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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范文1
【关键词】 单位;责任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内部审计机构实施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针对单位责任人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是结合日常的财务审计及经济效益审计进行的,通过对所在单位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并作出适当评价,以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 审计准备工作
审计准备是审计任务开始到具体实施审计工作之前的整个准备过程,准备阶段是整个审计工作的起点,审计工作的质量与准备阶段的工作密切相关。
(一)经济责任审计委派书的取得
内部审计机构在进行离任审计之前,必须取得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书面授权或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才能实施审计工作。在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之前,审计人员应该与委托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在进行经济责任鉴定时,委托人的支持力度是非常关键的。
(二)审计通知
在取得审计委派书之后,必须对被审计人与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单的内容包括审计时间、审计范围、被审计单位财务部门应做的准备工作,以及要求被审计人提供的材料,如离任述职报告等。
(三)取得被审计单位主要部门的支持
与被审计单位主要部门进行沟通,有利于审计活动顺利实施,对搜集真实的信息资料、及时反映在审计过程中未觉察到的问题有很大帮助。
二、审计实施
(一)审计方法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方法的运用是否恰当,对降低审计成本、减少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至关重要。
1.建立双向责任制,以书面形式明确被审计单位和审计组的法律责任,即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要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向审计组提供的呆坏账、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损失、账外费用或收益等资料真实、有据;审计组长写出书面保证,保证按审计方案规定内容和审计操作规程进行审计,谁违反了承诺由谁承担责任。
2.适当确定抽样和调查面。在全面审查被审计单位财务会计资料的基础上,确定适当的抽查面,一般情况下,抽查金额在30%、40%为宜。经抽查若差错率超过5%,应继续扩大抽查面和调查面,特殊情况下,则要变抽查为全面调查。确定抽样,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等距离抽样,随机抽样或等距、随机抽样相结合等多种方法。
3.认定损失要坚持谨慎原则。对审计单位提出作坏账处理的往来款项、作报废处理的固定资产和存货,必须在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予以认定,否则宁可悬起来,也不作损益处理。具体讲,认定坏账损失必须有准确可靠的证据证明对方已经死亡或破产且破产或遗产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或者经法院等执法机关判定不能收回的款项,除此之外,一般不能认定为坏账,列入当期损益,但可作为其他问题在意见书中交待;对存货和固定资产报废,除房屋建筑物等经实地勘验已拆除、毁坏外,其他的则必须经技术监督等专门机构鉴定,否则不作报废处理。
4.科学界定未实现的不确定事项。离任审计中,对被审计单位的潜在亏损、或有负债等尚未实现的不确定事项,应持实事求是的态度,科学界定。凡经核实的存量资产盈亏和毁损、坏账损失等,不管账面是否反映,只要已经实现,均应在审计中如实转为明亏,调整当期损益,而对成本结转正确但存货成本价高于市场销售价格,转账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单位或有负债等尚未实现的事项,难以预计出准确的数额,在审计意见中将只确认此经济事项可能有损失,但不可定量,以免结论与实际发生大的背离。
(二)审计的重点内容
1.存量资产的清查核实。存量资产的确认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重点,其表现有三:一是数量上的差错,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均要全面清查盘点存量资产,账实完全相符不能说没有,但绝大多数单位存在盘盈盘亏的现象。审计时,仅查清长短数量并不很难,难的是因管理制度不完善,不易确认是谁的责任,离任者应负什么责任。二是存量资产报废的确认。离任审计时,经全面的清查核实,往往提出相当数量的固定资产和存货需要作报废处理,审计人员既不具备对需要作报废处理资产作出质量鉴定的知识和技能,也没有批准作报废处理的职权,而接任者又常常纠缠于这个问题,不作报废就不签字认可,给审计工作增加了难度。三是存量资产价值的确定。主要表现在企业离任审计中,对企业时间较长的存货,或因质量问题,或因技术更新而造成的无形损耗,或因市场变化等诸多原因,交、接双方为存货的实际价值争议不休,而审计人员只能审查其库存成本是否准确,在未实现销售之前,难以确定其实际销售价格,是否需降价及降价幅度,能造成多大损失等。因此,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谨慎原则。
2.债权债务的清理核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往来频繁,金额较大,而且拖欠时间相应较长,企业只要把债权债务挂在账内,并经核查组清查,就属于正常状态,即使三年以上的应收款,也应单独列账,尽力催收,但离任审计时,由于企业交接双方所处的位置不同,对债权债务的态度也各异,离任者希望各种应收款项一笔也不作坏账处理。接任者往往提出对超过三年或其他特殊因素的应收款项要作坏账处理。而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既无时间也无人力对提出的大量有争议应收款项逐笔清查核对,故难以认定。因此,在核实情况的工作中,除了检查合同或其他财务资料外,还可以与接任者进行沟通。作为接任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未反映出来的情况。他从不同的渠道也许能得到一些相关信息,且接任者对审计工作的细化要求相对离任者要高得多, 这些信息可为审计调查的深入进行提供线索。
3.潜在损益的核实。在离任审计中,几乎每个企业都存在未入账的费用或收益。这些费用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种是有关人员预支款项或垫支办理有关业务,尚未结算;第二种是实际已经发生,但未支付款项也未挂往来;第三种是支出不合理或其他原因,主管负责人未批准报销处理等。在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变的情况下,这些账外经济事项,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活动的运转,自然会入账处理,而离任审计时,企业交、接双方由于所处地位不同,对这部分账外经济事项所持的处理态度也不同,再加上有关费用特别是业务招待费用的支出是否真实等,给审计认定造成很大困难。在核实潜在损益时,审计人员搜集到完整的资料后,可以先按照会计处理方法与原则对会计报表进行调整,由于票据未到,不能入账部分单独列表进行说明,再与双方征求意见,在掌握主动权的前提下协调双方的意见。当不能达成一致时,可以从尊重客观事实出发,向审计委托人征求意见,达成共识后,进行确认。
4.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的核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往往发生一些当期甚至近期无结果却可能影响后期损益的经济活动事项,成为或有资产、或有负债,审计人员应认真调查核实,作出客观的判断。
三、根据审计结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一)资产管理责任
1.流动资产变动情况评价。接任时的各项流动资产数额与离任时的流动资产数额比较。主要对债权资金的分析评价:一是接任时应收款的清理状况,是否履行了企业管理者的职责,及时组织清理催收债权资金。二是接任后有无新增应收款项,是否存在呆死和潜亏因素。三是预付款的结转时间,是否及时结账,存在账外经营问题。日常审计工作中,经常发现现任领导者不管前任账面存在的问题。审计评价要指出领导干部在资金管理上存在的责任,是主管责任,还是直接责任;是前任遗留的潜亏,还是任期管理不善。
2.对库存商品及材料的分析评价。一是库存商品真实性;二是库存材料无积压;三是商品材料无亏库。
3.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评价。接离任时固定资产增减变化反映出企业权益状况,同时折旧额也是考核评价企业资产经营管理责任的主要指标,提足折旧能够保证从成本中收回资本,重新扩大生产能力,也是第一管理者经营企业的主要经济责任。
(二)负债运用责任
1.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评价。接、离任时的负债状况对比能够反映出第一管理者在资金利用方面的能力,同时也是企业对债权人承担的经济责任,此项可评价债务状况和偿还能力,也可以看出经营者在企业管理中的资金管理水平。企业占用其他企业资金开展生产经营,在财务账面反映出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财务数据,要客观评价接、离任前后的债务对比,计算资产负债率的增减变化。企业管理者在负债经营方面应承担资不抵债、面临破产的危险和国有资产不能保值增值等经济责任。
2.负债真实性评价。某些领导者要求财务人员在完成当年承包指标或实现盈亏目标时,账面虚记应付款、其他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不及时结转收入。或者虚列成本费用,虚拟应付对象,以负债形式隐瞒资金。审计评价要如实反映企业领导者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三)生产经营责任
生产经营管理的结果体现在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上,从而反映出领导者组织生产的能力。
