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细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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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细则范文1

在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的今天,能够“生存”已是很多家电企业苦苦追求的目标了,因为在企业外部,同行之间的价格战不断吞噬着厂商的利润;在企业内部,人力成本费用持续地上升,企业组织体系渐渐不能适应行业发展需求。广大家电厂商唯有深耕挖掘自身企业潜力才能抵御行业当下的困境。

而对于家电行业来说,原材料成本能占到商品总成本的60%~70%,原材料采购在成本控制、保障生产、内部各业务单元间协同、上下游供应链企业的战略合作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如何做好采购管理,就成为当下家电企业突破行业发展困境的有效途径。

本文以C公司为例来谈谈家电企业采购管理所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策略,希望能给业内人士带来启示。

C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家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老牌厂商。该公司的采购模式比较原始,仍然处在与供应商询比价格签订单阶段,这与当今家电业注重供应链的利益分享及订单快速反应的理念背道而驰,此采购模式已严重不能满足C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C公司的采购管理为整个公司的运营带来哪些影响?这些影响又在哪些方面产生制约?

顺藤摸瓜 痛点在哪里

C公司的采购模式可谓是非常传统、简单的。即其采购部一直沿袭以拉动采购的管理模式进行运作,围绕确定采购需求、供应商询价、议价、下订单、跟踪订单、跟踪交期、收货、付款等流程进行采购日常工作,其并未与现代的供应链采购相融合。

对于绝大部分中小企业来讲,一般都采用和C公司相类似的采购原则,这种模式有正反两方面的影响。早期,企业在生存阶段,管理的方式都比较原始和简单,也没有形成团队。原始的采购管理方式确实适应资金、人员、规模有限的初级阶段,一旦企业进入规模化发展,传统采购模式的弊端也逐渐暴露。

这种粗放式的采购体系已不能适用行业发展,具体存在的问题突出有如下几点。

1.订单按时交货率低。

在C公司的供应商中,部分供应商的管理理念较为落后,对需求方的交货及时性、准确性以及整个供应链运行效率的重要意义并未深刻理解。

其次,供应商生产运作模式落后,致使在生产计划、加工、运输等任何一生产环节出现问题,导致无法保证交货及时性。交货不及时,等于丧失了市场销售机会,更别说抢占市场,已经有不少经销商反映由此所带来的订单和销售流失。直接影响整个供商链条、包括资金周转。

2.多品种、小批量的生产模式导致采购成本增加。

由于C公司的产品线较为丰富,根据订单进行牵引让各部门进行配合,致使采购管理常进行小批量多品种的采购工作,增加了采购人员的工作强度。

这也对供应商交货期提出了较为严格的时效性要求,造成供应商无法进行相应的预测和配送计划,同时也会造成供应商多品种小批量的送货,使得相关系统成本增加(物流费、仓储费、仓库检查、收料费用等),间接造成采购成本的增加,双方在其中都没得到好处,不利于公司与供应商间的战略合作。

3.采购流程问题,容易滋生腐败。

在营销部门下达采购订单后,采购人员根据订单需求,在SAP系统导出物料需求,采购员再根据物料与多家供应商议价确定供货。若在多家供应商能按时按量供应物料的前提下,C公司采购分配管理流程不明晰,采购分配比例由采购员确定。采购员按照平时供应商的价格、服务、交期等评判标准来分配采购比例,但主要评判还是以价格为主导。

但对于供应商来说,在淡季他们为了分摊固定成本而低价竞单,在旺季供应商则会先满足于利润较高的客户,导致交货不及时或不接单,对C公司的生产配套带来非常大的影响,同时也伤害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另C公司并无制定物资采购比例的相关管理办法,采购员分配订单权利过大,容易滋生腐败,引起采购员与供应商串通的可能性。实际上,不仅C公司出现这样的现象,同样的问题也存在绝大多数的家电企业,成为理顺供应链中的“毒瘤”。

4.采购员专业素养急需提高。

由于采购员每天都在处理日常事务,在C公司采购流程中常发现采购员不熟悉业务知识而盲目听取供应商建议,导致成本增加,甚至对物料特性及功能了解甚少,这样的情况难以提升采购人员的管理水平。

