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问题及对策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问题及对策

摘要:土地整治是土地利用的前提,更是社会和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的必然选择。当前社会、经济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耕地保护面临严峻考验,加强土地整理工作可以进一步让我国的耕地总量始终保持动态的平衡,可以有效地保证我国在粮食方面的稳定、安全。此外,在为土地进行完善的、有效的、系统的整治工作后,可以使得土地达到更为理想的使用效果,优化土地利用的类型。例如在整治工作中可以进行土地平整工作,保证地块可以更为规则化,优化我国的农业用地的基本建设。而如何面对和解决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摆在面前的一道难题。

关键词:土地整治;耕地保护;地块

土地整治工作主要是在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我国政府部门对当前土地利用相关规划以及其他土地整治管理要求的相关用途展开工作,通过工程类以及生物类的方法和措施,对农用地、居民点和工矿废弃地以及还没有进行充分利用的土地予以综合性的管理整治,进而保证我国的耕地面积足够支撑国家的完全稳定,达到优化农村生产环境,改善生活条件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效果[1]。土地整治分为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三种类型。在我国,土地整治项目由于起步晚,制度不健全,仍存在许多问题妨碍土地整治工作正常发展。本文将针对土地整治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土地整治项目存在的问题

1.1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

1.1.1片面追求低价中标

土地整治项目中投标人为了中标,投标人故意压低投标价格,甚至想尽各种手段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甚至招标机构在招标过程中控制中标结果。从而导致投标人中标后,很有可能偷工减料,以牺牲工程质量来降低工程成本,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给项目业主带来很大的风险,或投标人低价中标后,与项目区部分村民串通,要求业主进行设计变更,删除施工难度大、利润薄单项工程,造成土地整治效果和投资的效益降低,甚至可能出现群众上访事件。这种低价中标的方式不仅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障,而且严重影响了整个市场的秩序。

1.1.2评标定标缺乏科学性

工程评标定标是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关键内容,重点需要体现出相关工程招投标的公开性、公正性,必须要保证整个过程都公正合理、方法正确。目前土地整治项目大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大部分工程评标是将报价、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信誉等赋予不同的权重,根据以上指标权重后累加得分,以得分最高的单位中标,其中报价以标底-15%~+5%为范围。且不谈-15%~+5%为范围的合理性,各项指标权重的确定也是人为方式所为,并且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1.2群众参与不足、不符合实际情况

由于我国在土地整治的相关工作中发展较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因此很多政策和应用技术还不到位。而土地整治的相关工作要想被大众接受,就必须加大的宣传,不断地增加土地整治的相关工作的影响力,真正的建立起扎实的社会群众基础,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当前主要的问题是一方面项目的可行性不足,在立项过程中无法进行深入调查,更没有和人民群众进行有效的交流;另一方面是部分项目在进行土地平整或修建田间路及水利设施时,不可避免地要清除部分群众已种植的农作物或占用部分原有耕地,项目区群众对土地整治的相关工作不理解,进而对施工效果产生不利影响。此外,一些人民群众对土地整治工作期望过高,期待能解决自身生产以及生活的所有问题[2]。

1.3耕地质量评价体系及监督机制不完善

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这一块,桂农业发[2011]54号文明确规定:土地整治工作的承担单位需要在申请进行土地开垦以及复垦初验的过程中,向有关的政府农业部门提交耕地质量评定申请文件。然而实际做法不一,有的地方农业主管部门还未实际参与到项目中来。

1.4已移交的项目后期缺乏统一管护和维护

(1)缺乏统一管护。部分村组织对已移交的工程后期管理重视不够。普遍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方法,缺乏成熟的管理机制。(2)维护资金不足。维护资金不足是很多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较为普遍的现象之一。在一些土地整治工作地区,由于相关的道路以及水利等基础设施需要予以定期维护,然而在资金方面很难进行筹措,导致土地整治工作的相关设施使用一段时间后无法继续使用。

2土地整治项目发展的建议

2.1优化土地整治工作的施工招投标流程

当前,很多国家都使用较为科学、有效的无标底评标办法。无标底招标在使用的过程中需要有一个相对成熟的建设市场,并要求业主在招标经验方面十分丰富。而我国的招标工作还需健全,建筑市场也处于过渡时期,因此采用了综合投标报价评分体系。这一体系主要通过施工图以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以较为成熟的标底作为评分基础。首先,投标需要最大限度符合招标要求且打分较高,然后以最低报价作为中标。其次,当价格最低,综合打分项得分最高,以最低报价者中标[3]。这种综合投标报价评分体可以在避免投标报价过高的同时,保证中标价格高于合理水平。因此,可以有效地降低中标时出现劣质的风险,又可以获得招标方满意的质量。

2.2深入群众,制定符合实际的建设方案

需要在社会中广泛宣传土地整治相关内容,让公众参与到土地整治的相关工作中,对项目予以全面的了解并提出自己的意见,使规划设计方案符合实际需求,保证方案设计的更科学、合理。在项目区选择规划确定在以后要及时公示,在实施过程中可以聘请农民担任质量监督和调解员,让农民加入土地整治项目全过程。

2.3针对耕地质量评价体系及监督机制不完善的建议

联合农业水利等部门制定完善的耕地质量评价体系,建立等别基础数据库[4]。组织相关的技术培训,落实专项经费用于耕地质量的等别监测、更新工作。严格执行验收质量验收评定办法,项目验收之前必须提交耕地质量评定报告,否则不予验收。

2.4针对已移交的项目后期缺乏统一管护和维护的建议

(1)提高对项目工程管护的认识。要加强干部群众对项目后期管护工作宣传教育,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只有管护到位,才能保证项目的永续利用,造福于民的思想。(2)采取多渠道管护资金的筹集。土地整治工作的后期维护需要用到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但是在很多土地整治工作中,后期的管理和维护都没有落实,主要原因是资金方面的不足,这就需要制定健全的土地整治资金筹集方法,保证有足够的资金作为后期维护管理工作的保障。

3结语

土地整治项目的相关工作,能够有效地改善土地整治地区的用地合理性以及耕地质量,优化土地利用率,但是其开展的时间较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有效的方法进行优化和改善,不断在土地整治工作中探索、总结,保证土地整治工作可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真正提高群众的生产、生活,为农民增加更多的收入,成为为民、惠民的工程。

参考文献

[1]田玉福.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初探[J].资源·产业,2005(2):38-40.

[2]潘红卫.我国土地整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中国城市经济,2011(2):253.

[3]杜颂庶,杨慧.土地开发整理招投标存在的若干问题[J].中国土地,2006,12(12):43-45.

[4]李少升,许航建.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管理应抓好的关键环节[J].南方国土资源,2006(1):37-39.

作者:黎杰 单位:柳州市国土空间整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