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合同管理范例6篇

建筑行业合同管理

建筑行业合同管理范文1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建筑工程合同

1 相关概念

1.1 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其中建筑工程管理就是兼顾管理学以及工程学的理论,以建筑工程为依托,培养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而开设的课程,能够为建筑工程的发展以及应用做出贡献。

1.2 合同管理:指企业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是一个企业经营成败的关键点之一。必须具有全过程的、系统的、动态性的特点。

1.3 风险防范:是指有意识、有目的的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检查等活动来组织防范风险损失的发生,消弱损失发生的影响程度,以获取最大利益。

1.4 建筑工程合同:是指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的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基础。

2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现状

2.1 建筑工程管理体制不完善,管理水平不高

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尚没有一个完善的体系,即使有的企业建立的管理机制,但是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以及竞争环境的变化或者说是国家在建筑工程行业上的政策变化,体制的实施也存在困难。缺乏专业的管理团队以及管理经验的学习,以至于不能够加以运用到我国的建筑工程行业中。但是,在最基本的管理队伍中,许多人的学历以及管理能力都不高,缺乏竞争力,无法满足建筑行业的发展要求。目前大量的基础施工任务都是总承包企业自身或者自行组织的劳务队完成,素质参差不齐,对建筑业的管理前景堪忧。

2.2 目前建筑工程中缺乏人才,缺乏技术

建筑工程行业是一项劳动密集以及专业化的行业。具有工人多,工序复杂,一次性的特点。一些大的建筑工程项目复杂且困难,需要专业的工人团队来完成,这就对我国的建筑队伍提出了挑战,他们大多是农村出来务工的农民,文化水平比较低。为了与国际社会接轨,还需要大量的复合型人才。同时,许多技术还比较落后,与国际还有差距,技术的程度限制了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长远发展。

2.3 建筑工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

目前可以看到,我国的建筑工程发展的多么快速,城市的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但是速度是有了,质量与安全越没有了,许多建筑的质量令人堪忧,不仅产生了大量的豆腐渣工程,浪费了土地资源,浪费了大量资金,也对环境造成了影响。如果建筑工程行业想要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必须从重视自身的质量与安全上做起,不仅是对建筑使用人员负责,也是对施工人员负责。

3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

新时期,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与创新迫在眉睫,开创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优良的举措。建筑工程合同不仅会顶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还规定了建筑工程的内容、工程的工期等。建筑工程行业只有规范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其各项工作正常发挥以及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3.1 双方签订建筑管理合同是建筑工程施工的前提

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合理有序进行,双方需签订合同,然后认真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有关建设的各方面的要求。是保证工程各项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以及各项建设目标顺利达成的有效措施。因此,有必要将工程合同置于建设工程开展的前提以及核心地位,利用有效的合同管理为工程建设提供基础规范作用。

3.2 另外,签订工程合同是时展的需要

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此时就需要有一种管理的规范来对各行各业进行管理。我国的建筑行业面临着来自外国的高标准以及高技术的冲击,只有积极开拓自身,学习国际准则以及发展方式,加强对合同的有效管理,才能集中行业力量,利用共享行业资源,为国家建筑行业注入新的力量,才能与国际市场相抗衡。以合同对自身的各项行为意识加以规范,提升自身综合水平以及行业的竞争力,从而是国家建筑行业走向世界。

3.3 有效的合同管理是推动行业发展的力量,是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推动力

当前我国是市场经济占主导地位,以市场自身调节为主。建筑工程作为国家的支柱产业,对市场变化更为敏感,这是就需要依照合同中的规范进行管理调节,尽可能保证双方的利益,一切以合同为基准,利用合同的规范以及法律约束力对建筑行业加以管控。

4 我国建筑行业的风险防范

4.1 加强国家监督机构对建筑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

为了从根本上杜绝质量安全的隐患与问题,首先要完善监督机构的建设,完善监督体制与人员建设。再次根据建筑工程行业的实际,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文件,签订工程管理合同,定时加以抽查并进行长期的监控。

4.2 强化质量意识,增强质量安全管理的水平

建筑工程的质量工程是个永恒的问题,组织学习合同管理的质量意识,培养为具有基础建筑知识的新兴员工,加强的自身素质以及专业素质的培养,发挥带头作用。根据合同要求以及建设规范,明确资金标准,明确使用项目,加强管理的有效性,按照规范的管理流程进行监管,减少事故发生的隐患。

4.3 根据合同对严格市场安全准入条件的要求

坚强对原材料的质量监管,把质量安全作为一个市场准入条件,成为衡量建筑工程的指标之一。严格对施工条件的安全审查,并颁发许可证,将具备安全施工的单位引进建筑工程行业,将不具备的企业清理出去,将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透明化。

4.4 加强施工环境的管理,为建筑工程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影响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最基本也是最常见的就是环境的影响,包括技术环境、周边环境、施工场地环境等,对各项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尤其是要加以技术创新并积极采用新工艺,提高质量安全,还可满足我国快速发展的建筑工程行业。

参考文献

[1] 张朝成.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年04期.