收入是否完成预期目标,既是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又是检查收入完整状况。收入未及时进账或没有计入收入科目,挤列、虚列和少计成本费用,随意调节利润,这虽然反映出财务会计人员没有按规定进行务处理,属于会计人员的责任,但也反映了领导者的某些意愿,表现出领导者财务管理的混乱,应负有主管责任。如果是领导者要求留有余地,应负直接责任,以划清领导者与财务人员的经济责任界限。
(四)投资决策责任
企业投资是谋求事业发展,但对于乱投资的管理者应当明确指出,这不单单是负有责任的问题,而是失职、渎职犯罪。一个企业的资金运用,只有第一管理者一支笔有批准权。如果是未经必须的程序乱拨款,用于投资、借款,造成国家和企业资金重大损失,就构成渎职犯罪。即使经过了必须的程序造成投资损失的,也要分清是主管责任还是直接责任。
(五)违纪违规责任
对于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领导者,应明确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性质及数额,明确违纪责任的轻重情节。对于截留收入、挤列成本、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私分国家和企业资产的领导者,应从重处罚和提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建议。
【参考文献】
[1]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规范.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范文2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评价
1.内部控制评价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和关系分析
1.1 内部控制评价及经济责任审计定义概述
所谓内部控制评价,这是审计机关构建,以及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包括相关的审查、测试、调查以及报告的动态过程,关系到组织的三大目标的具体实现情况。
所谓的经济责任审计,则是在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下,相关的内部设计机构和人员对于审计对象的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评价和监督行为。
1.2 内部控制评价和经济责任审计关系分析
(1)内部控制方法能够在经济责任设计中进行有效的借鉴,而经济责任设计的重要内容就是内部控制评价活动,这两者存在相互促进和相互统一的关系。
经济责任审计有力的工具就是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对于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来说,主要包括内控制度的效益性、有效性和健全性三方面,其中,内部控制评价方法包括文件检查、询问、问卷调查和观察等方面。内部控制评价的缺陷判断标准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对于内部控制评价的方式来说,主要包括重点强调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全过程控制。所以在相关的经济责任设计过程中,可以在分析上述的基础上,充分参考内部控制的优势,进行相关审前、审中以及审后的相似探讨,利用好这种内部控制评价的有力工具,使得经济责任设计的力度和深度能够得以进一步加强。
(2)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就是内部控制评价活动,其中,经济责任审计的七个主要内容就包括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相关的执行情况。另外,在相关的规定的要求下,经济责任审计中相关的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就是内部风险控制问题。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内部控制评价结果能够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
2.基于内部控制评价基础上的经济责任审计实务探索
机关内部审计部门已经着手尝试基于内部控制评价基础上的经济责任审计的探索,为了更好地使审计工作的集约效应得以发挥,有机结合内部控制评价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求能够达到相互促进的目的。
2.1经济责任审计前的内部控制
在这过程中,主要集中在相关的风险收集、识别以及相关的制定审计方案的活动。在收集相关的内控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对于重点的审计环节进行有效设计,并且制定相关具体的审计计划,以及包括相关的分派审计资源和相关的实施措施等。具体包括建立年度机关内外部的风险库;收集相关的日常财务以及业务等内控相关信息;通过相关的内部控制调查问卷的发放活动,初步测试内部控制的总体情况,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确立好相关的审计重点问题。
2.2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内部控制问题
在此过程中,主要强调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和效益性测试与评价等问题。这个过程则是把内控评价对于具体的审计实施进行相互衔接的过程,为了更好地对经济责任设计提供相关的参考,可以从内部控制评价的效益性、有效性和健全性进行逐步的深入评测。只有在内部审计人员充分了解所负责的审计事项相关的流程以后,才能进行深入调查,以及对于细节问题的关注。
2.3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后期
在此过程中,应该结合内部控制评价结果以及相关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好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本身。内部控制情况则是经济责任设计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审计报告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内容。机关应该坚持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应该对于内部控制评价中存在的缺陷问题进行整改跟踪,以及相关的更为深层次的评价,使得被审单位的内控薄弱环节得以关注;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纳入所有的评价结果以及建议。二是,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评价来说,可以有效借鉴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的定性和定量的方法,能够有效利用内部控制评价中相关对于缺陷的判断,进行相关的定性和定量方法的处理。
3.下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内部控制评价探讨
第一,对于经济责任审计以及相关的内部评价进行统一考虑,处理好其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对于内控评价来说,这不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部内容,其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看做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力工具。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应该清楚了解这种辩证关系,尽量使得重复审计得以避免,合理分配审计内容;利用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客观定论。
第二,对于经济责任审计中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进行研究,能够更加体现出科学性和成熟性。今后应该在建立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先进性上努力,进一步健全评价体系。可以从以下方两个方面思考:一是,不断提高内控自身评价体系水平,积极从信息、沟通和监督、风险评估、环境控制以及控制活动去探索,进一步评价好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系统运行质量,把其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在评价体系建立方面,应该多多考虑相关的内部控制子系统的适应性评审、控制制衡机制评价、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核心控制职能评价等多个方面。
参考文献: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范文3
Abstract: In order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auditing evaluation of the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of the head of secondary departments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his paper adopts AHP to design the evaluation index of internal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including internal control, budget, major decision, management benefit and finance. The AHP-based internal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audit evaluation model is established, and its effectiveness is verified by example. This paper studies the model from the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angles, so as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auditing of the head of the secondary departments of universities and improve the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ability of the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of the audited cadres.
