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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采购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 国际工程承包 采购 管理 降本 增效
一、国际工程采购的特点及重要性
(一)国际工程采购的特点
1.采购的跨国性。目前国际工程项目遍布全球,但主要分布在非洲、拉美、亚洲欠发达国家与地区,当地建筑材料资源匮乏,市场供给能力有限,单纯依托当地市场与资源,无法顺利实施工程项目。国际工程项目所需机械设备、材料物资与生活物资,除当地采购外,很多设备与材料是从国内或者第三国采购并通过海运或多式联运运输到项目所在国。
2.采购流程长。国际工程设备物资采购除了国内通常的采购流程外,还需办理进出口手续与海上运输,一般情况下,从国内物资供应部门接到项目设备物资申请计划到设备物资到达项目工地,需要2~3个月的时间。
3.管理环节多。由于采购的跨国性,采购管理除了计划管理,供应商管理,合同管理等还包括进出口报关、清关与物流管理与出口退税管理等环节。
4.采购品种多样化。国际工程项目采购的特点是种类多样,品种复杂,除了施工设备与材料,还有活动房屋、生活物资的采购。
(二)采购管理的重要性
1.加强采购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的重要手段,采购物资设备的质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与节点。
2.加强采购管理是海外承包工程盈利的关键点,工程项目的成本构成中,材料占比60%~70%,采购成本的下降等于利润的增长,采购专业化应当被视为“利润中心”进行经营。
3.加强采购管理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建立材料与施工设备价格数据库,为项目投标报价阶段提供材料报价依据,对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
二、国际工程承包企业现状及问题分析
国际工程项目尚未实现国际化管理,采购模式以传统的粗放式经营模式为主,采购管理职能被忽视,企业尚未设置专门的采购部门,或者采购部门只是一个普通的职能部门,采购管理处于管理水平低,采购费用高,供货渠道不稳定,交货周期长效率低下状态。
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点:
第一,采购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形成完整的采购管理制度及采购内控体系,采购部门与其他部门相互独立、分离,影响采购流程的协调性,缺少相应的监督机制。
第二,采购电子化水平低。国际工程行业在采购电子化方面起步晚,目前处在起步阶段。供应商数据库与采购成本数据库没有形成,无法对供应商、施工设备及材料进行分类管理。
第三,没有实施集中采购管理。目前国际工程采购依然是以传统采购为主,没有形成全球供应网络,对大宗物资未实施集中采购管理。
第四,没有形成全球化的采购供应链。国际工程物资供应的特点是全球化,所采购设备物资跨国调遣,涉及关税、海运费、外汇支付,目前国际工程承包企业没有形成全球化的采购供应链,管理环节割裂。
第五,对供应商、物流服务商没有进行科学管理。国际工程承包企业的采购范围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当地采购、第三国采购及国内供应。目前对供应商及物流服务商,尤其是国外供应商及物流服务商没有实施统一管理,没有建立供应商、物流服务商准入制度,没有建立标准、客观的供应商、物流服务商评估体系。
第六,不具有专业的采购管理队伍。国际工程承包企业高层对采购管理的重视程度低,通常是项目开工前期,由派驻项目施工人员在国内组织货源后派驻项目,没有专业的人员实施采购管理。
三、如何加强国际工程承包企业采购管理,现企业集约型管理
国际工程企业需针对上述问题,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加强采购管理。
(一)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及监督体系
1.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建立适合本企业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招标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物流及出口管理办法》等,用制度来规范采购流程。
2.建立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建立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实施自我约束和规范,使采购管理流程制度化、规范化。
3.建立监督体系。建立监督体系包括建立系统的监督流程并实施效能监察等。
(二)加快加强采购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系统可以为采购提供良好的信息管理平台,确保采购透明化、程序化,提高采购效率。
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建立完整的供应商数据库、材料成本数据库,便于当前采购成本与历史采购成本的比对,同时为在市场上投标新的项目在材料价格上提供数据支持。
(三)实施集中采购
国际工程项目施工用材及设备20%的品类占80%的采购成本,施工单位要对钢材、水泥、电缆、橡胶护舷等大宗材料列入集采目录,实施集中采购管理,降低价格,提高采购质量与服务水平,从而实现降本增效。
(四)建立并优化供应链
国际工程采购链条长,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影响材料的及时供给,进而影响工程进度。企业需建立一条完整的采购供应链条,对供应项目的施工设备与材料从出厂、运输到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掌握,进行实时跟踪,尤其是对临时性施工设备实施项目之间就近调遣管理;砂石料的供应,实施就近供应,甚至衍生到就近建立采石场及水泥厂。
(五)加强对供应商与物流服务商的管理
国际工程材料供应的距离长、地域广,如果出现技术或者质量问题,或者运输途中出现状况,都会对项目工程节点的完成及工期产生影响,所以加强供应商与物流服务商的管理是采购管理的重点。
1.建立相应的供应商、物流服务商准入制度。全面审查供应商、物流服务商资格,包括法人资格、经营场所、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情况、商业信誉、技术水平等。
2.建立科学的供应商、物流服务商评价标准与方法。为保证采购活动安全、顺利进行,降低风险,追求效率和成本的均衡,采购企业需要编制一套客观的评价标准与方法来筛选供应商与物流服务商。
