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作文范例6篇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作文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作文范文1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世界文化遗产,是指列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文化遗产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中的文化遗产部分。

第三条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国家文物局主管全国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协调、解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的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工作措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所需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基金,专门用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基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国家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事项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开展相关工作。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咨询工作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制定并公布。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依法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义务。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国家文物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对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制度,开展志愿者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工作。

第八条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承担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任务的机构,应当取得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资格证书。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应当明确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标准和重点,分类确定保护措施,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求。

尚未编制保护规划,或者保护规划内容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世界文化遗产,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年内编制、修改保护规划。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报国家文物局审定。经国家文物局审定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布并组织实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要求,应当纳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第九条世界文化遗产中的不可移动文物,应当根据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依法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文物主管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

世界文化遗产中的不可移动文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实施保护和管理。

第十条世界文化遗产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应当根据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需要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应当符合世界文化遗产核心区和缓冲区的保护要求。

第十一条省级人民政府应当为世界文化遗产作出标志说明。标志说明的设立不得对世界文化遗产造成损害。

世界文化遗产标志说明应当包括世界文化遗产的名称、核心区、缓冲区和保护机构等内容,并包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世界遗产标志图案。

第十二条省级人民政府应当为世界文化遗产建立保护记录档案,并由其文物主管部门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国家文物局应当建立全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记录档案库,并利用高新技术建立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动态信息系统和预警系统。

第十三条省级人民政府应当为世界文化遗产确定保护机构。保护机构应当对世界文化遗产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测,并建立日志。发现世界文化遗产存在安全隐患的,保护机构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报告。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世界文化遗产辟为参观游览区,应当充分发挥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作用,并制定完善的参观游览服务管理办法。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应当将参观游览服务管理办法报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对世界文化遗产的参观游览服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在参观游览区内设置服务项目,应当符合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管理要求,并与世界文化遗产的历史和文化属性相协调。

服务项目由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实施服务项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并维护当地居民的权益。

第十六条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应当组织开展文化旅游的调查和研究工作,发掘并展示世界文化遗产的历史和文化价值,保护并利用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中积累的知识产权。

第十七条发生或可能发生危及世界文化遗产安全的突发事件时,保护机构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同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报告。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向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文物局报告。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接到有关报告后,应当区别情况决定处理办法并负责实施。国家文物局应当督导并检查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提出防范类似事件发生的具体要求,并向各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通报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第十八条国家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实行监测巡视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建立监测巡视机制开展相关工作。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监测巡视工作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制定并公布。

第十九条因保护和管理不善,致使真实性和完整性受到损害的世界文化遗产,由国家文物局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警示名单》予以公布。

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警示名单》的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改进保护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世界文化遗产损害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作文范文2

《公约》自颁布之日起一直保持稳定,尚没有颁布过修订版,相反,《操作指南》的修订工作却持续不断。到目前为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 产委员会先后了25个版本的《操作指南》,提出过多种世界文化遗产类型及其相关概念。世界文化遗产类型经历了从《公约》规定的三种基本类型到《操作指南》提出的多种具体或特定类型的演变历程。

1.从“建筑群”到“城市建筑群”、“历史城镇和城镇中心”的演变“城市建筑群”(groupsofurbanbuildings)(有学者译为“市内建筑群”)的概念首次出现在1987年《操作指南》中,它是从《公约》“建筑群”基本类型中演变而来的。在2005年《操作指南》中,“城市建筑群”进一步演变为“历史城镇和城镇中心”(historictownsandtowncentres)。“历史城镇和城镇中心”遗产包括三类:第一,现已无人居住但保留了考古证据的城镇;第二,尚有人居住的历史城镇。评估这种城镇的真实性更加困难,保护政策也存在更多问题;第三,20世纪的新城镇。《操作指南》关于“历史城镇和城镇中心”的规定中提到了“历史中心”(historiccentres)和“历史地区”(historicareas)的概念,指的是包围在现代城市之中的古代城镇区域,它们是“历史城镇和城镇中心”遗产类型的具体形式。

2.从“遗址”到“文化景观”的演变“文化景观”(culturallandscapes)类型是从《公约》规定的“遗址”基本类型演变而来,代表“人类与自然共同的杰作”。1992年12月,世界遗产委员会决定将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文化景观纳入《世界遗产名录》,1994年,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类型的“文化景观”首次出现在《操作指南》中,并延续至今。文化景观包括三类:第一,人类刻意设计和创造的景观(包括园林和公园景观);第二,有机演进的景观。此类文化景观一般最初源于社会、经济、行政或宗教的需要,通过与自然环境相联系和相适应而发展成目前的形式;第三,关联性文化景观。

3.从“文化景观”到“遗产运河”、“遗产线路”的演变“遗产运河”(heritagecanals)是人类建造的水路,“遗产线路”(heritageroutes)是人类迁徙、流动与交往形成的路线[9],二者都是从“文化景观”演变而来的遗产类型。1994年,文化遗产专家会议在西班牙召开,讨论了“线路”和文化路线(culturalitineraries)的概念。同年,《操作指南》在阐述文化景观时,指出:长距离线性区域是指文化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交通运输和沟通交流网络,是文化景观的一部分。1995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在柏林召开会议,讨论了关于“遗产运河”的专家会议报告。2005年,“遗产线路”和“遗产运河”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类型特定,正式写入《操作指南》。

4.“跨境遗产”、“系列遗产”类型的演变1972年《公约》规定的基本类型,一般是指位于一个缔约国境内或独立地理空间的遗产。1984年的《操作指南》规定:位于不同地理空间的一系列文化财产可以作为一项遗产申报,当文化财产分布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缔约国境内时,这些缔约国可以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2005年,“系列遗产”(serialproperties)和“跨境遗产”(trans-boundaryproperties)作为世界遗产类型正式出现在《操作指南》中。“跨境遗产”是指位于几个接壤的缔约国境内的遗产,位于一个缔约国境内的现有世界遗产的扩展部分也可以申请成为跨境遗产。“系列遗产”是指包括几个相关组成部分、具有某一地域特征的同类遗产的集合或属于同一历史文化群体的遗产集合。数十年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等机构通过了一系列、决议、建议、宣言等,对乡土建筑遗产、历史园林、20世纪遗产、考古遗产、木结构遗产、水下遗产、工业遗产等文化遗产类型进行了阐述和规定。上述遗产类型虽然没有列入《操作指南》,但也同样反映了文化遗产分类逐步细化和具体化、文化遗产保护逐渐专门化和深化的趋势。

二、世界文化遗产认知动向

《公约》和《操作指南》呈现出的世界文化遗产类型从三种基本类型到六种具体或特定类型(历史城镇与城镇中心、文化景观、遗产运河、遗产线路、系列遗产、跨境遗产)的演变,反映了国际遗产界对世界文化遗产的认知动向。1.更加关注大空间尺度、整体性的遗产世界文化遗产类型演变历程表明,在大空间尺度内具有整体性的文化遗产越来越受到重视。“历史城镇和城镇中心”类型的提出,说明世界文化遗产的关注重点,从单体或连接的建筑群转向城镇或区域整体。《操作指南》关于“历史城镇和城镇中心”的具体规定中指出,只有当历史中心和历史区域包含大量具有重大意义的古建筑,能够显示一个具有极高价值的城镇的典型特征时,才有资格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若干孤立的和无关联的建筑,不应被列入。遗产线路是“线性的文化景观,或者是具有整体性的由若干组成部分构成的文化景观的综合体”。这一概念强调,遗产线路不等于各组成元素的简单相加,线路整体的价值高于各组成元素之和,整体性是该类型遗产的重要特征。

“系列遗产”类型的出现,说明世界文化遗产更加关注属于同一群体或地域的同类遗产的整体性,在系列遗产中,每一处独立的单体遗产都不能代表该系列遗产的整体价值。“跨境遗产”把位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缔约国境内的遗产作为一个整体看待,鼓励不同的国家联合申报。在系列遗产和跨境遗产申报中,经常通过扩展项目的方式,实现遗产的整体性和完整性保护。意大利“瓦拉迪那托的晚期巴洛克城镇”(LateBaroqueTownsoftheValdiNoto)遗产,包括8个晚期巴洛克城镇,2002年,世界遗产委员会认为该项目符合“系列提名”的要求,将其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意大利的“皮埃蒙特及伦巴第‘圣山’”(SacriMontiofPiedmontandLom-bardy)遗产包括9座小教堂建筑群,分布在意大利北部伦巴第地区和西北部皮埃蒙特地区的8个省。波兰的南部小波兰木制教堂(WoodenChur-chesofSouthernLittlePoland)遗产包括6座教堂,分布在波兰东南部6个城镇之中。2003年,两项遗产均作为系列项目申报,受到世界遗产委员会的肯定并双双入选。1987年,英国申报的“哈德恩城墙”(Hadri-an’sWall)遗产项目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005年,德国的“北日耳曼—雷蒂亚边界墙”(Up-perGerman-RaetianLimes)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世界遗产委员会把两者合并为一项跨境遗产:“古罗马帝国边境线”(FrontiersoftheRomanEmpire),2008年,位于苏格兰的“安东尼城墙”(AntonineWall)以扩展项目列入。全盛时期的罗马帝国曾扩展到三大洲,通过跨境遗产及其扩展项目,古罗马帝国边境线遗产的整体性保护得以实现。1999年,印度的“大吉宁喜马拉雅铁路”(DarjeelingHimalayanRailway)成为世界文化遗产,2005年,世界遗产大会决定把“尼尔吉里山地铁路”(NilgiriMountainRailway)作为扩展项目列入,并重新命名该项遗产为“印度山地铁路”(MountainRailwaysofIndia),2008年,“喀尔喀—西姆拉铁路”(Kalka-ShimlaRailway)作为扩展项目列入。19世纪至20世纪初英属印度时期,印度共建成了5条类似的山间铁路,至此,其中的3条已经列入“印度山地铁路”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第四条也正在酝酿申请列入。2014年6月,我国和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三国联合申报的跨境遗产项目“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它经过的路线长度大约5000公里,包括各类共33处遗迹,申报遗产区总面积42680公顷,遗产区和缓冲区总面积234464公顷。2.更加重视跨区域、跨群体交流形成的遗产1980年版《操作指南》中世界文化遗产评选标准第2条规定:“在一段时期内或某一文化区域内,对建筑、古迹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从1996年开始,该条标准增加了“体现人类价值观的重要交流”内容。世界文化遗产趋向于更加注重跨区域、跨群体之间的经济与文化交流而形成的遗产,“遗产运河”与“遗产线路”类型的提出,就体现出这种趋势。

