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管理制度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保险业务管理制度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保险业务管理制度范文1

一、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现状

(一)各地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由于我国各地区之间存在着较大的经济水平差异,这就影响到了各地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配套设施建设程度不一。根据笔者对于部分地区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调研,发现部分发达省份由于经济基础雄厚,对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资金投入较大,建立了专业的档案管理场所和其他基础设施,使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得到了很好的保存和利用。但是部分省份或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对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投入也比较少,因而这些档案没有得到很好地保存,这对提升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水平是极其不利的。

(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缺乏,管理人员水平不足。部分社会保险档案管理部门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造成管理人员不能及时有效地对社会保险档案进行归类和管理。工作人员管理意识薄弱,信息化管理能力弱,造成了社会保险档案管理水平低下。

(三)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方法落后。根据笔者的调研,我国各地的社会保险业务的数字化管理还未完全普及,管理方式落后。另一方面,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并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管理和归类,档案管理场所安全保障存在隐患等。

二、提高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水平的方法探微

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及调研反思,笔者对提高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水平的途径进行了总结和归纳:

(一)加强制度建设,增强管理效率。制度的建设是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重中之重。只有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法规,对不同种类的社会保险档案进行科学地分类和及时地管理,才能保障这些保险档案的安全,为以后及时有效地利用这些档案提供了保障。

(二)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者的从业素质和管理水平进行严格考核,并积极开展各种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提升从业者的管理水平。对于保险经办人员的档案管理知识进行积极培训和严格要求,对各种档案的管理方法进行积极有效的探索,提升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三)强化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者的服务意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各行各业劳动者的权益,推动社会发展。因此,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者一定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深入的了解,对劳动者的需求有明确的认识,这样才能保障劳动者对保险档案的有效利用。另一方面,强化社会保险业务者的服务意识,能够让政府对这些社会保险档案进行更加科学合理地利用,为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和依据。

(四)利用现代化科技,强化管理手段。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保险事业也有了长足的进步,社会保险的范围不断扩大,因而造成了保险档案的种类和数量大幅增加,因此,我们要不断完善档案管理方法,将纸质档案管理和电子档案管理相结合,创新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这样才能满足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需求。另一方面,要加强档案管理的数字化建设,更加快速有效地提供档案查询服务。

保险业务管理制度范文2

近年来,随着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兴起,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在我国获得快速发展。各保险公司纷纷开办住房和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一时间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市场热闹纷繁。但是,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形势急转直下。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始暴露,保险公司面临的业务风险开始显现。如某财产保险公司从2001年开始经营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截止2003年5月底,累计保费收入1872万元,累计赔款459万元,赔付率24.5%。逾期贷款3296万元,占保费收入的176.1%,其中逾期3个月以上的贷款达2515万元。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到保险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一些公司被迫全面收缩相关业务。人保、天安公司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清理整顿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平安产险公司也在近日对部分地区的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亮起黄牌。

一、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发展面临的障碍

几年前还是人人争抢的“香饽饽”怎么忽然就变成了“鸡肋”呢?问题是多方面的:社会信用基础薄弱,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银行盲目竞争,违规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放松对房地产公司和车行的资信调查;产品设计存在缺陷,风险责任不对称等。但笔者认为,真正的问题却是来自保险公司自身,就是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的风险认识不足,业务管理不严格,市场运作不规范,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淡薄。由于管理缺失产生的风险才是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

(一)保险公司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风险认识不足,风险管理缺乏长期观念。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属于高风险业务,而且业务周期长,短则2、3年,最长可达30年,期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风险具有巨大性和滞后性特征。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风险的特殊性,要求保险公司对业务管理和风险安排要有长期思想,业务经营要立足长远,要正确把握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和周期性特点,要妥善处理短期利益和长期目标之间的关系。

