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方面的建议范例6篇

生态环境方面的建议

生态环境方面的建议范文1

关键词:议程设置 拟态环境 构建

印度神话中有这样一则:“其实世间的一切,不过是梵天做的一场梦,你我都活在他的梦中。梵天一旦睁眼,这个世界便消失了,直到他再次睡去,周而复始。”在这则神话中,梵天做梦才是真实,而世间的一切不过是梵天构建的“拟态环境”。而人们的生活,所接触的世界是否就如同这则神话,只不过是梵天做的一场梦,所不同的是传播扮演了梵天的角色,在我们称之为“议程设置”的传播理论中构建了一个“真实”的“拟态环境”。

电影《楚门的世界》就是向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某电视制作公司收养了一名婴儿,他们刻意培养他使其成为全球最受欢迎的纪实性肥皂剧《楚门的世界》中的主人公,公司为此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然而这一切却只有一人全然不知,他就是该剧的唯一主角――楚门。楚门看上去似乎过着与常人完全相同的生活,但他却不知道生活中的每一秒钟都有上千部摄像机在对着他,更不知道身边包括妻子和朋友在内的所有人都是《楚门的世界》的演员。以电视台为代表的大众传播媒介,演员们共同制造的人际传播和组织传播,以及楚门毫不知情的自我传播最终为楚门构建了桃源岛这个“真实”的拟态环境。

在探索本文结论的过程中,本人通过对《楚门曲世界》进行传播学层面的分析,深入思考李普曼在《舆论学》中提出的“拟态环境”和“议程设置”的理论,并且在下面几个方面对这一传统经典理论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真实环境与拟态环境之间的区别

“我们必须特别注意一个共同的要素,即人们和环境之间的插人物――拟态环境。人们的行为是在对拟态环境作出反应。但因为是行为,如果见诸行动,行为后果就不是出现在刺激行为的拟态环境中,而是在行动发生的真实环境中。……因为,在社会生活层面上,所谓人作出适应环境的调整是以虚构为媒介来进行的。”李普曼认为人们是生活在“拟态环境”与“真实环境”叠合的双重环境中,拟态环境和真实环境是同时存在,但又是截然不同的。就好像北方的人经常会问“云南是不是遍地都是孔雀,出门都是骑大象”,这就是他们通过各种信息来源渠道形成了云南的“拟态环境”,而真实的云南是一个与其他城市一样的现代化都市,既没有那么多孔雀,也不可能骑大象出门。在这个例子中,可“清晰地辨别拟态环境和真实环境,它们之间的区别泾渭分明。

但是我认为,从大众层面来说,拟态环境和真实环境是客观存在的。它们之间有着不同的区别。然而对于作为个体的人来说并不存在真实环境与虚拟环境的区别,二者应该是同一的,所不同仅仅是人自身的意识发生了改变。就好像在电影《楚门的世界》中,在大众的服里,在真实的世界中,楚门作为一部泡沫剧的主角才是他生活的真实,而桃源岛上楚门的生活不过是媒体刻意为之的“拟态环境”。然而在楚门意识到他的生活是一场演出之前,他的工作、朋友、家人等构成了他的生活环境,这些对于楚门这个人本身来说就是真实环境。直到他意识到自己的生活不过是一部肥皂剧,桃源镇对于他才成了虚幻的存在。再举一个例子说明,二战时期逃入深山的日本兵一直不知道战争的结束,那么对于他来说二战仍然在持续就是他的真实环境,尽管对于大众来说“战争没结束”不过是“拟态环境”。

不仅是大众传播构建拟态环境

“回过头来看,我们对自己生活于其中的环境的认识是何等的间接。我们看到,报道现实环境的新闻传递给我们时快时慢,但我们把自己认为是真实的东西当作现实环境本身来对待。”李普曼对“拟态环境”进行阐述时用的是“报道现实环境的新闻”,传统理论认为拟态环境通过大众传播得到构建。就像《楚门的世界》中,电视媒介搭建了桃源岛这个平台,虚拟了楚门的生活环境,并且通过电视这一大众传播媒介向大众展示这一“拟态环境”。