3.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对供应商的考察、选择与淘汰同样会给企业带来管理上的成本,所以必须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便于对不同品类供应商作区别对待。对国际工程中的关键、重要设备、主体材料供应商实施重点考察与管理;对市场差异化小,供应商多,可替代性强的材料,可以通过日常供货评价,培养一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列入供应商名录,供日常供货。
(六)树立科学采购管理理念,建设一支专业的采购队伍
企业领导层首先要提高对采购管理的重视,注重采购管理人才的培养,从下面两个方面入手:
第一,国际工程物资采购管理人员要深入到项目管理中,从工程项目整体的物资供应角度去做好设备物资采购管理。
第二,企业制定专门的采购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对采购管理人员展开定期培训,培养一批具有工程专业背景知识并融合采购管理、财经税务、法律法规、国际贸易、外语等多元知识的复合型国际工程采购人才,建立一支专业的国际工程采购队伍,从根本上提高采购管理水平与效率。
四、结语
电商采购管理办法范文2
政府采购是政府管理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手段,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制度。2003年《政府采购法》的实施对我国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与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的政府采购尚处在摸索阶段,政府采购的规模偏小、采购质量和效率不高、政府采购管理与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日益显现。加强对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管理已是当务之急。本文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 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采购法规 监管机制
2003年《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我国的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一是采购规模不断扩大,由2002年的1009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5900亿元左右,六年累计节约财政资金2000多亿元;二是采购范围不断扩大,由单纯的货物采购扩大到工程和服务采购。《政府采购法》的实施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我国政府采购的实践来看,目前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不规范的现象,政府采购无论从采购规模上还是从采购行为的规范上,还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
一、我国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采购规模偏小,范围偏窄
目前,我国的政府采购范围,虽然涉及了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领域,但每一领域涉及的项目十分有限。2008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虽然达到5900亿元,但在政府采购制度比较完善的西方国家,政府采购的规模一般为GDP的10%,或为财政支出的30%左右。按以上口径计算,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应在25000亿元左右。由此可见,我国政府采购规模的缺口仍然很大。目前政府采购的项目主要集中在财政专项拨款的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购置,而对工程及服务等项目,仍未完全实行规范的政府采购,这使得政府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二)政府采购法规和制度不完善
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健全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已有的《招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在规范范围、适用对象、招标投标等的方面上有很大差异;与《政府采购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至今仍未出台;现行的采购规章大多由各地方自行制定,局限性较大;操作性强的政策法规明显不足。对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介机构、供应商以及市场管理等诸多方面规范不全,存在很多漏洞,导致各地在政府采购实际操作中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既影响了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又不利于市场的公平竞争,且容易滋生腐败行为。
(三)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规范、采购效率不高
政府采购预算是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和重要环节,也是政府采购工作的起点。但在实际工作中,政府采购预算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政府采购预算经常与部门预算分别布置、分别编制、分别上报,造成与部门预算脱节的现象;二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简单粗糙,随意性很大;三是缺乏可操作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机构一般是将经财政批准的资金计划作为采购的依据,财政何时批准就何时采购,缺乏计划性,致使零星采购多、小额采购多、重复采购多,影响了采购效率。
(四)政府采购队伍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我国自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已基本建立起了一支比较完善的政府采购队伍,但从规模和专业能力上,都还不能适应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政府采购人员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及专业管理能力,整体上偏低。政府采购不同于一般的采购业务,它涉及到经济、贸易、管理、自然科学等多学科知识,要求工作人员不仅要熟悉财政业务,还应掌握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但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大都来源于财政部门,离专业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五)政府采购信息不规范、渠道不畅
