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荒山荒地承包合同范例6篇

农村荒山荒地承包合同

农村荒山荒地承包合同范文1

关于农村土地撂荒的调查与思考

土地是人们长期以来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生产资料,是逐年递减的有限资源。1990年到20xx年的十二年中,全县耕地面积减少了8.5万亩,相当于减少了12个中和乡的耕地面积。大量的劳力外出和农产品价格的持续低迷,耕地撂荒面积与日俱增。为此,我们对全县土地撂荒情况进行了调查。一、农村耕地撂荒的成因全县现在耕地64.4万亩,其中土19.4万亩,田45万亩,人均耕地仅0.93亩。据现在571个村的调查统计,全县撂荒14670亩,占耕地面积2.3,涉及农户7456户,21130人。中和乡现在耕地7036亩,而撂荒面积占全乡耕地面积的8,岚峰占5.2,二坪占4.2。在撂荒地中,60为坡瘠地边远零星地,投入产出比较低。形成土地撂荒的主要原因如下:1、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从事农业不如从事非农产业的效益高,以种一亩水稻为例,产稻500公斤,收入460元,种子、农药、化肥等物耗115元(按我们300户农村住户调查资料占25计算),请人犁田、栽秧、收割等费用180元左右,亩平纯收入165元左右(含自己的劳动量价值),即一个劳动力种一季水稻的净收入为165元,如果种小春生产,投入产出基本持平,瘠薄地、边远零星地更是入不敷出。农民说得好:“在家种田,不如外出挣钱”;“要想奔小康,必须背井离乡”。农业的比较效益差,是耕地撂荒的主要原因。2、农村主要劳动力大量外出。由于“在家种田,不如外出挣钱”和农产品价格多年持续走低等原因,去年,外出劳动力18万人左右(常年外出14万人)带回劳务收入8亿元左右。外出劳力占劳动力资源的50且为主要劳动力。在家务农的基本为“九九、三八”式劳力结构。3、户口外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越来越多。20xx年12月至20xx年的二年间,全县农村人口实际外迁20375人(扣减20xx年以来移民安置5386人),在这两万外迁人员中,部分土地进行了合理流转。部分土地形成撂荒,全县由农户外迁而撂荒占20左右,水口就占33。4、土地零星、分散、偏远、瘠薄等管理不便,形成撂荒。如太平镇团碾村二社,有20余户由于偏远、坡高等不便管理而几乎弃耕(每户部分撂荒),又如二坪水磨村唐定国,他主动种了别人不种的较好的几亩土地,而自己的偏远瘠薄地撂荒。5、基层组织对二轮承包没有全面理解,拒收外迁户中断承包关系的土地,当前土地流转基本处于无序的状态,特别是基层个别地方对二轮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有种片面理解,认为承包土地30年不变,就是土地承包权不能动,动了就违背中央的政策,因此,即使有许多经商户或外迁的农户要求中断承包关系,基层组织害怕犯错误而拒绝接收,也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加以引导或适当调整,导致农民对承包地初放经营,甚至撂荒。水口镇的外迁户把承包地交给村社,而村社认为承包期未满和“30年不变”等原因,拒不接收外迁农民的承包地51.5亩,占全镇撂荒的33。二、对农村撂荒地的思考土地撂荒,是近年来出现的新问题。撂荒说明了部分农民正在摆脱土地对他们的束缚,土地不再是他们谋生的唯一手段,这表明了它积极的一面。但是,土地是不能再生的有限资源,是社会财富之源,我县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不足1亩,负面影响大。从我县的实际情况看,如果各级重视、措施得当,组织引导得力,是不会出现较大面积撂荒的。现就对如何处理好撂荒问题,提出以下建议:1、提高对土地资源和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土地是财富之母,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要认真学习理解“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7条“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经营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之规定,对当前农村的撂荒地,村社可按法定程序收回,采取多种方式重新发包。现在,基层对多年撂荒地不问不管,使土地撂荒与日俱增。对现在的撂荒地,可规划种植为桑树、果树和花椒等劳动量不大的经济作物。2、退耕还林还草要与减少或避免撂荒相结合。去年,退耕还林2.95万亩,今年计划5万亩。为此,对撂荒地而无法转包的坡瘠地,即使没有达到退耕还林还草的要求,也可以列入退耕还林还草的计划。通过还林还草计划,消灭较大面积撂荒是完全可能的。3、建立土地流转机制,制定县域土地流转及撂荒的实施意见,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当前,土地流转基本处于无序状态,有的农民写了个白条或口头达成协议自由转换,没有全面、完整的合同条款,没有村社发包方的监督,更没有专门的流转管理机构,已经出现新的矛盾和纠纷,20xx年全县农业税尾欠达到71.7万元,就岚峰一个乡1996年以来,尾欠就达97828元,占全县尾欠数的13.6,因土地流转不规范,有的农民种了别人土地后又不交农业税,村社只能找原承包人,结果双方都不交农业税,形成农税尾欠和土地撂荒。为此,我们要在尊重土地二轮承包的基 础上,应及时制定全县土地流转的实施意见,成立县、乡(镇)两级的土地托管和恢复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从而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尽量避免出现新的矛盾和纠纷。4、实施县内移民计划。县内移民,就是本县或本镇范围内,有组织、有计划地从甲地到乙地,从山上到山下落户。山区土地少,且多为坡瘠地,亩产不高,土地级差收入低,又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水土流失,而山下又出现耕地较大面积撂荒。这是一对能克服和避免的矛盾,对那些愿下山种地落户的山民,政府对他们的建房审批、子女入学等具体问题的处理上,政策应适度放宽。山区农民的种田积极性极高,如虎峰镇东山村二社的李德文,就从山上移到山下的正义村落户,种了十几亩土地。已摆脱了原在山区中当山民的贫困。还有部分山民愿下山而找不到田土种,如果乡镇做好工作,为他们牵线搭桥、正确引导、撂荒面积就会大大减少,辖区内移民,既是解决撂荒的一个有效途径,又是山区水土流失得以控制的治本之法,也是消灭山区山民贫困之法,这是一举多得之事。5、大力提倡免耕法等新型的耕作制度和使用先进的小型农业机械(如小型收割机械、小型潜水泵等),尽量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使之扩大种植面,以及适应当前农村“九九、三八”的劳动力结构,减少农村隐形抛荒或撂荒。对土地撂荒问题,我们要认真面对,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既使部分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又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以充分利用,使农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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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荒山荒地承包合同范文2