5.采购信息系统落后。

每天清晨,C公司的采购人员都要依据销售部门下达的生产订单需求,在电脑系统中将物料需求导出,针对每个生产订单,采购员都必须手动制定物料分配表。这对大型的生产企业来说,每天都有繁多的生产订单要下达,采购员必须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导致采购员整体效率降低,更无从在采购专业知识方面取得突破。

6.管理层不重视采购管理的战略作用。

很多家电企业的管理层非常重视市场端的销售,认为销售才是生产型企业的利润源泉,往往忽视了采购的重大作用,采购只要将采购成本下降1%,就可以给公司带来5~8%的利润增加。事实告诉我们采购管理就是向管理要利润。所以采、研发、销售三者是企业实现战略目标最为关键的因素。

7.呆滞物料使公司经营遭受巨大损失。

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制定出的物料需求,与多个供应商对所需要的物料展开询价及议价工作,然后将物料份额对供应商进行分配和执行,最后是跟进物料到厂的进度并及时将物料入库,待生产使用。但是每年C公司都有大量积压物料进行处置外卖,变现后取得的收入仅为原值的50%不到,对公司增强盈利水平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追根溯源 为何“不通”

1.原始管理模式带来的弊端。

C公司仍然运用原始的以销定产的管理模式,即通过销售部门确定客户的需求汇总后,下订单给采购组织进行生产活动。C公司缺乏销售与运营计划体系的协调,内部销售部门、采购部门与生产部门缺乏有效的衔接跟沟通,无法提前做好与供应商的物料预测计划,往往会出现供应商无法按时按量交货的情况。

2.C公司对采购的地位认识高度不够。

该公司认为采购主要职责就是保证采购价格低、为生产齐套保驾护航,但并未将采购部放到与营销、研发部同等重要的位置。采购是整个供商链条中基础的一环,也是重要的一环,其是产品生产成本和品质的保证。

3.采购管理流程制度缺乏系统性梳理,各业务部门缺乏有效的衔接。

C公司在《采购分配管理办法》、《物料标准化管理办法》、《订单需求预测管理办法》等并未制定有效流程和制度,给公司带来诸如滋生腐败、降低系统效率、产生大量积压物资、交货及时性降低、物料通用性差、增加管理费用等问题和风险。公司化运作需要制度化,与“团伙”和“团队”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4.C公司各部门间缺乏及时的沟通,导致采购物料过多,产生大量的积压物资。

采购管理细则范文2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采购活动,依据国家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校自行组织引进的社会实体,以有偿方式直接参与学校后勤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适用于本实施细则。[本文来源于文秘站-www,,找范文请到文秘站网]

第三条:采购管理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条:后勤管理处是学校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活动的执行部门。在学校后勤保障服务采购工作小组领导下,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一)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与要求,组织学校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机构;

(三)负责制定集中采购活动操作规程及实施细则,制定和编写《招标文件》和评标原则及办法;

(四)负责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和资格及相关文件资料;

(五)负责组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及合同的起草及签约工作;

(六)负责组织和办理公开和邀请方式招标以外的其它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五条:学校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财政部和学校认定的其它采购方式。

第六条:学校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的采购管理权限,按照《××××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执行。

(一)计划采购金额120万元(含120万元)以上的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采购方案上报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报送学校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计划采购金额50万元(含50万元)—120万元的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采购方案上报学校后勤保障服务采购工作小组审批后实施,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报送学校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计划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或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采购方案上报学校后勤保障服务采购工作小组审批后实施,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学校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对需要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由后勤管理处提出具体意见,报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计划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下的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由后勤管理处上报学校后勤保障服务采购工作小组审批后,按学校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采购程序与要求确定供应商。具体实施标准和要求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制定,报学校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五)下列事项须经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有关程序报科工委审批:

1、因特殊情况,对应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后勤服务项目;

2、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七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八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九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进入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活动,其相关招标、评标、定标工作应当接受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确定邀请投标单位。邀请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第十一条:邀请招标中投标单位少于三家,可采用非招标方式确定投标单位。计划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上报经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计划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下,上报经学校后勤保障服务采购工作小组批准。