遗产线路是建立在交流的理念之上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交流和对话的精华与集中体现,构成遗产线路的各种有形要素的文化意义来自于跨区域的交流与多维对话。经济方面,运河通过货物、人员运输等途径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社会方面,运河促进了财富和社会、文化成果的再分配,促进了人类的迁移以及不同文化群体之间的交流与互动。遗产线路最初的目标或许是单一的,但其后来的发展促进了经济、管理以及宗教、价值观等不同方面的交流与发展。世界文化遗产“大吉宁喜马拉雅铁路”,连接了孟加拉的印度教文化和山区的佛教文化两种不同的文化传统,促进了两种文化之间的交融。2000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乳香之路”(LandofFrankincense),是北非著名的乳香贸易线路,通过乳香贸易,从地中海、红海到美索不达米亚、印度和中国等地,经济、社会和文化的联系得以加强。2002年,德国的“中上游莱茵河河谷”(UpperMiddleRhineValley)成为世界文化遗产,它是狭窄河谷中发展传统社会生活方式和交流方式的典范,两千年来,作为欧洲最重要的运输线路之一,它一直在促进着地中海和欧洲北部之间的经济与文化交流。2004年,日本“纪伊山地的圣地与参拜道”(SacredSitesandPilgrimageRoutesintheKiiMountainRange)成为世界文化遗产,它是来自中国、朝鲜半岛的佛教和日本本土的神道教之间相互融合的见证。2005年,“熏香之路—内盖夫的沙漠城镇”(IncenseRoute-DesertCitiesintheNegev)申遗成功,“熏香之路”是公元前3世纪到公元2世纪间的香料贸易路线,它促进了阿拉伯南部和地中海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带动了地区间文化的碰撞与交融。2014年,作为“东方与西方之间经济、政治、文化进行交流的主要道路”和“东西方之间融合、交流和对话之路”,“丝绸之路”申遗成功。3.更加关注遗产的活态性与动态性文化景观遗产反映了在自然环境及社会、经济和文化因素的内外作用下,人类社会及其居住地的演化。在传统生活方式与当今社会的密切交融中,文化景观扮演着积极的角色:既是历史演化的重要物证,自身又处于演变过程之中。文化景观处于不断进化与更新过程中,具有时间上的承继性。1999年成为世界遗产的“霍尔托巴吉国家公园”(HortobgyNationalPark-thePuszta)文化景观,其最重要的价值是霍尔托巴吉草原自由放牧(无围墙)的传统土地利用形式,这种传统家畜牧养方式已经保持了2000多年[10]。2011年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哥伦比亚咖啡文化景观”(TheCoffeeCulturalLandscapeofColombi-a),是当地农民为了克服高山环境的不利影响而创造出来的咖啡种植模式,这种独特的坡地和高山生产模式,持续生产着世界上著名的哥伦比亚优质咖啡,世界遗产委员会评价其“是可持续的并且富有生产能力的”。上述两项文化景观遗产,不同于静态景观,它们是至今仍存在和延续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是有生命力的活态遗产,此种类型的文化遗产正越来越受到重视。文化景观遗产往往既包括物质要素,还包括具有很强活态性的非物质要素,两者不可分割、相互作用。例如2009年申遗成功的我国五台山文化景观,丰富的宗教活动和仪式是文化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活态的非物质文化(宗教仪式与朝拜路线)影响了相关遗址、遗迹的分布,丰富和发展了遗产的环境特征。世界遗产委员会认为,五台山是伴随寺庙发展起来的山岳宗教传统文化的杰出见证,其文化传统至今依然生机勃勃。

关于“遗产线路”类型,《操作指南》指出,遗产线路可以被当作一种特殊的动态性文化景观,时间和空间上的连续性是遗产线路产生和存在的基础。关于“遗产运河”类型,《操作指南》强调,运河的特征在于它动态的演变过程,运河的重要性体现在:运河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并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运河曾经对自然景观造成了并将继续造成重要影响。迄今为止,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运河,如法国“米迪运河”(CanalduMi-di)、加拿大“里多运河”(RideauCanal)、英国“旁特塞斯特引水渠及运河”(PontcysyllteAqueductandCanal)、荷兰的“阿姆斯特丹17世纪同心圆型运河区”(Seventeenth-centurycanalringareaofAmsterdaminsidetheSingelgracht),虽然有的遗产原初功能已经改变,但大都至今仍在使用,是“活”着的遗产。2014年6月,中国大运河申遗成功,世界遗产委员会认为,作为世界上最长的、最古老的人工水道,大运河历经两千余年的持续发展与演变,直到今天仍发挥着重要的交通、运输、行洪、灌溉、输水等作用,依然是沿线地区不可缺少的重要交通运输方式。4.更加关注人类与自然互动融合形成的遗产1980年版《操作指南》中世界文化遗产评选标准第5条规定:“代表某一文化的传统人类聚落的突出范例。”1994年,该条评选标准添加了“土地利用”的内容,2002年,再次添加了“人类与环境的相互作用”、“海洋利用”的内容。世界文化遗产越来越重视人类与自然互动融合形成的遗产,文化景观遗产类型的出现,就是这种趋势的反映。文化景观遗产强调人类与其所处的自然环境之间的互动,通常反映人类持续利用土地的特定技术以及人类与大自然特定的精神关系,是自然和人文因素的复合体,体现了“人类长期的生产、生活与大自然所达成的一种和谐与平衡,与以往单纯层面的遗产相比,它更强调人与环境共荣共存,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第八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指出:“应将‘文化’与‘自然’同等看待,力求避免两极化;《世界遗产公约》目的不是‘选定’景观,而是在一个动态的和演变的框架中保护遗产地的和谐与稳定,更深层次的含义就是使人们逐步意识到文化与自然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13]文化景观遗产反映了某种特定自然环境中人的创造和生存状态,其遗产价值主要反映在人地关系以及独特的生活方式与价值观等方面[14]。近年来,文化景观类型世界遗产数量呈加速增长的态势,1998年,全球仅有12项文化景观世界遗产,2003年,这一数字上升到38项,2010年,为65项,2014年,文化景观世界遗产项目总数已经达到89项。越来越多的文化景观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表明世界文化遗产越来越重视人类与自然环境互动产生的杰作。新西兰“汤加里罗国家公园”(TongariroNa-tionalPark)里有活火山、死活山和丰富的生态系统,1990年,该项目以自然遗产类型列入《世界遗产名录》,1993年,经过重新评估,人们发现地处国家公园中心的群山对毛利人具有重要的文化和宗教意义,公园重新以文化景观类型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1987年,澳大利亚“乌卢鲁—卡塔曲塔国家公园”(Uluru-KataTjutaNationalPark)因其壮观的地质构造成为世界自然遗产,后来,人们发现,公园中的巨石及其周围环境对土著人具有神圣的意义,是当地人的信仰崇拜物。1994年,公园被重新认定为文化景观类型世界文化遗产。2004年,挪威的“维嘎群岛文化景观”(Vegayan———TheVegaArchipelago)成为世界遗产。1500年来,在靠近北极圈极地的恶劣环境下,当地海岛居民依靠捕鱼和加工鸭绒毛,创造了一种可持续的生活方式,反映了人类对海洋的利用,是海岛居民与自然长期互动形成的独特景观。2012年成为世界文化遗产的“格朗普雷景观”(LandscapeofGrandPré),是阿卡迪亚人和普兰特人农耕文明发展的见证,反映了北美大西洋沿海区域的欧洲定居者适应自然环境的历程。2013年,位于我国云南的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申遗成功,世界遗产委员会认为,在哈尼梯田文化景观中,森林、水系、梯田和村寨完美融合,是人类有效利用社会和环境资源进行土地管理的典范,从精神、生态和视觉上都体现了人类与环境令人惊叹的和谐。通过相互依赖的“天人合一”系统,哈尼梯田文化景观体现了对自然、个人和社区的尊重。

三、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策略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作文范文3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是目前加入缔约国最多的国际公约之一。到目前,全世界共有178个国家或地区成为其缔约成员。截至2004年7月,全世界共有788处文化和自然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其中文化遗产611处,自然遗产154处,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23处。中国有30处文化和自然遗产被列入名录,数量居世界第三位(第一为西班牙,第二为意大利)。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地方,将成为世界级的名胜,可受到“世界遗产基金”提供的援助,还可由有关单位招徕和组织国际游客进行游览活动。