随着我国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政府采购信息制度已初步形成,并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在政府采购信息的中存在着不少问题:不公开应该的信息;信息的媒体选择不科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政府采购信息沟通渠道不畅,增加了供应商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难度。难以有效地做到资源共享。
(六)政府采购职责不清,监督不力
目前,由于各种原因在一些地区还存在着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操作机构人员合一使用的现象,他们既承担着管理和监督职能,又直接从事政府集中采购活动,这种集裁判员与运动员于一身,缺乏相互制约的机制,难以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原则,致使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缺位,也容易诱发新的腐败。即便有些地区实现了管办分离,但监督与考核往往流于形式。如开标方面,对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单位受个别供应商的委托,把标书内容推到供应商设定的套里;有些监管部门限于人手少,只是象征性地走走场面,不参与开标的全程监督。在审批方面,目前基本上都是采购单位拟定好采购清单,造好预算价,然后由采购部门审批;但并不是所有的采购项目都按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审批,如电脑是竞争性谈判采购,路灯、垃圾桶是单一来源采购等。另外,年度工作考核不规范、不科学,由于指导能力匮乏,监管部门对采购机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纠纷处理措施等考核内容未作政策上的规定,考核工作只能走形式。
二、改进和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对策
(一)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
采购规模的大小表明了政府采购的成熟程度,也决定了政府调控经济的力度。只有规模上去了,政策功能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应按照“稳步发展,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不断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首先,要抓好工程、服务和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政府采购工作,拓展服务采购的范围,将培训、会议、接待以及政府购买劳务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其次,有效整合政府采购资源,实现供应商库、评审专家库等采购资源的共享,积极推动县级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第三,在大力推行协议供货采购形式的基础上,继续积极探索其他有利于扩大采购规模和范围的采购方式。
(二)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政府采购法仅仅是一个大的法律框架,尚不能解决政府采购操作中的许多具体问题。因此,需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在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方面,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有益做法,建立一个多层次、系统性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财政部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并做好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衔接,解决具体执行中无法律规定或有法律规定但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应研究制定政府采购违法行为处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章,解决制度缺失问题;同时做好《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的修订工作,使政府采购活动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
(三)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采购效率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否科学、规范,采购项目是否完善、细致,直接关系到整个政府采购个工作的质量。首先,要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约束,做到预算、计划和执行有效衔接,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和数额执行。各采购单位应及时做好全年采购计划,详细列出年度采购项目和资金。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复,要严格执行,对无采购预算或超预算采购的,财政部门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其次,应优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从预算编制入手,细化采购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对采购项目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采购计划,减少随意性。另外,对未编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当年不能采购;对确需追加的采购支出,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
