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范例6篇

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

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范文1

[关键词] 商品经济 市场经济

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年-1858年草稿) 》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而是取决于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产力发展水平。当生产力的发展十分低下时,人类只能依靠“人的依赖关系”来战胜自然,满足自身的需要,这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自然经济”时期。当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同时伴随劳动成果有了剩余而产生私有制以后,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形式上,即人们通过“商品交换”的形式来实现满足自身的需要,随之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形式也就进入了“商品经济”发展时期;当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劳动将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随之消亡,个人得到全面发展,那时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就不需要通过“交换”的形式来实现,也就不需要“价值”插手其间,而是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来满足自身的需要,从而进入产品经济的发展阶段。

产品经济形态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证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问题。

经济形态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自然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的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的表现形式。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网络结构。

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范文2

文章从四个方面分别说明生产者之间相对独立经济利益的存在不是公有制本质特征的表现,社会分工不可能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无关,我国现阶段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并存的事实不能说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在本质上是相容的,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的理论依据并不是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在本质上是相容的,以论证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公有制 私有制 商品经济 相容性

改革开放之初,理论界所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论证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如何解释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之间的相容性在当时被认为是完成这一任务的关键所在。因为在马克思的商品经济理论中,社会分工和私有制被认为是商品经济存在的条件,资本主义经济被认为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社会主义经济则被认为是非商品经济性质的。也就是说,公有制被认为是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的。在重新认识商品经济的过程中,解决所谓传统理论与现实之间这一矛盾(笔者认为这一矛盾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基本思路可以归纳为两种:一种思路是将商品经济的存在条件解释为社会分工和生产者之间存在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而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既可以表现在不同的私有者之间又可以表现在不同公有者之间,还可以表现同一公有范围内部。另一种思路是认为商品经济的存在条件就是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无关。从表面看,这两种思路似乎都可以解决生产资料公有制或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商品经济是否相容这一难题,得出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相容的结论,从而可以在此基础之上说明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当初,这种新的商品经济理论也确实对于推动我国改革开放的进行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两种所谓新思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之间的相容性问题,因为这里有两个深层次的关键性问题被掩盖了:一是生产者之间相对独立经济利益的存在与公有制的本质特征是否相一致;二是社会分工是否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无关。另外,上述关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相容性的新理论或新观点最具有说服力的依据是所谓事实证明或实践检验,即以当代社会主义的现实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现实说明其正确性。而这又涉及到两个有待解决的更为重要的深层次问题:一是我国现阶段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并存的事实是否能够证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在本质上是相容的;二是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是否只有在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在本质上是相容的这一大前提之下才能加以解释或说明。

笔者认为,生产资料公有制在本质上与商品经济是不相容的,而这与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在逻辑上并不矛盾。本文拟对上述的四个深层次问题逐一进行分析,分别得出否定性结论,以最终说明自己的观点。

生产者之间相对独立经济利益的存在,使得他们之间只有通过等价交换才能实现互通有无的需要,从而使社会经济具有商品性,这种说法本身并没有问题。但是,这种所谓新观点既不是什么对马克思商品经济理论的突破,也不能说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是相容的。

马克思认为,私有制条件下生产者之间互通有无的需要之所以必须通过等价交换的方式得以实现,就是因为他们之间存在着经济利益上的不一致性。所谓商品交换关系实际上就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正如恩格斯所说:“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的。”我国现阶段公有制实体之间以及公有制实体内部劳动者集体或个人之间所存在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是由于他们在生产资料的占有或使用上所存在的差别所决定的,人们对此也没有异议。但是,这种由于生产资料的占有或使用上的差别所导致的人们在经济利益上的差别的存在,并不是公有制本质属性或基本特征的表现,而是我国现阶段公有制经济必然包含私有制因素的表现。‚

在公有制条件下,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是平等的,这种平等关系表现为人们之间不存在由于生产资料占有或使用上的差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也就是说,任何人都不能凭借生产资料的占有或使用而获得特殊的或直接的经济利益;在私有制条件下,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关系表现为人们之间存在着由于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差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也就是说,有人可以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而获得特殊的或直接的经济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们之间是否存在着由于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差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不一致,是区分公有制和私有制的一个重要标志。

我国现阶段两种公有制形式之间和集体所有制内部各经济实体之间是不同所有者之间的关系,这是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将这种不同所有者之间所存在的商品交换关系看成是公有制在本质上与商品经济相容的一个重要依据,则是一种误解。因为,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特征,即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平等关系,或人们之间不存在由于生产资料占有的差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只可能体现在一个有效的公有范围之内,而不可能体现在其之外。超出一个具体的公有范围,人们之间就是一种不同所有者之间的关系,他们之间也就必然存在着由于生产资料占有的差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而这种不同所有者之间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不平等关系,与各个所有者自身的所有制性质毫无关系。也就是说,不管各个所有者本身的所有制性质如何,不同所有者之间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所表现出的只能是私有制的特征——人们之间存在着由于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差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而不可能是公有制的特征。

我国现阶段全民所有制内部或国有企业之间所存在的商品交换关系的性质又如何解释呢?国有企业对其所使用或占用的生产资料并没有所有权,改革开放之后,各个国有企业之间出现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是由于其所使用或占用的生产资料上的差别所导致的。笔者认为,国有企业之间存在的这种由于其所使用或占用的生产资料上的差别所导致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也是其自身包含着私有制因素的一种表现。

私有制的因素,即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不平等关系,虽然不可能存在于抽象的或理论上的公有制内部,但完全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于具体的或现实的公有制实体内部。在现实生活中,具体的经济实体的所有制性质,并非要么是百分之百的公有制,要么就是百分之百的私有制。这里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果在一个具体的公有制形式或实体的范围之内,劳动者个人或集体之间事实上存在着由于生产资料的使用或占用的不同而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是否意味着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仍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不平等,即:是否意味着这种公有制本身包含着私有制因素。笔者认为,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应当是肯定的。因为,生产资料占有关系必然表现为一定的经济利益关系,否则所谓占有就毫无意义。单纯的生产资料使用权(如奴隶使用奴隶主的生产资料),不能给其使用者带来任何特殊的或直接的经济利益。反之,如果个人或集体所使用或占用的生产资料,事实上给他们带来了一定的特殊或直接的经济利益,那么,无论他们在形式上、名义上或法律上是否占有这些生产资料,他们对于这些生产资料所拥有的就不仅仅是单纯的使用权或占用权,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实际占有了这些生产资料,也就是说,这种公有制事实上包含着私有制的因素。

人们经常说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资料公有制本身还不成熟,所谓生产资料公有制还不成熟本来就应理解为其本身还带有私有制的痕迹或包含着私有制的因素。所以,我国现阶段全民所有制内部或国有企业之间仍存在的商品交换关系就是由于现实的公有制形式或公有制实体本身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所决定的,而不是由于它们所具有的公有制的基本属性或本质特征所决定的。同样道理,在实行承包、租赁等经营方式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内部的劳动者集体(如实行内部独立核算的车间、班组之间)或个人之间(如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之间)在一定程度上所存在商品交换关系,其根本原因也在于这些劳动者集体或个人对其所使用或占用的公有生产资料事实上仍具有特殊的或直接的经济利益,即现实的公有制实体本身包含着私有制的因素。

总之,无论是从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结构看,还是从现实的公有制形式或公有制实体自身的不成熟性看,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根本原因均在于由生产力发展状况所决定的、在一定范围内和程度上客观存在的私有制因素,而不是公有制本身的基本属性或本质特征。生产者之间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虽然既可以表现在私有者之间又可以表现在公有者之间及私有者和公有者之间,还可以表现在不完全的公有者内部,但其在实质上所反映的都是私有制的特征而不是公有制的特征。在原始社会的末期,最初的商品交换关系发生在原始部落或氏族公社之间(即不同的公有者之间),后来又逐渐渗透到部落或公社内部(即同一公有者内部),但马克思并没有因此而将商品经济的产生或存在与生产资料公有制联系在一起,而是将商品交换关系的出现与私有制的产生或萌芽联系在一起。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马克思将商品经济与私有制联系在一起是抓住了问题的实质,并不存在什么失误或过时的问题。而我们仅以现实的公有制实体之间及其内部依然存在着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这一事实为依据,就认定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在本质上是相容的,则只看到的问题的表面现象。