关键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层次分析法
Key words: university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audit;evaluation index system;AHP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02-0028-03
0 引言
通常情况下,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由高校组织部委托,对高校内部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二级机构相关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内相关经济责任履职情况进行审计,可以在任期内和任期结束后进行。随着高校的合并、新校区的建设、办学自和资源的配置权越来越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难度不断加大。
对于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国内外学术界的关注点不同。国外的研究成果更多关注于绩效评价,我国则更关注于对领导干部的评价,二者存在本质区别,但对于评价方法则可借鉴。基于AHP的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模型,最早由20世纪末期英国学者(Martin Cave,1998)提出,包括了教学类8个指标、科研类4个指标,用于评价高校绩效。而国内的研究,则囊括了谢合明(2001)运用层次分析法(AHP)建立了教学、科研、学生三类一级指标对高校绩效进行了评价;程海燕(2013)建立了内部控制、预算执行、廉洁自律、重大决策等五类37个综合指标,以上研究成果设计了较为丰富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对高校二级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现有评价指标体系。但对于如何有效避免确定权重时的主观因素?如何平衡绩效指标评价与高等教育公益性、非盈利性的初衷?定性指标的定量化如何避免主观因素影响?等等诸多问题,都函待解决。
1 基于AHP的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模型概述
在实际工作中,内部审计部门难以对外延伸调查,造成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全面评价依据不足。①由于内部审计的范围、内容、权限是有限的,审计部门全面评价的依据仅限于审计对象所提供的述职报告、任期工作总结、及学校财务提供的会计资料等材料,按照有关规定界定经济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纪的情况及党风廉政情况,审计部门全面评价存在一定难度。尤其是许多领导干部的经济问题常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延伸到外部单位进行落实取证,如领导干部涉及的利益输送、收受贿赂、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私分公款等问题,仅依靠内审是难以发现和查证的,因而很难提示一些风险。②经济责任审计缺乏必要的、统一的、可行的量化考核指标,缺乏一定的行政责任定性考核标准,缺少一定的法律责任相应法规。目前高校内审部门主要是对相关领导在任职期间内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重大决策、廉洁从政等指标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实际工作的。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范文4
关键词:高校;经济责任;风险;审计
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是任何审计工作都无法避免的,在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导向模式下,审计风险也是客观存在的,并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对研究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的防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是指高校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人的履责报告中存在的重大错报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作出了不恰当的审计评价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高校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的总体框架为:
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评估风险
检查风险=误受风险+误拒风险
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的总体框架包括以下三个层面。
第一,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经济责任人的履责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审计人员发表无保留意见的风险是最基本的审计风险。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由于采用了不恰当的审计流程和审计方法,对审计客体作出了错误的判断,出具了与事实相悖的审计报告,未能揭示经济责任人重大的未全面有效地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而受到有关利益关系人的指控并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第二,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的主要风险是审计人员发表不恰当的审计。
首先,经济责任人呈报的履责报告在整体上公允地反映了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而审计人员认为没有公允地反映的风险。这实际上就是把客观上是正确的事项判断为错误的事项,也称为误拒风险。在审计事务中这种风险出现的可能性较小,一般不予考虑。因为,审计人员为了避免误拒风险,会扩大审计测试范围,以获取更加充分的审计证据,进而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这样,虽然会增加审计成本,并影响审计效率,但不影响审计质量,不会造成严重后果。但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由于误拒风险存在着对审计客体产生负面影响的可能性,所以审计人员不应忽略此类风险。
其次,经济责任人呈报的履责报告在整体上未公允地反映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而审计人员认为已经公允地反映的风险。这实际上是把客观上错误的事项判断为正确的,也称为误受风险。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人员应重点关注误受风险,因为它不仅影响审计质量,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给审计主体带来损失。
第三,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人员作出不恰当的审计评价的风险,是审计风险的关键点。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的审计目标,是确认和解除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不仅要审计经济责任人的履责报告情况,而且要评价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在审计评价中,由于受诸如难以确定的经济责任人的目标经济责任、不规范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审计评价方法的选择与运用的不合理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审计人员有可能作出不恰当的审计评价,这不仅会涉及到经济责任人的切身利益,并且可能会造成一系列后果甚至引起法律诉讼,所以审计评价成为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的关键环节,审计评价风险是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的关键点。
二、高校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模型
高校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模型应该符合审计风险模型的一般规律,基本的表达式表述如下:
审计风险=审计客体风险×审计主体风险
其中,审计客体风险=履责报告风险
审计主体风险=检查风险×评价风险
从审计客体的角度来看,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都须通过其呈报的履责报告予以反映,履责报告的编报所运用的方法和原则,是否符合公认性、履责报告的内容是否充分反映所有与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重大事项等,不仅关系到履责报告的公允性,还会直接影响审计风险,所以履责报告的风险会导致审计风险。