(四)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加强采购队伍建设,提高采购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培训,开展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专题研讨,增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采购管理和操作执行水平,以及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二是要研究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制定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准则和岗位标准,实行持证上岗,推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进程。三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强化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道德素养,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成为体现效率和效益的阳光工程。
(五)建立完善、规范的采购信息机制
加强信息公告规范化运作,提高信息的合理性。第一,合理选择媒体。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应当遵循信息及时、内容规范统一、渠道相对集中,便于获取的原则。一方面要在合法的指定媒体,同时瞄准目标受众的阅读取向,合理选择其他信息媒体。另外还要注重网络、杂志和报纸的合理搭配。第二,实行定岗定责。设立专门的信息管理员岗位,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的收集和,明确违反信息公开规定的处罚措施。第三,?加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进程。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按照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的目标要求,加强和规范中国政府采购网管理,实行分网站维护业绩考核和公告制度,全面实现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互联互通。
(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水平
做好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的分离工作,进一步明确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能定位。逐步建立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与采购人之间职责清晰、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政府采购不但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还要完善财政部门综合性监督与监察、审计部门专业性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和制度化,逐步从合规性监督向合规与效益并重的监督模式转变。首先,在加强对集中采购监管的同时,加大对分散采购的监管。可以通过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建立分散采购项目申报制、公开信息、抽取专家、采购合同备案、信息报告、采购资金集中支付等制度和程序加以约束和牵制,确保分散采购行为的规范。其次,坚决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透明度原则,在信息公开、采购流程、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纠纷仲裁等方面实行全面公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规章,促进全社会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第三,对集中采购机构,要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肃纪律,建立岗位考核体系。
我国的政府采购工作起步较晚,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是一项长期系统的任务,任重而道远。应该按照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的工作要求,以加强法制建设为重点,以规范操作执行和健全监督管理为核心,以全面夯实基础工作和加快电子化建设为支撑,以推动专业化队伍建设为保障,不断创新发展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谋划工作新举措,努力开拓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参考文献
1、王文新:集中采购机构急待解决的五大问题[J].政府采购指南,2005(12)
2、任伟:如何促进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J].政府采购指南,2005(12)
3、张许栋,张金泉:构建服务型政府采购中心的思考[J].政府采购指南,2005(11)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2009]35号)
电商采购管理办法范文3
一、政府采购治理变革的政治维度
政府采购与财政相伴而生,是为弥补实物性财政收入不足而将大量货币性财政收入向政府行政所需物资转化的过程,二者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并与国家政治进程密切相关。一方面,这种密切关系可通过一种隐含的政府与公民间的契约关系得以体现。政府采购治理体系的宗旨在于,对社会契约结构和民主政治程序的维系与实现;另一方面,这种密切关系在我国《政府采购法》中有重要表征。如在《政府采购法》中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和“促进廉政建设”,并非“经济”层面的目标,而是“政治”维度的诉求。由此可见,政府采购其本质是政治性的。