第十二条:评标、定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择优选择中标单位。招标、评标、定标专家应在学校有关部门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监察处为学校评标、定标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学校后勤保障服务采购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对预中标单位进行商务谈判。如排序第一的预中标单位不符合签订合同的要求,则应按排序顺延审查下一个预中标单位,直至定标为止。

第十四条:对于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其它采购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的采购活动,全部实行合同管理。

(一)中标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与学校签订相应的经济合同。

(二)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第十五条:采购招标相关工作人员,与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进行回避。

第十六条: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和采购工作监督小组负有对社会后勤服务项目采购活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的管理责任。

采购管理细则范文3

一、支部与行政配合密切,全处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集体

设备处是一个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集体,工作上大家齐心协力,同志间相互关心,思想上经常交流,荣誉和利益面前相互谦让,全处人员都觉得心情舒畅。这样的集体得益于一个好的支部和行政班子,得益于他们的密切配合。主要是他们坚持并做到了以下几点:第一支部和行政班子成员带头作团结的模范,工作上相互支持,决不拆台;第二,工作上干部坚持走在前面,名利上坚持把群众摆在前边;第三,注重制度建设,用制度引导人,用制度避免矛盾;第四,要加强思想工作,多搞集体活动;第五,时时关心群众的冷暖。

二、党员先进性教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整改工作成效明显

先进行教育活动中,支部不仅严格按照校党委的统一布署认真做好学习培训、分析评议和整改提高等阶段,而且十分重视通过先进性教育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找准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他们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向有关部处和院(系)发放了《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快全校实验室建设、加快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加强设备处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做好管理服务四大整改任务,和行政一起制定整改方案,并抓紧实施。

为加快实验室建设,他们一方面深入院系调研,认真做好实验室建设“十一五”规划,另一方面,根据学校关于从XX年至XX年每年投入XX万元用于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的决定,加班加点,抓紧制定方案和已定方案的落实。经过大家的努力,现已初步形成了实验室建设的总体规划,XX年高质量地完成了9个院(系)的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论证、启动工作。XX年初又评审通过了11个院(系)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并投入建设。目前,正在组织评审同济医学院8个院(系)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

针对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偏低的现状,提出了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方案,印发了“关于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实施意见”,并以部分院(系)中心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现有通用性较强的仪器设备的共享为重点,启动了机械学院等5个院(系)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大型仪器设备平台建设工作。

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力推动了学校实验室建设。

三、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措施得力

设备处是一个掌握着学校较多资源支配权力的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支部和行政班子认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正确行使权力,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不仅要坚持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而且要狠抓制度建设和创新运作机制。为此,他们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整改中,重点推出了两项举措:

第一,健全制度

针对设备处工作性质与特点,新制订了:《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设备处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实施细则》、《设备处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工作处内议事规则》、《设备处进口仪器设备确定商实施细则》等六项制度

第二、实施仪器设备采购管理“阳光工程”

采购管理细则范文4

物资采购与管理不健全;目前物资管理、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由一个职能部门来完成,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控制机制;由于大部分的采购操作和与供应商的谈判是通过电话或网络来完成,采购信息和供应商信息由每个业务人员单独垄断,信息没有共享,任务的执行绩效取决于人,人员的岗位变动对业务的影响大。从一些企业采购的情况看,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主要表现为:

制度不健全,不规范,不完善。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过程,在企业采购实施之前,应配套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办法,但距离科学规范的制度差距较大。

操作过程中存在随意性,不能严格按招标采购的程序执行,产生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的行为,这样势必产生暗箱操作,容易发生营私舞弊,甚至变“分散腐败”为“集中腐败”。

采购主管机构与采购执行机构的职责不清,关系尚未完全理顺,容易产生效率低现象。

采购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采购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品质、知识、能力、身体等四个方面的素质。随着市场经济日益激烈的发展,要求采购人员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加强业务能力,掌握采购产品的专业知识,特别是加强采购工作的岗位职业教育更为重要。但目前很多企业只重视效率,而忽视防范采购工作的岗位职业教育,大多采用经济手段进行奖惩采购人员,使采购人员对自己的要求逐渐降低。

二、加强采购管理的必要性

竞争的日益激烈,产品成本的降低的要求。降低成本有两个基本途径,一是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消耗,二是降低采购过程中的采购价格。传统的成本管理主要解决降低生产消耗的问题,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挖潜是很有限的;采购过程由于市场随时在变,采购过程中的降低成本有无限的想象空间。