[2] 彭伟.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的技巧分析[J].门窗,2013年02期.

建筑行业合同管理范文2

1.1遵纪守法原则

一个严格科学的规章制度是建筑项目施工管理有效进行的制度理论前提,因此需秉承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的原则。建筑项目施工工程的施工管理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到建筑施工的质量,因此工程管理成为影响中国建筑企业生存发展的一个基础性因素。因此更要求建筑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建筑项目施工管理所需履行的基本职责,例如“企业利益大于个人利益”,“廉洁诚信”等基本守则,严于律己,严格按照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工作,这是所有建筑项目施工管理者所必须遵守的基础原则,是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前提条件。建筑项目施工管理者应当明确自身责任,严格遵守各项基础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在细节处严格要求自己,学习掌握建筑企业、土木行业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建筑管理的基本条例,遵纪守法,提高自身懂法、守法能力,自觉遵守宪法法规等国家法律以及地方企业规章,为建筑项目施工战略性管理打下坚实的法律制度基础。

1.2安全第一原则

建筑土木领域的施工进程中常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威胁着施工者的人身安全,对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造成极大威胁。为了保证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健康,确保施工进程顺利,就必须遵循安全原则,为员工的人身安全负责。在确保施工人员安全的同时应对建筑整体的安全性构造进行确认督查,严格保证建筑的安全性,尤其是在进行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游泳池等公共基础建筑施工时,一定要秉持安全第一原则,在建筑项目施工管理进程中明确各项安全基本指标,管理施工京城的同时细化各项安全监督步骤,明确各级责任,严格按照合同书形式管理权力,加大执行力度,落实细节处建设,杜绝建筑中的安全隐患,从管理层面开始严格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杜绝“豆腐渣工程”的出现。

1.3科学管理原则

在建筑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管理者需要以科学严谨的管理态度来进行管理工作。一个科学性的、优秀高效的战略性建筑项目施工管理模式将对建筑企业塑造建立一个卓越的企业形象,同时可以提升建筑企业的经营利润,大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企业的资金周转造成良性循环的发展势头,进而推动促进整个建筑业的发展、管理层面的科学性将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质量等。建筑项目施工管理是一个较为系统复杂的软工程,一个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建筑项目施工管理者严格遵守科学管理原则,不盲目、不片面,形成有计划性的、总揽全局、统筹兼顾的科学管理模式,才能将工程施工的进程控制在一个较为合理的步调中,营造良好的施工建筑工作氛围,同时建筑项目施工管理者对应从科学化的角度出发,对工程资金进行合理预估分配,减少资金上的浪费。科学的管理原则对建筑材料的选取、建筑施工团队的工作效率、建筑施工进程的进行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只有科学严谨的管理原则才能做到从管理层面开始,逐渐往下,形成一个分级明晰、效率极高的建筑项目团队,为工程的进行保证了人事资源。

2对完善建筑项目施工战略性管理的几点建议

现今我国的建筑项目施工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与缺陷,比如管理者自身素质能力不够、建筑项目成本造价不合理、各级部门信息传递效率较低等问题,导致我国建筑行业整体发展得不到突破,建筑市场周期性萎靡,工程质量整体不够好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一个科学合理的建筑项目施工管理模式系统。再次,笔者将针对如何提高建筑项目施工管理水平、建设战略性建筑项目管理提出几点建议。

2.1施工成本和工程质量统筹兼顾管理

提高建筑企业经济效益是建筑项目施工管理的奋斗目标,只有将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才能证明建筑项目施工管理的正确性。提高建筑施工利润,就需要将工程造价管理和建筑项目施工管理有机结合,综合考虑成本以及工程质量。这就要求建筑项目施工管理者明确建筑施工成本,选取质量较好的经济性建筑材料,合理估算工程造价,避免造成资金浪费。同时要保证建筑设施的质量,严格符合建筑工程指标,达到业主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提高企业诚信度,树立建筑企业良好业界形象的同时获得较大经济效益。