从审计主体的角度来看,审计人员如果没有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度及审计评价标准实施审计,就会对经济责任人作出不恰当的审计评价,从而导致审计风险,包括检查风险和评价风险。
综上所述,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应由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和评价风险三个要素构成,它们之间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其审计风险模型可以表述如下: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评价风险,其中,审计风险指履责报告存在重大错报时,审计人员作出不恰当审计评价的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指履责报告经审计前发生重大错报的风险;检查风险指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是重大的,而审计人员未能发现的风险;评价风险指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发表不当评价的风险。
三、高校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的成因与特征
高校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往往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成因是复杂的,但总体来看,可以划分为外生性因素和内生性因素两个方面。外生性因素是外部因素引起的风险,包括环境因素、审计客体因素等,属于重大错报风险的范畴;内生性因素是审计主体引发的风险,包括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审计方法、审计评价等因素,属于检查风险和评价风险的范畴。
高校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具有审计风险的一般特征,如审计风险的客观性、潜在性和可控性;同时,它作为一种新型的组织审计工作的方式,其审计风险又具备了不同于审计风险一般特征的个性特征。主要表现为审计风险成因的独特性和审计风险控制的艰巨性。
第一,风险成因的独特性。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目标指向经济责任人行为本身,经济责任人履行的经济责任包括行为责任和报告责任,其中目标经济责任是行为责任目标化的具体表现形式,履责报告是对经济责任人履行目标经济责任的反映。同时,经济责任人往往是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者,所以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与其他导向审计模式相比,审计的内容更多、范围更广、难度更大。可见,经济责任人层次的多样性、确定目标经济责任的合理性、审计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履责报告表达的公允性等,是形成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的特殊原因。
第二,风险控制的艰巨性。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成因的独特性,决定了对其进行控制有一定的艰巨性。因此,一方面,审计人员应该加强对审计风险存在区域的识别,并且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规避;另一方面,审计人员应通过改进审计方法、完善审计流程等方法,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从而降低审计风险。
四、高校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的防范措施
高校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防范审计风险应该是通过审计人员对内生性因素的控制,将审计风险降低到审计人员可接受的水平,从而达到提高审计质量的目的,并促进外生性因素的治理和完善。在总体对策上,应当重点完善审计规范体系、恪守审计独立性原则、提高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在具体对策上,应该将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贯穿于审计流程的全过程。
(一)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防范的总体对策
1.完善审计规范体系
审计规范是对审计行为的规范,它是审计行为的一种约束与引导机制,包括技术性规范与社会性规范两部分。审计的技术性规范主要指审计准则,审计的社会性规范主要指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
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为了审计目标的实现,发挥其审计功能,应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及时建立与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相适应的审计规范体系,引导审计行为在审计规范所确立的标准体系内进行,并按照审计规范所确立的行为方向不断完善。
2.恪守审计独立性原则
独立性原则是审计的灵魂,是审计的本质特征,没有独立性的审计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审计。
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独立性是实现其目标并取信于社会公众的必要条件。
审计独立性原则要求审计主体在执行审计或鉴证业务时,保持形式和实质上的独立。实质上独立就是要求审计人员在执行业务时,保持客观的态度,不受外界意见左右。形式上独立是对第三者而言的,即审计人员在第三者看来,是独立于审计授权或委托人的。因此,恪守审计独立性原则,是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赢得社会公众信赖的重要手段。
3.提高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
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决定性因素。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业务的政策性强、综合性强,审计对象复杂多样,审计人员应具备够强的胜任能力,即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并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态度,才能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二)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防范的具体对策
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指对经济责任人的了解和对经济责任人所在特定组织及环境的了解,是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防范审计风险的必要程序,可以为审计人员实施风险评估,采取风险应对措施,为将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提供重要基础。
了解经济责任人,主要包括经济责任人的诚实与职业道德、胜任能力、管理理念、履责经历等内容;了解经济责任人所在特定组织及其环境,主要包括行业状况、法律环境与监管环境等因素、组织的性质、组织确定经济责任人目标经济责任政策的选择和运用、组织对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考核与评价、组织的内部控制等内容。
2.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指审计人员利用其职业判断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产生重大错报风险的环节或事项,为采用风险应对措施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总而言之,风险评估包括对履责报告层次和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行为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3.风险应对
风险应对指审计人员应针对评估的履责报告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并针对经济责任人行为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流程,以致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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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秦小丽,常丽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其防范刍论[J].审计研究,2005(6).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范文5
关键词:高校 经济责任审计 问题 对策
在高校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过程中,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一项重要的依据,是以领导干部的有关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为基础,对领导干部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审计核实,是有效防止领导干部腐败行为以及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一项重要手段。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方方面面的许多问题,因此必须进行完善和规范。这不仅关系到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公正,为学校选好领导干部,保持领导干部的清正廉洁,也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内部审计的一个重要分支,不仅具有内部审计的一般特点,还有其特有的要求。
