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范例6篇

规范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规范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范文1

关键词:合同管理 风险防范 经济效益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1-097-02

现代市场体系是由各种相对独立的商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所形成的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包括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诸如资金、劳动力、房地产、技术、产权等)以及市场的运作、变化、发展运行机制和管理调控机制。在历经了30多年的改革开放进程后,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也经历着从无到有、从初步建立到逐步完善的发展过程。当下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形成,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管理、发展和壮大的一个关键环节,企业通过契约形式互动发展经济已成为主导。在实践中,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所签订的合同以及通过合同所确立的民事关系,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被社会各经济主体广泛认同和接受。同时,合同管理作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基础性措施也成为各企业常态化的工作。当然,由于社会经济矛盾的客观存在,合同纠纷也就在所难免,因此,企业在经营过程将合同纠纷作为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内容是必然的。那么,为规避和降低企业可能发生的潜在经济损失或其它损害风险,最大可能地防范合同纠纷的出现,建立完善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就必须采取科学规范的管理手段,合同范本的推广和应用就应运而生了。

一、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工作

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为预期的管理目标,运用管理职能和管理方法,对合同的订立及履行实行全过程管理活动,合同管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来说至关重要,是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和经营性风险的基础性工作,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对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以及发展壮大产生着巨大的推动力。

合同管理的内涵是指以实现合同价值为目的,以合同为管理对象,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在合同从准备、谈判、订立、生效、履行、变更、解除、转让、争议解决、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直至立卷归档全过程的管理行为,它是伴随着公司的经营活动同步进行的。企业从最为基础的生产设备、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投资融资以及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等诸多方面无一不涉及,合同的管理工作已经涉及到了公司经济管理的各个环节。

二、规范合同管理对企业发展意义重大

1.规范的合同,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在市场经济主体竞争日益激烈的大环境下,合同关系呈现复杂多样性,合同的作用越来越广泛,依法签约和履行合同,是开展守信活动的核心内容,它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赢得商家信誉可以提高物资采购的性价比),而且会在合同实施管理的整个过程中营造“重合同、守信用”的良好氛围,是培育和树立企业良好信誉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也是规范企业经营发展和守法维法维权的具体体现,尤其是当企业在发展中面临卖方市场的时候,企业的信誉尤显重要。

2.执行规范的合同范本,有助于提高效率和监督管理。执行规范的合同范本,不仅可以有效地防范经营风险,也可以从另一个侧面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及执行情况,这也是合同履行中管理的重要环节。就企业的合同管理而言,一份完整有效的合同必须进行签订前的法律审查,而在企业某些合同商定的价格具有相对保密性,为了实现防范合同的法律风险产生同时又兼顾合同的保密和企业的经济利益,可以从完善合同范本入手,不仅满足合同管理的要求,同时也保证了签约效率和对合同主要条款不遗漏。

在合同范本的执行过程中,企业的法务部门、监管部门和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履行状况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一则可以督促按质按量、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及时解决履行中遇到的阻力;二则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等政策上的调整变化,及时发现和修订完善范本合同,以确保企业效益的最大实现,从而避免潜在的经营风险、避免企业重大损失的发生。

3.依法签订合同,确保企业经济利益的实现。依法签约、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是确保企业经济利益实现的保证,合同范本的使用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签订合同不违法,又能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愿望,达到当事人交易等经济活动的目的是使用合同范本的一个基本要求。当然,合同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如合同授权委托、分类管理(按职能部门)、合同的审查、合同审批的权限、归口负责等制度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措施。这些措施总体上形成了企业对合同管理的程序和模式,保证了企业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

三、合同范本管理的方式和程序

合同范本具有反应及时、贴近工作、最大限度保护企业权益等三大优势。企业按照市场经济的类别进行归属,参照法规及相应的执行合同版本,制定出符合经济活动需要的合同范本。在具体实践中,可以把企业的各种合同范本归类为“防范性(或规范性)合同”,这类合同是为了便于有约可循、操作规范、减少或避免争议、防范合同风险而订立的。

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常用格式合同。合同管理重在防范是理论研究和实践的共识,也就是说企业法律顾问应该担当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防火员”,而不该只在风险已经产生后充当“灭火员”。不过,企业涉及的合同份数众多、种类复杂,法律顾问人手有限,往往又难以事事参与、款款把关。

为了解决这一管理效率上的矛盾,首先必须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格式合同开始,为企业建立或完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发挥制度的作用,提高格式合同的使用效率。相关管理制度包括:(1)交易对象审查制度。从合同相对主体究竟如何开始,弄清交易相对方的身份、资质、资信等基本信息,做到不谈、不订糊涂合同。(2)高水准格式合同使用制度。对于常用、非重大的书面业务合同,区别其性质与种类,由企业法律顾问制定比较规范的合同格式,供业务管理等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使用。(3)合同条款及法律讲解、培训制度。定期为业务管理人员讲解条款、研读法律,让他们在提高合同法律及风险意识的同时,能够真正理解有关条款的具体含义及利害关系,避免不知其所以然的机械套用。(4)合同签订前的最终把关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5)已签合同的企业法律顾问留存备案制度。(6)履行过程中风险出现或可能出现时,对企业法律顾问的第一时间报告或通报制度。

2.对于重大、复杂的业务合同,企业法律顾问必须从各个环节真正参与其中,必要时与单位外聘的律师协同管理。标的较大、法务复杂、事关企业重大利益的合同,从一开始洽谈时就应该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以便在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结算方式、品质保证、合同担保、争议解决方式、诉讼管辖乃至于适用法律、合同文本等方面从严把关,在合同签订、履行、协商等各个环节,为企业争取尽可能多的合法权益。考虑到专业知识、执业经验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局限,可会同单位外聘的律师进行合同协同管理,以真正帮助企业避免法律风险,维护企业最大的合法权益。

3.注意合同签订、履行、协商、联络等环节证据的留存与收集工作。对于与合同相关的票据、文书、往来业务资料认真收集,妥善保管;对于未能顺利履行、可能发生纠纷的合同,相关往来文书必须由企业法律顾问起草与经企业法律顾问修改发出,避免业务人员因不谙法律而可能造成的被动局面;同时,又为其后的救济性合同管理留下证据、打好基础。

4.出现纠纷后,进行协商、调解解决问题可能性的判断,并与业务人员一道,做好纠纷解决工作。现实中,利益的不同与冲突使得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履行后)的不同看法、争议并不少见。如果争议不可避免,且争议明显具备法律性质,则企业法律顾问就不能置身事外,而应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如争议产生的原因、涉及企业利益的大小、对方态度与要求等等进行综合判断,看是否具备协商、调解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并与业务人员一道,制定好解决纠纷的各类具体协议并参与、监督这种救济性协议或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实现妥善解决纠纷的合同管理目标。

四、规范使用合同范本应注意的六个环节

建立完善公司的法制体系,使公司成为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经营企业。规范的范本合同管理将随着市场经济和行业的发展壮大而日显重要,这要求在严格规范范本合同的订立程序的同时,还要加强坚持程序和实体法并重的原则。从工作的实际出发,在管理实践中重点把握好以下六个环节:

1.强化法律意识,即强化经营者、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承办人的合同法律意识。通过培训提高企业经营者、合同管理人员和合同承办业务员素质是其首要任务,也是做好合同管理的最大前提。

2.健全管理制度,即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在公司内部建立完整的制度体系,形成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协调与制衡并存的有效机制。

3.夯实基础工作,即建立健全合同签订和履行基础档案,实行合同实施流程的统一管理和监管,防止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个人行为,加强公司相关人员工作调动的交接工作程序及监督,减少或杜绝国有资产的流失。