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规定,世界遗产委员会设立了《濒危世界遗产名录》。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首先要具备世界遗产的资格,同时面临被毁坏的危险。有濒危遗产的国家、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或世界遗产委员会世界遗产中心可以提出对濒危遗产的援助申请。

中国自1986年开始向联合国科技文化组织申报世界遗产项目。从1987年到2004年7月1日,中国已有30处文化遗址和自然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其中文化遗产21项,自然遗产4项,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4项,文化景观1项。此外,我国的昆曲(2001)和古琴(2003)先后被列为“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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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的文保经验

在名胜古迹保护和维修上,印度一贯秉承“不是修旧如新,而保护残迹”原则,尽一切努力保护原物。

印度文物保护和修缮的资金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建立国家文化基金,二是鼓励本国私人企业参与保护和修复工作,三是积极寻求国际合作。

“人民的参与是最好的保障”,每年11月19日至25日是印度的“世界遗产周”。在政府、民间等多方力量下,印度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

印度的古迹一般面积都比较大,但没有店铺泛滥的情况。在印度,你甚至很少发现在古迹上乱涂乱刻的现象。

罗马的修复之路

早在公元五世纪中叶,罗马帝国就下达了世界上最早的文物保护规定。在之后的1000多年里,这个帝国里的古迹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留。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作文范文4

关键词:世界遗产;管理保护;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59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6)05-0076-05

1.世界遗产的性质及我国的世界遗产

1.1世界遗产的性质

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代表人类文明的文化自然遗产越来越受到重视与保护,1972年11月16日在法国巴黎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十七届全体会议上通过了影响深远、历久长新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的宗旨在于促进各国之间的合作交流与相互支持,为保护全人类共同的文化自然遗产做出贡献。1973年美国成为首个签署该项公约的国家,到1976年,已有26个国家签署了该项公约;1976年11月在肯尼亚内罗毕召开了第一届《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正式成立了世界遗产委员会。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公约》的实施,并决定是否接受某项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同时负责审查列入濒危世界遗产清单的世界遗产的保护报告。

那些获得世界遗产殊荣的遗产项目,其产生都经历了一系列严格的申报与认证程序。在世界遗产名录中,我们可以归纳出世界遗产主要代表了人类及其生存环境对世界的三大贡献:一是人类的创造,它包括世界遗产类别中的文化遗产;二是大自然的创造,世界遗产类别中的自然遗产记录的就是这些天然造化;三是人类与大自然的共同创造,像世界遗产类别中的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和文化景观遗产[1]。翻开《世界遗产名录》,世界遗产的瑰丽画卷徐徐展开,五彩斑斓的世界出现在人们的面前。然而,《世界遗产名录》也有人类历史的沉重记忆,像波兰的奥斯维辛集中营、南非的罗宾岛等,人类曾经历的苦难时时提醒人们,要吸取历史教训,及时矫正自己的行为。

自1978年首批12项遗产被批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截止到2005年7月,世界遗产委员会已批准812项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其中文化遗产628项,自然遗产160项,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24项。它们分布在137个国家的土地上,其中有34项遗产同时列入濒危世界遗产清单。已有180个国家成为《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并且数量还在不断增长[2]。这些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认的世界遗产是人类罕见且无法替代的财产,其价值具有真实性和惟一性,一旦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就表明它们为全人类所有,将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有成员国的共同保护和集体援助,即使在战争时也不能作为军事攻击的目标。

1.2我国的世界遗产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逐渐认识到保护文化自然遗产的重要性,1985年6月7日国务院颁布了《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国家风景名胜资源管理的法规性文件,它对我国风景名胜区的内涵、主管部门、管理机构、规划、保护等做出了原则性规定。这一年,侯仁之、阳含熙、郑孝燮和罗哲文等四位全国政协委员向政协会议提交了“关于我国加入世界遗产公约”的提案,1985年11月22日我国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显示了中国政府顺应世界潮流,珍视国家文化自然遗产资源,在国民经济尚不发达之时,加强保护文化自然遗产资源的决心。自1987年12月首批6项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截止2006年7月,中国已有世界遗产33项,涵盖了文化、自然、文化与自然双重、文化景观等世界遗产名录中的全部种类,其中文化遗产23项,自然遗产5项,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4项,文化景观遗产1项,遗产数目在西班牙、意大利之后位居世界第三,我国已成为当之无愧的遗产大国。

2.我国世界遗产管理保护现状及问题

尽管我国申报世界遗产起步较晚,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固然与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及丰富的遗产资源有关,也与我国管理体系的积极运作分不开。我国的管理体系具有纵向分离的特点,文化遗产和文化景观主要由中央、省、市三级政府的文物部门实施管理和组织申报;自然遗产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主要由中央、省、市三级政府的环境建设部门实施管理和组织申报。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对各类遗产的管理与申报工作给予积极帮助,起着协调指导和国际联络的作用[3]。

在我国33个世界遗产地中,有26个是国家4A级景区,景区管理主要采取属地管理体制,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国务院1985年颁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该条例第五条规定:“风景名胜区依法设立人民政府,全面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规划和建设。风景名胜区没有设立人民政府的,应当设立管理机构,在所属人民政府领导下,主持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设在风景名胜区内的所有单位,除各自业务受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外,必须服从管理机构对风景名胜区的统一规划和管理。”这种管理体制在实践中产生了一定效果,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管理体制的弊端也日益显露,主要表现在管理权与经营权的一体化使管理权实际丧失,遗产地内的开发经营行为得不到有效规制。

2.1我国世界遗产地管理举要

2.1.1黄山(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

黄山位于安徽省南部,其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俱佳,尤其以奇松、怪石、云海、温泉“四绝”著称于世,有“天下第一山”之美誉。1990年根据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遴选标准C(Ⅱ)N(Ⅲ)(Ⅳ)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世界遗产委员会对黄山评价道:黄山,在中国历史上文学艺术的鼎盛时期(16世纪中叶的“山水”风格)曾受到广泛的赞誉,以“震旦国中第一奇山”而闻名。

作为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黄山一直被视为中国世界遗产地管理的样板,黄山经验主要是在遗产管理中引入市场机制,较好地解决了遗产管理费用和对当地经济的贡献问题。与我国大多数世界遗产地管理体制相同,根据国务院1985年颁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黄山于1987年成立了黄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由黄山市主要负责人兼任,并受黄山市管辖。从1996年起,黄山管委会先后组建“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黄山旅游集团”。这两个经济实体与黄山管委会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黄山的全部经营业务完全由这两个实体按照市场方式运作。黄山管委会从成立之初就提出了“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指导方针,并将“山上游、山下居”作为协调旅游与保护的基本方式。但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以及受利益驱动所至,“山上游、山下居”这一旅游方式未能得到有效实施,黄山不仅修了三条索道,造成地形、生态破坏和视觉污染,而且还在山顶建造耗能大、污染大、服务人员多的星级豪华宾馆、饭店、商店等。在坡度很大的山腰溪谷间建水库、修蓄水池,破坏了黄山的生态水系、花岗岩体,造成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有关机构在实地调查后,得出以下结论:黄山在遗产管理方面有许多可取之处,但在处理大型旅游服务设施问题上有关键性失误;在经营体制方面,在纯商业性经营策略和经营技巧上有许多可取之处,但在遗产的非营利经营方面有关键性失误;在行政建制与社区关系方面,则基本上是失败的[4]。

2.1.2丽江古城(世界文化遗产)

丽江古城是全世界第一个以“常民生活空间”而成为世界遗产,古城地处云贵高原,海拔2400余米,全城面积达3.8平方千米,自古就是远近闻名的集市和“茶马古道”上的重镇。古城现有居民6000余户,绝大多数是纳西族人口。1997年根据文化遗产遴选标准C(Ⅱ)(Ⅳ)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世界遗产委员会对丽江古城评价道:古城丽江,把经济和战略重地与崎岖的地势巧妙地融合在一起,真实、完美地保存和再现了古朴的风貌。古城的建筑历经无数朝代的洗礼,饱经沧桑,它融汇了各个民族的文化特色而声名远扬。丽江还拥有古老的供水系统,这一系统纵横交错、精巧独特,至今仍在有效地发挥着作用。

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地,丽江成立了保护与开发管委会,隶属于丽江市人民政府,管委会组建了丽江旅游开发公司。目前公司在玉龙雪山修建了三条旅游索道,其中牦牛坪索道未来三年客流量将分别达到180、188、195万人次。公司还投资丽江古城世界遗产论坛中心、艺术风情休闲区、古城南入口旅游业务区三个项目,预计年接待游客200万人次。目前,古城主要街道上的1600多家户主开起了店铺和餐馆,其中70%以上是外来人口在经营。纳西人迁出了祖祖辈辈居住的老屋,搬到新城的商品房中,那小桥流水人家的安静生活几乎绝迹;从前古朴宁静的古城,如今变成了游客和商贸的街区,蜂拥而至的游人破坏了古城的文化与生态平衡,作为丽江生命之源的玉龙雪山也因游人过多导致雪线上移。专家段松廷不无担忧地指出,人口的置换和空间污染,如果再不进行有效控制,将导致古城文化主体的转移和失落。而这正是古城作为文化遗产最有价值的部分[5]。

2.1.3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

武陵源名胜风景区位于湖南省西北部武陵源山脉中段,由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和索溪峪、太子山自然保护区组成。中心景区面积264平方千米,保护地带面积1268平方千米,区内茂密的森林、多姿的溪涧、变幻的烟云、淳朴的田园风光,构成立体的长幅画卷。1992年根据自然遗产遴选标准N(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世界遗产委员会对武陵源评价道:武陵源景色绮丽壮观,位于中国湖南省境内,连绵26000多公顷,景区内最独特的景观是3000余座尖细的砂岩柱和砂岩峰,大部分都有200多米高。在峰峦之间,沟壑、峡谷纵横,溪流、池塘和瀑布随处可见,景区内还有40多个石洞和两座天然形成的巨大石桥。除了迷人的自然景观,该地区还因庇护着大量濒临灭绝的动植物物种而引人注目。