政府采购什么、采购多少、怎样采购等一系列命题都属于公共选择范畴,彰显着政府采购中的政治高度和民主化程度,可以说,政府采购就是一个政治色彩浓厚的公共选择过程。目前,我国政府采购治理在政治维度面临着诸多棘手问题。一方面,政府采购的民主化程度不高,还未实现人民当家采购;另一方面,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及秘密采购事项尚未完全上升到政治层面。另外,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个别采购人、采购机构,往往注重经济计算而忽略政治考量。
随着全球一体化趋势和国内市场化进程日益推进,如何突破体制弊端并对政府采购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如何在政府采购治理中充分体现人民当家采购;如何体现政府采购治理的公平与正义;如何将纯粹技术层面的政府采购数字转变为政治层面的政府采购等,需要政府采购治理符合我国政治文明的发展要求,迈向民主化和法治化的方向;需要在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事项、环境保护、廉政建设和少数民族利益保障以及国际间贸易纠纷等问题上升到政治层面;需要加强人大对政府采购的审查与监督等,以确保政府采购治理的民主化、公共性、公平性与正义性,提高政府采购的政治性、合法性和信任度。
二、政府采购治理变革的管理维度
在管理维度上,我国政府采购治理也面临着诸多症结:一是政府采购的管理体制尚不健全,政府采购机构设置不够规范、职能定位和运行机制还有待完善。二是政府采购专业化人才相对匮乏,培训严重不足。美国采购队伍包括3万名采购专家和1500名采购官员。而我国不仅采购人员不多,采购专家更少。三是政府采购治理技术相对落后。我国政府采购治理技术不够先进,电子化采购作为新兴的采购方式尚未得以普及,在提高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削减开支、鼓励竞争、加速送货等方面也未取得明显成效。针对以上症结,建议政府采购应在管理层面实现进行革新。
(一)实行政府采购治理变革,型构科学政府采购治理模式
1、转变政府采购职能,设立专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
一方面,科学设置政府采购机构职能,调整商品和服务采购程序,扭转政府采购机构职能只在执行环节得以发挥,变更政府采购机构被动接受的运行机制。在节约资金和获取批零差价的同时,调整公共财政支出内容和规模。另一方面,我国政府采购尚未真正实行行政与监督分开。因此,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的采购制度,设立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并强化政府采购中心的职能,成立以分管财政的相关领导为组长,由财政、纪检、工商、审计和技术监督等部门相关领导组成的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下设立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修订与完善工作及编制和审查政府采购预算、下达采购计划和督办落实各项制度规章等。
2、以集中采购为主,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完善我国政府采购治理模式,加强政府财政支出管理,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效益采购。依我国现实情况而言,中央层级的采购实行集中采购,确保统一性;地方层级的采购可以实行分散采购,确保多样性。但总体而言,在我国政府采购过程中,需实行以集中采购为主,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方式。
3、建立供应商资格的准入制度,强化定点采购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供应商资格准入制度关乎着政府采购质量的高与低及采购结果的成与败。建立资格准入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发现潜在的较为优秀的供应商并使其提前进入政府采购主体的视野,阻止不合格供应商的进入,并列出“永久供应商名单”,实行定点采购。定点采购作为政府采购的一种有效形式,具有确保质量和简化环节等优势,但这一采购方式的实行需要以较为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为前提,否则,将可能出现垄断倾向和舞弊行为等。
(二)加强采购专业人员培训,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1、加强采购人员和采购专家的基础教育培训和业务培训
重点加强责任、服务、风险和廉洁意识教育,为采购机构和供应商提供更好的服务,降低采购风险,遵守廉政准则,使采购活动更加公开透明。同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提升采购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及会计、成本核算等业务操作能力,深化采购人员对相关法律、政策和国际规则的理解。
2、创新采购人员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在培训内容上,统一并更新培训教材,除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等进行培训,还需增加新内容,加强采购技巧、和高级谈判等培训。在培训方式上实行会议式、现场式、观摩式等方式。同时,派遣高级采购人员参加国内及国际论坛与会议,以掌握国际采购发展的最新动态。
3、加强培训管理工作
制定采购培训教育规划,定期、不定期地邀请国内外采购专家举办培训、教育讲座;选拔优秀人才到国内或国外培训;重视培训质量,加强培训组织管理,维护培训秩序,严肃培训纪律,规范培训考核管理。通过加强采购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夯实政府采购的人力基础。
(三)开发、利用和完善电子化采购模式,并由财政部门负责组织与领导
开发、利用和完善电子化采购模式需要建立健全整体性软硬件系统,使政府采购业务流程电子化和规范化。要建立整体性软硬件系统,则需对政府采购的交易流程、信息统计、方式审批和合同备案进行电子化管理;实行网上注册和审查、在网上投递投标文件、网上竞价及电子支付;通过网络、下载采购信息,实行电子招投标等。其中,电子化招标是电子化采购的一种具体形式,在提高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削减开支、鼓励竞争、加速送货等方面具有明显成效。通过电子化采购,能重新确立采购机构和供应商间的良好关系,破除时空障碍,增加信息透明度,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在我国政府采购中,应进一步完善电子招标和电子采购,并将这一电子化采购职能交由财政部门负责组织与领导,以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实现效益采购。
三、政府采购治理变革的法律维度
