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家协会工作计划范例6篇

更新时间:2023-05-11 12:11:18

中国书法家协会工作计划

中国书法家协会工作计划范文1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制定好新的书法协会工作计划,让我们的协会在新的一年里能够迎来新的爆发,让我们协会的会员能够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好的成绩。

今年市书协的工作重点主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展开:

一、理顺协会内部关系,加强市县沟通合作

市书协的工作,诸如在活动的组织开展,书法新人、骨干的培养等方面,都需市、县(区)协会、女书协等二级协会的通力合作。只有相互配合,才能把各项工作做好。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加强市县(区)书协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二、加强展览组织宣传,扩大书协社会影响

书协的团体性质决定书协要发展,很重要的一点是加强书法展览、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宣传,让全市民众都来关注舟山的书法事业。只有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才能扩大市书协在书坛的影响,以便得到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为服务社会,市书协计划在今年举办“xx市庆祝建国60周年”书法作品展。

三、确立新人培养机制,推进书协持续发展

协会要发展,人才是关键。只有确立发现新人、培养新人的机制,让新人不断涌现,才能推进市书协的持续发展。今年工作的重点有两项:其一,抓好“浙江书法新人展”的活动组织、作品选拔、重点辅导活动;其二,恢复新会员的报送和审批工作。

四、利用有效途径,提升骨干创作水平

欲振兴xx书法,得提升创作骨干们的创作与学术水平。今年应围绕xx市省级会员作品展、浙江书法精英展、全国楹联展、全国二届青年展、全国兰亭书法展等展览,积极开展作品研讨、加工活动;并拟在适当时间,邀请名家前来指导,以切实提高我市的书法创作水平。

五、完善会员交流平台,拓展学术交流空间

建立会员间相互交流的平台,对增进彼此的友谊,改善我市书法氛围很有裨益。今年,书协计划搞好书法沙龙建设(联合各县区书协)、继续办好“xx书法网”。

六、建立专业小组,有序开展书法活动

中国书法家协会工作计划范文2

一、定机构,定编制,供经费,实行参公管理

机构、编制、参公、经费是计生协建设和开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领导。商丘市的主要做法是:给位子,给编制,有票子。一是定规格,定编制。1998年商丘撤地设市,市计生协被定为正县级单位,一级机构,纳入群众团体组织序列管理。2005年,由市编办下文定编7人,并成立中共商丘市计划生育协会党组。现市计生协设两个科室,配正处级干部1名,副处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4名,接收两名正营职转业干部,增加到9人。目前,全市6县1市2区计生协全部定为正科级单位,编制5~15人不等;乡镇计生协,由县委组织部下文明确专职秘书长,享受股级待遇;村级计生协也建立了村级协会班子,按村民10~15户调整建立会员小组,选好会员小组长。二是实行参公管理。在公务员制度改革中,特别是中国计生协参公后,2007年市委、市政府下文,明确市计生协的工作人员依照国家公务员条例管理,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所辖各县(市、区)计生协共有协会工作人员82人,也与市计生协一样,全部实行参公管理。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会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商丘市计生协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计划生育事业费的3%划入计生协账户,县级计生协的经费按计划生育事业费的5%划拨,全部达到上级规定要求,确保了工作正常运转。四是会员实行网络化管理。市计生协制订了《会员登记方案》,召开登记培训会议,市计生协派专人负责,与各县协会配合,提前完成了82万会员登记、编号工作,民权、夏邑、虞城等县还增添了微机设备,全市会员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