依据《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成立了管理局,隶属于张家界市人民政府,管理局组建了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中国为数不多的世界自然遗产,错误的开发经营策略给景区造成了严重破坏。1998年9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官员在武陵源进行遗产监测时,对此提出了尖锐批评,认为“在峡谷入口区和天子山这样的山顶上,其城市化对自然界正在产生深度尚不清楚的影响”;“将道路和旅馆糟糕地定位于河边、给河床被挤窄的地方造成危险隐患”;“武陵源现在是一个旅游设施泛滥的世界遗产景区,大部分景区像是一个城市郊区的植物园或公园”[6]。

2.2我国世界遗产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2.2.1错位开发,遗产遭到破坏

近年来,一些地方“申遗”成功后知名度大增,游客蜂拥而至,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致使一些地方领导对遗产的认识出现了偏差,将遗产这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等同于一般的经济资源而且是无成本的经济资源,以经济开发特别是密集式旅游开发破坏遗产的保护与合理利用。例如,在长假期间,最大容量不过一万多人的故宫一天之内竟涌入十余万游人;小巧玲珑的苏州园林内游人如“过江之鲫”;日游客环境容量1.4万人的黄山景区日进山2.5万余人;日游客环境容量6000人的九寨沟景区日进沟超过2万余人[7];从而造成景区人满为患,呈现社区化、城市化倾向。与此同时,为了拉动旅游,各景区不惜巨资在遗产地的核心区修建大型索道、人造景观、娱乐设施和观光电梯,破坏了景区的自然完整性与环境和谐性。此外,我国文化自然遗产地门票价格普遍过高、服务质量低劣,造成大众对遗产地多为“一次性”观赏而基本没有回头客的低水平旅游。更为严重的是,一些世界遗产被当作地方政府的“金字招牌”和开发商的“摇钱树”,有的地方政府要求遗产地旅游业几年内要成为为当地财政的“支柱产业”,市场化炒作,商业化经营,直至将世界遗产当作地方财产捆绑上市、发行股票,导致世界遗产遭受无法挽回的破坏。从周口店保护地的败落,到泰山缆车的破坏性建造,从黄山炸山建宾馆,到张家界建户外电梯,直到2003年1月,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遇真宫被一把火化为灰烬。中国世界遗产的保护工作,正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与批评。

2.2.2多头管理,利益关系复杂

在我国,世界遗产的管理主体较多,有的在建设部门,有的在文物部门,有的在林业部门,有的在文化部门,有的在国土资源部门等,因不同的政府部门被赋予了不同的职能,所以世界遗产在保护和利用中利益关系显得格外复杂:有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有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有政府与社区、投资商之间的关系等,它们构成一个复杂的关系网,其利益冲突在所难免。多头管理的弊端还表现在:政策冲突、互相扯皮,有利大家争、无利没人管。例如,武陵源作为世界自然遗产的同时,还是建设部的部级风景名胜区、林业部的国家森林公园、国土资源部的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旅游局的4A级景点。诸多头衔在表示其重要性的同时,也给管理带来了诸多问题。世界遗产委员会在报告中指出“武陵源现在是一个旅游设施泛滥的世界遗产景区,……对景区的美学质量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张家界市建委的一名负责人谈到景区乱建时说,“除了规划控制不严外,另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各级领导批条子太多”[8]。此外,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中,中央政府对于世界遗产的管理长期缺位,具体表现为宏观上缺少一个强有力的、能够总揽全局的管理机构,微观上缺少统一、明确的管理目标。

2.2.3资金不足,遗产保护受限

长期以来,我国的风景名胜区在国家和地方的财政预算中没有设立经常性项目,保护区没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国家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对保护区的投资一般仅限于基建、人头费和专项补助。由于国家财政拨款有限,致使许多文化自然遗产保护步履维艰。据有关机构统计,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主管国家风景名胜区的国家建设部每年可支配的用于景区管理工作的经费只有1000万元,而他们面对的是119个部级风景名胜区,平均每个景区8.4万元,这点钱连建厕所都不够;而那些较大的风景区,例如黄山、庐山等仅职工工资一项每年就需要1000万元以上[9]。再以我国1997年入选世界文化遗产的丽江古城为例,长期没有固定的、专门的保护资金来源,虽然中央政府及云南省政府根据遗产保护的需要对古城进行一定的拨款,但资金需求最多的日常管理维修费用则需要丽江市政府自己解决。针对这种情况,丽江市政府在寻求国际援助的同时,大力发展旅游业,将旅游收入的大部分拿来用作遗产保护。于是遗产保护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矛盾:一方面国家主管部门为永续利用起见,要求景区保护好此类资源;另一方面又要求景区管理部门靠山吃山,自己解决保护经费问题。

2.2.4观念保守,法制建设滞后

我国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已有20多年,由于观念保守,法制建设长期滞后,典型的例子是,目前仅有四川、福建等省的人大常委会颁布了简略的世界遗产保护条例,尚无全国性的法律出台。法制建设滞后的另一个例子是,国务院于1985年颁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竟然“暂行”20多年。全国人大常委会1991年重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主要针对文化遗产,如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文物保护,而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保护依据大都来源于法律效力较低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此外,我国世界遗产地普遍缺少专门的执法机构。一方面是景区自己监督自己的开发行为;另一方面景区在行政上隶属于地方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决策几乎没有抵制能力。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考察组在考察了我国泰山等五处世界遗产地后指出:“中国的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和自然遗产景区,尤其是那些部级风景区,虽然已有政府颁发的各种规定和命令,但还需要有进一步的立法”[10]。可见,无论在专家的眼里,还是实际状况,我国亟需建立和完善世界遗产的法律保护机制。

3.完善我国世界遗产管理体制的对策

3.1加强世界遗产的立法保护

任何一国的文化与自然遗产管理,主要体现在法制建设上。目前我国的世界遗产管理仍缺乏具体且明确的法律依据,其中法规中最需补充与加强的是遗产的功能使用,尤其是遗产产业的经营内容。当遗产越来越成为向社会提供文化与精神消费需求的重要资源时,遗产产业的经营将是遗产单位的主要任务之一。遗产法规应当指导这一需求变化,否则将造成遗产保护和经营的双失[11]。通过研究发达国家保护世界遗产的成功经验不难发现,最为重要的步骤都是国家以立法的形式确定遗产的属性,明确管理机构及管理经费在国家公共支出中的财政地位,加强对遗产地各种开发经营行为的规制。总之,有关遗产管理的法律都明确规定了遗产保护的方针、政策、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并从法律层面要求国民树立保护意识。例如,在美国,1872年颁布《黄石国家公园法案》,依法建立了美国和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公园;1916年颁布《国家公园管理局法案》,在内政部设立国家公园管理局,专门负责国家公园管理工作;1935年颁布《历史遗迹法案》,将国家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统一由内政部国家公园管理局管理。在英国,1949年制定了《国家公园及乡村利用法》,严格限制在国家公园内建造新的建筑物;1949年颁布《国家公园和可接近的乡村法》,成立国家自然保护局、建立自然保护区。

综观世界遗产保护的历程,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是互动的,它们之间彼此促进:一方面,以法国、西班牙、希腊为代表的一些欧洲国家,对文化遗产和自然景观的保护意识形成较早,相关立法及时到位,在《世界遗产公约》诞生之前,其国内法已有相当的基础。从某种角度讲,正是由于这些国家国内法的成熟并具有全球意义而促成了国际法的诞生[12]。另一方面,一些缔约国在成为遗产地国后,它们在国内立法的理念和原则上都努力与国际法保持一致。在我国,随着世界遗产热的不断升温,各级政府申报和经营世界遗产的热情空前高涨。同时,世界遗产保护的负面事例不断出现,反映了遗产保护的诸多漏洞,尤其是立法、执法的滞后。由此可见,当一个全新主题的理念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的立法、执法脚步并没有紧紧跟上。这样,就使新理念所承载的事物处于危机之中,由此才会出现偷一个秦始皇兵马俑的头可以被判死刑,而将泰山月冠峰的头炸掉三分之一却找不到处罚依据的对照。为此,笔者建议立法机关在保护世界遗产这个大主题下,将《文物保护法》、《森林法》、《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城市规划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法律资源整合起来,尽快制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世界遗产保护法》。只有以法律的形式明确遗产属性及相应的管理体制,明确执法主体,才能排除地方和部门利益的干扰,避免以一时一地的局部利益牺牲民族和国家的整体利益。

从根本上讲,保护世界遗产需要有一个常设的立法和监督机构。考虑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有“世界遗产委员会”,发达国家也有类似的机构,笔者建议在全国人大设立“国家遗产委员会”,作为世界遗产立法、监督的专门机构,委员由各方面专家、学者担任。

3.2在世界遗产保护中加强政府规制

所谓政府规制,是指具有法律地位的政府规制机构,依照相关法律对被规制者所采取的行政管理和监督行为。文化自然遗产保护之所以需要政府规制,在于其所具有的特殊性质。就遗产开发而言,合理的遗产开发产生的积极效果有:一是有利于增加遗产部门的财力,从而有利于加强对遗产的保护;二是有利于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从而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三是有利于保存优秀的历史遗存和民俗风情,从而有利于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弘扬等。但遗产开发也可能蜕变为某些利益集团攫取公共资源的工具,最终背离遗产开发的初衷,给遗产保护带来损害。比如,遗产开发不当会破坏遗产地的生态环境,导致对不可再生自然资源的破坏和生物多样性的消失,而在世界遗产开发中加强政府规制,可以有效避免上述后果。