2.2促进建筑技术创新发展,提高管理效率

现今社会科技发展迅速,前沿知识技术更新快,电子计算机在各行业运用广泛。要想提高建筑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者可适当引入新技术,在工程管理上利用电子信息技术以及通信网络来进行数据资料的储存、管理、应用等,使管理更加高效化、科学化、合理化。建筑项目施工管理者可建立电子数据库,将工程监管、施工进程、建筑材料类型等各方面数据进行统筹。同时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可采用新技术,用自动化系统进行施工,运用自动化技术将数据采集、混凝土上料等过程进行,在大大提高建筑施工效率的同时减少人事消费。除了建筑工艺、施工技术以及建筑材料质量之外,相关建筑企业工程管理人员更应注重创新建筑技术、积极吸融高新科技,从而突破传统的建筑企业运营模式,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合理资源分配以及质量监管问题,树立企业的品牌效益。

2.3建立完善分级工程管理体制

建筑项目施工管理者可从管理层面开始,逐级建设工程管理机制,将管理工作精细化、责任化,逐级分配各项工程监管任务,促进管理人员采取举措上传下达的信息传递效率,责任到人,在提高了管理效率的同时也可以将管理型人才的潜力发掘出来,有利于企业选拔优秀的管理型人才,同时形成良好的建筑工程管理工作氛围,促进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建筑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更加高效,具有更加显著的战略性特征。从管理的层面高度,分级监管,科学化、合理化建筑项目施工进程,促进建筑施工的高效进行,切实有效地对建筑项目进行管理,将工程预算合理科学画,并进一步完善建筑人员的奖惩体制,同时营造充满竞争性、合作性的建筑施工氛围,全面提高施工者的工作热情,促进建筑项目高效完成。

3结语

建筑行业合同管理范文3

【关键词】管理会计 职能作用 建筑企业 运用

建筑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支柱型产业。建筑行业相关部门越来越多的认识到将管理会计应用于建筑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建筑企业发展水平的制约,导致管理会计的应用过程中仍然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建筑企业相关负责人要结合建筑行业的市场需求,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工作,促进建筑企业资金应用的合理性,从根本上提升建筑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一、管理会计的相关概念

管理会计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管理会计在我国建筑行业中的应用并不是很普遍。很多建筑企业财务管理部门不够完善,并没有把管理会计纳入财务管理的范畴。建筑企业要认识到管理会计的重要性,将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心由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向管理会计转变,实现管理会计在建筑企业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的普遍应用[1]。

二、管理会计的职能作用

(一)对企业全面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信息进行规划

管理会计结合企业内部管理状况,提供各种管理信息。它既包括加工、修正后的财务信息,也包括大量的非财务信息。管理会计相对比较自由。不受会计政策和制度的制约,结合企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和管理需求,对企业财务数据的变动进行分析,并通过与业务数据相结合,来反映企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对企业全面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信息具有科学的认识和了解。

(二)通过分析指标变动,揭示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管理会计通过结合企业发展经营过程中的指标变化,充分认识到企业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向企业管理层反映。首先,管理会计通过纵向的数据对比,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资金应用情况等具有明确的了解,并对预期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估。其次,管理会计通过与同行业进行对比,认识到公司目前的发展状况和竞争中的态势,对企业的未来发展进行规划[2]。

(三)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

以建筑行业为例,管理会计通过对国内外建筑行业的市场行情和行业变化等进行分析,对建筑行业发展趋势和发展过程中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评估,使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决策更加的科学合理。同时,管理会计通过对建筑企业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资金、成本、税金和利润等进行核算和评估,以了解建筑企业的内部状况。管理会计通过结合当前建筑行业的实际发展状况,考虑经济规律的作用和经济条件的约束作用。通过合理科学的量化模型,对企业的成本、利润和资金应用情况等进行分析和预测,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合理的依据。

(四)实现全面目标管理,对企业内部进行协调

管理会计是根植于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它与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财务状况密不可分,直接决定企业发展和决策中的经济行为。管理会计通过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对企业进行全面目标管理,使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目标达到一致和统一。管理会计是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内部经营管理、决策和控制等相关信息进行整合,满足企业的财务管理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对各部门的管理任务和目标进行明确的划分,实现各管理部门的相互沟通和合作,促进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整体管理目标的实现[3]。