但是我认为在“拟态环境”的构建中不仅仅是大众传播媒介发挥了作用,而应该是包括人际传播、组织传播,甚至是自我传播在内的所有传播方式共同构建了“拟态环境”。例如在《楚门的世界》中,楚门所处的桃源岛这一拟态环境就是由演员构成的人际传播、电视媒体参与在内的大众传播,甚至是楚门自身的自我传播共同构建的。当楚门通过人际传播得知他所处的世界不过是一场闹剧,他的自我传播在其中不断地深化“闹剧”这一事实,最终他从桃源岛逃离出来,但是谁又能保证楚门之后的生活就是完全真实的呢?其实出走的生活不过是各种传播方式合力打造下的叉一个属于楚门的“拟态环境”。再举一个通俗易懂的例子:朋友们对一个人的评价如果是“温柔的”,那在平时的信息传递过程中就会强化这个人的这一特质,最终让其真的很“温柔”,这就是人际传播对“拟态环境”的构建。

关于议程设置理论广义范围的探讨

传统的议程设置理论认为议程设置是大众传播的重要社会功能和效果之一。该理论认为在公众对社会公共事务中重要问题的认识和判断与传播媒介的报道活动之间,存在着一种高度对应的关系,传播媒介给予的强调越多,公众对该问题的重视程度越高。根据这种高度对应的相关关系,可以判断大众传播具有一种形成社会“议事日程”的功能,传播媒介以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显著性”的方式,影响着公众瞩目的焦点和对社会环境的认知。从上面的论述中可以得到三个关键词:“公众”、“公共事件”、“大众传媒”,也就意味着“议程设置”理论只有在符合这三个条件的前提下才能发挥作用。

然而在现今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不只是大众传媒,其他的传播媒介在传播过程中也体现了“议程设置”理论,比如和朋友交谈时通常会把感兴趣的话题进行排列,并且期望通过话题的排列和强调改变或者强化朋友的态度。因此可以把议程设置理论的关键词做一个范围延伸,把“公众”、“公共事件”、“大众传媒”改为“所有人”(包括公众和个体)、“事件”、“传播”(包括自我传播、人际传播、群体传播和大众传播)。由此得到一个议程设置理论的新概念:所有个体的人对事件的认识和判断与传播之间,存在着一种高度对应的正相关关系。传播过程中,传播者通过对“议题”的排列和高度强调影响人们对事件的判断和观点的形成,同时影响人们的行动。

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发现传统的理论认为大众传播构建了拟态环境,拟态环境和真实环境有着截然不同的区别,人们生活在拟态环境和真实环境叠合的双重环境中。另外,“议程设置”是大众媒介通过对公众事件进行议题的设置从而影响公众的态度,最终导致公众的行为发生改变。

而我的结论可以通过三个层面进行阐述:第一个层面,是传播而非仅仅是大众传播构建了“拟态环境”;第二个层面,议程设置对于“拟态环境”的构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议程设置的最终结果就是构建了“拟态环境”;第三个层面,就个人而言,在议程设置中构建的是真实的“拟态环境”。

“广义议程设置构建‘真实’的拟态环境”的现实意义

首先,通过这个结论我们不得不对目前比较流行的“大众传媒构建拟态环境具有很大的危害性”的说法进行反思。比如前段时间热议的网游玩家跳楼事件,各方都认为在该起事件中网络游戏负有主要责任。然而这一“拟态环境”不仅仅是网络这个大众传播媒介造成的,在小男孩所处拟态环境的构建过程中有大众媒介的因素,也有网络游戏其他玩家的人际传播元素,还有小男孩自身自我传播强化的因素。它是一个多方面传播造成的后果,而不仅仅是大众传播的错。

生态环境方面的建议范文2

关键词: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

中图分类号:F124.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0-0003-03

“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最早源于环境保护”[1]。1972年,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人类第一次环境会议。各方逐步认识到气候变暖是环境问题之重,既而以一年一度的气候变化大会替代人类环境会议,完成了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嬗变和提升。中国由忽略环境保护到顺应世界潮流于1973年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从几年一次的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到1991年起每年召开一次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从强调可持续发展到实行科学发展,再到在执政党的文献中庄严宣告“建设生态文明”,完成了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嬗变和提升。

