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范例6篇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范文1

一、审计对象、审计范围和审计重点

(一)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三资”等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

(二)审计范围

对即将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的村及涉农社区“两委”进行离任审计,审计任期内(2016年3月--2020年11月)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同步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重点

1.本村财务收支情况;2.本村债权债务情况;3.政府拨付、社会捐赠和扶贫的款项、物资和管理的使用情况;4.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5.本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担保、出让、入股情况,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二、审计内容

(一)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审计:任期内农村经济收入、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三资”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三资”管理、财务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任务完成情况等。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支出是否符合程序和规定,村干部报酬和办公经费等使用情况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侵占、挪用、平调集体“三资”和长期占用集体“三资”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三资”处置

主要审计:集体“三资”处置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三资”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

主要审计: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存在新增债务;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债权;发生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应收尽收等。

3.土地和工程项目发包

主要审计:集体资源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是否存在擅自转让土地经营权;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仗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

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惠农项目落实和各项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

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有无以“一事一议”名义强行要求农民捐款、集资等。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当地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进行审计。

三、组织机构

我镇成立村“两委”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由党、政正职任双组长的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主管综合服务中心的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具体主抓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兼任,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取自审的形式开展村“两委”干部换届离任审计工作。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各乡镇街组织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村“两委”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有利于强化村级“三资”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的形成,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二)强化审计力量

各乡镇街要加强审计力量,配齐审计人员,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人员参加审计工作。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

(三)规范审计程序

按照《省农村审计条例》的要求,严格履行审计程序,规范审计文书,确保审计质量。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形成《审计报告》。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找准问题,也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的界限,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四)公开审计结果

乡镇街审计小组自审完成后,形成书面审计结论,报送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作为考核、选拔村和社区干部的重要依据,并以村务公开形式,张榜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对审计中应该移交的案件,要及时移交纪委监委机关及司法等有关部门查处。对故意隐瞒案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范文2

一、正确认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

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虽然与纪检、监察分属不同性质的监督,但两者有着共同的目的,同时,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更多地承担着揭露问题和发现案件线索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则是查处违纪违规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经济责任审计是纪检监察部门获取监督干部信息的重要渠道,其根本的方面就是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包括其它专业审计获取案件线索,转化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干部的有效依据。另一方面,监督利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产生作用,实际上就是经济责任审计价值的一种体现。在对待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转化利用方面,有些人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偏差,当审计结果利用效果不理想时,就片面的认为是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不重视,其实不尽然。在对待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转化利用上,要用辨证的观念来看待:一是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必须是审计成果,也就是要有质量;二是审计结果必须是适合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的需要,只有两者结合,才能实现审计结果的转化利用。因此,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转化利用不能简单的理解成只是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的工作。其实,审计部门在审计结果的转化利用方面也负担着重要的责任,即要下大力气提升审计质量,要把审计结果转化为纪检、监察、组织部门需要的审计成果。从而为他们提供更为有效的服务。

二、创新经济责任审计思路,多角度地服务干部的监督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的一项独立的综合性监督,社会各界特别是纪检、监察等部门对此寄予了较高的期望。经济责任审计虽然不能包治百病,一审就灵,一审就清,仅仅是对领导干部任职期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决策执行活动进行监督,但是经济责任审计机关可以不断创新审计监督机制,让经济责任审计更加贴近干部的监督管理。在“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一是将离任审计与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将监督的关口前移,及时更多地掌握干部监督管理有关信息。二是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发现大案要案线索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审计效果与威慑力。三是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结合起来,对一些普遍性、共性问题要综合分析报告,为纪检、监察部门从制度上、机制上解决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提供决策依据。四是将经济责任审计与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结合起来,抓住群众反映和举报的线索查深查透,提高移送案件准确性和质量。五是将经济责任审计与纪检监察部门交办事件结合起来,不断改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方式,做到留有余地,以便更好地配合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工作。

三、完善联动机制,拓宽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转化渠道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涉及面广、层次高、内容复杂的工作,不只是审计部门一家的事。由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的各自工作目标、重点、手段不同,在实际工作中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分歧和差异,但作为委托方的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和作为受托方的审计部门,其大的目标是一致的,即审计部门在确保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将审计的结果通过纪检组织等部门转化利用到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上,这就需要在各部门之间建立一种良好的协调配合机制。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之间通过制度的形式明确各自的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同时,在经济责任审计进点时,与纪检或组织部门一同召开进点会;在审计过程中遇到审计手段难以核实的情况和问题,需要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介入的,通过纪检、监察、检察手段加以解决。审计结束后,纪检、组织等部门又将审计结果利用到对干部的廉政监督和选拔任用上来。通过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纳入到干部廉政档案和干部考核档案中,从而实现“审”和“用”的有效结合。二是建立案件移送管理制度,对于经济责任审计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纪检、监察部门要将受理和查处结果向审计部门作书面反馈,以便相互监督案件线索的办理,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有效转化。三是实行资源共享,成果互用。一方面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档案“一档两用”制度,另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相关的对口部门,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要实行联网,保障部门之间的信息畅通。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范文3