(五)用数据信息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汇总

企业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范围和管理要素相对比较多。企业的组织架构也比较清晰,企业内部员工各司其职。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各部门会对日常工作状况进行汇报。但是,企业各部门之间具有独立性,缺乏交流和沟通。管理会计能够改变传统的企业管理模式,通过用数据信息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明确的反应,让各个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和了解,很大程度降低了企业日常管理过程中的难度,使各方面的信息更加清晰明确[4]。

三、管理会计在建筑企业中的运用

(一)管理会计在建筑企业中的应用现状

管理会计在我国建筑企业中的应用并不是很普遍。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快速发展,相关建筑部门对外国的管理会计理论进行不断的完善。并结合我国建筑行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对建筑行业的会计管理制度不断变革。同时,建筑企业相关部门越来越认识到培养管理会计专项人才的重要性,不断加强人才培养力度。目前,管理会计在我国建筑企业发展过程中应用并不是很普遍,应用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从业人员并不能够应用专业知识解决建筑发展过程中的财务问题。相关建筑部门应该结合我国建筑行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对管理会计的相关知识和内容不断更新和完善,促进建筑企业整体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5]。

(二)管理会计在建筑企业中应用存在的问题

1.理论与实际脱轨。目前,相关从业人员很重视管理会计的理论研究,不注重将相关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建筑行业的财务管理过程中进行实践,导致管理会计在建筑企业中的应用并不普遍。首先,研究人员对管理会计在建筑企业中的应用的相关研究仅限于理论层面,缺乏可操作性。其次,管理会计的研究工作没有立足于我国建筑行业的实际发展情况,而是对外国的理论研究成果进行大量的借鉴,并不能满足中国建筑行业的实际发展状况。最后,管理会计的研究层面狭隘,并没有在我国建筑行业财务管理过程中得到普遍应用。

2.研究方法单一。管理会计涵盖的范围很广,适用于诸多领域。管理会计涉及到的知识构成也相对较多,既包括会计学和数学知识,又包括统计学和经济学知识。目前,我国管理会计主要停留在对经济数学的研究,没有认识到管理会计在建筑企业实际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建筑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对实践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单一的理论研究,很难满足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6]。

3.法律法规不完善。完善的法律法规能够对建筑企业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制约。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够完善,建筑企业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没有认识到管理会计的重要作用,阻碍了管理会计在我国建筑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的普遍应用。现行的法律法规不适应当前我国建筑行业的具体发展情况,对建筑行业市场起不到很好的约束作用,导致管理会计在建筑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存在诸多问题。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结合建筑市场的具体情况对法律法规进行不断完善。

4.专业人才缺乏。发展水平的制约,导致我国普遍缺乏专业的管理会计人才,严重影响了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建筑企业中很多会计具有相关的管理会计知识,但是实践能力不足,导致其在实际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并不乐观。建筑企业的管理会计,既要具有扎实的管理会计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又要具备相关的建筑学知识。会计专业人员虽然对管理会计相关知识有所涉猎,但是普遍缺乏实践,制约了管理会计在建筑企业的普遍应用[7]。

(三)管理会计在建筑企业中的应用途径

1.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相结合。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都是财务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筑企业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要将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进行结合,推进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对建筑企业进行财务管理时候,要充分认识到管理会计的重要作用,加强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避免管理过程中的重复和资源的浪费。管理会计对建筑企业进行财务管理和进行相关财务决策的时候,要充分认识到财务会计的重要作用。在建筑企业日常财务管理过程中协调好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关系,促进建筑企业的快速发展。

2.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目前,我国管理会计理论层面的发展很迅速,在建筑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却存在诸多问题。任何理论的研究都要为实践服务。研究人员在对管理会计进行理论研究的同时,也要结合我国建筑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将管理会计应用于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进行相应的实践。将与管理会计相关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实践中,既能够促进我国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又有利于理论知识的完善。

3.对管理会计行业进行有效监督。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在建筑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既要重视国家的宏观调控,又要重视建筑企业自身的发展。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结合我国建筑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建立专门的监督部门,对管理会计在建筑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进行监督,以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规范和市场制度的完善。建立专门的部门和机构,有利于管理会计体系的建立。同时,能够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加强学术交流,让管理会计相关理论真正为建筑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促进管理会计理论知识的完善和实践的快速发展[8]。

