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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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范文1

关键词:排水沟;设计;技术

粮食产量持续增产的主要内因之一是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加大和节水灌溉技术含量的增加。近年来,为了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国家多方面筹集资金,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建成了一大批高标准的田间工程,形成了沟相连,路相通、林成行、田成方的现代农业示范区,有力地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为粮食增产增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排水沟作为田间工程的组成部分,发挥着排除地表水,减少田间淹没深度和时间、减少地下水位上升高度、排除田间农药、化肥的残留渍害、建立生态净水等不可或缺的作用。做好排水沟的规划设计,是发挥田间工程效能的重要环节。

一、田间排水沟的设计要素

在进行排水沟设计时,要重点考虑排水系统工程布局和工程标准,确定田间排水沟深度和间距,分析计算各级排水沟道和建筑物的流量、水位、断面尺寸和工程量。田间排水沟设计的关键是确定排水沟的深度、间距、断面、比降边坡系数等要素。

(一)田间排水沟的间距

田间排水沟间距和断面尺寸由排水要求和机耕要求确定。云南北部降雨量少的地区排水沟间距一般为150-400m 米。云南南部雨水丰沛的南部地区的排水沟间距为100-200m。

(二)田间排水沟的断面

除涝排水沟的断面根据排涝流量确定。排水沟的断面尺寸通过水力计算确定。先选择排水沟底的纵向坡降、横断面的边坡系数及沟床的糙率。兼有除涝和防渍的排水沟,一般按照排渍的要求确定沟深,再初步拟定过水断面,再校核是否满足除涝要求。

(三)田间排水沟的沟深

农沟沟深一般为1m左右。最末一级的地下水排水沟的深度,根据排水任务而定。防渍功能的沟深为0.8-1.5m。防止土壤返盐的沟深,则为地下水临界深度。

(四)沟深与间距的关系

排水沟水位与沟深间距关系一定时,排水农沟深度与农沟的间距有关。在要求的地下水位一定时,沟深大则间距大,沟深小则间距小。间距小,沟可浅些,否则要求较大的沟深。一般情况下根据作物要求的地下水埋藏深度和施工条件,初步确定排水农沟的深度,再确定相应的排水沟间距。由于排水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排水沟的深度和间距,需要通过试验资料和相近地区的成功经验分析选定。

(五)排水沟的设计流量

设计流量分排涝流量和排演流量两种。计算设计流量时,首先确定这两种情况的设计排水模数,然后分别乘以与排水沟断面相应的汇流面积,即为排涝设计流量和排渍设计流量。

(六)排水沟的设计水位要求

排水沟设计分为排渍水位和排涝水位两种,排渍水位是排水沟平时应维持的水位,也称日常水位,主要满足控制地下水的要求。为了保证农沟水位不被奎高,斗、支、干沟的排渍水位要逐级降低,除了水流的纵向坡降外,各级沟道汇流处尚需有适当的水位落差,一般0.1-0.2m。排涝水位也称最高水位,是排水沟通过排涝设计流量时的水位。排涝时各级沟道的水位均不应高于沟道两侧的田面高程,以低于田面0.2-0.3m为宜。在抽水排涝情况下,承泄水泵排水的排水沟段,或通过小块洼地的排水沟段,允许筑堤束水,使沟内水位高于两侧田面高程。

(七)排水沟的边坡要求

由于有地下水逸出,容易坍塌,因而常采用较缓的边坡。由于排涝历时短,沟坡容易长草,沟床糙率大,因而耐冲能力强,可以选用较陡的纵向坡降。

(八)排水试验

根据农田排水试验规程SL-109-95的要求进行试验。试验时,针对某种沟深,拟定一组排水沟间距,测试排水沟间距最终排水效果。

二、排水沟的设计步骤

(一)排渍水位设计

排渍水位是排水沟经常需要维持的、满足防渍或防止盐碱化要求的水位,也称日常水位。其初步设计步骤为:一是确定排渍控制点高程(取最远处低洼地高程值);二是初拟各级排水沟的比降;三是推算排干沟出口的日常水位。应满足干沟出口处的日常水位(排水承泄区的水位)。若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则调整比降,尽量争取自排。在水网圩区,无法自排,则采用抽排来维持日常水位。

(二)排涝水位

排涝水位是排水沟通过排涝设计流量时的水位,也称最高水位。其设计步骤为:一是确定排涝控制点;二是拟定各级排水沟比降;三是计算干沟出口处的排涝水位。应满足干沟出口处最高水位不低于外河的最高水位。若干沟出口发生壅水,则需调整排水沟比降,或筑堤束水。若无法自排,则考虑建站抽排。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沟道的滞蓄能力,可采取提高加密沟网、提前预降沟水位等措施。若排水沟同时具有排渍和排涝的要求,则应同时满足上述两种水位要求。若以排涝要求确定沟道断面,则以排渍要求来校核。若以排渍要求确定沟道断面,则以排涝要求来校核。