一、可持续发展思想渊源及其他

1968年4月,意大利、美国、日本等国专家发起成立民间国际学术组织罗马俱乐部。他们写出十几份深刻影响着人类的综合性研究报告,最著名的是1972年发表的《增长的极限》(以下简称《极限》)。该报告说:“人类社会的发展由人口激增和加速发展的工业生产、农业生产、资源消耗和环境恶化五种互相制约的因素构成。”“这五种增长趋势到21世纪会达到极限”,“为了使人类免于毁灭性的灾难,就必须让经济发展绝对服从环境保护的需要。”[2] 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深受该报告的影响。《极限》提出的增长超过极限将导致全球性危机的警告具有科学意义。

1970年3月,在日本东京召开的关于公害问题的国际座谈会上,一位环境法教授提出了环境权的理论:“我们请求,把每个人享有的健康和福利等不受侵害的环境权和当代人传给后代的遗产应是一种富有自然美的自然资源的权利,作为一种基本人权,在法律制度中确定下来。”[3] 1972年的《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中有类似的规定。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应联合国大会的要求,提出了20万字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其中为世界各国的环境政策和发展战略提出了一个基本的指导原则即“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被认为是具有历史意义的战略转变。”[2] “可持续发展”思想渊源于此。这是人类文明进程中的重要一步。

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达成,并于6月4日在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公约“定了一个原则,就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3] 1995年3月28日,首次缔约方大会在柏林举行以后,每年都召开缔约方大会。1997年12月11日,第三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召开,通过了《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它规定了2008―2012年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百分比。2007年12月,第13次缔约方大会在印尼巴厘岛举行,形成了“巴厘岛路线图”:把公约和议定书的基本原则化为具体事项,强调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同时“把美国纳入进来”。“由于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美国如何履行发达国家应尽义务一直存在疑问。”[4]美国的说辞是,虽然它排放的温室气体接近全世界总量的五分之一,但是它创造的物质财富总量在1/4以上,就是说它的效力和能源利用率是高的。由于美国打退堂鼓,可以说公约和议定书的部分效力待定。

2009年9月,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召开。同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即《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在哥本哈根召开。“世界上从来没有一次会议能像这次引来如此关注的目光”,因为人们认识到人类需要“修正行为、恢复理性,以保证自然的永续和人类的永恒。”[ 5]在被认为是“拯救人类最后机会”的歌本哈根会议可能面临无果而终的关键时刻,总理代表中国政府以卓有成效的努力推动了《哥本哈根协议》的达成。联合国纽约气候变化峰会与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可谓“世界气候变化两会”。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说:“众多国家领导人出席这次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峰会本身就表明了人类所面临的气候变化挑战的严重程度”。他还说:“超过13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领导人出席气候变化大会,这在联合国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最大规模”与“史无前例”的“气候变化两会”提醒我们:人类遭遇的威胁之严重。半个世纪以来,从民间学术组织到气候变化峰会,从数年一次的环境会议到一年一度的气候变化大会,从泛泛而谈到确立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实行量化的节能减排,这是国际社会探索人类生存与社会发展的路径,可谓“数”途同归:以应对气候变暖为着眼点,以节能减排为着力点。谈到中国环境保护时指出:“要更多地考虑国际因素”[6]。上述若干国际会议和多边协议构成的“国际因素”对中国环境保护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二、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嬗变及其他

2009年9月,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指出:“三十七年来,从斯德哥尔摩到里约热内卢,从京都议定书到巴厘岛,我们为保护全球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共同努力,取得显著成就”,“气候变化没有国界。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中国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战略任务,强调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7] 其中回顾了世界环境保护工作的三次跨越,同时包含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胡主席的讲话有理有节,先强调“发展中国家应该”“摆脱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后指出“发达国家应该承担起责任,向发展国家提供新的额外的充足的可预期的资金支持。”“这是对人类未来的共同投资”[7]。胡主席的讲话展现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理所当然地引来满“峰会”喝彩。

1972年,联合国召开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中国刚恢复联合国席位,收到了这次会议的邀请。当时国内的宣传口径是:环境问题是资本主义典型的社会弊病,社会主义国家怎么能够承认也有环境污染问题呢?”[8]中国政府犹豫一番之后,还是派出代表团出席会议,并在会上首次归纳了环境保护的三十二字方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在政治动乱、困难重重的年代里,在总理的领导和关怀下,1973年8月,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并拟定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两个举措表明中国顺应世界环境保护潮流,标志着中国环境保护立法开始孕育。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逐步地艰难地走向有序开展。1983年12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针对环境问题的严重性确定了环境保护同人口问题一样是一项基本国策,确立了“三同步”和“三统一”原则:“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以后,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全方位快速推进时期。我党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探索远远早于“建设生态文明”口号的提出,可以说1972年就已经开始,而口号的提出正是不断探索的成果。