4.加强管理会计人才培养。管理会计理论与实际的分离,导致目前我国缺乏专业的管理会计人才。管理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决定我国建筑企业整体财务发展水平。相关部门要对管理会计师和普通会计师进行明确的划分,对管理会计师的相关职能进行具体的要求。管理会计师不仅要有专业的技能,同时也要有相应的管理才能和知识储备,满足管理会计在建筑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应用。相关部门要结合建筑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建立完善的制度考核体系,通过严格的考核,对管理会计人才进行选拔,促进管理人才整体素质的提升。同时,建筑企业也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措施,以提高管理会计人才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水平,适应建筑企业的发展需求。

四、结语

管理会计是建筑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发展水平的制约,管理会计在我国建筑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并不普遍。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结合建筑企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加强对管理会计人才的培养,从根本上促进建筑企业整体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张桂秀,汪智芳等.管理会计的职能作用和信息质量[J].现代商业.2011.(20):229.

[2]张妮,张旭锐.浅析责任会计在建筑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用[J].现代经济信息.2015.(21):243.

[3]孙洁.加强农发行管理会计的职能作用[J].农业发展与金融.2015.(11):80-81.

[4]顾海燕.试论发挥管理会计的职能作用.推进企业精细管理[J].科技视界.2015.(04):319.

[5]郝桂艳.管理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J].商场现代化.2014.(31):252.

[6]刘勇.建筑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管理会计应用[J].中国外资.2014.(02):64-65.

建筑行业合同管理范文4

[关键词] 物业管理 业主委员会 法律关系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管理公司是参与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最主要的民事主体。如何准确科学地确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法律地位,明确它们在物业管理中的法律法律关系,奠定物业管理立法的基础,是我国建立业主自治自律与物业管理公司专业化管理服务相结合的物业管理体制必不可少的基础,也是培育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的首要前提和必然要求。

一、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的法律地位

那么,上述这些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的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究竟为何呢?它们之间又存在着怎样的法律关系?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中所设立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制度来看,物业管理的实质就是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业主的法律地位就是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但这个法律制度并没有直接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明确的法律定位,而是设定了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人和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服务人这两个法律地位。那么,对于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究竟谁是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人?谁又是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服务人?对此,必须有一个准确、合理、科学地定位,因为这直接涉及到物业管理关系中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配置,关系到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下面先来探讨我国《民法通则》中“管理人”的立法原意。

“管理人”这个法律概念最早出现在我国的《民法通则》中。《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这条法律将建筑物致害的责任主体确定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于建筑物所有人的法律地位是比较清晰的,这就是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被称为业主的区分建筑物所有权人。由于这条法律确立了管理人责任主体的法律地位,因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里,管理人就被直接纳入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制度之中。那么,管理人的立法原意究竟是什么?只有明确了我国民法对“管理人”的立法原意,才能正确确立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的法律地位,依法均衡业主、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义务,促进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

我国民法中建筑物致害的责任主体的立法原意所谓的“管理人”实际上是指依照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对特定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享有固定的带有永久性的经营管理权的人。管理人在我国民法的立法原意上应该是指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甚至处分权利的建筑物管理者,是指基于所有人授权或者其他法律事由而对建筑物取得法律上或事实上的占有,以及承担维护保养义务的人。从关于管理人的法律规定来看,首先可以确认物业管理公司不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甚至处分的权利,也没有对特定建筑物的固定的带有永久性的经营管理权。相比而言,业主委员会则对建筑物享有固定的带有永久性的管理权。因为只要建筑物存在,就必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行使管理权。业主委员会是由全体业主选举产生的代表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群众性自治自律组织,其民事责任由全体业主承担。而全体业主拥有对建筑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自然责任与权利的主体都是一致的。业主委员会作为管理团体是永久性伴随着区分所有建筑物而存在的。确立业主委员会作为管理人的地位,由全体业主承担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的整体责任,能够直接体现业主自治管理的权利,同时也平衡了业主自律的义务责任。

就物业管理公司而言,它虽然承担有一定的管理服务责任,但这种管理服务责任是通过与业主委员会所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获得的,并不是天生具有的,而且这种管理责任也是有限度的,是全部管理责任其中的一部分。因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不能也不可能将建筑物致害的全部管理责任都囊括在内,除了业主、业主委员会之外往往其他民事主体(如物业管理公司)是不可能全部控制或彻底解除的。当物业管理公司违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没有尽到合同所约定的管理服务责任,就应该以合同违约来承担管理服务责任。但是,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责任却是天生具有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务是由其按合同约定的,而合同没有约定的管理责任显然仍然由业主委员会所保留,业主委员会有保留管理责任的权利,自然就要有承担管理责任的义务,理应成为合法的管理人。根据过错责任原则,既然业主委员会没有将全部管理责任通过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交给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就不可能承担全部管理责任。否则,让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管理人承担责任,就有悖公平正义的原则,不符合我国民法对管理人的立法本意。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只能是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服务人,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平等的当事人之一。

