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类合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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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类合同

建筑工程类合同范文1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风险分析;防范措施

引言

风险的含义是指一件事情的实际结果和预期目标的差异程度,差异程度越小,风险就越小;差异程度越大,风险就越大。建筑工程项目的承包,不仅仅是商业活动,还是工程施工活动,工程所在地的自然环境和相关人为因素度必然会影响到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目前的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建筑工程项目趋于大型化、复杂化,只有具有全面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公司管理能力的企业才能在市场上存活下来,这对于中小企业来讲尤为不利,中小企业相对于大企业面临着更多的风险。

1.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的定义及其特点

建筑工程项目中,风险的起因是由各种不确定的因素造成的,假设在投标的过程中,如果不考虑风险的因素,这样会导致实际成本过大,获取的利润降低或是亏损。但如果过多的将潜在风险因素产生的费用转移到投标的成本中,那么竞标时中标的几率就大大的降低。因此,想要获取预期的利润,就必须正确的对待建设工程项目中所存在的风险[1]。另外,规模大、周期长是建筑工程项目的特点,这导致,工程项目一旦实施,便会产生许多不确定因素,这相较于其他行业来讲,具有更大的风险性。对于现代化的建筑工程项目,无论在规模、技术、资金和资源消耗量方面,都比以往任何时期的影响力都得多,所存在的风险也比以往增加很多,这让国内许多风险管理科研人员开始对建筑工程项目风险进行分析。

2.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的分类

建筑工程项目属于复杂的开放式系统,由于项目的内部结构以及项目本身的动态性和外界的干扰因素,导致很难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风险分析,风险因素所引起的后果得不到确切的表示,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因素错综复杂[2],可从项目的环境、项目的设计结构以及项目的主体等不同方面来进行风险分类,为了方便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分析和风险防范措施,应当从建筑工程风险能否计量的角度来对风险进行分类,以此来确保哪些风险只能做定性分析、哪些风险可以进行定量分析,这样可以方便对不同风险采用相对应的防范措施。建筑工程项目风险主要可以分为下列几类:2.1技术类风险。技术类风险是常规性的不可避免风险,性质上分析,可计量风险也属于技术类风险,它包括材料供应、设备供应、工程变更、技术规范等风险。2.2环境类风险。环境类风险主要表现为建筑工程项目中出现异常天气,如暴雨、洪水、暴雪、台风、地震等不可抗主力的自然现象,这些异常天气会造成工期的拖延以及财产的损伤。2.3经济类风险。经济风险在建筑工程项目中主要是招标时,其中投标者在设计图纸、工程质量要求、合同条款、工程清单上都存在的潜在的经济类风险,投标者必须仔细分析研究。此外,市场价格的波动也是经济类风险,劳动力市场及材料市场价格变化直接影响着工程承包的价格。2.4合同签订及履行方面的风险。合同条款不全面、文字不细致,这使得合同存在法律漏洞。合同上存在不完善的转移风险担保、索赔等相应条款或者是合同缺少应不可抗因素影响造成延误工期或者经济损失的条款,这些都都是合同签订方面的风险。在合同履行方面,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项目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的工作效率低下,不能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这是合同在履行方面的风险。

3.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的防范措施

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让困扰建筑工程市场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得到了明显的缓解,拉动了建筑工程相关产业的快速增长,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就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在对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中,风险防范却被忽视,或者不被重视,目前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防范还只侧重于项目实施阶段。如今的建筑工程项目急需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建筑工程项目防范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3.1掌握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相关的法律法规。涉及施工阶段保护工程承包双方利益的的法律法规要熟练掌握,只有熟练掌握了这些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法规办事,这样才能有效的控制项目施工阶段的风险。3.2深入分析招标文件。承包人在取得招标文件以后,要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正确的理解招标文件上业主的意图及要求,详细审查图纸、工程量、合同条款,这样可以减少后续合同签订后的风险3.3推行担保制度。当前我国正在逐步推进银行或者企业的保证,承包双方可以通过开户银行来对建筑工程时所遇到的问题进行代偿责任。还可以用抵押的方式,让承包双方的其任何一方与第三缸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以实物来进行抵押登记。

