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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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1

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效率 审计成果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经济责任审计与年度财务收支审计虽然审计计划、审计目的、审计重点和评价方法不尽相同,但其审计程序、审计方法有其相同点,从根本上说,财务收支审计也是一种经济责任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即是对单位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也是对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二者都具有维护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审计监督职能。如果能够做好二者的结合,可以避免重复审计,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加强审计成果落实和应用。结合近几年开展的此类审计工作的经验和体会,笔者认为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不但可行,而且提高效率。

一、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和重点内容

财务收支审计是对会计核算的合规性、合法性、相关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正确性进行监督和评价活动。主要目的是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审计重点主要对被审计单位总体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与分析。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则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的业绩和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为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有效结合的必要性

维护年度审计计划纲性的需要。审计部在制度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时都会将所属单位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纳入审计范围,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审计工作。而经济责任审计则不同,由于单位负责人的离任或更换是受主管单位任命,由于多方面原因审计部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不可能将该年度的经济责任审计全部纳入年度审计计划,这就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的不确定性,不利于统筹安排全年审计项目,整合审计资源。如果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中,逐步形成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结合,充分考虑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和内容,即可以避免重复审计,又节约了审计资源,一旦主管部门委托审计部开展某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充分利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的审计底稿和审计结论,提高审计效率,强化年度审计计划。

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时效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为离任审计,由于审计部难以确定该年度中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且主管部门对干部任免大都属于集中任免,往往一下委托审计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不是一二个项目,而经济责任审计又要求审计报告的出具不能距离原单位负责人离任时间太长,否则失去审计意义。而一些负责人任期时间多则二三年,长则五六年,在短时间内要完成几年的经济事项审计工作,还要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又要保证审计质量,这就往往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临时放下一切审计项目,集中审计资源去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如果能够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做好这方面的审计证据收集和审计底稿编制工作,就可以充分加以利用,提高审计效率。如某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由于该单位负责人任期长达六年之久,如果按照常规审计,三四个审计人员至少需半月时间才能完成审计工作,改变审计策略后,审计人员首先调取了该单位六年的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和审计底稿,经过讨论分析,筛选出对经济责任审计有用的审计底稿,再对多年的经营指标、资产状况等进行对比分析,对重大事项和决策进行梳理,从而在审计人员未进驻该单位开展现场审计前已经做好了审前准备工作,并充分了解了该单位经营特点,确定了审计重点和具体工作范围。从而在审前调查阶段大大节约了时间,减少了被审计单位需要提供审计资料的范围和数量。进驻该单位后根据审计方案有序开展现场审计工作,避免了重复调取审计资料、重复取得审计证据,减少了现场审计时间,提高了审计效率。下面是某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单独开展和与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二者结合的审计效率对比表。

提高审计成果应用的需要。原单位负责人在离任的同时也到了新的单位上任,只要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不存在重大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存在重大决策失误行为,不存在损失浪费或负主要责任的问题发生现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对原负责人在主管部门中考核依据的重要性已大打折扣,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程序烦琐,即要与离任负责人本人交换意见又要与原单位交换意见,原负责人认为自己已经离任,对经济责任审计不重视,推脱、延时现象时有发生,而新任负责人对原任负责人任期间存在的问题认为与自己关系不大,以对原来问题不清楚等为由配合力度不够,对审计意见整改力度缺少积极性。如果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按照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开展工作,对于发现的重大经济事项等问题,由于负责人尚在任中,对审计意见能够及时有效落实,审计成果能够得到较好应用,达到审计效果。

三、近几年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体会

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2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部门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对各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的行为。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对有关部门负责人因各种原因离开现工作岗位之前,就其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做出鉴证和评价。

二、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性

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是促进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合理节约使用国有资金,发挥资金最大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管理干部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的规定,增加了事业单位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对事业单位形成有力的监督力量,对于干部管理和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三、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现状

本文分析的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是基于事业单位内部机构分析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问题。

1.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内审人员缺乏专业素质

由于领导重视不足等原因,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不够,一般内设于财务部门或者纪检部门,将内部审计限制在了一定范围内,多数时候账务处理与内部审计相重合,形成了 “形式主义内审”。