二、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法律关系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关键要素,也是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内容是物业管理法律制度调整的社会关系在物业管理法律上的直接表现。如果仅有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而主体之间并没有权利和义务,就不能发生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因此,物业管理立法的首要任务,就是要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各个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和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法律关系应该由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制度依法规范,直接体现出民事主体的平等关系。

实践中,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大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业主和住户的权利与义务,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及占有人、使用人所享有的专有部分所有权、共用部分成员权的权利与应承担的义务;二是作为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人的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三是作为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服务人的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规定所确立的权利与义务;四是作为建筑物的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五是各级政府及政府主管部门和物业管理协会等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作为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行政监督、管理和协调、合作关系。其中,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最主要的主体是区分所有建筑物业主及住户与物业管理公司,两者之间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所确立的平等的合同当事人的关系。

在物业管理发展的初期,由于物业管理理论研究的滞后,加上新《合同法》颁布前对委托合同的概念没有一个明确法律规定,认识不清晰等种种局限性因素,造成了将物业管理合同错误定位成为委托合同,将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法律关系定位在“委托”或“委托”上,其实这是望文生义所造成的一种误解,对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是一种误导。“委托”一词的字面意思是指“托付”,即把某物或某事务托付给某人代为处理的意思,这与我国合同法中确立的委托合同制度的“委托”概念是一致的。委托制度是由于商品经济的发达,个人囿于有限的时间、精力和能力,不可能事必躬亲,不得不将部分事务交由他人处理,法律对这种关系进行确认和调整就产生了委托,委托合同的最主要特征是是以处理委托人事务为目的。结合物业管理实践,认真对照合同法就会发现委托合同与物业管理合同有着本质上的差别的:二者在合同的目的、合同性质、合同的解除以及收费方式等方面均明显不同。显然无论是将物业管理合同定位成“委托合同”,还是将物业管理定位在“物业管理委托”的范围上,都是对委托合同的曲解,虽然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也存在着少量诸如委托专营公司提供专项经营服务等委托行为。如果今天仍然将物业管理合同以“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形式出现,一旦出现合同纠纷进行法律诉讼,那么法院就要首先用合同法关于委托合同的条款逐条审查。而这个“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却与合同法中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相去甚远,根本就不符合委托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法官就会作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属于无效的委托合同的判决,最终将给整个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重大的损害。

另外,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物业管理公司通常是没有权的。物业管理活动中虽然也有涉及到法律行为的情形,但一般都不需要物业管理公司来,而且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大量活动是事实行为,根本就没有必要进行。因此,行为与物业管理活动不存在必然联系,绝不能用来解释物业管理活动。

我们应该将物业管理行为与委托和相区分,摈弃过去将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关系界定成委托的错误观点,将其界定为物业管理服务法律关系。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不是委托合同,更不是合同。依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物业管理的实质是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所管理的对象是区分所有建筑物。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即物业管理,归根结底来源于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权利归属,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也就是通常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所说的物业建筑物的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往往也是引起物业管理纠纷的症结所在,相应的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实际上是建立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归属基础上的。因此,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关系应该由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制度依法规范。依据合同法以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理,物业管理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专业性劳务服务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应遵循合同法的法律规定。

根据所依据的法律规范不同,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要有以下表现:首先是依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制度,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人与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服务人之间平等的法律关系;其次,依据合同法规定,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构成合同当事人之间平等的法律关系; 再次,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构成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平等的法律关系。

建筑行业合同管理范文5

关键词:工程管理;合同;风险;措施;防范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5(c)-0000-00

建筑工程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及与建筑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合同内明确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约束,并且有效的减少了社会上常常出现的劳资纠纷、责任纠纷等。

1 为什么要对建筑工程合同进行管理

(1)推动建筑行业市场经济的发展

要使建筑市场规范化、合理化,就必须依靠建筑合同,因为建筑合同对建筑公司的行为有约束和管理的作用。在建筑管理中,如果没有具体的内容条款就无法行使其职能,但合同恰好弥补了这一缺点。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之中,一旦出现问题,工作人员就会互相推卸责任,产生纠纷,这会给建筑行业的市场经济带来一定的损失。