4.总结

总而言之,对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进行详细的分析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危险防范是非常有必要的。上文的分析是我运用合理的分析与防范措施对于建筑工程项目做的一些个人建议,可能这些措施不会适合每一个建筑工程项目。但是究其原理还是有共通点的,投入时间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分析绝不是做无用功。工程项目施工风险存在着许多不确定因素,不认真分析与防范,可能会带来很大的损失。我相信只要在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上做到有效的预测评估,那么便能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与完成。

参考文献

[1]赵维东.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风险防范[J].工程技术:引文版,2017(1):00158-00159

建筑工程类合同范文2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管理技巧

Abstrac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of construction,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construction units and supervision units, contract unit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and rules, to take legal and administrative means, through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to exploreexchange, summed up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skills.

Key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management skills.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及其重要意义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合同管理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1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论谈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加强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促进作用。

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接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2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范围广,牵涉了来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多方管理。笔者结合自己多年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践,认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必须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2.1注意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

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另外,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

2.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

2.3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应把握的几个重点

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四个方面。

(1)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2.4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

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内容丰富,真实地反映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能够总结和归纳再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在合同终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实现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和规范化。同时,对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况与具体的工程实施计划进行分析比较,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客观评价,从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并分析其原因。通过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总结合同履行与管理的经验与教训,用于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实现提高建筑工程合同谈判的成交率和合同现代化管理水平的目标。

建筑工程类合同范文3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管理技巧;建筑市场

(一)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及其重要意义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合同管理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1.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论谈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3.加强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促进作用。

4.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接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二)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范围广,牵涉了来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多方管理。笔者结合自己多年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践,认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必须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另外,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拟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点:明确合同订立时间及优先顺序;约定价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单的时间期限;专用条款中明确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重视索赔条款的拟定。应该对所拟定的合同初稿进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备性分析。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签订与实施合同的条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要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文件齐全、合同条款齐全、合同用词准确、对工程可能出现的不理情况有足够预见性。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笔者认为,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而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能够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鉴于当前成本核算人员因对现场合同情况不熟悉而不能将费用索赔的项目及时纳入当月付款要求中的现状,建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核。作为一名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能够熟练运用建筑单位所设立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要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将其作为实现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力武器。

3.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四个方面。

(1)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4.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内容丰富,真实地反映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能够总结和归纳再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在合同终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实现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和规范化。同时,对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况与具体的工程实施计划进行分析比较,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客观评价,从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并分析其原因。通过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总结合同履行与管理的经验与教训,用于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实现提高建筑工程合同谈判的成交率和合同现代化管理水平的目标。

(三)结束语总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李幼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探析[J].企业技术开发,2007,26(6)。

建筑工程类合同范文4

【关键词】建筑工程结算;难点;原因;治理措施

一、建筑工程结算的难点

1、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难以确定。

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依据,就有不同的分类方式。按照建筑工程结算的性质不同,就可以将建筑工程结算分为两种:计量依据,费率、价格依据;而按照性质来源的不同,又可以分为合同中确定的依据以及在施工过程中进行逐步商议的依据。这种建筑工程结算依据存在不确定性主要的原因是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没有比较明确的合同双方结算依据,即使有的合同有,但也是比较的含糊,模棱两可,存在不合理性,以及合同双方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建筑工程结算的商榷依据也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引发合同双方产生经济纠纷。

2、建筑工程结算的期限和审核效力难以确定。

建筑工程结算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工人进行劳动支付的前提,对工程计量以及建筑工程支付的期限不同,签订合同双方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不同的。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对建筑工程款的支付形式进行比较明确的约定,无论是采用分期支付的形式,建筑工程完工以后一次性支付的形式,还是设定一个结算的期限的形式等等都没有,这样就使得签订合同的双方出现经济纠纷时,因为这些原因而没有设定时间权限,在进行建筑工程款不能够按实结算,就没有按照正常的法律形式,这样就会导致建筑工程款的结算变得遥遥无期。建筑工程结算审核效力比较的难,一旦出现经济纠纷时,走上法律程序,这样就会使得要进行对方的审核,重复的操作就会拖延时间,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并且以工程没有完工为由而拖欠工资。