4.严格把关流程,即把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的控制关,根据不同种类的合同,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和程序,严格工作程序,实行分类管理。

5.完善监督职能,即强化合同的履行监督,通过公司的法律机构、监察审计机构和工作目标责任制相结合的大监督模式,全面掌握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和法律风险的出现。

6.适时创新管理,即积极推进合同管理的创新,推广范本合同的广泛应用。随着国家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的推进,结合不断变化着的市场经济形势,合同管理作为市场经济中新型的管理学科,会有很多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认识、不断探索的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也需要根据公司内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地更新管理观念和方式,不断创新合同管理的模式。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要求企业不断增强风险意识,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李杰利.合同管理[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

规范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范文2

关键词:新时期;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策略

促进高校教育内涵式发展对高校的改革方向进行了明确,同时也反映出我国高校改革的阶段性特点,同时也为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新时期全面推进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是促进高校长足发展的动力,有利于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促进高校工作标准化,也能提高高校行政管理的聚合效应,提高高校活力和竞争力。文章将重点就新时期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的策略进行研究。

一、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的理论思考

(一)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含义

高校行政管理是为了实现教育目标而开展的一系列活动、组织、措施、制度等,在实际工作中要求学校能够对高校内外的资源进行统筹和科学运用,引导广大师生掌握科学的方法以及正确的方向,更好地实现高校教育目标,促进高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高校行政管理内容当中包括学校总务管理、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校风校纪管理、校容校貌管理等,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任务,也是维护高校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规范化指的是高校在开展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要逐步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法规,确保管理秩序,并在每一个工作环节中严格遵守制度和程式。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对于高校的持续稳定发展以及标准化工作体系的建立意义重大。

(二)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特点

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能够满足高校的发展要求,同时也需要具备以下特征:第一,科学性。一方面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必须严格遵循高校管理的实际规律,秉持实事求是准则;另一方面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必须将先进的管理理论作为工作依据,同时也要结合高效的管理实际,提高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确保行政管理规范化能够和高校的思想政治水平相协调,并且建立在管理统计扎实以及在师生承受范围内的基础上。第二,激励性。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工作实施当中的各项规范以及制度不应该成为师生枷锁,需要采用合情合理以及科学性的规范方法给予师生正确引导,从而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第三,民主性。民主管理是高校行政管理的根本制度,而行政管理规范化仍然要坚持民主性原则,严格落实分级管理形式,确保各项管理工作借助民主参与的形式进行明确和贯彻落实,最终形成一个全校上下共同遵守的行政管理规范局面。第四,超前性。高校行政管理应该坚持开拓创新和与时俱进,而在规范化的进程中,更要充分发挥其管理优势,确保管理的先进和超前性。

二、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的实践策略

(一)强化高校制度管理

进一步强化高效的制度管理,用完善的制度来规范行政管理工作是新时期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的重要内容,也要求高校能够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并发挥其作为高校最高法规的主导作用。高校管理制度体系涉及到行政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如教学管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科研管理、招生分配管理等,是一套系统性的管理规范,能够确保高校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维护高校的稳定发展。在高校的管理制度当中,高校要全面推进行政管理规范化就必须进行行政工作管理制度建设,对于高校的各级领导以及其他管理工作人员所要遵守的工作要求必须进行进一步明确,确保其在开展行政管理工作中严格遵循工作准则以及相关的报告请示制度,在强化高校制度管理的同时,也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加快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进程。在促进高校管理规章制度完善的同时,高校也要适应我国经济、政治以及科技体制的改革要求,积极响应改革要求和顺应潮流,对高校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调研,积极改革不适应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的制度,尤其是影响师生切身利益的制度,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师生,促进行政管理规范化进程的加快。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度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并不是单纯的属于职能部门的工作范畴,纵向部门仍然要对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为高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打下基础。新时期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的发展要求,高校建立起完善的目标责任制度,对高校的总体行政管理目标进行分解,同时也对各项管理责任进行划分,这样不同的部门以及管理工作环节都能够有序地按照目标责任制度的要求开展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行政管理规范化。高效的管理工作都有其独特的方法以及规律,同时在行政管理规范化的要求之下需要按照管理工作性质的不同采用差异性的责任制度开展管理工作,如党政管理目标责任制、教学目标管理责任制、后勤管理承诺制等。高校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纵向部门都需要明确自身的管理责任,并严格依据目标责任的实际要求对工作目标进行分解,从而进一步明确本部门的工作内容、方向、目标等,实现分层管理,同时也能形成一个自我管控和层层负责的完善的目标责任体系,确保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为规范化进程的加快提供动力支持。

(三)落实岗位和学分制

岗位责任制以及学分制在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工作开展中占有重要重要地位,为了促进各项管理工作进程的进一步规范必须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学分制。岗位责任制是高效开展各项管理工作以及进一步实施目标责任制度的有效手段,能够保障高校各项管理任务的顺利实施,同时也能确保各个岗位各司其职和规范化发展。岗位责任制包括高校内部每一个工作岗位的职责、奖惩、任职、薪资、考核、岗位规范等,每一个环节都会影响到岗位职责的发挥,也会对行政管理规范化造成巨大影响,只有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岗位管理责任的落实质量。高校在落实岗位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对内部人员的构成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将工作岗位进行有序划分,并为每一个序列岗位提出责任规范,同时每一个岗位配备人员的选拔和聘任都要严格依据考核进行。学分制是高校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它区别于学年制,逐步变成高校的一项教学管理制度,解决了专业定向问题,并为高校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创造了有利条件。学分制度的落实,在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的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更是促进高校人才培养和人才质量提升的有效途径,在落实学分制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推进教学目标管理,提高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更好地达成高效教育目标。

(四)明确津贴和奖学金制

校内津贴是关系到高校教师切身利益的内容,也是教师工资的重要构成部分,而校内津贴制度落实必须真正体现出教职员工的职责、业绩、责任以及任务完成质量,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校内津贴制度的运行作用。校内津贴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运用的是经济杠杆,而这一杠杆作用能够起到对教职工的激励价值,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热情和主动性,确保行政管理工作环节的有序发展,更好地满足高校教育的实际需求。高校必须进一步明确校内津贴制度,在制定该项制度的过程中需要与目标管理以及岗位职责结合起来,严格按照考核管理的结果,对集体或者个人进行津贴的评定,提高校内津贴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校内津贴制度应该体现人性化特点以及教育特征,将薪酬以及工作完成质量联系起来,通过严格的考核以及完善的指标体系对教职工的津贴进行评定,全面推进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奖学金制度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也是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建设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的一项管理制度,关系到行政管理规范化工作的质量。奖学金制度的贯彻落实能够让大量品学兼优的学生得到相应奖励,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效率。高校在制定和完善奖学金制度的过程中要善于利用经济杠杆增强学生的学习动机,在确定分配制度以及方案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德育原则和导向原则,将促进学生的综合发展作为重要目标,有效运用经济利益促使学生努力学习和综合进步。

(五)抓好高校四风建设

四风建设在新时期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建设当中不可或缺,同时也是高校改革的必然要求,需要在实际行政管理工作中进行进一步的落实。第一,校风建设。校风是高校师生在日常的教学、管理、科研等多样化的实践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具有高校特色的行为风尚,综合体现了高效精神,也反映出高校师生的精神风貌和工作水准,更是新形势下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的保障。校风建设能够为高校发展积蓄更大的精神力量,最大化的发挥校风的导向、激励、规范以及凝聚作用,维护高校教学以及管理的秩序,将高校打造成真正意义上的人才培养阵地。第二,学风建设。学风建设的主体是高校的广大学生,能够对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进行规范。广大学生应该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到高校的学风建设当中,积极响应规范化管理号召,提高对自身的管理能力。第三,教风建设。教风建设的主体是高校教师,教风凝聚了教师在实际教学中形成的价值标准以及行为规范。教师的言行举止以及教学质量都会对教风建设产生影响,因此教师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在教书育人当中保持严谨的态度、正确的观念以及良好的道德风尚。第四,作风建设。高校的各级管理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构成了作风,在作风建设过程中,高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做好带头表率作用,并积极深入基层进行调查,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

三、结束语

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并不是对个人自由的排斥,倡导的是一种以有序自由,因为只有在规范化的道路上开展管理工作才能够进一步弱化强制性管理,更大程度上发挥规范化管理的诱导性和功效性。高校在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必须根据高校教育的发展规律,进一步强化行政管理规范化,努力提高管理工作质量,促进高校管理的高效性和规范化,更大程度上发挥高校在中国梦建设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叶澜.深化中国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与运作机制改革的研究报告[J].教育发展研究,2012(20):81-82.