(2)适应激烈的行业竞争

工程建设本身是个竞争很激烈的行业,进行合同管理是为了适应竞争的需要。只有加强了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才能避免问题和纠纷的产生,促使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及时处理争执和纠纷,从而确保每一项工作的落实。提高建筑企业的竞争力,使之在市场上利于不败之地。

(3)为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保障

所有的建筑工程在施工进行之前都要约定合同,这份合同能够督促和制约双方履行应该尽的责任,只有让双方认真的履行了职责,才能够保证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工序、效率、技术等符合规范和要求。如果不重视合同管理,一切问题就会接踵而至,造成各种不良影响,所以建筑公司必须切实重视起合同管理。

(4)为建筑工程项目抓住核心

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合同管理是建筑企业管理的核心,只有抓住了这个核心,才能够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统筹和调控整个工程建设项目,并且达到一定的目标。

2 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2.1完善合同管理的制度:一旦出现有关于合同的问题和纠纷,工作人员就会相互推卸责任。所以管理者必须首先强化合同文本的拟定,做好合同的制定、审核、复查、签订、总结等工作。一旦发现有问题或者容易出现纠纷的条款,应该立即采取一定的措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合同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合理处理或解决,防止合同中的文字和文本出现错误,引起纠纷和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将工作落实,并且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2.2 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合理的合同管理离不开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员自身的职业素质是否良好直接影响工作的基础因素。所以必须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并且做好在职人员的后期培训工作,让他们具备专业的能力和素质。另外,公司还要根据市场的不断变化,组织合同管理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方面的学习。

2.3 如需变更合同,要及时的采取措施:建筑工程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作,涉及面广,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多,如果合同的双方达成了一定的协议,需要更改合同,这就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将经济风险降到最小。管理者要将相关的设计图纸、文字说明等进行收集,用来作为日后的依据和备案,对一些材料和使用材料的具体情况也要进行记录,做到在产生纠纷的时候有据可依,有案可查。

2.4 进行总结工作:管理者要认真的开展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合同终止之后,管理人员还要做好相应的资料收集、保存的工作,实现工程合同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同时还应该做出客观的评价,找出不足和差异,并分析其原因,以方便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水平。

3 如何进行合同风险防范

建筑工程的合同风险又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两种类型,它隐藏在整个合同的制定、履行、变更、转移的全过程中。建筑工程企业如果不做好合同风险防范的工作,合同中的风险将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

(一)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

合同的整个流程一般由调研、策划、拟定、审核、签署、执行等构成,管理者要明确这些流程,确保每一个环节合理、科学的进行。另外,管理者还要对合同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监管,结束后还要对合同进行综合评价,正规、标准的手段及管理方法有利于防范合同风险。

(二)建立信用评价制度

信用评价体系是指促进合同的双方互相信任、及时沟通,确保合同的顺利签订与执行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能反映出合同双方的信用情况。因此,应该建立一个信用等级制度,对合同当事人的财务状况、合同执行情况、经营现状等进行合理、公平的评价,并且将这些评价输入到商业档案袋中,以方便建设工程单位,以后能够方便查看跟自己合作的公司的信息。

(三)建立风险预报制度

风险预报制度是降低合同风险的有效措施,所以,建筑工程单位应该建立一个风险预报制度,对合同内容、合同对象进行分析和评估,一旦发现风险隐患,预报制度会自动的发出警报,使建筑工程单位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将风险和损失降到最小。相关人员要运用知识和经验,对各单位合同中的潜在风险、以及合同中的条条款款进行认真、复杂的审定,并且对如何化解风险进行详细的解说。只有实时的跟踪、反馈和预警,才能将损失降到最小。

4 总结与体会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已经成为工程管理中的重要工作,但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不能一味的效仿别人的案例,管理者必须根据实际来操作,监督和确保合同双方自觉履行条约。只有降低了合同风险,才能维护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

参考文献:

[1]黎国清.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索赔和风险管理初探[J].中国房地产业:理论版,2012(12):54-54.

[2]丁洪涛.浅析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J].河南建材,2012(5):65-66.

[3]张宁.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J].科技信息,2012(7):508-508.

[4]檀翔.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与控制[J].建筑知识:学术刊,2010(9):75-76.