(三)排水沟横断面设计

水沟横断面设计的步骤:一是确定排水沟横断面尺寸。一般干、支沟应作具体设计,斗沟选择有代表性斗沟作典型设计,农沟可采用地区统一的标准断面;二是按排涝设计流量确定排水沟过水断面,通常按明渠均匀流公式计算,方法与渠道计算相似;三是底坡应考虑接近地面坡降,以避免深挖方。应考虑承泄区水位,尽量自排。应满足不冲不淤,比降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四是结合引水的沟道比降宜缓,此时应顺坡排水,倒坡引水。结合蓄水灌溉、滞涝、通航时,也可采用平沟底。

(四)边坡设计

边坡系数主要与土质和沟深有关,一般同级沟、渠相比,沟道的边坡系数大于渠道的边坡系数。应考虑地下水渗出、坡面径流冲刷、沟内积水时,波浪的侵蚀等因素。

三、设计中应考虑的相关因素

一是根据防渍、通航养殖要求校核排水沟的水深和底宽。如果不能满足防渍、通航养殖要求,则应拓宽加深断面。如果排渍要求的沟深比排涝要求的沟深大得多,则可以采用复式断面,这样能满足排渍要求,又不致使断面扩大很多;二是平原、水网圩区,排水沟校核滞涝要求:确定需要排水沟滞蓄的水深,计算需要排水沟滞蓄水量、排水沟滞蓄容积、滞蓄能力。校核增加抢排水量,减小要求的滞蓄量。扩大沟深或沟宽,或采用复式断面,增加沟道密度;三是沟道灌溉引水能力校核要求:利用排水沟引水灌溉时,往往平坡,逆坡引水。需校核输水距离及水位能否满足灌溉要求,推算水面曲线,如不满足应调整排水沟的水力参数;四是随着国家对农业生态和食品安全的重视,农田生态建设问题凸显,在设计中应充分考虑排水沟和沉淀沟的布设问题;五是设计中要注意排水沟网的观感效应,勾画出与现代农业气息相映衬的生态艺术设计作品。

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范文2

一、充分认识加快现代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

*省耕地资源稀缺,人均耕地面积0.0267公顷,仅为全国人均耕地面积0.094公顷的28.4%,远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划定的0.0533公顷的警戒线。全省耕地普遍存在总量递减、低产田面积大、抗灾能力弱、农田生态恶化等问题。实施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对于缓解耕地资源紧张矛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性,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快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步伐,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现代科技为支撑,以先进管理技术为手段,以提高农田抗灾和综合生产能力,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为目标,大力改善现代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础,推动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一规划,协调运作。根据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将全省涉及农田基本建设的项目纳入现代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一标准,提高建设成效,避免重复投入。

2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各地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和农田状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农田基本建设,重点发展特色农业,大力推进主要农产品优势产业区建设。

3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建立政府扶持、社会支持、农民参与的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在现代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三)总体目标。从*年至2010年,统筹整合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的土地收益和现有一般预算安排的涉及农田基本建设的专项资金,建立“统一规划、加强管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的农田基本建设资金投入和项目管理新机制,力争实现每年整治农田8.333万公顷,4年完成全省33.332万公顷农田的整治目标,逐步把*省农田建设成“田块方格化、灌溉硬底化、道路网络化、管护责任属地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现代标准农田,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耕地产出率和生产效益明显提高。

三、建设要求

(一)现代标准农田。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建立和完善现代农田管护机制,使垌田、塅田、洋田、围田等类农田达到“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机能进、物能运、土肥沃、产出高”的标准;丘陵山区坑田、坡地基本实现梯田化;一般耕地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后净增耕地面积达到10%以上,基本农田整理后净增耕地面积达到3%以上。具体建设标准由省农业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制订实施。

(二)标准鱼塘。办理了水域滩涂养殖证的现有田间鱼塘均列入农田基本建设范围进行整治,重点实施清淤、挖深、固基以及电网、道路、排灌渠、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鱼塘综合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益。具体建设标准由省海洋渔业局商有关部门制订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科学制订建设规划。根据“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科学规划全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制订总体规划方案,统筹农田基本建设项目,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二)统筹规范项目管理。将涉及农田基本建设的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灾毁农田垦复等项目以及“大禹杯”竞赛活动涉及的农田综合整治内容,全部纳入现代标准农田建设范畴,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分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农业部门负责本地区内现代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协调管理,其他部门每年将本部门组织实施的已纳入现代标准农田建设范畴的项目计划抄送同级农业部门备案。