3.2.1设置适宜的政府规制机构

从国际经验看,政府规制机构的设置大致可分为三种模式:一是独立的权力集中型规制机构,如美国的国家公园管理局;二是政府相关部门下设的相对独立的规制机构,如英国贸工部下设的电信规制办公室;三是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规制职能,如韩国的信息通信部。就我国遗产开发规制而言,可以考虑在对遗产进行分类的基础上,依据遗产的类型与级别,设立相应的规制机构。笔者建议,在国家一级设立独立的规制机构,比如,成立国家遗产管理局,直接隶属国务院,负责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开发规制[13]。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遗产管理局,隶属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已列入国家遗产清单的遗产开发规制。

3.2.2明晰遗产属性,理顺管理体制

在我国,世界遗产属性不清是导致管理体制混乱的主要原因。有利可图时,都想去管,都能去管;无利可图时,悉数留在文物部门。这严重违背了世界遗产保护组织制定的保护宗旨,长此以往,遗产开发中的短期行为会愈演愈烈,损毁事件会愈来愈多。由遗产的特殊性决定,遗产经营具有某种自然垄断性质,客观上要求独家经营,以降低经营成本。然而,现实中许多国有企业的垄断经营具有内生的非效率性,难以达到最低成本目标。对此,有人主张在确保遗产保护的前提下,进行适宜的产权制度改革,以克服公有产权的某些弊端,提高经营效率,增进社会公益[14]。笔者认为,鉴于目前遗产的主管或经营部门拥有更多的专业力量,贸然以管理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思路将遗产开发经营权转让给并不具备专业条件的旅游企业或其他市场主体,一方面会由于企业能力所限危及遗产保护工作;另一方面会由于企业专业性投入太大而增加成本,而原有部门的专业资源却得不到利用。为此笔者建议,专业性低的遗产部分适宜进行特许经营,而专业性高的遗产部分则应发挥具有专业能力的主管或经营机构的作用。

3.2.3在遗产保护中引入激励机制

从法律上讲,我国世界遗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中央政府代表全体国民行使所有权,但中央政府事实上不可能管理这么多资源,必然要交给地方各级政府去管理。中央政府希望地方政府努力保护好资源,但地方政府是否付出了努力、付出了多少努力只有它自己知道。也就是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于世界遗产资源管理情况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中央政府可以通过各种途径了解资源的保护情况,但对地方政府为此而付出的努力程度是难以了解的,于是,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就世界遗产管理这一关系中,中央政府作为委托人,所要做的是设计一个激励机制促使地方政府就算从自身利益出发也会选择对中央政府最有利的行动。同理,地方政府在将某些世界遗产资源进行市场化经营时,希望企业在开发经营的同时也保护好资源,于是地方政府所要做的就是设计一个激励机制促使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实现了地方政府保护资源的目标[15]。

3.2.4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对世界遗产而言,保护不是目的,能够在保护的基础上永续利用才是最终目的。当人们看到合理利用遗产能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后,就会对文化自然遗产的保护投入更大的热情,从而达到保护与利用的良性互动。完好保护世界遗产,使它特色鲜明,不仅吸引来了大批游人,也带动了本地传统和现代产业的发展。在法国,巴黎托莱多古城的每一幢房子里都住着当地居民,正是有他们的精心呵护,古城才得以保护;正是有他们的创造劳动,才使古城充满生机;正是有他们祖辈父辈到儿孙辈的世代相传,古城的故事才得以延续;建于15世纪的加罗索医院,直到今天大部分建筑仍然作为医院在利用。在意大利,古罗马的斗兽场、剧场,今天仍然作为公众举行演出活动的场所[16]。这些做法都堪称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成功典范。我们应当学习他们让居民与古城水融,通过保护、宣传世界遗产带动本地旅游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

3.3建立科学的遗产管理目标体系

建立世界遗产管理目标体系,就是通过对遗产保护管理及其运行状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考核,科学的评估遗产保护业绩和经营管理水平,为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调控提供依据。根据世界遗产的特性和遗产管理体制的特点,结合中国目前遗产管理的现状,我国学者符全胜、盛昭瀚提出以遗产保护为基本目标和以社区发展、游客管理和经营管理为贡献目标的世界遗产管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17],该体系包括以下指标:

3.3.1遗产保护指标

共选取规划论证、保护法规、管理规范、环境管理、保护和维护、景区安全、科研、公众保护意识八个因子。规划论证级别分为国际、国家、省和地市四级,鉴定水平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保护法规采用违规案件数和执行率两类指标;环境管理强调分类、分区、分时管理和环境的动态监控;公众保护意识是较难量化的因子,可采用公众感知度衡量,可以通过问卷调查获得,也可以通过遗产保护主题的媒体宣传量来衡量。

3.3.2社区发展指标

社区发展指标包括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对社区发展的贡献和社区对遗产管理的贡献两组指标。只有遗产对社区有贡献才能赢得社区的支持;反过来,有了社区的支持,遗产保护就有了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周边环境。遗产保护对社区的贡献体现在就业率提高、收入增加和社区活力增强三个正向指标和物价上涨幅度、文化和生态冲突事件数量三个负向指标上。

3.3.3游客管理指标

游客管理包括游客服务质量、解说系统和游客安全三个方面。其中游客满意度是遗产地重要的服务质量指标,遗产旅游除了增加收益之外还有满足当代人教育和休闲的需要。

3.3.4经营管理指标

遗产地的经营管理承担着保持遗产吸引力、增加收益从而促进遗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任务。因此,财务指标设计要避免误导管理者片面追求收入的“遗产市场化行为”。预算控制是有效的财务管理方法,它不仅能反映经费如何有效地分配,而且能衡量管理者是否按计划使用预算经费。

笔者认为,建立科学的遗产管理目标体系必须坚持四个确保:其一,确保遗产得到不断完善的保护;其二,确保遗产单位的非赢利性质;其三,确保遗产经营的文化价值导向;其四,确保遗产单位管理职能的全面实现。当我

们拥有而不是占有世界遗产,保护而不是利用世界遗产时,我们才会拥有世界遗产的未来。

参考文献:

[1][5][6]刘红婴,王健民.世界遗产概论[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3:2,194,195.

[2]刘红婴.世界遗产精神[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271.

[3]邓华陵,彭岚嘉.世界遗产的管理体系[J].天水师院学报,2003,(4):47-48.

[4]徐嵩龄.中国的世界遗产管理之路(上)[J].旅游学刊,2002,(6):18-19.

[7][9[10]张晓,张昕竹.中国自然文化遗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J].制度经济学,2001,(4):68-70.

[8]王兴斌.中国自然文化遗产管理模式的改革[J].旅游学刊,2002,(5):16-18.

[11]徐嵩龄.中国文化与自然遗产的管理体制改革[J].管理世界,2003,(6):67-68.

[12]高大伦.他山之石[J].四川文物,2004,(3):91-92.

[13]林木西,和军.自然文化遗产开发的政府规制问题研究[J].求是学刊,2004,(6):86-87.

[14]杨锐.中国自然文化遗产管理现状分析[J].中国园林,2003,(9):40-41.

[15]庞爱卿,覃锦云.激励理论与自然文化遗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J].云南财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35-35.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作文范文5

关键词:非遗 中国记忆 传统元素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一、申遗唤醒中国记忆

我国的申遗工作走过一条艰辛而辉煌的道路。经过22年的申遗,我国已有38处世界遗产(文化遗产27处,自然遗产7处,文化和自然双遗产4处)。中国的世界遗产已稳居世界第三位,在世界遗产的保护、监测、管理、利用等方面也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37年前成立了世界遗产委员会,确定将世界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和自然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在充分尊重遗产所在国的前提下,承认这些遗产是世界遗产的一部分,并通过国际社会的多方面的合作使之作为全人类的共同遗产加以保护。世界遗产为文化遗产和自然环境的保护,确定了一个全世界文明国家共同遵守的标准,使遗产保护有了生动而具体的标准和前所未有的激励与促进。

中国的世界遗产事业与国家的改革开放同步。1985年春天,侯仁之等4位全国政协委员在提案中提出,我国应“加入世界遗产公约”。同年11月,我国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推动了中国的世界遗产走向世界。

1987年,我国政府正式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了世界遗产的申报项目。同年12月11日,在第十一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我国的明清故宫、周口店北京人遗址、泰山、长城、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和敦煌莫高窟首次进入《世界遗产名录》,迈出了我国世界遗产事业与世界接轨、对外开放的新步伐。然而,在当时,大多数中国人还不清楚这究竟有何重要意义。

当天,只有《人民日报》刊登了国务院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提出文物工作的任务和方针是“加强保护,改善管理,搞好改革,充分发挥文物的作用,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做出贡献”。这天及其后数月,国内各大媒体对中国首次申遗成功都未进行报道。直到10年之后的1998年5月25日,才报道了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这6项遗产的“世界遗产证书”“中国世界遗产标牌”的颁发仪式。两年后,首次中国世界遗产地工作会议在苏州召开,标志着中国世界遗产事业的全面展开。