20xx年荒山开发承包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东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元,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xx年荒山开发承包合同范本(二)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 荒山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荒山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山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20xx年荒山开发承包合同范本(三)

甲方(单位或个人名称):_________

乙方(单位或个人名称):_________

因_________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依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互换标的

1、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面积为_________亩,坐落于_________(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

2、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面积为_________亩,坐落于_________(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

二、互换土地期限

甲乙双方互换地块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互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不改变土地的用途及承包义务。土地互换后,互换双方均取得对方的互换地块的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的地块的承包经营权。甲乙双方仍然要按照发包时确定的该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履行该地块原来负担的义务,双方享有互换前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应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并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四、交付方式和时间

互换土地的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交付的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裁定,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20xx年荒山开发承包合同范本(四)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发展农村社会经济,保护好生态环境,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顶集体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具体条款规定如下:

一、该幅集体荒山东面 为界,南面 为界,西面 为界,北面 为界。

二、承包年限为叁拾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价款叁拾年共计 万 仟元整( 元整),签字后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开发的项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项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选择开发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自行处理群众工作,如有阻拦等矛盾影响乙方利益,甲方负责减低损失。

六、乙方在开发中,如修建项目公路及其他临时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进行施工开发,所遇群众工作由甲方负责同样给予解决,不准任何人阻拦,甲方必须无偿让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后,如甲方继续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条件必须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议,如协商不一致,甲方无偿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归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有争议。

九、如本寨有老人过逝选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积在宽6米,长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场折价。

十、本协议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违约,如违约付违约金拾万元。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村委会保留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20xx年荒山开发承包合同范本(五)

甲方:XXX村委

村委主任:XXX

乙方:XXX,男,现年XX岁,住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商定租赁承包位于XXX地的荒山XX亩,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产生纠纷,现制定具体条款如下:

一、

二、.......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另一份交土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存档。

甲方:(盖章) 村委主任:(签字)

农村荒山荒地承包合同范文3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农村荒山荒地承包合同范文4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农村荒山荒地承包合同范文5