1991年起的十几年来的每年初,中央都召开的“座谈会”,构成了一个系列。第三代中央领导核心和继任总书记到会讲话。第一阶段(1991―1996年):会标为“中央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为子孙后代创造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6]。在谈人口控制问题紧迫性的同时,要求我们十分重视环境保护以确保可持续发展。第二阶段(1997―1998年):会标为“中央计划生育与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由于人口众多是导致环境问题的最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原先的会标改为包括主题词“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都很重要,都关系到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都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6] “三都”之说把两项工作完全并列。“建设和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大事”,“要坚持不懈地搞好生态保护工程”[6],“生态保护”的内涵比“环境保护”丰富。本阶段的讲话既纵向地强调保持可持续发展,又横向地全盘考虑人口资源环境。第三阶段(1999―2002年):本阶段会标为“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强调必须“保护自然资源,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6] 系列座谈会在称谓上完成了由一者(“计划生育”)向二者(“计划生育与环境保护”)进而三者(“人口资源环境”)转化,会标明义,讲话的主题进一步凸现。直至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高瞻远瞩地提出“建设生态文明”。

在系列座谈会上的讲话由包括环境保护向突出生态保护转而提出走“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生态文明的理论形态呼之欲出。在后来接着召开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又发表了与时俱进的讲话,其要点逐步凝聚成和谐社会观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科学发展比可持续发展更缜密,是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嬗变、推进,为提炼生态文明做好了思想上的准备。

三、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提升及其他

环境保护问题已经不是部门工作,而是关系到全局、大局和长远,需要从文明和生产力的高度宏观地看待。“保护环境的实质就是保护生产力。环境意识和环境质量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6] “人类共同生存的地球和共同拥有的天空,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保护地球,需要各国共同行动。”[6]的本篇讲话与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开幕式上的讲话有内在的联系。“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以浪费资源和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就不可能持续。”[6]辩证地论述了环境保护对于持续发展的意义。

20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提出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进入21世纪,我党第三代领导集体在“两个文明”的基础上,在十六大政治报告中重提马克思主义关于“政治文明”的概念。因此,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坚持“三个文明”共同发展。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在十七大政治报告中又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生态文明是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重要内容。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对文明的认识是步步深入、日臻全面,发展到在党的文献中出现“四个文明”。未来,中国将长期坚持“四个文明”一起抓。

我们党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是非常之重大的。(1)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党对人类文明形态演进的历史性把握,是具有前瞻性的一种重大的理论创新,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种最新的成果。(2)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消除环境资源威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实践性提升。面对当前的环境资源问题,我们必须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3)提出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关乎中华文明的世代延续,也是对世界文明的巨大贡献。中国占世界人口22%,这样一个群体形成良好的生态文明的发展模式,就是对人类的贡献。(4)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的丰富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有许多精辟的论述,今天我们就是要发扬光大这种生态文明观。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第四种形态。与“生态文明”相关的概念不胜枚举,包括:以“生态”为前缀(词头)的概念:生态平衡、生态工程、生态环境、生态科学、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系统等;以“绿”和“绿色”为前缀的概念:绿色GDP、绿色经济、绿色发展、绿色核算、绿色统计、绿色消费等;还有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生态文明”几乎囊括了这里列举的若干相关概念的内涵,同时又是高度浓缩的朗朗上口的,因此它是一个纲领性的可以跨越国界和年代的概念。

“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这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9月11日印发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口号》第13条。本口号简洁明了地指出了中国未来较长时期的几项任务,有人称之为“六大建设”。在接着召开的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决议中提出了“五大建设”( 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 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建设”是会议的主题。因此,“六大建设”与“五大建设”是一致的。“以及”作为连词一般是连接并列的词或词组(前面的往往是主要的),但在“五大建设”和“六大建设”中的“生态文明建设”并不是没有其他“建设”重要。

生态文明是指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科学的生态运行机制和良好的生态状况支撑的物质、精神、制度方面成果的总和。其核心是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落实及其成果的反映,它摒弃人类破坏自然、征服自然、主宰自然的理念和行动,倡导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合理利用自然,并主动开展生态建设,实现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关于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探讨充实了生态文明理论,生态文明理论丰富了我党构建的社会主义文明体系。

参考文献:

[1]文选:第1卷(1989―2008)[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532.