[2]许丽英.对建立以人为本的高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思考[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8):24-26.

[3]陈小霆,王坚.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行政执行力的提高途径刍议[J].科技创业,2015(12):47-48.

[4]车蔓.强化高校行政管理执行力提高行政效率[J].科技文汇,2011(12):58-59.

规范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范文3

论文摘要:美国哲学家弗雷德里克·威尔认为规范不是固定不变的存在,规范研究也不是仅仅对规范进行描述和解释,更重要的是要对规范进行管控。规范可以区分出其显在方面与潜在方面,规范不仅仅是在其常态应用中表现出来的具体场合和反应的关系,更与其相关生活背景紧密相联。规范的长期被人们忽视的潜在方面体现出规范的四个重要性质,同时它也揭示了对规范进行管控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弗雷德里克·威尔(frederick l.will)是20世纪美国规范哲学理论领域的佼佼者,规范管控(the governance of norms)理论是其规范问题研究中最成熟的理论。在阐述规范管控理论之前他做了大量的铺垫工作。他首先批判了传统哲学中演绎主义的思想模式,把它看成是基础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他认为把规范看成是对思想和行为起指导作用的样板这一传统规范观就是上述思维方式所带来的偏见。第二,他区分了规范的显在方面与潜在方面的不同表现形式和性质,阐述了对规范进行哲学管控的可能性。最后在此基础上,威尔提出了如何理解对规范所进行的一系列管控的理论,并论述了经过反思和管控而得来的新规范,其合理性和有效性何在的问题。

一、什么是对规范的管控

威尔是在一个相当广义的意义上使用规范一词的,他用规范指处理问题的多种模式(pat-tern),这些模式是各个领域中思想和行为的指南或标准。这些领域包括在科学和其他认知学科中得到例证的各种形式的知识,也包括道德、法律、政治,各种实践技术和工艺,以及日常生活。他认为规范在一个极端可能是精确计算的规则,在另一个极端,则可能是被赞同的实践行动的模式。它们可能是科学观察或理论建构的调整原则,又或者是道德的,政治的,或法律程序的原则。规范并不是在严格一致的活动中得到例证的样板(template),而是“体现在人类生活中的思考和行动的方式”。

而对规范的管控(governance)指的则是对已接受的规范的批评、改正等。它既包括在哲学反思中的管控,也包括非哲学的反思中的管控,还包括非反思中的管控(即根据直觉而进行的管控)。而哲学管控包括了管控活动的两个主要方面,一是哲学反思所表现出来的批评和评价作用,二是更加主动的修正,产生,重建作用。所以管控是“规范不断形成、加强、减弱、改进和退化”的方式。在规范的管控问题中,一个最大的难题就是那些对我们的思想和行为有广泛而深刻影响的规范,尤其是基础性规范,在多大程度上服从于我们哲学反思的控制,对其进行管控具有多大程度的可能性;如果赞成管控是可能的,那么管控所产生的结果,即规范经过管控之后出现的各种变化(包括删除原有规范和建立新规范),其合理性是来自于原来已接受的规范呢,还是其他。威尔的规范管控理论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的实质就是“规范管控何以可能”的问题,也就是规范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问题。

二、规范管控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威尔认为是规范本身具有的性质决定了对规范进行管控具有必要性和可能性,也决定了我们的管控工作应该怎样进行。

他认为有显在方面(manifest aspect)和潜在方面(latent aspect)。规范的显在方面指的是规范固定的和常规的应用,以及在此应用中提炼出来的场合与反应的关系。按规范行动,需要对行动的场合进行正确分辨,并做出进行恰当的行动的决定。一般人们考察一个规范,常用的方式就是考察这些不同场合以及在这些场合下人们的不同反应。所以威尔说规范就存在于这种场合和反应的关系之中,而这一关系在规范的固定应用中得到例证。学习规范的人就是在他自身中建立起这种相应的关系,这种内在化了的关系会为遵循规范的人提供与规范相一致的行动的样板。同时威尔也指出显在方面并不是规范内容的全部,因为我们常常会看到具体行动中含有超出场合与反应的简单关系的内容。这就是规范的潜在方面,即规范对生活方式的依赖。威尔认为规范的潜在方面体现出规范的四个性质:活泼,开放,在有组织的能动的整体中群集的倾向,与相关生活领域的相互依赖和相互决定。这些规范本身所具有的性质是我们理解规范怎样确立,以及从哲学上评价、研究、管控规范的基础。

具体说来威尔认为规范绝不是迟钝的,而是与生活的其他特征处于动态关系之中,它倾向于变化;由于规范是活泼的而不是迟钝的,所以它在一定程度上总是开放的而不是像其显在方面那样是关闭的。因为规范在其适用和使用中,总是可能存在着一些的模糊情况,在其中我们无法判定规范是适用的或是不适用的,也存在一些可能的场合,在其中我们无法判定规范被应用时作出的反应应该是怎样的。同时规范是有组织地被缚在一起的,尽管它们之间绑缚的松紧程度各不相同,但它们紧密联系在一起充当着思想和行动的工具和媒介。在生活的广泛领域中它们被称为生活方式、职业习惯、伦理的和宗教的教养和信仰。这些生活方式,都具体体现着规范并受到它们的引导,有时也会进一步产生相反的和超越性的规范。所以威尔认为我们应该从哲学上认识到,由规范而导致的生活的形成和由生活而导致的规范的不断形成和变革是相互影响的。

然而,威尔对于规范的显在方面和潜在方面,以及由潜在方面体现出来的规范的四个重要特征在某一特定规范中具体如何表现,并没有举出例子来加以说明。他的同事,伊利诺斯大学的哲学教授詹姆斯·华莱士则在《行为的精神》一文中通过“装配线案例”对威尔的这一理论作了具体阐述和发展。比如从装配线上传输过来了一个元件,这时我的工作是要把一个红绿色相间的电阻器接在元件伸出的两个接线端上。华莱士认为这一行为看似简单,但是它也是由许多其他行为组成。指示该行为的规范其实已经事先假设了我知道如何识别电阻器,如何通过颜色来把电阻器分类,如何把电阻器接在接线端上等等。所以我的工作规范要由指导识别电阻器、分类电阻器、把电阻器接在接线端上等具体操作的规范组成。同时我的行为又是生产整个产品的一个组成部分。更进一步,生产这个产品又是经济和生产活动的组成部分,而后者则又是整个社会生活的组成部分。这样分析下来,即使是相对简单的装配线工作也是相当复杂的,它是一种依靠劳动而谋生的活动,也是一种满足人们需要的生产性活动。从显在方面来看,我的工作规范指示我不断进行重复操作。从装配线上传输下来一个元件,我转动它使得接线端可以看得到,拿起一个红绿色相间的电阻器,接线,然后对下一个元件重复这些操作……这就是装配线上的常规情况,规范的显在方面足以应付这种常规情况。但是如果有一天红绿色相间的电阻器用完了或者找不到了,而这时下一个元件已经传输过来,我该怎么办呢?现有工作规范没有指示我如何应对这种意外。我是应该让这个元件没有装配电阻器就通过呢;还是应该让装配线停下来呢?假如有人懂得欧姆定律,告诉我三个黄褐色相间的电阻器相当于一个红绿色相间的电阻器,那么我应该把三个黄褐色相间的电阻器接在接线端上并将元