(三)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将现代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各类专项资金,建立现代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等用途。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建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等经济实体参与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在现代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他们自愿参与现代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投工投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从土地收益中安排资金用于国家级和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和灾毁基本农田垦复等工作;省农业厅负责基本农田整治、市县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组织实施等工作;省海洋渔业局负责组织标准鱼塘建设等工作。原有的从其他渠道安排资金的农田整治建设项目,继续由原组织实施的部门负责。各级农业、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水利、海洋渔业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又好又快地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

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范文3

关键词: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化;标准体系

中图分类号:F762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农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我国历来十分重视农田基本建设。随着我国人口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升级、环境问题凸显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我国农产品的供求将会长期处于“总量基本平衡、结构性紧缺”的状态。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但是,目前涉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式和途径众多,难以形成合力,且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紧密联系的基础建设条件、主要建设内容、建后管护、评价规范等内容由不同部门分别确定,缺乏统一的指导性和技术标准,建设效益难以得到充分发挥。所以,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框架,制定一套适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用标准,对指导和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必要性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在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建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新中国成立短短的几十年来,我国人口有了快速的增长,人口数量增长快速,从而大量的耕地被用来建设住房、工厂等建筑物,这也使得我国的耕地面积急剧减少,粮食产量也逐渐下降,给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都带来不便,也造成了我国潜在的粮食危机,因此必须大力推进农村地区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增加耕地数量,从而促进耕地的建设和保护,增加粮食产量,促进城乡发展,只有这样我们国家工业以及各项事业的发展才有保证,粮食的安全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构建

1、整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促使项目得到保障

要想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进程有序运行,必须整合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划区域产业进行合理投入,这是重点,也是难点。由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属于政府行为,所以,市、县各部门应按照“统筹规划、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凝聚力量”的建设要求,加大建设资金的配套力度,确保各项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同时,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借助“三资”的力量支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促进建设进程的有序推进。此外,要围绕淮北平原区域突出生态有机农业、优质粮油、高效蔬菜及经济林果等产业板块,合理配置项目安排,通过连片开发、集中投入的做法,建设大规模的高产稳农田和高效产业园区,构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特色。

2、加强组织领导,有效落实责任

现阶段,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所面临的最关键的工作任务为构建高标准的基本农田,所以一定要把其纳入到议事日程,并采取有效的对策进行推进。同时,各级政府将要把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当做政府领导目标责任制中的关键内容,并构建一把手的责任制。在资金管理、项目预算、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以及项目设计等环节中,都应不断的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且有效的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管理,从而对工程质量以及资金的安全运行等进行保证。此外,林业、交通、财政、水利、农业与国土等相关部门,应积极主动的进行配合,共同出力,从而使高标准农田建设得到更好的发展。与此同时,有效的使管理维护责任得到落实,完善管理维护机制,才可以使项目建设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3、综合整治,应急处置是关键

水环境污染,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关键是管理。要治污护水源,必须从源头入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严格限定饮用水源地的人类活动强度,合理规划渔业养殖区和养殖规模;充分利用生态塘,人工湿地等技术,开展生活污水处理,推广农村“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市)区集中处理”的生活集中处理模式,落实村镇垃圾中转站,建立长效卫生管理制度。要严厉打击小型企业向水源地上游转移,特别警惕剧毒污染隐患企业向水源地上游转移。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逐步提高化肥施用效率,减少农药化肥用量;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鼓励开发使用有机肥等新型高效肥料;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绿色和有机食品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对畜禽养殖业污染,倡导沼气工程,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推广“畜禽粪便-沼气-农作物”这一生态模式,做到清洁生产;畜禽废渣要采取堆肥还田等措施进行综合利用;在管理上要坚持预防为主,划定禁养区、限养区、控制区,并严格执行。要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实时监测,建立健全水源地预警预报系统,逐步实现水环境信息网络化管理。要制定应对突发性水源污染事故预案,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队伍,加强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组织应急技术培训和应急处置学习,提高实战水平。

4、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

健全、成熟的公众参与机制能够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确保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符合当地农民的生产需求和当地实际情况。首先,相关部门要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宣传力度,将这项工程的内容与意义告知广大农民群体,使他们了解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与自身利益的关联性,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征求农民的意见,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设计、现场勘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各个环节,都要深入农民群体中进行调查,提高农民参与的整体效果。再次,构建科学合理的矛盾协调机制。由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在农田基础设施布局、调整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方面可能会遇到种种矛盾与冲突,所以,必须构建一个科学有效的矛盾协调机制,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毫无疑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事业,对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广泛而深远的意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涉及诸多细节,它不是单独的项目区建设,不是一个独立于社会之外的孤立领域,而是要融进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建设的整体发展中,召集各方面力量,方能见到明显的建设成效,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切身利益的真正实现。