(一)接受任务的被动性
在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对一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必须是得到上级部门的书面委托后,才能开展这项工作,具有非常明确的指令和授权的性质,是一种被动的审计行为,因此,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接受任务具有被动性。
(二)必须熟悉政策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的个人廉政情况以及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监督权等进行评价和审计,监督并审计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情况是否规范,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必须熟悉政策,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才能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所发现的问题能够恰当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计对象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和工程项目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其他审计工作有所区别,工程项目审计的对象是一项工程,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是一个单位,均是对事不对人。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对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的经济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价,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人的审计,因此,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具有特殊性。
(四)审计的内容综合性较强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具有多样性,有学校的领导干部,党政负责人,也有校办企业的领导干部,下属经济体的主要负责人等。审计对象所处的岗位不同,职责也不一样,所以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比较多样化,包括财经法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同时,还要对领导干部在个人的任期内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评价,另外,还包括廉政建设等审计内容。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在内容和方法上具有较强的综合性。
(五)具有较为严格的时效性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活动和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审计时间是领导干部任职的时间段内,审计的内容是任职期间的相关内容,任职期间之外的事项不属于审计的范围。另外,根据相关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报告将归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其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依据的审计结果,在运用的时间上,也具有很明显的时效性。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对时间范围的界定较为敏感,具有严格的时效特征。
(六)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领导干部的任职时间较长,很多达到七至八年,某些领导干部的任职时间甚至能到十年以上。这就导致了对这些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跨度很大,需要查阅的资料多。而且和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经济管理资料、会议资料等本身就比较多,有些资料因为时间太过久远,根本就已经遗失或者无法查询。再加上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报告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达不到理想的高度,从而使经济责任审计的行为具有一定风险。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缺乏独立性,机构设置有待完善
根据高校内部审计有关文件的规定,高校应设置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的数量也应该达到一定的要求。但实际上,多数高校的内部审计机构,都是与纪检监察部门合署办公,能够独立运行的不到50%。偏远地区的地方院校以及高职高专等,设置独立内审机构的更少,甚至连内审机构都没有设置。由于机构上的不完善,审计人员数量不足,对内部审计的作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同时,高校内审部门是学校的内设机构,受到学校领导的直接管理,人、财、物权都受到学校的控制,审计部门的工作人员会不自觉的受到学校内部的人际关系影响,因此高校内部审计缺乏一定的独立性。
(二)评价指标不统一,评价体系不健全
当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制度还不完善,相应的评价体系也不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的法规尚处在研究阶段,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指标不统一,缺乏明确的依据。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不同,层次也不一样,所处的岗位更是多种多样,不同的岗位经济运行的方式不一样,因此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也不一样,评价指标当然不会完全相同。而且大多数高校没有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明确,与其签订责任状,使得审计人员无法明确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高校的经济活动越趋复杂,领导干部承担的经济责任越来越多,没有健全的体系和统一的评价指标,要准确的界定和评价比较困难,达不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
(三)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能满足工作的需求
高校的审计人员大多数是财会专业毕业,在知识结构上比较片面,缺乏工程预结算、计算机运用以及合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能熟练掌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多种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更少。而且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的编制有限,配置较为“精简”,使得高校内部审计队伍的力量不强。如果遇上学校领导干部整体换届,大批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集中进行,审计任务更加繁重,必然会使审计力量不足的缺点更加突显。这必然导致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缺乏足够的覆盖面和深度,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评价不够全面,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四)部门之间缺少配合,不能全面运用审计成果
根据有关规定,各级党政领导应当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支持,组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别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以及审计等部门组成,协调好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相互关系,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力量,发挥联席会议中各部门的优势,形成合力,解决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目前,国家审计的联席会议制度运行良好,有效地协调了各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作用。但是很多高校并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审计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很少与其他部门沟通,没有将资源进行共享,互相配合较少,基本处于独立审计的状态,降低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力量。另外,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报告,一般只在组织人事以及被审计人员的部门内公开,范围有限,导致审计意见和建议不能完全发挥作用,审计成果被削弱,没有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三、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研究