进入新世纪后,我国各地出现了一股申遗热,提交到国家文物局的文化遗产项目达到129个,还不包括大运河、丝绸之路等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跨省项目。然而申报工作却遭遇限额“瓶颈”,世界遗产委员会于2001年底做出决定:全世界每年人选项目总数为30个,每个国家每年最多只能有一处入选。尽管在2004年的第二十八届苏州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调整为一国一年可以申报两项世界遗产(但至少一项是自然遗产),提名总数也增至45个(最终通过的不足40%),但进入世界遗产的通道仍然狭窄而拥挤。这使得中国“申遗”高歌猛进的态势戛然而止,后备大军不得不在独木桥前耐心等待。

在强大申遗热潮中,政府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中国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不断完善。2006年年初,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决定从这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用以保护日渐消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此,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了自己的节日,遗产保护也拉开了里程碑式的帷幕。其后4个月的时间内,国务院、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又相继颁发了《长城保护条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巡视管理办法》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家咨询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随着世界遗产的金苹果频频落入中国,世界遗产在中国日益深入人心。如今,对于国人,世界遗产不再是陌生的词语,它已经走进大众的生活,甚至深刻地影响着一个地区的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文化遗产作为中国特色的物质和精神遗产,是进行国民素质教育和推动文化建设的重要资源。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经济文化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已经成为一种越来越宝贵的发展资源与软实力。在各种文化相互碰撞的全球化背景下,我们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的文化传统,坚守自己的文化遗产。

中国疆域辽阔,山河锦绣,文化、自然遗产极为丰富,可以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远不止目前的38处。由于现行申报规则的限制,今后虽会逐年增加,毕竟数量有限。我们需要将申遗的热情倾注到保护文化、自然遗产上来,确保它们得到“充分保护和适度利用”。让中华民族的历史瑰宝,作为世界遗产真实、完整地留给子孙后代。同时,深入挖掘其中厚重的人文精神和丰富的文化内涵,充分发挥其教化作用,为提高民族素质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我们还需要适应世界遗产事业发展新的形势和要求,充分吸纳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的先进理念,深入研究和阐释世界遗产的重要价值,拓展新的遗产类型和遗产领域,不断提高世界遗产申报、管理的工作水平。同时,积极探索、总结具有中国特色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的规律、标准、措施和办法,为丰富和推进全球的世界遗产事业做出贡献。

二、寻找心中的太阳神鸟

如果要说说今天的中国,我们又怎能绕得开“文化遗产”――这项“与时间赛跑”的浩大工程?2009年,是“非遗”的中国年。在这一年里,一个又一个文化传承形态变成纸面上翔实的文字,一支又一支朴拙的乡歌野调成为民间传承的重要环节,一段又一段遥远模糊的故乡场景变得日渐清晰,一座又一座文化名城延续着古老的中国记忆。在与时间的赛跑中,中国为维护传统的文化生态所做的努力令全世界瞩目。

中华文明是人类几大古文明中唯一没有中断的文明。悠久的历史赋予了中华民族博大而丰富的文化遗产,甲骨文、青铜器、长城、故宫……以及极具特色的各个民族、民间文化,构成了中华民族独特而灿烂的文明景观。这些丰富的文化形态是中华记忆传承的载体,是日新月异的中国发展的依托,更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然而,随着现代化的推进和人们生活方式的嬗变,文化遗产饱受冲击,渐渐失去生存的土壤,甚至濒临灭绝。文化部曾经公布全国第一批518个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单。文化部副部长表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真到了非抢救不可的程度了,因为再晚一点,流失的会更多,等我们再想抓中华文明的碎片的时候,会发现留给我们的已经不多了。

20世纪50年代,梁思成上书,力主把北京城墙改造成全世界独一无二的空中花园。但城墙被历史湮没了。而且,情形在50多年后依旧类似,承载着文明的那些文化遗产已岌岌可危了。

众所周知,我国研究鲜卑文化和敦煌艺术的物质性历史资料在英国和美国。就是俄罗斯和日本、韩国也都相继成为研究中国非物质、物质文化的前卫国家。最早发现的湖南滩头年画,不是在中国,而是在德国和日本的收藏家那里。

目前,在一些少数民族的服饰和织锦中,祖传的民族图案和手工艺品被现代图案和现代日用品所取代;外来文化的装饰替代了传统装饰;现代建筑替代了传统民居。民族民间的口头文学、史诗自然流失;掌握一定传统艺术技能的民族民间艺人已为数不多,后继乏人。比如陇东的皮影,新中国建立初期可以演100多个剧目,现在最好的艺人也只能演20个剧目。的扎巴老人能演唱世界最长的史诗《格萨尔》,在他的记忆里保存着25部这样的口传巨著。随着他的逝世,8部《格萨尔》亡佚,被“抢救”出来的17部也只能存在于影像之中。现在能够完整地将史诗唱下来的人已不到10人,且大多已年过花甲。

面临人亡歌歇境地的岂止是“三大史诗”?我们那些灯笼、风筝以及木版年画的手法和制作工艺也在悄然流失。作为唐代音乐再现的《唐和曲》,随着传人的离世,因无人记录而难以再听其“环佩之声”。满语在清朝时是官方语言,今天能讲满语的仅剩100人。纳西族懂东巴经的歌手,在几年前有6位,2001年剩下3位,2009年只有1位了。

据中国艺术研究院提供的数据显示,中国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全国当时有367个戏曲剧种,但时至今日,仍在演出的剧种仅为267个,也就是说,半个世纪以来,中国各类剧种消亡了100种之多。这对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警示与鞭策。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每年都要出台一份报告,为文化遗产保护敲响警钟。“这并不是危言耸听。”世界遗产中心副主任基绍尔・劳说:“如果有关部门不及时采取恰当措施予以补救的话,名单上的景点将会消失。”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兴起了申办自然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潮,民间关注度也日益高涨,这对于保护我国的自然与文化遗产大有益处。但另一方面,旅游以及保护不当造成“世界遗产”被破坏的报道也并不少见。

此次中国的22个项目申遗成功的消息传来,举国上下一片雀跃。尤其是这个消息之后,国人随即迎来了长达8天的黄金周,此次榜上有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地,为了吸引客源,立刻就可打出这块新来的“金字招牌”。

一登龙门,身价百倍。世界遗产是张通行国际的世界名片,作为无形资产,其潜在价值难以估算。对于世界遗产地来说,申遗带来的最直接、最明显的变化,莫过于经济利益。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云南丽江,仅2000年就接待游客258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13.44亿元。到2006年,这里的游客达到460万。其后,每年以3万至5万人次的速度递增。在一些人眼里,申遗成为快速提高地方知名度、创立文化品牌、产生巨大经济效益的一个法宝。这种肤浅的认识,导致了功利主义倾向,过多关注和利用遗产的实用价值,而忽视了对其精神内核、历史真实性和整体风貌的把握,曾经给我国的世界遗产事业敲响警钟:武陵源景区大建旅游设施,泰山修建多条索道,曲阜水洗“三孔”,大足石刻被盗,武当山遇真宫被焚……都曾受到联合国专家的质询。

不难想象,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相关地区可能都会走走“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之路。但是,需要警醒的事,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拥有者以及相关地方政府,不能光想着怎么用好“金字招牌”。申遗成功后,除了高兴,更多地应该是压力,“后申遗时段”的路还很长。

文化遗产最需要的不是一个“权威认证”,而是出于尊重、珍视和对历史抱以温情的保护。若非如此,“申遗”不仅不足以保护遗产,而且将形成对非申遗项目毫不疼惜的摧毁,申遗成功会成为一个文化遗产被加以适合于表演的破坏性改造的开端。张家界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城发展到今天的名利双收,正是得益于它较早地被列入到了联合国自然与文化遗产名录之中。但是,它却在列入名录后一度被联合国黄牌警告。实际上,对于自然或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如何在经济效益和遗产保护二者之间寻找到一个恰当的平衡点,是个很大的难题。但无论如何,在利用“世界遗产”这一金字招牌的时候,我们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以对它的开发与利用来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只能是附属功能。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申遗之路着实艰难,但申遗后的担子却更重。无论是《自然与文化遗产公约》,还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联合国有关机构强调的都是保护而非利用。事实上,申遗成功代表的是对国际社会的一种承诺,代表的是对自然或文化遗产保护的一种担当。当文化成为遗产,伴随而来的,除了经济利益还有义务――保护与传承的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在当前各地高涨的申遗热潮中,需要保持一颗平常心。《士兵突击》中许三多平常心的背后,是不懈的努力与奋起。同样,对于自然与文化遗产来说,对它们的保护需要的是整个社会所逐渐培养起的意识与氛围,那是一种对传统文化发自内心的爱护,一种全社会对文化传承的共识,而并非仅仅是为了申遗而催生出来的动力。

对于一个民族来说,以物质或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建筑、器具、书画、习俗礼仪、手工技艺、表演艺术等以及与这些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元素,流过悠长的岁月长河存留至今,凝结着历史的必然选择,凝聚着人类的集体记忆。这些记忆历经沧桑而脉络不断,成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文化底蕴,彰显着民族的文化身份和民族性格。

人类历史发展到今天,已经有数不清的辉煌的文化遗产被岁月的风沙掩埋了,已经有无数伟大的创造被时光的洪涛淹没了,消失的文化与文明不能再生,我们只能面对着远古遗址黯然神伤。对于当世现存的文化遗产,如果我们不加以保护,等到将来的某一天我们的子孙只能在历史课本中查到它们的时候,那将是多么巨大的损失和遗憾。