同志们:今天召开的全市审计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全省审计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工作,交流了经验,表彰了先进,对于推动我市审计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再上新的台阶有着重要意义。刚才,明轩同志就我市如何搞好审计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一会儿辅义、元忠同志还要讲具体的意见。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着重就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讲几点意见。一、充分认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执政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反腐倡廉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形势和任务,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更扎实有效地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特别是要注意研究新形势下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思路和对策,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查找薄弱环节,改进工作方法,着力在抓落实、抓成效上下功夫。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市纪委、市监察局确定了专门的部门(综合研究室)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综合协调。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也要明确联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部门和分管领导,创新机制制度,使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保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反腐倡廉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着力抓好审计成果的分析运用搞好审计成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也是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最终体现。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反腐倡廉的其他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转化运用机制,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等方面的作用切实得到发挥。一是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结合起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须以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和管钱管物部门的领导干部,以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为重点。要通过审计,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考察领导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从政情况,促使领导干部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如发现领导干部有收送钱物、超标准购车、领导干部及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情况,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督促领导干部予以纠正,严肃处理。二是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中央和省上始终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点工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如落实“四个坚决纠正”、解决教育乱收费、农民负担等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可以发挥这方面的作用。特别是在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领导干部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导致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或者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脱离实际,劳民伤财;或者违反中央和省上规定,搞“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等等。对这些问题要坚决纠正,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三是把经济责任审计与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相结合,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一些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的重要线索,如果不够具体清楚,可以委托审计机关先行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根据审计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再决定是否立案查处。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同审计部门之间移交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协调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审计部门提供的案件线索,深挖细查违反财经纪律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坚决惩治各种腐败行为,以严格的纪律保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实效。四是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加强对干部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提出,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从而确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体系中的作用。要继续把审计监督手段运用到干部管理和监督领域,把审计情况纳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考察干部,多方面、全方位地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组织监督、纪检监督合力的作用。健全和完善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分别计入干部考核和廉政档案制度,为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五是把经济责任审计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要注意从违纪违法行为中揭露深层次的问题,查找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分析原因,健全制度,着眼防范,强化监督,更好地从机制上、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治本功能。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 经济责任审计是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等部门的共同任务。这些年来,各部门以联席会议的形式研究部署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综合分析成果,共同提出建议,提高了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这些好的做法应当继续坚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整体合力。要主动向审计机关的同志学习,加强监督,服务于经济建设。要大力支持审计机关的工作,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协助的,不能推诿扯皮,该提前介入的要提前介入。要积极依靠审计机关,正确使用审计成果,很多大案要案是审计机关提供的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对这类案件的定性处理也是依靠审计结论。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任务不落实的地区和单位,要分析原因,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坚决支持审计机关依法行使审计职能,帮助排除工作中的困难和阻力,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同志们,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从严治党,依法行政,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省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三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抓好这次会议的贯彻落实,奋发进取,再接再厉,把全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为实现**新一轮的新发展、新跨越,早日把**建成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范文4

审计方案是落实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指导审计作业的重要依据,完善的审计方案是顺利完成审计项目的根本保证。本文主要围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案如何编制提出几点建议,包括重视审前调查、充分收集并应用相关信息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方案编制、总结分析不断优化审计方案等内容,以期对今后的审计工作有所助益。

[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方案;编制

审计方案是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是由审计人员在综合考虑审计风险、管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基础上,在审计项目实施前编制的“说明开展业务时所应遵循步骤的文件”。一个优秀的审计方案可以有效保证审计项目顺利展开,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防范审计风险,进而实现审计目标。因此,在审计项目具体实施前,审计方案的编制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国家审计署、上级审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对开展领导干部离任或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最为常见的审计项目类型之一,已经成为各级审计部门经常组织开展的重要工作。通过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正确评价任期内管理业绩,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和全面履职。因此,笔者从基层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出发,围绕如何更完善地编制经济责任审计方案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重视审前调查