关键词 耕地撂荒;现状;主要原因;对策;重庆秀山

中图分类号 F30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9-0345-02

农村耕地撂荒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不仅影响粮食生产安全,同时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影响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目前,我国农村耕地撂荒具有面广、量大、持续时间长等特点,据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撂荒耕地近200万hm2[1];武陵山片区耕地撂荒比例在3%~18%之间[2],土地撂荒也是粮食安全的“第一杀手“[3];当前农村耕地撂荒情况十分严重,耕地撂荒面积正呈逐年大幅增加的趋势,如果不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组织引导广大农民积极耕种,耕地撂荒现象就会越来越严重,因此努力盘活撂荒土地,坚守耕地红线,及时遏制农村耕地撂荒,解决农村耕地撂荒的问题刻不容缓。

1 秀山县农村耕地撂荒现状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地处武陵山区腹地,渝东南边陲,渝鄂湘黔四省(市)交汇处,为部级连片特困县,辖27个街道、乡镇,267个村居,1 882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65万人,幅员面积2 450 hm2,素有“小成都”之美称,是以土家族、苗族为主的17个少数民族聚居的边远山区县。耕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农村稳定和发展的保障;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了农民相对独立的经济主体地位,包产到户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土地一度被视为农民的“命根子”,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放弃了精耕细作的良田沃土,谁来种地已成为现实而迫切的话题。全县耕地撂荒主要存在家底不清、情况复杂、措施不力等问题,尤其是偏远山区、高盖坡地、城郊集镇、冷浸下湿、零星插花等耕地撂荒更为严重。据统计显示,2015年全县农户13.17万户,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共6.36万hm2,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824个,流转总面积3.13万hm2;全县耕地撂荒比例达15%以上,据县人大调研组对秀山自治县西北部5个乡镇10个村居的农村耕地撂荒情况进行调研,撂荒比例平均达50%以上。其中钟灵镇大塘村撂荒田比例高达78.2%,撂荒土地比例达85.2%;隘口镇太阳山村撂荒田比例高达94%,撂荒土地比例达81.3%,东坪村经国土整治的10.67 hm2土地全部撂荒[4];全县种植管理水平较高的清溪场镇茫洞村耕地撂荒比例达10%以上,平关桥农业综合开发区成为全县耕地撂荒的缩影。

2 造成耕地撂荒的主要原因

2.1 大量农村青壮劳动力外出

全县外出务工劳动力占全县劳动力总数的56.18%,其中常年外出劳动力达17.21万人,占外出务工劳动力的89.12%,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经商、举家外出或高山移民搬迁,导致农村种地劳动力大量缺乏,农村普遍存在50~70岁为主要劳动力,老弱病残,力不从心,在家务农者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接受新技术新事物偏弱的“三偏”现象[5],造成大量耕地被弃耕撂荒,占撂荒耕地的40%以上。

2.2 农业生产种植比较效益低

虽然国家取消了农业税、“三提五统”,并对种粮户给予一定的补助,但并没有缩小农业生产与二、三产业收入之间的差距。农资价格猛于虎,随着种粮成本持续增长,种粮效益越来越低,农民“宁愿进城擦鞋洗碗,不愿在家栽秧搭谷”,秀山自治县产业化优势不明显,农产品价格多年持续走低,经济效益较低。以稻油轮作模式平均产水稻7 470 kg/hm2、油菜2 025 kg/hm2,按稻谷2.7元/kg和油菜籽6元/kg计算,总收入32 319元/hm2,扣除成本25 350元/hm2,净收入6 969元/hm2。“在家种地一年,不如外出一月”“要想致富奔小康,必须背井又离乡”“粮贱伤农”已成为农村不争的事实,农民种地积极性较差,致使农村耕地撂荒现象日益突,占撂荒耕地的25%左右。

2.3 农业水利运输基础设施差

由于财政投入不足,群众组织能力弱化,设施年久失修,日益陈旧老化,旱不能浇,涝不能排,机不能耕,收不能运,地块零星分散,耕作条件恶化,不利于集中耕作、机械作业,农户自愿放弃耕种导致撂荒现象突出,占撂荒耕地的15%左右。

2.4 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偏弱化

地处川东南褶皱带系武陵山二级隆起带南段,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十年九害,靠天吃饭”,由于干旱、洪灾、冰雪、阴雨等极端天气、病虫草害和野生动物的危害,造成减产减收,农业生产的风险大,农作物保险制度不健全,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偏弱,伤农引起农民弃耕撂荒,占撂荒耕地的10%左右。