件放在装配线让它继续传输吗?这个问题的答案依赖很多因素,比如组装最终的产品时,装上了三个电阻器的元件是否能与其他组件相适合;装原成品的盒子是否有足够的空间容纳如此装配之后的元件;黄褐色相间的电阻器是不是会比红绿色相间的电阻器稍贵一些;这样装配之后的元件是否会增加与其他组件相匹配时的开支,这些开支是可接受的吗,等等。当这样的非常规情况出现时,按照威尔的观点,我的原有工作规范需要加以修正,或由另一个新增规范来加以补充,从而使得规范的显在方面能够涵盖和解决意外,重新以明确的指令来指示我该怎么做。这种对规范的管控就有多种因素需要被考虑,这就是威尔说“规范是人们生活和实践的更大的综合体的组成部分”的意义所在。所以规范本身所没有包括的与相关生活领域的方方面面的联系就是规范的潜在方面。如果规范适用的条件或人们使用规范时的具体行动发生了改变,规范也就会随之发生变化。当规范的显在方面无法应对意外情况的出现时,解决问题就要参考“人们生活和实践的更大的综合体”。

然而规范潜在方面的作用,除了要在意外出现时通过揭示规范与生活的紧密联系而指导人们解决问题,更重要的则是通过这种方式指导我们对规范进行管控,并解决这种管控何以可能的问题。对规范进行批判、保留、修正或删除,判断规范是否还是有效的,需要把规范放在相关生活领域的背景中,考察它是否能够通过其显在方面给人的行动以明确的指示,考察它应用的条件是否发生了改变;当原有规范无法解决意外情况的出现,我们要在各种新规范的候选项中进行选择时,同样,我们也需要把它们放在相关生活背景中考察其有效性而选择出最合理的一个;对于已经建立的新规范,如何理解其有效性的来源和保证,我们还是要诉诸于相关生活背景。

威尔区分规范的显在方面和潜在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规范管控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问题。威尔认为以前人们一直只关注于规范的显在方面,关注于如何在规范的指导下思考和行动,而忽视了规范的潜在的一面。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无法应对意外情况的出现,也完全没有必要对已接受的规范进行反思、批判和修正,而只需接受并内化规范,严格按照规范的指示去做,在相应的场合中,应用规范作出适当的反应即可。这样一来,我们也就不可能对规范进行管控了,因为我们的任何思想和行动都禁锢在已接受的规范的网中,我们所能做的仅仅是应用规范或复制规范,那么我们怎么可能期待在这些规范所制定的标准下提出对它们自身的批判甚至否定呢?正是因为在生活中存在着规范功能失常的场合,存在着仅仅依靠规范中场合与反应的显在方面我们无法理解和应对的意外,我们才有必要对规范进行管控,也正是这些反常才为我们对规范进行评价和管控提供了依据和线索。威尔也承认我们对规范的管控常常只是集中在规范的显在方面,但是这种管控之所以是可能的,有权威的,合理的,就在于规范显在方面的背后隐藏着规范的潜在方面,对显在方面的管控实际上就是在反映和调整规范与生活的关系。生活为规范的管控提供了源泉和保证。威尔认为我们应该把规范的显在方面与其潜在方面结合起来。他说我们不仅仅是在复制得到认可的场合与反应的关系,而且更是在塑造我们的生活和我们自己,相应地我们也在塑造关于我们自身的规范和思想。

威尔的规范的潜在方面与显在方面的观点具有明显的实用主义的倾向。首先,他认为在许多道德的、政治的和认识的规范中,我们很容易就能辨别出规范对生活方式的依赖,但是因为受到柏拉图主义传统的影响,这种依赖通常被看作规范的一个方面,即使不能完全把它排除掉,也要把它最小化,这样就能使规范尽可能地接近于数学的和逻辑的规则,把它们理想化,而完全独立于人的生活。威尔认为这是一种偏见,他认为规范是文化地、历史地发展的,规范中有许多内容是不能用精确的公式来表达的,我们应该把规范作为更大的人类生活和实践的综合体的组成部分来看待。这样一来,我们研究规范的视野就更加广阔了,我们反思规范的目的也就变成了反思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特别是社会生活了。其次,生活背景为我们对规范进行管控提供出各种候选项,当我们要在其中选择最合理的一项时,合理的标准在威尔看来其实就是能否有效解决意外,就是规范是否有用,是否更有利于反映和促进社会生活的进步。他认为一个未接受的规范的权威就在于它作出的承诺,即承诺能起到一般规范所起到的在个人和社会生活中的同样的广泛的作用。威尔提醒我们要转移哲学研究的注意力,不是要去解释任何新规范如何合理地从旧规范中发展出来,而是关注怎样在不断从规范的源头和基础中产生出来的有效性程度明显不同的各种规范候选项中作出合理选择。复次,威尔认为任何规范脱离了它们的潜在内容,即从现实环境中抽象出来考虑,都无法发挥其指导作用。在他看来,只有具体的规范,而没有适用于任何情况、能够解决任何问题的金规则;规范也只有在特定情境和具体事件中确定下来,才具有可比较性,才有证明其合理性和有效性的意义。

规范的显在方面与潜在方面的区分和关联,为威尔进一步阐述其规范管控思想奠定了基础。一方面只有把规范放在一个超出了其显在方面的更广阔的生活背景之中,我们的管控工作才有了必要性和丰富的可利用的资源;另一方面,在发掘出规范所依赖的真正的生活背景的变化之后,我们才能反过来更好地管控其显在的方面。所以威尔提出对规范进行管控的关键就是重建规范概念,把规范的显在方面与潜在方面结合起来。至于具体如何结合,威尔只提出了对规范进行跨领域研究的建议。因为他认为规范的潜在方面贯穿于它所维持的社会,一个领域之内的规范可以与多个其他领域相关联,比如和惯例,就可能与涉及公民权利、政府征兵、税收、医疗惯例的争论相关;而天文学解释框架则可能与认识的、技术的、经济的、宗教的、法律的、政治的多个领域的发展有关。与其说威尔是在解决问题,还不如说他是在进行呼吁,呼吁更多的具有不同学科背景的人来关注和研究规范问题。国内研究规范问题的学者在分析了规范论的对象和性质后,也提出了相同的建议:“对规范的研究是涉及多学科的综合性研究。……这样的研究需要多学科的专家通力合作才能做好。”

三、规范管控理论的革命性

威尔的规范管控理论,不仅仅致力于对规范及其体系进行描述和解释,更是要论证对规范进行管控的可能性与方法。这与其他许多当代西方规范理论的思路大不相同。比如德国法哲学家凯尔森就认为,研究法律规范所建立起来的纯粹法理论是一门科学,“唯一目的在于认识法律而不在于形成法律”,他认为科学必须就其对象实际上是什么来加以叙述,而不是从某些特定的价值判断的观点来规定它应该如何或不应该如何。但威尔的规范理论正是要在评价的基础上对规范进行管控。他认为规范及其体系是开放的,不断变化着的,而只有经过了反思和管控的规范及其体系才是真正合理的。所以,威尔的管控理论无疑代表了规范研究的另一条思路,同时也体现出了规范研究工作的最终目的所在。