目前,保险公司在经营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过程中,普遍存在重短期利益(即保费收入)、重市场拓展,轻业务管理、轻市场研究的现象,缺乏严谨、科学的经营理念,不能全面地认识和分析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经营环境,为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带来潜在隐患。如一些基层公司只看到目前房地产业形势一片大好,居民购房踊跃,房价节节攀升的表面现象,而没有把房地产业纳入到整个经济发展的全局中来分析,也没有和当地的经济发展形势结合起来分析,更没有意识到房地产业出现的投资增幅过高、商品房空置面积增加、房价上涨过快以及低价位住房供不应求和高档住宅空置较多等结构性问题,对房地产项目不做分析、不加区分,眉毛胡子一把抓,盲目扩大住房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最近,人民银行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国务院也于近日提出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就是对房地产业投资过热、出现泡沫现象的一种警示,应当引起保险公司的高度重视。

(二)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淡薄,不正当竞争现象严重,市场秩序混乱。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主要依靠银行开展,业务一般占业务总量的90%以上。因此,与银行的合作就成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拓展的主要环节。目前,各保险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基本上都是采取“协议+条款”的方式进行。

由于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不强以及对渠道的过度依赖,在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违规现象严重。保险公司普遍存在不严格执行标准条款费率的情况,违规与银行签定“不平等”协议,将本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保险公司自己承担,由此产生了巨大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1.扩大保险责任范围,将意外伤害和疾病责任扩展为履约责任。如某保险公司条款本来只将投保人因意外事故或因疾病死亡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继续履行还款义务作为保险责任,扩展后变为只要投保人连续三个月末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还款义务即为保险责任。

2.缩减责任免除,取消免赔额。在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条款中,责任免除条款是保护保险人利益、防止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道德风险的重要内容。缩减责任免除就是变相扩大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减轻或降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道德约束,增加了保险人面临的道德风险。同时,取消免赔额弱化了被保险人的风险责任意识,造成被保险人的风险责任缺位。

3.降低费率,一般在标准费率基础上下浮30%左右。

4.降低首付款比例甚至零首付。设定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是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风险控制的一种有效手段。对不同信用度的人群和不同风险度的业务,保险公司通过提高或降低首付款比例进行调节,可以有效地控制风险。降低首付款比例甚至取消首付款要求,直接增加了保险公司的业务风险、加大了风险管理难度。

5.高额手续费,以及由此产生的退保风险。保险公司在办理住房和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时,一般一并承保房屋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且一次性收取保费,按协议支付商手续费。据了解,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手续费为10%—15%左右,房屋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手续费为20%~30%,一般以现金形式坐扣。如果投保人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后提前办理相关保证保险的退保,或者投保人在获得银行贷款后提前办理房屋保险或机动车辆保险的退保,保险公司将面临直接的经济损失。如果这种情况集中发生,保险公司该业务项下当期的保费收入甚至不足以支付退保费,出现“红字”保费。巨大的支付压力将给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困难,并可能由此造成巨额亏损。

(三)保险公司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管理不严格、控制能力不强、措施落实不到位。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风险的产生是多方面的,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具备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目前,各公司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均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了业务操作流程,加大了业务培训力度,采取授权经营、集中管理等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从掌握的情况看,一些基层公司风险意识不强、管理粗放,没有把风险管理容人业务管理的各个环节,有关规章制度不健全且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

如对商的管理,迁就的多、制约的少,没有建立起相应的管理制度。不仅没有很好地研究环节的风险控制,反而通过协议将银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转移给保险公司自己承担,造成在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银行的风险责任缺位,从而进一步弱化了银行的责任意识。对投保人的资信调查是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一方面,目前我国社会信用的基础十分薄弱,经济活动中信用缺失现象严重,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尚未建立,为保险公司开展信用资信调查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另一方面,一些公司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坚决,工作不够扎实、细致,相关制度不能得到很好地落实,调查程序流于形式。如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员工、亲属以个人购房名义或通过虚增楼房面积、虚增楼层骗取银行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一些犯罪分子勾结不法车行,利用假身份证骗取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等。这些情况时有发生,说明保险公司在资信调查环节仍然存在较大漏洞。

