对符合国家债转股条件的企业制定转股方案。在这一过程中,资产管理公司需要根据转股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其资产、业务、人员进行个性化的重组。总之,为了实现目标,资产管理公司对绝大多数资产需要采取分散化的处置方式。政府在设立资产管理公司时,为了保证资产管理公司目标的实现,从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上给予了充分的考虑,成立了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且每一资产管理公司都设立了相应的分支机构,并配备了相应的人员。
2.2.4从我国资产管理公司接收的不良资产数量看,总体规模较大,达到14 000亿元,但我国成立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每个公司平均只有4 500亿元。从不良资产的质量看,总体质量较差,资产管理公司接收的不良资产属于1995年底以前形成的可疑和损失类贷款。考虑到我国不良资产的数量和质量,在不良资产处置中,对额度小、资产质量差,又有加速贬值的资产需要适当地采取一些集中化的处置方式,借助外部力量,以达到尽可能减少损失的目的。
综合考察我国不良资产的成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资产管理公司的目标和不良资产的数量与质量,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在成立时的不良资产处置技术模式是:采取分散化处置为主,适当辅以集中化处置的混合处置模式。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积极探索不良资产处置之路,有的公司还采取国际招标的形式,并试图通过引进国外资本和机构来集中处置不良资产。尽管这种尝试有其积极意义,但从效果看,并不理想,究其原因,他脱离了中国不良资产处置的实际。根据银监会最新统计,到2004年12月底,我国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6 750.6亿元,回收现金1 370亿元,现金回收率为20.29%,其中现金回收比例最高的为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1 510.6亿元,回收现金508.1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33.64%。其他三家分别为,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1 045.5亿元,回收现金232.9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22.27%;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2 095.4亿元,回收现金413.4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19.73%;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2 099.1亿元,回收现金215.7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10.27%。其中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正是采取了以分散化处置为主的混合处置技术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实现了国家赋予资产管理公司目标。
第一,通过不良资产的接收,使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得到大幅度下降,而银行的不良资产则转化为产生现金流的资产,提高了银行的资产质量。第二,加快了国有企业改革脱困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已完成债转股金额超过1 000亿元。大部分企业通过债转股,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了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大部分实现了扭亏为盈。其中个别企业2004年的净资产收益率还达到近20%,大大提升了信达的股权价值,真正实现了企业、资产管理公司、社会的多赢。第三,在资产处置回收率和资产处置成本率上取得了良好的业绩。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在资产处置过程中,根据不良资产项目的具体情况,采取多样化的处置手段和灵活的处置方式:根据不良资产的成因,对政策性贷款采取解铃还需系铃人的方式;在综合分析不良贷款项目的基础上,采取重组、以股抵债、债务重组、资产置换、分包等方式,个性化地处置不良资产;对数额小,资产质量差的资产采取打包出售。创出了包括资产处置进度、现金回收率、资产净收益率、百元现金回收费用率、利息实付率等一系列综合指标多年持续领先的优良业绩。而四家资产管理公司采用集中化处置方式最多的为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该公司向外资出售的资产近400亿元。2002年,“华融1”资产包被摩根士丹利投标团和高盛购得,总价值15.44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28亿;2004年底,“华融2”资产包分别被摩根士丹利、花旗、雷曼、摩根大通、UBS和高盛竞标获得,总价值为26.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220亿;还有一个是2004年底完成交割的2.15亿美元资产,由华融以“Close Auction”非公开拍卖的方式出售给摩根士丹利和GE金融公司。根据此前KTH透露的信息,摩根士丹利投标团最初竞标底价为“华融1”资产账面价值的8.125%,而最后摩根士丹利竞标团与华融合资组成的“第一联合资产管理公司”对108亿资产的现金回收率高达19%。而且,到2004年底,还有大约四分之一的资产没有清收完毕,推算最后的现金回收率应该在20%以上,算一下毛利率超过了100%,必然影响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整体的回收率。这一问题不难理解,因为作为企业的外国处置机构,在处置中国不良资产时不可能是免费的,他们也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从而稀释了不良资产处置的回收率。
2.2转型时期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技术模式的选择
以国务院批准的三项配套政策为依据,我们有理由得出资产管理公司已经由政策性的公司向商业化的公司转变的结论。作为一家商业化持续运营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需要很好地回答以下三个层面的问题:其一,资产管理公司存在的理由是什么?其二,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模式是什么?其三,凭什么来支撑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如果资产管理公司对这三个层面的问题不能进行深入的思考并做出明确的回答,那么可以肯定的是,资产管理公司只能是短命的公司,而不能实现基业长青。
资产管理公司存在的理由是什么呢?任何一家公司得以存在,其理由一定是他能经济有效地为社会创造价值,资产管理公司也不例外。具体就资产管理公司来说,其存在的价值所在就是通过发现、培育并提升不良资产的价值,从而能比其他机构创造出更高的不良资产价值;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模式是什么?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模式是由其价值创造来决定的。由于资产管理公司的价值战略是创造出更高的不良资产处置价值,那么其核心业务就是接收、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靠什么来支撑资产管理公司业务呢?回答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是回答资产管理靠什么来获得竞争有时,也就是资产管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资产管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就是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所累积起来的识别、培育和提升不良资产的价值能力。
对上述三大层面问题的回答事实上也就回答了资产管理公司在转型期间不良资产处置技术模式的选择问题。因为:第一,资产管理公司要创造出更高的不良资产处置价值,就需要针对不良资产的实际状况,创新化地处置不良资产,从而也就决定了资产管理公司要更多地采取分散化的技术处置模式。如果资产管理公司单纯采取集中化处置模式,将自己定位于不良资产批发商,在我看来,资产管理公司就没有存在的理由,因为各商业银行同样可以扮演这样的角色,同时还省去了一层中间环节,节约了交易成本。第二,资产管理公司要顺利地实现转型,需要培育自身的核心竞争能力,即识别、培育和提升不良资产价值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培育,需要资产管理公司针对不良贷款项目的具体情况,采取个性化的处置方式,该重组的重组,该转股的转股,该投资的投资,等等……。如果采取集中处置模式,将不良资产打包出售,资产管理公司就不能培育出获取竞争优势的核心竞争力,那么资产管理公司靠什么来维持长期运营呢?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消失。因此我们有理由得出:资产管理公司在转型时期资产处置的技术仍然是以分散化处置为主、集中化处置为辅的混合处置模式这样的结论。
参考文献:
[1]周小川.重建与再生[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9.
[2]赵毅.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与处置[M].北京:物价出版社,2001.
[3]黄志凌.价值提升与价值止损[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