[2]金瑞林.环境法概论 [M].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4:24-35.

[3]郑国光.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千方百计服务民生[N].学习时报,2010-05-24.

[4]徐华清.减排目标:推进全球清洁技术合作[N].光明日报,2009-12-07.

[5]肖国忠.让哥本哈根托起人类的明天[N].光明日报,2009-12-14.

[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思想年编(1989―2008)[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231-613.

生态环境方面的建议范文3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十七大已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建设良性循环的生态农业,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农业建设的一项基本方针。我国自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在村镇环境保护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村镇生态环保政策和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经历了起步阶段到停滞阶段,再到恢复和发展阶段,然后是工程化和国际化阶段,最后是快速发展阶段。生态农业建设、环境保护和绿色食品生产得到了重视和加强,促使我国农业经济继续保持了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

二、我国村镇生态环保政策和制度的变革

(一)起步阶段(1949年至“”初期)

我国成立之初,国民经济有了迅速发展,经济效益有了较大提高。与此同时,国家在保护和改善村镇生态环境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虽然在法规建设方面还没有提出专门的村镇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但在国家的一些重要文献中做出了相关规定。如1957年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暂行纲要》中,就包含了一些村镇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推动了村镇生态环境方面的建设,在农村兴修水利、道路建设、植树造林、防治水土流失、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村镇居民身体健康水平等方面都取得了进展。

(二)停滞阶段(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

该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发生了重大变化,给村镇生态环境带来了较大压力。在胜利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后,对经济发展改变了原来稳步发展的战略,实行一种急于求成的冒进战略。如大炼钢铁,滥挖滥采矿产资源,严重破坏了村镇生态环境。尤其是一段时期,关于村镇等领域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被当作资本主义和修正主义的“管、卡、压”受到批判和否定。农业生产方面,在当时极左的思想引导下,推行“以粮为纲”、“牧民不吃亏心粮”等政策,全国各地大规模开垦荒地,大片毁林、毁草开荒造田,我国森林和草原生态状况急剧恶化,破坏了农业生产生态系统,导致了生态环境恶性循环。

以总理为代表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主张以及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召开的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给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转折点。1973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召开了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这次会议拉开了我国具有现代意义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序幕。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重点讨论、研究了我国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问题,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的10条措施,同时,国务院制定并公布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若干规定》。随后,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沿海水域污染暂行规定》、《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等一系列条例、规定和标准。1974年,国务院及大多数省市分别成立了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环保机构的建立,有力地推动了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从1974-1976年,在污染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全国在工业污染防治、城市环境整治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同时,也为全国村镇生态环境保护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恢复和发展阶段(20世纪70年代中期至20世纪90年代初)

该时期,村镇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许多相关法律法规在这一时期出台。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修订的我国《宪法》,第一次对环境保护做出了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为今后我国环境保护和环境立法提供了宪法依据。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使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和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崭新时期。

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明确了环境保护的对象和任务,将农村列为法律保护的环境要素。1983年12月31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了城乡建设、环境建设要同步发展,并提出到20世纪末乡村环境和城市环境一起达到清洁、优美、安静的目的。为此,国家采取了几项重要措施。1983年1月11日,国务院决定停产六六

六、滴滴涕的生产和使用。针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带来的污染问题,1983年6月召开了全国县(区)环境保护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出选择无污染、低污染工业的工业产品结构,注意合理布局,制止污染转移和对有污染工业实行“三同时”规定等经验。根据这些经验,国务院及时做出了《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决定》,将乡镇企业环境管理正式列入国家工作。1984年5月,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广生态农业,防止农业环境的污染和破坏”。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提出,“山区25度以上的坡耕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以发挥地利优势。口粮不足的,由国家销售或赊销”。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止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溃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素”。此外,国务院还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保护村镇生态环境的法规。如《关于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紧急通知》、《村镇规划原则〔试行〕》、《农药登记规定》、《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水土保护工作条例》、《渔业法》等,村镇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有了明确的政策法规依据,我国村镇生态环保工作进入到恢复和发展阶段。