二、领导重视,下发文件,批示工作,列入目标考核

商丘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计生协工作,把计生协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是列入全市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市委、市政府在每年年初的全市计划生育大会上,安排部署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每年年终计划生育目标考核有计生协内容,占100分,并抽调计生协工作人员参与考核评估,每年表彰时,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为计生协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颁奖,达到“三个统一”,即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表彰。同时,市委、市政府领导经常听取计生协工作汇报,市委副书记张文深到商丘工作的第二天,就到市计生协办公室看望了协会同志,副市长李思杰每月至少听计生协两次工作汇报,并把每次参与计生协的调研或开会的有关事项安排到他的工作日程中。二是领导批示,扩大计生协的影响。2007年8月,时任河南省委副书记陈全国对林晓同志《关怀相伴和谐,服务凝聚人心――关于商丘市基层计生协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调查》一文作出批示:“林主任的调查很有价值。请菊梅省长、宪臣同志阅研。”副省长(时任商丘市委书记)刘满仓阅后批示:“建璋同志,我市计生协工作成效明显,要以陈书记指示为动力,把工作做得更好。”2009年4月,市委书记王保存,市委副书记张文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德才,市委常委、秘书长贾宏伟,副市长李思杰等同志得知我市计生协在2008年全省计生协工作评估中获得第一名的消息后,都先后作出重要指示。市委书记王保存批示:“建璋同志,计生协组织是做好人口和计生工作的一支重要队伍,这几年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望再接再厉,继续为实现商丘新跨越、新崛起作出新的贡献。”市计生协以领导批示为动力,积极努力创新工作,使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或转发计生协文件。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共为计生协下发了12个文件,这些文件的下发,为商丘市计生协的组织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指明了航向,奠定了基础。

三、开展活动,创新方法,推动工作,实现跨越发展

开展活动是计生协生命力的体现。领导重视,规格明确,编制落实,经费到位,这些均为市计生协开展活动创造了必要条件。

(一)加强培训,提高计生协队伍的素质。做好计生协工作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面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新特点,商丘市十分重视协会队伍的培训工作。一是市委、市政府将计生协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整体培训计划。近年来,全市计生协的专职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先后有8人参加市委党校和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干部培训班。2009年,有3个县计生协的专职会长参加了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科局长培训班。二是举办计生协专职工作人员培训班。市计生协每年举办一次县、乡专职副会长和秘书长培训班,2009年市计生协培训县、乡专职工作人员198人,县培训乡和村计生协干部2880人。

(二)强化措施,抓村级规范化建设。一是结合实际制订了《商丘市基层计划生育协会规范化建设方案》,提出从2008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村级计生协实行规范化建设,使村级协会规范化建设的合格村达到90%以上。二是抓试点,召开现场会,扩大辐射面。2008年,市计生协以睢县城关镇、城郊乡和白庙乡为试点,召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全市推广基层协会的先进经验。三是抓两头促中间。一方面,在全市选取一批基础好、实力强的村级协会,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开展;另一方面,结合各县实际,对作用发挥不好的村级协会拿出整改意见,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同时,规范好中间的村,加强指导,巩固提高。截至2009年年底,全市规范化建设达标村已达到3397个,占总村数的69.4%。

(三)创新宣传形式,市领导参与,扩大了协会影响。一是举办书画作品展,请市领导和商丘书法名人参与。去年为隆重纪念中国计生协成立29周年,利用“5・29”会员活动日,在市政府1号楼大厅,举办了书画作品展,收到全市各界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作品214件,其中参展作品79件。参赛作品图文并茂,雅俗共赏,各具特点。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谢玉安,副市长刘爱田,市政协副主席刘德云,市政协原主席张春学等参观了书画展。二是与市书法家协会和美术家协会联合编印《生育关怀行动书画作品集》1000册,市委副书记张文深亲自题词,并在题词中要求“计生协要在推进人口计生事业、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在计生协宣传活动中,全市有9名地市级领导、264名县处级领导、378名科局级领导和12个相关部门参与了活动。三是扩大信息宣传。2009年,省计生协转发商丘工作信息12篇。市计生协李建璋会长带头撰写文章,在《黄河 黄土 黄种人》、《文化商丘》、《京九博览》、《豫东廉政》、《商丘日报》等报刊发文章10余篇,扩大了协会的影响。

中国书法家协会工作计划范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村(居)级民主自治建设,建立、健全“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依法建制度、群众作主人”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新机制,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村(居)实际,制定本村(居)《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第二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全体村(居)民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逐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观念,建设“少生优生、富裕文明、健康幸福”的新家庭。

第三条:本《章程》是村(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行为规范,凡户籍在本村的村民及居住在本村一个月以上的育龄人员,均应自觉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村(居)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全村(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成员由村(居)“两委”提名,经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居)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为村(居)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本村(居)的计划生育工作受镇街以上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并按时完成上级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村(居)计划生育协会(以下简称村(居)计生协)在村(居)党支部的领导和村委会的指导下,依据《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管理本村(居)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协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组成。理事会具体负责本《章程》的实施工作,承担本村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的教育、管理和服务职能。