政府采购法律体系是政府采购计划的制定和执行的法律依据。世界各国都很重视政府采购的法律体系建设。我国已出台了《政府采购法》与40多个配套规章和文件,初步建立了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的政府采购法律框架和政府采购管采分离的管理体系,为政府采购的良好治理提供了法律保障。但与该法律相配套的制度和管理办法相对较少,统一标准缺乏,不少采购工作无章可循,管理出现混乱,影响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政府采购法》对采购机构的设置缺乏统一的要求并存在理解上的偏差,使各政府组织集中采购机构设置和机构归属方面各行其是,如有的隶属于政府组织或财政部门,有的隶属于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国资委的,甚至有的不设集中采购机构,而是将政府采购业务委托给社会中介机构采购,从而增加了贯彻执行中央法律法规的难度。二是我国尚未正式加入世界贸易政府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且《政府采购法》与《政府采购协议》之间还存在诸多矛盾。三是缺乏采购信息透明的法律依据。2004年我国财政部就曾颁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要求政府组织在采购过程中实行信息公开透明。但该办法只规定了采购主体或采购人将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形,对于各供应商申请公开信息却完全没有涉及,譬如,我国政府组织的采购中,若供应商被拒绝,则采购主体没有向其说明详细原因的义务。另外,违反《政府采购法》如何处罚还不明确。针对以上问题,建议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完善。
(一)要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细化采购信息管理、专家管理、招投标管理和供应商投诉处理等相关配套制度与管理办法
应从立法层面上规定对本国货物的采购;强调信息披露和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建构电子统一采购交易平台,规定金额达到一定数目需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之于众,实现采购过程全程公开;采用全新的定点采购、协议供货等框架协议的采购工具,统一其使用条件和程序;明确集中采购的机构设置及其数量;明晰违反《政府采购法》的处罚方式和力度;明确采购者与供应商的利害关系;采购合同中不得将赠品和回扣纳入其内;明确界定“本国货物”,并细化政府采购本国货物规则;加强外部监督,实现阳光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既要回避血亲,更应切断利益关系。
(二)整合《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协议》之间的差异
电商采购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集团企业;招标采购;监管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F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7.15.023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作为国内大型煤炭、尼龙化工、新能源生产基地,集团旗下子公司、分公司众多,经营业务繁杂,众多子、分公司间网络关系复杂,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涉及面广、采购内容繁多、采购类型多样、采购环节多且要求高,采购管理工作面临极大的压力和严峻的挑战。同r,在招投标工作管理领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河南省省管企业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为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行业、企业开展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化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因此,企业通过提升采购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以及采购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已经成为当前企业发展面临的紧迫任务。
1招标采购监管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1招标采购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招标管理办法》(中平〔2016〕197)文件下发后,集团招标采购的监管范围从设备、工程、服务等领域急剧扩大到材料、运输等领域,招标采购扩大到非招标采购等不同采购方式,监管的领域和范围更加广阔,招标采购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而目前的招标采购流程一定程度上存在不规范现象,由于监管工作信息化程度低,难以对繁多的采购项目做到有效的事前规范、事中监管与事后评估,迫切需要更新管理理念,加强监管意识,建设一套完善和高效的信息化监管系统,提升招标采购监管水平。
1.2招标采购的运行效率有待提升
招标采购从计划编制、技术审核、招标采购到合同签订,涉及到计划部门、财务部门、技术部门、采购部门、主管部门和招标公司等多个部门,一套程序下来最起码要两、三个月,采购周期较长,投入的人力、物力巨大。
1.3内部交易成本需进一步降低
现有采购系统中,交易信息透明度低,内部采购产品、价格信息共享程度低,一定程度上造成内部采购价格普遍较高;同时,内部供应联络信息获取不便,一定程度上影响内部采购效率、增加了内部采购成本。有必要通过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内部采购信息的共享度和透明度,提升内部采购效益、降低成本。
1.4招标采购的不确定风险较高
一是外部的不确定风险。一方面,现有招标采购系统中,由于对供应商资质、信用、与公司交易关系质量等信息管理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招标采购对供应商选择的主动性和对优质供应商的判断,当经济处在下行周期,公司资金无法跟上时,招标采购工作更是被动,甚至发生流标现象。另一方面,由于招标采购管理信息化程度低,难以对招标采购价格等历史数据进行有效的汇总分析,难以总结分析招标采购趋势状态,过往的招标采购经验难以得到有效利用,不利于规避外部风险。二是内部的不确定风险。由于信息共享度低、信息不透明,内容招标采购工作及监管工作一定程度上都存在风险环节,由于相关交易信息缺乏导致产业内部衔接不畅也一定程度上带来经营风险。
