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受托责任管理会计论文

公共受托责任管理会计论文

一、公共受托责任概念与内容

经过漫长的会计目标研究,会计学界最终产生两个主导性的观点:即受托责任观以及决策有用观。受托责任普遍存在社会生活中,财产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导致受托责任的产生。受托责任是受托人对委托人所付有的义务,也就是说当受托责任关系建立之后,政府作为受托方,应谨慎地遵从委托方的意愿达成其所交付的任务。当政府完成公众所托付的任务以后,还应该向公众通过会计报告总结性地报告受托责任的实施情况,以确保受托人通过有效地管理决策来达成所承担的受托责任。公共受托责任是指政府受托管理、使用公共财政资源并让社会公众了解其全部运营执行情况及受托责任运行情况,其要求政府务必将财政资源管理情况真实的反映给公众,为了确保对外提供报告的可靠性,通常还像企业会计那样应该存在独立于政府和公众的第三方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综上所述,公共受托责任的概念应该界定为:政府机构对公共财政资源负有受托管理责任,履行管理职能并定期向受托方报告其责任履行情况的义务。依据受托责任内容的特征,可将其划分成管理受托责任和财务受托责任,鉴于此,公共受托责任可划分为公共管理受托责任和公共财务受托责任,公共管理受托责任要求非营利组织要有效地、透明地使用公共资金,以使社会公共福利增加的责任,公共财务受托责任要求公共部门遵循公认的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供外部使用者使用。笔者觉得,应该将管理受托责任的内容划分为两大部分:公平方面的受托责任和效率方面的受托责任,即公平责任和效率责任。受托人在管理委托人托付的财产时,在管理和使用上要有效率,也要注重公平。对公共部门来说,尤其要注意平衡这两个方面,相互促进,不可偏废。

二、基于公共受托责任构建政府管理会计框架的合理性

(一)公共受托责任与政府管理会计之间关系密切

首先,政府管理会计的基本内容是评价公共受托管理责任的实施状况,所以公共受托责任理论是政府管理会计的基本内容。对政府是否履行受托责任的行为以及为运行此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行为的过程及其结果的评价是政府管理会计的本质。公共受托管理责任要求政府部门务必对其决策和预测的执行结果承担责任,评价时,需要对政府公共受托责任具体划分成多个部分,并选择相关的管理会计技术来核,同时将运用这些管理会计技术及其实施结果联合起来,对公共受托责任形成系统的评价。其次,政府管理会计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公共受托责任,一是政府管理会计的兴起是新公共管理引发的公共受托责任内涵转变的内在动力。二是新公共管理的兴起和发展与政府管理会计的产生和发展以及各利益相关者越来越关注受托责任有关。三是构建的政府管理会计具体框架和方法,与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内容、范围的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再次,政府管理会计的发展对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推行起催化作用。对政府部门的绩效进行考核以及检验公共受托责任的运行状况是政府管理会计的工作,对政府形成有效管制,是督促政府更有效的履行公共受托责任的重要手段。政府管理会计可以财务信息汇报给内部财务信息使用者,有助于他们核实政府作为受托者是否依照委托者的预期履行公共受托责任。有助于政府管理层了解由过去决策导致的结果,帮助管理层分析和指导以及强化政府部门内部控制;有助于政府部门依据不同财务报表使用者的最优利益来制定决策;有助于达成政府的长远发展和整体目标。

(二)公共受托责任理论下构建政府管理会计的必要性

从财政学观点来讲,公共财政资金由公众提供委托政府部门进行管理,从而形成委托关系,公共资源是政府部门必须要履行的公共受托责任。构建政府管理会计理论体系,以公共受托责任为基础,构建政府管理会计对象、目标、要素、功能、报告等。通过政府管理会计评价体系,能更好地提升政府服务的透明度和公共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从公共管理学观点看,按照公共管理相关内容,政府应该运用有效的方式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积极地反馈给社会大众。所以需要更有效率的进行公共资金管理,越发重视公共资源管理的“效率、效果、效益”。从会计视角看,会计本质是为了使相关的信息使用者能够做出更有效的判断和决策,这就要求政府以公共受托责任导向,在发展完善政府财务会计的同时,积极探索政府管理会计。因此公共受托责任理论下构建政府管理会计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三、政府管理会计框架设计