2.5 农村土地监管机制不健全

土地流转职能弱化,经费投入少,人员频繁变动,队伍几乎线断人散,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未正常运转,工作组织缺位、工作无人抓,农村土地流转基本处于无序的状态,任其随意弃耕、恶意撂荒或无序流转,导致农村土地纠纷不断,粗放经营,撂荒耕地日益增加,占撂荒耕地的5%左右。

2.6 强农惠农政策执行不到位

农村荒山荒地承包合同范文6

关键词:临朐县;民营; 水土保持 ;调查 

abstract: since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in linqu small watershed management as a strategy for economic revitalization of the mountain measures to carry forward the spirit of self-reliance and hard work, perseverance to organize cadres and the masses, so as to zhishan engaged in site preparation, planting trees, building bases, water support, road construction as the focus of the small watershed management, to create a linqu pattern of small river valleys, especially in recent years, bold reform and innovation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mechanisms, the formation of the barren hills in order to lease auction-based private linqu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oil and water ways. 

key words: linqu; private;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survey

1概要 

   临朐县地处鲁中山区北部,是沂蒙山区农业大县,全县总面积1833.77km2,其中山区丘陵面积占87.3%,是山东省水土流失重点县。改革开放以来,临朐县历届县委、县政府将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作为振兴山区经济的战略措施,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坚持不懈地组织干部群众,大搞以治山整地,植树造林、基地建设、水利配套、道路建设为重点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创造了临朐小流域治理模式,特别是近几年来,大胆改革创新水土保持机制,形成了临朐特色的走民营水土保持的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

2 临朐民营水土保持的发展历程

临朐县民营水土保持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是1988年以前,主要是以承包到户为主,以村为单位,只承包给本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是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开发治理。二是 1989—1994年,实行规模开发,分户承包经营。三是 1994—2008年,主要是以荒山使用权的拍卖为主,治理开发主力军依然是该区域的广大干部群众。四是 2008年 7月至今。将荒山开发治理推向市场,实行对租赁招商开发,民营水土保持进入新的高潮期。

3 民营水土保持的几种模式

3.1农户承包型 农户承包型是指,以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单位将荒山只承包给本经济组织成员,是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开发治理。主要表现为四种类型。

3.1.1先治后包。对荒山比较集中的小流域,推广了申家庄小流域“统一规划、分户施工,以穴带地,先治后包”的做法,以组织农民投劳为主,由流域村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分批承包经营。申家庄村利用这种办法,两年高标准治理133.33 hm2,栽植各类果树 6万多棵。

3.1.2先包后治。对小流域(荒山)座落分散的,推广了石瓮沟村“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先包后治,限期治完”的做法。完不成的收回承包权,收取荒芜费,以此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石瓮沟村只有 260人,一年治理小流域66.67 hm2,全部栽上了优质果树。

3.1.3专业户小流域。对离村比较远的小流域,鼓励有能力的农户同村里签订合同,让他们上山定居,常年治理。九山镇辛庄子村村民曾宪章1983年同村里签订了 30年治理 20hm2狼窝沟小流域合同,十几年的治理和精心呵护,20hm2荒山绿了。栽植刺槐无计其数,山楂村、桃树 200多棵,半抱粗的板栗树就有 70多棵,现在仅板栗一项收入年少则 3000元,多则 5000元。

3.1.4划分自留地。对荒山较多又比较零碎的村,推广青杨峪小流域划分自留山到户,限期治理,严格验收的办法。该流域划分到户后一年验收合格单签发 1000多份。

3.2拍卖、租赁招商开发型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临朐县委、县政府大胆尝试荒山经营机制改革与创新,在拍卖7153.33 hm2荒山使用权经营的基础上,去年召开新闻会,将荒山开发治理推向市场,对部分荒山使用权实行租赁招商开发。新的机制,掀起了新一轮荒山投资开发热。截止到去年底,全县租赁招商开发荒山2408.9 hm2,据不完全统计,计划荒山租赁开发总投资达 3.6亿元以上。为探索新形势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荒山开发机制,特别是农村费改税后民营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发展提供了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种经营模式:

3.2.1优质果品基地综合开发型。充分利用近年来生态建设积累的农业基础设施和资源优势,吸引外地客商投资开发优质果品基地,发展有机果品业,配套冷风库、加工厂、果品集散中心等,形成产供销加一条龙。象沂源客商任明远、张善全总投资1200万元,租赁石家河村香炉山前崖133.33hm2荒山建设优质果品生产基地、冷风库、加工车间和果品集散中心。