二、加强管理,促进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发展

(一)要提高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重要性的认识。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在业务总量中占的比例较低,未引起有关方面足够的关注;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所具有的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未得到充分的发挥;消费信贷保证保险风险的巨大性和滞后性也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保险界应加强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研究和分析,要站在经济全局的高度,认识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在促进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要站在保险业发展的高度,分析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自身的发展前景以及对保险业发展的带动作用;要站在防范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的高度,提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加强和改善业务管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增强做好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责任感。

(二)要强化保险公司的内部管理。目前,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管理环节产生的,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主要风险是管理风险。因此,加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管理,是防范和化解风险的重要环节和有效手段。

1.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风险点多,业务环节多,操作程序复杂。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操作流程是业务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证。保险公司要充分认识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风险的多样性,在商的选择、投保人的资信调查、逾期贷款的跟踪管理和追偿等各个环节都要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落实责任制,彻底改变制度不健全、管理粗放、责任不到位的状况。

2.授权经营、集中管理。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属于高风险业务,要求具备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授权经营、集中管理是一种有效控制风险的经营模式选择。分级授权经营,由上级公司按照统一标准对下级公司经营该业务的资质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允许具备条件的公司开办此业务;业务管理则集中到省级分公司,应开发专门的业务管理系统、设立专门的业务部门负责核保、核赔、债权追偿等具体管理工作。

3.加强对商和销售商的管理,认真做好资信调查工作。要加强对商和销售商的业务宣导,提高其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作用的认识,端正经营思想和行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是商、销售商扩大经营规模,增加销售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商、销售商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措施。保险公司和商、销售商之间是平等互利的合作伙伴关系,应相互尊重共同发展。资信调查工作是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风险控制的重要节点。要充分利用社会上公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资信平台开展资信调查,尽可能地扩大对投保人信息的采集范围,确保信用评级的科学性、客观性。同时,应加强各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加强市场研究,及时总结经验,调整经营策略。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属于新兴业务,保险公司业务数据积累不够充分、管理经验不足。加强对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和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市场的研究,及时发现和总结业务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公司经营理念和经营行为,可以有效地防止风险的扩大。例如通过对发生赔案的业务进行分析发现,法人类、营运类、工程机械类业务的出险率高,保险公司可以采取细分客户群、提高首付款比例和担保条件、限制抵押物用途等方式来预防和降低可能由此产生的风险。

保险业务管理制度范文3

一、理清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思路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全市100万名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经办工作,近几年来,随着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的不断延伸扩大,养老保险业务档案越积越多,如何加强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民生课题。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布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第3号令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标准》。2010年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一任领导班子把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建设工作列入执政为民的重点工作目标,成立了养老保险档案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调查研究,查找问题。此前市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入卷归档,散落存放;二是没有安全性,损坏、丢失随时可能发生;三是没有服务提供,办事群众意见较大;四是没有机构、没有库房、没有资金;五是没有创新意识,在当时的社保经办机构内部对档案工作有一种管不管都行的思想。通过主观与客观分析后,统一了思想认识,增强了紧迫感,我们提出了“变冷门业务为热门业务,推动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有为有位;变简单管理为现代化管理,提升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服务现代化水平;变死档案为活信息,为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变单一档案建设发展为全面协调发展,夯实养老保险档案工作发展基础”的“四变”思路。思路的明确,为加快盐城市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电子化建设步伐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启动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电子化建设