2招标采购监管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采购管理是企业规范业务流程、优化供应链、控制成本、提升效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为进一步提升该企业采购管理水平及成效,依据上述企业招标采购中面临主要问题,本文提出建立以风险防范和效益提升为目标的招标采购监管信息系统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防范风险,有效提升采购工作的监管水平
以专业的采购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采购管理流程的规范化、透明化,可以很方便地跟踪监控采购过程,随时查询采购结果,并实现过程及结果信息的共享,从而有效提升对采购工作的监管力度,避免出现招投标工作存在的不规范甚至违规违纪现象,加强集团监管的能力。
2.2优化流程,提升采购工作及其管理效率
通过采用专业的采购管理信息化系统,采购各环节规范运作,加强对采购流程关键节点的控制,明确各环节责任人、限定各环节运作时间,完善采购工作及其管理工作的及时性、运作流程衔接的流畅性,从而有效提升采购工作及其管理工作效率。同时,由于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升,大大提升采购工作的运行状态及采购结果查询、应用的便利性,从而使采购管理工作能够更有针对性、更加有效地在统揽全局的基础上做好监督管理和优化提升。
2.3加强协同,有效提升内部效益
其一,专业的采购信息管理系统集成了集团内各企业的产品种类及价格信息,并客观记录和保存了内部采购的历史资料,有助于集团内部产业链中各环节间生产与需求之间平衡协同,也有助于供求双方优化采购和供应策略,提升产业间的协同效应。其二,系统内集成了集团内部各企业经营管理及网络联系的相关信息,使内部的网络联系更为便捷,为产业协同提供构建良好的管理环境,提升协同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电商采购管理办法范文5
一、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
1.完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制度。认真贯彻有关制度办法,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2.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建设与推广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制定和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操作执行相关配套制度办法,构建全面、系统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制度体系。
3.完善政府采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机构信用评价和监督管理等办法,加强对政府采购机构的监管,提高采购活动的效率和质量。
二、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
1.健全政府采购监管力度。加强与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推动监督检查常态化、专业化。
2.落实工程项目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申报、采购执行、资金支付及信息统计等工作程序。
3.建立严格的惩治制度。依法开展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加大对采购当事人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查处促管理。加强对供应商、评审专家和社会机构等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监督,逐步建立绩效考核评价、不良行为公告、市场禁入等制度,构建和完善政府采购诚信评价体系。
三、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计划管理
加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宣传力度,扩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推动县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政府采购计划审批制度。严禁采购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定期对各预算单位实施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促进预算单位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杜绝超预算采购的现象。
四、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
加大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力度。严格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制度,进一步提高节能、环保产品占同类采购的比重。
五、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
贯彻应采尽采原则,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将工程类采购全面纳入政府采购执行监管范围;扩大服务类项目采购范围,争取将更多的公共服务、专业服务等传统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扎实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服务及抗灾救灾物资等关系民生项目的采购管理工作。
六、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建设
加快推进市、县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步伐。提升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应用水平。按照“简捷、易用、高效”的原则要求,启动并深入实施全市政府采购公共资源库建设,积极配合省厅共建共享专家库、供应商库、机构库、项目库、商品库。为建立上接财政厅、下联县、区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做好充分的基础准备。
七、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