加强企业物资采购管理规范性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采购行为增加难度,企业必须对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方式、信誉等方面加以比较选择,这就要求企业要切实加强采购管理;另外,五花八门的促销手段、返利、回扣、提成等方法来推销产品,如果没有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加以规范和监督,就会产生、腐败,给企业带来严重损失。

三、企业采购管理对策

(一)用健全的规章制度来规范物资采购管理

明确物资采购机构的职能范围。弄清企业采购业务的工作职责,对物资采购的实施、质量的检验、资金的动态管理、采购的监督控制、综合考核等职能进行划分,明确这些职能的主管部门和他们应负的职责。做到机构到位、职能到位、管理到位。实现采购权、验收权、保管权的分立。

遵循物资采购的四条原则,即质量第一,价格最优,服务最好,信誉最佳的原则。

建立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制定价格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和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

根据所需物资的特点确定采购方式。实行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协商询价采购。

对新供应商进入应建立严密的准入制度和定期评估制度。按照ISO 9000标准,安全认证、强制认证、生产许可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为已经建立联系的供应商建立档案,根据其履行合同情况及时分析其所供物资的质量、价格、信誉等情况,进行合格供应商的评估。

物资采购的监督检查。财务、审计等部门应参与物资采购的全过程,并通过审查账簿、定期盘点,对材料计划的执行情况、质量、价格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二)科学合理地选择物资采购方式

设立计算机采购、验收台账,建立局域网,实现资源共享。材料采购、供应、审计等部门要将本企业所需物资按品种分类,将价格质量标准、验收、领用情况及供应厂商资料输人计算机,建立局域网。这样,既可随时了解材料需求、质量、价格等情况,节省人力物力,又可防止人工操作的不规范。

大型工程及大额采购宜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制度。由于大型工程项目的建设时效性强,物资需用量大,质量要求高,要根据采购部门材料计划编制集中采购方案,按照招标程序,制定严密的招标实施措施。采用公开对外招标.选择实力相当的竞标供应商更符合企业采购实际,既可以保证质优、价低.又能满足工程时效性的要求。

对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或不可预见的急需采购宜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实体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拟购商品的品牌、数量、性能、价格、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多次谈判,最终买到符合预期要求,甚至超出用户预期的商品。但是必须保证谈判程序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竞争、保密和采购实施部门按照制度履行职责,如此就会给企业创造巨大效益。工程项目的发包绝大多数都可采取招标方式,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用物资的招标采购比例可以达到近一半;较大金额的不适于招标采购物资可由企业组织相应的谈判组和供应商进行谈判。这样,就可以基本上避免物资采购过程中的暗箱操作现象,降低企业成本。

采购管理细则范文5

关键词:人民银行;集中采购;效益

一、基层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现状和效益分析

效益是指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化的利益,提高效益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的重要原则。集中采购的效益不仅体现在节约预算资金带来的经济效益,还体现在集中采购的“阳光操作”有效抑制腐败、推动廉政建设方面带来的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基层人民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规程》,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相关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明确了集中采购的组织管理、操作流程、验收结算、信息统计、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使集中采购有章可循。设立了集中采购组织机构,成立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及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设立了评审人员库,按照人民银行总行每年下达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实施集中采购。人民银行推行集中采购制度以来,操作流程不断严密,监督体系不断强化,集中采购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每年资金节率在10%左右,取得了明显的效益,但由于一些客观因素的制约,基层人民银行的集中采购效益还未得到充分体现,主要表现在:

(一)采购制度有待完善

目前,基层人民银行实施集中采购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的工作流程开展,但在实际工作中,《规程》在个别方面的规定不适应基层人民银行实际,应需进一步完善。一是《规程》中没有制定基层人民银行的集中采购流程,导致各基层行采购流程存在差异;二是缺乏人民银行系统自行编制的统一的采购合同格式文本,基层行对合同难以实施有效审查;三是规定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在基层行的可操作性不强;四是未明确纪检部门负责对集中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的内容。