几年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重视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盐城市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和软件系统开发建设的投入,加快了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电子化建设步伐。一是争取支持,抓机构建设,将档案管理工作与其他经办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各科室明确一名档案管理兼职人员,负责各科室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收集和整理。二是加大经费投入,提供物质基础,建立档案室、阅档室,购置了金属密集架、防磁柜、计算机、扫描仪,配备了吸尘器、灭火器和温湿度计等应有设备和用品,档案库房达到了“八防”要求。三是制定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管理流程,档案管理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档案管理分类方案。四是夯实基础,抓规章制度建设,制定实施了《档案员岗位职责》《档案库房管理制度》《档案保管管理制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统计、鉴定、销毁制度》《档案借阅制度》《设备维护使用制度》。五是开展培训,抓电子档案管理人才建设,为使档案管理人员尽快熟悉档案电子化管理和使用技术,成为档案管理的行家里手,我们对档案人员实施全员培训,多次邀请市档案局专家授课和现场专业指导,力求尽快适应档案工作的需要。六是策划需求,抓软件应用系统开发,我们与专业软件公司共同开发了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和电子档案查询信息系统,实现了将大量传统的纸质档案信息转换成数字化、电子化档案信息管理的质变。

三、拓展领取养老金人员档案电子化建设

近几年,盐城市随着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和并轨工作的进一步深化,越来越多的退休人员脱离原企业管理,由于盐城市社区平台建设不到位,致使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无人管理的现象突出。目前,盐城市社会保险档案服务中心已接收保存的企业退休人员档案30万人,随着退休个人存档数量的与日俱增,传统的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方式已不适应时展和民生所需、所盼的要求。要想使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不失真、不失密、不丢失,更好地履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职责和使命,就要坚持不懈创新,就要通过档案电子化管理技术解决好保真、保读、保取、保密、保存的难题。我们借用了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电子化建设的思路,在科学论证的前提下,大胆启动了退休人员档案电子化建设工作,完全避免了过去查询人员在频繁查阅、借用档案过程中发生的档案丢失、篡改、磨损、损坏的现象,有效地控制了领取养老金人员篡改档案信息而产生的欺诈养老金问题。

另外,还加强数字化、电子化档案信息系统管理。一是参保职工查询档案方便快捷,原来查一份档案,要在庞大的堆里寻找,劳神费事,往往需要半个小时,工作人员辛苦,职工不满意。现在,只要报上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在计算机中查询,非常方便,只需要5分钟。二是档案管理是标准化建设的基础工作,通过业务档案达标工作,规范了档案管理,加快了标准化建设进程。三是在业务实现信息化的情况下,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对保存原始资料有着长远意义。

保险业务管理制度范文4

一、社保业务档案的概念及特点

2009年7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档案局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联合公布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它专门规范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维护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发挥了档案的服务作用,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社会保险相关法规制定的档案规章。这一规定,从2009年9月1日起施行,对我们社保部门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工作者来说,是最为直接的一个关于档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专业性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具有其独特的特征:一是数量庞大,随着我国社保制度的改革,全民参保的实现,社保业务档案数量会出现爆炸式增长;二是动态变化,随着个人工作单位、工资数额等情况出现变化,社保业务档案也必须时刻跟随具体情况而不断变化;三是以人为本,社保业务档案是个人参与社保的原始凭证,也是维护个人利益的重要凭证;四是规范性强,从产生的过程到形成的材料,从办理程序到缴费标准都具有固定的标准和规范,不能随意改变。

二、当前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社保业务档案工作是社保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涉及内容多、范围广、政策性强。社保业务档案是做好社保工作的最基础的前提,它不仅是参保人员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同时也是社保部门进行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水平的必要条件。

1.当前在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不够重视。主要是对社保业务档案的管理缺少相应的投入,人员配备、经费不到位等。有些部门没有专门的档案室,部分档案室不符合标准,档案随意保存、丢失的情况比较严重,部分业务人员存在概念不清、档案意识淡漠的问题。二是档案多头管理,缺乏规范标准。社保业务档案由于涉及的面比较广泛,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不同类别,不一样的类别的档案分别归属不一样的部门管理,造成一个人的保险资料分别保存在不一样的机构。虽然2009年7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档案局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联合公布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我省社保系统也于2010年2月25日起施行了《吉林省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制度》,但其他类别的社保档案管理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造成水平参差不齐,运行机制和工作秩序缺乏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三是业务素质不强,信息开发滞后。社保管理机构对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较少,开展经验交流不多,档案专业人才很少,兼职档案工作者业务水平偏低,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率。不能有效地开发社保业务档案的信息资源,社保管理部门缺乏全局意识和长远意识,没有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险档案的信息开发对推动社会保险改革所起的重要作用。