3.2.2观光旅游型。充分利用当地的林木、水土、旅游资源优势,发展观光旅游型产业。象上林镇闫吾、包河将灵山 53.33hm2荒山租赁给北京市一公司,凭借灵山的特殊人文、地理特点,承租50年,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开发旅游观光业。

3.2.3餐饮度假休闲型。利用现有的山林、水土资源优势和得天独厚的交通地理等条件,投资建设集旅游、餐饮、度假、休闲于一体的度假山庄。上林镇洛地、西洼子,营子镇蒋家前河村将潍临公路西侧的皇山山林133.33hm2,山前地28.67hm2,租赁给奎文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分三年开发,计划总投资 1亿元,一期工程投资3000万元。

3.2.4种养开发型。充分利用当地的荒山、山林资源,发展特色养殖业,像青州一客户租赁五井大楼麻峪荒山 20hm2,搞山鸡、肉牛养殖等。

4 民营水土保持的作用和影响

民营水土保持的发展较快,加快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可持续快速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明显提高,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显著。以中央国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建设为契机,临朐县民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一年一个新台阶,步伐大大加快。到2008年底,全县投资25053.25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04.8km2。改善了生态环境,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2000年被国家授予“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称号。

4.2明显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到目前,全县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草面积的80.51%,水土流失面积

减少了49.37%,水土流失强度大为降低,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2000年“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县”建设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合格。

4.3水土资源利用日趋合理,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大了农业结构调整力度,水土资源得到充分合理利用。耕地、林地、经济林果、未利用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由治理前的39.14%,15.02%,2.98%和28.58%调整为28.06%,32.99%,14.07%和11.43%。林地和经济林果分别增长113.41%和359.19%,未利用土地减少61.12%。促进了水土保持小流域经济产业化的发展。

4.4生产条件得到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小流域综合治理,使全县特别是山区农业基础设施装备程度大大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为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以及人口环境容量明显提高,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明显改善。2008年全县农村经济总收入 11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3105元,是治理前15倍。

4.5减灾效益显著。

4.5.1减轻了洪涝灾害。1994年 8月 7日午后,临朐南部山区遭受了日降雨量132.5公里,最大雨强70mm/h的暴雨袭击,据瑞庄水文站7日实测结果,洪峰流量1800m3/s。该流域雨后洪峰出现时间较 1984年推迟 3小时,没有造成任何损失。而位于该流域北部的洛庄小流域因为没有经过综合治理,在这次暴雨中, 533间房屋损坏,面积9674m2,124间倒塌,面积2250m2,冲毁耕地66hm2,涝灾面积达到167hm2;冲毁虹鳟鱼池4个,沟道450m,冲毁堤堰15800m;冲毁塘坝1座,桥涵 1座,直接经济损失365万元,减产粮食1266t,减产果品29t。

4.5.2抗旱效果明显。谢家庄小流域坚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抗旱效果非常明显。1992年大旱,全年仅降水461.5mm,洛庄小流域旱灾面积达到232hm2,减产粮食871t,每公顷减产3.8t,减产果品29t,每公顷减产0.97t,直接经济损失108万元。而谢家庄小流域虽然旱灾面积达到189hm2,但粮食减产只有15t,每公顷减收0.08t,减产果品35t,每公顷减收0.08t,直接经济损失只有6万元。灾后的经济收入达到了 308万元。事实证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减灾效益是非常明显的。

5 建议和思考

5.1经济效益是影响制约民营水土保持发展的根本。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作为一项功在当今,利在千秋的群众性公益事业,,投入巨大,周期长,见效慢。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效益的调节作用非常大。多数荒山自然环境、地理条件差,水土流失严重,开发价值较小,因而对投资者吸引力不大。而这些荒山才是最迫切需要治理的,这类荒山的治理还得依靠国家、政府投入为主体。

5.2治后管理也是影响治理投入的重要因素。俗话说,“三分治,七分管”,治后管理是小流域治理成败的重要一环。调查中发现,凡是治理后重视管理,科学管理的,效益发挥就好,群众治理投入的积极性亦高。

5.3搞好调查研究,完善制定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荒山使用租赁招商开发经营行为,落实优惠政策,扶持、培强培壮,一些农产品生产、加工、旅游、度假等产业,确保投资开发商和当地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双方利益不受侵害,使荒山租赁开发真正成为临朐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