(二)采购意识相对薄弱

集中采购不仅是节约财务资金的需要,更是推进廉政建设,创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由于集中采购的手续繁琐、操作复杂、时间周期长,一些基层人民银行的采购人员还没有转变思想,还习惯于以前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的采购操作方式,对集中采购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

(三)采购部门人员不足

目前基层人民银行没有专门的采购部门,都是由事权部门人员兼职实施集中采购,因此面临的一个实际问题是采购人员明显不足,部分工作人员素质较低。实施采购的事权部门除采购活动外,日常工作也比较繁重,难以在政策性、技术性都非常强的采购活动中注重所有环节,往往只重视具体采购过程,对于计划编制、台账、信息统计分析、跟踪问效、采购效益的综合评价等无法全面兼顾。采购人员不足,影响集中采购工作的规范性,也给工作带来了被动,影响了采购效益。

(四)采购计划与实际执行差异较大

采购计划报送与预算指标下达时间不一致,造成采购计划与实际采购执行差异较大。按照相关规定,人民银行基层行在年初编制本年度的采购计划,并逐级汇总上报。但是本年预算资金指标批复往往等到五、六月份以后才能下达,往往年末还有调整,因此,年初编制的采购计划缺乏针对性,往往造成基层行采购计划与实际采购执行资金两者之间的脱节。

(五)未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

人民银行采购评价机制的建设仍是一片空白。个别基层行对此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并取得良好的效果,但还没有在整个人民银行系统制度化。

二、影响基层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效益因素的分析

(一)管理理念

集中采购是人民银行基层行财务管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随着各项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集中采购被政府和各部门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如果固守旧有理念,管理意识薄弱,势必影响集中采购效益的发挥。

(二)管理制度

未按要求执行集中采购制度,或制度的修订完善落后于集中采购管理实务的发展,将影响集中采购管理的效益。如未按照集中采购目录随意采购,未按照制度规定流程实施采购,都将对采购的规范化造成影响。因此,推行标准化的采购程序,能够大幅度提高集中采购效益。

(三)管理责任

管理的任务是对人、财、物、信息等各种要素的整合,如果各要素配合不当,必将影响集中采购的高效运转。因此,在管理过程中,如果管理责任不清晰就会造成实质上的管理缺位,影响集中采购效益。

(四)管理环境

从内部环境看,集中采购是全行性的工作,不仅涉及事权、财权部门,同时与行内的其他部门密切相关。如果协调配合不到位,就会影响采购工作的有效开展。从外部环境看,部分省(市)地方政府未建立协议供货商、定点采购供应商或电子商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人民银行开展集中采购活动的便利性,从而影响了集中采购效益。

三、提高基层人民银行集中采购效益的途径

(一)完善管理制度,为提高集中采购效益提供制度保障

根据实际情况重新修订《规程》,对采购计划的编制、采购实施的操作过程、验收及付款、供应商信息库的建立、合同的审定等各个环节制定更加符合实际的管理办法.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如增加人民银行系统统一的各类采购合同范本,统一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流程,画出集中采购工作流程图。制定一系列与采购管理和运行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如《集中采购实施细则》、《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评审人员管理制度》等,形成一套完整的采购制度体系,为提高集中采购效益提供制度保障。

(二)规范操作流程,提高集中采购工作效率

推行标准化采购程序,即各业务部门年初统一向事权部门提出全年采购计划,由事权部门确定采购方式,汇总后报会计财务部门初步审定,由管委会审核通过,再由会计财务部门根据本年资金安排情况及采购需求缓急,安排事权部门按照规定采购方式组织采购。事权部门进行市场考察,向管委会推荐供应商;管委会经集体讨论表决确定供应商后,授权事权部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组织采购;会计部门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内容付款。在采购所有事项完成后,事权部门将相应档案资料移交会计部门,由会计部门统一整理、归档。

(三)引进采购人才,强化业务培训,提高采购人员综合能力

人民银行在保证引进金融、会计人才的前提下,有针对性的吸收采购管理人才,优化采购人员结构,促进采购工作良性发展。强化业务培训,举办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对集中采购制度、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中存在的问题等内容进行专题培题,使采购人员进一步了解采购制度、熟悉采购程序。加强现场操作指导,上级业务部门应定期开展检查,对基层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开展监督,并加强现场指导,使采购人员熟悉采购流程,成为集中采购工作的行家里手。