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大多为财务基础工作方面的人员,对单位管理、投资和外部经济环境等方面的知识有所不足,不利于对内部机构负责人进行全面的审计和评价。

2.内部审计制度不完善,造成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现象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发展的不平衡是致使部分单位没有自己的内部审计相关制度章程、工作规范指南的重要原因。很多时候审计人员只是依靠自身工作经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或者有在实际工作中没有遵照执行本单位的内部审计章程及工作规范等,使得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现象。

3.未有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

审计人员运用一些审计方法控制审计质量是审计部门自身的一种自律行为,目的是为了强化审计质量。而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控制也是审计的重点。通过对审计方案、审计证据、审计报告等审计环节的质量控制,可以确保预期的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的实现,保障审计效果。目前,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还未全面开展质量控制制度,使得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也缺乏有效的保障。

4.先离任后审计问题比较普遍

“先离后审”是绝大部分事业单位在进行内部审计时特殊现象,这一现象不仅违背国家“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也使得内部审计的结果利用不充分,其缺陷一是失去了经济责任审计的预警功能,同时也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使得被审计责任人责任心降低,增加工作中出现非善意行为的可能性。

四、完善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

1.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合理设置审计机构,培训专职审计人员

事业单位负责人应理解、重视和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设置独立审计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给予审计工作必要的支持。组织培训专职审计人员,并要求参加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精通经济业务、经营管理问题,还必须娴熟掌握和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技术和手段,独立性强,政治意识强,恪守审计职业道德,做到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2.健全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规范

事业单位应当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本事业单位的规模、人员、特色制定本单位内部审计的规范,保证所有内部审计项目都有章可循。建立内审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对未能按照审计规范执业的内审人员追究其责任。

3.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根据审计项目的具体内容,以审计小组成员特长确定审计岗位和审计人员职责,确保在审计方案上控制审计质量。合理确定审计取证范围、使用规范的审计方法和明确审计取证责任是确保审计证据质量的重要手段。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主要是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严格遵循“先审计后离任”原则,经济责任审计动态化

科学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明确审计内容与审计重点。贯彻“突出重点”的原则,确定重点部门和领导干部,结合其任职情况编制滚动审计计划,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有利于实现监督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3