一些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在谈到商品经济的存在条件时往往强调社会分工仅仅是商品经济存在的前提条件或必要条件,在此前提下,商品经济是否存在则取决于是否存在着私有制(过去的说法)或生产者之间是否存在着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现在的说法),似乎有可能出现一种虽然存在着社会分工但不存在商品交换关系的状况。如果确实存在着这种可能性,也就可以认为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或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没有必然联系。但是,这种状况至今为止尚未出现过。在原始社会末期,当畜牧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时,在畜牧部落与农业部落之间产生了最早的商品交换活动。这种简单的或偶然的商品交换活动的产生是因为两个部落之间存在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尽管最初两个部落内部由于生产资料公有人们在经济利益关系上是完全一致的,但正如前面的分析所说,在两个部落之间所体现的却是私有制的特征,即人们在经济利益关系上是不一致的。后来,这种人们在经济利益关系上的不一致逐渐由原始公社或部落外部渗透到其内部,商品交换关系也就逐渐在原始公社或部落内部产生。从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看,它与社会分工和私有制或人们在经济利益关系上的不一致的产生和发展进程是同步的。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分工就是指社会上不同的人专门从事某一种劳动,而这种从事不同性质的社会劳动的人们之间必然存在着经济利益上的不一致,因此,在他的理论中,社会分工的出现与私有制的产生是密切相关的,而社会分工的消亡也是与私有制的消亡联系在一起的。所谓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存在的必要条件、私有制是商品经济存在的充分条件之说,将两者完全分离开并非马克思的本意,而是我们对其商品经济理论的一种误解。

有人将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分工称之为旧的社会分工,认为社会分工本身并不会消亡,旧的社会分工随着私有制的消亡而消亡之后将出现新的社会分工。这里的问题是:所谓新的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或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之间是否存在着相关关系。显然,我们不能定义旧的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私有制密切相关而新的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完全无关,因为,既然所谓新的社会分工被认为产生于私有制和旧的社会分工消亡之后,就不能说这种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无关,而只能说它与生产资料私有制不相容而与生产资料公有制相容。如果将旧的社会分工定义为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的社会分工,分工各方在经济利益上是不一致的;将新的社会分工定义为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的社会分工,分工各方在经济利益上是一致的,在逻辑上是可以成立的。但是,在此前提下,所谓新的社会分工的存在却不能解释为商品经济存在的条件。因为,既然分工各方在经济利益上是完全一致的,他们之间就没有必要通过等价交换来实现互通有无的需要。

所以,只要承认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密切相关,就不可能从社会分工的角度论证公有制在本质上与商品经济是相容的。

有人认为决定商品经济存在的唯一条件是社会分工,而这种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联系,所以商品经济的存在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毫无关系。因此,只要存在着社会分工,商品经济当然既可以与私有制相容又可以与公有制相容。在此前提下,如果认定社会主义社会依然存在着社会分工,就可以说明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如果认定社会分工将永远存在,则可以得出商品经济万岁论的结论。然而,这种完全与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不相干的社会分工为什么能够成为商品经济存在的条件或原因呢?假定在这种社会分工存在的条件下,生产者之间并不存在由于生产资料的占有或使用上差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或者说,他们之间并不存在着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那么,他们之间互相取得对方产品为什么还要通过等价交换的方式来实现呢?如果人类社会已进入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在“各取所需”的按需分配的条件下,商品交换关系难道还有存在的余地吗?相反,只要生产者之间存在着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不管我们如何定义社会分工,他们之间要取得对方的产品就必须通过等价交换的方式实现。所以,即使我们可以定义社会分工的存在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无关(这种定义是否科学或合理这一问题与本文没有直接关系故不在此涉及),也不可能由此而认定商品经济的存在与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无关,进而说明商品经济与公有制是相容的。

如果认定社会分工与生产者之间经济利益关系有关,而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无关,情况又会怎样呢?有人认为商品经济之所以永远存在,其原因就在于社会分工和生产者之间在经济利益上的不一致将永远存在。社会分工和生产者之间在经济利益上的不一致是否有可能永远存在,这一问题没有必要在此进行讨论。这里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是否有可能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无关。这个问题不是仅靠自我定义就可以解决的。如果两个生产者之间存在着经济利益上的差别,从而导致他们之间必须通过等价交换的方式来取得对方的产品,那么,这种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就不可能与他们实际所使用或占用的生产资料无关。因为,如果他们对其实际所使用或占用的生产资料没有特殊的经济利益关系,即可以在他们之间无偿调拨生产资料,那么,他们之间通过等价交换的方式取得对方产品的必要性也就不存在了。改革开放之后,正是由于否定了国有企业之间生产资料的无偿调拨,承认了各个企业对其实际所使用或占用的生产资料具有特殊的经济利益,才使得国有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得以确立。所以,生产者之间对其产品所具有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从根本上讲是由于他们之间对其生产资料所具有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所决定的,即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所决定的。既然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所决定的,而社会分工又与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相关,那么社会分工也就必然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相关。

生产者之间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是否会永远存在,这个问题当然是可以讨论的。但是,有人认为,通过论证生产者之间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将永远存在而得出商品经济万岁论的结论,是对马克思商品经济理论的突破,这种看法却是不准确的。前面已经说到,马克思正是将商品经济与生产者之间经济利益的不一致性联系在一起,才提出社会分工和私有制是商品经济的存在条件。他所说的社会分工是与生产资料私有制密切相关的,而生产者之间在经济利益关系上的不一致则是生产资料私有制本质属性的必然表现。只是他认为生产资料私有制并不是永恒的,它最终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被生产资料公有制所替代,因而生产者之间由于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差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将随着私有制的消亡而消除,与生产者之间经济利益的不一致密切相关的社会分工也将随着私有制的消亡而消亡。所以,马克思认为商品经济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既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可见,从生产者之间经济利益关系的不一致的角度论证商品经济存在原因并不能认为是对马克思商品经济理论的突破,真正可以称得上对马克思理论有所突破的是认定生产者之间经济利益关系的不一致将永远存在,进而得出商品经济万岁论的结论。而这种突破如其说是对马克思商品经济理论的突破,不如说是对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基本特征或人类社会发展总趋势理论的突破。对于每一个彻底的商品经济万岁论者来说,都必然面对这样一个必须解释的问题:商品经济与按需分配是否相容,即,在各取所需已经实现的条件下等价交换是否还有存在的余地,或者说,在等价交换关系依然存在的条件下各取所需是否还有可能实现。

总之,尽管我们可以定义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无关,但仍然不可能由此证明商品经济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无关,进而得出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相容的结论。

我们经常听到这样一种似乎无懈可击的说法: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充分证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是相容的。不错,我国现阶段确实存在着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并存状况,但是,两种经济现象的并存并等于它们之间在本质上是相容的。商品经济与自然经济并存了几千年,难道我们可以说实践证明商品经济在本质上与自然经济是相容的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这种检验是有针对性的,即作为检验标准的实践和作为检验对象的理论在逻辑上必须保持一致。例如,不少人在论证马、恩所设想的社会主义不存在商品经济时,都引用了恩格斯的这样一段话: “一旦社会占有了全部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消亡。”并声称实践证明他的预见不符合现实。恩格斯的这段话确实是在其《反杜林论》的“社会主义”篇中说的,但是,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社会主义一词是共产主义的同义词。因此,他们所说的社会主义实际上指的是我们所说的共产主义;我们所说的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是指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说的共产主义的第一或低级阶段;而我们正在建设或所经历的社会主义则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显然, “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将消亡”这一论断是否正确,与“社会主义”一词具体含义密切相关:如果按照马、恩的习惯社会主义社会是指共产主义社会,那么,我们起码现在还不能说实践证明这一论断是错误的,因为我们并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实践。迄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真正实现过“社会占有了全部生产资料”,哪怕是强行实现的,我们凭什么说实践证明恩格斯的设想不符合实际呢?