(一)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完善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高校应该为内部审计部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制定完善相关的的审计制度,明确审计部门的权力与义务,规范审计流程,提升审计部门的独立性,确保每一项审计工作都能够顺利进行。另外,高校的主管部门还应该大力支持内部审计的工作,从人员的编制、经费的使用以及机构的设置上积极配合,尽量满足审计部门工作的需要,加强审计的力量,提升审计的质量,使内部审计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完善评价体系,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标准
每一项经济责任审计的证据搜集工作完成后,该如何准确评价被审计对象,如何妥善的作出审计报告,一直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个难点。要做好这项工作,不仅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负责,还应该具有一个规范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并且随着学校的发展,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为准确评价学校领导干部提供科学的依据。另外,学校应根据各部门的权力和职责,与各部门的负责人签订任期内的经济责任书,明确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范围,提高他们的责任危机意识,为日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此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一定要科学严谨,把握“质量第一、评价准确、妥善总结、降低风险”的原则,抓住经济责任审计的主题,评价的对象要与审计的对象一致,审计到什么范围就评价到什么范围,没有确凿证据或者超出职责范围的事项,坚决不予评价。
(三)不断建设审计队伍,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高校内部审计质量的高低,与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思想政治水平、职业态度等综合素质息息相关。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新的形势对高校内部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以及精通的业务能力。因此,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必须重视对审计队伍的建设,改善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加快知识的更新,提高知识的层次,并加强审计人员思想道德教育,使审计人员具有德才兼备的综合素质。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需要,派遣审计人员参加有针对性的后续教育,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使审计人员能够更有针对性的获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相关知识。同时,审计制度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也必须同步推进,规范审计过程,加强审计质量的监督,严格执行审计复核制度,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够做到按制度办事、按法律法规审计。
(四)加强配合,促进审计成果运用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编制审计计划、实施审计项目、审计成果运用等方面,它属于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完成。这就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及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在一起,发挥协同作战的能力。因此,通过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制定合理的审计工作计划;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协调和处理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各部门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有效地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及审计成果的运用。
随着高校不断加大经济建设步伐,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关系日益密切,使其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新型的综合审计项目。因此,通过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审计监督,对促进高校经济建设健康发展,保障我国教育事业稳步推进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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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鸿艳.浅谈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商,2013年,(31):164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范文6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工作机制 分类管理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国内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多集中在政府部门、国企等单位,涉及高校的并不多,并且主要以本科院校为研究对象,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研究。陈晓芳、桂珍若(2006)区分高校不同部门、不同性质单位的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作了明确阐述。张晓红(2009)分析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现状及原因,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优化框架。王亚荣、冯民柱(2011)认为应当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入手,分析其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最后确定详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石莎莎、杨明亮(2012)基于受托责任理论,分析了将社会责任纳入高校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必要性。贾明春、张鲜华(2013)以教育部直属高校为样本,实证分析了影响高校科研绩效的各项因素,提出应当强化高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中对科研绩效的评价。胡萍(2015)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分类,将不同类型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分为“共性责任”和“特性责任”,并详细列出了“共性责任”和“特性责任”的内容。
(二)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研究。王奇杰、陈悦东(2008),朱莹、 杨柏冬(2010)将层次分析法用于解决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问题。王奇杰等(2008)基于科学发展观的视角构建了高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的指标体系,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吴秋生(2012)认为,经济责任有积极面和消极面。对积极经济责任应当采用指标分析评价法,消极经济责任应当采取问题责任界定法。耿彦军(2013)分析了高校不同财权配置模式下,高校院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和评价指标。张凯(2015)设计了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共性指标,还设计并详细解读了高校不同职能部门、教学部门负责人的个性指标。
(三)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其他方面研究。孙宝厚(2008)认为审计质量与审计风险成反比。刘更新(2012)分析了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机制框架。杨玉新(2012)分析了审计各个阶段的流程及存在的风险,提出了完善方案和风险防范措施。杨从印、刘琴(2015)以教育部直属高校为样本,调查了以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为重点的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情况。