第六条:理事会成员由“两委”提名,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居)计生协秘书长由村(居)计生专干兼任,会员小组由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居)计生协秘书长负责村(居)计划生育日常工作,村(居)计生协会会员小组长协助村(居)计生协秘书长开展工作。

第七条:村(居)建立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监督小组,其成员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村(居)民在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中的权利:

(一)有权参与村居委会《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公约》、《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协议书》以及有关制度的制度和修改。

(二)有依法生育的权利。鼓励村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条例》规定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无生育能力的,符合《收养法》和《条例》规定,可以依法收养一个子女。

(三)有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

(四)有接受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的权利。

(五)有获得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服务的权利。

(六)有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权。审议本村(居)有关计划生育的重大决策,监督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推选本村(居)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检举揭发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

(七)有享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及本村(居)规定的各项优待和奖励的权利。

(八)村(居)民实行计划生育,其人身权、财产权有不受侵害的权利。

(九)对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和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有请求法律给予援助的权利。

(十)可以自愿加入计划生育协会。

(十一)享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村民在计划生育中的义务有:

(一)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自觉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和本《章程》。

(二)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接受计划生育管理。必须依法进行结婚登记。不得多生育或者婚外生育。不得违反《收养法》的规定非法收养孩子。

(三)夫妻双方有共同承担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四)有接受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教育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指导的义务。不得近亲结婚。育龄夫妻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生育疾病的,禁止生育;已经怀孕的,必须终止妊娠。

(五)有及时落实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接受孕情、环情检查的义务。不得违反政策怀孕,发现后必须落实补救措施。

(六)流动人口有接受计划生育管理的义务。不得无证外出,外出一个月以上的育龄人员必须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和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不得隐瞒结婚、怀孕、生育情况。

(七)有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不得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不得阻碍育龄夫妻采取避孕节育措施;不得虐待歧视女孩或生育女孩的妇女;不得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不得容留、包庇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不得仿造、骗取计划生育证明;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

(八)有按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违反政策生育者,应当按《条例》规定接受社会抚养费征收;扰乱计划生育管理秩序、阻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房屋若租(借)给外来人口暂住时,应认真配合村(居)计生部门做好外来人口的计生管理,督促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验《婚育证明》,接受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及上级计生部门的管理。

(十)享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若干制度

第十条:学习教育制度。

(一)村(居)人口学校每季举办一次育龄群众培训班。讲授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基本知识,结合传授时事政治、政策法规知识和村民需要的实用农业科学技术知识。

(二)村民小组经常组织会员、育龄群众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三)村级要利用墙报、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民主议事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计生工作例会。镇驻村(居)干部、联片领导、村(居)党支部委员、村(居)人口计生办工作人员、村会计参加例会,必要时可扩大至育龄妇女小组长参加例会,汇报小结当月全村人口计生工作情况,汇报全村结婚、怀孕、出生、四项手术、三查、全过程管理、征收社会抚养费和其它人口计生数据情况,并按变更情况及时调整有关档案。研究解决计划生育群众自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布置下季度人口计生工作任务。

(二)每年召开1-2次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村(居)委会关于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实施情况和下年度实施方案的报告;评议村(居)委会成员和计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审定表彰名单;讨论决定其它有关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管理服务制度。

(一)建人口计生工作台帐。对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外来人员、享受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信息录取入机(电脑)。对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接受免费避孕药具等计生资料建档入册,并做到每月进行变更调整完善。

(二)村(居)委会应及时为新婚夫妇或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妇出具有关证明或申办《生育证》,为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协会小组长对本组育龄妇女每月上门访视一次,积极配合镇街计生服务人员对产后、术后对象及时随访,并做好随访记录,做到生、孕和节育措施落实情况掌握到人。生育者在产后10天内应向协会小组长主动申报生育情况,杜绝出生漏报现象的发生。

(四)配合镇街计生服务站按规定为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生殖健康检查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对患妇科育龄妇女和不孕症夫妇,提供防病治病知识和不孕症诊治联系服务。