1.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宣传力度。在宣传方面,既要利用好专业媒体专业优势,又要加强与大众媒体的联系与沟通,扩大宣传范围,增加报道深度,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政府采购工作营造宽松、健康、和谐的外部环境。
电商采购管理办法范文6
一、主要工作成效
10年来,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在摸索中前进,在实践中完善和规范,使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由小到大、从易到难、从范围到方式、从规模到质量都有很大的发展,取得了显着成绩:一是采购管理模式由最初的“采管一体”、“先纳入、后规范”,发展为现在的“管采分离”、“既纳入、又规范”的管理模式。二是政府采购方式由最初的询价、邀请招标方式扩展为现在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5种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成为现在采购活动的主要采购方式。三是政府采购范围由最初仅限于货物类的单一产品采购逐步拓宽到货物类的多个产品和工程类的房屋装修维修工程、市政工程、信息网络工程及服务类的印刷、车辆保险、车辆维修、宾馆定点等采购。特别是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采购项目,如教学仪器、体育器材、医疗器械、保健器材、卫星通讯设备、消防设施设备、塑胶跑道、电子产品、各类网络系统、环境监测仪器、高考信息服务系统等项目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四是采购规模从1999年的735万元增长到2009年的4.59亿元。10年来(1999年至2009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累计达到16.6亿元,采购规模年均增长43.8%,累计节约资金1.75亿元,平均节约率为10.54%。其中:市本级集中采购规模从1999年的566万元增长到2009年的4218万元,10年来(1999年至2009年)市本级集中采购规模累计达到3.12亿元,采购规模年均增长23.5%,累计节约资金3504万元,平均节约率为11.23%。这些成绩的取得,为促进财政改革,节约财政资金,加强廉政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主要工作措施
1、从加大宣传入手,改善政府采购工作环境。政府采购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其关键问题是要得到社会各届特别是采购单位的支持和理解。近年来,用宣传来争取重视,寻求配合,促进工作,是各级政府采购部门的一贯做法。一是广泛宣传《政府采购法》,将《采购法》印刷成单行本,送发给采购单位和供应商,让他们学法、懂法、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二是召开政府采购座谈会,组织采购单位和供应商集中学习《采购法》,扩大宣传力度;三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对采购单位满意且社会反响较好的定点采购和工程维修项目采购分别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康日报》以及《财政简讯》上进行报道宣传,让社会各界支持政府采购工作,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应;四是开展政府采购有奖知识竞赛,有奖征文活动;五是年月建立了“安康市政府采购网”,为市县招标中标公告、交流工作信息提供了固定的服务平台和宣传阵地,扩大了社会影响。通过多种有效宣传形式,营造了良好的政府采购氛围,提高了全社会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采购单位从不理解到支持,从有意规避到主动纳入;供应商从不认识到认识,从盲目投标到有序竞争,进一步改善了政府采购工作环境。
2、从制度创新入手,严格规范采购程序。制度创新是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规范程序、规范行为、规范操作是采购工作的生命线。近几年来我市从制度创新入手,结合工作实际,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相继出台和完善了一系列政府采购工作制度。为规范程序,推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相继以政府文件印发了《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政府采购目录》等一系列文件,有力支持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从市本级做起,先后制定了《安康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康市部门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安康市市级单位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安康市市本级单位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实行定点管理办法》、《安康市市级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等;三是制定了《安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明确市财政局内部各科室和单位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职责;四是市县区根据“既兼顾统一规定、又结合本地实际”的原则,先后制定了《政府采购工作指南》、《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政府采购公开(邀请)招标工作流程》、《政府采购询价采购工作流程》及内部岗位责任制、工作纪律、学习制度,做到了责任明确,程序到位、公开透明。这些工作制度和流程张贴在外,让办事单位一看明了,方便快捷;五是对采购项目金额在10万元以上,不管采取那种采购方式的采购活动均邀请市(县区)纪委执法室、本局监督检查科(股)和资金管理业务科室(股)进行全过程监督。六是规范了招投标文件的制作形式,完善了评标办法,制定了《安康市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建立了网络工程和维修工程等专家库,使采购招标活动更加科学、更加规范。这些公开透明的运作环境,严密周到的监督机制,使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赢得了信任、理解、支持与赞誉,真正实现了“阳光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