本文作者:黄杨丁朝霞工作单位:中山大学审计处

我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现状和存在问题分析

(一)在这种情况下,各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可行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就显得非常重要。在被调查的66所高校中,60.61%的高校制订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相关制度,尚有34.85%的高校明确回答没有制订该制度。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是审计结果得到良好运用的一项重要制度保证,其建立和执行情况关系到高校组织、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部门对审计结果运用的沟通与协调是否充分和有效。调查发现,66.67%的高校制订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6.06%的高校已有该制度的草稿,但尚未正式发文。关于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职责,在已制订该制度(含已正式发文和未正式发文,下同)的高校中,有75%的高校包含了“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落实情况”的职责,但只有北京某高校的联席会议具备“交流通报审计结果运用情况”的职责,绝大多数高校没有重视联席会议对加强组织、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各部门之间关于审计结果运用的沟通和反馈作用。对于联席会议制度的执行效果,在已制订该制度的高校中,认为执行效果非常好的只有8.33%,认为执行效果良好的有54.17%,认为执行效果一般的有33.33%。各相关部门在审计结果运用上的协调和反馈仍然不到位。仅15.15%的内部审计部门将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优秀的提请组织人事部门作为正面典型进行推广;仅12.12%的组织人事部门向审计部门反馈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仅45.45%的纪检监察部门对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向学校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干部任用和职务调整的建议和意见。而财务部门甚少向审计部门反馈审计结果的运用情况。另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也是审计结果运用的一项重要举措。调查发现,18.18%的高校制订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制度,6.06%的高校已有该制度的草稿,72.73%的高校没有制订该制度。其中,12.12%的高校没有制订该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有实施审计结果公开。(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具体内容和报送对象分析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具体内容,在被调查的高校中,96.97%的高校包括审计报告,46.97%的高校包括管理建议书,42.42%的高校包括审计结果报告,12.12%的高校包括审计信息和简报,还有少数高校出具审计结果落实书、审计要情等。其中,审计报告的报送对象主要包括组织部门、被审计领导干部和其所在单位、审计部门主管校领导、被审计单位主管校领导或主管部门,少数高校还将审计报告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人事部门。而审计管理建议书的报送对象主要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和其所在单位、审计部门主管校领导;审计结果报告、审计信息和简报的报送对象则主要是组织部门和审计部门主管校领导。目前,法规制度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尚未作强制性的规定,各高校具体如何运用、运用到什么程度都具有一定的灵活度。而高校内部审计与上级部门监管、外部单位监督不同,不具备强制性。在这一环境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果,能否得到良好运用和落实,就与学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是否重视内部审计和审计结果密切相关。调查发现,部分高校仍存在一些部门对审计结果运用不够重视,如财务、设备、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三)高校各部门和单位对经济审计结果运用现状分析基于调查的可行性,本文重点考察高校内部审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被审计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现状。1.内部审计部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现状。经统计,目前,高校内部审计部门运用审计结果的主要途径如表1所示。2.组织、人事部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现状。组织、人事部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主要途径有:68.18%的被调查高校组织人事部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66.67%的高校组织人事部门将审计结果和运用情况存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59.09%的高校组织人事部门将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3.纪检、监察部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现状。有63.64%的被调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审计部门在移送通知书或审计报告中所提及的严重违法违规的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及时立案调查,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而纪检监察部门采用其他途径运用审计结果的高校占被调查高校的比例均在半数以下。4.财务部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现状。统计数据显示,80.30%的被调查高校财务部门根据审计结果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及时研究分析,针对薄弱环节完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而财务部门采用其他途径运用审计结果的高校占被调查高校的比例均在半数以下。5.被审计单位和主管部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现状。统计发现,被审计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途径比较集中,有80.30%的高校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结合本单位实施整改,并向审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78.79%的高校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对审计结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制订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措施;65.15%的高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在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查处理。(四)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主要因素分析对制度和机制方面的影响因素,80.30%的被调查高校审计部门负责人认为,“先审后离”原则未真正落实是影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重要因素之一;77.27%的被调查人认为,学校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制度仍需健全和完善;54.55%的调查人认为,学校审计力量不足也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自身方面的因素,80.30%的被调查人认为审计结果中关于经济责任的界定难度大;71.21%的被调查人认为审计结果中审计评价缺乏科学统一的标准。

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机制的举措

(一)完善制度建设,加大执行力度只有健全审计结果运用相关制度,完善制度环境,审计结果运用才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制度,并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明确审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等各部门和个人在运用审计结果工作中的目标、原则、方式、责任、要求和考核检查办法等,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建立健全各部门间关于审计结果运用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审计、组织人事等各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力度。一是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细化其在审计结果运用方面的职责,如研究制订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方面的规章制度,跟踪检查、交流通报各部门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和审计结论落实情况,协调解决结果运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二是要明确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关于审计结果运用情况什么时候应反馈、如何反馈、责任如何追究等。(三)进一步营造审计结果运用的良好环境只有营造高校内部重视内部审计,认可内部审计结果的良好氛围,才能提高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质量,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效。高校内部审计部门需积极主动争取各方的重视。一是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宣传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义、内部审计的理念,提高被审计学校各职能部门对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认识,增强对内部审计根本目的是为学校增加价值、为各单位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服务的理解。二是可以把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一定形式进行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建立任中和离任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先审后离”原则未真正落实是被调查高校审计部门负责人中认为影响审计结果运用的重要因素。目前,高校“先审后离”的情况仍十分普遍,要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效果,使其真正成为高校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应逐步建立起任中和离任相结合的审计监督机制。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在届内至少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实现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实时监督;又可缓解内部审计部门在领导干部集中换届时成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压力,化整为零,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五)注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质量的提高审计结果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审计结果运用的质量。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组织人事部门等审计结果使用主体的需要,提高审计结果的质量,做到重点突出、分析到位、表达准确,必要的专业术语应尽量解释清楚,并提高审计效率,做到报送及时。应建立健全科学统一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可从制度层面制订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具体办法,对评价原则、评价程序、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进行统一,使评价体系既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又能体现出一定的区分度,便于组织人事部门理解和运用。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探索经济责任界定的途径《。规定》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作了新的界定。在实际操作中应吃透《规定》的精神实质,把握在决策和执行环节上领导干部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分清责任主体,准确辨别责任类别。