3、建筑工程结算纠纷缺乏合适的解决机制

目前,我国出现建筑工程结算纠纷的情况越来越多,然而解决这些建筑工程合同经济纠纷的机制却比较的单一,不能够采用多种形式来解决经济纠纷问题,一般解决合同经济纠纷都是采用诉讼的形式。然而诉讼作为建筑工程结算解决经济纠纷的主要方式,却缺乏灵活、便捷,不能够及时的解决出现的建筑工程合同经济纠纷,从而降低了解决经济纠纷的效率和公正影响力。在一次的案件中,经过了多次工程结算审理和坚定,最终才解决这一经济纠纷,这样的过程和程序既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又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二、建筑工程结算难的原因

1、建筑工程管理存在无序和混乱,制约着建筑工程结算

目前,由于在现阶段下的经济体制,我国对合同的管理存在极其不规范的现象,现在的经济体制存在一定的制约性,并且管理手段落后不能够满足现在建筑工程结算的管理。建筑工程合同存在的不完全性就要求对合同进行规划的管理,而建筑工程造价的不确定性则要求对合同实施的工程加强管理。现在,存在很大的问题是在于技术与经济的脱节,施工管理和合同管理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不能够形成统一,施工人员既不能够对经济有所了解,又不能够有一定的合同管理意识。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一般的管理人员都只是注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而忽略了对合同的管理,同时监管的体制也不能够达到要求,不能够实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2、建筑工程合同的不完全性决定了工程款的不确定性

建筑工程合同是一种比较典型的不完全性合约,其与一般性的购物合同有所差别。这种不完全性是由于建筑工程本身决定的,建筑工程本身就存在比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过程中,不能够对每一个细节都作出比较详细的规定,并且对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改善措施和解决方案有明确的规定,更不能够对存在不可预知的情况做好实现的补偿和安排。为了能够将改善建筑工程合同这种不完全性,签订合同的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都应该考虑到再协商,再修正,以便更好地解决纠纷,以此来弥补建筑工程合同中这一缺陷。建筑工程合同款的最初造价和追加款存在不确定性,在进行具体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随时的变动,不断地进行调整。

三、建筑工程结算难的治理措施

1、提高解决工程结算纠纷的质量

有效地提高解决工程合同纠纷的质量关键在于建立合适的纠纷解决机制。根据以往的案例表明,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建筑工程结算的纠纷,并不是一种最理想的方式,诉讼存在其自身的缺陷,解决工程缓慢,程序复杂,现在应该借鉴国外一些先进的经验,来改进我国现在的解决建筑工程结算合同经济纠纷机制。采用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运用这种解决方式,就不需要做那些复杂麻烦的法律程序,而是通过谈判、协调、调解等等形式来解决纠纷,这种方式具有比较强的专业性,一旦出现经济纠纷时,能够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并且简单、便捷,在国际工程纠纷中得到了比较广泛的应用。

2、提高合同的签约质量

提高合同的质量关键在于能够在签订之前做好防御工作。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该对采用什么样的结算方式有比较明确的规定,无论是采用计量与支付,还是建筑工程费用需要变更以及需要进行索赔的都应该有相应的规定,同时在签订合同时,还应该对合同双方应该承担的责任以及义务都有比较详尽的规定。提高合同质量主要的是提高合同双方人员的综合素质。对采用不同方式来进行签订合同的双方,采用招标工程的,应该将招标文件尽快的转换为正式的合同,并且加强对合同的审查;对进行工作的,应该找好合格的人,并且不断地提供人的服务。

四、总结

建筑工程结算是建筑工程合同款中重要的内容,建筑工程结算是一件比较细致的工作,需要认真仔细,即使在进行阶段的过程中存在诸多的困难,但是我们不能够因为这些困难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畏首畏尾,而应该尽可能的考虑好合同的细节,并且积极的针对这些难点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恰当的解决措施。