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是否能够证明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的相容性,关键在于我国现阶段与商品经济并存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否完全成熟的公有制,或者说,我国现阶段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并存的现状到底是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自身的本质属性或特征所决定的,还是由于我国现阶段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不成熟性即其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所决定的。当我们作出“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商品经济是相容的”的这一判断时,所谓公有制应当是指完全成熟的公有制,而所谓相容也应当是指二者在本质上是不矛盾或不排斥的。因此,要以实践来检验或证明这一判断正确与否,实践中的公有制就必须是完全成熟的即不包含私有制因素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谈到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或第一阶段时指出:“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他所说的在经济方面的“旧社会的痕迹”,包括私有制的痕迹、社会分工(或旧的社会分工)的痕迹和商品经济的痕迹等。我们不能因为新社会的萌芽产生于旧社会就认定这些新社会的萌芽在本质上与旧社会是相容的,如,我们不能因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于封建社会末期就认定它与封建生产关系在本质上是相容的。同样道理,我们也不能因为旧社会的痕迹存在于新社会就认定这些旧社会的痕迹在本质上与新社会是相容的。更为重要的是:我们正在建设或经历的社会主义还不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或第一阶段(即我们所说的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而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或低级阶段,“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而它所带着的“旧社会的痕迹”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痕迹。我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不是直接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而是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中产生出来的。所以,我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所带着的“旧社会的痕迹”,不仅有资本主义社会的痕迹,而且有封建社会及自然经济的痕迹。这就是我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之间最根本的区别。然而,这一根本区别却往往被人们所忽视了。例如,有人对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的论断提出异议,认为社会主义才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其基本逻辑是:社会主义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基础之上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目前不仅存在着商品经济而且还要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既然商品经济在资本主义之后还要大力发展,资本主义就不可能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因此,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才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从表面上看,这种说法也是无懈可击。但是,问题在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并不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已充分发展的基础之上,商品经济不发达正是我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之一。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必要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并不等于在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阶段也必然要发展商品经济。资本主义是不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这个理论问题完全可以讨论的,但是,我们现在就断言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才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恐怕还为时过早。只有当我国进入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之后或当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之后,确实仍有必要发展商品经济,我们才能理直气壮地说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才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

同样道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并存的事实也不能证明公有制在本质上与商品经济是相容的。本文前面的分析已经说明,在我国现阶段,从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结构看,商品交换关系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同所有者之间所体现的私有制特征,即不同所有者之间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不平等关系;从现实公有制形式或实体自身的不成熟性看,商品交换关系产生的根本原因则在于现实的公有制形式或实体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即在一具体的公有范围内劳动者集体或个人对其所使用的或占用的公有生产资料事实上仍具有特殊的或直接的经济利益。

因此,我国现阶段不完全和不成熟的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并存的事实不仅不能证明公有制在本质上与商品经济是相容的,而且为公有制在本质上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的理论观点提供了更为充分的事实依据,从而进一步说明马、恩关于商品经济与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之间关系的论断是正确的。除非真正实现了“社会占有了全部生产资料”之后商品经济依然存在,我们才能说实践证明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年关于商品经济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之间关系的论断是错误的或已经过时。

另外,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实践检验或事实证明作用只能是单向的而不能是双向的,即:当我们以实践中某一客观存在的现象对相应理论观点的正确性进行检验时,不能同时又将被检验的对象作为说明或解释实践中这一客观现象存在原因的理论依据。例如,一方面以我国现阶段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并存的事实来说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是可以相容这一理论观点的正确性;另一方面又以公有制与商品经济是可以相容的这一理论观点来说明我国现阶段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之所以能够并存的原因。这在逻辑上叫做循环论证。

有人认为,只有彻底否定或转变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的传统观念,才能说明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从而推动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坚持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的理论观点,并非就无法说明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要正确说明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关键在于必须从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而不能从抽象的社会主义概念出发。中共十五大强调:“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果从“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最大的实际”出发,就不难发现这样一个事实:我国现阶段并不是完全成熟的公有制与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并存,而是不成熟的公有制与不发达的商品经济并存。这就是说,我们需要说明的并不是马克思所预见的、建立在商品经济已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将继续存在商品经济的必然性和还需进一步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而是我们正在实践中的、建立在尚未经历商品经济充分发展阶段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商品经济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从这个意义上讲,否定马、恩关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不相容论断并没有什么现实意义(当然这作为一个理论问题进行探讨可能还是有意义的),因为我国现阶段的实践并没有提出这一要求。相反,在我国现阶段正确理解马克思的商品经济理论,并将其运用于说明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进而说明坚持改革开放的必要性,才是真正具有现实意义的。

改革开放前,“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将消亡”等观点确实曾被当作消灭商品经济、强化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理论依据。但是,当时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误认为是马克思所设想的、建立在资本主义和商品经济高度发展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从而将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当作我国现阶段的具体特点,进而将马、恩有关理论或观点当作教条照搬。正如中共十五大政治报告所说:“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中出现失误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提出的一些任务和政策超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显然,只有在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误认为是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这一大前提之下,“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将消亡”等理论观点才有可能成为消灭商品经济、强化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依据。

改革开放之初,尽管建立在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相容基础之上的所谓新的商品经济理论曾经对于推动我国改革开放的进行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种作用是极其有限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这一理论自身的缺陷及其对于发展商品经济、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阻碍作用就暴露得越来越充分。我们发展商品经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目的在于发展生产力,如果公有制在本质上与商品经济是相容的,我们就没有必要打破公有制形式的“一统天下”建立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结构,没有必要放弃“一大二公”的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没有必要打破国有企业的“大锅”将其改造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如果我国现阶段并存的是完全成熟的公有制与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或者说,我国现阶段的商品经济是比资本主义更发达的商品经济,我们也没有必要重新提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早已完成的历史任务,没有必要屈尊去与什么国际惯例接轨,没有必要主动要求加入wto去受落后者制订的规则的制约,……。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实践表明,真正推动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的,并不是以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相容为基础的所谓新的商品经济理论,而是马克思的商品经济理论与我国现阶段实际的结合。前面的分析已经说明,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由生产力发展状况所决定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和现实公有制自身的不成熟性,以及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分工(或旧的社会分工)依然存在,而不是“社会占有了全部生产资料”和旧的社会分工已经消亡;我国现阶段大力发展商品经济的根本原因则在于我国没有经历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阶段,而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这就是结合我国现阶段实际对马克思的商品经济理论的运用和发展。

事实上,我们真正应当彻底抛弃的传统观念就是那种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误认为是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的思维方式。改革开放前这种思维方式的表现是将马、恩所设想的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当作我国现阶段的具体特点,因而对马、恩的相关理论采取教条主义的态度;改革开放后这种思维方式则表现为将我国现阶段的具体特点当作马、恩所设想的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因而轻率地以我国现阶段的具体特点为依据否定马、恩关于未来社会基本特征和社会发展总趋势的论断,如前面所提到的那些所谓“实践证明”。正因为这种脱离我国现阶段实际的传统观念及其影响依然存在,中共十五大强调:“面对改革攻坚和开创新局面的艰巨任务,我们解决种种矛盾,澄清种种疑惑,认识为什么必须实行现在这样的路线和政策而不能实行别样的路线和政策,关键还在于对所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要统一认识和准确把握。”

对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相容性问题的认识,关键也正在于对我国现在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的认识和把握。

总而言之,从理论推导看,马克思关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的论断是符合逻辑的;从实践检验看,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的理论与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现实是不矛盾的;从现实意义看,坚持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的论断对于正确说明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是有重要意义的,从而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相反,如果继续坚持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相容的观点,不仅在理论上说不通而且也越来越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相脱离,并将阻碍我国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537页。

2.见拙文:《对公有制与私有制关系的再认识》,《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1999年第3期。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23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0页。

5.《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政治报告》。

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范文3

【关键词】分配制度 劳动力商品化 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劳动力商品化的争论主要涉及两个焦点,其一是中国现在的二元经济结构与马克思劳动力商品化的两个条件,其二是分配制度。围绕这两个焦点,学者们的争论形成三个不同观点,即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商品说、劳动力非商品说和劳动力二重属性说。①关于劳动力商品化问题的讨论虽达不成共识但实质的落脚点却总在劳动产品分配的结果上,笔者将尝试从劳动产品的分配着手,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力商品化问题,探寻劳动力商品化问题的共识所在。

劳动力商品化与分配制度

在马克思的相关论述中,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两种分配方式,劳动力交换价值是不一样的。在第一种分配方式中,劳动力的交换价值和它的使用价值存在差额,存在其他个人或阶层因拥有生产资料而无偿占有劳动力在使用过程中所创造的超出工资部分的剩余价值,在这种分配方式中劳动力成为商品。在第二种分配方式中,劳动力的交换价值和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基本相当,因为劳动的回报等于劳动使用价值与必要扣除部分之差,关键在于这样的分配方式让任何人或阶层都不能因任何原因无偿占有他人的劳动产品,于是也就不存在劳动力商品化问题。因而,劳动力商品化问题可转换成劳动产品分配问题。