同时,威尔的理论也贯穿着反基础主义和反普遍主义这两个革命性特征,而这两个特征又

是统一的。

威尔认为,在传统规范观中,人们通常只注意到规范的显在方面,把规范看成是对思想和行为起指导作用的样板,这种观点的核心就是演绎主义(deductivism)。演绎主义就是要求有先在的规范存在,并且这些先在的规范能够说明在对它们的使用中出现的新思想或特殊行为,并保证这些思想和行为的有效性。如果采用演绎主义的思维方式,那么先在的、已接受的规范就不在我们反思和管控的范围之内了,它们是独立于人的思想和行动的,我们所能做的只是根据一般规范演绎出特殊事件中的特殊的思想和行动的方式而已。这样对规范进行管控也就毫无必要和可能性了。威尔对这种演绎主义持强烈的批判的态度。如上文所述,他认为规范与我们的思想和行为之间的关系只是规范性质的一个方面,规范同时还要与生活背景紧密相联,而后者才是规范的本质属性。而对于规范与生活背景之间关系是不能仅仅用演绎主义的思路来看待和研究的。

更进一步,威尔认为现代哲学最深的要求就是寻找“不受管控的管控者(ungoverned gover-nors)”。这种“不受管控的管控者”是演绎主义的希望和保证。从规范论的角度来看,威尔所批判的“不受管控的管控者”,其实就是仅仅作为我们思想和行为样板而存在的规范,这样的规范是我们思想和行动最后的根据和标准,通过演绎和复制这些规范,我们一般就能得到有效的和恰当的结果。这样的规范是我们思想和行动的管控者,管控和指示着我们如何去想和如何去做,同时这些规范是在我们管控范围之外的,其权威不受挑战。所以它们就是我们思想和行动的基础,如果要为我们的思想和行为寻找最后的理由,它们就是不断回溯之后我们最终所找到的根据。这种存在“不受管控的管控者”的思维方式是典型的基础主义的表现。威尔认为根本不存在这样的“不受管控的管控者”,因为如前所述,规范既是管控性的,又是被管控的。德国哲学家马提亚·凯特纳(matthias kettner)也认为规范总是产生于管控的过程之中,总是包含有学习的因素在其中,因此不存在不受管控的管控者。

威尔采用实用主义来应对基础主义的困境。他认为,首先思想和行为的规范不是从柏拉图式的天国中下降而来的,而是文化地、历史地发展的,它们体现在受特殊传统教育的人中。这一点在关于规范的潜在方面的学说中已经得到了证明。规范长期以来被人们所忽视的与生活的联系,就是其文化性和历史性的表现。规范不仅历史地被确定,而且其发展、变化和消失也是因为生活背景的变化而产生的。没有什么先在于我们的文化和历史的,脱离了人的生活的最终根据和保证。其次,人们可以在面对反常,解决问题的过程之中修正最初的原则和观念。已接受的规范之所以受到了挑战,就在于它们遇到了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而新规范的有效性就在于解决问题上,它们能够作出与旧规范同样甚至更有效的承诺。人们依据实用主义的原则可以对原有的思想和行为的根据作出修正。所以任何规范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开放的,接受批判、反思和管控的,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的。再次,如“装配线案例”中所分析的,规范中有许多内容是不能用精确的公式来表达的。使规范尽可能地接近于数学的和逻辑的规则只是一种无法实现的理想而已。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更多地是要依据历史环境和特殊场合作出适宜于当下的决断。

规范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范文4

关键词:水泥企业;重组;管理制度整合

企业发展的实践表明,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战略规划实现的基础,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受限于企业组织管理制度和战略规划的适应性,因为良好的管理制度是各种生产要素有效运行的基本前提。成功的管理制度的整合可以用最少的代价发挥重组的协同效应,大大提高整合的效率和成功率。因此,中国建材在中外市场看好、企业发展持续稳定之际,中国建材依然将“管理整合”放在重要位置。

一、管理制度整合的内涵

企业管理制度是维系企业正常运作的各种章程条例守则、规章程序和标准办法等的总和,借以约束全体员工的行为管理制度的整合是指双方在企业组织机构设计、职能部门划分及职能分工、岗位工作说明,专业管理制度、工作或流程、管理表单等方面的协调规范,减少因双方制度差异造成的信息沟通障碍与信息处理成本,提高重组后公司内部管理与经营效率,由此带来管理协同效应[1]。

企业组织整合的基本内容包括:简化组织流程,提高效率;设计集权或者分权的组织形式,通过信息技术的引进,使不同的组织形态相互融合,提高运作效率;实行组织的并行结构,强调组织的协同性,以同时并行运作来实现组织结构的设计;建立信息同步传递的组织结构,使并购后的企业双方的业务、行政各个部门在第一时间内能够相互交换与实施监控企业各种信息。

二、管理制度整合的作用

并不是每次联合重组都能做到1+1>2,得到协同效应。原本分散的企业,通过重组后,联合在一起,无论是出于提高运行效率的目的还是增加企业效益,实施统一的管理整合是非常有必要的。从而能够提高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改善企业的盈利能力,进而推动云南地区水泥行业价值的回归。

1.重组成本的节约。重组双方通过组织与制度的整合,降低了组织结构混乱和管理制度不合理所带来的各种成本。组织结果和管理制度整合的失败会带来企业的动荡,企业对员工的约束力较差,造成企业人浮于事,资源配置不合理,经营绩效低下。这些都会让企业产生额外的成本。

2.提高企业重组的效率。组织制度整合的任务之一便是要形成明确合理的岗位说明书、组织结构图和各种规章制度。这一行为可以解决重组企业员工迷茫的心理状态,明确知道自己在重组后企业中的岗位、工作责任和任务,有了个人发展的动力和目标,稳定了员工的心态,从而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新建立的规章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重组进程进行控制,从而保证了重组的顺利进行[2]。

3.保障了重组后的企业快速步入正常的生产经营轨道。组织和制度的整合可以保证重组后企业在最快的时间内,按照最新的制度和组织结构开始高效率展开工作,从而加速了企业步入正常的生产经营轨道。

三、管理制度整合的手段

(一)建立新的管理制度并扩散

重组联合不是简单的把企业相加,要把原来各自为政的水泥企业联合起来,组成一个整体,靠的是管理整合。例如中国联合水泥在管理整合上,就建立了一整套全新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从绩效管理到“五化”+KPI再到“三五”管理,使得管理整合有序顺利推行。

中国建材联合重组的成员企业越来越多,由于各企业都有自己的成长历史、经营文化、产品品牌,管理理念各不相同;专业技术水平、企业管理水平、人力资源水平参差不齐;企业资本结构、资产结构不尽合理,企业融资能力、创造现金的能力偏低;企业绩效整体偏差,有些企业运转率低,产能发挥不充分,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在恶性竞争的环境下出现亏损。

为此,中国建材积极推进其“五化”(一体化、模式化、制度化、流程化、数字化)加KPI(关键绩效指标)管理模式,这一模式是以绩效为目标的集中、统一的管理模式。其中以KPI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包括了管理中心和所属企业两个层面,是又互为整体的绩效管理体系,形成总体KPI指导下的自上而下的责任体系和自下而上的保证体系,建立KPI实现要求配置资源的机制。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薪酬制度、能力评估制度,加大绩效激励约束力度,进一步完善控股、参股企业经营责任管理制度,扩大绩效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建立按企业绩效等级排序、经营者诫勉、经营者任免等挂钩机制。这套体系是在资本市场的推动下提炼出的,它与有效提升企业绩效水平密切相关[3]。