(五)积极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在计划生育家庭户中树立“少生快富”示范户,搞好计划生育结对帮扶,尽力为他们提供致富项目、信息、技术、资金、销售等服务,帮助计划生育户勤劳致富奔小康。

第十三条: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在村(居)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下列内容:

(一)奖励扶助政策及对象名单;

(二)再生育政策、生育情况;

(三)违法生育生育人员及处理情况;

(四)帮扶对象及项目情况;

(五)镇街、村(居)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咨询举报电话、举报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计划生育协议制度。村(居)委会与育龄村民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自觉接受镇街政府、村(居)委会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

第十五条:评比表彰制度。每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表彰奖励先进计划生育协会小组、优秀协会会员和优秀计划生育协会志愿者等。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六条:村(居)委每年从可支配资金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计划生育经费,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人员进行奖励。

(一)对独生子女因意外亡故、致残其父母不再生育或领养的,其丧失劳动力后的养老问题,按照上级规定给予照顾。

(二)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免费享受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三)对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而自愿终生只生一孩的家庭户,享受区给予1500元奖励金;

(四)村(居)委会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提供就业信息,优先解决就业问题。

(五)0-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镇政府及村委员会承担,承担比例根据各村的情况,由镇政府与村委员会协商确定。

(六)农村独生子女特困(低保家庭)户的独生子女上学免交课本费,资金由镇计划生育事业费和民政救济各付50%。

(七)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孩子的特困家庭(低保家庭),给予产妇产后营养费补助100元,由镇街计划生育事业费支付。

(八)贫困(家庭人平均收入1000元以下)独生子女考上国家重点大学奖励1000元,普通大学奖励500元,经费由区计划生育事业费支付。

(九)镇人民政府审批农村建房时,“自治”独生子女家庭,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审批。

(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制定有利于“自治”独生子女家庭优惠政策。

(十一)农村“自治”计划生育户改厕时每户补助100元。

第十七条: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要进行严厉处罚。

(一)凡享受第十六条所述优惠政策后,违反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应退还所享受的一切优惠奖励。

(二)严禁不符合法定条件者生育。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造成计划外生育的村(居)民,按照《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章程》处理,取消其他优先优惠措施,不得参与村各类先进评比。

(三)对非法收养、弃婴及婴儿出生后去向不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侵犯人身安全的,责令当事人写出检讨,赔偿一切损失;触犯法律的,报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村(居)民,不享受奖励扶助扶贫贷款、子女入学、就业等优惠政策。不得评为文明户。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村(居)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工作计划范文4

一、20__年主要工作

(一)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使计生协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一是认真传达贯彻中国计生协六届四次全国理事会精神,××县计划生育协会三届理事会紧紧围绕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国计生协六届四次全国理事会精神,开展科学发展观,总结检查计生协一年来的工作,交流经验,查找差距,研究部署今后的工作任务,探索协会工作适应新形势,再上新台阶的对策和措施,使协会为构建和谐社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作出贡献为主题于20__年3月11日在县城召开,县计生协三届理事会理事、县直有关部门领导、乡级协会长和秘书长等100多人参加了会议。二是计生协5·29会员日活动,借助镇安街天为契机,在集市设立宣传台,摆放宣传展板和资料,开展计生知识、优质服务、防艾知识等宣传活动,共发放《关爱女孩行动知识宣传》、《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知识》、《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等各种宣传资料1500余份,安全套3000多只,b超查孕、查环、查病132例,咨询服务286人,为群众答疑解惑,宣传计生法规、政策等计生知识700多人次。三是深入平达乡黄连河村开展“科技送到独生子女、双女家庭”宣传培训服务;培训2期220人次,培训费2200元。并于20__年10月,对县、乡、村计生协会长、秘书长和计生部门干部进行了以人口计生法规、统计业务、药具优质服务、宣传科技、防治艾滋病、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基层计生协评估认定细则等知识为主的培训,参训人员159人。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生育关怀行动服务得到进一步拓展。一是利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活动,对象达乡芹菜塘村31户独生子女、双女家庭进行慰问,为他们送去2600元的大米、食品等,并对芹菜塘村小学在校贫困学生和留守儿童提供解决生活条件补助资金3000元。二是利用计生协5·29会员活动日,深入部分村慰问了独生子女家庭代表4户11人,双女家庭代表6户31人,慰问品800多元。三是对平达乡黄连河村扶持独生子女家庭种植山葵21户80人,其中:傈僳族18户,汉族3户。种植面积33.5亩,扶持资金33500元;对龙山镇香柏河、河头、尹兆场村扶持独生子女、双女家庭13户65人,本文来源:文秘站 扶持资金30000元,种植茶叶、柑桔、石斛、草果,养殖牛、太湖猪;对碧寨乡中寨村扶持独生子女、双女家庭37户163人,养殖生猪,扶持资金220__元;对龙新乡勐冒村扶持独生子女、双女家庭26户116人种植洋芋、大青菜、草果,养殖黄山羊。通过评估,扶持前年人均纯收入1050元,扶持后年人均纯收入1562元。见效快、能致富,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依法行政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县计生协指导和协助乡、村计生协参与计划生育工作民主管理和监督,由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在20__年有36个村召开计划生育自治民主管理听证会,邀请村组的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青团、妇女、民兵、计生协会员等各方面人士。通过听证会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11条,作了细致的解答,解除了群众心中的疑问,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办事程序交给群众,提高工作透明度,增强群众监督能力,提高干部落实政策的能力和执法水平。