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4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包括:区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下同);乡镇及街道直属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居委会的正职领导干部;区直属事业单位下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第四条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其任职期间内的下列行为应当负有的责任:

(一)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二)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三)失职、渎职的行为;

(四)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五条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其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直接责任以外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第六条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晋升、转任、轮岗、降职、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应当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抄送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本人。

第八条被审计领导应当在收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审计组提交本人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领导干部的职责范围;

(二)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的主要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领导干部直接决定或参与决定的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情况;

(四)领导干部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情况;

(五)需要向审计组说明的其它情况。

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应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

第九条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审计组的要求,及时、全面、如实地提供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资料。主要包括:

(一)本单位的经济工作中长期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二)主要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及其完成情况;

(三)财政、财务收支和管理情况;

(四)重大投资决策和国有资产处置决定及其实施结果情况;

(五)重要经济合同、协议资料以及重大担保、诉讼事项;

(六)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合同、协议、会议纪要(记录)、会议资料;

(七)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八)审计组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对审计组要求提供的资料,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并应当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

第十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是有关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主要包括;

(一)领导干部任期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经济管理绩效情况;

(二)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三)领导干部任期内投资、担保、资金筹集和使用、资产转让等重大决策及其实施情况;

(四)领导干部任期内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交通工具、办公物品移交情况;

(五)对单位内控制度的健全性、遵循性、有效性进行评价;

(六)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在审计的基础上,分清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分清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查清领导干部个人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

第十一条内审机构独立开展审计,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不得拒绝、阻碍,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十二条内审机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有权就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用书面、座谈等形式,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审计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内审机构工作,如实向审计组反映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内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遇有审计手段难以解决的问题,可商请本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及时协助解决。

第十四条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内审机构提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实施审计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与其相关的重要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对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的测评情况;

(四)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主要问题;

(五)被审计领导干部对所在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主要问题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六)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主要问题的处理、处罚意见和改进建议;

(七)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

第十五条审计组向内审机构提交审计报告之前,应当征求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

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一步核实。根据所核实的情况对审计报告做出必要修改,并将他们的书面意见一并提交内审机构,同时将核实和修改的情况告知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

第十六条内审机构审定审计报告后,应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提交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并附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同时抄送上级审计部门及本级组织人事、纪检部门。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报告,作为对领导干部任用、免职、辞职、解聘、退休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的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审计中发现领导干部涉及下列问题且情节严重的,在报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及时移交单位纪检部门或区纪委、区监察局处理:

1、指使有关人员弄虚作假、虚报经营业绩的;

2、侵占本单位或下属单位财物的;

3、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

4、违反规定将资金借贷他人的;

5、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5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成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副镇长李谢权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王锦沛、莫锦柱和麦蝶娴同志担任,成员从镇纪检监察办、农业办(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财政分局(会计核算中心)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办)。

二、确定审计对象及范围

(一)审计对象

根据《东莞市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规定和市农资办的要求,这次审计对象定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股份经济联合社(经济联合社)理事机构中的主要负责人。结合我镇实际,确定我镇本次审计对象为审计期间(即*年5月到*年6月)的股份经济联合社(经济联合社)理事长。

(二)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范围确定为*年5月到*年6月股份经济联合社(经济联合社)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在时间上追溯到以前年度,在范围上延伸到下属单位的账目。

三、审计目标和要求

(一)审计目标

通过审查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查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市、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情况;审查有无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违反农村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经济问题,对其担任股份经济联合社(经济联合社)理事长职务期间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必要时提出整改建议。

(二)审计要求

1、审计原则及方式。审计人员应遵守审计回避制度,在审计过程中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必须采取现场审计的方式。

2、严格审计程序。按照《东莞市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规定程序实施审计工作,做到审前有调查,审中有记录,审后有整改,确保审计质量。

3、明确审计重点。本次审计重点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4、分清经济责任。对审计期间有2人担任理事长的村(社区),要分清责任界限,正确评定被审对象的经济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还应分清被审计人员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5、用好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要及时公开;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相关漏洞。