参考文献

[1]杨业豪.浅议建设工程结算阶段造价控制与管理[J].中国城市经济,2011年15期

[2]罗文楚.浅谈工程造价及工程结算管理[A].湖北省中、小水电建设与管理专委会成立大会及学术研讨会资料汇编论文集[C].2004年

建筑工程类合同范文5

关键词: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

1前言

随着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管理的多元化格局的形成随着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管理的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建筑工程的管理模式也更加多样工程的管理模式也更加多样,建筑工程的招标管理也逐渐的走向成熟和完善走向成熟和完善。发挥合同管理在投标阶段的作用,可以有效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效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确保建筑工程招标更加公平透明,规范建筑工程行业的招标行为范建筑工程行业的招标行为。

2建筑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筑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密切建筑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密切,两者是相辅相成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建筑工程招标是具有竞争性质的工程项目发包的交易方式目发包的交易方式,合同是实现招标目和结果的法律保障形式式,两者共同履行建筑建筑工程法定程序和步骤,共同制约建筑工程各方筑工程各方,对建筑工程质量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2.1招标过程是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从理论上讲属于合同管理的一部分分,招投标的结果最终都会以合同的形式确立下来。招投标从属于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阶段从属于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阶段,是形成有效的合同管理的基础基础。招投标的谈判过程实质上是为形成合同的竞争性条款款,招标人通常以最小的成本达成符合工程质量建设要求的条款条款。

2.2合同是对招标过程的规范化

招标的成果是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的成果是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最终以契约的形式将双方招投标的成果确立下来以契约的形式将双方招投标的成果确立下来,从而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法律的规范下得到有效的保护权利与义务在法律的规范下得到有效的保护。合同作为一种事前规范事前规范,是管理机构用科学统筹的方法实现全面系统管理的基础的基础。建筑合同的订立通常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同时又对招标条款进行必要的升华招标条款进行必要的升华,能对工程的技术性要求、复杂环节节、投资规模进行有效规定,使招标成果在国家法律的框架内内,得到更细化和更完善具体的规范,从而确保招标文件有法律效力律效力。

3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作用

发挥合同管理在招标阶段的作用发挥合同管理在招标阶段的作用,需要将合同管理与招标工作紧密结合标工作紧密结合,使合同在招标过程中切实发挥管理作用,从而使招标过程更加透明而使招标过程更加透明,使招投双方的行为更加规范,切实解决招标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到位决招标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到位、审查不严格问题。

3.1减少两者分离的弊端

由于招标管理与合同管理分属不同的部门由于招标管理与合同管理分属不同的部门,加上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认识的不足工程合同管理认识的不足,使招标机构只注重对招标文件的审查审查,精力主要用在加强标底的保密程序,关注开标环节,实际上却造成了招标文件履行不到位际上却造成了招标文件履行不到位,招标细节不能有效的在工程建筑过程中落实等问题工程建筑过程中落实等问题。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可以将招标与合同监管充分的结合招标与合同监管充分的结合,形成对招标的链条式管理,从而掌握招标监管工作的主动权掌握招标监管工作的主动权,使招标的管理更加有效和标准。

3.2加强对招投标的审查

通过建立正式的招标合同的审查监督机制通过建立正式的招标合同的审查监督机制,可以在合同的检验审查阶段发现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检验审查阶段发现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切实纠正在招标过程当中存在的各类不合法行为在招标过程当中存在的各类不合法行为,使招标过程得到全面的监督管理面的监督管理。切实减少由于招标行为不规范而引发的工程质量问题质量问题,保证招标规定的工期、资金等方面都得到有效落实实,还能切实避免不必要资金浪费,使招标的过程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格的监管。

4完善建筑工程招标阶段合同管理的措施

完善建筑工程招标阶段合同管理完善建筑工程招标阶段合同管理,应当从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细节出发阶段的细节出发,切实按照健全招标管理制度,强化招标监督程序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的原则,严格规范建筑工程招标秩序,使招标工作处在规范严谨的氛围下进行使招标工作处在规范严谨的氛围下进行。