5、建章立制,依规办事是约束

健全的法制是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的根本保证。以现有法律、法规及有关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为依据,制订适合当地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并围绕水源地保护与管理,水质保护与生态修复,水质净化处理,水生态监测监控,事故预警等技术需求,开展水源地污染防治和管理技术研究,为科学决策和提升水源保护与管理水平提供技术支持。要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应急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制度、法律责任制度等系列管理制度,着重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设立保护区内标志、宣传牌的工作。根据地方性法规,在各乡村制定相应的乡规民约,约束居民的不良习惯与行为,使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正规化、法制化。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实例

阜阳市属于淮北平原,是国家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近几年来阜阳市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资金来源主要为省“以奖代补”和以往项目节约资金及涉及资金整合。以阜南县为例,2014年规划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约14万亩,投入资金7128.43万元,规划新打机井295眼,改建田间路128.34km,新桥涵77座,预计新增产量210万kg。基础设施配套可有效提高粮食单产,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保障粮食安全生产。

结束语

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对于各项事业的发展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应该坚定不移地推进这项工作的进行,切实做好评估工作,明确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标准,并且制定合理的规范来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做好评估,从而促进农业的发展,保障粮食产量,最终为工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打好基础。

参考文献

[1]姚辰,於忠祥,唐欢,林娟娟. 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与粮食安全[J].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7).

[2]月. 基于耕地分等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划[D].长安大学,2013(11).

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范文4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总体部署,按照省市会议精神,以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等部门相关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为整合对象,以县为资金整合、建设实施主体,以项目区为整合载体和建设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建成一批高标准农田,努力为把我县建成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加快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导、统筹安排。以《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方案》为依据,兼顾并衔接其他相关规划,加强与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有关重大工程建设、扶贫攻坚、灾后重建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统筹好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

2.突出重点、连片推进。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优先选择建设条件较好、相对集中的区域,集中连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县政府是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强化主体意识,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要充分发挥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积极作用,不断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建设任务与进度安排

(一)建设任务和投资估算。

根据《阳新县整合资金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要求,2016-2020年,全县要建成高标准农田42.4万亩,其中新建15.37万亩,补建11.9万亩;

总投资6.271亿元,其中新建标准为3200元/亩,补建标准为1000元/亩。

(二)年度安排。

2016年新建面积5.7万亩,补建面积3.44万亩,投资2.264亿元;

2017年新建面积3.8万亩,补建面积4.11万亩,投资1.627亿元;

2018年新建面积3.0万亩,补建面积2.35万亩,投资1.262亿元;

2019年新建面积1.6万亩,补建面积1万亩,投资0.612亿元;

2020年新建面积1.27万亩,补建面积1万亩,投资0.506亿元。

三、建设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包括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分别为整治田块、改良土壤、建设灌排设施、整修田间道路、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体系、配套农田电力设施、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强化后续管护。

四、项目管理

总体原则是在坚持项目主体不变、资金渠道不变、使用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统一报账。

(一)统一规划布局。

由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简称协调领导小组)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布局。围绕重点区域,由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高标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编制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三五”规划。规划经协调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各部门依据“十三五”总体规划,编制本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年度申报计划。

各相关部门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组织立项和向上争取资金,将项目计划批复文件报高标办备案。高标办及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情况向协调领导小组汇报,在不改变资金渠道和规定用途的情况下,围绕总体规划对项目资金进行调整和整合,并提出统筹整合使用的具体方案,经协调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1.建立健全项目库。建立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以项目库建设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合理安排。实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动态管理,到期项目、一次性项目要及时清理,经常性项目和延续性项目实行滚动管理,新增项目实行备选申报,并加强年度之间的项目库衔接。

2.项目计划申报审批程序。县高标办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年度项目申报计划,经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再由各部门落实项目申报。即:高标办提出年度申报计划——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部门编制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向上申报”。

3.项目计划变更调整程序。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向上级申报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各部门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确需调整变更的按“部门提出调整或变更申请——高标办审核——协调领导小组审批——向上申报”的程序实施。

4.项目计划时间确定。每年6月30日前由高标办根据“十三五”规划方案,向协调领导小组报告下一年度实施计划,经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后9月30日前组织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并上报省高标办备案。

(二)统一建设标准。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达到“土地平整、土壤肥沃、集中连片、设施完善、电力配套、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持续高产稳产”的要求。建设内容包括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按照建设标准、投资标准的要求,高标办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确定本年度投资建设的具体项目,经县高标准协调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三)统一技施设计。