分配制度与劳动力商品化程度

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劳动者,他们收入的一部分源于自己劳动力在市场上交换价值,但是还有一部分收入来自基于他们拥有的公民权而无偿获取,因而降低了劳动者收入对市场的依赖。福利资本主义国家劳动者所得总体收入超过了马克思所说的劳动力生产与再生产的基本生活资料,可用等式表示为:劳动力总体收入=劳动力交换价值+福利收入。福利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劳动力工资超过了马克思所说的维持劳动力生产与再生产的基本生活资料,占有了劳动力所创造的扣除必要劳动时间之外的部分剩余价值,或者说劳动力必要时间在劳动力所创造的总体价值中所占比例增加。而社会主义中国劳动者收入还主要来源于市场。由此可见,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收入并不完全是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售而获得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者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市场,没有实现等量劳动交换。而经典马克思劳动力商品化理论和分配理论并不能对此做出有力解释和令人信服的说明。

我们可以从劳动产品分配对市场依赖程度来讨论劳动力商品化问题。现将劳动产品分配结果看作是一条射线,射线顶点表示劳动者收入对市场的依赖程度为0,即劳动力不存在商品化。依据劳动者收入依赖于市场的程度,各不同社会劳动力商品化就位于距离射线顶点具有若干距离的某个点上,越是远离顶点则表明该社会劳动者收入越是依赖市场,社会劳动力商品化程度越深,如果劳动者收入完全依赖市场,则可取值1,表示劳动力完全商品化。同理,距离越小则表明该社会劳动力商品化程度越小。据此可判断,现今无论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收入都不会完全依赖于市场,也不会完全脱离市场。两者主要差异表现在劳动者收入对市场依赖程度存在差异。因而,劳动力商品化问题实际是劳动力商品化程度问题。

但仅从劳动者收入对市场依赖程度还不能充分说明劳动力商品化程度,此外,还必须考虑生产资料。因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如将一个社会总体生产资料也看做是一条射线,射线顶点表示某个社会的生产资料完全公有,如早期的计划经济和共产主义社会,距离该顶点越远则表明某个社会生产资料公有部分越少,私有部分越多,如果生产资料完全私有,则取值1,比如自由竞争时期的资本主义。

劳动力商品化程度发展的四个阶段

综上所述,我们把一个社会总体经济结构看做1,纵轴就变成一条极小值为0,极大值为1的线段。一个社会总体经济结构如全部为私有,即取极大值1,如完全为公有,则取极小值0;同样,劳动力收入完全依赖市场也可取值1,完全不依赖市场为0,横轴也变为一条极小值为0,极大值为1的线段。我们从横轴的极大值1处做一条纵轴的平行线,从纵轴极大值1处作一条横轴的平行线,两条平行线相交,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边长为1的正方形。我们再将该正方形四条边的中点连接起来,将该正方形分成四个边长为0.5的小正方形,四个小正方形共享的顶点表示一个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和私有部分相等,该社会劳动力收入有50%来源于市场,公有经济与私有经济比重相等。

由此,我们得到了劳动力商品化的二维坐标图(上图),在该图中一个社会劳动力商品化程度被纵轴私有经济在总体经济结构中的占比和劳动力收入对市场依赖程度所决定。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力商品化程度发展变化轨迹也可在劳动力商品化的二维途中标出。笔者将结合该图来展示中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劳动力商品化变化发展的各阶段,并预示了中国社会主义事业进行的路径。

从过去三十多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经验来看,中国劳动力商品化程度变化趋势是一条从0点引出的一条向右上方倾斜的曲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大体上经历了改革启动阶段(1978~1984年)、改革全面探索阶段(1985~1992年)、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1993~2002年)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2002年至今)。②与经济体制改革阶段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可分为三阶段:社会保障制度探索阶段(1978~1992年)、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阶段(1993~1998年)和社会保障制度规范发展阶段(1998年至今)。③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各阶段,社会主义经济结构中私营经济开始出现并逐步壮大,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是积极主动,而是消极被动的,因而导致了劳动力商品化程度逐步加深。所以从二维坐标图上看,在经济体制改革启动阶段,劳动力商品化程度从二维坐标图上就表现为从正方形A开始逐步向正方形B移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深入,劳动者收入依赖市场程度加深,私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比增加,社会保障制度却没有及时做出适当变动来配合经济体制改革,因而从二维坐标图上就表现为从正方形A移动到B,进而移向C。正方形C所代表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较健全阶段,但社会保障制度却还没有相应完善,也代表着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力的商品化程度。到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社会福利制度再分配功能逐步增强,社会主义劳动力商品化程度将从正方形C移向D。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可以用一国人均GDP来量化。国际经验表明,一国的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意味着一个国家发展社会保障能力大大增强。据国家统计局所的《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国人均GDP达到3258.5美元。因而中国现阶段应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再分配功能,推动社会主义事业从C向D移动。到社会主义生产力高度发达之后,社会主义事业将从D向A回归。到这一阶段,公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将逐步上升,劳动力收入对市场的依赖也将逐步降低,从而劳动力商品化程度也将随之降低,到重新回归到二维坐标图原点的时候,劳动力商品化将不复存在。

社会保障与劳动力商品化

从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和劳动者收入依赖市场程度角度,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处在第三阶段,社会主义中国劳动力商品化程度程度非常深,这与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不甚相符。1998年宪法修改后,私有经济将在长期内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意味着,在公有经济占比和劳动力收入依赖市场程度的二维坐标图中,曲线将长期处在纵轴的上端,如果要降低劳动力商品化程度,只能降低劳动者收入对市场的依赖程度,加大再分配力度,提高转移性支付在劳动者收入中的占比。因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降低劳动力商品化程度是今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向前发展的必要手段和方式,党的十报告将民生作为政府未来工作的重点也印证了这一论断。

(作者为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注释】

①罗兴,江刘武:“关于劳动力性质问题讨论观点综述”,《学术界》,1987年第1期。

②刁永祚:“中国经济改革的基本历程与成功经验”,《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

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范文4

在运用无产阶级革命道路的理论指导国际工人运动的过程中,马克思始终反对将社会状况分析同社会形态演变规律考察相分离的形而上学做法。第一国际时期,蒲鲁东看到了资本主义私有财产所引起的阶级分化和社会不平等现实,巴枯宁意识到了剥削阶级国家的祸害,拉萨尔认识到了工人阶级进行议会斗争的重要性,但他们都不懂得只有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才能结束资本主义对于无产阶级的剥削和压迫,使无产阶级获得解放。他们提出的成立国家银行,国家提供帮助等手段均没有触及资本主义私有制,就是废除国家,也解决不了各种差别,因而都不是无产阶级求解放的最终办法。这些改良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只能将工人阶级的解放斗争引向邪路,因而均遭到了马克思的反对和批判。这些改良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在方法上都是只注意到了对资本主义现实的一定分析,而没有看到在阶级社会里,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也即他们在思考无产阶级革命道路问题时忽视了对人类社会形态演变规律的考察,因而看不到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在无产阶级革命中的作用,只是片面地讲改良,不说革命,这是错误的,有害的。

在19世纪70年代,米海洛夫斯基将马克思的社会历史理论理解为一种超历史理论,即不管每个国家社会状况如何都注定要走资本主义道路,对于这种错误的理解马克思立即进行了反驳。在《给〈祖国纪事〉编辑部的一封信》中,马克思明确指出,一个国家是否要走资本主义道路,这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历史环境。马克思的意思是,思考一个国家的社会发展道路时,我们要顾及人类社会形态演变规律,但绝不能死搬硬套,而应结合历史环境和社会状况作出选择。在这里,马克思反对米海洛夫斯基只注意对社会形态演变规律的考察,而忽视对俄国国情分析的片面性。

在19世纪80年代,从马克思给俄国民粹派女革命家查苏利奇的复信草稿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马克思反对将他的社会历史理论全盘搬到俄国,而是强调俄国在进行社会革命和吸收资本主义一切肯定成果的条件下是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这即是说,俄国在村社公有制和资本主义私有制并存情况下面临革命选择,同时在革命条件下若不吸收资本主义一切肯定成果,那么想在村社制度和劳动组合制度基础上实现社会主义是不可能的。民粹派不主张革命,也没有提出吸收资本主义一切肯定成果的要求,只是期望依靠村社自发力量的作用进入社会主义,这纯粹是一种幻想。从方法上说,民粹派失足之处在于只看到了社会传统的力量,而没有顾及到落后的俄国在实现社会变革过程中,资本主义所创造的一切肯定成果作为社会主义物质基础是不能不吸收的。在这里,马克思反对民粹派只注意社会传统因素的分析,而忽视对社会形态演变规律考察的形而上学方法。

二、毛泽东探索新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方法

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道路问题,就是这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问题。就未来新中国走什么路和路怎样走的问题,毛泽东进行了长期的、艰辛的探索。