(二)确立重组后企业新管理制度的权威性

重组后企业管理制度的权威性是指企业所制定制度的刚性,也就是“法治”的程度。制度的刚性决定了制度所能发挥的作用,如果管理制度缺乏权威性,那么所制定的制度也就流于形式,其激励和约束的功能将会受限,制度所应具有的作用也得不到保证。而受国情所限,企业制度的权威性在很大程度受到了非正式制度的影响。企业文化、员工的价值观以及忠诚度等非正式制度将对员工在追求共同目标的过程中的行为产生影响,良好的非正式制度将可以引导员工的行为,弥补管理制度整合过程中由于制度移植所造成的冲突,相应的过于分散的非正式制度将会削弱正式制度的权威性,形成情大于法的局面。

因此考虑到正式制度的两面性,在水泥重组整合的过程中,一方面要从正式角度出发,研究和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通过正式制度解决企业重组过程中的矛盾;另一方面要按习俗、文化、情感等培育非正式制度,减少重组双方的冲突[4]。

(三)整合企业各项制度,统一行动规范

水泥企业在管理制度整合过程中,主要包括了企业基本制度、管理制度、规范制度三个方面内容的整合:

1.企业基本制度。企业基本制度是企业“宪法”,它是企业制度规范中具有根本性质的、规定企业形成和组织方式、决定企业性质的基本制度。企业基本制度主要包括企业的法律和财产所有形式、企业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层管理组织等方面的制度和规范。它规定了企业所有者、经营管理人员、组织成员各自的权利、义务和相互关系,确定了财产的所有权和分配方式,制约着企业活动的范围和性质,是涉及企业所有层次、决定企业组织的根本制度。在重组企业对管理制度进行重组整合的过程中,首先要处理的就是企业的基本制度,根据重组的目的、性质以及发展境况,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最终找到合理的方式对其进行整合。

2.企业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制度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是对企业管理活动的制度安排,包括公司经营目的和观念,公司目标与战略,公司的管理组织以及各业务职能领域活动的规定。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规定和准则的总称,企业管理制度的表现形式或组成包括企业组织机构设计、职能部门划分及职能分工、岗位工作说明,专业管理制度、工作或流程、管理表单等管理制度类文件。企业因为生存和发展需要而制定这些系统性、专业性相统一的规定和准则,就是要求员工在职务行为中按照企业经营、生产、管理相关的规范与规则来统一行动、工作,如果没有统一的规范性的企业管理制度,企业就不可能在企业管理制度体系正常运行下,实现企业的发展战略。企业管理制度是实现企业目标的有力措施和手段。它作为员工行为规范的模式,能使员工个人的活动得以合理进行,同时又成为维护员工共同利益的一种强制手段。因此,整合重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是重组企业进行正常经营管理所必需的,它是一种强有力的保证[5]。在企业管理制度整合的过程中,要对敏感问题进行特别处理,例如攸关员工切身利益的职位变迁,薪酬变动等。

3.规范制度整合。(1)员工行为规范整合。员工行为规范是企业针对员工个人的行为所制定的规范和准则,它由基本制度、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所构成。具体包括了个人行为品德、劳动纪律以及劳动操作等。就重组双方企业而言,各自都有一套成熟的行为规范,且由于企业在经营水平、规模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各自的行为规范自然也存在着差异。重组后,企业就要通过对原有员工行为规范和准则进行详细的比较,实现优势整合,结合实际情况,形成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这套制度应该是政出一门、奖惩分明、准则一致的。(2)业务规范整合。业务规范是针对业务活动过程中那些大量存在、反复出现,又能摸索出科学处理方法的事物所制定的作业处理规定,在企业重组后,需要对这些作业处理规定进行重新梳理和整合。业务规范的整合对重组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每个企业的作业处理规定不一样,如果不按双方的特点和性质进行整合,就意味着双方企业的流程和方式存在对接问题,进而可能带来很多重组成本。此外,在现代企业中,信息化管理已成为最重要的一环,而每个企业的信息流程不可能完全一致,有必要对其进行整合。整合后的信息流程应该具有统一性、规范性和网络性,而且是符合重组企业的要求。

参考文献

[1]赵平.企业联合重组与员工行为准则[J].经济师,2010,(8):295.

[2]谈正鑫.重组改制条件下国有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思考[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7,(8):84-86.

[3]胡志兴.浅议企业兼并重组后的文化整合[J].经济师,2007,(8):235.

规范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范文5

论文摘要:规范论的主要观点及其关于规范的形成和自由的实现模式对我国高校内部管理具有重大启示,这具体表现为:高校内部管理要做到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外在规范和内在规范相结合;评价体系和激励体系相配合;宏观调控和明确职责权相互支撑;权力重心下移(院、系)与理顺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相辅相成等。

一、规范论的涵义及主要观点

“规范是调控人们行为的、由某种精神力量或物质力量来支持的、具有不同程度之普适性的指示或指示系统。;它指导人们“应该怎么做”,也就是“应然”。规范按其所处理的对象“可以分为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技术规范和调整人类社会关系的社会规范这两大类”;按具体内容可分为“道德规范、法律规范、群体内部的纪律规章、国家的政策系统和民族或地方的风俗习惯等”;根据对人的行为态度,规范又可分为命令性规范(如“儿女应孝敬父母”)、禁止性规范(如“切勿偷盗”)和授权性规范(如“公民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上述各类规范都各有特殊的作用、作用范围和作用方式。

规范论就是一种以上述所有这些规范或规范的总体为研究对象的理论。它主要对规范进行分门别类地、深入地研究,考虑什么样的规范是合理的,什么样的规范是不合理的,揭示各类规范的特殊本质和特殊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揭示各类规范的本质和功能。其研究的基本问题可概括为“规范何以可能”,即:使规范从无到有的充分而且必要的条件是什么?规范论除了上述对规范进行分类外,还提出了“对正确的规范的遵循,是达到自由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只有当主体自觉、自愿地而不是被迫、盲从地用它来指导、调控自己的行为即变他律为自律、自己立法自己遵守时,规范才是通向自由的桥梁,因此,自律又是规范和自由的中介”、“在命令性和禁止性规范的场合,主体的自由主要表现在自觉自愿地履行某种义务,而在授权性规范的场合,自由则是一种权利”等。

综合上述规范论的主要观点,该理论关于规范的形成和自由的实现模式如图1所示:

可见,在规范论看来,对行为进行评价是人们从认识规律到制定规范的中介,而自主、自律又是从规范到实现自由的中介,其思想最后凝结在自主、自律、自由上,自主、自律、自由可以说是其精神实质之所在。以上这些观点和思想对我国高校内部管理具有重大启发意义。

二、对我国高校内部管理的几点启示

(一)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

在前面阐述规范论时我们已经知道规范就是指导“人们应该怎么做”,即应然,而高校内部管理的现状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即实然,因此,规范和高校内部管理的现状的关系就是应然与实然的关系。由于事实是由规律(必然)来支配的,因此,规范与事实的关系研究即应然与实然的关系研究内在地包含着规范与规律的关系研究,即应然与必然的关系研究,规律是规范的客观依据,应然性中蕴含着某种必然性,这是规范论进行规范研究所要考虑的主要问题之一。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家主张从必然中引出应然,从事实中引出规范。合必然性即合规律性也是高校内部管理要达到一种科学、规范的“应然状态”的首要前提和本质要求。这包括两个层次:其一,高校内部管理要符合一般的管理规律。其二,作为一种教育活动,高校内部管理要符合教育规律。