审计组可以采取邮件或电话沟通、抽取历史文档等多种方式收集被审计单位信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地开展现场审计调查,通过与被审单位面对面的交流,了解被审计单位的背景、现状、原责任人任期内管理情况等信息。对一些具备条件的单位,可以利用统一部署的信息化业务系统平台,远程提取专业信息系统内的经营、财务等专业数据,开展深入分析。只有广泛收集信息,掌握较为充分的资料,才能有的放矢,编制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来指导审计项目的实施,也可为下一步现场审计的顺利开展做好铺垫。

2充分借鉴原有或同类型审计方案

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单位部门正职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等领导干部离任时均应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因此,可借鉴的同类型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及审计方案也较多,但在具体的审计方案编制过程中不能简单的复制、套用。在借鉴同类型的成熟审计方案的基础上,仔细分析对比,结合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实际和业务特点,加以必要的修正和完善。尤其应注意收集并充分利用该被审计单位前几次的经济责任审计方案、审计报告,以及近期类似的审计项目方案,结合该被审单位的管理模式、业务特点,对比分析异同点来完善审计方案。同时,应根据本次审计的审计任务,核对该被审计单位业务范围是否存在变更和调整,关注专业业务流程的变化、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的修订、内外部管理环境的变化对具体业务管理产生的影响,及时修订、补充审计方案中的审计重点和查证方法。

3确定审计目标、重点范围、重点时段

编制审计方案时,应紧密结合上级要求和被审计单位、审计资源的实际情况,确保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可操作性。根据审计计划和审计通知要求,及时掌握原领导干部任期时段、职责分工的具体情况,总结整理已有资料,识别出被审计单位的管理运营目标和现状,确认潜在风险,并按风险的高低程度排列,确定主要风险,明确具体审计目标。经济责任审计在全面反映该领导干部履职业绩的同时,应围绕审计目标明确一个较明晰的重点查证范围,对任期较长的领导干部应再划定一个重点关注时段,必要时可以追溯审计其他年度和延伸审计其他相关单位。审计过程中抽取的业务样本应保持一致,以使审计组内各专业组之间的查证信息更为顺畅,并相互印证,提高审计效率,实现审计目标。

4充分应用审计进点会议获取的信息资源

汇总分析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议获取的原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履职情况审计调查问卷等相关信息,迅速组织提炼关键信息点,在现场审计开始阶段对审计方案中的重点范围、重要指标数据进行核定,同时,补充需要现场审查的具体查证事项。

5实时调整审计方案

在现场审计阶段,应根据审计进展情况实时调整审计方案。无论审计实施方案开始制定得如何科学,都可能存在无法满足具体审计工作需要的情况,这就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审计方案。在审计过程中,应建立审计组内部沟通机制,确保成员之间可以及时交流审计发现和工作进展。审计组组长或主审在有效掌握审计进度的同时,关注审计中发现的新关注点,对一些隐藏较深的问题,甚至是舞弊、违法问题,应及时调整审计方案,增加人力、物力以保证问题落实查证。

6不断优化审计方案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范文5

一、基层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知识比较单一,缺乏“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一方面基层审计机关中绝大多数审计人员所学专业是会计和审计专业,从事财务收支审计人员较多,而金融、法律、计算机、工程预决算等专业人才很少,所占比例不足10%,金融、工厂预决算和计算机辅助审计人员极缺。第二,审计机关内部人才交流较少,审计人员专业知识教育不够,缺乏长效、系统、专业性的知识培训和更新。干部造成“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的成长和培养受到限制,导致各审计机关普遍缺乏“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第三,人员进入大多是政策性安置,不懂业务的人员居多。表面上,审计机关人员有所增加,力量在加强,但真正从大学毕业生中招聘进来的少之义少,调入的人员多是政策性安置或外单位提拔进来的,没有经过系统专业性的培训学习,多数不懂业务知识,交流出去的也少,造成审计机关内部缺乏活力,无法适应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需要。

