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初探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初探

摘要:针对新时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财务管理问题,提出将价值最大化明确为财务管理目标、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提升管理机构的级别、对住房公积金进行有效管理的完善建议。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价值最大化

1995年起,我省各市开始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市级管理机构为单位,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并按照我省相关细则进行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文献[1]介绍了财政部于1995年印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但随着缴纳的金额和缴纳的时间增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资金量日益庞大,田种贤[2]围绕如何让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展开了思考,讨论了实现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保值、增值的方法和途径。马军[3]围绕住房公积金财管和核算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保障资金的相应改进建议,探讨了以资抵债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孟祥玲[4]指出现有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从科目设置、指标定义、收益分配及风险准备金等方面展开探讨。以上文献研究表明,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在满足财务管理的实践需要时面临一些挑战,需要相关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工作。2017年起,我省实施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和数据双贯标的升极管理,有效地解决了一些实践工作中的问题,但在财务管理方面仍然还有一些不足。党的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住房公积金是与百姓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一个重要主题,在新时代的背景下,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应该造福于民,服务于民,更加集中,更加有效,有必要进一步研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财务管理完善问题。

一、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现状

我省设14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2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各分中心都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各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独开展财务管理,负责公积金的保值增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着庞大的资金,资金营运模式包括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存入银行定期存款两种,两者所得收入除按一年定期计提职工利息外,全部上缴财政,一部分由财政按照事业单位收支预算拨付作为管理费用,一部分作为财政住房保障房资金的主要来源。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所属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财务管理目标不明确。公积金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只要求公积金保值增值,并未明确增值的大小或比率,在实现增值后,对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后所得利益需上缴财政,这会造成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财务管理目的不明确。仅仅要求资金保值,但并没有明确的增值幅度要求,这会使得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者搞好财务管理的压力不够,另一方面也让住房公积金管理者缺乏搞好财务管理的动力。

(二)部分现有制度不合理。首先,在现行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公积金资金收益的受益者为公积金缴纳者。其次,现有制度规定按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给职工个人计付利息,剩余收益全部上缴财政作为住房保障资金来源。这种收益分配方式对对缴存者不公平,职工个人缴存意愿不强,不利于长期发展。

(三)管理机构级别不高。截至2018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1862.63亿元,庞大的资金量亟需优秀人才对其进行管理。而从管理机构级别来看,我省各分中心机构属于市属单位,管理机构级别较低;从单位性质来看,各市级中心为事业单位;从员工福利待遇来看,各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财务人员收入并没有竞争力,这使得管理中心既招不到也留不住高素质人才。

(四)资金管理效率不理想。各管理中心之间相互联系不够,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金并未统一管理。当某中心存贷比存在偏差,发放个人贷款过高时,可能造成短期内的资金短缺,存在流动性风险;当某中心存在资金结余,其他中心不能互相拆借,造成利益损失。例如2018年度,湖南省共16家住房公积金中心,平均个贷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占缴存余额的比率)达到89.81%,2家中心个贷率已经超过100%,这2家管理中心采取发放银行公转商贴息贷款和向银行融资的方式来保证缴存者购建房需求。全湖南省公积金中心2018年度向银行融资40.96亿元,近几年累计融资104.46亿元,融资余额为33.51亿元,但该年度有部分中心存在资金结余转存定期存款或购买大额存单的情况。各管理中心考虑使用需求及风险管理的情况,不能选择全部存入最长期限、最高利率的银行。从实际效果来看,2015年湖南省公积金平均收益率为2.88%,2016年全省平均收益率为1.85%,2017年平均收益率为1.73%,2018年平均收益率为1.67%,虽然湖南省住房公积金收益率均高于全年国住房公积金平均收益率,但在2016至2018年间全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没有下调的情况下,全省收益率出现了下降的趋势。

三、新时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完善建议

(一)明确财务管理目标。新时代下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应该造福于民,在完成社会保障的作用的前提下,要求住房公积金中心尽可能提高增值收益,并实行一定的激励措施,譬如在达到设定的财务管理目标后,允许管理中心从增值收益中按恰当比例获得奖励基金,鼓励管理者拓展业务、优化服务,让管理者能够发挥自己的能力管理好公积金,对部分公积金资金进行理财,对亦贡献者进行奖励,实现公积金的整体价值最大化。

(二)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新时代下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应该服务于民,除对现有《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根据现实需要进行修改外,还可以在法律上规定,将公积金的资金收益所得大部分计付给职工个人,满足缴存者的理财的意愿,以利于公积金的长远发展。同时放开不得以个人名义缴交住房公积金的限制。从近几年我省住房公积金平均收益率来看,2016-2018年全省平均年收益率为1.75%,加上作为支出计付给职工个人利率1.5%,如果能够全部计付给职工个人,那么年收益率实际可以达到3%以上,可以对居民个人造成一定的吸引力,进而解决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可建立存款备付金制度,各市管理中心定期向省级管理部门上交存款,在全省范围内各管理分中心的资金余缺进行合理调剂,提高我省住房公积金的收益率。

(三)提升管理机构的级别。新时代下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应该更加集中。采用省级直接管理的模式,对各市级管理中心的人、财、物进行统一筹划和管理,这不仅能提高资金管理效率,也便于吸引优秀管理人才,解决各市级机构财务管理人才不足,招不进人才,留不住人才的困境,同时有利于提高各分管中心的抗风险能力,实现财务管理和及风险管理的升级。

(四)提高资金管理效率。新时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应该更加有效。首先,各中心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财务部进行管理。其次,从管理模式上来看,可以成立省级资金统一拆借管理模式,以便于各公积金中心之间互相实现资金拆借。再次,对公积金管理中心实现集中结余资金可以实行大额资金集中理财模式,更好地实现保值增值目标。最后,要防止住房公积金腐败问题,对货币资金管理进行有效控制避免住房公积金挪用或贪污事件的发生,要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充分利用大数据审计方法和手段进行有效管理。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印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J].财务与会计,1995(03):15-16.

[2]田种贤.加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思考[J].财会研究,2007(09):10-11.

[3]马军.改进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几点建议[J].财会月刊,2008(33):51-52.

[4]孟祥玲.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有关问题探讨[J].财会月刊,2011(05):53-54.

作者:赵生园 单位: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