规范论所要研究的另一问题之一就是规范与利益、价值、手段、效果的关系研究。“规范的作用在于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如‘仁者爱人’等规范起的就是这样的作用),鼓励或授权人们去追求、创造、维护某种物质或精神的价值(如‘舍生取义、杀身成仁’),禁止某些人对公众或其他人的利益的损害(如‘切勿偷盗’)。所以,规范的形成、变化和消亡总是与一定的利益、价值相联系的。”高校内部管理也是如此,管理不只是一种手段,更重要的是一种科学、规范的效果,人们一定的价值取向蕴含于高校管理的各项活动和整个过程中,如制定各种不同类型规范(最常表现为规章制度)也要进行权衡利弊,与所要达到的效果和目的连在一起。因此,高校内部管理不仅要合规律性,也要合目的性。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规律是客观的,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可以发现和利用规律。笔者以为这所谓的主观能动性其中就包含着人的目的性,人们可以遵循和利用规律,导向高校管理所要实现的目标。当然,高校内部管理所要“合”的并不是少数几个校级领导的目的,而应该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标准,合乎广大师生员工的基本目的,这是由高校组织的松散性和高校活动的知识性所决定的。

(二)外在规范和内在规范相结合

规范论认为规范有道德规范、法律规范、群体内部的纪律规章、国家的政策系统和民族或地方的风俗习惯,等等。如果将法律规范、群体内部的纪律规章、国家的政策系统这种人为设计出来以成文形式出现的规范称之为“外在规范”的话,那么道德规范和民族或地方的风俗习惯等就可以称之为“内在规范”。所谓“内在规范”,“是一种自发形成或者说是原生的制度,它是社会内在运转中逐步演化出来的,不出于任何人的设计而源于千万人的互动。……正如诺思所说的,‘非正规约束来自何方?它们来源于社会所流传下来的信息以及我们称之为文化教育的部分遗产’。”是一种偏于精神性的东西。那么,对于高校而言,何为“外在规范”?其“内在规范”又是什么呢?

前文已述及,自主、自律、自由是规范论的核心思想和精神实质之所在,这不由得让我们想到了大学一直所追求和崇尚的学术自由、办学自主和自律精神。大学作为一种结构和功能复杂、工作任务和组织成员充分体现了智力劳动特性的学术教育机构,“在国际高教界,自主、自由、自律已成为高等学校管理的共识,高等学校管理应当遵循自主、自由、自律三原则。”自由、自主、自律作为大学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理念,它们不是出于任何权威的命令,也不是一时的措施,而是在长时间的文化演进中自发产生的,虽然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特殊的环境下(如中世纪大学为了保护学者行会的特定利益)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但是自由、自主、自律作为现代大学管理的原则却是以渐进的方式向全世界各国的大学扩展中确立的,从世界范畴来看,它们也逐步成为大学办学的深层理念。从这个意义上,可以将“自由、自主、自律”称之为大学的内在规范,而且是内在规范的核心。相对应地,学校管理政策、规章制度、法律则是外在规范。内在规范是外在规范的基础,外在规范的有效性源于内在规范的支持,否则将遭到内在规范的强力抵制而无法正常运行。

但是,由于长期受到实行计划经济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大学缺乏自由、自主、自律的传统,缺乏大学管理的内在规范。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高校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近些年来,在高校管理中也提倡“法治”,但这种尝试在实践中还是在撇开内在规范(自由、自主、自律)的条件下试图单刀直入,试图以几个政策法规来“一劳永逸”地落实大学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实践证明其有效性极其有限,目前,我国高校内部管理中仍呈现出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集权有余(集权于校一级)、放权不足”、党政间权责不清、以行政权力代替学术权力,等等。可见,“自由、自主、自律”的缺失是中国大学难以规范管理的根本原因,也是高校内部管理科学化难以实现的关键所在。因此,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自由、自主、自律”的确立和培育是目前中国大学面临的重要任务,也是高校领导者和管理者应确立的管理理念。“自由”规范强调高校领导者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应时刻以为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创造自由宽松的氛围为要旨,以达到一种“学术研究本身就是自由”的自我意识和内心体验。“自主”规范认为在目前我国高校内部中下层组织机构自主权运用得不够充分的现实情况下,高校领导者当务之急是要学会如何科学合理地授权,向院系下放充分的处理学术和相关事务的管理权,调动高校内部相关群体的积极性,使得大学决策意图能够有效传达,高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自律”规范则说明学术自由不是绝对的,权利的行使也是有限制的,高校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要自觉自愿地遵循学校的规章制度,按规律办事,并将制度的规范上升为内在信念或自我意识,形成自觉自主的行为,促进高校管理工作的良性循环。

(三)评价体系和激励体系相配合

高校内部的管理者(包括党委、行政、教职员工及学生)在进行高校内部管理的过程中,认识了客观必然性,根据这种认识形成了某种行为方式,当这种行为模式为整个群体或群体中的多数人所接受时,便成了行为规范。但是这种行为方式是否能为大多数人甚至整个群体所接受?是否正确反映高教发展的客观规律、有利于实现高校内部管理目标?这就要求高校管理者首先要建立一个与高校管理目标相适应的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这个评价指标体系既包含了评价主体对“评价什么”的问题更深的分析,也包含了评价主体对“如何评”问题的初步思考,使得这种指标体系能够对这种行为方式做出科学的评价。近年来,高校评估工作开展得较多,但其对象和内容更多地是集中在对教师员工教学、科研的评价上。笔者认为,除此以外,也要注意对学校领导财务、人事管理,对学生学风、校园环境的建设和维持等工作进行评估。通过对这些不同层次人们的不同行为方式进行科学评价、权衡利弊,将有利于群体利益和管理目标的行为方式上升为普遍模式,形成命令性规范;对不利于群体利益和管理目标的行为方式实行限制,形成禁止性规范;将无损于整体利益和管理目标实现的、取决于行为者个人的行为方式,形成为授权性规范。 评价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人们行为的一种约束,但更重要的是评价后的反馈和对行为者的激励作用。因此,高校管理者在对高校内部群体的各种行为进行评价时,必须建立一个与之相配套的激励体系。“激励体系是以目标为导向、以评估为尺度制定与实施的奖惩标准。”评估体系和激励体系间也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评估体系没有激励体系的配合就不会发挥应有的作用;激励体系的完善也依赖于评估体系的衡量。如: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专业评估时,就应制定相应的奖励条例,使得不为评估而评估,达到更好地调动教师积极性、提高教师整体专业水平的目的。