(一)政府管理会计理论框架构建

管理会计的理论框架是由一系列的基本理论体系所构成的框架,现如今基于目标起点论的管理会计理论体系的要素构成主要有两个。全美会计师协会附属的管理会计常委会对管理会计理论框架给出论述,管理会计目标处于其理论框架的研究起点,政府管理会计的其他内容受其约束和影响,其框架的构建离不开国外政府管理会计重视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受以上主张启发,笔者对本文的政府管理会计理论框架构建提出了个人建议。起点从政府管理会计目标入手,尔后一边分析政府管理会计的假设和原则,另一边阐明政府管理会计的职能、对象和要素,最后阐述政府管理会计的确认与计量。本文从政府管理会计目标出发,向财务信息使用者报告决策有用的信息,确保政府受托的有限财政资源得到最有效和最大使用效益,从而使社会闲置资源得到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符合管理会计理论框架逻辑出发点的条件:它具备联结管理会计系统本身与影响管理会计外部因素的功能,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只有以政府管理会计目标为逻辑起点,才能把其他理论要素有机结合起来,构建一个具有条理性的管理会计理论框架。

(二)政府管理会计对象、要素与功能

1政府管理会计对象

关于管理会计的对象,国内会计学界主要有以下观点:资金运动论,随着无形货币转化为资金,会计追求的是价值保值和风险与收益相权衡。会计核算对象是资金收支,它也是维系组织内外的枢纽;现金流动论,这种观点把现金收支当作管理会计对象,经过对政府部门的现金流动分析,可以为组织改善管理、提高效益和效益并提供重要的信息;价值运动论,该学派认为价值差量在部分领域作为管理会计的技术处理对象,事实上作为管理会计对象的是价值运动;信息运动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大体上是相同的,是当代会计系统的两大分支,即对经济活动所提供的信息可以更好的进行控制。综上,虽然我国会计界对管理会计相关内容还没有统一的定论,其看法不一致主要体现在以下内容:管理会计对象是资金收支核算;管理会计对象是组织的运营活动,是组织运营活动中的价值增值运动。

2政府管理会计要素

管理会计要素是管理会计对象的具体化和明确化,由于管理会计的对象是政府运营活动中的资金运动,主要研究如何根据社会需要,协调其内部及外部环境,尽可能的发挥各相关人员的最大潜能,使公共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向内部信息使用者和外部使用者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进而增强政府部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孟焰(2004)提出,因为管理会计对象主要核算政府内部运营情况,管理会计要素是对管理会计对象的详尽化和明晰化,以控制、预算、决策与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所以,政府管理会计要素的计量应该建立在管理会计的基本内容的基础之上,政府管理会计要素具体可划分如下:收入与支出要素、资产以及负债要素、预算要素、人力资源要素、成本与作业要素、绩效要素、责任会计与项目管理要素。综上所述,以上管理会计要素的衡量,大体上以管理会计应考虑的衡量标准为起点来确定的。会计对象、会计假设和会计目标三者同时影响会计要素的确定,会计对象则需要会计主体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并需考虑会计的完整性、有效性和持久性兼顾。而会计要素受会计假设的制约,需要规范财务信息提供方式的同时考虑会计目标的条件,其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的呈现同时从客观上反映会计目标的需求。

(三)政府管理会计确认与计量

1政府管理会计确认

管理会计确认是为达成管理会计目标而对会计对象按一定标准进行辨识的过程,可分为初次确认和再次确认,政府会计受托责任报告编制基于以下四种编制基础:有现金制、修正现金制、应计制以及修正应计制,政府管理会计在日常运行过程中会遭遇难办的现实问题:一是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应该考察决策的效率与效果,当会计信息表明决策目标实施情况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别时,则应该遵循必要程序,修正政策或决策,采取有效行动。二是在决策过程中,怎样能使有限的财政资金进行有效配置,实现帕累托最优,实现和谐公共财政;我们知道建国以来我国一直以收付实现制做为会计的确认基础,我们不能否认收付实现制的作用,充分让国家预算管理成为重心,及时有效地了解执行情况,保证财政的供应。但是笔者认为在各种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收付实现制显然不能完全适应我国政府管理会计的需要,首先收付实现制无法客观表达实际财政活动的成果,会造成各种信息的假象,因而致使会计信息不能完全制定决策和显示绩效。另外不能准确的在会计期间进行合理计算,不能有效地提高信息利用率和检验绩效等等,因此引入权责发生制是十分有必要的,它是我过政府实现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更是完善和改革财政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然而我国政府在目前的情况下并没有成熟的使用权责发生制,所以,政府管理会计应当主要运用应计制,辅之以现金制的会计基础,或使用修正现金制或修正应计制,才可进行客观的预算和落实计划控制,从根源上确保决策有效。政府管理会计的确认标准大体包含:(1)财务会计确认需要以业务发生凭据标准,也就是即将确认的会计事项已经发生并有足够的证据以验证。对于管理会计而言,由于其更倾向于对未来事项进行预测和决策,因此财务会计确认准则对管理会计并不适用。(2)要素定义特征标准,即对已经发生的会计业务的确认,务必与某一会计要素的含义和基本特征相吻合,不然没有办法将其划分为某一会计要素予以入账和报告。(3)财务会计确认采取可靠货币金额计量基准,也就是对过去已经发生的会计业务应该以精确的货币金额予以计量,同样这一确认标准对于管理会计不适用,因管理会计是以预测和决策导向,主要针对现在和未来事项。但无论如何管理会计确认仍然要通过应用先进的管理会计技术,尽可能使预测的金额接近实际。