高校中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无论是办学规模、组织结构还是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这也决定了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实施、评价、成果运用等方面存在显著不同。首先,财务管理模式方面,与本科院校多实行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相比,高职院校由于办学规模小,其组织结构相对简单,大多实行集中的财务管理模式,即学校只设一级财务部门,统一进行整个学校的所有财务管理、经费收支、预算及决算。校内所有二级单位均无权设置财务机构,也无任何财权。在这种模式下,二级学院(系部)及不同职能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就与本科院校有着很大的区别。其次,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方面,本科院校大多设置了独立的内审机构,设置不同专业领域的专职内审人员。相比之下,很多高职院校的内审机构尚未独立设置,内审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也与本科院校有很大的差距。
从国内学者的研究来看,多以本科院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研究的潜在对象,并没有区分本科与高职院校的现实差别。而且在目前实际工作中,高职院校也没有专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作为参考,实施及管理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着不同学校不同做法的普遍现象。
二、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工作机制的探讨
(一)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保障机制。
1.加强内部审计组织领导。(1)进一步提高高职院校领导对于内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职院校的主管部门应当把内部审计的开展情况列入学校主要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内容之一。在对高职院校负责人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将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效果作为审计的侧重点,以此提高高职院校领导层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2)要求高职院校校长参加全省教育内部审计工作会议。(3)保证学校审计部门的知情权。学校审计部门作为高职院校的内部监控机构,应当充分享有对学校重大事项的知情权,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应及时抄送内审部门,必要时学校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列席校长办公会议,便于内审工作的有效开展。(4)组织校内审计培训。在校内积极举办内部审计以及财务规范培训,要求校级领导及中层干部参加。通过相关法规与案例的学习,加强其对内部审计及财务风险的了解,充分认识内部审计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即内部审计将防范关口前移,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领导的财务风险,也能提高整个学校的资产使用效益。(5)加强上级主管部门对高职院校的走访调研。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高职院校的实地走访督查或调研,与学校党政领导进行深度交流。对专职审计人员配备、内审经费、经济责任审计轮审情况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使高职院校领导意识到内审工作的必要性。
2.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1)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学校主要负责人应直接领导内审工作。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审计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议事规则,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定期将审计结果在联席会议上通报,以制度促进审计信息的公开,从而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有关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的专题联席会议,应该要求基建后勤部门和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应纳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范围,在会上传达新形势下教育厅、审计厅等上级部门对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工作要求,提高学校领导的审计意识。把审计结果作为学校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2)确保高职院校内审机构的独立性。(3)建立全面、系统、可操作的学校内审规章制度体系。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最新出台的相关审计法规和会议、文件精神,针对学校实际和审计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新情况,及时制定、修订学校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基建修缮工程审计、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等各类专项资金审计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内部审计的立项程序和操作规程,做到学校内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4)完善学校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分析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所产生的原因,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对属于内控制度缺失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不定期地对学校的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不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体系。属于人员操作层面的,要加强人员管理,对流程不规范不清晰的要加强过程管理。学校要加强资金监管,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完善覆盖项目决策、管理、实施主体的逐级考核问责机制,实行全过程信用记录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加强资金预算和项目论证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及财务制度执行,以控制业务活动的真实性为重点,加强经费支出的报销审核,规范报销流程,提高项目风险管理与控制能力。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部门间的沟通交流,不能以审计监督来代替内控机制,协调发挥各类监督综合作用。
(二)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机制。
1.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将凡是负有经济责任的部门、单位“正职”及主持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实际主持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全部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形成全覆盖格局。在高职院校的经济责任审计中,不同被审计人员的经济责任存在着很大差异。在审计原则、审计程序及评价标准的选择上,根据被审计人员的不同类别有所侧重,以确保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高职院校内无论是什么部门,其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都存在着共性。主要是(1)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2)预算执行情况,包括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4)任期内遵守廉洁规定情况。在这些共性的责任之外,各部门由于工作岗位性质、部门职责不同及经济活动复杂程度等因素,负责人的经济责任也有着很大的区别,可以据此将经济责任被审计人员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学校下属经营活动频繁、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其经济责任除了共性责任之外,还在于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第二类是承担着重要经济管理职能、管理使用学校资金数额大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如财务、基建后勤、资产设备、网络中心等。这些部门管理整个学校的财务收支、基建维修工程、设备采购、实验室网络及设备使用等,由于其部门职能所致而使得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重大。第三类是承担着重要的经济管理职能、管理使用学院资金数额大的系部(二级学院)、教学管理等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这些部门管理使用着大量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学生帮困资金、奖助学金等专项资金,除了共性的经济责任外,其责任重点还在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合规性、效益性。第四类是其他职能部门、科研单位、群众团体的主要负责人。这些部门由于岗位性质其经济责任较小,管理资金也少。