4.1完善建筑工程招标办法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的招标管理为了加强建筑工程的招标管理,必须明确和细化必要的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建筑工程招标覆盖范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招标管理办法执行相应规范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招标管理办法执行相应规范。对非法招标行为给予必要的法律惩罚标行为给予必要的法律惩罚,要及时全面的核准公示招标的事项事项、中标的结果、招标机构等信息,使建筑工程招标管理行为处于更加严密的监管范围内理行为处于更加严密的监管范围内,使招标程序更加规范合法合法。

4.2加强招标资格预审工作

随着建筑工程招标范围的扩大随着建筑工程招标范围的扩大,工程建设方想了解更多投标方式的详细信息投标方式的详细信息。主要包括:首先了解项目经理和建筑工程师等人员的素质情况工程师等人员的素质情况,其次,了解投标方的企业资质和有无相关建设经验等无相关建设经验等,第三,了解投标方是否有相关的专利技术等等。这就要求招标管理部门加强对招标资格的预审工作,使必要的信息得到在权威的平台进行必要的信息得到在权威的平台进行,从而保证招投标双方的共同利益方的共同利益。

5建立专家评审资源库

为了使招标过程更加规范为了使招标过程更加规范,使最有资质和最适合该项目工程的企业中标工程的企业中标。招标机构应当依据招投标法,设立完善的招投标专家资源库善的招投标专家资源库。首先,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配置专业齐全的招标评审专家名册业齐全的招标评审专家名册,切实改变专家只负责评标的现状状。其次,要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工作,严格考核和评价评审专家的业绩和行为审专家的业绩和行为,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专家不得继续担任评审专家担任评审专家。第三,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每年适当补充新的专家进行评审专家库的专家进行评审专家库,实行评审轮换制度,切实杜绝评标专家的违规操作和暗箱操作行为家的违规操作和暗箱操作行为。

6加强招标机构管理

要严格按照国家对招标管理机构的要求要严格按照国家对招标管理机构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地方招标机构的管理方招标机构的管理。首先,取消地方非法设置的招标管理环节节,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对建筑工程的招标环节进行审批,取消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不当做法消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不当做法。其次,招标机构严格禁止以歧视性的要求作为评标的加分条件以歧视性的要求作为评标的加分条件,确保招标制度的一视同仁同仁。第三,由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招标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的审核备查制度格执行项目法人的审核备查制度。第四,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监督招标机构组织开展招标工作。第五,对招标机构有损害招投标双方利益的行为,必须予以严惩惩。第六,招标机构必须与行政部门脱钩,从而不存在利益上的从属关系的从属关系,使招标机构更加公正。

7结论

建筑工程的招标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建筑工程的招标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技术性程序性较强的工作性程序性较强的工作,发挥合同的法律约束效力,使招标行为在合同框架下得到更规范的确立在合同框架下得到更规范的确立,发挥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和价值和价值,是实行合同管理的意义所在。

作者:侯威 单位: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建筑工程类合同范文6

 

关键词: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风险、措施

 

风险的来源 

 

建筑工程合同风险属于建筑工程风险,建筑工程周期较长,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多,风险较大。虽然参与工程的各方均有风险,但承担风险的大小却有所不同。具体来讲,在一个工程中,在建设工程决策阶段,业主承担主要风险,投资决策失误意味着整个项目的失败。在工程建造过程中,建筑企业承担的风险远大于业主。正是这个原因,建筑行业中增大了建筑企业的索赔权限。建筑工程合同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投资风险;二是非建筑企业原因造成的社会风险和客观风险,如地震等自然灾害,这种风险一般难于预料和防范;三是主观类风险,这里特指不讲诚信的欺诈类风险。 

 

风险的识别 

 

应该看到,任何建筑企业在承揽工程时不可能不承担风险,但如何承担风险,承担多大风险,以及如何化解风险是一个建筑企业不得不关注的问题。化解风险之前必须对其进行识别,风险管理实际上就是一个识别、确定风险和化解风险的过程。 