(四)协会队伍的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一是开展基层计生协评估认定工作,为加强计生协会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根据保计生协〔20__〕2号文件要求,按照云南省计生协制定的《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基层计生协评估认定工作 实施方案》和《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基层计生协评估认定细则》,结合我县实际,在20__年3至12月期间,全县116个村和5个社区计生协开展评估认定工作,县、乡计生协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深入村、组对开展计生协评估认定工作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目前,对全县村(社区)计生协评估认定工作进行评估验收,较好的协会34个,占26.4%,好的92个,占68.6%,差的6个,占5%。对差的协会,采取查缺补漏,限期达标,使基层协会组织得到明显加强,活动开展正常。全县计划生育协会组织132个,会员小组1643个,会员人数发展到34682人,会员占全县总人口的12.29%。

二、存在问题及20__年工作计划

中国书法家协会工作计划范文5

高校就业协议书范文一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负责输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协议,须征得另外两方的同意,并由违约方向另两方各交纳违约金___________元。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院、学校毕办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毕业生情况及意见

姓 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高校就业协议书范文二

毕业生

用人单位

学校名称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它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毕业生情况及意见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培养方式

健康情况

专 业

学制

学历

家庭地址

应聘意见:

毕业生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

单位名称

单位隶属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所有制性质

全民,集体,合资,其它

单位性质

党政机关,科研事业单位,学校,商贸公司,厂矿企业,部队,其它

档案转寄详细地址

用人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此栏可略)

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学校联系人

林艳斌

联系电话

06338170098

邮政编码

276826

学校通讯地址

山东日照学苑路677号

院(系,所)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高校就业协议书范文三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姓名):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录(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毕业后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限为 年,工作地点为 ,工作岗位为*****。

四、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间,乙方月实际工资收入不低于****#from 最新高校就业协议书范本来自学优网gkstk.com/ end#*元(该项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间,甲方按国家和本省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六、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签订本协议前组织体检,否则以学校毕业时体检为准。

七、甲方在招聘时所提供的带有承诺内容的宣传材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在应聘时所提供的自荐材料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最新高校就业协议书范本最新高校就业协议书范本。

八、甲方所介绍的情况严重失实,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乙方所提供的自荐材料内容严重失实,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经书面告知对方,本协议解除:

1、甲方被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录用为公务员,或经选拔参加选调生、选聘生、西部计划、欠发达计划、三支一扶、服务社区计划等国家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