2.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不同,相应的经济责任也有所区别。为了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针对高职院校实际情况,遵照全面审计与重点审计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被审计人员经济责任的分类,对学校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分类管理。对于第一类独立经营核算的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采用对单位财务审计或主要负责人任中审计加离任审计方式,至少每年对单位开展一次财务审计或者任期内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任中审计,离任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于第二类经济责任重大、承担重要经济管理职能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任中审计加离任审计,一个任期内必审一次,离任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于第三类管理着各种专项资金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宜采用专项资金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方式,以离任审计为主,加以必要的任中专项审计。对于第四类其他职能部门、科研单位、群众团体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一般实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必要时开展审计调查或抽审。
(三)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机制。经济责任运行机制就是处理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人、审计人、被审计人以及信息使用人之间关系以及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的各项程序和制度。具体来看,主要有委托人与审计人之间的委托机制,审计人与被审计人之间的执行机制,信息使用人与被审计人之间的成果运用机制。
1.经济责任审计委托机制。经济责任的产生起源于财产、资源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的两权分离。财产、资源的所有者将其经营管理权委托给无所有权的人,由此而产生关系。为了降低成本,所有者委托独立的第三方对人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实践工作中,校内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人通常是组织人事部门。虽然这些部门不是公共财产的所有人,但是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的审计,对他们的管理一般是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的,所以组织人事部门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人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在操作中,高职院校组织人事部门向内部审计联席会议提出学校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议,经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后,报校党委或校长办公会议批准通过。组织人事部门向审计部门发函,由审计部门具体实施。
2.经济责任审计执行机制。经济责任审计执行过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审计终结阶段。(1)在审计准备阶段,审计部门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书面委托书,对被审计部门进行审前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可单独立项,也可将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绩效审计等联合立项,制订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组成审计工作组,向被审计人员送达审计通知书并开展审计。(2)在审计实施阶段,现场审计正式开始前,应当召开审计进点会,审计工作组全体人员、被审计对象、所在部门或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分管校领导出席,通报审计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听取被审计人员介绍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在实施审计时,应当根据被审计对象的类别,明确相应的经济责任,侧重不同的审计重点。除了查阅会计凭证、文件记录等原始资料、实地盘点以及对一些疑问进行询证之外,还可以通过与被审计干部谈话,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其他干部、教职员工代表分别座谈,多渠道了解被审计对象执行财经纪律、“三重一大”、廉政从业等方面的情况。(3)在审计终结阶段,审计人员在充分整理、分析审计工作底稿和询证单的基础上,编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送达被审计对象,充分征求其及所在部门的意见。如果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持有异议,审计人员则需要进一步核实。根据最终无异议的征求意见稿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做好文件归档。正式审计报告应送达委托审计的组织人事部门,被审计人员本人及其分管校领导。对审计报告提出的有关整改事项,被审计部门现任领导干部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自收到审计报告2个月内提交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已离任干部应予配合。内部审计联席会议应对有关审计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必要时审计部门可开展回头看检查整改情况。后一轮审计时要将前一轮审计提出的整改事项作为审计内容。
3.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机制。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是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两办《规定》中虽然已提出应当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但缺乏强制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率仍然不高。干部管理监督部门对审计结果的应用不够重视,审计结果还未真正成为干部使用和监督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考核中的具体作用,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分析运用,健全与经济责任审计相配套的组织人事工作制度。此外,还必须强化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加强对基建工程的审计整改;加强对科研项目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专项的审计整改,进一步规范科研及专项经费使用;加强对财务的审计整改,确保资金运用安全规范高效。
(四)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人才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保障力度。学校内审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应当单独进行,根据内审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及工作业绩,由内审部门负责人与分管审计的校领导直接考核评价,切实保护内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提升内审工作的效度。鉴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殊性,以及高职院校同类岗位经济责任的同质性和可比性,可探索实行同类岗位附近高职院校内部联合审计,尤其是经济责任较重的岗位,增强内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保障力度。
3.加大人才保障力度。应当出台政策为高职院校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学历进修和职称晋升等提供有利条件。同时要重视实践对业务能力提升的重要性,为高职院校内审人员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各个高校之间内部审计工作的交流,研讨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参考文献:
[1]耿彦军.新形势下我国高校院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研究[J].中国内部审计,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