(二)审计手段落后,特别在查处经济案件方面更为明显。审计手段落后主要表现在:1 硬件建设跟不上审计工作的需要。在如今的网络信息时代,部分基层审计机关办公用计算机没有上网,且计算机老化配置极低,很难适应工作需要。2 计算机审计水平低。一方面是审计人员自身计算机水平参差不齐,运用ao审计的能力低,且没有参加系统学习和培训,短期内还难以满足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是电子账务未普及。特别是乡镇级单位,手工做账的还比较普遍。3 审计的侦查手段弱,强制性不强。特别是查处经济案件的法律手段明显不足。(1)在审计询问时。当事人拒不回答或者不提供真实情况,审计部门没有刚性的法律手段应对。(2)在审计取证上。当事人拒绝提供证据、或者提供伪证,遇到这类情况审计多是采取行政协调办法解决,解决不了的,审计部门无法及时追究其法律责任。(3)在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上,当事人承认审计事实、认可对问题的定性和处理法律依据的前提下,不执行或者不完全执行审计决定,审计部门没有司法手段应对。当前财政财务收支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其作案手段巧妙,违法行为开始由财务型向业务型,由财务部门向业务部门,侵犯客体m财务资料向业务资料,由内部作案向内外勾结作案,由可查型向隐蔽型变化。违纪违法手段的恶性化和审计手段的软弱化造成了审计执法的困难。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难界定,成果难运用,如果经济责任不能准确界定,审计结果就难以运用到位。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有三个责任难以划分:一是前任与现任的责任。由于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中一般都未进行全而彻底的清产核资,仅局限于会计数据反映,资产损益也相应难以核定,从而也就对前任与现任的资产损益责任难以定位。另外,有些地方的往来账款较多,一些债权债务未彻底盘清,在经济责任审计时,对前任和现任任期内收支、债权债务情况也不能准确界定。二是与下属单位的经济责任不能及时划分。一些地方在对乡镇进行责任审计时,只审计他们机关的财务状况,对站所、村的账目未全面审计和核查,从而造成经济责任认定范围不全,导致有些被审单位把工作侧重点放在保证机关运转和资产购置上,放松对下属单位的监管,甚至将经济责任向各站所转嫁,逃避责任追究。三是党政负责人的经济责任难以区分。这一问题尤其在乡镇表现比较突出,乡镇党委书记是负总责的,而乡镇财政一般由乡(镇)长主管,在划分经济责任时,究竟应由乡(镇)长负责,还是由党委书记负责,以谁为主负责,还是共同负责,各承担的责任是多少,难以定论。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不到位,组织、纪检、审计部门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没有完善的机制,大都放在了审计实施和听取情况上,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缺乏深层次地研究和剖析,没有完善相应的制度,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

(四)管理体制有待完善。地方审计机关是在当地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业务受上级审计机关指导开展审计工作。实行“双重领导体制”,由于审计机关的人、财物受当地政府直接管理,实际上已演变为政府“自己监督自己”的单边体制,这种审计体制格局决定了审计监督的职责不能够充分有效地发挥。从基层审计机关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情况,不难看出一些问题。比如在审计中查出了部分专项资金出现违纪违规问题。如何处理?先避开审计执法层面不谈,大部分审计机关由于受体制的限制,采取的是先给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审计情况,这一关能不能过,要不要如实上报?有些问题一经披露,主要是怕影响地方利益,影响地方的招商引资,从而影响到地方的经济发展,在得到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指示后,再报出审计结果。使审计监督的职能大打折扣,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根本掌握不了真实情况。

二、意见和建议

(一)加快审计人才培养速度。从上至下都要加大审计人员培训力度,对现有人员要普遍轮训,特别是计算机、金融、工程预决算、审计知识和ao系统操作培训。同时,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对审计干部队伍进行优化,可以增加审计编制,把地方优秀的财会人员和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充实进审计队伍;还可以分期分批送审计人员到大专院校深造。通过多种渠道,努力塑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专业全面的复合型审计队伍。尽快解决审计人才紧缺和质量不高等问题。

(二)完善审计执法手段。对审计监督法律依据不足和审计执法手段不足的问题,应该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求得国家授权等途径来解决。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范文6

    一、经济责任审计全面发展

    十几年来,尤其从两办暂行规定到现在,各级党委、政府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绩明显。据统计,1998年至2003年,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共审计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176582人,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正在逐步走向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在开展多年的基础上,审计覆盖面不断扩大。各级审计机关共审计21083名企业领导人员。全国大多数省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在离任时都经过了经济责任审计。对企业领导人员的审计力度也在不断增强。2002年,全国共审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2178人,比2001年减少了26%,但查出领导人员及涉案人员的个人经济问题比2001年增加了17倍,为2.2亿元。2003年的审计人数与2002年基本持平,但查出的违规行为金额却是2002年的1.6倍。

    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已在全国普遍推开,1998年到2003年,共审计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13.6万人。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直属部门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已经成为各地县级审计机关的主要任务之一。据对全国20个省的236个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从1999年开始,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占审计项目总量的比重逐年递增,到2002年已增加到37%,投入的审计力量也由1999年的20%增加到2002年的38%。不少地区已经形成了比较规范、科学的工作格局。几乎所有省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在职务变动时都经过了经济责任审计。一些地方的县人大还作出决定,未经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不予任命。