(四)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提高集中采购预算编制水平

借助人民银行及政府采购系统平台,并充分考虑本年度资金预算及全年业务需求,科学编制采购计划。同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为采购管理委员会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充分发挥采购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确保计划编制的质量。

(五)建立采购工作绩效评价机制,综合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采购管理细则范文6

第二条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使用财政预算资金、单位预算外资金、自筹资金购置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必须根据政府采购目录的要求纳入政府采购并按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政府采购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等价择优,等质择廉的原则,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及社会监督。

第四条政府采购的申报程序:

(一)采购单位填报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印制的“公共物品采购申请表”。申请表一式四份报送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单位将采购预算资金缴入县财政政府采购资金专户(财政预算安排的,由财政预算科直接划入专户),并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交县政府采购中心,付款凭证原件送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退回。

(三)县政府采购中心将采购单位的申报表归类汇总,初审采购资金到位等情况,提出采购方式,报县财政局、监察局审批。

第五条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大余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

第六条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县政府采购中心应向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价格咨询,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价格最低者,此方式适应于特殊情况下的零星采购。

第七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货物、工程和服务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县政府采购中心应于收到采购申报表之后3日内向社会公开招标公告。

(二)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采购单位的委托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20天。

(三)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评标小组及有关人员编制标底,并密封保存,在定标前任何人不得泄露。

(四)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持工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有关资质证明到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登记。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

(五)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县政府采购中心专户。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得低于其投标金额的1%,不高于5%,低于1%的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确定。

(六)县政府采购中心在投标截止日后3天内以公开方式开标。开标时,县政府采购中心邀请评标小组成员、供应商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七)评标由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除规定参加的成员外,邀请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人士参加。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评标小组成员。

(八)评标小组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在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前提下,以低于标底的最低投标者中标。最低投标者为两个以上的,抽签决定或其它评标办法确定中标者。评标过程要制作笔录,详细记载评标的有关真实性,并由记录人、评标小组成员签名。

(九)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需有三家以上供应商参加的有效投标才能成立。

(十)评标结束后,县政府采购中心将评标结果书面通知中标的和落标的供应商并退回落标供应商缴交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

第八条采用竞争性谈判(现场竞争)方式进行采购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竞投招标公告,确定竞标日期;

(二)对报名竞投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三)以县政府采购中心确定的标底价为起叫价,供应商竞相应价,高于起叫价的应价无效,低于起叫价的最低应价者中标。现场竞投要制作况投笔录,并由竞投主持人、记录人、采购单位代表和中标的供应商签名。

第九条因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或供应商过错导致竞标失败或无效的,按照本细则规定重新组织竞投,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采购,采购单位或受委托的县政府采购中心凭竞价后的成交确认书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供需合同。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向县政府采购中心交纳合同金额5%—10%的履约保证金。县政府采购中心收到履约保证金后,3天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并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十一条参加竞投标的供应商不论是否中标,其参加竞投标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一律自行负担。

第十二条采购单位按供需合同验收所购物品并填制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印制的“政府采购物品验收单”一式三份,单位留存一份,交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各一份。

第十三条县政府采购中心凭“验收单”和采购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税务发票复印件及采购合同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四条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单位凭县政府采购中心加盖“验讫”章的原始税务发票和验收单进行帐务处理;县政府采购办凭原始税务发票复印件和采购单位填制的验收单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五条政府集中采购公共物品每月办理两次,特殊情况可适时进行。县内外的供应商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竞投标。县政府采购中心每月终了将本月受委托采购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汇总报县财政局审核,并将应列入国有资产管理的项目送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跟踪管理。

第十六条属财政拨款更新车辆的,其旧车必须交给县政府有关部门另行处理,旧车属强制报废的必须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报废证明及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聘请部门、单位财务负责人及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组建政府采购协管员队伍,负责抓好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和集中采购目录之内的物品采购及集中采购目录之外分散采购的组织实施。同时,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审计人员组建政府采购监督员队伍,对《政府采购法》的贯彻落实、招投标活动的运行进行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水平。

第十八条使用公共物品单位违反规定擅自采购物品的,按《大余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