保险业务管理制度范文5

一、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重要意义

1.加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有利于保障参保对象的合法权益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对参保单位和个人权益的真实记录,是确保参保个人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是实现为参保个人“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目标的重要条件,确保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安全、完整是维护和实现保障参保对象合法权益的坚实基础。

2.加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有利于提高社保经办机构工作效率

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利用是做好社保工作的前提条件。标准和规范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不仅可以提供各类准确的统计数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还可以大幅度提高办事效率。

3.加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有利于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

由于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记载了广大参保单位和职工的缴费记录、个人资料等参保信息,一旦出现管理不当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会威胁到社会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1.重视度不够,观念陈旧

由于社会保险档案数量巨大,工作环节繁琐,加上一些领导观念陈旧、重视不够,对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缺少相应的软硬件投入,有的连一个固定的档案室都没有,各类档案分割保管、分室存放;有的没有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造成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混乱、严重流失;个别业务人员也存在认识不高的问题,认为当前的工作都忙不过来,哪有时间去整理档案资料,档案意识淡漠,没有充分认识到科学管理档案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缺乏科学性,手段落后

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险业务量的逐步加大,有的单位对档案实行陈旧式人工管理,缺少相应的硬件投入,查找资料,费时费力。有的虽然实行了计算机管理,但缺乏相应的软件开发及专业人才,未发挥应有的效能,不适应工作需求。

3.管理不统一,多头管理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由于涉及面比较广泛,不同类别的社会保险档案都存放在各业务科室,未遵循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形成了多头管理问题。参保人员查询个人全部社会保险档案信息,需到相关业务科室分头查询,给参保人员带来很大不便。

4.缺乏规范性,管理随意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材料纸张形式各异,装订不统一,给档案的归类与查阅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整理不及时,随意堆放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管理不够规范。

5.综合素质差,有待提高

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迅猛发展,人员编制配置明显不足,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多为公益岗或兼职人员,缺乏稳定性和基本的档案管理知识,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

1.加强领导,提高档案管理意识

加大对社会保险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积极争取领导对社会保险档案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加大资金及人力投入,切实解决社会保险档案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匮乏、档案室紧张等现实问题,为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险档案工作创造良好氛围和有利条件。积极组织社保工作人员学习档案知识,提高档案意识,树立依法管档的观念,增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同时,成立一个专门规范档案管理的机构,对业务档案进行合理分类,确定各类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管理方式,提高业务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2.整章建制,构建科学管理长效机制

依据《档案法》《保密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等法规政策,对每一类档案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制度,从而构建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依法建档。对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存档等要有一个明确的程序,确保业务档案分门别类、安全完整,做到既符合工作进程,又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平时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材料、业务报表、台帐、图表、会计帐簿等,要及时立卷归档,遵循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社会各保障职能部门间交叉重复而造成的浪费,实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集中管理。

3.科学管理,强化档案基础设施建设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要进行科学性、系统性管理。如档案室、办公区、阅览区各自独立,配置必要的防火、防潮、防虫、防尘等必要设备,要最大程度的体现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把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统一规范化。同时应着力进行档案管理的软件开发工作,由省级社会保险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软件功能应包括:档案的自动快速编目,及档案信息的自动检索;可以实现对档案资料的快速统计,如对档案的分类统计,综合数字统计、相关信息资料统计等;可以进行档案借阅的自动化管理,以便对借用者的情况、借用时间、归还时间等进行全面掌握;实现“软”“硬”一起上,社会保险档案的微机一体化管理。