1.20世纪40年代毛泽东的探索

1940年2月,毛泽东发表《新民主主义论》。从《新民主主义论》中我们可以看到,毛泽东通过分析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情,又结合他对马克思“五形态论”的研究和思考,充分论证了中国要经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历史必然性,同时提出了关于中国革命两步骤的设想,即第一步是先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第二步是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在进行第一步革命的过程中,由于毛泽东能科学把握中国国情,所以认清了中国民主革命的性质、动力、前途和领导力量等若干问题,又能结合中国革命实践找到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结果将中国民主革命搞成功了。对此,邓小平有极高评价。他说:“毛泽东一生中大部分时间是做了非常好的事情的,他多次从危机中把党和国家挽救过来。没有毛主席,至少我们中国人民还要在黑暗中摸索更长时间。”[1](P344-345)

2.20世纪50年代毛泽东的探索

社会主义制度一经建立,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就提上了议事日程。对此,毛泽东又进行了探索。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党的八大正确指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当前社会生产力不能满足这种需要之间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我们必须发展社会生产力。要发展生产力,就要认识生产力,并寻找发展生产力的路径。在这方面,毛泽东通过探索揭示了生产工具和经济形式演变规律,开创了探索发展生产力途径的先河。

早在1948年,在论述生产力发展引起阶级关系变化时,毛泽东已经谈到了从生产工具层面划分社会发展阶段的问题。毛泽东说:“由于生产力的发展,首先是由于生产工具的发展,例如由石头工具发展到简单的金属手工工具,再发展到较精的金属手工工具,再发展到复杂的机器工具,人们对于生产资料的所有关系,人们的生产关系,就发生变化。由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生变化,剥削阶级对于被剥削阶级施行剥削的方法也就发生变化。”[2](P56)这里我们姑且不去谈论生产力变化怎样引起了生产关系的变革以及由此而来的剥削方法的变化,我们必须看到的问题是,毛泽东已经从生产工具角度将人类社会划分为“石头工具―简单的金属工具―较精的金属工具―复杂的机器工具”4个阶段,再加上毛泽东在剖析我国生产力状况时所提及的“自动化”工具,[3](P125)我们可以看到,毛泽东从生产工具方面对人类社会所作出的划分是:“石头工具―简单的金属工具―较精的金属手工工具―复杂的机器工具―自动化工具”。这样一来,事实上毛泽东从生产工具层面揭示了生产力发展的规律,再加上他对人类社会经济形式演变规律的探索,他提出了一些发展生产力的思路和设想。

第一,发展工业化。旧中国是一个农业国,经济落后,生产力水平低,社会主义建立之初,我国是一穷二白的国家。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提出了变农业国为工业国的奋斗目标。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完成后,我国仍面临着实现工业化的任务。工业化其实是以复杂的机器工具为基础的,也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的机器体系。工业化既然要以复杂的机器工具作支撑,那么发展工业化就是发展复杂的机器工具。换句话说,发展工业化成了发展生产力的途径。针对苏联片面发展重工业,忽视农业和轻工业这一弊端,毛泽东在1956年所作的《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明确提出了中国式的工业化道路。

第二,发展科学技术。应当说,毛泽东是看到了科学技术与生产工具之间的内在关系的,他一向主张发展科学技术。在他倡导下,延安成立了自然科学研究院,要求人们学习和研究自然科学,使之为人的生产生活和解放服务。20世纪50年代初,毛泽东赞成周恩来发表的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谈话,支持国家科学技术长远规划。党的八大期间,毛泽东曾发出了“向自然开战”,“向科学进军”的号召,其目的在于通过发展科学技术,把我国生产力发展上去。

第三,发展商品经济。任何社会的生产方式绝不是在真空中运行的,它必须采用适合生产方式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形式。马克思曾以经济形式为标尺将人类社会划分为“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阶段。这一社会阶段划分思想旨在揭示人类社会经济形式的演变规律。具体来说,在前资本主义社会里,由于生产力落后,人们的生产范围有限,社会交往也就受到限制。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经济形式只能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社会虽然也出现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但商品经济尚不占主导地位。当人类社会进入机器大工业时代以后,商品经济就取代了自然经济而成为社会主导的经济形式。在商品经济时代,生产力由机器装备起来,生产规模扩大,社会交往随之增多,然而由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存在,经济危机不可避免,劳资冲突愈演愈烈。在此情况下,无产阶级只有推翻资产阶级统治,才能消除经济危机,实现自身解放,从而使社会进入不再有商品交换和商品生产的产品经济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从这里也可以看到,马克思从经济形式划分社会发展阶段是以从生产工具划分社会发展阶段为基础的,它们是统一的。在机器大工业阶段,人类社会是离不开商品经济的,即生产力发展要采取商品经济形式。

在研究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文献、反思社会主义建设问题基础上,毛泽东提出了“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的社会阶段划分思想,这其中蕴含着社会主义要发展商品经济的想法。

在大跃进时期,我国许多地方搞“一平二调”,这种平均主义的做法严重侵害了农民利益,阻碍了我国经济发展。经过反思,毛泽东认为这违背了价值规律,商品生产是不能忽视的,更不能人为消灭。为了及时纠正这一“左”的做法,毛泽东研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就商品经济问题发表谈话,提出了两点看法。其一,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商品生产。针对大跃进中的错误认识和做法,毛泽东指出,在发展自给性生产的同时,我们还要发展商品生产,应当利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价值法则为社会主义服务。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高,国家调拨的产品还只是社会总产品的一部分,多数产品需要通过交换来实现自己。毛泽东进一步认为,商品生产自古就有,它同哪个经济制度相联系,就为哪个社会服务,成为哪个社会的商品生产。据毛泽东考证,商朝的“商”字,就是表示当时已经有了商品生产的意思。[4](P439)商品生产不是专属于某一种经济制度的。换言之,在共产主义社会到来之前,人类经济形式要经过“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两个阶段。其二,只有当生产力高度发达了,社会占有一切生产资料之时,人们才能废除商品经济。在毛泽东看来,社会主义生产力没有高度发展起来之前,要想人为消灭商品是不行的。“我们建国才九年就急着不要商品,这是不现实的。”[4](P440)何况我国社会还存在着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生产资料还未完全社会化,因此,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是极其必要、极其有用的。[4](P440)把毛泽东关于商品经济问题的谈话要点联系起来看,他其实提出了这样两个论断,一是人类社会的发展要经历商品经济阶段,商品经济不完全是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商品经济。二是在我国不能人为消灭商品经济,发展商品经济是必要的,有用的。毛泽东还谈到了如何发展商品经济的问题。他曾说到,只要社会需要,可以开地上工厂,也可以开地下工厂。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可以开夫妻店。[4](P170)我国新时期社会实践已经证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离不开发展商品经济。

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范文5

论文关键词:市场经济,指数经济,创业,创新

以“指数”形态集聚的经济发展,是随着块状经济在空间上的规模化发展而发展的,因此,从空间经济学的角度来看,随着块状经济的大规模发展,早在上上个世纪欧美一些国家的政府和经济学家就已经开始从事经济指数理论的研究和应用了(比如说至今仍然在全世界范围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道·琼斯指数,1884年开始编制)。我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逐步成为最为基本的资源配置制度,在东南沿海一些区域,市场经济更是发展得相对充分和成熟,块状经济成熟为区域经济的一种重要载体。由此我国经济相对较为发达的一些区域,也就表现出一些与发达国家共同的,属于市场经济较高历史阶段上所表现出来的发展特点和经济规律,即由“指数经济”集聚的经济发展的基本特性。事实上,在浙江、江苏和广东三省,市场经济已经跨越了“商品经济”和“价格经济”两个历史阶段,“指数经济”正以一种强劲的势头,发挥出其作为市场经济最新成长阶段所具有的不可抗拒的“生产力”[1]。

一、“指数经济”:浙江、江苏和广东三省市场经济的最新发展

作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最为充分的区域,江、浙、粤三省的市场经济已经跨越了“商品经济”和“价格经济”两个历史阶段,“指数经济”闪亮登场,并且成为其继续扩大经济社会发展领先优势的社会基础。