    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试点范围在逐步扩大,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3年,全国共审计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27878人,其中地厅级1605人,县处级26269人。多数省、区、市都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范围扩大到省地市直属部门的领导干部,广西、湖南、四川、云南、吉林、陕西、内蒙古等省(区)还形成了制度。各地还积极开展了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特别是政府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大、内容多,所承担经济责任不明确,审计的难度大,探索市长、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将经济责任审计推向深入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在充分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市长、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面,并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各地基本上都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其中不少地方还成立了由党委、政府领导任组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各地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确定工作计划,解决困难问题,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等有关部门,逐步形成了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大多数都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有些地市的机构还高配半格,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各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规章制度。目前,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管理、审计内容、审计方法、组织程序、处理处罚、成果运用以及审计项目的名称、审计报告的起草、审计文书的传递、审计责任的认定等方面都有具体规定,基本实现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些省(市)还通过了人大立法,确立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

    二、经济责任审计成效明显

    经济责任审计从产生到现在,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维护财经法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部门、地区)和其他相关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地区的经济指标、重大决策、执行国家财经法规以及个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等方面的核查和评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判断领导干部是否具有从事经济工作所必需的素质和决策水平,也能正确评价领导干部是否正确履行其经济职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经法纪,这就为干部管理部门正确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了参考依据。1998年到2003年,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参考审计结果,共给予12095名领导干部免职、降职、撤职,党纪政纪处分1254人,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3904人。如今,越来越多的省(市)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环节。有些省(市)明确规定,审计结果报告必须进入党委、政府用人决策程序,依据审计结果对领导干部作出任免使用决定,不见审计结论不作出任免决定。还有些省(市)把经济责任审计纳入领导干部考核、监督和管理中,实行财经违纪一票否决,还有些省(市)对拟调任的领导干部实行“待审制”、“试用期制”、“负责人制”,对审计结果有疑义的缓用,有问题改正不彻底者不用,有突出政绩者重用。2003年湖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通过《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确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与管理中的法律地位。

    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干部任前、任中和离任全过程,是对领导干部用财权的具体监督,是发现干部问题,结合群众举报调查核实情况的方法之一,是对干部进行财经法纪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制度上遏制腐败的有效举措,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深远意义。据统计,1998年到2003年,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各种违规行为金额3301亿元,损失浪费金额255亿元,其中由于领导干部直接经济责任造成的违规行为金额219亿元,损失浪费金额43亿元。审计还发现个人经济问题12.4亿元。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广大干部也是一种教育和警诫。经济责任审计这些年来查处的大案要案,如浙江省原供销社主任朱承岭渎职、挥霍公款案,四川省原工商局局长李太银以权谋私将公款出借给亲友造成巨额损失案,昆明市进出口公司原总经理假借与外商合资办企业将国有资产据为己有案,湖北省枣阳市原交通局长贪污受贿案等,在社会上都引起了较大反响,震慑了腐败分子,维护了财经法纪,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职责的意识。不少地方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探索的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审计结果通报制度等措施,达到了防患于未然的目的,起到了审计一个,警诫一群的作用,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决策能力、经营水平、遵守财经法规情况以及廉洁自律情况,将领导干部权力的行使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防止领导干部失职、越权以及滥用权力,促使领导干部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领导经济工作、管理社会事务,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引导领导干部依法用权、依法行政,加强了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比如一些地方从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角度,对“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审计提出了明确要求;还有一些地方将重心放在了研究宏观层面的问题,通过对审计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和普遍性问题的深入分析,从完善内控制度和决策机制方面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旨在用制度化建设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从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有力地推动了依法行政。

    三、经济责任审计任重道远

    随着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日益凸显,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期望越来越大。为此,我们应该继续努力,不断探索,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推向深入。

    首先,扩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来,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在全国普遍开展,并已取得了显着的成效。2001年,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审办发[2001]了号),要求对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试点工作。目前,对县处级、地厅级和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试点工作也已在全国范围内广泛进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几年来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探索和实践,我们已经摸索出了较为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式和审计方法,取得了较为成熟的经验。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范围扩大到地厅级已是大势所趋,扩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将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其次,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审计质量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生命线,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得以有效运用的前提。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不断提高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深入、不断发展的基础和必要条件。因此,我们应当充分重视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问题,不断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在审计实践中恪尽职守,不断探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法。

    第三,继续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只有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才能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因此,应充分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转化运用,结合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解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逐步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监督机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真正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参考依据,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第四,不断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处理、处罚力度。只有不断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执法力度,强化对被审计单位、被审计领导干部和相关涉案人员的处理、处罚,才能使经济责任审计真正产生“威慑”作用,才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应注重对审计移送案件的查处,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加大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和相关涉案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威慑”作用,使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一把反腐败的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