4.提升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保险业务管理制度范文6

【关键词】互联网保险;风险;监管

一、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的现状

1.市场准入监管

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对于互联网保险市场准入的资质条件,保监会对保险公司以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具体要求是必须具备健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制度,同时还需要具备满足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需要的一定数量的管理工作人员、技术工作人员和从业工作人员,还需要满足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时还做出规定,对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来讲,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才能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另外还作出以下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能够通过自己承办网站或者借助其他方式开办网站,但是都必须要求具备营业执照,还必须要有可靠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系统以及保险电子商务系统。能够达到上述条件的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在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10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材料到保监会进行备案就行。像这种备案制的市场准入机制是非常宽松的,这就表示保险机构只要能够达到合格的资质,就能够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进行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开展,从中有效体现监管部门大力推动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的意愿。

2.风险监管

发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最大隐患之一就是存在不确定性,存在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操作风险、财务风险等等。互联网保险与传统的保险业务相比,面临的操作风险更加明显和突出,尤其是网络信息安全和保险欺诈,不仅具有较高的损失频率,而且会有较大的程度损失,甚至可能对互联网保险的正常运转造成影响。因此,要监督好互联网保险机构面临的操作风险,加强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工作。首先是对网络信息安全的监管。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如果保单采用电子保单格式的,应该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技术;在网络支付上,要具有防火墙、入侵检测、加密、第三方电子认证等安全技术及数据备份功能;要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具备故障修复技术能力等,保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信息安全。其次是对保险欺诈的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及中介机构应加强互联网保险从业人员的业务素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加强业务规范管理,避免出现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欺诈投保人等违法行为;不得在网站上虚假保险产品信息,不得夸大保险产品的功能和收益,不得销售假保单。

二、我国互联网保险面临的风险

1.同质化风险

保险产品设计开发应根据市场需求、保险大数据并运用精算技术计算,但目前互联网保险产品大多是条款简单的车辆险、意外险及短期收益的理财型产品,同质化较高,缺乏个性化的保险产品。

2.道德风险

互联网保险投保人和保险人因无法面对面接触,导致信息核查难度大,特别是在开展核保业务时,投保人容易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另外,互联网保险销售准入门槛较低,特别是部分保险公司打“理财”牌,销售广告上突出“保底”“收益高”等内容,缺少风险提示,存在误导消费者的风险。

三、构建我国互联网保险监管体系的建议

1.加快培育互联网保险监管人才

政府部门应担负起培训互联网监管人才的任务,积极培养精通信息技术、熟悉保险和网络操作实务、能灵活行使监管权限的复合型保险监管人才。一是利用高校教育平台,协助开设互联网保险相关专业或与监管相关的课程,为互联网保险提供充足、优质的人才储备。二是采用“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国内外专家,举办互联网保险监管培训班;也可采取考察学习、交流访问等方式,借鉴国外先进的监管经验。三是尝试建立互联网保险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挂牌实名服务,构建人才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2.加强互联网保险产品监管

互联网运营并没有改变保险的风险本质,线上、线下监管适用的法规政策应保持一致性。一是建立互联网保险专属产品审批或备案制度,允许保险公司设计互联网保险专属产品,可在条款、费率等方面差别于线下产品。二是对新产品保持高度的风险警惕,特别是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高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应加强规范。三是完善互联网信息披露制度,将互联网保险产品、条款、特别是风险提示等情况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3.建全面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

要进一步加快我国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建立政府、企业与个人的统一信用评级制度,以信用制度作为互联网保险市场的强大支柱,并以此促进保险监管的实施。

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主动遵守市场规则,充分发挥行业自律职能,组织保险机构签订互联网保险安全自律协议,协助保监会监督检查保险机构业务网站和互联网保险经营信息等。保险监管部门应将部分事务性工作授权给保险行业协会实施,以促使其在行业发展和自律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结束语

互联网保险业务因其低成本、广覆盖的优势,目前已成为保险市场拓展的主要渠道,发展前景看好。但与此同时,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相对滞后,各项监管规定存在不全面、不完善等问题。从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的现状可以看出,现行监管制度仍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险种创新监管不到位且未对偿付能力提出相应的监管要求等不足,因此,制定更加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