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体制建设

采购管理体制建设

一、构建方式探究

1.操作平台、监管框架不变,但管办不分离。

这种管理模式为:在政府设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在财政局设立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而作为政府采购执行机构的政府采购中心一般都是财政局下属事业机构。这种模式与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管采分离”原则不符,大大限制了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

2.操作平台、监管框架不变,管办分离。

这种模式与上述模式一致,只是真正做到了“管办分离”,政府采购中心不再隶属于财政局,而是彻底与财政局脱离出来,成为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这种模式是对之前管办不分离模式的一种改进,增强了政府采购办对采购中心的监督力度,也有利于采购中心独立运作。

3.操作平台统一、监管框架不变。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将政府采购中心与其他交易中心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整合,形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上述各中心业务全部纳入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平台,实施具体的交易活动;而监督管理职能仍分由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易、国土资源交易及产权交易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4.操作平台、监管框架统一。

这种模式和第三种模式一样,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各类资源交易进行整合,实现统一的操作平台,不同之处在于,监督管理权也进行了统一,不再由各所属职能部门分别监管。

5.操作平台市场化。

这种模式的特点为:不与其他公共资源统一配置,也不设立政府采购中心,而是引入社会中介机构,由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纳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而其监管主要由政府采购办进行。综观以上几种现行的运行模式,前两种是目前大部分政府采购所普遍采取的管理模式,而第二种更符合“管办分离”原则,避免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不公配置。但总体而言,这种分散的管理模式不利于公共资源的统筹管理和优化配置,易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2013年3月14日,国务院正式《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重点提出要“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它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必然要求。”可见,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意义重大,是未来政府采购模式的发展方向。一时间,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建设,于是第三种、第四种模式孕育而生。目前全国已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1000多个,整合了各类公共资源统一进场,规范了辖区内的市场交易秩序,同时在反腐倡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效,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值得西咸新区学习和借荐。

二、具体引入模式

目前,西咸新区组织管理架构为:西咸新区管委会下设空港、秦汉、沣东、沣西和泾河五大新城,每个新城均成立新城管委会。作为新成立的部级新区,政府采购体制的建立要立足于现有的组织管理架构,在借鉴其他地区政府采购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顺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寻求摸索出适合新区实际的政府采购管理模式。建议参照以上第三种模式,引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目前陕西省、西安市还未正式成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咸新区白纸作画,率先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省内具有极大的示范意义。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等组织架构,其中政府采购管理模式融合于整个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具体如下:

1.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是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落实“政府主导、管办分离”,负责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如政府采购工作中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和协调。由西咸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各新城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

2.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由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牵头,财政局、建设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监察审计局及各新城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其中,新区五个新城及西咸管委会财政局下设的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是新区内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机构,分别监督管理各所属区域的政府采购工作,具体职能包括:

(1)审核、下达政府采购预算。各新城财政局业务部门及政府采购办公室对其所属预算单位报送的政府采购预算进行审核,批准后下发预算单位。

(2)审核、下达政府采购计划。各财政局业务主管部门对采购人、政府采购资金来源、项目情况等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各政府采购办公室根据本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及有关规定,对采购项目进行审核,并确定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审核批准后向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下达《政府采购计划》。

(3)负责资金结算及接收政府采购相关资料并备案等。其中,西咸管委会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除履行以上职能外,还负责以下内容:确定西咸新区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建立和维护;制定西咸新区政府采购配套政策和规章制度;管理、监督政府采购活动;收集、统计并各新城政府采购办公室上报的政府采购信息,并上报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组织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

3.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西咸管委会授权的新区唯一能够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的管理服务机构,实施范围包括区内五个新城、西咸管委会所辖部门及各所属预算单位实施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活动,其主要履行的职责有: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纳入区内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负责按照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提供政府采购交易活动场所,见证政府采购过程;协助办理资金结算;办理政府采购的其他事宜,包括政府采购资料的管理、向西咸财政局报送有关资料、接受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咨询等。

三、保障措施

1.政府采购相关制度体系建设。

新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执行机构要及时研究并制订出适合新区实际的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如《西咸新区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预算制度》、《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度》、《评委库制度》、《政府采购具体操作细则》等,建立起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为新区政府采购体制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2.电子信息化平台建设。

目前需要做的是:搭建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辟政府采购通道,设置政府采购“政策法规”、“采购目录”、“采购信息公告”等窗口,并与陕西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联通,各交易方可通过登录平台操作以实现新区范围内政府采购计划的网上申报、审核及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采购执行机构,可通过登录系统获取审批通过的采购任务,从而实施具体的采购活动。

3.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作为新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必要设立专门的政府采购制度研究小组,配置专业研究人员,立足西咸新区实际,研究制订出适合新区组织架构的政府采购配套制度;同时,作为采购执行机构,更需要建设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知识结构全面、满足职业化要求的高素质队伍,以满足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实施和有效运行。

作者:任晓婧 单位:陕西西咸新区西咸集团