项目申报分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技施设计(初步设计)两部分,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可由项目主管部门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组织编制。技施设计由县政府明确项目法人后,由项目法人依法、依规在县公共资源交易局遴选或公开招标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

技施设计严格执行《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广泛征求镇(区)村组意见,立足长远,注重实效。初步设计方案形成后由高标办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及项目区镇(区)负责人、村支部书记、水利站长、农业中心主任等项目设计审查专班,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形成统一评审意见。设计单位将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订完善实施设计方案,高标办将修订后的实施设计方案报县协调领导小组审核,经县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后报县发改局批复立项并组织实施。

(四)统一施工管理。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管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镇(区)村参与监管、相关县直部门监督和县高标办督查相结合的工程管理体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程负责。县高标办、县直相关部门派出现场专管员履行政府、部门的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高标准项目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高标办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1.实行项目法人制度。由县政府统—任命镇(区)或县直部门负责人为项目法人,全程参与项目技术设计、负责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及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区为一个镇(区),项目区所在地镇(区)政府或县直相关部门为法人;

当一个项目区跨二个或二个以上镇(区)时,项目法人可以确定为县级相关主管部门。

2.实行项目公示公告制。实行项目公示公告制是充分尊重项目区农民意愿,依法保障项目区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受益权,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维护农民权益。项目建设公示公告分三次进行,一是年度建设项目区范围及投资额度一经确定后,项目镇(区)必须在项目区交通主道旁设立固定公示牌,二是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公示;

三是项目竣工验收后公告公示。主要内容为项目区面积范围、主要工程量、财政投资额度、建设期限及相关举报电话。

3.实行工程监理制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必须执行工程监理制度。监理单位必须持有建设部或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按照“公正、公平、独立、自主”的原则,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做好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四控制。监理费按照《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上限不超过需监理工程投资额的2%,按招标合同约定金额列支。

4.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度。项目法人对项目的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大宗物质材料设备采购时依法、依规按分级管理原则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招标方式遴选确定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或供应商。项目法人应将招投标方案报高标办审查,招投标结果报高标办备案。高标办要对招投标实行全程监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干预招投标活动。

5.实行合同管理制度。项目法人在开展项目实施管理中,对工程监理、施工,大宗物质材料设备采购、中介审计等其他业务活动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合同管理,约定标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履行方式和违约责任等,严格按合同条款,约束当事人行为,保护当事人权益,规范合同管理。台同签订后需报县高标办备案。

(五)统一竣工验收。

1.实行竣工验收制度。项目法人自验合格后,向县高标办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县高标办将组织县直相关部门成立工程竣工验收专班,查阅相关工程资料,核对工程计划,抽检工程质量并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项目竣工验收达到合格以上,才能办理资产移交并投入运行。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项目法人迅速组织相关单位整改达标,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实行审计决算制度。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迅速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整理竣工资料,由监理单位出具监理核定的结算清单及监理报告,审计部门在限定时间内进行审计决算,出具审计决算报告,最终竣工决算以审计决算结果为准。

(六)统一报账管理。

所有整合的项目资金,一律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其中,项目主管部门用于申报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或项目建议书)所产生的项目前期费,按一定的比例,将项目管理费拨至项目主管部门账户,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

1.项目资金审批程序。项目法人单位提出申请—县高标办审核—县财政局审核—分管县长审核—常务副县长审批。

2.工程资金报账程序。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单位审核—项目所在地政府意见—项目法人单位意见—县监管责任单位意见—县高标办意见—县财政局意见—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拨款。

五、加强资金整合

实行项目资金专户管理,统一报帐,建立整合相关项目资金一套专帐。

(一)整合资金管理原则。

坚持整合项目资金,统筹使用;

坚持县级报账制,专户管理:坚持按规划预算,计划安排;

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程序;

坚持审计监督,绩效评价。

(二)整合资金的组成来源。

1.以部门涉农项目资金为载体。包括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交运、林业、电力等部门分别实施的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田间工程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土地治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高产创建、通村通组公路、配套农田电力设施改造、农田林网等项目资金。县直有关部门在接到上级下达的资金信息后,均应按程序将资金转入到财政整合资金专户。

2.多方筹措缺口资金。针对项目资金缺口部分,一是引导项目区内涉农企业自筹资金投入配套设施建设;

二是县级财政预算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配套投入。

六、严格资金管理

县财政部门将涉及的相关项目资金进行统一整合,设立专户,实行专账、专人的管理,封闭运行,实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制度,即由财政专户直达项目招标签约合同的工程施工单位或材料设备供应商账户。