生态环境方面的建议范文4

开发黄河水电构筑晋陕峡谷生态长廊

近年来,随着我国能源消耗量特别是石油和煤炭资源消耗量的大幅度增长,中东部地区雾霾天气持续增加,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应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在华北地区大力增加黄河水电等绿色能源的比重,减少燃煤和燃油使用量,这是缓解雾霾污染的重要举措。

希望水利部、发改委等有关部委加快前期审查和立项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古贤、碛口水利枢纽工程,这对中西部地区发展特别是晋陕两省的发展和生态建设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古贤、碛口两大工程建成后,不仅具有巨大的防洪减淤作用,而且可以在黄河大北干流形成400多公里长的湖泊和湿地。这一南北走向的生态长廊,在极大改善晋陕两地生态环境的同时,还将有效拦截来自西北方向的沙尘,为首都和整个华北地区构筑起一道坚实的生态屏障。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姚海同:

建议制定《长江法》,保护长江生态

长江是中国的第一大河。由于高强度的水利开发和水量调度,长江入海流量显著减少,长江水体污染问题十分严重。虽然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有关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的规划,但是从全流域来看还缺乏整体规划、统一协调。建议针对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抓紧研究制定专门的法律,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抓紧启动立法调研,尽快研究制定《长江法》。

在管理体制上,国家层面尽快建立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加强全流域的统筹协调。建议国务院成立长江流域管理委员会,负责推进全流域的综合协调。对目前水利部下属的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局进行改造,作为长江流域管理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业务上受国家环保部和水利部的双重领导。

全国政协委员、青海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张周平:

建立南水北调联动机制,推动西线工程开工

希望可以进一步认识到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在构建中国水资源战略性配置的骨架工程、中国生态安全的控制性工程、中国国土开发战略储备性工程中的作用,以及在构建国家西部生态屏障、促进西部发展、缩小东西部差距、稳疆固藏的重大战略举措中的作用。建议由有关省区政府牵头建立跨区域的西线工程协调联动机制,有关地区要以全国一盘棋的大局为重,特别是在调水规划获得审批后,必须坚决支持中央在关键时刻作出的政治决断。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曲久辉:

治理水污染应系统加强制度建设

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并非一定是矛盾的,治理水污染应系统地加强环保政策制定、执行等环节的制度建设。

环保政策在各地不应“一刀切”。各地的水污染情况不同,统一的环保标准,对有的地方来说要求过高,没有达标希望,地方上会出现执行不力;对有的地方来说要求过低,政策实际上于当地治污无益。治污需要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而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水利厅厅长孙晓山:

刑事法律保护是水资源法律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

破坏性取用水资源、严重性非法采砂的行为,引发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进而引起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而现行刑法中对水资源专项保护缺失。水资源的刑事法律保护是水资源法律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

建议对刑法分则第六章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增加“河道非法采砂罪,非法取水、非法占用水域罪,破坏水利设施罪”的规定。建议对刑法第114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司法解释,将人为破坏水利设施、危及水工程安全运行及防洪安全行为纳入该罪名适用范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朱奕龙:

建立黄河中上游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机制

上游节水,下游用水;上游保护,下游受益。在流域水环境保护方面,中上游地区如果只有保护的责任与付出,而无法获得保护的收益,其积极性就很难充分调动起来。建立黄河中上游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机制,促使上下游协调发展。

调动黄河中上游地区保护水环境的积极性,理清思路是关键。建议借鉴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经验,完善黄河中上游流域水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国家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责任和义务,同时根据谁受益、谁补偿原则,研究建立黄河中上游流域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机制,以提高地方政府保护积极性和主动性。

全国人大代表、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唐冠军:

建立长江水库群联合调度机制

目前,长江水电开发势头强劲,上游水库群初具规模。但是,水库蓄水、泄水和流量变化也给长江航运带来不容忽视的不利影响。长江上游水库群联合调度体制尚未建立、运行机制不健全、管理法规不完善,使充分发挥水资源综合效益尤其是航运效益缺乏制度保障,禁航、限航、船舶积压等情况屡屡出现,这与打造长江全流域黄金水道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为上位法,制定长江上游水库群联合调度(或者长江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的法规。同时,应建立长江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或者长江上游水库群联合调度)协调领导小组,尽快完善水库群联合调度的体制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十堰市市长张维国:

南水北调生态补偿要考虑“两个成本”

应该建立南水北调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补多少算合理?需要确立科学的补偿测算办法,建议统筹考虑“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直接成本就是当地为了保护生态,在防治污染、农林发展等各个方面的直接付出;机会成本就是为了保护环境而牺牲掉的发展机会。另外,生态补偿比较复杂,各个层面都在探索实施办法,建议上升到立法层面,统一协调各方面利益。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

加强以流域为单位的水环境管理

建议借鉴当前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的做法,加强以流域为单位的水环境管理,上中下游一盘棋,更好地保护环境。如何建立合理的流域管理体制机制,是加强流域管理的关键。成立国家层面的领域管理委员会,通过立法建立流域间的协同合作长效机制。探索在流域上下游之间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以跨地区界断面的水质监测数据为依据,确定一个具体水质标准,上游水质好于这一水质标准的,下游给予上游补偿;上游水质劣于标准的,上游给予下游补偿。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

健全水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环境方面的建议范文5

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20xx年6月5日是第44个世界环境日。今年世界环境日主题为可持续消费和生产,为呼应这一主题,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为践行绿色生活。该主题旨在向全社会传播生活方式绿色化的理念,增强全民环境意识、节约意识、生态意识,选择低碳、节俭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和群众基础。

吉安市委吉安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在吉安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和广大市民的热心参与下,我们大力实施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以保护环境促进科学发展,以升级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以优化环境打造和谐秀美的生态宜居城市,城市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吉安市民生态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吉安市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文明型社会,赢得新一轮城市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吉安市环保工作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污染减排压力有增无减,经济发展方式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之间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对此,我们必须站在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在发展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同时,大力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真正把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 发展的重要内容,努力解决环保方面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的质量和水平。

生态环境方面的建议范文6

关键词:村镇生态环保;政策;变革

一、引言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十七大已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建设良性循环的生态农业,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农业建设的一项基本方针。我国自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在村镇环境保护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村镇生态环保政策和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经历了起步阶段到停滞阶段,再到恢复和发展阶段,然后是工程化和国际化阶段,最后是快速发展阶段。生态农业建设、环境保护和绿色食品生产得到了重视和加强,促使我国农业经济继续保持了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

二、我国村镇生态环保政策和制度的变革

(一)起步阶段(1949年至“”初期)

我国成立之初,国民经济有了迅速发展,经济效益有了较大提高。与此同时,国家在保护和改善村镇生态环境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虽然在法规建设方面还没有提出专门的村镇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但在国家的一些重要文献中做出了相关规定。如1957年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暂行纲要》中,就包含了一些村镇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推动了村镇生态环境方面的建设,在农村兴修水利、道路建设、植树造林、防治水土流失、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村镇居民身体健康水平等方面都取得了进展。

(二)停滞阶段(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

该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发生了重大变化,给村镇生态环境带来了较大压力。在胜利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后,对经济发展改变了原来稳步发展的战略,实行一种急于求成的冒进战略。如大炼钢铁,滥挖滥采矿产资源,严重破坏了村镇生态环境。尤其是一段时期,关于村镇等领域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被当作资本主义和修正主义的“管、卡、压”受到批判和否定。农业生产方面,在当时极左的思想引导下,推行“以粮为纲”、“牧民不吃亏心粮”等政策,全国各地大规模开垦荒地,大片毁林、毁草开荒造田,我国森林和草原生态状况急剧恶化,破坏了农业生产生态系统,导致了生态环境恶性循环。

以总理为代表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主张以及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召开的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给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转折点。1973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召开了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这次会议拉开了我国具有现代意义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序幕。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重点讨论、研究了我国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问题,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的10条措施,同时,国务院制定并公布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若干规定》。随后,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沿海水域污染暂行规定》、《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等一系列条例、规定和标准。1974年,国务院及大多数省市分别成立了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环保机构的建立,有力地推动了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从1974-1976年,在污染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全国在工业污染防治、城市环境整治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同时,也为全国村镇生态环境保护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恢复和发展阶段(20世纪70年代中期至20世纪90年代初)