浙江省的指数经济型态首先是由义乌“中国小商品指数”策动的。在商务部相关领导的直接领导下,2006年10月22日,第一期“义乌·中国小商品指数”隆重登场。“义乌指数”包括价格、景气及其相关单项三种指数,它由200多名指数采集员每天对市场内3832个代表品的单价和成交量,每月对定点商位的库存、商品毛利率、资金流动、商户信心等数据进行采集,采样范围覆盖了小商品城篁园市场、宾王市场、国际商贸城等3个专业市场,20多条专业街,4300多个商位,涵盖了17大类68中类100小类1006细类的商品。所有数据信息输入预定的软件系统,通过既定的程序运算,最终得出周、月的价格和景气等系列指数[2]。此外,作为我国的指数大省,浙江省还有另外三个指数,分别是余姚“中国塑料价格指数”、绍兴“中国柯桥纺织指数”和海宁“中国经编指数”。其中“余姚指数”由“中国塑料仓单价格指数”和“中国塑料现货价格指数”构成,用以反映塑料价格的指数[3];“绍兴指数”则用以全面反映中国轻纺城纺织品内外贸易销售价格变化趋势和绍兴县轻纺城产业发展状况及景气程度的由一整套指数构成的指数体系,它由价格指数、景气指数、外贸指数以及订单指数四部分构成[4];“海宁指数”包括产品指数和企业50指数两个指数,用以反映经编类产品价格的指数[5]

广东省和江苏省在指数经济方面也有很大的发展。深圳“华强北中国电子市场价格指数”是广东省指数经济的典型代表。“深圳指数”由一个综合指数、四个板块指数(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手机、数码产品和IT产品等)和50项分类产品指数组成。指数的产生严格遵循“价格指数设计、数据采集与处理、指数分析处理系统、指数、指数运维管理”等六大理念系统构建,通过华强北电子市场价格指数网、华强北中国电子市场价格指数大厅、华强北商业街多个LED大屏幕及多家媒体,每周一公开[6]。江苏省的指数经济由由“盛泽指数”为代表。2007年11月24日,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为“中国·盛泽丝绸化纤指数”的按下水晶球。“盛泽指数”主要反映盛泽及中国东方丝绸市场上化纤面料、化纤原料价格、丝绸纺织品价格变动以及相关企业景气波动,主要由价格指数景气指数、盛泽50指数和流量指数四大模块组成。其中化纤面料、化纤原料价格指数按天,丝绸纺织品价格指数按周,丝绸、化纤、市场景气指数以及反映盛泽地区50家最大规模织造企业规模和经济效益变动的盛泽50指数,都按月[7]。

以这些专业市场指数为代表的指数经济的成功运作,显示出浙、粤、苏三省市场经济发展显然已经有别于其他区域,“指数经济”已经成为上述三省进一步领先于其他省市的一种重要的软实力。

二、“指数经济”:市场经济成长的历史新阶段

相对于其他省市来说,浙、粤和苏三省出现的“指数经济”现象显然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现象,因为“指数经济”的形成至少在原有的市场经济成长阶段理论中注入了全新的内容。

(一)“指数经济”的概念

从上述几个专业市场指数成就的区域发展中可以看出,“指数经济”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这个历史阶段上,资源的配置不仅超越了资源本身的约束,也超越了使用的约束,转而服从于一个现代资讯体系的协调和指挥,由此组合整个社会的生产和消费过程。这个现代意义上的资讯体系,就是基于一定规模、一定领先程度的专业市场而形成的“指数体系”。通过专业市场指数,掌握产品定价话语权,从而形成更大范围内、更高层面上的资源整合。因此,由这种指数资讯体系组合的生产和消费过程,就形成了市场经济发展的最新历史阶段——“指数经济”。

也正是因为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了这种“指数经济”对实体经济过程的良性推进作用,才在现实意义上成就了浙、粤苏三省经济社会的强势发展,甚至自然也就奠定了三省经济社会进一步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指数经济”: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新阶段

“指数经济”所以能够对实体经济产生良性的推进作用,是因为它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高级型态,它可以在更大程度上掌握产品定价的话语权,进而形成更大范围更高层面上的资源整合与创新。

从经济史的角度来看,最早的经济形态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的原始社会,生产的目的是直接单一的生存需要,而且任何需要都是依靠自身的劳动去获取,没有任何交换的现象。但随着生产力的水平的发展,人们的劳动产品在满足自身需要的基础上产生了剩余,同时,生产力发展的另一重要结果是分工,从最开始的畜牧业和农业分工,到后来发生的手工业和农业的分工,分工的出现反过来又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因为人们在长期从事自己所在领域的劳动时,日积月累的经验,让一些人在自己从事的领域中比另外一些人更加的熟练,亦既生产效率更高,当然也就意味着在一些别的领域中比别人生产效率更低,这样导致的结果便是,一些人在某种产品上有剩余,而在另外一些产品上则存在不足,甚至是完全没有的,这种不均衡的现象是物物交换的基础。在氏族公社时期,一开始的物物交换是局限于氏族内部,然后逐渐突破范围,氏族之间的交换也出现了,由此进入了“市场经济”时代。事实上,随着氏族公社制度的瓦解,这种不均衡的现象更加普遍化了,再加上原本就存在的不同氏族由于地域关系而形成的分工状态,“市场经济”的时代也具有了更加广大的社会基础。

由于交换的制度基础——市场制度的作用程度和作用方式的差异,在此前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市场经济”可以划分为“商品经济”和“价格经济”两个阶段。在商品经济阶段,很多的交换是偶然发生的,并没有一个主观的计划性,更为重要的是在此阶段,商品交换还仅仅是单纯的物物交换,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中最为重要的交易媒介——货币还没有出现,随着商品交换的逐渐扩大和分工,以及商品经济重要的交换媒介——商人的出现,产生了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这是商品经济的较高阶段。

在商品交换正常化促使产生了固定充当交换媒介的货币之后,商品经济也就进入了价格经济的时代。所谓价格经济,是指价格是资源配置的准则和基础,一切物品的交换是以价格为依据的。这样有了价格这个数字化的标签,让商品的交换变得简单,大大促进了商品的交易,同时又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在价格经济阶段,人们生产的目的已经绝对不再是为了单纯满足自身的需要了,更多的是为了获取经济利润了,许多单纯为生产产品并通过销售获取利润为目的的专业作坊和工厂应运而生。同时,在生产过程中,注入了许多人的主观目的性和计划性,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都有了预先的安排和计划,在人为的这种主观能动性操作下,为大规模的产业化生产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更为重要的是,货币的出现让商品交易的范围大大扩大了,整个生产和交换过程就不再完全局限于“原产地”的范畴,经济活动的半径因为规模化生产而达成的“块状经济”和“专业市场”的极化效应而几何阶数地扩展了,这也是浙江省义乌市能够在短短的几十年时间内得以迅速发展的原因。[8]由此可见,只有进步到“价格经济”,市场经济才算真正地嵌入于我们人类的经济生活。也正是因为如此,在人类的经济历史长河中,相对于“商品经济”来说,“价格经济”尽管在时间上相对短暂,甚至完全不成比例,但是其人类经济生活的贡献却非常巨大,它给我们带来的巨大物质财富和物质享受,是“商品经济”难以企及的。

这种时间与财富的反向效应在“指数经济”上进一步扩张了。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特别是股票指数的出现,指数的概念第一次进入现实的经济生活,但有了指数并不等于进入了指数经济,“指数经济”的实质是对专业市场优势的进一步强化和固化,而达到这种目的的手段就是通过其掌握产品定价话语权形成对更大范围内、更高层面上资源的内向式集聚。在这里,作为“价格经济”经济基础的块状经济与专业市场的良性互动关系继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其程度已经大大降低了,整个经济过程的核心环节已经由“生产制造”过渡到“非制造环节”,也即产品设计、原料采购、仓储运输、订单处理、批发经营、终端零售等。在当前,我国国民经济的基本格局是“一点在里,两头在外”,也就是说,上述的7个环节我们基本上只是占据着“生产制造”这样一个低端的环节,而其他6个高端的环节则都被西方发达国家所占据,由此造成了郎咸平所谓的“两只秃鹰现象”:“这两只冷血秃鹰,一只名为产业资本,另一只叫做金融资本。它们联手占据着整个产业链的高端,而将大量低附加值的制造部分丢在中国”,“这两只秃鹰从高空冷冷地看着你慢慢流血的身体,一旦你露出弱点和疲惫,它们就会一啸而下,把你吃得干干净净,尸骨无存”,“在它们强有力的控制之下,中国制造业每次通过浪费资源、破坏环境,辛辛苦苦创造1美元价值,同时就要为美国创造9美元的财富。

我们越拼命地流血制造,它们就越加富有,而这两只秃鹰的控制力量也就更强”。要改变这种书面,唯一的路径是继续稳定地占据着“1”的生产制造环节,然后逐渐由“1”而“6”的过渡和超越。[9]“指数经济”的实质就在于奠定了一种经济基础,由此可以稳步实现这种由“1”而“6”的过渡和超越战略。