(一)工程付款方式。

因年度项目资金及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时间参差不齐,为缓解合同资金拨付压力,在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按7:3比例分两年支付,工程施工期,按工程进度(lo%、30%、50%)分三次拨款,采购项目严格按合同支付资金。签订施工合同并交纳10%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施工机械进场完成合同价款10%时,预付合同款的1o%;完成合同价款50%时,拨付合同价款30%,同时扣除预付款10%;

完成合同价款80%时,拨付合同价款至50%;

合同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后,拨付合同价款至70%。预留合同价款30%(其中5%为质量保证金)待审计决算后,按完工鉴定书日期,一年质保期满后,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及乡镇、村或运行管理单位,进行复验,无工程质量缺陷的,由运行管理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按规定程序拨付全部工程价款及质量保证金。

(二)相关费用的管理。

1.项目管理费。中央和省专项资金中按规定列有项目管理费的,按规定比例提取,打捆统筹按规定使用。中央和省专项资金中未按规定列管理费的,参照《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办法》,按项目资金5‰纳入县级预算安排。主要用于项目规划、勘察、设计费,实地考察、检查验收、业务培训、项目及工程招标、资金和项目公示以及工程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工程项目一般工程初步设计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人员工资、补贴、购置车辆等行政经费开支。项目管理费报账时,按照报账审核程序,严格审核报账凭证是否完备、费用支出是否符合规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制度要求,费用额度和标准是否合理。对于报账资料不全、报账事项不明确或支出明显不合理的、手续不健全的费用,不予报账。

2.工程管护费。工程项目管护费按照《湖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制订的工程管护费管理办法》执行,提取使用。

3.工程预(决)算审计费。工程项目工程预算、决算审计费及单个项目的竣工审计费,列入工程成本,付费标准按《湖北省省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付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列入工程成本。

(三)结余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工程项目招标预算审查、招投标及项目完工后决算审计所形成的结余资金,由项目法人提出申请,经项目监理审查、项目监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经县高标办研究批准使用,主要用于该项目区增补工程和不可预见的工程量。当期项目资金原则上结零,如果仍有结余资金结转下期项目。

(四)加强资金审计监督、搞好绩效评价。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肃财经纪律,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整合资金统筹、使用、绩效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委托有关机构对完工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估。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阳新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农办、财政、发改、水利、农业、国土、审计、交通、林业、扶贫、供电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办,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农办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项目所在地镇(区)政府也应组建强有力的工作专班,镇(区)长(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财政所所长、水利站站长、农业中心主任、项目村支部书记等为成员。

(二)健全工作机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相关主管单位抽调若干名技术人员集中办公。高标办负责综合协调、规划设计、工程监管、资金监管、竣工验收等;

财政、发改、水利、农业、国土等部门划定子项目区,负责子项目区监管和联系省市对口部门;

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管;

交通、林业、电力等部门优先将相关项目及资金整合到项目区。

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范文5

关键词: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

引 言: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搞好农田水利是关系到地区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社会问题,是实现农民增收快富的重要途径。小型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将彻底改变现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普遍存在的建设标准低,工程配套不完善、老化破损严重、效益衰减,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滞后等问题,实现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由分散投入向集中投入转变,由面上建设向重点建设转变,由单项突破向整体推进,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彻底改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现状,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为保障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1 建设标准

1.1 总体要求

1.1.1 着力提高工程完好率和配套率 应主要针对现有灌溉面积,优先改造影响工程安全运行和灌排效益发挥的“卡脖子”工程、关键工程,保证地区小型农田水利良性运行,正常发挥效益。

1.1.2 提高实际灌溉保证率,努力恢复原有灌溉面积以节水增效为中心,通过综合措施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和水分生产率,提高实际灌溉保证率,恢复原有灌溉面积。

1.1.3 合理选择工程(设备)类型 应综合考虑自然条件、水资源条件、农田水利骨干工程特点、种植结构、农业生产规模和生产水平等,选择适合地区实际条件和实际需要的灌排技术和设备。

1.1.4 建设配套完整的田间工程 应按渠、沟、田、林、路、桥、涵、闸、站等综合配套,建设配套完整、标准的田间工程。在条件相对较好的乡镇按照上述配套要求进行建设,实现沟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良好格局,进而发挥示范作用。

1.1.5 工程设计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改造工程和新建工程的设计均应符合《灌溉排水设计规范》、《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1.1.6 便于农民自行管理维护 各种灌溉工程形式应尽可能集中连片布置,工程设计、设备选型以及施工等均应充分考虑便于日后农民自行管理,且易于维修。