[5]邓志勇 吴秀仪.论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风险管理[J].甘肃科技纵横,2004,33(4):85-86.

[6]杨志宏.建设工程合同与风险管理浅析[J].中州建设,2005(9):65-66.

作者简介信息

姓名:刘晓艳 性别:女 学历:大专 出生年月:1972.2.19 籍贯:陕西

建筑行业合同管理范文6

文章讨论了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和不足,分析了工程管理模式创新的意义,并提出了创新的途径。

建筑工程;管理模式;创新;

【中图分类号】TL372+.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4-0010-02

1传统建筑工程管理出现的问题

1.1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根据经营发展战略和企业内外条件,按照现代企业运行规律,通过生产诸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以实现工程项目的合同目标、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进行创新,才能不断深化施工管理体制改革。

1.2我国建筑管理模式的不足

合理的建筑工程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还能降低工程成本,增加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但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建筑工程管理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缺乏专业的管理队伍,工程管理手段和技术还很落后,且工程层层分包现象混乱;建筑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偏低,管理意识很淡薄,工程管理更多是通过行政手段来达到目的,使得工程管理的优势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也没有和国际项目管理标准接轨,对一些违规现象的制裁力度不够,在项目管理中经常出现执法不严和贪污受贿的情况。

2建筑工程管理模式创新的意义

2.1建筑工程管理模式的创新是国内建筑行业发展形势的需要

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项目管理不规范,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筑企业在工程投标中过度竞争,相互压价、低价中标,设计和监理地位被动,难以履行职责,各种职能错位现象经常发生。

2.2建筑工程管理模式的创新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建筑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主要依赖市场。随着建筑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能否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在于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工程项目管理作为一个系统工程,任何一个环节失效,都会给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带来不利影响。

2.3建筑工程管理模式的创新是顺应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科学发展观是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认识的深化,适用于我国各行各业的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由于投资大、周期长、对环境影响大,其管理和实施需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抓好项目管理,研究和探索适合我国建筑行业现状的创新管理模式是建筑企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任务。

3建筑工程管理模式创新的策略

3.1树立创新管理观念

为了建筑企业的长远发展,建筑工程管理者必须改变原来的思维方式,深刻认识工程管理创新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提高创新管理意识,在管理上加大投入,培养和引进高学历的管理人才,并采取措施确保创新工作的每一步都能落到实处,把工程管理模式创新提高到企业的战略发展高度。在建立创新管理方案后要根据实施的具体效果采取相应措施,不断完善创新模式,使创新模式能够满足工程管理的内在要求和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

3.2加快体制改革,提高约束与激励力度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建设中创新管理模式的良好运作和健康发展,必须建立有效的约束、奖励与调控机制。一方面,大力推行项目责任制,将责任指标细化,法人作为项目的主体投资方,应制定严格的资产经营责任制,提高产权的明确性,建立新型产权关系;另一方面,实施项目考核制度,根据施工项目经营的承包合同书,做好建筑工程管理的年度与竣工考核工作,制定详细的考评标准和激励机制,采取激励措施调动职工积极性,鼓励各类人才脱颖而出,为人才创造适应的环境,如果出现项目经济亏损、质量安全不合格、经营越权等问题,应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经济和法律上的处罚。

3.3促进管理技术创新,提升管理效率

管理技术的创新是指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应用创新的知识、技术和设备,采用新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建筑工程管理只有在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下才能得以有效实施,才能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造价,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同时技术创新还为体制改革提供了支持和保障。为此,应加快建筑工程管理软件的发展,提高工程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从而大力推广计算机信息技术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提高建筑企业工程管理水平。

4建筑工程管理的创新方法探讨要对建筑工程管理进行创新

4.1更换观念,转换机制改革机构设置与部门职能,按照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转换项目管理经营机构。从机构上,设立市场合同部、工程技术部、施工管理部。市场单位的合同管理、计划管理、财物管理、成本管理和结算管理于一体,有利于突出合同管理的中心地位,强化合同管理的控制功能,克服合同管理与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相脱离的弊端。加强对重大施工技术问题的超前研究和科研攻关,为建设一流工程和创造最佳效益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对于施工管理部,赋予其在合同下对现场施工进度、技术、质量、安全、资源配置、成本控制等全方位的组织实施与协调管理职能,有利于形成现场施工管理与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协调一致的管理机制,解决现场调度长期存在的重进度、轻管理,重投入、轻核算的问题,以此来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