由此可见,市场经济发展的三个阶段是一个连续性的历史过程,商品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早期形态,为以后市场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但是因为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其无论在规模上还是程度上都是非常有限的。在价格经济阶段,由于交易范围的不断扩大,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加入了人的主观目的性和计划性,形成了浙江经济中块状经济与专业市场的强势发展;“价格经济”的低端品性只有通过“指数经济”,实现经济过程的“非制造环节”转移和过渡,才能最终实现整个经济过程的高端品性。

三、浙江省对“指数经济”战略作用的主观利用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浙江省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其“价格经济”的阶段性推动作用使得浙江省经济发展具有了全国领先的地位。但是同样不可否认的一个问题是,浙江省的“价格经济”更多地延续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格局,更多地具有低端的品性,因此各种各样“成长的烦恼”严重地困扰着浙江省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可持续发展。然而,比较幸运的是,“指数经济”在浙江省的率先形成显然为改变这种被动局面提供了大好的契机,事实上,浙江省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双创战略”已经在无形中比较有效地把握住了这种大好的契机。

(一)拓展“草根经济”的创业空间

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是浙江省“草根经济”最为核心的力量,也是浙江省能够建设成为“市场大省”最为重要的社会基础。这些中小企业的产品在全球市场之所以能够占有如此大的份额,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超低的价格,也就是所谓的薄利多销,一个挂件几分钱,一个发夹几毛钱。这种经济模式在表面上看来是非常成功的,但是其支付的代价也是非常大的,激励的市场恶性竞争严重地影响了整体的生存环境。然而在“指数经济”的背景下,由于定价权的回归,各种商品可以以更为合理的价格交易,或者说是更为有利于卖方的价格成交,这大大化解了浙江省各大专业市场中普遍存在的买方垄断困境,由此压低价格的“买方”因素逐渐趋向弱化,最终形成相对比较稳定并且有所提高的交易价格。在价格得到相对提高并且稳定的情况下,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必然得到改善。

在此情况下,草根经济的发展趋势必然是一种的横向的发展过程,也就是说,因为价格的稳定和相对提高将吸引越来越多的草根力量加入到创业队伍中去,进而形成了更为广泛的的草根基础。由此也就自然地实现了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创业富民”的发展战略。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草根经济的横向发展趋势,注定了其不可能形成一种纵向的发展过程,也即一个草根性质的企业因为其核心竞争力的缺失,不会因为价格的稳定并且有所提高而发展成为大企业,因为在此情况下,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会被很多人模仿,从而大大减弱了其成为大企业的机会和条件。由此可知,一个“草根企业”不可能仅仅因为具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就可以成长为“大树企业”,“小草”成长为“大树”的关键因素不在于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而是在于核心竞争力发生飞跃,特别是由低价的横向扩展升华为创新性的纵向突破。

(二)强化“大树经济”的创新动力

与“草根企业”的发展路径有所不同,在“指数经济”的背景下,大型企业,特别是其中一些以产品创新为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则可以通过纵向的发展战略,也既通过加强研发能力,同时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性产品,这样也契合了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创新强省”发展战略。

义乌小商品市场、绍兴轻纺城等通过指数的而成为各自领域的世界交易中心,通过观察其指数的变动,可以看出国内乃至全球相关产品的价格运行趋势,这让其在国际市场中的话语权大大提高。同时,指数的,可以引导企业的战略决策,如当指数走低时,企业应该思考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一状况,产品是否已经变得不再那样受欢迎,从而应该开发出更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这样的局面必然有利于研发能力的加强,最终会在国际市场中占据权威地位,成为市场标准的制定者。因此,指数经济为大型企业带来的好处在于提供了稳定的市场环境,形成了更加有利的新产品研发,直至奠定制定产品标准的市场环境,从而最终奠定其产品研发及其标准制定的核心竞争优势。当一个企业从事新产品研发,甚至拥有制定市场标准的权利时,其所面对的是一种高端市场,这样的一种情况,决定了它拥有“撇脂定价”的特权,通过这种特权制定有利于自身的“垄断高价”,这种价格特权所获得的“垄断利润”能力又反过来促使企业具有更大的决心和能力研发新产品,也具有更强的心态和资格制定产品标准,最终推动这些大型企业达到企业的最高境界,也即达到与“草根经济”相对应的“大树经济”。

当然,这种新产品研发和标准制定是最为典型的创新行为,而且是最高层次的自主性的技术创新行为。因此“指数经济”可以推动大型企业更强的创新动机和能力,也就是说,“指数经济”是推动浙江省委省政府“创新强省”发展战略的一种有效的运行机制。

(三)与“双创战略”形成叠加效应

不难看出,这样两种企业的两种发展路径综合起来,就构成了“指数经济”对区域经济发展最为巨大的提升作用。草根经济的横向发展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大树的社会基础和经济推力,而大树经济的纵向突破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持续不断的经济活力并提高了经济发展的品质,这两种力量结合起来,决定了浙江省区域经济可以在未来一个时期内可持续地强势发展。

这种以“草根经济”的横向扩展和“大树经济”的纵向突破核心有机融合而形成的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无疑是与浙江省提出的“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双创战略”相吻合的,草根经济可以“创业富民”、巨木经济则是“创新强省”。因此,在“指数经济”的引导下,浙江省的“双创战略”可以在“草根经济”的横向扩展和“巨木经济”的纵向突破过程中得到完全实现。

以义乌中国小商品市场为发展背景的饰品行业的良性循环,是在“指数经济”引导下实践浙江省委省政府“双创战略”的典型案例。据有关媒体报道,目前义乌拥有饰品生产企业近5000家,占全国市场份额的70%以上,从业人员15万人,2006年行业销售额120亿元,其中出口额80亿元,出口世界170多个国家和地区。饰品行业之所以可以在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非常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以“草根经济”的横向推动力与“巨木经济”的纵向拉动力有机结合。在义乌中国小商品市场中,作为饰品行业龙头企业的新光公司以新产品研发和产品标准的制定为核心竞争力,其每天一百多个新品种的饰品研发能力决定了它始终能够占据饰品的高端市场,由此通过“撇脂定价”战略(在众多饰品企业的产品以几块钱来定价的情况下,新光公司的饰品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甚至有上千元单价的出口定单)而获得企业发展的利润空间,最终奠定其在饰品市场中的全球主导地位。与其有所不同,大量的一般企业则作为饰品行业的“草根”而存在,因为超强的模仿能力而奠定其所具有的超低价格的核心竞争力(也正是因为如此,新光公司研发的新产品往往也只有一两个星期的市场发展空间),由此奠定饰品行业的繁荣发展。在这里,“草根经济”和“大树经济”是一个共生共长的生态联系链(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为了优化这种共生共长的生态联系链的成长环境,只要在形式上能够避开新光公司的知识产权范围,新光公司在主观上并不刻意打击其他饰品企业对其产品的模仿甚至抄袭),其中,新光集团以创新能力为核心竞争力决定了其在市场中的高端地位,而大批量中小企业主的创业激情则支撑了饰品行业的强势发展,由此构成了饰品行业在义乌小商品市场中创业、市场、创新、繁荣四大元素之间的良性循环体系,而这四大元素也就是浙江省委省政府“双创战略”不可或缺的实现路径[10]。

参考文献

1 王 枫,田 萍. 中国指数高调登场[J].华人时代,2008(2):48-51.

2 蒋剑辉,苏为华. “义乌·中国小商品指数”解读[J]. 中国统计,2007(1):18-19.

3 浙江推出中国塑料价格指数[EB/OL]./cnstock.com/newspaper/2006-11/07/content_1618890.htm.

4 何 焱.中国纺织指数出炉[J]. 中国纺织,2007(5):14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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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华强北·中国电子市场价格指数”亮相高交会[N]. 世界电子元器件,2007,11:115.

7 冉 霞. “盛泽指数”引来关注潮[N]. 江苏纺织,2008,3.12&19.

8 黄中伟. 产业集群的市场结构分析[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2004(2):27-31.