2006年,国家文物局正式公布中国文化遗产标志――“四鸟绕日”金饰图案。这个出土于成都金沙遗址的美丽金饰,形象地描述了古人原始的太阳崇拜,专家因此将其命名为“太阳神鸟”。此刻,无数个“太阳神鸟”般的记忆碎片,无数个对于这些碎片的执著追问,拼凑着我们明天回家的“识路地图”。

三、共同的遗产,共同的责任

“在记忆里回味曾经的沧桑,在记忆里寻找历史的辉煌,中国记忆,沉淀的是千年的精华,积聚的是前进的力量,”这是观众对央视播出的《中国记忆――文化遗产博览月》电视节目的观感。申遗之外,我们看到了比申遗更重要的:回归文物保护的长远利益。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经历了从“文物”到“文化遗产”的历史性转型,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文化遗产的内涵逐渐深化,注重其历史传承性和公众参与性;文化遗产的保护领域不断扩大,并列入整个国家的视野。近年来,我国在切实执行《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增强保护意识、改革保护体制、制订相关法规、建立监测体系、完善管理制度上又做出新的努力,世界遗产保护工作有了很大进步。“文化遗产日”活动的广泛开展,世界遗产保护法规、规章的确立,使文化遗产保护从专业名词上升为社会性的话题,世界遗产保护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入人心。

然而,彻底改变一些地方对于世界遗产“重申报、轻管理,重开发、轻保护”的倾向还需时日。一个地区拥有世界遗产,不仅是一份荣耀,更是一份责任。作为当地政府,要从体制和力量上加强对世界遗产单位的管理,加大对世界遗产保护的投入,教育民众、协调各方珍惜和爱护世界遗产,加大执法力度,保护世界遗产的安全。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保护是有一个逐渐深化的过程的。20世纪60至70年代,由于大兴水利和旅游业的兴起,大量的古迹遭到破坏。为保护人类文化与自然遗产,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在巴黎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该公约规定保护的对象是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公约中提到的“文化遗产”只包括“文物”“建筑群”和“遗址”三类,显然不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直到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这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做了界定,对它所包括的范围也进行了确定。这是人类历史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重要里程碑。已有116个国家加入,表明国际社会已就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达成了广泛共识。中国在2004年加入了该公约。

在如何抢救、保护文化遗产方面,世界各国一直在进行不断地探索,中国政府在学习借鉴他国保护措施的同时,也在不断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方法,自2003年初“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启动,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始走上了全面、整体性的保护阶段。

与此同时,中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也加紧了步伐,特别是立法保护进程加快,2003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形成。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加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同年12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2006年10月,文化部了《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云南、贵州、广西、福建等多个省、自治区也分别通过了地方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迈入了有法可依,依法保护和实施的阶段。

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满足人们认知世界、认知历史、认知特色文化的需求。为了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良好传承,自2006年至2009年,中央财政对除昆曲以外的28个项目投入专项资金达4485万元(昆曲有专项保护资金),自2008年起给159位部级传承人每人每年拨款8000元。各地财政大多也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例如浙江省在“十一五”期问,省财政每年安排1500万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专项资金。中国政府还将为传承人提供开展传习活动的必要场所,资助他们开展授徒传艺,对学艺者采取助学、奖学的鼓励方式,以期培养更多的后继人才。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于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往都有“每两年―次、每次每个国家报一项”的限制,今年放开了这―限制,才使得中国、日本、克罗地亚、韩国等国家有机会入选多项。面临现代工业文明的发展,现代交通的拓展,信息时代的来临、旅游业的高度繁荣以及武装冲突等现状,传统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处境艰难,很多正面临消失的危险。近来,项目申报限制的放开既表明了联合国对世界各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也体现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紧迫性,任务的艰巨性。

我们将某一遗产项目申报列入代表作名录或“急需保护名录”,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抢救、保存、保护和振兴该项遗产。应该说申报是手段,保护才是真正的目的。29项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名录,既是国际组织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肯定和彰显,也意味着我们要肩负起更大的保护重任。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经过这些年的努力,不仅抢救和保护了一大批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提高了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觉意识。其意义正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点点滴滴中凸显出来。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在传承与保护它们的同时,还要采取正确的手段对之进行丰富和发展。比如在谈到对传统节日文化的保护时,著名作家王蒙先生就提出:一是要提高和丰富我们传统节日的文化含量,要把传统节日和某些群众喜闻乐见的风俗联系起来,还有就是要改善和提高传统节日的饮食文化。抢救留存是一种保护、丰富与发展也是一种保护。对那些可以丰富与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无妨注入一些新鲜的血液,使其适应当代大众的文化需求,或许这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更长远的保护。

世界遗产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认的人类罕见的且目前无法代替的财产,其价值必须具有真实性和唯一性。我国的世界遗产保护和利用,必须和世界接轨。世界遗产给我们的,应当是精神与物质、经济与文化的传承与影响。我们在感受世界遗产魅力的同时,还应该感到一种沉甸甸的责任,那就是要钩沉历史文化,继承文化遗产,在守护遗产的同时,创造新的辉煌。

四、民族智慧的守望者――寻访文化遗产传承人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通过掌握、擅长某些技能的能工巧匠的口传身授,民族的记忆、文明的脉络,才得以保留和延续――这些为人类文明的传承做出巨大贡献的能工巧匠,就是我们今天所要怀念和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传承人是历史的活化石,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立之本。然而,以人为载体、口传身授的特点是艺随人走,人类的许多珍贵的技艺,也因此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绝种,而消亡。

传承人锐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告急的根本原因,直面这一现状的同时,或许我们更应欣喜地看到,较之以物为载体的物质文化遗产的“不可替代性”和“唯一性”而言,传承人的可培育性和可大量“复制”性,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巨大潜力和明显优势所在。

如何保护文化生态环境,寻访日渐稀少的传承人,培育文化传承新生力量,正在成为我国社会各界的关注热点。

留住人,才能留住艺,留住文化之脉。

(一)一位词作家,舍弃名利,十几年来坚守在深山老林,为的就是保护、培育村寨文化的传承人

陈哲:让乡土文化活起来

十几年来,在云南的崇山峻岭,村民们经常可以看见一位戴着眼镜的黝黑汉子在村寨间行走,有时坐在篝火旁,有时立在老树下,与熟悉当地民间文化的老者彻夜长谈,倾听唱经人的悠长吟咏,录下他们的歌声,摄下他们的舞姿,记下他们的风俗。

“我叫陈哲”,他的眼神非常亲切,衣着与当地人没多大区别,话语朴实自然,村民们很快就和他熟悉起来。当人们知道他就是《黄土高坡》《血染的风采》《同一首歌》这些响亮作品的词作者时,又都惊住了。他们不明白,为什么一位大名鼎鼎的音乐人会来到他们中间,对他们的民间文化有如此浓厚的兴致?

陈哲说,几年前他在云南、广西、贵州采风时发现许多古老优美的民族村寨文化不是变味就是消失,如果不赶紧抢救,以村寨为依托的那些民族就会丧失自己的身份标志。他认为,保存最具特征的民族民间文化就是维护一个民族的身份。从此,他走上了一条艰难的传承之路,并且越走越动情,越走越迷恋。他首先深入到云南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一个鲜花盛开、江河清澈、地貌保存非常完好的地方,在许多民族村寨建立了文化档案,用声像和实物记录了原始的文化形态。为了让乡土文化活生生地延续下去,他制订了“土风计划”,到每个村寨探访那些身怀文化技艺的长者,然后组成传承志愿小组,发动吸引村寨的年轻人加入传承的行列。年轻人多数都在外面打工,陈哲就一个一个启发他们,告诉他们自己民族文化的宝贵之处。劳作之余,他请老一辈人授课,课程是歌舞、语言、习俗,再请年轻一代边学习边研讨,定期考核、比赛,逐渐激发起年轻人传承本民族文化的欲望。

自2005年至今,兰坪大山里的普米族、傈僳族、白族、彝族的男女老少多次走到昆明、上海、北京,展示他们的传承结果。国内外观众和学者惊奇地看到,最具本民族标志的文化形态已经被20岁左右的年轻人完整地传承下来,而最熟知本民族文化特性的那些老人也在尽情传承自己的所有文化记忆,陈哲的周围也聚集了一批有志于文化传承的艺术家、学者、学生。据统计,陈哲与其他文化传承志愿者已经发现了上百位村寨文化的老一代传承者,培育了30多个由年轻人组成的传承小组,成员有200多人。

文化传承的丰硕成果使陈哲信心十足,他说,他和他的朋友们下一步主要致力于云南白族拉玛支系、傈僳和佤族,湖北土家族,四川古羌后裔,广西与贵州的苗族的音乐文化传承工作。12年的艰辛耕耘,文化志愿者陈哲的传承理想正在化为现实!

(二)长调演唱艺人有的年事已高,有的相继离世,独特的演唱方式处于濒危状态

芒莱老人的长调梦

“我热爱蒙古长调,愿意倾其所有将这门古老的民间艺术传承下去”,年过花甲的芒莱,是长调故乡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纳尔长调协会副会长。打小起,芒莱就天天跟着舅舅――草原歌王哈扎布学习长调。

每当挥着鞭子赶着羊群穿行在原野上,歌声尽情地飘荡在绿野,芒莱就觉得自己的歌声与草原已完全融入到了一起。与人交谈时兴之所至,老人还不时地唱上一两句长调,真的很难想象他这么单薄的身体,发出的声音竟是如此浑厚!