该时期,村镇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许多相关法律法规在这一时期出台。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修订的我国《宪法》,第一次对环境保护做出了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为今后我国环境保护和环境立法提供了宪法依据。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使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和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崭新时期。

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明确了环境保护的对象和任务,将农村列为法律保护的环境要素。1983年12月31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了城乡建设、环境建设要同步发展,并提出到20世纪末乡村环境和城市环境一起达到清洁、优美、安静的目的。为此,国家采取了几项重要措施。1983年1月11日,国务院决定停产六六

六、滴滴涕的生产和使用。针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带来的污染问题,1983年6月召开了全国县(区)环境保护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出选择无污染、低污染工业的工业产品结构,注意合理布局,制止污染转移和对有污染工业实行“三同时”规定等经验。根据这些经验,国务院及时做出了《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决定》,将乡镇企业环境管理正式列入国家工作。1984年5月,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广生态农业,防止农业环境的污染和破坏”。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提出,“山区25度以上的坡耕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以发挥地利优势。口粮不足的,由国家销售或赊销”。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止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溃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素”。此外,国务院还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保护村镇生态环境的法规。如《关于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紧急通知》、《村镇规划原则〔试行〕》、《农药登记规定》、《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水土保护工作条例》、《渔业法》等,村镇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有了明确的政策法规依据,我国村镇生态环保工作进入到恢复和发展阶段。

(四)工程化和国际化阶段(20世纪末10年)

20世纪末,我国村镇生态环保进入到了工程化和国际化阶段。1991年6月颁布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是全国自然资源保护法规之一,用法律形式将水土保持工作固定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后14个月,国务院颁布了《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同时,各省也先后制定并出台了配套法规,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贯彻执行进入到可操作阶段。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为我国的村镇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明确具体的法律保障。

1993年国家环保局公布了《乡镇企业污染重点控制行为和重点区域名单》,将18个行业列为重点控制的污染行业,并根据污染轻重和危害大小,分为禁止从事生产的行业、严格限制的行业、重点控制的行业,437个县市区镇被列为重点污染区域,其重点地区有159个。1994年,农业部决定在全国4亿公顷草牧场上推广内蒙古阿鲁科乐沁旗有偿使用草场的经验,有25个省区约7200万公顷草地范围落实了不同形式的草地有偿承包责任制。

1998年,长江流域的特大洪水和沙尘暴对环境造成巨大破坏,加上由于粮食的连年丰产等因素,促使国家最终启动了退耕还林工程。2000年中央2号文件将退耕还林列为西部大开发的政策要点之一,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退耕还林还草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实施。其中规定2000年在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14个省、区、市以及兵团进行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同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退耕工作要明确责任,完善政策,健全种苗供应机制,严格检查监督,确保质量。

这一时期,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并下发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农村经济司的《我国生态环境建设》一文,对我国农村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做了深入细致的分析。我国世纪优先发展项目计划也将涉及改善生态环境的项目放于首位,如特别重视工业、农业发展及能源建设中的环境无害化技术与示范项目,优先安排环境污染控制、资源保护与持续利用方面的重大项目。期间,我国政府开展了一系列村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取得了很大成就,如五大生态工程、灭荒工程、治沙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草地建设、小流域治理等。

(五)快速发展阶段(2000年至今)

进入21世纪,我国村镇生态环保工作得到了迅速发展。“十五”期间,先后印发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把加强村镇生态保护和建设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这一时期,自然生态恢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村镇生态保护监管与执法工作得到加强。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107个地区开展了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工作的意见》,加大了对村镇的生态监管与执法检查力度,村镇环境污染防治得到重视。国家环保总局先后印发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联合建设部颁布了《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制定了《有机食品技术规范》和《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规定(试行)》,会同商务部等11个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有机食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命名了一批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新晨

“十一五”期间,我国大力开展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综合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巩固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计划到2010年,基本摸清全国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初步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重点区域农村面源污染、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省、市、县、乡镇和村相应级别的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资源开发活动的生态保护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公众生态保护意识得到提高,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为人们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提供坚实的生态安全保障。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自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村镇环境保护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村镇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取得了积极进展,为我国农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后,我国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以农村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着力推进环境友好型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参考文献:

1、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R].国家环保总局,2007-11-26.

2、吴雪.我国农村环境保护问题初探[J].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