四、审计内容、重点和主要评价指标

(一)审计内容

1、资产审计:在审计任期前后资产变动的基础上,主要审计是否设有银行账户并按规定使用;债权是否催收有力,坏帐的核销是否符合程序,集体借款给个人的审批及管理;购入及处置固定资产是否符合程序;基建工程是否经过招投标,付款、验收是否合规;对外投资的决策、管理和效益情况等。

2、负债、所有者权益审计:审计任期内负债、权益项目的重要变动情况,主要是借款和土地基金项目的变动。

3、收入审计:在核实任期内收入的基础上,主要审计收入是否完全、及时入账;是否存在截留收入(如存款利息是否入账)、设置账外账等情况。

4、支出审计:在核实任期内支出的基础上,主要审计支出审批制度的执行;接待费是否超标等情况。

5、公益福利分配审计:在核实任期内公益福利分配的基础上,主要审计有无超分配问题。

6、干部报酬审计:主要审计任期内的干部报酬是否严格按照镇政府审批方案执行;有无变相增加报酬的情况等。

7、民主理财审计:主要审计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制定、财务公开等民主理财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审计重点

1、对外投资和重大建设投资项目的管理、效益情况。

2、是否有违反国家规定增加农民负担。

3、财务收支是否真实。

4、是否有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等情况。

(三)主要评价指标

1、资产保值增值率。

2、任期内年平均纯收与任期前一年对比增减比例。

3、资产负债率。

4、任期内公益费用、福利分配及股份分红情况。

5、任期内平均接待费用。

五、组织人员培训

在开展审计工作前,组织各具体进行审计的委派会计进行培训,明确审计的具体要求和步骤,统一方法,确保审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六、审计时间安排

按照市的安排,结合我镇实际,本次审计计划从8月17日至11月10日止,包括从发出审计通知书到出具审计报告各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8月17日,向被审计单位及对象下达审计通知书;

8月18日至24日,审计组编写审计实施方案、会计填写审计表格;并向被审计单位收集有关财务资料;

8月25日至10月8日,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实施现场就地审计(编写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被审计对象(理事长)于审计组进驻日提交任期述职报告;

10月9日—18日,汇总审计底稿,讨论形成审计报告的初步结论,编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10月19日—26日,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送交被审计单位及理事长,征求其对审计报告初稿的意见;

10月27日—31日,审定审计报告;

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6

经济责任审计承诺书范文一

审计处:

为了表示对贵处审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充分合作,按照津职大审通字[xxxx]xx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谨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所有经济业务交易事项,均遵循《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及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2)提供的审计年度内各类资料,均能做到真实、完整,且所有经济业务交易事项皆已入帐,无账外账及小金库行为;

(3)本单位经济活动中无偷漏税问题,对本单位职工的工资及所领取的各种形式的收入计算应纳入个人所得税,无偷漏个人所得税问题;

(4)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我们的责任;

(5)无蓄意歪曲或虚饰会计报表各项目金额或分类的情况,无违纪违法舞弊的现象;

(6)无其他可能影响审计报告真实性应予提供而未提供的资料;

(7)本人无经济违纪及其他问题;

(8)对以上承诺内容中未能得到保证的部分均已做了说明,审计机构可以此承诺为依据,对承诺内容充分信任。

经济责任审计承诺书范文二

审计组:

根据《z医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审计处《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的要求,我已向审计组提供了本人任期内担任领导职务,履行经济责任,廉洁从政情况的书面材料,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部门所提供的各项审计资料均是真实的、完整的(以《资料接交清单》为准),公允地反映了本部门的财务、资产状况和业务情况。无账外账和账外资产。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和未决诉讼、抵押借款或为其他单位担保等或有事项。

二、本人所提供反映个人遵守国家财经法规、遵守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情况,以及审计范围涉及的其他业务、财务资料,均是真实的、完整的。对本人难以明确的事项和不能承诺的事项将以报告方式专门予以陈述。

对上述承诺,本部门和有关负责人愿意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的有关法律责任和党纪、政纪所规定的有关责任。

承诺人:(被审计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