建筑工程风险识别有以下特点:第一,个别性。由于建筑工程的地点不同,投资方不同,地区间自然环境、政治经济环境的差异,工程的风险有很大的差异。反映在合同风险中,建筑企业应对投资方拟建工程的意图和投资方诚信度作出专门考察,认真研究其项目风险的个别性。第二,风险的识别是由人来完成的,无论是专家团还是领导层都面临本身专业知识和社会实践经验不足的问题。因此,在风险识别时,要收集一切有用的信息。第三,鉴于建筑工程所涉及的风险因素较多,要尽量对风险评级,作定性和定量分析,建立初始风险清单。第四,对风险结果的不确定性要作出适当的预测,且不要过于乐观,因为它是随时间和事态的发展而变化的。 

总之,只有在充分认识拟建项目风险的特点后才能正确评价风险的大小和危害程度。在风险识别过程中要通过多种方法进行判断。风险评价尤为重要,在准备合同文件和谈判之前,风险评价是必须的,其结果将会直接影响风险对策。在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上,风险评价要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的经济目的,要对不诚信类风险高度重视和充分评价,因为许多投资方诱使建筑企业垫资承揽工程项目,待工程竣工后,这类投资方或长期拖欠工程款或将工程出卖转让抵押等,并不打算给付工程款。这类事件在国内发生不少,给建筑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 

 

风险的防范措施 

 

1.底线原则 

预测和评价的目的是为了防范风险,所以防范措施是必不可少的。防范措施就是制订相应的预防计划、灾难计划、应急计划,并在合同中用条款形考试大一级建造师式加以明确。建筑企业在投标报价时,要定出最低的赢利目标,当跌破最低的赢利目标线后达到成本线时,就可能引起经济风险。所以说,最低的赢利目标是一个底线,如投资方不能满足时,可考虑拒绝对方。在确保经济利益的原则下,要对投资方的诚信和社会信誉度进行评价和提出风险对策,对其提出的条件要加以审查和研究,以防和约陷阱。

2.提前约定原则 

有的投资方的拟建工程所需手续不全,如土地使用许可证等。这种情况下,建筑企业在合同中要特别指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应由投资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由此引起的损失也要由投资方负责。有的投资方希望建筑企业在工程竣工后,分若干年交付工程款。建筑企业则应在合同中加入要投资方寻找合适的担保人的条款。在合同中加入变更和索赔的条款也有利于防范和转移风险,如对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的工程量的确定,以及对由此引发的工程价款的确定,这些有利于建筑企避免损失。加入必要的索赔条款有利于化解投资方和其他第三方给建筑企业造成的损失,对客观风险如不可抗力等巨大灾难带来的损失要特别注意,要在合同中尽可能加入工程保险条款。实践证明,虽然风险化解的方式很多,如风险回避、风险自留、损失控制、风险转移等,但能使自己损失最小的方式还是风险转移,工程保险就是风险转移的最好手段和途径。 

3.专家指导原则 

为了防范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组建以工程经济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法律顾问为主的合同管理机构也非常重要。现今,投资方在拟定投资方案工程合考试大一级建造师同时一般都充分咨询造价师事务所或专业工程咨询机构,他们都具有很高的专业水平。他们的合同谈判实施方案中一般含有对承包方反索赔条款,故建筑企业在合同谈判中必须拥有与之相匹敌的专业力量。机构人员必须掌握我国现有的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掌握国家经济政策和推荐的标准工程类合同文本,如果是承揽国际工程或投资方要求使用FIDIc合同系列文本,则也应掌握。在合同谈判阶段,机构人员要从法律法规上、工程质量上、造价上以及预防不可抗力上认真研究该工程的特殊性。如该工程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是否经过当地规划部门的审批,工程的设计文件是否完整等。结合具体的赢利目标,对投资方的不合理要求,本着追求最大利益的原则,作到态度友好且据理力争。在签署合同时,条款要严密完整,文字要精确恰当,不留漏洞。 

4.应急处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