1.2 建设指标

1.2.1 工程建设任务量 完成需要改造配套工程面积70%。

1.2.2 工程完好率 建设任务完成后,斗农渠及渠系建筑物、泵站、机井等工程完好率达80%。

1.2.3 工程配套率 建设任务完成后,工程配套率达到70%。

1.3 工程改造主要措施

1.3.1 泵站 ①泵站工程改造、更新符合《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的要求。②应进行泵站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制定泵站修复、改造、更新方案。泵站改造、更新应符合提高装置效率、降低能耗的要求,泵站流量、扬程应达到设计要求,且水泵工作于高效区;电动机拖动时机组效率一般不低于75%。

1.3.2 机井 ①机井改造、更新应符合《机井技术规范》的要求。②应进行机井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制定机井修复、改造、更新方案,出水量衰减的井应首先考虑通过洗井、更换滤水管等办法恢复出水量,不应盲目打新井。机井的改造、更新应符合提高装置效率、降低能耗的要求,水泵流量、扬程达到设计要求,且水泵工作于高效区;电动机拖动时机组效率一般不低于70%。③更换水泵时应采用节能型水泵。④井房、输变电装置、控制箱(盘)、电度表、真空表、压力表、水表、逆止阀或真空破坏阀、控制闸门等设备配套齐全。

1.3.3 渠道工程 ①渠道工程设计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渠道防渗还应符合《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和《渠系工程抗冻胀设计规范》的要求。②不需要防渗的渠道应通过清淤、整修边坡、局部加固等措施恢复原有功能;易坍塌、易受冲刷渠道(渠段)可采用石料、卵石、混凝土等使用寿命长的材料进行生态砌护。③防渗措施应遵循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当地条件客观分析,选择适宜断面形式,并尽可能选用工厂化生产的预制构件。渗漏严重渠道(渠段)宜采用预制U型渠槽、现浇混凝土等使用寿命长、防渗性能较好的材料进行防渗处理,经防渗处理的渠道渗漏损失一般不应大于渠道设计流量的5%。

1.3.4 渠系建筑物 ①渠系建筑物设计,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的有关要求。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的渠系建筑物主要包括斗门、农门、涵洞、渡槽、桥梁、陡坡、跌水等。③斗、农门的尺寸应按标准规格选用;流量大于0.2m3/s的闸门宜采用铸铁闸门,流量不大于0.2m3/s的闸门宜采用钢板闸门;闸门应具有较好的止水性能,斗门启闭易采用手动螺杆启闭机。④量水设施应符合《灌溉渠道系统量水规范》以及《堰槽测流规范》、《水工建筑物测流规范》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经济、实用、方便管理和易于维护的要求,并根据当地条件和实际应用情况合理选择。量水堰槽等宜选用工厂化定点加工的预制构件,流量计、水表等工业产品应是经法定计量检验机构检测的合格产品。采用便携式测流、量水仪器设备时,除设备本身应满足量测精度要求外,还应按仪器设备要求或测流规范要求设置标准测流断面。

2.探索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新措施

2.1认识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的重要性,进行科学管理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是农业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的前提条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保障。通过对现有小型水利设施的充分利用和合理维护使之良性运转是更为现实可行的选择。结合小型农田之间的关系。同时建立符合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特点的可持续运行管理机制,完善政府引导扶持机制、落实农民自主管理机制以及水利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

2.2要进一步探索小型水利设施筹资新途径

造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严重的主要原因是后期投入严重不足。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来讲,当务之急是积极探索和谐自主的建设管理模式。维持政府筹资主体,将原有小型水利设施按照市场化手段来评估资产,明晰产权,将公益性水利设施资产定量化、股份化,并鼓励受益农户资本入股,参照股份制模式来管理和运作,实现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化筹资。整合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水利规划,有计划分配和合理使用资金,使其发挥最大作用;规范各部门职能定位和范围,在稳定提高各级财政资金的同时,枳极引导和带动受益农户的投入,加快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步伐。

2.3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加强基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自身能力建设

农村水利建设管理任务十分繁重,各类水利项目遍布全国,涉及千家万户。只有健全、过硬的基层水利管理队伍,才能把水利工程建好、管好、用好。基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自身能力建设是农村水利工作的重要内容,首先要按照事企分开、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服务职能分离的原则科学定编;开展定期轮流培训,对基层水利工作人员进行水利管理专业知识培训;人事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基层实际情况,灵活设置人才引进标准和相关条件,为基层水利队伍补充新鲜血液,提供最大程度的政策支持和保障;建立专业技术干部知识更新机制,提升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水利管理意识和技术素质水利干部队伍。

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范文6

【关键词】 高标准农田 管理机制 涝能排

1 济阳县概况

济阳县隶属于山东省济南市,位于黄河下游北岸,鲁北黄泛平原南部,济阳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是济南城市发展“北跨”战略的重要承载地、省城居民的“菜篮子”和“米袋子”。全县总面积1076平方公里,辖8镇2个街道办事处,人口55万,其中农村人口47万,耕地100万亩。2011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214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0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507元。