提起哈扎布老人,芒莱黯然神伤。他说,长调民歌具有“口传身授”的特性,而哈扎布老人的离开,对长调的传承无疑是雪上加霜,“现在找一个像样的长调师傅太难了”。如今,歌王已去,还有一部分长调演唱艺人有的年事已高,有的相继离世,一旦师承关系得不到延续,独特的演唱方式、方法不及时传承,必然危及长调的保护与发展。

令芒莱更为痛心的是,哈扎布老人精心编写的上百首长调曲谱早已被毁掉了,在歌王退休后,很少有人请他出来办班,或者从他身上对长调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做一些资料整理、录制等工作,哈扎布没有出一张专辑,而他所擅长的潮尔、呼麦正濒临灭绝。

芒莱说,为了将长调传承下去,在草原歌王哈扎布的故乡锡林郭勒草原,牧民们组建了阿巴嘎纳尔长调协会,42名长调协会的成员中,既有白发苍苍的老者,也有朝气蓬勃的少年。芒莱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协会上。

长调协会成立的初衷是想搜集、整理哈扎布生前演唱作品、声像制品,开展阿巴嘎纳尔长调的调查、研究,整理出版阿巴嘎纳尔长调歌曲的书籍资料等工作。并且将通过每年定期为长调爱好者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培养一批新一代长调歌手,使蒙古族长调这一传统民间瑰宝后继有人。长调协会的成员已经发展到60多人,整理出31首长调民歌,但没有经费,他们想搜集一些基本资料,却连车辆、汽油都要靠会员们自己垫付,处境十分艰难。

哈扎布的一个弟子,也是协会的成员,去年在协会忙了一年,不但没挣钱,还耽误了家里的生产。今年,为了生计,他去旅游点唱歌去了。“现在,蒙古族长调作为一种谋生手段,在饭店、旅游点演唱”,芒莱说,这也没办法,现在协会搞活动很难,牧民们家里都有活,总不能让民间艺人饿着肚子保护长调吧。

近些年,政府投入专门力量保护长调,文化部门举办了多次长调比赛和长调研讨会,蒙古长调也从草原走向了学校,效果非常好。他建议有关部门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利用一些现代化的声像手段,加紧抢救和保护长调艺术。

(三)当年黄道婆传下来的技艺,如今只剩最后一位“织布娘”

康阿婆独自踩着织布机

在文化部公布的第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上海有两人榜上有名,分别是顾绣的传承人戴明教和乌泥泾手工棉纺织技艺的传承人康新琴。

乌泥泾最后一代“织布娘”――今年75岁的康新琴老人,现场表演了脚踩踏板、翻飞梭子的技艺,这门技艺,是由康阿婆的同乡,元代松江府乌泥泾人黄道婆改进形成的,是当时最先进的手工棉纺技艺。

康阿婆摩挲着她56年前织的布,“整整56年没织了,没想到现在还会。年纪轻时,家家都有织布机的。”这些年来,只有两人断断续续向康阿婆学过这门技艺,“学会纺纱了,织布还早呢,梭子都摆不会的。现在没人愿意学了。只要有人学,我都愿意不要钱免费教的。”

上海徐汇区文化局文化研究室主任黄树林,仍旧觉得可惜,“以前乌泥泾还有一种挑织技艺,团花织出来是有立体感的,就像绣出来的一样,这已经失传了。”在上海,像康阿婆这样的老人已是个位数,黄道婆的技艺,濒临彻底消失。而顾绣传人、80多岁的戴明教老人已没法再拈起绣针了……

即使是发轫于上海近代工商文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同样面对传承的烦恼。入选上海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龙凤旗袍制作技艺,其第三代传人徐永良,今年42岁,至今没收到徒弟,“学这个很苦,我17岁开始学,到现在还觉得没掌握成熟,现在根本找不到年轻人来学。”著名的海派旗袍,现在只有20来人掌握原有的手工缝制技术,都已40多岁了。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作文范文6

关键词:濒危世界遗产名录;遗产地保护;致危因素;世界遗产

1.关于《濒危世界遗产名录》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于1972年10月17日至11月21日在巴黎举行第17届会议,原来只想制定一项国际协议,以推动相互援助进行保护古迹和建筑物这类文化遗产的工作。后来由于形势和舆论推动,大会经过反复讨论,终于在11月16日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近年来,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越来越多的受到破坏的威胁,除了因为传统的年久失修,现代的社会条件和经济条件的变化,使遗产的存在条件更加恶化,它所造成的损害或破坏现象更加难以治理。而且,这种损坏或破坏现象,对遗产所造成的有害影响往往是不可挽回的。现在许多国家保护遗产的工作很不完善,而且经济、科学和技术力量也不足。有些遗产具有突出的重要性,因而需要作为全人类遗产的一部分加以保存。当代社会的发展给遗产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往往规模庞大,十分严重,因而整个国际社会有责任并有义务,通过集体援助,来参与保护遗产,使其脱离威胁,更好的保存下来。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关于《濒危世界遗产名录》,在《公约》正文的第三部分的第二项中有所提及,"委员会还要制定一份濒危世界遗产名录(List of World Heritage in Danger),将受到严重的特殊危险威胁的遗产列入"。自此,《公约》生效以来的40年间,有越来越多的处于受威胁状态的遗产被列入到濒危世界遗产名录中,并得到很好的保护修复措施,得以脱离威胁,重返世界遗产名录的队列之中。

2.对《濒危世界遗产名录》的总结和归纳

通过对历年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的总结和归纳,发现:

1)35年来,先后有69个次的世界遗产项目被列入进来,也有31个次的世界遗产项目,通过多方采取的积极的应对措施和有效的保护治理,从而脱离危机,移除出濒危的名单;

2)存在于《濒危世界遗产名录》中时间最长的遗产项目为24年(科托尔自然和文化历史区域),最短的为2年(科隆大教堂,伊瓜苏国家公园);

3)有的遗产项目第一次被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通过应对措施成功脱离“濒危”后,再一次被列入(如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加兰巴国国家公园,1984年第一次被列入,经8年的保护治理,于1992年被移除出濒危世界遗产名录,时隔4年再次被列入,至今仍处于濒危状态;塞内加尔共和国的朱贾国家鸟类保护区,1984年第一次被列入,经4年的保护治理,于1988年移出,时隔12年再一次被列入,最后经6年的保护治理,于2006年脱离濒危状态);

4)欧洲和北美洲拥有的世界遗产项目数量最多,有462项,但濒危的遗产项目只有5项;非洲的濒危世界遗产项目数量最多,有16项,占全球濒危数量的42%;

5)通过世界遗产委员会对其的描述,导致遗产濒危的原因有:武装冲突和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污染、非法狩猎、城市化扩张、盲目发展旅游业、缺乏管理、过度开发、重建破坏原真性、环境因素、政治因素、人为干扰、火灾等。其中缺乏管理、武装冲突和战争以及非法狩猎成为了最主要的致危因素;

3.北京的世界遗产地保护现状与面临问题

中国作为《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缔约国,与其他缔约国一起,承担保护人类文化和自然遗产的责任,履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庄严承诺。我国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条例,确保了各项措施的合法进行,北京市颁布了《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来个别的、具体的保护遗产地的可持续发展。但除了《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地方性法规外,目前还没有一部从国家层面制定的、专门针对保护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法规,这也导致在实践中的管理混乱,对现有世界遗产地的威胁。

北京市所辖的六项世界遗产均为文化遗产。其中北京故宫、颐和园、天坛三项均有明显的地理界限,相对于其他三项更“容易”保护。这三项所面临的问题有建筑维修费用、现代设施的建造对遗产地的影响、维修工匠技艺和技法传承、遗产地自身的经营问题、原真性的保持等等。

周口店北京人遗址、长城、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明十三陵,由于在北京远郊,地处复杂的山区,没有可以严格控制的管辖范围,一直面临着更大的挑战。明十三陵作为皇家陵寝,就曾经历过被盗墓的严重违法行径。而早年的长城,也被寄居于周边的居民占用了城墙砖石。周口店北京人遗址至今还在探索北京人生活的遗迹,有些未知的地区有待开发,这个遗产地也曾遭遇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同程度影响。

4.启示与思考

我国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所有43项世界遗产均未被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但仍然面临着很大的威胁。

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对某一特定的遗产地来说,它增强了对游客的吸引力,提高了遗产地的经济效益,但远不能只放眼于旅游等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发展来开发管理,它被列为世界遗产也意味着该遗产地所在国的国家政府、地方机构和当地居民共同负有重大的责任,即更好地保护该遗产并与世界人民共享该遗产,因为该项遗产自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之日起,就已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在对前文数据整理的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最大特点是按照地区分类的情况下,各个区域由于其自身的政治局势、经济情况,表现出了截然不同的特点。

阿拉伯国家的遗产地面临的威胁最为单纯,破坏程度也最大,形势最为严峻,此地因政治动荡,武装冲突和战争为其致危因素。非洲有75%的濒危世界遗产均为自然遗产,非洲国家发展滞后,经济多靠对自然资源的索取,因此致危因素多为非法狩猎、过度开发和缺乏管理。欧洲和北美洲地区,经济在全球最为发达,主要的发达国家均在此区域中,城市发展较早,城市化程度高,对自然的侵占时间更早、程度更高,因此这个地区的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在其世界遗产中,所占的百分比严重失调。但相应的,此地区的保护和管理更为有效和严格。而我国所在的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则“表现平平”,但正是这还未显露的特点,更值得我们重视。该如何从以往的先例中学习经验教训,才能对日后的保护工作产生有效指导是势在而为的。

参考文献:

[1]晁华山 世界遗产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2]濒危世界遗产的空间分布与时间演变特征研究 潘运伟,杨明 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 2012,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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