3、乙方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最新高校就业协议书范本文章最新高校就业协议书范本出自gkstk.com/article/wk-1645139780861.html,转载请保留此链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十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条款或解除协议,变更或解除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十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四、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到甲方报到最新高校就业协议书范本合同范本。甲方应当在乙方报到后1个月内为乙方办理录用手续,或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乙方应当积极配合。本协议中关于工作期限、岗位、地点、薪酬等主要条款应写入劳动(聘用)合同。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或甲方为乙方办理录(聘)用手续后,本协议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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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整合资源,理顺管理体制,规范管理,更好地推动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新区等四个区域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根据市发展规划,将全市14个项目指挥部调整合并为四个区域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将新区建设指挥部、曼听(公园)提升改造指挥部、西双版纳楠景项目指挥部、市观礼台指挥部、勐泐大桥建设指挥部、江心大沙坝指挥部、告庄西双景项目指挥部和片区指挥部整合为市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将行政中心和公务员小区建设指挥部、市引水入城指挥部、路建设指挥部、新建高级中学指挥部整合为市片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将旅游小镇项目指挥部调整为市旅游小镇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将茶园旅游小镇项目指挥部调整为市茶园旅游小镇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四个管理委员会作为市委、市人民政府长期派出的临时机构,领导干部兼职,工作人员固定,代表市委、市人民政府行使管理和开发建设职能。每个管理委员会下设一办三处: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文秘、档案、宣传、信息、、保密、安全保卫、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

3、负责内部工作的计划及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与反馈。

(二)投资融资处

1、负责了解、掌握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融资政策及各种优惠条件;统筹协调项目融资和招商引资工作;研究产业政策、投资导向,做好辖区内重点建设项目征集、筛选、上报,积极争取上级重点项目资金;

2、研究政府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市有关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辖区招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组织并参加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密切同国内外各类经济团体、工商企业、金融组织、商务机构及其他投资者的广泛联系,积极吸引他们来考察和投资,为投资者提供咨询、考察等服务;

4、负责辖区新办企业的项目报批和从开工到投产的全程协调服务,做好各项协调服务工作;

5、协助市财政局组织、管理各项财政收入及经费支出。

(三)规划建设处

1、负责辖区内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市政公用事业、市容园林、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组织编制和报批辖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辖区内的项目特色化初步评审、审查及报审工作;审核辖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所需基本资料及组织报批工作;

3、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和开工放线、验线工作;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进行建设和管理,对入区企业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查;

4、负责受理招投标行为的初审,协助办理招投标建设工作的报批工作;受理工程报件初审,协助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会同市建设局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技术和工程验收等管理工作;

6、受理辖区内《城市道路挖掘、开口许可证》、《施工占道及经营性占道许可证》审查工作;会同市建设局做好辖区内违反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行为的查处工作;

7、协助做好规划监察、城建监察和市容市貌监察工作;

8、负责做好市规划管理局和市建设局授权的业务工作。

(四)用地拆迁处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辖区内土地资源管理的具体措施;

2、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辖区总体规划,对辖区内土地供需情况进行调查,协助编制辖区内年度土地用地计划、收储计划和供地计划;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做好辖区内土地收储工作和土地确权及各类建设用地报件汇总和审查工作;

3、会同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辖区内具体的土地征收补偿、出让方案,按法律程序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辖区内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5、会同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辖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进行招、拍、挂工作;

6、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做好辖区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工作;

7、负责做好市国土资源局授权的业务工作。

二、人员配置

每个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从各相关职能部门抽调(或向社会上聘用),并保持长期固定。原则上以各指挥部原班人员为主,不足部分通过整合后,可从社会上招聘。从社会上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适当提高聘用工资待遇。

(一)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人员定员为46名,下设综合办、投资融资处、规划建设处、用地拆迁处;设工委书记1名、主任1名、工委副书记1名、副主任3名。

工委书记:

主任:

(二)片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人员定员为40名,下设综合办、投资融资处、规划建设处、用地拆迁处;设工委书记1名、主任1名、工委副书记1名、副主任3名。

工委书记:

主任:

工委副书记:

(三)旅游小镇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人员定员为20名,下设综合办、投资融资处、规划建设处(镇城建所)、用地拆迁处(镇国土所);设工委书记1名、主任1名、工委副书记1名、副主任2名。

工委书记:

主任:

工委副书记:

副主任:

(四)茶园旅游小镇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人员定员为18名,下设综合办、投资融资处、规划建设处(乡城建所)、用地拆迁处(乡国土所);设工委书记1名、主任1名、工委副书记1名、副主任1名。

工委书记:

主任:

工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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