(四)宏观调控和明确职责权相互支撑

如前所述,经过对各种行为方式的评价(评估)、权衡利弊,形成各种不同类型的规范。在命令性和禁止性规范中,主体的自由主要表现在自觉自愿地履行某种义务,这种自觉自愿地以一定的规范来约束和调控自己行为的状态就是自律状态。“这种自律有两个基本特征:其一,以对客观必然性的认识为基础的行为规范,是行为者自己确立的,至少是认同的;其二,行为者对这些规范的遵循是自觉自愿自主的。这用康德的一句话来说就是“自己立法自己遵守”。特别是高校作为一种学术组织,具有松散性和知识性的特点,不管是教育过程还是管理过程,其主体都是有意识、有独立思维的个体,为了使高校内部的整个群体(包括被管理者和管理者即立“法”者自身)都能够自觉自愿地而不是被迫地按命令性和禁止性规范履行义务,约束、指导、调控自己的行为,进人自己立法自己遵守的状态,变他律为自律,这就更要求高校应重点抓好宏观调控工作,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将命令性和禁止性规范渗透到下层。如可设立校一级的参谋咨询机构和信息反馈制,建立科学决策机制,而不是直接对院、系或基层下达命令性或禁止性的规范,不能采取简单的行政干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马奇(1984)把校长比作漆黑的屋子里的一盏电灯……它说明了校长对学校的有效运行至关重要……它还说明了在规范的专业组织的正常情况下,校长的作用不在于指令,而在于提供所需的光线,使运行中的组织过程能够继续下去。事实上,联系我们的国情,不只校长包括党委在内的整个领导集体应该是这样为我们高校正常运行提供所需光线,似漆黑的屋子里的一盏电灯。另外,高校领导者要抓好对整个高校的宏观调控工作,而明确党政间的职责权范围是其中关键的一环。

(五)权力重心下移(院、系)与理顺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相辅相成

如果说命令性和禁止性规范强调的是人们的自觉性,授权性规范要关注的则是人们的自主性。与前者相比,授权性规范是把一定的权利赋予主体,它强调的是下层权利的获得,即放权。从我国整个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调控有余,放权不足。向谁放权,如何放权才能使人们更好地按授权性规范行使权利,实现对高校的自主管理,从而实现对高校内部的科学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从本质上说,学院是大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也是管理的基本网络和学校的基本生态。把管理重心下移于学院,缘于从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审视大学内部管理、发展的动力和深层积极性的发挥。”实行学院制在中国已经得到了比较广泛的认同,但是,在现实推行中却是障碍重重。其中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人们还希望能够在不打破传统的校级管理集权的前提下,通过调整院、系之间的关系来达到改变高校内部管理组织机构的目的。因此,要理顺高校内部管理组织机构,实现科学管理的良好状态,必须将原先校一级中观层次上的决策、计划和领导权下放到学院,减少校长直接管理的幅度,使学院真正具有可自主行使的权利,调动教师、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如原浙江大学就成立了系学术委员会并对本系长期发展规划、教学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大研究课题的成果、教师晋升教授等较重大学术性问题进行评议和提出建议,收到了极好的效果,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学校的管理也走人规范、有序的轨道。实践证明,一个有特色、有影响的院系,如美国哈佛大学的商学院,斯坦福大学的工程系,可以扩大学校的影响,撑起一所大学牌子。

规范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范文6

关键词: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

1. 工程竣工资料出现的问题

1.1书写不规范

工程竣工资料对书写方面要求严格,不能出现资料书写潦草,纸面不整齐或者原始资料上随意涂改的现象。下面我们具体分析竣工资料书写不规范的几种现象:

1.1.1竣工资料的原始版采用的笔不规范

工程工作人员在书写原始资料的文字或审批签字不重视应该采用哪种笔,有的采用纯蓝墨水笔或稳定性差的圆珠笔,使得竣工资料的原始资料文字五花八门,影响资料的美观。

1.1.2工程竣工资料的书写准确率低、潦草

准备竣工原始资料的有关人员书法成绩不合格,原始资料的文字记载不规范,使用不规范的汉字,经常出现错别字现象。竣工资料的绘制不使用必要的绘制工具,徒手绘制,使得表格和图样潦草。

1.1.3随意涂改

竣工资料的书写不规范又体现在原始资料随意涂改,涂改后甚至出现不盖章等不重视资料规范化的现象屡屡不鲜。

1.2纸张标准不规范

竣工资料都是要归档,用纸必须要选用专用纸,否则会影响竣工案卷的质量。目前,竣工资料用纸使用不符合要求,经常出现使用、长短不一、不合格的非专用纸。使用非专用纸使得竣工资料纸张使用不合格,长短不一,增加整理和装订工作量,造成很多不便。

1.3资料不齐全

工程竣工资料包括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保修合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图等15种资料,竣工资料的案卷都要有上述资料,任何一个都不能缺失。当前,工程竣工资料不齐全的现象严重,有的缺监理报告,有的缺乏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有的缺乏其他原始资料只有竣工图。

1.4内容不充实,文据不准确

工程竣工资料涉及面广,要准备十几种资料,工作量有点大,各方面要求严格。从现在的竣工资料现状看,竣工资料内容出现摘抄设计或应付形式,使得资料内容空虚,深度不够。而且原始资料经常出现文字误差,数据不准确,前后数据互相矛盾。

1.5整理不规范

工程竣工资料整理不规范,有的不按资料分类成册,有的已成册的资料没有卷内目录,有的竣工图纸不盖章,有的卷内目录字迹潦草或不准确。

1.6移交不及时

由于当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范化程度不高,管理人员工作不积极,延误统一管理工作。有的管理人员不重视资料的及时上交,移交不及时,甚至造成竣工资料的丢失。有些职能部门不能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工程竣工资料,造成统一管理延误,甚至导致竣工资料丢失。

2.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范化的必要性

2.1工程竣工资料是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

上文中已经提过工程竣工资料具体有十几种资料构成,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声像、计算材料、图标等不同载体与形式的各种原始记录一起构成竣工资料。工程竣工资料记载整个工程建设过程的各种原始记录,反映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真实情况,是记录工程建设情况的重要技术。

2.2竣工资料归入技术档案,作用重大

规范、准确的工程竣工资料归入建设工程的技术档案,为以后的利用、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提供方便,在建设工程的改建和扩建工作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3不规范的竣工资料会增加编制工作难度

整理不规范、编制不完善的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难度大,对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因此,竣工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势在必行,必须紧抓竣工资料的规范化管理。

2.4竣工资料不规范的原因众多

工程竣工资料出现上文中众多不规范现象的原因有很多,其主要原因可归纳为两点。其一,有关职能部门和管理人员不重视对竣工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其二,工程编制人员不清楚竣工资料在形式和内容上的要求,不熟悉竣工资料的备置方法,而且他们工作行为散乱,导致竣工资料出现众多不规范的不良现象。

3. 实现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范化的探讨

工程建设项目想要搞好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亟需解决竣工资料出现的众多问题,因此,必须提高竣工资料规范化的认识,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规范化。

3.1提高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的认识

上文中着重提到了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范化的必要性,整个建设过程中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尤为重要,必须利用多种形式对竣工资料管理加以宣传,逐步提高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的认识。实现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的关键在于提高有关人员思想认识,从思想上让他们意识到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将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性深入到他们的每一步工作当中。随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的提高,他们执行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的自觉性自然而然得到提高,在实际工作中真正体现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使竣工资料管理规范化得到工作人员的重视

3.2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在工程建设初期,必须要建立完善的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办法,使有关人员清楚规范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在实际操作中按照要求严格执行,从而实现竣工资料管理规范化。建设单位建立的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办法,必须具备统一的编制细则和要求,约束有关人员不良的工作行为,为实现竣工资料管理规范化打好基础。

3.3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

对于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国家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的工程竣工资料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因此,建设单位开工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共同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资料编制措施,以便保证竣工资料管理的规范化。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必须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做好监督、指导及检查工作,只有这样才能防止漏项,逐步实现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

3.4抓好竣工资料的验收关

工程建设完毕验收阶段,必须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检查,查看资料的编制和整理情况,符合规定的才能予以结算工程量。

4. 结束语

总之,目前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仍然存在有些问题,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加强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工作,抓好监理与设计、建设、施工单位的相互联系,让他们认识到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紧密配合,就能够实现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

参考文献

[1]王英菊.浅谈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规范化[J].水利技术监督.2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