2政府管理会计的计量

政府管理会计的计量是编制财务报表的必经环节,从过去的经验教训来看,传统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已经难以适应对目前全方位计量,政府管理会计需要对政府进行全面计量,因此在管理会计计量方面应适当引用公允价值计量。会计计量是建立在确定计量标准上,计算业务实际发生的量化金额,例如资产与负债、费用支出、绩效、预算、收入等计量方式。

(1)成本的计量。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发生的、会引起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股东分配股利不相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政府日常工作中常涉及到的费用主要有:外购材料、燃料和动力,设施的运转与维护费用,工资及社会保障费,其他公务费用,具体包括所有运营活动(包括折旧)的完全成本,人工成本(包括养老金负债),利息和其他融资成本,资本资产的使用,财务资产应计利息的变动,汇率变动的损失等。在应计制制度下应确认的是费用不是支出,将费用按照各项分类就是成本,政府成本又分为人工成本、固定资产运行成本、公务成本三类。进入新世纪以来,很多国家开始重视成本计量,把它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工具。

(2)预算计量。

预算计量是政府会计中至关重要的计量手段,对各级政府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体系均适用。预算计量是以预算(企业预算和政府部门预算)管理为核心,以经济和社会整体发展为宗旨,以预算分配管理为核心,用来核算社会扩大再生产过程中属于分配范畴中的政府行政机构、事业单位、非营利企业预算资金的计量方法。政府行政部门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更多要考虑社会效益,而不单考虑其营利性,一般是通过其对外提供的服务,为社会建设、上层建筑和人民生活质量更好的进行服务。

(3)收入计量。

新《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指出:“收入应该当遵循事先约定好的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条约协定的价款进行计量,但不包括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条约协定的款项不公允的事项。若事先约定的款项的收取采用递延形式,事实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理应遵循应收的合同或条约协定价款的公允价值决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由于政府的特殊性,使得政府在收入计量中存在一定的特殊性,除了一部分有经营性业务的单位,其他都采用现金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现金制都显示了巨大的缺陷,这就要求我们需要进行收入计量的改革,向应计制转变。应计制的计入不仅有利于真实披露政府会计信息,政府部门有效的业绩考核,防范财政负债风险,而且有利于财政体制的进一步改革。

(4)绩效计量。

政府要有效及时的达成目标,务必构建一套可以付诸行动的绩效计量系统。绩效计量系统总体上来说有两个主要任务:收集和使用绩效信息,完善政府管理,政府通用的简单的绩效计量模型在此不适用;通过绩效信息的披露,让财务信息使用者增进对政府运营活动的理解,使政府能报告并能解除各种受托责任。即绩效计量是可以使政府工作人员改变不良行为的,能够对他们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排除人为在绩效计量上的影响,很可能会使绩效考核“形同虚设”。因此要有效使用绩效考核,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准和素质,并且秉承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将政府管理与绩效评价有效连接起来。

(四)政府管理会计报告

政府部门通过向管理信息使用者提供政府管理会计报告来供内部工作人员制定政府预算、政府绩效考评使用,它是政府部门基于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活动过程进行确认水平之上,依据准则的要求反映政府管理会计相关的财务报告,是政府管理会计的终极产品。其报告本质上是将政府日常管理会计核算所形成的零散信息进行周详分析、分类的过程。由于政府的公共性质,政治和非营利性等特征导致政府管理会计报告不仅对外报告,而且对内报告。政府管理会计报告的核心是汇报报告实体的管理运营成果,即它需要相关、真实、充分和可理解的信息,帮助利益相关者评估报告实体“提供了多少有价值的商品或服务、使用了多少财政资源、取得了什么效果、资源运用在哪里等”。政府受社会公众的委托,担负着一定的受托责任,大众作为委托方有权利要求政府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信息,而政府作为受托方有义务向公众报告受托责任实施状况,委托方得以评价他们受托责任的履行状况。因为政府受托责任的报告和计量较为繁琐,同时使用经济性、定量指标和考虑非经济性和定性指标。政府管理会计报告要提供对公共财务资源使用和结果以及政府拟定与公共政策等政治方面相吻合的信息等。从公共受托责任的视角来讲,从管理控制开始的受托责任的建立,是为了能确保受托人工作质量满足委托人要求需要确定委托标准。受托责任的履行,管理会计要对受托责任的履行进行核算和控制,控制受托责任的履行过程,约束受托偏离受托责任行为。受托责任的关系解除,要依赖内部审计工作和委托人鉴证共同来完成。

作者:李根旺 单位:河北师范大学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