近年来,济阳县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目标,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打造了仁风西瓜、曲堤黄瓜、垛石西红柿、太平宝西瓜等十大农产品品牌,形成了“一镇一品”的发展格局。先后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蔬菜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示范县、全国首批蔬菜标准园创建示范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等荣誉称号。

2 济阳县管理现状

济阳县县级水利工程管理,总体上还是由引黄灌区管理所管理,由济阳县水务局对灌区进行人、财、物统一管理。灌区对辖区镇(办)农业用水水量统一调配,水费统一征收。灌区经数十年运用,灌区工程设施普遍存在着不少突出问题,严重影响灌区效益的充分发挥和水资源的有效利用。这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

一是使用时间久,运行安全差。经过数十年的运行,大部分灌区骨干工程已进入老年期,带病运行十分突出,运行不安全,效益逐年下降。

二是工程不配套,效益发挥差。受建设时期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资金投入不足,大部分灌区工程设施不配套、不完善,造成灌区有效灌溉面积长期达不到设计水平。

三是引黄渠道防渗衬砌少,水资源利用率低。

3 用水管理模式

为加快水管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健全良性的工程管理体制和工程良性运行机制,保障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全面落实水管体制改革任务,我县把水管体制改革摆在当前水利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措施,着力推进,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

3.1 制度建设

水管体制改革,是做好水利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它包括调整和完善现行的管理体制,各单位分类定性,转换内部运行机制,涉及管理责权、资金拨付、定岗定编、人员分流等诸多方面,是一项环环相扣的系统工程。

3.2 水利工程管理

根据工程规模和实际情况已成立40个用水户协会。以乡镇边界为划分依据,成立总用水户协会、农民用水户分协会,每个用水协会新建固定管理房,并配套相应的办公设备。济阳县水务局、乡镇水利站负责渠系及配套建筑物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水量分配,水费计收及协调、指导用水户协会的工作。总用水户协会负责干渠及配套建筑物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水量分配及水费计收工作,农民用水户协会组织用水受益户负责支渠及其以下小型工程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续建配套,田间节水推广,核实本会各用水户灌溉面积并造册上报,申报用水计划,安排本渠系灌溉调度,统计水量,结算水费,直接面向用水户计收水费。

3.3 工程管理体制

为促进灌区良性运行及可持续发展,按水利部有关规定,本着“精简、高效”原则,结合本县实际情况,乡镇水利站定编、定员、定岗。成立了农民用水户协会40个,协会管理人员在上级水利主管部门指导下,由用水户代表选举产生。在用人机制上,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设岗定员,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人事动态管理

3.4 供水体制

用水户协会具有法人资格,行政上属济阳县水务局、乡镇水利站管辖,协会人事安排、事业发展自主决定,上级水利主管部门只对其实施业务监督和提供技术指导。

农民用水户协会应为具有法人地位的社团组织,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负责向灌区用水户供水和水费征收,农民用水户协会可由现有渠系管理人中竞岗参与。或由用水户代表选举产生。

在明确水利站用水户协会和农民用水户协会自主经营权后,供水方与用水方要签订供水合同,供水合同由用水户协会与用水户协议签订,规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灌溉面积,分配水量,配水时间安排,应缴纳水费时间等。通过推行合同用水,以达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并且由于用水户协会的供水服务与用水户见面,省去中间环节,杜绝了原由乡镇收缴过程中的截留,挪用现象,减轻用水户负担,调动农民自主管理,投工投劳的积极性。

3.5 水价机制

水费收入是灌区管理单位维持生产、生活,为农民提高供水服务的基本保证。目前灌区水价严重偏低,只占测算成本水价的40%,水价缺乏合理的形成和调节机制,既不能反映商品水的价值,也不能反映水资源的供求关系,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国家价格改革整体进程,也不适应水利改革的进程,因此,水价改革是节约水资源,提高水的有效利用率的途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依据国家《水利产业政策》,结合灌区实际情况,要打破现有水价制定模式,引进市场机制。由灌区根据工程运行成本自行制定水价标准,予以实施,由宏观调控指导。管理单位利用水价杠杆作用,可促进群众节水意识的提高和灌区节水措施的实施。

随着改革的深入,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农村经济得到很大发展,1998年按人均占有耕地1.5亩计,水费支出仅为农民纯收入的0.6%。

根据农业用水承受能力分析原则和方法,水费支出应占灌溉增产效益的12%,据测算,目前该比值仅达到3%左右,故适当提高水价,农民能够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