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范文6

【关键词】经济发展阶段 政府支出

一、判断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

根据罗斯托和马斯格雷夫的经济发展阶段理论,一国政府支出的选择要和本国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这样才能在宏观上调整经济发展的结构和方向,进一步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显然,我国政府支出的选择也要符合这一规律,那么,综合判断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就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

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是有紧密联系的,因此,要结合产业结构对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判断。表1的数据是根据美国的H・钱纳里和M・赛尔昆等对世界100个国家20多年中经济发展水平与产业结构间的关系进行比较分析研究后统计的结果。表2是表1中800美元对应的产业结构指标与我国1997年和2003年相应指标的对比情况。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工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1996年底,我国产业结构中第二产业的比重为50.0 %,2003年更是达到了52.2%,明显高于国际水平的相应指标。根据相关资料统计的数据,我国制造业占GDP的比重,以及代表制造业内部结构变化的机械和运输设备制造占制造业的比重和贸易结构的比重,都超过了工业化中期国家的平均水平;而按照实际汇率计算的人均GDP指标,大体处于工业化中期国家的水平。但是,在就业结构上,即农业劳动力占社会劳动力的比重以及我国城市化水平与工业化中期国家的平均水平还有差距。据此判断,目前我国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与经济起飞阶段的特征大体相吻合。

2、市场机制作用加强,市场状况发生历史性转变

随着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化,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逐步削弱,而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日益扩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经过多年高速增长己经从根本上摆脱了短缺状态,由卖方市场变成了买方市场,供过于求的商品种类越来越多,范围也越来越广。从我国目前商品的供求情况看,供不应求的商品仅占1.6%,供求基本平衡的商品占66.6%,供过于求的商品占31.8%。国家国内贸易部商业信息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611种主要商品2000年上半年全国市场供应情况进行分析,显示611种商品中有78.36% 供过于求。供过于求的商品如此迅速增多,在我国的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这种供求失衡在商品市场上表现为物价总水平连续下降。1998―1999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下降了2.2%,商品零售价格指数累计下降了5.6%,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累计下降了9.7%,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累计下降了20.2%,工业企业主要原材料购进价格指数和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累计下降了7.5%。一系列的数据表明,市场机制的作用正在逐步加强,市场状况发生了历史性转变。

3、经济运行平稳,由波动型向低振幅、高速度增长型转变

根据2003年中国统计年鉴的相关数据,建立自1953年到2001年以来我国实际GDP增长率的折点图。

从图形可以看出,建国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一直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1979―1995年,经济年均实际增长达9.5%,比80年代世界平均的经济年均增长2.8%的速度快两倍以上。特别是1991―1994年间,我国经济年均增长率更高达11.7%,大大高于同期世界年均增长1.9%的水平。从图形中可以看出在我国经济所经历的9个发展周期中,前七个周期出现了大起大落的波动,特殊的几个年份还出现了负增长;而最近两轮经济周期中,经济发展没有出现大的波动,表现出高速度、低振幅的特点。这是由于近年来我国产业结构出现了由农业向工业和服务业迅速转变的趋势,非国有经济的较快发展,再加上中央采取了正确而有效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

4、对外开放程度提高,吸引外资投资数量和质量不断上升

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我国进出口贸易迅速增长。1978―1995年,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12.6倍,年均增长率高达16.6%,其中出口和进口分别增长14.3倍和11.1倍,年均增长各为17.4%和15.8%。同一时期,我国对外贸易系数(进出口总额相对于GDP的比重)由4.6%上升为40.4%,这表明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日益密切,对外开放程度提高。与此同时,我国利用外资的数量和质量也不断上升。外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由1981年的3.8%提高到1996年的15.1%,随后受东亚金融危机的影响有所降低,但仍然保持在11%左右。自1992年起,外资在资金规模上己超过国家预算内投资,成为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中仅次于企业自筹资金和国内贷款的第三大资金来源。此外,外资投资的工业促进了我国工业化的发展,推动了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1990年外商投资工业产值在我国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只有1.9%,但1995―1999年外资企业工业总产值增长对全部工业总产值增长的贡献率是27.3%。另外,机械、运输设备、电子及通信设备等资金密集型产业是外资投资的热点,成为带动机电产品类产业发展和出口增长的主要因素。

二、当前经济发展阶段下政府支出取向的探讨

通过对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综合判断可以看出,我国经济发展正经历着起飞阶段并向成熟阶段迈进。结合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判断,对下阶段政府支出取向有如下建议。

1、政府支出退出一般性生产竞争领域

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支出对物质资本形成的作用几乎是物质资本积累的唯一来源。政府不仅进行公共部门的资本投资,同时几乎完全替代了私人部门的投资,社会资本主要通过政府支出形成。我国国民经济结构的形成和调整及国民经济各项重大比例的调整等,基本都是在政府的直接投资下实现的,这导致了政府对一般性生产竞争领域参与过多。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的逐步发展,这种政府支出的取向已不能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这主要是因为政府的财政补贴负担过于沉重,政府支出的供给范围仍然过宽,不仅包括了公共需要范围里的开支,而且还承担着大量竞争性经营领域里的开支。因此,政府支出不能集中力量以推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只有对这种政府支出取向进行调整,才能使政府支出在当前的经济发展阶段下起到指向标的作用。下一步,政府支出要退出一般性生产竞争领域,逐步取消对企业各种亏损补贴,对亏损企业补贴设置总量控制线,建立激励机制,核定指标,超亏不补,减亏分成。通过调整政府在生产竞争领域的支出结构,以必要的增量带动国有资产在较大范围和数量上的合理流动,促进其在流动中增值增效。同时,要加强对能源、交通和农业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点基础项目的投资,改善经济发展环境。

2、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压缩行政管理费用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行政管理费用也水涨船高成为各国政府共同面临的难题。如不能解决这一问题,政府支出对于宏观经济的影响就会被削弱。因此,压缩行政管理费用对于下阶段政府支出取向的调整有着重要意义。而现阶段政府正在进行的机构改革正是提高行政机关效率,降低行政管理支出的有效手段。事实上,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曾经进行过三次政府机构改革,但可以看到每次改革后不久人员和机构又会重新膨胀,其关键在于每次机构改革都只是政府事后的应对措施,没有从法律上作一贯性规定。只有从法律的高度将组织机构的建设加以规定,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痼疾。下阶段应结合政府结构改革,重新定岗、定编、定员,逐步规范财政资金的供给范围,减少财政给养人口,降低人员经费支出,并严肃财经纪律,控制会议费、通讯费、差旅费、车辆费以及公费医疗等支出,控制集团消费性支出。还要进一步适应市场需要,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增加政府采购的透明度,降低采购成本,节省政府支出。

3、加大对农业及相关产业的扶持力度

我国农业相对于当前经济发展阶段来说仍处于弱势地位,或者说发展得不够。党的“十五大”报告中重申了农业在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并指出要“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在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解决“三农”问题,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而这些问题的解决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需要政府支出的相对倾斜。首先,由于农业基础设施投资额大、投资期限长、牵涉面广和投资效益不易分割等,再加上农业部门缺乏足够的积累,使得当前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可能由分散的农户独立进行,因此政府支出应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其次,政府应增加对农业科技研究和推广方面的支出。这是因为要对传统农业进行改造,唯一的途径就是加强对农业的科学研究,以引入新的农业生产要素。而科学研究及其成果的应用本身具有极大的正外部性,因此政府应加大投入。再次,政府支出应帮助农业实现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改变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结构单一的局面。应使农业及相关产业从过去为解决温饱而追求产量增长的简单农业生产,向多样化、高品质的方向发展;从过去由于短缺而以提供初级产品为主的农业,向将更多的农产品用于发展畜牧业和各类加工业的现代农业发展。

4、提高教育科研支出在政府支出中的比重

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人们对政府在发展性消费方面支出的要求会明显提高。而教育和科研属于发展性消费,加上它们是具有明显外溢性的公共产品,必须通过政府支出加大供给量。特别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人才和科学技术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明显,要继续保持经济的高速发展,对教育和科研的支出必须加大。2002年我国政府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为3.2%,这与1993年2月13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规定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即GNP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4%”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这一差距导致政府对教育事业的投资、调节功能难以落到实处,在阻碍了教育事业本身发展的同时,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形成内在的制约。可见,政府支出在教育这一领域还应加大投入。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政府一再强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同时,政府支出用于科学研究方面的开支占GDP的比例却有所下降。1980―1996年期间,财政的科学研究支出占GDP的比例逐年下降,1996年财政的科学研究支出仅占当年GDP的0.51%。政府用于科学研究方面支出的不足是造成我国科技投入不足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在下一阶段政府支出取向上加大对科研的投入也应是题中之义。

【参考文献】

[1] 张立群: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阶段和发展战略选择[J].宏观经济研究,1999(3).

[2] 李春明:试论我国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及其对策[J].特区理论与实践,1997(11).

[3] 杨晓丽:我国外资政策的演变及效果分析[J].科技创业月刊,2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